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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芋开花赛牡丹

发表时间:2020-09-11

【www.qg13.com - 描写牡丹的情感美文】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有哪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洋芋开花赛牡丹",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洋芋开花赛牡丹

(新疆第七师王慧萍)在我们的团场连队,领导干部大多是男的,女人在连部当政工员、农业技术员的很不少,能把日常工作和任务做好,顺利完成全年各项任务指标真的是很不容易,更何况是在两百多名职工的连队当书记,那就更不容易了。

这一年,连队领导班子的成员很特别,书记是女的,技术员是女的,文教是女的,新上任的统计也是女的,已经占到领导班子的一半比例了。

三月阳春团里人事调整,连长对这种分配干部心里有些犹疑,但还是很爽快的接受了,他不动声色,没有像有些连队的连长直接到组织表示不愿意要女的干副职或者业务,理由是:事多,关键时还是男的管用。

连长看着资料上的几个女人的基本情况,嗬!三个都是原籍甘肃。他一下想起甘肃洋芋蛋,光吃不能干这句话,嘿嘿笑了笑,笑的坐在一边的副连长愣了愣,被他笑得莫名其妙,只有他自己知道,因为,自家媳妇也是甘肃滴。

连队里的男人们一直都觉得找媳妇还是甘肃女人好,勤快、干净,利索、会伺候人。

有回甘肃接拾花工的男人回来说:看那山里的爷们,多享福,女人把饭都递在手上,洗脚水打好放在脚边。连队的新红、超营不都找的甘肃媳妇吗,挺好的啊。

可是在连队里,让女人当领导干业务,包斗渠,抓生产,就让连里的男人们想不通,看不上眼了。

连长手下的副连长坐在办公室里小声嘀咕:整些个女人来,能干啥,一个个不在家里呆着,跑这来凑热闹,这活咋干嘛?还都是甘肃女人,甘肃人认死理儿,记仇。

连长表面是接受了,还是心里还是有些悬着劲儿,只不过,他这人遇事沉稳,大小事不表露在脸上而已。

眼看就是春播,连长心想,正好考验考验几个女人。

按照团连要求,连队成立春播领导小组,全体吃住在连队,跟车播种,检查质量、还要做好标准化条田建设,要打地头埂子,清除排碱渠杂草。春播跟车,那可是考验领导干部住连跟车值班抓播种质量的关键。有没有两下子,就可以看出来了哦。

早晨5点多,天还没亮,女文教就打开广播放歌曲,连队农机户们也起床发动车,跟车的干部们已经在地头候着了,已经电话通知要播种的承包户拉生产资料到地头,等播种机车到地头,承包职工的小四轮也就都到了。

女技术员可是一点不含糊,早早就骑着摩托车在已经播种的棉田查种、查墒,她还要检查播种质量,要求严格的很,说一不二,不合格,立马停播调试,那不是昨天红强机车上的点种器上的挖种勺的拐臂磨损严重,太困了,没有及时更换,播种时出现空穴现象,女技术员一改往日笑眯眯的样子,面无笑意,硬是让红强停车更换,还当着承包职工的面说红强赶进度不讲质量,服务职工的态度不端正,说的红强面红耳赤,哑口无言,红强心里真的懊恼:早知道这样,昨晚上就换了,也不叫技术员批评自己,说不定,这个春播自己拿不上先进机车奖了,对于技术员的批评,红强诚恳接收,这个技术员,别看她是个女的,关键时候,有把几刷子,真的有本事呢。

女书记就更不用说了,跟机车,包斗渠,抓连队的安全,绿化、环境卫生。

连队工作一个萝卜一个坑,安排工作头头是道,一切都井然有序地进行,这一切,连长看在心里:看不出这几个女人,关键时候还真能冲上去,还真不简单哩。

到了秋收时节,连长因病住院手术,连队一大摊子事就落在了女书记肩上,白天照常上班,夜间她和副连长,治安员一起巡逻护秋,女文教、女技术员轮番在场院值夜班,和警卫共同守护着百万公斤的棉花。 那一阵子,女书记带着大家白天上班,晚上值班巡逻,还不忘关心解决连队职工生产生活上的难题,这让原本对女的有看法的副连长也慢慢接受了这个现实。

等连长痊愈回来,看到连队三秋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心想:这女人,行!赶上老爷们了,能扛事!

到了冬闲,开展职工冬季培训,女技术员是老师,讲解棉花新品种的种植、玉米栽培新技术,滴灌肥料的合理使用、病虫害的防治,引章论据,职工们听得津津有味。

女书记就更忙了,谁家发生了纠纷,谁家老人身体多病需要救助,谁家的孩子上学交不够学费,都得去操心帮着处理解决。

连队冬闲组织文艺活动,不管是歌咏比赛、文艺汇演,还是三秋拾花竞赛。都可以看到女文教忙碌的身影。

正月十五扭秧歌,连部门前那叫一个热闹,女书记、女技术员、女文教和连队的女人们一起踩着鼓点,手拿彩扇、腰扎红绸扭的正起劲,红衣彩扇,带着女职工随着音乐扭得正欢,在白雪的映照下,窈窕俏丽,老远都能听到女人们欢快的笑声。赶到连队7月、八月的大合唱,上百人的合唱队,在女文教的组织和指挥下,服装亮丽,动作整齐,声音嘹亮,一首《幸福赞歌》唱的让观众和评委的掌声不断,连长带着副连长们参加社区比赛排球,几个女人理所当然成了陪练队员和啦啦队员,加油、呐喊更是不在话下,让其他连队的人看了真羡慕啊,连长心里,喜滋滋的。

连队的面貌一天一天在发生变化,连队家属区的道路铺好了,下雨天孩子上学不用大人扛着自行车送到大路上,连队场院的土围墙也换成了彩板的,连队还建起了职工文化活动室,人们的日子也一天比一天红火起来了。

一切的变化,连长看的很清楚,女人们各项工作都干的很出色,有人说起连队女书记,女技术员、女文教,连长总是会笑眯眯的说:不要小看了这些女人们们,惹不起!洋芋开花,赛牡丹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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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芋情缘


喂,你们男生是不是都喜欢娶泼辣点的姑娘?

呃.......喜欢归喜欢。娶的话.....

到凉山来,能够待客的就我所知无非杀鸡宰牛,按客人的尊贵和友好层度以及综合自家情况而定。许多少数民族都能歌善舞和敬酒好客,彝族也不例外。最能代表这里食客文化风情的首推坨坨肉、荞馍馍以及酸菜洋芋汤。恭喜各位,结识四川男人,特别是大凉山越西小伙子杰出青年的我,在下持家有道的模范煮夫。分担家务乐意下厨,爱洋芋爱生活作为我的口号。拿手菜洋芋饭连老妈都赞不绝口,以后娶了老婆自然也会烧给她吃,如果她爱吃洋芋的话。

洋芋是我们那儿对马铃薯的别称,还有一个熟悉的俗称便是土豆。原产于南美洲得益于哥伦布一众之后的发现并传播,大约在明清时期传入中国。因为产量高,营养丰富,对环境的适应能力较强,迅速的遍布在大江南北。为清朝人口的增加,它和玉米等农作物提供了不可磨灭的自然条件。同理,大凉山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使洋芋在这里深深的扎进了根。作为主食之一养活着世世代代与先民结下不解之缘。有趣的是,从它的名字可一窥由来。比如,当地至今仍存在称火柴为洋火,称自行车为洋马儿,称高端大气为洋气等等。这些叫法的背景一定层度上反映出,人为的推动了中西方文化早期交往,有可以共同生长的土壤,是中华文化兼容豁达的内在体现。

过去条件艰苦,能够充饥果腹就是生存的希望。煮一锅洋芋弄点辣椒就充当一家人的一顿饭。直到80年代中期,一般人家还在吃面面饭(大体上是玉米面和大米混合煮的食物)。对上一代人来讲,是他们熬过来的岁月里面珍贵的记忆片段,对我们来说尝尝新奇。论洋芋,我觉得是我们这一代人津津乐道、愈久弥坚的话题。

就拿小时候开始,我们特别淘气,经常拉帮结派不是打架就是偷农民伯伯的庄稼。哪里的长势好,我们了如指掌,放学回家的路上不免顺手牵羊。夏天最爱小河里洗澡,河边生堆火搞点玉米、洋芋炕着。一个个如饥似渴,嘴巴就是鼓风机,那双双眼睛里闪烁的火焰恨不得喷出来助威。想吃熟透的根本不可能,眼明手快身体好抢了就跑。运气好留个扒灰的机会,说不定可以刨出来小不点就地囫囵吞芋。哪管灰灰满脸,下河滚两圈抹一下就是。干过农活深知农民不易,洋芋是农民地里的金馍馍。小孩儿天性不坏,按江湖上说的盗亦有道,我们不会糟蹋庄稼,那是扇自己祖辈的脸!况且农民伯伯有妙招扣下我们的书包,先告班主任再告家长。我不止一次强调小学老师是我童年的梦魇,他们手里的凶器掌握的力度和火候相当自如,轻轻一挥手,不带走一道伤痕。到家里肯定要当着受害人的面怎么说也要演戏一遍吧。瞧,这就是吃不了兜着走的剧本。(突然想起两个小故事,穿插一下。有一次我和萍儿约会偷洋芋,他不慎失足落水打湿了裤子。我就主动承担帮他烤裤子的任务,洋芋熟了连带裤子也糊了。他抱怨我好多天,纠缠我很长时间。我肯定不会告诉他我是故意的,哈哈哈。其二,在贝尔小学六年级时候,班里转来新生耿某某童鞋。因为又瘦又小可以钻校门口,所以每次悄悄买炸洋芋的光荣任务就历史性的落在他稚嫩的肩膀上。一旦发觉偷吃行为,不管他无辜眼神,先捉弄一番再说。)

提起炸洋芋,最开始是在小学门口只要一毛钱一片。精心的挑选了貌似最大的一片,在小伙伴艳羡的眼神里慢悠悠的沾了辣椒尝第一口。然后大家一口接着一口心满意足手拉手,好兄弟齐分享。后来就接触到波罗丝的油炸形式,我怎么看怎么像约等于符号的样子。不管谁取的名字,味道巴适就行。经济发展起来,人们不仅仅是满足吃饱,还要懂生活和玩花样。正如马洛斯将需要层级归纳一样,原先对待洋芋是生理上的需求,而今不难看出对洋芋更是追求一种社交需求。很多时候,我们宁愿选择在一家炸洋芋店谈谈感情、学习、工作等。在这里,每逢和伙伴出去聚餐,洋芋一定会出现在餐桌上。在外飘荡,格外思念家乡的味道,就算一盘不地道的洋芋,也会勾起无限遐想。我个人认为应该命名洋芋情结在作祟。洋芋成泥可做馅儿,成丝可凉拌,成块可烧菜,成片可烘培,成坨可烤。总之形色各异皆可爱。作为吃货界的泰斗的我来说,洋芋融入我生命,俘获我狂野如潮的内心,情愿这样生生不息。

其实说到洋芋就不得不提起辣椒,洋芋是有它独特的魅力,一旦搭配辣椒简直就是锦上添花。无论是颜色上还是味道上来看,辣椒在很大层度上提升了洋芋受欢迎的高度和广度。而其本身也受到我们四川人的追捧,甚至将热情如火、敢爱敢恨的川妹子叫做辣妹子。相对而言,四川男的就显得有些耙耳朵。这点,南昌的朋友不怀疑,以捏过为证。对这个称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捡我喜欢的听就好。一次,有位女生问我会不会娶泼辣点的女孩儿。少女时期为泼辣,中年岂不是泼妇?想想当地骂街的妇女,就是一道耀眼的闪电到哪里都吸引着人们的焦距。我赶忙否定,脑海里回荡着一个声音:哪个男人不希望娶贴心的淑女?人需要一些经历才回体会成长的乐趣,细细发觉,我们那里的女孩儿其实是麻辣才贴切:在外干练在家柔情,用四个字来概括就是外刚内柔!于是,我便渐渐地接受自己属于耙耳朵大军里面的一员,没什么可嘲笑或可耻的,但也不会自豪的公布。表现的是男子汉的胸襟我是这么安慰的。

写到这里,想必有人猜出开头的局若我为洋芋,必将辣椒娶!

牡丹


红尘喧嚣,几多过客,几人珍惜。那时,我一直以为会永远相伴走下去,后来才发现,那些交集过的眼神;相拥过的表情;倾心过的人,都属于了曾经。----引序

一辞职寻爱

我早已经过了上网聊QQ的激情,现在只剩下利用闲暇的时间。戴上耳机听着音乐,进进出出各大文学网站,欣赏着文友们的美文。

耳机里听着熟悉的旋律《如果云知道》,齐秦如泣如诉的演唱,一下子就倒转了我记忆的齿轮,所有往事随着音乐的节拍慢慢地从头梳理。

我叫牡丹,名字是在我出生时父亲正看一本书,里面有一段女皇武则天游览上苑的文字。讲述的是牡丹抗命,拒绝冬天开花被贬洛阳,尔后誉满天下的故事。父亲佩服它的好品质,于是就给我取名:牡丹。希望我也能做个牡丹一样的人。我长大后,也算没有辜负父亲的期望,果真做到了拥有牡丹一样倔强的人,并在爱情上发挥地淋漓尽致。

你是我风轻云淡下的相守,是岁月静好不倦的怀念,此情在心,一生无悔。

来到这个城市工作,完全是为了你。一直以来,我都以为自己才是你在乎的真命公主。尽管你身边美女如鱼,而我想那都是将是过江之鲫,不会长久。

却不曾想在20XX年夏天的一个半夜里,接到你醉醺醺的电话。你说你被一个女人折腾得精疲力尽却始终放不下。我突然变得慌乱起来,原来一直都是我自己一个人在自以为是。我警告自己绝对不能再继续对你放任自流下去,必须要抓紧行动。

自从小学六年级那年,当你雄赳赳气昂昂地把放学后欺负我的同学一一赶走以后,我就认定你是我的。于是,我不顾校长挽留,风风火火地收拾了行李辞掉别人眼中稳定的教师工作,赶到了青岛。

20XX年9月1日凌晨5点,在火车上睡得懵懵懂懂的我被询查的检票员拎了下去,才发现火车已经到了青岛。

顾不得路途的疲惫,一个人拖着所有的行李,快步拥挤出人流如潮的车站,打车去你住的地方。在心底暗暗估计:你这个男人一定正睡得酣畅淋漓。

我怀着紧张激动的心情,拨通电话想要给你一个惊喜:“我要去你那里,怎么走?”

“骗鬼呢?我在东台六路和威海路交界的附近。到了让我接你。”很明显听得出你尚未睡醒,人还在迷糊状态当中,证明我的猜测一点没错。

末了你还加上一句:“我刚睡着,就电话忽悠我,小心哪天回去修理你!”

你就是这样,一直把我当作一个哥们来看,从来不知道大学生里我不曾看上任何一个对我好的男生全是因为你。只知道在失意。落寞的时候,偶尔的说一句:我想你了。

我相信以我伟大的教书育人的能力,肯定可以把你从深陷的漩涡里解放出来。有了教了两年初三的经验,已经把我的耐心和自信提升到了史无前例的最高点。而且我有足够的证据说明,忘记一个人的最好办法就是开始一段新的恋情。我千里迢迢地跑来,就是想让你知道,我才是不在乎你的过去,是可以陪你一生的人。

这一切的一切,郑涛你懂多少?也许你根本不懂,只是我一个人的一厢情愿罢了。

二拯救爱人

出租车载着一个装满期待和思念的我奔向你的方向。我下了出租车一个人走走停停,看着你居住的环境,虽然地处闹市。路的两旁却长着参天的梧桐,把周围古老的建筑衬托得格外生机盎然。

我满心思量着:这以后也许就是我的生存环境了,尽管陌生,却感到十分亲切,因为这是你郑涛已经居住了三年的地方,空气里也该弥散着你的味道。想到这里我不由的幸福地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在空气中捕捉你的味道。

早晨的阳光像一把把利剑穿透树叶的缝隙,斑驳了一地光圈,束束霞光透着岁月的斑斓。

当我出现在你面前的时候,你看我的眼神迷离得特性感,只是空洞洞的没有了往日的犀利。

大概你是真被我吓着了,一直用手拍着自己的头冲我说:“昨晚真的是喝多了,出现这么大的幻觉,居然和真的一样,牡丹怎么可能过来啊,梦都和我开这么大玩笑。”

你神情落寞地继续嘟囔:“这肯定是做梦,牡丹我失恋了,挺想你的,你果然来梦里看我了!”

然后头也不回地上楼,全然不管行李堆在你身后的我,我的眼睛突然有些湿润,这样一个温暖的早上,你居然还是沉浸在悲痛里不能自拔。

我大声地喊:“郑涛你给我回来!你以为自己假装没睡醒就不用给我提行李了吗?”

你惊讶地回过头来,习惯性地抓乱了我的短发:“我不是做梦?你真是牡丹?”

天呀!这个时候我真的恨不得拿着教鞭,给你狠狠一教鞭把你打醒。只是还没等我说什么你已经把我举起,183cm的海拔尽管不是很壮,但也有足够的力气让我这48kg的体重在你的头上旋转。

这次的见面更让我相信了自己坚持的理由。你兴奋得像个孩子,高兴拉我去了你的403号房间。在我洗刷完了出来以后,你居然又睡着了,脸上还带着些许微笑。只是你不知道,这次我来不是游山玩水,而是打算长期居住,不然你怎么能这么快就安然入睡。

仔细观察才发现,这个不足70平米的小房子里到处充满了一个女人的气息。尽管我并没有看到墙上悬挂照片,可是干净的厨房,整齐的客厅还有沙发下没有脏乱的臭袜子,已经足以说明一切。以前的你,一直是一个邋遢的男生,你热衷的都是国际新闻。姚明NBA表现。卡卡进球一类的重大事情。

可是这个房间本来应该温暖的一切,却让我的脊背有些发冷,突然觉得很迷茫,不知道自己义无反顾地丢下本来拥有的一切,跑到这个城市找到的还是不是可以继续爱下去的男子。

我知道你最喜欢吃水饺,我带好钥匙,不顾旅途的劳累去了刚才转悠时发现的菜市场,我想给你另一个意外的惊喜。

11点,我好不容易把你从床上拉起来,当你碰到床边我带来的巨大的行李箱说:“怎么带那么多东西,打算在这找工作?”

我瞠目结舌说:“我来安慰你呀,听说你失恋了吗?”

然后大笑,笑到前仰后合!郑涛你可知道这笑声背后隐藏的小小的含义吗?

记得那天,你说这是你吃得最惊心动魄的一顿水饺,你无法相信我一个人辞掉工作跑来就是为了安慰你。我那样笑着看,连我自己都有点怀疑我此行的目的,只是我自己那样的大笑无非就只想掩盖内心的紧张。

一碰到你质疑的眼神我马上改口:“等找到工作就去找房子,搬出去!”

我拍着你的肩膀扮出一脸可怜说:“哥们,不会借住几天都不行吧?”

我知道从小时候,你就对我的任性无可奈何。

果真如此,你对我摆着手说:“小孩子!”

得到你的允许,我难掩兴奋之情。于是,晚上我收拾了客厅睡到沙发上。

三郑涛的爱情

哥们似得友谊让我们没有距离,第二天,你便向我讲述了你们之间的故事。

毕业那年,我和朋友喝醉住在酒店,朋友的女友仇晓来找我们,不曾想是为了说分手而来。

朋友不信,歇斯底里地喊:“你是不是爱上别人了?”

“嗯,我是看上别人了,分手吧!”仇晓愤怒了。

“告诉我他是谁?我看他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朋友咆哮了。

我看着喝红了眼睛的朋友赶忙劝架:“别那么激动,有话好好说!”

“郑涛,你一边去,这是我们自己的事!”朋友已经没有了理智。

仇晓忽然笑了:“那个人就是郑涛,你死心了吧!”

她看着我的朋友一脸迷茫继续说:“如果还不信,我今晚可以和他睡在一起给你看。”

瞬间空气凝固了,我和朋友都张着大嘴巴,不待我解释,朋友就冲出去已经不见人影。

留下了跳进黄河洗不清的我无奈的颓废在那里。朋友走后,那个仇晓却成了致命的毒药,果真留在我的床上。只是我一直不明白,身边躺着的女子到底是怎么回事。毕竟,这个美丽的女孩大学四年一直和朋友在一起。

问她,她一直都不肯解释,就这样我失去了大学的朋友,彻底和仇晓走在一起。可是,谁都不知道之前我们彼此都不认识,真正相识居然是在床上!

我亲爱的涛,当你这样娓娓向我道来你们的故事时候,你知道我心底的感受吗?

我听着脑袋习惯性地麻木并且疼痛,但我只能要努力克制着自己听你把故事讲完,却无法改变不了这个故事继续发展下去。

当我把她当成全部时,却无意中发现,仇晓依然还和朋友同居在一起。一切的争吵都无济于事,这个毒药一样的女子一直徘徊在我和他两个男人之间。

明明知道她不是一个好女人,明明知道她同时周旋在两个男人身边,我却怎么都无法忘记,难道这就是女人不坏,男人不爱?

你落寞的眼神深深镌刻在我的脑海里,我清楚:这一次你真的动了心。我叩问心灵该如何才能帮助你?

我终于见到了那个高挑的女子,美丽的丹凤眼顾盼生辉,如瀑的长发自然垂在肩头,身着一袭白色长裙笑盈盈地站在门前。看着我来开门,她一愣,说:“郑涛是不是住在这里?”我呆在原地,第一次发现世间居然有如此美丽的女子,就连发愣都是这么惹人怜爱。

睡在沙发上的你一跃而起,嘴里喊着:“仇晓!仇晓!”就冲向门口。来这个城市两周了,我第一次看到你突然这么充满活力。

“仇晓,我女朋友。”你盯着那美丽的她对我说:“这是牡丹,以前和你说过的,铁哥们,现在流行说是红颜知己!”

我心中的涛你可知道那一刻我是啥滋味,我多么希望能带给你快乐的那个人是我。

仇晓妩媚地笑着,然后招呼我:“多次听郑涛说起,希望以后能成为朋友,不过你不是喜欢他吧?房间这么小,这么多行李,用不用让我们家的郑涛给你租个房子?”她眼神里的刻薄突然让我无法适应。

我开始头疼欲裂:“你们先忙,我下去转转,下午有一个面试,不用等我吃饭,晚上再回来!”掩上门的那一刹那,泪水模糊了我的视线。

人与人之间,缘起缘灭,路长路短,也是我们无法用意志去掌控的。

第二天,仇晓找到我说:“不管你是他的红颜知己,还是青梅竹马,我都不希望你们住在一起,找个房子搬出去吧!”我试图解释,她粗鲁地打断我的话:“谁知道两个人在一起会不会上床,我不相信男人和女人之间存在友情!”

这个女人果真有犀利的眼光,她一眼就知道,我对你的牵挂其实是爱,所以才不顾第一次见面的形象来警告我。

四转身离去

站在此岸,回望彼岸的光阴,曾经多少遇见,多少相聚,一个转身就再无交集。

我急急忙忙地找房子。找工作,然后给你打电话说:“我搬出来了,谢谢你的照顾!”

我听见电话那头,她在旁边问着:“谁的电话呀?”我立刻挂掉了电话。

呵呵呵!

原来一切都是假象,爱你是我一个人的事情!

半年的时间里,你们分分合合吵吵闹闹很多次,每次你都打电话找我诉说。涛你可知道?你的这些诉说只能增加我对她的恨之入骨,原本开朗的一个你被她折磨得精疲力尽。我该有多么心碎?但是每次吵闹分手之后,你都说,原谅她了。我也开始变得疲惫不堪。

终于有一天深夜,酒醉之后,你打电话说:“如果换个环境,如果换个时间,我肯定会爱上你。你是我目前碰到的让我觉得想爱值得爱的一个女人。”

“难道,我们相遇的还不够早吗?”那一刻我惊呆了。

“就是太早,我没有想过,现在,依然太迟了。”你解释说。

涛你知道你说什么吗?我是那么爱你呀!此时我彻底绝望了,一颗爱你的心瞬间跌进了谷底摔得粉碎。

你不懂!你真的不懂!否则你不会继续说:“仇晓,无论如何我都不能放弃了,她已经怀过两次孩子,不管是谁的,我都有责任保护她。我也是在你辞掉工作来这里才知道,你其实喜欢我,仇晓也看出来了。如果我们两个继续交往,她就会彻底离开了。我不能这样,所以,你放手吧!”

呵呵呵!涛!你在我的伤口上撒盐吗?不管他有没有喝多,那一刻我是真的愤怒了。

我冲着电话大声吼过去:“你真以为我在乎你吗?放心吧,我来这里只不过是为了看看海,与你毫无关系!”

电话那边的你开始沉默,我泪眼婆娑地挂断了电话。

原来,一切只不过是我一厢情愿,我做的再多也只是红颜知己额。放下电话一个人冲进了深夜,把自己灌得酩酊大醉。

随着时光的推移,我的工作开始步入正轨,认识了除了你以外更多的人。

在这个并不拥挤的美丽海滨城市,一个人不急不躁地行走在城市边缘,香港中路这条街永远都是上班族的天堂,交通方便,高楼林立,汇聚了全国各地各行各业的精英。

虽然我不是精英:但是我知道,只有走在这里,才能忘记伤痛。可是郑涛,你知道吗?我忘记了爱情,却忘不了你。

绿牡丹


相传,武则天有一次想游览上苑,便专门宣诏上苑,“明朝游上苑,火急报春知。花须连夜发,莫待晓风吹。”当时正值寒冬,面对武则天甚为霸道的宣诏,“百花仙子”领命赶紧准备。第二天,武则天游览花园时,看到园内众花竞开,却独有一片花圃中不见花开。细问后得知是牡丹违命,武则天一怒之下便命人点火焚烧花木。上苑有一个负责打理牡丹花园的小工名叫秦鹏,他不忍心见自己精心打理的牡丹全部被毁,于是偷偷带走一株回家偷偷种养。

秦鹏有一个美丽的妻子名叫秋蝉,俩人是青梅竹马从小就认识,长大后自然就成了一对。夫妻二人可以说是相敬如宾,非常恩爱。秦鹏的工作是负责打理上苑的牡丹,秋蝉平时也是种花养花卖花,他们家的小院里种满了各种各样的花朵,他们对花都有着非常深厚的感情,俩人也是心地善良的老实人。

自从武则天下令焚毁牡丹,秦鹏和秋蝉对家中仅存的一株牡丹十分珍爱,每天都轮流精心照顾,这株牡丹长势非常好,高近两米,又粗又壮,枝繁叶茂。到了暮春时节,花朵盛开,硕大无比,清香四溢,冠居群芳,颇有一副“花王”的气派。

这是一株绿色的牡丹,它种在院子的正中间,周围种满了各种其它花种,可是它们在这株绿牡丹的面前仿佛都没了颜色。

又是一个暮春来临,绿色牡丹早早开放了,一朵朵花美丽无比,楚楚动人。夜晚来临,秦鹏和秋蝉已经入睡了,一个身穿绿衣的美貌女子从那朵开的最大的绿色牡丹花中飘出,那是是绿牡丹花仙子,她在园中翩翩起舞,美丽的舞姿让花园里的花都为之倾倒,一朵朵花好像都被赋予了生命,它们随着牡丹绿衣花仙子的舞步有规律的摇动着,清脆悦耳的笑声回荡在整个院子里,天亮了,绿衣花仙子又化作一阵青烟回到了盛开的绿牡丹里,院子里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日复一日,秦鹏和秋蝉的日子虽然平淡却很开心。可是人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一天,秦鹏早早去做工了,秋蝉在家闲来无事突然想去后山采蘑菇,因为以前邻居从后山采来很多蘑菇送过她一些,她做了菜非常好吃,之后对那个味道就念念不忘。

说去就去,秋蝉从院子里找了一个竹筐背在身后就出发了,不到半个时辰就到了后山。后山的风景很美,秋蝉边欣赏美景边蘑菇的踪迹。运气很好,秋蝉发现了好多蘑菇,她蹲在地上开心的摘着,一朵,一朵,又一朵…..很快就采满了大半筐,正准备回家的时候,秋蝉突然听见一阵清晰的哭声,好像是个孩子在哭,秋蝉放眼向四周望去,不远处深深的草丛中露出个人头,秋蝉赶紧跑过去,果然是个孩子,一个小女孩,8、9岁的样子。

“小姑娘,你怎么了,哭什么?”秋蝉蹲下身子温柔的问那个女孩儿。

“呜呜呜,我被蛇咬了!”女孩儿指着自己的脚踝。

“毒蛇吗?”

“呜呜,我不知道,疼死了”

看伤口有些发紫发黑了,秋蝉心想着一定是毒蛇,女孩儿会没命的,她立即俯下身子用嘴去吸女孩儿的伤口,她用力的吸着,一口又一口的黑血被吸出,秋蝉累的满头大汗,最后吐出的一口血已经是红色的了,应该没事了,秋蝉坐在地上擦了擦头上的汗。

女孩儿没事了,她谢过秋蝉开心的回家去了,秋蝉休息了片刻也回去拿了自己的竹筐回家了,可是一路上秋蝉感觉身体有些发沉,她想自己可能是太累了,没有在意。

晚上,夫妻两个早早上床休息了,今天秋蝉话很少,秦鹏以为她采蘑菇累了也没多问,可是第二天早上,平时会早早起床准备早饭的秋蝉却迟迟没有起床,秦鹏连着叫了秋蝉好几次她都没反应,这时候秦鹏才觉得不对劲,他赶紧请了大夫来看秋蝉,大夫说秋蝉是中毒了,只能先用药,什么时候会醒他也不能确定,也许永远也不会醒来,可能会一直沉睡到死。秦鹏听完瘫坐在地上,怎么会这样?秦鹏觉得天都塌了,青梅竹马二十年了,突然秋蝉成了这样,秦鹏简直不能接受,他整天以泪洗面,竟然几天就哭瞎了双眼。

原本幸福的小家就这样完了,这天晚上,绿牡丹中的花仙子又来了,她看见可怜的秦鹏已经哭不动了,他坐在地上口中还不停的叫着秋蝉的名字。突然秦鹏不知要起来做什么,他跌跌撞撞的想要出门,可是一个没踩稳他眼看就要摔倒了,牡丹仙子迅速上前扶了他一把。

秦鹏立刻抓住了她的手:“秋蝉,你醒了?秋蝉,是你吧!”

牡丹仙子变作秋蝉的声音,轻轻应了一句;“嗯,你没事吧?”

秦鹏听见熟悉的声音,他立刻抱住牡丹仙子,高兴的又哭了起来。

牡丹仙子轻轻推开秦鹏:“让我看看你的眼睛!”

经过仔细查看,牡丹仙子知道该如何治好秦鹏的眼睛,她一挥手,一个精致的瓶子出现在手中,牡丹仙子把它交给秦鹏:“这个,每天服用一颗,七天后你的眼睛就会恢复”。

牡丹仙子把秦鹏扶到院子里的椅子上坐下,她说要进屋去做饭。转身牡丹仙子就来的床边,看着躺在床上的秋蝉,她皱起了眉头,她知道秋蝉中毒太深,不会再醒过来了。

接下来的几天,牡丹仙子精心的照顾着他们夫妻,就像当初他们照顾自己容身的绿牡丹一样。原本不懂世间情爱的牡丹仙子被秦鹏对秋蝉的爱深深打动了,她想就这样变作秋蝉的样子和秦鹏过一世,可是每当秦鹏叫秋蝉名字的时候,牡丹仙子都觉得心里在刺痛,她劝自己不能这么做,这不仅是欺骗了秦鹏,更是欺骗自己,她要成全他们夫妻,她决心要治好秋蝉。

夜里,趁着秦鹏睡觉的时间,牡丹仙子飞遍千山万水寻找救治秋蝉的方法,终于,她找到了医治的方法,可是这要牺牲她自己,那就是用她修炼百年的内丹,只要让秋蝉服下,她就会醒过来。牡丹不知如何是好。

七天很快就过去了,秦鹏双目复明了,他发现眼前的一切都是假的,秋蝉还是躺在床上没有醒过来,他整个人又陷入了悲伤之中。牡丹仙子看着痛哭的秦鹏,她终于下定了决心,于是她吐出内丹给了秋蝉,她自己却化作一缕青烟回到了那株绿牡丹里。

秋蝉醒了,秦鹏告诉她是绿牡丹救了他们夫妻,他们一起走到绿牡丹面前下跪感恩。过了十年、二十年、三十年……秦鹏秋蝉逐渐老去,他们把绿牡丹传给子孙,告诫他们这株绿牡丹是他们的恩人,需要要好好照顾,世世代代传下去!

悲情红牡丹


悲情红牡丹

祁小茹美院本科一毕业,就和男友杨子朔一起来到了上海。安顿下来后,祁小茹和杨子朔就马不停蹄地背著作品去画廊推销,两人决心用自己的实力在这个城市站住脚,找到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可他们一连跑了十多天,不仅一幅画也没有卖出去,而且带来的生活费也一天比一天少,这可把两个人急坏了。

这天,杨子朔带着一位衣着考究的中年男人回到了出租屋,一进门他就大声喊道:小茹,你看我把谁请来了?祁小茹赶忙从狭窄的厨房里跑出来。杨子朔介绍道:小茹,这位是白石画坊的王总王游之,快快把我们的画拿出来给王总看看。小茹一听,忙搬出自己所有的作品。

王游之翻看着画,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好半天才笑着说:看你们初来乍到的,我才教你们。你们要想方设法参加画展,而且一定要获奖。不然,这画是卖不出去的。突然,他打量了一番祁小茹,惋惜地说:你身材不错,又有艺术气质,如果你愿意到我们公司做人体模特,我不但给你们举办个人画展,每小时还给你800元的报酬!

祁小茹一听人体模特四个字,脸顿时变得通红,她低声喝道:我要当的是画家,而不是模特!您另请高明吧!王游之并没有生气,反而笑道:人体模特在我国已有很多年的历史,你不必这么惊恐你不愿意不要紧,今后如果你们有什么困难,可以按照这张报纸上的地址来找我

祁小茹把他递过来的报纸使劲地摔在地上,眼泪忍不住流了下来。杨子朔一边给她擦眼泪,一边劝道:我就是饿死,也不让你去当模特!不过,他说的话还是有道理的,如果我们能参加画展又能获奖的话,以后还愁画卖不出去?先把他的地址留着吧,说不定以后还有用呢!他弯下身子去捡地上的报纸时,一则消息吸引了他的注意。原来白石画坊正在举办时代女性人体绘画大赛。杨子朔看后,惊喜地对祁小茹说:我有办法了!

祁小茹眼含泪水,疑惑地问:你不是想让我给你当模特吧?杨子朔忙解释道:每个画家都会为自己的爱人画一幅画,我早就有这个打算了。你还记得上大学时的外号吗?那时你是那么喜欢红牡丹,长得又那么美丽脱俗,我一直叫你红牡丹。如果我能为你作画,那它一定就叫红牡丹。如果我们参加这次人体绘画大赛,那么我们既有获奖的机会,又能完成我的心愿,真算是一举两得!再说你是我女朋友,给我当模特有什么不可以?

祁小茹脑子里乱成了一团,虽说在艺术家眼中,人体模特是美与纯朴的代名词,可真要让她在聚光下把自己的身体毫无遮掩地暴露出来,她还是有些接受不了。

杨子朔苦苦哀求道:为了我们的将来,也为了我的心愿,你就答应我这一次吧!看着杨子朔期盼的眼神,祁小茹心软了。她走进卧室,缓缓脱去自己的外衣,对着镜子把自己的身体看了一遍又一遍。她还是第一次这样仔细地欣赏自己,她感到自己比平时临摹的那些油画上的女人还要漂亮可自己真这么做了,亲戚、朋友、同学们看到画上的她又会怎么想呢?

祁小茹心里在艰难地挣扎,这时杨子朔急促的敲门声响了起来。祁小茹记不得自己是怎么把门打开的,只记得当时自己的头发全披散了下来,把脸严严实实地遮住。她感到自己的脸在发烫,心里像揣着只兔子一样怦怦乱跳

经过杨子朔半个月的精心创作,一幅富有青春活力的油画《红牡丹》终于诞生了。它在白石画坊一展出,立刻引起了各方关注。王游之告诉杨子朔,《红牡丹》有可能获得此次比赛的大奖,他打算邀请祁小茹以牡丹使者的身份出席明天下午的颁奖典礼。另外,白石画坊会在近期为他们俩举办个人画展。杨子朔听到这个消息高兴得要死,他连忙打电话向祁小茹报喜,可祁小茹听了他的话,一点也不兴奋,只让他赶快回家。

原来,祁小茹最近常接到一些莫名其妙的电话,总是询问她的病情怎样了。开始,祁小茹还以为是打错了电话,没太在意。没想到同样内容的电话接二连三地打来,这才引起了祁小茹的注意。

杨子朔风风火火地赶了回来,一进门,他就激动地说:小茹,我真该好好谢谢你!主办方说那幅《红牡丹》可能会获大奖!如果真的获奖,我们不但有十万元奖金,还可以举办个人画展呢!对了,刚才有个大牌画家要请你当模特,一幅画五千元!我还在考虑怎么答应他。

祁小茹听了他的话,显得异常冷淡。于是,杨子朔小心地问道:怎么了?小茹。

此时,祁小茹的手机又响了,她刚听了一句就气得把手机关了。杨子朔忙问她:谁打的电话?

祁小茹气愤地说:和你一样无聊的人!杨子朔,你听好!你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如果你再打我的主意,别怪我对你不客气!你真想让我成为林语堂笔下的红牡丹,把我逼上绝路吗?

杨子朔笑着说:你想哪儿去了?小茹,我获奖不是和你获奖一样吗?主办单位请你明天下午参加颁奖典礼,他们还给你准备了几套服装

祁小茹不耐烦地说:你自己去领奖不就行了吗?我去干什么呀!你没看我正忙着吗?从今以后不许在我面前提画展的事,颁奖典礼我绝不参加!

杨子朔苦苦哀求道:小茹,你帮人帮到底好不?你要不去参加颁奖典礼,主办单位就会把这个大奖撤下!那我们不就白忙活了吗?小茹,算我求你了说着他差点儿跪下了。

祁小茹无可奈何地摇摇头,说道:好了,好了!我跟你去,但这是最后一次!

颁奖典礼在市博物馆隆重举行,三等奖、二等奖陆续颁发后,舞台上的灯光突然暗了下来,随着悠扬的音乐响起,灯渐渐亮了起来,人们看到在蓝天白云的衬托下,祁小茹踏着碧水似的地毯轻盈地走了出来,她缓缓地脱去身上那件缀满牡丹的衣服,只着一件画着红牡丹图案的内衣在台上翩翩起舞。与此同时,大屏幕上出现了《红牡丹》的特写镜头。

整个会场沸腾了。突然,人群里不知是谁突然冒出一句:脱呀,怎么不脱了?会场马上变得骚动起来,不少观众嚷着要红牡丹脱掉衣服,祁小茹吓得连衣服也没顾上捡,慌忙逃下舞台。

祁小茹在警察的保护下挤出了人群,然后随他们去了公安局。开始她还以为警察是在保护自己,后来她被问到是不是在搞脱衣舞表演时,这才明白过来,自己是在被审问。那不是脱衣舞表演,是艺术表演。祁小茹的眼泪倏地流了下来,又羞又气。一个警察指着电脑问她:你看看这些,这怎么解释?

祁小茹抬头看了看电脑,吓得顿时哭喊起来:你们冤枉人,我不是干那个的!不信,你给我男友杨子朔打电话,他可以给我作证!

原来,有人把她的照片贴到了一个黄色网站上,是一张放大的裸体照片和一个大大的标题一个人体模特临终前的遗愿是把自己的胴体献给爱她的人!。她的姓名、电话上面一应俱全,祁小茹这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接到那些莫名其妙的电话。

警察给杨子朔打电话,却怎么也找不到他。

脱衣舞表演和网上献身这两起事件,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他们立即开始调查,但是所有的线索却只有发帖人在个人信息里留的那个邮箱。为捍卫自己的名誉,祁小茹也积极配合警察在网上追踪发帖人。

这天,祁小茹打开了自己的QQ,一个名叫欲望都市的网友莫名其妙地对她说:如果有人给你打电话,你一定要说自己病入膏肓,切记,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显然,这个欲望都市有重大嫌疑。

警察连忙让祁小茹化名小鱼儿,以一个女大学生的身份与欲望都市聊了起来。小鱼儿很快就取得了他的信任,两个人聊得非常火热。小鱼儿试探地问他的联系方式,结果他的邮箱竟与发帖人的邮箱完全一样!

根据IP显示,警察查到了欲望都市正在格林网吧。警察带着祁小茹悄然来到格林网吧,问祁小茹:102号座位前的那名男青年,你认识不?他就是我们要找的嫌疑人。祁小茹顺着警察手指的方向看去,差点儿没气个半死,那个人竟是她的男友杨子朔!她上前狠狠地给了杨子朔一巴掌,气愤地说:你为什么要这样糟蹋我?

杨子朔看着面前的祁小茹,无可奈何地说:我不这么炒作一下,能有那么多人关注那幅《红牡丹》吗?我不把你说成绝症患者,《红牡丹》能获奖吗?我不这样做,他们肯给我们举办个人画展吗?

祁小茹的眼泪刷地一下子流了出来,不知是为自己,还是为杨子朔。

那一丛牡丹


红色的晚霞正在慢慢显露出自己的微笑,带着夕阳在空中游荡。我们漫步在牡丹园中,你说你最喜欢花,你指着那一丛牡丹,说着自己对它的的爱慕,古人也说世人甚爱牡丹。牡丹多么雍容华贵且带着一丝妖艳,我能理解你为什么这么喜欢。这世间能吸引女性的莫过于闪闪发光的钻石和明艳的鲜花之类的。可是在我看来,钻石是死的,花或许还有些生机,但也会凋零。

于是你也在这生机之后选择了在我身边凋谢,远离了我这片想让你生根的泥土。从那天起,我这片土壤就再也没有过任何花儿发芽。直到有一天。。。

直到最近的某一天,还是那个牡丹园,还是那个临近黄昏的时间,我独自走进了你我曾一起赏花,约会的院子。我看见了你曾经说过爱慕的那一丛牡丹,只是那一丛牡丹只剩下那一株,白色的花瓣,白的惨淡,再也感受不到它所拥有的华贵妖艳。

从那一日开始,我开始种植牡丹,我用了我最大的努力,只是想再次看见我们曾见过的那株华贵雍容的牡丹,只是无论我怎么用心,却只是种出惨淡的白色牡丹。于是我再次去了那个牡丹园,园中的一位老先生告诉我,这是一株秋牡丹,而秋牡丹和其他的不同,生来就是惨淡的。当我再次靠近她喜欢的那一丛牡丹时,我懂得了一切,原来一切都是那么简单。

我很落寞,但是却也豁达了。我随着我那一片被落日余晖拉长的身影走出了那个院子,走出了那个牡丹园,走出了那个她。我还记得那一丛牡丹,你呢?还记得么?

沈阳“丁香”赛“西湖”


沈阳丁香赛西湖

亲爱的朋友,你去过沈阳吗?你知道沈阳有个丁香湖吗?你知道这是中国城市中极为少有的清湖吗?你知道丁香湖比杭州西湖的水面还大吗?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可您若见过丁香湖,那丁香湖大家闺秀的端庄,同小家碧玉的西子俊秀,在您的心中则会有个清晰地对照!

1、天上掉下个赛西湖。在沈阳的西郊,曾默默无闻地坐落着后丁香屯等八个村落,这里是片采砂场,长年累月的个人淘金挖沙,将这嘎达挖的坑坑包包。大约为了合理利用这些挖出的大坑 ,有关环卫部门就将这儿定为垃圾场。80多万立方米的垃圾,从四面八方倾汇于此。老乡说:这疙瘩垃圾臭气熏天,顶风都能闻20里,夏天根本不敢开窗户,喝的地下水都变味了。丁香屯,多好听的名字,咋成了沈阳的龙须沟?至于冬天这嘎达,枯枝寒鸦,衰草夕阳,更是一派瘆人的荒凉。

百姓强烈要求治理龙须沟,人大代表连续提案要求治理龙须沟,看来沈阳这片龙须沟非整治不可!经国务院正式批准将其改造成市级公园后。可沈阳市于1997年和2000年,先后两次对其进行大手术,受规划、资金、动迁等各种原因所限,都无功而果,丁香屯地区改造就成了半截子工程。

恍若一夜春风来,2006年,这嘎达猛然成了沈城百姓关注的一大亮点,沈阳市政府将丁香湖蓄水工程列为一号工程,大张旗鼓地破土动工啦!汲取前两次改造半途而废的教训:规划不科学,论证不充分。这次改造将科学规划作为灵魂,先由沈阳市规划局进行地质环境勘测。勘测中发现,这里原是古河道,虽被岁月的风烟淹没,但沙石下有暗河,粘土层下又有暗河。这河下有河,河流交错,令指挥部惊喜不已。

丁香地区的地下河,加上采砂形成的1.34平方公里水面,是沈阳市难得的资源。水面,就成了规划的重点。经向国内外招标做深度规划,作为中国顶级的规划院,清华大学深圳规划院金榜题名。

丁香湖地区改造规划用地7.52平方公里,规划水面6.2平方公里。6.2平方公里是什么概念?杭州西湖才不过5.68平方公里。经两年多建设,丁香湖以浩大的湖面,优雅的呈现沈阳,这不是天上掉下来一个赛西湖?

2、花几十亿元值不值?投资建设丁香湖,这可是沈阳市在财政极为困难的情况下,陆续花了近三十亿元呀!可这个数字,从来就没有正式向外公布。老百姓可能都不清楚花了这么多钱,沈阳的人大代表也没想到花了这么多钱。如果知道花了这么多的钱,会不会质疑:这钱花的值吗?

时光最能检验真理,随着岁月的流逝,在沈阳市区留下的这么个大湖,那几十亿元投资的效果,已在丁香湖周围的土地增值、房地产开发、提升城市活力、提升城市环境质量等方面逐渐显现。就是不讲其它投资效应,仅在沈阳留下这个大湖,这不就足矣!

一个城市有15%的水面,就成为水城。建设一个现代化城市需要三个硬件:漂亮的建筑物,良好的绿化,浩荡的水面。前两个硬件相对好办,这浩荡的水面可是价值连城。丁香湖让沈阳向水城扎扎实实地迈了一大步,现在沈阳的辽河、浑河,各种湿地,各种湖泊,已经占到了沈阳近15%的面积,沈阳离北方水城的目标已经不远!

在东北工业重镇的沈阳城区,能造出杭州西湖一样的烟波浩淼,这片辽阔水域的价值将随时光的递进,而凸显其不可估量。这不能不让人感叹,在沈阳能造出个杭州西湖,那真是一个奇迹,真是个伟绩!

3、美人丁香受端详。人说:美人耐端详。有的女人初看很漂亮,可越看越平淡,越看越索然,越看越没兴趣。而美女则不同,越看越喜欢,越看越迷人,越看越有兴味。丁香湖,就是个大美人,她让人百看不厌,每看都有新的发现。

丁香湖上有两座大桥,这是环城高速公路的两座大桥,被规划进了丁香湖。就这两座大桥的粗壮桥墩,数千米的跨度,中国任何一座湖面都不可显现,甚至是不可复制的景观。相比杭州西湖的小桥,那只能是小巧精致,只能是传说动人,绝没有这样的壮阔。

丁香湖东面的大桥,横跨湖面,正面看那是长桥如卧,站在桥的两端看,那是长桥飞起。丁香湖西面的大桥,是个旱桥,大桥向西飞扬,那是长桥如虹。

这丁香湖上常常云雾弥漫,在云雾弥漫中看丁香湖,湖畔的楼群隐映,湖面的岛屿隐映,那是一片烟波浩渺。浩渺的烟波中,藏有无限的神秘。

这丁香湖周围更有森林浩荡,这大森林从何而来?丁香湖改造的周围植树,同高速公里、铁路旁100多米的森林带有机组合,那浩荡的森林就成了丁香湖的品味。除了整合借用森林,丁香湖周围的植树,也大规模的进行了覆盖。丁香湖周围的植树,更有机的同修建的大面积草坪相连。因草坪需水,水草才肥美,而东北的雨量并不充沛,大面积草坪那可是东北的稀罕,丁香湖则用水养育了草坪,大面积的草坪就成了这里的胜景。

无岛的湖面会感到寂寞、平淡,这丁香湖的湖面上,散落着大大小小的岛屿,平添了几分风韵。而这丁香湖上的岛屿上的树木葱郁,更为湖面平添了几分雅致。这丁香湖上树木葱郁的岛屿上,与杭州西湖的岛屿极大的不同就是,只可看,不可登,那岛屿就成了一片片人间的净土,成了人们永远的向往,寄托了人们无限的诗意。

4、城市中少见的清湖。人说:好女人,要有好水养。丁香湖美艳倾城,更在于丁香湖水质清清,浩大的湖面都呈鸭蛋青色,也呈淡淡的天蓝色。晴空天水一色,风起白浪滔天,似清江、似碧海。这是辽宁少见,甚至是中国大城市中少见的清湖。

相比杭州西湖那如泥塘般的浑浊,沈阳丁香湖的水质之清,那就更远胜西湖一大截了。至于很多城市那些腐朽发绿的湖水,就更不能相提并论了。

丁香湖缘何碧水清清,缘由就在于这里是古河道,虽被岁月的风烟淹没,但沙石下有暗河,粘土层下又有暗河。这河上有河,就成了丁香湖的水源。不是说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吗?

丁香湖的水质清清,还同丁香湖的周围,没有湖边饭店,没有商家门脸,没有企业,没有各种游乐设备,自然就没有排污的污染。如此之大的丁香湖,周围只有绿地森林,中国的城市湖边大约唯此一家。这不仅没有污染,也没有喧嚣,更接近野生湖泊的自然。丁香湖的水净,同环境的安静,就弹响了一首和谐的轻歌。

5、有真家伙的雄狮。若说杭州的西湖,人家最值得称道的可能不是水面,而是人文文化厚重的负载。就拿一个西湖糖醋鲤鱼,就那么几元钱食材的东西,就能给你讲个云山雾罩。在杭州西湖边的得月楼用膳,那有关每道菜的传说,绝对能比菜都好吃!人们常说:秀色可餐。在西湖那嘎达,传说当饭!

若和西湖的人文文化相比,丁香湖无疑逊了一筹,可丁人文负载也不是空白,香湖也并非没上讲的人文负载。说起这古河道,就不能不提到丁香湖旁的永安石桥,这座古桥建成于清代崇德六年(公元1641年)。桥址在盛京去辽西至北京的大御路上,是沈阳市现存比较完整的一座古代石桥,号称沈阳第一桥,已被列入辽宁省文物保护单位。

说起永安石桥,那也是正八经儿的跻身于全国43座名桥之列。而能用龙头和龙尾装饰的古桥,沈阳永安桥那可是老子天下第一。现桥身虽写满厚重的沧桑,却依然显现着当年的高贵和高傲。

而若说这桥最为独特和不可复制的,更要说说桥头那尊有睾丸的雄狮。雄狮哪能没有睾丸,有睾丸自然是雄狮,这可能是重复,也是罗嗦。其实不然,永安石桥桥头的一头石狮,裆下真真雕塑着大大的睾丸。这个带睾丸,还带家伙的雄狮,绝对是中国第一雄狮。因为,全中国已知古代雕塑的雄石狮,他是唯一带睾丸,还带枪的,这一个天下第一,那可是是非同寻常。

若看过永安石桥这尊带全套家伙的雄石狮,你在看别地方的雄石狮,看着别地方雄石狮裆下的空空荡荡,不由让人想起当年慈禧让李莲英边梳头边讲故事。李莲英讲:从前哪,有个太监,就停顿了。慈禧着急问:下面呢?李莲英讲:下面,没了!慈禧一楞神,差点没笑喷了。

说说这个带睾丸的雄石狮,也算是为丁香湖填上点历史的底蕴,增加点文化的内涵。而这带睾丸的雄石狮,似乎也在隐喻着:俺沈阳这嘎达的爷们,那可个个都不是吃素的,个个都不是小男人,个个可都是有种的!

6、百姓的休闲乐园。丁香湖不收门票,百姓可自由出入,这无疑就成了百姓的乐园。尤其到了节假日,一家家支个帐篷,到这里来休闲,那绝对是一种新常态,也绝对的游哉、悠哉、优哉。

在这里还能看到人生百态,那练撞功的,不停地用后背撞树;那练站功的,闭目站桩一动不动;那练跑功的,环湖跑步脚步轻盈;那练骑功的,骑自行车绕圈色彩鲜艳;那练遛功的,林荫下结伴遛弯惬意自得;还有那练气功的,练舞功的,练唱功的,练吹功的,练内功的、练剑功的等等。而那放生的、钓鱼的、捕鱼的、戏水的,放风筝的,更是一道人文风景。

再放眼水面,可见帆影片片。沈阳市的帆船队就驻在湖边,这帆船训练凭空给湖面增加了诗意绵绵。

亲爱的朋友,当你再看到丁香湖湖边和周边鲜花盛开的娇艳,您会不会误把丁香当西子,又把沈阳当杭州?

7、应该给陈政高点个赞。沈阳市于1997年和2000年,先后两次对丁香湖进行大过大手术,都无功而果,陈政高主政沈阳后,抓丁香湖地区改造,敢破釜沉舟,那可是顶住了极大的压力。压力最大之处就在于,在沈阳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将如此大的一笔钱,陆续投到丁香屯地区改造到底值不值?可改开的40年里,或许,政府很多拍脑门子的决策都经不住历史的检验,但打造青山绿水,这钱花得绝对值!

陈政高没吹嘘过这个政绩工程,以致沈阳的老百姓甚至不知道,是他任沈阳市长时主抓的丁香屯地区改造,也不知道这是他力挺的一号工程。但他默默地做了,可丁香湖能甘心永远的沉默?

为官一任,应造福一方。无论陈政高当市长、当省长的功过怎么评价,甚至都没有评价,不过又是一片过眼云烟。但为老百姓,为子孙后代,为丁香屯的长治久安,他在市长任内留下了这片水面,留下的则是一个永远的功德无量。

老百姓应该记住陈市长这个政绩,因为,记住他与丁香湖,是为了更多的激励,激励后来的市长,应懂得什么是执政为民,懂得如何权用民生。也激励后来的市长深思:这为官一任,可别净瞎折腾啦,怎么也应该为百姓留下点什么呀!

编后语: 笔者曾应沈阳于洪区参与抓丁香湖改造的副区长申志彬所邀,为丁香屯地区改造写过一个电视专题片解说词。现在网上有关丁香湖条目的介绍,大多来自笔者的电视专题片解说词。现将原电视专题片解说词增加点内容,改写成一篇散文供博友阅览。

诗文要不成为浮光掠影,要跳出花里胡哨,就要传递出有效信息,就要负载时代的背景,这是笔者撰写诗文的谨记!撰写此文,是为丁香湖写记,更向丁香湖的普通建设者致敬!

东北吉普赛


“北漂”您听说过了,可“戏漂”您知道吗?渔标扒乘的这趟有20多节货厢的火车,是一趟空列,远远地看,像一条笔直的百足虫,正轻快地向东北、向黑龙江的方向行进。

在一节偌大的、空空的货车车厢里,就渔标一个人龟坐在角落里。

“渔标”这个绰号,是他在北京漂的时候,“北漂一族”里的一个本溪的胖女孩儿给他起的。那个胖女孩儿比渔标大几岁,自来熟,见人就撒娇,“你请咱吃饭呗,你请咱吃饭呗。”一想到那个胖女孩儿闹人的样子,渔标还下意识地搓了一下鼻子。

“百足虫”开始转弯了,渔标能感觉出来,身体不由地向一边倾斜,靠在车厢壁上。这样反倒挺舒服。

渔标从北京扒火车,往东北的方向走,达达达,达达达,已经颠了整整一宿了。

想到一个搞艺术的年轻人混到这种狼狈的样子,渔标自己也忍不住笑了。

的确像那个本溪的胖女孩儿说的那样,在北京漂的这后二年里,他一次咬钩的机会都没有,真的就像渔标似的在“水面”上漂着。那个本溪的胖女孩儿还说,咱本溪那儿有条溪,本溪本溪嘛,平常有不少大老爷们儿在那钓鱼,老也钓不上鱼的,旁人就管他叫“渔标”。干脆也管你叫渔标得了,再说你长得又那么瘦那么小,真的像一根儿渔标似的。

旁边那些漂的人就笑了起来。

渔标一声没吱,只是瞪了那个胖女孩儿一眼,然后扭了扭身子,使劲儿地搓了一下鼻子。

那个本溪的胖女孩儿说,咋?要强暴咱哪?你行么?于是那些漂的人笑得更开心了。

北漂大军里的男男女女差不多全是年轻人,他们来自五湖四海,为了一个共同的、当影视明星的梦想与目标走到一起来了。他们天叮天儿聚在电影厂门前等活儿、等机会。电影厂的门前就像个大市场似的,每天的一大清早就有不少招群众演员的电影、电视摄制组的面包车呼呼地开到这儿来,车门哗地一拉,从车上跳下来一个平头或者秃头的剧务,冲着黑压压的北漂一族喊:“《AAA》剧组,群众演员10个,一天20块钱,一共拍两天,中午管一顿盒饭,谁愿意去?愿意去的过来。”呼一家伙,一帮人拥了过去,我去,我去,我去!剧务开始挑人,你!你!还有你。再加你们仨……10个人很快凑齐了,面包车哗地把门拉上,立马开走了。

这时,又有一辆面包车在另一面喊,《BBB》剧组,大群众场面,古装的,大杀大砍大流血,哈哈!一共要50个群众演员,一人一天15块钱,早晨、晌午、晚上各管一顿带肉的盒饭,外加两瓶矿泉水。想去的,明早4点在这里集合。我现在开始发号,发完为止。他妈的,大家不要抢哎,都是些什么玩艺儿这是!都排好队,按顺序来……约一个多小时的工夫,所有来招群众演员的面包车、中吉普、大客车,陆陆续续全都开走了。剩下未被选中的那些人也陆陆续续散了。地上到处都是些破报纸和塑料袋。打扫卫生的老太太一边骂,一边叹气,一边打扫。

渔标和另外几个没戏的人,坐在一边卖单儿。

渔标刚到北京漂的时候是三年前。三年前的渔标到北京来(他还是坐18次特快列车的卧铺来的呢),兜里的钱还挺厚,两千多块嘛。那时候他还可以住一宿20块钱的小旅店,可以去小饭馆吃两个炒菜,弄瓶燕京啤酒喝喝。坐地铁也好,坐空调大巴也好,都不成问题。那时候渔标的脸上还有血色呢,一口气能做100个俯卧撑,旋子空翻能连续打30个,身体壮着哪,走路也有弹性,说话还学北京腔呢,“您干嘛这是?遛弯儿去呀?”那时候他身上还有一个全国联网的汉字传呼机,除了父母,除了亲戚,谁的呼叫他都回话。兜里有好几张电话卡。剧组来招那种给十块二十块的群众演员,他根本不去。想不到三年过去,自己成“渔标”了,就连十块二十块的群众演员也没人雇他了。另外,他早就没钱住旅馆了,肚子经常是饥一顿饱一顿的,说话又顺回东北味了。到了下晚哪儿都住,火车站,电影厂门前的小树林,冬天睡筒子楼的楼道里……饿了,偷吃人家放在走廊里的大白菜。身上的传呼机早卖了,人得吃饭呀,再传他,啧,空号了。

北漂一族和打工大军完全不同。打工大军的成员是从家乡出来谋生存的,是没办法才出来遭罪的。而北漂一族里的人,大部分的家庭生活都还不错,甚至先前还有很固定很体面的工作和一份不错的工资收入,是他们自己主动辞职不干到北京来创造新生活的,用背水一战的方式,来实现当明星的梦想。几年下来,明星梦正在一点一点地破碎,如果不甘心,那就硬在北京漂着,泡着,号着。他们是自己没罪找罪受。

渔标的情况略有点不同。其实,谁和谁的情况相同呢?渔标的经历听上去多少有点老套,可谁的经历不老套呢?大家都在大酱缸里沤着,还能弄出水果沙拉味么?渔标是哈尔滨郊区的,算是个半城市半农村人。最初在哈尔滨的一所戏校念书,那所戏校什么班儿都有,京戏、评戏、二人转、舞蹈、舞美、编剧,五行八作,特热闹。渔标他是地方戏曲班里学武丑的。别看他人长得又瘦又小,可功夫相当可以。

在戏校也算是个小明星。

渔标念书的时候处了一个女朋友,是舞蹈班的,小丫头长得甜滋滋儿的,像刚从树上摘下来的粉桃子似的,名字叫甜甜。甜甜只比渔标小一岁,但看上去要比渔标小六七岁的样子,感觉像两代人似的。他们俩儿到哪去,别人都以为甜甜是他的小妹妹。

毕业后,渔标分到市评剧团就等于失业了。京、评、话、歌,反正除了电视剧之外,现在叫个戏就不景气。在门可罗雀的评剧团,演员的工资只开百分之六十。

台柱子,龙套,全一样,都是白菜萝卜的价钱。渔标是个初来乍到的学员,一个月能挣多少钱哪?是百分之六十的百分之六十。

甜甜通过“门子”毕业分配到了电视台,开始也是打杂,但很快就不打杂了,当上了节目主持人了。为什么不打杂了?为什么当节目主持人了?那个帮她走门子的大老爷儿们是谁?甜甜当了主持人并跟渔标分道扬镳之后,渔标也这么问的她。

甜甜面对渔标的一大堆“为什么”说,玩哈姆雷特呀?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你懂不懂?到底是郊区的,跳蹦子戏的,太屯!屯!屯!屯!渔标问,甜甜,咱俩在一起别人看着都像两代人,那个给你走门子的大老爷们儿做你爷爷都够岁数了……甜甜说,无聊!讨厌!说完,走了。

渔标痛苦地看着甜甜的背影,绝望中觉得甜甜的身段特有型、特风骚……觉得给她一顿毁灭性的、暴风骤雨般的拳脚才能平心头之愤。

正是这样的悲怆与绝望,让渔标成了一个北漂一族的成员。渔标想,跳蹦子戏的不是屯么?不是被人瞧不起么?我不干了行不行?!他毅然决然地辞了工作,远远地离开了生他,养他的父母,离开了他的故乡。他是带着一种绝望、一种绝裂、一种决绝、一种抗争意识、一种血性,层层递进,促成他去北京闯荡的。

开始漂的时候还可以,偶尔有武打片儿、警匪片儿的活儿肘,他还能干个临时的替身什么的,虽说摔个鼻青脸肿,被“对方”,或者被女里女气,心肠又狠的男一号毫无章法的拳脚打个头破血流,然而小钱儿到底还是挣了。没想到,干影视剧替身也有“民间组织”,他们都是成帮结伙的,而且都是拜把子兄弟。渔标属于外来的野狗,加上他年轻气壮(兜里又有俩钱儿),根本不吃他们那一套,他想像李小龙、成龙、李连杰那样,用拳脚在中国的影视圈儿打下个天下来,然后,开着“宝马”去电视台见甜甜……结果,在一天夜里,被“替身组织”里的人逼到一条死胡同(北京的胡同太多了),一顿姿式古怪的暴打,把渔标从替身圈儿排挤了出去。如果你要硬上戏,可以呀,那在对手戏里就是真打,干断你的肋条骨!让你变成“残联”的会员,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残疾人。

从北京开过来的这趟火车空列,终于在哈尔滨站的货场停了下来。火车空列停下的时候已接近晌午了。渔标从货车上跳了下来,找到水塔,打开开关,放水冲冲头,清爽清爽。然后,他从货场的小路走出去,在火车站站前的大排档那儿,就着大罐头瓶子里的咸菜、血红的辣椒末子、大蒜瓣儿,吃了两大海碗兰州拉面。

呼噜呼噜吃拉面的时候,渔标意外地从大排档那台陈旧的电视机里看到了正在主持文艺节目的甜甜。甜甜除了说话改成港台腔之外,其他一点也没变,还是那么甜,还是那么媚。

渔标搓了搓鼻子,跟对面座的那个看上去颇厚道的食客说:“电视里的这个女主持人,我认识。”那人说:“对。她妈我也认识。”渔标便不吱声了,端起碗,把红辣辣的面条汤全部喝光!抬起头来再看一眼电视,电视屏幕已改成“咋的了哥们儿,让人给煮了”的广告了。

肚子填饱了。

填饱了之后,出来看看周围的环境,再仰头看看天——这可是家乡的天啊。看了一阵儿天后,渔标的眼睛有点发潮。他在心里说,我还是个孩子呀!孩子已经三年没回家了……去城郊的班车就在附近,有的是,都在揽客,随上随走。有一个多小时就可以到家了。但渔标决定先打个电话(除了父母之外,他还吃不准给不给甜甜打一个电话)。

在IC电话亭那儿排队打电话马上就要轮到他的时候,渔标又改主意了,他从IC电话亭的玻璃上看到了自己的形象——憔悴不堪,蓬头垢面。俨然逃犯、流浪汉的形象啊。这种德性怎么回家呀!?渔标决定去依兰。

那年,他随一个拍土匪片的电视剧组排戏的时候,他演一个被土匪赤身裸体吊在冰天雪地的大树上的群众(吊一小时,给30块钱)。他认识一个一块儿当群众演员的依兰老乡,艺名叫雁脖子,他是从黑龙江的依兰来北京漂的。来北京漂之前,在依兰的大雁戏社做事,白天唱二人转,晚上打更。他都40多岁了还来北京漂,他可真行。雁脖子还是一个唱二人转的戏篓子(雁脖子的脖子真的很长),讲话、说事就像说戏文似的。两人算起来不仅是同乡,还是同行呢,处得挺好。雁脖子总喜欢戴一双白手套。可他的手又什么毛病也没有,那些漂的人因为这点儿都有点烦他。

一个东北人戴双白手套干什么?!雁脖子临回黑龙江依兰的时候跟渔标说过,走投无路的时候,可以到依兰去找他,怎么也能混口饭吃。

渔标听了眼睛不觉一亮。

雁脖子乐了,他知道渔标的情况。他跟渔标讲,依兰可是个好地方,有道是“声闻塞北三千里,鸣贯江南十六州”,还是座小小的名城呢。而且依兰的风景也好看,完达山、张广才岭、小兴安岭,是三山对峙,完全是世外桃源的样子。松花江、牡丹江、倭肯河,三条大江在那儿汇流。如同人间天堂。雁脖子说,无论是张广才岭的水,大兴安岭的水,小兴安岭的水,完达山脉的水,还是长白山的水,以及包括“东北第一漂”的巴兰河等18条支流,112个小溪的水,都要流经我们依兰那座小城。依兰还是宋徽宗赵佶、宋钦宗赵恒的囚禁地呢,有诗为证:“五国羁留从此过,临流涕泪独徘徊”嘛。依兰的女人也漂亮,俗话说“桦南出俊男,依兰出美女”。当年徽、钦二帝被金兵掳到依兰五国头城的时候,曾带了三千宫女一块来的。想想看,这宫女的后代还能不漂亮吗?你就去吧!渔标。说不定到了依兰还能找个好对象呢。你要是在我们那儿结婚,我给你当大执宾。

渔标照例是扒火车去的依兰。只是没有直接去依兰的火车,那儿不通火车。只能搭去伊春方向的火车,然后伺机在双峰下车,再搭公路客车到依兰小城。这些他都事先打听好了。

渔标瞅准火车未开的机会,迅速地扒上了那列去伊春货车的守车。

守车的铁路职工见渔标突然冒上来,愣了,干啥干啥干啥!?渔标说,大叔,我想回家,兜里没钱,求求你,让我搭个车吧。

那个铁路职工说,不行不行不行!说不行的时候,列车已经开了,再往下推他就会有生命危险了。

……从哈尔滨到双峰仅两个小时的时间。幸好,这趟货车还真的在双峰山那儿停车等信号。

这两个小时里,渔标和守车上的那个铁路员处得很好。都是陌生人,谈也没顾忌。渔标下车的时候,那个铁路员工还给了他50块钱,说,小伙子,到依兰看看朋友就回家吧,有爹妈多好啊,别到处乱蹿了。孔子说,父母在不远游啊。回来的时候买张车票,不贵,才二十多块钱。

渔标说,哎!知道了。

说着,两个人就挥手告别了。

守车的那个铁路员工看着渔标离去的背影说,现在的孩子,咳!渔标从双峰站出来,是走着去依兰古城的。他想,省一点钱是一点钱,谁知道前面还有什么样的困难在等着自己呢。就像我老爸说的那样,有时防无时啊。

很快,夕阳西下了。依兰的夕阳很特别,紫红紫红的,像一只巨大滚圆的球漂在西天一线。在紫红色的火球上方,龙卷风似的飚起了一缕剽悍且凶恶的霞涛。渔标看着,兀然间有一种悲怆之感,一股灼热,一种亲切感、踏实感,并倏忽地从他心中那样暖暖地流过——他想现在自己毕竟是走在黑龙江的大地上呵—各种各样的车一辆一辆地从渔标身旁疾驶而过。

这是个周末,有不少省城的游客开车到这里来,大都是准备第二天一大早去漂巴兰河的。“巴兰河漂流”是这二年黑龙江省内最火的生态旅游项目。再加上依兰是一座早在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居住的古城,又是满人的“龙兴之地”,清代的皇家猎鹰——海东青的驿站,而且在丹清河风景区,还有一大片无与伦比的原始森林公园。眼下又正值盛夏,因此来这儿旅游的人就更多了。

走在公路上,尽管有不少私家车、旅游车、长途客车从渔标身边驶过,但渔标没有挥手截车。他知道,人家是用愉快“漂”,自己是用生命漂。不一样的,挥手截车也不会停。一句话,没有他这个流浪汉的位置。

他就那么走。尽管脸上有些茫然,还有点青年式的凄凉。

终于走到依兰地界了。

到了依兰地界也就到了山区了。

山区的景色果然很美,空气非常清爽。

渔标想,一万个城市也比不上啊。

渔标一直走到了哈达山山脚下的三江口。这是进城的必由之路。

上了大堤,渔标停了下来。三条江在一片偌大的平川上静静地汇合。三条江三种颜色,交汇在一起,仍然在保持着自己的本色。于晚霞的辉照下,非常壮观。看来,雁脖子说的不错啊。

身后的那座哈达山,渔标在北京曾听雁脖子说起过,说是山上有一处蹲葬的古墓。古墓里的死人是抱膝而坐的。渔标当时还问,为什么?雁脖子说,在母体里是什么姿式,死了以后回到大地母体的时候,古人仍然保持什么姿式。

渔标想,或许真的像雁脖子说的那样,这儿是自己应当来的地方。

土橙色的月亮升起来了,它同刚才那轮紫色的落日同样的巨大,同样的滚圆。

渔标想,该是农历十五左右的日子吧,这个是人间团圆的日子呀。想到这儿,便加快了步伐。

可是,他去跟谁团圆呢?依兰小城里的人们对大雁戏社并不陌生,这个县城里的人差不多都知道大雁戏社。大雁戏社是个专门唱二人转的地方。二人转是东北农民自己的戏。而这座小城百分之八九十的人都是农村的,依兰是个纯粹的农业县。它的过去,现在和将来,都不可能属于省城那样的大城市。雁脖子说,这一带的农民都非常喜欢听二人转,不少人是赶大车,坐“倒骑驴”(倒骑的三轮车)到这儿来听二人转的。

记得喜欢戴着白手套的雁脖子十分动情地说,黑龙江的农民就像离不开土地一样离不开二人转哪。

坦率地说,纯正的,土生土长的二人转戏班子,跟国营的那种二人转剧团还不一样。国营的那种都挺正规的,央视台可以直播或者转播他们的节目。文文明明的,间或也逗个哈哈乐,但那是文明的逗乐。民间的二人转戏班子是农民自己自由组合的,赶着挂锄了,农闲了(或者把地租给别人种),几个二人转艺人赶一辆马车,或者开着小四轮拖拉机,走村串屯儿去给乡下人演。什么场合都行,什么地点也都没问题。拉场戏拉场戏嘛。他们有点类似能歌善舞的吉普赛人。这些农村艺人的戏路子很宽,什么《红娘传书》、《燕青卖线》、《劈山救母》、《包公赔情》、《马寡妇开店》、《夜宿花巷》,戏多了去了,全都会唱,火得很,是熊熊大火!唱、念、做、打、逗,也妖冶得很,放得开,非常的无拘无束,活儿都绝透了,玩艺儿也好。打个比方说,如果说公家剧团和民间戏班子都是猫,公家二人转剧团就是家猫,而民间的戏班子则是野猫。哪个更接近猫的本性,或者说更接近艺术的基本品质呢?当然是野猫了。

大雁戏社在依兰小城的一个偏僻处(感觉白天这一带是一个卖鱼卖肉卖菜的自由市场,有一股刺鼻子的腥味嘛)。一般地说,二人转的“剧场”都在县城的边缘地带,随便一个茶庄,随便一个废弃的仓库、车库,或者大房子都行,二人转戏班子不挑,都能搭台子演。尽管现在公家的大剧场并不景气,但他们也不租场子让民间的二人转艺人演。他们瞧不起二人转。他们不仅古板,而且还特别牛皮。所以外来人找演二人转的“剧场”并不容易。

大雁戏社的门口挂着一个黑板,用粉笔写着谁谁来献艺。当然都是草台班子了。

相互串场吧。不是草台班子的二人转也没人看,用农民的话说,没劲儿!太监!渔标找到了大雁戏社时,天儿已经黑了,里面已经开演了。支在“剧场”外面的大喇叭,哇哇地响。有一个人在大喇叭底下哆哆嗦嗦地尿尿。这样的“剧场”不可能有卫生间。

渔标走过去问把门儿的,老师,雁脖子在不在?把门儿的厌恶地说,就是那个戴白手套的?渔标说,对。

把门儿的问,你找他干啥?渔标说,我们是朋友,我是从北京来的,刚下火车……那个人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渔标说,啥北京来的,一口大碴子味!你先进去看戏吧,等散场再说。

渔标说,谢谢老师。说着就进去了。

把门儿的又在后面说,找个后排的旮旯儿坐,前面的空座还留着卖钱呢。

渔标说,知道了。

渔标找个旮旯坐了下来,心想,先看着,或许雁脖子已经扮上了,正在戏上呢。

大雁戏社的舞台并不大(其实,所有的二人转的戏台子都不大),宽里打也就十几平方米的样子。剧场也不很大,也不正规,坐百十个人撑死了。前三排是所谓的“雅座”。雅座就是椅子。面前有个长茶几,有茶水,瓜籽,山楂片供应,茶水管喝管添。坐在那儿的看客,看样子像似到依兰旅游、到巴兰河漂流的游客,估计都是公家招待的那种人。雅座上也有几位练摊儿的老板儿。男的女的都有,打扮都非常城市,只是女人的妆化得太浓太艳了,有点儿过了。后面几排座是普通座,普通座是长条凳子,坐着满满的人。一般说,雅座卖10元,中间座6元,后几排3元一位。个个都看得贼认真,贼开心,拼命地鼓掌,拼命地叫好!所谓的舞台灯光是两长条子日光灯,剧场的天棚上是四条。没什么舞台设计。倒是有一块天幕,天幕顶上缀一排十几个小摊上卖的那种苹果大小的塑料小红灯笼。从天幕顶那儿还垂下几条金纸条子。乐队在西边的暗处,隐隐约约瞅见似乎还有电子琴的样子。东边是演员上下的通道,也没有边幕条,演员一打帘就上来了。台上有两个麦克风,肯定是开到最大的音量了,轰轰的,震耳欲聋。台上一丑一旦正在表演。丑角是个小年轻的,留着清代的长辫子,穿着清代的马褂,下身是黑色灯笼裤。旦角是个女孩子,挺漂亮的,穿一身唐戏素装,打扮得有模有样。丑角正平躺在舞台上,头上盖着个红手帕——人已经死了的意思。那个旦角蹲在他身边儿边唱边哭。那是真哭,是那种毫无艺术修饰的真哭,哭得人肝胆直颤,不忍卒听,不好意思,坐不住,想走。

哭戏文里的虚构人物,被演员这么个哭法的,人间少见。悲剧式的痛哭是不是当地农民的一种审美需求呢?小城的二人转的节目安排大致是这样的,先是来一个“小帽”,像《唐营送枕》,什么“红日滚滚落西山,关上城门上锁栓。行路君子投旅店,鸟奔森林虎归山。”什么《摔镜架》,“一只孤雁往南飞,一阵凄凉一阵悲”等等。这些小帽唱完了之后才是正戏,像什么《鞭打芦花》、《十八相送》、《冯奎卖妻》等等。再下来,是整一段逗人的武功、一些有趣儿的说口,快板,比如“叔叔大爷们,爷爷奶奶们,大哥大姐们,妹妹弟弟们,阿姨阿姨夫们……”什么“说一个道一个,想起哪个说哪个,那个说好也不错。”说完了之后,丑角开始“诉苦”了,说他们这些流浪的二人转艺人不容易啊,风餐露宿,东跑西颠。知情的,好心肠的观众,还惦记着给戏班子送点青菜,送点大米过来,慰问慰问。毕竟是我们把欢乐撒向人间嘛。你看人家刘欢,(开始唱)天上有个太阳——(说)这不扯呢么,天上能没有太阳么。

(接着唱)水中有个月亮,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不知道——(说)三个不知道,好几万块钱弄进来了。唱的时候还直闭眼睛。咱们呢,一宿累个半死,撑死弄个二十、三十元儿。哎,不易呀——二人转的特点,除了野,再就是屯和土!包括一点点不像话。再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大喜大悲,大哭大笑,大俗大雅,大耍大闹,大起大落。不然看着没劲。

渔标在下面听了一会儿,才听明白这是一出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戏,梁山伯和祝英台到了二人转的戏里,全变成东北人了,比如:梁山伯说,大兄弟,你干啥去了?祝英台说,俺在后屋扯点小白菜儿……等两位恋人化做蝴蝶之后,这一出戏算是唱完了。

装死的丑角站起来对台下的观众指着旦角说,瞅见没有,她那是真哭啊,她妈死她也没这么哭,眼泪哗哗的,跟尿尿似的。

旦角听了,啪的一下,给了丑角一个脖溜说,你妈才死了呢。旦角的打虽然不是真打,但胜似真打。这就叫“打哏”。台下立刻一阵叫好声。

渔标看了,心里不觉一动。

旦角对台下的观众行礼说,这出戏呢,孩子没唱好,请各位先生女士叔叔大爷大娘大姐大兄弟大妹子多多包涵。

丑角问,完了?旦角说,不完了还咋的?听你这意思,是让观众朋友一块上我家吃点饭儿呗?丑角说,那倒用不着,你招待不起我也信。这么着吧,咱们一块儿给台下的各位叔叔大爷、兄弟姐妹唱一支流行歌曲。我唱你跳,中不?旦角说,中!于是,电子琴奏了起来。二人转立刻改成摇滚了。

丑角唱了起来,完全是个欧洲流行歌手的样子,特疯狂,非常夸张,“我的心在等待,在等待……”旦角则在一边跳迪斯科,跳得好,浪极了,疯了一样,并不断地冲台下飞眼,飞吻。

渔标有点看呆了,他也算是戏校地方戏的科班出身,也算在北京漂了三年了,央视台的节目也算没少看,可从未看过有如此感染力的二人转表演,放荡,疯狂,自由,张牙舞爪,野性。有章有法,又没章没法。渔标觉得自己仅几秒钟就被感染了。

这一对表演完就下去了。一顿锣鼓家伙之后,从东边角那儿蹭上来一个丑角,瘦瘦的,解放帽的帽遮歪戴着,冲着耳朵一边,眉毛不仅是短的,而且是竖的,小眼睛,脸蛋子上一边画一个李子大小的红饼饼,大嘴叉子,光头上,只留小磁碟大小的一圈头发,还扎了一个小耗子尾巴似的小细辫儿。他走到台中央,一口小芝麻牙自己先乐了,本来台下的观众看着他就想乐,这下子台下的观众也乐了起来,觉得这丑儿太可爱,太招人稀罕了。

丑儿开始走场,也不像个正规走场的样子,老踩不到点上,他冲着乐队那几人直骂,乐队也有意逗他,就是让他踩不到点上。后来,终于上点了,可是亮完相一说,他忘词了。丑儿对观众说,咋办?再来一圈吧。于是又走,走过之后,丑儿开始道白:“我叫老杆儿,我妈生我的时候,我爸总淘气,结果,不够月就生下来了,我爸说我这个熊样像棺材铺的扎彩人儿!”说完,做了一个怪相,脸上的五官立刻扭成了一条直线儿。

观众看了都乐疯了,直跺脚。

接着,他开始唱,好像是《小拜年》,什么正月里来是新年呀啊,少的给老的拜年儿啊……那嗓子很好,极土,够味。如果用烧酒比喻,该是80度,而且还格外有个自己的味儿。

紧接着,美人坯子似的旦角也上来,她上来之后,居然出人意料地先来一段很地道的昆曲。听着好像是“黛玉葬花”。不可思议,不可思议。

唱过了之后才自报家门说:“我叫小燕子,今儿给各位献艺,请多多指教。”于是,两个人开始边舞边唱,唱的这一出戏好像是崇祯哭祖,先是从朱元璋开始哭,然后把明朝的18个皇帝都哭到了。小燕子和老杆儿轮流串演崇祯皇帝,同样是痛哭失声啊,眼泪一把鼻涕一把的。台下不多的观众也跟着抹眼泪。尽管如此,二位演员仍然不失幽默,唱的时候,丑一唱错了——当然是有意唱错,旦角上去就给他狠狠地一个脖溜子!叭!台下的观众听得真真儿的,直鼓掌。打哏嘛。

唱这么一段,前前后后,丑儿被旦角至少“打”了七八下子。有时是用扇子,有时是用手,还有的时候是脱了鞋,用鞋底子烀!当然都不是真打。但看上去却是绝对的真打。

最后,唱到崇祯在景山上完吊就不唱了。

丑说,别这么干嚎了,我给台下的老少爷们练点真格儿的吧。

说着,脱了外衣,光着膀子,开始表演翻跟头,打空翻儿,渔标想,这人的确有点儿功夫……最后,又是一曲流行歌曲,唱的是《对面的女孩看过来》。

观众的情绪一直在沸腾着。在沸腾的气氛里,渔标突然想起日本的一部影片《这里有泉水》,是说一个民间剧团在城市演不下去了,临黄摊之前,决定去乡下演最后一场,然后散伙。没想到,在乡下的演出大获成功……渔标想,这里有我的泉水啊。

散场的时候,丑角祝大家庄稼大丰收,旦角则唱起了终曲《难忘今宵》……渔标等着散完了戏,观众都走光了,才走向前去。有个打板儿的,50多岁,看样子他可能就是班头。渔标跟他说,找雁脖子。

班头问,你找雁脖子啥事?渔标说,投奔他……班头问,你是干啥的?渔标说,我是省艺校毕业的……围着看热闹的几个演员都乐了起来。

班头说,这算什么。我问你会啥?渔标说,挨打!说完之后,渔标自己也吃了一惊。

班头说,打哏?渔标说,对。打哏。

渔标的话音未落呢,班头冷不防给了渔标一下子,渔标很机灵地躲了过去。

班头说,你的证件呢?渔标把自己的身份证、戏校毕业证都掏出来给他。

班头看过了,说,老杆儿,你带他上台。

渔标被那个叫老杆儿的丑角带上台。

班头在台下和蔼地说,孩子,“打哏”这碗饭不好吃呀,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渔标说,不后悔。我都在北京漂三年了,什么苦都吃了。

班头说,为啥?渔标说,实说吧,女朋友把我给蹬了……我不服!围观的几个演员又乐了。

班头点点头,说,那好吧,你要挨过了老杆儿这顿打,我就留下你,不过,只能他打你,你不能还手,可以躲,但怎么躲也不能躲到台外边去。听懂了吗?渔标说,听懂了。开始吗?班头说,等等,吃饭了吗?渔标说,晌午吃了两大碗面条。

班头说,那好,开始。

“开始”的话音未落,渔标就让老杆儿一脚踹到地上。渔标一个后滚翻站了起来。搓了搓鼻子,一动不动看着老杆儿。老杆绕到渔标后面,冷不丁又是一脚。渔标被踹成一个狗吃屎。然而渔标就地一滚,又站了起来,只是还未站稳,老杆又飞起一脚,踹在渔标左脚上,渔标晃了晃,没倒,又站稳在那里。

那个跟老杆儿搭戏的旦角小燕子喊,傻小子,大叔说了,你可以躲!老杆回过头来冲旦角说,咋的,心疼了?说罢,上去给渔标一个大耳刮子,渔标没动。接着老杆又连续抽了渔标几个大耳刮子,渔标脸上一点儿怒气也没有,平和地看着老杆儿。

老杆儿说,挺抗打呀。磕几个头我看看。

渔标跪在地上,咣咣地使劲磕头……班头喝道,行了!老杆立刻停了下来。

班头问渔标,你会躲么?渔标说,会躲!班头说,那你怎么不躲?打哏打哏,挨打得逗人乐才行。你现在躲给我看看。

于是,老杆儿又开始打,结果一下也没打着。

渔标表现得非常灵活,倒把几次扑空的老杆儿累得够呛。逗得看热闹的几个演员直乐。

班头说,好了。老杆儿,从今天起你带他。吃住的事儿你照应着。头半年,管吃管住,是活儿就得干,但一分钱的“活份儿”(工资)也没有,白干。

渔标说,行。

老杆儿过去拉住渔标的手,并替他揩嘴角上的血迹说,对不住了!渔标说,没啥。

班头要走,渔标问,大叔,雁脖子呢?班头问,你问的是不是那个戴白手套的雁脖子?渔标说,是。

班头冷着脸边走边说,他走人了。

说完,去了后台。

渔标就这样被大雁戏社留了下来。在大雁戏社,渔标什么活儿都干,洗菜、切菜、做饭、打扫剧场,没有他干不到的活儿。大雁戏社是一天两场戏,白天一场,晚上一场。开演的时候,渔标就在一边看。时间一长,有些小戏儿、唱词儿也就会了。像《武家坡》、《华容道》、《冯奎卖妻》、《岳母刺字》等等。像“九腔十八调,七十二咳咳”,还有像耍手绢,打手玉子,打竹板子,彩棒,彩灯。以及唱、说、做、舞,四功。手、眼、身、法、步,五法。什么走场、圆场、喊诗头之类也都学个八九不离十。毕竟过去在戏校学过,有底子。

有时候呢,班头也让他去串个场。虽说多数是“挨打”的活儿,小可怜儿的样子,但总算得到了戏班子的认可,班头说渔标是个好孩子,灵巧,有脑子,将来指定有出息。

有趣儿的是,每到渔标串场和小燕子配戏的时候,小燕子明知道打不着他也舍不得下手打。台下的观众就起哄,咋的,心疼了,恋上啦。

小燕子说,可不,咱戏班子就这么一个嘎嘎新的处男,我能舍得下手么?台下喊,那你们就把喜事定了罢。

小燕子说,早定了,八月十五。就是哪年还没定呢,主要是渔标他媳妇不同意。

观众就乐,喊,他还有媳妇啊?他媳妇是谁呀?小燕子说,莱温斯基。

站在东边台角的老杆儿也嗤嗤乐,小燕子是他两姨的表妹。他也很喜欢渔标。

说出大天来,渔标这小子是科班出身,不像自己土生土长,没啥大出息,从农村永远也走不出去。

日子走得真快呀。嗖一家伙,一年过去了。这一年里,他们这个民间二人转戏班子开着小四轮,去了大庆、纳河、绥化、木兰、渤利等十几个县城、农村演出。

反正是到处走,为了生存,也为了艺术。

在纳河,渔标看到了雁脖子。雁脖子看上去有点垮了,又黑又瘦。有女人了,是残疾人。他已经不唱了,后半辈子决定在纳河种地了。雁脖子把手上的白手套摘下来给了渔标说,过去,我一直想与众不同,所以总戴着这双白手套。现在不行了,不能与众不同了,踏踏实实地种地吧。这双手套送给你吧,做个纪念……渔标就哭了,等我结婚的时候你还得给我当司仪呢……雁脖子也掉泪了,说,哎,那一定。

一年后,赶在依兰的“巴兰河漂流节”的时候,他们又回到了依兰。因为有不少来漂流的客人点名要听小城的二人转。

戏班子在依兰小城的演出还是那么火。

这一天是个好日子,八月十五中秋节。戏班子也商量好了,晚场散戏之后,大家会餐,喝酒,去宴宾楼,去吃依兰小城特有的野味火锅。传说徽钦二帝被流放到依兰的时候,当地金人给他们上的肉都是半生不熟的,二位皇帝吃不下。虽说他们也带了御厨,但人家不让他们做。后来,御厨看二位皇帝吃得太难受了,就以加热为名,在桌子上加了铜锅,把那些半生不熟的野味再煮一遍。这种方式流传下来,反而成了依兰小城有特色的火锅了。戏班子的人都惦记着吃呢,还有倭肯河的哲罗鱼,那鱼虽说看上去不济眼,但80块钱一斤呢!……可能是中秋节的缘故,今晚上的演出,当地的、外地的游客来看戏的人特别多。

这观众一多,演员都是人来疯啊,也就来情绪了,说的、唱的、舞的,逗的,也格外的好,格外的野,格外的浪。

渔标是无意中看到甜甜同那个像她爷爷似的男人坐在台下第一排的雅座上的。

他们旁边还有当地的一位有名的企业家作陪。那个企业家一边看一边给那个男人和甜甜讲解着。

显然,甜甜和那个男人是来依兰漂巴兰河的。

渔标一看,头发都立起来了。他立刻转身去了后屋,在那里兀自化起妆来了。

恰好班头过来,看到渔标化妆不觉一愣。

渔标说,大叔,你让我串一场挨打的戏吧?班头说,大过节的,浑说些啥!渔标说,我原来的那个对象正坐在下面看戏呢。

班头仔细地端详了渔标半天,问,你想跟谁配戏?渔标说,老杆儿。

……临上场前,渔标对老杆说,就像我刚来那天那样,你打我狠点儿,而且还要再狠一点!一定要真打!老杆说,不行不行,那小燕子非活蒸了我不可!渔标说,你听我的,算我求你了。

老杆说,渔标,这么做值么?渔标说,值!老杆说,你是玩苦肉计,想引起甜甜的同情?能么?渔标没吱声。

老杆儿摇了摇头,说,好吧,看来,我今儿个不是打你,而是帮你了!上一出戏的演员演完了之后,说,我们二位下去歇歇,让渔标和老杆给大家练两下子。

渔标蹭一个空翻出了场,紧接着,又是单手空翻,连续空翻,劈叉,踢腿,鱼跃。观众、乐队、小燕子、老杆儿全都看呆了,谁也没想到渔标的功夫这么好。班头则站在一旁沉默无语。台下观众的掌声一阵接一阵响个不停。最后,渔标突然来了一个摇滚动作,乐队机灵,也立刻配合,渔标头着地,并以头为轴,倒立着不停地旋转,类似非洲黑人跳的那种霹雳舞。当年在艺校的时候,渔标就是跳这个舞迷住的甜甜。

表演完了,渔标向台下鞠了一躬,并特意向甜甜的方向鞠了一躬,甜甜有点疑惑起来。

回到后场,渔标跟老杆说,你一脚把我再踹回去,咱们开打!渔标的话音未落,老杆儿一脚把渔标踹了个狗吃屎,趴在舞台中央。全场立刻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老杆儿对观众说,还没完事呢,就想溜,我非教训教训他不可。看打。

然后,两个人对打起来,但吃亏挨打的总是渔标。

打了一阵儿,老杆暂时歇了歇,对观众说,你说这渔标咋这么抗打?观众在下面问,为啥?老杆说,人家是省艺校毕业的,专业呀。

台下哄然大笑起来。

老杆说,真的,我要撒谎(指看甜甜身边的那个男人说)我是他老人家的儿子。

底下的观众又乐了起来。

老杆说,说起来,渔标也怪可怜的,早先在省城处了个对象,结果,两人误会了,渔标去了北京,在那里漂了整整三年,苦哇,而且三年一趟家也没回,专业也扔了,伤心哪,失恋哪,最后,在北京混不下去了,来到咱们依兰小城的大雁戏社混口饭吃。在这里干什么活儿呢?就两个字:挨打!老杆说,你看。

说着,老杆飞起一脚,又把渔标踹到地上。

老杆问台下的观众,抗打不——台下就喊,好!漂亮!甜甜和那个男人看了特开心,使劲儿地鼓掌。台下的甜甜显然认出了渔标,并跟那个男人指指点点地说着什么。

老杆儿说,可我不能再打了。要说呀,这人心毕竟是肉长的,谁能心那么黑呀。

我幸亏是个男的,要是个女的,心这么黑,谁还敢娶她呀。渔标兄弟,看在我表妹小燕子的份上,再加上今儿是八月十五,中秋节,行了,不打你了,不过,你得告诉我,你真名叫什么?来了一年多,我还不知道你的真名大姓呢。

渔标看着台下无动于衷的甜甜流泪了,抽泣着说,我要回家……台下的观众都愣了,随即,全场响起了暴风骤雨般的掌声。

本名王阿成,1948年生,硬朗朗的关东汉子,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当代著名作家,发表作品数百万字,其中长篇小说《忸怩》等四部,中短篇小说集《年关六赋》《城市笔记》以及法文版《良娼》、英文版《空坟》等。有多篇作品获各种文学奖项。

我爱牡丹花


牡丹是我国的国花,素有花中之王之称,也象征着艳丽、典雅和富贵。

提起牡丹,人们大都会想起唐代大诗人刘禹锡的著名诗句: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也许,这也正是我喜爱牡丹的原因。曾经连续好几年,谷雨前后我都会奔赴外地观赏牡丹,最远的距离去过洛阳。

记得那次赏花途中还病了一场,后来,便索性借故在洛阳安营扎寨,和俊姐一处一处的去园子里赏花看牡丹。洛阳牡丹甲天下,在洛阳看牡丹,真是一种最美的享受。有一天,我们去神州牡丹园,地处洛阳城北,也是牡丹节主会场之一。偌大的园子,挤满了赏花人,游人如织,花海如潮。我和俊姐夹杂在前呼后拥人群中,矮小的俊姐甚至有点透不过气。一场空前高涨的氛围,不仅动了京城, 且香艳了世界。

而后突然一阵风来,接着雨来,把拥挤的看花人打散了去,四处躲藏。这时,俊姐莞尔一笑从手袋里取出一柄油纸伞。前一秒钟还闹腾的园子,后一秒就变得如此静谧。我和俊姐不由的会心一笑,撑着油纸伞,雨中漫步,从容地穿行在芬芳的花海里,那将是一幅多美的天然画卷啊!

雨水,滴落在群芳花冠上,让绽放的牡丹捧着圣水般甜美的笑靥。这里,朵朵牡丹娇艳饱满,花瓣重重叠叠。有一千多个品种,花色数不胜数,有姚黄、魏紫、赵粉、四合连、洛阳红、黑洒金

看花永远是个赶时的活。去年,我也来到了赏花的牡丹园,只是花期过后不等,迟开的芍药花正热烈的开放着。芍药花酷似牡丹,很多人不分彼此常把芍药当成牡丹,一起欣赏了去。其实,芍药和牡丹也是有区别的,芍药花开出的朵儿没有牡丹饱满,颜色也不及牡丹艳丽。那年的牡丹园群芳争艳,香溢满园,引得游人忙不跌的按下快门,为未来的记忆留下珍贵的镜头。

一个季节,我都在花海里徜徉,伴着花开花落,莺飞草长,越发感到退休的生活滋润和美好。

我喜欢春天,喜欢赏花,最喜欢的还是观赏牡丹。

牡丹若风延(上)


相传,仙界之佳境,莫若花都,花都之佳人,莫若花仙,花仙之丽者,莫若花神之女白玫。白玫之美百媚千娇,玉肌香体,倾仙界。天帝曾赞:“白玫若现,仙界逊也,弥留一刻,仙界十载闻余香也。”

蟠桃会归来,火神之子,对白玫一见倾心,不堪相思入骨,欲与白玫求爱。白玫拒之。遂痛苦万分,日夜买醉,一时的冲动终铸成大错。一日,趁百花赴会,独留白玫,便私闯花都,欲强行占有白玫,不料法力不敌,被白玫刺得遍体鳞伤,尽失五百多年修为。天帝震怒,将二人双双贬下凡间,受一世磨难。

一、初相遇便是你刺痛我的指腹

洛阳,白云山古木参天,灌木丛生,百花遍地。一株浑身长满荆棘的玫瑰花洁白淡雅,花瓣上覆着茸毛,含着晶莹的露珠,散发着阵阵诱人清香。这正是被天帝贬下凡间的白玫。被贬时仙体与记忆都被天帝封印,然毕竟是仙子,贬成凡物的白玫还是异于一般的花草。萌芽之日便有意识,日复一日,成长;年复一年,花开花落。她不知道自己已经在这白云山中开了几次花,也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像其他花草那样要逐步走向丰盈,又不断历经萧瑟。她只知道能偶尔听见鸟儿的歌唱,见到蝶儿在她的花间飞舞,这便是她最开心的一日。寂寞,在她的生活中占了一大半的一大半。此时她正沐着四月的暖阳,懒洋洋地吸取着天地的精华,寂寞使得她时刻盼着这周边的小动物们都能聚集到她的树丛旁,然而她知道那些可爱的兔子、松鼠们是不会来的,谁叫她浑身都长满了刺呢?

青山湖中,一叶轻舟,随清风徐来,水波荡漾,与天光白云共长一色。一青衣少年,衣袂飘飘,信步下了轻舟,立于这恍若仙境的天地间喃喃道:“白雾缭绕,千峰竟秀,如此佳境,定出不俗之物。”

山中寂静空灵,一语,将懒洋洋的白玫惊了个全醒,她已经不记得是何年何月以前见到过人了,貌似这儿来过几个猎人和打柴的,总之无一人正眼瞧过她,只因哪些人来时都不是时候,不是她的花开谢了,便是她还未来得及开放,一长满刺的草丛着实吸引不了人。

如今,不早不晚,恰是她花开得正艳时,或许这便是缘。只是白玫不知道她今天的缘让她的一生换了色彩。

兴奋、喜悦让白玫把她最美的花枝舒展得更直,花香更是加倍的弥漫开来。

微风携着一股独特诱人的芬芳拂过山间的草木,拂过少年那悬胆似的鼻梁。

奇迹发生了,白玫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的蝴蝶,黄的、白的、黑的、花色斑斓的…一只一只一群一群地朝着她的方向飞舞过来,啊,不对,不仅仅是蝴蝶,跟在那一大群蝴蝶后面的还有一个人。

那人一步一步朝着她的方向走来,近了些,又近了些,原来是位公子,青衣锦袍,身长凛凛。更近了,更近了,翩翩少年剑眉星目,温润如春风,墨玉长发用一青色丝带束起来,一半披散,一半束缚,风流倜傥,既年轻又比琉璃玉还美。

白玫觉得自己要醉了,原来在自己最美的时刻遇上最美的人,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

“世间竟有如此清丽脱俗的花,芬芳香飘十里,美哉!妙哉!”少年习惯性的想握住花茎,细细端详。

“啊。”手指指腹传来一阵刺痛,少年忙收回手指,这才注意到那朵洁白淡雅的茎上却长了许多尖刺,定是这刺刺伤了自己的手腹。

白玫满意地喝了一口那少年的血,暖暖的血液流经花茎,来到花蕊,这才悠悠流入根部。白玫颤了颤花枝,虽只有一小口,却已让她感觉整朵花都暖暖的,比这四月的暖阳更胜一筹。

“呵呵呵,他长得真好看,连皱眉都是那么的可爱。”白玫细细打量着少年,此刻的她多么希望时间就此停止,时光完美得不像话。

少年不再触碰白玫,却是不停地从各个角度仔细地观察她,似乎要将她每个姿态都刻到脑海中。

他凑近白玫,凑得那么的近,那么的近,浓密的睫毛整整齐齐地排列着,在白玫的花瓣旁刷啊刷,樱花状的薄唇微微向上翘着,就只差那么一点就要碰到她了。可惜白玫没有心脏,否则她都不能确定自己会不会因心的剧烈跳动而亡,她极力控制着自己,不让自己的花枝乱颤。此时此刻,少年的双眸装的全是白玫的丽影,那汪深潭仿佛要将白玫沉下去,沉下去…

微风轻轻吹来,暂时缓解着白玫身体的燥热,一种莫名的情绪悠然而生,她第一次萌发了要化身为人的冲动。而后淡淡的忧伤一点一点从根部,弥漫到花枝,不似从前的寂寞,不似蜂蝶飞远的苦涩,那是什么?白玫无从得知。

二、雨是天空为白玫流的泪

美好的时刻总是那么短暂,当天上的太阳就要投入大山的怀抱时,少年越走越远,最后消失在天边的晚霞中。

白玫第一次觉得晚霞是那么的刺眼,时间是那么的匆匆。她静静的立在那儿,忘了该如何随风摇摆,忘了还有蝶儿未曾离开,她的脑海中就只剩下了那少年转身的那一刻,以及他那渐行渐远的身影。

也不知过了多久,周遭已是一片漆黑,只有天上那轮残月发着微弱的光。偶尔几声虫鸣哭诉着夜的孤寂。无数的日日夜夜她都是这样度过,为何今晚的夜却让她觉得如此心痛。

“明日,你是否还会记得我。”白玫在心里默默地想着。

次日,风起,雨飞,不见少年回,白玫,等到心碎。

绵绵细雨,悠悠地下,惆怅断肠,似是为白玫而下,滴滴敲打她的身姿,雨中的白玫更凄美动人。

雨一连下了好几天,也就这几天让白玫明白了,自己只是走进少年的眼中,而少年却走进了她的心中,正如自己只是刺痛了少年的指腹,而少年却将她痛彻心扉。

三、再次重逢,醉美了流年

几日后,雨过天晴,被雨水洗过的天空是那么那么的蓝,空气是那么那么的清新。

正当白玫思考着要如何忘却悲伤时,少年却毫无预兆地再次出现在她的面前。

缘分,在不经意间,安暖了初遇,再次重逢,醉美了流年。

白玫怎么也没想到,少年的再次出现是为了带她离开。只见他双手握着铁锄,小心翼翼地将她的根从白云山的怀抱中剥离出来,在用油纸将她的根包好。就这样她在少年温暖的怀抱中离开了这生她养她的白云山。

一路上,白玫为日后能时常见到少年而兴奋,却又为未来的不确定而迷茫。她见到了好多的人,却没有一个有少年那么俊朗温柔,也见到了好多她从没见到过的东西,原来世界是那么的大。

白玫被少年带到了清锦轩园中,那是少年

的家,虽不算很富裕,却是极美的。园中种了许多的花草,四月正是百花吐艳的时候,桃花朵朵开,迎春花挨挨挤挤的开满枝头,最惹人注意的还是花坛中那满坛的牡丹,颜色各异,红的似火,黄的似金,粉的似霞,一朵有一朵的姿态。可见少年是很爱牡丹的。白玫就被少年移植到那满坛的牡丹中,白玫在五颜六色的牡丹衬托下,更显典雅、高贵、圣洁,那长满尖刺的花茎更是突显出她的刚强、桀骜不驯。

原来少年是一位画师,是洛阳城中画圣的一名弟子,少年很小就跟着画圣学画,他的牡丹图在洛阳也有了些名气,少年有一个很美的名字—清延。

白玫的适应能力很强,不用几日就已经能在清锦轩园中扎根了。清延对她很是照顾,每天都会来看看她,不像别的花草都是由下人照料。

对于她来说这段时间过得比蜜还甜,白天看清延弹琴作画,晚上伴着星星细数今天的美丽瞬间。

花开花落,时光温柔地流淌着。

清延以一幅《雨后花魁》名震整个洛阳城。

那是在一场大雨过后的黄昏,满坛的牡丹被大雨摧残得枝折花落,唯独白玫仍傲立坛中,经大雨的清洗,她更显圣洁,高雅宛如一位尊贵的女王。

之后清锦轩时常有人慕名而来,有对清延感兴趣的,也有对白玫感兴趣的。

一日,春光明媚,微风是那么的温柔。白玫正猜测着清延今日会几时来为她作画,就见清延带着一名公子有说有笑地朝着她的方向走来。那公子一袭红衣,眉目如画,唇色如樱,额前几缕红发随风逸动,淡红色的眼眸中藏着清冽与魅惑,不似清延的温文儒雅,却也美到极致,更显妖冶不羁。

“若风兄,那便是我那画中的花儿。瞧她的花茎,是不是很特别。”

“贤弟果真没说错,是花中的极品,就不知贤弟能否割爱,为兄甚是喜爱这花。”

白玫一听那个叫若风的妖艳男一出声便是向清延讨要她,心弦绷得紧紧的,目不转睛地盯着清延,生怕清延一时糊涂答应了。

“若风兄说笑了,这花是我从白云山移植而来,若是喜欢便留下来多住几日,想必这花期还有些时日,至于赠与若风兄嘛,就得让若风兄等上几载了。”清延微笑着回道。

听到清延的回答,心里的大石头这才放下来,就听见那叫若风的公子爽朗的笑声。

“哈哈…跟贤弟开个玩笑,不过,为兄却是真喜爱这花,那就再贤弟家多叨唠几日了。”

“若风兄哪里话,只要不闲清锦轩寒酸,这便是您的家。”

白玫很是无语,竟有如此厚脸皮的人。

不久,清延便与若风离开了,可令白玫没想到的是,离开不到半个时辰,若风又来了,更让她奇怪的是若风那莫名其妙的举动。因为那个叫若风的自来到她面前便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她,那眼神中掺杂着喜悦、痛苦、爱怜、悔恨…

太阳一寸一寸地落入大地的怀抱,若风仍旧没有要离开的意思。白玫也望着他,想着这人长着是美,就是一开口便要讨要她,这点让她对他喜欢不起来。终于她忍无可忍了,便吼道:“喂,看够了没有。”

若风苦笑一声:“果然还是那么没良心。”

白玫惊讶,难道他能听到自己说话?不敢相信,于是又道:“良心?你难道不知道我是一株玫瑰吗?连心都没有,怎么会有良心。”

“是吗?没心的缘故吗?或许是我错了。”若风依旧望着白玫,神情更落寞了。

白玫虽不明白他在说的,但却异常兴奋,她已经能确定这个叫若风的确实能听到她说的话。

“为什么你能听到我说的话?”她其实最想知道的是为什么清延却不能。

若风似乎陷入了自己的沉思中,并没有回答她的问题。

“喂,我问你话呢?”

若风轻轻地伸出双手,抚摸着白玫的花瓣,抚摸着她的每一片绿叶,就像是一对久违了的情侣。

“啊,你…”若风望着自己正冒着血珠的手指,那熟悉的痛感让他的身体瑟瑟发抖。

“喂,不就刺了你一下,至于吗?瞧你的手指,血还在上面呢,我可没喝你的血哦。”

“喂,我也不是故意要刺你的,谁叫你不回答我的问题。”

“喂,就那么痛吗?你看起来比清延壮实多了,怎就那么没用?”

“你也刺过清延。”若风那质问的口气让白玫察觉到他似乎有些生气。

这人,莫名其妙:“是啊,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刺的。”白玫边说还边回味着当时的情景,那幸福的表情更是深深地刺痛着若风的眼。

“你还喝了他的血,你…”若风竭力抑制着自己的怒气,握成拳的双手,骨头戈兹地响着。

“我就只喝过他的血,虽然就只有一小口,可喝了之后好温暖好温暖。”白玫回味着清延血的味道。

虽然现在的白玫还只是一株玫瑰,可若风就是能想象她此时那种享受的表情,他闭上双眼,转身快步地向远处走去。因为他不知道要是他还呆在这,他会做出什么冲动的事。

若风怒气冲冲的离开,白玫原本以为他不会在出现在她的面前,可没想到的是,之后清延每一次为她作画,他都像个跟屁虫似的跟着。

不久,白玫的花期已过,清延除了来给她浇水施肥,其余时间都不曾来看过她。

“我的花期过了,你怎么还来?”自从上次之后若风虽天天来,可就没再和她说过一句话。

“花期过了,他来得就少了,在他的眼里你的价值就是你的花,你明不明白?”若风抚摸着白玫的叶道。

原本从没有指望过什么的白玫,听到若风的话,突然有想哭的冲动,难道喜欢一个人也有错吗?不,她从没想过要怎样,她只是希望自己不要太孤单,能时常有个人来看看自己就已经该知足的,不是吗?

“我喜欢他,只是喜欢。”白玫的声音很小很小,但在若风听来字字像巨雷轰炸着他的心。

五、幸福在相守里

“若风,陪我聊聊天,好吗?”

“嗯”

“你还没告诉我,为什么只有你才能听到我说话呢?”

“因为我们来自同一个地方。”

“那为什么你不是一株玫瑰,你可以到处跑,想去哪就去哪?”

“你也可以,只要你潜心修炼,不要整天想那些不可能的事。”

“真的吗?我以后也能跟你一样吗?”

“嗯”

“那你快教我,我该怎么做?”

“好”

……

日子好忙碌,好忙碌。

日子好温柔,好温柔。

……

“若风,若风…,我感觉身体清爽多了。”

“嗯,加

油。”

……

“若风,我可以随时开花了,不需要受花期的限定了。”

“嗯,真棒,加油。”

“我可以开花吗?”

“不行。”

“为什么?我开花了,清延就会来作画了。”

“你难道就为了一时的欢喜,而耽误你的修行吗?”

……

“若风,我的修行怎么这么慢啊。”

“不可以灰心,加油。”

“若风,想想办法嘛,我不要这么慢。”

“好”

……

“若风,你想到帮我的办法了吗?”

“嗯”

“你把手伸过来干嘛?”

“咬吧,每天喝一滴我的血。”

“不要,清延的血会被你的血盖过的。”

“真不要,那我没办法。”

“没有别的办法了吗?”

“没有。”

“那好吧。”

“那好吧。”

“感觉怎样?”

“若风,你的血是什么做的,烈酒吗?好热好热,我的花茎都要被灼热了。”

“那是我对你的爱,你没喝出来吗?”

“你说什么?你大声点行不,突然这么小声。”

“没什么,修炼吧。”

有一种感情叫陪伴,很纯,却最真切;有一种陪伴,勿用太多言语,却最温馨。那种沁人心脾的美,流连在对方的生命中,平淡、静美、黯然、真诚、幸福。

/

“若风,你的手是怎么回事?那么多的小伤口,密密麻麻。”秦朝一把抓过若风的手,仔细打量着。

“没什么,你不是要我记住教训吗,我就是这么做的。”若风抽回自己的手。是啊,原本每天让白玫扎一下,也没什么,稍一施法,就能将这些小伤口治愈,可他偏不,他要让这些疼痛,这些伤口时刻提醒着自己,要清醒,他害怕,害怕现在的美好时光会让他沉沦,再沉沦下去。

“我是问你,这是怎么来的?”秦朝已无心下棋,追问道。

“白玫的修行很缓慢,我只是每天度一点给她。”

“什么?你是不是疯了,那你自己怎么办?你的修为好不容易提升了些,你这样要何时才能恢复成以前。”

“秦朝,你不会明白的,更何况,她这样也是我害的,不是吗?就当我在赎罪吧。”

“我就知道,只要你还去看她,就还会出状况,你听好了,以后不许再去。”秦朝的声音一声比一声响亮,他希望若风不要再把他的话当耳边风,他不希望他唯一的好友再出任何的意外。

/

“你是谁?你干嘛这样看着我。”白玫小心翼翼地问,她也不知道这人能不能听懂她说的话,她记得自己从来就没招惹过这个人啊,事实上,她就没有机会招惹过任何人,除了若风。

“你不必知道我是谁?你只要以后不再吸取若风的血,以前的事就算了,否则,我不介意将你连根拔起。”秦朝怒视着白玫。

“你也能听懂我说的话,你认识若风,可是为什么,是若风自己让我吸的,这关你什么事?”

“白玫,不要太过分了,自私也该有个限度。他帮你的已经够多了,你不要害他。”

“你胡说什么,我怎么会害他,如果你是他的朋友,那我也是他的朋友,我不会害他的。”

“那最好,记住你今天说过的话。”

“喂,你怎么走了,你还没回答我,你怎么也能听到我说的话呢?这人,真是的。”

汉赛尔与格莱特


汉赛尔与格莱特

在大森林的边上,住着一个贫穷的樵夫,他妻子和两个孩子与他相依为命。他的儿子名叫汉赛尔,女儿名叫格莱特。他们家里原本就缺吃少喝,而这一年正好遇上国内物价飞涨,樵夫一家更是吃了上顿没下顿,连每天的面包也无法保证。这天夜里,愁得辗转难眠的樵夫躺在床上大伤脑筋,他又是叹气,又是呻吟。终于他对妻子说:咱们怎么办哪!自己都没有一点吃的,又拿什么去养咱们那可怜的孩子啊?

听我说,孩子他爹,他老婆回答道:明天大清早咱们就把孩子们带到远远的密林中去,在那儿给他们生一堆火,再给他们每人一小块面包,然后咱们就假装去干咱们的活,把他们单独留在那儿。他们不认识路,回不了家,咱们就不用再养他们啦。

不行啊,老婆,樵夫说:我不能这么干啊。我怎么忍心把我的孩子丢在丛林里喂野兽呢!

哎,你这个笨蛋,他老婆说,不这样的话,咱们四个全都得饿死!接着她又叽哩呱啦、没完没了地劝他,最后,他也就只好默许了。

那时两个孩子正饿得无法入睡,正好听见了继母与父亲的全部对话。听见继母对父亲的建议,格莱特伤心地哭了起来,对汉赛尔说:这下咱俩可全完了。

别吱声,格莱特,汉赛尔安慰她说,放心吧,我会有办法的。

等两个大人睡熟后,他便穿上小外衣,打开后门偷偷溜到了房外。这时月色正明,皎洁的月光照得房前空地上的那些白色小石子闪闪发光,就像是一块块银币。汉赛尔蹲下身,尽力在外衣口袋里塞满白石子。然后他回屋对格莱特说:放心吧,小妹,只管好好睡觉就是了,上帝会与我们同在的。

说完,他回到了他的小床上睡觉。

天刚破晓,太阳还未跃出地平线,那个女人就叫醒了两个孩子,快起来,快起来,你们这两个懒虫!她嚷道,我们要进山砍柴去了。说着,她给一个孩子一小块面包,并告诫他们说:这是你们的午饭,可别提前吃掉了,因为你们再也甭想得到任何东西了。格莱特接过面包藏在她的围裙底下,因为汉赛尔的口袋里这时塞满了白石子。

随后,他们全家就朝着森林进发了。汉赛尔总是走一会儿便停下来回头看看自己的家,走一会儿便停下来回头看自己的家。他的父亲见了便说:汉赛尔,你老是回头瞅什么?专心走你的路。

哦,爸爸,汉赛尔回答说:我在看我的白猫呢,他高高地蹲在屋顶上,想跟我说再见呢!

那不是你的小猫,小笨蛋,继母讲,那是早晨的阳光照在烟囱上。其实汉赛尔并不是真的在看小猫,他是悄悄地把亮亮的白石子从口袋里掏出来,一粒一粒地丢在走过的路上。

到了森林的深处,他们的父亲对他们说:嗨,孩子们,去拾些柴火来,我给你们生一堆火。

汉赛尔和格莱特拾来许多枯枝,把它们堆得像小山一样高。当枯枝点着了,火焰升得老高后,继母就对他们说:你们两个躺到火堆边上去吧,好好呆着,我和你爸爸到林子里砍柴。等一干完活,我们就来接你们回家。

于是汉赛尔和格莱特坐在火堆旁边,等他们的父母干完活再来接他们。到了中午时分,他们就吃掉了自己的那一小块面包。因为一直能听见斧子砍树的嘭、嘭声,他们相信自己的父亲就在近旁。其实他们听见的根本就不是斧子发出的声音,那是一根绑在一棵小树上的枯枝,在风的吹动下撞在树干上发出来的声音。兄妹俩坐了好久好久,疲倦得上眼皮和下眼皮都打起架来了。没多久,他们俩就呼呼睡着了,等他们从梦中醒来时,已是漆黑的夜晚。格莱特害怕得哭了起来,说:这下咱们找不到出森林的路了!

别着急,汉赛尔安慰她说,等一会儿月亮出来了,咱们很快就会找到出森林的路。

不久,当一轮满月升起来时,汉赛尔就拉着他妹妹的手,循着那些月光下像银币一样在地上闪闪发光的白石子指引的路往前走。他们走了整整的一夜,在天刚破晓的时候回到了他们父亲的家门口。他们敲敲门,来开门的是他们的继母。她打开门一见是汉赛尔和格莱特,就说:你们怎么在森林里睡了这么久,我们还以为你们不想回家了呐!

看到孩子,父亲喜出望外,因为冷酷地抛弃两个孩子,他心中十分难受。

他们一家又在一起艰难地生活了。但时隔不久,又发生了全国性的饥荒。一天夜里,两个孩子又听见继母对他们的父亲说:哎呀!能吃的都吃光了,就剩这半个面包,你看以后可怎么办啊?咱们还是得减轻负担,必须把两个孩子给扔了!这次咱们可以把他们带进更深、更远的森林中去,叫他们再也找不到路回来。只有这样才能挽救我们自己。

听见妻子又说要抛弃孩子,樵夫心里十分难过。他心想,大家同甘共苦,共同分享最后一块面包不是更好吗?但是像天下所有的男人一样,对一个女人说个不字那是太难太难了,樵夫也毫不例外。就像是谁套上了笼头,谁就必须得拉车的道理一样,樵夫既然对妻子作过第一次让步,当然就必然有第二次让步了,他也就不再反对妻子的建议了。

然而,孩子们听到了他们的全部谈话。等父母都睡着后,汉赛尔又从床上爬了起来,想溜出门去,像上次那样,到外边去捡些小石子,但是这次他发现门让继母给锁死了。但他心里又有了新的主意,他又安慰他的小妹妹说:别哭,格莱特,不用担心,好好睡觉。上帝会帮助咱们的。

一大清早,继母就把孩子们从床上揪了下来。她给了他们每人一块面包,可是比上次那块要小多了。

在去森林的途中,汉赛尔在口袋里捏碎了他的面包,并不时地停下脚步,把碎面包屑撒在路上。

汉赛尔,你磨磨蹭蹭地在后面看什么?他的父亲见他老是落在后面就问他。

我在看我的小鸽子,它正站在屋顶上咕咕咕地跟我说再见呢。汉赛尔回答说。

你这个白痴,他继母叫道,那不是你的鸽子,那是早晨的阳光照在烟囱上面。但是汉赛尔还是在路上一点一点地撒下了他的面包屑。

继母领着他们走了很久很久,来到了一个他们从未到过的森林中。像上次一样,又生起了一大堆火,继母又对他们说:好好呆在这儿,孩子们,要是困了就睡一觉,我们要到远点的地方去砍柴,干完活我们就来接你们。

到了中午,格莱特把她的面包与汉赛尔分来吃了,因为汉赛尔的面包已经撒在路上了。然后,他们俩又睡着了。一直到了半夜,仍然没有人来接这两个可怜的孩子,他们醒来已是一片漆黑。汉赛尔安慰他的妹妹说:等月亮一出来,我们就看得见我撒在地上的面包屑了,它一定会指给我们回家的路。

但是当月亮升起来时,他们在地上却怎么也找不到一点面包屑了,原来它们都被那些在树林里、田野上飞来飞去的鸟儿一点点地啄食了。

虽然汉赛尔也有些着急了,但他还是安慰妹妹说:我们一定能找到路的,格莱特。

但他们没有能够找到路,虽然他们走了一天一夜,可就是出不了森林。他们已经饿得头昏眼花,因为除了从地上找到的几颗草霉,他们没吃什么东西。这时他们累得连脚都迈不动了,倒在一颗树下就睡着了。

这已是他们离开父亲家的第三天早晨了,他们深陷丛林,已经迷路了。如果再不能得到帮助,他们必死无疑。就在这时,他们看到了一只通体雪白的、极其美丽的鸟儿站在一根树枝上引吭高歌,它唱得动听极了,他们兄妹俩不由自主地停了下来,听它唱。它唱完了歌,就张开翅膀,飞到了他们的面前,好像示意他们跟它走。他们于是就跟着它往前走,一直走到了一幢小屋的前面,小鸟停到小屋的房顶上。他俩这时才发现小屋居然是用香喷喷的面包做的,房顶上是厚厚的蛋糕,窗户却是明亮的糖块。

让我们放开肚皮吧,汉赛尔说:这下我们该美美地吃上一顿了。我要吃一小块房顶,格莱特,你可以吃窗户,它的味道肯定美极了、甜极了。

说着,汉赛尔爬上去掰了一小块房顶下来,尝着味道。格莱特却站在窗前,用嘴去啃那个甜窗户。这时,突然从屋子里传出一个声音:啃啊!啃啊!啃啊啃!谁在啃我的小房子?

孩子们回答道:是风啊,是风,是天堂里的小娃娃。

他们边吃边回答,一点也不受干扰。

汉赛尔觉得房顶的味道特别美,便又拆下一大块来;格莱特也干脆抠下一扇小圆窗,坐在地上慢慢享用。突然,房子的门打开了,一个老婆婆拄着拐杖颤颤巍巍的走了出来。汉赛尔和格莱特吓得双腿打颤,拿在手里的食物也掉到了地上。

那个老婆婆晃着她颤颤巍巍的头说:好孩子,是谁带你们到这儿来的?来,跟我进屋去吧,这儿没人会伤害你们!

她说着就拉着兄妹俩的手,把他们领进了她的小屋,并给他们准备了一顿丰盛的晚餐,有牛奶、糖饼、苹果,还有坚果。等孩子们吃完了,她又给孩子们铺了两张白色的小床,汉赛尔和格莱特往床上一躺,马上觉得是进了天堂。

其实这个老婆婆是笑里藏刀,她的友善只是伪装给他们看的,她事实上是一个专门引诱孩子上当的邪恶的巫婆,她那幢用美食建造的房子就是为了让孩子们落入她的圈套。一旦哪个孩子落入她的魔掌,她就杀死他,把他煮来吃掉。这个巫婆的红眼睛视力不好,看不远,但是她的嗅觉却像野兽一样灵敏,老远老远她就能嗅到人的味道。汉赛尔和格莱特刚刚走近她的房子她就知道了,高兴得一阵狂笑,然后就冷笑着打定了主意:我要牢牢地抓住他们,决不让他们跑掉。

第二天一早,还不等孩子们醒来,她就起床了。看着两个小家伙那红扑扑、圆滚滚的脸蛋,她忍不住口水直流:好一顿美餐呐!说着便抓住汉赛尔的小胳膊,把他扛进了一间小马厩,并用栅栏把他锁了起来。汉赛尔在里面大喊大叫,可是毫无用处。然后,老巫婆走过去把格莱特摇醒,冲着她吼道:起来,懒丫头!快去打水来替你哥哥煮点好吃的。他关在外面的马厩里,我要把他养得白白胖胖的,然后吃掉他。

格莱特听了伤心得大哭起来,可她还是不得不按照那个老巫婆的吩咐去干活。于是,汉赛尔每天都能吃到许多好吃的,而可怜的格莱特每天却只有螃蟹壳吃。每天早晨,老巫婆都要颤颤巍巍的走到小马厩去喊汉赛尔:汉赛尔,把你的手指头伸出来,让我摸摸你长胖了没有!可是汉赛尔每次都是伸给她一根啃过的小骨头,老眼昏花的老巫婆,根本就看不清楚,她还真以为是汉赛尔的手指头呢!她心里感到非常纳闷,怎么汉赛尔还没有长胖一点呢?

又过了四个星期,汉赛尔还是很瘦的样子。老巫婆失去了耐心,便扬言她不想再等了。

过来,格莱特,她对小女孩吼道,快点去打水来!管他是胖还是瘦,明天我一定要杀死汉赛尔,把他煮来吃了。

可怜的小妹妹被逼着去打水来准备煮她的哥哥,一路上她伤心万分,眼泪顺着脸颊一串一串地往下掉!亲爱的上帝,请帮帮我们吧!她呼喊道,还不如当初在森林里就被野兽吃掉,那我们总还是死在一起的呵!

趁老巫婆离开一会儿,可怜的格莱特瞅准机会跑到汉赛尔身边,把她所听到的一切都告诉他:我们要赶快逃跑,因为这个老太婆是个邪恶的巫婆,她要杀死我们哩。

可是汉赛尔说:我知道怎么逃出去,因为我已经把插销给搞开了。不过,你得首先去把她的魔杖和挂在她房间里的那根笛子偷来,这样万一她追来,我们就不怕她了。

等格莱特好不容易把魔杖和笛子都偷来之后,两个孩子便逃跑了。

这时,老巫婆走过来看她的美餐是否弄好了,发现两个孩子却不见了。虽说她的眼睛不好,可她还是从窗口看到了那两个正在逃跑的孩子。

她勃然大怒,赶紧穿上她那双一步就能走上几码远的靴子,不多一会就要赶上那两个孩子了。格莱特眼看老巫婆就要追上他们了,便用她偷来的那根魔杖把汉赛尔变成了一个湖泊,而把她自己变成了一只在湖泊中游来游去的小天鹅。老巫婆来到湖边,往湖里扔了些面包屑想骗那只小天鹅上当。可是小天鹅就是不过来,最后老巫婆只好空着手回去了。

见到老巫婆走了,格莱特便用那根魔杖又把自己和汉赛尔变回了原来的模样。然后,他们又继续赶路,一直走到天黑。

很快,老巫婆又追了上来。

这时,小姑娘把自己变成了山楂树篱笆中的一朵玫瑰,于是汉赛尔便在这只玫瑰的旁边坐了下来变成一位笛手。

吹笛子的好心人,老巫婆说,我可以摘下那朵漂亮的玫瑰花吗?

哦,可以。汉赛尔说。

于是,非常清楚那朵玫瑰是什么的老巫婆快步走向树篱想飞快地摘下它。就在这时,汉赛尔拿出他的笛子,吹了起来。

这是一根魔笛,谁听了这笛声都会不由自主地跳起舞来。所以那老巫婆不得不随着笛声一直不停地旋转起来,再也摘不到那朵玫瑰了。汉赛尔就这样不停地吹着,直吹到那些荆棘把巫婆的衣服挂破,并深深地刺到她的肉里,直刺得她哇哇乱叫。最后,老巫婆被那些荆棘给牢牢地缠住了。

这时,格莱特又恢复了自己的原形,和汉赛尔一块儿往家走去。走了长长的一段路程之后,格莱特累坏了。于是他们便在靠近森林的草地上找到了一棵空心树,就在树洞里躺了下来。就在他们睡着的时候,那个好不容易从荆棘丛中脱身出来的老巫婆又追了上来。她一看到自己的魔杖,就得意地一把抓住它。然后,立刻把可怜的汉赛尔变成了一头小鹿。

格莱特醒来之后,看到所发生的一切,伤心地扑到那头可怜的小动物身上哭了起来。这时,泪水也从小鹿的眼睛里不停地往下流。

格莱特说:放心吧,亲爱的小鹿,我绝不会离开你。

说着,她就取下她那长长的金色项链戴到他的脖子上,然后又扯下一些灯芯草把它编成一条草绳,套住小鹿的脖子,无论她走到哪儿,她都把这头可怜的小鹿带在身边。

终于,有一天他们来到了一个小屋前。格莱特看到这间小屋没有人住,便说:我们就在这儿住下吧。

她采来了很多树叶和青苔替小鹿铺了一张柔软的小床。每天早上,她便出去采摘一些坚果和浆果来充饥,又替她的哥哥采来很多树叶和青草。她把树叶和青草放在自己的手中喂小鹿,而那头小鹿就在她的身旁欢快地蹦来蹦去。到了晚上,格莱特累了,就会把头枕在小鹿的身上睡觉。要是可怜的汉赛尔能够恢复原形,那他们的生活该有多幸福啊!

他们就这样在森林里生活了许多年,这时,格莱特已经长成了一个少女。有一天,刚好国王到这儿来打猎。当小鹿听到在森林中回荡的号角声、猎狗汪汪的叫声以及猎人们的大喊声时,忍不住想去看看是怎么回事。哦,妹妹,他说,让我到森林里去看看吧,我再也不能待在这儿了。他不断地恳求着,最后她只好同意让他去了。

可是,她说,一定要在天黑之前回来。我会把门关好不让那些猎人们进来。如果你敲门并说:妹妹,让我进来。我就知道是你回来了。如果你不说话,我就把门紧紧地关住。

于是小鹿便一蹦一跳地跑了出去。当国王和他的猎人们看到这头美丽的小鹿之后,便来追赶他,可是他们怎么也逮不着他,因为当他们每次认为自己快要抓住他时,他都会跳到树丛中藏起来。

天黑了下来,小鹿便跑回了小屋,他敲了敲门说:妹妹,让我进来吧!于是格莱特便打开了门,他跳了进来,在他那温软的床上美美地睡了一觉。

第二天早上,围猎又开始了。小鹿一听到猎人们的号角声,他便说:妹妹,替我把门打开吧。我一定要出去。

国王和他的猎人们见到这头小鹿,马上又开始了围捕。他们追了他一整天,最后终于把他给围住了,其中一个猎人还射中了他的一条脚。他一瘸一拐地好不容易才逃回到了家中。那个射伤了他的猎人跟踪着他,听到了这头小鹿说:妹妹,让我进来吧。还看到了那扇门开了,小鹿进去后很快又关上了。于是这个猎人就回去向国王禀报了他的所见所闻。国王说:那明天我们再围捕一次吧。

当格莱特看到她那亲爱的小鹿受伤了,感到非常害怕。不过,她还是替他把伤口清洗得干干净净,敷上了一些草药。第二天早上,那伤口竟已经复原了。当号角再次吹响的时候,那小东西又说:我不能待在这儿,我必须出去看看。我会多加小心,不会让他们抓住我的。

可是格莱特说:我肯定他们这一次会杀死你的,我不让你去。

如果你把我关在这儿的话,那我会遗憾而死。他说。格莱特不得不让他出去,她心情沉重地打开门,小鹿便又欢快地向林中奔去。

国王一看到小鹿,便大声下令:你们今天一定要追到他,可你们谁也不许伤害他。

然而,太阳落山的时候,他们还是没能抓住他。于是国王对那个曾经跟踪过小鹿的猎人说:那么现在领我去那个小屋吧。

于是他们来到了小屋前,国王敲了敲门,并且说:妹妹,让我进来吧。

门儿打开之后,国王走了进去,只见房子里站着一个他生平见过的最美丽的少女。

当格莱特看到来者并非是她的小鹿而是一位戴着皇冠的国王时,感到非常害怕。可是国王非常友善地拉着她的手,并说:你愿意和我一起到我的城堡去,做我的妻子吗?

是的,格莱特说,我可以和你一起去你的城堡,可是我不能成为你的妻子,因为我的小鹿必须和我在一起,我不能和他分开。

那好吧,国王说,他可以和你一起去,永远都不离开你,并且他想要什么就会有什么。

正在这时,小鹿跳了进来。于是格莱特把草绳套在他的脖子上,他们便一起离开了小屋。

国王把小格莱特抱上他的高头大马之后,就朝着他的王宫跑去。那头小鹿也欢快地跟在他们后面。一路上,格莱特告诉了国王有关她的一切,国王认识那个老巫婆,便派人去把她叫来,命令她恢复小鹿的人形。

当格莱特看到他亲爱的哥哥又恢复了原形,她非常感激国王,便欣然同意嫁给他。他们就这样幸福地生活着,汉赛尔也成了国王的王宫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