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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朋友

发表时间:2021-04-08

后一个女朋友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后一个女朋友,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后一个女朋友

01

和宋佳相恋时她十九岁,我二十五岁。

分手时她二十一岁,我二十七岁。

在一起时所有人都不看好我们,都等着看我们的笑话。我暗暗地发誓要缔造一个神话,结果还是弄成了笑话。

宋佳常常说我比她大太多,她很吃亏,要我让着她。她不知道,她已经是我谈过的女朋友里年龄最大的了,大到我暗地里都把她的备注名标记为老女人了。

我不怕被她看到,因为我喜欢老这个字,我在乎的人我都这么称呼,如老爸、老妈、老姐,老女人的未来,我原以为是老婆。

02

二十五岁以前,我觉得结婚这件事情离我还是很遥远的。

会这么想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家里还有比我大的姐姐没出嫁,我的婚姻问题还没有被父母提上日程;二是我谈的女朋友,永远不到法定结婚年龄。

倒也不是我喜欢欺骗未成年少女,而是年龄稍微大点儿的女生对我都没兴趣。我能吸引到的永远是十七八岁情窦初开的女生,一旦她们长大一点儿思想一成熟,立马就会觉得我不靠谱,找各种理由跟我提分手。

我十七八岁的时候,这事情还不奇怪,毕竟还是在跟同龄人谈恋爱。等过了二十岁到了二十三四岁的时候,周围的风言风语和看笑话的人就多了。什么诱拐未成年老牛吃嫩草之类的老生常谈我一律当成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和小女生谈恋爱多好啊,她不图你有豪宅、名车,不图你送她名牌包包,你只要跟她谈谈人生梦想,她就会觉得你是个与众不同的、有追求的、闪闪发光的男朋友。如果你能在轧马路累了的时候去肯德基买个甜筒给她,那你就是她最最贴心的人了。

在她们眼里,钱还不是最重要的东西。即便是那些觉得钱挺重要的小女生,在十七八岁的时候也会觉得自己以后会有很多很多的钱,自己的男朋友以后也会挣很多很多的钱。在没有被现实摧残过的小女生眼里,未来的一切都是美好的。

说着说着就暴露了我一个致命缺陷,对,那就是穷。二十五岁之前,我不仅仅是个不婚族,还是个月光族和啃老族。我的那点儿薪水也只够请女朋友去吃个甜筒什么的,你要是买可乐,都不能买大杯的。这对于那些没有漂亮衣裳和名牌包包搭配就无法出门的熟女来说是无法忍受的事情。当然我也不愿意骑着自行车送她们去机场。

当然,我能在二十四岁的时候还坚持跟十七八岁的女生谈恋爱,也不光是因为我穷。根本原因还是因为我自己思想不够成熟,而且还坚持认为成熟是一件很可耻的事情。我乐得无忧无虑,乐得幼稚天真,愿意跟单纯的人在一起做单纯的事情。

你让我去想结婚、想赚很多很多的钱去住豪宅开名车,那不如杀了我。我宁愿去想想诺贝尔文学奖下一年会颁给谁,这种离我很遥远但看上去跟人生梦想还沾点边的事情。当然,这都是在我二十五岁之前的想法,在遇上宋佳的那一年,我的想法彻底变了。

03

我说的变化,不是我从不婚族变成了结婚狂,也不是我从啃老族变成了独立的SOHO一族,更不是我从月光族变成了每个月定时存钱的守财奴。

那是一种由内而外的质的变化。是因为心灵上受到了冲击和震撼,才会导致外在的行为发生了变化。这样说可能有点悬,简单来说就是,我二十五岁那年认识了宋佳,她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女生,我们一见倾心,并且没有再见恶心。

不仅是漂亮,就连谈吐、追求、饮食和习惯,她都跟我出奇地合拍。用村上春树的话说,她就是我的百分百女孩。

从灵魂到肉体,从思想到幻想,她跟我都一致得天衣无缝。用洋人的话说,我觉得她就是我遗失的那根肋骨。

我以前恋爱过很多次,但从未有过这种朝思暮想,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感觉。过去不管跟谁在一起,我还是会想想我的未来的,我觉得我未来一定会干成一件大事,爱情什么的不能影响我干大事。直到遇到宋佳我才明白什么叫红颜祸水,才明白为什么女娲讨厌商纣王之后就送了他三个绝色美女。和宋佳恋爱后,我只想天天跟她黏在一起,她去上个厕所,都能让我魂不守舍。

可惜的是,这么好的女生,竟然跟我不在一个城市。我认识她的时候,她只是来长沙看一场音乐会,看完她就回天津读大学了。

而我,一个刚刚辞了工作在音乐会上跟着摆创意集市的姐姐打杂的无业游民,对跨省搞异地恋还是心存恐惧的。

她那么好,离我这么远,要是有人欺负她怎么办?要是有人比我更喜欢她怎么办?我脑袋里全是这些问题,完全忘了人家没认识我之前也活了十九年。

因为总是想这些问题,所以她离开长沙的时候我去火车站送她,不小心就多买了一张车票,一路将她送到了天津。

不要觉得哥没出息,二十五岁了还被一个十九岁的姑娘迷得神魂颠倒的。茫茫人海,两个人能相识相恋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而且哥能在帅哥云集的音乐会上拿下这么好的一个姑娘,本身就证明哥是有魅力的。

其实说起来我也没啥魅力,完全是运气好。音乐会上人太多了,根本挤不到台前,就算挤到台前,那种手拉手围着转圈的行为也不是宋佳喜欢的。所以她就远远地看着,恨不得一阵风吹来把眼前的人全吹走,留她一个人听她喜欢的歌手演唱。

宋佳在台下看着人山人海干着急的时候,我刚抱着吉他到创意集市。相比台上那些正规军的音乐水平,我从初中到大学苦练了十年的吉他水平并没差到哪儿。我之所以辞职就是打算干音乐这行,如果不是还没来得及组乐队,那这场音乐会哥肯定就是在台上了。

所以当看到宋佳远远地走过来的时候,我就弹起了那首让她迈不动脚的歌,给了她一场专属于她一个人的演唱会。后面的事情就是见招拆招、遇佛杀佛、你情我愿、顺水推舟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穷不可怕,一定要会弹吉他。

04

宋佳回到大学之后,开始给我织毛衣。我及时阻止了她这种荒唐、愚昧的行为。其实本来织毛衣送情人这件事情挺好的,但被编成歌之后就不好了,有个乐队专门拿织毛衣作词讽刺那些恋爱中的傻子。

而且还延伸出了各种版本,从流行民谣版的傻不爱你,你还给傻织毛衣。到乐府诗少壮不努力,老大织毛衣。再到外国文学《西风颂》里的傻已经来了,毛衣还会远吗?和《安娜卡列尼娜》里的幸福的傻都有毛衣,不幸福的傻就不一定了。最后是现代文学版的这世界上本没有傻,毛衣织得多了,便成了傻,以及黑夜给了你黑色的眼睛,你却用来给傻织毛衣。

我不想做傻,也不想宋佳做傻。于是就给宋佳朗诵了这些名言警句。宋佳说:可是毛线我都已经买好了。

那就织围巾吧。

毛线用不完。

那就织两条,你一条,我一条。

还是用不完。

那就织三条,你一条,我一条,我妈一条。

为什么是你妈一条而不是我妈一条?

都一样,不浪费毛线就行。

不一样,我妈和你妈都掉水里了你先救谁?

我们不是在讨论毛衣和围巾的问题吗

幸福的爱情总是相同的,不幸的爱情却各有各的不幸。我受不了异地恋的煎熬,大义凛然地离开长沙去天津找工作。天津迎接我的是一口黄沙、一口土,习惯了南方湿润气候的我一到北方就被吹得脱了层皮,还倒霉得因水土不服病倒了。

爱情虽好,可是不治感冒。

前面说过,我还是很穷的。虽然离开长沙之前狠狠地压榨了我老妈和老姐一把,但架不住坐吃山空,到天津三个月,钱用完了,工作还没找到。

于是宋佳开始带着我跟她一起吃食堂。到了他们学校我才发现,在学校这种封闭的环境里,美女是一种多么稀缺的存在。大街上的美女是属于大众的,学校的美女只属于学校,我霸占着一个美女,就等于树立了数千个敌人。

在强敌环伺的环境里,我背负着沉重的心理压力吃着软饭。好在时间不长,就有北京的朋友叫我过去一块儿写剧本了,北京的氛围好,还能顺便卖卖唱。

从北京南站坐城际列车到天津不到一个小时,所以虽然再次面临异地相隔,却比在长沙的时候好多了,每个周末我们都能在一起。

05

在遇到宋佳之前,我觉得自己受了女朋友一长大就会跟我分手的诅咒。我周围的人也都觉得我最多只能骗骗小姑娘,没人能跟我真正走进婚姻的殿堂。

所以宋佳二十岁生日的时候我是非常开心的,这意味着她到了可以跟我领证的年龄。我拿着我亲手用吉他弦编织成的戒指,单膝跪地向她求婚。

她笑着接受了。她跟我过去的女朋友不一样,过去的女生因为年纪小,不知道钱的重要性,不懂得穷的含义,所以在一长大接触到物质,发现我无法带来富足得让她们在其他人面前可以不自卑的生活后,我身上的光环就立刻消失了,分道扬镳是必然的事情。

宋佳不同,她知道贫贱夫妻百事哀,她跟我一起经历贫穷,但她不介意。咸菜就米饭我们吃过几个月,豆瓣酱拌面我们吃了半年。

她说她要的只是我,只是我的一颗永远爱她、永远不变的心,所以吃咸菜没关系,也就只是吃得差点儿,社会主义国家饿不死人。

但婚姻不是我们两个人的事情。

我二十七岁的时候去了宋佳的家里,去之前打听好了二老的喜好。专门挑在最疼宋佳的外婆的寿宴上登门。

结果还是被赶了出来,二老知道我的存在,一直嫌弃我家离得太远,嫌弃我年纪太大,嫌弃我没有正经工作。一直疼爱宋佳的外婆也不想外孙女嫁得太远,因为我的突然出现、宴席上宋佳父亲的拍桌而去以及宋佳的失声痛哭,外婆突发脑溢血。

虽然抢救过来了,但从此半身不遂。

宋佳成了他们家里的罪人,我也一样。

写到这里时泪水突然落在键盘上,我想起之前读者问我的一个问题。她说:大大,你在写故事写到催人泪下的情节时,是先去哭一哭再写,还是写完了再哭?

我当时没回答她,因为我从未有过把自己写哭的经历,这是第一次,边流泪边写,用来擦泪的刚好是宋佳给我织的围巾。

又到了可以戴上围巾的季节,送围巾的那个人却已经和我永别了。

06

我离开北京回到老家的时候,正赶上姐姐的婚期,一家人都忙着姐姐的喜事,没人注意到我的失落感。

姐姐结婚后,我的婚事便顺理成章地提上了日程。

我曾经对宋佳说过,如果有一天我们分手了,我想我无法再爱上任何人了。

宋佳笑笑没有说话,后来她给我写信的时候提到这件事情,她说如果有一天我们分手了,她希望我能把心打扫干净,让后来的人住进去。

记得我过去看书或者看身边人的经历时,不能理解有些人为什么要跟自己不喜欢的人结婚,明明有那么多可以逃避的理由和办法,为什么要勉强自己跟不爱的人在一起呢?

我曾经很讨厌这种人。

而如今,我终于也变成了这种人。

分手后宋佳接受了父母的安排,尝试和她妈妈介绍的对象谈恋爱。

我也听从父母的话,带着报复的心理和工商局局长的千金领了证。

一切都符合大人的愿望,顺理成章。

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常常会想起宋佳,我曾经试着想过无数种我们分手的场景,我以为会有争吵和挽留,却怎么也想不到,我们中间有一天会隔着瘫痪在床的外婆。说到分手的时候,我们竟都没有犹豫就选择了放弃。

委屈自己,成全一切。这是我无法理解却不得不接受的结果。

我记得刚在一起的时候宋佳问我:你这个花心大萝卜,我听说你之前谈的女朋友双手都数不过来,那我是你第几个女朋友?

我抱着她亲了一口说:你是我最后一个女朋友。她愣了愣,一下没明白,我接着说:傻瓜,跟你谈恋爱之后,我就再也不想跟任何人谈恋爱了。所以你是最后一个,你一毕业我们就结婚。

说这话的时候,谁会想到一语成谶呢,我固然是没有食言。宋佳依旧是我最后一个女朋友,只是待到她毕业的那一天,娶她的人,不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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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认识我初恋的时候,她才十八岁,那天在学校迎新,一抬头就看见她,背着双肩包,扎着马尾辫,一双眼睛灵动而美丽。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她,只觉得武侠小说里写的一双杏眼,大概就是她吧。

后来就开始追她,原本以为像这样美丽的女生,身边不乏男生献殷勤,应该很难追,但是结果恰好相反。

她确实有很多男生追,却并未和任何一个人暧昧,后来,我终于如愿以偿成为她的男朋友,并且恋爱五年,成功逃过了毕业分手的魔咒。

毕业那天,她爸打电话说在老家给她找了铁饭碗,她摇摇头一本正经地跟我说,她胸怀这么大,要出去看看。我笑了笑故意看了看她的胸,没觉得呀,她笑着追着我打。

我们一同在上海打拼,租了一间小房子。在很长一段时间以内,我都觉得自己很幸运,也庆幸自己喜欢的人也喜欢我。

客观来讲,她是我认识的少有的美丽与善良的女生。

我和她认识的时候,彼此家境都不富裕,在学校的时候还好,大家都比较单纯,这些问题也很少显现出来。毕业后工作,有些矛盾就慢慢显现出来。

作为一个美丽又优秀的女生,她有很多优点,不现实不拜金,积极努力,喜欢什么总会靠自己努力去得到。她是一个很感性的姑娘。

02

当然,她同时也具有大多数女生所具有的通病。

那就是矫情,爱折腾。

逛街的时候,得帮她拎包;在她很困不想洗脸的时候,会央求你用湿毛巾帮她擦脸;外出吃饭的时候总是会纠结去这家还是那家,往往到了之后又改变主意;总是喜欢在网上想方设法找便宜的代金券,有时候我特别不能理解,就吃个饭而已,花一个小时在网上找代金券,多费劲啊。

不过,她却依旧乐此不疲。

和她分开主要还是觉得她太黏人了,有时候让你感觉没有自己的生活,常常会打电话发信息询问,在哪儿,和谁,在干吗。

终于,在一次夺命连环“call”后,我和她分手了。

其实后来想想,分手的原因不只是觉得她太黏人了,也许男人潜意识总是喜欢更新鲜的吧,在一起太久了,太熟悉,反而有些不知珍惜。于是这个时候所有的小事情都变成缺点了,放大到一定程度,就会膨胀。

03

我的第二任女朋友,也就是我的前任,她是另一个极端,独立自主、不黏人,有自己的生活。不止如此,她颜值也很高,皮肤白净,性格温柔,笑起来很恬静。我想可能这就是所有男人心目中理想的结婚对象吧。

在和初恋分手之后,第一次见她,我曾以为这才是我理想的结婚对象。后来我们恋爱同居了。她从不会主动给我发信息联系我,更不会询问我在干吗,和谁,在哪儿。

也不会在我和朋友联机打游戏的时候夺命连环“call”让我回家吃饭。有时候和朋友出去玩,深夜回到家,她已经在床上安然熟睡。

她从来不过问我有哪些异性好友,也不好奇我谈过几个姑娘,爱过几个“绿茶婊”。世界杯那会儿,我带着几个好兄弟回家看球,整夜折腾,没有半分安静。她也特别懂事儿,把朋友照顾周到后,安静地进屋看书、网购,上床睡觉。

第二天依旧如常。

04

她好像没有太多的情感波动,从来不会和我闹情绪,不会生我气,我说什么她都是笑笑说好,我和兄弟们出去玩不带她,玩久了不回家,她从来不闹,也不和我生气。偶尔我和几个女同事开玩笑,她也不会吃醋。

她有自己稳定的工作,闲暇时间会去练瑜伽、学古筝,反正不会黏着我,也不会撒娇让我帮着拧开瓶盖,更不会胡闹着要我做些疯狂的事来证明我爱她,当然出去吃饭的时候也不会绞尽脑汁地想帮我省钱。

我工作加班的时候,她能一连一个星期不联系我,有时候我都怀疑自己是真的贱,真的,太黏人的受不了,一点不黏你的,又觉得怪怪的。

她总是恬静得像一汪湖水,我从没让她哭过,当然,也从没让她真正开心地笑过。

直到有一天,我们在路上看见一对情侣,她愣愣地站在那里,眼眶发红,当晚她突然像个孩子一样哭了,她告诉我,那个男人是她前男友。那晚我们第一次敞开心扉,我突然然发现,我和她更像朋友,我们聊了很多。

她告诉我她也会吃醋,也会无理取闹,也会撒娇,也会故意拧不开瓶盖,也会夺命连环“call”这一神技能。

后来,我和她分手了。

分手那天,我在她脸上找不到任何悲戚,她笑了笑跟我说,我们分手是对的,她说她心里装不下我,她说相信我,如果一个姑娘不会吃醋,不会耍小性子,能坚持一周不联系你,那她肯定是不在意你的。

因为女人相对于男人更容易沉溺在爱情里。

05

于是,有晚我意兴阑珊地走到了初恋的楼下,真的很巧,她恰好下班晚回家,就那样,在分开两年后,我们相遇了。

很难想象,我们竟然能平静地散步,她变了很多,两年的时间,她已经足够成熟,看上去也有了些优雅的味道,她说她晋升了,这本在我意料之中,她本来就是那样优秀。

离开的时候,我问她这两年还好吗?她笑笑说挺好的,她说她又有了新的男朋友,其实我问她好不好,也有问这个问题的成分在,我想我终究还是错过了什么。

那晚离开的时候,我跟她说,那些年我很抱歉,她笑了笑,说其实每次夺命连环“call”的时候,她也很讨厌那个自己,不过她忍不住,她说自己现在依旧会很在意,我笑了笑,最后跟她挥手再见。

我想如果让我重新选,我还是会要一个会为我哭为我笑,会吃醋,会因为我做蠢事而噘嘴的姑娘。

我要这样的姑娘,我要能感受到她爱我的姑娘。

那种理想型的姑娘,不黏人,独立,有自己的生活,不会干涉你的私生活,不会要你陪着她东南西北到处乱逛。会在你忙的时候消失,需要时出现,并且还很爱你的姑娘。这样的姑娘有,女朋友没有。

当然,去掉最后一点她很爱你,还是可以有的。

后一个生日


按照医生的说法,老荔随时都有生命危险。这次从省城住院回来,虽然暂时控制住了病情,但要长期吃药,还不能干重活。

老荔是倒插门,年轻时与岳父关系长期不和,他总是冷言冷语。妻子去世后,他甚至有虐待老人的嫌疑。这些,老荔的儿女们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说,爷爷就是让咱爸整死的!因此,父子关系就淡了许多。儿女们一个个结婚、分家、出嫁后,都把心思放在经营自己小家庭上,与老荔的关系就更疏远了,倒是女儿军侠隔三差五地回家看看。

眼看老荔六十九岁生日快到了,军侠知道这个生日意味着什么。她急忙召集两个哥哥,商量怎么给老爸过生日。

大哥,最近不忙吧?咱爸这个星期天过生日,我不巧正在参加一个培训,到时候怕回不去,你和我嫂子过来帮着操办一下吧?军侠在电话里小心翼翼地说。

过啥生日?往年没过生日不也过来了!电话那边传来大哥军辉瓮声瓮气的大嗓门。

这也许是爸最后一个生日了,人老了怕寂寞,谁让你们反对爸和翠莲姨的事?咱们平时难得聚在一起热闹热闹……

如果爸就这样病怏怏地一直拖下去,那明年、后年呢?年年过生日吗?大哥在电话里有点不耐烦了。

借你吉言,如果这不是爸最后一个生日那就更好!他再不称职也是咱爸,只要他好好地活着,我们就还有家,有根,有一份牵挂。年年都给他过生日,把每一个生日都当做最后一个生日过,只要他高兴!军侠激动地说。

大哥这边总算搞定了。

军侠纠结着要不要给二哥军锋打电话,这两年她越来越反感二哥,也就少有联系和走动。那两口子在南方打工挣了些钱,回到县城买了房买了车,还开了个什么小公司,人却变得愈加啬皮且生分了,父子情、手足情淡得令人心寒,老爸前后住了六次院,他一分钱都不愿意拿,最多过去坐坐就走,怕谁粘着他似的。

军侠决心给二哥打个电话,至于他去不去是另外一回事。

二哥忙吗?电话里似乎有争吵声和摔东西的声音。

你说,啥事?二哥好像在极力调整自己的状态,声音里透着疲惫。

就是——这个星期天咱爸过生日,这也许是爸最后一个生日了,希望你能回去。军侠能感觉到自己眼睛发酸。

到时候再看,我尽量。二哥连说话都惜字如金。

老荔生日这天,院子里呈现少有的热闹和喜庆,军辉和媳妇在厨房里出出进进,忙得满头是汗。老荔坐在快速旋转的吊扇下面,瘦削苍白的脸上带着憨厚而惬意的笑容。

门外驶来一辆出租车,停稳,军锋拎着一盒蛋糕和几样滋补品走出来。

爸,我回来了!

老荔满是沟壑的脸绽成了菊花:好,回来了好!

军辉闻声迎出来,瞅了一眼门外正在掉头的出租车问,你的车呢?

卖了,那是油老虎,养不起。军锋淡淡地说。

不多久,军侠提着大包小包,汗流浃背地走进院子。老荔接过女儿手中的东西惊喜而疑惑地问:你不是说忙,回不来吗?

我请假了,还有啥事能比陪您过生日更要紧呢?军侠边说边拿毛巾擦着脸,然后走进厨房去帮忙。

一家人围坐在一起。老荔看着饭桌说,多了一双筷子和一个杯子。

不多,一会儿还有人来。军辉说。

还有谁来?老荔问。

一会儿你就知道了。军侠说。

军侠给每个人斟满一杯果汁,然后端起杯子,站了起来,我有话说:从去年到现在,咱家经历了两件大事,一是经过齐心协力,咱家的新房盖起来了,了却了爸的一桩心思;二是爸生病住了几次院,遭了不少罪,总算扛过来了!为这两件事,咱们干杯,祝爸生日快乐、身体健康!

手机铃声突然响起,军侠出去接电话,脸色骤变,但很快镇定下来。她挂了电话,回到座位。

老荔感慨而惭愧地擦了擦眼睛,我也说几句:这些年我的日子过得糊里糊涂,给你们丢脸了!你妈去世后,我白天在地里干活或者就近打小工,晚上彻夜打麻将打发时间,没一点积蓄,还毁了自己的健康。特别是亏欠军锋太多,让他自己给自己娶媳妇、买房,没给添一分钱;住了几回医院也给你们添了不少麻烦。这段时间我想明白了,人不能光为自己活着,还要想着亲人,这样活着才有心劲和希望。

军锋起身离席,在老荔面前长跪不起:爸,我对不起你,因为怨恨,这几年一直没有好好孝敬过你,我不孝呀!

两双大手紧紧握在一起。

军侠站起来,面有愧色:爸,大哥,我刚刚得知二哥公司倒闭的消息,这两年他一直没给咱说,是不想让大家担心。我们误会他了!

军辉举起杯子说:爸,作为家里的老大,我的毛病也很多,常跟你对着干,说起话来生冷倔硬,你多原谅!咱们分家不分心,家和万事兴嘛!

大哥这句话说得好!军侠赞许地说,然后轻松地走出院子。

军辉和妻子对视一眼,爸,还有一件事:我们再也不反对你和翠莲姨的事了。你就是需要一个人管着、领导着才能安心过好日子。你看,谁来了——

翠莲姨穿戴整洁,在军侠的陪伴下,有点不好意思地走了过来。

老荔吃惊地看着久别重逢的翠莲,再看看三个儿女,流下了欣喜的泪水……

后一个命令


等中央纵队全部渡过了湘江,奉命做掩护任务的一个师已经战斗了四天四夜,五六千人的部队,就伤亡了两三千人,再一次被层层包围。

接到军委电报命令,我们突围了几次,由于敌人兵力太厚,都没有成功。再一次轻装上阵,师长走在前面,仍然没有成功,可是只剩下二百多人,师政委牺牲。

等我们来到一座山上,敌人又跟着追了上来。这次突围,已经剩下八九十人。又打了两仗,边打边撤,中午还有五六十人,到下午只剩下十几个人。等到了黄昏,只剩下师长,警卫员和通讯员,还有我。

天渐渐黑了下来,师长把我们叫到身边说,我已经身负重伤,不可能出去了,你们趁夜突出去吧。警卫员和通讯员哭出了声,坚决不同意。师长艰难地站了起来,与我面对面立正,然后掏出手枪对着我,你知道不执行军令的后果!开始传达最后一个命令,他们三人掩护我突围,为三十四师保存一颗种子,保留住三十四师这个番号。

我终于找到了中央领导,把所有的过程汇报完毕,接着说,我只是不知道师长、警卫员和通讯员的下落。

首长流着泪,拿出一张敌方的报纸说,我们刚刚看到的消息,你们全师没有一个人投降,只有一个人逃脱,那应该就是你。通讯员和警卫员为保护师长牺牲,师长被俘虏后,在担架上,撕开了肚子上的绷带,用手伸进伤口,把自己的肠子扯出来,用尽平生的力气扯断、咬断,等敌人发现,他已经闭上了眼睛。

一个朋友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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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共苦自以为不是个特别怀旧的人,却总是会在某种特别的氛围中,想起某些特别的人,以及与其有关的一些深刻或是已经忘却了的事

想起阿杜,是在我应邀去台湾省电台主持一档摇滚音乐节目的那天。当DJ小姐缓缓地将音量键推高,张楚那不羁的声音便又飘漾开来:生命像鲜花一样绽开,我们不能让自己枯萎,没有选择,我们必须恋爱(《孤独的人是可耻的》)。这歌声一如从前,环绕了我每一次的心跳。戴着耳机我想象着电波像触角般无限延伸,传达到每一个爱乐者的耳中。蓦地想到:此刻我的朋友阿杜是否会在电波的那一端聆听张楚?是否他也会如我这般,在音乐中想起从前的那段日子?

阿杜是我的高中同学,大我一岁,那时几乎每天早上或下午去上学时,我都能看见他提著书包在去学校的路上游游荡荡。偶尔的目光相对,他都会像不太认识我似的,爱理不理地对我点点头,我感到他和我一样觉着有些漫无目的,毕竟学习对我们来说是件苦差使,而且我们也都缺少思维和运算能力,所以总是会在理科成绩出来后会被老师抱怨:教上你们两个可真够我抱撼终生的了!但我们还是没有因此而有什么共同语言。唯一的共同点便是高考时我们都落榜了。第二年,他重考进了省城的一所美院。

一年后一个偶然的机会,我们在朋友家不期而遇,很快地,我便惊诧原本慵懒散淡的他竟变得如此地开朗健谈。你好象不再像以前那么软了!我开玩笑地说。他装出一脸无奈的苦相回答说其实他原来并不内向,只是高中三年的日子混沌得很,总觉得理想与现实的世界似是而非,并且他的自由的个性在众多的规章纪律以及老师威严的目光下无法真实地显现,就像老鼠不得不对猫妥协,其苦闷自是不言而喻。想想也是,我便轻易地认同了他的观点。接着我们又谈起摇滚,谈起张楚,不知不觉中竟直至深夜。烟雾缭绕,酒瓶成行,最后他对我们说:他正在筹划成立一支摇滚乐队,而与之同等重要的是:在大学里找一个志同道合的女朋友。

大二那年暑假,阿杜锤开我家的门,古侠一样的披肩长发,一件画满鱼刺长及膝的汗衫和一条破得不能再破的牛仔裤,着实让我的父母惊讶不已。他指着身边的女孩对我说,这是我的小文,大一的,我们的初恋将会是抵达一生的爱情。他又说原先的两个愿望都已经实现,我们把所有的生活费都拿去买了乐器,每天只能吃榨菜,靠疯打篮球才不致让身体垮下去,而你现在已经是赚工资的劳动人民,所以得请我们一顿。说话时,他不停地晃头把垂下的头发甩向一边,吐着不成形的烟卷,看上去他很快乐也很潇酒,我以为阿杜这种异类的样子本是那个年代中男孩子除了标榜自己是学校的体育尖子之外最讨女孩子欢喜的一种形象,果然从小文的眼里我看到了女孩应有的那种痴迷的目光,而她那一脸暖昧的表情也很快在阿杜热辣的对视下极为生动地氧化。这是一个恋爱的季节,空气里都是情侣的味道,孤独的人是可耻的夏日的艳阳透过窗棂散落在屋内,我看到阿杜的眼神如银剑般闪亮,我听见阿杜的歌声在我耳边若隐若现,我想说其实崇拜的爱情并不牢固,可我终于还是没有说。

我最终有幸在几个月后目睹了阿杜的流汗乐队的演出,而在此之前我对没能见到女孩小文并不感到奇怪,阿杜笑笑说,这是一次没有结果的爱情,符合初恋的规律,它的结果倒促成了一位天才歌手的诞生。偌大的校园礼堂里,阿杜和他的乐队站在高高的台上,抱着一把电吉它的阿杜一脸真诚地对台下说:别说深刻,那不是意义!这里没有老狼,如果摇滚不能打动你们的话,风花雪月的校园民谣在等着你们!除了《孤独的人是可耻的》,所有的歌都是由他们自己创作的。时至今日,我仍记得其中的几句歌词:城市的边缘,是我的向往;我要在路上,那是我生存的乌托邦。音符激溅,长发飞舞,他们在台上卖力地演唱,台下的我也真切地感受到了一种非凡的哲理光辉。演出的结果获得了同样多的掌声和嘘声。

后来我们到凤凰山下的一个小酒馆里喝了个通宵,我看到进进出出的都是和阿杜一般装束的年轻人,他们背着乐器或是包裹,谈笑风生,嘻笑怒骂。我知道在这里,我成了异类,我的衬衫领带小分头常招致他们并不友善的目光;我也知道他们其实生活得挺苦,一边为了生计而挣扎,一边还要为了理想和音乐而奔波。我问阿杜,苦吗?他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但随即又爽朗地笑了。是的,纵是幸运或是不幸,他们终究在过着自己想过的生活。而我,每一次转过身却没有飘然而去的沉着,迈开步更缺乏一去不返的勇气,于是终也只能乐而忘返于几篇溢美泛

酸的小文章,这彻头彻尾的小男人样被阿杜一语道穿:我们是朋友,但我们不是一类人!

小醉而归时竟觉得黎明有些温暖,坐在回程的火车上,想起我那湮没已久的梦想,竟有些心潮激涌。我知道这很幼稚,只要一回到我所熟悉的城市,这些想法很快就会烟消云散,什么都不会发生。但那一刻,我还是乐意沉湎于此,并且认为在这个连真诚和诗性都可以被克隆的年代,坚持完美的理想的确不是件容易的事。

而后不知道为什么,直到毕业后,阿杜才再次来到我的小屋。看上去他很憔悴,一头躺倒在我的床上,抽着烟看着我莫名其妙不知褒贬地笑着。也还是说起从前的老话题,比如音乐和生活本身;比如听着张楚充满慰藉的那些夜晚;他说这个城市不可能容纳他,他就像是一个游离于社会主流之外的边缘人,工作没有一点动向,谁会要一个靠补考才毕业的差生呢?说话的时候,他仍是微笑着,一副嘲谑生活的样子。他又说岁月本是条清清的河,可惜流着流着就成他妈的浑汤了,而他走了一圈才发现只有音乐才是他现在唯一的精神寄托和所能做的事,因此他需要在路上,去寻找他生存的乌托邦,正如他自己所唱的那样。临走时,他送给我一本凯鲁亚克的《在路上》和他们乐队自创的一本诗体歌集,顺便又向我借200走了元,之后我便再也没有见到过他。

大二的那年冬天,我开始老了,这是歌集中话的第一句话,我没法不动容,但我不认为阿杜就是凯鲁亚克所写的跨掉的一代,我相信他会赋于在路上一种更新的意义。因此我在想着:被爱情和现实所否定,一个朋友在路上,实在如鸟儿在暗夜的都市里游弋,冷暖自知,左翅是溢满激情的音符和文字,右翼却得承载汹涌起伏的矛盾和真实,不知道阿杜是否未辱初衷。众弦俱鸣,我是唯一的走音??那原是青春萌动的本真和勇气呵!

怎样看出你的女朋友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你的女友或心仪的女孩是怎么样的人?总是笑咪咪的心爱女孩?仍是慎重老练的女人?她的赋性真的是如此吗?乍看之下温文不造作的女孩,其实很可能仅仅耍心计演出来的容貌喔。假如你喜欢心口如一的人,无妨停下脚步好好检视对方吧!略微摆开一点间隔或许更能看见女友出人意料的实在相貌......

1、你的女友有同性朋友吗?

女人的感触适当敏锐,对待同性尤其能发挥这种才能。即使只要时间短的沟通,也能从对方的言语行为中读出对方实在的心意。和简单遭到心爱表面、甜美言词利诱的男性比较,女人更可以运用自己敏锐的理性看透对方的赋性。因而,实在关怀人的女人会有许多同性友人,不关怀的女人则很难有同性的朋友。你的女朋友会在不经意的谈话中透露出同性友人的工作吗?女友的通讯簿里,异性朋友的数据该不会比同性朋友多吧?假如女友的异性朋友比较多的话,那就要注意了。

2、和异性之间用什么方法沟通?

女友常会表现出天真无邪的肢体碰触,假如是无邪的肢体碰触,假如是自己心仪的女人,咱们就会分外感到高兴。但女友对其他男人是不是也有相同的行为呢?

要知道,肢体触摸是人际沟通的重要手法之一,用得好就能让人际关系更顺利,特别是女人对男性的肢体触摸更具有绝佳的作用!女生的肢体触摸可能是要对方遵从自己无理的等待,有时分也可能让对方误以为“她对我有好感”。假如女友对其他人的肢体碰触看似不经意,实则活用它做为女人的兵器,要求对方满意自己的要求,那么她是个适当高超的腹黑者。

正由于肢体触摸对女人而言是一种十分便利的手法,因而更要慎重考虑运用的机遇。以男朋友为重的女人一定会掌控好自己对异性的肢体言语。请好好调查女友与异性的共处方法吧!

3、当你伤风的时分她是什么反响?

你在生日或圣诞节等女友等待的节日里伤风了,遇到这种状况,女友会有什么反响呢?她会担心肠飞驰过来看你吗?仍是一副不高兴的容貌?只要是女友愈注重的节日,她当下的行为就愈能展现出她的赋性。假如她放下全部也要来关怀你的身体,问你一句:“你还好吗?”,这种人就很让人定心。假如她由于不高兴而在嘴巴上抱怨了几句,但仍是做了汤粥来照料你,那么她是个很棒的人。可是,如果她丢下现已伤风不舒服的你,自己跑去参与活动,那这种女生,就要多考虑了。

以上罗列的的三个问题,或许能为沉迷女友的你供给一些判别女友实在性情的指针。事实上,在女人之间得到“腹黑、心计重”这种不良点评的人,好像往往遭到男性的喜欢。许多女生在同性傍边吃不开,但却和男友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总归,当男性和女人在挑选伴侣时,那种只以自己的利益为优先,一点都不关怀的人的确不受欢迎。

做后一个离席的人


有一次姨姨和二姐上母亲家做客,中午母亲盛情款待。母亲一直忙于招待,最后才吃饭。饭后人们都离席自由活动,或看电视,或玩手机,或抽烟,或聊天,或看电子书,各忙各的。只有二姐看见母亲拿起碗开始吃饭,于是又坐回席上陪母亲吃。偌大的一个桌子,只有她俩,母亲吃,姐姐看,偶尔聊几句,直到母亲吃完,二姐最后才离席。那一刻,我感觉特别温馨。作为母亲的女儿,我从来没有想到这一点陪做饭的人吃饭,做最后一个离席的人。

奶奶的家规是家中的经济支柱男xing先上炕坐着喝酒吃饭,女xing则在厨房做饭侍奉男xing,最后忙完吃饭时她们也是站着。父亲是家里的长子,当然沿袭这种模式。和母亲结婚后,工作忙家庭琐事多,两人就谁先吃饭没少争吵。现在赋闲在家,反而互相谦让谁都不争了。逢时过节,母亲就让孩子们都回去,吃的人多做的人少,父亲和母亲经常最后才吃饭。做饭的人本身就累了,等到他们吃时饭菜也冷了,看到人都走了后更没心思吃。如果有人陪着他们,或多或少还能吃点。以前我是一吃完就离席,什么也不管。自从看到二姐的做法,即使吃完饭我也陪着父母吃,看着他们吃完再离开。这又让我想起现在的婚丧宴会,客人们一旦吃完马上就走。等到主人想要略尽东道之谊酬谢宾客之时,面对的往往是满桌的杯盘狼藉和空空座椅。

比起我们的父辈,我们这一代人幸福多了。可我们有许多问题,时代在变,风俗在变,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在变方便却淡漠了,简洁却缺失了。突然觉得这么快的工作生活节奏,没有精力照顾父母,没有时间走亲访友,没有心情陶冶情操,没有定力阻挡诱惑,没有耐xing包容一切。时间去哪里了,人与人之间的情义去哪里了,没人能回答。追求的毫无意义,失去的永生难补,我们人生本末倒置,自己却始料未及。

节奏慢下来,内心静下来,yuwang淡下来。在家里,陪父母吃饭;在外面,陪主人吃饭。不管身在何处,做最后一个离席的人。

暮春,写上后一个结局


夜色中的一个人,大概就是文字的开始。 临窗而坐,已经是一种习惯。什么时候开始的,已经无从去寻找。 暮色已七分,窗外是一直未停歇的雨,半添了清闲,半添了惆怅。 喜欢夜色,喜欢下雨,二者兼而,喜之更甚。虽是四月,这场雨却冲洗干净了整个暮春的暖意,寒意像是从冬天穿越而来,猝不及防的侵染了全身。 这样的夜,喜欢大概是远方泛黄的灯火,一分一分的在雨中晕染开来。是寒雨打湿的槐花,一点一点的褪去清淡的香。不知觉中,曾想落于笔下的三分春色,今已变成了七分。春的尽头,终究未落笔拾起和记下春色中的光阴。 最喜欢的还是三月的初春,细雨微染,新柳初绿,桃花始开,只是,转眼已失去了最好的岁月。

曾想裁一缕如诗如画的春景,存进文字,记下流年。未曾想,还来不及落笔,已匆忙的到了结局。 大概很多事都是如此,来不及珍惜便已经到了结局,是人,是物,都好。唯一相同的不过,匆匆忙忙间失去了,才发现很多早已打算好的事情,终究能做得到的太少了。就像还来不及把春色记入文字,她已将要离去。 总是不记得很多事情,总是做不到和无意的忘却很多事。 雨停了又下,浓重的湿意,冷冷清清夜晚。这样的时候,很适合一个人待着,就连生活也慵懒慢了几分。

窗外是雨落下的声音,桌前是我写出的些许零碎的文字,大概这也算了几分无聊或者是清闲。 忙忙碌碌的过了许多天,最后还余一些时间,于暮春,补上欠缺的文字。也许,缺的,从来都不是文字,还有很多很多无意识丢下的物事和情感。 这一场雨大概来的正好。 春色,写上最后一个结局,夜雨轻染,落笔已微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