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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里忘不掉的那个人

发表时间:2020-08-18

【www.qg13.com - 鱼和水的记忆情感美文】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记忆里忘不掉的那个人",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一年多以前,我遇见了一个人,比我高,看着很瘦,但是比我有肉。我忍不住说了一句握草,这人吃了激素吗?心里有了一丝小确幸,嘻嘻,他没有听见我的那句脏话!怎么加的微信,我已经忘记了。只记得,他说我们这是恋爱了吗?

一句话便把我问懵了,他喵的,这是直男癌的征兆吗?

这人啊,若是有心想走进你的世界,这是不难的。只可惜,这位小哥的心,有些着急了,以至于我还没有回过神来,就坠入了和他的爱河。爱情的萌芽,发出了滋滋滋的声音来,好像在冲破某种禁忌一样。

他喵的,你听说过什么是花无百日红吗?我靠,果然不实在,才短短几个月,我们分手了。要唱《分手快乐》吗?唱吧,肯定要唱,等唱完了以后,我再去找一个新的小哥,也是直男癌的征兆,也是一个吃了激素长大的小哥哥。

提出分手的那一刻,是激动的,是振奋人心的。分手过后的一个小时,我精神萎靡了,完全不在状态,连给孩子们上课都在神游。我靠,看着别人分手,不是挺刺激的吗?为什么到了我这里,兴奋过度了?终于知道了思念是什么滋味,分手过后的每一个夜晚,才明白,眼泪不会欺骗自己。

他喵的,分手了我都做梦。不是梦见我被他追杀,就是梦见我被他温柔相待!我去盘问了度娘,度娘很体贴的告诉我,当你梦见一个人,证明你在遗忘那个人。他喵的,我着实害怕了。虽然只是度娘,虽然只是网络给出的一个答案,但是毋庸置疑,我他喵的竟然相信了。

分手刚满一年,我和小哥和好了。此时的他,彼时的他,我已经赠与了他一个新的称呼大叔。他待我依旧如初,我因此还有些郁闷。记忆里忘不掉的那个人,就是大叔,我心心念念的大叔!他用了一年的时间和耐心,等我回来。我虽依然疯疯癫癫,一颗心始终喜欢到处跑,游荡,但是,万分感谢大叔的耐力,任我逍遥爱自由。

至此,来一句他喵的话:如果你还有忘不掉的人,就去追吧!他喵的什么面子,都是子虚乌有的。若是等你喜欢的人爱上了别人,他喵的你就哭吧,哭吧哭吧不是罪。愿你喝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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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不掉的歌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听到的情歌,也是一首让我忘不掉的歌。熟悉的旋律和歌词还在耳边萦绕,但我和你早已不是恋人了。

和你初遇的场景我还是清楚地记得,那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瞬间。那一天是情人节,我独自走在回宿舍的路上,听到身边经过的人都在谈论这个日子,不禁自嘲自己只能过光棍节了。就在这个时候,我发现身后好像有人在跟着我,回头一看,就看到你紧张地站在离我不远的地方。被我发现了,你更紧张了,手忙脚乱地掏出一盒东西塞进我的手里就跑了,让我一个人傻傻地站在原地看着你远去的身影,耳边传来一首歌,歌词完美地诠释了我此刻的心情。

打开盒子,里面有一块巧克力和一封信。看完了信,我不敢相信我竟然得到了你这位班花的青睐,更重要的是我也喜欢着你,心里顿时又惊又喜的。我立即打电话约你出来,打算当面给你一个答复。站在学校情侣圣地的一个角落里,我诚恳地向你表明了我的心意,得到你一个开心的拥抱。抱着你,我有一种心被填满的感觉,不由自主地唱起了那首歌。我才刚唱了几句,你就附和着我,和我一起唱着。那一刻,我觉得我拥有了全世界。

那首歌成为了我们的定情之歌,每当我和你一起轻声地唱着,我都觉得我们的感情更深厚了。我以为我们可以就这样一直爱下去,分手绝对不会发生在如此相爱的我们身上。可是,该来的终究还是来了,让我无所适从。

临近毕业的时候,我在另一个城市找到了一份工作,而你决定留在学校考研,这就代表我们即将要进行远距离恋爱了。我和你约定好每天至少一通电话,每个周末回来看你,逢年过节一定会回来陪你。还未分离的时候,我们都信誓旦旦地向对方保证一定会坚守这份爱情,为彼此的未来打好基础。在离别的车站里,我们紧紧相拥,把我们的那首歌唱了一遍又一遍,直到车到站了,我才放开你,和你挥手告别。那一刻,我决心一定要努力工作,会给你一个美好的未来,不会让你后悔独自留在这里等我的。

和你分隔两地的日子很难熬,我常常打电话给你,每个星期都跑去找你以解相思之苦。后来我的工作越来越忙碌了,而你也在紧张备战,我们的联系和见面越来越少了。当我升职了,而你也顺利考到了研究生之后,我就兴奋地回去和你一起庆祝。许久没有见面的我们聊完了彼此的近况之后竟相对无言了,尴尬的沉默弥漫在我们之间。

从这次见面之后,我可以感觉到我们的感情在渐渐变淡。就在我打算为了我们的感情而辞掉工作回到你身边的时候,你却跟我说分手。为了忘记你,我选择继续留在这座没有你的城市,可是你的身影始终留在我心中。

每次听到类似的旋律,我都会想起那首忘不掉的歌,一边哼唱着,一边想着曾经的我们,心还痛着,却已经流不出眼泪了。

忘不掉和记不起


我一遍遍重启着记忆按钮,可它却再也无法回应我了,是无助吧,现在的我对着自己苦笑着,像是要放弃一个泥潭里无法挣扎的人,那个人是自己而已。

一个地方因为有故事才使人魂牵梦绕,因为有故事才有了感情。

我去过的每个城市,从不是为去看它有多辉煌多具特色,而是(矫情的)为了去遇见某个人、某段过往或某种情怀。

去过,路过,回来时再连同那座城市、那个人、那段过往或那种情怀一同忘记,直到忘了自己。

可却总对自己说,忘记不过是为减少怀念而做出的努力。回忆是件太过沉迷的事情,给不了温度却让心情此起彼伏,给不了宽慰却让思绪沉溺百态。

曾经花了太多时间想去努力记住,记住那一次次印证自己存在的印记。一次买书的过程,一次写日记的心情,一次做梦的情景,一次失而复得的神情一直问自己,是不是所有的存在都记住了,自己就变得无比重要了?

我不知道。

经常会做同一个梦,一个奇怪的梦。跟随着一个头戴斗笠的背影,穿过独木桥,跳过水帘洞,一直走,一直向前走,戴斗笠的背影一直没有回头,我也没有回头,一直跟着,一直跟着,那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一直到梦醒。但我始终不知道那背影是谁?自己是谁?我们是要去哪里?

有段时间甚至开始怀疑,自己是存在在梦里还是存在在这肉身里,现在的自己是不是真的存在?

看过流星滑落,看过四季轮回,看过绿叶黄了落了、来年又压满枝,看过老年人去了、子孙又大了老了。不禁感慨,为什么人类要活那么久,要看过世间所有的悲剧和喜剧、开篇与结局,要让一个懵懂的孩子经历了生老病死、利益情欲和丝丝扯扯的抉择后走过黄泉路、喝下孟婆汤再去忘记一世沉沦。

何不什么都不经历、什么都事不关己,然后毫不犹豫的走过那条路,万分坚决。那样,是不是就不会在看到孟婆汤时心有余悸?

当努力记住的东西被记得清清楚楚时,时间却又跳出来告诉我,那些看似鲜活的记忆就只能是记忆,再也无法现真身,它们只是泡影,只是尘世间的海市蜃楼,再没了气息。包括声音,快乐,微笑,人影,和自己。

从那天起,我开始尝试着忘记,也曾抱有侥幸心理,想着有些东西应该是忘不掉的吧,可大脑是个好东西,它也真的很会偷懒,因为忘记比记住太容易了。很多东西只要不努力去记住,就真的轻而易举的忘记了。

当我再次想去记住一个人一些事的时候,大脑却罢工了,它已经习惯了删除和无限的清空。

我一遍遍重启着记忆按钮,可它却再也无法回应我了,是无助吧,现在的我对着自己苦笑着,像是要放弃一个泥潭里无法挣扎的人,那个人是自己而已。

记忆里的藿香


风摩挲着的小院里,藿香舒展着,一片碧绿。吹来的香气勾起我的记忆,那景,那人,那画面,让我流连。

记忆里的藿香,长满了院子,绿油油的茎,透出些许黑色,挺立着,撑起手掌般的叶。奶奶走过来,笑吟吟的,她弯下腰,握住藿香顶部的嫩芽儿,摘下几根,把我领回了屋。奶奶扔了一两朵芽在瓷碗里,瓷碗里是滚烫的沸水。藿香叶一触沸水即刻躺下,打了个滚,在水底旋转,点染出了一点淡绿。藿香叶就像喝醉酒的醉汉,歪歪斜斜。终于停了,绿色被真正渲染开来,沉淀下去。水雾弥散了,清香却被留下,氤氲了我的胸膛。待水凉些,抿一口,夏日的闷热即刻被凉爽取代。抬头望向奶奶,她正冲着我笑了。我也笑了,露出没门的牙齿,相映成趣。

我最喜欢藿香饼,奶奶十分了解。切碎的藿香被和在面里搅拌。木棒触过铁盆盆底,面被奶奶和得柔韧。奶奶用铁勺挖出面糊,倒在锅上,摊平。火早就被生起来,在灶膛里舔着锅底,噼啪的木柴声听着让人心安。奶奶把火烧得细长,面饼的香气也更加浓郁。奶奶熟练地用铲子从四周向中间铲,不让面饼粘在锅底,又迅速地将它翻了个身。我有些着急,奶奶拉住我说:不急,不急,就快好啦。我差点在厨房的温热中睡去。面饼终于出锅了,夹起,品尝,藿香的清凉在舌尖上萦绕,满心里的温暖,满足。奶奶抚了抚我,我惊奇地说:奶奶,你手上也有藿香的味道呢!年幼的我尚不知道,奶奶像家乡所有人一样,都在藿香的陪伴下长大,家乡的一切似乎都注进了藿香的叶脉中。隐约的,藿香就像一首诗,影印在我心中,让我流连。

年复一年,风仍旧掠过小院,院里的藿香败了又长,我从小院中走出,走进城镇,奶奶仍会送藿香来,让我找到童年的画面。村庄被改造了,藿香也已不再是之前的了,味道也略有变化。

其实,长腿的风儿什么都知道,村庄沧海桑田的变化都被它带走,带信给城里的我,顺便捎来几缕藿香的清香。村庄被略改,但不变的却是我流连的童年画面,和奶奶朴实的爱。

画面里,风掠过藿香,碧绿涌动,几乎没有声音。

记忆里的风筝


农历的二月二刚过,阳历的三月三就即将到来,昨夜的西北风呼啦啦刮了一夜,白天加二等的又刮了一天,这是春天的脚步,乍暖还寒,春风里虽然还有些冷,可是让人感觉更多的是风里的暖意。我们家乡的春风不大不小,悠悠风是放风筝最好的风力,西北风持续的刮还不胡旋。

三月的春天也是放风筝最好的时节,春风悠然持续,她吹绿了干枯的柳枝,吹开了待放的花蕾,吹走了寒意,吹走了持续一冬的雾霾,蓝天白云重现,各式各样的风筝重回蓝天白云的怀抱,迎着风悠然的飘着,老人孩子的脸上荡着春风,伸长脖子仰着头、眯着眼、嘴角上扬露着微笑。

时光倒流回八十年代初,那时我只有七八岁的样子,还是一年三月天,阳光明媚,天空湛蓝,几朵白云随意飘浮在蓝天上,一会聚成一疙瘩,一会又随风散开成薄薄的一层,一会又聚成大疙瘩,有的还拉成长长的白云带,有的宽有的细,有的长有的短。那时的风筝没有卖的,就是有卖我们也没钱买,就是有钱我们也舍不得花钱去买风筝。村里的大孩子就自己动手做,偷偷地在大扫帚上,抽几根粗点的扫帚棍,还得抽几根稍细点的,但不能太细,太细就容易被风吹断。搭好架子,就像三叉戟的样子,没有细铁丝就用绳子或者毛线绑,照着样子用报纸两面一糊,没有胶水,都是用剩的糊糊饭当浆糊,你还别说原生态的浆糊,只要干透了还结实硬梆,大孩子有去年糊风筝的经验,再用旧报纸顺着风筝一周糊个封边,这样风筝就更结实了,尾巴上再弄两个长絮子,最重要的一环也是关键一步,用结实点的绳子左右一拉,绷成一个弓型,后边的也稍微拉点弓型,这样风筝就可以在迎风时合风飘扬,会飞的风筝就做好了。刚做好的风筝还不敢拿出去放,要凉一夜等浆糊干透了,才能拿出去放,不然还没等上天就又坏了。

大孩子里会做风筝的也就那么两三个,都是从小就有手工制作的天赋,他们做什么像什么。一个是黑豆达,他糊的风筝总是要飞多高就能飞多高,想飞多远就飞多远,只要有那么长的线。他还能用竹子,钻几个孔做成笛子,那时不知道是几个孔,现在知道不是七个就是八个,不是八个就是七个,他还能用笛子吹出《上海滩》、《霍元甲》的主题曲,悠扬婉转斗志昂扬。现在的手工就是理发,在前卫街道也是小有名气,好多姑娘小伙大妈大婶都要找他理发烫发,店里还摆了不少木雕,都是他利用闲暇时间雕刻的,有老鹰,有兔子、小狗,还有弥勒佛等等作品,经常有人出价买他的宝贝,大多都被他婉言回绝,在你眼里是宝贝,在他眼里那是宝贝中的宝贝。另一位西民爷就是天才般的机械师,虽比我只大两三岁,可是按村里的辈分我要叫他爷爷。糊风筝只不过是小时候的乐子,他还能用废弃的自行车链子,皮筋铁丝架做成链子枪,打火柴头或者黑火药。现在他已经是极富经验的汽车维修技师,汽车若有麻达,几乎不用检查,他只是听听发动机的声音就可以大致判断出汽车的毛病所在。多年以来,一直被大型修理厂高薪聘请为维修技师,坐镇修理厂,培养了一波又一波的年轻人成为优秀的修理技工。

三月的春天是风的季节,春风吹来,风筝就飞满了天,放风筝的心就和风筝一样飞上了天,在蓝天白云间飘荡,在白云蓝天中游玩,忽高忽低,忽近忽远,借着风筝的眼我把田野搜寻看个遍,鲸鱼沟尾巴上的鹿走沟,再向东就是天河凫裕沟,继续向东将军疙瘩都能看得清楚。

放学回家书包一撂,跟着大娃们屁股后头,大娃们把自己做的风筝拉过头顶跑在前头,我们在后面追着跑,碎娃们跟在我们后面追着跑,我们身后扬起一股飞扬尘土。还有更小的躺在妈妈怀里的狗蛋,狗蛋小手左右摇着,小腿使劲的踢腾,好像他手里也拉着风筝线,迎着风在跑。狗蛋妈妈看着怀里的狗蛋小手摇着,小腿踢腾着,轻轻的低下头亲着他的小脸蛋,微笑的对他说:狗蛋!快快长大!长大好撵哥哥们去放风筝!听到这样的话,小家伙好似听懂了,手摇的更欢,脚踢腾的更勤。

我们一群大娃碎娃,跑着从村里穿过,沿着涝池西边的小路向南,朝西岭上的梯田跑去。棉褂褂虽还没有下身,可已经不用系扣子,光身子单包怀,只管跑还不知道冷。穿了一冬的棉窝窝也没下脚,已经踏的勾不上跟了,踢踏着磨着地依然飞跑,把灰尘扬在身后,向西岭跑去。西岭是村子里的制高点,有一眼机井后来还修了大水塔,以前用来抽水浇地,现在供村里人生活饮水。西岭上的风头最大是放飞风筝好的地方,西岭上有一层一层的梯田,梯田里的麦苗正在反青还没起身,大人也不管,还没起身的麦苗是不怕人踩,还包说一帮小孩子了。大孩子把风筝放到麦地里,把线放长到十几米,我们小一点的把风筝举起,大孩子前头跑着拉线,风筝迎风就飞起来了,风筝越飞越高,线越放风筝飞的越远越高,一个个突然停止了大呼小叫,都站定仰着头盯着空中飘飞的风筝,有限的线不可能无限的放,放风筝也是讲究技术,线总是要留一点,风大时就适当的放放,不至于把风筝刮坏,防止把把线拽断;风小时就适时的收收线,以免风大时无线可放。悠悠风最好,风筝几乎停在空中,尾巴上的絮子随风飞舞。放风筝的孩子就可以坐到梯田的土塄边歇歇,小孩子碎娃们都顺溜着也依次坐下,脱下棉窝窝倒倒里面硌脚的土块,扇着棉褂褂凉快凉快,喘着气仰着头看着风筝飘着娃们滴也趁机歇歇。

这样一直要玩到天黑,收了线收下风筝,风筝多半都受了伤,小心翼翼的举着受伤的风筝,一群大娃在前,碎娃跟在后头,叽叽喳喳说个不停,这个说风筝那里需要改进,那个说风筝那里需要加固,好像那风筝就是自己的。不管是谁的风筝,只要是有的看,有的放,那怕就是摸摸都是满足的,那怕就是把风筝线拉一拉,那个高兴劲就从眼角到嘴角,一下子笑到脚后跟去了。明天放学大概又要放风筝来,因为春天就是风的季节,也是风筝的季节。

记忆里的风筝,那样清晰的飘飞在空中,絮子迎风不停的摇摆,仿佛就在我眼前,仿佛就在昨天。人无法回到过去,可过去总又难以忘记,小时我曾经跟过的大娃头,你们如今都在那里,小时曾经跟过我的碎娃你们都去了那里,我还记着你,你有记着我吗?

村子还是那个村子,只是土胚房大多翻新盖成了新房。村西的涝池已经废弃掩埋,梯田都被辋川人承包种成了松树,人还是那些人,只是没有了当年喧闹丰收的景象,变得特别的宁静甚至冷清。当年年轻力壮的父辈们已经步入老年,村里再也难见放风筝的孩子,除了留守老人就是留守儿童,小的也就两三岁,大点也就四五岁,稍微大点就跟着父母到省城,或者到县城上好点的学校接受好点的教育。

他们的童年和我们的童年,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是在泥土里滚大的,他们是在课本题海兴趣班里学大的;我们只求能吃饱穿暖,他们几乎都是营养过剩;学习只是我们的一种义务,学习成了他们最大的负担和责任。

小时候的记忆很多,我怀念小时候,生活和日子可能苦点,可是每天都是快乐的。如今生活好了,日子宽松了,可是快乐似乎少多了!

记忆里的冬天


春天总是姗姗而来,初春的时候还飘落了几场雪,如今,已经消融不见,满眼绿色盎然,花香弥漫,无一丝白雪的痕迹。时光渐行渐远,关于冬天的记忆却一直在心中盘旋,无法消散。许是匆匆之间,遗落了那些关于冬的足迹,却无法遗失关于冬天的诺言。

记忆里有一个冬天,清冷而凄凉,那份感觉一直在心头萦绕,让自己无法走出封闭的空间,一个人在自己的世界里或闲适或拥挤地生活,无人可念,无人可恋。

记忆里那个寒冷的冬天,雪花总是轻轻柔柔地飘,象自己曾经无依无靠的心。依稀在那冬日的黄昏里,我总是踏雪而归,紧握住一份心底里的温暖,怕流失,也怕伤害。

记忆里那个美丽的冬天,我写了无数的信笺,邮寄给并不遥远的一个友人。也常常会在某个寂静的夜晚,与灯光相伴,拥衾取暖,在轻缓的音乐中,慢慢阅读一份冬日里的祝福和心愿,体会那份执着的梦幻和永远。那时,即使疼痛,也是一种幸福;即使等待,也是一种甘甜。

记忆里那个忧伤的冬天,我隐藏在自己的天地里,不被人知的脆弱,假装坚强与勇敢,以为可以不被发现,宁愿在自己的角落里独自泪垂,独自欢歌。可是,终有一人可以了解我的忧伤多深多重,我的心有多寂寞。

记忆里那个飘雪的冬天已悄悄远去,却又深深地刻在生命里,无人提及,不能碰触。那时,我还年少,青春好似可以洋溢的风,犹如初绽的花朵,一直被任意挥洒。那时,我喜欢幻想,喜欢流浪,喜欢千古不变的浪漫,喜欢惬意的坦然。望着那片蓝天,做自己的梦,想自己的未来,从不因自己的渺小而叹息,却因自己的孤独而寥落。

记忆里的冬天,有人曾许诺,我期待奇迹能够出现,但我游戏人间,伤害了别人也伤害了自己,于是,我选择了无声的告别和决绝的离开。任由那伤害延续,任由那苦痛呐喊。

其实,记忆里的那个冬天,让我的生命不再有遗憾,因为有了解,有陪伴,有凝望,有挂牵。我不要永远的誓言,但我会感谢,有人可以一生怀念。

那个冬天在记忆里,有刻骨铭心的感动,有不能舍弃的留恋,虽然,一切都如雪飘过,如风掠过,我依然是最初的自己,但我懂得了什么是沧海桑田。

平静安然地迎来一个又一个冬季,我还是会在某个飘雪的夜晚,带着一份轻柔的心情走在回家的路上,重复着记忆里的那个冬天,雪花轻舞,不知寒冷,心依然会被那种情境感动。但那个写梦说梦的习惯,却已经不再。梦易醒易碎,我心走过沉醉却依然不悔。

记忆里的那个冬天,我在风里穿行,当我再回首时,那个冬天只留下一个美丽如水的背影。

想到那个人


吱呀,吱呀三轮车与寒冷的大地留下的每一次亲密接触都由于车轮有问题,打破了沉默。

这个多少钱,那个多少钱。一阵阵询问声打破冬天的沉默。他笑着,一个个介绍着,似乎想把它用尽了毕生的才学都展现出来。姥爷自己便乐呵呵地迎上去。

一阵吆喝声从空话儿寂静的街上传来声音,是老人卖力的在喊着。这个老人头戴一顶军用帽。即使老人已经到了耄耋的年龄,但也丝毫掩盖不住当年意气风发的气概。整个人都神采奕奕。脸上洋溢着笑容,像个长不大的孩子,他就是我的姥爷。

姥爷带着我坐在那生锈的三轮车上到处去卖鞭炮,那时的我是个懵懂的小孩,不知道老爷为什么推着那一堆鞭炮满大街的转。

姥爷笑起来眉毛弯弯的,尚未开口已经像有一股力量在无形的横着眉宇之间。我是一个旁观者,姥爷推销着这辆三轮车里那些新的鞭炮,来买的人变多了。一会儿,周围便挤满了人,人们争先恐后地把头向前探去,都像有了好吃的,争先恐后地抢着向姥爷一个劲儿地问价。姥爷的脸上写满了自豪好,像对我说:看,我们在街上辛苦赚的,功夫没有白费。

街上的寒风在呼呼的刮着,像一把刀扎劲了心脏,刺骨的寒冷。但此时,我丝毫没有感觉到冷风的侵蚀,似乎有一股温暖把shenti占据。

姥爷用自己的辛苦满足了大家热闹的yuwang,他永远是在为别人着想。即使他已经去世了,但是他在我心中的形象永远不会改变。

此时,我坐在窗前静静回想着以前的一点一滴,姥爷的身影似乎又出现在了我的眼前

错过那个人


错过那个人

他那时还是一个小小的银行职员,她是他的储户,手里攥着一大把零钞来存钱。他从没有见过像她那样清纯的女子。他开始暗恋她,一周没看到她来,就没着没落的。她还是一个中专生,18岁,来自那个有巴山雨的穷困山区,家里还有读书的弟妹,她在读书之余还要出去打工,手中的那一堆堆零钞是一家的救命钱。

为了她,他戒烟,不再买名牌服饰。他匿名把省下的钱悉数打在她的存折。有一次,她前来取钱,他看到她的手指包扎着一小块纱布。她笑笑,说:不要紧,是学车时不小心弄破的,谢谢!他却把这件事放在心,提着一大包东西去看她,但是,他没有进校园,在一张小纸条给她留了言。

她找来了,对他说:你别瞒我,我知道是你。从你望我的眼神。她是来告别的,她要回到家乡去,她的父母为她说了一门亲事,那家有钱,对她病重的父母一直很照顾。没有那家的支持,她的弟妹就不能读书。

那天晚上,他喝得大醉,眼里布满血丝。她那么坚决,一下就把自己拒于千里之外。

许多年后,他去三峡参加一个会议。在宾馆山脚下的一所小学前,他遇到一个女子,怯懦地喊着他的名字。这时的他,已经是一家银行的行长,随他前往的还有他的妻子。他盯着她的眼睛看了好半天,实在是想不出这个身材臃肿的女人是谁。

过了一会儿,他恍然大悟,狠狠地打自己一嘴巴,怎么会是她?

他一夜无眠,头脑尽是她少女时代的倩影,多年的情愫像烈日下的柴火,凭一抹记忆的亮点在漆黑的夜晚轰地点燃了。他在妻子的面前隐藏了对她多年的思念,他不跟妻子说,也不跟任何人说。

天亮时,他试着向当地人询问,才知道她在那所小学教书。服务员说:她是个可怜人,她患了家族遗传病,坏了相貌,一个人孤孤单单。听说在读书的时候,有一个家境十分好的男孩看中她,她没同意,却跟身边的人不停地说那个男孩怎样对她好。说到底,她怕害了别人,连累人家。她真可怜。

他的心被蜇了一下。他怎么也没想到,当初那坚决的拒绝其实包含着这样的深情。他想去学校找她,却被告知她不在。

会议结束,他怀着不安的心登上客车。就在车启动的时候,一个服务员跑过来,急匆匆地交给他一封信。坐在颠簸的车上,他打开信封,里面有一张字条,那是他多年前在她手指受伤时,他写给她的,反面有一行字:对不起,忘了我吧。

他背过脸去,把那张纸揉成一团,丢在车窗外翻滚的江水里。妻子好奇地问:你怎么了?他笑一下,说:没什么,我忘了给山下的人道一声谢谢。错过啦,错过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