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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之夜》读后感精选10篇

发表时间:2020-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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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是会有很多的文章去描述情感,而我们没有一个人能够说自己真正看得透情感,什么样的情感美文才称得上质量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新婚之夜》读后感精选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新婚之夜》是一本由辽京著作,中信出版集团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59.80元,页数:320,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新婚之夜》读后感(一):在一片森林里遇见辽京

人作为社会性动物,不免被贴上各种身份和标签。热门标签比如“富豪”、“富二代”、“流量明星”等等。这些标签标注了一个人的经历,也被限定其生活方式。说白了,我们通常被身份和标签定义为某一类人,某一种人。

在当下,“作家”这个标签并不吃香,那些一味想加入作协的人例外。当然,那些加入作协的人不一定是写作的,或者说很多人写得不怎么样。作品是衡量一个作家的基本标准。与加入作协的人拥有身份的人相比,我更喜欢“野生作家”这个群体,在我看来,这个群体是写作者中最让人佩服的,因为他们是不受条框限制的写作者。辽京自然是野生作家群体中的一员,因为因缘巧合之下走上写作的道路,作品得以发表,让大家读到她的作品。

题外话,这两年也是我阅读女作家作品最多的两年,通过豆瓣读书的记录,发现我在2018至2019年竟然读了钱佳楠的《不吃鸡蛋的人》、艾玛的《白耳夜鹭》、保丽娜·弗洛雷斯的《最后假期》、陆茵茵的《台风天》、荞麦的《郊游》以及严歌苓的几个长篇。从这张阅读书单中我发现,除了严歌苓,我一直关注同年代的女性写作者。

再回头来说辽京的这部小说集。这本小说集算是辽京的纸书出版处女作,但绝不是辽京的“新婚之夜”。在我的潜意识中,新婚之夜是“兴奋”“惊恐”的,但辽京的叙事风格很冷静,不像一个刚刚走向写作道路的作者。字里行间,有悲悯,有对女性日常生活行为的反思。这些特质,让我想起了文学史里的女作家们,比如:萧红。年代、故事以及叙事都不同了,但精神气质是相通的。

如果把收入书中的五个中篇小说比喻成一片森林,那么,你会在森林里看到一年四季的变化,就像一个女性走进这片森林,经历春华秋实。有收获,有成长,有苦涩,更有感同身受。

辽京这些小说,也不能说是成长类型的小说,如果用类型小说去衡量这本小说集,那是不公平的。辽京的写作,是纯文学向的,和当下的类型小说(比如女性职场小说)是完全不同的。因为,涉及到深刻的社会反思的不流于表面的作品,探索女性精神内核的作品,已经脱离了类型小说的范畴。

当然,也不是说纯文学就一定深奥艰涩,往往简单通俗的叙事反而能见识作者的写作功底。比如,余华的小说,大道至简,返璞归真。我想,这也是很多作者追求的写作方向。如果辽京以后的写作能够继续探索女性的精神内核与困境,在思想高度上能够再拔高一些,那么,她往后的作品,会变得出类拔萃。目前,已经看到端倪了。

如果,你带着阅读类型文学的心情阅读这本小说集,你的收获,也会很多。毕竟,这本书里的小说,故事原本就不俗。当然,我希望你收获的不仅仅是五个精彩的故事,而是能够在合上这本书之后,哪怕是一秒的关于当下生活的沉思。

2019.12.10,于西安民乐园

《新婚之夜》读后感(二):一个“小女孩”的慌乱瞬间

辽京是我前同事的作者,前同事离职的时候工作交接,才与这位作者有了联系。所以与其说是编辑,更准确的描述是,我是辽京的粉丝。第一次见辽京,在公司举办的一场沙龙活动上。她穿了件卡其色的裤子,什么颜色的上衣记不清了,口红涂得很淡,没涂一样。开场前,我们几个人坐在活动后台的沙发上,主持人几次要她补补妆。

活动上,她讲了一个恐怖故事。一天晚上起夜,听见门口有窸窸窣窣的声音,以为是她家的小猫在门口活动就没在意,但是一回头突然看见小猫就在她身后。门口的窸窣声是什么?

当时,我很佩服辽京用这个小瞬间来解释她心中关于写作的看法。关于视角、关于铺垫、关于反转、关于现实与虚构,都已经被她聪明地讲了出来。也是从她讲这个小小的恐怖故事开始,我相信,这是位会写小说的人。

《新婚之夜》里的故事,我是陆陆续续读完的。一个母亲怎样在生活的褶皱里走向崩溃,一些已经过了而立之年的人在一对新人的新婚之夜追忆不堪的青春,一个家庭主妇在邻居家的小女孩发生意外后变成了喋喋不休者……这些人会让我想起小区里的邻居,那些一边遛狗一边咒骂天气或物价的人,也让我想起在山西面馆里碰见的刚下班的年轻人,要一碗油泼扯面,一边吃两口一边用纸巾揩流下来的鼻涕。这些故事随时可能发生,辽京在这个庞大的城市中找到了“那一个”,像梳理线头一样扯出他们生活线团中的一条线头,轻轻一拽。

老实讲,最初在看这些小说的时候,我不喜欢《看不见的高墙》。开头讲述了一些在北京画画谋生的艺术青年的生活,它太琐碎了,太像生活本身,我找不到那个线头。但是,也是在读完这篇小说之后,我特别感动。

故事中的女主角青年学生艾琳打电话给小说中的叙事者“我”,告诉他冬哥死在她面前。没有人知道冬哥是怎么死的,是艾琳为了自保杀了他,还是仅仅因为心脏病。我们和故事中的叙事者一样,都是这场生命事故的缺席者。当我们出席的时候,冬哥已经死了。我们只能和叙事者一起见证现场的破坏、痕迹的消亡,在这个意义上,所有阅读故事的我们都是艾琳和叙事者的“同谋”——“意识到自己已经被卷进来,我和艾琳必须共同进退。”

叙事者“我”对艾琳有这样一段评价:“我一直以为,她既有这样的洞察,也应该知道如何自保,避开风险。事实证明,我错了,在表面是上超出年龄的成熟之下,她仍然是个不知所措的小女孩。”

这是小说中的“我”的一个重要瞬间。在这一瞬间,作为“同谋”的“我”意识到看不见的高墙背后的一些什么。这也是正在阅读小说的我的一个重要瞬间,我认识到文本之前排布的种种错综的线自有用意。我们不必明白真相,所谓的真理没那么重要,我们分享艾琳的慌乱紧张、手足无措,我们在这一瞬间完成了情感的直面。我突然意识到,在这个瞬间,我也沦为了那个不知所措的小女孩。

这个瞬间就是辽京讲的恐怖故事里,回头看见小猫的瞬间,关于生活的预感在头顶上张开。

作为文学网站编辑,每天打交道的作者不计其数。网站的生产机制与传统文学生产不同,它依靠流量,更看重作品与读者的互动关系,甚至读者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创作。大多数作者深谙其道,努力把握时代的主流情绪,起承转合里挑逗着读者的共同神经。

可也许,时代的情绪也埋藏在一个“小女孩”的慌乱瞬间里。

前几天在微博上,看见一个女人在加了很多天班之后在地铁上大哭。你可以想象,北京,充满了劳动力的城市,所有的人都像在早高峰地铁上的样子,快走一些,再快走一些。但是,每个人也都是一座看不见的高墙。那个在地铁里哭的女人说,她不能回家哭,因为家里有小孩。

《新婚之夜》后记中,辽京说:“我是个悲观的家伙,生活在一个蒸蒸日上的热闹时代里,社会的主流人群都过得越来越好,好像我也没落下什么,但是我知道一定有人落下了。他们的声音,那些失望与茫然正在被日渐繁茂的城市丛林淹没,同情这些人,就像同情当初那个不断跳槽、手足无措的自己。”

感谢辽京在轰隆隆的时代里写下这些“光明背后的影子”,写下一个“小女孩”的慌乱。

《新婚之夜》读后感(三):没说出的话

我曾是辽京的审稿编辑。有一年短篇征文,辽京投了篇非虚构,讲她某年在老家过年的经历。她着重写了她对奶奶的细腻情感,这让我想到我的奶奶。我把头埋在电脑屏幕后面,一边抹眼泪,一边在企业微信里敲下热情的文字,请编辑同事们都来看看这篇,辽京写得太打动人了。

当时应该还没有人看,没有人因为我的几句推荐就真的去看看她的作品,因为群里没有人再提起它,不太可能有人真的读了她的作品后会毫无反应。我看着周围同事还在(也许不得不)像审稿机器人一样平静而轻快地工作,那一刻我有点分不清不合情理的到底是他们还是我。前几天拿到《新婚之夜》的实体书,读着读着我忽然想起这件事,发现这正是我所经历的一个“辽京时刻”。

就像辽京在后记里写的:

当大家都在轰隆隆地向前,总有些人留在原地,有些疑问,有些自嘲,假如我要写这个小情景,关于时代,关于科技的进步,可能我就会写一个不会用手机的老年人,他站在路边,招手打车,没有一辆停下来……这是我所习惯的视角,去寻找光明背后的影子。

她在小说里写那些不被大家看见的人和事,她写普通人的世俗和冷漠,也写他们的挣扎和强撑,他们个个都奋力维持着体面,假装一切都好,但总有那么一刻他们不得不面对自己,面对自己那些说不出口甚至搞不明白的遭遇或决定。

《一个人的罗生门》里的主妇并没有因为邻居家丢了小孩而表现出我们以为她会表现出的同情怜悯,她喋喋不休,重复一些无关紧要的话,应付着不断来询问情况的警察和寻求帮助的邻居。她后来越来越不耐烦,整个事件中她感受到的只是自己的生活被打扰了。但当外部的干扰消失了,有一天她不得不面对自己生活中真正的问题时,她的话反而少了,她说起话来变得小心翼翼了,因为她知道捅破这层窗户纸后面就是万丈深渊。

《我要告诉我妈妈》写一个妈妈怎么一步步最终走向崩溃。她要走向崩溃的线索就藏在丰富绵密的生活细节里,但结尾还是让人吃了一惊。她克服种种困难,一心想做个好妈妈,但最后却做了一件好妈妈完全不该做的事。这件事该怪谁呢?好像是这个妈妈的错,又好像每个人都有错。不知道怪别人还是怪自己,一个人心里的愤懑和无力感会少那么一点点。辽京写过:

实际上大多数让人唏嘘的故事和人都发生在普通的日子里,被时间不留痕迹地带走了,有那么一刻两刻,他们的愤怒、失望和不甘心像火柴棒似地一闪,然而也改变不了什么,就熄灭在无数细节构成的洪水里。

《新婚之夜》里唯独真相没说。因为真相太黑暗了,新娘明白过来了但无力面对。她一旦承认了这个真相就表明她要放弃她拥有的一切。她选择“认命地合上双眼”,从此她的幸福就跟这黑暗绑在了一起。我不知道如果我是这个新娘我会怎么选,或者说这个新娘到底有没有选择。这让我想起门罗在《幸福过了头》里的一篇小说叫“Dimensions”。主人公她的丈夫把他们的三个孩子杀了,事后她在心理医生和社工那都无法获得安慰,她发现只有她那患有妄想症的丈夫才能真正分担她的痛苦,他是她世上唯一亲近的人。你唯一亲近的人是和黑暗绑在一起的,你该怎么选?

辽京的小说多是女性题材,但她不刻意处理女性议题,而是通过叙事来展现女孩和女人们具体而日常的情感和生活。她是从人的层面、而不是性别的层面去理解和展现女性,这是老实本分的写法,文学的空间和价值正来源于此,这也是对女性真正的关心和尊重。

看到有热评说:“难以想象这竟然是辽京的第一本书,这五个故事非常扎实地呈现出了一个成熟的写作者应该具备的笔力和洞察力。”在我做审稿编辑的那段时间能遇到辽京,是我莫大的幸运。

当初我之所以去做审稿编辑是因为我自己也写小说,可是投稿无门,写的小说一个都没有发表过,一气之下我就去当了编辑。但按理说写作者不应该通过到行业里工作来获得发表、出版的机会。因为我个人的经历,我完全能理解来投稿的作者的心情。我最开始读到的是辽京放在我们平台上的早期存稿,那个时期她的风格是浪漫飘逸的,带有奇幻色彩和那种愤世嫉俗的少年心气。其实在那些作品里已经能够看出她有成熟的写作技巧和超越一般人的写作观念了,但只可惜在那个时期她没有被看见、被肯定。我们还聊过如果她那个时候就出来了,她可能会按照那个路子写下去,就不会有现在的这些作品了。

哪一种路子更好,我说不好。我唯一知道的是辽京在被忽略的漫长日子里,她没有抱怨,她怀疑的是自己。于是她继续默默做着自己该做的,让自己写得更好。我喜欢不怎么说话的作者,这样她才能听见别人没说出的话。

《新婚之夜》读后感(四):我想表达那些失落和茫然

看过一个关于李安的段子,说他年轻的时候,一到填表需要写职业的时候就不知道怎么写,整个青春时期都在寻找自己是谁,这种感受我也非常熟悉。大学毕业、工作、换工作、又换工作,三十岁之前,我的生活节奏就是这样,换行业,换职位,大家都习惯了通过一份工作来定义一个人,而我的困难在于,我没有真正喜欢过这些工作,也没能从中找到非我不可的意义。从小到大,我们接受的所有教育都致力于将人培养成一个螺丝钉,将来要投入到社会机器的运转当中,每个人都知道自己是有用的,而究竟是多么脆弱的“有用”,要过很久才会明白。

念大学的时候,我发现,身边的人总是忙忙碌碌,看上去每个人都很笃定,都很确信自己要做什么,要优秀,要被夸奖,要被选中,要拿到很厉害的offer,要过安稳的人生,好像从来没有怀疑过现实。事实上,只要听话去做,大部分人最终就是这样,无论爬得多高,走得多远,生活最终是要落进一个恒常的轨道,是没有太多未知和奇遇的。我的第一份工作也很稳定,国企,大公司,第二份、第三份也差不多,那些年,我见过很多优秀而匆忙的人,他们的优秀与学校里的好孩子们一脉相承,眼前都有一条光明的路,曾经我也是个好孩子,后来渐渐地变了——我总在怀疑,不太相信那些关于人生的经验,比如,现在你要努把力,将来就可以轻松不愁,我觉得这是骗人的,一个人再怎么用力,也不可能把未知变成已知,把未来装进自己的兜里,即使是看起来最稳定的状态也是一样,因为人的内心总有不可测的幽微时刻,有时候虽然得到了很多,仍然不满足,或者失去了很多,却发现自己还能凑合着忍下去。

前几年,我做过一段时间的记者,记者的工作要不断地提问题,让我重新发现了自己,原来我最大的爱好是提问,而不是回答,我喜欢具体的、细致的、有针对性的问题,而不是泛泛的疑问。经常上知乎的人都知道,明确的问题会得到清晰的回答,而含糊不清的提问,多半会得到一碗鸡汤,当然,每个人都需要安慰,然而安慰总是模糊的,比如你多喝点水,你早点睡觉,唯有好问题会像一柄刀,架在人的脖子上,说:“喂,你清醒一点。”

好记者会找到一个新鲜的角度来切入话题,好的小说也应该是这样,如果把现实比成一块蛋糕,我想看看我能不能换个不一样的方向去切。首先,它得是我身边的现实,太远了我够不着,其次它不能太硬了,太像个刻意编排的故事,而应该有着日常生活的稀松和柔软的质感,给残酷的内核外面涂一层奶油,实际上大多数让人唏嘘的故事和人都发生在普通的日子里,被时间不留痕迹地带走了,有那么一刻两刻,他们的愤怒、失望和不甘心像火柴棒似地一闪,然而也改变不了什么,就熄灭在无数细节构成的洪水里。

这本书里的几个故事,大概就是这样来的。写小说是一件很难总结的事,前人的经验很多,总结半天,还是得不到明确的一二三,不同的作者生活在相互隔绝的宇宙里,视角不同,情感不同,时间的流速也不相同,甚至连共通的基础都没有。读别人的作品,能得到很多阅读的快乐,发现小说的世界如此广阔,好的作者可以控制时间和空间,可以描述空气的质感和清水的气味。有一段时间,我读很多小说,觉得自己什么都能写,下笔简直太自由,但是渐渐地我发现,仅有自由远远不够,我得找到属于我的那块蛋糕,还有那把刀。只能到现实中去找。

而每种视角都是现实的一片滤镜,不同的人会看到不一样的颜色。我是个悲观的人,生活在一个蒸蒸日上的热闹时代里,社会的主流人群都过得越来越好,好像我也没落下什么,但是我知道一定有人落下了,他们的声音,那些个失望与茫然正在被日渐繁茂的城市丛林淹没,同情这些人,就像同情当初那个不断跳槽的手足无措的自己。我想要表达这些失落的情绪,通过一些画面、几个情节或者一个决定性的时刻,最后形成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问题就像尖刀,可以深入现实的肌理,而答案不是,答案总是句号,代表着终结和愈合,不属于我想表达的部分。

好像又扯远了,拉近一点,举个例子。我有个朋友,有一次发朋友圈说,出机场回望京,直接用滴滴叫车,再也不用看出租车司机的脸色——北京的朋友都知道从首都机场打车,不宜去望京,因为距离太近,她说这是科技带来的好处,意思我完全懂。这段话让我想起来的,却是我的奶奶,她一生住在一个小地方,不会用手机,假如她还活着,在一个到处是二维码的世界里,会不会觉得处处碰壁,连出租车都打不到。当大家都在轰隆隆地向前,总有些人留在原地,有些疑问,有些自嘲,假如我要写这个小情景,关于时代,关于科技的进步,可能我就会写一个不会用手机的老年人,他站在路边,招手打车,没有一辆停下来……这是我所习惯的视角,去寻找光明背后的影子。

李安拍完第一部电影,依然不敢在职业一栏填上“导演”,我也不敢说出了一本书就是作家,我的编辑宿颖为此批评过我,她说怎么不算?当然算。我要对她说谢谢,给了我继续写下去的信心,还有豆瓣阅读的邹熙、尹丹,以及所有为这本书的出版花费心力的编辑们。对我来说,这本书是通往外界的一扇窗,你们就是帮我打开窗子透气的人。

《新婚之夜》读后感(五):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但仍可触摸

当你经历人生中最重要的那一天时,往往懵懂无知,通常要很多年后才会意识到,自己的人生轨迹从那不显山不露水的一刻开始,已经决绝地扳了道岔,轰隆隆驶向偶然又必然的远方。文学,很多时候就是帮你一遍一遍进入别人的眼睛去看他者的生活,甚至进入别人的内心去体验不同的人生。

编辑总结辽京这部小说集《新婚之夜》为“当代中国女性的困境启示录”,确是恰如其分。五篇中短篇小说共同的主题,就是观察并呈现女性日常生活的困境,表面看一个个若无其事按部就班地过日子,内里却千疮百孔摇摇欲坠。

在一个工作日的晚上开始阅读这本装帧精致的小书时,我的心里也正一片兵荒马乱。作为母亲,对儿子的学习生活各种担忧而又无奈;作为妻子和女儿,很多家事无法兼顾;作为个体,工作糊口与理想追求矛盾冲突……并不是一件两件单独的事情、具体的烦恼,而是一种复杂纠结的常态,往往一件事还没愁完早有五六七八件一拥而上万马奔腾。于是,对第一篇小说《我要告诉我妈妈》里那个一步步走向崩溃的母亲产生了极大的认同,尽管经历并不相同,却很想揽住她的肩膀跟她说,就,哭一会儿吧。

两代单身母亲、孩子的困境,看似迥异却难免重复的命运,原生家庭的创伤像一个无法摆脱的不定时炸弹。从泥泞走向另一滩泥泞,从痛苦逃进另一份痛苦,情节进展较快,人物性格暴烈情绪饱满,拼命拼命地努力忍着最后却还是走向崩溃。小孩子的温柔隐忍懂事更是揪人心疼。这是唯有有着切肤之痛的女性作者才能写的出来的女性生活。

从这个开篇就可以看出作者已经具备成熟的叙事能力,展示出她写作上的雄心和潜力。辽京以一种可称为天赋的敏感去捕捉和把握那些快速掠过的细微情绪,描述一些不方便描述的事实,且不乏金句。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人对他人的痛苦和处境很难理解,更遑论感同身受,能体味并呈现那种热闹之下、不被肉眼看到的事实,这种感受力和把控力天生就该用于写作。

第二篇《模特》是出轨的故事,不育,家境悬殊,夫人与情人,困境激发的恶意,平静下的激流……其实故事主体可以说挺套路的,但叙事比较稳,信息量大却不局促,回环勾连,有限的笔墨展示了丰富的故事侧面,各个人物着墨不多但性格都比较立体,可以说是完成度很高的短篇了。

《看不见的高墙》是个中篇,若即若离的恋爱关系,节奏比较迟缓,两个原生家庭破碎的年轻人互相理解不断走近但终究不能互相取暖,总会一次次撞到“看不见的高墙”,题目起得非常精妙。两具年轻的肉体可以抱在一起,但两个沧桑的灵魂却始终被巨大的阴影拖扯着,无法靠近。

其实单独看的话,这种节奏没问题,本身就是想要营造那种一而再再而三在交流中互相撞墙的无奈,就好像盆景,虽然每一处扭得压抑难受,但要体现的正是这种无解的困境本身。只是放在这本书正中间(五篇中的第三篇),从阅读体验上来说会有点吃力,比起前两篇就有点泄气。也许跟第四篇互相换一下位置会更好一点。

另外,第二三篇是以男主角为第一人称的,女作者对男人心绪的把握不是很到位,有点标签化。就好像一个资深汉学家解读中国诗词,不能说他说的哪里有什么不对,但就是有点“隔”。这种“隔”,我倒是觉得也没什么必要非得去克服,可以扬长避短,多用自己更擅长的女性视角。但对于一个有追求的写作者,扬长避短有时候意味着懒惰,辽京应该得算是个有野心的写作者,有创作热情,愿意认真做多种有份量的尝试。第四篇《一个人的罗生门》很有实验性,完全靠一个人的台词铺陈。

不能说是独白,很多话不是对着读者说,而是有讲话的对象,读者就好像,在偷听别人讲电话的感觉,讲的人嘴碎所以可以拼凑出对方的信息。先开始很惊艳的,读到后面稍微还是啰嗦了些,如果能再精简掉两三成的体量也许会更精致些。最后的翻转也缺点力度,不太对的上对“罗生门”的期待值,会有一点失望。

完全用一个人的台词有点太困难,这种极致的技巧限制,更像是作者对自己的一个锤炼,一种挑战极限的尝试,而不太在意读者的阅读体验。或许不用这么极端,可以结合内心独白或者别的角度,既方便漏出更多信息、增加干扰和翻转,又减少对女人碎嘴的厌倦。

第五篇《新婚之夜》,几个朋友在婚礼后蜜月前的一个下午不由自主地聊起一位早年去世的女同学,整个场景写法上有点面熟,但探讨的问题还是少有触碰的。青少年不自觉的霸凌,关系内的强暴……在新婚之夜这样重要的日子里,女主角觉醒到的并不是新生活的幸福,而恰恰是最黑暗又难以言喻的痛苦。结尾虽比较绝望,但女主有了一定的自我觉醒,也不可谓不是一点希望。生活本身未必有希望,但毕竟有人观察有人记录有人阅读本身就已经是逐渐改善的希望所在了。就像大先生所述,在起火的黑房子里醒来固然是痛苦的,或许比无知觉死去更苦,但醒了总还有一丝打破、重生的希望。希望这东西,谁也不敢说没有,毕竟希望是在未来。

合上这本书,第一二篇都有离婚和失控,第三四五篇都涉及强暴,所呈现的困境更多来自男女关系,缺一点悲悯和更宽广的视域,女性的困境从来不仅仅只是女性的困境。女性生活有很多黑洞,能被观察并展示是进步的,整本书调子未免失之灰暗了些。稍微缺一点更深入的思考,文字和技巧可以更节制一些,有些地方还留有模仿的痕迹,多少刻意了点。但,作者有天分有勇气又努力,假以时日,更多的创作之后,颇有成为优秀小说家的潜力。

《新婚之夜》读后感(六):从生活中揪出故事的线头

我开始写小说的时间不短了,怎么算都超过十年,断断续续地写,写不下去的时候就停,留下很多庞杂的开头,一些现在看来很陌生的人物,他们的故事还没开始就结束了,这些人物的面貌都差不多,二十多岁,有男有女,迷茫不知所措,写着写着,我就发现他们既无话可说,也无事可做,在故事里飘来荡去,行为轨迹常常缺乏明确的目标,他们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就像作者不知道要写什么一样,这些开头都被我放弃了,然后很久不再动笔。

2015年的春天,我在家带着一个半岁的奶娃,婴儿的作息非常简单,一天睡十几个小时,他睡觉的时间,我就拿来写小说。时隔几年,问题还是一样,我写了一个六万字的开头,一个少年过着日夜两套生活,白天是个普通的高中生,夜里,他就去收集人类的梦境,梦里面蕴含着拯救世界的奇异力量,这个故事没有结尾,即使写了六万字,依然停留在开头,不断有新的人物冒出来,个个都很可爱,甚至还有一只会说人话的猫……在这个幻想的背景里,我修修补补,添加很多细节,最后写出一个看上去很美的画框,所有人都摆好了架势,却不知道下一步要做什么,彼此之间有什么样的纠葛,直到这幅画面被琐碎的细节填满,仍然在保持静止,故事从来没有真正开始。

那段时间,我怀疑自己究竟能不能写小说,怀疑的同时依旧保持着浓厚的兴趣,在琐细繁杂的日常生活中,一定有些线头是我没找到的,需要从一团乱麻般的现实中找到它们,扯出来,构成故事逻辑的主线。现在,小说的边界已经被前辈们大大地拓宽,在这个时代谈论人物和情节似乎显得太老套了,描摹生活的偶然和无序不一定非要讲个什么样的故事,氛围、细节、时间、空间,这些元素都可以用来搭建一个文学的小世界,而我还在围着一个古老的问题打转:到底应该从何说起?

卡佛在一篇谈创作的文章里说过:写小说是一个不断“发现”的过程,这是一个追问创作本质的问题,即:小说究竟是怎么来的?编故事有明确的方法,不少教科书都在拆解这个过程,总结出一些规律和元素供人学习,但是以我的感受,当我想要写一个小说,进入不得不“编故事”的阶段之后,这部小说就不必再往下写了,它一定是出了问题。

讲故事是个伪命题,似乎作者必须对他/她要写的东西胸有成竹,人物丰满,大纲越详细越好,就像穿戴了全套装备站在起跑线上,一声枪响,就直奔预定好的终点而去,用这种方法可能会得到完整的故事,但是小说的领域远远不止于此。过于圆润流畅的故事很难到达真实,很多作者是经过了深思熟虑才开始动笔,而我经常凭着一点好奇心就莽撞行事,在写《我要告诉我妈妈》的时候,只有结局是明确的,即主角陷进了一个可以预见的困境,我想看看她是怎么把自己弄到这样的境地,她处在一个常见的不太理想的生存状态里,最后却做出了完全不“日常”的举动,困境随着叙述的开始而渐渐形成,小孩子之间的矛盾,对当父母的人来说司空见惯的,当虚构的情境开始完整起来,渐渐逼近现实,线头就出现了,一件小玩具也可以牵扯大人的情感和执念,父母们总是在教孩子交换和分享,最后它变成了一个导火索。

这些情节在动笔之前,都是模糊的,我发现,设定一个真实的困境和足够现实的人物,融合过后,慢慢地,逻辑自然出现,人物会自己去寻找出口,寻找情感或者价值上的平衡,一番纠结过后,他们多半会选择妥协,因为人生太多不如意,要忍受的比要享受的东西要多得多,大家努力地自圆其说,是为了找到一个继续活下去的借口,当借口找不到或者只能归咎于自己的时候,愤怒和茫然就产生了。

写《看不见的高墙》的时候,我想描述这种茫然无措的感受,一个人活到三十多岁,对自己的前半生往往发出疑问,为什么想要的没得到,想再挣扎一下却跳不出来,这是一个普遍的甚至过于泛泛的话题,而小说必须要具体。“我”遇到了一个美丽而带着点神秘的女孩,就像他遇到了画画这个梦想一样——美好的开始不见得就有美好的结局,他搞不清楚女孩是不是失手杀了人,自己是不是帮凶,糊里糊涂地就处理了现场,这个故事其实可以朝着悬疑小说的方向发展,比如两个人掉下了什么可疑的物件,导致他们要面对警察,需要编造更多的谎言来保护自己,这样处理可能会有更多的悬念,同时也有更明确的解释,主角的结局将会胜负分明,疑问和不确定性不复存在——具备悬疑气氛的故事,如果不给出清晰的结果,读者可能会感觉自己满怀希望却扑了个空,一头雾水,现实已经如此令人迷茫,为什么读个小说还不给答案?

我没有这样去写,是因为我也不知道艾琳到底有没有杀人,也许她讲的是真话,从“我”的视角出发,这件事始终是个迷障,解开的谜题很快就被弃之脑后,解不开的死结才不会忘,才会多年之后仍然想追问,他把自己前半生的不如意和这件事情掺和在一起,觉得自己始终过得稀里糊涂,本不该如此,他以为自己有天才,与天才形成对比的,并不是遭人耻笑的落魄,而是无话可说的庸常,所有的不甘心都归结在那个多年前的夜晚,最后仍然没得到明确的回答,反而被对方直白地揭穿:你在拿我撒气呢。

在动笔之前,我没想到“我”会走到哪一步,整个故事里,只有清理死人现场的情境是预先想好,一定要达到的,其余的都不确定,在“我”捡到一条狗并还给主人的时候,也没想到它会在后面的情节中再出现一次,形成一次短暂的心理危机,增强当时的悬疑气氛。有时候,作者会觉得,人物虽然属于自己,但故事并不是,故事是循着人物而来的,作者需要在纷乱的生活中发现一个线头,把它慢慢地扯出来,这个线头可能是一个人、一句话、一个问题或者一种处境,当我开始写的时候,只是大略知道会发生些什么,细节统统交给人物去处理,他们的自主选择通常比我的设计更合理,对我来说,写小说是一个不断满足好奇心的过程,最有趣的部分在于:读者想问的,作者也想知道答案。

《新婚之夜》读后感(七):只问病源,不开药方,“有些问题最好就悬在那里”

揭示问题,要比解决问题、描写问题,更难,甚至更重要。这是最近在读辽京老师的《新婚之夜》时获得的感悟。特别是这本小说集里的作品,我看到了五四时期产生的“问题小说”流派的身影,因此想先啰嗦两句对“问题小说”的看法。

很多人写“问题小说”,以为面对某个社会问题,通过情节的设定铺陈,能够寻找到有效答案,然后借助文字把救世良方馈赠给读者。当然,这种出发点是值得赞赏的,但其实这样的创作思路往往犯了说教的毛病,甚至为了完美的结尾反而对问题本身的挖掘不够深刻,因为作者主观的想当然会妨害艺术的感染力,最终容易走向肤浅。

还有的人会以非常写实的手法直面社会问题,因此必然伴随着敏感、激进、极端,这样大胆的风格本身不能算错误,而且也可以产生优秀的作品,但这类作品打动读者的并非凭借文学性,而是占了文本之外的现实的便宜,这类作品更像是挣脱新闻专业主义的特稿,是照相机小说或者肮脏现实主义。

而辽京老师的《新婚之夜》遵循的却是“只问病源,不开药方”的创作思路,这才是问题小说的绝妙之处。

实际上,当小说面对社会问题时,必然要涉及描写问题、揭示问题、解决问题,这三者并非是冲突的,但是却互有侧重。正如前文所说的,解决问题过度就成为了说教,描写问题过度就成为了新闻特稿,而这其中的揭示问题才是最重要也最不易掌握的根本。

因为那些真正值得用文学作品书写的社会问题,我认为至少要满足三点:长期困扰人类的、不易被察觉的、无法解决的。

书中小说《看不见的高墙》里,主人公意城说过这样一句话:“有些问题最好就悬在那里。”

悬在那里,太久太久,导致我们置若罔闻、视而不见,偶尔想过抗争却又无从下手。哲学领域有个流行词叫“平庸之恶”,在这里可以说“平庸的问题”,因为这些问题已经成为组成我们日常生活的单位,这才是最可怕的也最需要作家揭示的问题。

下面还是就书中五篇小说分别谈一谈具体感受吧。

《我要告诉我妈妈》:没有“独白”的女性形象

这篇小说在篇目上居首,论情节没甚新意,但厉害的地方在于叙事能力,这其实最考量一个作家的真功夫,能把一个老套的、缺少跌宕起伏的故事讲得引人入胜,临近结尾时还搀乎一点悬疑色彩,结尾处更是“大快人心”。

有一处地方其实最令我击节赞叹,在p15-p16的衔接处,何雯的孩子在被前夫接走后,叙述就中止了,下一个自然段直接跳到了孩子在爸爸那里吃完饭后回到何雯身边的叙述,这个跳脱真是干脆利落,也相当老辣。如果换作不成熟的作者,一定会在这个空当处另起一段关于何雯的内心独白或者回忆作为衔接段落,但是作者辽京并没有画蛇添足,一切和情节推动无关的废话都没有出现,这是讲好故事的诀窍。

同时我还发现,这篇小说塑造的女主人公何雯是一个没有“独白”的角色,虽然作者叙述了何雯的诸多所思所想、所作所为,但这些叙述都是伴生在与母亲、前夫、孩子、同事、邻居等人的互动中,也就是说并没有交代何雯独处时的内心感受,这使得人物本身反而不是情节推动者,而是周遭的一切在推动着人物一步步走向爆发,这使得最后的结尾出人意料却在情理之中,同时也揭示了一个我们容易忽视的问题,女性离异其实不是问题,离异后的种种不顺也不是婚姻失败造成的,而是与周遭一切,特别是亲人间的应付周旋造成的身心俱疲,这才是最大的问题。

《模特》:有一处逻辑硬伤?

第二篇小说其实整体评价逊色第一篇太多,甚至在整部小说集里都显得有些稚拙,因为主人公出轨男的形象塑造得不够成功,甚至还使用了很俗的梗。比如出轨男每次结束一场艳遇,都会买礼物送给妻子,我在很多电影和小说里都看过这样的桥段,渣男渣得缺少创意。而且关于小三桃子怀孕后被车撞死的情节,我甚至脑洞大开了一下,是否桃子其实并没有怀孕?按照逻辑,虽然主人公面对警方面对桃子的家属能够自圆其说,撇清关系,但是死者生前怀有身孕,警察和家属不会无视这个重大疑点啊,因此不明白作者是否在暗示桃子其实并没有怀孕,只是为了逼宫?如果我想错了,这未免算是小说中的一处硬伤。

小说结尾处,提到主人公的妻子素莹,用了一句“夹在情欲与道德的两道高墙之间”,这是女人出轨后心里的两道高墙,太抽象了。但作者没有直接写明男人出轨后的高墙,我自己总结了一下,应该是“夹在老婆不生育与情人不懂事的两道高墙之间”,又太写实。

总的来说,这篇小说用一句话概括,是一个夫妻双双出轨,结果小三成了牺牲者的故事。按理说,忏悔应该是小说的主旨基调,但仔细品味出轨男的言行,他其实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伪忏悔者,他并不觉得对不起谁,而是灰心失望,失望自己的无能,失望自己不够果决,在渣男群体中,这类人属于最没水平的。

《看不见的高墙》:还原悲观主义者应有之样貌

第三篇小说和第二篇有一定联系,可以看作是“前传”,但其实又不是,人物经历相似,但名字不同,算是小说与小说间的彩蛋吧。作为篇幅最长的小说,再次展现了作者优秀的文字驾驭能力。

小说写了一群北漂,但是落笔之处不是类似生活艰难的老生常谈,而是展示了北漂与北漂之间的“高墙”。

所谓高墙,不是北京这个战场筑造的,而是由原生家庭的记忆、幼年经历的记忆筑造的。这些记忆导致了人与人之间的隔阂、矛盾、猜忌。这不是简单地让一座北京城背锅的问题,而是很多人从出生的时候就已经溃败了,最终沦落为一个悲观主义者,或者如男主人公意城那样逆来顺受、混吃等死,或者如女主人公艾琳那样对别人不信任与不自信,大家只能互相指责,互相逃避。因此这种悲剧不是人与环境不和谐造成的,而是人与人之间的不和谐,这是作者的高明立意,这才是一个悲观主义者应有之样貌。

此外还要说明的是,小说人物艾琳,不是一个让人喜欢的角色,但是又不足以讨厌。不让人喜欢,是因为人物设定上有太多谜,不足以讨厌则归功于她还有个不上进的男朋友,这让我想起了电视剧《奋斗》里的露露和华子。

《一个人的罗生门》:实验色彩浓过头,喋喋不休

非常有创意,实验色彩很浓,幸好我口重,但肯定有人读起来会累,没准还会捂起耳朵大喊“老婆你别说了,我错了还不行!”

很多叙述纯粹是为了形式上的表达构建,少了些《我要告诉我妈妈》里面的那种干净利落,其实稍微精简一些会更好,然而口嫌体直的我还是一字不落地看完了。语句运使带有一点《竹林中》的翻译腔,妙哉!

《新婚之夜》:塑料情不是问题,需要维系才是问题

读完最后一篇小说,很认可这本小说集用了《新婚之夜》的名字,这是一篇合格的压台之作。首先带有推理悬疑色彩的叙事非常棒,其实整本小说集都略带这样的调调。一开始糅杂了很多元素,校园欺凌、抑郁症、性侵犯,但是最后笔锋一转,太出人意料了,作者展现了一种微妙的夫妻间的塑料情,这种塑料情绝不是指虚假,而是一种真实的脆弱。

我相信袁颖与罗翰是深爱彼此的,但是这种爱却起伏不定,它经受得住时间的考验,只是偶尔会开小差,会因为一些情绪受到左右,而维系这种塑料情,竟然成为了我们人生中的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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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往事读后感精选10篇


《成都往事》是一本由全球华语科幻星云奖组委会编著作,万卷出版公司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5,页数:296,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成都往事》读后感(一):成都往事

看到《成都往事》这个书名的时候,还是很喜欢的,对成都有一种莫名的喜欢,封面也是集典雅与科技感与一身,这是“星云志”系列的图书之一,收录了星云奖自2010年以来的中短篇精彩佳作,个人对于星云奖是不太了解的,后来去百度科普了一下。

之前对科幻类的小说不太感冒,但是因为《流浪地球》和《三体》开始慢慢看一些科幻作品,国内最喜欢的科幻作家还是刘慈欣,常常被作者的脑洞所震撼。中国的科幻电影因为《流浪地球》开启了新纪元,科幻小说也从小众逐渐走向大众,

但是中国的科幻小说创作还需要不断的努力,写出真正的具有代表性的华语科幻小说。

拿到《成都往事》这本书时,当时还在想,科幻作品写成都究竟会怎么写,看完书后对科幻小说的看法也有所改变。以杜宇和朱莉的故事为主线,展现了千年来发生在成都这片土地上的事。作者的文笔并不晦涩,也没有太多科技方面的术语,主要以故事情节取胜。

书中令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是另一个故事——《天图》,一位患有自闭症的天才少年,他没有受过教育,却画出了关乎物理学的终极的天图,无数专家都看不出这幅天图究竟藏着什么惊人的秘密,只有沈世傲院士对此产生了兴趣,并绝对深入了解这位天才少年。

在这个故事中,有一段是关于人工智能的描写,说到这个,大家都会想到韩国围棋大师和人工智能阿尔法狗的人机对战,比赛的结果所有人都震惊了,获得过18个世界冠军的李世石输给了阿尔法狗,从这开始,人们开始对人工智能产生了许许多多的怀疑。人工智能的高速发展对人类来说到底是喜还是忧?人工智能是否会代替人类?这些怀疑没有人能给出肯定的答案,但是,从某种程度反映出了人类科技的进步,也证明了在某些方面,人工智能是超过了人类的。

故事中的少年张元一,与当时的人工智能Master下围棋,最终打成了平局。当时的围棋大师,没有人能够与Master相匹敌,纷纷败下阵来,而这个少年能够与其打成平局已是极为难得。

关于人工智能的讨论,个人比较认可一种说法,人工智能不可能完全代替人类,许多工作不是由机器就能完成的,或许在很多方面,机器能够完成得很好,但是缺少了人味,总是让人无法接受的。

《成都往事》读后感(二):往事只能回味

近几年来,刘慈欣、郝景芳先后获得堪称“科幻诺贝尔”的雨果奖,国产科幻电影《流浪地球》走红,华语科幻文学逐步从小众走向大众。正如推理小说有分为本格派、社会派、冷硬派等等,科幻小说也有其独有的分类,比如重视科技含量的科幻小说是“硬科幻”,重视文学技巧的科幻小说是“软科幻”,分别对应的曾被称作科幻小说中的“重科学流派”和“重文学流派”。在这部《成都往事》华语星云奖合集里,收录了《成都往事》等好几个短篇小说。从科幻类型来看,中国科幻到了百花齐放的时代,软科幻、硬科幻交替盛开,带有中国风的科幻元素是越来越浓,从写作功底方面可以看到,中国科幻作家是非常有潜力的。其中,印象最深的是就是这篇与合集同名的《成都往事》,阐释了轮回与时间,篇幅虽然不长,内容很感人,让人越看越喜欢。“她不能告诉我未来,我也不能告诉她过去。我们在此时此刻相逢,却终将擦肩而过,一个返回过去,一个奔向未来。”时间对于一个人来说,有着不同的意义。时间就像两条交叉的直线,有的时候会交叉相逢,有的时候会各奔东西。“现在是什么时间?”或者“现在离儿童节还有多长时间?”这恐怕连小学生也觉得是再简单不过的问题了。可如果把词序颠倒一下再问:“时间是什么?”恐怕绝大多数人都会顿觉茫然。罗马的迦太基主教也同样被问过这个问题,他的回答是:“如果没有人这么问我,我倒知道它是什么;如果要向询问者解释它是什么的话,我就不知道了。”时间是一个较为抽象的概念,是物质的运动、变化的持续性、顺序性的表现。时间概念包含时刻和时段两个概念。时间是人类用以描述物质运动过程或事件发生过程的一个参数,确定时间,是靠不受外界影响的物质周期变化的规律。《成都往事》最终说明了一个道理,尽管未来可能会出现时光机之类的东西,然而因果轮回,历史是不能改变的。时间分别停留在公元前807年,公元前319年,公元199年,公元962年,公元1646年和公元2017年,杜宇和朱利经历了六次相遇,最终还是错过。庄子说过: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做两条相濡以沫的鱼不如做自由自在的鱼,杜宇和朱丽之间的爱情也是这样。刚开始杜宇还一直在追逐着寻找朱利的脚步,从秦朝到汉朝再到唐朝、明朝,每一次追逐都伴随着流血杀戮,最终活了三千年的杜宇站在时间机器前悟出来了。有一种爱叫相濡以沫。生活中,有一种爱总是很沉默,从来不需要用语言表达,然而你却能感觉到它。它就像漫漫风尘中的一缕微风,从你身边悄悄飘过;然而它又像是朝朝暮暮里的深情岁月,在磕磕绊绊中相互扶持。它用最平凡的爱贯穿了人的一生,用点滴的深情铸成了生命的每一天,它就叫“相濡以沫”。

《成都往事》读后感(三):穿越时空的爱恋《成都往事》

一份爱可以维持多久?一个人可以为了爱寻觅多久?当爱情变得让人无法掌控,我们又会有多少时间来拯救?《成都往事》一个经历了三千年的爱情故事,在生命的轮回里不停的相逢、擦肩,任时空如何变幻,我守着这座城市,在三千年的烟尘和宿命里,等候你的到来。

我们从来不知道自己的前尘往事,也同样无法窥见自己的未来,在命运的轮盘中我们只是小小的一粒浮尘,随着命运的齿轮轮回于天地间。她不能告诉我未来,我也不能告诉她过去。我们在此时此刻相逢,却终将擦肩而过,一个返回过去,一个奔向未来······

命运的轮盘不会因为我们的爱而停歇,也不会因为我们的分离而让我们遗忘。我们在无法回转的时间深渊永不停歇,1636年,962年,199年,公元前319年,公元前807年······

未来或许会出现《成都往事》中的时光机,可以带我们自由穿梭于过去与未来,只是过程中会发生什么却是无法预知的。也许会像朱利那样因为时光手环的损坏,被长期禁锢在时间的轮盘中无法自拔。同样的她也无法向任何人透露自己的来历,因为她来自未来,所说的任何话,做的任何事情都会改变未来世界的运行轨迹。

穿越时空最经典的便是古天乐主演的古装穿越科幻剧《寻秦记》,这部剧第一次让我们看到了未来科技发展的前景,在未来世界里,科学家们可以利用高科技将人类输送到几千年以前,用来研究古代未解之谜。

最初看这部剧的时候根本不明白这是一部科幻剧,只觉得题材非常新颖,是之前从未出现的一种电视剧题材。这部剧很快就吸引了众多观众追捧,无疑是科幻剧的一种成功的体现。之后的多部穿越剧也迅速成为各大电视台收视率的保证,只是我们只注重故事内容的精彩与否,却忘记它们同样都属于科幻类型,是科幻让我们看到如此多的精彩故事。

《寻秦记》这部剧与《成都往事》有相似之处,都是因为时光转换器的损坏导致无法回到最初的时代,项少龙在未知的状态下改变了大秦的命运,一手造就了一个统一六国的嬴政,也间接导致了焚书坑儒的历史惨剧。历史的扭转让未来转变,项少龙也无法回到未来世界,因为他对历史的改变,结束了未来的项少龙,未来的项少龙已经不存在了,这便是改变历史的结果。

而《成都往事》中杜宇经过三千年的轮回终于明白了朱利的命运是由他一手造成的,是他的执拗间接导致朱利陷在时间的轮盘中无法脱身。最后的结局还是挺令人欣慰的,杜宇利用时光机穿梭于历史的时间轮盘中找寻到朱利,只因那是他经过三千年的轮回都无法忘记的宿命。

不论未来科技如何发展,历史都不可逆转,改变历史的进程无疑是在毁灭现在。作者用科幻小说的手法为我们叙述未来科技的发展进程,用独特的思维贯穿整个穿越时空的故事,让人读到精彩之处不禁为之鼓掌。

《成都往事》这一册的科幻故事篇篇精彩,其中包括宝树的《成都往事》、王晋康的《天图》、郝景芳的《人之岛》、陈楸帆的《怪物同学会》、夏笳的《2044年春节旧事》、江波的《哪吒》、吴霜和刘洋的《天国的阶梯》、谢云宁的《太阳知道答案》。每一位作者都用自己独特的想象力为我们编织属于我们华语科幻的顶级科幻小说,作品的书写颇具中华特色,每一篇作品都可以让我们感受到浓烈的科技感,读之精彩为之鼓掌。

每一篇科幻故事都是科幻作者的孩子,他们有多疼爱自己的孩子,这篇小说便有多精彩,让我们一起来见证星云奖科幻十年来带给我们的科幻巨作,让我们一起为华语科幻小说加油!

《成都往事》读后感(四):思潮与科幻交织的狂想曲

这期星云志真的是超出了我的期望,每一个故事读起来都后劲十足,意蕴深长,较之我之前看的《与机器人同居》这期,真的算是开始展现了当代富有民族传统特色的幻想气息。诚如韩松和董仁威所言,华语科幻正在以一日千里的速度向前发展。

成都往事

如果说《与机器人同居》中,每个故事的思想内涵稍显稚嫩,而且表达技法上也多以朦胧模糊化处理,让人有种雾里看花似是而非的郁闷,那么《成都往事》就像是一记重拳,以哲学思辨的口吻,佐以科幻的无穷想像直击我们的内心。星云奖确实是实实在在的激励了华语科幻圈的发展。

本期第一个故事就是书名《成都往事》,以因果宿命与轮回的主题讲了一个跨越历史与未来的“追爱”故事,当然我这样说可能显得过于狭隘,但是我想表达的是作者想表达有关历史,有关轮回的思考之深刻。蜀王杜宇为了祈求天神平息天灾举行人祭的时候,遇到了从未来穿越来的“神女”朱利,在朱利“神意”的帮助下巩固王权,却也引起了“神权”的反抗,从此他开始了漫长的顺时光之旅,而他的女神却开始了逆时光之路。他在历史的洪流中变换身份等待与朱利的再次相遇,路上有过迷茫,也曾充满野心妄图一统,却最终在女神的言语之间选择隐于宿命的缝隙中等待轮回。结果却发现他才是宿命的开始,是因果的罪魁祸首,他的每一个选择都造成了不可逆转的伤害,漫长的时光不能增长他的智慧,更不能让他超脱轮回,他始终都只是走一条看不见的手安排好的路。好在最终的结局很温馨,也算是有情人终成眷属,过程代入的哲学对话看的我感慨颇多,原来科幻还可以这样与哲思完美融合。

如果说第一篇的思想内核还有一点点婉约冗杂,那么第二篇《天图》就很直白了。这篇开头的时候我以为我在看《天才在左疯子在右》里的一个故事,这样就不符合科幻的精神,索性最后并未反转写实,表达也很直接。就是用一个天才自闭儿童的一副物理学“DNA”三维图,来探讨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人们对人工智能可能会超越并取代人类智慧的恐惧与矛盾,但是就像是毕达哥拉斯即使淹死希帕索斯,也不能阻止无理数进入数学殿堂一样,即使人工智能会超越人类本身,也是不可阻挡与历史必然。我们崇拜比我们强的,依赖比我们强的,但是我们同样也恐惧强大所带来的未知与不可控,这些不安定因素恰恰组成了人类这一命运共同体,使之以巨大的能量推动着历史的巨大车轮,这是宿命,也是因果。

第三个故事是郝景芳的《人之岛》,说实话我本来只想写我对其中两个故事的一点微末见解,但是这篇确实写的此之前的更精炼,让我想说说我的看法,与诸君一起畅想科幻的未来。如果说《北京折叠》是隔靴搔痒不敢直抒胸臆的隐晦表达,那么《人之岛》则直击宇宙探索和人工智能管控人类两大块,但是篇幅所限制的原因,二者只选了后者重点来写有点让人遗憾。自从有了机械智能开始,我们一直都在思考人类未来会不会受辖于自己智慧的产物,而本篇一上来就基本让全人类都受制于人工智能,而且最终还以亚当的妥协与凯克的不屈强烈对比,来反衬出自由意志革命的艰难,连亚当这个西方神话人类之始祖的象征都屈服于人工智能,那人类的未来还有救吗?“脑芯”与“人心”博弈,概率计算下的成功几率小于百分之一,然而“人心”抓住了,可能最终这一结果有点过于浪漫,但是人类本质不就是这样,不到最后一刻,也绝不放弃任何希望,因而才会有逆风翻盘这一说法。人工智能是能超能计算,但是却到底算不准人心。

本期的故事内核虽说有一点异曲同工之妙,到每个故事有各有千秋,滋味独特,私以为每一个故事拿出来都可堪成就一部好电影,不过这好故事嘛,肯定还得自己亲读亲看才够味。

《成都往事》读后感(五):希望与等待

设想一下,如果真有那么一天,人类被控制、被操纵,这个世界会是怎样的?那时的世界是否是一成不变的、按部就班的?人类又将如何面对自己身处的世界?当然,这里所说的控制和操纵,这并不是指限制人身自由,而是指操控你的思想,操控你的情感,让你心甘情愿受到支配。不单单是这样,受到操控的人还会不自觉地大事小事寻求认同,失去了自我判断的能力,必须要得到答复才会继续自己的行动。

这样的世界也许并不遥远,虽然它现在只是出现在人们的幻想中,出现在于郝景芳的小说《人之岛》里。

离开地球一百二十多年的凯克等人重返地球之后,发现这里和他们离开之前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最重要的一点是,一个叫宙斯的人无时无刻不在。凯克看不到宙斯,但却时刻能够感觉到他的存在。凯克身边的人无论做什么都会首先寻求宙斯的首肯,他们或会对墙壁自语、或立在原处发呆。这些寻求的人总是很快得到回应,然后继续自己的行动。

凯克意识到地球上所有的人都被控制了,他要求与宙斯对话,却被宙斯拒绝了。于是,凯克计划远离地球,他要寻找一处不受宙斯控制的地方,要让人类找回自己的情感,知道什么是爱、什么是自我、什么是真正的自由。

当凯克终于能够与宙斯对话之时,宙斯说:是人类先给自己装了脑芯,联成脑芯之网,才有了我。

人类不断将人工智能成熟化,希望一个高科技时代的到来,等待着超级智能的出现。在科技发展的这条道路上,也不断有质疑的声音出现——人类是否会被人工智能反控制?李开复博士就曾指出,人与人工智能最大的不同就是爱,就是感知。

郝景芳在《人之岛》一书中有这样一个小细节。

丽雅和凯克提到自己快要结婚了,结婚对象是一位药理学家。

凯克问:你爱他吗?

丽雅:是的,我想是的。……我们多数维度有很好的匹配和互补,基因中有两处优势显性基因,可以弥补我的两个风险点……

丽雅和这位准备结婚的对象完全没有见过面,只是看到对方的资料,简单的寥寥数语将一个人的职业、性格、兴趣等等概括,这个场面怎么越看越象是电脑配对相亲呢?略有不同的是,电脑配对后当事人自主决定见或不见,而丽雅已经直接决定与之共度余生了。

《人之岛》是一部引人深思的作品,人类未来的种种设想在这部作品中只提了冰山一角。人类在未来时代来临之前,究意要如何与人工智能相处,如何完成一次完美的角色转换成为了每个人都必须要思考的问题。

《人之岛》收录在“全球华语科幻星云奖组委会”编版的丛书“星云志”之《成都往事》中,同时收录的还有《成都往事》、《怪物同学会》、《天堂的阶梯》等八部科幻作品,这些都是星云奖开设以来的获奖的优秀科纪作品,非常值得推荐,尤其是科幻迷们,千万不要错过啊!

错失之爱读后感精选10篇


《错失之爱》是一本由[捷克]兹旦内克·斯维拉克著作,浙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2019-3图书,本书定价:36.00,页数:,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错失之爱》读后感(一):(豆瓣鉴书团)错失之爱读后感

对捷克的作品关注甚少,因此对作者不熟悉,错失之爱只是本书其中的一个故事,没头没尾的一个个小故事组成的短篇小说,故事的画面感很强,极具带入感,看完之后耐人寻味,适当的空白给人留下想象的空间,值得一看!

最喜欢看的就是错失之爱那一篇,作者让这段恋爱奇迹地发生,再相遇,后相爱,最后一个大反转,让人无法释怀!

《错失之爱》读后感(二):【豆瓣鉴书团】《错失之爱》读后感

第一次抽中豆瓣的赠书,收到第一天就马上读完了全书。

我读小说注重内容,感受不太到译者形容的作者是“玩味语言的高手。……凸显了作家的语言功底……”,有几篇还值得一读,个人最喜欢的一篇是《购物》,24页的一篇短小故事白描了女主婚前背叛情人出轨了现任丈夫、结婚后遭受家暴和丈夫的控制欲,一直到老年。丈夫说的那句“这辆车是越老越值钱,你呢,正好相反”,讽刺绝妙。

其他几篇感觉平平,不值得专门买来读。

《错失之爱》读后感(三):[豆瓣鉴书团]暖心大叔的摸摸头

一如作者在预言中所说,他只喜欢写短篇。恰如作者的人生经历,他的短期温暖无比。

几个小故事,分别关于亲情,爱情,梦想,情节并不老套,及时老套也套的舒服,没有做作和泛滥的感觉。

用错失之爱用做书名,颇有深意。错过了让人难过,得到了也让人难过,一切错误,都在于心理的不知足。再比较其他贫穷的故事,让人感慨万千。

所以整本书各个故事相互独立,却要从整体层面通篇感悟,他是在用具体的事情,教会读者人生道理。这位大叔,在用他的方式,摸摸头。

《错失之爱》读后感(四):【豆瓣鉴书团】来自捷克的故事。

由于个人的原因,周六才收到书,但是周日一晚上就看完了!

在我记忆中上一本能让我记忆深刻的故事集,还是那本《四季奇谭》,他现在叫《肖申克的救赎》。

这本《错失之爱》书名也是取自其中一篇故事,那我们就先来说说它,故事本身就很吸引人,一开始的错过,主人公开始不停的回去寻找,当他与那个女子相遇时,为他感到欢喜,可是后来的反转是真的让我没有想到,也许这就是命运的安排。

再说说我最喜欢的一篇《班级聚会》,这个故事是真的让我想起了我初中高中的时光,没个班都有喜欢捣蛋的人,没错就是我!哈哈哈!每人认得学生时代都有那“讨人厌”的老师,真的希望再回去重新读一遍书。

剩下的故事就不在剧透了,但每个故事都暖心有趣,值得一看!

好了就说这么多吧,去听一下小时候常听的《布拉格广场》吧!

《错失之爱》读后感(五):【豆瓣鉴书团】倘若有所期待,生活便会意义非凡

正如书名选取了错失之爱这一短篇的名字,错失之爱是书中最有趣、耐人寻味又贴近生活的一篇。千万人中遇见心怡的一个,念念不忘怀着希望,自以为得偿所愿,却只是相似的旁人。不是又能如何,他依然比大多数人幸运的得到了真爱。我还记得,高中时在公交站遇见一个很可爱的家伙,此后数个月不时在相同的时间坐同一辆公交,但再也没见过。如今学会了与异性交流,也有了自信,却再也没遇见想结识的人。缘也好,情也罢,常是一厢情愿,飘渺难寻。

无论如何选择前路,总会有不如意处,回想另一个选择,看似更好实则相差不远。红玫瑰和白玫瑰早早的道出了此间实情。每一条路的尽头同样琐碎无奈。杀父入狱当然是幻想,另一个砍死丈夫的囚犯实际也是自己。即使互相怨恨,总归是浑噩走完。

整本书角度多样,总不离情字。对世间的不解、年幼的思恋、不会随老去而消失的欲望。被困也好,给予也罢,都是生活百态、为人真相。

《错失之爱》读后感(六):【豆瓣鉴书团】快乐与悲伤的边缘

斯维拉克在《致中国读者》中写,他热爱那种“介于快乐和悲伤边缘”的幽默。实际情况也确实如此,斯维拉克的幽默漂流在文字之间,他对生活的观察、对人的善意,以及他对爱与欲的同情,都以一种充满温情的笔调被叙写出来。

笑的产生,有时出于某种倒错,环绕着想象与现实,预料与结果,而手捧小书的我们在故事之外,在故事之中,不时因为某些意外、误会、谬误、反转而发出笑声。

但与笑声紧紧缠绕在一起的是惆怅和莫名的感伤。斯维拉克写下一篇篇故事,这些故事大都是关于爱的。《伯利恒之光》中那小小的烛光不知为何让我想起《麦琪的礼物》,《四月故事》里的主人公“惧怕死亡”的理由令人眼眶发热,还有许多人、许多与欲望交杂的爱恨,它们都使人变得缓慢,斯维拉克的同情和脉脉温情使它们飞越了一道道道德、常理的门槛,当我们进入文本当中,我们仿佛来到了另一个世界。

正如斯维拉克所说的,快乐与悲伤交织在一起,反转又反转形成了这些故事,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爱、彷徨和忧郁值得每个人细细品尝。

《错失之爱》读后感(七):【豆瓣鉴书团】错失之爱

挑最喜欢的三篇来说吧。

《伯利恒之光》一家人生存的困境、亲子之间和夫妻之间的关爱以第一人称的视角来体现,再合适不过了。孩子记得点燃的蜡烛意味着危险,母亲不让蜡烛一般微弱的希望破灭,人生还是要靠着一些念想支撑下去不是吗。

《班级聚会》幽默感在艺术中永远是讨喜的,不管是在电影还是在小说里。这篇小说把幽默体现得淋漓尽致(很奇怪,作者的其他短篇很少有这样的幽默感)。好老师不仅在课堂上鞠躬尽瘁,日后给学生留下的记忆都美好到不真实,甚至是后来学生们听说的桃色绯闻也无伤大雅,无法动摇老师以一己之力力挽狂澜、救学生于水火的光辉形象。整篇文章洋溢着温柔的气息,哪怕是“这是我们最后一次相见”这样伤感的场景,都让人觉得“人生嘛,本该如此”。

《购物》真实到令人发指,又让人拍案叫绝,是可以改编成日式丧系电影的好素材。背叛了初恋也没有细水长流的幸福来临,轰轰烈烈的好像并不是爱情,而是另一种东西,演变成几十年的空虚。最后的反转还是意料之中-如果不反转会更好。

《错失之爱》读后感(八):【豆瓣鉴书团】精彩的留白

短篇小说是比剑,讲究招招致命,第一次看作者的书,着实有点惊艳。

就内容而言,几个故事都是日常事情,没什么惊心动魄和曲折百转千回,甚至可以说,这些可能都是故事会喜欢的题材,可不同的人写出了不同的味道。作者本身是著名的编剧和演员,对生活的观察应该较常人要细致很多,所以很多细节写出来非常有画面感,可你一回想,又觉得自己没法用这么简单的笔触写出同样的事情,这是功力。

另一方面,书中的故事都有大段的留白。这正是让人喜欢的地方,好的留白会引导你去想象和填补故事的空白,当然用坏了就是莫名其妙故作玄虚。作者用的相当娴熟,所以简单的篇幅却写出了大大的故事。

对于导读所说的幽默,会心一笑之类的,并不认同。作者明明是在写活生生的生活,他只是在讲他所知道的故事,请不要把读者往固定的方向引导。发现很多出版社特别喜欢干这种画蛇添足的事。

最后,推荐最喜欢的《复视》和《4月20日》。

《错失之爱》读后感(九):【豆瓣鉴书团】也许看得懂原版效果会好

被豆瓣鉴书抽中,但是拖了这么久才补作业原因有二:1.看不懂2.无从下笔

看不懂并非语言晦涩或是情节难懂,初看一遍后竟没有任何文字走过心间或是留在大脑,虽是短篇但是情节也并无吸引之处。任务在身,遂沉下心来强迫重读一遍,算是跟上了情节的节奏,却也无引人入胜之感。即使全书最叫好的一篇《错失之爱》,读罢也并无太多好感。

不过字里行间确实能感受到作者的幽默风趣以及不时见到的自嘲于假想,并且文中还有一些利用捷克语来表达的“文字游戏”,可惜看译本并且没有语言背景就很难去像本土作者那样理解作者埋下的各种“梗”。

作者头衔非常响亮,但是这些文字单从我一个普通读者的角度来看感受如同小时在《读者》类文摘杂志中看到的外国小译文感觉一样,无太多亮点,我亦不知该如何假装成一个文艺青年或者电影学院学生那般写些让别人看不懂的艺术鉴赏式读后感,因此如果能够看得懂原版相必一定不是现在这种感觉。

最后只记住书中一句话挺有意思:一旦您能拧干床单或被罩,您的双手就会相当有劲儿。

《错失之爱》读后感(十):【豆瓣鉴书团】高级的幽默能教会你怎样做人

斯维拉克作品最大的特点幽默。

斯维拉克的幽默是内敛的。不张扬,不急于求成,在绵柔中缓慢展现。于是阅读的人也不由自主放慢节奏,慢慢感受字里行间的诙谐妙语,时而莞尔,时而沉思。慢慢期待诡异而充满智慧的结局。在《错失之爱》中你就能看到一个诡异结局:你本以为一个对视就已目成,可是你彻底错了。

斯维拉克的幽默是知性的。透过轻松、俏皮的文字能看到他对生活的严肃思考。比如在《伯利恒之光》中,他嘲笑宗教谎言,但同时又接纳这种谎言,因为有些谎言能给人带来希望;《班级聚会》中,他讥讽政治的荒诞,但同时也悲悯事件中的人,因为人性逃离不了时代的局限。你能看出他在某个问题上的反对态度,但他通常并不直接谴责,他表现得更为冷静和睿智。

斯维拉克的幽默是温和的,作者对细微琐碎的人类生活有着敏锐的感知,善于捕捉和展示欲望、偏见等人性弱点。他虽对此加以嘲讽,但不失宽容和理解。他善于从普通人的愚蠢、不堪、痛苦中剥离出它的幽默性,让你知道你并不孤立,别人在经受同样的时刻,从而学会一笑置之。

因为太忙或者愿望太急切,很久没有这么愉悦的阅读体验了。看来平心静气会收获更丰。

儿时的原读后感精选10篇


《儿时的原》是一本由陈忠实著作,太白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0.00元,页数:171,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儿时的原》读后感(一):梦想和苦难并存

这是一本关于记忆、求学、成长的自传,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光影在笔下跃动,麦田的掠影、原上的吆喝、门后的眼泪,时至今日我们已经很难感受到那个时代的艰难与困苦,但陈忠实老师的文字有一种特殊的魔力,将读者带进他的故事里,不是站在旁观者的立场,而是像真正经历过世事的主人翁一样去感慨。他的故事超凡地平易近人,准确的说是淋漓尽致地描绘了一个穷苦农民子女的形象,让我们根本感觉不到与故事人物的距离,或许真实正是他的魅力所在。

我一直在想,能写出《白鹿原》的作者究竟是生长在何种环境下,究竟是何种不同才得以练就成这样,《儿时的原》为我解开了这个谜团。从“原”到“求学之路”,再到“文学生涯”,我就这样跟着陈老师的回忆一点一点地去品味那些纯真、那些苦难、那些潸然泪下的时刻。全书分为三大章,每一章都讲述了某一时期作者的经历,看似朴实无华,实则发人深省。记忆颇深的是陈忠实老师的求学之路,命运一次次擦肩而过,让我想起“每次人生的重大转折,其实都在普通到极致的一天。”,仍然会感叹若当时走了别条路,或许是另一种光景,但无论路怎么走,我相信他心底始终住着那个保持初心的男孩,那个倔强的、坚毅的、满怀善良去拥抱世界的男孩。罗曼罗兰说,“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了解了生活的真相之后活出了生活。”,陈老师正是这样的英雄主义者,他对读书的渴望、对文学的热爱,放在人民生活条件日益富足的今日也是不可比的。这本书让我开始去回首自己的初心,开始去找寻这些年丢失的对书籍的迷恋,也让我明白梦想确实是和苦难并存着,但不屈的梦想终究能在遍体鳞伤的躯壳里开出花儿来,那花儿载着的独特的思想和自由的灵魂,永不破败。

《儿时的原》不仅是一本好书,更是适合青少年看的一本好书。在这个浮躁的社会我们很难再找出这样的、将那个时代的故事展露地那么尽致的一本书,它反映的不仅是一个人、也不止是一个时代的故事,而是一种精神,这种精神正是当下年轻人所稀缺的、对知识的渴望和执念。或许那个年代已经离我们远去,但思想的传递却从未走远。

《儿时的原》读后感(二):那些不曾打到我的,必将使我更强大

读《儿时的原》,是因为封面上的文字着实吸引我,“求学的艰辛,成长的负重,面对宿命的不甘,在成长的路上所收获的感动和激励,梦想和苦难造就了这个后来写出《白鹿原》的孩子”。翻开这本书,展现的是一幅与我现在所处环境截然不同的生活画卷。儿时的经历很容易影响一个人的一生,陈忠实先生说他在念初二的时候就发现自己迷上了写作。写作对于一个在农村长大经济困难的孩子来说是很奇怪的爱好,因为文学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浪漫又不切实际。可他还是在写作这条路上坚持了很久,因此才会用十年的时间写出《白鹿原》。《白鹿原》火了,白鹿原也跟着火了。陈忠实先生在《儿时的原》第一章中提到,北宋时白鹿原就被更名为狄寨原了,但是因为他的小说,白鹿原这个名字又才出现在大家的视线里。在这本书里,陈忠实先生记录了当时他在原上的生活,也只有亲身经历过原上和原下生活的他,才能写出令无数人拜读的成功作品来。书中让我感触最深的就是求学经历了,很多人都说现在学习太不容易了,以至于新闻上经常有学生不堪重负离家出走或者轻生的消息。真的要学好,什么时候都不容易。陈忠实先生念书的时候,生活中的苦难远比知识更难。小学五六年级的时候就寄宿了,头一夜还只能睡在凳子拼出来的床上,遇到恶劣天气一个多星期都不能回家。初中父亲卖树供他和哥哥上学,最后因为实在接济不上休学一年,即使后来复学了,还要去原上靠卖菜赚学费。高考落榜是因为那一年招生骤减,考大学比考举人还难,如果初中那一年他不休学,就能赶上好时候,上大学没问题。……面对这些求学的困难,他还是没有放弃文学的梦想,节衣缩食地买书看。反观我们现在的学生,相对于那时的陈忠实先生,真可谓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可是,很多人还是在抱怨生活的艰辛和怀才不遇。那时的陈忠实先生有多少才华?初中诗写个诗都被老师怀疑是抄的,写的作文老师点评就写了整整两页纸,他的作文还被推荐去参加市作文比赛……如果不是生活所迫,陈忠实先生应该能有一片更广阔的天地,但如果没有这么艰辛的生活,也许就难造就出十年写一书的坚忍。

《儿时的原》读后感(三):《儿时的原》——生命中的世外桃源

人活到一定的年岁,自然而然地会对儿时的记忆有所怀念。陈忠实也不例外,《白鹿原》是陈忠实一生中的高峰,《儿时的原》于陈忠实来说,是对其从少年到成年甚至更漫长岁月的一场回望了。儿时的记忆,生命中最重要的快乐时光。

《儿时的原》是陈忠实的自传散文集,整个篇幅比较小巧,每篇字数阅读起来轻松,不费力。全书总共分为三个篇章:第一章:我的原;第二章:我的求学之路;第三章:我的文学生涯。

本书我读了两遍,我认为,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都可以称得上是一部完美的作品,读过之后,意犹未尽!

我说的完美,是指那种回忆式的叙述,有扣人心弦的情节,环境还有社会背景的描写。让一个几十年以后的年轻读者阅读起来,一点阅读障碍都不会有,仿佛书里的生活就在我们身边,仿佛作者经历的儿时趣事就是我们所经历的。

《割草·搂麦》中,出生在农家屋院的男孩子,从小就要帮助父母干农活。拔草、割草、搂柴火、搂麦穗、掰苞谷等等,能做的活一个都不少干。作者最喜欢的农活是割草,因为割草可以结伴到原上去玩,抓蝴蝶,逮蚂蚱,时常玩耍得过头了,竟忘记了割草。作者最不喜欢得农活是搂麦子,这活不重也不累,但是那种热却是最难忍受的。辛苦之后,吃起白面馍馍的时候,还是觉得干劲十足。那是一种最朴实的成长经历。

《卖菜》中,在那个贫苦的年岁里,为了挣得学费,不得不挑起扁担,卖菜挣学费,在当时甚至还形成了一股风气。卖的大多都是时令蔬菜,韭菜、大葱、蒜苗、茄子还有西红柿。有时运气好,卖得快,就能挣得一元上下;要是运气不好,卖不掉,只能亏钱贩卖。当时觉得天大的事,后来回头看,不过是一次过家家玩耍罢了。

书中写到作者的求学,可以看出那是一条崎岖的道路,但在作者的笔下,除了过程中的艰难,更难得是一路上亲人师友之间互相搀扶的珍贵情谊。他们结伴走出家乡到外面去投考中学,那一次,他磨穿了他的鞋子,那也是他真正的人生之旅。

在作者的行文之中,提及最多的就是快乐。开篇讲到李巍约稿时的欣然;中间讲到吃白馍馍时的满足;末了写到早年随父看戏时的快活。作者写原上、写乡土、写秦腔,写他热爱的这片黄土地。书中写道“黄土在,秦人在,这腔儿便不会息声”。

《儿时的原》的语言风格是生动的透着乡土气的,阅读时,就仿佛与家里的一位长者聊天。更珍贵的是,通过这本书,我们大概能感知到究竟是什么样的成长环境,造就出一个写成《白鹿原》的陈忠实。特别是我们年轻一辈的读者,想要了解陈忠实,读这本《儿时的原》,最好不过。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儿时的原”,千人千面,千面千缘。

《儿时的原》读后感(四):那些让我们难忘的年少时光,始终激励我们一路前行—品读陈忠实《儿时的原》

说起陈忠实,我们首先都会想到的是那本红遍大江南北的《白鹿原》,想起《白鹿原》中描绘的那道古老而又神秘的关中平原。拿到这本《儿时的原》,亲切感油然而生,书封为原的色彩,和书名很搭,它是一部关于作者童年经历的随笔散文,亦可称之为童年自传。

作者陈忠实,国家一级作家,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陕西省作家协会名誉主席,省文史研究馆馆员,省政协常委。曾任中国共产党第十三、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2005年被评选为陕西省首届红旗人物。1993年因长篇小说《白鹿原》一举成名,获第四届茅盾文学奖,并以此奠定了其在中国文学史,乃至世界文学史上的地位。陈忠实的其他代表作有短篇小说《乡村》《到老白杨树背后去》等,中篇小说《初夏》《十八岁的哥哥》《四妹子》等,文集《陈忠实小说自选集》《陈忠实文集》等,文论集《创作感受谈》,散文有《告别白鸽》《原下的日子》等。

很喜欢书封上的文字:求学的艰辛,成长的负重,面对宿命的不甘,在成长的路上所收获的感动和激励,梦想和苦难造就了这个后来写出《白鹿原》的孩子。

这本书可以称得上是人生路上的导师,激励我们不断前行。

成功不是等出来的,而是靠我们不断努力奋斗出来的。

人生没有一帆风顺,在成长的过程中难免会经历痛苦与磨难。想要成功,就要学会忍忍与承受,坦然接受生活中所面对的一切困难,找到突破的方法,破茧成蝶,方能著成一片璀璨的天空。

每个人都想实现梦想,关键在于你为了实现梦想做过什么。

每个人都有梦想,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实现梦想。想要梦想成真,就需要我们为之不停地奋斗。梦想不是等出来的,而是一步步走出来的。当你越过冰川,抵住狂风,踏过巨浪,相信梦想一定会等在不远的前方。

全力奔跑,方能抵达梦想的天空。

人生没有无缘无故的成功。有先天的优势固然好,但不是每个人都会得到先天优势的眷顾。没有先天优势的我们,更要全力以赴学会奔跑。只有全力奔跑,梦想才能触手可得。

作者心中的那道原,家乡的沃土,那些难忘的年少时光是他前进的动力。经历能让我们更好地成长,经验是我们成功的希望。前行路上不放弃,为了梦想不断努力,终有一天,会找到自己的闪光点。

《儿时的原》读后感(五):一本很不错的书

昨天拿到书以后用了一晚上的时间便看完了。原本平时工作较忙,闲暇时间也不太多,所以计划可能会用3天的时间来拜读这一本来自陈老先生的《儿时的原》,结果挺出乎意料只用了一晚。这本书其实并不厚,但是每一段来自陈老先生对自己儿时生活在白鹿原的故事都描写得格外细腻。在整个阅览的过程中,有一种父亲在向自己讲述着他儿时经历的亲切感。虽然作为一个80后并没有体验过解放初期的那种日子,也因为自己出生于城镇,从小到大也没有接触过农活,但是从陈老先生的讲述中却能深深地感受到那个年代的种种。我也在陈老先生的回忆中,犹如身临其境般体验着来自50年代的动荡生活。在这里说动荡其实有些不准确,关于50年代的一些事儿,从我爷爷辈那里也听说过不少,其实在那样一个年代,新中国刚刚成立,在物资严重匮乏的那些年,我是很难想象作为需要供养两个孩子上学的陈父亲,是如何承受着当代家长所无法承受的压力,即使在掏空家底的情况下,也要让陈老先生和哥哥踏入学堂。也就如陈老先生所说,他的父亲将一切都堵在了对他兄弟俩的“教育”上,这是一个伟大的父亲,也正是如此,才会在今天有幸能拜读到来自陈忠实陈老先生的这一篇《儿时的原》。

陈老先生多次在书中提到自己在求学道路上所遇到的坎坷,他第一次体验到在磨掉了整个鞋后跟,拖着血肉模糊的脚毅然走完了几十里的路来到考场时的经历,结尾让我很遗憾,但却并不意外,高考落榜,回乡务农。也曾因为家里实在无法承受起两人的学费而休学过一年,并因此错过了那宝贵的“保送”机会。陈老先生在自己求学的道路上迷茫过,退缩过,这让我看到了自己的学生时代。在自己所生活的这个衣食无忧的求学时代,更多的是挥霍青春,享受着父母的溺爱,甚至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那时的自己也从来没有想过三年初中后自己要上哪一所高校;三年高中后又要努力进入哪所大学,整个学生时代显得浑浑噩噩,顺其自然,自然是没法体会到陈老先生内心的纠结和无奈。回忆中,自己的童年,印象最深的不过是夏天的蝉鸣,冬季的盼雪。有着父母无微不至的照顾,更别谈遇见过“狼”,见过“鬼”,就连每一块零花钱都是用在自己钟爱的小玩具或零食上。无法体会到的事情实在是太多太多,很难想象在那么一个年代的孩子,他们的童年是一个什么样子。如今自己也已经有了女儿,在向女儿谈及起自己童年时,也总是一副“你多幸福呀”的口吻,现在想起来实在有些可笑。

《儿时的原》的全文就像是一个老父亲在向自己的孩子讲述着他儿时的回忆,在整个阅览中,能让自己的情绪随着一文一字而变化,有机会我会让自己的女儿也看看这一本来自陈忠实老先生他儿时的记忆。

《儿时的原》读后感(六):《儿时的原》:故乡也是梦想的起源之地

《儿时的原》是陈忠实关于自己少年时的经历的自传随笔,记录了自己少年时期求学之路的艰辛曲折、成长之路的不易以及与文学的结缘,通过自己面对宿命的不甘以及在成长的路上所收获的感动和激励,以全新的视角为新时期的青少年诠释苦难和梦想。

陈忠实因《白鹿原》而被人们熟知,《儿时的原》的原,就是《白鹿原》里面的原,书中是陈忠实关于白鹿原的儿时记忆。

陈忠实出生于西安市东郊灞桥区西蒋村,家里世代务农,《儿时的原》里很多都是关于乡村的回忆。作为一个在农村长大的80后,对第一部分我的原中很多场景都很有感触:比如提着镰刀去割草,在草间捉蚂蚱等昆虫,还会用粗一点的草杆把它们串成串,提回家去喂鸡;又比如到了收麦子的季节,和陈忠实一样,我最不愿意干的事情就是顶着大太阳去搂麦子,倒不是因为会累,只是太阳太大,好像在炙烤着劳作的每一个人,走几步路都会觉得被晒的有些眩晕;又比如在夜幕降临的时候路过孤坟,每次都会加快脚步,不敢回头看甚至连大气都不敢出,生怕惊扰到的鬼魂会跟上来,会有和陈忠实一样头发倒竖、头皮生出凉气的感觉……这些回忆现在想来会不由自主地微笑,正是因为这些经历,童年的记忆才会在生命里熠熠发光。

13岁,陈忠实第一次出远门,这一次是跟随老师灞桥投考中学。他穿的是妈妈做的旧布鞋,30里的沙石路把他的鞋底磨破了,脚后跟被磨出红色的淌着血的肉丝,钻心的疼痛让他之后的每次抬脚举步都畏怯落地之后产生的血肉之苦。

他先后用树叶、布巾和课本来塞鞋底,都无济于事,脚跟的疼痛让他绝望甚至丧失了前进的勇气,就在他完全崩溃的时候,一列飞驰的火车从他身边隆隆而过。这是13岁的陈忠实第一次见火车:世界上有那么多人坐着火车跑哩而根本不用双腿走路。这一声汽笛从此变成了他在绝望时刻激励自己继续走下去的无限动力,并且有了深深的领悟:无论往后的生命历程中遇到怎样额挫折怎样的委屈怎样的龌龊,不要动摇也不必辩解,去走你认定的路吧!因为任何动摇包括辩解,都会耗费心力耗费时间耗费生命,不要耽搁了自己的行程。

他顺利考上了自己梦寐以求的中学,却在自己准备一满鸿志之时因家庭的贫困不得不休学一年,开休学证书的时候,素不相识的老师为此落泪,晶莹的泪珠使陈忠实震撼也永远留在了他的记忆之中。后来他如约复学,老师的鼓励让他有了文学创作的信心,从此他开始尝试文学创作。但是高考的失利使他心灰意冷,他做了一名教师,然而并没有浇灭他的梦想,他依然坚持写作,读书,在书海中忘寝废食。功夫不负有心人,后来他终于成功了,这也是他厚积薄发的结果。

沟壑纵横的黄土高原,从来不缺故事,陈忠实就在这块土地上辛勤耕耘,用朴素的语言写出了自己的史诗。儿时的原,不仅是陈忠实的故乡,更是他梦想的承载之地与精神寄托之地。他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我们,只要认定了自己的路,就不能轻言放弃,要努力向自己的目标靠近、再靠近一点,终有一天我们会成功。每个人的心里都会有这样一个地方,不仅承载自己的记忆也承载自己的梦想,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有这样一块土地存在,对于我们而言,都是极大的慰藉。最后,愿你我都不会丧失这样心灵的港湾。

《儿时的原》读后感(七):陈忠实和他一波三折的文学之路

陈忠实是当代中国一位非常有传奇色彩的作家,他高中毕业,怀揣作家梦,几十年笔耕不辍,五十岁终于以长篇小说《白鹿原》一举成名,不仅荣获第四届茅盾文学奖,更奠定了自己在中国文学史,乃至世界文学史上的地位。

《白鹿原》是一首描写陕西农村50年变迁的史诗,被改编为同名电影、电视剧、话剧等多种形式,是一部每个人都应该一读的著作。

而这一本《儿时的原》,是陈忠实的自传散文集,篇幅不长,描写细腻,读来分外轻松有趣。

《儿时的原》总共分为三个篇章:第一章:我的原;第二章:我的求学之路;第三章:我的文学生涯。分别讲述了陈老先生儿时在白鹿原生活的不同阶段,其中我印象最深的,当属陈老先生的一波三折的文学之路。

中学时,陈忠实要从乡下跑几十里远到城里念书,那时没有公交车,更不敢奢望自行车,只有步行。学校里一日三餐都是开水泡馍,能配点咸菜吃就是奢侈了。

教他的语文老师刚从师范学院毕业,姓车,第一次作文课破天荒的不限定题目,让学生自由写作,陈忠实就把自己过去写的两首诗抄在作文本上交了上去。

年少的陈忠实对自己的作品还是比较有信心的,满以为能当做范文在班上宣读,没想到老师给他的评语是“以后要自己独立写作”,根本不相信这两首诗是陈忠实自己写出来的。

血气方刚的陈忠实和老师大吵了一架。从此和老师形同陌路。

万幸陈忠实没有放弃对写作的热爱,之后的一次作文课上,他写下出了第一篇小说,名字叫《校园风波》。出乎意料,老师不计前嫌,给他打了一个高分。后来他的另一篇小说《堤》,更是由老师帮忙修改誊抄,投给了《延河杂志》。

正是这位知错能改的车老师,为陈忠实打开了通往写作生涯的大门。

谁成想,成也萧何败也萧何,高考考场上陈忠实发挥失常,作文没写完,和大学失之交臂,只能回乡当民请教师。

生活安稳之后,陈忠实心底的文学梦又浮上了心头。他给自己定下了一条规程,自学文学四年,争取四年后发表自己的第一篇作品。

那时环境艰苦,陈忠实晚上学习没有电灯,只能在油灯下看书,时不时还会烧焦头发。功夫不负有心人,1965年《西安晚报》发表了他的一篇散文,题为《夜过流沙沟》。

这次作品的发表给了陈忠实继续写作的自信,让他几十年如一日的在文学之路上跋涉,终于在五十岁上写出了鸿篇巨制《白鹿原》。

和陈忠实相比,现代人的学习环境要好得多,如果能像陈老先生一样坚持自己的梦想并为之默默努力,我们的理想也终将实现。

《儿时的原》读后感(八):《儿时的原》——“说鬼”

作为一个从小在农村长大的孩子,对于乡村生活总是充满回忆的。最近拜读了陈忠实先生的《儿时的原》,书中对于乡村生活的描述让我仿佛回到了我的儿时,祭祖,割草,搂麦,放牛等一幕幕在脑中记忆尤深。

《儿时的原》是陈忠实追忆童年作品的集体呈现,亦可视作陈忠实童年自传。他以深情回忆的笔调,论述了自己青少年时期的珍贵经历:求学的艰辛,成长的负重,面对宿命的不甘以及在成长的路上所收获的感动和激励,以全新的视角为新时期的青少年诠释苦难和梦想。

此书中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我经历的鬼”,在此章节中,作者频繁提到了“头发倒竖,头皮生凉”的一种生理反应,使我想起了我的一些恐惧心理,在生活中,很多时候会碰到让我恐惧的情况,瞬间会有“心跳加速,头皮发麻”的生理反应,比如“恐高”,“畏水”,“怕鬼”等,以前不懂以为是自然而然产生。然而最近有幸参加了一个心理培训,才有所顿悟,其实这些生理反应都是有原因的:是由于经历的某些事情,对自己产生了一定的心理阴影,以至于在碰到类似事件时产生的一种正常生理反应。文章中作者由于小时候看到过一个怪物,从而铸成永久的记忆,以后每次经过那个地方,都会产生“头发倒竖,头皮生凉”的感觉,及至成年,已经成为不信神更不信鬼的唯物论者,仍然会产生此生理反应,竟然成为一种惯性,难以消极。对我而言“怕鬼”应该是孩童时代看过太多关于鬼怪的影视作品,虽然从未亲眼看到过,但影视作品中光怪陆离,恐怖邪恶的“鬼怪”形象却记忆深刻。至今,自己孤身一人时,也经常会产生稀奇古怪的想法,虽然自知是自己吓自己,但却无法避免的产生恐惧的生理反应,更遑论恐怖片,自成年以来,就再不敢接触任意恐怖的场景或看恐怖片了,宁愿被人说成“胆小鬼”。这恐怕也是终身难以改变的,只能顺其自然了。

陈忠实的《儿时的原》,语言朴素,质朴动人,但仿佛透过作者的描述,看到了他的成长历程,引人入胜。书中每一个章节都有其固定的主题,都有其引人深思的含义。此章节中的“知无鬼却怕鬼”反应了心理学上的心理阴影的影响,对人不可谓不巨大。其实人的心理世界是很奇妙的,而作为作者,文字和人产生的共鸣也尤其重要,能让读者产生共鸣的文章才是真正的好作品,而《儿时的原》恰恰做到了这一点,所以这本书值得大家一品,推荐给广大的读者朋友们!

《儿时的原》读后感(九):《儿时的原》感悟

儿时的原最近看了一本陈忠实的书,《儿时的原》,看了很有感悟,经常回想起我小时候的生活场景,和作者比起来,我小时候的生活可就幸福多了。没有那么多的农活,只有童年的欢声笑语。

我的家

我的老家是农村的,我小时候是和爷爷奶奶住在一起,用现在的话来说,我是留守儿童。我还有一个哥哥,是亲生的。但我们家比较特别,我和哥哥是分开住的,哥哥和外公外婆住,由他们来养,我是和爷爷奶奶住,由爷奶来抚养。隔壁住的是我的大伯一家,大伯家有一个姐姐和一个哥哥。小时候虽然有堂哥堂姐一起玩,但是对于一母同胞的亲哥哥,我还是非常喜欢的。我们住的距离非常远,奶奶骑着三轮车载我去看哥哥,要不停的骑一个小时左右。以至于我们并不经常去哥哥哪里。而我小时候对哥哥的感情是见之欢喜,不见却也不会时时思念。堂哥大我四岁,我们年龄差距不大,他也不曾厌烦我幼稚。我经常会跟在堂哥身后跟着他一起玩耍。

插秧.点花生

我小时候的生活还是很幸福的。我不怎么需要做农活,爷奶都比较宠我。我做的农活现在回想起来,都是不辛苦的,是一些简单而我又喜欢又想干的活。

我只插过秧,点过花生。

我现在还记得种水稻的大概步骤,选种,育种,育秧,施肥,拔苗,插秧,到最后的收割,我只做过插秧。也不记得奶奶有没有告诉我怎么插秧,只记得我学着大人,选两三棵秧苗为一撮,插在水田里,只要不会倒在水里就行。很是轻松有趣。

种花生和种玉米也是,爷爷奶奶从来都没有强硬的要求我要多做活,我做的是我感兴趣的点花生。牛犁好地,爷爷或者奶奶用锄头刨洞,我站在排水的沟里,快着装满花生篮子,捏两三个花生或者玉米,丢到洞里,爷奶开始刨下一个洞,用刨出来的土把上一个洞盖住,同时两脚踩上去,把土压实,这样一洞两脚印,一直到头,这对我来说是非常有意思的事情,都不是在干活,而是在玩耍。所以至今我的记忆里都不会有很辛苦干活的回忆。对于我来说也从来都没有农忙。在农忙时节最特别的一件事,是有一次在田地里干活时,爷爷要我先回家,顺便把牛也牵回家。那田地距离我家有二十多里,对于一个爬坡下水,到处玩闹的小孩子来说,距离到是不远,也不累,但是一路上我一个人牵牛回家时,心里总是充满了各种的想法。我想牛会不会挣脱缰绳就跑走,会不会不听我的话,会不会有坏人。越想越害怕,尤其是牛扭头停下来吃草,不听我的命令的时候。还好我拉拉牛绳,牛就跟我走了。到了家,牛出了很多汗,我把牛拴在树上,用桶给他装了一桶水给它喝,又在食槽放了很多草给它吃。虽然一路上各种想法涌现,但是成功把牛牵回家,对我来说还是很有成就感的。

我的童年是充满欢声笑语的。

《儿时的原》带给我许多想法,常常勾起我对童年记忆的回想。每每回想起我的童年生活,心头涌现的都是幸福的味道。

《儿时的原》读后感(十):从《儿时的原》看陈忠实先生的《白鹿原》与寻根文学

看过《白鹿原》这篇小说,是很久之前,上学时候的事情了。最近看到陈忠实先生的《儿时的原》这本书,才对《白鹿原》的写作背景有了更深的了解。《儿时的原》可以说是陈忠实先生的童年自传,也是《白鹿原》的源起。

诗性烂漫的“白鹿原”

初闻“白鹿原”这个名字,只觉得诗意浪漫,并不知道它的来龙去脉,也不知道这个原的位置何在,更不知道是否确有此地。

看了《儿时的原》,才知道原是我国的西北地区特有的一种地理地貌,“原”和“塬”还有很多讲究说法。白鹿原在诗人白居易的一首七绝中有过记载“白鹿原头信马行”,可在陈忠实先生年少时,只知“狄寨原”不知“白鹿原”。

白鹿原是西安境内最大的黄土台塬,荆峪沟将塬面分为南北两个部分,左侧南塬称“炮里原”,右侧北塬称“狄寨原”。

因我们读到了《白鹿原》这本书,便叫活了“白鹿原”这个诗性烂漫的名字,读了书,也学了知识,了解了国家的地理文化。

《白鹿原》与陈忠实先生的少年生活

《白鹿原》的创作中,离不开陈忠实真实的生活经历,《儿时的原》也对陈忠实先生的少年生活经历有很多的描述。比如他最喜欢干的农活割草、最不喜欢的农活搂麦子,祭祖的风俗,卖菜的经历,村子的窑洞,秧歌风俗,经历的狼,经历的鬼等等,这些在记忆中的往事,历久弥新。

陈忠实先生的少年经历,亦有很多不幸的经历,让他终生不能释怀。求学的艰辛,高考作文没写完,当兵的愿望落空,面对种种打击,最后不得已还是做了农民。不过也正是这些宝贵的经历,成就了这位著名作家陈忠实,若不是有农民的生活经历,若不是成年后依旧在原上生活,也许就不会有今天的《白鹿原了》。

感谢成长,感谢苦难,多有打不倒我们的,也必将教会我们成长。

《白鹿原》与寻根文学

寻根文学指的是以文化寻根为主题的文学形式。20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中国文坛上兴起了一股文化寻根的热潮,作家们开始致力于对传统意识、民族文化心理的挖掘,他们的创作被称为寻根文学。

《白鹿原》作品也深受“寻根文学”的影响,植根于白鹿原,地域特色明显,气势恢宏,也体现了多元化的历史观。

陈忠实先生在《儿时的原》中“生命中的书缘”这部分也提到了他的文学启蒙,初中印象最深的课文是赵树理的《田寡妇看瓜》,他平生第一次去图书馆,也是冲着赵树理去的,借到了《李有才板话》。赵树理是乡土文学的代表作家,后来的寻根文学也是乡土文学的一个流派。

《儿时的原》提到作家柳青的史诗著作《创业史》的写作背景,柳青在上世纪五十年代相中了神禾原,在此安家落户14年,创作出了《创业史》。

陈忠实先生写《白鹿原》,也是历时六年才创作完成,非常的用心,也非常的不容易了。老一辈作家们对文字的敬畏之心,对文学的用心程度,值得我们现在的创作者们去学习。

文学有根,才能不飘

艺术源于生活,凌驾于生活之上的艺术是形而上的,如同飘在空中的云,风一吹就散了,经不起推敲。

现在的很多文学作品或是太过于自我情绪的表达,或是只注重于文字的华丽,或是太过于跟风、形式化,读起来缺乏了味道,读后也容易忘记。

人有根,文学也应有根,那是深入到作者骨子里的东西,刻在每一寸肌肤,流淌在血液里,是作品的灵魂。

最近的诺贝尔文学奖,虽然中国作者残雪无缘获得,但诺贝尔文学奖也是留有中国作者一笔的,中国作家莫言先生就在2012年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莫言的代表作有《红高粱》《檀香刑》《丰乳肥臀》《酒国》等,这些作品中也都有莫言的“寻根”情节,莫言出生于山东的高密,其中《红高粱》就是以高密的民间生活为背景的。可见,无论国内外,对于文学艺术的肯定,也都离不开对真实生活的深刻见解。

希望现在的文艺创作者们,在创作的时候,也能够多多挖掘生活中更深刻的东西,让文学有根,让作品有根,不要言之无物,盲目跟风。

写作是一场文化苦旅,唯有不忘初心,才能走的久远,才能打动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