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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闹了,狗狗!读后感精选10篇

发表时间:202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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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在文章中总是美好的,而我们没有一个人能够说自己真正看得透情感,什么样的情感美文才称得上质量高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别闹了,狗狗!读后感精选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别闹了,狗狗!》是一本由[新西兰]珍妮·库珀/文[新西兰]埃薇·肯普/图著作,明天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35.00元,页数:2018-4,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别闹了,狗狗!》读后感(一):那只不一样的狗狗后来怎么样了呢

果然它就是不一样,它去了海滩,既不玩你仍我捡的游戏,也不会守着主人钓鱼,既不在河边划水玩,也帮主人不看守食物;它不会玩沙盘,不会玩还要把主人堆好的沙堡给破坏了。可是它会帮主人擦脚上的沙子,在车上接住主人掉下来的冰激凌。看到这里真让人忍俊不禁,它毕竟是可爱的,这让我想起有时候教训孩子时我笑场的场景。笑场不是因为看到孩子不知所措的表情,而是觉得自己居然也成为了自己小时候眼中的父母的样子,细品这样的笑场很酸涩。本以为我不会成为这样的,可生命就像轮回,总在你不经意间发现令自己呃然的变化。

先不说自己,我还是挺有点喜欢这只不一样的狗狗,有时候,我也能从它的小主人的角度去找到这只狗狗的可爱和特别,其实这感觉很让人欣慰。但是作为成年人也总是会从生活秩序的角度来看狗狗所有不一样的行为,那真的是一些不折不扣令人崩溃的作为呢。如果是家庭主妇,你怎么可能任一只不听话的狗狗在自己眼前被孩子独宠呢?即便自己建设的家庭秩序不够完美,但毕竟那是属于正常的秩序,可是狗狗的行为完全不顾这些,像个顽皮的孩子,也许正是因为它的顽皮,才让孩子看到一个孩子该有的样子,不仅不反感,甚至很向往,并常会因看到狗狗惹得大人崩溃无比时心中产生一瞬快感。

也许我把孩子想坏了。可是事实上我是看到了一些事实。孩子是有反抗意识的,从两岁左右开始说“不”就已经开始成长成与温顺听话相对立的另一个他,虽然他们自己有时候也会因把大人惹毛了而不安,在这不安与些许的快感交织在一起的情绪里,或许他们开正是此时始思考自己是什么样的,应该是什么样的,想成为什么样的……

就像小主人对这只不一样的狗狗的界定,不一样,是因为它做不到向别人家的狗狗那样,也因为它不想成为那样,或者也努力过,但最终还是不能成为别人家狗狗的那样。但它是那么关注它的主人就连小主人吃冰激凌时掉落的细节,它都没有错过,这太像一个孩子,知道自己做的不够好,设法去讨好大人,请求再次关注,是一样的状态,而小狗狗的举动却是那么讨巧,让人瞬间忘记一切不快,仅仅因为它的可爱而舒心一笑,这是太难得的舒心,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灵动时刻,甚至恰恰因此此刻,即使是大人也会完全忽略它平日的万般不靠谱。

《别闹了,狗狗!》读后感(二):不,它就应该这样

“在养狗的过程中,我们自己学会了很多东西。学会如何控制如何表达自己的情感,也学会了如何接受对待对方的情感,如何面对生命的无常和离别。”最近看了一个谈话类型的节目中一位牵犬师给出了如是总结。在我心里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虽然在生命个体理性感受的沉重思考之中,我们仍然在不经意间享受着时光流逝带来的似漫不经心快乐,其中最重要的是陪伴,是父母、妻儿、朋友、爱宠的陪伴,人总是在与生命接触的时候企图改变一些,来附和自己的状态与性格。当然牵犬师就是要这样的工作,在一方面让狗狗达到最好的竞技变现,一方面又不得不寻求训练的磨砺。

手里拿到的这本画册,让我看到了不一样的人生态度,只能说我们可以赋予狗狗不一样的生活,但决定权是在主人那里。

在我看来如果选择养一只狗狗,我希望能看到它的性格,它的与众不同、特立独行。但我似乎也不能完全接受这样的状况出现。是的,书里狗狗的主人(小女孩)有着更阳光的心灵,她反馈给狗狗的状态,能让它成为更不一样的自己。这是一种缘分,是爱。

我们总在界定着不同的身份,匹配着、估量着、计算着。那对于真正的爱而言是污浊的行为,我又想到了电影《面纱》中那段真挚的告白:“我知道你愚蠢、轻佻、头脑空虚,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的企图、你的理想,你势利、庸俗,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个二流货色,然而我爱你。为了欣赏你所热衷的那些玩意我竭尽全力,为了向你展示我并非不是无知、庸俗、闲言碎语、愚蠢至极,我煞费苦心。我知道智慧将会令你大惊失色,所以处处谨小慎微,务必表现得和你交往的任何男人一样像个傻瓜。我知道你仅仅为了一己之私跟我结婚。我爱你如此之深,这我毫不在意。”

在这段表白之下,很多言语都苍白失色,让人面红惭愧。也许这是愚蠢的冲动,但又是何等的勇气与幸运。

一生短暂,奋不顾身的时间也成为瞬间。暖心的画面固然会留下长流温情的记忆,但并没有更多真实感和铭刻感。都在交换着彼此的价值,那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爱。

有时很意外,在画册书里得到很深刻的感受。童趣在我看来弥足珍贵,是最好的品质。而自己却与之渐行渐远。在接近触摸自己真实生活的阶段,总会有人告诉你,你在变得成熟,其实并不是,那只是世俗罢了。如果可以有这样一只狗狗出现,我很难会有这样天真的笔触来表达情感,情感在我流经的过往中变得复杂,即使是对待一只狗狗也很难做到。

很愉快投入进短暂的非我时间,但我欣赏个性,我也在追求个性的发展。你总会发现我们彼此会有一种特殊的沟通方式,是与别人迥异的。只有我们感觉舒服,那样就足够了。

《别闹了,狗狗!》读后感(三):为何你总在惹麻烦?

“这个小狗真闹人呀,带它出去遛遛吧。”读到绘本《别闹了,狗狗》的开头,忍俊不禁,有多少次,也是被“熊孩子”闹得抓狂,决定带他出门,由他去广阔的空间释放多余的体力,以冀回家安生一阵。于孩子来说倒也正中下怀,目的达成!

然而,即便出门在外,“熊孩子”也不让父母省心,如同绘本中那只不走寻常路的狗:别的狗玩起“你扔我捡”,跟主人配合默契,“我”的狗狗有它自己的玩法——把罐子埋到沙子里;别的狗替主人看守钓到的鱼,“我”的狗狗径直叼走了最大的鱼;它还会毫不见外地吃“我”的食物、扎进浪里水花四溅、别出心裁地用“护城河”灌满沙做的城堡……“灾难”性的一幕幕惨遭外人嫌弃,对“熊孩子”的父母来说,被告状是家常便饭。在这个四处是条框的社会,不按常理出牌,往往会被贴上难堪的标签,让父母焦虑。

难道,为人父母不想站在孩子一边吗?相比擅长发现狗狗的优点、对它宠溺有加的绘本主人公,我们大抵做不到这样的坚定、淡然。一方面,在成人世界浸淫日久,自有一套处世枷锁在潜意识里作祟。解释、维护和颜面,不如拥有一个守规矩、不惹麻烦的孩子来得轻松愉快。另一方面,我们才是最直接的“受害者”——收拾首尾、全程陪伴、承受压力,已然令人身心俱疲。有时候,负面的情绪未必来自权衡和思考,而是劳累时的发泄和怨言。在绘本最后一页以另一种方式呈现:归途的车上,“我”呼呼大睡,而狗狗就在边上忠实地守护。画面如此温馨,现实的翻版应当是,父母累得趴下,孩子依然活蹦乱跳吧。当是时,我们会因休息不好感到烦躁,但日后回想,这又何尝不是一幅温馨的画面呢!

从这个角度来说,这是一个写给大人的绘本。它让我们重新思考孩子那些闹人的表现,反思自己的应对之道。所谓的陪伴孩子成长,不仅是见证他的进步,分享他的成功,更是与他并肩面对质疑,确立人生的方向。率真体贴值得爱,勇敢不羁也可爱,我们都是这样成长起来的,何必指责孩子的天性!

为何孩子总在惹麻烦?身边年轻的父母谈起孩子都是一片怨言,有说男孩子精力无限总惹麻烦的,也有说女孩子野过男孩让人头疼的。真的是现在的孩子更难管束吗?恐怕是因为我们对孩子投入了更多的关注,有了更多的期许,也揽了更多的责任到自己身上,忽视了许多天然的乐趣。身边指手画脚的人多了,有了严酷的比较,难免影响心情。但至少,别让这些情绪去影响孩子,别草率地用“麻烦”去定义他们的探索和想象。不纵容他们无法无天,也要适度宽容他们制造的小麻烦——毕竟,不是他们总在惹麻烦,是我们怕麻烦。回头看看,爱笑爱闹的童年,是可珍藏一生的回忆。

——己亥年读《别闹了,狗狗》

《别闹了,狗狗!》读后感(四):绘本|为童心打开一扇窗

这是狗狗系列的第二本书。《别闹了,狗狗》简述了主人与狗狗日常生活的温馨故事。故事中含有简单利落的蓝、黄、白、红线条,留给读者丰富的想象空间。同时,故事讲述很简洁,两至三幅图,构建一个小故事。家长可以暂时故事某一片段,停下来和孩子一起追问思考。比如,在沙滩上玩,叔叔的狗狗会乖乖地把扔出去的棍子物归原主,而“我”的狗狗则会刁起棍子,把它埋进沙子里。这时候,家长就可以引导孩子思考,狗狗的做法是否赞同?如果赞同,给出一个理由;或者不赞同,有没有更好的办法?带着这些问题,绘本阅读就会进入家长和孩子深入探探的新阶段。当然,除了思辨之趣,这本书的形式之美,也不能忽略。你洁白的水花荡漾在慵懒的沙滩上,淘气的狗狗找到目标后,撒腿就跑,身后留下一串串小浪花。只有那小小的鱼逃脱了被吃掉的命运。而后,沙滩上又依稀恢复了往日的平静,清风徐来,水波不兴,湛蓝的天空愈发明亮。绘本中动中有静,这种美感会让儿童自然代入故事场景中,给孩子创设心灵中的秩序感和安全感。一场洗礼后,所有的生活又趋于平静。最后,除了思辨之美,形式之美,狗狗身上的心灵之美更值得提倡。尽管很多人对狗狗的评价不友好,但丝毫没有影响狗狗在“我”心中的地位。他是那么的体贴温柔,善解人意,连“我”上的沙子都帮忙小心翼翼地擦掉。这种先抑后扬的写作手法,也是儿童开启写作的启蒙。淘气的狗狗原来也很“暖”。总之,绘本这种融感性与理性的作品,每一个故事都是一种人生体验,带上自己的娃儿,一起去挖掘故事中的闪亮点,也是一种幸福。

《别闹了,狗狗!》读后感(五):这样的狗狗挺好的!

《别闹了,狗狗》和《我的狗狗不一般》同属一个系列,在《我的狗狗不一般》里,我看到了书里的我的狗狗的不完美,别人的狗会各种本领,但是我的狗狗看起来好像智力平平,情商也不太高。在《别闹了,狗狗!》里,很顺其自然地看到了这只狗狗不如别人的狗狗的地方。

看看这书里的狗,不由地就会联想到人类社会里的孩子。每个父母看孩子,总是看到自己的孩子不如别人孩子的地方。那些学霸为什么总是别人家的孩子?就连《别闹了,狗狗!》也写得这么现实。

叔叔家的狗会把叔叔扔出去的棍子叼回来;爷爷的狗会在我们钓鱼时静静地守着钓到的鱼;有一只狗狗毛发柔顺光亮,它会在岸边划水玩;邻居家的狗会看守食物,如果有陌生人靠近,它就会发出低吠以示警告;还有只斑点狗会咬着飞盘高兴地跳;为什么别人的狗都看起来这么顺眼,懂事、能干?可是再来看看我的狗狗,相形见绌,它只会叼起棍子把它埋到沙子里,它不仅不会守着鱼,还会叼着最大的鱼跑掉,一定是把鱼偷吃掉了,而且它毛发乱得很,还一头扎进大浪里,抖抖毛甩得到处都是水,……和每一只狗做比较,“狗比狗,真是气死人”,感觉着我的狗狗一无是处。

不过,峰回路转。不要总盯着我的狗狗的缺点数落了。虽然它是那么地闹,被大家称为“讨厌鬼”,但是只有我知道,它是乐于助人又体贴的。看到后面那几幕,心都融化了,丝毫不再计较它的调皮捣乱了。它会帮主人擦掉脚上的沙子,会接住主人快要滴到座椅上的冰淇淋,会在主人睡着时安静地守护着。这一切证明它不是大家眼中的“讨厌鬼”,而是一只真正的“暖狗”。

狗狗到底是什么样的?没有统一的标准,可是这样的,也可以是那样的,可以是别人家狗狗的样子,又何尝不可以是我的狗狗这样子的呢?不要总是拿自己的狗狗的短处去跟别的狗狗的长处比,也要多看看自己狗狗的长处。对待孩子也是这样,不要总是盯着他们的短处看,就像我爸说的那样,有的人书读不好,但是不代表一无是处,有的人书没读好,但是将来可能也会过得很好,因为他在别的方面有能耐,一样有前途。

好吧,看在这份上,我们也要多想想自己狗狗或自己孩子的优点。这让我想到了一件真实的事,两个大学教授家庭,有一家的孩子很有出息,都在国外发展,但是鲜少回家来陪老教授夫妻;而另一家的孩子很普通,是出租车司机,但是和父母在一个城市,时不时可以回家看看老父母,老父母身体不舒服时,儿子也能一个电话就过来送老人去检查身体,相比前一家,这一家其乐融融,虽然在别人看来,他家的儿子没什么出息。但是结局恰恰出乎意料,前一家孩子很有出息的那家,两个老人一年到头也见不到自己的子孙,抑郁到自杀了;而后者过着普通人的生活,虽然也有艰辛,但是至少一家人能时常见面,老人家也很知足。从这个故事里,对比《别闹了,狗狗!》里的我的狗狗,我觉得这样的狗狗就很好了,它是主人眼中贴心懂事的狗狗,是让主人满意的狗狗。

《别闹了,狗狗!》读后感(六):虽然大家都不喜欢,但是我喜欢就好了

它不完美,但我喜欢。

它也许不完美,它在家里四处捣乱,家里人都觉得它闹腾,于是我们一起出门去海边玩儿。这里的狗狗很多。

我的狗狗在家里讨人嫌,在海边可以撒欢让它玩儿了。但是在这里怎么狗狗还是招人嫌呢。

叔叔的狗狗会玩儿“你扔我捡”,它完成的很好,叔叔把棍子扔出去,它一会儿就捡回来了。

但是我的狗狗就喜欢叼着棍子埋在沙子里。它有它自己的想法。

爷爷的狗狗静静的我在水通便,收着我们钓到的鱼。

但是我的狗狗太不寻常了,它叼起最大的鱼就一溜烟地跑了。

还有一只毛发柔顺的狗狗在岸边划水,

但是我的狗狗就是喜欢一个猛子扎进水里,然后一个大浪过来了。它甩甩身上是水。

邻居家的狗狗也很棒,它守着食物,一旦有陌生人接近,它就恨恨的发出警告。

我的狗狗也饿了,它偷偷的趴在桌子边上,自己吃了个饱。

一只斑点狗咬着飞盘飞快地跑,它高高的跳起来,约过沙堡。

而我的狗狗玩儿的太高兴了,它冲向沙堡,一泡尿灌满了“护城河”。WWW.QG13.CoM

哎,来到海滩大家还是说“这个小狗真是个讨厌鬼呀。”

可是我的狗狗才不是什么讨厌鬼,它也是个乐于助人的狗狗,它还会帮我把脚上的沙子擦掉。

坐在车上的时候,它还可以接住快要滴到座椅上的冰激凌。

在我困得睁不开眼的时候,它安静的守着我。

我的狗狗才不是讨厌鬼呢,它这才是狗狗应该有的样子。

这是一个另类狗狗的故事,它跟别人家的狗狗都不一样,可是我仍然喜欢她。

生活中总是存在着人们墨守成规的那些个规定们。你应该这样,你应该那样,你只有这样才是对的。

你应该到了年纪就结婚,

你应该结了婚就尽早要孩子

你应该找一个别人看着体面的工作,

你应该这样,你应该那样,

在众多的条条框框里,我们无法分辨他们的应该是否是对的,其实这么说的人也是只知道,这种应该是因为大家都这样。大家都是一毕业就找了个工作,到了20多岁就结婚,结完婚之后就马上准备着孕育下一代的打算。因为如果你不是这样的话,你就会被看成是一个异类。

前几天有个豆瓣的网友在网页上说,大学的时候读书多,人们会觉得你是优秀的人,而到了社会上,如果你还是读书特别多,可能你就成了个异类了。

只是很多人其实还是在默默的看书,有时候会发一些自己喜欢的文字。他们没有捧个手机看个没完,是因为他们喜欢做一件事儿,也没有在意其他人怎么看。后来和朋友聊起来这件事儿,其实这是一件很私人的事儿,不会因为其他人不是这样就不继续坚持下去的。也有朋友跟我谈起过,为什么不读电子书呢,读起来很方便,可以随时记笔记,划重点,也可以走到哪就拿到哪里。还轻便易携。只不过后来我还是没有接受这样的想法,仍然坚持看纸书,因为纸书对于我来说有纸张的质感,有书的重量,才能真实的感觉自己是在读书。

人们看待一个问题或者一个现象的时候多半是大家都是这样的,怎么就你不一样呢?如果大家都觉得你很不一样,也不要太在意,因为自己觉得舒坦就好了。任何事情都不是绝对的好或者不好,只要是适合自己就好了。

《别闹了,狗狗!》读后感(七):那只独一无二的狗狗

之前有看过它的另一个版本《我的狗狗不一般》,个人感觉给小朋友看是不错的选择,所以对这本也是挺期待的。

这本就换了一个故事场景了,但狗狗还是这些狗狗。说的是在沙滩上,狗狗们都释放出自己的天性,我的狗狗别具一格的故事。以对比的手法,讲述了一个忍俊不禁幽默的小故事。

这本绘本是由[新西兰]珍妮·库珀写的,肯定是一个特别可爱的小姑娘,图画是由她的小伙伴[新西兰]埃薇·肯普画的,从百度上并没有发现关于作者的其他信息,作者们的出版在我国好像目前就只有《我的狗狗不一般》和《别闹了,狗狗!》这两本书,文笔诙谐、搞笑,图画生动可爱,具有别样的特点,整本绘本看起来特别轻松。

无论是《我的狗狗不一般》或《别闹了,狗狗!》这两本绘本都述说着同一个问题,活在别人的评判之下。

有看到文章,里面有说一个故事

一位很有名望的画家画了一幅相当漂亮的画,放在街上并在画旁附言:“观赏者如果认为此画有欠佳之处,请在画上做上记号。”结果画面上标满了记号,几乎没有一处不被指责。又过了数日,这位画家又画了同样一幅画拿去展出。不过这次附言和上次有所不同,他请每位观赏者将他们认为最欣赏的妙笔都标上记号。当他再次取回画时,看到画面又被涂满了记号,原先被指责的地方,却都换上了赞美的标记。于是,画家明白,任何人对同一东西都有不同看法,美也如此,丑也亦然。

以上小故事来源

大多数人都和过去的我一样活在别人的眼光里,太在意别人对自己的评价,太在意自己的行为对别人产生的影响,把自己活的得太累,活的太辛苦。但处在的情况不同,有很多种因素是其他人不能理解的,而最好的办法就是另辟蹊径,走出自己的风格。可以去模仿,去尝试,去了解,但是这些都是借鉴,每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

现在时代思想都开放了,女为悦已者容,穿着漂亮的衣服画着漂亮的妆的女子大有人在。但是一旦结婚,有很多不一样的眼光还在,应该说一直都在,只是在角落悄悄的待时而动。

别人的眼光重要吗?

在一些无伤大雅的时候,他们只是微风,扰乱不了你的脚步。但是在一些争议较大的时候,别人的眼光就变成了刀,变成了针,变成了午夜凶铃。或许有人会觉得流言蜚语有这么重要吗?不去听就好了,但三人成虎,众议成林,解决的办法就是应用法律的武器。你柔弱的时候他们就强大,何不把自己变得强大,在适当的时候反击回去,变成一个强大自己。

在绘本中,狗狗的处境就可能是小姑娘的处境,幸亏狗狗有着爱它的主人,而小姑娘也有着她的小伙伴,她们不孤单。

人活着真的太难了,懦弱是不懂得反击,反击了是心太硬太狠毒,换位思考是圣母,真圣母了说他们傻,活得傻了受人欺负;

评价别人太懒,你说他们有其他原因;呵护抑郁时,你说他们心底太脆弱;夸赞女生潇洒时,你说女生这样没人喜欢;捐赠物资时,被批评假好心蹭热度……

我太难了!聚会多说话是抢风头,不说话是冷场,不在乎别人的眼光时是怪物,在乎别人的看法是没有主见!交朋友是想借钱,不交朋友是不合群!

你来吧,我抑郁了,给你框框底下可以评论的。

我不会看,适度放松一下吧。

《别闹了,狗狗!》读后感(八):狗狗,只要我知道你的好就好

《别闹了,狗狗》是《我的狗狗不一般》的续集作品,是奥克兰教育顾问珍妮·库珀创作,艾薇·肯普作画的一只狗狗的故事。

故事中的语言都是通过一个小女孩,狗狗小主人的口吻传达,仿佛是一个每天的日记本,小女孩在记录今天发生了什么事,一些关于陪伴自己的狗狗的故事,并在故事中为自己的狗狗辩护,不仅仅是看到狗狗不好的地方,也看到了自己狗狗的优点。语言是简单的陈述,却让人充分的感到孩子的真诚、美好,以及一丝丝带着孩童的小倔强。我可以说我的孩子不好,但是其他人都不许,因为在我眼中,它是最好的。或许你们无法理解或者看到它的美好,但也不许片面的否定它。或许在你们眼里它不乖,太闹人了,甚至是无法合群,但是我的狗狗,我自己喜欢才是最重要的,他人的看法并不重要,只要我自己知道,它会帮我擦脚、帮我接住冰淇淋、安静的守着我,这些我想要的东西都是其他狗狗无法给我,或者他人所不懂的。

小女孩简单的话语中,教我们的不仅仅是狗狗的日常故事,也是简单的人生哲理,而教育顾问珍妮·库珀就运用她的专业知识,和孩子沟通交流中的简单语言,用故事的方式向我们表达了出来,简单而又真实。孩子如何对待自己的狗狗,其实也是在告诉家长,要如何的对待我。

书中的绘图,就像是一张张宣传画,简单明了,海上的波纹、甩出的水滴,也只是简单的一笔,有些像剪纸,但比剪纸柔和;明明是宣传画的感觉,却又带着没有转折的连续。这大概就是艾薇·肯普在纺织品上作画所养成的特色吧。

书中没有出现任何的人的图像,通篇都是狗狗们在海边的玩耍,唯有形形色色的狗狗在眼前展现,在第一页的大合照中,它们各具形态。

海里游泳,端坐远观,追逐啤酒,还有两个貌似在赛跑,他们的种类也是各有不同,而故事的主人公,一条不乖的小狗背对着我们,貌似一个不合群的宝宝,傻傻的看着。不同人养的狗狗有不同的形态,慵懒、严肃、优雅、活泼,在他们主人的眼中,自己的狗狗是正常的,美好的,那么在我眼中,被其他人所讨厌的狗狗,也是最乖的,最好的。

这就是一个小的幼儿园,幼儿园中的宝宝每个都是不一样的个性,每一个宝宝都是家中的掌上明珠,他们因不同的性格有不同的表现,因不同的喜好或许成群结队,或许形单影只,但同样的,他们都是可爱的,纯真的。他们每一个都值得,也应该被我们珍惜爱护。而宝宝在乎的也不是所有人的喜欢,他只需要自己家人的认可就好,家人的认可才是他快乐的源泉。

别闹了,狗狗,这一名字,在阅读全书之后,再来看就像是一句反讽,狗狗并不闹,在小女孩的眼中,狗狗是最乖,最听话的,其他人不理解你,小主人理解你,其他人说你的“闹”,你不需要在乎,只要我知道你的好就好。别闹了,是别人对你的偏见,是他人的眼光,在我的眼中,你的“闹”正是我最需要的东西。

故事教育了父母如何应对孩子的与众不同,也教导了孩子,面对不同的人事物,我们不能片面的否决它,而是通过观察了解他对你的好,就像爸爸妈妈骂你的同时,也在到处的带你玩耍、吃好吃的、给你买好玩的玩具。

《别闹了,狗狗!》读后感(九):狗狗究竟应该什么样?

最好的狗狗可不一定是最乖的狗狗,和我们在《我的狗狗不一般》中看到的一样,这只闹人的小狗狗又有了新故事。

我们带狗狗去了海滩,海滩上又各种各样的狗狗,叔叔的罗威纳很乖,可以帮忙把扔出去的棍子叼回来,机警而灵活,这正是大家印象中狗狗应该的样子。“我”的狗狗呢,却有自己的想法,叼起棍子把它埋进了沙子里。

爷爷的狗狗很安静,老老实实卧在水桶边,守着我们叼到的鱼。忠诚而善于陪伴,这样的狗狗也是人们常常赞赏的。“我”的狗狗却太不寻常,叼起桶里最大的鱼,一阵风似的跑掉了。

毛发柔顺光亮的阿富汗猎犬,什么都不用做,仅仅是在海岸边划水玩耍,也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而“我”的狗狗毫无形象可言,玩水玩得不亦乐乎,一头扎进大浪里,出来时还不忘抖抖毛,甩得到处都是水。

邻居家的狗可以看守食物,有陌生人靠近时随时发出警告。“我”的狗狗可毫无原则可言,偷偷摸摸扒着桌子吃了个饱……斑点狗咬着飞盘跳起来,还不忘越过沙堡,不破坏孩子们的“劳动成果”,“我”的狗狗却玩得太过兴奋,一泡尿把“护城河”给灌满。

既调皮又贪吃,既自我又随性,“我”的狗狗显然和大家认识中的好狗大相径庭。可是,“我”却不认为它讨厌,在“我”的心目中,它乐于助人又体贴,还会帮我擦掉脚上的沙子呢!而且还会帮我舔掉快要滴在车子座椅上的冰淇淋、安静地守着困得睁不开眼睛的“我”。

在“我”的心中,没有什么“狗狗该有的样子”,“我”狗狗现在的样子,就是它该有的样子,就是它最好的样子。

《别闹了,狗狗!》延续了《我的狗狗不一般》中的狗狗形象,在帮助小朋友们阅读绘本的同时,进一步认识狗的种类、学习象声词、简单动词等知识,还告诉小朋友们一个道理,那就是:即使你的狗狗有很多在别人看来有可能是缺点的地方,但只要你喜欢它,它也喜欢你,那就是真正属于你的好伙伴。

《别闹了,狗狗!》读后感(十):真是一条有意思的狗

《别闹了,狗狗》是我有天晚上无意间拿起来和我家孩子读的绘本。但这一拿去它就成了我家孩子每天晚上必读一遍的睡前故事。我家孩子一岁半,还处于不会自主翻书的阶段,但是他很喜欢书上的插图,画的狗狗又大又可爱,而且插图里狗狗跳来跳去的,色彩丰富也很有趣,一下子就吸引了孩子的目光。

别闹了,狗狗!9.5[新西兰]珍妮·库珀/文[新西兰]埃薇·肯普/图/2018/明天出版社

这本书非常精致,硬装的封面坚硬厚实,所以任孩子怎么翻,怎么扯,都不会弄坏。而书里的故事很简单,主要以插图配文字。即使是不认识字的孩子,也能够从饶有趣味的插图中,读到自己感兴趣的东西。

《别闹了,狗狗》的故事主要讲述了我的一条狗狗,它特别顽皮,总是喜欢别具一格。比如,当主人在钓鱼的时候,别人家的狗狗帮主人守着鱼儿不被别人偷走,而我的狗狗,一条一条把鱼叼到了自己的肚子里。看来,这是一条有自己想法的狗狗,它还真有点不太寻常。我们都觉得狗狗应该替主人守着食物,当有陌生人靠近,他就应该用他的嘶吼,把陌生人吓退。别人家的狗狗总是这样,也应该这样,但我的狗狗,它太饿了,它偷偷摸摸的趴在桌子边自己吃了个饱。它还真是随心所欲,也有些调皮捣蛋。大家说,“这个小狗真是个讨厌鬼呀。”可是它的主人却并不这样认为,“我的狗狗才不是讨厌鬼呢,他乐于助人又体贴,他还帮我擦掉脚上的沙子呢。”原来呀,它是一条非常体贴又热爱自己主人的狗狗,在主人困得睁不开眼睛的时候,他安静的守候着主人,给了主人安全感和幸福感。

在我们要求每个人都千篇一律的遵守着同一规则的时候,尤其又当我们对孩子的要求都是听话乖巧的时候,这一本《别闹了,狗狗》对孩子的教育意义就显得别具一格又十分必要了。只有几岁的孩子,他是不理解我应该去做什么?什么行为是对的,尤其是当孩子一些不听话的行为受到批评的时候,他会怀疑自己,“我是一个讨厌鬼吗?”

而这个绘本故事,它告诉了孩子,你不必凡事都跟别人一样,只要你的出发点是善良的,做的是对的。你就可以有自己的天性,小小的调皮是孩子的天性,你可以保有它,但你的内心需要善良,你要爱你的爸爸妈妈,爱你的亲人,爱身边的人,这样你依然是一个好孩子。我想这就是这个绘本故事,给我们孩子带来的最大教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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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往事》是一本由全球华语科幻星云奖组委会编著作,万卷出版公司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5,页数:296,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成都往事》读后感(一):成都往事

看到《成都往事》这个书名的时候,还是很喜欢的,对成都有一种莫名的喜欢,封面也是集典雅与科技感与一身,这是“星云志”系列的图书之一,收录了星云奖自2010年以来的中短篇精彩佳作,个人对于星云奖是不太了解的,后来去百度科普了一下。

之前对科幻类的小说不太感冒,但是因为《流浪地球》和《三体》开始慢慢看一些科幻作品,国内最喜欢的科幻作家还是刘慈欣,常常被作者的脑洞所震撼。中国的科幻电影因为《流浪地球》开启了新纪元,科幻小说也从小众逐渐走向大众,

但是中国的科幻小说创作还需要不断的努力,写出真正的具有代表性的华语科幻小说。

拿到《成都往事》这本书时,当时还在想,科幻作品写成都究竟会怎么写,看完书后对科幻小说的看法也有所改变。以杜宇和朱莉的故事为主线,展现了千年来发生在成都这片土地上的事。作者的文笔并不晦涩,也没有太多科技方面的术语,主要以故事情节取胜。

书中令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是另一个故事——《天图》,一位患有自闭症的天才少年,他没有受过教育,却画出了关乎物理学的终极的天图,无数专家都看不出这幅天图究竟藏着什么惊人的秘密,只有沈世傲院士对此产生了兴趣,并绝对深入了解这位天才少年。

在这个故事中,有一段是关于人工智能的描写,说到这个,大家都会想到韩国围棋大师和人工智能阿尔法狗的人机对战,比赛的结果所有人都震惊了,获得过18个世界冠军的李世石输给了阿尔法狗,从这开始,人们开始对人工智能产生了许许多多的怀疑。人工智能的高速发展对人类来说到底是喜还是忧?人工智能是否会代替人类?这些怀疑没有人能给出肯定的答案,但是,从某种程度反映出了人类科技的进步,也证明了在某些方面,人工智能是超过了人类的。

故事中的少年张元一,与当时的人工智能Master下围棋,最终打成了平局。当时的围棋大师,没有人能够与Master相匹敌,纷纷败下阵来,而这个少年能够与其打成平局已是极为难得。

关于人工智能的讨论,个人比较认可一种说法,人工智能不可能完全代替人类,许多工作不是由机器就能完成的,或许在很多方面,机器能够完成得很好,但是缺少了人味,总是让人无法接受的。

《成都往事》读后感(二):往事只能回味

近几年来,刘慈欣、郝景芳先后获得堪称“科幻诺贝尔”的雨果奖,国产科幻电影《流浪地球》走红,华语科幻文学逐步从小众走向大众。正如推理小说有分为本格派、社会派、冷硬派等等,科幻小说也有其独有的分类,比如重视科技含量的科幻小说是“硬科幻”,重视文学技巧的科幻小说是“软科幻”,分别对应的曾被称作科幻小说中的“重科学流派”和“重文学流派”。在这部《成都往事》华语星云奖合集里,收录了《成都往事》等好几个短篇小说。从科幻类型来看,中国科幻到了百花齐放的时代,软科幻、硬科幻交替盛开,带有中国风的科幻元素是越来越浓,从写作功底方面可以看到,中国科幻作家是非常有潜力的。其中,印象最深的是就是这篇与合集同名的《成都往事》,阐释了轮回与时间,篇幅虽然不长,内容很感人,让人越看越喜欢。“她不能告诉我未来,我也不能告诉她过去。我们在此时此刻相逢,却终将擦肩而过,一个返回过去,一个奔向未来。”时间对于一个人来说,有着不同的意义。时间就像两条交叉的直线,有的时候会交叉相逢,有的时候会各奔东西。“现在是什么时间?”或者“现在离儿童节还有多长时间?”这恐怕连小学生也觉得是再简单不过的问题了。可如果把词序颠倒一下再问:“时间是什么?”恐怕绝大多数人都会顿觉茫然。罗马的迦太基主教也同样被问过这个问题,他的回答是:“如果没有人这么问我,我倒知道它是什么;如果要向询问者解释它是什么的话,我就不知道了。”时间是一个较为抽象的概念,是物质的运动、变化的持续性、顺序性的表现。时间概念包含时刻和时段两个概念。时间是人类用以描述物质运动过程或事件发生过程的一个参数,确定时间,是靠不受外界影响的物质周期变化的规律。《成都往事》最终说明了一个道理,尽管未来可能会出现时光机之类的东西,然而因果轮回,历史是不能改变的。时间分别停留在公元前807年,公元前319年,公元199年,公元962年,公元1646年和公元2017年,杜宇和朱利经历了六次相遇,最终还是错过。庄子说过: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做两条相濡以沫的鱼不如做自由自在的鱼,杜宇和朱丽之间的爱情也是这样。刚开始杜宇还一直在追逐着寻找朱利的脚步,从秦朝到汉朝再到唐朝、明朝,每一次追逐都伴随着流血杀戮,最终活了三千年的杜宇站在时间机器前悟出来了。有一种爱叫相濡以沫。生活中,有一种爱总是很沉默,从来不需要用语言表达,然而你却能感觉到它。它就像漫漫风尘中的一缕微风,从你身边悄悄飘过;然而它又像是朝朝暮暮里的深情岁月,在磕磕绊绊中相互扶持。它用最平凡的爱贯穿了人的一生,用点滴的深情铸成了生命的每一天,它就叫“相濡以沫”。

《成都往事》读后感(三):穿越时空的爱恋《成都往事》

一份爱可以维持多久?一个人可以为了爱寻觅多久?当爱情变得让人无法掌控,我们又会有多少时间来拯救?《成都往事》一个经历了三千年的爱情故事,在生命的轮回里不停的相逢、擦肩,任时空如何变幻,我守着这座城市,在三千年的烟尘和宿命里,等候你的到来。

我们从来不知道自己的前尘往事,也同样无法窥见自己的未来,在命运的轮盘中我们只是小小的一粒浮尘,随着命运的齿轮轮回于天地间。她不能告诉我未来,我也不能告诉她过去。我们在此时此刻相逢,却终将擦肩而过,一个返回过去,一个奔向未来······

命运的轮盘不会因为我们的爱而停歇,也不会因为我们的分离而让我们遗忘。我们在无法回转的时间深渊永不停歇,1636年,962年,199年,公元前319年,公元前807年······

未来或许会出现《成都往事》中的时光机,可以带我们自由穿梭于过去与未来,只是过程中会发生什么却是无法预知的。也许会像朱利那样因为时光手环的损坏,被长期禁锢在时间的轮盘中无法自拔。同样的她也无法向任何人透露自己的来历,因为她来自未来,所说的任何话,做的任何事情都会改变未来世界的运行轨迹。

穿越时空最经典的便是古天乐主演的古装穿越科幻剧《寻秦记》,这部剧第一次让我们看到了未来科技发展的前景,在未来世界里,科学家们可以利用高科技将人类输送到几千年以前,用来研究古代未解之谜。

最初看这部剧的时候根本不明白这是一部科幻剧,只觉得题材非常新颖,是之前从未出现的一种电视剧题材。这部剧很快就吸引了众多观众追捧,无疑是科幻剧的一种成功的体现。之后的多部穿越剧也迅速成为各大电视台收视率的保证,只是我们只注重故事内容的精彩与否,却忘记它们同样都属于科幻类型,是科幻让我们看到如此多的精彩故事。

《寻秦记》这部剧与《成都往事》有相似之处,都是因为时光转换器的损坏导致无法回到最初的时代,项少龙在未知的状态下改变了大秦的命运,一手造就了一个统一六国的嬴政,也间接导致了焚书坑儒的历史惨剧。历史的扭转让未来转变,项少龙也无法回到未来世界,因为他对历史的改变,结束了未来的项少龙,未来的项少龙已经不存在了,这便是改变历史的结果。

而《成都往事》中杜宇经过三千年的轮回终于明白了朱利的命运是由他一手造成的,是他的执拗间接导致朱利陷在时间的轮盘中无法脱身。最后的结局还是挺令人欣慰的,杜宇利用时光机穿梭于历史的时间轮盘中找寻到朱利,只因那是他经过三千年的轮回都无法忘记的宿命。

不论未来科技如何发展,历史都不可逆转,改变历史的进程无疑是在毁灭现在。作者用科幻小说的手法为我们叙述未来科技的发展进程,用独特的思维贯穿整个穿越时空的故事,让人读到精彩之处不禁为之鼓掌。

《成都往事》这一册的科幻故事篇篇精彩,其中包括宝树的《成都往事》、王晋康的《天图》、郝景芳的《人之岛》、陈楸帆的《怪物同学会》、夏笳的《2044年春节旧事》、江波的《哪吒》、吴霜和刘洋的《天国的阶梯》、谢云宁的《太阳知道答案》。每一位作者都用自己独特的想象力为我们编织属于我们华语科幻的顶级科幻小说,作品的书写颇具中华特色,每一篇作品都可以让我们感受到浓烈的科技感,读之精彩为之鼓掌。

每一篇科幻故事都是科幻作者的孩子,他们有多疼爱自己的孩子,这篇小说便有多精彩,让我们一起来见证星云奖科幻十年来带给我们的科幻巨作,让我们一起为华语科幻小说加油!

《成都往事》读后感(四):思潮与科幻交织的狂想曲

这期星云志真的是超出了我的期望,每一个故事读起来都后劲十足,意蕴深长,较之我之前看的《与机器人同居》这期,真的算是开始展现了当代富有民族传统特色的幻想气息。诚如韩松和董仁威所言,华语科幻正在以一日千里的速度向前发展。

成都往事

如果说《与机器人同居》中,每个故事的思想内涵稍显稚嫩,而且表达技法上也多以朦胧模糊化处理,让人有种雾里看花似是而非的郁闷,那么《成都往事》就像是一记重拳,以哲学思辨的口吻,佐以科幻的无穷想像直击我们的内心。星云奖确实是实实在在的激励了华语科幻圈的发展。

本期第一个故事就是书名《成都往事》,以因果宿命与轮回的主题讲了一个跨越历史与未来的“追爱”故事,当然我这样说可能显得过于狭隘,但是我想表达的是作者想表达有关历史,有关轮回的思考之深刻。蜀王杜宇为了祈求天神平息天灾举行人祭的时候,遇到了从未来穿越来的“神女”朱利,在朱利“神意”的帮助下巩固王权,却也引起了“神权”的反抗,从此他开始了漫长的顺时光之旅,而他的女神却开始了逆时光之路。他在历史的洪流中变换身份等待与朱利的再次相遇,路上有过迷茫,也曾充满野心妄图一统,却最终在女神的言语之间选择隐于宿命的缝隙中等待轮回。结果却发现他才是宿命的开始,是因果的罪魁祸首,他的每一个选择都造成了不可逆转的伤害,漫长的时光不能增长他的智慧,更不能让他超脱轮回,他始终都只是走一条看不见的手安排好的路。好在最终的结局很温馨,也算是有情人终成眷属,过程代入的哲学对话看的我感慨颇多,原来科幻还可以这样与哲思完美融合。

如果说第一篇的思想内核还有一点点婉约冗杂,那么第二篇《天图》就很直白了。这篇开头的时候我以为我在看《天才在左疯子在右》里的一个故事,这样就不符合科幻的精神,索性最后并未反转写实,表达也很直接。就是用一个天才自闭儿童的一副物理学“DNA”三维图,来探讨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人们对人工智能可能会超越并取代人类智慧的恐惧与矛盾,但是就像是毕达哥拉斯即使淹死希帕索斯,也不能阻止无理数进入数学殿堂一样,即使人工智能会超越人类本身,也是不可阻挡与历史必然。我们崇拜比我们强的,依赖比我们强的,但是我们同样也恐惧强大所带来的未知与不可控,这些不安定因素恰恰组成了人类这一命运共同体,使之以巨大的能量推动着历史的巨大车轮,这是宿命,也是因果。

第三个故事是郝景芳的《人之岛》,说实话我本来只想写我对其中两个故事的一点微末见解,但是这篇确实写的此之前的更精炼,让我想说说我的看法,与诸君一起畅想科幻的未来。如果说《北京折叠》是隔靴搔痒不敢直抒胸臆的隐晦表达,那么《人之岛》则直击宇宙探索和人工智能管控人类两大块,但是篇幅所限制的原因,二者只选了后者重点来写有点让人遗憾。自从有了机械智能开始,我们一直都在思考人类未来会不会受辖于自己智慧的产物,而本篇一上来就基本让全人类都受制于人工智能,而且最终还以亚当的妥协与凯克的不屈强烈对比,来反衬出自由意志革命的艰难,连亚当这个西方神话人类之始祖的象征都屈服于人工智能,那人类的未来还有救吗?“脑芯”与“人心”博弈,概率计算下的成功几率小于百分之一,然而“人心”抓住了,可能最终这一结果有点过于浪漫,但是人类本质不就是这样,不到最后一刻,也绝不放弃任何希望,因而才会有逆风翻盘这一说法。人工智能是能超能计算,但是却到底算不准人心。

本期的故事内核虽说有一点异曲同工之妙,到每个故事有各有千秋,滋味独特,私以为每一个故事拿出来都可堪成就一部好电影,不过这好故事嘛,肯定还得自己亲读亲看才够味。

《成都往事》读后感(五):希望与等待

设想一下,如果真有那么一天,人类被控制、被操纵,这个世界会是怎样的?那时的世界是否是一成不变的、按部就班的?人类又将如何面对自己身处的世界?当然,这里所说的控制和操纵,这并不是指限制人身自由,而是指操控你的思想,操控你的情感,让你心甘情愿受到支配。不单单是这样,受到操控的人还会不自觉地大事小事寻求认同,失去了自我判断的能力,必须要得到答复才会继续自己的行动。

这样的世界也许并不遥远,虽然它现在只是出现在人们的幻想中,出现在于郝景芳的小说《人之岛》里。

离开地球一百二十多年的凯克等人重返地球之后,发现这里和他们离开之前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最重要的一点是,一个叫宙斯的人无时无刻不在。凯克看不到宙斯,但却时刻能够感觉到他的存在。凯克身边的人无论做什么都会首先寻求宙斯的首肯,他们或会对墙壁自语、或立在原处发呆。这些寻求的人总是很快得到回应,然后继续自己的行动。

凯克意识到地球上所有的人都被控制了,他要求与宙斯对话,却被宙斯拒绝了。于是,凯克计划远离地球,他要寻找一处不受宙斯控制的地方,要让人类找回自己的情感,知道什么是爱、什么是自我、什么是真正的自由。

当凯克终于能够与宙斯对话之时,宙斯说:是人类先给自己装了脑芯,联成脑芯之网,才有了我。

人类不断将人工智能成熟化,希望一个高科技时代的到来,等待着超级智能的出现。在科技发展的这条道路上,也不断有质疑的声音出现——人类是否会被人工智能反控制?李开复博士就曾指出,人与人工智能最大的不同就是爱,就是感知。

郝景芳在《人之岛》一书中有这样一个小细节。

丽雅和凯克提到自己快要结婚了,结婚对象是一位药理学家。

凯克问:你爱他吗?

丽雅:是的,我想是的。……我们多数维度有很好的匹配和互补,基因中有两处优势显性基因,可以弥补我的两个风险点……

丽雅和这位准备结婚的对象完全没有见过面,只是看到对方的资料,简单的寥寥数语将一个人的职业、性格、兴趣等等概括,这个场面怎么越看越象是电脑配对相亲呢?略有不同的是,电脑配对后当事人自主决定见或不见,而丽雅已经直接决定与之共度余生了。

《人之岛》是一部引人深思的作品,人类未来的种种设想在这部作品中只提了冰山一角。人类在未来时代来临之前,究意要如何与人工智能相处,如何完成一次完美的角色转换成为了每个人都必须要思考的问题。

《人之岛》收录在“全球华语科幻星云奖组委会”编版的丛书“星云志”之《成都往事》中,同时收录的还有《成都往事》、《怪物同学会》、《天堂的阶梯》等八部科幻作品,这些都是星云奖开设以来的获奖的优秀科纪作品,非常值得推荐,尤其是科幻迷们,千万不要错过啊!

错失之爱读后感精选10篇


《错失之爱》是一本由[捷克]兹旦内克·斯维拉克著作,浙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2019-3图书,本书定价:36.00,页数:,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错失之爱》读后感(一):(豆瓣鉴书团)错失之爱读后感

对捷克的作品关注甚少,因此对作者不熟悉,错失之爱只是本书其中的一个故事,没头没尾的一个个小故事组成的短篇小说,故事的画面感很强,极具带入感,看完之后耐人寻味,适当的空白给人留下想象的空间,值得一看!

最喜欢看的就是错失之爱那一篇,作者让这段恋爱奇迹地发生,再相遇,后相爱,最后一个大反转,让人无法释怀!

《错失之爱》读后感(二):【豆瓣鉴书团】《错失之爱》读后感

第一次抽中豆瓣的赠书,收到第一天就马上读完了全书。

我读小说注重内容,感受不太到译者形容的作者是“玩味语言的高手。……凸显了作家的语言功底……”,有几篇还值得一读,个人最喜欢的一篇是《购物》,24页的一篇短小故事白描了女主婚前背叛情人出轨了现任丈夫、结婚后遭受家暴和丈夫的控制欲,一直到老年。丈夫说的那句“这辆车是越老越值钱,你呢,正好相反”,讽刺绝妙。

其他几篇感觉平平,不值得专门买来读。

《错失之爱》读后感(三):[豆瓣鉴书团]暖心大叔的摸摸头

一如作者在预言中所说,他只喜欢写短篇。恰如作者的人生经历,他的短期温暖无比。

几个小故事,分别关于亲情,爱情,梦想,情节并不老套,及时老套也套的舒服,没有做作和泛滥的感觉。

用错失之爱用做书名,颇有深意。错过了让人难过,得到了也让人难过,一切错误,都在于心理的不知足。再比较其他贫穷的故事,让人感慨万千。

所以整本书各个故事相互独立,却要从整体层面通篇感悟,他是在用具体的事情,教会读者人生道理。这位大叔,在用他的方式,摸摸头。

《错失之爱》读后感(四):【豆瓣鉴书团】来自捷克的故事。

由于个人的原因,周六才收到书,但是周日一晚上就看完了!

在我记忆中上一本能让我记忆深刻的故事集,还是那本《四季奇谭》,他现在叫《肖申克的救赎》。

这本《错失之爱》书名也是取自其中一篇故事,那我们就先来说说它,故事本身就很吸引人,一开始的错过,主人公开始不停的回去寻找,当他与那个女子相遇时,为他感到欢喜,可是后来的反转是真的让我没有想到,也许这就是命运的安排。

再说说我最喜欢的一篇《班级聚会》,这个故事是真的让我想起了我初中高中的时光,没个班都有喜欢捣蛋的人,没错就是我!哈哈哈!每人认得学生时代都有那“讨人厌”的老师,真的希望再回去重新读一遍书。

剩下的故事就不在剧透了,但每个故事都暖心有趣,值得一看!

好了就说这么多吧,去听一下小时候常听的《布拉格广场》吧!

《错失之爱》读后感(五):【豆瓣鉴书团】倘若有所期待,生活便会意义非凡

正如书名选取了错失之爱这一短篇的名字,错失之爱是书中最有趣、耐人寻味又贴近生活的一篇。千万人中遇见心怡的一个,念念不忘怀着希望,自以为得偿所愿,却只是相似的旁人。不是又能如何,他依然比大多数人幸运的得到了真爱。我还记得,高中时在公交站遇见一个很可爱的家伙,此后数个月不时在相同的时间坐同一辆公交,但再也没见过。如今学会了与异性交流,也有了自信,却再也没遇见想结识的人。缘也好,情也罢,常是一厢情愿,飘渺难寻。

无论如何选择前路,总会有不如意处,回想另一个选择,看似更好实则相差不远。红玫瑰和白玫瑰早早的道出了此间实情。每一条路的尽头同样琐碎无奈。杀父入狱当然是幻想,另一个砍死丈夫的囚犯实际也是自己。即使互相怨恨,总归是浑噩走完。

整本书角度多样,总不离情字。对世间的不解、年幼的思恋、不会随老去而消失的欲望。被困也好,给予也罢,都是生活百态、为人真相。

《错失之爱》读后感(六):【豆瓣鉴书团】快乐与悲伤的边缘

斯维拉克在《致中国读者》中写,他热爱那种“介于快乐和悲伤边缘”的幽默。实际情况也确实如此,斯维拉克的幽默漂流在文字之间,他对生活的观察、对人的善意,以及他对爱与欲的同情,都以一种充满温情的笔调被叙写出来。

笑的产生,有时出于某种倒错,环绕着想象与现实,预料与结果,而手捧小书的我们在故事之外,在故事之中,不时因为某些意外、误会、谬误、反转而发出笑声。

但与笑声紧紧缠绕在一起的是惆怅和莫名的感伤。斯维拉克写下一篇篇故事,这些故事大都是关于爱的。《伯利恒之光》中那小小的烛光不知为何让我想起《麦琪的礼物》,《四月故事》里的主人公“惧怕死亡”的理由令人眼眶发热,还有许多人、许多与欲望交杂的爱恨,它们都使人变得缓慢,斯维拉克的同情和脉脉温情使它们飞越了一道道道德、常理的门槛,当我们进入文本当中,我们仿佛来到了另一个世界。

正如斯维拉克所说的,快乐与悲伤交织在一起,反转又反转形成了这些故事,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爱、彷徨和忧郁值得每个人细细品尝。

《错失之爱》读后感(七):【豆瓣鉴书团】错失之爱

挑最喜欢的三篇来说吧。

《伯利恒之光》一家人生存的困境、亲子之间和夫妻之间的关爱以第一人称的视角来体现,再合适不过了。孩子记得点燃的蜡烛意味着危险,母亲不让蜡烛一般微弱的希望破灭,人生还是要靠着一些念想支撑下去不是吗。

《班级聚会》幽默感在艺术中永远是讨喜的,不管是在电影还是在小说里。这篇小说把幽默体现得淋漓尽致(很奇怪,作者的其他短篇很少有这样的幽默感)。好老师不仅在课堂上鞠躬尽瘁,日后给学生留下的记忆都美好到不真实,甚至是后来学生们听说的桃色绯闻也无伤大雅,无法动摇老师以一己之力力挽狂澜、救学生于水火的光辉形象。整篇文章洋溢着温柔的气息,哪怕是“这是我们最后一次相见”这样伤感的场景,都让人觉得“人生嘛,本该如此”。

《购物》真实到令人发指,又让人拍案叫绝,是可以改编成日式丧系电影的好素材。背叛了初恋也没有细水长流的幸福来临,轰轰烈烈的好像并不是爱情,而是另一种东西,演变成几十年的空虚。最后的反转还是意料之中-如果不反转会更好。

《错失之爱》读后感(八):【豆瓣鉴书团】精彩的留白

短篇小说是比剑,讲究招招致命,第一次看作者的书,着实有点惊艳。

就内容而言,几个故事都是日常事情,没什么惊心动魄和曲折百转千回,甚至可以说,这些可能都是故事会喜欢的题材,可不同的人写出了不同的味道。作者本身是著名的编剧和演员,对生活的观察应该较常人要细致很多,所以很多细节写出来非常有画面感,可你一回想,又觉得自己没法用这么简单的笔触写出同样的事情,这是功力。

另一方面,书中的故事都有大段的留白。这正是让人喜欢的地方,好的留白会引导你去想象和填补故事的空白,当然用坏了就是莫名其妙故作玄虚。作者用的相当娴熟,所以简单的篇幅却写出了大大的故事。

对于导读所说的幽默,会心一笑之类的,并不认同。作者明明是在写活生生的生活,他只是在讲他所知道的故事,请不要把读者往固定的方向引导。发现很多出版社特别喜欢干这种画蛇添足的事。

最后,推荐最喜欢的《复视》和《4月20日》。

《错失之爱》读后感(九):【豆瓣鉴书团】也许看得懂原版效果会好

被豆瓣鉴书抽中,但是拖了这么久才补作业原因有二:1.看不懂2.无从下笔

看不懂并非语言晦涩或是情节难懂,初看一遍后竟没有任何文字走过心间或是留在大脑,虽是短篇但是情节也并无吸引之处。任务在身,遂沉下心来强迫重读一遍,算是跟上了情节的节奏,却也无引人入胜之感。即使全书最叫好的一篇《错失之爱》,读罢也并无太多好感。

不过字里行间确实能感受到作者的幽默风趣以及不时见到的自嘲于假想,并且文中还有一些利用捷克语来表达的“文字游戏”,可惜看译本并且没有语言背景就很难去像本土作者那样理解作者埋下的各种“梗”。

作者头衔非常响亮,但是这些文字单从我一个普通读者的角度来看感受如同小时在《读者》类文摘杂志中看到的外国小译文感觉一样,无太多亮点,我亦不知该如何假装成一个文艺青年或者电影学院学生那般写些让别人看不懂的艺术鉴赏式读后感,因此如果能够看得懂原版相必一定不是现在这种感觉。

最后只记住书中一句话挺有意思:一旦您能拧干床单或被罩,您的双手就会相当有劲儿。

《错失之爱》读后感(十):【豆瓣鉴书团】高级的幽默能教会你怎样做人

斯维拉克作品最大的特点幽默。

斯维拉克的幽默是内敛的。不张扬,不急于求成,在绵柔中缓慢展现。于是阅读的人也不由自主放慢节奏,慢慢感受字里行间的诙谐妙语,时而莞尔,时而沉思。慢慢期待诡异而充满智慧的结局。在《错失之爱》中你就能看到一个诡异结局:你本以为一个对视就已目成,可是你彻底错了。

斯维拉克的幽默是知性的。透过轻松、俏皮的文字能看到他对生活的严肃思考。比如在《伯利恒之光》中,他嘲笑宗教谎言,但同时又接纳这种谎言,因为有些谎言能给人带来希望;《班级聚会》中,他讥讽政治的荒诞,但同时也悲悯事件中的人,因为人性逃离不了时代的局限。你能看出他在某个问题上的反对态度,但他通常并不直接谴责,他表现得更为冷静和睿智。

斯维拉克的幽默是温和的,作者对细微琐碎的人类生活有着敏锐的感知,善于捕捉和展示欲望、偏见等人性弱点。他虽对此加以嘲讽,但不失宽容和理解。他善于从普通人的愚蠢、不堪、痛苦中剥离出它的幽默性,让你知道你并不孤立,别人在经受同样的时刻,从而学会一笑置之。

因为太忙或者愿望太急切,很久没有这么愉悦的阅读体验了。看来平心静气会收获更丰。

儿时的原读后感精选10篇


《儿时的原》是一本由陈忠实著作,太白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0.00元,页数:171,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儿时的原》读后感(一):梦想和苦难并存

这是一本关于记忆、求学、成长的自传,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光影在笔下跃动,麦田的掠影、原上的吆喝、门后的眼泪,时至今日我们已经很难感受到那个时代的艰难与困苦,但陈忠实老师的文字有一种特殊的魔力,将读者带进他的故事里,不是站在旁观者的立场,而是像真正经历过世事的主人翁一样去感慨。他的故事超凡地平易近人,准确的说是淋漓尽致地描绘了一个穷苦农民子女的形象,让我们根本感觉不到与故事人物的距离,或许真实正是他的魅力所在。

我一直在想,能写出《白鹿原》的作者究竟是生长在何种环境下,究竟是何种不同才得以练就成这样,《儿时的原》为我解开了这个谜团。从“原”到“求学之路”,再到“文学生涯”,我就这样跟着陈老师的回忆一点一点地去品味那些纯真、那些苦难、那些潸然泪下的时刻。全书分为三大章,每一章都讲述了某一时期作者的经历,看似朴实无华,实则发人深省。记忆颇深的是陈忠实老师的求学之路,命运一次次擦肩而过,让我想起“每次人生的重大转折,其实都在普通到极致的一天。”,仍然会感叹若当时走了别条路,或许是另一种光景,但无论路怎么走,我相信他心底始终住着那个保持初心的男孩,那个倔强的、坚毅的、满怀善良去拥抱世界的男孩。罗曼罗兰说,“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了解了生活的真相之后活出了生活。”,陈老师正是这样的英雄主义者,他对读书的渴望、对文学的热爱,放在人民生活条件日益富足的今日也是不可比的。这本书让我开始去回首自己的初心,开始去找寻这些年丢失的对书籍的迷恋,也让我明白梦想确实是和苦难并存着,但不屈的梦想终究能在遍体鳞伤的躯壳里开出花儿来,那花儿载着的独特的思想和自由的灵魂,永不破败。

《儿时的原》不仅是一本好书,更是适合青少年看的一本好书。在这个浮躁的社会我们很难再找出这样的、将那个时代的故事展露地那么尽致的一本书,它反映的不仅是一个人、也不止是一个时代的故事,而是一种精神,这种精神正是当下年轻人所稀缺的、对知识的渴望和执念。或许那个年代已经离我们远去,但思想的传递却从未走远。

《儿时的原》读后感(二):那些不曾打到我的,必将使我更强大

读《儿时的原》,是因为封面上的文字着实吸引我,“求学的艰辛,成长的负重,面对宿命的不甘,在成长的路上所收获的感动和激励,梦想和苦难造就了这个后来写出《白鹿原》的孩子”。翻开这本书,展现的是一幅与我现在所处环境截然不同的生活画卷。儿时的经历很容易影响一个人的一生,陈忠实先生说他在念初二的时候就发现自己迷上了写作。写作对于一个在农村长大经济困难的孩子来说是很奇怪的爱好,因为文学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浪漫又不切实际。可他还是在写作这条路上坚持了很久,因此才会用十年的时间写出《白鹿原》。《白鹿原》火了,白鹿原也跟着火了。陈忠实先生在《儿时的原》第一章中提到,北宋时白鹿原就被更名为狄寨原了,但是因为他的小说,白鹿原这个名字又才出现在大家的视线里。在这本书里,陈忠实先生记录了当时他在原上的生活,也只有亲身经历过原上和原下生活的他,才能写出令无数人拜读的成功作品来。书中让我感触最深的就是求学经历了,很多人都说现在学习太不容易了,以至于新闻上经常有学生不堪重负离家出走或者轻生的消息。真的要学好,什么时候都不容易。陈忠实先生念书的时候,生活中的苦难远比知识更难。小学五六年级的时候就寄宿了,头一夜还只能睡在凳子拼出来的床上,遇到恶劣天气一个多星期都不能回家。初中父亲卖树供他和哥哥上学,最后因为实在接济不上休学一年,即使后来复学了,还要去原上靠卖菜赚学费。高考落榜是因为那一年招生骤减,考大学比考举人还难,如果初中那一年他不休学,就能赶上好时候,上大学没问题。……面对这些求学的困难,他还是没有放弃文学的梦想,节衣缩食地买书看。反观我们现在的学生,相对于那时的陈忠实先生,真可谓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可是,很多人还是在抱怨生活的艰辛和怀才不遇。那时的陈忠实先生有多少才华?初中诗写个诗都被老师怀疑是抄的,写的作文老师点评就写了整整两页纸,他的作文还被推荐去参加市作文比赛……如果不是生活所迫,陈忠实先生应该能有一片更广阔的天地,但如果没有这么艰辛的生活,也许就难造就出十年写一书的坚忍。

《儿时的原》读后感(三):《儿时的原》——生命中的世外桃源

人活到一定的年岁,自然而然地会对儿时的记忆有所怀念。陈忠实也不例外,《白鹿原》是陈忠实一生中的高峰,《儿时的原》于陈忠实来说,是对其从少年到成年甚至更漫长岁月的一场回望了。儿时的记忆,生命中最重要的快乐时光。

《儿时的原》是陈忠实的自传散文集,整个篇幅比较小巧,每篇字数阅读起来轻松,不费力。全书总共分为三个篇章:第一章:我的原;第二章:我的求学之路;第三章:我的文学生涯。

本书我读了两遍,我认为,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都可以称得上是一部完美的作品,读过之后,意犹未尽!

我说的完美,是指那种回忆式的叙述,有扣人心弦的情节,环境还有社会背景的描写。让一个几十年以后的年轻读者阅读起来,一点阅读障碍都不会有,仿佛书里的生活就在我们身边,仿佛作者经历的儿时趣事就是我们所经历的。

《割草·搂麦》中,出生在农家屋院的男孩子,从小就要帮助父母干农活。拔草、割草、搂柴火、搂麦穗、掰苞谷等等,能做的活一个都不少干。作者最喜欢的农活是割草,因为割草可以结伴到原上去玩,抓蝴蝶,逮蚂蚱,时常玩耍得过头了,竟忘记了割草。作者最不喜欢得农活是搂麦子,这活不重也不累,但是那种热却是最难忍受的。辛苦之后,吃起白面馍馍的时候,还是觉得干劲十足。那是一种最朴实的成长经历。

《卖菜》中,在那个贫苦的年岁里,为了挣得学费,不得不挑起扁担,卖菜挣学费,在当时甚至还形成了一股风气。卖的大多都是时令蔬菜,韭菜、大葱、蒜苗、茄子还有西红柿。有时运气好,卖得快,就能挣得一元上下;要是运气不好,卖不掉,只能亏钱贩卖。当时觉得天大的事,后来回头看,不过是一次过家家玩耍罢了。

书中写到作者的求学,可以看出那是一条崎岖的道路,但在作者的笔下,除了过程中的艰难,更难得是一路上亲人师友之间互相搀扶的珍贵情谊。他们结伴走出家乡到外面去投考中学,那一次,他磨穿了他的鞋子,那也是他真正的人生之旅。

在作者的行文之中,提及最多的就是快乐。开篇讲到李巍约稿时的欣然;中间讲到吃白馍馍时的满足;末了写到早年随父看戏时的快活。作者写原上、写乡土、写秦腔,写他热爱的这片黄土地。书中写道“黄土在,秦人在,这腔儿便不会息声”。

《儿时的原》的语言风格是生动的透着乡土气的,阅读时,就仿佛与家里的一位长者聊天。更珍贵的是,通过这本书,我们大概能感知到究竟是什么样的成长环境,造就出一个写成《白鹿原》的陈忠实。特别是我们年轻一辈的读者,想要了解陈忠实,读这本《儿时的原》,最好不过。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儿时的原”,千人千面,千面千缘。

《儿时的原》读后感(四):那些让我们难忘的年少时光,始终激励我们一路前行—品读陈忠实《儿时的原》

说起陈忠实,我们首先都会想到的是那本红遍大江南北的《白鹿原》,想起《白鹿原》中描绘的那道古老而又神秘的关中平原。拿到这本《儿时的原》,亲切感油然而生,书封为原的色彩,和书名很搭,它是一部关于作者童年经历的随笔散文,亦可称之为童年自传。

作者陈忠实,国家一级作家,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陕西省作家协会名誉主席,省文史研究馆馆员,省政协常委。曾任中国共产党第十三、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2005年被评选为陕西省首届红旗人物。1993年因长篇小说《白鹿原》一举成名,获第四届茅盾文学奖,并以此奠定了其在中国文学史,乃至世界文学史上的地位。陈忠实的其他代表作有短篇小说《乡村》《到老白杨树背后去》等,中篇小说《初夏》《十八岁的哥哥》《四妹子》等,文集《陈忠实小说自选集》《陈忠实文集》等,文论集《创作感受谈》,散文有《告别白鸽》《原下的日子》等。

很喜欢书封上的文字:求学的艰辛,成长的负重,面对宿命的不甘,在成长的路上所收获的感动和激励,梦想和苦难造就了这个后来写出《白鹿原》的孩子。

这本书可以称得上是人生路上的导师,激励我们不断前行。

成功不是等出来的,而是靠我们不断努力奋斗出来的。

人生没有一帆风顺,在成长的过程中难免会经历痛苦与磨难。想要成功,就要学会忍忍与承受,坦然接受生活中所面对的一切困难,找到突破的方法,破茧成蝶,方能著成一片璀璨的天空。

每个人都想实现梦想,关键在于你为了实现梦想做过什么。

每个人都有梦想,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实现梦想。想要梦想成真,就需要我们为之不停地奋斗。梦想不是等出来的,而是一步步走出来的。当你越过冰川,抵住狂风,踏过巨浪,相信梦想一定会等在不远的前方。

全力奔跑,方能抵达梦想的天空。

人生没有无缘无故的成功。有先天的优势固然好,但不是每个人都会得到先天优势的眷顾。没有先天优势的我们,更要全力以赴学会奔跑。只有全力奔跑,梦想才能触手可得。

作者心中的那道原,家乡的沃土,那些难忘的年少时光是他前进的动力。经历能让我们更好地成长,经验是我们成功的希望。前行路上不放弃,为了梦想不断努力,终有一天,会找到自己的闪光点。

《儿时的原》读后感(五):一本很不错的书

昨天拿到书以后用了一晚上的时间便看完了。原本平时工作较忙,闲暇时间也不太多,所以计划可能会用3天的时间来拜读这一本来自陈老先生的《儿时的原》,结果挺出乎意料只用了一晚。这本书其实并不厚,但是每一段来自陈老先生对自己儿时生活在白鹿原的故事都描写得格外细腻。在整个阅览的过程中,有一种父亲在向自己讲述着他儿时经历的亲切感。虽然作为一个80后并没有体验过解放初期的那种日子,也因为自己出生于城镇,从小到大也没有接触过农活,但是从陈老先生的讲述中却能深深地感受到那个年代的种种。我也在陈老先生的回忆中,犹如身临其境般体验着来自50年代的动荡生活。在这里说动荡其实有些不准确,关于50年代的一些事儿,从我爷爷辈那里也听说过不少,其实在那样一个年代,新中国刚刚成立,在物资严重匮乏的那些年,我是很难想象作为需要供养两个孩子上学的陈父亲,是如何承受着当代家长所无法承受的压力,即使在掏空家底的情况下,也要让陈老先生和哥哥踏入学堂。也就如陈老先生所说,他的父亲将一切都堵在了对他兄弟俩的“教育”上,这是一个伟大的父亲,也正是如此,才会在今天有幸能拜读到来自陈忠实陈老先生的这一篇《儿时的原》。

陈老先生多次在书中提到自己在求学道路上所遇到的坎坷,他第一次体验到在磨掉了整个鞋后跟,拖着血肉模糊的脚毅然走完了几十里的路来到考场时的经历,结尾让我很遗憾,但却并不意外,高考落榜,回乡务农。也曾因为家里实在无法承受起两人的学费而休学过一年,并因此错过了那宝贵的“保送”机会。陈老先生在自己求学的道路上迷茫过,退缩过,这让我看到了自己的学生时代。在自己所生活的这个衣食无忧的求学时代,更多的是挥霍青春,享受着父母的溺爱,甚至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那时的自己也从来没有想过三年初中后自己要上哪一所高校;三年高中后又要努力进入哪所大学,整个学生时代显得浑浑噩噩,顺其自然,自然是没法体会到陈老先生内心的纠结和无奈。回忆中,自己的童年,印象最深的不过是夏天的蝉鸣,冬季的盼雪。有着父母无微不至的照顾,更别谈遇见过“狼”,见过“鬼”,就连每一块零花钱都是用在自己钟爱的小玩具或零食上。无法体会到的事情实在是太多太多,很难想象在那么一个年代的孩子,他们的童年是一个什么样子。如今自己也已经有了女儿,在向女儿谈及起自己童年时,也总是一副“你多幸福呀”的口吻,现在想起来实在有些可笑。

《儿时的原》的全文就像是一个老父亲在向自己的孩子讲述着他儿时的回忆,在整个阅览中,能让自己的情绪随着一文一字而变化,有机会我会让自己的女儿也看看这一本来自陈忠实老先生他儿时的记忆。

《儿时的原》读后感(六):《儿时的原》:故乡也是梦想的起源之地

《儿时的原》是陈忠实关于自己少年时的经历的自传随笔,记录了自己少年时期求学之路的艰辛曲折、成长之路的不易以及与文学的结缘,通过自己面对宿命的不甘以及在成长的路上所收获的感动和激励,以全新的视角为新时期的青少年诠释苦难和梦想。

陈忠实因《白鹿原》而被人们熟知,《儿时的原》的原,就是《白鹿原》里面的原,书中是陈忠实关于白鹿原的儿时记忆。

陈忠实出生于西安市东郊灞桥区西蒋村,家里世代务农,《儿时的原》里很多都是关于乡村的回忆。作为一个在农村长大的80后,对第一部分我的原中很多场景都很有感触:比如提着镰刀去割草,在草间捉蚂蚱等昆虫,还会用粗一点的草杆把它们串成串,提回家去喂鸡;又比如到了收麦子的季节,和陈忠实一样,我最不愿意干的事情就是顶着大太阳去搂麦子,倒不是因为会累,只是太阳太大,好像在炙烤着劳作的每一个人,走几步路都会觉得被晒的有些眩晕;又比如在夜幕降临的时候路过孤坟,每次都会加快脚步,不敢回头看甚至连大气都不敢出,生怕惊扰到的鬼魂会跟上来,会有和陈忠实一样头发倒竖、头皮生出凉气的感觉……这些回忆现在想来会不由自主地微笑,正是因为这些经历,童年的记忆才会在生命里熠熠发光。

13岁,陈忠实第一次出远门,这一次是跟随老师灞桥投考中学。他穿的是妈妈做的旧布鞋,30里的沙石路把他的鞋底磨破了,脚后跟被磨出红色的淌着血的肉丝,钻心的疼痛让他之后的每次抬脚举步都畏怯落地之后产生的血肉之苦。

他先后用树叶、布巾和课本来塞鞋底,都无济于事,脚跟的疼痛让他绝望甚至丧失了前进的勇气,就在他完全崩溃的时候,一列飞驰的火车从他身边隆隆而过。这是13岁的陈忠实第一次见火车:世界上有那么多人坐着火车跑哩而根本不用双腿走路。这一声汽笛从此变成了他在绝望时刻激励自己继续走下去的无限动力,并且有了深深的领悟:无论往后的生命历程中遇到怎样额挫折怎样的委屈怎样的龌龊,不要动摇也不必辩解,去走你认定的路吧!因为任何动摇包括辩解,都会耗费心力耗费时间耗费生命,不要耽搁了自己的行程。

他顺利考上了自己梦寐以求的中学,却在自己准备一满鸿志之时因家庭的贫困不得不休学一年,开休学证书的时候,素不相识的老师为此落泪,晶莹的泪珠使陈忠实震撼也永远留在了他的记忆之中。后来他如约复学,老师的鼓励让他有了文学创作的信心,从此他开始尝试文学创作。但是高考的失利使他心灰意冷,他做了一名教师,然而并没有浇灭他的梦想,他依然坚持写作,读书,在书海中忘寝废食。功夫不负有心人,后来他终于成功了,这也是他厚积薄发的结果。

沟壑纵横的黄土高原,从来不缺故事,陈忠实就在这块土地上辛勤耕耘,用朴素的语言写出了自己的史诗。儿时的原,不仅是陈忠实的故乡,更是他梦想的承载之地与精神寄托之地。他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我们,只要认定了自己的路,就不能轻言放弃,要努力向自己的目标靠近、再靠近一点,终有一天我们会成功。每个人的心里都会有这样一个地方,不仅承载自己的记忆也承载自己的梦想,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有这样一块土地存在,对于我们而言,都是极大的慰藉。最后,愿你我都不会丧失这样心灵的港湾。

《儿时的原》读后感(七):陈忠实和他一波三折的文学之路

陈忠实是当代中国一位非常有传奇色彩的作家,他高中毕业,怀揣作家梦,几十年笔耕不辍,五十岁终于以长篇小说《白鹿原》一举成名,不仅荣获第四届茅盾文学奖,更奠定了自己在中国文学史,乃至世界文学史上的地位。

《白鹿原》是一首描写陕西农村50年变迁的史诗,被改编为同名电影、电视剧、话剧等多种形式,是一部每个人都应该一读的著作。

而这一本《儿时的原》,是陈忠实的自传散文集,篇幅不长,描写细腻,读来分外轻松有趣。

《儿时的原》总共分为三个篇章:第一章:我的原;第二章:我的求学之路;第三章:我的文学生涯。分别讲述了陈老先生儿时在白鹿原生活的不同阶段,其中我印象最深的,当属陈老先生的一波三折的文学之路。

中学时,陈忠实要从乡下跑几十里远到城里念书,那时没有公交车,更不敢奢望自行车,只有步行。学校里一日三餐都是开水泡馍,能配点咸菜吃就是奢侈了。

教他的语文老师刚从师范学院毕业,姓车,第一次作文课破天荒的不限定题目,让学生自由写作,陈忠实就把自己过去写的两首诗抄在作文本上交了上去。

年少的陈忠实对自己的作品还是比较有信心的,满以为能当做范文在班上宣读,没想到老师给他的评语是“以后要自己独立写作”,根本不相信这两首诗是陈忠实自己写出来的。

血气方刚的陈忠实和老师大吵了一架。从此和老师形同陌路。

万幸陈忠实没有放弃对写作的热爱,之后的一次作文课上,他写下出了第一篇小说,名字叫《校园风波》。出乎意料,老师不计前嫌,给他打了一个高分。后来他的另一篇小说《堤》,更是由老师帮忙修改誊抄,投给了《延河杂志》。

正是这位知错能改的车老师,为陈忠实打开了通往写作生涯的大门。

谁成想,成也萧何败也萧何,高考考场上陈忠实发挥失常,作文没写完,和大学失之交臂,只能回乡当民请教师。

生活安稳之后,陈忠实心底的文学梦又浮上了心头。他给自己定下了一条规程,自学文学四年,争取四年后发表自己的第一篇作品。

那时环境艰苦,陈忠实晚上学习没有电灯,只能在油灯下看书,时不时还会烧焦头发。功夫不负有心人,1965年《西安晚报》发表了他的一篇散文,题为《夜过流沙沟》。

这次作品的发表给了陈忠实继续写作的自信,让他几十年如一日的在文学之路上跋涉,终于在五十岁上写出了鸿篇巨制《白鹿原》。

和陈忠实相比,现代人的学习环境要好得多,如果能像陈老先生一样坚持自己的梦想并为之默默努力,我们的理想也终将实现。

《儿时的原》读后感(八):《儿时的原》——“说鬼”

作为一个从小在农村长大的孩子,对于乡村生活总是充满回忆的。最近拜读了陈忠实先生的《儿时的原》,书中对于乡村生活的描述让我仿佛回到了我的儿时,祭祖,割草,搂麦,放牛等一幕幕在脑中记忆尤深。

《儿时的原》是陈忠实追忆童年作品的集体呈现,亦可视作陈忠实童年自传。他以深情回忆的笔调,论述了自己青少年时期的珍贵经历:求学的艰辛,成长的负重,面对宿命的不甘以及在成长的路上所收获的感动和激励,以全新的视角为新时期的青少年诠释苦难和梦想。

此书中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我经历的鬼”,在此章节中,作者频繁提到了“头发倒竖,头皮生凉”的一种生理反应,使我想起了我的一些恐惧心理,在生活中,很多时候会碰到让我恐惧的情况,瞬间会有“心跳加速,头皮发麻”的生理反应,比如“恐高”,“畏水”,“怕鬼”等,以前不懂以为是自然而然产生。然而最近有幸参加了一个心理培训,才有所顿悟,其实这些生理反应都是有原因的:是由于经历的某些事情,对自己产生了一定的心理阴影,以至于在碰到类似事件时产生的一种正常生理反应。文章中作者由于小时候看到过一个怪物,从而铸成永久的记忆,以后每次经过那个地方,都会产生“头发倒竖,头皮生凉”的感觉,及至成年,已经成为不信神更不信鬼的唯物论者,仍然会产生此生理反应,竟然成为一种惯性,难以消极。对我而言“怕鬼”应该是孩童时代看过太多关于鬼怪的影视作品,虽然从未亲眼看到过,但影视作品中光怪陆离,恐怖邪恶的“鬼怪”形象却记忆深刻。至今,自己孤身一人时,也经常会产生稀奇古怪的想法,虽然自知是自己吓自己,但却无法避免的产生恐惧的生理反应,更遑论恐怖片,自成年以来,就再不敢接触任意恐怖的场景或看恐怖片了,宁愿被人说成“胆小鬼”。这恐怕也是终身难以改变的,只能顺其自然了。

陈忠实的《儿时的原》,语言朴素,质朴动人,但仿佛透过作者的描述,看到了他的成长历程,引人入胜。书中每一个章节都有其固定的主题,都有其引人深思的含义。此章节中的“知无鬼却怕鬼”反应了心理学上的心理阴影的影响,对人不可谓不巨大。其实人的心理世界是很奇妙的,而作为作者,文字和人产生的共鸣也尤其重要,能让读者产生共鸣的文章才是真正的好作品,而《儿时的原》恰恰做到了这一点,所以这本书值得大家一品,推荐给广大的读者朋友们!

《儿时的原》读后感(九):《儿时的原》感悟

儿时的原最近看了一本陈忠实的书,《儿时的原》,看了很有感悟,经常回想起我小时候的生活场景,和作者比起来,我小时候的生活可就幸福多了。没有那么多的农活,只有童年的欢声笑语。

我的家

我的老家是农村的,我小时候是和爷爷奶奶住在一起,用现在的话来说,我是留守儿童。我还有一个哥哥,是亲生的。但我们家比较特别,我和哥哥是分开住的,哥哥和外公外婆住,由他们来养,我是和爷爷奶奶住,由爷奶来抚养。隔壁住的是我的大伯一家,大伯家有一个姐姐和一个哥哥。小时候虽然有堂哥堂姐一起玩,但是对于一母同胞的亲哥哥,我还是非常喜欢的。我们住的距离非常远,奶奶骑着三轮车载我去看哥哥,要不停的骑一个小时左右。以至于我们并不经常去哥哥哪里。而我小时候对哥哥的感情是见之欢喜,不见却也不会时时思念。堂哥大我四岁,我们年龄差距不大,他也不曾厌烦我幼稚。我经常会跟在堂哥身后跟着他一起玩耍。

插秧.点花生

我小时候的生活还是很幸福的。我不怎么需要做农活,爷奶都比较宠我。我做的农活现在回想起来,都是不辛苦的,是一些简单而我又喜欢又想干的活。

我只插过秧,点过花生。

我现在还记得种水稻的大概步骤,选种,育种,育秧,施肥,拔苗,插秧,到最后的收割,我只做过插秧。也不记得奶奶有没有告诉我怎么插秧,只记得我学着大人,选两三棵秧苗为一撮,插在水田里,只要不会倒在水里就行。很是轻松有趣。

种花生和种玉米也是,爷爷奶奶从来都没有强硬的要求我要多做活,我做的是我感兴趣的点花生。牛犁好地,爷爷或者奶奶用锄头刨洞,我站在排水的沟里,快着装满花生篮子,捏两三个花生或者玉米,丢到洞里,爷奶开始刨下一个洞,用刨出来的土把上一个洞盖住,同时两脚踩上去,把土压实,这样一洞两脚印,一直到头,这对我来说是非常有意思的事情,都不是在干活,而是在玩耍。所以至今我的记忆里都不会有很辛苦干活的回忆。对于我来说也从来都没有农忙。在农忙时节最特别的一件事,是有一次在田地里干活时,爷爷要我先回家,顺便把牛也牵回家。那田地距离我家有二十多里,对于一个爬坡下水,到处玩闹的小孩子来说,距离到是不远,也不累,但是一路上我一个人牵牛回家时,心里总是充满了各种的想法。我想牛会不会挣脱缰绳就跑走,会不会不听我的话,会不会有坏人。越想越害怕,尤其是牛扭头停下来吃草,不听我的命令的时候。还好我拉拉牛绳,牛就跟我走了。到了家,牛出了很多汗,我把牛拴在树上,用桶给他装了一桶水给它喝,又在食槽放了很多草给它吃。虽然一路上各种想法涌现,但是成功把牛牵回家,对我来说还是很有成就感的。

我的童年是充满欢声笑语的。

《儿时的原》带给我许多想法,常常勾起我对童年记忆的回想。每每回想起我的童年生活,心头涌现的都是幸福的味道。

《儿时的原》读后感(十):从《儿时的原》看陈忠实先生的《白鹿原》与寻根文学

看过《白鹿原》这篇小说,是很久之前,上学时候的事情了。最近看到陈忠实先生的《儿时的原》这本书,才对《白鹿原》的写作背景有了更深的了解。《儿时的原》可以说是陈忠实先生的童年自传,也是《白鹿原》的源起。

诗性烂漫的“白鹿原”

初闻“白鹿原”这个名字,只觉得诗意浪漫,并不知道它的来龙去脉,也不知道这个原的位置何在,更不知道是否确有此地。

看了《儿时的原》,才知道原是我国的西北地区特有的一种地理地貌,“原”和“塬”还有很多讲究说法。白鹿原在诗人白居易的一首七绝中有过记载“白鹿原头信马行”,可在陈忠实先生年少时,只知“狄寨原”不知“白鹿原”。

白鹿原是西安境内最大的黄土台塬,荆峪沟将塬面分为南北两个部分,左侧南塬称“炮里原”,右侧北塬称“狄寨原”。

因我们读到了《白鹿原》这本书,便叫活了“白鹿原”这个诗性烂漫的名字,读了书,也学了知识,了解了国家的地理文化。

《白鹿原》与陈忠实先生的少年生活

《白鹿原》的创作中,离不开陈忠实真实的生活经历,《儿时的原》也对陈忠实先生的少年生活经历有很多的描述。比如他最喜欢干的农活割草、最不喜欢的农活搂麦子,祭祖的风俗,卖菜的经历,村子的窑洞,秧歌风俗,经历的狼,经历的鬼等等,这些在记忆中的往事,历久弥新。

陈忠实先生的少年经历,亦有很多不幸的经历,让他终生不能释怀。求学的艰辛,高考作文没写完,当兵的愿望落空,面对种种打击,最后不得已还是做了农民。不过也正是这些宝贵的经历,成就了这位著名作家陈忠实,若不是有农民的生活经历,若不是成年后依旧在原上生活,也许就不会有今天的《白鹿原了》。

感谢成长,感谢苦难,多有打不倒我们的,也必将教会我们成长。

《白鹿原》与寻根文学

寻根文学指的是以文化寻根为主题的文学形式。20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中国文坛上兴起了一股文化寻根的热潮,作家们开始致力于对传统意识、民族文化心理的挖掘,他们的创作被称为寻根文学。

《白鹿原》作品也深受“寻根文学”的影响,植根于白鹿原,地域特色明显,气势恢宏,也体现了多元化的历史观。

陈忠实先生在《儿时的原》中“生命中的书缘”这部分也提到了他的文学启蒙,初中印象最深的课文是赵树理的《田寡妇看瓜》,他平生第一次去图书馆,也是冲着赵树理去的,借到了《李有才板话》。赵树理是乡土文学的代表作家,后来的寻根文学也是乡土文学的一个流派。

《儿时的原》提到作家柳青的史诗著作《创业史》的写作背景,柳青在上世纪五十年代相中了神禾原,在此安家落户14年,创作出了《创业史》。

陈忠实先生写《白鹿原》,也是历时六年才创作完成,非常的用心,也非常的不容易了。老一辈作家们对文字的敬畏之心,对文学的用心程度,值得我们现在的创作者们去学习。

文学有根,才能不飘

艺术源于生活,凌驾于生活之上的艺术是形而上的,如同飘在空中的云,风一吹就散了,经不起推敲。

现在的很多文学作品或是太过于自我情绪的表达,或是只注重于文字的华丽,或是太过于跟风、形式化,读起来缺乏了味道,读后也容易忘记。

人有根,文学也应有根,那是深入到作者骨子里的东西,刻在每一寸肌肤,流淌在血液里,是作品的灵魂。

最近的诺贝尔文学奖,虽然中国作者残雪无缘获得,但诺贝尔文学奖也是留有中国作者一笔的,中国作家莫言先生就在2012年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莫言的代表作有《红高粱》《檀香刑》《丰乳肥臀》《酒国》等,这些作品中也都有莫言的“寻根”情节,莫言出生于山东的高密,其中《红高粱》就是以高密的民间生活为背景的。可见,无论国内外,对于文学艺术的肯定,也都离不开对真实生活的深刻见解。

希望现在的文艺创作者们,在创作的时候,也能够多多挖掘生活中更深刻的东西,让文学有根,让作品有根,不要言之无物,盲目跟风。

写作是一场文化苦旅,唯有不忘初心,才能走的久远,才能打动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