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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辈子就好好在一起

发表时间:2021-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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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情感方面的文章很多,情感这件事我们永远都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什么样的情感美文才称得上质量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这辈子就好好在一起,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和导演是怎么在一起这么多年的,有时候我自己也醒不过神来。

我们有挺多不同。我泼辣活泼,导演沉默内敛。我的兴趣多变,一时喜欢养花了,一时又喜欢做饭了,一时抓块木头非要学木工,一时又格外愿意窝在家里。映衬下,导演变得特别长情,一件衣服穿很久,一首歌可以听一年,喜欢点的菜万年不变。

就是这么多不搭调,但还是走到了一起,从十年前认识,到十年后的今天。我眼睁睁看着他从青葱稚嫩的小白脸长成肚子微微有点儿鼓(当然他不承认)的男青年。

但有一点,我们一样,那就是我和导演都不喜欢一成不变的停靠,觉得一直前行的状态反而没有漂泊感,更坚实一些,顺流逆流倒无所谓。大学毕业的时候,我和导演决定去北京。

我们请所有的好朋友搓了一顿,在饭局上宣布了这个决定,所有的朋友都无法理解。那个时候,我们也算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还没毕业我们俩的小工作室已经做得有声有色,生意也热闹,看起来一帆风顺。

扔掉已经有的好前程,奔去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大概在所有人眼里都是两个幼稚的人做了一个幼稚无聊且等着后悔的决定吧。我们跟所有人都说想好了,想得很周全,其实,我们俩啥都没想。

吃完散伙饭之后的晚上,我们俩手牵着手走在学校里。已经入秋了,有一些脆边的红黄色的叶子,飞在深夜的天色里。我们谁也没说话,悄无声息地觉得有一种浪漫的情愫从脚底心一直冲到头顶。

在以后的岁月里,我们常常聊起这一天。我印象里,导演一直捏着我的手,汗渍渍的,像攒着一团火。

就这么着,搬家公司的一辆大车,把所有的东西都往上一堆,我提溜着我的猫,就走了。

刚到北京的时候是深秋,我常常放着老狼的《北京的冬天》,和导演一起看外面的落叶,觉得很浪漫;我们翻墙进了圆明园,看那些残垣断壁;拿过期的学生证买了学生票进故宫,在坤宁宫的宫门口睡了一下午;因为小看了北京的大,第一次打车穿越北京城被计价器跳表跳得肉疼;还赶上六十周年国庆阅兵,街上空无一人,我们骑着自行车穿街走巷转去鼓楼听摇滚音乐场。

回来的晚上,连个人影都没有,导演撒把骑自行车张开双臂大声喊“北京是我们的,我们是北京的”。我搂着他的腰,眼泪都快要流下来,吓的。后来导演常常和我说,我们就这么相依为命地在北京生根发芽了,后来的后来,我们去了很多很多地方,却总是在飞机落地北京,看到方方正正的灯火与城市时才觉得很安心。

要毕业的那个夏天,导演骑着小摩托车带着我把我们上大学的城市又逛了一遍,说是好歹生活了四年的地方,要再好好看一遍。那辆小摩托车还是大二的时候,我们自己去二手市场挑的,然后推到摩托车修理店,要了把扳手钳子,把外壳给拆了。

买了黑色的自喷漆从头到尾喷了一遍,用银色的荧光笔,在车座边上写上我们俩的名字。骑上去的第一天,就因为排气管被我们拆了壳子露在外面,烫伤了小腿。

那时候,兴奋得一塌糊涂,有点儿小伤也不妨碍骑着它突突突突地招摇过市。后来这辆小摩托车被我们留在了教学楼下的车棚里,钥匙也一并搁在车上。闲的时候我和导演就编故事一样畅想它的归宿,生怕新主人怠慢了它。

若是有心人,就不难体会到人生有好多细小的节点,想到买这辆小摩托车的这些琐事,就总难免要想起后来我们买第一辆车的感觉。那时候来北京快两年,揣着血汗钱,我和导演在汽车市场里转了不知道多少圈。每一辆车都坐进去认真地试,椅子软不软,空间大不大,前后左右跟相亲一样地打量。

后来的某一天,我在家里收拾房间,接到导演电话,电话里他有点儿小兴奋,说,快下来,我带你去个地方。我从窗口瞄到正在下雨,就随口答应说等我拿把伞。

他直接抢白我,不用拿伞,直接下来。我被他催得急匆匆地下楼,站在门口找了半天都没看到他。接着就听到汽车喇叭声,往前一瞅,这家伙坐在车里,脸上全是小朋友刚得到了新玩具的得意劲儿。我坐进去,也有点儿兴奋,毕竟是我们俩的第一辆四轮小汽车,有完完全全的鸟枪换炮的美好感受。导演拍拍方向盘说,走!带你兜风去。

“走!带你兜风去。”

这话,我在大一的自行车上,大三的摩托车上,毕业后的汽车上都听过,最幸福的莫过于,在三种不同的车上说话的人总是同一个,我们一起迈步向前,一点一点把过去变成珍贵的回忆,把未来变得更加明朗。

我老跟导演说,其实我们是幸运的人,爱好变成职业,还和相爱的人在一起,所以一直有不变的热情和兴趣,这已经是莫大的好运气。

上大学的时候,我有过一小段的实习经历。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的感觉,像吃了坚硬的鱼刺,一直卡在喉咙里。我辛辛苦苦写了好几天的文章,被刊出来的时候,赫然变得跟我一点儿关系都没有,上面署了两个名字,其中一个我连是谁都不知道,也不知道去哪儿申诉,气鼓鼓待到五点。

单位里的老大姐拍着我的头说,小姑娘,人生本来就是这样,不是样样事情都可以自己做主,不是付出了就一定有回报的。我背着侧背包,在单位门口等导演的时候,就暗下决心,我一定要做自己的主,过有因有果、累也快乐的日子。

导演在另外的地方实习,下班的时候,骑着小摩托车来接我,带我去吃大排档。我们俩坐在学校路边的小摊子上喝了好几瓶啤酒,喝得有点儿多,舌头就有点儿大。一边晃着酒瓶一边背诗,后来每每想起来这一出,我就跟导演瞎咧咧,说咱也是做过文艺小愤青的,咱也举着酒杯在大晚上的路边读过叛逆的诗啊。

那天后来大概我就醉了,因为再往后的事情就不太记得了。导演和我在一起的十年里,不知道替我处理了多少醉酒断篇以后的尴尬事儿。

我是个爱喝酒的人,也有文身,严格来说,算不上是正路子上的乖乖姑娘。但就是这样,我妈在导演作为男朋友第一次去我家的时候,还是很郑重地告诉他,我的女儿成熟也独立,但我还是给她撑起了一个干净又纯粹的世界。

我把女儿嫁给你,就希望你能继续接我手维持住这个世界,你觉得你成吗,小伙子?导演当时很像模像样地低头想了一会儿,然后抬起头很郑重地说,阿姨,我明白你的意思,我觉得我做得到。我后来一直拿这段对话取笑我妈和导演两个人,笑话他们以为是在演肥皂剧呢。

后来,我在工作中遇到过一个姐姐,生活颇坎坷丰富,我把导演第一次见家长的事当成闲事聊给她听,她很真诚地告诉我,在你已经不算小孩子的年纪里,如果你发现你仍然可以做一个嚣张的混蛋,那你身边一定有一个愿意坚定守护你的正常人。你很幸运,要好好珍惜。

每一个人的爱情里,都有一部分是悲伤混乱甚至不堪的画面,这是上帝给予我们的PACKAGE,所以不可以只要好的那一部分。爱得太用力的人,就歇一歇,抽点儿时间出来多爱些自己。

每一个人也总会遇到那么一个人,命里注定的那个人。当你被这个世界的其他人辜负时,才有永不退缩的力量一直存在,互相陪伴,彼此相信了解从不怀疑。那个时候,你突然发现周遭变化也没什么好怕,因为你有属于你们的世界。

2012 年我们旅行结婚,去了欧洲,走遍了欧洲的很多国家,一路用了很多交通工具,跋山涉水,看了无数壮观绮丽的风景。临出门前,我从市场的小店里花二百块钱买了一条简单的小白纱裙,导演从衣橱里拿了他的西装外衣,搁行李箱里就带出来了。

在欧洲的时候,还是初春,温度没有上来,寒流也没有离开。我就穿着那条抹胸的小裙子,冻得鼻涕都快出来了,和导演一路走走拍拍,拍拍走走地拍了我们的婚纱照。在欧洲拍婚纱照的经历实在是很愉快,老外们的热情开朗留下太多美好点缀。

我一辈子都听不到的关于我脸蛋的夸奖,就在欧洲走的那十几天里全攒到满分了。卖艺的小伙子会专门停下来,为我们拉一首婚礼进行曲。还有室外酒吧里的老板,提溜瓶香槟当着我们面“嘭”一声就开了,连瓶带杯子就往我们怀里推,说是送我们的结婚礼物。

去到法国卢浮宫附近的广场,导演往双人椅上一坐,拍拍旁边,说,快,梁朝伟就是在这喂鸽子的。在布鲁日的巧克力店里吃到差点儿把我甜到齁死的百年巧克力……拍下来的照片里没有合影,就是你拍我,我拍你,站在同样的风景里,你看到的我,我看到的你。

我边拍边开他玩笑,多方便,等咱们哪天掰了,随手一撕就搞定,都不用伤和气。导演揪着我的背包带,说绝不会给你这个机会。

我始终形容不出这样带着彼此出远门的意义所在,但我常常在那些公路中悬崖边感受到最灿烂的自由。这些松弛的,平和的,暗存生机的自由之心,给了我们最牛的心脏,看到多宽广的世界,就有多宽广的自由之心,在被扩充没有边际的自由之心里,除了兴奋,留下来的都是爱。

最近一次导演的生日,我给导演写过一封小信,信里说,也许爱有千种万种,但我们的爱,一定是彼此陪伴,去看更丰富的风景,去体会更精彩的人生。但无论兜兜转转走过多少地方,旁边的位置上一定有你,多酷,对吧。

我老模模糊糊记得我十几岁遇见导演的时候,觉得这男孩白白净净穿着条纹毛衣暖暖融融的特好看。我问导演还记得刚见到我的样子不,他说,我当然记得啊,你那个时候长头发风吹头发动不戴眼镜,比现在像女孩多了。于是,我们一直陶醉在我俩都在最好的年华遇见了最好的彼此这个童话故事里。

直到有一次朋友来家里住,闲得没事,翻我的置物篮子,突然拎起一张照片说,妈呀,这是你们什么时候拍的。我一看,正是我们刚认识的那一年。她很认真地说,我能采访一下你们,你们到底是看上对方哪一点吗?这个时候,再去看那张照片。

导演穿着一件大小不合适土得要命的毛衣,牛仔裤皱皱巴巴。我更是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格子大衣配格子裤子还背了个格子包,就像台湾综艺节目里的谐星。什么暖融融笑容大男孩和长发飘飘清纯小妹子,完全是在长九年的YY 里被捏造出来的。

我一直无法直面我和导演的相识,因为这件事本身的狗血肥皂剧一样的情节让我羞于述说。那是在一个我已经记不清楚天气状况的下午。高考前我争取了一次和好朋友去杭州玩的机会,导演同学恰巧在杭州。

朋友在酒店睡觉的早晨,我坐公交出去转悠,在公车上睡着了,然后钱包就被扒走了。不仅钱包被扒了,小偷还无情地扒走了手机。于是,等我醒来下车,走投无路的时候,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随手就把导演揪住了,“同学,看咱们也差不多大,你能借我一百块钱吗?”

导演现在回想起那个时候,说他心里第一个反应,就是骗子。后来,就还钱,吃饭,做笔友,考大学……于是,在我每回给朋友说是导演先追我的时候,导演就以此力争,说我找他借钱完全是个倒追的阴谋。

我的笔记本电脑里,有一个文件夹,叫“燕子想要去的地方”,里面有我倾心的各个地方的照片。导演的笔记本电脑里,有另一个文件夹,里面放着我那个的文件夹里的照片的节选,叫,想带燕子去的地方。

我曾经偷偷趁他没注意,把那些他自己删掉的地方补进去,过几天再去看,又被删掉了。我不乐意,就跟他抗议。他一脸认真地说,理想要实际,才有实现的价值。

我常常被他逗乐,也经常被他惹急。他说他也一样,吵架吵不过我,打架也打不过我,装无辜也败给我。只能讲道理,还摊上我是最会讲歪理的处女座,我听了直想乐。

没结婚时,我就想如果有一天我们分手,我仍然不会不相信爱情。

结婚后,我就想,就算将来的某一天,我们离婚了,我也不会不相信爱情。最好的爱情,不是紧紧攒在手里的安全感十足的东西,而是让人越身在其中,越坚信其美好和存在的事情。

下辈子我们就做好哥们儿,你去追个大波大眼白嫩妹子,我也换个口味。但这辈子,我们就好好地热情地认真地快乐地在一起。

好吧,末了末了,我想谢谢2005年1月25日在杭州公交车上扒走我钱包的小偷。

你让我遇见他,让我得到一个人,陪着我一起,在跌跌撞撞的人生里,一起抓紧最自由的生命,活得如此鲜活和勇敢。

- END -

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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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过在一起


我认识九九不过六个月,但不知道为什么就有一种心灵感应:我们会成为最要好的朋友,的确,我们真成了最要好的朋友,尽管生活中有很多琐碎的小事,也是从那时起,我认识了汤圆。

汤圆是九九的男朋友,他们在很早以前就认识了,那时,我们都读相同的书在不同的地方,有着自己的小天地,最后进入了一中,这个很大的坑里面。当九九问我的理想时,我说想当个作家,她的眼睛里流露出光彩,她说:那你得写写我跟汤圆的故事。我看着她的眼睛:好。在她兴奋又杂乱的讲完她的故事时,我理不出一个头绪,但我从她的眼睛和激动的微笑中,我看出了一个爱情中的羞涩女孩对于未来的期望。

九九和汤圆是初中时认识的,初中时,九九用功读书,是那种品学兼优的女孩,而汤圆,却是个不爱学习,爱打篮球的冷傲少年,在老师的调换位置下,他们自然而然的成了同桌。九九那时想:这个男孩太沉默了,也不怎么爱说话,嗯,这样也挺好,不打扰学习。九九想想就觉得没什么。但,事情远不是他想的那样。和汤圆慢慢熟悉后,她发现汤圆远不是她想的那种沉默少年,而是一个闷骚的人,越来越熟系,汤圆就越来越欺负她,上课的时候捉弄她,掐她手。回忆到这的时候,九九的眼里亮晶晶的,夹杂着激动还有一丝丝的甜蜜和气恼。我不由得震惊,不是应该女生掐男生,他俩刚好反过来了。

在汤圆久久的对九九折磨下,有天上课,九九的手又被汤圆掐了好几下,九九刚要恼怒,汤圆却用一只宽大的手拉住了九九的手:九九,我喜欢你,你做我女朋友吧。配上严肃的表情。九九满脸的崩溃,同学,我们这是在课堂上。

一向神经大条的九九这一次面对汤圆的热烈追求竟然什么都没说,其实她震惊心都猛烈的跳,还没反应过来。那时,让她更好地了解了汤圆这个人。汤圆小的时候就孤僻,跟他的家庭有关,汤圆一般都板着一张脸,但汤圆人不错,汤圆一生气就用手砸墙。这时,九九有点心疼这个少年,也是那个时候,她就已经喜欢这个少年了吧。

汤圆就像个小姑娘一样,脾气就像天,忽好忽坏,让九九琢磨不定,让九九无可奈何,九九跟汤圆就来回的兜兜转转,在他们走不尽的旧时光里。有次体育比赛,汤圆是队长,但是汤圆没发挥好,教导员正在气头上:你打不好比赛,以后都别来了。汤圆还是输了这场比赛,少年意气用事,一转眼就不见了,九九听到后吓坏了,赶忙找汤圆,才发现汤圆躲在男厕所里吃辣条,这让九九一脸无语。

汤圆还做过一件惊天动地的事,就是班里有同学说汤圆跟九九是男女朋友,影响班级整体形象,不出意料,汤圆和九九被叫进了办公室。九九紧张得不行,汤圆却一脸的坦荡。老师先问的九九:你和汤圆到底是什么关系?九九紧张得不知所措。汤圆却出声了:老师,我先喜欢的九九,正在追求她,不关她的事。紧接着,九九就回到了班级,留下了汤圆一个人。那是汤圆在九九心里变得高大了起来。

这件事就这么结束了,他们面临的是中考,汤圆的成绩并没有好到让人两眼发光,汤圆沮丧的对九九说:我怕是考不上高中了吧。九九没说话,但她用行动证明了他要帮汤圆考高中。九九每天早上早早约汤圆来教室做卷子,讲题,背东西,汤圆也坚持下来了,几个月后,汤圆不负众望考上了一中。他们两个又在一起了。

九九在暑假期间接受了汤圆的表白,他们两个在一起了,尽管有小摩擦,但他们依旧很甜蜜。九九回忆完时,显得激动和感动,他们都用成长来鼓励对方,激励对方走向未来,九九说:那段时光是我最难忘的时光,有最好的我们。九九的嘴角带着微笑,尽管高中比初中更加紧张,但他们还是像以前一样鼓励着对方。

最好不过在一起,在最好的时光遇见最好的你,是我的幸运,谢谢你,出现在我的世界里,从此不离不弃,在我的成长里,有你。

幸福就是一起好好过


从未有过得害怕。害怕朋友会离我而去。害怕分手。害怕一个人。没错。我是一个没有安全感的孩子。

我真的好害怕。害怕像以前一样努力之后只剩下我一个人。

爱就是两个人相互包容,相互依靠,是无论发生什么事都能够两个人一起承担的。毕竟生活不是一个人的电影,是两个人一起好好的过。

亲爱的。不管发生什么事。不要说离开好吗?

从三月份到现在一年零九个月了。虽不是很长时间,但也不短。这样一路走来虽有不愉快过、误会过、吵过、冷战过。但是最后我们还是走过来了。

幸福是要经得起平淡的流年,是的。我们一起的时间虽没有过多华丽,平平淡淡的,但是都很开心,我们应该值得高兴,我们在最平凡不过的爱情走到现在。

都说情侣之间是要磨合的,一旦磨合期过了,就会好好的在一起。虽然我们经常会因为一些小事去吵,然后谁都不理谁。但是,这都是因为再乎知道么。不在乎的话就不会去计较了。

双子座的女生,喜欢美男。遇到自己喜欢的绝对是痴情的去喜欢,对于帅哥只是看看而已。我虽然喜欢在你面前说那个那个男生长的好帅或者我看到那个帅哥了,但只是欣赏而已,仅此而已,绝非其他。我说过帅的不一定是最好的,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不管怎样你都是最好的。

总觉得时间过得很快,并没有达到我想要的那个时间。那是因为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很开心,没有去想太多的不愉快的事情。

不管我们怎么吵怎么闹。都不要说离开好么。

亲爱的。我们要好好的。希望我们可以一起走下去。

都说三年之痛,七年之痒。其实,我并不太理解那句话的含义,只常常听到有人说那句话罢了。

一年多都走过了,接下来可以一起坚持下去。一年。三年。七年。甚至更久。

一年零九个月,每天早晚都会有几条与我相关。我知道肯定是你给我的留言。我说过你要每天给我留言的,你每天都有留,从未忘过。我现在习惯每天去看留言板,去看你给我的留言。

520哪天,是我最美好的一天。当你把玫瑰花送到我面前,我特别的惊讶,当时就没有想到。后来听说你是哪天下午特意逃课去买的,我非常的感动,感动的一塌糊涂。哪天,成为了我最美好的一天。哪天,我也是最幸福的一个。

记得那雨天的一个晚上特别的冷,我穿的很少,你也就穿了一个外套。你脱下了你的外套,给我穿上,自己穿一个短袖。我都记得,记得你给的温暖和感动。虽然很平常不过的一个事情,但对于一个大学生的我们来说,真的很少有人会这样。

那些小幸福、小温暖、小感动,远远不止那么点,我都记得,记在心里。

所谓爱情,不是要多么的轰轰烈烈的,只要两个人在一起开心就好,互相爱这对方就好。

所谓幸福,不是我为你做了什么,你为我做了什么,而是,我们经历了摩擦,还是依然在一起。

所谓在一起,不止是说天天在一起,而是,就算不在一起,心也会在一起,彼此想着对方。

笨蛋猪,知道不?我是个没安全感的孩子。也是个路痴,那天你把我弄丢了,就再也找不到我了。

最后的最好,希望我们好好的。

在一起,才是永恒


如果,不小心感动了你,

你的泪水,我替你流。

谁都没错,都怪我;

爱是对的,你也是。

(一)

在我周围的这些个朋友里,有钱的基本长得都很搓,长得好看的又没钱,而大多数还是既没长相又身无分文的。

可仔细想想,有个人总算是另类。

他人长得潇洒,身材颀长,穿着高端大气上档次,外加一头从来不油不生头屑的黑发,二十刚出头,出行就已经是奔驰S级的座驾了。这标配,简直是我等屌丝可望不可及的。

非得找出个像样的缺点,可能就是他的名字了。他叫陈凡,陈旧的陈,平凡的凡。

传说中,女人都喜欢四类男人:高富帅,高富丑,矮富帅,矮富丑。

作为高中典范,富中极品,帅中精华的他,身边自然少不了女生。从我认识凡那天起,就总有女生主动去他家敲门,请他看电影逛商场泡酒吧。

开始和凡接触特别小心,不太敢乱说话。因为他在,总会把自己显得很白痴,内心的羡慕之情和失落之感始终交替出现。

后来多次交往,我却惊奇地发现,凡居然天然呆,就是见了女人变面红耳赤,嘴里嘣不出一个字的那种。每次出去玩,他都把女生甩在一边,自己背地里捅咕新手机。有时女生登门,他却叫父母挡驾,说他有事不在。偶尔几次,还故意把本尊的电话留给别人,等我打电话问他,他才在电话那头咯咯咯笑个不停:“Sor-sorry,又又……TM让你丫占,占大便宜了。”

对了,我差点忘了提,凡从小就犯口吃,情绪一激动,嘴里蹦不出半个字儿。我想,这就是他与女生交往障碍的根源。比“生活大爆炸”里的Rajesh更可悲的是,喝酒,根本治不了口吃。

于是,童话故事里的王子再一次掉落凡间,成为和我们一样,需要不断寻爱的臭男人。他的爱,同样不可以轻易挥霍。

原来,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活得洒脱自如。

(二)

之后的两年时间,我和凡都各自相安无事地生活着。

偶尔,他带我出去蒸几次桑拿泡几次酒吧。

或者,我带他去大排档喝点扎啤撸点串儿,寒暄几句,然后走人。

突然某天,凡主动来我公司找我,短信上只说了俩字:急事!

车上他便按耐不住惊喜了:“丑,丑哥,我……我貌似恋爱了。”

我说:“嗯。”

他言辞诚恳:“你看上去不……不High啊,帮,帮兄弟把把关呗。”

“嗯,行。”嘴上说行,心里却有种跳车的冲动。要知道上一秒,SB老板还在办公室冲着我摔文件,下一秒我就没心没肺地请假陪他出来看妞了。

幸亏他口吃,我们一路也没说什么话。一转眼到了他家楼下,一个没物业的烂尾楼,不是以前那个独门独院的小别墅。

一边领我上楼,他一边给我介绍:“我,我爸妈都……都不同意,都……都TM骂我。一赌气,我,我就搬这儿住了。”

“挺突然啊?”

“都……都一个礼拜了。”

“哦,你们咋认识的?”

“我,我,那,那晚上去……”

他还没说明白,我们不知不觉到了家门口。开门的是个六七岁的小姑娘,接着是一个三十岁上下的妈妈。显然,他目前的情形,和我几十分钟以前的心情一样。

聊了会儿天,又吃了晚饭,我想我大概了解了情况。

她原来是个歌手,之前和老公还有几个朋友组建了一个小乐队,或酒吧驻唱,或各地游走。后来乐队靠她赚了点小钱,没想到老公却和她一闺蜜卷着钱跑了,撇下了她,还有个一岁半的孩子。

歌手一般是骄傲的吧,她没哭,没闹,没追,也没问。

离婚之后,她一直带着孩子,固定在朋友开的一间酒吧里驻唱,维持生计。

然后那天,有两个客人喝多了,借势想要轻薄她。店里上上下下几十号人没一个敢动,只有凡随手抄起个吧台凳,砸伤了一个,吓走了一个。

(三)

那晚,陈凡喝多了酒,倒在床上怎么叫都叫不起来。于是她开车送我回家。

“你爱他吗?”

“不知道……爱,重要吗?”

“他现在可离家出走呢。”出于朋友,我想我这么问没错:“那,接下来打算怎么过?”

“他想跟我马上扯证。”

“你呢?”

“我不同意。”把车速放慢,她继续说:“一来呢,老实说为了自个儿,我三十好几,离过婚,比他大6岁,可他,看样子还没玩够。再说,我带个女儿,我不能再给孩子找错爸爸了。二来呢,我不想欠他太多。”

“生活一段时间再说吧。”

“嗯,先过一阵再说吧。”

我就此打住,没继续问下去。她已经看得那么通透,我承认我没有插手的必要了。

这个成熟的女人相貌平平,可她热情、和善、外向、自然。

他虽夜夜笙歌,却从未见到过女人的真实与淳朴。他羞涩至极,心冷成冰,她却可以用她的亲切和坦诚融化一切。于是,两人义无反顾。

打开车窗,散散身上残余的酒气,扫一眼窗外的霓虹,再看看车上这个女人,我不再为凡担忧。

(四)

有钱人的结局,似乎总是可以逆天的。

就好比打了人给点钱就好,父母反对离家出走就好,一切只是时间的问题。所以我清楚得很,只要相爱,他们是可以好起来的。

后来呢,她和凡同居了好几年才领证,偷着生了一个小子。没办婚礼。

上个礼拜,收到凡的短信,他说他要去美国去生活了,还想要一个小孩。我问他父母那边怎么样。他说他爸妈还是始终对她有成见,见面也不说话。可,他们已经在一起了。

故事的结局,高富帅并没有搭配白富美,王子也没有娶到公主,可它却似乎异常的圆满了。

年轻时,每个人都想拥有一段爱情,作为青春的见证。

我们像个没脚的飞鸟,拼命寻找,最完美的,或者最合适的。我们不介意幸福,只在乎姿态。

可回过头,我们却发现,爱情原本不需要任何见证,只要在一起,就足够了。

管他缘深缘浅,管他红尘世俗,可以在一起的,都是风光的妖孽,不能在一起的,终究是被爱抛弃的傻子。

飞鸟飞过,你说你羡慕他划过的弧线,优美至极。

我说,我更关心他栖息的处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