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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个女朋友

发表时间:2019-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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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最后一个女朋友",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1)和宋佳相恋时她十九岁,我二十五岁。分手时她二十一岁,我二十七岁。在一起时所有人都不看好我们,都等着看我们的笑话。我暗暗地发誓要缔造一个神话...

(1)

和宋佳相恋时她十九岁,我二十五岁。

分手时她二十一岁,我二十七岁。

在一起时所有人都不看好我们,都等着看我们的笑话。我暗暗地发誓要缔造一个神话,结果还是弄成了笑话。

宋佳常常说我比她大太多,她很吃亏,要我让着她。她不知道,她已经是我谈过的女朋友里年龄最大的了,大到我暗地里都把她的备注名标记为老女人了。

我不怕被她看到,因为我喜欢“老”这个字,我在乎的人我都这么称呼,如老爸、老妈、老姐,老女人的未来,我原以为是老婆。

最后一个女朋友

(2)

二十五岁以前,我觉得结婚这件事情离我还是很遥远的。

会这么想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家里还有比我大的姐姐没出嫁, 我的婚姻问题还没有被父母提上日程;二是我谈的女朋友,永远不到法定结婚年龄。

倒也不是我喜欢欺骗未成年少女,而是年龄稍微大点儿的女生对我都没兴趣。我能吸引到的永远是十七八岁情窦初开的女生,一旦她们长大一点儿思想一成熟,立马就会觉得我不靠谱,找各种理由跟我提分手。

我十七八岁的时候,这事情还不奇怪,毕竟还是在跟同龄人谈恋爱。等过了二十岁到了二十三四岁的时候,周围的风言风语和看笑话的人就多了。什么“诱拐未成年”“老牛吃嫩草”之类的老生常谈我一律当成“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和小女生谈恋爱多好啊,她不图你有豪宅、名车,不图你送她名牌包包,你只要跟她谈谈人生梦想,她就会觉得你是个与众不同的、有追求的、闪闪发光的男朋友。如果你能在轧马路累了的时候去肯德基买个甜筒给她,那你就是她最最贴心的人了。

在她们眼里,钱还不是最重要的东西。即便是那些觉得钱挺重要的小女生,在十七八岁的时候也会觉得自己以后会有很多很多的钱,自己的男朋友以后也会挣很多很多的钱。在没有被现实摧残过的小女生眼里,未来的一切都是美好的。

说着说着就暴露了我一个致命缺陷,对,那就是穷。二十五岁之前,我不仅仅是个不婚族,还是个月光族和啃老族。我的那点儿薪水也只够请女朋友去吃个甜筒什么的,你要是买可乐,都不能买大杯的。这对于那些没有漂亮衣裳和名牌包包搭配就无法出门的熟女来说是无法忍受的事情。当然我也不愿意骑着自行车送她们去机场。

当然,我能在二十四岁的时候还坚持跟十七八岁的女生谈恋爱,也不光是因为我穷。根本原因还是因为我自己思想不够成熟,而且还坚持认为成熟是一件很可耻的事情。我乐得无忧无虑,乐得幼稚天真,愿意跟单纯的人在一起做单纯的事情。

你让我去想结婚、想赚很多很多的钱去住豪宅开名车,那不如杀了我。我宁愿去想想诺贝尔文学奖下一年会颁给谁,这种离我很遥远但看上去跟人生梦想还沾点边的事情。当然,这都是在我二十五岁之前的想法,在遇上宋佳的那一年,我的想法彻底变了。

(3)

我说的变化,不是我从不婚族变成了结婚狂,也不是我从啃老族变成了独立的SOHO一族,更不是我从月光族变成了每个月定时存钱的守财奴。

那是一种由内而外的质的变化。是因为心灵上受到了冲击和震撼,才会导致外在的行为发生了变化。这样说可能有点悬,简单来说就是,我二十五岁那年认识了宋佳,她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女生,我们一见倾心,并且没有再见恶心。

不仅是漂亮,就连谈吐、追求、饮食和习惯,她都跟我出奇地合拍。用村上春树的话说,她就是我的百分百女孩。

从灵魂到肉体,从思想到幻想,她跟我都一致得天衣无缝。用洋人的话说,我觉得她就是我遗失的那根肋骨。

我以前恋爱过很多次,但从未有过这种朝思暮想,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感觉。过去不管跟谁在一起,我还是会想想我的未来的, 我觉得我未来一定会干成一件大事,爱情什么的不能影响我干大事。直到遇到宋佳我才明白什么叫红颜祸水,才明白为什么女娲讨厌商纣王之后就送了他三个绝色美女。和宋佳恋爱后,我只想天天跟她黏在一起,她去上个厕所,都能让我魂不守舍。

可惜的是,这么好的女生,竟然跟我不在一个城市。我认识她的时候,她只是来长沙看一场音乐会,看完她就回天津读大学了。

而我,一个刚刚辞了工作在音乐会上跟着摆创意集市的姐姐打杂的无业游民,对跨省搞异地恋还是心存恐惧的。

她那么好,离我这么远,要是有人欺负她怎么办?要是有人比我更喜欢她怎么办?我脑袋里全是这些问题,完全忘了人家没认识我之前也活了十九年。

因为总是想这些问题,所以她离开长沙的时候我去火车站送她, 不小心就多买了一张车票,一路将她送到了天津。

不要觉得哥没出息,二十五岁了还被一个十九岁的姑娘迷得神魂颠倒的。茫茫人海,两个人能相识相恋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而且哥能在帅哥云集的音乐会上拿下这么好的一个姑娘,本身就证明哥是有魅力的。

其实说起来我也没啥魅力,完全是运气好。音乐会上人太多了, 根本挤不到台前,就算挤到台前,那种手拉手围着转圈的行为也不是宋佳喜欢的。所以她就远远地看着,恨不得一阵风吹来把眼前的人全吹走,留她一个人听她喜欢的歌手演唱。

宋佳在台下看着人山人海干着急的时候,我刚抱着吉他到创意集市。相比台上那些正规军的音乐水平,我从初中到大学苦练了十年的吉他水平并没差到哪儿。我之所以辞职就是打算干音乐这行,如果不是还没来得及组乐队,那这场音乐会哥肯定就是在台上了。

所以当看到宋佳远远地走过来的时候,我就弹起了那首让她迈不动脚的歌,给了她一场专属于她一个人的演唱会。后面的事情就是见招拆招、遇佛杀佛、你情我愿、顺水推舟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穷不可怕,一定要会弹吉他。

(4)

宋佳回到大学之后,开始给我织毛衣。我及时阻止了她这种荒唐、愚昧的行为。其实本来织毛衣送情人这件事情挺好的,但被编成歌之后就不好了,有个乐队专门拿织毛衣作词讽刺那些恋爱中的傻子。

而且还延伸出了各种版本,从流行民谣版的—傻×不爱你,你还给傻×织毛衣。到乐府诗—少壮不努力,老大织毛衣。再到外国文学《西风颂》里的—傻×已经来了,毛衣还会远吗?和《安娜·卡列尼娜》里的—幸福的傻×都有毛衣,不幸福的傻×就不一定了。最后是现代文学版的—这世界上本没有傻×,毛衣织得多了,便成了傻×,以及黑夜给了你黑色的眼睛,你却用来给傻× 织毛衣。

我不想做“傻×”,也不想宋佳做“傻×”。于是就给宋佳朗诵了这些名言警句。宋佳说:“可是毛线我都已经买好了。”

“那就织围巾吧。”

“毛线用不完。”

“那就织两条,你一条,我一条。”

“还是用不完。”

“那就织三条,你一条,我一条,我妈一条。”

“为什么是你妈一条而不是我妈一条?”

“都一样,不浪费毛线就行。”

“不一样,我妈和你妈都掉水里了你先救谁?”

“我们不是在讨论毛衣和围巾的问题吗... ...”

幸福的爱情总是相同的,不幸的爱情却各有各的不幸。我受不了异地恋的煎熬,大义凛然地离开长沙去天津找工作。天津迎接我的是一口黄沙、一口土,习惯了南方湿润气候的我一到北方就被吹得脱了层皮,还倒霉得因水土不服病倒了。

爱情虽好,可是不治感冒。

前面说过,我还是很穷的。虽然离开长沙之前狠狠地压榨了我老妈和老姐一把,但架不住坐吃山空,到天津三个月,钱用完了, 工作还没找到。

于是宋佳开始带着我跟她一起吃食堂。到了他们学校我才发现, 在学校这种封闭的环境里,美女是一种多么稀缺的存在。大街上的美女是属于大众的,学校的美女只属于学校,我霸占着一个美女,就等于树立了数千个敌人。

在强敌环伺的环境里,我背负着沉重的心理压力吃着软饭。好在时间不长,就有北京的朋友叫我过去一块儿写剧本了,北京的氛围好,还能顺便卖卖唱。

从北京南站坐城际列车到天津不到一个小时,所以虽然再次面临异地相隔,却比在长沙的时候好多了,每个周末我们都能在一起。

(5)

在遇到宋佳之前,我觉得自己受了女朋友一长大就会跟我分手的诅咒。我周围的人也都觉得我最多只能骗骗小姑娘,没人能跟我真正走进婚姻的殿堂。

所以宋佳二十岁生日的时候我是非常开心的,这意味着她到了可以跟我领证的年龄。我拿着我亲手用吉他弦编织成的戒指,单膝跪地向她求婚。

她笑着接受了。她跟我过去的女朋友不一样,过去的女生因为年纪小,不知道钱的重要性,不懂得穷的含义,所以在一长大接触到物质,发现我无法带来富足得让她们在其他人面前可以不自卑的生活后,我身上的光环就立刻消失了,分道扬镳是必然的事情。

宋佳不同,她知道贫贱夫妻百事哀,她跟我一起经历贫穷,但她不介意。咸菜就米饭我们吃过几个月,豆瓣酱拌面我们吃了半年。

她说她要的只是我,只是我的一颗永远爱她、永远不变的心,所以吃咸菜没关系,也就只是吃得差点儿,社会主义国家饿不死人。

但婚姻不是我们两个人的事情。

我二十七岁的时候去了宋佳的家里,去之前打听好了二老的喜好。专门挑在最疼宋佳的外婆的寿宴上登门。

结果还是被赶了出来,二老知道我的存在,一直嫌弃我家离得太远,嫌弃我年纪太大,嫌弃我没有正经工作。一直疼爱宋佳的外婆也不想外孙女嫁得太远,因为我的突然出现、宴席上宋佳父亲的拍桌而去以及宋佳的失声痛哭,外婆突发脑溢血。

虽然抢救过来了,但从此半身不遂。

宋佳成了他们家里的罪人,我也一样。

写到这里时泪水突然落在键盘上,我想起之前读者问我的一个问题。她说:“大大,你在写故事写到催人泪下的情节时,是先去哭一哭再写,还是写完了再哭?”

我当时没回答她,因为我从未有过把自己写哭的经历,这是第一次,边流泪边写,用来擦泪的刚好是宋佳给我织的围巾。

又到了可以戴上围巾的季节,送围巾的那个人却已经和我永别了。

(6)

我离开北京回到老家的时候,正赶上姐姐的婚期,一家人都忙着姐姐的喜事,没人注意到我的失落感。

姐姐结婚后,我的婚事便顺理成章地提上了日程。

我曾经对宋佳说过,如果有一天我们分手了,我想我无法再爱上任何人了。

宋佳笑笑没有说话,后来她给我写信的时候提到这件事情,她说如果有一天我们分手了,她希望我能把心打扫干净,让后来的人住进去。

记得我过去看书或者看身边人的经历时,不能理解有些人为什么要跟自己不喜欢的人结婚,明明有那么多可以逃避的理由和办法,为什么要勉强自己跟不爱的人在一起呢?

我曾经很讨厌这种人。

而如今,我终于也变成了这种人。

分手后宋佳接受了父母的安排,尝试和她妈妈介绍的对象谈恋爱。

我也听从父母的话,带着报复的心理和工商局局长的千金领了证。

一切都符合大人的愿望,顺理成章。

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常常会想起宋佳,我曾经试着想过无数种我们分手的场景,我以为会有争吵和挽留,却怎么也想不到,我们中间有一天会隔着瘫痪在床的外婆。说到分手的时候,我们竟都没有犹豫就选择了放弃。

委屈自己,成全一切。这是我无法理解却不得不接受的结果。

我记得刚在一起的时候宋佳问我:“你这个花心大萝卜,我听说你之前谈的女朋友双手都数不过来,那我是你第几个女朋友?”

我抱着她亲了一口说:“你是我最后一个女朋友。”她愣了愣,一下没明白,我接着说:“傻瓜,跟你谈恋爱之后,我就再也不想跟任何人谈恋爱了。所以你是最后一个,你一毕业我们就结婚。”

说这话的时候,谁会想到一语成谶呢,我固然是没有食言。宋佳依旧是我最后一个女朋友,只是待到她毕业的那一天,娶她的人, 不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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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朋友


一个普通的朋友从未看过你哭泣。一个真正的朋友有双肩让你的泪水湿尽。

一个普通的朋友不知道你父母的姓氏。一个真正的朋友有他们的电话在通讯簿上。

一个普通的朋友会带瓶葡萄酒参加你的派对。一个真正的朋友会早点来帮你准备,为了帮你打扫而晚点走。

一个普通的朋友讨厌你在他睡了后打来。一个真正的朋友会问为什么现在才打来。

一个普通的朋友找你谈论你的困扰。一个真正的朋友找你解决你的困扰。

一个普通的朋友对你的罗曼史感到好奇。一个真正的朋友可以威胁你说出来。

一个普通的朋友在拜访时,像一个客人一样。一个真正的朋友会打开冰箱自己拿东西。

一个普通的朋友在吵架后就认为友谊已经结束。一个真正的朋友明白当你们还没打过架就不叫真正的友谊。

一个普通的朋友期望你永远在他身边陪他。一个真正的朋友期望他能永远陪在你身旁。

有一个不作的女朋友是什么结果


01认识我初恋的时候,她才十八岁,那天在学校迎新,一抬头就看见她,背着双肩包,扎着马尾辫,一双眼睛灵动而美丽。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她,只觉得武侠小说里写...

01

认识我初恋的时候,她才十八岁,那天在学校迎新,一抬头就看见她,背着双肩包,扎着马尾辫,一双眼睛灵动而美丽。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她,只觉得武侠小说里写的一双杏眼,大概就是她吧。

后来就开始追她,原本以为像这样美丽的女生,身边不乏男生献殷勤,应该很难追,但是结果恰好相反。

她确实有很多男生追,却并未和任何一个人暧昧,后来,我终于如愿以偿成为她的男朋友,并且恋爱五年,成功逃过了毕业分手的魔咒。

毕业那天,她爸打电话说在老家给她找了铁饭碗,她摇摇头一本正经地跟我说,她胸怀这么大,要出去看看。我笑了笑故意看了看她的胸,没觉得呀,她笑着追着我打。

我们一同在上海打拼,租了一间小房子。在很长一段时间以内,我都觉得自己很幸运,也庆幸自己喜欢的人也喜欢我。

客观来讲,她是我认识的少有的美丽与善良的女生。

我和她认识的时候,彼此家境都不富裕,在学校的时候还好,大家都比较单纯,这些问题也很少显现出来。毕业后工作,有些矛盾就慢慢显现出来。

作为一个美丽又优秀的女生,她有很多优点,不现实不拜金,积极努力,喜欢什么总会靠自己努力去得到。她是一个很感性的姑娘。

02

当然,她同时也具有大多数女生所具有的通病。

那就是矫情,爱折腾。

逛街的时候,得帮她拎包;在她很困不想洗脸的时候,会央求你用湿毛巾帮她擦脸;外出吃饭的时候总是会纠结去这家还是那家,往往到了之后又改变主意;总是喜欢在网上想方设法找便宜的代金券,有时候我特别不能理解,就吃个饭而已,花一个小时在网上找代金券,多费劲啊。

不过,她却依旧乐此不疲。

和她分开主要还是觉得她太黏人了,有时候让你感觉没有自己的生活,常常会打电话发信息询问,在哪儿,和谁,在干吗。

终于,在一次夺命连环“call”后,我和她分手了。

其实后来想想,分手的原因不只是觉得她太黏人了,也许男人潜意识总是喜欢更新鲜的吧,在一起太久了,太熟悉,反而有些不知珍惜。于是这个时候所有的小事情都变成缺点了,放大到一定程度,就会膨胀。

03

我的第二任女朋友,也就是我的前任,她是另一个极端,独立自主、不黏人,有自己的生活。不止如此,她颜值也很高,皮肤白净,性格温柔,笑起来很恬静。我想可能这就是所有男人心目中理想的结婚对象吧。

在和初恋分手之后,第一次见她,我曾以为这才是我理想的结婚对象。后来我们恋爱同居了。她从不会主动给我发信息联系我,更不会询问我在干吗,和谁,在哪儿。

也不会在我和朋友联机打游戏的时候夺命连环“call”让我回家吃饭。有时候和朋友出去玩,深夜回到家,她已经在床上安然熟睡。

她从来不过问我有哪些异性好友,也不好奇我谈过几个姑娘,爱过几个“绿茶婊”。世界杯那会儿,我带着几个好兄弟回家看球,整夜折腾,没有半分安静。她也特别懂事儿,把朋友照顾周到后,安静地进屋看书、网购,上床睡觉。

第二天依旧如常。

04

她好像没有太多的情感波动,从来不会和我闹情绪,不会生我气,我说什么她都是笑笑说好,我和兄弟们出去玩不带她,玩久了不回家,她从来不闹,也不和我生气。偶尔我和几个女同事开玩笑,她也不会吃醋。

她有自己稳定的工作,闲暇时间会去练瑜伽、学古筝,反正不会黏着我,也不会撒娇让我帮着拧开瓶盖,更不会胡闹着要我做些疯狂的事来证明我爱她,当然出去吃饭的时候也不会绞尽脑汁地想帮我省钱。

我工作加班的时候,她能一连一个星期不联系我,有时候我都怀疑自己是真的贱,真的,太黏人的受不了,一点不黏你的,又觉得怪怪的。

她总是恬静得像一汪湖水,我从没让她哭过,当然,也从没让她真正开心地笑过。

直到有一天,我们在路上看见一对情侣,她愣愣地站在那里,眼眶发红,当晚她突然像个孩子一样哭了,她告诉我,那个男人是她前男友。那晚我们第一次敞开心扉,我突然然发现,我和她更像朋友,我们聊了很多。

她告诉我她也会吃醋,也会无理取闹,也会撒娇,也会故意拧不开瓶盖,也会夺命连环“call”这一神技能。

后来,我和她分手了。

分手那天,我在她脸上找不到任何悲戚,她笑了笑跟我说,我们分手是对的,她说她心里装不下我,她说相信我,如果一个姑娘不会吃醋,不会耍小性子,能坚持一周不联系你,那她肯定是不在意你的。

因为女人相对于男人更容易沉溺在爱情里。

05

于是,有晚我意兴阑珊地走到了初恋的楼下,真的很巧,她恰好下班晚回家,就那样,在分开两年后,我们相遇了。

很难想象,我们竟然能平静地散步,她变了很多,两年的时间,她已经足够成熟,看上去也有了些优雅的味道,她说她晋升了,这本在我意料之中,她本来就是那样优秀。

离开的时候,我问她这两年还好吗?她笑笑说挺好的,她说她又有了新的男朋友,其实我问她好不好,也有问这个问题的成分在,我想我终究还是错过了什么。

那晚离开的时候,我跟她说,那些年我很抱歉,她笑了笑,说其实每次夺命连环“call”的时候,她也很讨厌那个自己,不过她忍不住,她说自己现在依旧会很在意,我笑了笑,最后跟她挥手再见。

我想如果让我重新选,我还是会要一个会为我哭为我笑,会吃醋,会因为我做蠢事而噘嘴的姑娘。

我要这样的姑娘,我要能感受到她爱我的姑娘。

那种理想型的姑娘,不黏人,独立,有自己的生活,不会干涉你的私生活,不会要你陪着她东南西北到处乱逛。会在你忙的时候消失,需要时出现,并且还很爱你的姑娘。这样的姑娘有,女朋友没有。

当然,去掉最后一点她很爱你,还是可以有的。

一个朋友在路上


甘共苦自以为不是个特别怀旧的人,却总是会在某种特别的氛围中,想起某些特别的人,以及与其有关的一些深刻或是已经忘却了的事

想起阿杜,是在我应邀去台湾省电台主持一档摇滚音乐节目的那天。当DJ小姐缓缓地将音量键推高,张楚那不羁的声音便又飘漾开来:生命像鲜花一样绽开,我们不能让自己枯萎,没有选择,我们必须恋爱(《孤独的人是可耻的》)。这歌声一如从前,环绕了我每一次的心跳。戴着耳机我想象着电波像触角般无限延伸,传达到每一个爱乐者的耳中。蓦地想到:此刻我的朋友阿杜是否会在电波的那一端聆听张楚?是否他也会如我这般,在音乐中想起从前的那段日子?

阿杜是我的高中同学,大我一岁,那时几乎每天早上或下午去上学时,我都能看见他提著书包在去学校的路上游游荡荡。偶尔的目光相对,他都会像不太认识我似的,爱理不理地对我点点头,我感到他和我一样觉着有些漫无目的,毕竟学习对我们来说是件苦差使,而且我们也都缺少思维和运算能力,所以总是会在理科成绩出来后会被老师抱怨:教上你们两个可真够我抱撼终生的了!但我们还是没有因此而有什么共同语言。唯一的共同点便是高考时我们都落榜了。第二年,他重考进了省城的一所美院。

一年后一个偶然的机会,我们在朋友家不期而遇,很快地,我便惊诧原本慵懒散淡的他竟变得如此地开朗健谈。你好象不再像以前那么软了!我开玩笑地说。他装出一脸无奈的苦相回答说其实他原来并不内向,只是高中三年的日子混沌得很,总觉得理想与现实的世界似是而非,并且他的自由的个性在众多的规章纪律以及老师威严的目光下无法真实地显现,就像老鼠不得不对猫妥协,其苦闷自是不言而喻。想想也是,我便轻易地认同了他的观点。接着我们又谈起摇滚,谈起张楚,不知不觉中竟直至深夜。烟雾缭绕,酒瓶成行,最后他对我们说:他正在筹划成立一支摇滚乐队,而与之同等重要的是:在大学里找一个志同道合的女朋友。

大二那年暑假,阿杜锤开我家的门,古侠一样的披肩长发,一件画满鱼刺长及膝的汗衫和一条破得不能再破的牛仔裤,着实让我的父母惊讶不已。他指着身边的女孩对我说,这是我的小文,大一的,我们的初恋将会是抵达一生的爱情。他又说原先的两个愿望都已经实现,我们把所有的生活费都拿去买了乐器,每天只能吃榨菜,靠疯打篮球才不致让身体垮下去,而你现在已经是赚工资的劳动人民,所以得请我们一顿。说话时,他不停地晃头把垂下的头发甩向一边,吐着不成形的烟卷,看上去他很快乐也很潇酒,我以为阿杜这种异类的样子本是那个年代中男孩子除了标榜自己是学校的体育尖子之外最讨女孩子欢喜的一种形象,果然从小文的眼里我看到了女孩应有的那种痴迷的目光,而她那一脸暖昧的表情也很快在阿杜热辣的对视下极为生动地氧化。这是一个恋爱的季节,空气里都是情侣的味道,孤独的人是可耻的夏日的艳阳透过窗棂散落在屋内,我看到阿杜的眼神如银剑般闪亮,我听见阿杜的歌声在我耳边若隐若现,我想说其实崇拜的爱情并不牢固,可我终于还是没有说。

我最终有幸在几个月后目睹了阿杜的流汗乐队的演出,而在此之前我对没能见到女孩小文并不感到奇怪,阿杜笑笑说,这是一次没有结果的爱情,符合初恋的规律,它的结果倒促成了一位天才歌手的诞生。偌大的校园礼堂里,阿杜和他的乐队站在高高的台上,抱着一把电吉它的阿杜一脸真诚地对台下说:别说深刻,那不是意义!这里没有老狼,如果摇滚不能打动你们的话,风花雪月的校园民谣在等着你们!除了《孤独的人是可耻的》,所有的歌都是由他们自己创作的。时至今日,我仍记得其中的几句歌词:城市的边缘,是我的向往;我要在路上,那是我生存的乌托邦。音符激溅,长发飞舞,他们在台上卖力地演唱,台下的我也真切地感受到了一种非凡的哲理光辉。演出的结果获得了同样多的掌声和嘘声。

后来我们到凤凰山下的一个小酒馆里喝了个通宵,我看到进进出出的都是和阿杜一般装束的年轻人,他们背着乐器或是包裹,谈笑风生,嘻笑怒骂。我知道在这里,我成了异类,我的衬衫领带小分头常招致他们并不友善的目光;我也知道他们其实生活得挺苦,一边为了生计而挣扎,一边还要为了理想和音乐而奔波。我问阿杜,苦吗?他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但随即又爽朗地笑了。是的,纵是幸运或是不幸,他们终究在过着自己想过的生活。而我,每一次转过身却没有飘然而去的沉着,迈开步更缺乏一去不返的勇气,于是终也只能乐而忘返于几篇溢美泛

酸的小文章,这彻头彻尾的小男人样被阿杜一语道穿:我们是朋友,但我们不是一类人!

小醉而归时竟觉得黎明有些温暖,坐在回程的火车上,想起我那湮没已久的梦想,竟有些心潮激涌。我知道这很幼稚,只要一回到我所熟悉的城市,这些想法很快就会烟消云散,什么都不会发生。但那一刻,我还是乐意沉湎于此,并且认为在这个连真诚和诗性都可以被克隆的年代,坚持完美的理想的确不是件容易的事。

而后不知道为什么,直到毕业后,阿杜才再次来到我的小屋。看上去他很憔悴,一头躺倒在我的床上,抽着烟看着我莫名其妙不知褒贬地笑着。也还是说起从前的老话题,比如音乐和生活本身;比如听着张楚充满慰藉的那些夜晚;他说这个城市不可能容纳他,他就像是一个游离于社会主流之外的边缘人,工作没有一点动向,谁会要一个靠补考才毕业的差生呢?说话的时候,他仍是微笑着,一副嘲谑生活的样子。他又说岁月本是条清清的河,可惜流着流着就成他妈的浑汤了,而他走了一圈才发现只有音乐才是他现在唯一的精神寄托和所能做的事,因此他需要在路上,去寻找他生存的乌托邦,正如他自己所唱的那样。临走时,他送给我一本凯鲁亚克的《在路上》和他们乐队自创的一本诗体歌集,顺便又向我借200走了元,之后我便再也没有见到过他。

大二的那年冬天,我开始老了,这是歌集中话的第一句话,我没法不动容,但我不认为阿杜就是凯鲁亚克所写的跨掉的一代,我相信他会赋于在路上一种更新的意义。因此我在想着:被爱情和现实所否定,一个朋友在路上,实在如鸟儿在暗夜的都市里游弋,冷暖自知,左翅是溢满激情的音符和文字,右翼却得承载汹涌起伏的矛盾和真实,不知道阿杜是否未辱初衷。众弦俱鸣,我是唯一的走音??那原是青春萌动的本真和勇气呵!

怎样看出你的女朋友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你的女友或心仪的女孩是怎么样的人?总是笑咪咪的心爱女孩?仍是慎重老练的女人?她的赋性真的是如此吗?乍看之下温文不造作的女孩,其实很可能仅仅耍心计演出来的容貌喔。假如你喜欢心口如一的人,无妨停下脚步好好检视对方吧!略微摆开一点间隔或许更能看见女友出人意料的实在相貌......

1、你的女友有同性朋友吗?

女人的感触适当敏锐,对待同性尤其能发挥这种才能。即使只要时间短的沟通,也能从对方的言语行为中读出对方实在的心意。和简单遭到心爱表面、甜美言词利诱的男性比较,女人更可以运用自己敏锐的理性看透对方的赋性。因而,实在关怀人的女人会有许多同性友人,不关怀的女人则很难有同性的朋友。你的女朋友会在不经意的谈话中透露出同性友人的工作吗?女友的通讯簿里,异性朋友的数据该不会比同性朋友多吧?假如女友的异性朋友比较多的话,那就要注意了。

2、和异性之间用什么方法沟通?

女友常会表现出天真无邪的肢体碰触,假如是无邪的肢体碰触,假如是自己心仪的女人,咱们就会分外感到高兴。但女友对其他男人是不是也有相同的行为呢?

要知道,肢体触摸是人际沟通的重要手法之一,用得好就能让人际关系更顺利,特别是女人对男性的肢体触摸更具有绝佳的作用!女生的肢体触摸可能是要对方遵从自己无理的等待,有时分也可能让对方误以为“她对我有好感”。假如女友对其他人的肢体碰触看似不经意,实则活用它做为女人的兵器,要求对方满意自己的要求,那么她是个适当高超的腹黑者。

正由于肢体触摸对女人而言是一种十分便利的手法,因而更要慎重考虑运用的机遇。以男朋友为重的女人一定会掌控好自己对异性的肢体言语。请好好调查女友与异性的共处方法吧!

3、当你伤风的时分她是什么反响?

你在生日或圣诞节等女友等待的节日里伤风了,遇到这种状况,女友会有什么反响呢?她会担心肠飞驰过来看你吗?仍是一副不高兴的容貌?只要是女友愈注重的节日,她当下的行为就愈能展现出她的赋性。假如她放下全部也要来关怀你的身体,问你一句:“你还好吗?”,这种人就很让人定心。假如她由于不高兴而在嘴巴上抱怨了几句,但仍是做了汤粥来照料你,那么她是个很棒的人。可是,如果她丢下现已伤风不舒服的你,自己跑去参与活动,那这种女生,就要多考虑了。

以上罗列的的三个问题,或许能为沉迷女友的你供给一些判别女友实在性情的指针。事实上,在女人之间得到“腹黑、心计重”这种不良点评的人,好像往往遭到男性的喜欢。许多女生在同性傍边吃不开,但却和男友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总归,当男性和女人在挑选伴侣时,那种只以自己的利益为优先,一点都不关怀的人的确不受欢迎。

最后一个月的生命时间,我们会做什么


假如生命只有最后一个月的时间,我们会做什么?继续嬉戏打闹?继续做完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情?还是陪自己爱的人们,让他们不必因为自己的离去而感到遗憾?还是自暴自弃,放任自流,苟活于世?

我相信我们能想到的结果都曾发生过,也将继续发生着。生命一旦有了确定的期限,究竟应该轻松还是更加沉重?究竟是应该更加喜爱这个世界还是痛恨生命的无情?是应该更加有目标的活着还是意志消沉的做一个行尸走肉。

可能只剩下最后一个月的时候,我们才会真正地知道我们究竟想要做什么。我想只有在生命的最后一个月里才会真正地思考人生吧,思考如果还可以正常的活着需要什么样的生活,应该以怎样的价值观衡量这个世界,反正那个时候最重要的肯定不会是金钱利益。可能连多看亲人一眼都会变成奢侈品吧,哪还有那么多的宏伟的梦想。

人生在世屈指算,难活三万六千天;家有房屋千万座,睡觉只需三尺宽;家有金钱千万贯,死去带不走半文钱。而这些,对于一个身体健康的人来说却是一路奔波的重点,可能只有快要离开这个世界的人才会想这些真的没有什么用处吧。

我的记忆中不曾濒临死亡过,所以我无法想象如果是我该如何看待身边的一切,可我知道该怎样如何面对将要远离这个世界的人。

于我们健康人而言,生命有着不确定的长度,而我们终究也还是会离开这个世界。于我们而言,一个月只是漫长人生道路的一个瞬间,而对于仅有一个月生命的人,一个月就是一生。

而生命对于我们这些懒惰的人们,一个月和一生有区别吗?我们的生命不应该浪费,因为生命本身就是世界上最最奢侈的奢侈品。

爱自己、爱家人、爱生命。

文/夏在QQ/844832485

我的三个女朋友


认识这三个女人是在一个夏季。酉翎、谭芳、曾怡三个很好听的名字。

那时的我,一直为找工作烦恼的我,最终被一家新开的酒楼聘请了。当时我不敢去应聘,因为我从没自己成功的找到过工作。我是打电话去问的。电话那边问有没有做过服务员。我的回答很肯定,做过。电话那边就说要我带身份证、健康证去面试。

去应聘的人还真多。我在副经理那里面试了。同意聘请。我吐舌,其实我哪里有做过这行,只是凭着以前在商场里面做的时候,老板经常带我们员工去酒楼吃消夜时,对那些服务员的服务印象胡乱捏造的。实际要做起来只怕做不来,这是我一直都提心吊胆的事。

下午,我们就在酒店门口开会。站在新员工的队伍里,一种独特的场面出现。整个队伍里除了我,竟然还是我这个男同胞一枝独秀。看来我是破例收录的。我耸了耸肩,环顾前后左右。哇塞,站在我右边数过去的第三位女子,真是惊人的迷人,倒不是她扮装得浓眉艳唇,花枝招展,而是有种说不出来的清新养目感,穿着白色的工作服,在阳光下面是,清清的,淡淡的,白白的,嫩嫩的,特别是脸蛋上那种自然的笑意,迷人极了。若不是大庭广众,我就会大叫,哇塞。

她就像磁场,我的眼睛就像铁块,自然的被她吸过去了。老天,快被她发现,我赶紧把头转正,然后深深的呼吸来镇定自己狂跳不已的心。这感觉太惬意了。好一阵子之后,我又朝那边望去,她正在望着我笑。我慌忙转过头,若无其事的望着正说得口水四溅的总经理。对于一个初涉社会不久的我来说,的确是心慌意乱的偷窥。

太阳是炎热的,总经理的话语是火里浇油。我逐渐能闻到汗臭味了,女人的,自己的,混在一起,一种肉酸味。散会的时候,我站在那里呆好一会,我要在后面偷看那个女子。秀色可餐,不瞧白不瞧,那女子也是汗得湿透,能看到她背心衣服里面的胸围吊带跟结扣,还有肉的颜色,真是诱人遐思。我的偷窥经常被她发现,她就嫣然一笑。而我呢,就经常因避之不及而让自己火烧脸颊。

酒店分两部份,一楼为粥粉面跟快餐部,二楼才是正式的酒楼。本来早上说好分我到二楼的,那副经理糊涂得紧,下午竟然又把我分到了快餐部。那个女子被分到了二楼,看来上班是没机会偷窥美人罗。后来总经理望到了我,可能唯一的男生是很容易被注意到的。他问我怎么在一楼。我说是副经理让我到一楼的。总经理笑着说,你去二楼,去二楼。真是命好,我可以整天面对那清丽女子,那是何等美事。我心仆仆的恨不得马上飞上二楼。上到二楼,二楼是一个清雅宽阔的场所,没有一楼那样拥挤。副经理正在分配工作,见我上来,就问我,你不是在一楼的吗。我难为情的扰着后脑勺说,是总经理叫我上二楼的。副经理想了片刻说,哦,本来是分你到二楼的。我瞅了那女子一眼,她正朝我笑,我的脸更是发烧。副经理叫我站进队伍里。然后就分配任务。我这少年之心就飞在那女子身上。那女子应该在外面见世面多了,能看得出一种格外的气质,略带成熟,又觉得不为俗尘所染,这种风韵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能不勾住我的魂吗?

副经理分配好任务之后,就要我们演示一下台布的铺法,转盘的摆法,杯子碗筷的摆法,烟灰缸的收法,诸多规范,我傻了眼,光那么大的桌布我都不知道怎么个铺法,毕竟我是冒牌货。副经理就说,谁先来试试,她指了指一个女孩子,然后又指到我。妈耶,首先就叫我上阵,我不是死得惨,不被人笑话才怪。我身子闪了闪,弄得慌了神,怪难为情的,拿起旁边的桌布,不知道怎么个铺法,因为桌子上放有一个大大的玻璃转盘,我怪难为情的望着众人,最后把目光落在那女子身上。那女子似乎明白我不会摆,走上来笑容可鞠说,还是我先来吧,看你在我们女孩子面前怪难为情的。众人都发出轻笑。实在是一个难动作,要从玻璃转盘跟下面的转轮穿过一张很大的桌布,我还真是第一次。只见她熟练的动作,很快而轻巧的把桌布铺了上去。四周刚好长短。然后又把桌布用差不多的手法收回来。我记住了这其实懂得技巧就不难的动作。她的动作实在太优美了,感觉就像是在舞蹈,她铺完望着我笑,似乎在问,记住了没。我感激的望着她。她一甩清秀的头发就站回队伍前面。副经理又问,谁来。我鼓起勇气说,我来。然后装作很熟练的样子,竟然也轻易的把桌布铺上去了,然后又从容的把桌布收了回来。成功,我向她投递去胜利的目光。她似乎在微微的点着头,她又带着轻轻的笑意,又让人感到一种震撼的美。我就感觉自己如沐春风里。其他的程序都是在她的带领下让我学会的,她是在有意的教我做这一切。就连托盘的动作也是一种比较难的程序,可以分两种,低托与高托,低托平腰上,高托齐下肩,而且托盘必须用五指尖来托,如果用实心手掌托就容易摔盘。这都让我冷汗淋漓。她故意把手朝我这边,让我看了个透彻。她那优美的姿势都能深深的刻在我脑子里,加上我这人还算天资聪颖,一学就会,而且一做就到位。做完这一切我就觉得自己的背心湿透了,脑门上豆大的汗都被我偷偷的拭去,也不知道被副经理有没有发觉我这一点。做完这些就是发工作服了,想不到没有男孩子的工作服,发了件跟女员工穿的一样的白衬衣给我。很明显,女装因为女子胸大的关系,胸口部份做得大些,然后就是下面就窄了。穿上去怪怪的,被那些女孩子笑了半天。她也在笑,看见她笑了,我也笑了,笑得好不得意。

酒店正式开业了,我跟她站在二楼门口迎宾,我们相互对望。我感觉跟她对视相当不好意思。但是这种好好瞧她的机会怎能错过。她问我,你脸红红的什么。我纳纳的说,没,没什么。她用纤纤玉手捂着嘴笑弯了腰。第一桌客人来了,我们就要敬礼。我们都叫了声,欢迎光临,然后就鞠躬,我就来了个日本式的90度鞠躬。她扑哧一声,差点没大笑起来。看着她的美丽动人笑容,我又兴奋又尴尬。等客人走了进去之后,她就笑着说,你想把我笑死啊。我看她笑得那么好看,就来了连续几个90度鞠躬,她笑得蹲在地下伏在膝上笑。看着她笑得那么开心,我心里罐了蜜似的还要甜。时间久了,我真有点希望这里是结婚礼堂,来一个,一拜天地,二拜高堂,三夫妻相拜,想到这里我就开心的笑了。她就叫到,你笑什么,站着做梦啊。我就嗯嗯的应答。她又会笑。能让她笑,那是我的荣幸。美女的笑容永远都那么迷人。能让美女笑那是有风度的男人才能做得出来的,我就独自偷着乐。

我们之间很快就熟了,她的名字也很动人,叫酉翎,零灵的。后来我们逐渐习惯了这里,因为里面比较忙,人员紧缺,迎宾这个程序逐渐就省略了,那是我的损失,因为不能每天跟她拜堂啊。但是我们之间来往穿梭,饶来饶去也别有情趣,她的动作永远都那么优美。我就喜欢跟她饶来饶去,就像在舞池里一样,她是一个不错的舞伴,尽管我从来没有跳过舞,也不知道怎么跳,这样的陶醉都是我觉得最为快乐的。

没有客人的时候我们就可以站在一起聊天,我作为这里唯一的男性服务员,自然成了他们的茶话闲聊,而且是当这我的面来笑话我。酉翎也会无伤大雅的刁难我。她是一个懂得尺寸的人。但是,她一句惊人的话是对我说的。她直接的问我,海,你喜欢我,对不对。她那种神情,比平常说话还要自然。这让不知道如何回答她的话。众女子都笑哈哈望着我。我乃堂堂大男人岂有被他们笑倒之理,遂憨厚的笑了笑,避之不答,也不羞愧。当然这就是表示默认,就算我不默认,我的行径别人哪有不晓之理。

休假、请假的麻烦事情来了,本来不足人手,再加上碰上休假或者放假的,那就更忙得不得了。一楼自然没二楼那样注重服务,所以经理会从一楼派一个女孩子上来帮手。这个女孩子叫谭芳,株洲的。一看就知道是刚出来的女孩子,农村的皮肤色,是被太阳晒多了缘故。这个女孩子看上去年纪不大,有另一种水出芙蓉的气质,而且透出一种美人胚子的秀气,特别是那属酒店所有女员工中最长的头发,不但发质特好,更能烘托她的个性美。我倒不注意她,毕竟我是心有所属,别的女孩子再漂亮我也不感兴趣。但是谭芳偏偏就爱跟我说话,就爱跟我靠近。看来我这一只独秀,还真是有魅力。

我们领班是一个更是白净的女孩子叫曾怡,常德的,但是长相相对比起酉翎、谭芳来就差点,长得也可以。虽然如此,但是曾怡有她自己的魅力,那就是沉静稳重,典型的成熟型女性。三个女孩子都是我同省的,所以我们都觉得比较亲近。曾怡是有男朋友的,而且下班都会来接曾怡。他男朋友是另外一家酒店的配菜学徒,就是厨师炒菜时,他首先把菜分类配好,方便厨师炒菜。所以单单这个程序就有个职业叫配菜师,炒菜也要看配菜师的技巧,菜的分量,配料的份量要搭配得好,菜才能真正吵出滋味。后来曾怡跟我说要跟他分手。我问她为什么。她说,他没有安全感,而且是她家里人说的媒,并没有什么感情。我问,他还不错,蛮帅的,又这么有心来接你,你为什么会这样想。她说,他来这里看见我后,认为我是他感情最大的威胁,他对自己一点信心都没有,缺乏安全感。我不竟哑笑起来。感情真是不可思议的东西。逐渐曾怡对我的话多了起来,有种另样不同的亲近感。

下午有段时间是空闲的,因为下午很少来客人或者基本上不会来客人。在一楼的谭芳喜欢上来跟我们一起聊天。有一次,我的烟抽完了,忘记带钱了。我就问她们,我忘记带钱了,谁能借钱给我去买烟,明天还。谭芳马上高高的举起手来说她有。然后就塞给我十块钱。我说了声谢谢,就去买烟了。事后,酉翎跟我说,海,我发现谭芳很喜欢。我说是吗。她说,是啊,女人看女人很准的,她的确很喜欢你,你喜欢我是没用的,我不是你喜欢的那种女人。我为她的话感到纳闷。不知道她是怎样一个女人。好象她知道我喜欢怎样类型的女人一样。她继续说到,谭芳只是刚出来,几年后绝对要漂亮过这里所有的女孩子。我笑着说,意思就是要漂亮过你了。她肯定的点着头说,相信我。我真被她弄得哭笑不得,世间竟然有这样的女子。真是耐读。

酒店也不知道因为经营方式不妥当,还是地理位置不够好,抑或是厨师炒菜不合顾客口味,业绩逐渐下降。这也难怪,周围的酒楼逐渐多起来,都变着法儿拉顾客。毛主席有篇文章这样说,李鼎铭先生说过,兵不在多,而在于精,好的建议我们就要吸纳。总经理最后决定精简人员。谭芳是总经理介绍来的,本来做得挺不错的,为表示总经理没存私心,让她成了士先卒,硬生生把她精减出去了。谭芳将去总经理帮她找好的工作单位。谭芳临走时指名点姓要我送,酉翎就在旁边喊阵,一定要我去送。这种情况下,也算是朋友一场,我答应去送她。本来她早就可以走了,她却坚持等到我下了班。送她上车前,她说,我暂时还不知道具体地址,以后,我过来再给你地址,你要去我那里玩啊。我答应了。送走了她之后,我空荡荡的回到了宿舍。说不上失落。也说不上没有失落。

二楼最终只剩下四个人,酉翎、曾怡、我和另外一个女孩子。还是有忙的时候,忙的时候经理自己上来帮手。

曾怡的男朋友逐渐很少来这里了。曾怡觉得有些犹豫,有的时候站在那里,面对着茶水柜思考,见到我走过去,嘴巴一动一动,想说什么,却又不说什么。我却糊涂得像个小笨蛋。对酉翎,我也不知道是进是退,反正就这样,大家继续非常融洽,大家继续继续有说有笑。

服务员对我来说是没有前途的。不远处一家西餐厅很快就要开张了。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发现那里的总经理是我表姐夫的妹夫,遂有了想跳槽的想法。我想去学做西餐,或许前途无量,毕竟多少能得到一点照顾。招工的时候,我去报了名。

我在酒店里递了辞呈。总经理把我叫到办公室语重深长的说,阿海,你就想走啊,你是我们这次留下来的精英,你的成绩我都看在眼里,我准备提你做领班,你要放弃这次机会么。领班。这词多么有诱惑力。他说,你再好好考虑一下,考虑好了再跟我说吧。我有些踟躇了。现在是两个机会,我将怎么做决策呢,两者都那么有诱惑力。

我继续工作了好几天,在思想想做了番挣扎。不行,我还是得走,我不走,总经理要提我做领班,那不是等于撤了曾怡的职务。曾怡跟我之间的情谊这么好,我现在有另外一条路走,我得给她难看。当我去找总经理的时候,总经理告假回乡了。我随便扯了一个严重一点的理由向副经理辞职。副经理说跟其他人商量一下再做决定。最后副经理同意了。我有些依依不舍的离开了酒楼。

曾怡的眼神里有些忧郁,酉翎却永远都是那样笑容可鞠,而我已然等不到谭芳的到来。我第二天就去了那家西餐厅。迎来另一种新的环境。但是酒店里的女孩子依然会出现在我的眼前。我去过酒店,没再见到酉翎跟曾怡,据我熟悉的人说,自我走后,她们也相继离开了。

我见到酉翎的时候,是在一条街上。晚上,我独自一个顺着街道悠行,她陪同着一个最少有三十好几的男人在逛街。是她看见了我。真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更何况是过好了长一段日子。她不再是以前的那个清清的,淡淡的女子了,相反她已经打扮得很是妖艳,眉毛画得很是修长,嘴唇红得像火,还是那样喜欢微笑,笑起来已经很是妩媚风骚。曾记得,她说过她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原来是真的。

见到曾怡的时候是在一种更巧合更仓促的的情况,她坐在公车上,而我站在车站旁边,我们都见到了对方,如果不是见到她那个没有安全感的男朋友呆板的坐她身边,我会赶上去坐上这辆并不是我要去的目的地的公车。我们只能相互挥手,公车逐渐远去,一直等到消失不见了,我才无力的垂下了手。我跟曾怡就这样匆匆见面又匆匆的别过了。

也许是天意,我与这三个女孩注定都有缘无份。我在那间酒店里得到了谭芳的地址,是谭芳的老乡告诉我的,但是回去后,怎么也找不着写地址的纸条。因为工作比较忙,过了好几天,我才急匆匆的复去问谭芳的地址,而谭芳的老乡竟然在前一天已经离去。

三个不同的女子,都在我的生活里闪过。就像在列车上,看到了几个非常别具一格的,符合我性格的景致,有种特别想留住的感觉,但是列车继续的前进着,朝我的目的地飞驰,逐渐远离他们而去,如是我只能拥有怀念的情结。朝她们挥挥手告别吧。

不良缘——一个朋友的狗血故事


就在前几个月,我终于拜托了学生这个名称。只身一人来到大城市深圳打拼。

在这里没有一个亲人的我,开始找寻我的梦想,在没有朋友的介绍下,我盲目的去找一些看起来不错的公司去面试。可结果大同小异,没有多高的学历,没有多大的本领,最终无奈的进了厂,和多数人一样,开始日复一日的生活!

城市里的热闹繁华,参天耸立的高楼大厦,公路上车流不息,街道旁的霓光闪烁,但这一切,我却只能做一个路过者!

一个19岁男孩,我还能做些什么?学校里的不务正业,我又有什么技能可以在此生存?眼前的道路一片茫茫!丢失人生灯塔的我!无助的想要哭泣,怀着少年的一腔热情,就这样,被无声的熄灭!

从此我便安安稳稳的上着我所谓的工作!每天不是上班就是下班,这种无聊的日子,直到那个女孩出现,才开始改变。

我和她在一条生产线上,但我们并不知道彼此。每天上班的时候,她都会从我的身边走过,随之迎面而来的是一阵淡淡的香味,不是香水,而是这个女孩的体香,我有些犯贱的闭起双眼,清嗅着那股淡淡的味道!那女孩,留着一头短短的黑发,白皙的脸蛋上挂着浅浅的酒窝。就在那一刻,我心里泛起一种莫名的感觉!但我没有多想,还是一样做着自己的事情,现在最好的,就是多找点钱,多寄点钱回家。

可上天不知是不是有意安排,每次到了吃饭的时候,她都会坐到我的对面,出于礼貌,我也会对她问好,她也总会甜甜的回答我。

就这样的我们,开始有了接触,每天下班的时候,她都会等到我一起下班。吃饭时一起吃饭,这样的日子真的很美好。让这段上班的时间变得有点味道。

我们慢慢熟悉,我也对她没有任何隐藏,就真的把她当做我的家人,在厂里的这段时间,多亏有了她的照顾,使我工作起来,没有那么麻烦。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了,我发现自己对于她并不再是刚开始时的那种家人的感觉,而是,我已经爱上了她!

和她相处的时候,我总觉得一切都是幸福的,即使我在别人的口中知道,她有自己的家庭、孩子的时候,我都还是义无反顾的爱着她,我自己存了一些钱,我在这个地方有了自己的小屋,屋子虽然不大,但是却很温馨,在这里的,一切,都会因为她的存在而感到美好!

令我想象不到的是,再后来的一天,她有些难过的找到了我!委屈的对我说:她没有地方居住了,现在的她身上一点钱都没有,她不知道该去哪里!看着她无助的样子,我疼惜的对她说,去我哪里吧!我哪里虽然小,但是好歹也能住下去啊!我原本认为她会默默地点点头,可是,她却接着说,可是我还有一个妹妹,我们大家住到一起会不会不太方便啊?

我出于对她的关心,我很快的决定,自己搬开,让她们住,我自己租了一间小屋子,勉勉强强的也能过去。看着她每天的微笑,我也是觉得幸福的!

当我慢慢肯定她将会是伴我走下去的人时,我对她表白了!那天,和平常一样她也在等着我,我们一起到厂外面的小公园里散步,到一个小亭子下坐下,我们聊东聊西的,我还是没有太多的勇气说出口,她仿佛看出了我的心事,就直接问我:怎么了?我看到她,对着她说:我跟你说了之后,你可不可以不要生气?她听完点点头。我转过头望向远方,轻轻的说道:我好像爱上你了!我该怎么办呢?说完我便直视着她,等待她哪怕是一个让我肯定的表情也好,可是并没有。听完我的话后,她只是很意外,嘴里说着:你怎么会这样,我一直都只是把你当做弟弟的,是吗?我反问她:我不在乎你的年纪,你也没有大我多少啊?我们在一起之后,我会让你幸福的,答应我做我女朋友好吗?

听完我的话,她只是平静的对我说:你只是知道我比你大而已,你还知道什么呢?你知不知道,我已经结婚了,并且我的孩子已经有了两岁,我的家庭很幸福,所以我们是不可能的,你知道吗?。

听到她这样的说:我无表情的回答:知道,一开始,我就关注着你的一切,你有家庭,有孩子,我都知道,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你和我在一起的时候幸福不就行了吗?

听完我的回答,她只是转身就走。

落日的午后,我独自坐在厂外的公园里!大脑总在不断的闪着中午她所说的一切,她的家庭很幸福,我怎么能去打扰呢!在公园里想了整整一个夜晚,我似乎明白了!我决定就此离开这个地方,再也不要会来,第二天,我拖着疲倦的身体,向厂里领导辞职,领导也答应了,我收拾好行李,准备回家。可是心里那个人的影子,却怎么也删除不掉,我决定,在给自己一次机会,我再向她表白一次,如果这一次还是失败的话,那么我就选择离开!

在厂里,我看见正在工作的她,还是那个样子,短短的头发还是很随意的披着,我走过去,拿起她的手,不管她如何挣扎,不管其他人的异样目光,就朝着外面走了出去。到了外面,她才甩开我的手,大声的骂我说:你有病啊你?我肯定的回答:是啊!我有病,而且病的不深,我这个病就是因为爱上了一个不可能的人!

看着我有些失控的样子,她把我拉带一旁,对我说道:我们是不可能的,我不是已经和你说过了吗?

是,我知道,我们是不可能的了,但是我想要在给自己一次机会,让我不会那么后悔。你知道吗?我已经辞职了!明天,可能后天,我就要离开这个地方了!我知道我们永远都不可能的,但是,你可不可以,给我一个完成愿望的机会!做我一天的女朋友!就一天。

看着我已经红肿的双眼,她似乎也有些不舍,她最终,微笑着对我说:好!我答应你,做你一天的女朋友,就一天!

听完她的话,我高兴的像一个孩子,我激动得不顾一切的拥抱住了她!

第二天的早上,我一早就起床了,收拾打扮后的我,对着镜子默默地说了声,今天会是美好的一天的。

起早的我抱着一束红色玫瑰坐在公园里的椅子上!今天的天气不错没有太强的阳光,没有雾霾的影响,天空是纯净的蓝。微风轻轻的拂过脸庞!

时间就这样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到了晚上,我还是没有看见她的身影,夜晚的我坐在有些露水的草地上安静地看着星星,安静的可以听见自己的呼吸,我不知道这时候的自己该做些什么!只是傻傻的想着她的样子。

时间越来越少,夜晚也越来越凉,我的眼睛泛起泪花,直至她的身影消失在我的大脑里,我终于忍不住的大哭起来。无助的我就像刚来到这座城市时候的样子,卷缩着身子抱成一团抽泣着。

第二天的早晨,我如约的离开了这个伤心的地方。哪里的一切,都将会是一个记忆的片段。

现在的我,还是每天做着同样的工作,唯一不同的是,大脑里,那个人的影子,总会时不时的跑了出来。我的嘴角也会泛起微笑!

心里面的我总是会记起那个让我无法忘却的女孩,我再次违背自己,从新回到那个女孩的身边,我要向她再次证明,我有多么的爱她。

再次回到这个地方,早已物是人非,除了偶尔还记得我的那些人其余的都对我视若无睹!我再次见到她,她的样子还是那么令我动容,隔了那么远的距离,我大声地喊着她的名字。可换来的还是意料之中的冷漠吧了!我并没有灰心,快步的跑到她的面前,对着她说,早已在我心里联习了千遍万遍的台词。

你还好嘛?最近好吗?

看着我的样子,她却表现出一副不耐烦的样子:你怎么又回来了?不是早就跟你说过了的吗!我们这一辈子都是不可能的,你别做梦了!

她的样子,让我感到害怕,短短数月,早已物是人非,我懂了,这次的自己,真的是活该,明知道一切都不可能,却还要死皮赖脸的,这下,我该满意了!被彻底的伤得体无完肤了 !

原本早就对一切没有感觉的我,到后来,听到、看到,那个当初和她一起居住在我房子里的人,原来不是她的妹妹,而是她的丈夫,这算什么!我的痴心换来的竟是如此!

我用少年时的热情冲动换来一次成长,这世界,肯愿意真心对我的人现在你在哪里呢?我的心已被划伤,这次足以让我疗养好久!

在对的时间遇上错误的人,在无知的年纪做着成熟的事,在没有明确的目标下爱上一个不可能的人,我的青春如此不堪,但我却还是满怀着少年的梦,不悔!不悔!

一个向左,一个向右


往左走,往右走,走了一圈是不是还会再遇见。地球是圆的,走不同的经线会在南北极点相遇,可是走不同的纬线呢?

你说考试不及格就不算是好孩子吗?学习差了就一定坏孩子吗?也许是也许不是,但对老师来说,学习差不会好到哪里去。有时候考不及格就是考不及格,哪那么多为什么啊!我尽力学考试不打小抄,安分守己的完成考试,考不出不及格我也是尽力的。但以前我考试不是这样的,总是有些原因才造成现在这样的剧局面,大人们总是把:你吃的喝的,你什么都不操心就读书,你都不好好学,将来有什么用?嘴边。但又有什么办法呢?

是那么每天关注着你,我们也没发生什么交集。什么都没发生过吧?打了骚扰你的男生,你应该不知道。那些找你麻烦的小太妹,我也让人一个个的警告了。至于那次看见你上体育课晕倒了,也是老师送你去的医务室,貌似我们就是这么的坦坦荡荡。

因为你们不是同班,所以之后也没那么尴尬,要想躲开一个人,有时候并不是一件难事。至少他没再骚扰过你,而你也慢慢的走出了阴霾,你有时候会和同学一起回家,有时候你爸爸会接你,而我一直跟在你身后,直到你回家后,我才急急忙忙的跑回家,偶尔YY你的情景。

你在学校的生活很丰富,参加社团、学生会,偶尔还会去兼职,我的大学生活除了上课,其他时间基本上就是陪你,从大一到大四你交了一个男朋友,但是他对你并不好,追求的时候什么甜言蜜语都说,追到以后对你也就那样,为了游戏和其他暧昧的对象,对你的态度也是急转直下。其实说真的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会和他在一起?不过就是在新生晚会上向你表白而已,你至于吗?但是你们在一起后,我丝毫不觉得你们是情侣的关系!情人节那天约好和你一起,却为另一个女生约就放你鸽子,你也只等了14分钟,买了一杯热可可,打了0个电话,发了0条短信,然后原路走回寝室。

我知道你性子倔,既然决定在一起,无论怎么样都是自己的选择,但是我看不到你笑得样子了,别人谈恋爱。周末起码能约着吃顿饭看场电影,你谈恋爱呢?白天见不到他,晚上见不到他,周末还是见不到他,活生生养了一个手机宠物。我不懂,你在坚持什么?是因为他曾经在千人面前许诺给你幸福?是因为他在每次放你鸽子之后主动向你道歉的诚恳?还是他那时有时无忽冷忽热的问候?好吧!我承认我是有点嫉妒,起码他是你男朋友,我呢?我是什么身份?校友?老乡?变态跟踪狂?

你喜欢他吗?如果喜欢的话,为什么你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图书馆或者是自习室?你从来不会主动要求去逛街看电影,似乎他的存在对你而言就像是一种对别人的拒绝,含蓄的告诉别人你有男朋友了,让其他男生止步?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想我应该不在止步的范畴,至少我比你更想了解你,但这种欲望能维持多久,我不知道,你更不会知道。

他从不在意他是不是和别的女生暧昧不清,也不在乎他时常放你鸽子,更不在意他会经常忘记你的感受,你和他在一起究竟是为了什么?有时候我觉得你在这份爱情里很可怜,但更多的时候我觉得他很可怜,和一个不在意自己的女生在一起,即便故意放纵自己也丝毫赢不得她一丝丝的关注,约会放鸽子她不会生气。在这样的爱情里面,谁对谁错呢?还是我从开始就没认识清楚,还是窥视的只是你的一面。

大学的生活总是很快,时间不是一天天的过,而是一周一周的飞,感觉上了两天课就是周末了,还来不及看书就要期末考了,刚刚看了一会书,一学期就结束了。谈不上浑浑噩噩,也说不上学到真本事,2009年我们就这么毕业了。

你找了一份工作在上海,我收到一份offer在南京,后来我就经常能看见你。我拒绝了那份工作,没遭受什么阻力的就来了上海,家里人不觉得有什么问题,他们只是惊讶我变瘦了,生活的方式有千百种,我不想拿别人的模式套用给自己,在这方面我一直很有自己的见解,包括你的cup貌似又大了一点。

工作的地点算不上市中心但也算是在市区,每个月赚的钱还能应付生活的开支,但离你住的地点有点远,直线距离1883m,步行要走16分钟,还好我们都离自己上班的公司近,所以每次步行上班下班的时候,我们总会在尚礼路擦肩而过,我向左你向右,你的妆都很淡,不知道你新买的鞋子会不会磨破你的脚后跟,我挺喜欢你当时穿校服的样子。

你的工作地点在XX大厦的46楼,不知道你的恐高毛病有没有被克服掉,我在一家广告公司做创意,说来觉得蛮搞笑的,学金融的做广告,没办法为生活下去总要付出点代价。来上海不只是为了你,如果真是那样那也太幼稚了,都到了二十多岁的年纪,也过了用耳朵听爱情的时候,面包才能填饱肚子。

一步步的做,慢慢的总会有起色,我下雨不喜欢打伞,不管雨大还是小,貌似你那次淋雨感冒后,便乖乖的准备了一把雨伞,我总是想什么时候能和你在天晴的时候和你撑一把伞,下雨的时候和你淋一场雨,满足一个文艺男生的做作与矫情。毕竟我为你写下了有这段文字,不管你会不会看到,写了点东西总是好的。

后来公司的情况慢慢好起来,旁边的很多同事都在上海买了房安了家,他们会时不时的提醒我,新来的某个助理长得不错,另一家公司的总监是个单身大美女,也会问我为什么还不在上海买房,你的住所没换,我又怎么能换了住址。你的职位也变了,从职场小白到精明的职场女性,我身边的很多女强人大都发型简短,我也怕你剪了长发,还好你并没有将它们剪掉,心里有一点窃喜。

每天早上都会看见你拿着一杯咖啡向左走过尚礼路,貌似你的高跟鞋已经不会再磨着你了,你的妆容和以前没多大变化,貌似岁月都不会在你脸上留下划痕。从我18岁到26岁,八年的时间,我们之间的距离从一所学校变成了一座城市。你在这座城市有朋友吗?你生病的时候会觉得落寞吗?成功的时候会和谁分享那喜悦的时刻呢?你没发现你的化妆品没遮住你眼角的皱纹吗?这座城市始终不属于我们,那个小城才是永远的家。

工作越来越忙,和你擦肩而过的机会也慢慢变少了,有时一加班抬起头已经是白天了,只好在办公室喝点咖啡提提神,眯一会再工作,我曾经一度怀疑我会过劳死,但还好我身体还算不错,熬过了那段时间,工作压力也慢慢小了,再看见你的时候,发现你已经搬家了。你被另一家公司挖走,那天是你去老东家那里约几个朋友吃饭,发现你的头发剪短了,嗯怎么说呢?挺好的,对!挺好的看起来。

你在那家新公司很有前景,而且他们为你安排了就近的住所,步行上班也就几分钟的路程,忘了告诉你,我住在你对面8023房,成为了公司的合伙人之后,不必事事亲力亲为,现在也算是闲下来忙点自己的事情。

我带着父母上海转了转,老人家真的老了,絮絮叨叨的,一会催着赶紧结婚要抱孙子,一会说我这乱糟糟的跟以前在家的时候一个德行。临走在过安检的时候,我爸对我说:你结不结婚,要不要孩子我和你妈妈都不在意,不要用千篇一律的生活模式来套用给自己,人怎么生活都是一辈子,关键是自己要舒心、高兴,一切顺其自然,我和你妈妈知道你开开心心的就满足了。我看着他们进了登机口,然后抹着眼睛哭了一路。

你最近的应酬有点多,每次回家都十二点多了,但是还好不管多晚你都会回来。看着你进电梯,开房门进去,开灯,关灯睡着,第二天去上班的时候又是一副打鸡血的样子。我在家基本就能处理完,剩下的时间时不时去去公司谈大点的业务,要么等你下班去你应酬的地方坐坐,等你出来陪你回去。无意冒犯,那次清洁阿姨扔垃圾的时候,我貌似看到了一根ZWB。这个我懂得!

今年是来这座城市的第7个年头,七年之痒我们没有吧!我们都怎么打过照面,你上班的时候我已经熬了一个通宵,你下班的时候我一直在你身后,这么多年,你没发现我吗?还是人山人海的你不确定到底是谁,也是,被你知道了的话,那应该会是一件很尴尬的事情。我不希望我们见面的时候是尴尬的表情,虽然这种事情谁都无法预测。

今年是20XX年了,快而立之年的时候了,七年的时间旁边同事的小孩都咿咿呀呀的学说话了,我们两个还是一样,一前一后,一左一右。我没找过你,就一直住在你对面,阳台上那架望远镜基本上晚上的视角都对准这你那里,我看着你一个人做饭,一个人听歌,一个人看书,一个人我们都是一个人生活在这座城市,即便身边有形形色色的人走过,却找不到可以依赖的港湾,也许我是压根没找到。你的房间简洁明了,我喜欢看你光着脚拿着红酒杯的样子,喜欢看你穿着一件T恤在周末的晚上安静地看书,喜欢你的很多很多。

晚安!

噢!忘了告诉你,你的衬衣领口有点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