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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色誓言

发表时间:2020-08-05

【www.qg13.com - 粉色水晶能挽回爱情吗】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粉色誓言,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似水年华,夺去了我们幼稚纯真的想法,现实的残酷,褪去了我们梦想的华丽衣服。是现实是岁月流逝还是现实残酷,抑或是我们各自的错。

两个原本无任何交集的两颗生命,不知为何却上演了一出不可能的戏,因为是戏,所以注定结局不会美满,戏终要落幕,人终要散场。

一年前的这个季节,正值秋季,秋季,有意味着什么呢?萧条,凄凉,这注定不是一个好的开始,就注定不会有个圆满的结局,可明知道这不是一个好果,却还是摘下了,从此,我们慢慢开始分享此果。

那个季节,你夸下海口,说以后要为我披上那件美丽的粉色嫁衣,要把我变成你漂亮的粉色新娘,你还说要为我创造一个粉色的空间。这些,都是你在那个萧条而凄凉的秋季对我说的。从此,我期待着憧憬着,幻想着你将会给我一个怎样的惊喜。

也曾记得,我说要陪你一起走那长长的红毯,也曾说过,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直到我们老得哪儿也去不了,你还依然把我当成手心里的宝。

那段时光,因你的存在,秋天不再那么凄凉,因你的承诺,我的冬天不再那么孤寂,因你的陪伴,我的天空多了色彩。只可惜,这一切似乎来得不是时候,来得不符合这四季更替的速度。

也许,是我们太过年少轻狂,才会许下那不知所谓的承诺和海誓山盟。

然而,岁月一点也不可怜我们,曾经的海誓山盟被时光的洗礼早已褪去了昔日的颜色,生活变得那么平淡无味我的空间也开始灰暗下来。当初我害怕的事,终于还是发生了。

现如今,我的世界与你无关,你的世界无我存在。这或许是我们当初都曾怕过的事,可偏偏你越是怕什么就来什么。或许是无心,许是老天有意,昔日无话不说的我们,如今却也变成了无话可说,昔日熟悉的我们如今也变成了所谓熟悉的陌生人。这是我起初不肯接受的事实,可事实终究是事实,我们还是离彼此而去,独留那一串誓言在那儿孤独终老

后来,渐渐才明白,所谓的承诺或誓言,也不过是一纸空谈而已终将敌不过那似水的年华,随风便消散在了尘世的尘埃中,是那么的无足轻重。

可我当初还是相信了那比纸还薄的承诺,还是相信了那串粉色誓言。

因为我总相信,你会为我实现我的粉色梦,会为我披上那件美丽嫁衣,会陪我走向红毯的彼端。

而你,似乎跟我开了个天大的玩笑,当我还沉浸在那未醒来的梦时,时间已经宣布这一切结束了。我似乎还没来得及睁眼就开始流泪了,可又能怎样。这时的眼泪又能值几文钱,甚至可能一文不值。

其实有时候静下来想想,某些事是很荒唐的,正如,羊怎会爱上狼,老鼠怎会爱上猫咪,香烟又怎会爱上火柴,这不是飞蛾扑火的事吗,可在某些人眼里看来就成了浪漫而幸福的呢?

然而,不巧,我却上演了一出老鼠爱上猫咪的悲剧,剧终人去,独留这只老鼠孤独的舔舐那刻骨铭心的痛。

这一切是逆到而行,所以没能顺风顺水,正如,不合时宜的紫罗兰,注定只会昙花一现。

是我们对彼此期望太高,以至最后这么失望,我们本不该如此,却还是如此。曾经以为的一生是那么短暂,随随便便就好了,然而,我们所谓的一生或一辈子太理想化了。后来才发现,这并不是弹指一挥间的那么短暂,现实是残忍的,没我们想象的那么可爱。

曾经我们紧握拳头说要为爱情自由而奋斗,却也在时光的软磨硬泡下松开了拳头,再无力反抗。我们本不该怨谁先松手的,却还是怨了。

去年的今天,我本不是一个人,而今天却只剩我一人。从同样的季节开始,又结束在同样的季节,跑了一圈,似乎又回到了原点,这一切告诉我累了,该休息了,我很听话,听了现实的话,安静了,休息了。

当时,你说祝我幸福,可我想说,没你,我该怎样幸福,曾经,只有在你面前我才会肆无忌惮的笑到没心没肺,曾经,有你,我什么也不怕。

如今,我习惯了没你的生活,没你,我也很幸福,没你,我也笑得灿烂,笑得大声。此时此刻,我很好,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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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贵的誓言


1797年3月,拿破仑在卢森堡第一国立小学演讲的时候,激情地将一束价值3路易的玫瑰花送给了该校校长,并且对该校长说出如此誓言:为了答谢贵校对我,尤其是对我夫人约瑟芬的盛情款待,我不仅今天献上一束玫瑰花,而且在未来的日子里,只要我们法兰西存在一天,每年的今天我都将派人送给贵校一束价值相等的玫瑰花。拿破仑此言一出,该校校长十分兴奋,带头鼓起掌来。

后来,拿破仑穷于应付连绵不断的战争,并且由于战败也就没有兑现那个玫瑰花的誓言。

然而,卢森堡人却没有忘记此事。1984年的年底,卢森堡人旧事重提,要求法国政府予以兑现。对此,他们给了法国政府两个选择:要么从1797年算起,以3个路易一束玫瑰花作为本金,以5厘复利计算全部偿还;要么法国政府在全国各大报刊上公开说明拿破仑是个言而无信的小人。法国政府当然不愿意做有损拿破仑声誉的事,于是他们选择了赔款。然而,电脑算出来的数字让他们大吃一惊,原本才3路易一束的玫瑰花,如今本息却已高达1375596法郎了。面对这笔巨额赔款,法国政府又不愿意了。于是他们另谋出路,最后给了一个令卢森堡愿意接受的赔偿方式:以后无论在精神上还是物质上,法国都将始终不渝地对卢森堡的中小学教育予以支持和赞助。如此,事情得以妥善解决。

当初拿破仑绝对没有想到,由于自己一时的激情之语,会给法国带来如此的负担。

读者感悟

不要轻易地对人许下诺言。一旦许诺了,就要去兑现。要知道,自己可以忘记自己的许诺,但是别人却不会轻易忘记。

迷失的誓言


雨洒落在玻窗上,形成了一道雨帘,路上的行人透过这道雨帘犹如镶嵌在一张动画的方格里,有走的,有跑的,还有没带雨具头顶着包的雨季的来临总是那么的及时,清新着空气,洗刷着尘埃。这个城市需要雨水的滋润而显得更加富有生机。

方晴站在窗边,脸上淌着泪水,泪珠在她脸上慢慢地形成了一道泪帘,与玻璃窗上的雨帘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她站在窗边,看着窗外的熙熙攘攘,看着窗外的世事无常。她静静的看着窗外,没人知道她在看什么,也许她在思考,也许她在等待,没人知道。她只是喜欢靠在窗边静静地看着窗外。

大部分的时间,她的精神是恍惚的,分不清事物的真假,分不清人情冷暖,甚至分不清食物的味道。食物对她来说只是咀嚼在嘴里,消化在胃里的胃酸而已。等待使她丧失了大多的时间和愉悦的心情,取而代之的是寂寞和无助。

与他的认识是一个错误。这是方晴在心里至少说了一千次的话。可是在这一千次以外的话语只有她自己知道。哪怕只是一次的心里问候和关心的想念,都能让她支撑下去去等待。可她不知道等待的道路究竟有多长,不知道等待的艰辛程度,也许是遥遥无期她都不知道。但她就这么等着。

与他的相识是一个错误,可相知却是刻骨铭心的。少女花季般的憧憬在他身上都得以体现。从第一次约会时的场景到后来同居时第一次进入她身体的神情,都是和她想象一样的。那时的她难以相信,命运会如此的眷恋和附和着她的一切想法。爱这个到现在都无法理解的词,那时在她身上包围着她,无时无刻,无处不在。

杀手这个只有在电影里才能遇到的词语,竟然神一般地降落在她的身上。第一次看到那冰冷的枪,第一次看到他衣服上的血迹。她难以相信自己的眼睛,难以相信这冰冷的枪和他那张俊朗的外表有任何的关联。

从那以后,做爱对她来说是一个痛苦的恶梦,因为她分不清进入她身体的究竟是他的身体还是枪。

他没有给她解释着这一切。等赚够了钱,我们就去欧洲这是他给她唯一解释和承诺。频繁的外出和衣服上越来越多的血迹告诉她,他没有失言。

为了了解生命的起落,她在百度里看了白鼠的实验视频。看到实验箱里挣扎的白鼠,她想象不到他拿枪去枪杀另一个人的样子,想象不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竟会在他的枪口下人间蒸发。

离开他,坚决要离开他这不知道是方晴在心里告诫自己多少遍的话语。

可每次当她看到他和她在一起时孩子般的笑容,和他们相处时欢乐的场景时,方晴恍然了,在他面前她没有了主意,没有了要告诉离开他的勇气。方晴知道他只有在她面前才能活出阳光,活出快乐,活的像一个正常人。那一条条生命的逝去,却又和他平日里对自己的无微不至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方晴心里无法再有天平了,她想要改变他,想要好好的跟他过正常人的生活,她甚至想到了欧洲某个小国里湛蓝的海水

这一夜方晴还是没有睡好,响笛的警车和恶梦把她从睡梦中惊醒。她从床上爬了起来,走到客厅从冰箱里拿了剩下半瓶的伏特加,倒进酒杯,又点了一根烟坐到沙发上发呆。看着烟雾在空中飞舞,她冷冷一笑,笑自己现在为什么需要酒精的麻醉才能入睡,笑自己为什么总是站在窗边等,笑自己为什么总在半夜惊醒,笑自己为什么每次都把他拿回来的钱发疯似的扔进浴池里不能再这样活下去了方晴抿了一口伏特加在心里告诫着自己。她走到镜子前看着自己消瘦的身体和失去光泽的脸。她想要回到原来的那个状态,回到以前的生活,还原她已久以来想要的那个自己。不管他做什么,我都要做回我自己就这么定了,想到这方晴的心情好像好了很多。

第二天她去了超市,买了花瓶和一束郁金香,买了黄白色带有碎花图案的窗帘,她要换掉原来那套红的像血看起来很压抑的窗帘,那是上一个租客留下来的。她还买了他喜欢吃的鲈鱼和自己爱吃的鸡翅。回家后她把房间彻彻底底的打扫了个便,擦干净了家里每一个角落。换上了新买的窗帘,摆上了花瓶插上了鲜花,她想让房间看起来充满朝气,不再那么死气沉沉。收拾完后,她满意地看着自己的劳动成果,开心的笑了,这是方晴这许久以来久违的笑容。她都忘了自己上一次笑是什么时候了。

下午的时候他回来了,他告诉过方晴他今天会回来,对此他没有失约过,一次都没有。看到房间发生的变化,他高兴的笑了,他很高兴方晴有这么一个状态。从她看到那把枪时,他就觉得方晴会离开他,他爱她,但他不知道怎么去跟她去解释。他真的太爱她了,他怕失去她。这不是他仅仅是个孤儿的原因,是他从没遇到像方晴那样善良,那么漂亮,那么懂他的女人,和她在一起他感觉到每一天都是快乐的,每一分钟都让他不能离开她。

他走进了厨房,从身后抱住了她。他喜欢从身后搂着方晴的腰,一只手摸着她柔软的肚子,闻着她带有体香的脖子。在这个时候,只有在这个时候,他的心才是安静的,这里是他唯一可以安逸的港湾。外面的冷漠无情和血雨腥风此时在她的面前消失的荡然无存。方晴也习惯了让她这么搂着,他们不需要语言上的交流。因为他不知道要跟她说什么,她也不知道要问他什么。就这么安静的拥抱是他们都已习惯的相处方式。

餐桌上摆上了丰盛的晚餐,方晴还开了瓶红酒。那顿饭他们吃了很久,吃到很晚,也吃的很开心。一起干杯,一起欢笑,除了未来他们什么都说了,当然也说到了欧洲某个小国里湛蓝的海水。

那一夜方晴睡的很晚,很久以来她都没有了思想,除了等待,她好像什么都不愿意去做,也不愿意去想。她只知道他离不开自己,其实方晴也离不开他了,除去他现在所干的职业,他是一个很好的人,他包容,大度,负有责任心,对自己的关心,爱护,尊宠都是她从未遇到过的,她很欣慰她遇到了一个真心爱她的男人。和他相处了不久,他就要求她辞去了工作,他说他会养她。他不愿意她为了生活在外拼搏。只要我活着就会养你一辈子这是他给方晴的承诺,方晴对他很相信,她相信他是爱她的,一直都相信,直到今天依然相信。想到这,她搂住了他浑厚的肩膀,开心的笑了。

命运就是这样,你喜欢的人在做你不喜欢的事。可一个人的一生能有多少次选择的机会呢?何况她是一个单纯,一个善良的姑娘,恋爱又使得她原本简单的智商又低了许多。

人生许多的事情都不是自己能够主宰和左右的,对他当然也不例外。

在一次枪杀一个集团董事的时候,他的枪卡壳了。董事的保镖们没有给他开第二枪的机会就制服了他,他们像梱小鸟一样的梱住了他。

他们没有把他交给警察,而是把他带到了远郊一座位于半山腰的一间小木屋里。因为他想知道他是谁?为什么要杀他?是不是有谁指使他来杀他的?他们把他吊在了房梁上,三个人用木棍和皮鞭轮流的抽打着他,直到他一次次的昏迷又一次次的被冰水浇醒。他们一边打他一边问他们想知道的问题。规矩对于一个杀手来说更加显示出它的严肃性,他很清楚这一点,所以任凭他们怎么毒打他,他硬是一个字都没有说。

随后的两天里他们还是不停的毒打和折磨着他的身体。可从他嘴里除了发出痛苦的叫喊声之外,他们什么也没得到。看到他如次倔强的性格和仗义的表情后,这个董事放弃了从他嘴里得到答案的想法。他开始对眼前这个奄奄一息的年轻人产生了一种敬仰之意。如果他不是来杀他的,也许他会重用这个年轻人。就把他吊在这吧,如果他能活下来的话,就证明了我不杀他的理由。说完他们开车离开了这里。

痛苦和饥饿使他一直处于昏迷状态,这三天里除了水他没有得到过任何食物。生命的征兆已从他此时消弱的身体里慢慢的消逝。他下意识的感觉到自己就要死了,因为他面对过在他眼前死了的那些人,知道一个人死之前挣扎是什么样的。那个神情,那个状态,那个眼神,包括每一次短促的呼吸,他现在都能感觉到。

自从他选择了这条路以后,就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做好了像今天这样死去的打算,因为作为一个杀手就注定会有这么一天,他做好了这样的准备。所以这些年挣到的钱,除了每年年底给孤儿院一部分钱之外,剩下的他全部交给了方晴,并以她的名字分别存在了四个不同的银行,那可是一大笔钱啊,也是他用命换来的。他把这些钱都交给了方晴,他信任她。想到方晴,他眼神微微一亮,方晴的眼睛长的很漂亮,很像他在孤儿院里管生活的一位女老师。那眼神充满着关爱,也流露出善良和温存。那也是他第一次感到女性独有的美丽之处。所以见到方晴的第一面之后,他就深深地被她漂亮的面容和过人的气质所吸引,见到第一面后他就爱上了她。可他知道自己走的是什么样的一条路,知道在刀尖上舔血的结果。但是爱的萌芽不会因为你是一个杀手就不会在你的心里生长。在朝思暮想,翻来覆去,眼睛一闭就想起她样子的挣扎下,他顾不了情理道德。执着的追求着她,直到她答应做他的女朋友。和她的相处他格外珍惜,同时他也用自己的真心打动了方晴的芳心。但他知道,他能给予她的只有金钱,除此之外,他什么都不能给她。

从一部电影里他看到了一个杀手成功逃到国外从而过着正常生活的故事以后,他感觉看到了希望,看到了能和方晴长久幸福生活的希望。他感觉到他好像又能给予方晴什么了。因为他想和方晴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像一个正常人一样的生儿育女,白头偕老

现在这一切什么都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有的只是屋外那杜鹃的啼叫声。看着阳光从窗缝中渗透进来的光亮程度,他在猜想着此刻的时间。想到这他突然想到了今天应该是17号,他答应方晴15号回家的。对于他给方晴所说的每一句话,他都能记得很清楚,并且都能做到,他没有对她失言过,一次都没有。可这一次他食言了,这是他第一次失约,也许也是最后一次。不,不,不,不能让她等,不能让她留着眼泪站在窗边焦急的等待。不能让她胡思乱想。他清楚的知道失约对他们来说意味着什么。不能那样,坚决不能那样。想到这,他开始晃动悬在半空的身体,晃动着被绑住的手。可绑的太紧了,任凭他怎么晃动都是徒劳的,但他没有放弃,就这么一直执着的晃动着,尽管每一次的晃动都会让他感觉到钻心的疼,但他想到方晴那双焦急等待的目光时,他忘却了身体的疼痛,依旧拼命的地晃动着。那已经不是梱住他双手的绳子,而是束缚着他一生的枷锁。

是的,滴水穿石,铁杵成针。食指般粗细的绳子就在他成千上万次的晃动中被抖开了。可由于严重的脱臼和瘀血,他的右手被勒断了。他顾不上疼痛,连夜滚爬一样的逃下了山,走到双脚磨出了血泡的时候终于看到了公路,拦下了一辆汽车回到了市区。

噔噔噔噔,四下的扣门声是他们彼此确认对方的暗号。

开门后方晴发疯一样的跑了过来,紧紧地抱住他的脖子不撒手,好像撒开了,他就又会走,又会让她等。她不让他走,也不要在窗边再等。抱着脖子的手更紧了。

走进卧室,方晴看到了他衣服上的斑斑血迹,也看到了那只只是还连着皮几乎脱落的手。你,你,你的,你的手方晴已经紧张的说不出话了。没事,没关系的他尽量抑制着身体上的痛楚去安慰着她,在他看来方晴远远比那只断手,甚至比自己的生命都要珍贵,也只有方晴才是他最在乎的,除此之外这个世上再没有什么能让他值得去珍惜的了。他看着她被泪水淹盖的脸,伸出另外一只手深深的抱住了她。方晴趴在他的肩头早已泣不声了,自从她看到那只枪以后,她就想过会有这么一天,会有甚至比这更加严酷的场面,甚至爆尸街头她都想过。可当这一幕真实的发生在自己眼前时,她还是难以接受,她接受不了她爱的人,和她朝夕相处的恋人有这么一天的到来。

在方晴的照料下,他躺下了床。极度的疼痛和疲倦使他再也不能支撑下去了。在床上昏迷了三天,这三天里方晴一直坐在他身边寸步不离的守护着他。等到他清醒后,方晴搀护着他去了医院做了截肢手术。看着他右衣袖外空空如也的衣袖时,她感到了一丝凄凉,但又感受到了与之不符的欣慰。这样他就不能在再做杀手了,这样他就不会再了无音信的外出了,这样就不会让她再在窗边等候了。现在到了他可以实现誓言的时候了,他可以带她去欧洲某个小国了,去办一个只有他俩的一个婚礼,办一个有他俩就足够了的婚礼。她还想给她生一儿一女,住在欧洲某个小国他们买的小院里

出院后他表情一直严峻,没有了他平日里和方晴在家时的欢笑嬉闹,方晴以为他是因为少了一只手而感到烦心,就没有多想,只是更加细致的照顾他,可事态的严峻只要他知道。杀手里的行规:由于个人原因,在没有完成雇主所交待完成的杀人目标时,不仅要赔偿十倍的酬金外,还要免费在一个月之内再去执行未完成的任务,否则他就会成为下一个被枪杀的目标。这一点他非常清楚。也正是他在工作方面成功率高,做事不留后遗,出了事不出卖雇主的原因,才使得他比别的杀手酬金高出许多,越来越多的大老板都会找他的原因。可他这一次失手了,十倍的酬金他倒没有感到为难,但是一个月之内再去枪杀上次的目标,现在对他来说简直就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他失去了右手,失去了那只能扣动扳机的右手,使得他没有了杀手的优势,何况被枪杀目标经过上次的惊险后会更加的谨慎,更何况目标还能认出他。但是在一个月没有完成的话,他就会成为下一个被枪杀的目标。该怎办?他在问自己。逃跑是不会成功的,因为他的一举一动都在雇主的监视下,那另一半的酬金要在雇主确认目标死亡无误后才会付清,在此之前他所有的信息都在雇主的眼皮底下,当然这些信息里也包括了和他居住在一起的方晴。他很清楚后果。

他不愿再往下去想了,必需要在他们行动之前结束这一切,必需要快,时间已经不多了,除去在山上那几天和住院这些天外,他算了算也就只剩下十天的时间。这时他心中有了一个想法,一个他不愿也不舍的想法。

吃过晚饭,他拉着方晴坐到了沙发上,问道:晴,我现在可以履行我的誓言了,带你去欧洲,你愿意去哪个国家?方晴听他问自己要去那个国家,高兴的搂着他的脖子说:丹麦,去丹麦,那里是童话王国,书上说那里好多的建筑都跟童话书里的一样,还有那里的海很漂亮,还有丹麦的巧克力是最棒的,还有方晴想着要跟她爱着的人一起去丹麦就兴奋的不得了,好像说着说着,自己就站在了格林童话里的城堡上一样。好啊,跟我想的一样,我也想到的是丹麦,咱俩想到一起去了他附和的说道。可还没等方晴的笑声停止,他就又说:这样,你先一个人过去,等我看着他们把孤儿院的礼堂盖好以后就过去找你,我可不想他们把盖礼堂的钱给贪污了,还有就是监督他们的建筑质量。要保证孩子们的安全他第一次骗了她,那是他不愿也不得不说的一个谎话,只要方晴走了,离开了他,他就觉得是安全的,他也就不会害怕了,也没有了后顾之忧。为什么?为什么我一个人走?你不和我一起去了?好,你说盖礼堂,我可以等你,一起去和你设计礼堂,等礼堂盖好了让孩子们高高兴兴的跳完舞再走都可以,但是你不能让我一个人走。方晴有些着急的说。话音刚落,就听到他厉声的说:不行,让你走就走,哪那么多废话方晴被他这一声吓到了,她不相信刚才那句话是从他嘴里说出来的,她不相信他会用这样的口气跟自己说话。她习惯了他轻声细语地跟她交谈,习惯了他温柔的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说些什么。方晴看着他,他为什么要有让她一个人先走的想法?他为什么要用如此的口吻跟她说话?为什么?为什么?难道他断了一只手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不是的,不是这样的,一定不是这样的。方晴了解他,肯定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发生了一件他不愿意告诉她的事情,发生了一件他不想让她知道的事情,一定是这样的。方晴确定自己的判断。

他知道刚才他失态了,那是急的,他怕方晴不走,他怕她会留下来陪着他。爱她就应该让她幸福,爱她就应该让她走,痛苦大合唱是他最不愿意看到的。他现在必需狠下心里,无论用什么方法都要让方晴离开自己,只有这样。

第二天一早,他拉着方晴去办理了去丹麦的护照,还买好了隔日的机票。方晴知道他的倔强,也知道和他争论是不会有什么结果的,于是索性让他办理了这一切。

走的那天,他没有去机场送她,他怕有人会跟踪到他,反而耽误了方晴,那样他所做的这一切就白费了。方晴按照他的意思没有准备行李,只是拿上了所有的银行卡。出门的那一刻,他们紧紧地拥抱在一起,方晴吻着他沾有泪水的双唇,她尝到了他泪水的干涩,尝到了他泪水里苦涩的无奈。他们什么话都没有说,只是紧紧相拥在一起。他要克制住自己,克制住自己原本想紧紧拉住她一生的双手,他要克制所有对她的爱,只能这样。午后的阳光格外的刺眼,焦灼的太阳透过玻璃,像一道激光,两个年轻人相拥的身影被这道激光折射到白色的墙上,像映在屏幕上的胶片。方晴伏到他耳边说了声等我,等着娶我说完,转身下了楼。他跑到窗边,站在了方晴平日里站立的地方,看着她离去的背影,就这么看着,直到那个身影慢慢的脱离了自己的被泪水模糊了的视线。

9月11日,这是距离一个月期限的倒数第二天。他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听着墙上的时钟嘀嗒嘀嗒的跳动着,像在映衬着他此时平静的心跳。他的目光是呆滞的,他的表情是恍惚的,但他的心情是愉悦的,方晴应该已经到了丹麦,应该站在了那童话里的城堡上想到这他会心的笑了。

噔噔噔噔,清晰的扣门声,熟悉的节奏。他眉头一紧,紧张的神经立刻布满了全身。是他听错了,还是他听错了,他只愿意这么想。噔噔噔噔,又想了起来,他站了起来,他知道他没有听错,是她,是方晴,她怎么又回来了?他飞奔过去开了门,真的是方晴,她又回来了,她就站在门口,看着他。他再也控制不住此时的心情失声哭了出来,一把抱住了她,你个傻子,你个傻丫头,你怎么那么傻,那么傻,你回来干什么?你跑回来干什么?他抱着她晃动着说。方晴伏在他肩头,用手拍着他的背,轻轻的拍,以示让他放松:回来让你娶我啊,我说过的,让你等着娶我,看我把婚纱和相机都准备好了,你一会可要向我求婚呦方晴笑着对他说。这时他才注意到她手里拎的一个大袋子。方晴进了屋打开了袋子,有白色的婚纱,黑色的西装,还有一捧玫瑰,在袋子的最里面方晴掏出了两个小首饰盒,里面装着两个戒指,戒指上的钻石在灯光下闪烁出耀眼的光芒。

白色的婚纱和黑色的西装穿在了这两个年轻人的身上,穿婚纱的姑娘美丽大方,穿西装的小伙英俊潇洒。烛光下,小伙右膝着地,左手捧着鲜花,抬头问着这位姑娘,愿意嫁给我吗?姑娘脸上淌着幸福的泪水,点头说我愿意,小伙起身给她带上了代表相守一生的戒指,吻了吻她的手,姑娘也给他带上了戒指,吻了吻他的额头。他们拥抱,两双滚烫的嘴唇紧紧的贴在了一起

砰,一颗子弹穿进了新郎的胸膛,手枪的那头是新娘那只带着戒指的手。新郎看着新娘脸上流露出幸福的微笑,鲜血溅在了白色的婚纱上,犹如一朵朵杜鹃花印在了上面。新娘此时已被泪水寖透了,她紧紧的抱住新郎就要倒下去的身躯,用手缕了缕他凌乱的头发,紧紧地吻着他淌着血的嘴唇,眼泪滴在了他的脸上。

砰,砰两声枪响划破了夜空的寂静。

初秋的晨风吹起凋落的树叶,丝丝的凉风,让人感到秋天的阵阵凄凉。一张黄历在风的吹动下,忽高忽低地漫舞着,终于落在了三楼一家的阳台上。上面写着,乙酉月,庚寅日宜解除坏垣余事勿取忌诸事不利。

雅雯居士书于2015年7月8日

誓言的结局


誓言是发自内心的、是一定要做到的决定。不能像花时开时谢,不能像雨时下时停,不能像风时大时小,不能像杯水时热时凉。

既然说出就一定要保证做到,决不能三心二意,分秒改变。

你觉得能做多少就说多少,不必强求。你觉得很难做到,就别说。你觉得根本做不到就更不要瞎说,乱发什么誓。

生命本来就是一场虚妄。荒诞无稽、不可捉摸。刻着或深或浅,或浓或淡的痕迹。或一笺冷漠、半帘朦胧。

真哭里有笑,真笑中想哭。无声的凡尘落素,总是相伴着许许多多的无奈。希望和失望也总是一对冤家,憧憬和彷徨也是针尖对麦芒。

有时候很多令人好笑的所谓誓言,听起来是蜜糖,可吃下去却成了砒霜。当初声声旦旦,哄得人家团团转转,转过背却让人想哭都没有了眼泪。

誓言文字说长也很长,是相守一生的恪守诺言。誓言话语说短也很短,不说一个字就是牵手到永远。

人生,原本就是沧桑苦难,世态炎凉。幸福只是短暂的,而痛苦却伴随一辈子。收藏着微笑,眷恋着深情,相拥着彼此的情意,温暖着双方的心灵。文字上的誓言不重要,要的是心中那份真诚。

誓言结局,云帆过尽。一杯香茶可以悟出禅意,一片云彩可以飘出潇洒,一朵鲜花可以读懂生命。

誓言往往是一些人做不到而又要掩饰目的骗人的话,会取得一时的信任,一旦目的达到,誓言就成了一纸空谈,一文不值。说誓言的人脸不红心不跳,伤害的却是誓言对面那个人。

誓言是谎言的代名词。

誓言结局或风花雪月,或悲欢离合,或酸甜苦辣。不管求索如何,重要的是活在一片蓝天下,恬淡切切微笑中。

只要心中有真爱,牵手就是誓言,握在十指间

爱的誓言


独对窗儿,在这炎炎的夏日,一个人从清晨生到黄昏,任凭情绪在骄阳下炙烤,烤去一秋一春的溽湿,然后给您回信,在这散发着馨香的空笺上写下一个爱字。

你说,婚姻有三种形式,一是以幻想和激情为基础的艺术型婚姻;二是以欺骗和容忍为基础的魔术型婚姻;三是以经验和方法为基础的技术型婚姻。就稳固程度而论,技术型为上,艺术型居中,而魔术型最下。

你还说,尽管爱情充满玄机,也许终其一生也未必能找到自己真爱的人,但你还是喜欢那种艺术型的婚姻,要爱就爱得轰轰烈烈,要恨就恨得刻骨铭心,生也相从,死也相从。

我不知道该怎样对你说,我知道那字里行间藏着一个爱字。我让骄阳烤干了几度风雨,我只能对你说,你今天的一切都是我过去的一个翻版,尽管我还年轻,我的心却已经老了,我怕接受这样一种爱,我怕爱的归宿成为伤害。有一首诗说,年轻人总是扬帆驶向大海,而老年人却总是收帆归向港湾。我的爱船已樯倾楫摧,我想驶入港湾,尽管我还很年轻。

我也曾为了一种真爱寻找青春的传奇,因为总相信在那遥远的地方有一位好姑娘,哪怕钢刀砍断了脖子也要陪着我的血身孑。我打起背包,推着破旧自行车,弹着心爱的吉它,流浪在城乡的大街小巷,最后,我粮尽钱绝,倚在一棵枯树睡着了,一位老人领着一只哈巴犬来到我身旁,递给我一杯水,告诉我:姻缘由天命,一切随缘吧!

于是,我又回到了平凡的世界中,一切都按部就班地生活着,昨日的信誓旦旦dou已经走远了。其实,我也知道,为着一种真爱,哪怕一吻之后就去死也比苟延百年要强得多。

我真恨我如同叶公,苦心寻觅的爱情来到身边却不敢正视,难道真如北岛的诗,与亲近的人握手反而会留下烫伤的烙印。可当我祈祷上苍/双手合十/一声惨叫/在我的内心深处/留下了烙印。不再与人握手或把手藏着接受你的爱。我只想对你这只未曾谋面的丑小鸭平静地说一声:我很喜欢你,请爱我吧!哪怕你我一无所有四肢残缺全身瘫痪,只要你我还有这颗健全的头颅,我们便有了爱的基础。

我仅仅爱你,我且只爱你,我不知道爱除了心灵感应还需要什么。我且孤独地享受这爱,我且把我的爱情绵延成一个永不醒的童话。

风中的誓言


也曾认为,是青春的底蕴就是孤独,亦或是,孤独弥漫了整个青春。曾经也一味地认为,有些情绪,只能发生在我们最透明的少年时代,那时头顶的蓝天永远是一张寂寞的脸,浮云将一些渲染在悲伤的釉质,在天空发着光。

如今,却不再这么认为。所谓青春,便是一生中最美好的年华,是一生中最难以忘怀的回忆。或热烈、或疯狂、或平淡,或简单而美好,看似渺小的曾经,却点亮了我一整个青春。辛弃疾曾说: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许是真的如此,当青春年华离你渐行渐远,你才会真正明白,愁是何滋味。而年少时所拥有的,不过是淡淡的忧伤与迷茫而已。

有的人,花费一整幅青春,只为追寻一个人,在花枝招展的年岁里,为着自己所喜欢的某个人而倾尽所有的激情,对着高山,对着河流,许下滔滔誓言。只是我们一直都不知道,青春岁月里的相逢,从不需要任何的约定,一次偶然的擦肩、一个不经意的回眸、一个爽朗的笑容、一次温柔的目光,都可以结下一段缘分。我们自以为只要为此倾注深情,便可以如愿以偿,与自己所爱之人携手一生,只是又有多少人能够坚持到最后,有多少人能够一直守着那曾经许下的约定,为此而付诸努力?又有多少人,在走过一点缠绵的旅程过后,开始有了厌倦,到那时候,是否会发觉过往的山盟海誓,只是一场青春的玩笑?

有多少美丽的誓言与约定,都被茫茫的岁月风尘所淹没,多么生动的诺言,都抵不过你的一次行动。虽是有的人说,等待的时间越长,就越幸福,只因他们为了等待心中的那个人,愿意抱着期望一直等待,在他们心中,许是悠长的等待方知久别重逢的幸福与欢喜。但人生却总是造化弄人,你永远都不会知道,曾让你交付出自己一切的人,是否值得你等待,又是否能如你所愿,给予你圆满如意的爱情。

尽管年年盛夏依旧,然而故人你却一去不复返,再也不会回头,不会再与我相遇。可我却从未因此而感到悲伤,也从未遗憾与你的错过。世间的万事万物,皆是因了一个缘字,方才能得以相遇,而漫漫人生,能够始终住在心里的人,实在不多。能够让自己一直珍惜的回忆,也实在是太少。

既是如此,我又何须让自己沉浸于过往,沉浸于悲伤之中。身旁的每一阵风,会捎去我最殷切的祝福;身旁的风,会将我的快乐捎给远方的你,而那飘散在风中的,看不见的,却感受得到的,却是一直印刻在心间的,曾经的你那银铃般的笑声,随着风儿,在空旷的山谷间回荡。

只要一到夏天,脑海中浮现出的便是你的笑脸,若要说青春年华里最美的一道风景,那当是属于你最明澈爽朗的笑容,像极了那明媚的阳光,亦像极了那黑夜里不断闪烁的星辰。所以,能遇见你,便已是我莫大的欢喜。与你之间,从没有过任何的约定,因为你我都不喜欢拘束,畅所欲言,无话不说,无话不谈,对待彼此,皆是一片真诚。所以,我更倍加珍惜这段真挚的情谊,因而到了现在,纵有遗憾,却也不会生出太多的惆怅与忧伤。

曾有人问我,落梅是何人,落梅又是何许人也,笔下的文字,写作的灵感又是源于什么?而我只想说,我亦不过一个寻常女子,以笔下的文字,以写作做我此生的修行,不求得闻达于世,但求能安静地做个文人。在我笔下的行文里,做着我那旖旎的山水之梦,写简约的文字,做自己想做的梦,笔下的文字,亦随着淡然的心性所流淌,只愿有天,能写下温柔若行云流水的行文,给予你们些许的温暖与感动,便已所求无他了。我,便是这么一个人。你们于文字间所见到的我,便是最真实的我。

仅是一首歌、一阕词、一本书、一杯茶,便可陪伴着我,度过这如水平淡的年华。有时候,寂寞是如此地心动,也唯有此刻,世事才会如此波澜不惊。而我则甘愿守着这份孤独与寂寞,继续我作为一个文人此生未完的修行。

伴随着那耳畔回荡的一首《风誓》,让我浮想联翩,感慨万千。最短暂的相逢,最动人,是刹那,是缘分。茫茫的人海里,又是谁静静数黄昏。秋天在等微雨,我等风也在等你。风铃吹过,山谷里的角落,是我为唱你的,那一声一声佛。大雁飞过,那宁静的湖泊,是你为我照亮那一世的烟火。是啊,风中的誓言,风中飘荡着的承诺,是谁为谁许下的?又是谁,独自对着明月清风,对着山水迢迢,独自嗟叹,独自悲伤?

每个人,都曾有过青春年少,也都曾有过灿若烟花的爱情。虽然短暂,却又永生难忘。这世间,了一卷土重来的事情有很多,但是逝去的时光和错失的情感,却是一去不复返。既是这样,不如就让一切,让一切的誓言,都飘散在风中,都随风消散而去吧。跌宕起伏的人生,本是虚与实所生,悲欢聚散交织,失去的,就洒脱地挥手道别,留下的,所拥有的,便好好珍惜,如此,便好。

与梦的誓言


在没有梦的未来,是否会有我这一生必须去赶赴的誓约,就算它是过于美幻的、只要真实发生的,就算它是短暂存在的、随即又该告别的。如风里缘起在字间言落的那样,千百次的回眸只为一次擦肩而过。

情长如水,心舟载一人于浮沉中百舸争流,渡一段生。活着就是让人体验痛苦,又在痛苦中寻找快乐的意义,尘世陌陌迁迁客,我们都是过渡人,陪不了一世的,陪了一程。我撑的船,被你轻轻踩过,我望着浮波、却好像已忘记了你是谁。荡漾出一片笑语欢歌,回忆已醉、眼中无人,似烟云浮尘撩我梦,一半灰色一半红。

我又清醒着,对视、既熟悉又突感的陌生,把某一次当做一生,又把我一生当做一次旅程。曾有夕阳醉了一双人,让这画意成为离别后的痛,又当黄昏饮醉一个人,一双眼眺望深夜的空洞,才知道那不是梦,才觉得那是一个人的天真。傻傻的微笑,是不是学会了取笑我?还是我一直在用微笑哄骗着生活。

从来没有追问过谁,那些绝对不成绝对,是非也已不再是是非。我又能怪谁,过往也不是全是误会,像是一个被迫承受者,学会了主动承受后果,岁月轻轻的,改变的不仅是模样,心思被一层层剥落,好像唯有剩下的才是自己的。

想要长大的时候,就只会想着长大,从没想过长大以后该干什么;渴望爱情的时候,就想谈个恋爱,也不明白爱情意味着什么。缺乏远见的长大,长大后就是迷茫,不负责任的爱情,爱过后就是伤痛。别等到想到了,才知道该怎么做了,有些事在想到的时候就已经是迟了。

原来以前过的都是想要的生活,失去了、才知道可惜了,我想要的、并不是我的,一切归属于我们。被撕裂的旧梦,永远都隐藏着强烈的痛,是我不敢轻易触碰的,也是不敢再去打扰的,就像一种生命体,看它成长,陪同我一起长。

当过往成长为一个独立的个体,不应该再将它视为痛,而是最好的朋友,因为它会时刻告诫我们,不能出错,不能怠惰。

这每一天,美好是自己制作的,收获也是自己造就的,自然之美、只是一种呈现,人生之美,才是真正的载体,想要人生美,发现美是一种见识,制作美是价值。

未来虽然不可见,但我们都知道自己想要做一个怎样的人。以前常说坚持,也知道坚持就是简单的事重复做,一种途径一个成功,通往目标没有捷径,顶着风淋着雨的日子谁都有过,一生总不能天天是坏天气吧。我不止一次想过后果,事事靠想象的后果才是最可怕的。

就如我不知道前方的路,会有多少坎坎坷坷,可前方就是我的目的地,途中风景多且迷人,很多时候景色不留人,其实我想留下的都在心中,才会让留恋那么沉,就像时光烙印在脸上的刻痕。风声,歌声,我一人,还有往事,都听的懂。

当我明白自己心中还有情的时候,才知道真情没有被辜负,或许那些曾共情的人已经想不起,或者淡忘了,至少还有我背负着,就像当初付出的时候没想过后悔,而今亦不悔,让人遗憾的是不能长久,却不后悔当初有过。

人生其实挺短的,很多事一晃而过,最能耐磨的年龄也会成为一段记忆,仿佛经历过痛的人才会记得,那一点子伤为谁而研墨,把故事写在了天空上永不飘落,每当情感微醉时,唱出了鲜活的歌。

眼前这条路一直延伸着,其实我真不想,可是看着同龄人一直走,不想被抛弃的我只能追着,赶着。我知道自己挽留不了什么,可我想知道自己未来,我能看到什么。所以只能不停的走,向前走。

就像是我必走的路,哪怕历经千难万险,与刀山刺得脚疼,与火海共趟红尘,得见一次真灵性,问我、不知为谁,问我,也不知是谁。

就像一种情不需要留下才会存在,一个人也不需要活着才会被人记得。可能到了那时,我已没了梦,因为我已在梦中,也会没了心思,心中无我时,又能向何处寻,心中有我时,我在人群中。

与梦的誓约,没有言辞,就像没遇到的那个人,无论我说什么,她都听不到,期待一缕春风叫醒我,能见识些什么。

恐怖的粉色高跟鞋


子俊是一个20多岁的富二代,因为家庭条件比较富裕,于是每天都活在花天酒地的日子里,对于他来说这样的日子让他心满意足,身边形形色色的美女使他对爱情这个东西早已没有了激情,女朋友也是换了又换。

晚上又接到了朋友的夺命连环扣,叫他去夜店happyhour,简单的收拾后,他便出门了,到了夜店走进了专属于他们vip包厢,慵懒的坐在沙发上,点了支烟,环顾四周,想看看有没有新货可以下手,对于他来说,女人只分两种,一种有钱,一种爱钱,往往后者会像苍蝇一样围绕在他的身边,在他看来,电视剧里那些所谓单纯有个性不为金钱折腰的女孩是完全不存在的。

当这支烟马上燃尽的时候,他的眼睛一亮,舞池中央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出现了一个身材姣好,穿着黑的连衣裙的女孩,最显眼的还是她脚上那双粉色的高跟鞋。

虽然看不清她的容貌,但是一种强烈的猎艳心里让子俊不由自主的站起来走在到那个女孩身边,女孩丝毫没有因为子俊的出现而停止自己的舞步,这让子俊很没有存在感,心想,装什么装,无非是想引起自己的注意,于是与那个女孩一起跳舞,时不时的搂着女孩的腰,那女孩也没有刻意的拒绝,从后来的聊天中得知,这个女孩叫小晴,子俊基本没有用什么手段,事情也很顺其自然,他们去酒店开了房。

小晴说:亲爱的,别那么心急,我去洗个澡。过了半个多小时,小晴从浴室中走了出来,他亲吻着小晴,手开始不老实的上下摸索,可能是刚洗过澡的缘故,小晴的身体冰凉,连那性感的嘴唇也是凉的好像没有了温度。

子俊没有多想,抱起小晴两个人在床上翻滚着,最后子俊沉沉的睡着了,睡的迷迷糊糊,子俊只觉得有凉气扑向自己的脸,他慢慢的睁开了眼镜,突然,他惊呆了,在月光的照射下躺在他面前的居然是一张面色铁青的男人的脸,子俊啊的一声坐了起来,连忙打开了灯,小晴也被吓了一跳,连忙说,亲爱的你怎么了,发生什么了?子俊说,你你你你到底是什么人?

小晴说,我是小晴啊,你怎么了,是不是做噩梦了?子俊抓了抓自己的头发,心想也许刚才看到的是梦境吧…

但是那也太真实了…让子俊出乎意料的是小晴真的与其他的女孩子不同,她常常主动要求来子俊家为他打扫屋子,洗衣做饭,没有像其他拜金的女孩子那样跟子俊要名贵的包包和化妆品,子俊甚至觉得这个女孩好傻,身边多一个女佣也不错,如果她唧唧歪歪就马上把她甩掉。

就这样子俊跟小晴同居了,而小晴一直穿着那双粉色的高跟鞋,让子俊总觉得哪里怪怪的…一天夜里,子俊起床小解…走到客厅忽然看到窗帘下面放着小晴那双粉色的高跟鞋,在月光下是那样的诡异,好像有人站在那里,子俊很生气连忙跑到卧室喊醒小晴,对她说,你疯了吧,干嘛把鞋子放在那里,要吓死我么?

小晴揉了揉眼睛,对他说,你在说什么啊,我的鞋子在鞋柜里啊,子俊拉起小晴让她自己去看,打开客厅的灯,子俊说,你自己看看,那难道不是你的鞋么?小晴看了看窗帘,心里也不痛快,跟他说,哪里有,你是眼花了,还是脑袋怀孕了?子俊抬头一看,果然,那里没有那双刺眼的粉色高跟鞋,满身的恐惧布满了全身,上次看到一张男人的脸躺在自己的身边,可以理解是自己做梦,那这次呢?两个人大吵了一架,小晴变收拾自己的衣服,哭着离开了。

子俊觉得小晴一定是个不祥之人,还是少招惹为好,边发了条分手短信,和她断绝了来往。回归了自己以前的生活…过了不久,他得知小晴自杀了,光着身子,躺在浴缸里割腕自杀,死的时候穿着那双她很喜欢很喜欢的粉色高跟鞋,子俊一度很自责,但是一切发生的太突然,也没有任何办法可以挽回了,只怪小晴太傻了…一天夜里,子俊回到家里,喝的晕晕乎乎,用手去按灯的开关,“该死!怎么停电了…”他只好走到阳台,点了支烟,吹着冷风,努力让自己清醒一点,这时他转身准备进屋,突然,看见窗帘下,那双刺眼的粉色高跟鞋!!

子俊吓得猛往后退,由于用力过猛,他的身体翻出了栏杆,从14楼掉了下去…第二天早上,有人发现,一名男子坠楼身亡,恐怖的是脚上穿着一双女人的粉色高跟鞋…

爱的谎言和誓言


当初嫁给他,她是心有不甘的。

她不爱他,她的爱情似乎在初恋时候就用光了。

她的初恋表面上堪称完美。对方跟她家一样,是本城商界名流,他父亲与她父亲是同学密友,两家也有多年生意往来最重要的是,他和她走到一起,不是两家大人强硬的家族联姻安排,而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深情。从初中起,她的暗恋对象就是他,那个英俊不凡、气宇轩昂的男人。

谁能想到呢?就是这样一个男人,不喜欢女生。之前,他对她最亲密的举动也只是亲吻额头,她一直把这视为他对自己的尊重和爱怜。但在那次盛大的订婚典礼之后,眼看着定下的结婚日子一天天近了,日渐煎熬的他终于忍不住告诉了她真相,他说不想害她一辈子。

之后,他远走国外,两家人再无来往。她用了很长时间,才走出这个伤痛。之后,她像是变成了另外一个女人,身边走马灯似的换男人,纠缠过有妇之夫,被男网友骗过钱,抢过别人的未婚夫然后甩掉

那个时候,她已经在家族企业里担任副总经理了,把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大家当面都称赞她是商界奇才,一转身就开始撇嘴窃笑,讨论她形形色色、层出不穷的八卦绯闻。父亲觉得不能再这样让她放任下去,半年后,为她选定了一个结婚对象。

那男人,家在农村,身材还算高大伟岸,但相貌普通,眉宇间总是淡然的笑,不说话的时候就像一块沉默的石头隐入水中。他只是高中毕业,连大学都没读过,3年前应聘到公司做销售员,不俗的表现令人刮目相看,3年后就已经升职为部门经理。父亲很器重他。

她最初对这桩婚事是非常抗拒的。她承认这个男人工作能力出色,但之前,她几乎没有正眼瞧过他,对他没一点兴趣。可是,父亲却认准了他。

她最终听从了父亲的安排。她想开了,以自己现在的心情和状态,嫁给哪个男人都一样。

盛大的婚礼上,她一直眼神游离,仿佛自己已经置身事外,是一个观众,在看一场婚礼表演。司仪让新郎说一句爱情誓言。他对她说,我爱你!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就爱上了你,我会一辈子好好照顾你台下的众人热烈鼓掌。那一刻他的表情似乎是深情激动的,眼里似乎有泪光。可是她真的有点想笑,她想,这个男主角演戏真投入,台词很像偶像剧问题是,他们之间哪来的爱呢?

婚后的日子如她预料,像一杯白开水淡而无味。她虽不爱他,但顾及父亲的最后通牒和自己已婚女人的身份,也收敛了很多,把所有心思放在了生意上。他对她倒是极好的,方方面面照顾得体贴周到。夜半时分,她咳嗽几声,他就会立刻惊醒,起身为她掖掖被角

这个时候她就会有些恍惚。如果是为了往上爬,在父亲和人前演演恩爱也就罢了。这深夜里,只有两个人的情况下,这个男人这样对她,是情之所至,还是心机太深?

两年后,她的世界发生巨变。先是父亲病逝,再是企业破产,她从公主变成了灰姑娘。周围簇拥她的人群似乎一夜之间消失了。她疲惫地对他说,你也走吧,不必跟我一起背巨额债务。

他看着她,幽幽地说,对不起她心里一酸,说,没关系,我能理解。

他拿出一个盒子,说,我道歉是因为有件事情我骗了你。

盒子里,有很多照片,明显是偷拍的,每一个照片里都有她的身影。还有一张经济学博士毕业证书,是他的。

这是一个怎样的故事呢?多年以前,一个大三的男生对一个大一学妹一见倾心,但学妹身边已经有完美爱情。于是他把她藏在心里,埋头苦读,博士毕业后在国外一家企业任高管,身边的一切似乎都已经繁花似锦,但想起她的时候,他就立刻怅然而落寞。一次生意场合上,他偶然遇到了她,她是自然完全不认识他的,而他,也震惊地发现她变得如此陌生。之后,他打听得知了所有关于她的八卦,为她难过到喝醉。他很快辞去了那份年薪丰厚的工作,翻出自己的高中毕业证,到她的公司应聘。他想守在她的身边,一步一个脚印地走近她,一天一天地让她看见他,让已经全身长满了刺的她,不设防地一点点接纳他。因为,他爱了她那么多年,从开始到现在,那份爱只增未减

短发已长,誓言何处


part1.蓝唯唯的短发。

那一年,蓝唯唯14岁,那时还流行蘑菇头,蓝唯唯变把头发剪得很多很短,她想着别人都是长发时,自己就是蘑菇头了。可她万万没想到,那时,早已不流行短发,蓝唯唯天天顶着一头蘑菇头在校园里窜来窜去就像无家可归的孩子。如大家所想,在每个丑小鸭落难的时候总会有那么一个女子出现,她干净温暖,洽若翩翩公主。蓝唯唯也不例外。安苏就是那个公主,一样的干净温暖,一样的执着热烈。这一年,蓝唯唯16。

part2.安苏的木炭。

正当蓝唯唯收获友情与无数公子哥的青睐时,一场秋雨如期而至。蓝唯唯怎么也不会想到一向强壮的父亲会倒在地上。父亲的周围鲜血大片大片地晕染开来,任蓝唯唯的眼泪一颗颗砸下来也冲刷不淡父亲的血液与自己心中的伤悲。任肇事司机苦苦哀求蓝唯唯的眼神呆滞麻木就像个木头,大雨磅礴的城市里,安苏流着泪开着车来,开门的一瞬间,安苏希望那只是一个梦,但是,蓝唯唯布满泪水的脸昭然若揭地揭示了这个残酷的现实,就像伤疤被撕开不仅血肉淋漓而且痛彻心扉。安苏哭着抱着蓝唯唯,唯唯,你醒醒你别吓我啊,伯父走了你还有我啊,话音未落,安苏脸上泪水杂着雨水,冰冷至极。无论安苏如何劝,蓝唯唯都不肯离开。直至警察强行讲蓝唯唯送回安苏的家。是的,送回,没有了父亲,安苏是蓝唯唯唯一的亲人,安苏的家就是蓝唯唯的家。

part3.陌上青春,陌上桑。

蓝唯唯的父亲终是没有抵过病魔,阳光明媚的早晨,他丢下了他曾经最宠爱的女儿,走了。蓝唯唯的心像块玻璃,啪,碎了。她明白她彻底成了孤儿。父亲留给她的还有偌大的蓝氏集团,她必须长大必须学会坚强。

陌桑,同安苏一样救蓝唯唯于水火之中,但即使蓝唯唯心里满满的都是陌桑,可是陌桑心里全是安苏,嫉妒与思念,友情与爱情,安苏与陌桑时时刻刻在她心中徘徊不定。她的心也摇摇摆摆,朋友夫,不可动,况且,安苏是自己唯一的朋友,不止如此,安苏多次雪中送炭,可是陌桑与安苏的幸福时时刻刻扎着她的心,痛的她无可奈何。

part4.叶林的溜冰鞋。

叶林,后来他回忆起自己当初为什么会喜欢上蓝唯唯他也说,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是感觉吧。那时,他便望望天,希望化作星星的蓝唯唯可以看到。刚刚认识的蓝唯唯笑容特别灿烂,笑声特别张狂,嗯,怎么说呢,就像个小疯子。叶林总是带着蓝唯唯去滑冰,累了,就在叶林怀里睡着了,口中依然不变的还是那么几个字:陌桑,陌桑,陌桑这时,叶林心中痛如针扎。

part5陌桑的星星。

当叶林打开门时,蓝唯唯已扑到他怀中,泪水打湿了体恤,蓝唯唯胸前的星星咯地叶林心口疼,叶林,你救救陌桑好不好。蓝唯唯的声音在空旷的房间里显得格外嘹亮,叶林的动作蓦然疆了一下,而后,他丢门而去,身后是蓝唯唯泪水磅礴的双眼。蓝唯唯的耳边至今回荡着叶林的话:你就那么爱他么,即使他爱安苏。那好,我帮你。蓝唯唯错楞了一下,随后追了出去,可是上帝就是那么无情把我们当猴耍,叶林红了眼眶,跑车还在不停的飞驰,蓝唯唯穿着裙子疯狂地追车,是的,她知道这个男孩有多爱她。脖子上的星星掉了,蓝唯唯顾不得其他,蹲身去捡,刹那之间,耳膜充满了喇叭声,随后,蓝唯唯感到身体越来越轻。叶林飞速抱住蓝唯唯,蓝唯唯手里那个星星背面刻了三个名字:蓝文,陌晴晴,陌桑。正面刻着蓝唯唯。是的,那是只有蓝唯唯和安苏才知道的往事。傻瓜,陌桑是我哥。如有来生,待我长发飘飘你娶我可好,叶林磅礴着泪水点了点头。蓝唯唯第一次发自内心的笑了。手上星星渐渐落了,蓝唯唯生命也陨落了。这颗明亮的星星不再发光。

part5.叶林的心伤。

是的,那个星星记载的是不为人知的往事,的确,陌桑是蓝唯唯同父同母的亲哥哥。只是当年母亲去世,父亲却强迫自己将悲伤埋在心底,陌桑却以为是父亲无情无义,离家而去。无数个夜里,蓝唯唯梦中都是陌桑。直到认识安苏,蓝唯唯才找回了陌桑。这,也就是安苏知道陌桑和蓝唯唯那么亲密还是把蓝唯唯当成亲妹妹的原因。因为,安苏的确比蓝唯唯辈分大,不过不是姐姐而是嫂子。是的,她安苏是蓝唯唯的嫂子()。

五年以后,陌离呱呱落地时,蓝唯唯早已成了星星,叶林也已经21。第二天清晨,蓝唯唯的墓旁,是叶林。陌桑耳边至今还回荡着叶林的话,唯唯交给我的我要已完成,我要去陪她了。。陌桑与安苏红了眼眶,是的。他们看着这个倔强的小星星走到生命陨落其中悲伤只有他们自己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