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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来多情空余恨,不若天涯此陌路

发表时间:2020-08-27

【www.qg13.com - 恨情感说说心情短语】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从来多情空余恨,不若天涯此陌路",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给心来场轻旅吧!让心在广阔的天地间放松吧!压抑的情绪总需要个宣泄的缺口,当一切坏情绪在时间里消失不见时,你会发现,一切都变的无足轻重,你只需要轻松的做个美好的自己就好。

一直期待有场让我心静的,说走就走的旅行,我会在路上看见绿草吐芽,蓝天下欢喜奔跑的身影,以及那带笑的眼睛,但是我未曾为之努力。于是,终于还是下定了决心,想要出去走一走,看看外面的世界是如何的春暖花开。

我曾无数次的预想我离开这个世界的样子,安详,或者优雅,但是谁人能够知晓未来的自己将会如何逝去呢?明明窗外的世界充满了阳光与温暖,但是内心却充满黑暗的颜色,浓重的让人无法喘息,于是,只好选择逃离。

灵魂仿佛在冰火两重天的世界里反复的颠簸,疲惫不堪。也许是最近的事情比较多吧!我,总是喜欢钻那些无关紧要的牛角尖,将自己逼到令人恐惧的地方,无法自拔,明明理智告诉我不应该沉沦这个暗黑的世界,但是内心却伸出无数的手,将我拽进那无底的深渊,无法呼吸的痛苦让人崩溃。

人们常常说,那个逗你笑的人永远也赢不过那个惹你哭的人。有时想想,何必呢?既然明明知道没有结果,那何必去委屈自己呢?不如,勇敢的去和过去的自己告个别,然后潇洒的大步向前,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你前进的脚步。

我们总是喜欢看着别人的故事,然后流着自己的眼泪,想想也是可笑至极。和前任去看《前任3》的时候,我以为他是余飞,但是他说他是孟云,我不信,现在我信了。我当时以为我是林佳,最后发现我是丁点。有时候想想自己真是窝囊,像个废物一样,连眼泪都憋不住。

我听过人们说的那句,女孩,既然当初他说他爱你的时候,你信了。那么,现在他说,他不爱你了,你也应该信不是吗?你见过了他爱你的样子,那现在这番不爱你的样子你就该坦然的接受,然后不吵不闹的离开就好,免得彼此尴尬。

一段感情,之所以能够继续,在于双方都在努力的去维护,那么,只要一方放手了,那就意味着这段感情结束了,而女孩你死不放手的样子真的不好看。女孩,你应该不论何时都优雅的去看这世界上最美的风景,去爱这个世界上最爱你的人,如此,才是美妙人生啊!qG13.coM

当伤疤出现的时候,能够将其愈合的无影无踪的只有那时间,而女孩你该做的就是将自己变的更加的优秀,然后去收获属于你的美好。温暖的你,会遇见那个让人一直温暖下去的人,你何必在这样不值得的事情上扮演一个苦情者呢?徒惹笑话而已,不值得!

当你见过山峦的连绵,你就不会再在意那山丘的低矮;当你见过柔软的云朵飘飘时,你就不会再在意乌云是否笼罩在头顶;当你尝试过感情的酸甜苦辣,你就不会再在意世间的感情如何。你要相信美好的未来依旧在,你要做的就是等,然后好好的照顾自己,让自己变的更加的美好,那么一切就会顺其自然的到来!从来多情空余恨,不若天涯此陌路,各自安好,互不打扰,才好!

给心来场轻旅吧!让心在广阔的天地间放松吧!压抑的情绪总需要个宣泄的缺口,当一切坏情绪在时间里消失不见时,你会发现,一切都变的无足轻重,你只需要轻松的做个美好的自己就好。去看花,看云,看这世间上一切美好,让那美好的一切去治愈你的心伤,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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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樟花开,陌路天涯


序言: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悲风秋画扇。

(一)回不去的叫作从前

未到南昌读书时,北辰还不知道这座城市的另外一个名称,一直以为它只是叫南昌。后来到了这座古城之后,才知道它还有一个唯美的名字南城。

北辰的家乡在南方,在那里有个美丽的小镇,四季常绿,景色宜人。北辰的故乡名为暗流,但是他给自己的家乡取了个诗意般的名字苍城。

也就是在那里他遇到他的初恋,那个在他生命中扮演着一个重要角色,至今还是难以放下的女孩林雪夕。

那个影响了自己整个高中和大学的女孩,那个把他的生活弄的一团糟之后不负责任离开的女孩。本以为这么多年了,自己会恨她,但更多的却是心疼。

他们的开始有些戏剧性。本是毫无交集的两个人因为一次赌约走到了一起,这个甜蜜的爱恋在那年的盛夏开始,那时正是香樟花开。

北辰一直坚信着他们的爱情可以一直走下去,直到齿摇唇白的时候,他们坐在院子里,给子孙后代们说着他们那个时代的爱情。

高二那年,苏北辰因为一次赌约,鼓起了勇气去追他的初恋,而林雪夕也正好和别人打赌,所以他们就这样在一起了。后来林雪夕实诚地告诉北辰说:刚开始,我只是想捉弄你,这是和朋友的一个赌约,她赌你你不会喜欢上我,而我因为一时的头头发热,就和她定下了赌约。我赌的是你会喜欢我,我们在一起之后,我就把你甩了。只是我没想过的结果却是我们会走到一起,最后把自己也赌了进去,我不后悔,现在的我很幸福。林雪夕说完后忐忑的看着北辰。她以为他会生气,但是没有。他只是微笑看着她,仿佛她是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宝物,北辰说:其实我和你差不多,所以你看,我们多么般配!后来他们相视着彼此,笑得很幸福。那时候的天很蓝,似乎向他们暗示着这是上苍的安排,注定着他们会走到一起块,可以天荒地老。

那一天,北辰替他的好朋友送情书给林雪夕,如果不是因为这层关系的存在,也许他们可能就不会有交集。

一个人走在昏黄的路灯下,一路上有香樟作伴,这是北辰最喜欢的一种生活方式。不知不觉就走到了以前上过学的中学,北辰不禁驻足,往校门里望去,风景依旧,只是少了那抹倩影。

起风了,吹乱了北辰那头飘逸的发。看着校门口那苍劲的字迹卫城中学,想着它曾给青春期时的自己带来的悸动,北辰的思绪回到六年前。

2009年,北辰刚上高一,以前的他还不知道学校里有个叫林雪夕的女孩。每天除了教室、寝室,食堂这三点一线之外,北辰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画画。日子就这样子平静的过了一年。

高二那年,因一个朋友说有家早饭做的不错,希望北辰和他一起去,北辰不忍拒绝,就随他去。去到那里,才知道其实是某人醉翁之意不在酒,他要去吃饭是假,要追这家做早饭店店主的女孩才是真的。在那里,北辰第一次见到了林雪夕。闭上双眼记忆依然清晰:上身白色的T恤,配着牛仔裤,整个人显得很精神却又不失美好。这是北晨对林雪夕的第一印象。

之后北辰就成了他朋友和林雪夕联系的信使。他帮朋友转交情书,本以为在这场爱情角逐里,自己只是个配角,却没想过自己会陷入进去,成为这场爱情里的故事主人公。

高中的日子还是这么的过着,北辰继续充当着信使的角色。让他郁闷的是,林雪夕信照收着,却从未有过任何的表态。

一天中午,北辰没有出去,躲在寝室里认真的作画。在这安静的午休时间,对北辰来说是难得的惬意,不用想一些乱七八糟的事,只是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就好。

但是有时候越是美好的东西就越被别人所打破,而且是没有任何征兆的。当北辰无意间抬起头时,就看到了林雪夕和他的那位朋友站在他身后,林雪夕的眼睛还紧盯着自己画板的作品。从朋友那来回摩擦的双手以及他那脸上有些不自然的神态以及林雪夕那有些僵硬的脖子来看,他们应该来的有些时间了,只是自己太过投入了,没注意到而已。

而后朋友有些踌躇地解释说:我和雪夕说,你在宿舍作画,她就想要来我们宿舍看看,我就带她来了,没有打扰到你吧?脸上带着红晕,手抓了抓那有些扎人的板寸头。

当北辰想要开口回答没关系时,林雪夕却突然说饭:可不可以送我一幅画?对于这种突然冒出来的问题,苏北辰不知道如何作答,选择了沉默。

而今这么多年过去了,画早已作好,只是再也没有送出去的理由。

之后的日子里,两人慢慢地熟识了。

直到有一次,在打完篮球后,北辰在水池旁边洗手,刚好遇见林雪夕走过。北辰二话没想,就跟上她的步伐,在她身后喊了一声:林雪夕。林雪夕停下脚步,刚转过身,就听到苏北辰说:林雪夕,做我女朋友吧,现在不用急着回答我,想好了再告诉我,我等你的答案。说完之后,他紧张得静默着,没注意到林雪夕离开时嘴角微扬的模样,也没有看到那个傍晚落日的灿烂。

怀着忐忑的心情过了一个星期,就在苏北辰以为自己没有机会的时候,突然听见有人在自己的耳边,温语轻声地说:我愿意!幸福来得太过突然,以至于北辰听到这三个字的时候,呆愣着没反应。

后来,有一次林雪夕问他那时候为什么没反应的时候,北辰支支吾吾的不愿意回答,最终拗不过林雪夕,只得红着脸说:我太高兴了,忘了回应了。林雪夕笑得前俯后仰。

两人正式交往之后,苏北辰有一段时间很是内疚,因为他觉得自己抢了好朋友喜欢的人。在一次寝室舍友一起吃饭的时候,趁着没有人注意他俩时,北辰向朋友说明了原因和自己心中的内疚。没想到朋友笑笑说:我早就知道了这样的结局,你别感到难过,而且你长得这么好看(听到好看这个词,苏北辰的表情肯定很精彩,只是我想象不出来啊!),又会照顾人,你们接触的时间又比我长,她喜欢上你,我并不感到意外。不要有负担,爱情没有先来后到,只有爱与不爱。她接受你,可以说明,你比我更适合她,好好对待她,一定要幸福听着朋友安慰的话语,苏北辰心里暖暖的,这种感觉抵达心脏。

和林雪夕在一起的日子,就连寒冷的冬季都觉得是温暖的。高中时候的感情很单纯,也很美好。而最美好而又最难忘的恋情莫过于初恋,林雪夕对苏北辰来说就是这样的存在。

两人在一起的时光纯净而又美好。北辰每

天都会去学校的奶茶店给林雪夕买她最喜欢的紫罗兰奶茶,然后再给自己带上一杯自己喜欢的薰衣草奶茶,这样的日子简单而又幸福。

北辰说:分开之后,我再也没有去过那家奶茶店,也忘记了它的名字,但那美好的味道依然清晰如昨,因为那是初恋的味道,因为那时候的林雪夕只属于我一个人,那个叫林雪夕的女孩,关于她的一切我一直没忘,也不想忘。

回忆温暖如昨,而今物是人非。

因为林雪夕,北辰有了很多第一次。第一次给女孩做饭,第一次拥抱、第一次kiss、第一次陪女孩逛街、第一次争吵、第一次给自己所爱的人唱歌人生的很多第一次都给了林雪夕,回忆才会如此弥足珍贵。

高中是在林雪夕家所在的小镇学的,所以林雪夕没有住校,当走读生上。由于林雪夕爸妈常年在外工作的缘故,因此北辰经常一下课就去市场买菜,去林雪夕家做饭给她吃。那时候,虽然胃不好,但只要是北辰做的饭,林雪夕都会认真的吃完。在那里,林雪夕第一次主动拥抱他。

她问:我可以拥抱一下你吗?北辰回到:当然。林雪夕对他说:你对我的好比我爸妈对我的好还要多。她从背后抱着他,滚烫的眼泪湿了他的后背,灼伤了他的心,暗暗发誓一定要好好对待这个女孩。

时至今日,那双手的温度还在,那个温暖的拥抱所有的画面在脑海中不停地回放着,只是人再也回不到从前了。

那时候的他们在所有人的眼里,是很幸福的一对。就连他们的朋友都以为他们会走到最后,北辰也一直坚信着。他曾许诺五年之约,他对她说:最多五年,等我大学毕业之后我就养你。

现在已经快五年了,那个答应北辰的女孩,身边的人换了又换,却始终没有再为谁而停留。

也许有时候连北辰自己也不懂得这么一个道理,不是没有遇到更好的,而是因为有了你,我的心里容不下任何人。

林雪夕很喜欢星星,但却很害怕夜晚的降临,所以每当她失眠之夜,北辰总会打电话给她,在电话里给她唱歌,直到她睡着为止,才肯挂掉电话。

他们之间其实也有过争吵,但那无关大雅。真正的出现裂痕是高三那年,北辰要市里学画画,这就意味着他们之间要有一段时间不能相见了。

距离去市里的前一天夜晚,北辰先去林雪夕家找她,本想好好的做个短暂的告别,却不想在她的房间里看见一个男的,虽然北辰知道那个男的只是他们家的房客,他们之间是清白的,但还是误会了她。

那天晚上,北辰喝了很多酒,林雪夕也第一次喝了酒,而后离开了。北辰哭了,像个被遗弃的小孩,然后像疯子一样地跑出去,满大街的寻找那个熟悉的身影,找遍了小镇的所有街道。累坏了,躺在地上,恢复了体力后继续寻找。当北辰与他的朋友找到她时,他看见她哭了。她扶着他,拍着他的背温柔的说:你不要这样,好吗?

后来,北辰去了市里半年,在此期间,林雪夕有到市里找过他。最终他们还是决定在一起。只是好景不长,最后她还是提出了分手,北辰至今想不明白为什么当时信誓旦旦的两个人,最后却分道扬镳。

其实他想他应该感谢林雪夕,是她教会了他如何去爱一个人;也是她,陪他走过了青春年少这段青涩的时光,虽然还未来得及成熟。

北辰最后悔的事情就是两个人交往了两年,但他却没有一次好好的陪过她逛一次街。唯一的一次上街,本想给她买一件衣服,却没有买成,只因她不喜欢。

回忆再次倒带。三年前的今天北辰考上了南昌职业学院,这个充满了浪漫诗意情节的学校。北辰以为只要换了个新的环境,一切都会重新开始,只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林雪夕也报了这所院校,所以他们之间注定了纠缠,即使这一切不再是男女朋友的关系。

在大学里,看着林雪夕的身边,男朋友换了又换,看着她痛苦,北辰却无能为力,因为他没有了当初的权利与资格。更多的时候是自责,他觉得是自己以前过于宠她才造成如今的这个局面的,是自己对她的好造成了如今对她的伤害。所以现在的北辰只能远远地看着,不敢再联系她。

他们就这样不再是彼此生命中的唯一,各自开始了同个地点却不再相关的生活。

(二)把你深藏,是我的独家记忆

冷月是北辰在网上认识的,这个女孩在看了北辰写的《送你离开,香樟一季开》、《谁遇见谁,在这薄凉盛夏》、《八月未央,香樟不失忆》等文章之后,被他文中那细腻的文字和深情打动了。

那是大二的一个夏天,他们认识了。认识不到两天就决定在一起了。现在想想真的不可思议,也许那时候的北辰不是想要谈恋爱,只是想找个人陪或是寂寞了,亦或是想要把对林雪夕的宠爱以另外一种方式继续。

在冷月的眼里,北辰是一个很好的大男孩。他温柔、体贴,细心什么事都让着她。天天给她做饭、帮她洗衣服、吹头发、陪她逛街,陪她通宵

也许是因为北辰太好,太过完美了,冷月总是患得患失,觉得有一天会失去北辰。

有一次,学校放假了,冷月的爸妈让冷月回家。

冷月走的那天,北辰将她送到火车站,北辰很想开口让她留下,但是记起前不久冷月对他说过的话,就开不了口了。

冷月说:我把我们的事告诉了我爸妈,但他们坚决反对,现在我回去和他们说清楚,我就会回来的,等我。其实北辰不知道的是冷月希望他开口留下她,但因为女子的矜持,她没有开口,而北辰也不知道冷月那时的想法。最终列车要开了,冷月也没有等到想要的答案。他们就这样错失了彼此,回不到从前。

后来,冷月告诉北辰:当时如果你开口挽留,我就不会离开,我们也就不会分手。北辰听了,犹如当头棒喝,悔不当初。世上有结果,后果,却偏偏没有如果。它只存在我们的书上或是口头上,但绝不会是在现实中,就像世上没有后悔药一般。

20XX年1月初,冷月说要回来给他过生日(北辰的生日:正月二十九日),而在此之前,他们已有半年未见。

也许对于冷月来说,这是可以续写前缘的好开端,对北辰来说也不失为一个好的机会。但有时候上苍就喜欢给你个圆满过程之后,然后在你眼前再把结果弄得支离破粹,所以那个结局叫作回不去的从前。

其实,她不知道的是,林雪夕现在还和北辰联系。而北辰也没有告诉冷月,他与林雪夕一直有联系的原因是因

为林雪夕有事才会找他帮忙。

说好的要陪他过生日的冷月最终还是没能来给北辰过生日。不知道这对冷月来说是该庆幸还是该悲伤?悲伤的是他们再也不能破镜重圆,庆幸的是她不会知道北辰与林雪夕还一直联系的事实,虽然是林雪夕主动去找的他。

今年的二月份,林雪夕说想要去北辰家乡旅游,希望他做向导,而北辰拒绝了,他知道当断则断,不断则乱的道理。只是他再也不会像爱林雪夕那样去爱另外一个女孩了,但这样的话,他不会告诉林雪夕,更不会告诉任何人,只会把它放在内心深处,成为自己的独家记忆。

(三)木槿花开,归期未有期

朝开暮落性坚韧,

夏秋季节长盛开。

花干入药可医病,

最难治愈是人心。

苏木槿,这个网名还是北辰帮她取的,所以她一直都很喜欢,在那以后从未改过网名。即使她自己的名字里就有个杏字,也是植物的一种,且还是在二月春季开的花,但却不及对木槿的喜欢,只因是那个人取的,这就是所谓的爱屋及乌吧!更何况北辰的网名也姓:苏。苏木槿每次一想到这么一句话:以我之名,冠汝之姓,都会痴痴的笑起来。

后来她上网专门查询了木槿花语才知道原来是:温柔的坚持;坚韧,永恒美丽。她还查找到关于木槿花的一些相关资料,上面写着:木槿花朝开暮落,但每一次凋谢都是为了下一次更绚烂地开放。就像太阳不断地落下又升起,就像春去秋来四季轮转,却是生生不息。更像是爱一个人,也会有低潮,也会有纷扰,但懂得爱的人仍会温柔的坚持。因为他们明白,起起伏总是难免,但没有什么会令他们动摇自己当初的选择,爱的信仰永恒不变。

看完了所有关于木槿花的所有资料,苏木槿觉得其实这木槿花的花语与自己本身很是相像。

就像她对公子北辰一样,只因为他的一篇文章,然后在心里描摹着这个人的外貌。通过他写的故事,猜测着这是一个有故事且属于忧郁型的大男孩。那时候的苏木槿没有想到这个男孩与自己在同个学校,离自己竟是这么近的距离。

后来机缘巧合,得到了他的QQ,开始了网上聊天。她经常去他的空间里评论说说和日志,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因为他的文字,喜欢上他这个人;因为他的故事,爱上他的悲伤。但是苏木槿却从未敢表露出来,甚至于每次与他在网络上聊天都显得小心翼翼,生怕他知晓自己的心思。

直到有一天,知道彼此都在同一片天空下的同一个城市,且还同在一个学校。不知是谁提出的见面,一切自然而然。到了相约好的地点,在人群中苏木槿根本不用别人提醒,就知道那个穿着蓝色上衣的人事他无疑,只因他与自己相像中的那人吻合。温文尔雅,谦谦君子这些词说的就是眼前人吧。

苏木槿的心因为眼前的人急速的跳动起来,她知道这应该叫做心动,她对他的心动不再是文字上,不再是网络中,而是现实中真真正正的心动。

之后的接触,那个悲伤的男孩给自己带来的悸动是无法言语的,苏木槿知道自己不能沦陷,她时刻提醒着自己不能逾越友谊这条线,否则最后的道路上也许只能做陌生人了。但是很多时候身不由己,世界上最可怕的事就是一直看着自己清醒的沉沦,最后换来的结果只能是带着满身的伤转身离开,就像木槿花,可医病,却医治不了人心。

在一次聊天中,苏木槿说自己的网名很丑,想要改过别的,但自己一时不知道改为什么是好,只得向公子求助。北辰想了想,说道:不如就叫做木槿吧,象征着:坚韧,美丽。至于姓的话,就和我一样好了:苏。苏木槿觉得很不错,最重要的是姓氏与那人相同,所以就愉快的接受了。

在第九空间文学群里,因为两人的关系,经常被撮合。因为无伤大雅,所以当事人也没有在意。只是次数多了,北辰就会说;我有喜欢的人,所以不要伤害无辜的人。每当这时候苏木槿总会说:我们只是好朋友。而心里的苦涩却无人知,苏木槿知道不能怨谁,因为这本来就是自己的一厢情愿,怪不了谁。她不知道这样的情感长久压抑下去会怎样,只知道现在是满嘴的苦涩,心脏狠狠地抽痛着。

20XX年11于月16日,这是他们在大学的最后一次迎新晚会,也是最后一次参加这样的晚会。因为明年的六月,大家就要各奔前程了。北辰作为文学社的代表人物之一,又是个歌唱能手,必须得登台表演。那一晚他唱了《你知道我爱你》:

你的每个呼吸都让我心动

你的一颦一笑都让我颤抖

远方的你可知我在想你

不管多少时空阻隔我都不停息

站在雪地的你是多么美丽

你穿着我送你红色的大衣

你对我说今生若不能一起

我愿意来世等你

直到我们永不分离

你知道我爱你真心真意

你知道我永远都不放弃

这人世间纷纷扰扰

只有你值得我去珍惜

我知道你爱我胜过自己

我知道这份情此生难寻

这雾已经慢慢升去

我们的爱已变透明

映在月光里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唱这首歌,只是心里有个声音叫嚣着,必须是这首,别无选择,他能做的只是遵循自己的内心。他在台上动情地唱着,他知道这首歌是自己欠她的林雪夕,借着最后一次晚会,唱给她听,无论她在不在现场。只是苏北辰不知道的是,台下的苏木槿因为他唱的这首歌,听出了其中的悲伤,心因为台上的那个男孩的歌声疼的无法呼吸,想要拥抱他,给予他温暖的心思怎么压抑也压抑不了,所以她做了一件很让全校都震惊的事。

当北辰的歌声画上句号后,她借着送花的名誉,上去拥抱了他,并大声宣布:苏北辰,我喜欢你。面对这这突如其来的动作和声音,着实把北辰给吓到了,同时又不好意思发作,象征性地回抱了她,匆匆走下台。

到了晚上十一点左右,第九空间文学群沸腾了。大家都在文学群里讨论着晚会上的那一幕。也许是因为群里语言太过还是因为北辰自己的原因亦或者苏北辰发了脾气,谦谦君子的模样不复存在,这是这么久以来,大家第一次见公子发这么大的脾气,要是以前这是不可能的事,以前的他经常在群里唱歌,与大家互动也很温和,所以大家都一致认为公子北辰是不会发脾气的。而现在却知道了,公子不是不会发脾气,只是没到爆发的时刻而已。如今触到他的底线

了,那么他就会爆发出来。

他说:我不会喜欢你,永远都不会。还有不要再乱撮合别人,否则我不会再客气说完公子退出了群,后面的故事与他无关。

苏木槿因为她的话受伤了。因为她不是赵默笙,没有一天到晚追在何以琛身后的勇气;他也不是何以琛,没有等她七年的痴情。她唯一能做的事好像就剩下倾诉于文字。

第二天,她在空间写下了《拥抱过后,至此天涯》:

从今以后,你不再是我心心念的公子,而我再也不是你的木槿。

在我离开那里之前,我看到的最后一句话,是你说的那句绝情之言。我就知道,那晚的拥抱是最后的告别,我很庆幸我去抱了你,留给了我一点点你的气息。

现在,我听着《星月神话》,一点也不难过。

只是,心里却泪雨纷纷。

等。

风来了,你要走了,今年的冬天会不会很冷。

窗外,阳光已经不在。

路上,有沙子迷了眼。

用力撑着眼帘不眨眼。

香樟树的叶子,已经落了。

你我,从此陌路天涯。

她也退了群,当初加入群的原因除了自己喜欢写作之后,最重要的是那人也刚好在,如今那人已不在,留在那里也没有任何意义了。

木槿言意

夜合朝开秋味浓,亭台院落木槿残。

妾亦有情君无意,帝王深宫寻常见。

情根深种又何如,何必当年太较真。

一刀斩断相思意,从此情人是路人。

寄语:这世上从来没有未完的故事,只有未死的心。两个人分开,故事虽然结束,可是心却没有死,即便又遇到新的恋人,即便重新开始了一段新的故事,很多时候也只不过是找到了一个类似的曾经的人,用另一种方式继续了曾经的故事。心不死,故事永远不会真的结束。可你以后所感动的每一件事,无非都是她曾经感动过的;你以后所开心悲伤的每一句话也无非是她曾经对你说过的;你无非是和另一个女人重新走遍你和她的曾经走过的路,经历你和她曾经所经历的一切。

陌路天涯,我们不说再见


一、忽然心疼的无法再压抑,原来自己从来都没有忘记过。

已经多久了,我已经不记得有多久了。

听说他当爸爸了。他送的项链却还在胸前晃动着昨天。

那个说这辈子只会爱我一个人的男人,那个我把自己放心的交付给他的男人,做爸爸了,想象着他们一家三口的幸福,我开始笑。

忽然心疼的无法再压抑,原来自己从来都没有忘记过。

哥看着越来越瘦的我,满眼的心疼。

哥,我真的一点也不想吃。

哥站起来,我找那小子算帐去。

我一下慌了,拉着他的袖子哥,不要,我听话,我吃。拼命的往嘴里塞食物,眼泪却噼里啪啦的下来。

心里软软的疼痛却开始剧烈的抽搐起来,痛的无法呼吸。

哥,你不要去打扰他,好不好?我红着眼眶满满的乞求:我求你。

这一刻,我才发现即使当初他那么狠心的丢下遍体鳞伤的我走进另一个女子的城堡,我还是希望他是幸福的,哪怕是用自己最委曲求全的自尊来交换。

二、要一杯冰淇淋点一根烟,冰与火一口一口吃掉寂寞。

信手要了一杯冰淇淋,坐在靠窗的咖啡吧,我在520的烟气中和着冰淇淋的奶味,看人来人往。五月天,斑驳的阳光,厚厚的心事被割的支离破碎,我却连看一眼的心情都没有。

妈妈,那个姐姐一边吃冰淇淋一边吸烟哪?孩童声音晃进耳朵里,我瞥了一眼,一个胖胖的女人带着她的宝宝从身边经过,那个孩子纯洁的眼神一直看着我看着我。我知道,有种叫天真无邪的东西早就从我身上消失完全了。手指间的520缭燎的吐着轻烟,放进嘴里狠狠的吸一口,而后加一大勺冰淇淋,寂寞的滋味一寸一寸的泛滥开来。在别样的角落看别样的人生,到底谁带走了我的谁,然后爱情才会以如此憔悴的姿态独坐?亦或者那该谁根本就没有来过,爱情也只是给太多的女子套上了家的憧憬才心甘情愿的去被伤害被摧残?

朋友问我,什么时候才肯接受新的爱情?我呆在那里,眼睁睁看着那个他给的回忆,承诺一个个渗入皮肤,好好的与血液合二为一,再也不分辨不出谁是谁的罪。我中毒太深了,恐怕无药可救了。

是的,我一直带着那个病毒一个人过了很久了,或许会背着这身毒,一生。

三、昏昏沉的身体里恐惧如同洪水般汹涌而来,我的无助,排山倒海。

跟朋友吃饭后已经是晚上10点多了,浑身乏力,头痛的我终于在摇晃的车背靠上沉沉睡去。感觉有沉重的呼吸声压着耳膜,脸上有粘粘的类似于蜗牛爬行时残留的液痕一直在移动着,爬上了我的唇。猛的睁开眼,四周静悄悄,车门全锁着,那个所谓的心地善良,老实忠厚的朋友正趴在我身上,亲。

我开始疯了一样的挣扎,昏昏沉的身体里恐惧如同洪水般汹涌而来,我的无助,排山倒海。

他终于拗不过我,我终于下了那辆车。回到家,一边猛刷牙一边眼泪噼里啪啦的下来。

牙刷狠狠的磨着口腔,有血腥的味道泛出,红艳艳的血混合着牙膏泡泡很柔软的滴在脸盆里,泛开成一朵朵满是疼痛的花。

我含着牙刷蹲在地上,哭了好久。一直在发抖,裹着被子在这个微热的五月天,还是抖的厉害,后怕,委屈,愤怒活生生的刺痛了每寸肌肤。我就象是那只被拔光刺的刺猬浑身是伤却无处下药,终于一动也不能动了。

四、一直到后来的后来才悲哀的发现,不管对谁而言,我仅仅只是个过客。

我老是想起那个从未见过叫飘飘的女子,老是想起她对我说过的那句话:宝贝,这个世界上,男人也好女人也罢谁的话都不要相信。

那个同样带着满身伤痕的飘突然就从我的文章里消失了,以一个过客的身份或远离或只可回忆了。

看着她离开前的文字突然满是心疼,同样挣扎着呼吸着那种颓废的感觉却是异常的相同。我在她的文后留了一句话:飘,我等你微笑着回来。

生命中的人来了又走,似乎从未间断过也似乎从未存在过。我一直在找寻着什么,一直到后来的后来才悲哀的发现,不管对谁而言,我仅仅只是个过客。

是的,我们都仅仅只是个浪迹天涯的过客。

转身陌路


――时间没有教会我什么,却教会了我不要相信神话。

世上什么都敌不过时光的流逝,也许曾经两小无猜、也许曾经形影不离、也许曾经风雨同闯如今却是转身、陌路。两条相交的线最终越走越远、分岔。那些曾经都渐离渐远,熟悉变得陌生。是时光太倔,我们无法抵御?还是情感太脆弱,无法经得起平淡的流年?为何一个转身、却成了陌路?一扇门却隔阂了两个世界?

回想曾经,那些橘色灯光的嬉闹追逐互踩影子,那些大榕树下的对未来的夸张设想。慢慢地,淡出了我们的生活,生命的节奏变得愈来愈紧张,天空变得愈小,化为一点,那些抬头仰望的时光,不再有。

转身,陌路。分岔的道路,我们愈走愈远,距离愈拉愈远。那些过去,慢慢地,我们都知道,回不到。

谈不上只是生命中匆匆的过来人甲乙丙丁。因为生命里始终清晰地镌刻了你的身影,你留下的记忆,那些我们一起走过的步伐。

流年太淡,时光太长,路太远。我们无法跨越。风尘太肆虐,什么诺言都会被埋没。

生命中不断有人进入有人出去,并以此不断周此循环,那些出去的了,就只能成为回忆,尔后在某个思绪腾飞的夜晚掀起,淡淡地缅怀。而那些进入的了,会慢慢地,愈来愈成为自己生命中的一部分,不可或缺,不敢说永远,起码现在是。

淡出的身影,闯入的生命,互补。在生命并未停止的漫长中不断上演,每个人都不是每个人生命中的谁谁谁,因为不知在哪个路口,会分叉,会淡出。

而每一个淡出的身影便会成为新一段的记忆,只能拿来缅怀的记忆。

那些逝去的,我们都回不到。

一扇的门,隔阂的是两个世界,格格不入的世界。你在你自己的世界上演着自己的戏剧,我在我自己的世界努力地着演自己的角色。

两条相交的线,最终越走越远。分岔路口,一声还未及说出的再见,却在一个转身后被掩埋在咽喉里。曾经交错的身影,如今却海角天涯。

谁的世界里镌刻了谁的记忆,谁在风里轻声诉语,缅怀着谁的气息,这路太长、我们都太崛。

青春陌路


柳洁回来的那天,我偷偷跑去了车站,在站口等了足足一个小时,看见他走出车站,我努力挥手吸引他的注意。

比赛顺利吗?坐车挺累吧?

接上柳洁,我就迫不及待的抢来了他的行包,放在地上,跟他要了一个深深的拥抱。

累,特别累,太紧了,窒息,会窒息。

柳洁一边说要窒息了,手里却仍然把我抱得紧紧的。一个多星期,没有你在身边,总觉得世界是黯淡的,没有一点乐趣。

你不吹牛不说大话不说甜言蜜语就皮痒吗?

我在他手臂上轻轻地掐了一下,忍不住笑脸白了他一眼,其实,心里面却乐开了花。

呀柳洁揉着手臂,装得很委屈,不分青红皂白就挨你一顿毒打,谋杀亲

柳洁的夫字还没有说出口,他们的教练走了上来,在他肩上拍了一下。走了,回家再亲密去。

柳洁尴尬地吐了吐舌头,我也羞红了脸低下头去不敢看他们。只是听见柳洁腼腆地说了一声教练再见,他拉起我的手快步走出人群。

回到他家里,柳洁把包往地上一扔,转身就把我搂进怀里。柳洁把我搂住,吻住我的嘴唇,我被他突然的举动吓坏了。虽然我们相恋了两年,但一直相敬有加,从未做过出格的事情。

我赶紧推开了他。柳洁,不可以,我们还是高中

我们还是高中学生,原本以为这几个字能让他清醒一些,但我的话还没说出口,又一次被柳洁抱住,他根本没让我把话说出来。

不要,柳洁,我们再撑一些日子,等高考结束

柳洁好像着了魔一样,根本不顾我的感受,他强行把我压在沙发上。那天,我也忘了自己是哪里来的勇气,情急之下,我好像顶痛了他,我没敢再多呆一分钟,看他蹲在地上,我转身拉开门就跑离了他的家。

回到医院里,看着和他的合影,眼泪却不听话地流下来。柳洁,对不起,原谅我没有勇气面对这份温柔

那天我的拒绝,应该刺伤了柳洁的心。柳洁出去城里参加球赛的第二天,我就请假住进了医院,同学没有人知道我的事情,包括柳洁。

柳洁回到学校,也没有问我找我,他的冷漠,让我无法相信曾经每一个拥抱的温度,甚至觉得,曾经所有的海誓山盟,都是一时间的谎言。

那些日子,我整天纠结着是不是该放弃这份一起走了两年的陪伴,不是因为他的冷漠,而是每天插在手上的针管。他应该有更好的未来,医生说我随时都会倒下。

我和柳洁,说到底只是在学生阶段的爱恋,他没有义务背负我这一身的痛苦。爱,就不要给他任何的泪,我应该自己承受孤独。

距离高考剩下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同学们都在紧张复习备考,柳洁也一样,只有我还在往返于学校和医院之间。

我爸说高考年年都有,今年错过了可以等明年再来,他担心我有什么万一,他们说生命只有一次我努力说服并且哀求,最终改变了家里的意见,等考完了再去医院手术。我想回到学校,不论要我面对什么,总该有个结局。

听说青春期里的每一场恋爱都会遇上一次或者几次冷战,算是对爱情的考验。我和柳洁也一样,不过最终还是承受不住沉默带给我们的陌生。

我给柳洁留了一张便签,转身走出了教室,从那一刻起,他应该知道,这一次是我不愿回头。

晚上,北大街口的大桥上。柳洁好像很生气,他望着河面的倒影,那两岸的霓虹,这个小县城永远那么美丽,可是,桥上的我们,沉默着,只有心跳的声音。

你是不是还在意着那天的事情?

我先打破了这样的陌生,爱情里没有谁对谁错,只是我坚持不住他的冷漠。

算是吧!柳洁说出这三个字的时候,气息是那么的遗憾。我没有办法不在乎你的绝情。

我绝情?霎时间,我像是被一个晴天霹雳打了个正着,几乎同时,眼泪溢出了眼眶。

远处的街灯映在脸上,那是他看不见的委屈,晶莹剔透但却模糊了半座城市。

不是,柳洁我只是

不是什么?我知道,你不过就是对我的怀疑超过了爱情,没关系,也许你的保守是对的

不是的,不是的,柳洁,我只是害怕。我抓住柳洁的手臂,哀求他能听我说完,却被他一把甩开了。

不要解释,我们都不是傻子,也都已经成年了。是,我是一直记恨着,所以我不愿去找你,知道你没来学校,也故意不闻不问,我就是冷漠,爱到这样,我宁愿沉默假装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与其让人笑话,不如把忧伤凝结成疤。

我原本想问他,如果我患病要手术而且成功的机率只有百分之七,是不是还能接受这样的

等待,可是听了他的话,我已经泣不成声,那些想好的台词,都液化成了泪,落进桥下的河水。

他看不到,霓虹映照了河面,也映照了我的脸。

拖着疲倦的身体回到宿舍,一睡就到了中午。我没有去上课,他们都以为是柳洁对我做了什么,都在责备他。我不知道是死心还是眷恋,不想去替他解释,心里还没做好选择,这个世界,我只剩下了自己。

我们好像分手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没有过任何的形式,或者说,是柳洁抛弃了我,在高考前夕,他的世界彻底排除了我的影子,而我,只好接受现实。

现实是残酷的,不是每个人说承受就能承受得起。我醒过来的时候,身上擦着的针管让我立刻明白我又一次与高考擦肩而过。

一年前,我和柳洁一起约定要上同一所大学,所以我们选择补习,而这一年的高考,我没能和柳洁完成约定,是我们命中注定不会去同一个地方。

分手吧,我们有缘无份。

忍着心痛,我还是向柳洁表明了结局。这一次,我认真了。

公园的游乐中心,湖面上的小船,每一次来,都是只看见我们一艘小船在游玩。

好像我们的第一次表白就是在这里。我问柳洁,那时候,你从背包里拿出一束野花,我却任性地叫你从湖中心游到岸边,结果害你感冒了,连续照顾了你几天,你说要我照顾你一辈子

柳洁抓起我的手,打在他的脸上,他的眼泪,终于落在我的手上。

是柳洁哭了,我没有哭。同学,祝福你,将来有机会我到你们大学去看你,到时候别不认我这个村姑。

我伸出手去要跟他握手,等了很久也不见他主动,最后还是我把他的手拉出来。我去城里打工,如果我们遇上,别对你女朋友说我们的故事。

伪装的坚强,始终只是短暂的。

我跳下小船,溅起的水花可能很美,可是我没有看清。我回过头对柳洁微笑,却不敢用沙哑的嗓子喊他。只能在心里轻轻的说给自己听:我把爱情还给你。

柳洁坐火车去湖南的时候,我就在候车室里,人海茫茫,我没有上前,他再也看不到我就在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看着他。直到他走进了车厢,我还在望着那个背影再见了,琼怡我一直幻想还能听到一句他的话,却听见打断我沉默的是保洁员的对不起,让一让。

那天,翠城下了雨。我从车上下来,全城的人都撑着伞,只有我,像傻瓜一样慢慢地游走在街头。

琼怡琼怡李子枫叫我的时候,雨特别大,只听见了他的声音,抬起头却看不清他的脸。他把伞遮到了我的头上

你干嘛呢,出门不带伞,你刚刚走在路中间,知不知道这样多危险,要是有车辆经过

李子枫或许只是路过,却被无缘无故骂了一通:你走啊,不要你管,谁要你多管闲事,我死不死关你什么事我狠狠地朝他的身上推去。

雨一直在下,我每多走一步,都感觉到喘不过气来,直到李子枫又走到我面前,终于坚持不住。

同学,你终于醒了我醒来睁开眼就看见李子枫凑了上来,你知不知道你昏迷的时候,都快把我急死了,刚刚医生说

你都知道了?我问李子枫的时候,多么希望他会回答我他什么都不知道。

琼怡,为什么你一直没告诉我们,为什么你要自己一个人扛着?你头部的肿瘤,已经

同学,我能不能求你一件事?

我眼巴巴望着他,希望他看在同学的份上能答应我。

李子枫点点头,你说。

不要告诉任何人。

包括柳洁?

我和他已经分手了。

为什么?你怕他不能接受?

是我自己没有勇气面对。

李子枫没再说什么,趁他沉默的时候,我又求他帮我保密。

李子枫走了,当着医生和我爸的面前,我再一次拒绝:爸,我不想手术让记忆变空白,我有这份美好,足够了

高中毕业后的第一次同学聚会,在大年初三晚上。收到邀请时,我想不到理由拒绝,最后就沉默着,当做没有看到消息什么都不知道。

晚会结束之后李子枫来找我,他说其他同学都去了,就我没到。

翠城的冬夜特别冷,一过了晚上十点,街上就静悄悄的,连中心广场都没有了足迹。

下了一晚上的雪,广场地面已经覆盖了一层积雪。

李子枫说晚上柳洁特别沉默,许是因为没有见到我的缘故。他说柳洁哭了。

我一脚踩进了白雪皑皑的广场上,向着中间走去,李子枫还站在外面,他没有勇气来破坏这么美的局面。

同学,你觉得爱情应该是怎么样的?

李子枫似乎被我吓着了,愣愣地看着我。

这就是我和柳洁的爱情,画面再美,却只有一个人的脚步。明天,又注定被覆盖。

我和李子枫面对面站着,中间隔着我走过的那段脚印。

李子枫踩着我的脚印也走进来。

你为什么不接受手术,如果成功了

同学,你在大学里面还没有找到爱的人对吧?

李子枫摇摇头没有。

所以你不会懂,和我们进来之前一样,爱情很美,却被我们踩了一排脚印,我想记住这之前的美丽,可我现在已经想不起它的样子,如果明天它又被覆盖或者被人清扫,那我们会永远错过这段路。

李子枫不会懂,他只是沉默地抬头,任凭雪花亲吻他的脸颊。

同学,我们都有青春,你知道青春是什么吗?

听说青春是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像你和柳洁一样,到死都要记住的深刻。

青春是这宁静的积雪,如果刚才的脚步还能重来,我们一定要好好地规划出一副更美的画。

和李子枫分开的时候,我不知道我们还能不能再见面。转身的那一刻,眼泪夺眶而出。

同学,青春如果只是谈一场恋爱,那一定要刻骨铭心。别像我,刻了骨却铭不了心。

静思此秋


来了,来的悄悄然,来了许久,而我现在才注意到她,难道是她过于神秘,不,绝不是,是我没有感受到她,这个虚幻又现实的秋天。让我感慨,让我扪心自问,让我心神不定。

天变短了,渐渐凉了,白天不在那么长,出行加厚了衣服,晚上换了厚被子,但自己依然是自己,不会因季节的改变而迷失方向,这是一种什么情怀,又是一种什么思维,我把它埋在心里。

城市的秋没有多大的意思,都已被高楼大厦所掩蔽住了。所以,我喜爱乡村的秋天,独自一个来到一个世外桃源,没有污染,没有杂乱,仰首可见蔚蓝的天空,低头可看清澈的流水。呼吸着清净的空气,享受着丝丝凉飔,发黄的树叶飞舞着,飘散着,落在我的身上和大地上,轻轻地拿起一片,放于鼻下闻了闻,不香,但却看到了岁月在上面的刻划的痕迹。把它夹在心爱的书中,去深藏这段记忆。天空中偶尔飞过一只小鸟,叫过几声,便不见了踪影,难道它也在赞颂或批判这秋么吗?我猜测着。

秋是收获的,忙碌的,农民们收割着粮食,挥汗如雨,心中是笑的,连小小的蝼蚁们都在满世界搜寻食物,做着过冬的准备。我却在这做着看似无聊乏味的遐想,不免有些可笑。秋大概就是这个样子吧,有时让人清醒,有时让人茫然。

我的目光飞向遥远的地方,金色的太阳正缓缓落下,云彩暗了,也淡了,是谁把它变成如此模样,是黄昏,是这秋天的黄昏。沁人心脾,如果这秋天的黄昏是一位神灵的话,我很想问问他,你从哪里来,要去哪里?但恐怕这只能在梦中实现吧!

望着眼前的一片片树,早已和以前大不一样,光秃的枝条上只剩下零星的几片叶子,微风路过,就瑟瑟发抖,弯曲的枝茎指向天空,像是有什么话要说。望的久了些,有些迷惘,为什么,为什么要让它们衰落,凋谢,是冥冥之中的注定,还是逃脱不掉的法则,或许,短暂的美丽要比长久的存在更能让人去怀念和不厌倦。

夜,终究是躲不过的,不过,既然来了,不妨直面面对它,拾起许多干枯的废柴,生起一堆篝火,坐在这充满光亮和热的小亭里,思这想那,并非是怕冷而生火,只是不愿被黑暗笼罩,恐吓,在这静寂的秋色乡村中的小亭里一个人守侯这一堆火焰,实属一件幸事。听着潺潺的流水声,望着远处农房上的烟囱冒出的青烟,心中奔腾着,翻滚着。这迷人的秋色呀,怡人的秋色呀,醉人的秋色呀,究竟还能有几何?

秋天下的雨自然是秋雨,但其更诗意一点,不单调,不虚伪,一滴一滴,从天而降,落在山上,和山融为一体,落在树上,和树融为一体,落在溪水中,和溪水融为一体,落在地上,和大地融为一体,要是落在你的身上,说不定会和你的心灵,你的灵魂融为一体。

秋雨应是上天的眼泪,清凉,冰爽,旖旎,感伤,柔和各在其中,我一直这么认为。

夜色中的秋雨,沙沙作响着,仿佛是有一位仙女,在轻声低唱,不然,怎会有这般的委婉悠扬!

我不知道这夜色中的秋雨几时会停,几时会再来临,何时能再与我相遇。只希望此时能多多停留一会,让我感触她的魅力,体会她的温存。

这金色的秋,我是带不走的,但我不会叹息,我深谙,她还会来的,那时,我会静静地欣赏她!

若以往陌路


每个故事都该有它的最后,或喜,或悲,总是在烟火灿烂后,瞬间消散,我们都一样,总以为可以改变那些事实,让自己成为命运的掌舵,任由时间的巨浪侵袭,以为可以毫不低头的逆流,最后

还是输给了自己

输给了你

输给了熬不过的誓言

输给了无法等待的结局!

亲爱的你,这是我最后一次用这样的方式告诉你,以后好好照顾自己!

亲爱的你,原谅我再也不可以等你,因为总有那么多不可以在一起的原因,不管是因为你还是因为我自己,我们不可以在一起,但我曾比和你在一起更爱你!

亲爱的你,原谅我没有最后陪着你,你也知道我出现在你和你家人的世界里越久,或许对你和另一个曾经的自己都那么不公平,我想或许是我该离开的时候了!我尊重你!也尊重每一段感情里的彼此!

亲爱的你,听着你的家人好起来了,也是我可以安心的离开追逐那么多年你的自己,寻找属于我的记忆,还记得吗?多年前的这一天,从我退伍后第一次见到你,就失去了自己,忘记我还有自己生活的意义,一直围绕着你,这一转就忘记是多久,直到今天才想起原来那年我20,而现在已经27

亲爱的你,还记得比那年20以前,还要早的你吗?那一次遇见,是入夜后的一场大雨,那是第一次遇见,第一次说话,第一次在我的生命里留下你的印记!那是我记得很深很深的记忆,每一次难过都会想起!从深圳,河南,浙江,贵州,陕西,云南,新疆,湖南,内蒙,上海,北京,每一个地方都带着和你的记忆,带着曾答应你的,一起看属于我们的大海,沙漠,雪山,草原,而真这么多年后,却忘记那些年,我们一起走过等待,还记得那年,你15.而我刚刚17.

亲爱的的你,对不起,我总是那么坏脾气,让你承受太多的压力,让你到现在都没办法给你家人解释为什么会离开我,其实我真的很理解你,换作是我,我也会选择离你而去,因为我总是只顾着完成我心里的梦想,而忽视了你的感受,对不起,而我总是在他们面前表现的那么爱你,疼你,其实我知道这些都不是你需要的

亲爱的你,可知道为什么我总是那么约束你,那么紧紧的管着,害怕一刻听不到你的消息,我恨自己听见在你厦门的时候的哭泣,而自己无能为力,害怕你在重复叫你两个小时你都不答应的孤寂,害怕因为你喝醉深夜赶到北碚你叫我回去的痛心,害怕元旦你陪别人吃饭的冷漠,害怕圣诞一晚上寻找你而不知道你去了那里!

亲爱的你,还记得吗,我们都说过不管以后彼此在不在一起,都要过得幸福,让对方都知道,我们在一起就要比谁都幸福,如果没有在一起,也会比任何一对在一起的人幸福,显然现在我们都做不到前者,那就让彼此为后者努力吧!我相信你!也会一样像爱你一样坚定支持你

亲爱的你,我不知道你会不会相信这个我埋在心里最深的秘密,其实你是我第一个懂得什么是爱的女孩,请允许用女孩来称呼你,因为遇见你的时候我们都还那么青涩,那么不懂爱情,不懂别离,虽然这个秘密说出来,会被很多人取笑,会让很多人诧异,可这就是你,就是我愿意放下所有陪伴着的你

亲爱的你,你知道吗,因为你辛苦的陪伴,我曾在你喜欢却买不起的衣服面前发誓,我会为你买下你喜欢的所有的东西,不管用什么去换,我做到了,你在哪里,亲爱的你知道吗当你每一次指着我说我胖,难看时,你却不会发现我那么不在意的转身后是多么的心痛和苦楚,

亲爱的你知道吗?因为有你,我每年看见自己爸妈的时间加在一起不超过一个星期,春节总是在家里待到大年三十,在妈妈闪着眼泪的眼神里,还得听见妈妈说你去他家里吧,陪他们家人过春节,好一家人团聚,可亲爱的,你知道吗,那是我的爸爸妈妈呀,养我那么大的爸爸妈妈!我有多舍不得,你却从来没有感觉,然后下午赶去你家里,因为过春节,有两年没有直达安岳的车,我走了好几十里路才到另一个镇上赶到车,而晚上到了你家里你却那么不情愿的回答我谁叫你来的,自己回去陪你家人,亲爱的你知道吗,我曾答应过叔叔阿姨,我娶走他一个女儿,就会还一个儿子给他们,这是我答应他们的事,也是我们一开始在一起就说好的,如果在一起,孝顺第一,

亲爱的你,对不起,我总是在你面前哭泣,总是用不是一个男人的方式告诉你,你对于我有多重要,而这辈子也只为你哭,不知道为什么总会因为你而那么容易流泪,或许这样才可以证明你在我的世界里有多么舍不得,让我用所有去换都愿意,但是你却不知道,因为你才让我有了奋斗的勇气,有了为着一个家努力的目标,虽然那时候家的慨念对于我并不是很清晰,但感谢有你,让我在家族里,有了改变,让我的家人因为你而没有对我放弃!

亲爱的的你,谢谢你曾那么为我努力,做我的天使,守护着我酒后夜晚的回来,扶着我走过我爬不上的阶梯,为我工作不顺利后后替我打气,替我打架后受伤难过,为我买让我年轻的衣服,为我做喜欢的饭菜,谢谢你,谢谢曾那么担心,爱护,心疼自己的你!

亲爱的你,以后可要记得好好照顾自己,提醒你的另一半,为你买当季的水果,冬天为你暖脚,夏天空调温度不要太低,吃你爱做的鱼,晚上帮你按按腰,穿你买的衣服,你生日的时候多叫一些人陪陪你,还要记得多夸奖你,但亲爱的你,以后不要那么马虎,总忘记自己的东西放在那里,不要那么大大咧咧凡事都要记着,不是每个人都好心对你,好好的对待彼此,让他疼你,然后就会照顾你所有的,包括你的家人和亲戚,你总不会处理你家人和你男友的关系,以前是我装的,但不是每一个人都会像我一样装得下去,所以这些你得好好学习!为了你,也为了以后的你们!

亲爱的你,原谅我不可以继续这样的疼你,这是我们注定的结局,我一直在等,等一开始唯一给你的命令,只要你愿意说出来,不管相聚多远,隔了多少时间,经过多少风雨,我都愿意继续,而现在我唯一等来的是你舍不得和不坚定的眼神!我明白你,所以不会让你很难取舍,所以我必须离去,让你追求你所爱的,追求你心里一直希望的爱情!我不怪你,就像我当年爱你一样,你一样可以去那么爱你爱的人!

亲爱的的你,其实我好恨你,恨你陪我走过那么多痛苦的日子,陪我吃一包泡面,被小偷翻墙偷走我们所有东西,幸好我们没事,好恨当时没有照顾好你,你依旧没有放弃和我在一起,那么多苦都安熬过来了,却恨你在我过得好一些的时候离我而去,让我留下那么多对你的歉意,我该怎么还你!

亲爱的你,不要那么拼命的工作,毕竟你是女孩子,老是奔波,要照顾好自己的身体,还有听听别人给你的建议,不要一直都那么倔强,有些事情你不要去学,那不属于你,现在你慢慢长大了,穿着和打扮都不要那么个性,把握住分寸,毕竟这个年纪年轻已经过去!

亲爱的你,还记得吗,我一直用忧伤的文字记录着我们的过去,为你写下过好多好多的故事,从幼稚到别离,从相聚到远去,以前每一次你都会回来看看,看看那些只属于你的被别人以为是文绉绉的,炫耀的,装纯的乱七八糟的东西,或许你也曾那么以为,可是不管别人怎么以为,我依旧继续,这么多年记下的过去,已经成为习惯,也是现在我唯一在我们可以之间继续的东西,只是以后主角再也不可以是你!

亲爱的你,我最担心的是你积压在心里的伤痛,我知道我没有资格触碰,但请你一定找个人倾诉,别闷在心里,我看见过你的哭泣,感受过你的难过,那样的痛是我这辈子都无法弥补的,所以这么多年我都听你的,害怕你生气,却让你更生气,这是我失败的原因,最后连分手都听你的!你说过你不会再哭,我懂你,只是请答应我,不要把所有的痛都闷在心里,装做没事,我希望你好好的,一直好好的,因为你是我最放不下的你!

亲爱的你,你知道吗,现在我的朋友都说,我不应该再那么对你放不下,会打扰到你,也让自己一直活在思念里,让我放弃,可是他们都不知道,你对于我是多么重要的意义,从来没有想过失去,从来没有想过我们不可以在一起,而现在事实却不得不让我相信,这一切只是我一厢情愿,只是我不放弃,还是没有结局,也有那么多人让我把你追回来,可你我都明白,我们之间如果没有人改变,在一起还是会分开!我没有勇气再承受一次失去你的打击!

亲爱的你,还有2天我就27了,就这个生日那么多人庆祝,可是却让我高兴不起来,没有你,没有过去,没有记忆,让再多的欢乐都只是云烟,转眼就消散不见,就用这个生日祭奠回忆里最重要的你吧,纪念我有多么舍不得你,过了27,就再也回不去了!

亲爱的你,一定一定要记得好好的幸福下去,我会把你安静的放在心底,放在任何人都触碰不到的地方,一个人默然欢喜,一个人静静的回忆,那些过去,那些和你一起最灿烂的日子里!一起青春的印记!

我恨你,恨你不曾爱我


熟睡后的清晨,听完陈奕迅的《想哭》,我默默地开始码字。哥们刚才问我说,男友快过生日了,该送点什么好?我告诉她,那就把自己送给他吧!附带一盒杜蕾斯。她说让我滚,我又在手机上敲了一句,羡慕你们有个牵挂的他。

去年在你生日前半个月,我终于鼓起勇气坦白说了爱你。这份爱是埋藏在三年前同学聚会酒后的吹嘘中,那时的我感知到你有在喜欢我。因为我上了高中,而你去了省城,所以我并没向你开口,只是会在酒后微醉的时候,给别人吹嘘,有个姑娘喜欢我但我没说,好东西要留到最后。就这样三年你我未曾见面,鲜有网上的交流,我也一直不问你有没有男朋友,你也没问我是不是一个人。

那三年里,我喜欢过其他姑娘,哭过,笑过,也努力过。现在更多的是回顾曾经的窃喜,好比昨天伦伦女友扶着他时,我会调侃到高三时因为脚受伤,我也这样占过X的便宜,撑着她的肩膀放学。然而我们并没有在一起,我只赢得了她的一句,你很好,我也相信你会对我很好,只是我爱他比你喜欢我更早。再后来因为别人的不相信,我便从联系方式中抹杀掉了她,才有现在高中同学调侃时偶尔会谈起的X,现在我们只拿她当玩笑说,仅此而已。

那三年里,你爱过别的男孩,谈了初恋,甜蜜过,也伤心过。你也会偶尔谈起,那时的自己为什么会喜欢那样一个人,觉得自己好傻。对哦!这就像我前几天写的一句话不傻不青春。正是因为傻过,所以你才有今天的成长,而所有的成长都是点滴的傻,慢慢堆积而成的。当你看到一个成熟稳重的人时,你肯定想象不到他曾经干过多少傻事。不傻不青春,所有的傻,我都将它归结于青春。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最初我追你,只是想让你开心,不让自己后悔。因为我不想等未来的某一天,你将要为他人穿上婚纱时,而我却躲在一个没人的角落里,内心自责,嘲笑自己是个懦夫,都不敢对你说我爱你,一个人偷偷地哭。也是因为大学这三年,我认识了自己,学会成为一个行动派,所以我必须要向你坦白,说我爱你。

5月3号那天,我与局长聊天,突然说了句我追你一年了。他感慨到不容易,现在好多人两个人相爱一年都太难,而我却努力用心追了你一年。不容易,我也觉得自己不容易。因为我是爱你,而不是单单的喜欢你,所以在你第一次拒绝我后,我只是气馁,而并没有退缩。我总觉得我们过了那个说句我爱你,就能在一起的年纪,所以我一直努力付出。即便是你最后也不选我,我也要用心对待。明知没有结果,却依然义无反顾,这是傻吗?我觉得更多的是敢吧。现在的我们,要么是社会太现实,要么是自己太现实,在还没有付出努力的时候,我们都习惯xing预估自己会不会得到收益,只盯着结果看,而不去实实在在的付出行动。

而这一年多以来的时间里,我的努力留给你的又是什么?是那个感动到你的小视频,是那本张嘉佳的书,是3D错觉馆的欢喜,是你一句工作累了我便连夜买来的菊花茶,是你从未用过的围巾,是火车站送你的那个夜晚,是生日的那箱零食,是你感到无助时想起的我,还是我那颗执着的心?

去年冬天,我来了有你的城市。本以为会有更多的机会去见你,然而我们却只见了两次,一次众欢,一次别离。众欢前一天,我们又一次谈崩了,你怕我们会尴尬,我告诉你说不会。我那么爱你,又怎能让你尴尬,是吧?我总能安慰自己,伤心不过三天,更多的时候我只需要一个关机睡觉的夜晚,一觉醒来满血复活,昨日你的拒绝,我的伤心,早已烟消云散。接踵而来的只有重新武装,继续爱你。有那么一瞬间,我也会觉得自己好不要脸啊!你都拒绝我那么多次了,我还依旧这样追你,逗你开心,努力爱你。不要脸,拼了命,尽了兴,同哥说的,我也是这么做的,谁让我是他的忠实粉。你不讨厌,是我还能追你的前提,也是底线。

那天我生日,前一天有嘴子和她舍友的庆生。你发了条消息过来,问我第二天上什么班,我说晚班,你说晚班算了本想过来给我过个生日,可是我上晚班。我想如果你是爱我的,应该不会在乎我上什么班,你都会找我给我过个生日。而你没有,只发了红包,但也说明你在乎我。因为你不爱我,所以你怕自己稍微对我好点,我会理解错你的意思,所以你也一直保持高冷的姿态,有我没我无所谓。你只拿我当朋友,而我却只爱你。刘同在孤独中写过这样一句话,我若不喜欢你,怎会和你做朋友?我若喜欢你,怎会仅仅与你做朋友?

不知道那天你上班受了什么委屈,一直都是我屁颠屁颠的主动打电话给你,发消息给你。而那一天你却主动联系了我,一句在吗?我便猜透了你所有的心思。即刻打电话给你,安慰你。或许在你心里,我也是那个可以倾诉所有的人。

自从那天后,你便有所转变,不再一味的故意逃避。开始主动找我谈,谈我们的感情。虽然你还是一直在拒绝我,但你愿意和我谈我爱你这件事了。以至于有了我们的约定,我问你这个约定你怎么看?你说是一种可能吧!我很高兴,高兴你没把它当作一个笑话来看。因为你我之间的约定我们都努力实现过,就如那次城墙之约,几次提起,几次爽约,最后我们还是一起站在了城墙上。所以我也相信,这个约定会是一种可能,你爱我的可能。

最近不知你怎么了!是怕了,还是讨厌我了。你总是冷不丁一句,让我赶紧换目标吧!别再爱你了,因为爱一个人真的好累。等我真的没人要了,再来找你。你说我很好,只是你现在不爱我,让我别等了,或许未来也爱不上我。或许是我真的给你压力了,所以你才会这样将我推给别人。但你错了,你把我推向的不是别人,而是把推向了一个孤立无援的一人世界。你总说怕我受伤,你也不想伤害我。可是有爱就有伤害啊!如果有一个人要受伤,那这个人一定要是我,因为我一直都想让你开心。

在这段我追你的情感中,我一直都在努力,努力且随心的去爱你。或许是因为我一开始就表现的无比真诚,坦白,所以你说你懂我,你知道强大外表下那个脆弱的我。因为我爱你,所以我才敢把所有一切袒露给你,而不仅仅是其他人所看到的坚强。所友说,恋爱有甜蜜在其中。我们呢?我想,或许我只带给你了感动,因为每一次我都是先感动到自己,然后才能感动到你。我没有像别人那样玩套路,为了感动女孩去做一些事,而我只是因为爱一个人,做了一些事,最后感动到了自己,感动到了你罢了。感动是不是爱?是,也不是。我认为它是有心在里面,没心你什么都感受不到,何谈爱呢?

你可以选择,爱我,或不爱我,因为那是你的权利。我能不能坚守到底,那是我内心的答案,爱就坚持,不爱就放弃。我爱你,与你有关,因为我也想被人爱,被你爱。而不是回顾这段感情,我只能沉寂在我爱你的感动中。

我还在坚持爱你的道路上,或许昨天我还是一个人的兵荒马乱,但是沉睡之后,我又一次满血复活地踏上了这条追逐幸福之路。我不是打不死的小强,我是想用心爱一个人的洋哥,即使你不爱我,那又怎样?

你讨厌我,你有了自己归宿,那才是我停止不前的界限。我这样,挺自私的,爱情里没有对错,所以你也不必说我。

看到这,肯定有人要骂我傻逼了,怎么能这样爱一个人?但不傻不青春啊!就像林天娇说的,她连试试的勇气都没有。既然都没有勇气去爱一个自己所爱的姑娘,还怎么好意思骂我傻逼了。

不联系了有两种,一种是忘记了,一种是放在记忆中了。再给三年,我们还能否在记忆中把对方拉起来就奔跑?如果能,那我肯定去之前左手拿着户口簿。

我恨,你不爱我,其实我是恨自己在你喜欢我时没有说我也喜欢你。

多情的人


我做了一个梦,梦见的是一个赤身裸体的女人,从而说明我渴望得到女人的爱。然而我想到的是我很快就要结婚了。这就是说我将摆脱了孤独的痛苦。这是一种只有姑娘才可以解救的不折不扣的痛苦。也许是在中秋节之时,但也有可能在冬至,至少不会超过春节。毕竟现在正是初夏伊始。如果我的揣测出错误,只能说我如此不幸,运气不佳。自打少年时代以来,我怀着这痛苦已经很久了。想必已有十年了吧。在这说长不短的十年里,我活得多么痛苦和屡屡多舛。我的痛苦一方面来源于现实残酷的压迫,另一方面来源于爱情。前者对我而言比较轻,而后者则给了我沉重的打击。我常常因得不到姑娘的爱而烦恼不已和悲叹命运多蹇。那些我曾爱过的姑娘有海霞、苗苗、琳儿、畅畅、露露,不知为何,她们一个接一个地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是我重感情呢?还是我多情呢?我怎么也说不清我这个人。要不就是我对她们有过暗恋或好感。想必我是真的喜欢过她们,心中也有一点儿惋惜的遗憾。假如说我也曾伤害过她们,噢,不,那就是我的过错了。但是,我并不知道。再说,我这个人没有这个能耐。我是怎样的一个人?说说我是必要的。我从不掩饰自己和鼓吹自己,我向来老老实实,循规蹈矩。我人长得既不丑陋也不英俊,而是五官端正,相貌平平;孱弱的身体支撑着一颗硕大的脑袋,里面装的全是胡思乱想和如梦般的汪洋大海。再说身高吧,唉,还真的让人失望。个子矮也就罢了,然而我皮包骨头,瘦骨嶙峋。一颗小小的心在那样的身体里跳动不已,从表皮上便能看见时起时伏的颤动。像我这副矮小个子的模样,怎能讨姑娘的欢心呢?可想而知了。但是,说我说够了。

接下来,说说我的现状是允许的。在我租住的公寓里,有一个女人,身材高大而又丰满,哦不,不要从外表看人家,应该称之为姑娘家,为什么呢?也许是我曾见到过她的脸会泛红。可是,女人也会脸红啊!那我就不知道了。我凭感觉来看,这就是我。她有一头淡黄色的短发和白净的脸蛋。她有时向我打招呼。比如有一次,她坐在她那辆电动三轮车上悠闲地吸着烟,望见了我就挥动左手对我说——回来了。是的,我向她走近说。她挺和善。她叫什么名字。我没问。她是公寓里的管理员。这我知道。其他的,我一无所知。让我欣赏她的是她的身材正中我的意。后来,我们没有结果。我没有去追求她,然而我是有自知之明的。老板来了不久,他们吵了架,为什么?我不知道。好几天的时间,声音很大,也许她一气之下不干了。或许我说说我的房间更为好过。为了不让人厌倦,我想有这个必要。打开门进去,感觉暗淡无光,只有一个窗口对着对面的一堵墙;光线几乎溢不进来。一张床和桌子,一个衣柜,连同天花板上挂着的一盏白炽灯。这盏灯与其说是挂着的,倒不如说是贴着的,因为它是圆形的,就像一轮苍白的月亮。桌子上搁有两本厚厚的书籍,一只口盅,一支钢笔,两个馒头在白色塑料袋里。馒头,我说到了馒头,那么你就能联想到生活。生活就像过夜的馒头一样生硬,你要学会如何去啃它。晚上,我就呆在这个房间里,什么也不做;而白天,我就离开这个房间,出外活动活动。兴许有时我会在白天呆在房间里,干什么?睡午觉是个理由吧。但我老觉得闷得慌,而头脑却活跃地浮想联翩起来。

灰蒙蒙的天,没有蔚蓝色,没有太阳;只有朦胧、沉闷,只有灰白色。我试图发现别的东西,参悟出一句美妙的语言。然而,对于不懂捕捉自然现象的我只是徒劳无益。艺术并不是你所想象的那样;文学也不是你所构思的那样。我们不懂得如何透过现象看其本质,我们就不懂得如何去想象和构思。每种事物相互之间有着必然的关系。比如说水,也可想到生命;比如说女人,也可想到夕阳。噢,难于理解,难于说清。以至于我无法把大拇指摁在主语上,而食指按顺序摁在谓语上。我幻想什么?我在干什么?我无所事事为了什么?谁能告诉我,谁就是我的知己。没有这个人,我将孤苦伶仃。我会说我的现状和我经历过的事以及某些人,或许是前面所说的几个姑娘,其中,插说些小曲是无关紧要的。在开始之前,先说说我的痛苦吧。嗐!我得了失忆症,竟忘了前面说过只有姑娘才可以一劳永逸地驱赶走我那隐藏在内心的孤独痛苦。想必我是暂时甩不开摆不掉的。幸好,时间是一剂苦口良药,慢慢地治愈了我的心伤,只留下了区区痕迹。但是,它让我记忆犹新。

说到这里,我还没认清我自己。我是在幻想与观察呢,还是在发呆。我常常在发呆中摸索前进的道路。直到现在,我才觉察到了些微光芒,尝试了从未尝试过的创作。不过,我失败了,失败得无可奈何,以至好久没敢去投入希望之中。但我想我只是暂时小憩一会儿。如有一线曙光,我将满怀希望,再次卷土重来,东山再起。

要不,我说说在我十八岁时曾喜欢过的姑娘,也就是海霞,这或许更有吸引力。回忆往事,我费了很大的精力。因为我并不懂女人,要是我是个男人,而不是个小伙子,也就容易得多了。虽然我说得零零散散、不清不楚、马马虎虎、懵懂无知和不着边际,但却不乏感人之处。我毕竟说的是真实的情感,坦白的语言。关于女人,我知道什么?此刻,我将一股脑儿毫无保留地讲出来。女人的心是善良的;女人很敏感;女人懂得欣赏艺术;女人善于伪装;女人会过好生活;女人喜欢金钱;女人怕吃苦怕寂寞;女人喜欢高大的男人;女人喜欢男人欣赏她……还有些什么?我不知道。再有,就是女人很讨艺术家的欢心。说到那些才华横溢而又寥寥无几的艺术家,都是些女人不爱或被女人伤害过的人。也许我说反了。还好,艺术家们懂得如何把这种痛苦转化为精神的力量,加以推动自己积极创作。幸福的岁月对艺术家而言,少而又少,甚至从未有过;我也未曾有过,而痛苦的日子比比皆是。难怪普鲁斯特痛恨幸福的岁月是失去的岁月。我发现我说过了头。然而,我着急什么?我什么也不着急。因为我知道着急与不着急之间,时间同样相等,亦不多一分钟也不少一秒钟,更不能改变现状。我只需心平气和地等待,足以盼得到,够得着,再也无需画蛇添足,再也无需杞人忧天,只要安安稳稳、平平静静,一切皆顺心顺意。可是,我想我说了些什么?我变得神神秘秘,说胡话了。我想我没遗漏什么,要是有,只是微不足道而已。

既然我说了我的现状,还有我的痛苦,想必你应有所了解。那个房间是在哪里呢?而我是在哪里呢?我将干些什么事呢?我不知道。我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我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我过得是无所事事的日子。我想我是在北京,在郊外,某个村的某个公寓里,租住了这间房。我来这里是有目的的,别以为我游手好闲。某一天,入暮时分,灰雾布满了天空,仿佛预示有雨下;西天显现出难于捉摸的光亮,十分清晰。夜间的知了鸣啭不休,蟾蜍一到夜幕降临便向四下里投放它的鼓噪声。两种动物的声音汇成了一支动听的交响曲。瞧,这就是自然界的歌唱家。假如我没有头脑冷静的观察和心思细腻的思索,那我就是一个书呆子。读到这里,你已然清楚我这个人和我所在的地方,也就是北京,然后我会说说在这里看见的、听到的和感受到的东西。在我看来,是很有魅力的,不妨静下心来读读吧。也许,有些地方有不足之处,但我会弥补上去。世上没有完全的美,只有残缺的美。那么,什么时候在哪儿开始?什么人物在何处出现?什么故事发生在什么地方?这些问题,一时间搅乱了我的思绪。我还得好好认清自我,以便更能看清自己的内心世界。噢,要是有一个姑娘爱我,那我就不再是孤零零的人了。我也不啰里啰嗦了。对于每个曾经有好感的或暗恋过的姑娘,不知为何,她们时不时地浮现出我的脑际。我此刻不想珍藏她们了。开始吧,我的回忆。我爱恋的姑娘。我的上帝。

海霞是一个四川的姑娘,芳龄十六岁;她身材苗条且高,走起步来轻飘飘如云似的。要说她的性格呢,我只知道她很可爱和友善。那一年,我刚十八岁。我什么也不懂,更不用说女孩子了。在某一座新兴起来的城市,某一家公司里,我和她是同事,也是很要好的朋友。虽说我们是相互了解和信任的朋友,但是我们没能走在一起,为什么呢?可能是我性格怯懦的原因,也可能是她的原因。有好多天,没活儿干,同事们就坐在公司里,睡觉的睡觉,玩手机的玩手机。我便向同事借了手机来玩,也招呼海霞来玩玩,玩什么呢?哦,幸亏没忘,玩的游戏是“推箱子”。我们就是这样相处挨过了好些日子。海霞好喜欢玩那游戏,于是,她几乎每天都来和我坐在一起思考“推箱子”的窍门。从中我说了些话,说什么?我早已忘却了。从那时起,海霞的影子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子里。但我那时生性胆小怕事,从来没有向她倾诉我对她的爱情。在平淡无奇的岁月里,我以前是怎么样,也就怎么样;而她是如何,那时的我从未觉察到任何变化。有一次,在我床头的电话响了起来。这个电话机从来很少响的,因为它是公用的,是用电话卡才可以使用的电话机。不过,有时它也会像一声闷雷似的把你惊一下。我拿起话筒一听,是一个女孩的声音,非常熟悉的声音。那女孩,我不知道是谁?她说了些莫名其妙的话,不过一分钟就挂机了。当时的我并不知道是海霞。我想,她怎么知道我的床头有电话机呢?她怎么知道我那时就在电话机旁边呢?也许,这是巧合;也许,是她有意做的。后来,有时我猜到可能是她。但我认为她打错了电话,也就再也不当回事了。可是,我却没有忘记此事。经过了相处相知的日子,我们还是暧昧的关系;我说过我由于性格的缺陷,从不敢越过雷池一步。虽然海霞有过暗示,但不过,当时的我不知为何竟没发觉。想必是我力不从心,难于付诸行动。某一天,我们又在一起研究“推箱子”游戏的窍门。一个姑娘,性格却像个男孩的,她就是公司的主管。我和海霞靠着墙坐在地上玩那游戏时,那个姑娘给我们拍了张照。你们好般配啊!她说。我看见海霞低垂着头。听了这句话,她满脸通红,还有眼里显得快乐而又忐忑不安。我有些激动,心跳加快,什么话也不敢说。也许人家说的是实话。我不敢说她,我一向老老实实,寡言少语。对于那个姑娘的话,我压根儿没放在心里。说不定海霞真的相信了那句话,因为表面上显露了出来。可是,谁知道呢?我们的思想是那么单纯,那么无知,彼此谁也没想得多,想得远。我们俩只知道我们来自不同的地方,凭运气,碰到一起,并无擦出多大的爱情火花。我想的是我们在一起的可能性很微小;我总觉得她长得太高。而她呢?怎么个想法?那只有她一人和上帝知道。

我说到这里,顺序有点儿乱了。一些人和一些事,是必要说的。而我却没有说,就知道一口气只顾说我和海霞的事。现在,得说说别的人,别的事。还有别的什么?会有的,会有的,只需耐心地读。

海霞的母亲和姐姐也在公司里,母亲的工作是打扫卫生,多亏了她,公司一直保持干干净净,一尘不染。我们劳累了一天无须抱怨还要打扫地面卫生了。她姐姐是我们的同事,她已经嫁人了。每逢假日,海霞和她姐姐有时去看看电影。有一次,我和阿超碰见了她们姐妹俩。我看见了海霞,一时紧张起来,没敢向她开口说话;反而是她姐姐先开口说话。当时,我们看完电影刚要走时才碰见她们。咦,你们也在这里,她姐姐说。刚好看完,我们就要走了,阿超说。我瞧了瞧海霞,她也瞅了瞅我。然后,我和阿超走了。阿超是一个运气非常好的年轻人。那时,我就是借他的手机来玩的,是一部诺基亚牌子的彩屏手机。我想,他是在我们男同事当中最有钱的人。我知道他是我的老乡,于是我没有了洗发水,就借他的来用用。偷吃也不抹嘴,阿超对我说。哦,那就不诚实了,我回应他的话。其实,我是忘了把洗发水瓶口上的一点儿洗发水抹掉,竟然被他发现了。阿超想必是开玩笑的,他不会那么小气。但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借他的东西了。因为我怕他对我有反感和讨厌。他为人很诚实,这我知道。我就是不相信自己的看法,怀疑一切,害怕被诱入骗局。就说在那公司分开以后,阿超去了北方,开了家餐馆,叫我去帮帮忙。我说过我因为胆小如鼠,又不敢相信他,所以我没去他那里。我真的不会珍惜友谊。沾不上他的光,说明我安之若素惯了,不敢尝试冒险。我也就走了许许多多的弯路,直到现在,才稍微摸索出了头绪。

我用阿超的手机偷偷拍下了海霞的照。不知怎么一回事,竟然被她发现了,她就把手机抢了过去,把照片全删了。她还边微笑边说她不好看。看她那样快乐,就随她的便吧。我想。照片上她有一头长长的秀发,身穿一件白色的衬衫——这是我永不忘记的记忆图像。时至今日,我仍然记得我在暗中焦急地等待她走过来,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拍下了她的侧身照。说实话,那时的我不敢当她的面拍她的照。她一把照片全删掉,我付出的心血全白费了。你不知道这对我有多遗憾。不过,那是阿超的手机,再说,我也留不下来。我只好无奈地看着她把照片删了。她表现出了满心欢喜,而我却是满脸无奈。她是不是觉得我喜欢她呢?还是因为她感觉有人喜欢她而高兴呢?

在某一天,我用小刀时不小心割破了手指头,流了点儿血。海霞听了同事说我的手指头受伤了,她就挺关心地、温柔地对我说——你小心点儿。没事,我说。我看见她的眼睛里满含眼泪,眼神里流露出恻隐之情;她的怜惜让我深深地感动,我一时间激动不已。从这以后,她给我带来了一种感情,搅得我心烦意乱;有时,真的很害怕见到她。我扪心自问,我是不是喜欢她?但是,这种一时冲来的爱情,很快就熄灭了。因为我感到了失望。我不知道是什么东西让我压制住了这炽烈的爱焰。也许是我没有足够的勇气,也许是我性格怯懦;其实,两者兼而有之。所以,阻碍了我们向前发展。

夏天。在北京。天气闷热,如在蒸笼里一般。灰白色的苍穹,雾霭弥漫。白天,有时终日无一丝风吹拂,像是要下雨,然而却没有;夜晚,则凉凉爽爽。不过,在你忍受不了这天气的时候,就会下了一些雨。你便觉得北京的夏天还蛮好过的。过了夏天之后,你想象不出天空竟变得面目全非!说说北京的地铁,那可是主要的交通工具,票价二元,公家办的嘛,理所当然。但是,我要说的是成千上万的人乘坐的地铁实在是拥挤得要命。列车一到站,一拨人出了列车,又一拨人进了列车,如此反复,循环不已。每个地铁枢纽站,人流如潮,熙熙攘攘;你一不留神就会踩到别人的脚后跟,碰到别人的背包。幸好,地铁站建造得比较完善,才得以秩序井然,畅通无阻。我实在是无聊,闷得发慌。我在干什么?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做了一桩蠢事,就是用自己的才华写下了一本书,然后找印刷店印出了三十本;是一本薄薄的簿子,书皮是淡蓝色的,这是我喜欢的颜色,书本挺大,字也很大,容易看得见。在书皮上写着“散文小说”四个大字,印刷的人说这样比较好看一点。我认为确实不错,比较美观,只是稍微薄了点儿,仅此而已。拿到了这些我写的书,定价成了问题,但我不看重利益。我想赢得读者的青睐,换言之,就是说,我想知道文学是不是有很多男人女人喜欢?想必是有,不过少而已。但我从不灰心丧气。我谨慎思考过了,我决定就这样做。但我又有点儿害怕和局促不安。原因是我在新闻上看到一个小伙子花了三年时间写了几本小说,然后他去买了一个书号;他买的是假书号,他知道的,他这样做无非是欺骗自己,想以此鼓舞自己。说真的,真的鼓舞了他。他就天天呆在地铁口卖他假书号的书。结果被出版局注意到了,说是非法出版读物,就这样小伙子有可能被查处了。我想到的是卖自己的书有错吗?就如同卖自己种出的水果一样有错吗?小伙子有过错的原因就是他违法使用了假书号。我想是这样的。而我大可不必担心这个,因为我既无假书号,也无可观的利益收入。再说,我的书数量少得可怜。甚至说,做这门生意,入不敷出,连饭都吃不上也有可能。何况又没有人赏识我的才华,我能怎么着,只能冒险一试了。我势必坚持到底,我对自己坚定地说。

七月下旬的某一天,我开始做起了这门生意。我选择靠近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的一段路边上,摆起摊来卖自己写的书。那可真是个好地方,在树荫下,凉爽宜人,而且游人来来往往,好不热闹。附近有几个卖纪念品的小贩,都是些成了家的男人和嫁了人的女人。没想到刚开始开门做生意便有了好兆头,卖了两本。我很高兴!看来,我走对了这条路。首本我的书是一个少年买的,我刚摆下摊不久,他便来翻看我的书。一本多少钱?他问。十元一本,我说。那个少年挺瘦的,是个学生,跟他来的还有两个女同学,可能是放假了,他们来参观北大清华的。少年没讨价还价,直接给我钱,然后,塞进他的背包;他就随女同伴走去对面的卖纪念品摊看看。过不了几分钟,少年回来问我——书是怎么写的?去年写的,是现实的文学作品,我说。他看着我,他有可能听不懂,也有可能看不懂我写的书。不过,也许以后,他会说书非常好看。我猜想。好多人路过,都往我和我的书瞧上好奇的一眼,便又匆匆忙忙走过了。为什么他们不停下来看看呢?我想,他们觉得没兴趣,也没这个必要。不过,在人群中有个五十来岁的老年人对我蛮感兴趣的。他高兴得激动起来,大赞我很有才华;不但买了我的书,还问我多大了。二十七岁,我回答他的话。这是你写的书?他问。是的,我答道。他就满意地付钱给我,拿书走了。过了一会儿,两个少女来翻看我的书,她们没出声,其中一个少女用她那睁得大大的炯炯有神的眼睛看着我;这让我一时茫然无措。因为我看见了她那纯洁的眼睛里满含新奇和柔情。好可爱的少女啊!我刚想开口说话。她们好像感觉出来似的跳将起来,走开了。走过的人中有个妇女出声道——作者售书,哦,是卖自己的书。没错,我在我的背包前面贴了一张写着“作者售书”四个大字的纸张用来做招牌。那四个字是我从一个卖书的中年男人哪里见到的,他也是个热爱文学的文人。我现在这样做完全是向他学习,或者说模仿他。不知道为什么?少女和妇女对我的书很感兴趣,可能是她们懂得欣赏艺术的缘故。这我也说不明道不清,我只是感觉如此而已。但是,有一位老婆婆,我永不忘记她对我的鼓舞。虽说她老,可是却懂得文学艺术,也喜欢看书;她说我的书值得欣赏,又说我人精神可嘉。你应该找杂志社发表作品,她说。没有希望,我说。可以慢慢来,她最后说。我想也是。她走时买了一本我的书,以表示对我莫大的支持。我深受感动,骤然志气倍增。

又一天,我继续下去。我想会有希望的。一个容貌端正,面色蜡黄的中年男人走来买了我的书,什么也没问,付了钱就走开了。偶尔有一两个少女来瞅瞅,只不过她们好奇罢了。突然间,有位年轻貌美的女郎出现在我的跟前。是不是你写的书?她问。是的,我回答她的问话。我仰头看着她,只见她脸颊绯红,好看极了。她有一头乌黑又长的秀发,一双美丽的眼睛特别有神,身穿一袭浅蓝色的连衣裙。不知为何,她看了一眼书面上的字,就转身走开了。也许是我的书太薄了。我猜想她的念头应出自于此。一时间,姑娘们接踵而来……一个嘴巴蛮大的姑娘问我卖了几本,什么学历?我一时被问得呆然无语。为什么她问这些问题?我想。但是,我还是一五一十地说了真话。另一个穿白衬衣的姑娘没说一句话,只翻看了我的书。不知出自什么原因,她们没买我的书。不过,我也挺愉悦,毕竟有姑娘欣赏我的才华。一轮蛋黄色的夕阳洒着金色的余辉,看上去美极了。薄暮时分,我进入了地铁站。我看见一个女人在列车车厢里施舍了一块钱给乞讨的老太婆。那女人身材高大,面貌不美,但有爱心。想必是第一次来北京的吧。我想,在这个社会,或许人们感到幸福时,才会施舍予人。这个女人,让我想起了另一个施舍的女人,同样是身材高大、丰满。事情是这样的:她向一个身材枯瘦的老乞丐的讨钱钵里投了一块钱,但是,她没投进钵里,而是掉在了地上;她便躬身去拾起,然后重新投进钵里。正好被我看见了,她窘得满脸通红,好像她十分害羞似的。不知为什么女人在众目睽睽之下做善事脸儿会泛红?是不是因为她躬身去拾钱的缘故,令她尴尬?这个问题,我一直没想明白。

噢,忘了说说卖纪念品的小贩。他人长得不好看,面色黢黑,而胡子刮得干干净净。但他和善、诚实,只是卖不出多少东西,老爱称呼我为“作家同志”。我和他挺聊得来的。他说他在这里摆摊有一个月了,还说生意不好做啊!当他准备回家的时候,特意来看看我。明天我回家了,他说。回哪里?我问。保定,他说下去,我刚才去中关村书店买了两本书。什么书?我问。哦,那是算命的书,一本《周易》,一本《算命大全》,他回答道。买这些书有什么用?我说。那你看这些书又有什么用?他反问。我还年轻,看这些书是有用的,我说。我们沉默片刻之后。今天卖了几本?他问我。没卖一本,我说。还是回家吧,他说。现在,不行,下个月吧,我说。他没再问,只看了看我。与他随来的有一个中年男人和一个小男孩;他们看了我的书,什么话也没说。然后,不久,他们三人向我道了别。我望着他们走了,心里想:也许,我很快也要走了。

信口开河说到这里,我还没认清我自己。就是说,我没完全彻底了解我。我是怎样的?是真实的我,还是虚伪的我?我此刻做出斩钉截铁、义无反顾的决定就是——我要打造真实的我,写出我真实的语言,用我真实的眼睛看这个世界。一个不敢说真话的作家,是一个伪君子。我知道,我清楚,我明白。我朝真实的我这个方向出发,始终坚持着,挺进着,直到时光带来的东西。我无需害怕和担忧。因为我相信上帝会助我。只有伟大力量的上帝才是我们的庇护者。我深信不疑。

我在一家酒楼认识了苗苗。当年,苗苗是服务员,而我是厨工,我们同在一家酒楼工作。苗苗年轻又美丽,刚刚是雨季的年龄;她个子高且身材优美,还有隆起的胸脯;嗓音像个男孩子的,不怎么好听,不过很像一名歌唱家的声音。我记得穿粉红色工作服的她扎着不是很长的马尾辫,刘海盖住了前额。此外,也有个别的姑娘没留刘海,裸露出了白皙的额头。我倒觉得苗苗的打扮挺像个可爱的少女。在她那洁净的容貌上,有几分清秀的气质;那时的我一眼就看上了她,可我一直暗藏在心里。因为我没有勇气去追求她。不知是什么原因?我竟然鼓起勇气向她献了殷勤。哦,我记起来了,那是厨师军哥鼓舞我去追求苗苗。他说苗苗是个好姑娘,和我很般配。他就这样一直催促我去向苗苗倾诉爱慕之情。因我得到了极大的支持,于是勇敢起来,去做了这件事。有一天,洗菜的阿姨不知从哪儿弄来了一大把富贵竹。我看见了,便想:不如向她要一支送给苗苗,也许苗苗会喜欢。阿姨挺好地随手给了我一支富贵竹。我拿到了富贵竹,不禁满心欢喜起来,然后等待苗苗上班来的时候送给她。我在焦急地等待中……楼面服务员一个接一个从我面前走过,最后面的是苗苗;我看见了她,顿时紧张起来,但是我还是开了口。苗苗,送给你,我伸手做出送花的动作,说。苗苗匆忙走过了几步,听见我的声音,回头看了看我,蓦地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没有回应我,就转身走开了。我有些失望,有些困惑。那支竹叶青绿的富贵竹,苗苗没有收下,我只好还给了阿姨。这是我第一次送东西给姑娘。我今生今世永不忘记。

不过,从这以后。苗苗开始注意到我了,她一有空就来瞅我一眼;可是,当我也想看她个仔细的时候,她就闪开了。我有一段时间糊里糊涂,不知道如何是好。厨师军哥又再次鼓舞我去向苗苗要电话号码,但是,我胆小软弱,一直都不敢,我怕出丑。过了些日子,我感到毫无希望了。苗苗不知道为什么又出现在我的眼前,于是,没人看见的时候,我就向她请求她的电话号码。她瞪了我一眼,什么话也没说,写下了电话号码,然后把那张写有数字的纸片递给我,就转身走开了。我得到了苗苗的电话号码又欢喜又感无奈,原因是她给我电话号码时,她的表情不是很乐意。我想不明白。苗苗,有空吗?我向她的电话号码发送了这句话。你是谁?她回复我的问话。我是那个向你要电话号码的小伙子,就在昨天,我说。哦,是你,有事吗?她说。有,我想请你去白云山玩玩,我说。过了好久,她才回话。现在,没空啊,她说。什么时候有空?我问。我没有空的,她最后说。后来,我再也没给她发过信息了。我想等她主动给我提示,或者我那时想去查找她是休假日。但是,我白费力了,什么也找不着,然而苗苗也从未给我任何提示。久而久之,我们的关系就疏远了。

阿芝是新来的服务员,她个子比我矮,更比苗苗矮,也没苗苗长得漂亮。我为什么要说她呢?那是因为她那时用一双睁得大大的满含爱意的眼睛盯着我。事情是这样的。阿芝站在厨房档口看着我工作,正好军哥也在我的身旁,他就问我——阿芝,你喜不喜欢她?我看了看她,阿芝如上所说的那样在看着我。我当时没说话,只摇了摇头,表示不喜欢。阿芝一见我这个动作,不知为何像闪电一般倏地消失了。从此以后,我再也没见到阿芝的身影在酒楼出现。但是,我一点也不觉得可惜,因为我喜欢的姑娘是苗苗。

年轻无知而又笨的我没有赢得苗苗的芳心,我想不到是什么原因?有可能苗苗觉得我太瘦弱了,太矮了,或是又太没耐心了。我想是这样的。要不,就是我们的感觉不是很快乐很吸引,所以,很难坠入爱河。

后来,我辞职走了。过了一个月后,我回酒楼看看同事的时候。同事阿国和我面对面坐在一起聊天时,他对我说:苗苗在你后面的门口看你。我感到很惊诧,便猛地回头望向那个门口;然而空空如也。她早走了,阿国对我说。这时,我才知道苗苗对我有过喜欢的意思。但是,已经为时已晚了。我早已痛下决心不再去追求她了。我深感绝望放弃了。岁月流逝,我依然很清晰地记得我送她富贵竹的情景。我是多么幸福啊!又是多么不幸啊!如果那一天,我送给她的不是富贵竹,而是玫瑰花,可能她会欣然接受。也许,那么我就不会成为一个多情的人。我想,月老为什么不给我和苗苗拴上一条红线呢?也许我本身就是一个多情的人,命定如此,准没错。

我说我要写出真实的语言,可想而知,我已然认清了我自己。既然如此,我再也没必要隐讳什么,粉饰什么。我胸怀坦荡,光明磊落。文字的运用在于灵活变化,而不是固守死板。我说,有些人活着,却写出了僵硬的文字;而有些人死了,但他的文字仍存留着他的生命气息,活灵活现。曹丕说,文以气为主。有人活着,气已死;而有人死了,气还在。气致者则文茂,气衰者则文枯,就是这个道理。一个作家,没有认清自己,就去胡乱地埋头写作,写出什么,他也含糊其词,一知半解,而且写出的东西没个正经,胡言乱语,以致误导读者产生不良影响。这样的作家,为了生活,而欺骗世人,简直就是祸害人民心灵的一滴毒汁。我们的人民只是一时间被黑暗蒙蔽了眼睛,但是,只要有一星点儿小小的光射入人民的眼睛,就会明亮起来。这就如同在夏季黑夜里,几乎看不见任何东西,不过我们可以看得见一闪一闪的亮点,你不要怀疑是幻象,那是真实的生命,它能指引我们走向光明的大道。

在我的语言里,我从不刻意雕琢浮华的辞藻,也从不违忤历史,更不拍“独裁者们”的马屁。我只写真真实实、朴质自然、光光亮亮的文字。我向来是个严肃、谨慎而又认真的人。我说一不二,自始至终。我想我说我说过了头,但这没关系。必要时,我会转换话题,也许眼下正是时候了。我说得没错的话。文学是什么?要是有人问我,我会说文学就是反映政治的一面镜子。或许有人会反驳我,但我会视为耳边风。因为你已认定的东西,别人却说你是无理的,那你能接受吗?况且你还是从痛苦中认识到的东西。因此说,文学不能反映政治或社会,那就是死文学。一个没有文学的民族,是一个野蛮无知的民族,是一个没有历史的民族。我说得没错的话。你也没必要在意我的话。我只是倾吐憋在肚子里的话。在“青黄不接”之时,年轻人的思想多是尚未成熟,尚未开窍,这是理所当然的。在社会的迷惑与昏暗中,让我们年轻人难于忍受,不免心生不满,也是天经地义的。说到社会,仿佛一张黑幕,无有一丝光。这是一个教人做梦的社会;这是一个充满谎言的社会;这是一个独断专行的社会。我凭我的感悟如实地说出我真实的语言。我彻彻底底地做出了我自己真实的决断,还有真实的辩辞。我毫无畏惧任何黑暗势力;哪怕竭尽生命的最后一息,我也要说出事实,道出真理。

时值八月初,我没有心灰意冷,但我苦不堪言。这门生意越来越不好做了,来买书的人少而又少,寥若晨星。在我看书的时候,我是边看书边卖书的,因为我不想浪费时间。一个身材苗条的蛮高的北方姑娘突然来翻看我的书,她看了良久之后,便说买一本。我听见她的声音,就望了她一眼。你多大了?她问我。二十七岁,我说。啊!跟我一样大,她又说,你的作品有没有发表过?有是有,人家没采用,我说。你是什么学历?她问。我的回答让她失望,也让我感到惭愧。没关系,我们电话联系,我是在新闻周刊工作的。她做了个打电话的手势,说。我点了点头。电话联系,一定要加油!她微笑着走了的时候对我鼓舞说。我看书看累了,就朝前面的一棵大树望去;树干上有一个洞,说不定是鸟窝。好奇怪!从来没有鸟儿飞进去过,也许它根本不是鸟窝,而是我想象它成了鸟窝。树洞圆圆的,周围的树皮凸了起来,感觉样子怪怪的;洞口内黑乎乎的,不知里面是深是浅,是宽是窄,再说,它是怎么形成的呢?一撮青年男女围在我的摊前,我忽然回过神来,看了看这些年轻貌美的男男女女。其中一个姑娘十分爽快地买了我的一本书,她只问了我是不是我写的,以及多少钱一本;其余的人,只是好奇地看了看我。我觉得她们好像是在读大学的学生。因为我瞅了她一眼,从她那白净的脸儿上和眼睛上,感觉到了她像个女大学生。呵,今天摆摊的小贩挺多的:有卖女人首饰的,有卖小饰品的,有卖手机耳麦的,有卖玩具的,有卖纪念相册的。说说天气吧。天空像蒙上了一层白纱,太阳被遮了起来。不过,透过云雾可以欣赏一轮白日,光光亮亮,如同一面发光的圆镜。将近傍晚,在地铁车厢里,有一个戴眼镜的女学生特别吸引我的目光。她的脸很白,眼睛圆圆的,眼睫毛黑而向上稍扬,一头乌黑亮丽的秀发散披下来;雪白迷人的胸脯连同细长白净的手,看上去有几分魅力。当我看她的眼睛时,她眨了下她那清澈的眼睛。要想知道一个女人美不美,就得用孩童般的眼睛去端详她和看她的眼睛。旁边是一个抱着婴儿的妇女,那婴儿长得肉乎乎的,眼睛也好黑。婴儿蛮高兴地乱晃着手,一下子碰到了我扶着铁扶手的右手。瞬然间,让我感觉到婴儿的手很柔软,在看看,又很小,真是个小胖娃娃!

翌日是七夕情人节。地铁站出入口处,有好些人在卖玫瑰花。那朵血红的玫瑰花令我十分渴望,但我无法做得到,也很悲叹自己没那缘分。时至今日,就这样一直拖呀拖下去。生意惨淡,我并不失望,只是我感到今日尤其伤感。她身穿蓝色短裙和白T恤,身材苗条,相貌清秀,是一个年轻的姑娘。是你写的吗?她问我。是的,我说。多少钱一本?她问。十元,我答道。她拿了一本递给我,表示买一本。你有联系电话吗?她又问。在书里有,我说。她付了钱拿了书刚走几步,又返回来问我——你看的是什么书?《你往何处去》,我说。并且翻给她看,她靠我很近很近,我一下子就看清了她那白皙的脸儿上的神情是多么清纯。她低头眯着双眼看我翻给她看的书时,我便发现她有点儿近视,想到她必定是在读大学的女大学生。噢,真奇怪!这两天来买书的人都是姑娘。难道说我的才气吸引了她们?想必是这样的吧。也许又是上帝对我这个寒酸的文人的关照。一名老者,走过来对我说——这是你写的书?是的,我说。他拿起书来翻看了几页,又说写的不错。真有才华!写得真实!他说下去,多少钱一本?十元,我说。他没买我的书,或许是价钱太贵了,或许是我的书太薄了。我十分明白和了解。语言真实!是自己的语言,他又夸赞我说。我望了望他,点了点头。第二个莫言!第二个莫言!他最后肯定地说。我听了这句话,突然全身热血沸腾,激动不已,仿佛有火烧身一般,浑身发热。当我瞪大眼睛看他走开时,他仍然鼓舞我——加油!坚持!声音响亮有力,振奋人心。使我心中猛涌起一股力量,一股我说不出来的力量。至今日,他说出鼓舞我的话,我仍然记忆犹新。从那一天之后,我想,我应该坚持到寿终正寝,而且,无论经历多少次失败。不然,我就辜负了他们的支持和鼓励;不然,我就是一个意志薄弱的人。我坚决说不。

琳儿长得不高,是个小巧玲珑的姑娘。她脸儿白皙,一双单眼皮的眼睛十分有神。在她的眼睛里,我感觉有一种吸引人的魅力,但对我而言。我与她认识也是凭运气或巧合。不过,在我的记忆里,她是一个与我有同样感觉和相同爱好的姑娘。我们都很热爱艺术,便很快成了志趣相投的朋友。是朋友,应该可以这么说,但是,说是同事更为好过。我是在我工作的公司里认识她的。那一年我虚岁二十五岁,她小我四岁。因工作久了,也经常见面,久而久之,我凭感觉认为她和我挺聊得来的。于是,有了机会,我们坐在一起工作时,便相互聊了起来,然后慢慢地认识了彼此。那时的我,对她有种隐隐约约的感情,很难忘记,也很难向她倾诉。我不知道我是怎么了的,就是不敢向她表白。每天,我在工作时,她都来看看我,有时还坐下来陪我说说话。她一来看我,我就满心欢喜,快乐不已。但是,我也有些儿无奈和为难的感觉。因为我想得太远了,就是我们不是同一个地方的人,我觉得走入婚姻绝无可能。我害怕“一失足”成一生之错。所以,我仅能这样保持着这份感情。过后我想,我真的是性格软弱、胆小没用。我就是不敢去爱一个值得我爱的姑娘。我的头脑发晕了。有一次,我在工作之时,一个身穿华丽长裙的姑娘突然出现在我的旁边,我扭头一看,原来是她。我一下子惊讶起来,瞪大眼睛瞅着她。而她表现得非常平静和淡定。琳儿不知为何今天打扮得尤其出众、漂亮,而且是直接地朝向我。难道说她真的喜欢我?哦,当时的我可不知道。所以,我没有夸赞她很美丽。因而她就觉得不得赞美而走开了。她走时,我扭头望向一边,以为她往那边走;然而,她却在我的背后。只不过,我却没看见。但我又扭头往另一边望去时,我才感觉得出来,原来她在我的背后。从这以后,琳儿再也没有穿过那袭颜色鲜艳的长裙出现在我的眼前,也许是她认为我不喜欢她穿那袭长裙的缘故。还好,她并没有多大的悲伤,只是没有天天来看我了。

有时,就算来看我,她也不敢先开口说话。我只好随便与她聊聊几句话而已。有一段时间,公司很忙,我没有见到她来看我了。我们各自忙各自的工作,见面说话,可以说几乎没有了。某天巧合相遇。日子怎么过啊?琳儿说。就这样过,我说。糊里糊涂地过,她说。是啊,我听了她的话,无奈地说。她看了看我,我也瞅了瞅她,然后我们分开离去了。当时的我并不知道我的想法是错误的。我只觉得我们是凭巧合而相遇认识的,而不是凭缘分认识的。不久后,我看见她手里提着一袋子,里面有一盒西药,有可能是感冒药。因为她精神困顿,眼睛无神。我便感觉到她真的是生病了。一时间我对她的爱恋油然而生,不禁使我起了对她的关怀之情。可是,我却做不出来。我的性格太怯懦了。现在回想起来,我认为当时的我是一个铁石心肠的人。我懊悔不已。假如我没想那么多,那么远,说不定我们真的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但是,月老没有给我们拴上红线,结果就没有下文了。留下来的只有在我脑中的记忆,留下来的只有她在我脑海中的影子。我和琳儿的爱情就像一支还没凑响的小曲,只能永远遗留在一张纸上。

在我工作的那家公司,姑娘挺多的。畅畅也是一个身材苗条、肤色苍白的姑娘。在我和琳儿产生暧昧关系之后,她才来到我们工作的公司。刚开始工作的第一天,她无事可做,就呆在一边坐着。于是,我便叫她过来帮我的忙。第一次叫她,她挺不乐意地来帮我的忙;而第二次叫她,她就随和多了。第三次,我没出声叫她,而是望了她一眼;她就奔将过来,好像一只快乐的小鸟儿似的。噢,让我觉得真是心有灵犀一点通,让我觉得她是个忠实听话的姑娘。我和畅畅就这样认识了。我问她什么,她就诚实地回答我的问话,一点儿谎言也没有。你多大了?我问她。十八岁,她答道。哪年出生的?我又问。94年,她说。我没想到她比我小七岁。真是一遭出乎意料的邂逅,我想。

畅畅那时没有留刘海,头发弄了起来,前额白白的,脸儿更白。我喜欢她忠实、坦诚的性格。有那么一次,她说我总爱看着她。我说她很好看。她就如小鸟儿似的飞走了,然后不久,又平静地飞回到我的身边来。有人说我们俩坐在一起很般配,确实,我感觉她在我身旁,让我踏实和安心。她是什么样的感觉呢?我猜不出来。有时,她让我觉得她很像个高傲的女郎;因为她在工作时,老爱把一条腿搭上另一条腿,就是架起二郎腿,这使我心生反感。认识久了,她似乎不爱怎么和我说话,我发现了这一点就不好过。但不知为何她喜欢我叫她来,她就来;叫她去,她就去,也许有可能。她给我的感觉是忠实可靠,还有一种未曾有过的自信。有一个晚上,很晚了,我便顺路送畅畅回她妈妈住的宿舍。一路上,我一直望着她,而她显得很自然和快乐。我没问她什么话。她便默契地配合着我。我们就这样沉默无语地走完了那一小段路。我感觉那个晚上真是太美妙了。突然有一天,我把请假条递给在她旁边站着的主管的时候,她不知为何站起身来瞄了一眼请假条。我不知道她在怀疑什么,也许她以为我要辞职走了。从这一举动,我在后来才觉得她对我是有好感的。可就是,她不像琳儿那样表现得明显。畅畅的倩影能留在我的脑海中,那是因为她给我一种前所未有的安定感。如果我和畅畅能走入婚姻,不愧为良缘佳偶,鸾凤和鸣。但是,月老又不给我和畅畅拴上婚姻的红线,只能说有缘相识,无缘相守。

在那时的我如能坚持对琳儿或畅畅一心一意,那我就能赢得她们其中一个人的芳心。然而,今日看来,我那时是想错了。还有就是在她们之前,我也曾爱过一个异地的姑娘,她是贵州人。我被她抛弃以后,我再也不敢相信异地的姑娘了。不,说错了。应该说我没有赢得她的芳心。我没有记恨她,我只觉得我为她付出了感情,却不能……仅仅是做朋友也不可能。一时间,让我认为她欺骗了我。事情是这样的。某一天,她约我去逛街。我便开心地陪她一起逛逛街。开始时,我们边聊边看看商品。在一家鞋店,她看上了一双波鞋。于是,我做主买下了这双她喜欢的波鞋作为礼物送给她。在傍晚时,我们坐在一起吃晚饭。她向我说——一年之前,她有个男朋友,她很喜欢他,他刚开始也是喜欢她的,之后慢慢不爱她了,再后分开了。我听了感到替她伤心和难过。而她后来又说我和他以前的男朋友都是异地的,她再也不敢相信。我们是不可能的。她说。我没有说话,我已知道她的想法。将要分别的时候,我把她那双波鞋递给她。你真傻。她接过手,说。我仍然没有说话。因为我是真心爱她的,为了她,做任何事都是值得的。说到后来,我们肯定是各走各的路。我就发觉我送什么东西不好,偏偏去送鞋,这不说明让她走嘛!我想,如果她之前没有被伤害过,也许她会相信我对她的爱。但是,她是不是个美好单纯的姑娘?那时的我认为是。

就是那一次打击,让我对异地的姑娘的爱很难相信了。如果没有那一次的经历,也是无法改变的,因为我就是一个多情的人。我的心,没有一个姑娘使它安定,没有一个姑娘的爱填满它。时不时我想,我也许为她们付出还不够,或说她们并不懂我。虽然说她们都是好姑娘,但是,却不是懂得如何去爱我的姑娘。我历来如此这样认为的。此外,我又想到我的婚姻缘分尚未到来,这就是举足轻重的关键所在。我徒劳无益地试图追求爱情,盲目而又无知,得来的终究是竹篮打水一场空。那些姑娘与我擦出的爱情火花,刚刚燃起,又被什么东西无情地熄灭了。也许,我的内心里有无情之水,把她们向我投来的爱火,毫无留情地浇灭了。然而,残留下来的爱恋痕迹却清晰地遗存在我的心里。每每回忆,我皆自叹不已。年轻的我是如此多情,又是如此无可奈何。

前面我已说了要写出真实的语言,必然得用真实的眼睛去看这个世界。因此,我所看所说的事物必然是原原本本的。我不会扭曲它,也不会吹捧它,它是怎么样的就是怎么样的。我这一双明亮的眼睛就是这样看人看物,乃至看这个国家。假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阻碍了我,我也不惧怕,我会一针见血、入木三分地进行批判和反驳。但是,在我的语言里,不是僵硬死板的,而是灵活隐喻的。你也许会问,为什么这么做?我不怕告诉你,我想用此语言引导人们开通和醒悟。在这个国家,说话不可以胡言乱语,直截了当;只有隐喻、明辨是非的语言,才可以擦亮人们的眼睛。我说得没错的话。想必这是行得通的,绝无二路的。眼下的我如此走下去,我想准没错儿。人们需要的是真实的东西,而不是虚伪的谎言。如果我说得够全面的话,我想要盒饭。我说的盒饭不是你想象的那样。我需要的是一种长期供应的盒饭。这是维持长久生命的盒饭。因为饥饿和营养不良,我瘦得皮包骨头;除了脑袋之外,没有任何一处值得夸赞和欣赏。不过,这颗脑袋有时也不灵活,或者是因为没有盒饭的供应,以致缺乏营养。换言说,这个脑袋老是处于半饿不饱的状态,没有得到很好的调养,也就不健全了。然而,我想,盒饭很快就要到来了。我满怀希望。

我是阅历不够,我没有认识很多东西,我仅能说了些我自己的梦话而已。如果女人……哦不,我不想说女人了,因为我并不了解。我也不想说我自己,我觉得说我说多了。如果女人有反抗精神,那么,一个新的国家就要诞生了。我还是忍不住说出了这句话,因为憋在肚子里实在让人难受。我不敢说这句话是对的,我也不说这句话是不对的。它在我的心里,着实令我惴惴不安,不得不说出来。这不,我一道出,我就轻松多了,就如同压在我胸口上的一块石头被搬开了。也许,淡别的,说不定你更有兴趣。我实在是无聊极了。

我躺在床上,想要睡觉,但我的眼睛是睁开的。房间黑咕隆咚的,像炭一样的黑。我什么也看不见,因为没有光线。而且那些在房间里的物体也不会发光,墙面啊,柜子啊,桌子啊,它们都是反光物体,而不是发光物体。在黑暗中,我陷入悬而未决之中。然而,一束挺亮的光线射了进来,它是那么小,就像一支在我手中握着的笔一样。一时间,房间有了些亮度,我便能看清了每个物体的位置,还有门开向哪个方向。因此,我区别了门所在的方向和墙的位置,才不至于把墙当成了门,一头撞上去。一束光线,对于我来说,就是希望。它就能照亮全世界。我有点儿纳闷了。为什么在黑暗的房间里,我什么也看不见呢?为什么有了些光进入房间,我就稍微看见或感觉到了物体了呢?我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但是,我根据透过现象看本质这一说法。我猜想没错的话,是这样的——我们在黑暗中可以看见发光或反光的物体;但在光亮中,我们看不见在黑暗中没有发光或反光的物体。你可别误以为后者是不存在的,现实中它是存在的,只是它在隐蔽之中。因为没有光照或发光的物体,我们的肉眼是看不见的,只能凭记忆感觉它的存在。固然说,我们的眼睛离不开光线;也可以说,只要有光,我们就能看见物体。要知道每个物体有光滑的一面也有粗糙的一面,通过光的照射,光滑的物体反射的光也就强些,而粗糙的物体也就弱些,但是,这得要在相同的距离之内。换言之,光滑的物体反射的光较集中,而粗糙的物体反射的光较散乱。我心想,光真是一种使人类赞叹和崇敬的自然物。我想我说了些给自己解闷的话。想必我是孤寂久了,就爱说个没完没了。话到尽头,我还是睡不着觉。看来,我是思想太活跃了。我得深呼吸,以便平静下来。

露露是一个娇小玲珑的姑娘,她容貌并不美,却有一双圆溜溜的明亮的眼睛;我尤其喜欢看她那双眼睛。我认识她的时候,她刚满十九岁。我们之所以能认识或许只是巧合罢了。因为是同在一处地方工作的原因,所以相处久了,也就聊得来而相互认识了。我觉得她为人忠实,单纯。我随便问她什么,她都毫无顾虑地回答我的问话。她从未有过任何欺瞒的语言,更没有夸词。她就是给我以真实的她,让我对她有了留心和好感。在工作方面,她处心积虑为我着想,又孜孜不倦地提醒我。只不过那时的我虽然感觉到她的好意,但却从未放在心上。后来,我被调走了。我才感到没有她的关照和提醒,因而工作越来越不顺心了。噢,最后我才想起她对我的好意来是怎么一回事。我就遗憾不已。不知道为什么我这双眼睛在刚刚开始却看不见她的善和美呢?过后才感觉到她的好意,已然为时晚矣。我又不禁悲叹起来。回忆起来,她可是对我一个人特别关照,从始至终,从未间断的好姑娘;只是我不领情,让她失望。有一次,在为一件小事上,她生了我的气。是我没把送货单弄好,她弄了下,不小心伤到了手指,她就生气地对我说——怎么那么笨啊!她气得满脸通红。我瞅了她一眼,一时间羞愧难当,也就一声不吭,无奈地低下头;看她生气的样子明显是对我着我的,我一连好几天没跟她正面对视过,更不敢招惹她。我想到容易生气的姑娘,最好别惹她。因此,我好久没去搭讪她。但是,她似乎知道了我的想法。从此以后,她不再动怒了,像往常一样平平静静。她是怎么想的呢?她是不是真的喜欢我?不久后我被调上四楼,她在三楼,我们几乎没有见面。就算见到她,我也是匆匆忙忙从她身边掠过而已。那时的我,说实话,看不上她。而是看上了另一个姑娘,只可惜她有了男朋友;我感到惋惜无奈只好不再追求她了。露露呢,我又不想搭理她,只因她长得矮又容易对我生气。当时的我就是这么个想法,我真是一个不懂珍惜缘分的人。我现在回想起来,是这样认为的。

有一天清晨,天气晴朗,凉爽宜人。她刚下班,而我刚上班。在路上,我听见从我后面有人喊我的声音。我站住,回头一看;露露走了上来。她身穿一件圆领T恤,显露出了她那隆起的处女胸脯。你上班去吗?她问我。我现在上白班,我说。我上夜班,她说,现在下班了。我扭头一看,她手里提着早餐。哦,我辞职了,我对她说。我也辞职了,她说。过几天,就可以走了,我说。我也是的,她说。我没有再继续问她什么。我看见她今晨的脸上有些愉快的微笑;而她也没有说话。不知道为什么?说不定她在等我向她请求联系电话,只可惜我没有向前推进一步。就在公司大门口,我们各自走去了各自的地方。从此以后,我们再也没有见过面;只有她的样子和我与她发生的事遗留在我的记忆里。月老总爱跟我开玩笑,又是没给我和露露拴上红线。既然我们相识相知,为什么不能相爱呢?这完全是我的缘故。我太心高气傲,以致酿成有缘相识,无缘相守。我不怯懦,也不高傲;而是勇往直前,那么我就可以牵她的手了。也许,我们缺少坚持的耐心。尤其是我,更是不可或缺。

那时的我终究没有坚持的耐心,以至一次又一次地接连失败和丧失缘分。我没耐心的缘由,我觉得归咎于我的多情和我的孱弱的身体。不过,我说得没错的话。嗐!我又想起露露用她那双闪闪发亮的眼睛瞅着我的样子,真是一只迷人的小鸟儿。想必你会说——早知道的话,何必当初。但是,我们不是错过了缘分,才知道人的善和美吗?才知道自己的弱点和优点吗?假使我们一味安于现状,怎么懂得爱情是什么?我们只有经历痛苦、绝望和遗憾,才会懂得珍惜眼前的东西。让我们去好好想想吧。我之所以说这些话是想说不要等到最后才去做自己该做的事。我为何不去做呢?是因为我不满足当时的现状。

唉,我没有心情去卖书了。原因是来看书的人少了,而买书的,不消说更是没有的了。所以,我给自己放假一天,轻松一下。我去了森林公园。从南门进入,眼前是一块绿油油的草地,前面是奥海,其实是个湖;走近一看,水里的数不胜数的红鲤鱼挤成一团抢食游人掷投的馒头屑。在向前走,我看见一个身材高大的戴眼镜的妇女和一个小孩儿在玩水,岸上停着一辆婴儿车。那妇女用捕鱼的小网兜在水里捞来捞去,不知在捞什么;而小孩儿坐在浅水中给布娃娃洗澡。因有铁栅栏围住,所以很安全——我仔细看了才发现。我本来是惊诧得有些担忧,可见我的忧虑是多余的了。难怪那妇女如此胆大,敢让自己的孩子在那浅水中玩,原来她知道是非常安全的。那妇女看见了我,便对小孩儿说了一声——宝贝,站起来。只见小孩儿站了起来;他没穿裤子,双手捧着布娃娃。在太阳下,那么有兴趣玩,真是一对奇怪的母子俩!我思忖。在一处阴凉的林荫下,有一个穿白色修身长裙的女人坐在路椅上;她面容苍白,身材高大丰满;在她脚下,有一双脱离了脚的凉鞋和一把撑开的太阳伞。我朝她瞅了一眼,她也瞥了我一眼。我走过她后,心里想,如果我有胆量搭讪她,那多么愉快啊!在公园里,我还听见有人弹奏吉他的乐声,走近一瞧,一对情侣陶醉在音乐当中。小伙子在弹奏吉他,而姑娘在伴着音乐唱歌,那情景是多么甜蜜、浪漫!公园很大很宽阔,绿树成荫,空气清新,一派寂静,真如其名“森林公园”。黄昏时分,日头曚昽。然而,公园才刚刚热闹起来,进入的人更多了。我不得不回去了。在地铁车厢里,没几个人,一个穿粉红色修身长裙的女人坐在我的对面。我一坐下来朝她那边望;她突然把一头腿搭上另一条腿,架起了二郎腿。不知为何,她惊了一下,瞪着眼睛看了我一眼;然后,她的神态由不安转变平静,而且脸上露出了一丝愉悦的笑意。哦,我才发觉她不经意架起二郎腿的瞬间,她以为我看见了她的私处。其实,我只望着她的脸,并没注意她的下身。她为何能从我的眼睛和神情知道我没看见呢?她的脸上为何有笑意呢?她又为什么低下头显得快乐呢?女人是不是很有灵感呢?女人是不是一眼就看出这个人的善和恶?女人是不是可以凭感觉知道某些人是艺术家?我怎么也想不明白女人是怎么一回事。

三天来,一本书也没卖出,我开始想要放弃了。这样下去是没有任何希望的。不过,恩格斯说,逆境造就天才。这句话鼓舞了我。我想再坚持一段时间,说不定会有好运。这一天,来看书的人,有一个年轻人说我真厉害,没有上过大学,竟有如此高超的语言能力,让他佩服和艳慕。可是,他没买我的书。他们多是以鼓励的方式叫我坚持下去,我为之感动不已。然而,我得以慰藉的,只有信仰。信仰,可以移动山川。你信吗?有信仰的人必然懂得艺术,而懂艺术的人必然有信仰。我如此认为。另外,慰藉我的,还有一些心灵纯洁的少女的眼睛;在她们的眼神里,有一种赐予艺术家的无限力量。一个脸儿白净的少女在我目视她的时候,她显得文文静静,既不注意我也不把头转向别处,她就这样十分平静地让我欣赏。而且在她脸上还洋溢着愉快的神色,她并不害怕我盯着她看,为何原因呢?也许她有一颗纯洁的心。只要有一颗纯洁无暇的心,就像美妙无比的夕阳一般让人赏心悦目。

唉,没想到城管也有便衣的,执法的人员成了“偷鸡摸狗”的人。我看见旁边的小贩慌慌张张的,一两个物品被便衣城管抓在手里。小贩赶紧站起来收拾所有的物品,喊道——那个送给你。但是,便衣城管叫他跟他们走。其中一个便衣城管对我说——你不能在这里。我没有回答他。一会儿的工夫,他们仨走了。我环顾周围,小贩一个个地溜之大吉了。说真的,他们不会要我的书的,因为这是不值得的,他们都是些明白事理的人。就这样,我好久没去卖书了;再说,去也徒劳无益,因为根本就卖不出书。我有些灰心丧气了。我已明白这样做是不能长久进行下去的。看来,我没希望了。我的上帝!我该如何是好?

有一天傍晚,我外出买吃的。一个妇女一面推着婴儿车从我身边走过,又一面重复唱着这两句歌词:

爱我,就亲亲我。

爱我,就抱抱我。

……

多美多单纯的歌词啊!我赞叹道。

最后一刻,我明明白白认清了我自己。我还是那个真实的我。虽然我有点儿瘦弱而显得力不从心。但是,我心比天高,气比火烈。我知道我失败了,不过,我毕竟尝试了创造。假如我不去创造,我怎么知道我的才华到了何程度?假如我不去实践,我怎么知道我的才气吸不吸引人?所以,通过创造和实践,我完完全全认识了自我。因此,我更加明晰我走的道路。前面已说了很多了,在此我无需赘述。只是我绞尽脑汁已然想象不出一句漂亮辞藻,或许是因为年纪尚轻以及吃不饱饭的缘故。噢,我老爱推咎于此。想必是我言尽词穷了。再说呢,我只是缺少一种东西。是我盼望已久的;有了它,我才可以心平气静。

天空经过一场夜雨的洗涤,显得蔚蓝蔚蓝,好看极了。对于卖书这门生意,我绝望了。在这苍白忧郁的岁月里,我只觉得我怀才不遇,令我烦恼。无事可做的我只好把时间打发到寻觅古迹上去了。在南锣鼓巷,我正要走近看一块胡同牌子的时候,蓦地一个骑着自行车的高个子姑娘冲向我来,差点儿撞到我。她一把自行车刹住便微笑着对我说——不好意思。我瞪了她一眼,见她微笑的样子显得真诚而温柔,也就没说什么。她的脸儿好白,鼻梁挺高,而使得脸颊有点儿清瘦;这是她靠近我时我观察到的面貌特征。在冒儿胡同,有婉容的故居,我去看了;可是,我没能进入花园看看——因为得花钱。就连故宫,我也没进入看看,只是沿着巍峨长长的城郭走了半圈。用青砖砌就的城郭很坚固,不过,看起来如此,我还是狠狠地捶了几拳。这一下,我总算认识了它的坚不可摧。黄昏时分,我登上了景山公园的万春亭。一轮蛋黄色的夕阳洒着金光,把万春亭的金琉璃瓦照得金光闪闪。看久了夕阳,我的眼睛便发花了,好像望到哪里,哪里都有微小的亮点。夕阳完全坠入了西边的山峦后,只留下一摊光亮的晚霞。我看见一个小姑娘戴着粉红色的皇冠形的妆饰,看上去像个美丽的小公主;她朝我看了一眼,便快乐地走开了。附近一个妇女正在吃东西,见了我在看着她,便把身子转向另一边,好像觉得不自然似的。但我还是盯着她看;于是她反而不觉得介意了。女人的心是平静的。我思忖,而姑娘的心是不是平静的呢?会不会像小伙子那样焦躁不安,火烧火燎?天黑了,下了雨。我刚从公交车下来,便觉得雨下得很密,于是就在修电动车的店铺凉棚下避雨;与我同在这里避雨的人有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那女人身材苗条,相貌一般;我看见昏暗的苍穹下,雨滴滴答答地下得更稠了。不过一刻钟,雨又稀了。一个男人从昏暗的雨中走了过来。忽然,我听见一个女人说——你怎么只带一把伞?!那男人没回答她,把伞递给女人便走进稀疏的雨中。我看见男人在前面走,而女人撑着伞在后面走,不知道那个女人是否会赶上她的男人与他同行?还是……这我就不知道了。我等不到雨停了,就猛地冲进雨中,径直往住处奔。我被雨淋了个半身湿;心里想着——那女人多幸福。不知为何,我总是羡慕别人有另一半,而且又觉得望洋兴叹。冷得发抖的我,忍不住叹起苦经来。

我痛苦是活该的。我没有一心一意爱过一个姑娘,我是个多情的人。虽说两情相悦如隔一层纸,一擢即穿!但是,我从来不敢擢穿它,而那些姑娘们也是如此的吗?想必是吧。年轻的我总是想不明白一些人、一些事和一些感情,比如爱情。如果我心满意足当时的状况,我想最有可能与之牵手走入婚姻的人是露露。她是一个忠实的姑娘,没有太多的要求,更没有论条件取人的思想。或许她有自知之明,因此缺少点儿勇气。老实说,我是太过于高傲了,太过于追求完美了。然而,人只有缺陷的美;而完全的美,人是达不到的。从经历过的爱情之后,我的身心慢慢地改善了,平静了。我想到了一句话——与其盲目无谓地等待、追求,倒不如改变自我,影响他人。

我要走了,就是离开北京了。黄昏时分,我去天安门广场看了降旗仪式。人们疏散离开广场时,我不经意看见两个并肩走的豆蔻年华的少女;其中一个脸儿白皙的少女朝我回顾了一眼。她那神态温柔而又和善,就像一朵绽放笑脸的花。再见了,我亲爱的姑娘。我想道,我永远爱你们。永远,永远。

我孤零零一人走了。

二00五年于北京

小说:多情的人

年龄:二十八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