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一生网

欢迎来到情感一生网
你的位置: 情感网 > 情感故事 > 导航 > 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发表时间:2020-08-13

【www.qg13.com - 爱情挽回第一步】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人的一生中,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这既不是懦弱,也不是忍让,而是宽容。

在人的一生中,宽容是指人处世有度量,不苛求。能够有谅解、克制、包容的xiong怀。俗话讲:记人之长,忘人之短,说的即是宽容。但是宽容并不是人与生俱来的,它是随着人们知识不断地丰富、智慧不断地增加、修养不断地提高,才慢慢感悟出来的人生道理。也就是说,它是人的思想品xing、社会阅历、人生抱负、文化修养等因素息息相关的。

宽容的人能够理解人之难,补人之短,扬人之长,谅人之过,从而产生强烈的凝聚力和亲和力;反之,只会嫉人之才,鄙人之能,讽人之缺,责人之误,使人厌之、惧之、避之。

在人的一生中,宽容是一种人生的修养。我们称颂为人厚道、宽以待人,我们鄙夷尖酸刻薄、苛求于人;我们欣赏相逢一笑泯恩仇,我们不齿冤冤相报无尽休。作为修养,宽容就是肯定自己也承认他人;它是一种善待生活,善待别人的境界。在宽容的背后,蕴含的是爱心和坚强,是挺直的脊梁,是博大的xiong怀。

在人的一生中,宽容还是一种做人的原则。人只要在社会中生活,就必须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宽宏大度者,能够允许别人有行动和判断的自由,甚至尊重、悦纳与自己志趣不投,抑或格格不入的人或事。面对非议、误解,过多的争辩和反唇相讥,只能事与愿违,恶xing循环。相反,如能冷静、忍耐、谅解,容时间作证,最终可以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在人的一生中,宽容也是一种思维方式。生活中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现象:一些人向另外一些人争取自己的权力,或者批判对方的观念、坚持自己的学说,他们总是指责对方的专横为不宽容;而当他们一旦拥有了权力,一旦自己的学说被承认后,便多以不宽容的态度来对待那些批评他们的人。

我们说,宽容既不是一种武器,也不是一面旗帜,更不是一番说辞,而一种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后所产生的思维方式。这种方式可以使人们获得一种前所未有的视野,也可以使人们达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境界。如果对于一切新事物都不采取宽容的态度,那么,社会也就无法进步了,人类也就只能生活在愚昧、黑暗、弱肉强食的野蛮时代。

在人的一生中,宽容更是一种颇具价值的思想。在人类走过的漫长历程之中,我们发现,人类所缺乏的往往不是知识而是思想,是一种灵光闪动的、充满生命力的、激越而又深邃的智慧。大海成汪洋之势却以其低而纳百川,天空展无垠之域然与其高而容日月。一个人只有以大海之低和天空之高的xiong怀,容人所不能容,忍人所不能忍,处人所不能处,才能最终超然于纷繁、喧杂的世俗之上,健康快乐,从容潇洒,同时也使自己的人生丰富、博大起来。因此,可以说它又是一种生存的智慧。

在人的一生中,一个人的价值和力量,不是在他财产、地位或外在关系,而是在他本身之内,在他自己的品格中。 以宽容之德孕育人生,人生才有价值;以宽容之情浇灌生活,生活才有意义。有意义的生活人生才能精彩,精彩的人生才有快乐。让我们学会宽容,互谅互让。让生活中多一份和谐和幸福,少一份烦恼与仇恨吧!

情感一生延伸阅读

若爱你为棋,我愿为卒你可曾见,我后退一步


每天回忆着你给的过去,思念,如梦魇般环绕在我的周围,把我快要窒息。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你开始不在在乎我。或许一开始就是个错误,而我却还是选择相信,你的冷漠和无动于终。一幕幕回忆倒放着往事,甜蜜,苦涩。我该怎么办?该相信么?一次又一次的问自己。我很容易吃醋,我有些孩子气。一次又一次,强颜欢笑,一次又一次找自己都不相信的借口安慰自己,让自己释怀,你却没有发现,我的醋意一次又一次的积蓄,原谅一次又一次的不舍。你的世界,我从来都不了解,我卑微的动态,可有可无。我不知道是你不在乎我,还是在纵容我,我就像小丑,在你面前演绎着我的喜怒哀乐,而你却无动于终。

每天,看看你的空间,看看你的动态,看看你的资料,看看有关你的一切,伤心、痛苦、快乐、难过。渐渐的成了习惯,无法割舍。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一次又一次的机会,是你不珍惜,还是我的给的机会太便宜。我的疼惜,在你看来,无非是卑微的讨好,而我却一次又一次的心甘情愿。是啊,你有你的高傲,我属我的卑微,我又何必作贱自己。我总说自己什么都不在乎,什么都不在意,什么都无所谓,不会心痛,不会哭泣其实,我只是不想说出来。仅此而已,可是,你却不懂,什么都不懂。甚至从来没顾虑过我的感受。心,好痛,它不是失望,不是悲哀,只是让我想哭,却怎么也没有眼泪。心痛,让我无法诉说,无法开口,无法表达、心痛,是一想到你就无法呼吸却断不了气的感觉。心痛得不能哭,只有默默的一个人在街角,烟熄灭了一支又一支。忘了我在找什么?等待明天还是往回走?今天?明天?不知未来如何,其实明白所做的只是徒劳。而且我也不允许自己回头,因放弃太多,也付出了太多。为了心中的那份情感,思绪在无休止的日夜奔波,经受苦苦折磨,依然坚信还有明天,难道这就是真心付出换来的产物?苦苦追问自己,为的就是坚持这份爱恋,以至忘记了季节,忘记了除了思想以外的自己。还有那思虑中不能舒展的眉头,那曾是彻夜难以成眠的煎熬,那太多的疲惫不堪和那时刻不能放下的牵念。这也许是多年以后也不曾放下的执念,心痛的想哭,可是泪浸到眼眶却发现无论如何不能让它流出来,那种感觉却比孤独的时候更孤独,更无助。心仿佛被掏空了一般,想一直往前走,却发现自己已经看不清前方的路,你的世界,容不下我。自己只有跌跌撞撞的爬回自己的世界,一个人静静的抚摸着伤口这次,爱得很深;这次,伤得很深;这次,懂得很多;这次,成熟了很多;这次,心死了很多;这次,麻木了很多;这次,失去了很多;这次,想了很多;这次,痛得很深。你,终究不懂,我的痛。我们都累了,我爱你爱得心都累了,你还是在敷衍。你骗我骗得你都累了你还想装到什么时候。就这样,结束吧!我们,分手吧!你的世界,我永远不懂,、所以我退出。我的世界,太卑微、只有将你驱逐。从此,不是恋人、不是陌生人、不是朋友、不是仇人、不是彼此的彼此、什么都不是、都不是。一辈子的承诺不可以轻易说出口、你、给不起我未来。、那谁?我狠疼你。若爱你为棋,我愿为卒、你可曾见,我后退一步?

走一步,再走一步


时光如梭,匆匆流逝的所有,让我再一次懂得了,人生的时光门票,在不断的穿梭过去和未来,也任光阴的手抚摸着这个现在,有太多的好像,早已和我的过去划开了界限,无论悲伤的过往,还是美好而快乐过的曾经,都好像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走一步,再走一步。这场在岁月里一直奔跑的故事,和那始终无法为自己画上成功圆满的句号。我想,这便是我们前行不止的人生吧。注定要用伤痕去成熟,见证每一步走过的路。

时常,在每一个宁静的深夜里,一个人静静的深思,深思那些与现实有关的一切,深思记忆中的无数过往,最后得到的答复却是,越来越多的无奈,留给了说不出的叹息。

其实,生命就是如此。有时候,有些事你想的多反而没有任何意义,预料中能发生,永远却出乎意料。走一步,再走一步,把太多的交给时间和现实。

如果,总要一个理由,必须要一个人留下,我情愿、把最后的眼泪,留给自己,而让你们先走。不是我的冷漠和无情,不是我的逞强和不在乎,只是,所有的最后,总需要一个人去流泪。

走一步,再走一步。我知道;前方总有一个终点,那怕不是未来,它也不是那个过去。阳光下的蓝天,是因为经历了风雨的吹打,被实现的梦想,是因为你曾真的付出过。

不知、是否你也这样过?在这个现实的无奈面前,把所有的重担,责任和压力,扛在了自己的双肩上,不顾一切艰辛,拼命的追赶前方的道路,在疲倦身心的时候,咬着牙说,走一步,再走一步。

记忆,永远停留在那个美好的昨天中,回忆的的路,有过多少悲伤,有过多少懵懂的天真。那些追梦路上,所有的风景,被停留的瞬间,驿站,只是因为我们说好了再见,其实;是再也不见!

要走的,是留不住,要留的,是不会在,走一步,再走一步。我们都是时间中匆匆的过客,对于岁月而言,它从来都没有记住我们来过的样子。它所记住的是最后的远走!其实,我们一直都在感叹年华,感叹岁月带走我们的年华,因为我们从未有过,岁月这般匆忙。

山一程水一程,有些事,当你深深地经历过之后,也就慢慢的懂了。懂了人生这趟浑水,踏深了会留下印记,踏浅了什么也不会留下。太多到过的路,你也会是如此的熟悉,没有到过的远方,所有的幻想全是零。

背着年华的行囊寻找自己的梦,谁的一生是不经风雨兼程去迎接彩虹和阳光,谁的路是没有伤痕和泪水就到生命的终点?其实,真的没有。要想拥有一个好的人生,就算不完美,总有酸痛的经历和坎坷的折径。

忙碌不是累的理由,我时常这样用来安慰自己。但我们都知道,忙着忙着就累了。可许多次,不敢向任何人说,我到底有多累,我又有多么的苦。其实;不是自己不懂的诉说自己的委屈和负累,而是不想为脆弱,去找任何理由,来掩饰自己仅有的坚强。

曾多少次,也不晓得过时间过了多久了,没有这样清醒的整理自己对的生命一程又一程的感想。或许;我们每一天匆忙的奔波和忙碌节奏,缺少了给自己的思想,找一个安静的空间,来填满亦或梳理心灵所有的空虚。

走一步,再走一步。在这个现实的那边依然还是现实。一个人活着,无法选择自己贫寒的出生,但可以选择自己的命运和最终的归宿。因为你的人生,一直在你自己的手中掌握,没有多少时间,是留给抱怨以及所有的怨恨。

寒冷的月光再一次照进了我记忆的窗边,回忆又一次游走在记忆的深处,如此清晰的的记得;那年一个人独自奔赴上海旅程。父亲坐在我旁边说给自己的那一席话,还有母亲未说完的唠叨他说,只要是自己选择了,就应该掌握对人生进退的图纸和线索,你不是最好的,但你也可以学会最好。而她说,自己懂得疼了,也就记住了疼的教训。

那年的无知或许并未领悟这其中的道理,而今天,似乎全部都懂了。走一步,再走一步,是因为信念鼓起了我全部胆怯的勇气,一个人如果没有孤独的自立过,如何学会开心的忘怀呢!人生谈不上有多少困难是自己克服不了的,是看你有没有挑战最后的决心和勇气。

在这个世界中,别人始终无法代替你自己,为你去好好的生活。生活的路途中,也总有无数你想不到的意外,还有那些从来都没有发生的未知。学会给自己许下一个诺言,学会从生命反侧的方向,给自己定位一个目标,不要为当下的迷茫羁绊你所有的路,走一步,再走一步。

生命的色彩,在于你的拼搏,生活的精彩,就要看你去如何懂的生活。困难中没有永远的弱者,只要看你能不能坚持到最后。放弃不是这个现实所需要的,而它给你的另一种考验,莫忘初衷的理由去坚持,走一步,再走一步。

甲午年一月十四日、黄昏

一步又一步,有得有失


每一年的春天,屋外的荔枝都应时地绽放出灿烂的花朵。屋檐下,燕子嘴里叼着泥土来回飞翔。据说燕子秋去春归,望着它们渐行渐远的身影,慢慢的与脑海中的燕子相重叠。一年四季,花有盛开时,也有凋落的时候;叶子有郁郁葱葱的时候,也有干枯凋零时。但,来年它们又会再一次展露各自的英姿,循环往复。

花开总有时,花落总有时,这是自然常态。燕子春归秋去,这是自然的规律。那我们有得就必有失,世事两难全,岂不是正常现象?

欲望无穷尽,知足常乐。人生而难满足。饼干和糖果都放在我们面前,但如果只能二选一,我们会做出怎么样的选择?有的人选择了糖果,品尝到了糖果的甜美,可看着其他人手里的饼干,眼巴巴地望着,也想拥有。

人的一生好像时时刻刻都在做选择。毕业那年我们都在纠结留在大城市发展,还是回到家乡县城工作。大城市机遇多,发展空间大,到处充满着挑战,但是人才多,竞争激烈,压力大。家乡县城地方小,工作稳定,压力小,但是有可能工作枯燥,生活无趣,过得日子有可能与退休之人无异。最终大部分同学选择留在了一线城市拼搏,认为年轻人应该有一股闯劲,而不是提前选择安逸。小部分人遵从了自己的内心,回到家乡县城去发展。可能这就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吧。

有的事情只有自己经历了才知道它的酸甜苦辣。娇小嫩绿的紫罗兰羡慕玫愧花的雍容英挺,在万花丛中光鲜亮眼,常常被他人欣赏、赞美,而它紧贴地面生长,是那样渺小,存在别的花中间,无力面向蓝天,展露头角。玫愧花又何曾不羡慕紫罗兰?世界上没有什么是平白无故就可以获得的,为了获得点什么,我们总需要付出点什么。

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我们都在走着自己的路,走着走着,有时会迷茫,自我怀疑,可能想如果我当初不选择在一线城市发展,而是跟其他人般报考公务员回到家乡,会不会更好。而选择了事业编制等稳定工作的人,有时也会有点无望的感觉,自我剖析,如果当初选择在大城市拼搏,我是不是会有更大的成就,日子过得更充实?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每做出某一选择,就将意味着另一事物与我们无缘。拥有了玫愧花的英姿,就不会拥有紫罗兰的温顺与芬芳,选择成为一朵玫瑰花,就要承受风吹雨打,狂分暴雨,不会有紫罗兰的幸运,因紧贴地面生长,不用受到狂风暴雨的摧残。

取舍间,必有得失。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

一步爱情


他是飞行学院的一名学生,每日在操场参加训练,单调而乏味,就像夏日午睡时,听着窗外间歇而枯燥的蝉鸣。

下午的阳光折射在法国梧桐发黄的叶片上,投下层层叠叠虚白的光。有一个女孩儿站在梧桐斑驳的影子下,糖果色的围巾,海藻般的鬈发,只是轻轻一抿唇就散发出甜美梦幻的青春魔力。

他知道她没有看他,可是他的目光却情不自禁地追随着她,如果人生的每次初见都是一场惊心动魄的情动,他的相思此刻早已辗转入骨。夜晚,他第一次失眠,脑海里反复飘荡的都是那条糖果色的围巾。

他没想到,第二天训练时又看见了她。她依然站在那里,依然围着糖果色的围巾,安静得好似梧桐树的影子。

他不知道她在等待着谁,也不知道谁在等待着她。跑步时经过她的身边,他看见她的眼角长了一颗美丽的痣。

晴天的时候她围一条薄薄的围巾,下雨的时候她便撑一把红色的雨伞,她始终站在那里,始终在翘首等待。

渐渐地,她成为训练场外一道美丽的风景,每一个人都认识她,却没有一个人能叫出她的名字。大家都在猜测,她从哪里来,她在等待着谁?

他每天都会看见她,却一直隔着半个操场的距离,他每天睡前都会思念她,却隔着一个时空的暧昧。

一转眼,他要出国培训了,最后一次训练,他依然站在队伍的中间,她依然站在那棵梧桐树下,转过头的刹那,他对她说再见。她恐怕永远不会知道,那一天,那一眼,她的一颦一笑已经沉沦了他的半生繁华,她的眉间轻愁已经占据了他的半壁江山。而他,不知道她的名字,而她,亦不认识他。

许多年后,他已经是一名出色的飞行员,他喜欢糖果色的衬衫,他喜欢法国梧桐。

那日下机后,他拖着箱子走在机场平滑的大理石通道上,迎面一抹糖果色突然撞进他的眼底。他意外地看到了那个女孩,青纯已退,妩媚入髓,她与他面对面走过,他终于鼓起勇气叫住她,她用陌生而惊讶的眼神看着他。

他自知冒昧,却已不似当年那般懦弱:你好,我以前是飞行学院的学生,我还记得你,那个一直站在梧桐树下看我们训练的女孩。

她温婉一笑,霞生双颊。

当年,你是在等你的男朋友吗?

她仍然笑着,声音如他预料般轻柔动听:那时候我还没有男朋友。

在他惊愕的眼光中,她轻声说:我只是在等,等第一个向我迈出脚步的人。她耸耸肩膀补充,我真的很喜欢你们飞行员,遗憾的是,我现在的老公是一名记者。

他目送着女孩的身影越来越远,糖果的颜色逐渐淡出他的视线。

原来爱情如此简单,难的只是迈出的第一步。

差一步相爱


1篮球场上的对决

2005年,秋日,阳光中学篮球场。

球场上正激烈的上演着一场高一篮球比赛,作为主力队员的王辰正代表高一二班参赛。半场下来,对面的高一十班显然已经不敌,这边风风火火,那边却频频更换队员替补,似乎斗志已经降到了极点,队长李亚锋已经接近崩溃,他不知道自己的队伍今天是怎么了。

“加油,加油!”场外的啦啦队倒是没有太在乎这眼前的战局,一个劲儿的高呼口号,放佛比赛刚刚开始一般。队列中一个白衣的女孩却一声口号都没喊,只是静静地看着,手心却攥出汗来。她的目光似乎并不在这球赛之上,只是目不转睛的盯着球场中央的王辰。

球赛结束,王辰一眼看到了女孩,马上招手道:“嗨,李亚舒!今儿个怎么有空来看球赛?记得你没这个爱好啊。”

“呵呵”,女孩干笑了一声,“下课散散步,没什么事,就过来看看。”

王辰没想太多,哈哈大笑一声,自个儿给自个儿竖了个大拇指,说:“你王哥厉害不?”

“切,你是谁哥呀?就比人家大三天。”李亚舒嘟哝着嘴说了句。

“好了好了,不跟你贫了,这个问题给你永远说不明白。你找我有事儿吧?”王辰看似随意的一句话,心上却抱有相当的希冀,他不确定那种感觉到底是什么,但每每看到李亚舒,总有些说不出来的欣喜。要不是打小就认识,说不定都不敢跟人家讲话呢。

“我晕,一有你打球人家就跑来看,到现在连篮球比赛规则都不清楚,这些你又不是不知道,你就是一傻冒儿也不至于这样啊!”李亚舒心里想着,可是话到嘴边儿,又不敢说出来,变成一句让自己都要疯掉的话:“真没事儿,就你那样儿,我还有求着你的?笑话!”

这句话把王辰彻底打闷了,他正沉浸在是不是爱的思索之中,突然来这么一句,他的心里顿时打翻了五味瓶。唉,人家都瞧不起咱,咱还想着可能追人家呢?还是算了吧!弄不好连朋友都做不了。

李亚舒悔得肠子都青了,晚上回到家还一脸的不高兴,连饭都不好好吃。妈妈关心的问:“舒儿,你怎么了?咋不吃饭呢,病了吗?刚回家的时候妈就看你脸色不好。”

“没有病,妈你就放心吧。”李亚舒不耐烦的说。

“舒儿,看你心情不好。明儿周末,你跟你王辰哥哥出去玩玩。他是男孩子,咱俩家关系有不错,跟他出去玩,妈放心。”李妈妈还在不厌其烦的说着。

“谁叫他做我的哥哥,他不是我的哥哥。”李亚舒冒出这么一句,连自己都没有想到。

妈妈也被她吓着了,转身问已经吃完饭正坐在沙发上看报纸的丈夫:“这孩子怎么了?”

李爸爸头都没偏一下:“没事的,准是跟老王的儿子玩着玩着玩火了,孩子嘛,过几天就好了。”

2回家风波

2006年冬天,傍晚,校门口。

王辰刚从车库里取出自行车,准备找李亚舒一起回家去。打上小学起,因为家离得太近,一直就一起回家,两人也一起读了小学、中学,所以这种一起搭伴回家的日子便持续下来。按王辰的说法就是,他跟某个女生有着一起回家的四千个日日夜夜。

几分钟后,李亚舒笑盈盈的出现在王辰面前,包里装着她准备送给王辰的礼物,过两天就是王辰的生日了,她准备提前给他个惊喜,里面还有她的一封表白信。为了这封信,她辗转了半夜。即便不成,就算让王辰这小子笑话也豁出去了。

“快去取车吧,我等你。”王辰每天这个点儿必然会说这一句,可是今天这句话在李亚舒耳朵里感觉却分外的好听。

李亚舒想象着王辰打开那封信的样子,脸红了大半,只是应了一句“嗯,马上”便走进车库去了。

“唉,王辰,我的车坏了,你可以载我回家吗?”一个清脆的声音飘进了王辰的耳朵,仿佛要刺破他的耳膜一般。

王辰回过头:“杨诗诗,是你啊。车子什么时候坏的啊,早上来的时候就没修修?”

杨诗诗轻轻道了句:“早上来的时候还好着呢?人家也不知道现在咋就坏了呢?刚去取车都没在意,一骑上去就感觉不对。幸亏我机灵,赶紧停下来,一看是链子那里出了问题,估计是初中的哪个捣蛋鬼给做了手脚。”

哇,这声音,美的就跟仙乐一般,让人都不忍心拒绝。王辰心想,若是李亚舒能有这一半的温柔,我早就不要命的追她去了,还感觉个毛线。

一想到要跟这温柔的女孩聊一路,王辰还是生出些许期盼,再说了都是同学也不好拒绝,满口答应道:“好的,我载你回去吧。”

“哗啦。”一阵车链子掉在地上的声音。

王辰还没反应过来,耳朵里钻进一句话:“王辰,我的车坏了,链子出问题了。咋办呢?”

王辰最受不了这个,太寸了。你说这边刚答应下来载人家回去,那边小姑奶奶车就坏了。说李亚舒是王辰小姑奶奶,还真没有夸张。从小到大,这小子就是在人家暴力阴影下艰难成长起来的。

杨诗诗可不管这些,在她眼里,这两人只是发小,况且王辰明说过,自己根本不喜欢李亚舒那种疯疯癫癫的姑娘,他需要一个宁静的港湾。再说了,自己今天好不容易自编自导自演的这幕电影,怎么也不能叫一个李亚舒给毁了呀。要是今儿个跟王辰多聊会儿,过两天王辰生日,策划一个亲情表白,那革命就成功了。万里长征,也许就这一步了,可不能叫李亚舒这个疯妹子给挤出跑道。于是赶紧说了句:“王辰,你可是已经答应我了。你要把我送回家的,咱们走吧。亚舒明天见。”

王辰说:“那李亚舒,我先把杨诗诗送回家去,你再这等等,我一会儿就回来接你,好不?”

李亚舒的火都要着到嗓子眼了,脑海中一直闪现着几个字:“装淑女。”对,在王辰面前,必须营造淑女形象,不然这小子老把自己当哥们儿了。想到这,李亚舒温柔地说道:“好的,快去快回。”

王辰恐惧的看着李亚舒,按照她的性格,应该说“要走就走,离了你姑奶奶还不回家了”“你最好给我十分钟回到这里”之类的话才是正常的。对!肯定是病了,或是有什么事要求我,给我挖好了坑让我跳呢。

“走吧,诗诗。”王辰脚蹬在脚踏板上,指了指后座说。

“嗯。”杨诗诗坐了上去。

看着俩人远去的身影,李亚舒几乎要跳起来了。自己把车链子都卸掉了,这没良心的王辰还是跟送别人回家。看着瘫在地上的车链子,李亚舒气不打一处来,狠狠地踹着面前的石阶:“讨厌!讨厌!不要脸!不要脸!”

晚上回到家,李亚舒把准备递给王辰的表白信撕个粉碎。

3想跟你一起,却南辕北辙

2008年,夏,校园。

几个要好的同学聚在一起,互相问着想报考哪个大学,还有的相约去同一个城市读书,也好常见见。

王辰跟李亚舒站在一起,这俩铁磁的关系,全班、甚至是全年级都很清楚,有些老师还调侃王辰说,你俩以后报一个大学,若是有缘还能在一起,那真是一段佳话啊。

“李亚舒,你要报哪里?”王辰笑嘻嘻的问道。

“初步想吧,还是离家近点,我想就兰大吧。回家近点,从兰州到平川也就两个多小时,早上想家了,晚上就可以看见爸妈,多好!”李亚舒说,“你呢?什么打算?”

“我嘛,想去南方,那边视野开阔,能学到更多,更能锻炼人。”王辰说着,眼里冒着光,“我问了老师,我那分数报个中大、厦大有风险,但是中南、湖大还是可以的,以后哥可能就去南方了。”

“哦,这样啊。”李亚舒听了,眼里刚刚闪出的欣喜忽然间消失的无影无踪,“我先回去了,我妈说,晚上你有空的话,到我们家吃顿饭,感谢你多年来的护送之恩。”心中想着,是不是可以为他远赴南方。

半个月后,两人取回各自的通知书,相约在教学楼后的凉亭见面。

“我要给你一个惊喜。”王辰开口便说。

“我也是。”看着一脸惊异的王辰,李亚舒笑盈盈地说,“我也有个惊喜要给你。”

“哈哈,我先说的,我先给你看。”说着,王辰从包里拿出录取通知书,那通知单上赫赫印着“兰州大学”。李亚舒看着王辰手中的通知书,不觉的抽泣起来。

看着李亚舒哭了,王辰说:“看把你感动的,感动也不至于这样啊。以后你可以继续残害我了。没办法,我就是个当保镖的命。”

李亚舒哭得更伤心了,王辰拿过她的包,从里面取出了中南大学的通知书。“李亚舒,你干嘛报中南啊,这学校在长沙啊,你不是要留省内吗?怎么回事啊你?”

李亚舒说:“你不是也改了吗?你说中南、湖大你可以上的,我自己个不了解那边的学校,我爸托人问了问,说是中南名气好一些,我就报了。想跟你一起去读书,当时想你不报湖大就中南,反正离得不远。哪成想……”

王辰叹了口气说:“这么多年朋友,我也舍不得你,就想着放弃南下的梦,跟你一起窝在兰州算了,再说了,兰大也是985名校,也不伤老师的希望。”

两人正倾诉着,杨诗诗走了过来:“嗨,王辰,看你也报兰大啊,那以后咱就是校友了,真好,我妈还担心我一个人在那边,老不放心呢。这回好了,嘻嘻。”说完,转向李亚舒,“亚舒啊,你那中南可是名校啊,比起我们这兰大算是牛多了,我那时要是能考上王辰那样的分数,说不定我也去长沙。”

一个多月后,还是一个南下长沙,一个去了兰州,只是与他们原本的梦想失之交臂。李亚舒回趟家要坐一天一夜的火车,不可能早上想家、晚上便见到爸妈;王辰想开拓他心中的眼界,要等到过几年考个南方名校的研究生。

命运弄人的是,他们直到分开,都没有把自己心中那浓烈的感情说出,哪怕一个字。不知怎的,自那年秋天开始,俩人突然间断了联系,谁也说不清楚因为什么。

20XX年7月,李亚舒研一的暑假,正在家看书的她听到爸爸妈妈在厨房里说着什么,模模糊糊的听到自己喊了十几年却四年没有提过的名字。

“他爸,老王家那小子要结婚了,你说咱家随多少礼金合适?”妈妈问着。

李亚舒走出卧室,问道:“妈,是王辰要结婚了吗?”

“对呀,那鬼小子也结婚了,真实岁月不饶人啊,娶得还是杨局长的千金,就是住小区2号楼的那个局长。后天就办喜事,是在咱这边最大的鸿丰酒楼。”李妈妈说,“我这宝贝啥时候结婚呢?”说着,笑盈盈的看着李亚舒。

“明天。”李亚舒说完这两个字,朝卧室走去,关上门,闷在被子里抽噎着。耳机里循环放着那首自己听了七年多的邱泽的那首歌:“你会知道是我最爱你,你知不知道我爱你,生死都要和你在一起,天涯海角永远不分离。我愿意为了你,改变我自己,直到你满意为止……”

一时相遇,一世记忆


人是一个很奇怪的物种,他的神奇之处,不亚于整个宇宙的奥秘。

单从记忆这方面来说,同一个人,就会在不同时期,不同地点,面对不同的人和事编织成形状各异的记忆网络,更不要说不同的人了。

有些人,相处一世,却被你从记忆的网络里剔除,从此不再想起。有些人,一次相视,却深藏心底,从此眉间心上,再难回避 。

洛洛,永远也不会忘记,那次相遇。即使她一直在强调,她拥有的是鱼的记忆。六七秒的记忆容量,已经达到了她大脑所能容纳的最大空间。很多事情,对她而言便是前一秒的发生,后一秒的遗忘。所以朋友们,只要不是被逼的毫无出路的时候,一般是不会找她帮忙记事的。

但有件事情,她却永远记得,并时常挂在嘴边,满脸笑意,无限追思,这与一向没心没肺的她有很大的不同。

洛洛,是一个非常可爱但却很文静的女孩子。她说,有一次她快死了,也许很快就会和死神大人见面。当时她被吓的大脑一片空白,脸色发青,目光迷离。当然她都忘记了,这些都是后来朋友跟她说的,这让她有些窘迫。

她只记得,在她最害怕最无助的时候,有人抓住了她,从此山林美景,亭台楼阁,汽车公路依旧可以在她的世界里闪现。

那个抓住她男孩儿,满目关切,手掌柔软,画面定格,绘成最美的图画。即使多年之后,洛洛再也想不起他的面容,却依然忘不掉他那双眼睛以及荡漾在目光里的柔情。

如果,没有他,洛洛想,那么这将近十年以及以后的幸福生活,她根本没有福气享受。正是有了那次经历,她变得格外珍惜生命,珍惜生活。

有时候,与死神的距离只有一步之遥。生活有诸多变数,谁也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也许,咫尺真得可以在一夕间变成天涯。我想她是怕了,所以学会了珍惜。

对于她的故事,在同伴听来,其实比鲁迅先生笔下的祥林嫂还要可怜,至少祥林嫂在讲述阿毛的悲惨经历时,起初人们还是相信过的,并且还赔出了一些眼泪。她的故事,很少有人相信。朋友们,总是以为洛洛是在犯花痴。

少女们经常会有一种幻想,幻想着,自己惨遭不测,陷入危机重重的困境之中,这时她的骑士从天而降,然后上演一场英雄救美的动人故事。她们觉得,洛洛的故事,就是她自己编织的一个美丽的梦。

洛洛,从不在意这些,她想,如果这是梦该有多好,那么她多想在梦中停留,没有过多的希冀,只想看看那个男孩儿,然后说声谢谢。只是她知道,这个道谢的机会,很有可能不会再有。

思绪飘远,她又一次想起,那一次。她和朋友爬山,大家被长满山坡的青枣吸引。一个个四散开来,跑着去摘挂在藤蔓上的绿色果实。那是一种和大红枣差不多的食物,只不过它是绿色的。青枣不是长在长满刺的树上,而是像葡萄一样一串一串的挂在藤蔓上。它必须放软了才能吃,否则会很涩。成熟的青枣,味道和内部构造像极了猕猴桃,这也是长大之后,她走出那个乡村,第一次吃猕猴桃之后才发现的。

山村里的山,不像是城市或郊区里供人游览的山,那里没有台阶,也没有成形的路。大家一边吃青枣,一边玩闹,渐渐的迷失了方向。一个个,舌头被青枣染的发青,脸也变了色,焦急到手足无措。

那时还小,根本分不清方向,即使到现在洛洛头脑里存在的也只是地理书里的上北下南,左西右东的一套永恒不变的理论。可是,那是为了应付考试。在她看来,到现实生活中,依靠它,根本不管用。洛洛,真正信奉的永远是鼻子下面有张嘴的实用理论。世界那么大,总会有人认识。可是,在农村中除了八九岁的孩子,还有谁会在山上跑动,大人们都在干农活。

这时有个孩子眼前一亮,指着对面的一座有点陡峭的山说,那座山他记得,他跟他父亲去过。我们只要登上山顶,就可以了找到回家的路了,因为在山的那边有一片坡耕地,在地的旁边有下山的路。大家很兴奋,可也很紧张,因为对面的山真的很陡,像电视剧里的悬崖。也许是山的背面,植被有些稀疏,像是被无数块儿石头堆积起来的,直上直下的。

洛洛很害怕,她年龄小,个子小,胆子也很小。当她在大家帮助之下爬到半山腰的时候,他们遇到麻烦了,有一块巨大的石块挡住的他们的去路,而他们站的位置很尴尬,必须从这块石头爬过,否则还要退回去重走,可大家不想这样。

有几个男孩子,已经上去了。哥哥说,他在下面推着洛洛,让她扶好前面的石头。其实哥哥,不过大她两岁,也没有多大力气。可是,即使这样,洛洛还是没有扶住。眼看就要摔下去。洛洛,用眼角的余光扫了扫下面,然后吓的闭上了眼睛。这时,有一双手抓住洛洛,洛洛感觉自己的手心挤满了汗然后被一双手抓住。后来上去的男孩儿们帮着那个人一起把洛洛拉了上去。

洛洛有些恍惚,她那个年纪虽然不明白生死,却知道摔下去会很疼,而且不会再看见她的好朋友和爸爸妈妈了。男孩儿在洛洛上来之后放开了手,然后满怀关切的说洛洛,没事儿,没事了洛洛,看着他,有些木木的。后来哥哥,上来之后也不住的安慰着洛洛。只是在回家的路上,洛洛再也没有说话。大家都以为洛洛被吓坏了。

其实只有洛洛知道,她是激动的说不上话来。有那么一刻,她真的以为自己要死了。她为今后还可以见到好朋友和爸爸妈妈而激动,为没有受伤不用爸妈责备而激动,为在即将与死神邂逅的那一刻又被一双手牵回而激动。她想,这个世界真的有天使的,因为她遇见了。尽管,那天晚上,她还是由于回家晚被父母狠狠地责骂了。从此,再也不被允许去爬陡峭的山。可是那天晚上她依然做了一个梦,梦种有一个天使牵着她,对着她笑,可是却看不清脸。

洛洛,不禁笑出了声。说他们那时候,真的是在用生命爬山,而且是手脚并用的那种。洛洛在讲述这段故事的时候,嘴角总是不自觉的沁满笑意,然后若有所思的样子。她一定又想到了那个她生命中的天使,那双柔软的手掌,和那双满含关切神情的眸子,才会如此纵容笑容在脸上泛滥。

洛洛,早已经忘记了那个救他的男孩儿的模样,她只知道那是哥哥的一个朋友,但是她却忘不了那眼神,那双手。仿佛手伸出的那一刻,眼看过来的那一霎,所有的危险都会化险为夷。她觉得自己,像是生活在童话里,小说中。也许,那个男孩儿,从来没有记起过。也许,那只是一个人的本能反应。可无论怎样,如今的洛洛,好好的活着,这就是完美的结局。

洛洛的生活和大家一样,风平浪静之中偶有波澜,每当遇到过不去的坎儿时,她总会想起小时候,想起那段经历,然后笑笑对自己说,我曾与死神擦肩而过,这点事算不得什么,然后像个将军似的开始披荆斩棘。她活的很快乐,很勇敢。

洛洛觉得自己的记忆力差到极点,她常常会因此苦恼和自责。也因为如此常常闹出笑话,有时她只能尴尬的笑笑,然后充分利用自己短时记忆的优势,将他们一扫而光。

但有些东西,洛洛忘不了。用洛洛自己的话说就是,生死存亡的时刻,永远记在心头,永远刻在她的心底。那是一种回忆,是一种对生命的诉求。洛洛是有遗憾的,为当初自己的沉默和没有道谢而遗憾。但是多年过去了,自己也长大了,那种遗憾渐渐的也深埋心底了,留下只是一种记忆。

有些人有些事有些记忆就是这样,刻意的铭记往往换不来永恒的铭记,一时的相遇,一霎的相逢,一瞬的相视却可以永恒的浸透在记忆深处,获得一世珍惜。

(献给那些事,那些人,那些年)

一步一天涯


一步一天涯

在抬起一只脚和落下另一只脚之间的短短几秒钟里享受人生。

初到西点军校的时候,我只有22岁,是系里最年轻的讲师。当时二战已经结束,美国经济蒸蒸日上。我觉得人生就像一场盛宴刚开始,美味佳肴会不断出现,错过一两道菜也没关系,后面肯定还有更好的。但拉尔夫中尉改变了我的人生观。

系主任派我去机场接一位应邀来做演讲的二战英雄拉尔夫中尉。他曾在二战中奋不顾身地救护战友,并因此获得了铜星奖章。拉尔夫中尉只比我大几岁,跟我一样喜欢棒球和摇滚乐。相互介绍后,我陪拉尔夫去机场大厅取他的行李。从登机口到大厅只要5分钟的路,但我们却走了至少20分钟,因为中尉走几步就会对我说请稍等。

第一次说稍等是因为一个老婆婆的行李从手推车上掉了下来,拉尔夫过去帮她放好;第二次稍等的时候,他把两个小孩子分别举起来,好让他们看到窗外跑道上准备起飞的飞机;第三次和第四次是为了拉我去欣赏墙上的两幅印象派油画;第五次是停下来跟一个风趣的机场清洁员聊几句而每次稍等之后,拉尔夫的脸上都会露出甜甜的微笑,好像刚刚吃了最美味的巧克力蛋糕一样。

说实话,我不止一次来过军校附近的斯图尔特机场,但每次都匆匆而过。印象中这是一个简陋拥挤的机场。我甚至不知道通道两边的墙上挂满了名家捐赠的油画。跟着拉尔夫,我第一次发现周围有那么多需要帮助的人,第一次注意到周围有那么多有趣的事。我好奇地问中尉:你从小就是这样的吗?

你问我是不是很早就懂得享受生命的每一刻?拉尔夫摇摇头,不,入伍之前我也觉得人生长着呢,即使错过什么,以后也总有机会弥补。但战争教给我另外一种态度。接着中尉解释说,他所在的小分队负责清除地雷,很多次他亲眼看见刚刚还走在身边的战友被炸得面目全非。

那时候,我们的生命是用一步的长度来丈量的,每一脚都有可能踏进死神的领地。慢慢地,我学会了在抬起一只脚和落下另一只脚之间的短短几秒钟里享受人生,我学会了在迈出下一步之前认真端详周围的世界,因为这一步说不定就是我生命的最后一步。只要你愿意,每一步都是新生活的开始,都会带来一个新世界。

一步之遥的爱情


这是一座古老而祥和的小国家,富饶的土地养育着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民。统治这个国家的国王是个,开明而虔诚的君主。因为这个小国家位于群山之中,难以寻找,从未有过敌人来犯。国王身后总是跟随着一个带着面具的伯爵,没有见过他的样貌。有一次国王出游,在海滩上发现了一个小男孩,大约12、3岁的样子,头上戴着一个条状型的面具,国王把小男孩救回了皇宫,小伯爵是懂事的孩子,勤奋刻苦,样样功课都是第一,还学会了很多国家的语言,他的骑术和击剑更是战无不胜的。在他17岁的时候被封为了伯爵,跟随国王。国王有一个女儿,据说是个甜美,超凡脱俗的女子。很多王宫贵族垂怜于她的美色。公主已经年满18,也是到了该出嫁的年龄了。这天夜里狂风大作,海浪滚滚,似乎海浪中有一只小船若隐若现,当天明时分,海浪渐渐平息了,蔚蓝的海面上,海鸥在盘旋着,美丽的公主在光着脚丫在海边戏水,伯爵牵着匹黑色的骏马跟在她的身后。她的身体如此的轻盈,好似美人鱼般,浪花轻轻拍打在她的雪白的肌肤上,更衬托肌肤的透白,伯爵就静静的看着她,没有人看得到他的表情,但在面具下我却隐约的看到他的笑意……

“呀!”

伯爵还沉浸在公主甜美的笑声中,公主突然的尖叫让他立刻收敛了笑容,直奔过去。公主看到跑过来的伯爵,把双眼埋藏在他的胸前,指着海滩上一处,颤抖的说“他,是不是死了呀?”

伯爵这才看到沙滩上躺着一个人,他轻轻的拍了拍公主,让她不要害怕,然后独自走了过去。那个人面部朝下,从穿着看不像是本国人,伯爵将他翻过身,似乎还有气息,按压他的腹部,口中突出了好多的海水,这时候公主也不害怕了,走到伯爵身边“咱们把他带回去吧,或许能救他一命。”

伯爵点了点头,打了声口哨,叫来了他的骏马,将那个男人横放在马背上,牵着马和公主向回走去,马的颠簸使那个男人还在不停的吐着海水。

那个人被救活了,从那个人的叙述得知,他是邻国的一个商人,乘船出海送货,不想中途遇上大风暴,沉了船。这个男人得到了救助,身体很快的回复了,国王给他的一条小船,送他离开了这里。谁又会想到这个人会给这个国家带来灾难呢。

在大海的对面是另一个国家,国王威廉二世是个暴君、好色之徒,王后虽然是个年岁以高的妇人,但是仍然风韵犹存,比那些年轻的小丫头更是多了分韵味。有这么美丽的王后,国王还是不知满足,全程招贴告示寻找美女。还记得伯爵救的那个商人吗?呵呵!貌似这里就是他的国家了,因为我看见他就在国王贴告示前的人群中,他的小眼睛诡异的转了转,上前撕下了告示,刚要走,上来了几个士兵,二话不说把他带到了城堡,面见国王。国王得知对岸有个美丽的公主,他已经迫不及待的要游过对岸了。他的举动被大使制止了,他认为还是由他先去代替国王说明自己的意图,送上丰厚的聘礼,再有国王去迎娶公主。国王觉得有道理,就应允了。于是使者就带着大礼坐船驶往大海的对岸。

终于,船抵达了彼岸,使者被带进了城堡,凯撒国王听过使者的来意,很是高兴,大摆宴席款待使者,但当国王得知威廉二世国王已有了王后,立刻大怒,赶走了使者。威廉二世国王看到使者被赶了回来,觉得自己很丢面子,这口气不得不出,于是他率领大军乘船去攻打对岸的王国。

凯撒国王召集所有王公贵族,声称如果有谁肯带兵应战就把凯萨琳公主嫁给他,这些王宫贵族虽然对公主没美色所著迷,但是他们养尊处优,怎可能懂得骑、剑之术呢?更何况公主和生命安全对他们来说当然是生命更总要了。鸦雀无声的大点上,回荡着公主屋内传来的哭声。就在国王绝望的时候,伯爵从国王的身后走到大殿之上,面对国王单腿跪下“国王陛下,我愿为公主应战!”大殿上切切私语了起来,有敬佩,有惊讶,有的觉得他在逞英雄。只有公主明白他的心意。国王很是满意,大摆宴席替伯爵践行。城堡内更无生平,伯爵却来到了城堡外,夜色中,枫树林的长椅上坐着一位姑娘,伯爵走了过去。

“你真的要去吗?”

“恩,明天天一亮就出发。”

公主起身,抱住伯爵,把头深深的埋在他的胸前“答应我好好照顾自己,一定要活着回来。”

伯爵轻轻拍着公主“我答应你,当枫树叶再开成海的时候我一定回来。”公主在怀中轻轻的点着头,一阵秋风吹过,片片枫叶飘落。

清晨第一缕阳光照射大地,伯爵已整装待发,他骑在他的黑色骏马上!随着隆隆的即鼓声,伯爵率领着大军出发了。公主在枫树林远远的望着伯爵离去的背影.伯爵的军队与对手在大海的中央相遇了!厮杀就从此刻开始了,顿时海面上硝烟滚滚,分不清战况如何!在浓烟中隐约可见对方船只甲板上伯爵正和对方的将军对决,对方将军险些好几次被伯爵刺到要害,胜利就在眼前了,可是生活在那么安逸的国家,伯爵怎可能知道还有暗器这东西呢?坏人被惹恼后往往都不按规则出牌,防不胜防就是这么来的。一把锋利的小短刀直插进伯爵的胸口。红色液体立刻涌出,专心的疼痛直冲大脑,强烈的疼痛感促使他更加的勇猛,伯爵举起利剑砍掉对方的头颅,一个、俩个、三个……敌人一个一个在他的面前倒下,伯爵的身体也开始摇晃,胸口流出的鲜血越来越多,伯爵的视线逐渐开始模糊,他仿佛看到那片枫树海,公主正穿过硝烟来到他的身边,他好想再看公主一眼,眼前一片黑暗,随即掉入了波涛汹涌的大海。

对方的军队战败了,凯撒军队凯旋归来,臣民欢呼雀跃,迎接这他们的归来,凯萨琳公主听说军队打了胜仗已经进入了城堡,她不顾一切的冲了出去,她要去见伯爵,可是她却没有看到伯爵的身影,伯爵的黑色骏马上空空的,她抓住一个士兵急切的问道“伯爵呢?伯爵在那里?”原本呈现胜利喜悦的脸上,闻声而收敛了,士兵停止了欢呼,垂下了头。“说啊!伯爵到底拿去了?”公主感觉到了,可是她不愿意去接受,她一个一个的士兵问,疯狂般的问,可是没有一个人回答她。公主走到伯爵的黑色骏马前“黑夜,你告诉我,伯爵拿去了。”黑骏马似乎明白公主说的话,它仰起头长鸣,眼角处似乎有液体流出,公主紧紧楼主黑骏马的脖子,眼泪润湿了马的脖颈,死一般的寂静。

伯爵真的死了吗?呵呵!是呀!伯爵死了我的故事就该截稿了,可是似乎还有什么东西没有交代清楚,伯爵的身世似乎是个迷,想知道谜底吗

这是一座古老而祥和的小国家,富饶的土地养育着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民。统治这个国家的国王是个,开明而虔诚的君主。因为这个小国家位于群山之中,难以寻找,从未有过敌人来犯。国王身后总是跟随着一个带着面具的伯爵,没有见过他的样貌。有一次国王出游,在海滩上发现了一个小男孩,大约12、3岁的样子,头上戴着一个条状型的面具,国王把小男孩救回了皇宫,小伯爵是懂事的孩子,勤奋刻苦,样样功课都是第一,还学会了很多国家的语言,他的骑术和击剑更是战无不胜的。在他17岁的时候被封为了伯爵,跟随国王。国王有一个女儿,据说是个甜美,超凡脱俗的女子。很多王宫贵族垂怜于她的美色。公主已经年满18,也是到了该出嫁的年龄了。这天夜里狂风大作,海浪滚滚,似乎海浪中有一只小船若隐若现,当天明时分,海浪渐渐平息了,蔚蓝的海面上,海鸥在盘旋着,美丽的公主在光着脚丫在海边戏水,伯爵牵着匹黑色的骏马跟在她的身后。她的身体如此的轻盈,好似美人鱼般,浪花轻轻拍打在她的雪白的肌肤上,更衬托肌肤的透白,伯爵就静静的看着她,没有人看得到他的表情,但在面具下我却隐约的看到他的笑意……

“呀!”

伯爵还沉浸在公主甜美的笑声中,公主突然的尖叫让他立刻收敛了笑容,直奔过去。公主看到跑过来的伯爵,把双眼埋藏在他的胸前,指着海滩上一处,颤抖的说“他,是不是死了呀?”

伯爵这才看到沙滩上躺着一个人,他轻轻的拍了拍公主,让她不要害怕,然后独自走了过去。那个人面部朝下,从穿着看不像是本国人,伯爵将他翻过身,似乎还有气息,按压他的腹部,口中突出了好多的海水,这时候公主也不害怕了,走到伯爵身边“咱们把他带回去吧,或许能救他一命。”

伯爵点了点头,打了声口哨,叫来了他的骏马,将那个男人横放在马背上,牵着马和公主向回走去,马的颠簸使那个男人还在不停的吐着海水。

那个人被救活了,从那个人的叙述得知,他是邻国的一个商人,乘船出海送货,不想中途遇上大风暴,沉了船。这个男人得到了救助,身体很快的回复了,国王给他的一条小船,送他离开了这里。谁又会想到这个人会给这个国家带来灾难呢。

在大海的对面是另一个国家,国王威廉二世是个暴君、好色之徒,王后虽然是个年岁以高的妇人,但是仍然风韵犹存,比那些年轻的小丫头更是多了分韵味。有这么美丽的王后,国王还是不知满足,全程招贴告示寻找美女。还记得伯爵救的那个商人吗?呵呵!貌似这里就是他的国家了,因为我看见他就在国王贴告示前的人群中,他的小眼睛诡异的转了转,上前撕下了告示,刚要走,上来了几个士兵,二话不说把他带到了城堡,面见国王。国王得知对岸有个美丽的公主,他已经迫不及待的要游过对岸了。他的举动被大使制止了,他认为还是由他先去代替国王说明自己的意图,送上丰厚的聘礼,再有国王去迎娶公主。国王觉得有道理,就应允了。于是使者就带着大礼坐船驶往大海的对岸。

终于,船抵达了彼岸,使者被带进了城堡,凯撒国王听过使者的来意,很是高兴,大摆宴席款待使者,但当国王得知威廉二世国王已有了王后,立刻大怒,赶走了使者。威廉二世国王看到使者被赶了回来,觉得自己很丢面子,这口气不得不出,于是他率领大军乘船去攻打对岸的王国。

凯撒国王召集所有王公贵族,声称如果有谁肯带兵应战就把凯萨琳公主嫁给他,这些王宫贵族虽然对公主没美色所著迷,但是他们养尊处优,怎可能懂得骑、剑之术呢?更何况公主和生命安全对他们来说当然是生命更总要了。鸦雀无声的大点上,回荡着公主屋内传来的哭声。就在国王绝望的时候,伯爵从国王的身后走到大殿之上,面对国王单腿跪下“国王陛下,我愿为公主应战!”大殿上切切私语了起来,有敬佩,有惊讶,有的觉得他在逞英雄。只有公主明白他的心意。国王很是满意,大摆宴席替伯爵践行。城堡内更无生平,伯爵却来到了城堡外,夜色中,枫树林的长椅上坐着一位姑娘,伯爵走了过去。

“你真的要去吗?”

“恩,明天天一亮就出发。”

公主起身,抱住伯爵,把头深深的埋在他的胸前“答应我好好照顾自己,一定要活着回来。”

伯爵轻轻拍着公主“我答应你,当枫树叶再开成海的时候我一定回来。”公主在怀中轻轻的点着头,一阵秋风吹过,片片枫叶飘落。

清晨第一缕阳光照射大地,伯爵已整装待发,他骑在他的黑色骏马上!随着隆隆的即鼓声,伯爵率领着大军出发了。公主在枫树林远远的望着伯爵离去的背影.伯爵的军队与对手在大海的中央相遇了!厮杀就从此刻开始了,顿时海面上硝烟滚滚,分不清战况如何!在浓烟中隐约可见对方船只甲板上伯爵正和对方的将军对决,对方将军险些好几次被伯爵刺到要害,胜利就在眼前了,可是生活在那么安逸的国家,伯爵怎可能知道还有暗器这东西呢?坏人被惹恼后往往都不按规则出牌,防不胜防就是这么来的。一把锋利的小短刀直插进伯爵的胸口。红色液体立刻涌出,专心的疼痛直冲大脑,强烈的疼痛感促使他更加的勇猛,伯爵举起利剑砍掉对方的头颅,一个、俩个、三个……敌人一个一个在他的面前倒下,伯爵的身体也开始摇晃,胸口流出的鲜血越来越多,伯爵的视线逐渐开始模糊,他仿佛看到那片枫树海,公主正穿过硝烟来到他的身边,他好想再看公主一眼,眼前一片黑暗,随即掉入了波涛汹涌的大海。

对方的军队战败了,凯撒军队凯旋归来,臣民欢呼雀跃,迎接这他们的归来,凯萨琳公主听说军队打了胜仗已经进入了城堡,她不顾一切的冲了出去,她要去见伯爵,可是她却没有看到伯爵的身影,伯爵的黑色骏马上空空的,她抓住一个士兵急切的问道“伯爵呢?伯爵在那里?”原本呈现胜利喜悦的脸上,闻声而收敛了,士兵停止了欢呼,垂下了头。“说啊!伯爵到底拿去了?”公主感觉到了,可是她不愿意去接受,她一个一个的士兵问,疯狂般的问,可是没有一个人回答她。公主走到伯爵的黑色骏马前“黑夜,你告诉我,伯爵拿去了。”黑骏马似乎明白公主说的话,它仰起头长鸣,眼角处似乎有液体流出,公主紧紧楼主黑骏马的脖子,眼泪润湿了马的脖颈,死一般的寂静。

伯爵真的死了吗?呵呵!是呀!伯爵死了我的故事就该截稿了,可是似乎还有什么东西没有交代清楚,伯爵的身世似乎是个迷,想知道谜底吗

?那么我们也一同到大海上去寻找伯爵的身影。

清脆的鸟叫声,海浪拍打这沙滩,一个妇人走在海边的林间小路上,她手上挎着一个篮子,篮子上盖着一块白色的手巾,也没盖主下面的阵阵香气,她要把好吃的带到那里去呢?妇人来到一个隐蔽山洞前,她左右看看了,走进了山洞,消失在黑暗中,好奇是吧,那我们也跟随进去,山洞很深,很干燥,通风也很不错,不只走了多久前方隐约可见星点的光亮,光点越来越大,走近,原来是煤油灯,里面的空间不是很大,有一张桌子和一张床,床上似乎还躺着一个人。妇人从篮子里拿出来一个小罐子来到床边,扶起那个躺在床上的人,液体流入喉咙润湿了他干白的嘴唇,那人似乎醒了,妇人将他扶好让他靠在床头坐好。他开口说话了“我这是在那里?”

妇人微笑这说“你在威廉城,这是威廉古堡的地下。”

“威廉城?”男子沉思着他似乎想起了什么?“我怎么会在这里?我的士兵呢?”

妇人摇了摇头“我是在海边发现你的,把你带到了这里,没有发现其他的人。”

男子突然摸着自己的脸紧张的大喊“我的脸!我的面具呢?”

妇人从篮子里那拿出了一个圆形的小镜子,她把镜子递给了男子“是我把面具取下来的。”

镜子中是个时分俊俏的脸庞,细腻的皮肤,健壮的肤色,高挺的鼻梁,深邃的眼神。男子似乎是第一次看到自己的脸,仿佛镜子中的自己是个陌生人,看了许久,他放下镜子对夫人说“你到底是谁?怎么可能取下我头上的面具?”

妇人一直微笑着,像个慈爱的母亲看着男子“我是威廉皇后,你头上的面具是我在你13岁的时候给你戴上的。”

“威廉皇后?你给我戴上的?那你一定知道我的身世,我到底是谁?”男子疑惑的问到。

妇人的人眼睛湿润了“你是威廉帝国的王子,我是你的母亲。”男子不敢相信这突入起来身份。他一时什么也说不出来了,夫人接着讲述“你的父王是威廉一世,威廉帝国的国王,在你13岁那年你的父王带着你出海游玩,却没想你的叔叔要加害你的父王,他买通了船上的所有侍卫,你的父王察觉到了,你的父王决定在聚扮晚宴的时候,让我带着你悄悄的坐小船离开,可是你的叔叔一直盯着我的行踪,最好只能让你自己先走,为了怕你叔叔会追杀你,于是我给你带上了这个面具,只有我才有钥匙给你打开,这样就不会有人认出你了。你叔叔杀害你的父王,让他投入大海,回到威廉城,他宣称海上遇到了风暴你的父王和你不幸掉入了大海,因为大部分的官员已经投靠与他,没有人敢提出质疑,更没有人在乎我说什么,他掩人耳目的让士兵在海上找了几天,当然是一无所获的,然后因国不能一日无军的理由登上了王位。我就做了他的王后,我坚信我的儿子一定会回来的,所以我才撑到现在。”说道这里威廉王后已经泣不成声了。

王子扑进了母亲的怀抱“母后,我回来,我会为父王报仇!”握紧的拳头是那么的有力量。

有母亲的照顾,营养的饮食,王子很快就恢复了体力,在养病期间他也不忘练习他的剑术。王后交给他了一个包袱和一个国王的权杖,里面是一个王冠和一封国王的亲笔遗书,是国王得知威廉二世要加害于他的时候写好的,王后一直完好的保存到现在,就等着机会为父王报仇了。

威廉二世国王战败后更加的狂妄,他要报仇,他要把丢回来的面子找回来,他还惦记这那个美丽的凯萨琳公主。他不顾官员的反对,要一意孤行,王后好言相劝,却招来他的毒打,王子在暗处再也看不下去了。他跳到威廉二世的面前,抵挡住他再次打下去的手掌,全场的人都吃惊的看着这个不速之客。有人惊呼“威廉国王!”

这一瞬间威廉二世也疑惑了,难道威廉国王活过来了?不对,虽然相貌时分相似,但是这个相貌明显要青涩许多。

“叔叔,不认识我了?”

威廉二世似乎想起来他是谁了,眯缝起眼睛笑着说“啊!是我们的王子殿下回来啦!威廉国王遇难的时候,我们到处的在海上寻找你们的踪影,这几年都去那里了?这几年为了支撑这个国家劳心劳力,你要知道支撑这个国家多么的不容易。”

“退位吧!”王子打断了威廉二世光面堂皇的独白,听这就烦恶心。王子一步步逼近威廉二世“退位吧,叔叔!”

威廉二世在王子气势的压迫下步步退后“是,是,我是该退位,可是我的人民还需要我啊,他们不允许我退位啊。”

“我才是这个国的国王!”王子底气十足的说!

“哈!”威廉二世居然笑了,又露出他奸诈的嘴脸“国王?王子已经失踪了10年了,谁知道你不是冒牌的,况且威廉国王也不曾留下遗言传位与王子,你有什么能证明你是国王的。”

“国王的遗书在这里!”王后拿出了包袱里的信封。

“遗书?什么时候写的?是你们伪造出来的。”威廉二世气急败坏的叫着。

王后没有理会他,把信封交由德高望重的几位元老审阅。长老频频点头“这是威廉国王的笔记,传位与威廉亚斯王子。”

“这不是真的,是他们伪造的!”威廉二世见大势已去,几乎疯狂了。

“将威廉收入地牢。”亚斯王子气宇轩昂的命令这,是士兵上前架住威廉,却没想他居然挣脱了,拔出士兵的剑刺向王子,却没想王子早以有准备,砍断他的剑,将自己的剑直接插入威廉的眉心处,威廉重重的倒了下去。

亚斯王子夺回了王位,加冕大殿上,元老为他戴上了国王的王冠,手持着象征权利的权杖,是那么的威严。加冕意识过后,他安排好国事,就告别母后,他要去大海的彼岸,去找公主,他没有忘记公主,他深深的记得他与公主的约定。枫叶片片飘落。

终于又回到了这片国土,而对他来说这片国土的意义已不同了。国王热情的接待,他已认不出原来的伯爵了。大殿之上,居然有一匹黑色的骏马闯了进来,直奔王子而来。“黑夜!”王子激动的站了起来,爱抚的拍打着骏马的脖颈。国王似乎想到了什么“伯爵!”

伯爵转向国王“是!我回来了,我为公主活着回来了。我是为了迎娶公主儿来的。”可是国王的脸却阴沉了下来,音乐声,喧闹声,此刻已停止,大堂之上竟然传来一国之君低沉哭声。原来在得知伯爵掉入海中失踪后,公主每天都会到海边去寻找伯爵,刚开始公主的头发只是有几根白发,后来变成一撮,两撮……再后来一片两片……最后所有的头发都变成了白色。国王找来了巫师为公主诊治

,巫师说公主这是相思之病,只要为公主重新选一位驸马,大婚后,公主的病就会好了。国王听信了巫师的话,要为公主重新选驸马,公主不肯,可是国王爱女心切,他看着女儿的样子很是心痛,他自作主张,为公主选了一位小国的王子,在婚礼大殿的当天,公主穿着火红的婚纱,她命侍从们都等在门外,她拿起桌子上放置的酒杯,酒杯中还冒着轻轻的白烟,公主喝下了那杯液体,然后走到床边坐下,将梳理好的头发披散了下来,然后她躺在床上看着窗外的已开成海的枫树叶,她微笑着,渐渐的闭上了眼睛,沉沉的睡去。

伯爵来到公主房间,推门进去,看到躺在床上的公主,公主甜美的笑容仍旧展现在雪白的脸上,好似公主只是睡着了。伯爵在床边坐下,抱起公主在怀里,手轻轻抚摸这公主已没有温度的脸,“我回来了,起来看看,窗外的枫叶已开成海了。”伯爵戴着哭腔说,他轻轻亲吻着公主的唇,可公主就这样沉沉的睡着,似乎她已听不到伯爵的呼唤了。只晚了一步,公主坚守者与伯爵的约定,一直再等,一直再等,当伯爵带着幸福就要靠近的瞬间,她放弃了,这一步之遥的爱情!一个闪电划过夜空,倾盆大雨顿时下起,没有人注意到雨水的颜色是红色的,红色雨点是会演奏一种神秘的乐章,一种与死亡有着同一种调调的乐章。

倾城一时,醉梦一世


她,是四海为家的杀手。

他,则是人间最为尊贵的帝王。

竹林初见,她被人追杀,狼狈不堪地跑到他面前。

他笑着问她:后面都是追杀你的人吗?要不要来这里躲躲啊?

她冷冷地看了他一眼,缓缓道:不用。

她的师父曾告诉过她:作为一名杀手,最为忌讳的就是动情。一旦动情,就很有可能会被自己最亲最爱的人,亲手推入地狱。

真的不用么?追杀你的那些人都比现在的你厉害。他淡笑道。

……多谢。她一边跃上他的马车,一边冷冷道。

姑娘不必客气。他轻声道,在她看不见的地方,眸中的阴冷一闪而过。

他看着那些追杀她的杀手,无声吩咐道:回去。

你是谁?为何要救我?她一见他上马车就立刻追问道。

我是北冥夜。至于为何要救你,只是因为我看到了一个需要帮助的人。他轻笑道。

你是皇上?她心中警铃大响。

师父曾告诉她,如果说杀手是后天养成的冰冷嗜血;那么掌管这里的帝王,则是先天的残忍无情。

可是杀手和帝王,又是何曾的像?

不要一副警戒的样子。我会救你,也只是因为我看到了你被追杀。既然我都看到了,那我又哪有不施于援手的道理?他苦笑道。

听了他的话后,她还是有点半信半疑的感觉。只是她并没有表达出来。

一时之间,马车内的气氛似乎沉默了。

终于,他开口打破了尴尬的气氛:你叫什么名字?

墨颜,师父取的。她淡淡地看了她一眼,轻声道。

你师父是?

无可奉告。

好吧,我换一个问题。你以后打算去哪?

四海为家。

你难道不想找个实实在在的家吗?

它会成为我的累赘,我仇家太多。

或许不会呢?

不可能……你问这么多干什么?

没什么,随便问问罢了。

过了许久,马车停了下来。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你就先住在这里吧。他拉着她指着皇宫,笑道。

我…………她刚想拒绝,毕竟住在这里,实在是太危险了!

他就一脸严肃道:不许拒绝!你的伤还没好,不住这儿住哪儿?虽然皇宫会有点无聊,但是这里是最安全的地方!至少也要等你养好伤先!

好吧…………她承认,她拒绝不了。

不对!怎么回事?她为何会不忍心拒绝?莫非,她动情了?!不可能,师父说过,杀手不能动情!只要一动情,那么就很有可能会被自己最亲最爱之人亲手推下地狱!

她知道了,一定是因为皇宫很安全,不会有仇家追杀她。所以她必须要在这里养伤。只要她的伤一好,她就立刻离开这里。

与他,永世不再相见。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他对她,可是用尽了所有的宠溺。

她受伤躺床上,他就每天都来探望她。而且每次都会带些好吃好玩的东西来给她。

她想出宫玩,他就陪着她。帮她买着买那,玩这玩那。每次,他都会看到以前不曾在她脸上露出的,十五六岁女儿家的样子。

而且每当有什么作死的妃子来看望她的时候,他都会陪她在一边秀,恩,爱!

而且每次都会把那些妃嫔们气得吐血。

世人皆说,皇宫里来了一位绝世女子。皇上与她恩爱无穷。

流年似锦,繁华不尽。转眼间,一年过去了。

她的伤,也好的七七八八了。

她躺在床上,眼眸低垂。暗暗沉思道:她,是去还是留?

一年转眼过去,她对他,已经不如当初那种无谓无靠的感觉了。

但具体是什么感觉,她也不清楚。

只知道,她的心中,似乎有点甜甜的。这是她当杀手多年以来都不曾拥有过的。

难道,这就是师父所说的爱么?

甜甜的,她似乎,已经喜欢上了这种感觉。

她再也不是无依无靠的一个人了,因为,她有他,陪着她。

想到这里,她嘴角的弧度不自觉的上翘。

他,在她的窗外,自她醒来时就在。

当看到她独自一个人在傻笑的时候,他的眸中闪过了一丝不屑。

天下第一无情杀手墨颜,果然也是会动情的。

颜颜,在干什么呢?我带你去个地方,送你个惊喜好不好啊?他淡笑出现在她面前。

没什么,在想些东西而已,去哪里啊?她疑惑道,这皇宫里,还有什么地方,是她没去过的吗?

去一个颜颜没有去过的地方。他笑道。

语罢,他便牵着她的手向前走去。

忽然,一道飞镖射了过来。她似乎感觉到了风向的流动,可是还是晚了几步。她用来绑住头发的缎带被割断了,三千青丝如瀑布般垂落下来。

谁?出来!她冷冷道。

只要身边有敌人,她就会变回原来的那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

倾墨颜,接招吧!一名杀手沉不住气,从他们隐藏的地方跃了出来。

只是下一秒,他已躺在地上成了一副死尸。

还有谁?都出来!她勾唇轻笑,如今她已恢复实力。这天下之中,除了师父,还有谁能是她的对手?

忽然,一只毒箭从远处直射墨颜。

颜颜,北冥夜急切道,小心!

他挡在她的前面,却不想偷偷地从袖中拿出了一把匕首。

噗!墨颜从口中喷出了一抹血红,北冥夜,你竟是和他们一起来杀我的!

呵,颜颜,只可惜,你知道的太晚了!他冷笑道,眸中全是讽刺的意味。

果然,是我太傻了么……

呵!我竟然相信帝王也是会爱的!北冥夜,欺骗别人的感情好玩么?像你这样的人,不配被任何人爱!你知道爱的含义么?你根本什么都不懂!你不懂感情是什么!你永远都不会知道你娘死之前为什么让你别向我师父报仇!她疯狂道,只是那双平时无邪透彻的眼眸却早已笑出了泪。

那泪,是血红色的。

颜颜!他看着她满脸的血红,心中不知道怎么的,竟有些心疼!

之前他们在一起的一幕幕重新浮上了他的心头。

刚开始被追杀时那个冷漠的她……

陪她买小玩意时那个爱笑的她……

闯祸时那个总爱躲他身后的她……

脑海中顿时竟全是她的身影!

他,不想失去她!也不能失去她!

北冥夜,我要死了,你是不是很开心?是不是心中特别爽快?呵呵……她渐渐地合上了双眼,倾向了旁边的万丈深渊里。

颜颜!不要!我后悔了!不要离开我好不好?他看着她倒下的身影,眸中一片苦楚。

是他太傻,不懂得珍惜……

他的颜颜,是一个那么坚强的女子。

可是,他却把她,逼成了那样……

颜颜,你一个人,可会害怕?

别担心,我这就来陪你可好?

颜颜,若有来生,我,定当不负你。

念我一时,许你一世!


世人皆云尘世苦海,殊不知世间花迎鸟笑,尘世不尘,海亦不苦,彼自苦其心尔!洪应明《菜根谭》题记

什么时候起,开始学会沉默?

什么时候起,开始喜欢写忧伤的散文听忧伤的歌?

什么时候起,无奈悄悄写在眼角?

什么时候起,习惯了夜深人静时一个人在孤独中咀嚼寂寞?

是从那个黑色的9月,我噙着泪将自己最好的朋友埋葬?还是从那个飘雨的深秋,那一袭飘去的白裙带走了我所有柔美若黎明般的梦?

漫长的日子里,穿行在城市冰冷的街头,看着身边熟悉的面孔,我依旧微笑,卸下虚伪的微笑后,那种撕心裂肺的痛没人知道。

游离于记忆与伤痛的边缘,挣扎在希望、失望和绝望之间,我用微笑诠释着我的冷漠,拒绝了所有人的接近,也拒绝去接近所有人。我固执地以为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人懂我,没有人关心我爱我,我固执地沉沦着。

站在梦想的尽头,回首青春逝去后留下的一片荒芜,猛然发现我的世界已支离破碎。

夜,没有风,星光也并不灿烂,这只是一个极其平常的夜晚,依旧是在孤独中咀嚼寂寞的我。

电话的那一端,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你还好吗?我想你了!

泪水瞬间溢满我的眼眶。亲,你的一声问候,已打湿了我的衣袖,温暖了我的心头。

终于知道,无论我是成功还是失败,得意还是失意,在这个世界上,始终有人牵挂我关心我。

如此,足矣!

仔细想来,人,总要面对生活。于昨天,于已经注定的结果,我们毫无选择。既然已经没有选择了,迷离、彷徨、消沉有什么用呢?

我又想起了《菜根谭》里的一句话:世人皆云尘世苦海,殊不知世间花迎鸟笑,尘世不尘,海亦不苦,彼自苦其心尔!是啊,人生的路还很长,我应该告别昨天的伤痛,勇敢地面对今天,勇敢地去展示我的才华与自信。我相信,我的明天一定会是一道美丽的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