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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力过猛的爱情

发表时间:2021-04-24

【www.qg13.com - 用力挽回爱情的结果】

总是会有很多的文章去描述情感,而每个人对情感的看法的都是不一样的,什么样的情感美文才称得上质量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用力过猛的爱情,欢迎阅读与收藏。

在众人眼中,她是出了名的好妻子,结婚一年多,把家里各个方面打理的一清二楚。

可偏偏在几个月前,丈夫和她大吵了一架。

吵架的原因几乎不值一提。前一天晚上,丈夫本和她说好第二天要吃红烧茄子,可她当天很忙,路过菜市场的时候,死活没想起来这回事。

丈夫回来前,老实说她也想起来了,只是她觉得,说明原因他一定会原谅自己。

然而等丈夫回来,看到桌上没有红烧茄子的时候,他居然用质问的语气问她:“我昨天不是刚跟你说过了么?”

听到这语气,她早已不爽,心想,难道你说吃啥就必须做啥不成么?

可停顿了几秒之后,她还是强颜欢笑地说:“是啊。但我路过菜市场的时候,真的,忘得死死的。”

“忘、忘、忘,天天做饭这点破事你都能忘了?”他继续得理不饶人。

“白天我不还上班呢吗?”她语气开始变得激动。

“就你上班,我天天就闲着了吗?”听她一说,他开始强词夺理起来。

几番论战以后,丈夫竟然气急败坏,脱门而出,在外面逛了一整晚。

第二天,她请假在家没有上班。她一整晚都在担心丈夫会不会醉酒,会不会出事。

而丈夫的心里却似乎并没有她,快到中午的时候,他才拖着重重的脚步回来,浑身酒气。

依着平日里伺候人的惯性,她把老公搀扶进屋,伺候躺下,再到厨房冲好蜂蜜,静静坐在旁边,等他睡醒。

半梦半醒间,丈夫的嘴里却不停叨念着:“要是我老婆这么对我,我就知足了。”

于是带着种种困惑,她跑过来问我,为什么她每天做饭做菜,他都不知道感激,而稍有一顿不合胃口,他却恶言相向?为什么明明坐在他身边的人就是她,他却丝毫感受不到自己的爱意?

我告诉她,错就错在你用力过猛了。

许多人和她一样,都习惯自作多情自以为是,原本以为越是对他好,他越会感激你,可事实上,你越对他好,他反倒越发觉得你爱他理所当然。

因为你越是对他好,他的期望值越高,期望你对他更好。

当你对他的好到达了一个峰值,俗话讲“好到不能再好了”,此刻你们的感情并没有达到最高峰,而是到了极度危险的谷底。

这种用力过猛的好,将使你未来所做的一切,不再令他感动;而一旦你做得比往常差,哪怕一点点不好,他都会对你失望。

在情人节就剩两个月的时间里,一位意大利的心理学家,曾做了一个送玫瑰花的经典实验。

实验对象是两对具有大体相同的成长背景、年龄阶段和交往过程的恋人。

其中一对恋人中的男孩,每个周末都给自己心爱的姑娘送一束红玫瑰;而另一对恋人中的男孩,只在情人节那一天向自己心爱的姑娘送去一束红玫瑰。

你猜结果会怎样?

按理说,每个周末都收到红玫瑰的姑娘,因为男友送的玫瑰花更多一点儿,她会更加兴奋;而从来没有接过红玫瑰的姑娘,因为男友只送了那么一束,所以她可能不会有太激动的表现。

而事实却是,两个女孩的反应恰恰截然相反。

那个在每个周末收到红玫瑰的姑娘,表现得相当平静。尽管没有大的不满意,但她还是忍不住说了一句:“我看到有的男生送给自己女友大把的‘蓝色妖姬’,比这普通的红玫瑰漂亮多了!”

那个从来没接过红玫瑰的姑娘,当手捧着男友送来的红玫瑰花时,表现出了被呵护、被关爱的极度甜蜜,随后竟然旁若无人、欣喜若狂地与男友紧紧拥吻在一起。

同样的刺激,一个被忽视,一个被铭记。为什么?

答案很简单,因为相比于前者,后者的一朵玫瑰花更能让人感知到“差别”的存在。而这种对“差别”的感知,无论对男人还是对女人,效果都是一样的。

事实上,爱一个人的时候,我们都会不经意地对他好。无错。

只是他能否对等地感知到你对他的爱,这很重要。一开始用力过猛,快速到达爱的波峰,只会让彼此的感情透支,让对方今后都感知不到你的好。

平日里,你需要一定的距离感和神秘感,只在关键的时刻,给他那么一点点惊喜,让他感觉到你对他有那么一点点不一样,他才会更加爱你。

电视剧里常有一些乡村妇女,整天对老伴非打即骂,老伴非但不记恨,反而常常很顺从。

镜头最多的场面,是男人坐在炕桌上,闷闷不乐。突然间镜头转向女主人,再给女主人手里的一个特写。

女主人一只手拿着酒杯,一只手拿着酒瓶子,走进饭桌,把它们使劲儿摆在老伴眼前,再恶狠狠的来上一句:死鬼!

瞬间,一瓶子的酒香化作一股无比和谐的力量,洋溢满屋。

“一个巴掌一把枣”,这种力度刚刚好。在我看来,这些乡村妇女,才是真正的御夫高手。

-END-

老丑@老丑

情感作家

扩展阅读

我们都在爱着用最用力的方式


我以前上学那会儿,认识一个走读生,叫徐媛媛,每天晚上下了第二节自习,她会骑着自行车回家,她的自行车常常放在女生宿舍楼前的车棚里,那时候一个哥们喜欢她,于是天天去扎车胎,每天她只好推着车回家,我哥们就一直陪她走,当然是那种偷偷的,看到媛媛上了楼回家,他便疯跑回学校。

有一天,媛媛跑我们班找我,要商量一件事。我问,咋了?她哭笑不得地说,咱俩商议一件事儿呗,你能跟你哥们说声别扎我车胎了吗?关键是我没钱补胎了。

我在教学楼的楼道里笑得人仰马翻,我说,要是主胎不报废,哪有备胎的份儿。

我之所以认识媛媛,因为那时候我们都是艺术生,我们常常在大舞蹈室碰面,她跳她的天鹅湖,我读我的席慕蓉。真正的革命友谊是建立在一起做坏事,一起翻墙去校外打台球上,我请她吃加肉的麻辣烫,她给我带她妈包的三鲜馅儿大包子。

我哥们王胖子这么跟我说的,有时候,你喜欢一个人可能就是一瞬间被拿下,她的岁月静好迎面袭来,你缴械投降,自此信誓旦旦非她不娶。

那天他推开舞蹈房的门,看到媛媛在压腿,那一瞬间感觉这个妹妹我好像在哪儿见过。

也是从那一天起,媛媛的车开始每天漏气,王胖子每天放情书气球到徐媛媛她们班,那段日子,王胖子白天写情诗放气球,晚上扎车胎给车放气,然后偷偷陪媛媛回家,再疯跑回学校,整个人几乎魔怔了,坚持了一个月,他瘦了16斤。

王胖子定义那段时光为爱情守恒定律,晚上放的气白天再还给你,你失去的东西一定会在另一个空间加倍偿还给你。

我想起王胖子写过的一首情诗,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无法直视红烧肉和冰激凌:

我有红烧肉一盘,二楼食堂偏西北。

你愿不愿意拿你酒窝里二两小酒换?

我有冰激凌一支,操场西边小卖部。

你愿不愿意拿夏天一场燥热跟我换?

我有小命一条,你转身回头就看见。

你愿不愿意拿余生多多赐教跟我换?

王胖子准备表白的时候,买了一把伞,然后就可劲地等下雨,他觉得下雨浪漫,就算被拒绝了,大雨可以掩饰他的狼狈。

可惜,一直晴天,一直晴天,王胖子等不及了,主要是劲敌出现了,徐媛媛的身边多了一位青梅竹马,郎骑竹马来,绕楼弄青梅,这样的感情还了得?王胖子当然受不了,直接扛着伞,就冲进了阳光里,冲到了徐媛媛的面前。

徐媛媛看着满头大汗的王胖子,微笑着问他,有事?

王胖子支支吾吾地,打开伞,说,你来人间一趟,你要看看太阳,和你的心上人,一起尝尝冰激凌和红烧肉哦。

徐媛媛问,你确定红烧肉和冰激凌一起会很好吃?

王胖子说,贼好吃,我带你去尝尝!

就这样一段奇葩的表白,促成了王胖子和媛媛恋情的开始。

好景不长,那年夏天迎来了高考,两个人的三个志愿填得一模一样,徐媛媛被第一志愿录取,去了成都,王胖子被第二志愿录取,去了北京,从此,两个人开始了异地恋。

两个人总以为毕业后,可以在一起,就凭着这点念头恋着。可是毕业的时候,徐媛媛留在了成都工作,王胖子也在北京找了一份很不错的工作。

五年异地恋,你说什么感觉?大概只有一堆火车票最懂了,以前当学生的时候那些深夜的车次最懂,没在深夜的火车上哭过,你根本不知道什么叫作孤独。你说一个人吃火锅孤独,好歹有羊肉宽粉生菜鱼丸陪着呢,你在火车上省一包泡面的钱,只有肚子咕咕地叫替你吹着去见一个深爱的人的冲锋号,爱不会让一个人孤独,胃空了那才叫孤独。

后来王胖子想通了,辞职了,没告诉媛媛,打算给她一个惊喜,打包行李去了成都。

火车到站,王胖子开心地给媛媛打电话,我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告诉你,你要先听哪一个?

媛媛说,我也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告诉你,你要先听哪一个?

王胖子说,你先说。

媛媛说,你先说。

王胖子说,来车站接我吧,我辞职了。我觉得我这一辈子不能没有你,以前是我傻,以为只要深爱,天南海北都是爱,现在我知道了,只有你在我身边那才叫爱,我们拼命地工作,不就是为了在一起吗?

媛媛应该是哭了,她说,我在去北京的动车上,我也辞职了。

后来据王胖子说,在列车上,他翻了翻媛媛的博客,看到这样一段文字:

听说成都火锅鲜香辣爽,我想试试,听说北京烤鸭酥香入骨,我想尝尝。你从阳光里来,我到雨里去,倘若翻山越岭,你就是最美的风景,倘若沉入海底,你就是最美的珊瑚。别怕万水千山阻隔,往前走,就是千水百山,唯愿你十年后提着老酒回家,桌上三菜一汤,一生豁达有趣,做喜欢的事爱的人就在身边。

你看,我们都在爱着,用最用力的方式,耗尽运气勇气力气,在所不惜。别嫌我爱你的方式,太用力,笨笨的,谁不是深一脚浅一脚走过来的?

你说,生活多简单,80岁的时候躺在摇椅上聊聊18岁那年,你说,我爱你啊!我回答,嗯。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我信了你的邪,一辈子。

“冬天的拥抱,要用力一点”


后记

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老师要求我们写一篇歌颂冬天美好的文章,因为我在开头部分使用了“银装素裹”这个词,被同桌向老师举报抄袭。因为在她的认知里,“裹”这个字过于牛逼,明显超纲,因此断定我抄袭。

这件事对我打击颇深,后来我从中吸取了很大的教训——后来我都抄一些市面上少见的作文书了,并且尽量不要用超过我应有的水平范围的词汇。

再后来我写季节一般固定使用这样的开头:“X天姑娘来了,小草纷纷脱下了XX颜色的XX(衣服),换上了XX颜色的XX,仿佛在说,XX来了!啊,多么美丽的XX啊!”,然后我一直维持着这样的写作水平,直到前两天我看到窗外一片凋敝的冬日景象,我脑子冒出来第一句还是冬姑娘把小草的秋裤给脱了——我也不知道这种比喻为什么在我的脑子里根深蒂固,像是我脑子里开了个四季按摩会所一样。

我不喜欢歌颂。

盲目的歌颂是一件很没有意义的事情,当我回过头去想想着二十几年来的生活时,就会发现自己总是在啊!啊!啊!类似的感慨里,忽略了很多生活的细节。其实最切实的人生感悟都是找不到言语来形容的,就像你没法形容,你此刻的孤独。

对于新的一年,我从来都不会抱有太多离谱的愿望和感悟。

人生在世,总会遇到起伏,我们要学会把这一切,都当成既定的事实接受下来,在这种前提下用最轻松,幽默的心态去面对这一生。

不管是怎样的苦难的过去,挫折教会我们最重要的一件事,不是为之自豪,而是学会珍重。

提前祝你鼠年快乐呀。

今日作者-读者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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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人类」

我们都在爱着用用力的方式


我以前上学那会儿,认识一个走读生,叫徐媛媛,每天晚上下了第二节自习,她会骑着自行车回家,她的自行车常常放在女生宿舍楼前的车棚里,那时候一个哥们喜欢她,于是天天去扎车胎,每天她只好推着车回家,我哥们就一直陪她走,当然是那种偷偷的,看到媛媛上了楼回家,他便疯跑回学校。

有一天,媛媛跑我们班找我,要商量一件事。我问,咋了?她哭笑不得地说,咱俩商议一件事儿呗,你能跟你哥们说声别扎我车胎了吗?关键是我没钱补胎了。

我在教学楼的楼道里笑得人仰马翻,我说,要是主胎不报废,哪有备胎的份儿。

我之所以认识媛媛,因为那时候我们都是艺术生,我们常常在大舞蹈室碰面,她跳她的天鹅湖,我读我的席慕蓉。真正的革命友谊是建立在一起做坏事,一起翻墙去校外打台球上,我请她吃加肉的麻辣烫,她给我带她妈包的三鲜馅儿大包子。

我哥们王胖子这么跟我说的,有时候,你喜欢一个人可能就是一瞬间被拿下,她的岁月静好迎面袭来,你缴械投降,自此信誓旦旦非她不娶。

那天他推开舞蹈房的门,看到媛媛在压腿,那一瞬间感觉这个妹妹我好像在哪儿见过。

也是从那一天起,媛媛的车开始每天漏气,王胖子每天放情书气球到徐媛媛她们班,那段日子,王胖子白天写情诗放气球,晚上扎车胎给车放气,然后偷偷陪媛媛回家,再疯跑回学校,整个人几乎魔怔了,坚持了一个月,他瘦了16斤。

王胖子定义那段时光为爱情守恒定律,晚上放的气白天再还给你,你失去的东西一定会在另一个空间加倍偿还给你。

我想起王胖子写过的一首情诗,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无法直视红烧肉和冰激凌:

我有红烧肉一盘,二楼食堂偏西北。

你愿不愿意拿你酒窝里二两小酒换?

我有冰激凌一支,操场西边小卖部。

你愿不愿意拿夏天一场燥热跟我换?

我有小命一条,你转身回头就看见。

你愿不愿意拿余生多多赐教跟我换?

王胖子准备表白的时候,买了一把伞,然后就可劲地等下雨,他觉得下雨浪漫,就算被拒绝了,大雨可以掩饰他的狼狈。

可惜,一直晴天,一直晴天,王胖子等不及了,主要是劲敌出现了,徐媛媛的身边多了一位青梅竹马,郎骑竹马来,绕楼弄青梅,这样的感情还了得?王胖子当然受不了,直接扛着伞,就冲进了阳光里,冲到了徐媛媛的面前。

徐媛媛看着满头大汗的王胖子,微笑着问他,有事?

王胖子支支吾吾地,打开伞,说,你来人间一趟,你要看看太阳,和你的心上人,一起尝尝冰激凌和红烧肉哦。

徐媛媛问,你确定红烧肉和冰激凌一起会很好吃?

王胖子说,贼好吃,我带你去尝尝!

就这样一段奇葩的表白,促成了王胖子和媛媛恋情的开始。

好景不长,那年夏天迎来了高考,两个人的三个志愿填得一模一样,徐媛媛被第一志愿录取,去了成都,王胖子被第二志愿录取,去了北京,从此,两个人开始了异地恋。

两个人总以为毕业后,可以在一起,就凭着这点念头恋着。可是毕业的时候,徐媛媛留在了成都工作,王胖子也在北京找了一份很不错的工作。

五年异地恋,你说什么感觉?大概只有一堆火车票最懂了,以前当学生的时候那些深夜的车次最懂,没在深夜的火车上哭过,你根本不知道什么叫作孤独。你说一个人吃火锅孤独,好歹有羊肉宽粉生菜鱼丸陪着呢,你在火车上省一包泡面的钱,只有肚子咕咕地叫替你吹着去见一个深爱的人的冲锋号,爱不会让一个人孤独,胃空了那才叫孤独。

后来王胖子想通了,辞职了,没告诉媛媛,打算给她一个惊喜,打包行李去了成都。

火车到站,王胖子开心地给媛媛打电话,我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告诉你,你要先听哪一个?

媛媛说,我也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告诉你,你要先听哪一个?

王胖子说,你先说。

媛媛说,你先说。

王胖子说,来车站接我吧,我辞职了。我觉得我这一辈子不能没有你,以前是我傻,以为只要深爱,天南海北都是爱,现在我知道了,只有你在我身边那才叫爱,我们拼命地工作,不就是为了在一起吗?

媛媛应该是哭了,她说,我在去北京的动车上,我也辞职了。

后来据王胖子说,在列车上,他翻了翻媛媛的博客,看到这样一段文字:

听说成都火锅鲜香辣爽,我想试试,听说北京烤鸭酥香入骨,我想尝尝。你从阳光里来,我到雨里去,倘若翻山越岭,你就是最美的风景,倘若沉入海底,你就是最美的珊瑚。别怕万水千山阻隔,往前走,就是千水百山,唯愿你十年后提着老酒回家,桌上三菜一汤,一生豁达有趣,做喜欢的事爱的人就在身边。

你看,我们都在爱着,用最用力的方式,耗尽运气勇气力气,在所不惜。别嫌我爱你的方式,太用力,笨笨的,谁不是深一脚浅一脚走过来的?

你说,生活多简单,80岁的时候躺在摇椅上聊聊18岁那年,你说,我爱你啊!我回答,嗯。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我信了你的邪,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