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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曾温柔过我们

发表时间:2020-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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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岁月曾温柔过我们,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当下,我一个人在沙漏里历经一次次记忆地冲刷,遍体鳞伤,还要奋不顾身地坚持,坚持摆脱你如影随形的魔爪,坚持在没有你陪伴的日子里,接收你猖狂地腐蚀。

时间的倩意里,安放着我们的一往情深,杉杉的细雨里,埋葬着我们回不去的年少时光,惆怅的睡梦里,潜藏着不尽的泪的牵挂。曾经,我们在岁月里,被暖暖的时光温柔过。

你,给了我一个不一样的世界。一个猝不及防的转身,却让我每一步未知的未来,都有了清楚的指向,徘徊在曾经的岁月里,向着远方拼了命地呐喊。在你残存的身影里彳亍,在曾经依偎着你的记忆里孤独无助,在残酷的岁月里等待着,等海誓山盟的烟消云散,等一个缘份的荡然无存,等你完完全全地流逝过我的全世界,等一个生命的尽头,等一个没有你氤氲的时代。

手机里仍旧有我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照片,说说,朋友圈都是我们一起创造的足迹。你陪我游山玩水,我陪你踏破星辰,你给我青春的唯美,我给了你岁月里的静美。你深情地凝望,我安然地回眸,执手天涯是我们彼此最珍贵的向往。或许,我们没有想太多,只想要和彼此简简单单地一起,人生路途漫漫,我们一步一个脚印地走出自己的人生。

而幸福只是昙花一现,匆匆而过,你只是我世界的流星,一瞬间的烟火,却深深地牵住我一颗执着的心,伴着最后一缕光辉默默地深葬。

如今,照片的幸福依旧安然地洋溢,你依旧笑得很安乐,我却只能在路途遥远的岁月里,祭奠这份渐行渐远的爱情,我们不再依旧。即使删除所有手机里的过去,一切和你的有关,心中的牵挂是删除不了,剪不断的缠绵。时光里温柔过的你,时刻回荡在最脆弱的心口,刺穿思念和不舍的情深。

曾经,我们一起被幸福的时光所沐浴,当下,我一个人在沙漏里历经一次次记忆地冲刷,遍体鳞伤,还要奋不顾身地坚持,坚持摆脱你如影随形的魔爪,坚持在没有你陪伴的日子里,接收你猖狂地腐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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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柔了的岁月


人终究是害怕寂寞的。也罢,哪个人又不惧寂寞呢?

本以为,我已习惯了孤独,没想到,我终究不是神,也还是逃不过这人世间的七情六欲,也许是根本没有摆脱过。它从出现,再到走进我心里,这时间,可说长,可说短,它的存在让我忘记了孤独,可最终它的出现也只是昙花一现,转随即逝罢。好一阵,孤独始终在心里挥之不去,犹如跌进一场梦魇。就像它无法逃脱命运的枷锁。心里的空荡依旧回荡。

它是我捡来的,第一次对上它那清澈的眼睛,但眼里的绝望又是那么令人心疼,我不觉心生怜悯,将它带回了家。让我也无法相信的是,我竟然喜欢上了这个小家伙。它并不漂亮,只是很普通的黑白色的一只小土猫,可不知不觉它在我眼里变得如此特别。看着它一天天的长大,从心里升起的自豪与欣喜遍布全身。

它不惧生人,甚至颇为热情,我对此也十分苦恼,生怕某天有人趁我不留神将它抱走。就这样它伴我走过了几个冬天,可惜的是,今年冬天的雪它再也无法看到了。它走了,离开我了,就这么离开了。在它意识溃散之际,它会不会还在期盼着我的到来?会不会还在想,为什么我没有来?是的,它出事的那天我不在它身边。

写到这,眼前仿佛浮现出了血迹斑斑的它,清澈的眼里似乎还留这对这个世界的不甘,脑海中一大波记忆如潮水般向我涌来。有人安慰我:你应该将对它的爱寄托在下一只猫身上。

怎么可能?它死了,连同我对它的爱一起死了。它曾在我的生命中将我从孤独的枷锁里救出,我对它的爱,独一无二,不可替代。说完,我又想起它残留在我手上的余温以及那双清澈的眼里,我一个人的倒影,笑靥如花。

温柔的风穿堂过


在高考结束的散伙饭上,我的同桌林依人,安静地看着大家开玩笑、喝酒、爆粗口、抱头痛哭。她坐在角落里,没有喝一杯酒,也没有拥抱任何人,似乎没有高兴,也没有不高兴。

隔壁桌是许言言他们班,她是我高中时期喜欢的女生。许言言被起哄和男朋友喝交杯酒,笑声和闹声交织成一片。我的脑子一片空白,只是一杯一杯地灌酒喝。我说:来拍张照片吧。于是,我举起相机照下了所有的笑脸。

大家要散的时候,我说:等等,再来一张。我把镜头对准了林依人一个人。她在镜头里,对着我温柔地笑。

大家都喝得醉醺醺的,似乎只有林依人还清醒着。她一辆一辆地在路边打车,扶着同学上出租车,仔细地跟司机交代。我蹲在树下,看见几个林依人的影子,胖胖的,立在路边伸出一只手打车。突然热泪往外涌,我也不知道我哭什么。

最后林依人扶我上车,准确地跟司机说了我家小区的名字。到了楼下,我坐在椅子上,林依人在我旁边,她不知道是该来扶我还是站着。

我说:林依人,我能问你个问题吗?

嗯。

高中三年,为什么从来没看见你在课间上过厕所啊?

她有点害羞,笑了笑说:因为我太胖了。别人出去一趟,你都不需要挪椅子,我出去的话,你不光要挪椅子,还要起来给我让出位置,我才能出得去。所以我不去。我笑道:都跟我同桌三年了,这么客气干吗?

林依人和她的名字一点儿都不般配。她是个胖子,我认识她的时候,她就已经是个胖子了。

那年我十五岁,上高一。凭着男生特有的小聪明和初中不错的底子,考上了市里最好的高中,和刚刚认识的一群满身臭汗或阳光或猥琐的男生,在学校招摇过市,嘻哈打闹。当时按照成绩选位置,于是我坐在了教室的最后一排,上课的时候和几个跟我差不多兴趣的男生打赌英语老师的胸是C罩杯还是D罩杯。

通往幸福路上唯一的障碍就是班主任。他经常会冷不丁地出现在后门,从后门的猫眼偷看我们,我被怂恿用彩色胶布封住了猫眼儿。班主任生气地盘查起来,几个没良心的朋友第一个就出卖了我。

班主任大发雷霆,重新调换了座位,把我安排在走廊的窗口那一组,三人同桌。我坐在靠近过道的位置,一个学霸型的女孩坐在里面,中间是林依人,当时班里最胖的女孩。她的脸不大,但是身上结结实实都是肉。她是一个土得像刚刚从新中国成立前走出来的女生,打扮却像一个中年妇女。头发永远扎成马尾或盘在头上,一个夏天就几件T恤换来换去穿,夏天也从来没有穿过短裤,都是大地色系的休闲裤和牛仔裤,再加上运动鞋。冬天就在外面裹上棉袄或者羽绒服,更像一个球。衣服永远是绷在她身上,跑步的时候都迈不开步子。

我几乎不跟她说话,即使说话也基本上都是问句,比如,老师刚刚来过没,讲的哪一页,这章已经学过了吗?等等。

她也从来不主动找我说话,倒是跟旁边的女生还蛮聊得来。有时候两个人就趴在桌子上说些悄悄话,然后两个头靠在一起偷偷地笑。

她来得比我早,走得比我晚,甚至连下课的时候都没见她去过厕所。这点一直是我心里的一个疑惑。但是那个时候,我没空解开这个疑惑,也懒得理会她。因为我的心里满满都是许言言。许言言是一个特别好看的女生,眼睛不大,但是一笑起来的时候就弯弯的、亮晶晶的,鼻子也小巧,唇红齿白。皮肤上没有一点瑕疵,留着中发,偶尔扎起来,巴掌大的小脸,还有一颗小小的虎牙。

我第一次跟林依人的正常对话,是从一节出糗的英语课上开始的。我那时正在笔记本上乱写乱画,结果被老师点了名,又突然问我为什么没有交英语作业。我只好找借口说掉在家里了,这种招数我从念书到现在用了很多次,一般得到的答案是下次带来或者下次注意。结果英语老师盯着我说:那行,给你十分钟,回去拿吧。

啊?我家蛮远的。

你家不就在学校对面吗?上次你爸见到我还跟我打招呼,让我特别关照一下你。赶紧回去拿。怕露馅我只得说,老师,我好像带了,我再找找。我把桌子盖掀起来,开始慢腾腾地一本一本地翻,嘴里还自言自语,哎,去哪儿了,也不在这儿。

老师翻了我一个白眼说:那你慢慢找,下课要是还没找着,我就打电话让你爸给你送来。

我猛点头,用书挡着自己,病急乱投医地问林依人:昨天的作业是什么?

她在本子上写情境对话,然后把本子推了过来。

你们都交了吗?

她点了点头:早上就交了。课代表让你交,你在睡觉。我这里有一份草稿,我交上去的不是这个,你要吗?

我猛点头:快给我!

她拿出一个本子给我,我把它藏到英语书下,在前面摞起高高的书开始奋笔疾书。终于,在下课的时候我交上了作业。英语老师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放了我一马。

交上了作业的我,就像一个刚刚炸碉堡归来的英雄一样,瘫在了桌子上。换个姿势看到林依人,于是随口说了句:谢谢啊。

她直摇头,也没有再说话。

哈,你连写个英语作业都打草稿啊,这么认真。

也不是认真,反正也没事。

那既然你这么闲,以后你打的草稿就给我抄一下吧。

哦。

从此以后,我每天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拿过她的作业抄在自己的作业本上。到后来,我懒到跟她说:要不,你帮我做一下?

林依人面露难色想推辞,但是不知为何还是答应了下来。她自己的作业,笔迹工整,没有一个错别字或者涂改的痕迹。给我写的作业却字迹潦草,龙飞凤舞,居然没让老师看出破绽。有时候我心血来潮想要弄懂一个题,问她的时候,她会不厌其烦一遍一遍地给我讲,我听不懂又没耐心,听到一半就发脾气,算了不听了。她就会默默地把本子拿端正摆在自己的位置上。

林依人最好的一点是沉默。因为沉默,她不问我不想回答的问题,也不会一直跟我聊八卦。虽然她跟我同桌,但是我们说过的话还没有和楼下的邻居说的多。她不问不该问的问题,好像也没有任何好奇心。

因此我和她同桌的一年时间里,我对她的了解依然只是她的名字和排在中上的成绩以及好像永远都掉不下来的体重。

而在这一年的时间里,我对许言言的了解可是突飞猛进。许言言爱笑,一到下课就跟朋友们成群结队地上厕所或者去阳台上透气。许言言的爸爸是个公务员。许言言最喜欢吃的是萝卜炖牛腩,最讨厌吃的是豆腐。许言言一点儿都不爱粉色,有许多发夹,每天换着戴。许言言的成绩不好也没关系,反正她的梦想是当个演员,演员不需要成绩好。许言言小时候一直都是短头发,爱看书。许言言爱看那些我不喜欢的、节奏慢得不行的老电影,她一哭起来也漂亮得不得了。许言言最迷恋的明星是林俊杰,她还有一个在上大学的青梅竹马。假期的时候,我骑着车穿过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来到许言言家的楼下,盯着她阳台上的小花和乱七八糟的植物,想象着许言言给它们浇水的场景。有时候能待好几个小时,太阳把头皮都晒疼了。

我经常晚上去许言言的爸妈打牌的茶馆,等上很久很久,偶尔会碰到独自出来的许言言。我就骑着车在她面前急刹车,说:许言言,你怎么在这儿啊,好巧。

许言言生日时,我在网上看好时间,坐了十几个小时的火车去另外一个城市参加林俊杰的签售会,排了好久的队,然后轮到我的时候我大叫:写上亲爱的许言言,一定要写。她的偶像看了我一眼,笑了一下画了一个爱心,非常快速地写了几个字,我还没来得及看出那是什么字,就被后面的粉丝推走了。后来经过我的仔细辨认,发现那几个字是徐艳艳。我呸,我的许言言才不会有那么俗气的名字呢。我在课上看的时候,林依人盯着它,于是我随手扔给了她说:喜欢就送给你了。

我忍着瞌睡,仔细看完了许言言说喜欢的那些电影,发现我一部也不喜欢。可是看完之后就觉得自己的知识渊博了,这样跟许言言聊电影的时候我就不会没有话讲。

我把许言言的每张照片都存起来,翻了许多在她空间里留言的人的相册,找到关于许言言从前的点点滴滴,宝藏一样地锁在电脑里。

打球的时候,如果许言言坐在观众席上,我会比任何时候都拼命,带着球横冲直撞,我什么阻碍都看不见。

自从我知道许言言喜欢成绩好的男生之后,我每天都预习第二天要讲的内容,并不厌其烦地骚扰林依人,让她给我讲题。只是为了有一天考得很好的时候,看到许言言投过来的微笑。

我也想过表白,但是当我看着许言言亮晶晶的眼睛时,就紧张得说不出来话了。很少碰到让我紧张的事,可是许言言总能,要是追根究底的话,大概是因为许言言的眼睛太漂亮,漂亮得让人觉得在她面前自己永远一无所有,永远两手空空。下课的时候,我盯着许言言跟旁边的同学翻一本杂志看,不知不觉就看呆了。转过去时发现林依人正在看我,我忙解释:我没在看她,我在看她的发夹。真好看!

许言言别了一个淡蓝色的发夹,是X的形状,在耳朵旁边。

林依人点头:嗯,是好看。

我没接话,低下头玩手机。过了一会儿,林依人用胳膊肘拐我,我急忙收起手机,端正姿势假装看书,直到班主任走了进来。

我突然没头没脑地跟林依人说:我喜欢她。

嗯。林依人点了一下头。

下节什么课?

数学。

好烦,下下节呢?

体育。

讨厌,又是体育。还是学交谊舞吗?

嗯。

我真是想不通,那个体育老师脑子里有屎吧。你们女生学跳舞就算了,凭什么让我们也一起啊?我都逃了一节怎么还没学完。我现在最讨厌体育课了。

我也很讨厌。

跳交际舞先是自由分组。我本来想邀请许言言跟我一组,但是在我还没想好措辞的时候,许言言已经被另一个男生牵着手开始练习了。我随便邀请了一个女生,最后落单了林依人和一个男生。那个男生喊:老师,我不跟她一组。她那么胖,影响我发挥。

所有人的眼光都投了过来,包括许言言。林依人低着头,手足无措地站在原地,一句话都没有讲。她又没招你惹你,你说话干吗那么难听呢?我跟你换。我不知道为何说出了这句非常有男子汉气概的话。

林依人看着我,眼睛里的泪水越蓄越多。后来她急忙看向别处,把手交到了我手里。

其实我也不想跟她一组,但是我至今都说不清楚当时逞能的原因。

我非常不耐烦地做出搂着她的腰的姿势,却还是跟她保持着距离。无奈她的体积太庞大,我的手根本伸不到那么长,所有跟别人轻松完成的优美动作,跟笨拙的林依人一起,就成了笑料。她满脸歉意地看着我练习动作,明明是我的动作不规范,却拼命地向我道歉,小声说着对不起。

大家都停下来看着我们这一组,有的起哄,有的偷笑,有的看热闹。

我心里不痛快,于是就故意摔倒装作扭伤,剩下的半节课,我和林依人便坐在旁边休息。

我看着许言言和别的男生手牵着手练习舞蹈动作,心里涌起一阵难过和不快。随后,我转移注意力问旁边的林依人:你现在有没有特别想做的事?

谢谢。

啊?不客气啦。我在问你有没有特别想做的事。我现在特别想揍人。我盯着那个搂着许言言跟她四目相对笑得正开心的男生。

有啊,就是跟你说谢谢。

那有没有特别想得到的?

没有。她想了想,摇头说。

怎么会没有呢?没有喜欢的人吗?没有想要的东西吗?没有想实现的愿望吗?活得真无趣啊。

有的东西看看就好了啊,不一定要得到的。

扯淡。

真的。我觉得有些东西太美好了,就不该属于我。

梦想这种事情呢,你就把它定得高一点,定得大一点,能不能实现等以后再说。算了,我打赌,你的梦想一定很无趣。

我想做个老师。

得了吧,这又不是小学作文。

我真的想做个老师。

我暗自摇了摇头。林依人啊林依人,的确是不能跟许言言比,连梦想都这么无聊黯淡。文理分科前夕,我害怕许言言分到别的班,跟我的距离更远了,于是我决定跟许言言表白。上课的时候,我翻遍了所有能想到的情书,东拼西凑再加上自己匮乏的语言,开始写情书给许言言。

林依人用胳膊肘拐了我一下,我立马用书把情书遮起来,假装聚精会神地做物理题,嘴里还念念有词。趁着老师转身的当口,我把情书匆匆忙忙地折了一下,塞进了校服口袋。不出所料,从那次体育课以后,林依人就经常缺席体育课。

当我打完篮球大汗淋漓地从操场回来的时候,看到只有几个人的教室里,林依人以一种很怪异的姿势坐着。

有纸吗?我问。

她的背歪着,只在凳子上坐了一半,打开书桌,半遮半掩地给我掏纸巾。从书包的缝隙里,我瞥到了一个粉红色的包装袋,我突然就明白了林依人这么坐的原因可能是因为生理期。

我接过纸擦汗,问道:你干吗还不回去?他们上完体育课就直接回去了。

林依人说:我晚点再走。

我点点头,把校服拉链一拉,篮球往桌子底下一放,就从后面走出了教室。

下午的教室没有开灯,林依人的背影看着依旧是一种很扭曲的姿势。看着她的背影,我又折了回去,把校服扔给她:我家停水了,帮我洗洗吧。

林依人一脸惊讶,没反应过来。

我牵过衣角闻了闻:不要因为衣服上的男人味儿爱上我啊,我的要求可是很高的。快点去吃饭吧。

我转身离去,顿时在心里遗憾,刚刚是没有摄像机在拍,要是有摄像机的话,我分明是电视剧男主角啊,英俊、潇洒、帅气还体贴。

过了几天,林依人递了一个纸袋给我。

我打开一看,是我的校服,被叠得整整齐齐。

林依人满脸歉意地拿出一个皱巴巴的纸团,说:这个,我洗完才发现,对不起啊。

我通过背面被水浸湿的印记,隐隐约约看见几个字,顿时明白了这是当时被我写废的情书。

我说:既然觉得抱歉,那就重新给我写一份呗。

可是,我没看过,我不知道内容。

情书会写不?

林依人摇了摇头。

我说:没关系,你就当是给你喜欢的人写,不要出现性别就好了。后面的我再看着办。

我正在研究试卷上的红叉时,林依人推过来一个淡绿色花纹的信封。我大喜,拆开一看,这感天动地的文采加上我这个帅得惨绝人寰的长相,许言言还不非我莫属?我在心里仰天长啸。

我躲在被子里,借着手机的光看着那封情书,一个字一个字地编辑,然后发送给了许言言。接下来就是漫长又煎熬的等待。我联想了很多种回复。

如果拒绝的话,我应该怎么说;如果答应的话,我接下来要带许言言去哪里约会。

我把屏幕按亮了一次又一次,但是却始终没有收到任何回复。

许言言没有理我。

第二天我没去上学,装病赖在床上说自己要死了,谁都懒得理。实际上,我也觉得我真的快要死了。手机滴滴地响,我急忙从枕头下掏出手机,却立马失望了,是林依人发来的。她问:老师现在收分科的志愿书了,你的交了没?我回她:你帮我写一张,我选理。

我等在许言言家的楼下,调整自己的呼吸,一遍一遍地想象用?ahref=target=_blankclass=infotextkey>闹钟锲??硌匝运祷氨冉虾谩?/p>

嗨,许言言,我们又见面了。

许言言,不知道能否赏脸给点时间聊一下?

你收到我的短信了吗?

我坐在自行车座上,忐忑不安地望着远处。

许言言出现了,但是旁边还有一个我不认识的男生。两个人抱著书并肩走着,许言言走进楼道,又转过身,快速地在男生脸上亲了一下才跑进去。

我愣在原地,觉得世界都静止了。

反应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骑着车逃离这个地方。我一手把着龙头,一手抹着根本就擦不干的眼泪,那一天,我觉得生命里所有的难过和挫折都来到了我这里。

由于快分科考试了,班上的气氛很紧张。我却浑浑噩噩地发了一上午的呆,满脑子都是许言言在那个男生脸上留下的吻。林依人把习题本推过来,说:上次你问的那个题,我找到了一种更简单的方法。

我把书往桌上一摔,转过头趴在桌子上说:我不想听。你别烦我。林依人没有再说话,但是我依然能在我的后背上感觉到她的目光。我更加不耐烦,转过身冲她大声说:你以后别烦我行不行,谁稀罕你给我讲题啊?你以为所有人都跟你一样要考第一啊?你做你的好学生,你管我干吗?我成绩好不好跟你关系大吗?

林依人看着我,眼神里写满了失望,她说:你别这样。

那你想我怎么样啊?你以为你帮了我几次,就能对我指手画脚了吗?你以为你是我同桌,就够了解我吗?别高看自己好不好,你以为你是谁啊,轮得到你对我发号施令吗?

林依人把习题本收回去,抿了抿嘴,转过头来看着我,语气平静:我只是想告诉你,如果你一无所长,脑子里什么东西都没有,你以后还会碰到无数个许言言,但是你一个都抓不住。我愣在原地,像是闷生生地吃了一个拳头,一句反驳的话都说不出来。

我没想到一向沉默的林依人会顶撞我,也没想到她会如此地否定我。虽然她说的是我并不想承认的事实,但是细想一下,对我抱有希望并且有耐心的,也就林依人一个。

世界上有那么多人,这么对我的偏偏不是许言言。她像一把刀子,我用她来搅动我的心,虽然痛但是却乐此不疲。

年少的战争总是短暂而可笑的。因为这次争吵,我和林依人一个多月没有说话,一直持续到新学期开始。

许言言选文科去了别的班。我和林依人选了理科,还是同桌。

她依然温柔沉默、不厌其烦地给我讲同一道题。

难得碰到停电的晚上,全班点起了蜡烛上自习。我趴在桌子上,林依人专心地给我讲英语现在完成时和过去完成时的区别。她依旧是那个很土很土的女生,一年过去了,好像稍微瘦了一点儿,又好像没瘦,不大看得出来。但是我头一次在烛光下看着她,她的整张脸都映在橘黄色的烛光里,显得格外温柔。我第一次觉得,原来林依人也是很好看的。

分科后的一学期,许言言又换了男朋友。对象不是她的青梅竹马,而是另外一个班的学习委员。我听说这个消息后,又沉默了好几天。走在斑驳的树影下,我想起关于许言言的点点滴滴,把眼泪抹干净,不知不觉走到了许言言的班级外面。看到她听着歌,利用课间的十分钟,跟那个男生在阳台上说着话。

到这时我才觉得,自己为期两年的暗恋,终于结束了。

因为就算再次选择,她也没有选择我。从此,我的目标便变成了大学。因为我一直认为,上了大学就能摆脱父母的唠叨,摆脱作业,有大把大把的时间玩游戏,有大把大把的时间泡妞儿,而且会有大把大把的妞儿等着我泡,可能还有比许言言漂亮的。

我开始认真地跟着林依人学习,每天晚上看书看到很晚。第二天早上踏着铃声走进教室时,林依人已经在我的书桌里放了早餐。有同学开始议论,拿我和林依人的关系开玩笑。她不回应,我也不多做解释,自然也就不了了之。我对林依人的了解依旧不多,她也很少谈及自己,而我怕触及她不想碰触的地方,于是也没有多问。

以后的高中生活,也就如此。在大学这个目标的推动下,原来以为漫长的高中生活,比我想象中更快地结束了。

最后一次班会上,班主任为我们加油说:你们要相信自己,不管你们发挥得好还是不好,只要你们尽力了,就是我们高三(14)班的骄傲。离别在即,我突然觉得班主任居高临下的姿态,也没那么讨厌了。

班会结束以后,男生留下来布置考场,清理所有课桌里的东西。

我把林依人的桌子搬离留出过道。在放下桌子的时候,我看到原来放了一摞厚厚的书的位置,现在空空荡荡的,只有一排整整齐齐的我的名字。跟我同桌三年的林依人,知道我爱吃什么的林依人,把早餐买到教室里来给我吃的林依人,从来不问我为什么的林依人,答应我一切无理要求的林依人,占据了我大半个青春的林依人,偷偷在桌子里刻上了我名字的林依人,喜欢了我三年却从来没有跟我提过半个字的林依人。

在高考结束的散伙饭后,我问了林依人一个问题:喜欢一个人的话,应该告诉她吗?

如果她也喜欢你,就告诉她。如果她不会喜欢你,就一辈子都不要讲。

那如果是你很喜欢很喜欢的呢?

林依人思考了一下:嗯,就像有的衣服挂在橱窗里,真的特别特别漂亮。但是如果给我穿,就不漂亮了。所以,我也愿意看那些长得又瘦又漂亮的人穿着它,我也为它高兴。美好的东西就应该配美好的人,对吧?

我点点头:嗯,这个奖励给你。哈哈,看你的记性。这是我布置考场的时候捡到的。我把手伸进口袋拿出来,然后摊开手,手心里安静地躺着一个发夹。那是淡蓝色的X的形状,和我当初称赞许言言头上的那个,一模一样的发夹。

我用手握住,再摊开:而且,我想告诉你,你配得上。

她接过去,说道:谢谢。

后来我和林依人去了不同的城市,念完大学以后,我去了一个更大的城市发展。

同学聚会,我搜寻了一圈也没看到林依人,却看到了许言言。

我和许言言已经多年未见。她很早就嫁人了,还像当年那么漂亮。我倒了一杯酒给她:你好歹拒绝一下,好让我彻底死心啊。

她问:什么拒绝?

我说:我给你发的告白短信啊。哈哈,我在被窝里编辑了好久,结果一个标点符号都没回我。

她一脸诧异:告白短信?我没收到啊。我还说你怎么后来都不来找我了。

我愣了一下:原来没收到啊。

她认真地点了一下头。

林依人没来。她很少用社交网站,不传自己的照片,不写心得,也没有微博。可是我知道她已经瘦了好多,变成了真正的依人,还做了英语老师,就在当初我们念书的那所学校。他们说,她碰巧赶上参加教研会所以来不了。

我不停询问,林依人真的不来了吗?大家调侃,看林依人没来你失望成那样,果真年轻时候的恋情才是最珍贵的。

我从没有喜欢过林依人,而我的青春里,却到处都是林依人。晚上回家以后,我翻箱倒柜找出了当初林依人替我写的那封情书。

我不想说从第一次见你就喜欢这么俗气的话,尽管这是事实。

我不想说想照顾你与你度过余生这么虚假的话,尽管这是事实。

我不想说我真诚地爱着你胜过我自己这么自大的话,尽管这也是事实。

我只是想在此时此刻告诉你,我不嫉妒你爱的人,我不奢求不会发生的结果,我不拒绝你的任何一个请求,我甚至不想告诉你我爱你,如果我不能成为让你欢笑的那个人。

我不愿成为炙热的烈日,不愿成为夏天的暴雨。我只愿成为一阵穿堂而过的、最温柔的风。我不想做骄傲昂贵的金骏眉,我也不想成为凉爽透顶的雪碧,我只愿成为静静等待你的那杯温热的白开水。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人在楼上看你。我不愿成为那风景,也不会成为那人,我只愿成为支撑起你的那座桥。

别了,曾住过的小院


2015年6月15日,我们全家租住进了一个老厂子的生活区院子。20XX年6月13日,我最后收拾了屋子的物品,准备搬离这个生活了整整两年的地方。

要离开了,还有点依依不舍,租住在这个院子,最大的感受就是安静安全。楼房很陈旧,住户都是些大爷大妈级别的。院子里有各家自盖的简易柴棚,高高低低,参差不齐。柴棚前边养着最普通的花草。女儿对我耳语说真奇葩,我问原因,她说很惊诧这些老人竟在废弃的马桶里栽种花草。

这个院子最热闹的是夏季,每天中午十一点,院子的几个老太太都会准时在自建的简陋的遮阳棚底下打麻将,犹如上班,天天如此,无论风雨。午休的迷糊中,会听到他们搓牌的嘎啦声,骂牌的叹息,偶尔的笑声。这些响动,打破了夏日午后的安静,给这寂静的院落增添了一丝丝生机。

这些老人对外界的事情知道的其实并不多,但每每在夏夜乘凉时,就会坐在一起谈论国家和县里的新鲜事。他们各执己见,争论不休,或骂、或嗔、或怨;忧国,忧政,忧民,各尽匹夫之责。无论得失与成败,最后都会以一片笑声结束这种高谈阔论,然后各自提着小板凳,摇着扇子,慢悠悠的回家睡觉。第二天一大早,这些老哥们又会聚集在路边、楼下,手里提着买回来的菜,或者捣弄着自己在浴盆和马桶里栽种的花儿草儿菜儿,继续谈论广播里电视上或市场里刚刚发生的新鲜事。

我租住房子的对门是这个厂里的高级技工老马,73岁了。这个叔人老心未老,自己退休后开了一家机械加工作坊,一直在干着他的车铣钻磨机械老本行。他在这些老头里面最精干,骑个电动车来去匆匆,利索干练。他懂得很多,啥都略知一二,我很佩服。

三楼的陈君和我一般大,年近五十,在这个院子里算年轻人。有一次我忘带钥匙,求他翻后墙开门,他轻盈跳跃身手敏捷,很快帮我打开了门。和他交谈,方才知道他年轻时当过伞兵。复员后安置在工厂上班,后来厂子倒闭,就下岗了。随后和妻子离异,他就一直跟老妈老爸儿子一起生活。我刚来的时候他父亲走了,去年冬季他老妈也走了,他和儿子相依为命。他非常崇拜毛主席,因家庭和工作变故,对社会颇有微词。我感觉似乎他的思想还定格在70年代,常常幻想时光倒流,岁月静好。只要谈到社会不公,他就怨气冲天,有力挽狂澜的冲动。他生活很小心,从不买馍和面条,自己磨面吃,说市场的面粉有毒有害。

院里的几个老太太最悠闲,马叔的阿姨是后续的,个子高,人精干,也和气。阿荣的婆婆高嗓门,只要说话全院子都可以听得到,话语中总会说到他家儿女的财富和优秀。张厂长今年春节去女儿家过年一去不复返,永远地走了。为此,我还伤感了好一阵子。不过他的老婆应该可以轻松了。这个阿姨最精明,说话快言快语,打牌反应最快,她是打牌的主力,没有她牌就打不起来。但是她脾气不好,常常在打牌中和别人吵架。吵归吵,但大家不计较,今天吵得天翻地覆,明天就和好如初。

春冬季,院子的老人像候鸟一样各自被儿女接走过冬,院子凸显冷清。这个院子自家烧暖气,我租住的房子的暖气炉是新的,这两年我和这些老人学会了怎么选择购买优质的取暖煤,学会了生炉子,封炉子,使用炉子,这也算是一种生活经验吧!

院子里野猫很多,有个一家三口的猫咪。猫妈妈领着两个半大的小猫经常光顾我家后院,我也把吃剩的饭菜喂给它们。时间久了,这一家三口把我家后院当成它们的家。我经常喂食,老猫竟然让我抱,院子其他人是不敢动它的。它可能知道我的善心,今年春节后,老猫不见了,只留下最好看的一个小猫给我,我经常喂它。如今它已不惧我,有时候会跳上我的床,蹭着我的身子,我很是喜欢。可惜要搬走了,一周没来,再来时,小猫已经不见踪影。

现在要搬走了,那曾经和我做邻居的大爷大妈,一花一木,小猫小狗,我真恋恋不舍。两年来的朝夕相处,我已完全融入了这个院落的四季,他们会永远地嵌在我记忆深处。别离的笙箫轻轻地吹响了:

我轻轻的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

我们曾深爱过


记得第一次见她时,她正站在学校的走廊上,穿着一套黑色的连衣裙,头发高高的扎了一个马尾巴。她的皮肤很白,近四十岁的人,脸上一丝皱纹也没有,这使她看上去很年青。她那一身的气质,不像是到学校来应聘生活老师,倒像是某个局级领导干部。

我的家在孔城,每晚几乎也有课,所以我只能住在学校里。下了课,我就常去她的宿舍找她闲聊。

她做生活老师,工作也很清闲,就是搞搞楼梯道的卫生。我看见的她,总是整日整日的坐在桌子前打毛线衣。她每次听到我开女生宿舍的铁门时,就会抱着毛线衣跑出来说:小杨,到我这里来呀?

冬天来的时候,我们已经混得很熟了。一次,窗外下着大雪,她背靠着软垫,低着头一面织衣,一面和我说起自己那段婚姻经历:

那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了,我当时在工厂的歌舞团里上班。我们的歌舞团在工厂最后面,隔着一道围墙,就是一排民工房。

他就租住在那民工房里,他的宿舍正好与我们的舞蹈室相对。我每日在舞蹈室排练节目,他就叭在窗口观看。虽然我看不清楚他的面容,可我能感觉到,他的眼神很干净,一如窗外纯静的阳光,带给我只是温暖。我在他的注视里泰然自若的旋转、起舞。

就这样过了大半年。有一天,家里来了一个远房亲戚,听说是姑妈的什么表姨娘,我现在都搞清楚究竟是什么关系?总而言之,是半竿子也打不着的一个亲戚,说要给我做媒。那个时候,我太小了,什么也不懂,妈妈叫我相亲,我忸怩着去了。

我在姨娘家第一次正式见着他。看着他,我的一颗心怦怦乱跳,爱情是什么?爱情就是看见那个人会心跳得历害。我们交往没多久,他说要带我回去给他父母看。

他的老家在山里,我跟着他翻过一个山头,我的脚就磨破了。他脱下我的高跟鞋,背着我又爬了几道山,到家的时候,已经是黄昏。老远,我听到一阵劈劈啪啪的炮竹响,他们全家人都跑出来迎接我。

说到这里,她停下手中的针线,眼神望向了远方。她在沉思,过往美好的回忆勾起了她心中的伤痛吗?

他娶我的时候,把口袋里的钱全交给我。我数了数,只有一千多元,这在二十年前,也难以办一场像样的婚礼。我拿了其中的一百元钱,买了一套嫁衣,其余的钱全用来酬酒。

我们的婚礼简简单单。新婚之夜,我打开嫁妆,取出我的压箱底钱,整整八千块,是我多年打工挣下的积蓄。我们用这八千块开了一个花店。

我们的花店在这个小城里,是最早的那一家,可惜的是,当时的年青人,少有买花的。我们第一次做生意,不懂得经营之道,更不懂得保养鲜花。我们看着花儿在眼前凋零、枯萎,最终全烂了。八千块钱,放在水里还响一响,可这样无声无息的从我们手上滑走,而我们,一点办法也没有。

生意失败后,他关起门来读书。他要考公务员,却怕身边的亲戚朋友知道,因为他自尊心太强了,他怕将来考不上会落下笑话。他这次努力没有白费,第二年公务员考试,他顺利考上了。

我们的生活发生了变化。我们再不用挤在廉价的租住屋里,我也不用去臭气熏天公共厕所倒马桶,更加不用对着每月的电费、水费、米钱、油钱等等去发愁了。虽然公务员工资不高,可我们的住房和生活都有了保障。

我是一个容易满足的女人,我把这当作幸福生活的开始。可事实上,这只是噩梦的开始。

我们搬进单位住不到一个月,婆婆就跟着搬进来了。她说要来照顾我们刚出世的儿子,事实上,我当时休年假在家,儿子完全无需她的照顾。我想她一个人在老家孤苦无依,她愿意和我们一起住,我怎么能忍心说不同意呢?

我想不到的是,婆婆是个特别挑剔的人。我洗衣服,她说我衣服没洗清;我做饭,她说我饭做得不好吃;我打扫卫生,她说我卫生弄得不干净我一直隐忍着,可隐忍的结果是她越来越过分,甚至干扰我们夫妻的生活。大半夜里,只要儿子在床上哼一声,她必定要来敲我们的门。后来她嫌我开门慢了,就把我们房间的门撬了。她长期半夜直入我们房间,掀开我们被子,抱走我们的儿子。后来抽屉的钥匙也被她撬了,我们藏在抽屉里的五百元现金被她拿走。凡是她能想到折磨我们的方法她都用尽了。

我终于爆发了,不是为了那五百元钱,是因为我在她眼里,根本就是个一无是处的人,我做什么都不能称她心,如她意。既然如此,我又何必还要讨她欢喜呢?

他变得不爱回家了,总是说单位有事,或者说是有应酬。一个家,就这样变成了两个女人的战场。

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里,我的丈夫和另一个女人好上了。我们协议离婚的时候,那个女人意外出车祸死了。不知是不是老天爷要惩罚他们?

离婚后的他,独自带着儿子生活。婆婆又回到了老家,听说她去世的时候,旁边没有一个人。我们都是输家,我们把一个好好的家输掉了

她长长叹了一口气,又低下头去打毛线衣。

我不知道说什么?女人需要安全感,失去婚姻的女人,犹如一叶孤舟飘荡在水中,不知何是何地是归航?心中那份苍茫,那份凄凄,不是局外人所能理解的。

小杨,我好久没有去舞厅,今晚你陪我去跳一支!她握着我的手说。

我笑了笑,说道:以前我教过幼儿园,会跳一些简单的舞步,交际舞没学过,我不会哟!

没关系,你跟着我跳就行了。她说。

夜晚的雪花很大,把我们车窗都打湿了。我转过脸,去看窗外的街道,一片一片的雪花,映照在迷离的霓虹灯下,引领着我们去赴一场舞会。

今夜,注定是无眠。

且让我们醉一回,梦一回。醉过、梦过,再重头来过。

流年曾淡痕,岁月依安好


我和兰是在高中认识的。我们同一个班,同一个寝室。所以那时候,只要是在学校的日子,我们每天都形影不离的,甚至连上厕所也是一起的。

兰开朗,大方,总是在嘴角挂着一弧笑。我一直以为她是在爸爸妈妈呵护下长大的公主。而我,只要是在家的日子,就绝对是在父母互相的辱骂声中度过的。我以为我有点可怜,也认为我比兰坚强。后来的事实证明,我错了。

高三那年,我们说好报考同一所大学,未来四年还要在一起。录取通知书下来的时候,我欣喜若狂的打电话给兰,你拿到了吗?你拿到了吗?电话线传来兰轻松的反问。然后就是俩人对电话激动半天。

毕业聚会上,有人哭,有人笑,有人喝醉了,我和兰也喝了点。吃过晚饭,有同学说去K歌,我和兰拒绝了。天还没怎么黑,我和兰坐在海边,吹着海风。也许是因为喝了酒的缘故,兰的脸微微泛红,煞是可爱。兰看着我,微微一笑,很迷人。我给你讲个故事吧1嗯?我有点惊讶,怎么会想要讲故事。兰望着大海的方向,眼神平静,如这大海深处一般。我内心突然紧张,不由得握紧了手。

有个小女孩,在幼儿园的那个时候。经常和一个大男生玩,她未曾想到那个男生因为对性行为好奇,居然把年幼的她做为实验品。男生把她带进了房间,锁上房门。她不知道男生在干嘛。一切如往常一样,但她却不知道她已失去最宝贵的了。男生让她不要告诉任何人,于是这件事一直没人知道。直到后来女孩家搬家了,这份屈辱才结束。后来,女孩渐渐懂得了。但她没告诉过任何一人。包括自己父母。

兰停了声,转头看我,这个女孩就是那样被强奸了。而我也就是那个女孩。我大脑一片空白,明明几句话的事,过了好一会儿才缓过来,忍不住心惊。兰依旧微笑,如往常一样,亦如夏花一样,但我却看的那样伤眼。兰,你知道吗?在我心中,你很乐观,很开朗,很好。如果不是你亲口说的,我一定不会相信。

兰握住我的手,我已经看开了。那些伤害都是过往了。我只是想让你快乐,不要为你爸妈的争吵难过。我们都应该好好的。

那晚,我们迎着风,一路高歌,一路大笑。从来没见过兰笑得那样癫狂。后来的后来,我们再没有笑得如此抽风过了。

上了大学,日子悠闲多了。我很少再回家,很少再过问我爸妈的事,只是我妈偶尔还会抱怨起。大二的时候,兰恋爱了。那是大我们一届的学长,叫顾凡。顾凡从大一就开始追求兰了,是个不错的男生。长得又高又帅,成绩又好,家庭条件也不赖,在我们学校很吃香。不知为何,偏偏就看上兰了。用他的话说,就是:缘分就这么奇妙,爱情就这么突然。

顾凡对兰是很好的。他知道兰的事,没有嫌弃兰,反而对兰更好。他会经常带兰去吃饭,有时,我也会当个电灯泡,跟着兰跑去蹭一顿。那时候,我们多快乐,只是我们都没想到以后。

如果时光能够倒回,我一定会把兰看紧,不让她的心沦陷。只是说什么都晚了。

顾凡要出国了。原来他一直在国外有个未婚妻,一直都瞒着我们。我去找他,他只说了一段话,是我对不起她。我出国是早就决定了的,我的婚事也是早就决定了的。只是,我是真爱兰的他的话还没说完,我啪的直接甩了他一耳光。他抬头脸,望着我身后的方向说:我是爱你的,真的爱你。这一句,此时已苍白无力。

无暇顾及他离开的脚步,我转身看到了兰,那么美得站在那儿,白色的碎裙随风轻杨,一如她那柔顺的头发。她温柔的眼神显然是朝着他离开的方向,嘴角依旧是那淡淡的让我熟悉的笑。我走近她身边,我们回去吧1

顾凡出国的那天,我陪着兰到了医院。是的,她怀孕了,一个月。她选择在顾凡走的这天把孩子打掉,她说:顾凡走了,就应该把他给我的一起带走。我想进手术室陪她,她没肯。我眼睁睁的看着她一个人去面对,我焦急的等待着。突然之间,我不明白这一切究竟是为了什么?

手术室的门开了。兰脸色苍白的走出来,显得那样绝美。我赶紧上前扶她。在她之后,一个护士端着一个盘出来,上面是一块白布盖着,依稀看见里面的一滩红。兰终究是没忍住,抱着我,泪狂涌而出。我回抱着她,眼睛却一直盯着那护士离开的背影。为什么会这样?

毕业后,兰走了。她说她想去看看这个世界。我不知道她去哪儿了。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收到她从各地寄回来的明信片。我曾按照上面的地址给她写过信,但都如石沉大海一样,没有音信。罢了,只要知道她好好的就行了。同年,我爸妈的婚姻终于结束了。他们再也忍受不了对方了,我心里竟然含有一丝轻松。分开后,也许对大家都好。我再没见过顾凡,听同学说他结婚了,移民去了国外。

再一次见到兰,是在我的婚礼上。没错,我要结婚了。新郎是通过相亲认识的,认识不到三个月他就向我求婚了。而我也答应了,原因无他,他对我好就够了。兰依然是一身不染尘土的白裙,岁月的沉淀让她更添韵味。还是我无法忘记的微笑。傍晚,我跟兰道别,望着那一袭白消失在夜色中,还是没忍住落泪了。那背影如此孤寂。

记得你说的,伤害都会成为过往。时光会带走你的殇痕,兰,你要好好的。我们都要好好的。

蹚过岁月的河


斜阳西下,羁鸟归林,晚霞的余晖已渐渐的淡去,一弯新月在天空掩映着妩媚的身影,故居一别二十年,唯有那绵延悠长的河流,依然在我的心里流淌。

题记

故乡,是一片苁蓉的静土,那飘若玉带的河流环绕着村庄,弯弯的河水终年不息地向东流去。缓缓的流水,如纤细的柔肠,缠绵着家乡的每一寸土地,哺育着故乡的人们。不知道从何时起,那静静的河流,便开始在这片土地上流淌,从春流到夏,从秋流到冬。夏不盈满,冬不干涸,总是那样静默地依恋着这片土地。

曾经,流连在河畔的小道,留下了我青涩的足迹。每当晨曦微起,晶莹的露珠,凝落在河边的树叶上,我便走向那条的小道。这里,本没有路,只因我的足迹常年踩踏下,一条清晰的窄道,顺着河岸,便在我的脚下显现。看着清澈的河水,飘来早春的暖鸭,悠闲地飘曳在水面上,我呼吸着晨曦沐浴过的新鲜空气,开始了我的晨读。天是蓝的,心是静的,唯有那河畔的青柳静静地聆听我朗朗的书声。在河水相依的小道上,我度过了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弯弯的河流,伴随着我走向生命的另一个年华。

总在暮色近晚的时候,河畔上,传来噼里啪啦的棒槌声,夹杂着女人们欢乐的嬉笑声飘向遥远的天空。几块大大方方的青石整齐地排列在平坦的河边,女人们放下各自的竹篮,将浣洗的衣服摞在石板上,轻轻地划开河水里飘零的落叶,把衣服浸在水中。开始了时而凌乱,时而有节奏的棒槌声。扯家长里短,是女人们永不厌倦的话题。各自说着自己家事,间或夹杂着嗔怒和调侃,伴随着飞扬的水花在河面上荡漾,最后都混杂在欢乐的笑声中,走向黄昏,走向各自温暖的小屋,丢下那弯弯的河流独自在夜幕中流淌。

乡村五月,嫩绿的禾苗,舒展着娇柔的腰身,已是插秧的季节。河边响起隆隆的机器轰鸣声,干涸的田间,流动着欢快的河水,将田间沃土湮灭。男人们忙着抽水,耕地,一台台水泵似乎要将川流不息的河水汲干。田野里,耕牛喘着粗气挪动着懒散的脚步,在吆喝声中,缓缓地,迈着沉重的脚步,激起了片片水沫。燕子展开轻盈的翅膀在田野里飞翔,一派莺歌燕舞的繁忙景象。当西天飘过最后一缕霞光,忙碌的人们带着倦意走在返回的路上,唯有萤火虫在田间、在河边的树影里闪烁着羸弱的灵光。

繁忙的春耕春种结束后,田野里清静了许多。那弯弯的河流,一只只木制的渔船,两头尖尖的,悠闲地摇曳在静静的水面上。船上站立着几只乌黑的鸬鹚,呆若木鸡一般,只听主人一声训喝,便箭一般地射进水里,惊起岸边的几只翠鸟没命地逃向远方的树林里。不一会儿,鸬鹚鼓着腮帮子露出了水面,渔人们拎起他们的脖子,退出一条条鲜活的鱼儿。

夏日里,河水暴涨,淹过了河堤,淹没了一些低矮的农田,河面上飘散着凌乱的杂物。我的小道已淹没在河水的深处,我有些惋惜,只等落潮之后,再重新踩踏成路。看着激流的漩涡,有些兴奋,我没有见过海,猜想,那浩瀚的大海是不是也像这样如此的壮观。数年之后,我见到真正的大海,才觉得年幼时期的想法是多么的天真。但是,那弯弯的河水曾经让我喜悦过,是我祖祖辈辈的亲人们得以生活的依赖。那常流不息的河水,养活了一代又一代的故乡人,在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息。

那宛如长龙的母亲河,用她那柔长的身躯,养育了人声鼎沸时期的故乡。每当夕阳西下的时候,静静的河面上泛起阵阵涟漪,将天边的晚霞映在粼粼的波光中。我沉浸这妩媚的风景里,绿树,碧草,青青的禾苗,都是那样的温馨、亲切。一缕缕炊烟在青砖瓦舍上悠然地升起,伴随着不知是何处传来的笛声,竟是那样的朴实而醇香。我在斜阳中遐想,若将着清新淡雅的河流、村落稍加修葺,应是怎样美丽的风景。

青葱岁月,总是那样的难忘,光阴就在这葳蕤的季节中,匆匆地度过了二十个春秋。这些年一直在外面奔波,很少回故乡走动。心中总有一种念想,久违的故乡,是否还如我想象的那种模样。我知道,陌上花开,沧桑变换,这二十年老去的是人的容颜。那弯弯的河水是否也一同随之老去,心中有些黯然。刚好有个机会,我又回到久别的故乡。一条蜿蜒曲折的水泥路面飘逸在我的眼前,我有些兴奋,幼年时,那天干路晴,落雨成泥的土路不见了,一排排整齐的树木依附在水泥路的两旁,一路向故园延伸。

随着车轮轻快的滑行,我看见了那条弯弯的河流,有些不敢相信,真的不敢相信了。原来那灌木丛生的河堤,沿着河的两边,依伴着两条漆黑的柏油马路。路的一边栽着挺直的杨树,一边栽着婀娜多姿的垂柳。河堤被拓宽,加高,一段一段的设置了坚固的水坝。河水通过水坝的甬道有序的流淌着,满河的清水向东流去,我的那条青葱的小道早已没有了一丝的痕迹。

当车驶进了村里,曾经那低矮的房屋,早已不见了踪影,换成了一栋栋灵秀的两三层高的楼房,白色墙面,干净而整齐,屋檐镶嵌着各色的琉璃瓦,在夕阳的照射下甚是神气。门前水泥的路面,停靠着三三两两的轿车。这样的景致,在城里似乎不是那么的起眼,但是在故乡的这片土地上,却是别样的一种感觉。春风不起,何来葱绿。绿水不饶,何来秀美。回想往日里走过的村村落落,那沦落的旧屋掩映在荒草朽木之中,心中难免有些落魄的感觉。如今,看着故乡的一草一木,一家一户,都散发着青春的活力。

故乡的河,蹚过了二十年的风风雨雨,不仅仅是乡人们赖以生存的源泉,如今也是一种文化,一种在沧桑变换中坚守的人文风景。她没有因时光的流逝而老去,愈发臻显着迷人的风采。弯弯的河水,葱绿而整齐的田野,俏皮的小楼,都让我心醉。我不由得流连忘返,只等,夕阳西下,静静地站在河岸的柏油马路上,看晚霞满天的美景,听一曲渔舟唱晚。伴着晚风,让快乐的思绪,随着母亲河无声的流水一起飘向远方。

谨以此文献给辛勤劳动的故乡亲人,献给哺育过我的母亲河,献给蹚过那倥偬岁月的美好时光。

我亦不曾饶过岁月


天气燥热,昏昏欲睡的英语课堂,最想要一阵清风。讲台上的老师用一口流利的英文,说着关于迈克尔杰克逊的传奇,是一个望尘莫及的传奇。我也曾崇拜并且一度想成为这样的传奇。为了成为这样的传奇,我疯魔过,我不认输。我渴望过当歌手,也曾狂热得守着一个画家梦,回首看来,不过是为年少天真,找一个理由度过漫漫无知岁月。

高中时代,我爱读王国维人尽皆知。装得像个文艺青年,张扬得只看得上自己的文字。直到大学里一堂古文课,重提静安先生的三重境界,竟潸然。才知从前,自己是读不懂王静安的。

就在几个月以前,我还以桀骜的姿态说着,青春应该用来荒唐,最美的年华里就应该塞满梦想和爱情,有烟、有酒,有恋爱。我认为自己孤独。这孤独源于我变幻莫测的感情,有过深陷其中的暗恋,也有过如胶似漆的热恋。结局却是谁都懂的,暗恋总是得不到成全,而恋爱最终也有分离。正是应了那一句歌词,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却有恃无恐。

我不爱暗恋,但爱她,爱听她听过的歌,爱为她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爱抽她喜欢的烟,也爱喝她赞美过的酒。所以她成了最难忘的人。我爱热恋,爱那个刻进我骨子里的女人,我的身上甚至停留着她的影子,如梦似幻,就算分开了,我的幻觉里却仍有她的体香。

诗人汪国真,三百多页的诗集,陪了我好几个失恋后完整的夜。

风欺过/大树依然存在

有人视爱情为信仰,有人只爱自己,自负盈亏,眼泪流给自己看。

我是不服输的,逞强,是因为实在上了心。大学里最喜欢的地方,莫过于宿舍门外的小小阳台,多少次从这里点燃一根又一根烟,找回自己,又迷失自己。一直爱听陈粒,有时听得懂,有时听不懂。就安安静静听歌,旋律与内心相碰撞,有共鸣,有泪。有时我会把自己最脆弱的样子拿出来示人,以暴躁的方式。往往发了脾气还逞强。

是老人们常说岁月不饶人,我笑问自己,何曾饶过岁月。往后的年复一年,岁月在我的眼角或者头发上添一点痕迹,又如何。我深知,自负,是性格上的缺陷而不是个性,有多少人劝我改吧、改吧,却改不掉。我亦有自己的原则与底线。爱过不后悔,也做过委曲求全的事,也曾伤人伤己。都说是因果报应。

认识一个年长我三十来岁的女人,是成熟的女人,也是成功的女人。她爱听故事,我就把我的故事讲给她听。她听完,说我不信命,跟命斗。难道我该信命吗,或许是因为还没有到她的年纪,便不甘心相信命运。

一直都有剪短头发的冲动,这一次索性去理发店推成了平头。理发师的小哥说,剪了那么多年的头发了,从没出过汗,替你推一次平头,却出了两身汗。明明长发飘飘及腰,为什么要推掉呢。小哥又笑问,看来你没有男朋友吧,你要是有男朋友,非得跟你分手不可。只记得我莫名其妙地答了一句,求之不得。后来和很多人一起出去玩,有个不怎么熟悉的朋友对着我的头发猜了半天,是失恋吗?

不全是因为失恋吧。记得最后一次见她,是在一个雨大如豆的清晨,我熬了一整个夜,终于把自己灌成醉醺醺的样子,说什么、做什么都无关紧要,想见她,罢了。即使后来所有雨倾盆的日子,我都用来怀念她,即使我多愁善感,偶尔嬉笑怒骂,但我一直都知道,从起初就知道,这是一段无结果的恋爱,我选择了她,就必须承受失恋。只因我和她一样,都是女生。

更多是为自己着想,怕是没有人会喜欢上推了平头的姑娘。一个人的清净,好让我捡回半年来被荒废的诗文,一堆又一堆缩在墙角的稿纸,总算有时间搭理它们了。前一阵听好妹妹乐队的电台,说到热恋期的秦昊是写不出新歌的。而热恋期的我,也是写不出什么文章的,于是很羡慕一些情话,譬如沈从文先生那句却只爱过一个正当好年龄的人,又譬如胡兰成说过的岁月静好,现世安稳诸如此类,我只能空有嫉妒。记得我曾绞尽脑汁作过一篇情诗,也记得自己欠下一封未完成的情书。

我也是爱折腾的,青春有诗有酒不够,还要有她有梦。时光匆忙,我的脚步亦匆忙,我一路追赶着,追赶着眼前的亲情、远去的爱情和迷茫茫的未来,鞍马劳顿,迷途不返,只知自己从未饶过岁月。

回忆里,也曾狠狠喜欢过你


谁用丹霞照映红潮,留金晚照,看佳人痴痴的笑?

还是好怀念,在等了你五年后的今天,还是好怀念你给我的感觉,像小说一样一遍遍在脑海里浮现,一遍遍徘徊,似乎要离去,却又夹杂着不甘和些许的期待。梦里依然又听见:要是我喜欢一个女生,以后我一定回来找她,一定会。

遇见你是初二吧,我十三,你十六,作为插班生的你那时候肯定认为我很傻,对吧?对!我也觉得好傻,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会噗嗤一下笑出声来,但是还是喜欢那种朦胧的感觉。

你不知道,为了靠近你,我想法坐在你前面有多揪心,成绩那么差,因为是你,每次都不好意思问你问题呢。每次问完都是脸红心跳的,有时你也很无奈吧,要我重复一遍刚刚的讲解,其实我都不好意思说我还没听懂呢。

每一次,看见你的成绩下来时,都会觉得离你好远,真的好远,远到无法呼吸,只想更靠近,离你更近。尽管我就做在你的前排,呵呵,现在细想还真的是小女生呢,竟会为了这些烦恼。

10.04第一次给同学过生日,竟会是你,我在家附近的书店和好朋友等了你好久呢,还好你来了,还好买了我最爱的德芙,知道吗?做饭的时候,只有我们在厨房的时候,我多享受可以体验一下懵懂的感情,你呀,做的饭还真是好,比我好。感动,我做的才那么难吃,居然被你吃完了,只有你,问你吃爆米花不?你居然直接用嘴凑到我手边来,可吓坏我了。拿奶油追着我跑时,我真的很享受。妈妈不断打电话来催,我居然还撒了谎,第一次撒谎,为你。

记忆中的根号三,你真的完美。语文课上考一句诗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出自哪位词人?只记得姓李,不记得名,果断写了你的名,李煜。全班只有我对,你只是微微一笑,笨笨的我居然看不出你也喜欢我哦。通过别人知道后好兴奋,开始早上还早就和你们出来打羽毛球,打篮球,晚上不顾妈妈的叮呤要和你去书店看书呢。对于所有事都游刃有余的样子,13岁的我着实为你着迷,像哥哥一样的爱。

每一次你打篮球,我都没错过,不吃饭的等你投下一个个三分,站在三分线上的你,真的很迷人,每一次给你递水,你总记得在那么多人中再把杯子递给我,在那一片起哄声里,我承认感觉很好。

女人缘很好,你总有那么多女生围着你,但你只是给我说,等以后,你一定回来找你喜欢的那个人,好高兴,你和我闺蜜打赌,你赢了,让闺蜜给你洗外套,可能知道我会洗吧,但你还是拿了,我小心翼翼的将衣服递给你的时候,其实是脸红的。校队的你,会不会喜欢我一阵阵的呐喊你的名字为你加油呢?那是我太小,好像从来不曾思考过,只觉得想你觉得我真的喜欢你了。

高中,很少联系,十九岁生日的后一天晚送出的生日快乐我还是送给你了,高考前一阵还是想要给你留言,终于毕业了,我期待的美好没有出现,你有了女朋友了,呵呵,我居然在你的秀恩爱说说里点了赞,落榜了,我已没有再去复读的勇气,不只是因为笨笨的自己害怕明年会更糟,还有

现在,很平静,我只是偶尔仍会回忆,但都是美好,对于现在的你,放心,我绝不缠你,祝你幸福!谢谢你,后排,给了前排的我美美的曾经,美美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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