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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陪我长大的发小

发表时间:2020-08-13

【www.qg13.com - 发小情感美文】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有哪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那个陪我长大的发小",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不久前,发小说要国庆过来找我玩,很久没见了,我异常的兴奋。

那天晚上想起了过往很多的点点滴滴,发现我们的故事好暖心,趁着自己还记得很多的细节,想写下来,可能以后经历的事情越多,对这些儿时的纯真就记得越少了呢~

初识

因为我上学年纪太小,所以一二年级都是处于各种懵比和迟钝中,上了一个学期才知道厕所在哪里,(不要问我怎么解决的),走错教室发现周围人不太一样也乖乖的坐在椅子上,在学校从不主动说话的乖乖女。

小学三年级,她才转来我们学校。我还记得她那个时候穿着一条宽松的裤子,做着自我介绍,给人很舒服的感觉。那个时候有一种冲动,想去和她说话,但是也还是没有去执行。小学三年级的班里,总有那么些叽叽喳喳的小女生,她们很热情的就拉着她一起去玩游戏了。当时想着,嗯,应该和我不是一路人吧。

直到有一天我发现,她回家竟会路过我们家!(我们家已经是属于离学校比较远的了)。那个时候视力还很好,远远的眺望就能判断出来一个人是谁。莫名的激动,就好像发现什么惊天大秘密一样,当时好想就飞过去和她说:某某某,你路过我家哎,你是不是很惊讶!(现在想来,自己太傻了哈哈)但是想归想,一回到学校,我就怂了。

新学期,老师编位,新同学就这样阴差阳错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的就坐在了我的后面,(现在想来,或许这就是缘分吧),看到她的一瞬间,还是有点欣喜的,但我已经习惯了默默的安静,一个招呼也没打,就呆呆的坐下。记得是过了一个上午吧,她突然戳戳我,我木木的回头,

要吃栗子吗

反应了大概十几秒,我才意识到,哦,原来是要问我要不要一起吃栗子。既然你都主动和我说话了,我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了。于是我接过栗子,然后终于抑制不住激动

你知道吗,你回家要路过我家哎,我昨天看到你了!!!

见她处于一脸茫然的状态,我迅速拿过纸笔,画了一个说圆不圆说方不方的大圈圈,在大圈圈前面画了一个小圈圈,小圈圈前面画了一条线

这是我家,这是我家前面,这是那条路,你还记得吗?!

她停顿了许久,然后一笑

你画得真乖(画得好的意思)(后来才发现她画画比我高很多个档次,这句纯属反语,微笑脸)

相知

然后,我也不记得是从哪一天开始,放学后我们就一起回家了,那时候,她留的是短发,瓜子脸,眼睛很大,喜欢穿黑色的衣服和鞋子,还经常问我酷不酷。从三年级以后,我的学校生活再也不是孤独的一个人了,她也只和我走得最近(那个时候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因为觉得她是很开朗外向的xing格)。不管怎么说,有一个人每天早上在我家等我,(嗯,那时候我做事就很慢了),放学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也是挺珍贵的一段记忆。

我不爱带伞,一下雨没办法她就只能和我共伞,淋得湿透透的,然而我从不吸取教训,于是她只能每天放一把伞在书包。

我经常感冒吃药,教室没热水她就跑去食堂打给我(虽然后来才知道这是洗澡用的)。

也经常会闹一些小别扭,互相不理,但在我上楼梯时,也会在楼梯口等我,玩着溜溜球,故作淡定的搭句话,然后就和好了。

每次一起去上学的路上,她都会投诉:xx,你以后快点好不好,难怪你叫这个名字,把慢都给租下来了。我只是茫然的回头,哦,然后下次继续的慢。

她运动很好,每年运动会,跑步都拿第一,每次比赛的过程中,同班同学各种欢呼各种加油,但我不善于这种表达,只能内心特别的激动,想要说什么却说不出来,(好庆幸那么多年来的运动会自己竟然没有憋死或者心肌梗死什么的),看见她在运动场上,感觉特别的自豪,等她回来看台,却又只是云淡风轻的说句:好厉害啊。

不仅我们俩住的挺近,后来才发现,我们俩的姥姥都是在同一个地方,(缘分啊有木有),所以经常:

你什么时候去姥姥家啊,一起去啊

好啊好啊

走小路,经过我家还可以骑自行车

我不会骑

我载你啊

不久以后

咦你怎么从后座上掉下来了

.

呜我的毛衣卷进去你的车轮了

.

我们小学五六年级就要求寄宿了,但是学校床位又不够,所以我们俩同宿了差不多五年。她是寝室长,一面很严肃的要求安静,偶尔又悄悄的和我扯风(打闹),女生之间的打闹,经常会磕着碰着,一不小心头就撞到墙了,一痛我就哭了,一哭就不玩了,一哭她也茫然了,等头不痛了,又开始新一轮的打闹了。(越长大越会懂得隐藏,要是现在,磕着碰着了,虽然很痛,我肯定也不会扫兴的哭了,只会自己揉揉,微笑着说没事。)

上了初中,我们俩很幸运的还是分到一个班,我的校园生活里就只有她。后来因为太听话太懂事太安静成绩还可以就被安排去了广播室,因为要早起放广播的原因,老师就叫我找个同学一起住在广播室里。于是我们俩就脱离了宿管的检查,想什么时候熄灯就什么时候熄灯,想说话就说话。那个时候,流星雨很红,她特别喜欢张翰,经常在晚上的时候模仿电视剧里的台词,声嘶力竭的,霸道柔情的,一人分饰多角,加手势,加动作,加表情,加泪花,不能自已,作为观众,我配合的在床上打着滚笑。

很多很多.

在那个很单纯的学校时光里,我只会下意识的去找她在哪里,看见熟悉的身影,就会开心的跑上前去,她是个很爱笑和阳光的女孩,给我的童年带来了很大的影响,没有她,或许我可能对学校一直都会保持着抵触的心理,然后关上心门。

分离

到了初三,大家都忙着准备升高中了,她压力很大,因为玩得好,她父母总喜欢拿她和我比较,加上相处久了,坎坎坷坷,也有过一些不开心,不过都是友情占了上风。

后来高中,我们俩分开了,去了不同的学校,刚开始的时候,我特别的不适应,之前在知乎看过一个提问,思念到极致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那个时候,应该可以说是思念到极致吧,睡觉的时候,总是会想着很多以前的点点滴滴,有遗憾的,有后悔的,有开心的,希望奇迹发生,希望起床就又看到她了。

高考之后,我这个乖乖女终于买了手机,然后现在一直都联系着,偶尔会聊天,偶尔很忙的时候,过挺久再去找一次。我们都知道,那样的日子回不去了,但彼此都在那里。

我们都没变,变的是时光,有些残忍,让我们有所生疏,但我们都心知肚明,过去的那些美好时光是有多重要,有多珍贵。一直都很感恩,有这样一个陪着我成长的发小,在我高中以前的学生时代,唯一真心以待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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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发小——玲


玲,是个白净漂亮、眼睛大大的女孩子,那时由于家境不错,又是家里的老么,所以就是一个公主的范儿,我总记得,夏天她穿着白色的长裙摇曳于风中的样子,是那样的迷人。

也许是因为初恋的失败吧,对她打击不小。她后来嫁了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于是生小孩,第一个女儿,第二个女儿,第三个终于是儿子了。我们几十年后的同学聚会中,我流露出羡慕她的表情,她说,央,你这样最好了,第一个就是儿子,我如果第一个是儿子我绝不生三个小孩,三个孩子很累人啊。

也许是生活的拖累吧,玲也还是白净的皮肤,可是身材已变得臃肿了,她说没什么时间运动,有空时也会去登山游泳的,玲在江边长大,水性很好,一直到如今都是我极为羡慕的,怕水的我,至今不会游泳。

玲高中毕业后,在家乡的国营厂招工了,工作几年后,觉得家乡的氛围很让人窒息,于是也来了深圳,在深圳有了一份不错的工作,那时的机会也多吧,她也凭自己的能力换过几份工作,那时的我们,各自打拼,拼着拼着,就各奔东西了,玲最后回到了惠州。后来听说嫁了我们儿时的同学,也是一个老实巴交的人。两个人开过水果店,后来发现,孩子相继出生后,孩子离不开人,店也离不开人,于是果断地关闭了店,和夫各自找工作去。猛一出来,才发现,自己已年纪偏大了,不好找工作了。玲做过图书管理员,最后在一家大型商场做收银员 。她老公就在自己居住的小区里做保安。

玲说,收入不高,并且很低,但是一家人健康,也凑合能过了。因为是上班族,所以下了班就是自己支配的时间了,她很是满足。为了接送小孩上学,为了白天更好地照顾家庭,玲主动要求上了所有的晚班,我问她辛苦不?她说,不辛苦,我这个人没什么好,就是身体硬。说这话时她没有半点的牵强,而是面带满足的笑。玲会自己做腊肠吃,也会自己做肉丸,她会问我要地址,主动说要给我递点尝尝味道,我是很感动的,在如今物欲横流的时代,这种真挚感情应该就很少了。很多人以结识许多达官贵人为荣,而我却私下里因为有玲这种土土的但却纯真的感情而自喜!玲说因为生活的拮据,她会合理的调配家里的菜谱,猪肉贵时,她就买相对便宜的鸡来吃,菜贵时她就会多点买瓜类来补充,某些菜商场贵时,她就跑菜市场,反之,就跑商场。凡此种种,她忙碌着,兴奋着,孩子渐渐大了,她也有了较多的时间,偶尔也会积极参与我们的小聚了。每次聚会,她都是最乐呵的一个。人人都说自己腰不好、颈不好,脚不好,这不好那 不好,唯有玲说,自己是猪一样的,躺下就能睡着。我想她是踏实的,所以心安,因为平淡所以没有啥欲望,由此,她是心态最平和的一个。

有时几个好姐妹小聚,很懒的我提议到外面吃,玲说,不要到外面了,到我家吃吧,起码卫生,真材实料。果然,我们去到她家时,她已一个人准备好了酿豆腐、蒸鸡、药材汤等,心灵手巧来形容她一点没错。

有时单位发了点米或油,或发了点奖金,玲都会喜滋滋地告诉我,这些在其它人看来,微不足道的福利根本不值一提,但我知道,这些对玲来说都是一种帮补。而她是感恩的,她是满足的,所以她是快乐的,而这些快乐,谁都可以去感知,而往往,许多人视而不见。

有个同学不慎流产了,玲会自己到市场买鸡炖好送去,这花了时间也花了玲不少的精力,玲认为很简单,做做便是。这种小爱在我们的眼里就是大爱,家人也只不过如此吧。在现在许多东西都是速成的时代,其实我们都在怀恋某人洗手为你做羹汤吧。

玲的大哥有精神疾病,在医院里长住,玲说她至少一个月去探望一次,她说,没办法,二哥在乡下,来一趟惠州是很不容易的,大姐年纪大了不方便出太远的门,自己再没时间也会腾出来,她会说大哥这段时间状态又好了,说了一些细节上的很多东西,完了还说,我今天好开心,你会倾听我唠叨这么多。因为我知道,玲认为,自己的家事,别人是不愿意听,自己也不太愿意逢人就絮叨的。

玲是善解人意的,她不想二哥一家人辛苦,自己尽可能多地去看大哥,平时她也会多多回去二哥家,因为她说,父母都不在了,自己做为妹妹,哪怕经济上帮不了二哥,起码多走动,亲情才会持续地浓烈。

我喜欢认真生活的人,因为她真实不浮夸,累却满足,经过自己动手换取成果,哪怕婆婆妈妈,哪怕与富贵失之交臂,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人简单的来简单的去,我们的谈资只余下柴米油盐酱醋茶,日子就过得平淡,但绝不腻味。

永别了——我的发小同学


我有个发小,与我同岁,属相为鸡,从小学到初中为同班同学,到高中才同校不同班,都是班干部,学习都好,都争强好胜,一辈子都叫着劲儿暗比高低。

那时我俩相同的是:都个小体弱,人称瘦猴型,父亲都是村干部;家里都很穷,穿的都是破衣烂衫,补丁摞补丁,但都很乐观;都爱学习,是班里学习上的尖子生,年年被评为五好学生,都是班主任老师最看得起的好学生之一。所不同的是:我性格内向,沉默寡言,爱静不爱动;他恰恰相反,性格外向,好动好斗,伶牙俐齿(他曾经说他是公鸡,我是母鸡)。我当的是学习排长(班长)管理22个同学,我父亲是农村大队会计;他当的是班长(组长)管5个同学,他父亲是生产队会计。我在家兄弟姊妹7人排行老大,帮助家干活多,上学常常迟到,好挨老师批评;他在家弟兄三人他最小,母早亡,娇生惯养,不爱干活,上学去的早,总是受老师表扬。

在小学阶段我俩关系很好,相距4华里不在一个自然村住,但友谊的种子深深的埋在心田。

逢假期或星期天,高兴的时候就你到我家玩,我到你家玩,不走就吃便饭。像这样的关系相处,我仅有两个,他是其中之一。那时,由于受***的洗礼,除流行的红宝书、8个现代样板戏等为***歌功颂德的书籍外,一切文化书籍都被当成封资修给予烧毁,不准出版再版。对于求知欲强的我来说,非常愿意到他家玩,关键是他同父异母的大哥,在郑州新密煤矿中学教书,后当上了校革委主任(校长);二哥也是老三届高中生,是书香门第,家中藏书多,我爱看。当我第一次看到他家有两大木箱子藏书时,两眼瞪得直发呆:哇,这么多书啊!看书名有长篇小说《红岩》、《铁道游击队》、《林海雪原》、《水浒传》等,还有青少年故事书,如《抗日儿童团的故事》等,连环画小人书、少年读物更是令人眼花缭乱,当时恨不得想把这些书都借回家读,可是他哥不让外借,是专门偷藏的,否则会追查来源问罪被烧掉。记得我第一次看到的长篇小说《吕梁英雄传》就是他偷出来的,他读后让给我读,书已经没有首尾页,如饥似渴地读后我们畅谈读后感,书中的民兵们抗击日寇的英雄壮举像熊熊烈火,深深地感染着我们青春年少的心灵,发誓要长大当兵,保家卫国。

到了初中阶段,正赶上***中期教育回潮,比较重视读书了,在村村办学校,社社(人民公社)办高中、贫下中农管理学校的疯狂年代,一边上学学雷锋每周大办五件好事突出政治,一边住校上早晚自习刻苦读书抓教学。两年后毕业时上高中先按一比一比例推荐,取得贫管会认可后再参加全地区统考,合格者才被录取上两年高中,然后作为回乡知识青年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在农村大干两年以上被认为表现好有社会关系和背景的人,才能被推荐上工农兵大学。或者是被推荐当工人当兵,否则,只有在农村种一辈子地,永远没出息。在那个特殊的年代,我们两个作为学习好又根红苗正的适龄青年,一同被推荐过政治关考上了县城唯一的一所高中,一毕业又一同被大队党支部革委会推荐为大队中学民办教师,一同被分配担任两班小学五年级和初中一年级语文教师兼班主任。像当学生时一样,工作3年来既是同事又是竞争对手,关系相处一直很好,我们共同度过了在家乡的青葱岁月,严格地接受着贫下中农的再教育,期盼着像比我们高两届高中毕业同校当民办教师的两位学兄学姐,分别有父亲和叔叔当公社供销社会计做后台,也能如愿以偿地被推荐上大中专院校,实现农转非吃商品粮、脱草鞋穿皮鞋当国家干部或教师、光宗耀祖的人生理想;同样期盼着像同班同学有父亲当支部书记做后台,高中一毕业就被地区化肥厂招聘为合同工,进城市脱离农村,将来转为正式工那该有多神气呀!最起码参军入伍在部队也能混出个样子来,总不会一辈子在农村啊!

实事上,到了1977年冬季招兵,我俩都怀揣跳出农门走进国门有出息的梦想,都先是报名参军,后是恢复高考时参加77年首届高考,最后的结果是我当年幸运了:全大队同去当兵体检13人身体合格6人有我,北京基建工程兵920部队,我高兴了好一阵子,最后定兵4人被淘汰2人其中就有我,被淘汰的理由是我父亲是大队干部,我是民办教师,应发扬风格让给别人家的孩子去。全大队去参加高考23人,只有我和本村一赤脚医生(回乡高中生)被一所本省中专学校录取,而我的发小同学很可怜,两次都被出局,对他思想打击很大。于是,1978年再次当兵,他终于如愿。在部队4年,入了党,提干不成,转业跟着两个哥哥到新密煤矿,凭着他的聪明智慧能干,后读函授大专,于88年转干,进入矿务局监察科、人事劳动科,也在此安家,娶妻生子,工作顺风顺水。

分别13年后,再次见到发小同学,我正在县委办当副主任,一天,他身穿检察院工作人员制服,突然来到县城我的家。十几年没见,看起来更英姿飒爽,风流倜傥,还是那瘦高的个子,还是那样的幽默风趣潇洒活泼,说起话来口若悬河,滔滔不绝,有时还说些脏活。不过,比原来成熟一些,喝起酒来不再掂你耳朵让你喝,也可能是做主宾的缘故。老友相聚,我非常高兴,专门请县委给领导做饭的大厨帮忙做了一桌丰盛的家宴,又专门找几个在县城工作的几个要好的高中同学陪他,最后,我和他都喝得一醉方休。从那以后,人到中年,各忙各的事业和家庭,也不像现在都有手机可随时联系,中间又中断20年失去联系。因为,其间,我调动到外县10年,后又调到市里工作,也换了两个单位,所以,他也换了几个工作单位,几年回老家一趟探亲一次,他也就很难和我再见面,不过,都了解对方混得不错,闲暇时也时常惦记,不知哪天能再见面。

到了2013年五一,我突然接到他询问我的电话,告诉我他在郑煤集团已工作十年,他从老家同学那里听说我现在郑州,他非常高兴,电话中聊了很长,还不过瘾,就相约5月4日节后上班我先到西四环他单位认门。那天,我骑车如约而至,他在巍峨的办公楼前接我,20年后再见,首先是容貌老矣,黑黑的脸膛,浓眉大眼,眼角一道道皱纹如刀刻一般,过去浓密的黑发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头发稀疏,两鬓斑白,隔上一段要染一次发,我自觉比他要年轻些,至少头发比他好一些。其次是见面不像上次拥抱,而是离老远就伸出一只右手,上前很礼貌的握手,然后松开,领我到他的宽敞的办公室里去坐喝茶。寒暄过后,当我问及眼下工作职务时,很谦虚的说,离你差远了,在企业当个处级武装部长闲差事,手下俩兵。由此可见,官场习气已沾染不少,做派已显摆在那里。我是下午去的,原打算见面后聊一会儿就回,可他说什么也不肯,非留我吃顿晚饭,算是还20多年前我招待过他的情,还坚持让我爱人孩子一同和他一家人见面。盛情难却,孩子当晚不顾得,要以后再请他,爱人只好当代表前往叙旧。

记得那天他设私宴,还说他3年前因喝酒后得过脑梗塞,经住医院抢救基本恢复,现在他和办公室主任来陪我再喝个一醉方休。我坚决不肯,也奉劝他身体为重,来日方长。后来,他妻子儿子媳妇女儿携小孙女全家6口都来陪我们夫妇,很受感动。由于我坚持不喝白酒,以高血压有病为由,但扭不过还是喝了两杯啤酒,爱人也喝一杯啤酒。席间,少不了说些在家乡我们过去一些陈谷子烂豆子的往事,都感叹,人生几十年,真是弹指一挥间啊,教育下一代要珍惜青春时光,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啊!我提议并约定,5月8日和他旧地重游,去开封他曾经工作过3年的城市,找我们高中时的老同学市书店经理叙旧闲玩。他有车开,公家给油补,还有的是时间。

5月8日天不作美,下起了中雨,我们还是坚持赴约,老同学和办公室主任早就在饭店等候。路上,他电话邀约3位故友前去作陪,下午一点才开桌。由于中央八项规定是2012年12月1日宣布,公款招待老同学受到了标准限制,8人8菜1汤他很不满意,没高档酒菜;且经理同学推说最近心脏不好,马上要做手术,就以茶代酒,我和爱人还是喝两杯啤酒,他更不高兴,结果4人喝了2斤多白酒,还不尽兴。事后跟我说老同学经理摆架子,没诚意,招待不像样子,埋怨一通,晚上扬言再接着大喝,到他老部下那里去,喝了后再唱歌跳舞玩小妞,等等,经理同学很反感,我两头做说服解释工作,弄得里外不是人。所以,我们坚决回去不再吃晚饭,他也只好回,路上以醉酒遮脸,动手动脚动嘴刁骂我爱人,我爱人苦笑不得。回郑以后,我一年多不再跟他主动联系,感觉他太放肆,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还不听劝说,一时有说不到一起不是同路人的想法,以后他跟我联系就应付,再没见面。

可是,到了2014年12月,鬼使神差,我坐在办公室主动掂起固话要他了,他说很想我,刚退二线很寂寞,想找我聊聊,我想,人在老了以后社会上流传的不是有四句经典话吗:要有老伴、有老底儿、有老窝儿、有老友。常言道: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作为我的发小同学,在郑只有我们两个,这么长时间我不愿意和他见面,可能他也有所悟吧,不计前嫌,就携老伴于12月22日冬至节请他两口吃饺子,叙叙旧,听听他以后的打算。谁知,这次见面,竟然成为我们诀别!那天,我们见他与一年半前相比,苍老了许多。脸色发黄,精神呆滞,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过去那种活泼亢奋的神态不见,看上去就是个病秧子,后来我爱人也有同感。可是,当我问及他身体是否有病时,他矢口否认,我还以为是刚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不再拿月薪1万多元(他说月薪只剩5000多元),又不能天天上班,由于思想不适应而短期造成的恐惧综合症,慢慢会调适过来的,他妻子也不接话茬,真实情况不了解。他那天倒是像总结人生似的:我这一辈子不当家,就像一头吃草的老牛,除了现在知道我工资卡里有15万元钱外,其余家里到底有多少钱我不知道,她在外理不理财我不知道,一辈子只讲给家里挣钱,花钱都要跟老婆要。现在没事干很寂寞,等过罢春节我也要再干点事。吃饭中间又提到我过去对他好,是他的人生学习的榜样等恭维好听的话,而开封书店的老同学招待不够意思云云。我劝他退下来后想开些,乐观些,人人都有老的时候,现在不要再喝酒吸烟,身体健康第一,其余都是零。饭后,我们分手,他还是让他妻子提前结了饭钱,弄得我们夫妇不好意思,打算下次再请他一家。

12月27日上午,我正和一老同事到东区办事,发小同学给我打电话,问我有事没,他领过工资正从单位往家赶,想找我玩,我说上午不行下午行,他说那就明天再联系吧!我说可以。次日,没等接他的电话,我就匆忙回老家县医院了,是二弟打来电话说年迈的姑姑正在等待手术,脑梗塞后又一次大出血,几个外出打工的表弟还在外地没回,我需要尽孝心。后来开刀说是又长了脑瘤,危在旦夕,我只好在此观察等待最后的好歹结果。12月30日下午,发小同学的妻子王给我打电话报殤,发小同学于当日上午9时许在自家突发心肌梗死,没等救护车拉到医院抢救就命归西天啦!她泣不成声的哭诉,也让我悲痛的泪水止不住的往下流,才几天没见面,我还答应这两天再和他见面呢,结果阴阳两隔了!我答应她2015年元月4日火化前尽量赶回去参加他的遗体告别仪式,可是我老姑开颅后已成植物人,一断氧气瓶也就驾鹤西去了,医院已通知准备后事,我是长侄,父亲让我待家帮助料理后事,我不能不遵命,故不能参加发小同学的葬礼啦,内心很愧疚!

发小同学,你英年早逝,是单位失去了一位好同事、好领导、好员工;是家庭失去了一位好丈夫、好父亲、好爷爷;是亲朋失去了一位好亲戚、好朋友、好伙计;是我失去了一位好发小、好兄弟、好同学!你活着,是诤友,很随性,胸怀坦荡,毫不隐瞒自己的喜怒哀乐;是君子之交淡如水,两小无猜话今昔,历经人生坎坷路,各有千秋无法比。你走啦,是铜镜,照我余生前行。你的音容笑貌永存,你的精神绵续永恒,你的思想活力永在!

永别了我的发小同学,一路走好!

就在那个小地儿


外婆家在一个平凡的小小乡里,是个说起,也没多少人知道的小地儿。

但就在那个小地儿,收藏了我最美丽的记忆。

外婆的屋子是十足的老屋,又老又小又旧,连门都得用木板沿着栓一块块堵上。但年幼的我却觉得很有趣,喜欢看外婆关门,尽管也想去关着玩玩,却总搬不动那厚重的木板。

外婆的屋子很简单,前厅放着货物和两张桌子,只中间留出一条小径容人过。外婆是卖米的。晚上经常戴着老花镜在高的桌子上理账,经常算错,总是要我帮忙。旁边是另一张矮小的木桌,上面接着丝线连着梭,再旁边放着一卷一卷的线盘。

记得外婆在空暇时经常在这矮桌上做活,线一点一点的上,绕过梭子再一点一点的下收到外婆手中的木条上。外婆总按着木条推着踩着推着踩着好像永远没有尽头一样。所以我总巴望着等着线收尽的一天。外婆说这可以赚钱,也会教我做。把我抱在怀里,按着我的手推着,自己再踩着,笑着。我总学不会,也不想学,我只知道大手贴着小手,很温暖。

现在外婆老了,桌子朽了,可线还在。

后厅也就是厨房,总是浓烟滚滚,一张很大的桌子,是可以让很多家人一起坐下吃的。在那张桌子上记录了很多,记得外婆经常给我夹菜,经常要我吃很多饭,跟我讲营养,也教我喝点烧酒,说是对身体好,但我总受不了酒味,对了,还经常说我挑食。大桌子后面有一个大锅,好像从外婆时代就煮着家人的幸福。

屋后是个坏境很恶劣的泥土地,积了水就容易下陷。但也是我的乐园,记得在那块石板上,外婆洗过衣服,还跟我一起给狗狗洗过澡。

记得那年外婆怕我寂寞从不知哪给我带来条小狗,我们就一起给它洗澡,狗狗很不听话拼命甩掉身上的水不肯洗,水溅到了我们的衣服上,脸上,头发上,还有笑声上。

屋后有几棵竹子,外婆教过我做简陋的竹笛。

屋后有小径,外婆带我数过星星。

时间模糊了的记忆,却无法模糊记忆的美丽。

想起,想不起的有很多。

就在那个小地儿,收藏了我最美丽的记忆。

发生在发小身上的灵异事件


灵异事件大家应该知道是什么东西,反正就是恐怖点吧。

那年李婉7岁我6岁,我和她都是留守儿童,葬礼见多了,自然不怕。记得有一年,我和她在路边玩儿,玩那笋虫,8090后都知道吧,诺,又看见白...事了。我也就跑回姥姥家坐门口看,只有她留在那儿看。后面葬礼队伍走远了,我们也就聊聊这灵异事件。

她坐在板凳上说:“小晨~我看见过一个东西哦,很恐怖的。”她把恐怖这俩字加重了音,我自然发颤,“喂!你别吓我啊.....”我话还没说完,她就接上去话了,“我看见了鬼!”“我刚才看见尸体朝我笑呢!”“李....婉..婉,你别吓我。”我们正聊的起劲,姥姥来了,姥姥问:“小晨啊,你和小婉在干啥呢?”“姥姥!小婉姐看见鬼了!”话音刚落,姥姥的脸就不善了,姥姥又说:“小婉,请你把刚才的事说的清清楚楚。”当时姥姥是村里有名出马仙。

“啊,婆婆,整个事情是这样的,我看到那具尸体朝着我笑,然后我就不看了。”“那为什么我没看见呢?”“你啊,没阴阳眼。等你长大了就会懂!”我看到当时李婉姐的脸色是多么的难看,噗通!李婉姐跪了下来,她哭了“婆婆请你救救我!救救我....!”

“你先起来。”姥姥将李婉姐扶了起来,说:“中午12时我开始做法,叫阿林(李婉姐母亲的称呼)准备一只大公鸡&@#&@#&@#....”姥姥说了一堆我听不懂的话。反正姥姥的意思是要做法吧。

到了做法的时间,姥姥说了一大堆我听不懂的话。做法结束了,李婉姐再也没发生什么怪事了……

(完)

有一种感情,叫发小


有一种感情,叫发小。

从小,有这么一群人,他们总在一起玩耍,他们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但是他们胜过亲兄弟、亲姐妹。他们有好东西总是一起分享,一根冰棒都会分两半、一把瓜子分着磕,要是有一包北京方便面,那也是一人抓一把。

从小,有这么一群人,他们在一起从来不会叫对方的大名,见面了永远叫着那朴实而搞笑的外号。他们在一起,总会干些调皮捣蛋的事情,当被抓住之后,他们总是一起面对。如果有什么高兴的事情,总是会第一时间通知你。

长大以后,不管你官大官小,钱多钱少,一见面就是各种开你玩笑,但是你却一点脾气也没有,只顾在一旁陪笑。就算平时多年不见,偶然见面也不会有一点生分,就是多年的老熟人一样,立马无话不谈。

有一种感情,叫发小。

当你烦恼、忧郁、难过的时候,他们总是会成为你最好的倾诉对象,因为他们了解你,知道怎么安慰你、劝导你,最后陪你大醉一场。当你成功、高兴、快乐的时候,他们总是会帮你庆祝,陪你一起高兴,和你一起开心的醉。曾经,在那些午夜过后的街角,走路跌跌倒倒的醉鬼,没准就是我们。

如今的社会,在权势和金钱的利益关系之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越来越复杂,也变得越来越功利化。人们的相处,早已变得不再纯粹。

如今的城市,高楼也多了、大厦也多了,但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却也越来越远了,当年的小平房、大院子,走家串户的事情也不再发生了。但是心中总有一块位置留给小时候,只为在以后能够回忆起曾经的开心岁月。

世界上有这样一种朋友,无论相距再远,无论多久不见,都可以彼此陪伴,一直到老去。

那就是发小。

下来陪我


这个池塘里淹死过人。尸体捞起来时都已经泡肿了,一双眼皮被鱼吃得只剩下薄薄一层,像两块半透明的布盖在眼珠上,白底黑芯的眼珠在眼皮后面隐约可见,乍一看,像极了尸体正在睁大眼睛看着你。

从池塘中捞出尸体时,刘明祥感觉不对劲儿,像少了什么。不是指自己,而是指背上的这具尸体。刘明祥把她放在地上,仔细打量了一番。除了那双可怕的眼睛之外,似乎并没有什么不妥。他不敢轻视刚才的那种感觉,努力回忆自己潜下水后直到捞起她之间的每一个瞬间,确信自己一直谨小慎微,没有落下什么。他掏出手机,按下一长串号码。

您好?哦,我找到一具尸体,是你们贴寻人启事找的那个。挂断电话后,刘明祥轻松地笑笑。整个过程做得细致入微,这样善始善终的行为,应该得到警方和死者家属的赞誉。最重要的,他没有得罪死者,因为如果落下了死者身边的遗物,会遭到鬼魂因怨恨而采取的报复。

刘明祥做完这一切,感觉很开心,拍拍手准备找一块石头坐下,耐心等待认领的人到来,当然,还有那巨额的悬赏金。坐下的一刻,他突然跳起来脚下的尸体竟然在眼皮底下失踪了。一只冰凉的手搭在他的肩膀上。

身后,鬼一样的声音对他讲话:喂,老兄,这财发得不义啊,是不是分我一点儿?

刘明祥牙齿打颤,他无论如何也不敢转过头去看。他哀求道:您行行好,我也是刚好路过,再说,我不也是凭劳动辛苦换来的钱吗?我我不要了还不行吗?

身后的鬼不同意:不行啊,现在反悔也晚了,要不,这钱你照拿,但是拿完之后你下来陪我。

刘明祥怪叫一声,奋力甩开搭在身上的手向前冲去。扑通一声,他被岸边的水草绊住脚,脚下一滑跌入池塘里。

身后的鬼脸上露出扭曲的笑容:胆小鬼,真不禁吓!而且还兼白痴,也不想想鬼要人民币有什么用!而且这么明显,我是男人!他拍拍屁股,准备把刚才藏在草丛后面的尸体拖出来,这下钱全部归他了。

突然有一只手从后面抓住他的肩膀,他疼得龇牙咧嘴地叫。

那人告诉他:不用找了,我就在你后面。是个女人的声音。

他不得不告饶,因为依现在看,自己还真不是这个幕后女黑手的对手。

这年头连捞个尸体都有这么多人来抢,靠这个混饭吃真不容易啊!他心里这么想,嘴上说出来的却是:大姐,拜托你别伤害我,我不贪图小便宜了。这尸体归你,悬赏金我也不要了。

女人呸了一声,手上的力度却轻了。她的声音变得温柔:

好,放过你也行,你转过来看看我。

鬼整个人一阵眩晕。没这么狗血吧,干这种见不得人的勾当也能碰上女色狼,看就看但这一看,他却呆住了,不由得往后退。这是一张被水泡肿的脸,依稀可以辨别出她生前是个大美人,但是现在这张脸不但不美,还丑陋无比,尤其是那双眼皮,被什么东西啃得只剩下一层薄膜,眼珠子在薄膜后面盯着他!

他边退边叫:不要!不要!

女人边靠近边向他哈气:要的,要的,我总感觉我身边少了什么,原来不是我身上的东西少了,而是当初陪我来池塘边的那个人不见了。他抛弃了我,就由你来替他陪我吧。

他尖叫:不要啊,不是我杀的你!接着是一阵沉默。

不一会儿,死者家属来了。他把硕大的密码箱放在地上,四周找了一圈也不见人影,不禁骂道:混蛋,敢骗我!握在他手里的刀再次回到他的腰间。他拨了个电话给某人:喂,哥,尸体没找到。肯定是有人想钱想疯了,不过,今天算他走运。放心吧,没人知道那女人是我杀的。

突然,一双手从池塘里伸出来,抓住他的脚使劲地往下拉。

你下来陪我。那是一双男人的手。

世界上有一种感情,叫发小


昨天下午快下班时,突然接到一个电话,直接呼叫着我的名字,并告诉我说,今天是最后一天来城里卖西瓜了,让我去带点西瓜回去。我一时竟然没有听出来是谁,心中满是疑惑。可能感觉到了我的疑惑,她直接在电话里说了自己的名字。

话还得从那天给女儿送饭说起,当我在一个摊位前买西瓜时,抬头一看,卖西瓜的居然是我的小学同学。在我准备付钱给她时,她却笑着拒绝了。因为急着给女儿送饭,我就决定返回来时再买几个西瓜,然后一并把钱给她。我又选了3个西瓜,经过一番推让,她总算是象征xing地收取了一半的钱。

回去后,我的心里一直感动着。感动着她的淳朴,感受着她的不易。从小学毕业到现在,我们几乎没有联系。最近的一次见面,也有6年了。她的家在山区,虽然现在成了人人向往的地方,可是,作为一名农民,她的辛苦和劳累都写在脸上。她和我同龄,可是岁月已经过早地在她的脸上留下了一道道印痕。她的皮肤,被自然的风吹得黝黑干燥。她的双手,被田野的泥土磨砺得粗糙不堪。在这个炎热的季节,想着她要忍受着高温和地面的炙烤,在城市的一个角落等待前来买西瓜的人,我从心里心疼她,佩服她。

作为一个凡人,我却帮不了什么,唯一能做的就是在朋友圈里发了图片,想试试能否帮她推销一点西瓜。没想到还真的起了点小作用。她真是一个大方的人。在我的朋友们去她那买西瓜时,她总会在过完秤后再送上一个西瓜,她的做法自然也是让朋友们感动。

再次接到她的邀请吃西瓜的电话,我犹豫了一下。最终,冲着她的淳朴和发小俩字,我选择了前往。到了那里,她居然拿了个很大的袋子,一下子为我装了大半袋西瓜。我想给她付点钱,依然是拒绝。带着西瓜回去的路上,我想了很多。想到了一种人的虚伪,明明心里不愿意,可又要面子,因此就虚情假意。想到了她的真挚、淳朴以及发自内心的真诚。

世界上有一种感情,叫发小。人世间有一种真情,叫童年。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和发小们与童年的距离越来越远。一别数年,流水落花春去也,我们的生活也是天上人间!但是见与不见,那份记忆始终清晰如昨,那份感情始终温暖如昨,那份牵念始终隽永如昨。

因为,有一种感情叫发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