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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即终

发表时间:2020-09-05

【www.qg13.com - 曲终人情感美文】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有哪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始,即终",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无管始或终了,当初曾多么憎恨一座城,甚至迫于无奈,不得已在城之南的学府里开始四年的求知之欲。学了些字,也识了些人,结了个友,四年间,如何恼怒于它的破旧不堪,捉摸不透的气温,品行低劣的路人。因了不够了解,没能习惯,才致些偏见。如今眼见四年之期将至,终了是要离开,脸颊上的泪痕明晰可辨,也终卸下往日俱严怨怼的神色,有一天若是眼里满含了温柔婆娑目光来凝视这座城,或已然习惯它的一切,或只是承载了往昔的记忆美好,临了,只拥有一段路程,最后都会忘得干净的!

20XX年,6月,一个叫做毕业的,无情的如同凌厉的刀锋,斩断了我青春里所有美好的回忆,不得不叫我学起大人的模样去肩负什么责任;去闯荡什么险恶江湖,说是人终有此劫,劫数难逃。积攒起好些同门师兄妹的眼泪,似是能得到什么快感。许是她们只是不习惯每早醒来,床头不再响起熟悉的闹玲;也兴是入睡前不能饶有兴味的讨就世间男女痴嗔爱恨;也恐是从此飘荡在江湖,孤寂之感油然而生;也,许是几多年的姐妹之谊、兄弟之情,此一别,终难再如这般亲近,伤感之至;不管去哪儿都不能再理直气壮的以学生自居,是件多么痛苦的事情。那些抱头痛哭了的也就不那么遭到鄙视!

我的舍窝,早前就空空荡荡,剩下一堆凌乱同我作伴,六张坚硬的床板无声无息设在那里,一动不动,夜里,总游离于梦境与现实之间,只有天花板上郁结尘垢的电风扇嗡嗡作响、摇摇欲坠。只道人少了,被褥也没了。一个人住的这些日子,整日与电脑图像为伍,和其余5个人的余温度日,从未有过的惶惑、慌乱如潮涌般袭来,从此在我的心上埋下种子。

将行囊收拾的鼓鼓当当,背着它,像素日离开宿舍回家一样,锁好门,缓步离开,那柄生锈的铁枷锁,握在手里的生硬感,杵上门闩时巨大的声响怕也是最后一次在心里格外的赫然和惊觉了吧!五点的光景,宿舍的大铁门被白而烈的阳烤的滚烫,今日的斜阳如此可爱,绿树成荫的香樟路俨然成了杂乱跳蚤市场,人头攒动的堕落街亦如往常一样,小贩们亮起街灯,张罗生意,不亦乐乎;情侣们依旧耳鬓厮磨,行色匆匆的路人依旧赶路,没什么不同。从狭小拥挤的张大姐出来,嘴角边还泛着辣汁儿的火辣感,恋恋不舍的走向公交站招揽taxi,夜市摊油烟四起,漫向整条小巷,我呛出眼泪,赶紧逃离这个地,傻傻呆坐在的士车上,浑然不觉天际已然暗沉下来,手掌伸向车窗外,想拉一拉城的衣角,然而净是一掌温热的风,软而空。我始终是掉不下泪来,情未到深处,无视旁的哭哭啼啼的姑娘,何时开始忍耐度如此炉火纯青了,我不知道!细来想想这座城竟有如此多的可爱之处,可悲的是临走了才觉着它可爱。

混而浊的天,被城里的人用霓虹装饰,红得鲜亮,昏得纯正。于是,断然兜兜转转于雾霾之中,找寻不到方向,把所以的未知都寄在了这枚票据上,去又奔走于下一个四年、十年、二十年,会遇些什么?我知道是我乘的那列火车,如豺狼般的长鸣划破此时的午夜,划破这座城的衣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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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始洋溢于心


昼去夜来,白日西沉。夜晚静谧的美总是会让人回首起往事。其间糅杂着淡淡的忧愁和无尽的甜蜜。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形容着坚贞不渝的伟大爱情,有人把这句话比喻为师生之间老师对学生所付出的一切。为了自己的孩子,为了让他们拥有更明亮的人生,日夜辛劳,日夜吐丝,日夜燃烧,直到丝尽和烛灭的那一刻才作罢。这使命不断地繁衍着,直至灯枯油尽,默然离去。

就像善良的米里哀教主收养了冉阿让,细心的对他教导,感化了他,让一个苦守牢房十九年的刑犯,知晓了这个世界上充满了无数的爱和希望。于是,他开始努力使自己变得强大,像米里哀教主一样,去呵护和尊敬每一个人。

四大名旦中的程砚秋,因为得到罗瘿公的赏识,在亲师的指导下,逐渐成名,甚至还与梅兰芳匹敌。尽管亲师并不是在戏剧里的名角,却也传授了他无尽的知识和文理。愿意追捧他,为了他,几经奔波,尽管疲惫却也视己如出;相信他,支持他。他们视为师生,视为朋友,更视为知己。这样的关系,岂不乐哉? 生命中正是因为有这样的老师,在他的循循善诱下,我们才会领悟真理,感受幸福。

萧红的《回忆鲁迅先生》里,表达了萧红对鲁迅的无限的真情的流露。小小的笔儿,写下一串串可爱的文字。作为鲁迅先生的女学生平凡而真挚地记录了他朴素的生活。为了工作久久不会入睡。到最后,就像萧红说的十七日,他终于真正的睡着了,从此远离人世。但是那颗永久炽热流淌着的心,永存于萧红心间,更永驻于人民的内心深处。

也许,现在,我只是一名普通的学生,不能去感受老师给予我们无数的爱与希望。但我想,也许我可以心系大海,随波逐流,翻山越岭后化为小溪,像老师一样,流尽人间,传播幸福的希望。

未来的我会走向社会,但至少在青春这段苦涩的年华里,因为有老师的温暖和鼓励,我不会失望和没落,更不会堕落。在他的引导下,自己像是幻化成一只温馨的船儿,飘进梦想中的归宿,我不是诗人,更不是作家,无法赞颂我们之间深厚的情谊。但我知道,你永远会想虚无缥缈的海岸上的一盏孤灯,照亮我,照亮路人,照到无限远处的地方。尽管只是一盏孤灯,却照亮了几代人,为海上的人啊,寻找海的彼岸。

我也没有程砚秋那样的坚强的意志,每次归国前后都会在恩师墓前枯守三夜,也没有萧红那样的文彩,写出《山下》、《呼兰河传》等这样的著作,来报答你的教诲,让你的心感到安慰,更没有王琳琳教授那样,和亲师潘旭澜生前俩人像是父子、兄弟的那般知己。但是,我会在心间默念:老师啊,你温暖了这世间的所有人,是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使者。

对于那些贫苦的人来说,你就是他们精神的支撑,程艳秋曾感慨:人生是一大苦事,一切如梦幻,将来闭眼了事。然而,萧红也逃避不掉半生尽遭白眼冷遇的不幸,不甘也罢。但更是因为有罗瘿公和鲁迅这样的老师,才让他们的内心被光明灌溉,终取得成就。

一粒粒粉尘透过光芒漫入你的血液,不断地扼杀着你的咽喉。而你却依然微笑,笑对着我,笑对着台下所有的人们,站在最接近蔚蓝的地方。像天使一样,永驻人间

落尽繁华始从容


细雨微风春乍寒,阡陌只影意忧然。

不闻此处车马闹,繁华逐了饮甘泉。

常听人说,不出去走走,你永远不知道这个世界有多大。不论远近,艰辛否,亲近自然,用心去感受,总是能收获些许的感悟,亦或得此一二,便能受用终身也未尝可知呢?古人之观于天地、山川、草木、虫鱼、鸟兽,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想想便是如此了。偶有所得,记之,或难成文,亦显己志,足矣!

三月份的这个时候差不多丢了工作,机缘之下,这次去定西已是势在必行了,中途还耽搁了好几个日子。跟朋友一起去,下了车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五点多快六点了,吃了碗牛肉面,这时才猛然发现牛肉面只要出了兰州就变了味儿了这话的意义了。虽然只是相距90多公里,一个小时的车程,但这就是距离,那份感觉已然不再。我想若是除去个人的性格、修养、

心态、身份等这些或真或假的东西,我们活着的态度也只不过是寻找一份感觉,一份初心、初见、初始的感觉,哪怕只是一点微妙的距离,一点罅隙的隔阂,倘若感觉不再,所有刻意便也徒增枉然。只是一次灵魂的契合,便胜却无数。

我们相隔不远,只是高度不同,这就是距离。

到家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快八点了。小城的夜仿佛要来的早些,七点过便没有公车了,打的到朋友家,路上车很少,但时候司机师傅并不着急,感觉这里的出租车也比兰州的慢了很多,我不知道其他更繁华的城市这个时候会是怎么样?!这个小城是一首宁静而忧伤的旋律,空旷中难掩丝丝冷清,这里只是一座慢节奏的小城。之后跟朋友一起去遛他家金毛,或许是小时候被狗追过,一直对够都没有过多的感慨,只是这次感觉更不喜欢它了。太黏人了,老往人身上扑,沿路走又出现了四五只小的,一路追逐,吠叫。我想此生注定不是一个爱狗之人。

一片乌云盖住了这个小城的上方,黑压压的,压得人有些喘不过气来,一条新建的马路上,两个人,一条狗,这个时候显得颇为冷清了,稍远处的灯光也显得有事昏迷不醒。朋友是本地人,沿途说了些以前跟现在的变迁,随意的聊着。偶尔走过路灯下,又慢慢走远,还是可以看清被拉长了的影子我说人们总是想着在闹市中寻得半点静谧之地,以期修养心灵,却又在山野小城想念大都市的繁华,其实细想,冷清跟安安静又何尝不是同一种东西?我想很多人想的其实更多的是享尽繁华之后的宁静,而并不是终其一生在山野僻壤中乐的自在。小隐隐越野若是没有历经世事沧桑,又能有几人耐得住那份冷清与孤独?

思想与灵魂总是在生活与自然中得感悟中得到升华,往往无意所获,便可得益生前。

关于相遇,有一种解释是缘分;关于生命,有一个信念称轮回;而我,有一种情结是想念,如果真的有轮回,我希望每一次的生命中都能与你相遇,做你的红颜。不知为什么便想起了曾经有人发过的这条信息,或许是时常想起也不一定。繁花落尽君辞去,物是人非事事休。携一人白首,分享生命中的没一次感悟,此刻,此情更甚,享受孤独竟是那般的煎熬!

我总是在某一时刻,某种情绪,某个环境中想念某些人,想念是/只是想起/便那般孤独

是夜无话,第二天起来,淅淅沥沥的有些小雨,显得颇有凉意,辛苦带了件外套。便出门办正事儿了,看工作,途中吃早餐,跟朋友要了两碗豆腐脑,两个油饼,一共十块钱,第一次吃豆腐脑,倒是还挺可口的。可能之前没问明白的原因,虽然朋友是本地人,但找目标还是费了很大劲,雨还在下。或是之前的憧憬太多美好,显得对自己没信心,看了之后就更没信心了。记得有次面试,面试官说我们需要的是开拓型人才,或许我不是一个有创造力的人。

回来的路上我一个人,又被自己无休止的思绪困扰了很久,正事儿没干成,倒是感慨多了不少。只是我更坚定了一个信念之于这座安静的小城,之于这个年纪,我,应该更喜欢那些繁华的地方,那些不曾走过的世界,那些更遥远的山川。

这里的春雨似暮之秋寒,带着颇多的凉意。若得一朝繁华落尽,择一城终老之时,可以重回故里,寻得半亩小城山野,红颜在侧,洗尽铅华呈素姿,显真淳,从容此生!

百无聊赖始读书


夏天这个痴痴缠缠的傻姑娘,与深圳腻腻歪歪的恋情终于被王母娘娘派来的风神雨神给遣散,前一天还在朋友圈里的皑皑雪景下贱兮兮地点评:唉,这短袖短裤的日子,啥时候是个头呀?今天立刻乖乖闭嘴,短袖外面套上大衣。

我提着购物袋从超市出来一路疾走,被高温惯坏的肉身像无辜受牵连而流放宁古塔的小百姓,哆哆嗦嗦连血都流不顺畅了。

路过中学门口,被几个穿校服的女孩子拦住,央我做一份调查问卷,我已被低温折腾得暂停大脑功能,双脚却被一声声甜甜的姐姐给黏住没办法,自从被迫接受自己还没来得及貌美已不再年轻这一残酷事实后,一旦有人话里话外赞我年轻,即刻不争气地怒放成一朵牵牛花,管它是不是转瞬即逝,先在美言上摇摆一会儿再说。

问题很简单,第一个:你读书多吗?选项有三:多,一般,几乎不读。

厚颜之下,必出谎言,不眨眼地选了多,大不了回去之后恶补,在小孩子面前装一下还是必要的。

第二个问题:列举你最近的书目。

这个太容易了,我可是吃了猪肉又见过猪跑的人,这么多年历经语文老师唐僧式填鸭式等各种花式灌输,书名至少记了百十个,虽然连十分之一的书都没读完。

最后一问,踩在哲学边缘上:你为什么读书?

考试考多了,第一个冒出来的念头便是: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还没说出来,自己先吓一跳,还是再想想吧:自小爱好文学,家学渊源,结下不解情缘,呸呸,太不要脸,分明是年近三十,一事无成,上愧天地下惭父母,万般无奈之下才读几行字以填充脸面,再多的废纸也包不住这把火。

思忖又思忖,老老实实回答:百无聊赖。

几个女学生面面相觑,小脸上露出不悦之情,恨不能时光倒回几分钟,将姐姐改口做老女人才好,我快步逃开。

这一打岔,大脑也从昏昏沉沉的困意中缓过来劲儿,问我:你为什么读书?

自问自答当然需要掏心掏肺,欺人多少还情有可原,自欺实在不是个好玩的游戏。

于是,前尘往事被我一通翻腾,乌烟瘴气终于呛出了久远久远的起因,不知是因缘,是孽缘,与书结识只因受我的虚荣心,渴望被夸赞的小心思驱使。

我背着书包初上学堂那会儿,尤其是在乡下,从没有见过现今小孩子哭哭闹闹讲三讲四不肯去幼儿园的盛况,都是扔下饭碗去心似箭往学校冲的,大概是因为没有压迫,所以无反抗,个个乐在其中。

而我,因在家中居幼,不必像其他孩子一样做家务活,又得哥哥姐姐教导,功课完成得比他们轻松些,十指不碰镰刀、猪食盆、锄头等物具,似乎凭空多出来几分文气,便招来大人们的一致赞许声,颇有猴子称大王的骄矜。

却有一天,不知缘何被表叔家的小姐姐所青目,一定要家来与我同度暑假,我懵懵懂懂待客几天后发现不对劲儿,怎么回事?饭桌上大人们都在为她夹菜,我与她走在村子里,人们更多地在关注她,我站在一旁,深觉地位岌岌可危,顿发卧榻之侧绝不容他人立足之心。

当然不能赶她走,便开始留心观察她的一言一行,盲目以为将她的言行举止学到手,便可以获得双倍表扬。

她的筷子握到了最顶端,我也握,她走路外八,比我直直朝前的脚尖别致多了,学!天知道我中了什么邪症。她荡秋千时喜欢大胆往后仰,我照学不误,虽然一翻身栽出个满脸开花,亦无怨无悔。

如此心思,在大人看来,也是要好得形影不离,她父母干脆在接她的时候连我一并接去,让我们再热络几天。

孩子们那些隐秘的心情,对大人而言,亦是海底针。

她比我厚道多了,一进她家,极尽东道主之谊,吃喝玩乐之物统统拿出来与我分享,当然,我持续模仿她的举动,却始终觉得有东西未学到,像那拜猫为师的狗兄一样,精髓本领尚未到手。

一日午睡醒来,朦胧之中瞧见她坐在桌旁一动不动,爬起来绕到前面看,原来是在读书,她阅读的样子也的确好看。我学到招式,立刻拿了一本书默默翻开。

为了模仿而读书,不是百无聊赖,是什么?

事情若是到此收尾,也就罢了,却不想我带着一本书回去时,父母惊喜对视,交口称赞:真长大了,知道学习了,你去看书吧,啥都别干,读书是大事儿。

本来想丢在灶门前引火的书被重新捧起,认认真真地读。

为了博得夸赞而读书,不是百无聊赖是什么?

更大的浩劫在后面。

由于我装得过了头,看惯了疯跑疯玩的孩子们的邻里来来往往必要揪住自家顽猴的耳朵:看看看看,人家在干啥你在干啥?

简直像大醉醒来被披上了黄袍,无论如何脱不下,也舍不得脱下了。

但读书的苦头我很快就尝到,盼女从蚂蚁变麻雀的父母源源不断地为我购来各类书籍堆在床头,这对城市的父母而言也许是常事,但是在那个村子里,这是绝无仅有的呀!我还能放下书吗?

没有小伙伴跟我玩了,最最要命的是,没有人夸我了,对手捧书本的我习以为常之后,他们已不再惊讶,似乎我生来就如此热衷读书,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可我的初衷,并非读书呀!

沮丧不已,真想把所有书本丢到门外,给猪啃,给羊嚼,给牛给马给驴践踏,最好让蛀虫把它们一点点吃透,还能顺便喂养鸡鸭鹅。我要出去玩,去钓龙虾逮知了去挖泥鳅,谁爱读书谁去,老子不干了!

爷爷奶奶在这个时候来了,我期盼已久的裙子变成了厚厚的一摞书,什么十万个为什么,眼花缭乱的童话书,我呆傻片刻,听到奶奶说:这都是你爷爷特地进城,在新华书店给你买的,好好看,慢点儿看,别累着眼了。

重望当前,我伸手接过这艰巨的使命,从此入了深坑,偏偏又生得短短双腿,无论如何用力,也跳不出去了。只好暗自祈求有朝一日,将这些书籍垫在脚下,爬出去找寻我的自由世界。

还未到那有朝一日,在不得已中也慢慢学会自得其乐,做了坑底之蛙,总不能日日对着天空哭泣,不如翻一翻书,看看世界之外的世界,人海之外的人海,故事之后的故事。

连哄带骗,连跌带撞,就这么长大了。

无知无觉中,读书的习惯已经影响到我的生活,不爱逛街,讨厌乱哄哄的聚会,拒绝将精力花费在无意义的电视剧里,无事可做,总不能天天发呆吧?

拿起书本吧,这么多年,真真正正谈得上相依为命的,只有书了。虽然我一直花心,丢了这本拿那本,它们倒无怨言,做不了我的如花美眷,却也在心底成了似水流年。

有同学婉言相劝:据说,自闭症抑郁症的初期症状,就是闭门不出。

我大笑过后,手心隐约现汗意,要不,改变一下?两天过去,不知身在何处,得得,我还是回来的好,自闭已是不争的事实,至于抑郁,恐怕指日可待。

同学不甘心,再劝:书本能教给你的,外面世界一样可以,而且更多更实际。

书本教了我什么,我其实答不上来。我是个油盐不进刀枪不入的走马观花者,只负责游览,不负责用心,况且书本有其自相矛盾的地方,在我几乎相信王子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的时候,它告诉我,童话里都是骗人的,在我相信有志者事竟成的时候,它冷冷地说天意难违。我终于折服于命运的裙裾之下,它又踢我一脚,要我绝境求生绝地反击。

我有所得有所失,从某种平衡的角度而言,也可谓,无得亦无失。

但世上之事,失往往远大于得,无得无失已经算是幸运万分,怎敢奢求得到的如鹅毛大雪,失却的只是一片绿叶?

这就是读书带给我的全部意义:若有所失,若有所得,亦无所失,亦无所得。

在这种心得体会下,我当然做不到嗜书如命,做不到夜夜书为媒,引我直至夜郎西,尤其是在天寒地冻呵气即成白雾的时刻,懒懒散散地瞧一眼七倒八歪的书本,倒在床上sao扰远在北国的闺蜜,处于热恋中的她没好气:干嘛?

没事做啊,到你这儿寻点儿乐子。

看电影,买零食,发呆甚至抠脚丫等一系列提议被我一一否定后,她爆发了:都无聊成这个鬼样子了,不去读书还能干嘛?

一语惊醒梦中人,无话可聊无人可赖,正是读书好时节。

转身即天涯


在这个手机控的时代,能够静下心来思考,是件多么奢侈的事情。

已经习惯夜晚回想白天的事,现在习惯回忆过去的事!尤其爱回忆过去的自己,喜欢拿过去的自己和现在的自己作对比,到底是进步了,还是后退了。是发展了,还是原地踏步。然后再计划计划未来要走的路,要努力的目标。最后,开始慢慢实践,用行动来实现自己想要的生活。

偶然想起上大学时的一次假期经历,都说人变老的标志是开始回忆过去的人和事,自己都还没开始好好活人,莫非已经开始老了!犹记得那年大三,那个寒假,那次勇敢的自己。那一年寒假,正当大家都准备回家过年,学校接到通知,要派一批大学生南下去实习,说的好听是实习,其实就是增补工厂工人空缺。因为过年工人返乡,工厂面临工人紧缺危机。当时,我们班只有我一个女生报名,因为太远了,坐火车要两天两夜才能到大。而那时,自己不知哪来的勇气,就报名了,当时就想,这辈子就让我冲动任xing一次吧!其实是想让自己换个环境,调节一下。现在想来,都佩服当时的自己,那股冲劲,在历史的长河中消磨的已不见踪迹!

还记得,那是一家电子厂。厂子里面的工人百分之九十都是年轻人,以没有结婚的年轻男女居多。那可以算是我第一次体验社会。潮湿的宿舍,一日三餐以米饭为主,流水线上八卦的工友,加班加点,累了就找个隐蔽的角落躺一会,尽管如此,大家还是乐此不疲!每天都有各种各样的八卦供大家茶余饭后咀嚼,大家边干边聊天,每次领导一来,立刻变得鸦雀无声,一个比一个认真!

每条流水线上,都有组长,有的是因为来得时间久,熬出来的,有的是因为懂得多,有能力,还有的是因为有关系不管什么原因,他们也没想过跳出那个笼子。许多人,大好青春都奉献给了工厂。慢慢的,一个个变成了老油条,得过且过。年轻小伙熬成了老男人,年轻小姑娘,也慢慢变成的半老徐娘,一辈子都在那个圈子里,早出晚归,拿着一点可怜的工资,养活着自己的家。一有迟到早退请假,就是扣工资,等到工资拿到手,已经所剩无几。除了一堆抱怨和谩骂声,再就是继续破罐子破摔,从来没有想过改变,注定碌碌无为,到最后的认命,最终被命运的车轮碾压!

人,这一辈子,要么改变环境,要么改变自己,很努力,也许才能过你想过的生活。否则,一切都是空谈。而我们生活里,小人物总是占大多数。

一个小小的厂子,关系也是错综复杂。颜值高的男女最受欢迎和追捧。像我们这样低颜值又默默无闻的人,最终随着流水线,被冲到什么地方都不自知,就像狗皮膏药,哪里需要贴哪里。到哪里都是新手,遇到好的师傅还带一下,遇到没有耐心的师傅,一脸嫌弃的模样。到现在,还记得自己窘迫时给予帮助的那几个工友。如今,相隔天涯,转身就是一辈子,估计这辈子再也没有机会见了。

当时的我们,来自天南海北,五湖四海。就我知道的就有来自:甘肃,河南,四川,湖南,湖北,云南,江西,广西等等,还有本地的。因为是假期,厂子里大多是来个各个地方大学的学生志愿者。大家互相交流,也了解了不少,总体一个感觉,天下大学是一家。

犹记得初遇心动之人,但已模糊在记忆力,只是忘不了当时自己的那份懦弱和自卑。因为不自信,被别人横加干涉,还没开始就已经结束了。犹记得那个对我动心的人,因为不喜欢,吓得我赶紧辞职,和同伴跑深圳浪了一圈就回学校了。其实也是因为当时实习时间已到了。我爱的不敢追求,爱我的避之不及。一直以来,自己就是这样的xing格。要么怯懦不敢前进,要么讨厌避之不及,从来都不敢勇敢面对一切,像一只鸵鸟。审视如今的自己,和那时的自己相比,所幸有点进步,不再驻足不前,不再唯唯诺诺,不再那么优柔寡断,不再那么自惭形秽,不再那么

我们都在一步步迈向成熟。一次经历,就是一次成长。去深圳,那也许是我这辈子最难忘的一段经历了。那是第一次坐地铁,那是第一次看到大海,那是第一次去南方的城市欧式的建筑风格,干净的街道马路,高大时尚的穿衣风格,椰子树,大柚子,见到了伟大领袖邓小平的雕像,最难忘的世界之窗。里面世界各个国家的典型建筑让人看的眼花缭乱,内心震撼,到现在记得最清楚的是罗马凯撒大帝的宫殿,是因为老师带着我们看过电影《特洛伊战争》。如果有机会,记得一定去世界之窗走一走,看一看,会让你有意想不到的感受。

如今还保存着那时的照片,但脑海里印记一辈子都在,仿佛刻在哪里。有时候就在想,也许那就是一个梦。其实,有时候想想,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一切都是你自己努力的结果。如果你过得不是你想要的生活,说明你的努力不够,所以,不要怨天尤人。得之我幸,失之我命。请好好努力,一切都还来得及。

如果可以,人和心,一定要有一个走在路上。去远方,去旅行,找到喜欢的自己。也许远方没有诗,也许旅途很劳累,但当你回来回想一切,你会发现那是一种美的体验!

终还是你


仿佛所有有关于他的记忆全都停留在那个秋天。

西藏的秋天一个关于落叶的季节,清秋的露水滚落在毕业楼前的月季花草地里,然后轻轻地碎了。第一次见到他,我的确脑子在突然间就短路了,我无法相信这是上天的眷恋,就像是一个霹雳让我瞬间有些眩晕,真的太像了,与某个人的初次相遇也是这个场景,多少次那件蓝色的外套总出现在我梦里,这么久了还是无法释怀,无法停止对他的想念。

他突然间就坐到我的身后让我莫名的有些惊慌,甚至还有些开心,他来的第一个晚自习天黑的时间是我在对秋天夜晚记忆之中最晚的,晚风夹杂着少许的凉意在窗外的小院里久久的盘旋。他的成绩好的根本就不用听讲, 自己在偷偷的在书桌下看着《白鹿原》,我开始有点鄙视他可是后来我才知道是我自己的错,我曲解了对这本书的看法。时间流逝都巧妙的藏在满校园的黄叶之中,有的时候我在感叹不知道何时这风又会吹绿这满园的树叶。开始的陌生人逐渐变得熟悉,为了巴掌大的座位争吵半天,我知道他是富家子弟,抑或出于另一种心态,我总是在退让,我知道这不是我的性格。

学校50周年校庆的时候他对我说他要离开,心里忽然的 有些难过,他又补充着我会回来的,我不知道我转回身时,心里面当时在想些什么,那堂晚自习我是一个字都没有听进去。正值月中,月亮圆的正好,淡淡的月光照亮没有路灯的角落,塑胶操场旁的一圈路灯像老婆婆的眼昏黄柔弱,掩映在大白杨里面,树叶光与影交织着。我生的并不漂亮,家庭条件也不好,我开始明白我或许根本就不敢去喜欢,有些时候这些差距是致命的,对我来说有的时候他就像住在城堡的王子,我就是远处的灰姑娘,可是现实没有童话。

秋风带走落叶也带走了他, 他走的那个下午就像遇见他的日子一样晴朗。

时间是治愈心灵创伤的神药,高三一个偌大的教室里装满了很多不同故事的人, 如同流水的日子里我在想念我身后的人,再蓝的天都不能承载我的悲伤,其实后来我才知道我错了,是我自己太强求了自己。

来年的三月,在拉萨还是一片冬日的肃杀,有时还悄悄下着小雪的日子,天气还是很冷的,有的人总把自己包的严严实实,那是为了机体上的不冷,但我不知从何时开始也学会往自己不大的心里装秘密,把它包裹起来,不对外人诉说。我不知道他对蓝色是有多么热爱,我见到穿着蓝色羽绒服,头发被剪得很短的他,我就笑了,就是朋友间真诚的笑容,我很奇怪这难道是岁月的浓硫酸已经腐蚀掉我的心?一切都变得淡然了。我知道这很牵强,但现实就是这样。

高三我学会最多的是平静,在一个如同菜市场的教室里想要静如止水显然不太容易,我不想再让自己陷进去,我主动坐到教室的最后,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我渐渐的开始遗忘了他,去接受另一个人来占据我的心灵空间,他是一个城府很深的年龄不大男生,和他一起聊天的时候很开心,有段时间我真的有点喜欢面前的这个小男孩了。人心就是这样,因为他过得比我好,他的身边有不缺像我这样的灰姑娘。有时候我们该学会主动让出。

我喜欢黑夜,浓浓的黑暗将白昼的浮躁全都抹杀掉,明天就是大学开学,我睡得很早,却怎么也也睡不着,就打开电台听着广播,好久都没有在听过《千里共良宵》,主题是不说再见,我突然就想到了好久都们有再想起过的他,有些记忆在岁月的洗礼中变得残缺,闭上眼睛都在想不起他的模样,就像被污染了的胶卷图像变得模糊不堪,斜躺着,忽然间眼泪就自己滴下来了,我突然间感觉这一切都像在做梦,一场噩梦。因为我不知道该用什么身份来回忆他,现在我们就如同最初已成为陌生人,就像两人不再有交集的圆,今后各自在各自的轨道上旋转。其实最终放不下的还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