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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我心中的太阳

发表时间:2020-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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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儿子,我心中的太阳,欢迎阅读与收藏。

儿子,你十八岁了,已经是成年人了。是一个称为男人的人了。

然而,爸爸有多少话想要对你说啊,我的儿子。

你知道吗,当你还没有来到这个人世间的时候,你却为爸妈平添了好多苦和乐。

当你妈妈感觉到你的时候,妈妈犹豫了,是女儿?是儿子?总感觉不会是儿子。你不知道,你已经有两个姐姐了,我们多想要一个儿子啊。妈妈就下定决心瞒着爸爸想尽一切办法,想把你整掉。干活的时候故意敲打你、上台阶的时候故意使重力、多重的活都愿自己亲自去干。可你,坚信着自己伟大的使命,岿然不动。妈妈终于败下阵来,开始保护你:女儿就女儿吧,反正就再要这一个了。而爸爸在幻想着你的时候,用自己的画笔不间断的描绘着你的模样。两年的时间,爸爸浪费了单位多少纸张不清楚,但把你的模样画的却是神形兼备、惟妙惟肖,以至于单位的同事们开始索要我的关于你的画作。你,我的儿子,你终于赶来了,在没有降临人世之前却经历了千辛万苦,历经磨难。你终于来到了爸妈身边。

在你来到人世之前,一次偶然的机会我们得知了你。我们激动了,曾经一夜一夜的睡不着觉,幻想着有你陪伴着的乐趣。我在县城给你联系了最好的医院,为你的降临找一个安全的处所。安排了最好的医生,让你健健康康的来。然而,你是那么迫不及待,还没等到我为你的安排都付诸实施,你就哇哇的来了。甚至不愿意走出家门。当我在40里外那个听了5年的电话5231991里听到你已经到来的时候,我哭了,我的儿子。你让爸爸脑子里瞬间成了空白。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样离开的单位,怎样骑着摩托车回到家里。甚至有没有请假,都已经没有记忆了。儿子,你是爸爸的希望,你的降临带给父母无尽的安慰。qG13.COM

你刚刚降临的时候,我守在你的身边一个月,就是想天天看见你。夜里爸爸醒来都会爬起来看看你,你那张瘦小的小脸,从来就是爸爸的欢乐。你一天天长大了,百天、周岁。你一天天胖起来了,鼓胀的小脸红润润的,爬几步,坐起来,拍拍小手。我的儿子,你幼小稚嫩的身影就这样永远地印在了爸爸的脑海里。

儿子,你是爸爸的自豪。当爸爸领着你的小手走在大街上、走在乡亲们的目光里,爸爸的心里是无比的宽敞明亮,天空湛蓝,阳光一片。爸爸甚至能听到天空中那欢快的鸟鸣。

儿子,爸爸会用一生去爱你。

儿子,你长大了。我曾经难以想象的时光,就这么快的到来了。你上了小学、中学,而爸爸在这段时光里却没有用心关注你,使你没有完成高中的学业,是我最大的遗憾。我会为此抱恨终生。我的儿子。一个男人,就要成为有教养的人,而有教养的人就必须具备三个品质:渊博的知识、思维的习惯和高尚的情操。知识不多就是粗鲁或愚笨,没有高尚的情操就是卑俗。这对于一个行走在竞争激烈的社会中的男人是多么重要啊。

儿子,我坚信你会清醒过来,去用自己的智慧,去创造,去改变,去追求,去发展。去为社会做出贡献。

儿子,你是爸爸心中的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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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的太阳


金秋出生在北方的一个小镇子里,她生来喜爱欢笑,如秋天灿烂而不耀眼的阳光。

金秋家种着几十亩田地,金秋从小就会用红头绳扎起小辫儿。

可爱的小金秋,常常光着两只白白的小脚丫,小黄狗似的欢快地奔跑在自家田地里。

秋天到了,一日下午,金秋跪在田地里直立着小身板,两嘟嘟脸蛋红红的。

金秋看着膝盖下的松软的泥土,想到了巧克力,空旷的田野,延伸在金秋的四周,无边无际,她向西望去,一颗又圆又黄的放着光的大橘子搁在地平线上,大橘子温柔的黄灿灿的光躺在金秋的红扑扑的小脸蛋上,金秋张大嘴巴,吸收大橘子的光气,像尝到了一瓣甜甜的蜜橘幸福地咯咯大笑。

金秋会用头绳绑个大辫子了,金秋也长大上学了。

金秋的小学时光,像春日里的一阵轻风,撩拨而醉人。

又是秋来了,金秋放学早,但她喜欢拖拉。每次小学生背着大书包走在学校的中道上,金秋就侧脸面向西,看着柔嫩的柳条在夕日的光辉下摇摇晃晃,她只觉得好美,并没有想起美人细腰。

金秋也常常望向窗外,看着同学们走在夕阳光散落的大路上,想着他们到了家,爸爸妈妈会为他们抖去整日的夕阳而不是尘土。

金秋到了初中,腿脚又忙忙乱乱的,每次向西回家,迎着落日,把它揣进发丝间,只顾得与好朋友打打闹闹。

金秋看着在房屋间枝丫间白云间躲躲藏藏的害羞的落日,伸手抚摸天边的柔和的光辉,哈哈大笑起来,与灿阳融为一起。

后来,金秋不再扎头发了,因为金秋剃光了头,整日躺在床上。

白色的床单,白色的窗帘,白色的墙壁,白色的护士,白色的皮肤,白色的心情,白色的金秋,整日躺在白色里,静静地看着白色的亲人的眼中闪光的透明的泪水。

金秋的眸子覆上一层白色,是森林里的迷雾,看不见一丝阳光。

又是一秋,金秋不言语,她静静地坐在城市的病房里,望着窗外的雾霾覆着的楼房,隐隐约约的棱角,整日整日地刺痛向西落下的黄沙色太阳。

最后一秋,金秋就要走了,她没留下什么,只疑惑那秋日的太阳是否留住她灿烂的笑容。

最后,金秋走了,一抹夕阳的黄灿灿的光辉掠过她的墓碑,安静地亲吻过她的坟土,随即黑夜的黑色就掩盖了一切孤独。

我心中的英雄


滾滾长江东流水,浪花淘尽英雄

不经意间,看到一张久远的像片,家族里唯一一张仅存的像片,勾起我的思绪,让我不由地怀念他一一我心中的英雄,我的亲大爹!他已牺牲六十多年了。但他英雄般的形象,在我童年的梦里,在我年少时的脑海里!在我一生的心里!

他的名字:胡从选,刻在玉溪英雄纪念碑上,他的故事,在长辈们模糊的讲述中。他青春的光华,他青春的热血,他英姿爽爽的身影,挥洒在滇南那片美丽的大地

我们后人,在享受今天美好生活的同时,应该把他们印记在心里,应该让他们的光辉,让他们崇高的灵魂,在美丽的故土,永远崇高!永远不朽!

英烈,我的亲大爹,五十年代,就牺性在雲南著名的澜沧江。从仅存的遗像看,他是那么年青,那么英俊,那么威武!多好的青春年华,没有成家,甚至连女朋友都没有,他的青春,就洒在滇南那片热土,他的生命,为了那里的人民解放,不惧洪流滾滾的澜沧江水,带领战士们强渡,献出年青而宝贵的生命!

我的大爹,生长在玉溪常里美丽的乡村,弟妹众多,全家仅靠作私塾先生的父亲养育,他是家中老大,只能攻他一人上学。他不负父母心,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在旧时代,考进现在的玉溪一中处上学。他常常要走八里,九里的乡间小路去学校,见惯了州大河的水涨水落,勇敢的他常在洲大河的激流中畅游,练就熟练的游泳本领。战争年代,军情紧迫,为了完成任务,一直在师部任通信官的他,在暴雨中,视激流滚滾的澜沧江为州大河,最终鞭战马跃江,信心十足的勇渡澜沧江,却被汹猛的恶水夺去十几位英雄的生命!他们牺牲的那么壮烈!在曙光欲照中华大地时,献出他们美好而年青的生命!

他在中学就读时,受老师的革命启导,积极参加推翻旧制度的斗争,投身革命,加入地下共产党。他们的革命活动受到反动派的镇压,年少的他随老师投入解放军,成为英勇的军人。

十多年后,英俊,高大,一身戎装的他到昆明开会,路经玉溪,回到家乡。父母一见,都已认不出他。往日矮矮胖胖的少年,眼前是那样高大,英俊!一个威武军官! 一家人高兴的合不拢嘴,亲戚们更是热心的欲为他找媳妇。可他的要求很严,政治合格,还要大学文化。天呐,我的大爹,你咋不找个军人部下,也许今天您还有后人。那年代,根正苗红的,有几个大学生啊,是大学生的,大都出生不是地主家庭,就是小资本家庭,所以,我的大爹,只能一心爱部队了。

大爹匆匆回部队,乡亲们为他欢喜,父母亲人为他自豪!可是没有多久,却传来他牺牲的消息。仅留下几件旧军服,几本书,几张照片。记得我年少时,把他遗留下的那条又重又厚实的皮带系起,唱演〞红色娘子军〞,他夹在笔记本里的几张像片,是和战友们,和边彊少数民族的合影,我看了又看。笔记本里他苍劲清秀的抄写:〞一条大河,波浪宽,那是我亲爱的祖国!〞

他的生命虽短暂,但他充满激情,充满理想,充满爱,充满献生!

他永远那么英俊,那么年青!他美好的形象,总存在我心里!存在故乡美丽的世界里!

其实,在我们美丽的玉溪,象大爹这样为理想,为民族牺牲的人很多很多,他们不愧为玉溪的好男儿,我们后代,要歌颂他们,铭记他们!

相比之下,我曾沦为罪犯。不少人为一已之利,不择手段,损害他人,更有甚者,为官一任,捞取不义。而英烈们,是那样无私,那样崇高。我的心,总是羞悔!

我们的社会,应阳光灿烂!

我心中的萧红


她一生追求爱与自由,在这暴力的、奴隶与欺侮的社会中,从异乡到异乡。题记

萧红一直是我心中的向往。

她经历了许多的苦难,我看了就像自己也经受着这样的苦难一样;她说过许多悲哀的话,我看了就像自己也快要沉浸在这样的悲哀一样;她写温暖和希望是自己永远的憧憬和向往,我同她一样;她为爱遍寻天涯,却伤痕累累、亲离众叛,死的时候也不能再见最爱的人一眼,我总为此她感到不幸。

半年前,我看了一部电影,那是传记类的文艺片《黄金时代》第一次就被她深深地吸引了。之后,我继续看她写下的文字,看《呼兰河传》,看《小城三月》,看《后花园》,看所有的故事与心情,如何连成一条无形的线,让我悲从中来、泪流满面。

萧红首先是一位作家,而且是一位文字忠实于感情的作家,否则我绝对不会对她看重半分。其次,萧红的遭遇感染了我,她一生的苦痛使我更加深刻地认识现实,我真希望她留下的作品不止这么多。我希望一直读她,读她的伤悲,读她心里的落寞,所以,我认真地看那部很长的文艺片,也很认真地写这篇虽然不很严谨却很真挚的文学评论。

一部电影或者一篇文学评论并不足以说明她的全部深刻,然而,即便如此,当初看完这部时长两个半小时的文艺电影,我的心中摇曳着挥之不去的落寞情绪。就像萧红其人,她的文字、她笔下的人、她的语言带着与她同样特质的某种感情,说是悲哀,我更乐意称之为落寞,那种被未婚夫抛弃的落寞、被家族排斥的落寞、被注定孤独终生的落寞以及唯有时间知晓自己所有苦痛的落寞。

萧红一生,十分凄惨,我觉得她的凄惨的命运是注定好了的。萧红的性子是很要强的,同时她的心也很敏感,如果不是这样,当初听从父母的安排和未婚夫汪恩甲结婚也是很好的生活,但是作为一个不到二十的芳龄女子,对于自由的爱情有着多么强烈的向往啊,又因为上学接受了许多的新思想,那么叛逆的性格自然会导致萧红自身和家族的对抗,那么如萧红在《小城三月》里所写的,翠姨因为对表哥爱而不得的痛苦,同样也真实地反映在了萧红本人身上,吵架,绝食等等,但令我没想到的是,她选择逃婚,成为出走的娜拉。萧红对于爱情是充满向往的,而这出走并不仅仅只是为了爱情,她还为了寻求希望和温暖。萧红的家庭虽然比较富裕,但在萧红的记忆里,我的家是荒凉的,我家的院子也是荒凉的,因此她并未感受到来自家人足够的爱,除了依靠唯一的老祖父。后来萧红在书里写道,二十岁那年,我就逃出了父亲的家庭。直到现在还是过着流浪的生活。可是从祖父那里,知道了人生除掉了冰冷和憎恶而外,还有温暖和爱。 萧红一生漂泊不定,人间冷暖自知,纵然后来遇到了在她最危难时刻救她的萧军、同病可以相依的端木和备受其景仰的骆宾基这样三个男人,心中依然难以忘怀小时候的家乡,难以忘怀美丽的后花园和后花园里老祖父给予自己深沉的真实的爱。所以,她就向这温暖和爱的方面,怀着永久的憧憬和追求。

对于爱情,萧红是敢作敢当的。萧红敢于为了追求自由的恋爱而选择离家出走,敢于为了追求真实的感情而选择追随萧军,则同样敢于在旧日恋人变心之后毅然离开,敢于一个人走前途未卜的人生道路,也敢于一个人死去。

她裸露着,不是身体,而是灵魂,她用她的全力去爱,她的爱,让她爱的男人,变得强大起来、骄傲起来、随心所欲起来,然后她第一个被伤害。她的强大,让男人下手很重,其实,她是很疼的。

我很羡慕萧红其人,即便她一生坎坷,爱情道路并不顺利,然而我无法忘怀她对于痛苦和艰难所做的抗争,我无法忘怀她因为追求心中所爱而宁生宁死的精神。有人说她傻,有人觉得她情商低,我只觉得她很坚强,我只觉得她很伟大,不是所有人都能像她那样勇敢,不是所有人都能为爱情牺牲掉自己的安定,不是所有人都能在战火纷飞里寻找心灵的宁静。

每次想起萧红,心中总会浮现这样的场景:灰白的天空下人群纷杂,所有的人都忙着逃难,偏偏一个挺着大肚子的女人就如此引人注目,想要尽快往前赶却脚步蹒跚,一手托着似乎要下坠的腹部,另一方面还得照顾自己的行李,走着赶那趟重庆最后的船,快上岸的时候跌了一跤,包袱全部摊开,凌乱得不成样子。船就快开走了,她挣扎着想要起来,日军的炮弹便疯狂地炸起来,天上又下起雨来,她只有凭借着命运了。

这其实是电影《黄金时代》里的画面。说到萧红,我其实是不忍直视的,也不忍心要去批评她说她在感情上太不独立了,我只是暗暗地悲悯她,同情她,并且深深地知道:本来我自己也是这样的人。

我心中的萧红,一定是坚强的,为了爱情绝对勇敢、面对苦难也不屈服的。她不必是一个美丽的女子,但永远在寻找些什么,以笔为媒,她在写作中中寻找,寻找她的故乡、亲人,寻找穷人、妇女和儿童。

我看《呼兰河传》,我看《小城三月》,我看《后花园》,甚至也看《萧红全集》,看他人对于萧红的印象,这些事物组织起来,我以为我就真的看到了一个真的萧红了。其实不然吧,但如果不是,她又会是怎样呢?

我只知道,她一生追求爱与自由,在这暴力的、奴隶与欺侮的社会中,从异乡到异乡。

仰望太阳


(面对太阳,我们不能一味地仰望,而应走出室外,用心感受,追随,爱情如是,事业如是,生活亦如是。)

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

love嘴唇蠕动着,默默注视着从窗口射进来的一缕阳光,是那样的留恋和难以割舍,长又短的一生像闪电划过上空。无数年来,她一直渴求拥抱太阳般地向往着超越庸常的自我,勇敢地追求理想和轰轰烈烈的爱情,但顾虑和循规蹈矩的框子反紧紧圈住。

为了亲人和所拥有的,她没敢动一动地日复一日地重复着同一时间地让生命一步步滑下坡,阳光散乱了,视线模糊了,双目渐渐阖闭,与此同时,另一扇人生的大门微微地向她开启。

生即同床,死也会同墓,望着枕边倘且懵懂的love,Joe当即想到了酒,是该庆祝一下,畅开大饮了。几年来,独自一人面对阴沉沉的房室,除了一室的凌乱还是凌乱。没有女人的家就不像个家,这还可以忍受,独处的寂寂常使他灵魂不自觉地战栗。他需要个伴。

需要纯静的love.现在love从前世姗姗而来,这不能不让Joe畅饮一番。醉意朦胧中,看到love睁开了眼睛。此时的Love神志也清晰起来。环视房间一圈后,目光定格在他脸上,是那样的陌生而遥远。前世相守,今世上帝还要安排必须相守吗?两行清泪从她青春光泽的脸上缓缓滑过。就是她的美丽,她的忧愁,她永远捉摸不透的心。让他曾经的某一时刻怦然心动

love淡淡地注视着他,下床有条不紊地收拾着房间和脏乱的衣服。

Joe习惯地翻个身,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瞪着房顶出神。

众多的日子堆砌得整整齐齐,方方正正。love踩着昨日走过的脚印,按时上班、下班。阳光温温蕴蕴地普照着大地,远远看着自己的房屋。love忽然发现它是如此地破旧,一副摇摇欲坠状,是经受不住过多风雨的侵袭了。love把湿软的发霉的心房打开。周围人群一个个匆匆擦肩而过。莫名的难以释解的疏离之感悄然上升。人最可悲的,就是太过于计较付出和得到的均衡,这也是导致人心遥远的重要原因吧。like曾经说。

Joe还未回家,不见阳光的室内永远是阴沉。love扭开所有的灯。打开电脑。《梁祝》钢琴曲缓缓流淌室内。love斜靠在沙发上,呆呆地望着对面的墙壁出神。没有窗,只有一扇厚重的门的房间,阳光怎么能照射进来?修补一扇窗会很困难吗?

外面稳重的脚步声让love抖动了一下身子,接着是铁门开启即而关闭的深厚声音。回来了。Joe看神思迷离的love一眼,不耐烦地嗯了一声,猛地关掉电脑,打开电视。love习惯般地不怨不怒。Joe,明天是星期天,一块儿看看我父母吧。最近心烦,工作又忙,你自已去吧,代我问好。

在父母的关爱和怜惜下,一切身外的喜怒哀乐都成了云烟,像一个不想挣扎,不想戏水没了生存能力的婴儿,只想在妈妈的摇篮里静静地睡,屋外传来老母亲唠叨的自言自语这孩子,每次回娘家就是睡,瘦瘦弱弱的,没嫁时多胖呀。可爱又健谈

娘家木床上的梦中总再现不尽青春的亮丽。like仍是那件深蓝的西装。一脸的灿烂的笑。她烦躁时,他讲述的小趣事能让她心平气和,他无穷无尽的笑语配上滑稽的表情、动作,总让好心胸开畅。在他关注的具有穿透力的深沉目光中,她被解剖得无地自容而又幸福跟感动

声音让love飞扬的梦境迅速惊变。太阳就要落了,love,起床了。该回去了。是母亲责怪的声音,是在娘家了。love懒懒地睁开朦胧的双眼,现实现世现景旋风般地让她怔怔。室内没有光线。like黑白分明的眼睛仍在阴暗处闪动。

又是黄昏了,是该回到那属于自己的阴暗小屋了。love若无所思地问:听说like回来过。love坐起抱住膝试探地问。没听说呀,有时听别人议论,他在这儿扔了工作跑到上海混得不错,你怎么一来就问他。我们同事时关系不错吗。love把头俯在膝上,不由自主地陷入往昔,甜甜地,忧忧地。

love站在秋风微微的石砌小路上神思。身后响来轻悄的脚步声。回头,like正拿枝随手采下的野白菊花,阳光的笑,阳光的眸子,阳光的步伐人,像一首阳光的小诗舒展着

从小就多愁善感的love漫步在蒙蒙细雨里,眼前是迷蒙的树木,迷蒙的屋舍,迷蒙的大地。雨浓缩着生命的精华。像晶莹惕透的小精灵。纯净着大地。和斜对面迎面而来的like不期而遇。love惊喜地问:你也喜欢雨吗?它是生命中最迷人最感化人的东西。

在它的抚慰中,一切的恩怨情仇都冲进了垃圾堆。只有雾里看花的抽象的含蓄的美,而且深远得犹如宇宙,谁能不喜欢呢?不管是工作也好,爱情也好,我们都该跳出惯有的思维,勇敢地打破常规,超越外界和自我,只有这样你才能拥有自己的幸福。而不是一味地等待和退缩。自取死亡地把自己深埋在没有阳光的地洞里日日渴慕着阳光。不管怎样,我尊重你的选择。祝你新婚快乐,还有,我辞了职,明天就去上海。

他为了心中的坚持,毅然舍弃了所拥有的安逸路,迈向崇山峻岭、海怒渊深的征途,是那样的义无反顾,而自己

表妹还没对象?唉,让你姨愁得很。愁愁愁!有什么可愁的,还怕嫁不出去?!love神经错乱地发作起来。如果不是父母无形愁苦的压力,不是亲戚、朋友的闲言碎语,她怎么会草草把自己逼进无底洞。你这闺女,要不是你及时,怎么会嫁给Joe,我的眼光没错我该回去了。love突然兴味索然地说,并起身走出。一股股凉风破门而入。love不禁连打几个喷嚏。

Joe正和哥儿们打牌,看到一脸倦容地走进来,微皱一下眉头,笑着亲昵般地说:回来了。嫂子回来了。我真嫉妒你。love即通情达理,又善解人意,不像我那位,整个母夜叉。我将来要娶个像love这样的就心满意足了。

love微笑着听他们的七嘴八舌。谢谢大家。今天是周末,好好玩,我比较累,先去休息了。

love走进里间,拉开灯,关紧门才长舒一口气。坐到书桌前,《中国古代文学史》几天前打开的第一页仍是第一页。一度痴迷并孜孜以求的写作至今仍割舍不下。可是,灵感似乎消失殆尽。love从书柜里找出曾经呕心沥血的文章,轻轻吹掉上面细微的灰尘。自读自评着前世曾经晦涩而又不乏多彩的青春。年青时的日子如流水。在一页页故事中重温,包括她和Joe.

她不想为了嫁人而嫁人。他也许不想为了娶人而娶人。她却作赌注地嫁了人。他也许作赌注地娶了人。新婚之初,也不乏温馨的回忆。love想一心一意做个好妻子,特别从医院回来。满怀着做母亲的喜悦,告诉他怀孕的消息时,他竟久久沉思不语。不久,在love下班习惯性沿着那条偏僻小路回家。熟悉的车急速而来,她醒来时眼前是一片雪白。Joe正坐在身旁,双手紧握她纤弱的苍白的手。看到她醒来,一脸懊悔地急切地反复解释。今天下班早,想到你身体不适,就急匆匆地去接你,本以为你还未下班,谁知都是我害了你,也害了我自己呀。

她忽然对眼前这个同床共枕的男人疑惑起来。她永远失去了做母亲的资格。从Joe事后长时间的悔恨和惊慌中,她感到这不是他想要的结果。他为什么这样做?love摇摇头,她不想再想了,她把自己全部交给了工作。身心的倦怠常让她力不从心地乏味。越来越不自信,越来越感到惨败。她真的成了黑暗中的独行者,迷茫无助地终结了前世。新人生的起始又怎么是这样呢?

love,开门!love的身子抖动了一下。已夜深零点了。睡觉吧,明天还要上班。Joe扫视室内一圈,摸摸love的头发,温和地说。我想看一会儿书。love看看Joe渴求的目光,慢慢拿掉他的手,走向书桌。《中国古代文学》仍是第一页。love翻到第二页,用手撑着头,呆呆地出神。Joe点燃一根烟,嘴张了张,终究没发出一声。

下班了,love赖在办公室里,让一天的纷繁慢慢归入沉寂。刚毕业走向工作岗位的欢欢从外面跳进来。love姐,还没回家,是不是等大哥接你呀?贫嘴。人都老了,心也早就老了。哪有心情浪漫。love长叹一声,语重心长般地说。

不就才三十岁吗?大姐,你能不能传些经。我用学生时代的思维对待社会,对待人生,怎么处处碰壁呢?欢欢瞬息由暗转阴。初涉人世的这种境况是每人所必须经受的历程。随着你视野的开阔,生活的磨炼,会慢慢适应的。为了生存,也必须适应。但无论经受什么,都不要丧失自我和对前程的信心。

你的一席话使我豁然开朗了很多。还有,妈妈整天给我介绍对象,今天和这个见面,明天和那个见面。我都烦死了。我总认为,与其稀里糊涂地嫁出去,还不如不嫁。这是自己曾经的影子吗?怎么走着走着走到有家没有爱有工作没动力有理想没处突破的死胡同。

love姐,你在想什么?我在想,如果如果你把握不住幸福。如果你不想跳进汪洋大海,还是不要放弃自己的坚持的好。人生几何?什么都可以违背,千万不能违背自己的心。love姐,你和大哥吵过架吗?没有。love把目光移向别处。深邃的眼眸幽闪着。

但是,没有吵架的夫妻不一定是幸福的夫妻。欢欢探究地思忖着。不要刨根问底什么,你会慢慢明白的。该回家了,有些事情是我们永远无法逃避的。只能勇敢地选择面对。外面夕阳正娇艳。love缓缓站起。这话是对欢欢说,好像又是对自己说。

大自然中的空气总是无规则流动着,风轻爽地吹着。love感到头脑清爽了许多。like的举手投足,喜怒哀乐穿过时空飘然而来。久违的心神灵秀的感觉悄然上升,诗情画意般的灵感跳出:

当我把今夕的晚霞储存尽的时候,

我的心已在水里漂浮了那么久,

轻轻地,轻轻地,

载着你,

看你用尽平生的智慧飞,

却总难脱离我体地忽高忽低,

毫无怨言吗?

命运之水还是把你湿贴我体

到家,Joe正斜靠在沙发上看电视。love走进里间。关门拉开灯。让室内有点亮光。扑到床上用被子蒙紧头,把自己深埋在没有任何思维的寂寥中,不知何时,屋里响起震耳欲聋的脚步声,即而被子被掀起。Joe裹着一身酒气靠近躺下。love用力推开他,坐起用手环紧双漆。Joe一动不动地盯着love的背。前世你不是这样的,是不是阴阳相隔时对我陌生了?Joe,我感到我们应该好好谈谈了。

love把话题转移开。说吧。Joe一副耳恭听状。近一段时间我一直反复回忆着思索我们从结合到现在所发生的大小事情,我总觉得我们的婚姻是个很大的错误。你应该找一个对你百依百顺全心全意为你的好妻子。而我不是。只是自私地恍惚着我的恍惚,我对你来说,除了一个妻子的合法位置可谓是一无所是,所以,我请求你放手吧。我放手?好像我成天用绳子捆绑着你似的。

我们结合是我情你愿,用错误一代而过是不是牵强?现在你不需要我了,我可离不开你。离不开这个有你气息的家,越是不属于我的,我越喜欢,越舍不得丢手。总感觉那才是最好的。就像这屋里的床椅桌凳,它们属于我,任我为所欲为,可我总感觉它们特别不顺眼,所以你还是死掉这颗心,安心做我的老婆。至于孩子,也如床凳,要不然我不会你不会什么?你是不是心里变态?你怎么想随你。我累了,要休息了。你也早些休息吧。Joe翻个身,拉过被子闭上眼。明知道一切,何必还要他亲口证实呢。love瑟瑟发抖着。

第二天,love踩棉花般地上班。欢欢迎面走来,仍旧笑盈盈地:love姐,听说我们单位要正式载员了你的眼圈怎么黑了?她定睛看了看love的眼睛,吃惊地关切地问。昨晚看书过了瘾,一夜无眠,真要减员了?听小道消息这样说,不管怎样,以后我们要有心理准备。

过了酷暑是寒冬。第一场雪飘落下来,私下传了许久的减员也终于正式宣布。love是其中之一。没必要问为什么。Joe和单位主要领导是老同窗,铁哥们,私下找她谈话说,Joe说你身体不好,又不指望你养家糊口,想让你在家安息调养,少花些精力。

love踉踉跄跄地顶着风雪到家。母亲竟坐在沙发上。love,天冷得很,想你这儿没棉袄,我给你订做件拿过来了。试试合适不合适。love看着母亲充满皱纹的慈爱的脸庞。又看着鲜红色的棉袄,情绪像开闸的洪水,决堤汹涌着。妈肯定合适,不用试了。

love呜咽着伏在母亲驮背的肩头,呜咽成泣。怎么了?和Joe吵架了?看刚才Joe出去买菜的样子不像呀。没什么。这么长时间没见你,只是欢喜。love努力抑制住自己。还像个孩子。对了,你原先那位叫like的同事回来了。还到我们家送给你个礼物。很精致的,但不像新的,我拿来了。耀眼的血红心风铃像一个个同一的活蹦乱跳的心。love刚止的泪急速而下

。那是流行做风铃的年代,学生时代的love喜欢用红色做心形的风铃。参加工作后,love把其中的一个放在办公桌上,一直默默关注她的like注视着她细微的变化,在一个夕阳如血的时辰,like恳求地拿去了。他他走了吗?呆了两天就走了。谁走了?Joe提着一兜兜熟食走进来。

没什么,我正和like闲聊。哦,知道你心情不好,顺便买些熟食方便你做饭眼红了,怎么?哭了?该不会为我吧?千万不要向娘诉苦哟。love看着母亲欣慰的笑容。欲言又止。我太累了,真的坚持不住了,今晚你们想吃什么就做些吧。我不饿,要休息了。去吧。去吧。我今晚就不走了,还像年少那样任性。Joe,你可多担当着她。

love拿着风铃走进里间。关上门,把风铃紧紧贴在胸口,瘫痪地上,泪再一次奔涌而出。like深沉的忧虑的目光刺穿过来。好像在问:love,无数年来我一直在默默地关注着你,想望着你,祝福着你。可是,你快乐吗?Joe懂得如何爱你吗?到我这儿来吧

likelike等等我,再等等我love,love,上班就要迟到了,还不快起床。love在母亲的呼唤声中费力地睁开眼睛。外面刺目的白雪,屋里映衬得格外的白亮,母亲也映衬白了的脸正焦急地盯着自己。知道自己做了一个梦,和现实大相径庭的梦。Joe上班了吗?

早走了,你不上班吗?我我们单位放了两天假,我的风铃呢?love急切地寻求着。Joe昨晚翻看不小心掉在地上摔坏了,就随手扔掉了。说今天再给你买个好的。love心胸起伏着,嘴唇发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大声吼道:我受不了啦,他这就是对我的爱。还是脾气坏。不就一个风铃吗?他不是要给你买个好的吗?那用钱买得到吗?

撕心裂肺地发作后,love疲惫地昏昏睡去。所有的疼痛、愁苦都慢慢退却前世。剩下的只是窗明净几的屋舍,永恒的温馨家园。那里有她,有like

醒了梦,梦了醒,现实了幻觉,幻觉了现实。love躺在床上不吃不动地昏沉两天清醒后,感到头脑从未有过的清醒。母亲还坐在老位置,以同样的姿态关注着女儿。但是她累了,似乎睡着了。Joe坐在书桌前,沉思般地抽着烟。love,你醒了,我和Joe就要送你到医院了。我听Joe说了,他从朋友那里得知你下岗了。这有什么呢?家里又不缺钱,上班不上班又怎样?要想开些。

母亲回家了,室内仍是阴沉的寒风凛冽的死般的墓穴。love找到红风铃的残容,小心疑疑地珍藏在笔记本的抽屉里。Joe买回的风铃每天发着刺耳的响声,常让love莫名地惊怵。也常常在Joe上班后,坐在室外的墙角边,细数手心的纹路。看雪一点点融化。感受着阳光渐渐温暖。冬天近尾声了。春芽整装待发了。love常梦游般地到火车站。望着到上海的列车出神。久久舍不得离去。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love忽然领悟般地收拾好笔记本和红风铃奔向火车站。

love风尘仆仆地站在like在上海的公司门口,久久徘徊不定,太阳东升又西沉了。公司上班了下班又上班又下班了,没有like的身影。门口的保安终于按捺不住,走过来问:小姐,你找谁?我找like。他早去世了。就在回家归来的第二天。

断线的风筝荡荡悠悠地飘浮半空,仿佛就是昨天,是前世,又是今世,而人已世世阻隔。阳阳两地。阴阴两地。谁知再相遇几度春。

太阳之子


当第一抹阳光的光辉照亮了他额头的图腾时,他的胸膛翻腾着,但这次不是为了信仰,而是,仇恨。

太阳部落,人类最传奇古老的部落。

找寻夜幕降临时太阳的去处,居住在离太阳最近的地方这是这个以太阳的光热为生的氏族世世代代的理想与信仰。然而,一代代的首领用去毕生精力去寻找却毫无结果,每一位首领都同样是死在与夜部落的圣战中。

夜部落,同样有着纯正横亘的血统,月亮,是他们的神。

雨雪交加时,如果天空中出现日月同明的奇异景象,那么在这个世界上明暗光线对势最分明的地方就会发生一场有关太阳与月亮,维系着两个水火不容的古老部落存亡的圣战。然而这场战争会在其中一个部落灭亡前永远的持续。这是生与死的原则与较量。昼夜的更替令所有人不安,必须有一个灭亡,让天空上的一个星体能够绽放永恒的光芒!

他——玄埃瑟,太阳部落老首领唯一的儿子。自幼就有着深深的使命感。还是孩童时便在每个黑夜里站在山岗上仰望着黎明时太阳即将升起的方向。十五岁生日的清晨醒来时,他的手指触碰到额头上新生出的太阳图腾。那是太阳部落的成年男子才会有的标志。那个瞬间他并没有丝毫的欣喜,他转过头看到父亲为了氏族信仰而老去的面容。对整个部落的责任蓦然降临,令他沉重不已。这种压力让这个十五岁的孩子刺破自己的胸膛,没有丝毫的畏惧。用力的吮吸喷涌的血液。

十五岁的他在唇齿见咂摸出了纯正的太阳血统赋予他血液中的新鲜蓬勃的味道。他明白,他不要让这种血液消逝,他要找到太阳在黑暗里的神秘去处,他要让太阳部落的血液流淌下去,在有阳光照射的地方永远的流淌!

而此刻,他朝向太阳站在山冈上,他的身上涂满了他刚刚死去的父亲的鲜血,在阳光的烘烤下发出煞人的腥气。他的身后匍匐着太阳部落千千万万的孩子正在亲吻阳光照射下炙热的大地,为这次圣战中死去的老首领祈福。

当第一抹阳光的光辉照亮了他额头的图腾时,他的胸膛翻腾着,但这次不是为了信仰,而是,仇恨。

上路,上路,没有迟疑,没有眼泪。深深的仇恨,他要用太阳部落最神圣的有着繁复太阳图腾的狮牙刀刺入杀死父亲的那个夜部落首领的胸膛!仇恨蒙蔽了一切,他甚至忘记了他的信仰,他的整个部落的信仰——找寻太阳在黑暗中我去向,让整个部落居住在离太阳最近的地方。这个他自幼深深铭记的信仰在父亲死去后已经被仇恨所深深的掩埋,他忘记了整个世界,他对整个部落的期盼和托付视而不见,他甚至忘记了父亲是为什么而死,他的眼前一遍遍浮现的只是父亲倒在血泊里额头上的图腾黯淡下去的画面。

一遍一遍,挣脱不掉的梦魇。

疾驰疾走,追着的太阳奔跑方向。

第一天日落时,一整天的剧烈奔逃使他倒在地上。夜幕很快降临,他在一大片陌生的沙漠上毫无知觉的睡去。午夜时分他挣扎着醒来。蓦地看见一个穿着橘色衣服的小人安静的坐在自己的面前。那小人儿柔软的头发是他从没见过的金黄色。他被吓了一跳,抓紧了腰间的象牙刀。

“你的头上有一个太阳,喏,这可是一件很让人羡慕的事啊,你有一个太阳!但是我也不比你差,你知道的,我有一朵玫瑰花,这是你们都没有的。是的,你们都没有,她是我的。”小人儿笃定的说。

玄埃瑟只是觉得好笑,他并没有心情去关心什么玫瑰花的事情。“我是太阳部落的首领,我要杀掉夜部落如果你知道夜部落首领的去向请你告诉我。”

小人儿跌跌撞撞的起身,他长长的围巾在风里飞扬,漆黑的夜里他的瞳仁却闪着好看的光。他一言不发,径直的向沙漠的深处走去。玄埃瑟慌忙起身跟在他身后,以为那小人儿要给自己指点夜部落的去向。

但那小人儿却踮起脚牵起他的手,那一瞬间瑟感到的是一种无法言说的久违的温暖和微微的眩晕。这从指尖传递过来的热度让瑟听到曾牢牢的占据着他心里的一些东西正在剥落。瑟无法抗拒的闭眼,在恍惚中那个小人儿在他耳边悄悄的说:“我每天都会这样抚摸我的玫瑰花,我是多么爱她!”

再睁眼时瑟看见沙漠已经不见,一片明朗的天空下一朵罩在玻璃罩下的娇艳的花。小人儿从两座活火山口上把刚刚烘烤好的面包拿到他面前。

这是瑟从未体会过的温暖,他一直以为,不同部落见的人是不能共存的,人与人之间只有相互杀戮或是领导臣服的两种关系。所以他宁可不要。瑟推开面包,大声喊道:“为什么要给我食物?你想对我做什么?你是不是夜部落可恶的刺史?”

小人儿依然不回答他的问题,他好像从来都不会回答任何问题,却喜欢不停的提问。“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但我知道的是,狐狸不吃面包”,小人儿望着远方若有所思的说。瑟也朝着那个方向望去,太阳还在地平线以下缓慢的上升,东方的夜空上已泛着几缕微弱的晨光。“是的,狐狸他是不吃面包的,因此麦子对他来说一点意义也没有。麦子无法让狐狸产生联想,这实在可悲。”小人儿有些伤感的望着瑟,“但是,我有一头金黄色的头发,他被我驯养了,这有多么美好啊!金黄色的麦子会让他想起我,他也会喜欢风在麦穗见吹拂的声音。”

“你也会被我驯养的,就像狐狸一样。”小人儿甜美的笑了。

瑟并不能准确的明白这些话的意思,但他的心里却因此有小小的颤动。可是他马上为体会这样的爱意而感到可耻。“我不会被任何人驯养,我也不会驯养任何人。感情都是虚假的,仇恨才是真实的,找到夜部落的首领,杀掉他,这就是我应该做的。”

“这就是一直以来你的愿望吗?一直都是吗?”小人儿怔怔的看着瑟。

这明亮的目光刺痛了瑟,让他想起了太阳部落世世代代的古老信仰,想起了他十五岁生日的清晨他为自己和整个部落许下的誓言,想起了老父亲就是死在找寻夜幕降临时太阳去处的路上。瑟的身体不停的颤动,压抑得无法呼吸。

小人儿并没有理会他的异常,继续的追问:“一个人的愿望怎么会是这样的呢?一定不是的,一定不是的,你以前的愿望是怎么样的呢?它为什么被掩藏了呢?”小人儿小心翼翼的看着他,瞳仁里面盛满了惊恐和不解。过了许久他见瑟还是不说话,又小声的说:“你不要自责,其实这也很美啊!沙漠的美就在于某一个地方隐藏着一口井。他们的美就在看不见的地方。

“是啊,太阳的美就在于夜晚我们看不见他的地方,因

此我们一直在寻找。寻找太阳夜晚的神秘去向,我们要居住在那个离太阳最近的地方。我和我的部落,我所有的臣民们,我们一直在寻找,穷尽毕生精力,甚至包括,甚至包括我父亲的生命。”

“哦!”小人儿兴奋极了,“这应该就是你的愿望,这就是你本来的愿望!你的愿望应该是这样的才对!你的愿望很美,他的美就在于他被隐藏在你心里的一个看不见的角落。”说罢,欢快的给他的玫瑰浇起水来。

太阳一跃便跳出了地平线染红了整片蓝天,瑟扬起头,额头的图腾吮吸着光和热,身体里又一次充满了力量,就像每个在虚弱中煎熬过的漫漫黑夜后重获能量的清晨一样。但这次,不同的是,瑟感到自己心里的一些东西正在融化,是那个小人儿说的遮蔽住原来愿望的东西吗?有关仇恨和杀戮吗?瑟不确定。

只是,他现在对新一天前进的方向感到迷茫……

“再见”,瑟转身朝小人儿挥挥手,“我该上路了,谢谢你照顾我。”

小人儿正轻柔的抚着他那小小娇艳的玫瑰,“世界上有很多很多的玫瑰,她们的外表很美,但心中却是空虚的。没有人愿意为她们而死。没错,一个路过人,会觉得我的玫瑰和她们并没有什么不同。但我的玫瑰本身却蕴涵了一种那些千万朵玫瑰所无法比拟的特质。因为她是我浇灌的,是我用屏风把她遮住,而且为了她,我才会打死毛毛虫,只留下两三只变成蝴蝶;而且,我会倾听她的一切声音。发牢骚也好,乱吹嘘也好,甚至沉默不语,我都会倾听;因为她是我的玫瑰。”

小人儿轻轻的依偎着他的玫瑰,“我只是想说:爱,才是可以超越一切的力量;仇恨毕竟是短暂的,而且它已经遮蔽了你原来的愿望。希望你可以忘了它。我不知道太阳在晚上都去了哪,但我觉得寻找它可真是一件伟大的事!也许你可以去面包树上看一看,那里很高。”

“朋友,你的名字是什么?”

“小王子。”这是小人儿唯一一次回答问题。

瑟又一次回到了沙漠上,他依然在奔跑,跟着太阳奔跑,找寻夜部落的去处。不同的是,他的心里已经开始有了小小的波澜,对方向对愿望的疑问。但他还不能完全的明白。他依然想找饿到夜部落,为父报仇。

黄昏时,瑟已经走出了大漠,进入了一片美丽的田野。而他身体里的能量也随着太阳的落下而渐渐耗尽。远远的看到一个农庄便走了过去。

“我能否在这儿借宿一晚?”瑟推开谷仓的门,疲惫不堪的问到。而谷仓里只有一只小猪在安逸的睡着,还乐不可支的打着呼噜,显然没有想回答他问题的意思。不想瑟的头顶却飘下来一个细弱的声音:“当然,在这睡吧,别客气!威伯睡着啦,他今天可累坏了。我也正忙着呢,没法招待你,快进来吧,小心别把威伯吵醒了就好!”

瑟抬头一看,竟是一只蜘蛛在和自己说话,他的确正忙着在网上编织着什么。“我是玄埃瑟。”“哦”,“好气派的名字,我叫夏洛,我的朋友叫威伯,哈哈,就是这只小猪,你看,他正睡着呢。我是一只蜘蛛,呃,这你知道吧。”瑟觉得很好笑,而疲惫却另他没有力气笑出来,他回答道,“当然夏洛,你知道夜部落的去向吗?他们从这里经过了吗?”夏洛听他这么问停下了手中的工作,认真的看着瑟,好像努力的想把整件事情弄清楚。

“我是太阳部落的首领,我们以阳光为生”,瑟这样解释道,“夜部落是我们的最大的敌人。我要找到他们,为父报仇。”

“哦!我的天啊!你说什么?报仇?”夏洛几乎要跳下他的网了,“为什么要报仇呢?你知道吗?你知道活着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吗?你还有报仇?哦!我的天啊!”夏洛的极度惊慌让瑟有些不知所措,瑟并不知道夏洛为什么会有如此过激的反应,他此刻有些尴尬的站住那里,努力的想转移一个话题。

“啊,夏洛,你正在忙什么呢?”瑟问道。果然,这个问题让夏洛很兴奋。他大声的回答:“我正在我的网里织真棒这个词!”夏洛满是骄傲的神色,完全没有了刚才的不快。

“真棒?为什么织这个呢?”瑟不解的问。

“很快你就会知道了!”夏洛神秘的说。

另瑟惊讶的是,晚上果真有很多很多的人聚集到谷仓里。瑟躲在角落里向外面观看着。大家都对蜘蛛网上“真棒”都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并啧啧赞叹着小猪威伯。夏洛在网上得意的笑着,而威伯则欢快的摇着尾巴。

夜渐渐深了,前来观看的人都散去了。瑟从角落里走出来,“这怎么一回事呀?”威伯感激的看了看夏洛,对瑟说:“都是我的好朋友,我的好朋友威伯,他救了我的命!”

瑟越发的糊涂,夏洛看出了他的不解,在网上安稳的坐了,要威伯给瑟讲讲他们的故事。威伯点点头,坐了下来静静的讲了起来。

“你知道吗,我本来是活不成的,哦,是的。我生下来的时候就很虚弱,芬的爸爸本来是要用斧子砍死我的。但是芬救了我,她可真是一个善良的小女孩啊!她每天照顾我,让我住进了谷仓。在这里我认识了灰蜘蛛—夏洛,我们成为了好朋友。夏洛又聪明又能干,任何蚊子苍蝇都逃不过他的网。啊,我可真是好喜欢他!

我于是对自己的生活相当满意,越来越胖了。可是有一天老羊却带来了坏消息:主人要在圣诞节前把我杀掉,做成美味的腌肉和火腿。那天我可真是吓坏了!我当时就恐惧的大哭起来,我说我不想死!哦,我的朋友,你能体会到那种感受吗?”威伯的眼睛里已经盛满了泪水,他哀怨的看着瑟。

“是的,威伯,我能体会得到,不要难过了。后来的事呢,来怎么了?”

“哦,没事的,我每次说到这里都会很难过。后来夏洛安慰我是他会救我的,不会我死的。”威伯抽嗒着鼻子继续讲道,“他是那样的聪明啊!他在房上结起了一张大大的网,在上面写上了好猪两个字。”威伯说到这里连上又一次恢复了愉悦的神情,“这两个字很快就被主人发现了,他感到非常惊奇。很多很多人都过来观看,也包括牧师。牧师说这是神的暗示,表示我是一头出类拔萃,非同寻常的猪。人们都以为我是了不起的动物。哈哈,于是圣诞节我就免于一死,而夏洛也又在网上织起了第二个词:真棒。就是这样的,一切就是这样的。”

瑟点点头,“的确是个传奇的故事,你的生命里有这么多的好朋友帮助你活下来。”瑟说着把头转向夏洛,“不过,当我提到我在寻找夜部落为父报仇的时候,你为什么如此的愤怒呢?”

“哦,我的朋友,难道听了威伯的

故事你还不明白吗?他--威伯,我的好朋友,他是一只猪,对人来说,猪就是被用来吃掉的!是的,他们养猪就是为了吃掉他,但威伯他首先是一个有权利活下去的生命,其次他才是一只猪。生命,无论是人还是动物的生命,都是一样平等的生命,都有着自己的生存权利。任何一个生命在我们这里都不能无缘无故的消失!”夏洛说到这里激动的挥舞起了他的拳头,“我的朋友啊!我不知道你的身上到底有着怎样的仇恨,但是为什么一定要去杀人呢?一个生命的存在是多么的不容易啊!我们大家一起做了如此多的努力,只是为了拯救一只小猪的生命,而你,为什么要伤害声明呢?”

瑟的胸膛里被什么东西猛烈的撞击着,在这以前他从不知道什么是生命,什么是尊重,什么是拯救。离开小王子后刚刚平静下来的心绪此刻又被什么东西剧烈的翻转着。他的生命中第一次对曾经以为天经地义的“复仇”这件事产生了质疑。瑟用一种抱歉的目光看着夏洛,半晌无语。

“好了,朋友快睡吧,我并没有什么责备你的意思啊。夜已经深了,明早,太阳又会在那山的背面升起,又是美好的新的一天!”夏洛望着窗外愉快的说。“太阳又会在山的背面升起?”瑟听到这句话时想是被猛的惊醒了,一种久违的感觉从心底泛起,那是什么?对,那就是太阳部落世世代代在找寻的东西,难道这个蜘蛛知道吗?瑟很激动的追问道:“什么山的背面,太阳整晚都住在那儿吗?那是什么地方?”

但瑟的这个问题显然超过了夏洛能够解决的范围。聪明的夏洛,被威伯,母鹅,芬,老羊,老鼠等等公认的聪明的夏洛,他不知道怎么来回答这个问题,他又觉得这并不是什么很难的问题,他应该可以答得出。“呃”,夏洛停顿了一下说,“是的,太阳应该在每天晚上就是睡在那儿的。至于那是座什么山,恩,我想,应该是这个世界上最高的山。对,就是这个世界上最高的山!”夏洛对自己的这个突发的想法感到很骄傲。说罢他就兴奋的躺在自己的网上很快沉沉的睡去了。

圣战,父亲,复仇,生命,杀戮,被仇恨所蒙蔽的美丽愿望,永恒的爱,驯养,唯一的玫瑰,小王子,威伯,夏洛,世界上最高的山,离太阳最近的地方,整个部落的信仰……

黑暗中这些词汇在瑟的眼前不停的跳跃,如此混乱而伟大的思考折磨着他无法入眠。他原本单纯的被仇恨所添满的心灵现在挤进了许许多多的其他的东西。这些东西瑟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但瑟知道的是,这些东西正在消解他心中的仇恨,与此同时,正在唤起另一个原本占据着他心灵的信仰——寻找黑夜中太阳的去处,让整个部落住在离太阳最近的地方。

上路,上路,疾驰疾走,依然是向着太阳的方向。

在阳光下奔跑的路上,瑟甚至不知道自己为何而跑,跑向何方。为父报仇的想法已经不再时时刻刻冲击着他的心灵,瑟觉得自己现在像是一只迷失方向的动物。

正在这时,他注意到自己已经来到一个美丽的海边,蓝到纯粹的海水中央有一个小小的海岛,梦幻而遥远。如此美丽的景象让瑟很陶醉。蓦地,有什么从他的头顶飞过。瑟抬头一看,竟是一个会飞的小孩子!

“那是什么,小飞侠?”瑟指着那个小岛问道。

“Never-land。我的家,永无岛。”小飞侠望着那个美丽的小岛,不无悲伤的说,“可是住在它上面的人都已经走了。”

瑟还没有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就已经飞在了半空中,原来是小飞侠拉起了他的手!新鲜咸涩的海风吹拂着瑟的脸颊,这对瑟来说又是一种全新的感觉。

一到这个岛上,瑟就马上被这个岛所吸引了。这里有茂密的丛林高大的树木,还有野蛮的印第安人以及横行附近海面的坏蛋海盗。但是瑟也注意到,岛上的每一个人好像都不是很开心。小飞侠显然是孩子们的领导者,他也一言不发起来。

坐在环礁湖上,小飞侠开始说话了:“我叫彼得潘。”“我是玄埃瑟。”

“那一次我们也是在这里,我和温迪。我们都受伤了,都飞不动了。这个时候黑色的潮水涨了上来。恰好这时飞过来一只风筝,我于是叫她爬到风筝上去,不要管我。”这是瑟曾经见到过的最哀怨的语调,并不是小王子一样的柔软,而是声音里渗着丝丝缕缕的哀伤。彼得叹了一口气,继续说:“其实我是多么的爱她啊!但是就是不想有她知道。等温迪走了,我也害怕了。美人鱼围着我转,可是她们也没有办法。灰白色的月光射向水面,射到水里。于是,我一边听着全世界最哀伤的声音——人鱼唱月,一边勇敢的对自己说:死,是最伟大的冒险。”

瑟完全被这故事吸引和打动了,在彼得哀怨的讲述中,他几乎要流泪了,“温迪?她是谁?”

彼得比刚才更加难过了,他低下头,慢慢的说着,好像是在讲述一个恍若隔世的故事。“我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永远是这样的年龄,永远长不大。现在我明白我很任性,可是我改不掉,我就是任性。温迪是我所有孩子的妈妈,可是她已经走了。”他的目光已经完全的暗淡了下去。

“我失去了他们——小精灵丁卡,虎莲公主,温迪……我有点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了。我是多么的健忘啊,有时我飞回来的时候就不认识他们了,至少是认不清他们了。有一次,温迪不得不向我喊出她的名字。是我让他们伤心了。”

“温迪要走了,孩子们要走了,我很难过,可我却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吹着笛子。其实这只是为了掩饰我的难过。后来孩子们要去找妈妈,可是我不想去,因为找到温迪,她就又要盼望我长大了,我才不想长大呢,我要永远做个小孩子,永远玩耍。”彼得的脸上有什么东西闪烁着,瑟可以感觉到他的矛盾,他的挣扎。瑟的心里也是说不出的难过。

“我不想在这儿住下去了,但是,我又能去哪呢?我原来一直以为,妈妈会一直开着窗子等我。于是我就在外面玩了两个月,又玩了两个月,再玩了两个月,然后我飞汇价,可是,窗户已经栓住了,妈妈已经完全把我忘了,我的床上睡着一个小不点。现在温迪带着孩子们飞回了家,窗户还开着,家里欢乐极了。可是我只能站在玻璃窗外面,我不能进去。我可以长不大,我有别的小还享受不到的快乐,可是这种玻璃窗内的快乐,我永远也享受不到。

现在我终于明白了这些,可是,他们都已经走了,我想什么也不要了,可是,我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如果我还能选择,我想回家。”彼得的眼泪滴答滴答的掉进水里,看起来

就像是一个任性的孩子因为得不到什么想要的东西而负气的哭泣。

而瑟明白,其实不是的,彼得的话出动了他心里最温情的角落。他想起了在部落中等着自己找到太阳去处后归来的那个美丽野性的太阳女子,他想起了在父亲死后瞬间苍老的母亲目送他离开时包含热泪的目光。瑟的心灵已经完全被融化了,即使是在十五岁时刺破自己胸膛时没有流一滴眼泪的他,此刻的泪水顺着脸颊流淌下来,自己却也浑然不知。

彼得依旧是轻轻的叹息,他说,原来每一个人都是需要爱的。声音缓缓飘过,好像梦中的呓语。

回家,瑟的这个念头此时比任何时候都强烈。回家,不要复仇不要杀戮。先要完成部落世世代代的心愿,找到自己自幼以来的信仰——找到太阳在黑暗中的去处,找到离太阳最近的地方,然后就回家,和自己的部落,自己的家人永远永远的住在那里!想到这里,瑟的心里已盛不住这大片大片的温暖。

“彼得,你知道最高的山在哪里吗?我想找到太阳的家。”

“哦,我是知道的,就在一个巨大古老的国家的边界,我曾经飞到过那里。太阳每天都在那里升起,恩,他应该就住在那里。”

瑟的身体已经因为听到这几句话而微微颤动了,“你可以带我去吗?”

“当然。”彼得笃定的说。

握着他的手飞翔。纵横千万,雨雪雾幻,开裂的地壳,咆哮的水线。

在那个白雪皑皑的山顶,彼得停了下来。“好了,瑟,就是这里了,这座山叫做珠峰。我该走了。你要记得,第二个路口往右手,然后一直走,直到天亮,这是去永无岛的路。但即使你打开灰尘落满的地图,让飞过整个地球的飞鸟来找,也找不到。但这就是我的家,我信了,温迪也信了,希望你也会相信,如果有一天你也无处可去了,请来我的家,那也就是你的家。”说罢,就飞走不见了。

瑟仰起头,他的额头的图腾触碰到雪山顶阳光的时候,他是真的晕眩了。作为太阳部落的首领,一个以阳光为生的人,他一生却也没见过这么明亮,这么刺眼,蕴涵着如此多光和热的阳光!他躺在从未被践踏过的洁白的珠峰山顶的雪上,看见太阳是无法形容的巨大。

瑟匍匐在这一片冰冷上,忘却一切的哭泣。

现在他找到了自己的信仰,完成了族人的托付。他清楚的看见离开部落时他被仇恨所覆盖的心灵早已被洗净,和这一大片的白雪一样澄明安详,和这珠峰一样伟岸宽广。

美好的童话,净化大人们的心灵,还给世界一片它本来的模样……

我心中的木棉


我站在乍暖还寒的北方想往南方,想看一看我梦中的木棉花。

从山城通化出发,我选择公路和空客做交通工具,穿越轻雪凌霜,迎着料峭春风,在漫山遍野的积雪中奔向南方。路旁的积雪渐渐地由厚变薄,直到荒草枯树隐去了白色的踪影。

远离了青黄不接,迎着徐徐的春风,蒙蒙细雨中,我的眼前出现了魔幻似的绿色,情不自禁地吟着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一旁的妻子也跟我一遍又一遍朗声诵读着。从前,对于韩愈的这两句诗并没有这么多感触,眼前草色遥看近却无的景色,确是触动了我的神经。原来诗人的观察是何等细腻!他描写的初春的小雨细滑润泽,恰如杜甫笔下的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而初春小草沾雨后的景象,远看似青,近看却无的朦胧,不正是王维笔下的青霭入看无、山色有无中么?而我的木棉花会是什么样子呢?它会不会是笼着轻纱,醉意朦胧呢?

就这样一路欣赏,一路曼声吟哦,空气氤氲着湿热,遍地的树木草丛渐次葱茏。我发现我离南方更近了,我们已经告别了寒冷的冬天,走进了期待已久的木棉的春天!

刚到南宁的那一天,正巧是那里的回南天。出租车司机告诉我:南宁天气特有的回南天是因冷空气撤离,湿热气流迅速反攻回归,使得空气湿度加大,到处是湿漉漉,空气似乎都能拧出水来的景象。我想这灰蒙蒙的浓雾是回南天最具特色的表象吧?秦观的雾失楼台,月迷津渡也应该是描写回南天的罢?可是我的木棉花,在这很少阳光,又冷又潮的时节里如何开放?

汽车驶入白沙大道,路旁不知名的树木花草匆匆而过,像接受我们检阅似的。看到了!看到了!终于看到了梦想中的木棉树!我从出租车上第一次目睹这盛开于高大的树木上的木棉花,那像火一样红的花朵,傲然盛开于粗壮的木棉树枝头上,仿佛用她的火红把这灰暗的天空点亮。细雨中的木棉又恰似美人裸浴亦真亦幻。热心的司机告诉我:木棉也叫斑芝树、英雄树、攀枝花、吉贝、烽火,现为广东广州市、广西崇左市、四川攀枝花市和台湾高雄市的市花。我惊异于木棉花开花却没有叶子。司机说:木棉花开时没有叶子,花落时才有叶子长出来,这是由于叶和花所需温度不同,当气温稍暖和时,木棉就先开出了美丽的花朵,花儿开放很久之后,才见到叶子慢慢地长出来。哦,原来那句红花要有绿叶相扶的俗话,在木棉花这里已经失去了存在的意义。这样的一株木棉,她迎着乍暖还寒的风雨,历经漫长的冬天,不早不晚,适时开放,该是向世人昭示着什么吧?

木棉不是仅供观赏的的植物,它的花、皮、根均有药用、食用和制造价值。将晒干了的木棉花煮粥或者煲汤,可以解毒清热驱寒去湿;木棉皮煮水也有清热、利尿、解毒等功效,对慢性胃炎、胃溃疡、泄泻、痢疾等有显著疗效;木棉的用途也很广,它的花蕊是很好的织物材料。据载:木棉树高二三丈,切类桐木,二三月花既谢,芯为绵。彼人织之为毯,洁白如雪,温暖无比。唐代诗人李琮也有衣裁木上棉之句;木棉的木质松软,可制作包装箱板、火柴梗、木舟、桶盆等,还是造纸的原料。

南国嘉树属红棉,对于木棉描写最为全面生动的应该是清朝陈恭尹的《木棉歌》。诗中有粤东二月三月来,千树万树朱华开。有加尧时十日出沧海,又似魏宫万炬环高台。覆之如铃仰如爵,赤瓣熊熊星有角。浓须大面好英雄,壮气高冠何荦荦远望成片的红棉有如尧时十日出沧海,又似魏宫万炬环高台。红棉好比尧时殷红如血的十个太阳,从浩瀚的波涛上冉冉升起;又好像魏宫里万枝火炬,一重重、密匝匝地环绕着规模宏大、复道相连的高台:是那样辉煌璀灿,气势磅礴。浓须大面好英雄,最早称木棉为英雄的当是这位陈恭尹先人。

我曾经从四层楼上靠近观赏一株木棉,只见木棉花伸开的五片花瓣,包裹着一丛丛细长挺立鹅黄般的花蕊,朵朵都有饭碗那么大,像开朗女人张开的笑脸。难怪人们称木棉花为英雄花,它的花红艳大气,却不娇柔媚俗。它傲然地盛开在的壮硕的木棉树干上,顶天立地,傲视群雄,是最高贵的花。木棉的生命力强,对土壤的要求不苛刻,沙质土或粘重土均宜。木棉象征着质朴、生机勃勃和蓬勃向上。我惊异于她的红艳、她的崇高、她的倔强和不屈不挠。

有人赞美木棉花生命力顽强的木棉籽,即使是极恶劣的生存环境,亦能够发芽生长。连木棉花的坠落也分外的豪气,从树上落下的时候,在空中仍保持原状,一路旋转而下,然后啪的一声落到地上。树下落英纷陈,花不褪色、不萎靡,很英雄地道别尘世,真是一种英雄的壮举!这使我想起,流传于邕江大地的古老传说。传说中有位英雄叫吉贝,他多次率领黎族人民抗御外敌,身中数箭,仍屹立山巅,身躯化为一株木棉树,箭翎变为树枝,鲜血化成殷红的花朵。后人为纪念他尊称木棉为英雄树,把木棉花称为英雄花。

我仿佛看到当抗日烽火燃遍邕宁,抗日游击大队、抗日自卫队遍及沦陷区的各个乡村,他们与日军展开反扫荡游击战。烈士的鲜血染红了木棉,勇士的身躯橡木棉树一样巍然挺立。

我仿佛看见邓颖超这个南宁人民的优秀女儿,青年时代离开南宁投身五四运动,参加过两万五千里长征,作为周恩来总理革命的忠诚伴侣共同献身人民,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生如木棉之挺立,死如木棉花之静美

我想到矛盾赞美的西北的白杨树,称它象征了北方的农民,在敌后的广大土地上,到处有坚强不屈,就像这白杨树一样傲然挺立的守卫他们家乡的哨兵它不但象征了北方的农民,尤其象征了今天我们民族解放斗争中所不可缺的朴质、坚强,力求上进的精神。

北方有白杨,南国有木棉,是它们这种象征着中华民族的英勇不屈的英雄精神撑起了民族的脊梁。无论世事变迁,不管顺旅逆境,中华民族依然自信而坚定地屹立于世界东方!

我心中的木棉,我要永远赞美你!

我心中的那颗“星”


我过的生活是一种三点一线的生活,追星这个词是近些年才知道的,不过我认为,偶像就在平凡的生活中,所以我最崇拜的人就是我爸。

我爸是一个小到不能再小的老板,一个手下都没有,也就是我和我妈去帮忙,之所以没有手下,是因为如今我爸的店生意冷清,没钱雇人,而之所以冷清,是因为拆迁计划。本来,我们店里每天都收入上千元,不过齐鲁公司突然改革,要把我们的店拆了,做成体育场。

就这一句话,把我们家的新房子、好车子都扔了,搬到了现在的位置,生意瞬间没了,上千元变成了现在的零元,我们都很难过。没想到,我爸竟然说:这只是一个小小的挫折,失业了可以再找,不是吗?我从小到大的挫折多了,还怕这个?不过话所这么说,但我还是能感觉到他的悲伤。可是,爸爸还是天天去上班,只要太阳还在,他就会去上班,每天周而复始,永恒不变。

从小到大,我爸带给我很多东西,而这些东西中,七成是精神,而且还是坚强精神。我从小心灵脆弱,每次遇见挫折都会沮头丧气,所以我把每次遇见我这样的时候,我爸都会鼓舞我说:你还是不是我的孩子?竟然这么容易受到打击,你考试失利、遭老师批评,你就不会下次再努力,嗯?你增么一点胆量都没有?你看我小时候

每次在我爸讲他小时候的故事时,我就会听的很认真,然后听着听着就不伤心了,从小到大,我的挫折都是这样度过的,他每次讲的要不就是小时候的条件艰苦,要不就是小时候的冒险故事,我听了七年了,竟然一点也不腻烦,全是因为他的故事每次都是新的,永不重复的,充满危险的。

我记忆最深的一次就是有一次他对我说,他小时候天气炎热,放了学就去游泳,他很喜欢去一座很高的桥然后跳下去,游上三四里再走回来,当我和他回到了老家后,还特地去看了那座桥,向下一望,波涛汹涌,而且高不可攀,我爸说现在他就没有这个勇气了,真是可见此桥之高。

我爸由于生意冷清,开始想尽办法改进自己的店,很多人向我爸提意见,我把通过了筛选之后就一一接受了,如今,我们的店已经焕然一新,无线网络之类的设备也一一配齐了,生意也越来越火了。

我爸就是我的偶像,永远就是我心中的那颗永不放弃、不怕危险、吸收教训的星。

太阳下的影子


他和她,相遇在中学。

两个人,一个副班长,一个数学课代表。两个人,却有截然不同的两种性格:

他,叛逆,冲动,古道热肠;她,乖巧,懂事,古井无波;他,每天的生活就是上课玩,下课疯,中午去打球。她,随时手里都抱着一本书,随时看,有空就养神。看似毫无交集的两个人,却因为一句话而交集到了一起。

那是一个初夏的午后,第一堂课上,公布了次考的成绩。她,依旧名列前茅,他紧跟其后,依旧吊儿郎当。

老师对她大家赞赏:她,又干净,又阳光,学习努力,长得又漂亮,简直是大家心中的阳光女孩,对他确实恨铁不成钢:有的人,明明有天赋,却一心想着玩,一天去打球,如果早努力,早成班上第一了。

他不服气,挑衅的看了她一眼,心想,少爷不努力尚能如此,稍稍努力就超过她了,午后的阳光,穿过校园的香樟叶,懒懒的洒在教室内,那一侧脸,竟让他看呆了。他开始慢慢的了解她,慢慢的开始学习,慢慢的和她说话,最后他确定,他喜欢她。

少年的感情,干净而又纯真。可能只是下课她的抽屉里多了一罐咖啡,也可能是,他因为论坛上的关于她的评论与人大打出手。

那一天,他看见她哭了,哭得很伤心,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茫然无措,只能看着她被一堆女生搀扶着,慢慢进了女厕所。后来才知道,她的父母离了婚。那一天,他的心里,怅然无所依。

她变了,变得更加要强,完事都争第一。他也变了,他喜欢在她背后,看着她努力的样子,看她光彩照人,而自己蜷缩在她的身后,就像影子。

初三那年,他和她都顺理成章进入了保送名单。他开心了两天,高中,还可以见到她。

那天,天上乌云密布。她放弃了报送名额,选择参加中考。

他懵了,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应该如何抉择。因为他发现,好像自己从来都不知道,她想要去哪里,也从来没有关心过她。

浑浑噩噩,到了分别的日子,她去了一所重点中学。离别那天,在饭店的门口,她给了他一张小卡片。他收下,却只看了一眼。只是认真的盯着她的脸,满眼不舍,故作淡然说了一声再会。

转身离开,从此两人再无相见。到饭店的背面,本来应该醉的人事不省的他,挣脱了朋友的搀扶,靠在花坛上,哭得撕心裂肺。

那张小卡片上,是她知道,咖啡是谁买的,为她打了多少次架,还有,她拦下了他多少次的冲动。

不甘心的他,选择了交钱进入另一所重点高校,他不想被她甩开太远。

在这里,他的太阳,消失了。

所谓的重点高校,只是将考入的学生纳入重点,而交钱的学生,甚至想将他们分离出去。更别谈什么优质的教学、良好的学习氛围。

在这里,他见识到了人性的最恶,善的,全是错的,好的,全是坏的。向老师问问题,会遭到无尽的嘲讽,同学问问题,会选择逼而不答。甚至于夜间在厕所看书,也会遭到室友的耻笑:反正就那成绩,有什么用?。

他不再是天之骄子,巨大的落差,使他终于成了吊车尾。高二下期,甚至连本科线都没有上。

终日浑浑噩噩,打球度日。

那是个阳光璀璨的下午,时间正好是国庆节。

回老家,吃饭,遭遇亲人的数落与教育。这是这两年来必定聚会的流程。

他吃完饭,独自一人坐在江边的码头,看着江水来来去去,自洄水湾蔓延开来。

铃声响了,屏幕的阳光反射让他看不清来电显示。

哪位?

是我。

电话里,是银铃般的声音,是她,自毕业后后,两人终于通上了一次电话。

哦,有事吗?

听说你在X中?

没错。

你还想追我吗?

你觉得呢?

哈哈,那我不知道~不过如果想,你要加油咯~我期末考的厦大的分数线~

他沉默,她留下一串银铃般的笑声后,挂断了电话。

没人知道她电话哪来的,或许是跟她一个学校的哥们给的,或许是他姐姐给的,谁知道呢?

唯一知道的是,他变了,他开始拼了命的学习,迎着嘲讽与嘲笑,一路披荆斩棘,一点点的弥补两年的损失。问起他,他只会说:我不会忘记,我是为了什么目的来了这里。

开学后,更是亡命的报名了三个补习班,为着高考做下冲刺准备。

两年的亏损,一年的冲刺哪能补的起来,高考成绩下来,拼了命的他也只刚刚上了一个本科线,进入了一所三本高校。

而她,顺理成章地考进了重点大学,985,211。

大学入学后,他遇到了一群很好的室友,他们支持他的所有决定,帮他参谋他的所有意见,慢慢的,那个曾经的他回来了,甚至更强大,更自信。他成为了建校以来的唯一,获奖无数。

慢慢的,他忘记了三本与其他高校的差距,直到实习。

那天,天气很闷,一群人坐在门口的烧烤店,喝着啤酒,诉说着工作的难找。而他,接到了她的又一通电话。

干嘛?

嘻嘻~告诉你,我考上XXX研究生咯~

是吗?那恭喜你哦!

那么,你准备什么时候来找我?

他沉默了半宿,似是下定了什么决心。

很快我就会来

嘻嘻~~那我在S市等你

挂断电话,他回到位置上,沉默不语。

几天后,一个广东的招聘团队来了,需要数个培训助教。

夜深人静,他打了几通电话,向亲戚朋友询问意见。当母亲听见他的决定时,电话中几度哽咽。而他,挂断电话,独自缩在墙角,嚎啕大哭。

第二天,他向老师提出申请,同年12月,坐上了前往广东的飞机。

在广东,他将天赋发挥到了极致,三个月,他脱离助教,成为正式讲师,半年,成为同批次所有人公司最高,一年,他成为了部门顶梁柱,照片高挂于公司的官网。他教出的班级,就业率百分百,好评率百分百,为历史最高。

学生问他为什么这么优秀,他只会一笑说到:我的生命里有一个太阳,每当我绝望或是满身泥浆的时候,她都会来照亮我,而我只是她的影子,所以哪怕是为了生存,我也要看着太阳,拼了命的往前跑。

但是,生活不是偶像剧,不是所有的美梦都能成真。

那一年,他终于鼓起勇气给她打了一个电话。

喂,是我

哈哈哈,你要来S市了吗?

对,正好有个项目在你那边,我出差,顺便来看看你

好呀,什么时候

中秋我过来吧

emm好,我问问我男朋友

他的心如坠冰窖,都说秋老虎秋老虎,但这天的老虎却是异常温柔,仿佛察觉到了他内心的冰凉。

啊~~能不能换个时间啊,我男朋友说那几天想和我出去玩

没事,我也只是匆匆过来,可能两天就走了,你们去玩吧,没事

嗯,好吧,回了C市再约~

挂断电话,默默回到宿舍,把收好的行囊散开。

是的,出差只是借口,他,只是想去见她罢了。

他拉着室友,两个人,走了三里路,找到一家烧烤店,五十元的烧烤,两件酒。他喝掉了四分之三。

室友很好,一晚上都在听他说,他从他们相遇,到他堕落,到她解救他,到现在。

一晚上,他将十来年的感情,全融在了酒里。

同年,他辞掉了公司的工作,尽管主管百般挽留。

他回来了,她没回来。

他知道她的理想,她想考托福,考雅思,她想去普林斯顿,想去悉尼大学。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他,不怪她,只怪自己来得太慢。

他回C市,凭借过硬的实力进入了一家国企,不求工资高低,只希望多学一些东西。未来,走的更远。

他常说:曾经,有一个太阳在我心里,在我迷茫时无助时,照亮我,让我意识到我的存在。那现在,太阳有了自己的生活,那么,影子该退散了,那我就成夜里的星空灿烂,赏这如画江山,我与她,天各一方,各自为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