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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一双好鞋走到老,找一个男生陪你笑

发表时间:2019-11-23

【www.qg13.com - 一双拖鞋的情感故事】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穿一双好鞋走到老,找一个男生陪你笑",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名为薄荷的那个女孩,她喜欢华丽的外表,爱了个风流的浪子。01程尘是薄荷的男朋友,他是个不可追的浪子。他骑着摩托车带薄荷在护城河边上飞驰,深夜十二点...

名为薄荷的那个女孩,她喜欢华丽的外表,爱了个风流的浪子。

01

程尘是薄荷的男朋友,他是个不可追的浪子。他骑着摩托车带薄荷在护城河边上飞驰,深夜十二点提烤串来跟薄荷说晚安。

薄荷喜欢他,可程尘的女朋友不止她一个,他的后座上会出现别的女孩,他会站在别人家楼下提着烤串。

因此,薄荷常常为他掉眼泪。等程尘再带着小笼包上门道歉时,她的眼泪止住。薄荷以为自己的爱多深沉,毕竟有眼泪,眼泪总让我们以为感情深刻。

汤白这时会教育薄荷,作为多年邻居和好友,汤白就像个大哥一样。他恨铁不成钢地骂薄荷,薄荷心里却想,能为之掉泪的感情,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感情。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只是一起笑的爱情,未免显得浅薄。薄荷不清楚程尘是否喜欢自己,但她通过眼泪,确定自己是喜欢程尘的。

汤白越说越气,最后总在薄荷红了眼的时候停下来。

但薄荷红眼并不是因为他,她红眼是因为,即使知道是自己爱程尘的,也仍然消除不了自己心里的委屈。

和程尘这样的人谈恋爱,太透支薄荷对爱的信任。她常常又痛又恨,痛恨之后,又觉得离不开这样的感情。

她知道汤白喜欢自己,可惜并不是每一份喜欢都能得到相同回报。她委曲求全,她步步退让,她深信“守得云开见月明”,但这些都不是对着汤白,而是对程尘。

人就是这样,一面对别人冷漠无情,一面又期盼另外一个人对自己动真心。

02

可后来,程尘真的向薄荷提出了分手。

薄荷和他大吵一架,以为他还会向自己道歉,等来等去,再也等不来拉风的摩托车。薄荷按捺不住,决定去找程尘。

她有一双漂亮的鞋,却很少穿,因为不合脚。不合脚的鞋为什么要买?薄荷一边咬牙把脚放进那双鞋里,一边跟汤白说,因为她喜欢这双鞋,所以愿意忍。

她说这话是想告诉汤白,她喜欢程尘,所以愿意磨。汤白没有说话,抱着手站在一边,最后说,我要搬家了。薄荷张张嘴,穿着那双不合脚的鞋出了门。

她走在街上,脚痛得要死,不久就起了泡,像个瘸子一样一瘸一拐。这时程尘骑着摩托车而来,他看了薄荷一眼,然后吹着口哨离开,身后是另外一个女孩。

那一刻,薄荷忽然觉得很没意思。她蹲下身来,脱掉鞋子,看着自己红肿的脚踝。最初的时候还能忍耐,最后慢慢开始抽泣。

这时再也没有汤白来安慰她了。薄荷不知道为什么,有点怅然若失的感觉。

03

人生总是这样,以为不合脚的鞋穿一穿就好,以为不适合的恋人忍一忍就到老。

把忍耐当成真爱,把合脚当成无聊。

为了所谓爱情,削足也要去穿并不适合自己的水晶鞋,最后像《灰姑娘》里的恶毒姐姐一样,淌了一地血还被人嫌弃。有时认为自己是女主角,其实不过是女二号。大家的爱情,都没什么大不了。

爱我们的人会陪我们痛哭,所以让我们痛哭的,就以为是爱的。其实并不是。真正爱我们的人,他们舍不得我们哭。

薄荷这样的女孩,一生都在寻找那个陪自己的哭的人,最后却弄丢了那些陪自己笑的人。

年轻的女孩最学不会的就是止损,自己委屈时想到的不是自己有多委屈,而是“他”知道自己委屈时,会有多心疼。恋爱中觉得不快乐,总不愿意把话说出来,要等对方发现,却不知对方从不看自己一眼。

很多问题,就像一开始就穿错左右脚的鞋,磨合是永远没有用的。

想驯服对方,让他为自己改变。可程尘这样的男生是浪子,是浪子便永不回头。浪子只会靠岸,寻找一处休息的地方而已。

有时并非错信“努力会有回报”,而是努力的方向错了。

喜欢一双鞋子的鲜亮外表,就要忍耐它的不合脚,含着泪说过的“忍忍就好”,最终化作一生都去不掉的血泡。

倒不如承认自己肤浅,爱的只是皮毛。承认肤浅,最终知道爱肤浅的人应该爱几分才好。

这世上的男朋友和合脚的鞋子一样并不难找,难找的是合适的,又具备大家喜欢的皮毛。可最终我们还是会归于生活,所以外表甚至物质不见得有多重要。

重要的是,那颗心是不是能陪伴到老,那个人能不能捧着花对你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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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拖鞋


天酷热,已放暑假,闲散地呆在家里,自然,也不怎么讲究穿着了,便时常趿拉着父亲穿过的浅灰色凉拖鞋,合脚绵软。父亲啊,你可知道,幺儿在想你

父亲今年正月十五夜里三点多钟走了,自去年食道癌八月十三号做手术以来,他又艰难地熬过了生命中最后的半年时光,最终,还是,撇下我们而去了!

很想说说父亲,却又不知从何说起。他是个农民,斗大的字识不了几个,却是一头不服输的犟驴。由于兄妹较多,父亲没上几年学便辍学,帮爷爷扶持着八个兄妹成家。记得我十岁上小学四年级时,那一年,我家坡上的麦子几年来首次破天荒大丰收了,这对于十年九旱、靠天吃饭的农民来说,三亩多地收获近三千斤麦子,真是老天爷开恩了(父亲的话)。

那时,农村基础设施差,从坡上庄稼地到打麦场,只有一条羊肠路,我们冲口村的人收庄稼唯一的一条路。于是,全家起早贪黑地花了一星期,父亲、母亲和姐姐终于把麦子割完了。父亲一人便用一根扁担,从四五里外,把麦子一担担挑到了打麦场。那次夜里,该我家打麦了,全家人都忙碌开了,老安乐打麦机突突地吞吐着麦穗,父亲挑麦秸,母亲往打麦机里填麦捆儿,姐姐用簸箕接麦粒,我运了一会麦捆儿,不知不觉地在打麦场边睡着了

突突突不知何时,我被打麦机的隆隆声惊醒,歇歇吧,你一晚上了!我抬头看看满天亮亮的星星,听着母亲心疼地劝父亲。

还有一堆没扬呢,趁凉抓紧扬吧!望着一堆还没扬净的带麦糠的麦粒,父亲边边扬麦糠边坚持着。

可你已干了一夜了!母亲带着哭腔劝着。

你们回家吃些饭,我把这堆再扬扬父亲手握着木锨,头也不回地继续扬着麦。

母亲看看父亲,她知道再劝也白劝。东方天边已渐渐露出了鱼肚白,叽喳的鸟儿也开始觅食了,一个晚上,三千多斤麦粒,父亲硬是打完并扬得干干净净。

在那物资匮乏的年代,能吃上纯白面馍,真是件幸福的事。有一次正午放学,我看见父亲端着碗,拿着一块白蒸馍在村边吃饭,他前边路旁有个要饭的,头发乱蓬蓬的,打满补丁的衣服脏兮兮的,还散着难闻的臭气

朋娃,回家给他一个馍!父亲见我回来了,便说。

给要饭的?他恁脏我嘟囔着,心里十分不愿意。

快去,可怜人啊!父亲对我加重语气。

我磨蹭着走回家,从馍筛子里挑了一个又小又硬的黑面馍,拿了出去。

等等,来我这儿!父亲盯着我的馍,去,把这块馍给他!换过手里的白馍,父亲对我说。

他是个要饭的,你的是白馍呀!我们平时都不能老吃白馍!

给他,去给他啊!父亲毋庸置疑地对我说,我极不情愿地把馍给那个瘦枯棍要饭的,他拿住便狼吞虎咽,给他舀点水父亲又命令我,看他咽了!不顾自己饭凉,父亲又吩咐我。

一九九二年,我十四岁考上了洛阳三师,由于上小学初中都是在本村上,一下子要在县城学校住上一星期才回家,我极不适应。不巧的是,第一星期下了一星期连雨,看着雨雾迷蒙的天空,我愁的直想哭,我好想回家。

江朋,你爸来接你了!室友海波兴奋地对我说。

我匆忙跑出寝室,只见父亲推着二八自行车,挽起的裤管也半节湿透,头上披着的长虫皮塑料袋,全贴在已淋湿的衣服上。

快进屋去!父亲见我向他跑来,眼睛亮起来冲我说,别淋雨了!他把车子支住,星期天,雨大,你妈怕你想家父亲擦一把额头的雨水,安慰我。

我想回去,我想回就像一个在婆家受委屈的新媳妇,我再也忍不住扑到父亲身上,泪水不停地流。

好,我带你回去!父亲扭转车把,把手中舍不得撑得黑布伞递给我,冲进了雨中

父亲去年食道癌手术后,年前吃不成拉不出,圆规似的两条小腿也囊肿起来,只能勉强套上袜子穿拖鞋走路,我给他泡脚让他舒适些,他却总是惦记着棒棒和多多(我的孩子),总说让棒棒多吃些

父亲走后,他的衣服被褥都被烧掉了,我却留下了这双拖鞋,我爱穿它,穿上它,心中踏实,似父亲陪伴我,勤劳、坚毅、仁爱我会沿着父亲的路走!

一双鞋底的距离


小时候,喜欢赤着脚在泥地里玩耍奔跑,喜欢泥土的鲜香的味道,后来长大了,在家里务农,也是天天赤脚走在泥地里,那时候泥土是那么的亲切,亲近。

后来,不再种地了,天天穿着鞋子走路,习惯了,对泥土亲近的感觉慢慢的消失了,现在赤脚走在泥地里,完全不习惯,好陌生的感觉。一双鞋底的距离,隔开了我们与大自然的亲近与亲切。

小时候,在农村中生长,家乡的一切是那么平常,那么的司空见惯,习以为常。

长大后,离开了农村,来到了城市生活,我们这一群人有了一个专有名称:农民工。在城市几年,再回望家乡,一切已是那么的陌生又不舍。有些人一别经年,没有回去过。一张车票的距离,隔开了城市与家乡的千丝万缕的乡愁,从此我们在城市无立足之地,在家乡也无谋生之路,从此我们成了有家归不得,在城市里流浪的一群人。一张车票的距离,隔开了城市与家乡,归途漫漫。

有一个群体,不是富二代,也不是官二代,他们是民二代,他们自小在城市出生长大,他们已经隔离在家乡之外,他们更适应在城市里生活,但他们有许多人在城市里没有住所,有的甚至没有工作,这个群体面临着许多的社会问题。就目前来看并没有引起有关方的重视。一双鞋底的距离,让我们远离自然;一张车票的距离使我们离别了故土。

脱掉鞋子很容易,但赤脚走在泥地里,却太咯脚,走不动了,距离已经存在,再也回不到从前!

20XX.12.04于厦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