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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人相见不相识

发表时间:202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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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故人相见不相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几十年没有见到老同学米了。

有一天我路遇老同学郑。聊了一阵之后,我跟他打听米的情况。因为米是他的同乡。想不到他语带哀伤地说:听说她去世了啊!

我大吃一惊:啊?我常常想去看她还没来得及去她怎么就去世了?心中的失落难以言表。

一年之后又看到老同学郑。他一见到我就迫不及待地说,上次告诉了我一个错误的消息,实在抱歉。其实米没有去世,是他记错人了。

我喜出望外。

作孽,她本来活着我却说她死了。他很是过意不去。

他反复叮嘱我:你一定要去看看她啊!

可是那时候我还不能去看她,因为我又去了外地。此后,我常常情不自禁地对自己说:下次回家一定要去看米。老伴说:看就看吧,你都说了好几回了。

米是我初中时的同班同学,比我大两岁。那时的她,矜持不苟,老成持重,是个闺秀型女孩。上世纪六十年代,农家的孩子买不起胸罩。她用两块手帕缝成一个挺漂亮的胸罩。我的袜子破了,她用做胸罩剩下的布头帮我缝补。她打的补丁那么小巧玲珑,而且紧针密线的,看上去倒像是一种点缀。我想米将来一定是贤妻良母。这种人应该是有福气的吧。

可是谁知后来她的际遇却很不好。年轻时遇人不淑,后来终于离异;中年失子;老年丧偶。

这都是听别人说的。每当听人说起她的遭遇,我就想去看她,可是总没有机会。

今年我从外地回来,跟人打听到米的住址,打算约老同学徐去看她。徐和米同岁,又是同桌,关系很好。一进徐的家门,徐就告诉我,家里收养了一个孩子,如今一岁三个月了。儿子媳妇要上班,老两口一天到晚围着孩子转。看来她是去不成了。我对她说,我想去看看米。想不到她却说:

我也有好几年没见到米了,我跟你一起去。不过要等儿媳妇放假才能走。有空我打电话邀你。

过了两天就是星期六,一大早徐的电话就来了。

我们按照打听来的地址来到了米居住的地方。我们在小区门口向一位阿姨打听米的住所。

她说:你们找老米呀?她早就不在这里住了。她现在住在老法院的廉租房二楼。

于是我们来到了另一个小区。

进了小区大门,我对徐说:你在这里等着,我进去打听一下。

我走到二楼一户人家门口,看到里面有一个白发老人的背影。

请问老人家,你知道一个姓米的老者住在哪里吗?我说。

老人家缓慢地回过头来朝我望了望,神色平静地说:姓米的就是我,你找我有什么事啊?

她的话分明告诉我,她是这个小区唯一一个姓米的老者。我一愣,知道这就是我们要找的老同学米了。可是这哪里是我记忆中的米呀!头发,脸型,肤色都变了,连目光都变得如此陌生。唯一没变的是她的乡音。要是在路上相见,绝对会擦肩而过。

我连忙转过头大声招呼徐,告诉她,米在这里。

显然,米也不认识我了。听到我叫徐的名字她才恍然大悟。

啊不得了,是你们哪米一脸的惊愕和感动。连忙把我们让进屋里。我们才进屋,她却一转身出去了。

我觉得奇怪,连忙问:你到哪里去?

我去楼上端把椅来。你也上来看看吧。

我拔腿就跟她走。原来上面是卧室。

米动情地说:阿弟呀,你们今天来,就像从天上掉下来的呀她声音哽咽,伸手从晾衣架上取下一条毛巾擦眼泪。我明白她急忙转身的原因了,她是不愿意让我们看到自己流泪。

去年听郑说你要来看我,他还把你的电话号码告诉了我。我想给你打电话,又怕你不在家

我又心酸又愧疚。我在心里自责:老同学,我早就应该来看你呀!

从楼上下来,三个人面对面坐下。炉子里煮着面条。她还没吃早餐。我和徐催她趁热吃。她一边心不在焉地吃一边跟我们诉说自己这些年的际遇。一开口眼泪又来了。她不停地用毛巾抹眼泪。一碗面条吃了好久还没吃完。我和徐相对唏嘘。幸运的是,米几个儿女很孝顺,政府也有照顾,也算老有所依。

五十年前,我们三个女孩总是一起围在地上吃饭,共享从家里带来的酸菜豆豉老南瓜。大约到了星期五,菜已经吃光了,我们依然围在一起,地上放着一碗盐水,我们用盐水下饭。少时不识愁滋味,那时候的我们,物质上是贫穷的,可是活得很快乐。

人世沧桑。五十年过去,我们都变得认不出彼此了。

我和徐下午都有事,不能久留。好在知道了她的住处,以后可以常来。临走时我们又互相抄录了一遍电话号码。

几天后的一个夜晚,老伴正在拉二胡。电话铃响了。我刚喂了一声,那头就在叫我的名字。这声音好亲切,又一时想不起是谁。

谁呀?我问。

我是老米呀,就忘记了啊?

哎呀,是你呀!你看,我听力不好,老伴又在这里拉琴,我没听出来。

米大约听出了我的歉疚,安慰我说:

没听出来不要紧哩。我跟你说一件事。qG13.cOm

米说,她今天特地做了一些肉圆粑,要我和徐明天一起去拿。

第二天,我平生第一次吃到了纯瘦肉馅的肉圆粑。这粑皮薄馅多,没有相当好的手艺是做不出来的。

这个人,把一腔真挚的情意都倾注在自己的杰作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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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对面,不相识


如果记忆是一座方城,那么,为了你,我甘愿画地为牢,将自己困顿其中。寻寻觅觅,兜兜转转又一世,还记得我们的前生盟誓吗?今生,我们再见,却是对面不相识。

光阴如梭,情丝百转,那年烟雨湖畔,共缠绵,许生生世世,佳宵期赏,,十里桃花共漫步。

十年一别,万丈红尘刀剑影,半生风雨,已非当年少时俊杰。我历尽艰辛回来,想兑现我当日的诺言,可对面不相识。夜深,临窗酒醉,那轮月从此不再完整。

年少风雅时,我在烟雨湖畔遇到了你,便知,此生你是我的唯一。三千弱水,我只取你一瓢饮。题诗长短句,句句是你。此琴唯你弹,此弦唯你配,风月兮兮,红尘我与你一起穿梭于山水时光。

如今,月下惟我的身影。一别十年,回来我们却是陌生人,对面不相识。梨花飘落,这年又添一色,我却无情风月。当日之约,你怎可忘?闻花思泪,又一年尽。

思,心中的念无处寄;念,心中的思无人晓。今生,我不是那个陪你并肩踏遍天涯的人。一别再聚,红尘悠悠,皆非当日,还记得前生盟誓,欲言竟无词,恨对面,不相识。

恨对面,不相识,前生过往一场空,再见已是陌路人。当太阳落下,又升起来的时候,一切都变了,一不小心就只能够回忆了。此生欠下的情,我一辈子也还不清。我没有想到那年的一别,会是我们爱枯萎的开始。我吻过你的唇,你却不是我爱的人了。

曾经的海枯石烂,如今的恨对面,不相识,这一地的凄凉,写满了我的悲伤。在那一刻,我崩溃在了整个世界面前。那刻骨铭心的誓言,刻在了心上,可从此,我是一人默默守候。爱那么短,遗忘那么长,前世的尘,今世的风,我们相遇又分别,最终对面不相识。

若说有缘,却又分别,若说无缘,却有偏偏曾经相识。世间的缘啊,份啊,何时是个头,又何人能说得清呢?

都说: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识。也许所谓的缘分,就是在合适的时间遇见,在合适的地点分别。何时缘起,何时缘灭,谁人能说得清道的明呢?也许正是因为这样的懵懂,人与人之间的情感才充满了神秘,而这种神秘感历来是被人们所追寻的,也许正是因为这样的不确定,我们才好奇,从而驱使这颗心为之所动。

那年的遇见,也许是幸运,也许是哀愁,给了我快乐的时光,但也给了我最深的痛楚。爱情的结局从来不是我们所能决定的,但又与我们有着一定的联系。当所有人都期待一个完美的结局时,我们却偏偏各奔东西,也许这就是命中注定的吧。今生,我们注定会成为彼此生命中的过客,匆匆的来,匆匆的去,仿如昙花一现,稍纵即逝。

但爱过的人,做过的事,哪里有那么容易忘掉。也许,我从未珍惜过你,以前没有,现在没有,将来就更不会了。对我来说,爱上一个人不容易,但遗忘一个人更不容易,也许要花一年,十年,甚至一生。时间就是一颗药,你掌握好了它还便是解药,你肆意挥霍它便是毒药。十年前的一别,成了我余生的痛。

恨对面,不相识,此后余生时时哀愁,思念朝朝。青丝白,红颜老,十年前后,已然两种境地。也许我一生只够爱一个人,就是那年烟雨湖畔的你,可时光荏苒,我还是一个人。每次回想起,与你一起的甜蜜时光,翻阅曾经我给你写的诗词,细细品读,我都会问自己:是否如此认真的对待过你?喜欢一个人,并不是把自己的所有给她,而是给她足够的信任。也许是曾经的我,不足以让她信任,才至于,时间一长,我们劳燕分飞。

那年,我以为遇你,我的世界从此都变成了美好,让我之前对这个世界的失望与不安定都随风而逝,原来这只是我的一厢情愿。再待十年后回到这,你我已然是陌路人,恨对面,不相识,却犹记当时花前月下,如今对影成酌,独醉华年。

十年一别,你就此抽身于这段情,让我留在回忆里哭。说实话,我恨你,可是抵不过我对你的爱,即使以后对面不相识,一直陪着你的,还有我的心。兴许 ,人的薄凉,会是保护我唯一的方式。

当时红线牵,以为余生就此不分开,可十年一别,这终究不过一纸笑谈。再见,已陌路,泪如雨下。那一刻,我才发现,此生最不舍的是你,此生最爱的是你。

别傻了,时间终让我们寂寞了彼此,即使曾赤诚天真地爱过你,可如此,也只是恨对面,不相识。但这一段感情中,我最为安慰的事情是:在那个冗长的,奇幻的,永不结束的夏天,遇见你。

若不相欠,就不相见


烈日炎炎,我因忙碌的奔走而汗流浃背,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人群,恐惧和不安在我心中蔓延,我的确很怕生。

我一个人坐在那里,周围的一切仿佛都被我屏蔽,米是第一个和我主动交谈的人,看着米水汪汪的大眼睛让我觉得亲近。米说第一眼看我就觉得我很乖巧,我当时嘴角一抽,殊不知曾有多少人觉得我拒人于千里之外,当然那只是一种伪装而已。

我和米之间的相处没有磨合期,不知是不是关系不够好的原因,但这样也好,至少不会吵架。

很巧的是,我们来到这个城市的原因,都是因为彼此的闺蜜。本来说好陪伴的闺蜜都去了其他的地方,也许这就是缘分。

我是一个害怕孤独的人,我想也不只我一个人畏惧,尤其到了微凉的午后,我的内心更加空落落的。可是渐渐的也成为了一种享受,享受一个人的安逸。

米很有主见,对待事情我们都有自己的看法,所以我们经常变成两个孤单的背影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我们有着与彼此不同的未来。

我们有着共同的爱好那就是星座。我们喜欢分析身边人的星座和他们的性格特点,米也经常提醒我哪个星座的男生更适合我。我也经常提醒她哪个星座是她的宿敌。

事实上我和米的性格截然不同,我做事容易烦躁,而米却总是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曾经我们是合作伙伴,那是一段让我惭愧的回忆。当时我们共用一台电脑,可是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两部视频。我对软件极为生疏,所以很紧张。米淡淡的看了看电脑让我先做,然后转身出去了。四个小时过去了,我做的一塌糊涂,这时米回来了,看了电脑问我做的怎么样了,也许是这四个小时的煎熬用光了我的好脾气,我放大声音让米不要催我。可是说完我就后悔了,我有什么原因发火呢?可是米却给我手里塞了零食,丝毫没在意的坐在我旁边让我别着急。突然觉得自己很幸运。

我可以看透米的内心,米在什么时候说谎我都可以看得出来,但我从不戳穿,因为我看起来真的好骗。

和米的结识,我们彼此都变了,我们虽然没有成为形影不离的朋友,但我们总能在某个微凉的午后送给对方一份温暖。

有人说:若不相欠,就不相见。我们是谁欠谁呢?

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01】向晚第一次遇见纪北,是在公司与甲方共同参与的庆功晚宴上。彼时,向晚一袭紧身旗袍,踩着10CM的细高跟,端一杯香槟,穿梭于会场的各方敬酒之中,像...

【01】

向晚第一次遇见纪北,是在公司与甲方共同参与的庆功晚宴上。

彼时,向晚一袭紧身旗袍,踩着10CM的细高跟,端一杯香槟,穿梭于会场的各方敬酒之中,像一只蹁跹的蝴蝶,美得不可方物。

旗袍这种复古与潮流并存的衣服,并不是人人都适合,稍有不慎,就会出落成一股风尘味和迎宾风,而向晚,楞是把这件真丝旗袍穿出了张曼玉般的性感,半高的小圆领环着纤细玉白的脖颈,销魂盛开的黄梅恰巧落在不盈一握的腰上,修长白皙的腿,每一步都走的深情款款,绝色倾城。

一时间,全场瞩目。

向晚本人毫不在意,身材好不显摆一下,难不成要藏起来么?于是露出八颗牙齿的国际标准微笑,对前来敬酒或者醉翁之意不在酒的众位,杯杯一饮而尽。

纪北身为甲方的设计总监,就是这个时候出现的,到他与她端酒致意,在向晚把酒杯放在嘴边之前,纪北握住了她的手腕,说:“随意就好。”

向晚觉得大概是喝多了,不然为什么,面前的纪北笑的这样令人沉醉。

翩翩公子,温润如玉。

纪北的眼睛如墨一样的黑,向晚盯着纪北性感的嘴唇恍惚的想,再给她一杯酒,她大概就有勇气吻下去。

后来向晚想起这一幕,觉得仿佛冥冥中自有天机。

【02】

这之后的一个星期,向晚并没有再见到纪北,她仍然忙碌的加着班,在夜深人静的办公室里,俯视整个城市的灯红酒绿,只是临睡前总会想起那张脸,要沉沉睡去的恍惚间,让她莫名生出一股南柯一梦的错觉,仿若那个夜晚并不曾真是的存在过,只不过是她的春闺相思里出现的幻觉。

日子匆忙而混乱,终于在向晚数了第十五张日历的时候,纪北复而出现。

那一天,晴空万里,天气好的不成样子,纪北穿着一件蓝色的衬衣,干净的像当时深邃而幽远的天空。

他站在办公楼的门口,对正走过来的向晚说:好久不见。

向晚心里突然就来了气:我与你素昧平生的,谈什么好久不见。

纪北仍然笑的如沐春风,拦住要走的向晚说:我去了国外出差,刚刚回来。

向晚本就是做做样子,想起自己也并没有什么立场生气,又听到眼前的男子一脸温和的解释,心里的那点不舒适感便不知道扔到哪里去了。

纪北说:一起吃个饭,好不好,我在华祖定了位子。

整个业内都见识过向晚的雷厉风行和说一不二,不眠不休的加班36个小时;为了拿下一个有意向的客户红白啤混喝到吐;与她合作过的甲方都说,这是一个披着美女外皮的汉子,轻易不要招惹。

可是他们都没见过此时的向晚: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

于昏黄的灯光中,我见犹怜。

纪北从侍者呈上的盘子里,拎起一个长方形盒子递过来,说:不知道你喜欢什么,随意挑了一副簪子,配你那天的旗袍,正合适。

向晚用手轻轻敲了敲那个镶嵌着一块白玉的红木盒子,说:所谓无功不受禄,可要求什么回报?

纪北假装沉眸凝思:以身相许如何?

向晚终于忍不住笑起来:一副簪子而已,就要我搭上自己,未免也太便宜。

纪北举起手中的红酒:簪子代表我。

向晚与他碰杯:礼物与牺牲色相,不可同日而语。

纪北抚额:你这样会让我对人生失去希望的。

向晚:那岂不是更好,世间少一个衣冠禽兽,女子之福。

纪北忽然表情严肃:衣冠禽兽者众多,只有我,独对一人情有独钟。

长得好看的人必然是情中高手,连给自己拨乱反正都显得温文尔雅。

向晚回到家,脑子里还想着纪北的那句”独对一人情有独钟“,一面之缘而已,就能促使他来表诚心吗?

镶嵌了一块白玉的红木盒子,精致典雅,若不看藏于其中的翡翠玉簪,倒是让人有一种买椟还珠的念想。

那支玉簪在盒子里安静的躺着,向晚想起温庭筠的一句词:鬓如蝉,寒玉簪秋水,轻纱卷碧烟。

单看着翠绿欲滴的成色,就知此簪价值不菲,这些年她在硝烟四起的商场也算见过些世面,平日里追求者众多,倒也见识过不少真正上的了台面的东西,因此一般俗物也是不在她眼中的。

然而这支,却真是一款尤物,又系心上之人所赠,毕竟意义不同。

最让向晚心动的,是玉簪一旁,有一朵小小的硬质卡片,上面用钢笔描着几个字:

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03】

从此以后,一周有五日,清晨8点钟,向晚都能在公司对面的星巴克看到纪北。

向晚习惯早起,尽管上班时间是9点,她每每8点就到,然后在星巴克吃点早餐,看会杂志报纸,这是她一年多以来雷打不动的习惯,也是她一天中最放松愉悦的时刻。

如今这习惯叫别人了然于胸,还成了相遇的借口,向晚除了摇头别无他法。

难得纪北一边说着喝太多咖啡不好,一边给向晚叫了她每次必点的拿铁。

向晚想:要不就从了吧,谁叫自己一早也看上人家了呢,人家这面子给了,里子也给了,再矫情的端着也说不过去。

可是,心里又有些不踏实,总觉得纪北像是乐在其中,一个盯紧了猎物的猎人,随时等待猎物的自投罗网,有点像油画里描绘的世界,虚虚实实,真假难分。

【04】

直到向晚惊觉已经三四日没有再见到纪北,一时心神不宁,拿了手机便拨过去。

手机响了很久,没人接,不甘心,再打。

终于被接听了,然而传来一个并不熟悉的男声:喂?

向晚下意识移开手机看了看号码,确认没错之后问:纪北呢?

对方沉默了一会:他在市中心医院306病房,车祸。

向晚的手机啪的一声就落在了地上,仓皇间捡起来,顾不得检查是否完好,就从办公室冲去了停车场,钥匙在手里打滑了好几次,终于启动了车子,在闯了一个红灯,连续加速超车之后,到达了医院。

站在病房的门口,向晚觉得心跳都要停滞了,呼吸也变得小心翼翼,生怕吵到里面的人,纪北在里面是什么样子的呢?是坐着还是躺着,是昏睡着还是醒着,是轻伤还是重症……一瞬间脑子里转了千百个念头,定了定心神,手握在了门扶手上。

然后听到病房里传出一个声音:我告诉她你出车祸了。

纪北的声音有些无力:你会吓到她的。

另一个声音:我帮你试探试探她,若她爱你,受点惊吓也是应该的,若不爱你,自然现在该干嘛还在干嘛。

纪北说:给我手机,我打给她。

另一个声音:不给,她都吊了你这好几个月的胃口了,也该让她着急一番。再说,她也不是你女朋友。

纪北:早晚会是的。

【05】

先前的担忧惊慌瞬间变成了恼怒,向晚抬起穿着高跟鞋的脚,代替手踹开了门。

病房里的两个人同时转过身,纪北坐在床边,手背上挂着点滴,另外一个男子坐在病床对面的沙发上,饶有兴致的看着夺门而入的向晚。

纪北看到向晚的那一刻,脸上出现鲜有的失措。

向晚指着纪北就开骂:怎么,你纪北也有失足时,看上去一时半刻也死不了,就不必装什么担心我受到惊吓这一套情圣的伎俩了,以为拍电视剧吗?

旁边的男子站起身对纪北说:你们慢慢聊,我先走一步。

临出门前对向晚说:我是何临安,纪北的发小儿,祝福你们。

说罢留下愣神的向晚,吹着口哨离开。

向晚正要质问,纪北一把拽过她坐在他身边,用那只可以活动的手环住向晚:我承认,我有一点怕你担心,但我更怕你的不担心,你瞧,自傲如我,在你面前,到底是不敢造次。

向晚的眼泪一下子涌出眼眶:我很担心啊,都快担心死了。

纪北却高兴起来,眸子里的笑意挡也挡不住:我要谢谢何临安。

谢他什么?向晚不解。

纪北吻上向晚的唇,含糊中吐出几个字:谢他帮我追到了你。

纪北其实并无大碍,被一辆酒驾司机别的撞上了护栏,越野车坏掉一个车灯,大概还有些轻微脑震荡,拗不过父母之命,留院输液观察。

向晚在纪北出院之后的第三天,已经以纪北的女朋友自居了。

“纪北,我不想开车了,你送我去公司吧。”

“纪北,我今天要去客户那里开会,晚上不要等我吃饭。”

“纪北,我今儿又搞定一个单子,我真牛掰啊。”

【06】

纪北想起初见向晚,早在庆功宴之前。

那天向晚来纪北公司签合同,在会议室里与李总讨论合同细节,纪北正好路过,怎么说呢,在遇见向晚之前听到她的名字多回,印象里一直觉得她应该是短发干练锋芒毕露的女子,但是那天见到向晚,长发飘飘,一副小女人的样子,比他想象中美很多,就是那个时候对她产生了好奇的吧。

再后来,两个公司的合作一直保持了下来,纪北也有幸能够经常听到向晚的信息,纪北想,在向晚还不认识他之前,他就已经开始了喜欢。

向晚也不曾知道,原来在她匆忙而过的岁月里,有一个男子研究过她的喜怒哀乐。

大概这世界上真的有一个词,叫做倾盖如故,就像纪北初遇向晚的那个下午,就像向晚初见纪北的那场晚宴。

在相识之初,已经隐隐有种似是故人来的感觉,才会那么笃定的想要把你留在身边。

世间那么多的人,我偏对你情有独钟;世间这么多故事,我偏要做你生命里的主角。

苍天佑我,送了一个你来。

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不打不相识的故事


不打不相识的故事

中国古典小说《水浒全传》中有这样一段故事:宋江因犯案被发配到江州,遇到早就想结识他的戴宗。于是两人一起进城,在一家酒店里喝酒。才饮得两三杯,又遇到李逵后来,三人又到江边的琵琶亭酒馆去喝酒。吃喝间,宋江嫌送来的鱼汤不甚好,叫酒保去做几碗新鲜鱼烧的汤来醒酒。正好酒馆里没有新鲜鱼,于是李逵跳起来说:“我去渔船上讨两尾来与哥哥吃!”

戴宗怕他惹事,想叫酒保去取,但李逵一定要自己去。

李逵走到江边,对着渔人喝道:“你们船上活鱼把两条给我。”

一个渔人说:“渔主人不来,我们不敢开舱。”

李逵见渔人不拿鱼,便跳上一只船,顺手把竹笆蔑一拔。没想到竹笆蔑是没有底的,只用它来拦鱼,他这一拔,就让鱼全跑了。李逵一连放跑了好几条船上的鱼,惹怒了几十个打渔人。大家七手八脚地拿竹篙来打李逵。李逵大怒,两手一架,早抢过五六条竹篙在手里,一下子全扭断了。正在这时,绰号“浪里百条”的渔主人张顺来了。张顺见李逵无理取闹,便与他交起手来。两人从船上打到江岸,又从江岸打到江里。张顺水性极好,李逵不是他的对手。他将李逵按在水里,李逵被呛得晕头转向,连声叫苦。

这时戴宗跑来,对张顺喊道:“足下先救了我这位兄弟,快上来见见宋江!”

原来,张顺认得戴宗,平时又景仰宋江的大名,只是不曾拜识。听戴宗一喊,急忙将李逵托上水面,游到江边,向宋江施礼。戴宗向张顺介绍说:“这位是俺弟兄,名叫李逵。”

张顺道:“原来是李大哥,只是不曾相识!”

李逵生气地说:“你呛得我好苦呀!”

张顺笑道:“你也打得我好苦呀!”

说完,两个哈哈大笑。戴宗说:“你们两个今天可做好兄弟了常言说:不打一声场不会相识。”几个人听了,都笑了起来。

如果人生能重来,但愿你我不相识


如果人生能重来,但愿你我不相识,年轻只有一次,青春不能重来,命运,不能复制,人生,无法重来。我一直有所追求,但却沉溺于自己,不能改变自己。如果能重来,我希望不太一样。而且青春年华,不管是爱情也好,梦想也好,事业也好,追求也好,去努力追寻,不要虚度。特别是恋爱和爱情,想要真正了缘、还债,就得真心对待一切人、事、物。看淡浮名虚利,放下我执,清净随缘,无私付出。不管对方是理解,还是不理解;是满意,还是不满意,不求任何回报,没有任何妄想,这才能了缘还债。只要你真心去做,就会感动对方、感化对方的。缘分,是生生世世的轮回,迟暮间不能改变。

纵使容颜空对泪,纵使流年不经盼,吟尽万般相思苦,只为来生重相逢,如果人生能够撤回,可以重来,我宁愿这辈子都不会遇见你。不再相见,各自安好!有一些人,注定走成陌路;有一些情,注定不能挽留。没有谁,注定是谁的谁。遇见你,我从不曾后悔;因为有你,我懂得了爱情的甜美,相思的心酸,和分手的痛苦。很久以后我才明白,眼前的一切都是幻想。你给我编织的一场美丽的梦,该醒了。前世缘,今生了;前世债,今生还。今生把该了的缘了完,该还的债还完,才能了脱生死的痛苦,脱离轮回的折磨,摆脱生活的烦恼和苦难。一纸誓言,解释不了的情字,苦了多少痴情的心。

时光流逝,寻寻觅觅,惆怅诉说一生一生。经历万世沧桑,多想与你依一方宁静,早知道最后只是过客,当初又何必招惹。遗忘吧,往事一笔勾销,放过你,也放过我自己。曾经的誓言像一个响亮的耳光,击碎了我残余的幻想,震醒我孤独的灵魂。你伤我最深,偏最得我心。我想对你说的话,全都藏在我的眼里,可惜你从未发现。全心全意地爱你,爱得忘掉了自己;如今想要放弃,想要断离,却发现身不由己。没有过多要求,不求任何回报,才能坦坦荡荡生活。付出而不计较结果,内心才会敞亮、安乐。但凡存有私心与杂念,烦恼与痛苦就会如影随形,祛除私心、抛开杂念,无论结果好坏,都会是愉悦与喜乐的。

认准的事,就义无反顾,该爱的人,就学会珍惜,不爱你的人,就该果断放手!我的人生我做主,又何惧一人前行!不爱你的人,就该果断放手!我的人生我做主,又何惧一人前行!如果人生也能撤回,愿你我没有交集。不联系,不删除,不打扰,余生各自安好,如果你有这样的想法,那就暴露出你并没有无私付出。要知道,对方达不到你的要求,没有给你及时的回报,那是另一码事,跟你的付出没有关系。只有去分别、断妄想,真心付出、无私奉献,我们才能了缘还债,了生死脱轮回。修学佛法,看破随缘;断恶修善,了缘还债。一生的梦寐以求,最无力的借口。人若善良爱无私,人如有情天佑之。

人生在世,有意或无意间,我们留下了很多未了的缘、未还的债。我们要赶在死亡来临前,了完该了的缘,还清该还的债,才能了脱生死轮回,摆脱烦恼痛苦。如果不爱,就放手,若深爱,请挽留。爱情不是唯一,你还可以重新开始。遇见你,我从不后悔,只是痛恨自己不够优秀不够成熟,到如今才明白每个人的出场顺序真的很重要!万丈红尘,千年寻觅,相逢嫣然一笑,倾撩无数凡尘素心,擦肩回眸相望,璀璨几世悲欢离合。拨开纷纷扰扰的浮世情缘,牵起几经轮回的手。一瞬交错,一生相思,今生了完该了缘,还清该还今生情:今生情今生有缘,执笔千章怨不休,一场触心的痛,能蔓延多久。

今生了完该了缘,还清该还以还债:该了的缘一定要了完,该还的债一定要还清,否则无法了脱生死之苦,无法了脱轮回,无法了脱痛苦和烦恼。那么怎样才能了缘了债呢?就是对家亲眷属等有缘众生要真心地对待,无私地奉献、付出,不能有虚情假意。你不必对我如此冷淡,我也有自知之明,心伤透了,自然就放下了。对不起,不小心闯进你的生活。过去打扰了,以后不会了,各奔东西,不再联系。人已不在,物是人非。旧时的伤痛记忆,已在岁月的长河里凝结成一道明媚的伤口,我不忍再去触碰。人生不怕路长,有爱不怕情苦,习惯仰望,是因为失望太多,如果人生能重来,但愿你我不相识。

故人情


紫红丝绒的大幕缓缓地垂下来,把沉雷暴雨、生离死别,把难解难分的戏剧矛盾,统统都遮住了。结束了,漫长的、艰难的、有声有色的人生历程,浓缩在两个半小时之内走完了,闭幕了。被戏剧力量所震撼的观众,经过了几秒钟的沉默,突然醒悟过来,爆发出一阵雷鸣般的掌声。陈局长舒展了一下有些酸麻的身躯,准备站起身来,陪同身旁坐着的国外戏剧大师翰斯先生和夫人走上台去,和全体演员握手、照相,祝贺演出成功。望着那还在缓缓摆动的大幕,一刹那间,陈局长突然想到自己也已经到了“闭幕”的时候,也许今天是他平生最后一次以省文化局长的身份坐在显赫的位置上看戏,然后再引人注目地走上台去扮演戏外戏的主角了。这个主角,他已经当了许多年。自从大军渡江解放了这座省城之后,他就留下来当了省文化局长,甚至在动乱的十年中,省文化系统的批斗会上他也是“主角”。后来,官复原职,又继续当他的局长。在他的管辖之下,从话剧、歌剧、地方戏,一直到木偶、杂技、曲艺,每台重要节目,几乎都要由他来审查,拍板。每逢会演、调演,也总是由他来授奖。有首长、外宾来看戏,当然也是他陪同。几十年来,他已经习惯了看戏、谈戏、发指示、接见、照相,习惯了在明亮的灯光照耀下,在花花绿绿的演员的簇拥中,以领导者持重的姿态,温和的笑容,和他们一一握手,并且颇为内行地一一指点着那些他所熟悉的演员,评论他们的成败,或是问一问他们的生活、工作情况。习惯了,这一切都已经习惯了,在这样的环境、气氛、节奏、旋律中,他感到充实、愉快,充满了生活的乐趣和工作的欲望。然而,这一切却就要结束了。根据党中央关于干部年轻化的决定,他即将办理离休手续,离开这个当了三十几年的文化局长的位置,让位于比他年轻的李副局长。也许下一次的这种场合,扮演他的角色的就将是李副局长了。想到这里,他的心里升起一种难以名状的感慨。是不是丢不下手中的权力?放不下身上的架子?担心随着权力的失去会失去一切?不是,他们心自问,决不是。对于党的决定,他是坚决拥护、坚决执行的。他懂得,新陈代谢、生老病死,是谁也无法抗拒的自然规律。他纵使能够活到一百岁,也不可能当百岁局长。到那时,他耳朵听不得,眼睛看不得,嘴说不得,腿动不得,偌大一个文化系统,他气息奄奄地躺在病床上怎么指挥?他记得刚当文化局长的时候,才只有三十几岁,完全是个青年人。而现在,已是年逾古稀的老人了。近几年,他明显地感到精力、体力、耐力下降,开会久了便有些昏昏欲睡,在为翰斯先生举行的宴会上,竟然还中途出来上了趟厕所,好似“一饭三遗矢”,英雄气短了。就像这台演员,三十几年也换了好几茬了。当年演四凤的小姑娘,现在演鲁妈都嫌老了。花开花落,春兰秋菊,各占一时,规律如此,又有什么办法?但是,人可以老,党不能老,事业不能老,就像河床里要流着活水,血管里要流着鲜血。陈局长对这一切,完全是看得清、想得开的,所以他不等上级来“个别谈话”、“做工作”,就明确表示要离休,并且提名由年轻、懂行、能干的李副局长接替他的文化局长和党组书记职务,只待省委正式批准,他就可以“交班”了。这形势,无须宣讲已是人人明白,在他今天登台的时候,团长、导演和演员都比平时对他更加尊重,一口一个“老局长”,像给他送行似的,颇有一点“西出阳关无故人”的味道。也正因为这个缘故,他也对他们格外地情重,握手的时间拉长了,分量加重了,以往只和主要演员握手,今天连站在边上的“龙套”也都照顾到了。好像即将离开自己的部队的指挥员,他对机枪手、爆破手、司号员、船工、马夫都充满了同样的恋恋不舍的感情。直到从剧场驱车回家的路上,他还沉浸在这种感情之中,滔滔不绝地对陪坐在桌旁的马秘书一一细数着每一个演员的成长史和今天在表演上新的进步。

小汽车沿着江滨路行驶,街上行人很少,车开得飞快。他让司机开得慢一点,深情地从车窗中眺望江城的万家灯火,倾听江水拍岸的涛声,就像当年第一次来到这里似的,对一切都感到新奇。他好像第一次发现马路旁边两排高大的法国梧桐的浓阴在路灯下是那样绿,绿得醉人;画屏山垂在江面的倒影是那么美,美得像诗。三十几年了,他竟然没有一次能抽暇细细地领略一番。以后,以后就有的是时间了。

回到家里,已近午夜时分。

像往常一样,马秘书先跳下车来,搀他下车,回手关上车门,嘱咐司机明早来接局长开党组会的时间,然后扶着局长走进宿舍院门。像往常一样,马秘书的妻子刘玉芬已经给局长准备好了夜宵,等在那里了。自从老局长重新工作以后,这已成了惯例。局长老伴已死去多年,儿女又不在身边,家里也没雇保姆,一个人住着空空旷旷的宿舍,同院的马秘书夫妻便自动管起了他的家务琐事。好在刘玉芬已经提前退休了,搭把手的活儿也不算什么。每逢看戏、开会回来得晚了,刘玉芬总是要为他准备一份夜宵的。

“今天的戏散场晚了点儿吧?您一定饿了。”刘玉芬递过碗筷,关切地说。

“哦,是吗?我还觉得挺早的呢!”陈局长拿起筷子,夹了一撮他所爱吃的盐水煮笋丝。这时,他才注意到,饭桌上比平时多了几个菜,而且还摆着一瓶以“清、香、醇、纯”著称的“四特酒”,面前的杯子里已经事先斟满了。

他端起杯子嚼了一口,望望刘玉芬说:“咦,再拿个杯子,小马也一起喝点嘛!”马秘书顺从地坐在他的旁边,端起刘玉芬递过来的酒杯,轻轻地抿了一点。马秘书向来是滴酒不沾的,局长的夜宵,也从来不陪。今天,算是第一次破例了,也许是出于服从的习惯,或者是为了照顾老局长的感情吧。

半杯“四特酒”落肚,陈局长便觉得一股清香从口腔到肠胃,从脑际到心胸回荡蔓延。他虽然酒量不大,但也是经过场面,品尝过许多名酒的。好酒并不使人麻木,会饮酒的人也并不在于“一醉方休”,而是细细品评其中韵味。现在,不知为什么,陈局长从“四特酒”中突然感觉到一种“饯行”的味道。也许是马秘书和刘玉芬出于对行将卸职的老局长的崇敬和留恋之情吧,连夜宵也为他加备酒菜了。想到这里,他那微微兴奋起来的神经又不免揉进了一种莫名的惆怅。

“往后,您就用不着再这么熬夜了。七十多岁的人了,离了也好。”果然,刘玉芬一开口就落到这个话题上,她说的“离”了,就是指的离休。说着,还唉地叹了一口气,“你说是不是?”她问马秘书。

“哦,哦。”马秘书说不上什么,手里的筷子在饭桌上划来划去。

“我看也是离了好。”陈局长解开了上衣纽扣,让从江边吹过来的风驱驱身上的汗气。接下来,他本想谈谈离休的意义,话到嘴边又觉得那些在文件上、社论上都阐述得清清楚楚的话无须再说了,和他们扯扯家常吧。他离休之后,从两家的关系上看,不是远了,而是更近了。他用不着起早贪黑地每天去局里上班,刘玉芬也不必为他准备夜宵了。反过来,他还可以帮他们做点什么呢。这些年,他欠他们的情也太多了。

“唉!”刘玉芬又是一声叹息,苦笑着说,“您说到哪儿去了?我们可从来没有这么想啊!我是怕您闲下来过不惯了呢,要是他陈奶奶活着,老两口还能……”刘玉芬话说了一半,看见马秘书在朝他摇手,她发现自己又触及了老头儿的痛处,哽咽下不说了。

陈局长的心里咯噔一下,手中的酒杯放下了。刘玉芬说的陈奶奶,是指他那死去了十三年的老伴——按照孩子们的称呼叫她“陈奶奶”。一想起她,什么酒也不能浇灭他心头的悲痛和忧伤。

就是在这间房子里,十三年前,她倒下了,倒在病床上,弥留之际艰难地呼唤着他的名字。而他,却被关在“牛棚”里,有家难归。晚期的肠癌折磨着他那三十年前患难相知、三十年来荣辱与共的妻子,而守在病床前的却既不是丈夫,也不是儿女,只是无亲无故的邻居刘玉芬,刘玉芬是机床厂的一名铣工,祖上三代贫农,横竖什么也不怕,敢于凭着工人阶级、革命群众的身份向文化局专案组的人大喊大叫,据理力争:“共产党的政策管不了你们文艺界吗?管他是不是黑帮、叛徒,也总是个人!罪该砍头也得让他和亲人告个别吧?”他该怎么感谢刘玉芬的拔刀相助啊!由于她的哭闹,专案组竟恩准了他和妻子见最后一面,尽管是在两名专案人员的押解之下。

他本然地站在床边,看着艰难地呼吸着最后几口空气的妻子,不知该说些什么。

“你……你过来,过来……”妻子的声音低得几不可辨。

他挪动了一下伤痕累累的腿,扑通跌倒在床边上。

他死命地抓住妻子干枯的手臂,像是要竭力从死神手里抢回来。

专案人员威严地立在那里,其中的一个大声说着:“有话快点说,时间到了!”“出去,你们出去!”刘玉芬疯狂似地闯进来,朝专案人员吼叫着,“留点儿德行吧!临死还不让人家说句私房话?”天晓得是怎么回事,“鬼怕恶人”,专案人员真的被她镇住了,他们退了出去,但是有言在先:只给三分钟!三分钟,多么宝贵的三分钟啊!他紧紧地抓住老伴的手,恨不得一口气说完一辈子的话。

“你……承认了叛徒?”老伴的声音像是从牙缝中挤出来的。

“没有。”他说,眼里忍着泪。突然,他嚎啕哭了出来,伏在老伴的胸前说,“不,我想承认了算了,好让他们放了我,给你……送行。孩子们也能落个‘可以教育好的子女’。”老伴的手在推他,虽然没有力气,但他分明感到是在推他。她闭着眼睛,闭着嘴唇,像死了一样。不,她没有死,她在积聚最后一点气力。足足有半分钟之久,她突然睁开了眼睛,直直地看着他,从牙缝里挤出了一句话:“不能……感情用事……拿原则……做交易啊!”她死了,就这样死了,这个参加过渡江战役的女战士死在她亲自解放的江城,直直地睁着眼睛、紧咬着牙关。

是的,她死在这里,那张床,就摆在现在放饭桌的地方。他被押走之后,老伴的后事,一切都落在刘玉芬和小马身上了。一定是费了很大的艰难吧?尽管他们事后并不愿表白,他也完全可以想象得到的。

陈局长觉得一腔热血涌上咽喉,仰面一口咽下了杯中的苦酒。气氛变得沉闷。刘玉芬后悔自己多嘴,惹得老头儿伤心。

“四特酒”没有尽兴,陈局长再也无心饮了。他让刘玉芬收拾了桌子,嘱咐他们早些休息,说自己也累了。

刘玉芬和马秘书唯唯诺诺退了出去,轻轻给他带上了门。

夜深了。陈局长躺在床上,其实一丝睡意也没有。刚才,他想早些躺下,只是不愿在部下面前失态,不想重提那已经成了过去的往事,也不想用语言来表达对于曾经在危难之中给予他莫大帮助的刘玉芬夫妇的感激之情。

然而,这种感激之情是无法混灭的。现在,抚今追昔,陈局长的心中升起一股对于这一对心地善良、工作勤恳的夫妻的愧意。这些年,自己可曾对他们有过什么关怀帮助吗?没有,一点也没有。似乎自己天生就是局长的身份,而人家,理当就该为他无偿、无限、无条件地服务似的。小马夫妻俩工资低微,上有老,下有小,紧巴巴的日子是怎么过来的?他们的老人是哪一年死的?养老送终作了多少难?他一点也没有过问。还有他们的孩子,插队之后都怎么安排了?刘玉芬是为了让大儿子顶她的班才不得不提前退休的,退休之后把陈、马两家的家务都揽在身上。小马呢?小马给他当秘书也好几年了。可是,这几年,他当的岂只是秘书?打扫办公室、提开水、沏茶、陪他看病、拿着皮包跟他开会、扶着他上车下车,甚至他每天的早点都是小马买好了放在饭桌上。简直像个公务员!局里的人也真的这样半开玩笑地叫他“局长勤务兵”。按照陈局长的本意,当初把小马从行政处调上来当秘书,是想让他抄抄写写,起草个总结、报告之类。哪知小马没有这方面的本事,掂起笔来沉重得很。记得有一次,他叫小马到剧团了解剧目安排,剧团的领导仔仔细细地做了半天汇报,小马竟然连一张纸都没记满。原来,当人家汇报到《窦娥冤》时,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出这个“窦”字怎么写,憋得满脸汗,后边的汇报都忘了听了。偏偏陈局长让他在几位副局长都参加的会上汇报一下,又是把小马憋得满脸汗,结结巴巴地说了个“豆、豆、豆芽菜”!有人提醒他,是不是《杨乃武与小白菜》?小马认真地把记录本摊开:“不是小白菜,您看,是豆芽菜嘛!”开会的人都凑过去看他的记录,见那上面真的画着一根大脑袋、弯脖子的豆芽菜!结果,小马的洋相风传了全文化局系统。从此,陈局长就不再难为他,扬长避短,让他干点力所能及的吧。而小马虽然自惭形秽,工作却仍然一丝不苟,不习不懒,不过整天奔忙的都是一些琐碎小事。唉,唉!小马不小了,四十七八,奔五十的人了,还给他当个勤务兵。陈局长后悔自己怎么没有注意培养小马的工作能力,给他的肩膀上加点沉重?怎么没有给他个学点业务专长的机会?是不是自己太自私了?只顾使用方便就误人青春,真的把他当成一匹温驯的小“马”了?难道让小马当一个终身秘书吗?而且,自己即将离休,能让小马继续再给论年龄比他还小的李副局长——将来的局长当“勤务兵”吗?想到这里,他心里十分不安,发觉由于自己的疏忽留下了一件棘手的事。他觉得惭愧,自己刚才对那些演员的依依不舍之情都超过了小马,而小马,才是他最该挂牵的一个人哪,我走了,留下他怎么办?他感到自己还没有到卸掉肩上的担子、交出手中权力的时候,就像在战争年代夜晚出去查哨的时候,他不能丢下任何一个哨位,哪怕是离任前的最后一晚,也不能。

天亮的时候,小马仍然和平时一样,为他买好了早点。车来了,小马拉开车门,搀着局长上车。

陈局长第一次轻轻地推开了马秘书的手,笑笑说:“搀我干什么?像个勤务兵似的!”车子开走了,陈局长心情舒畅地挺直了身子,从车窗里扫了一眼推着自行车走出宿舍大门的马秘书,从心里漾起了一缕笑意。昨天彻夜不眠,他把全局的干部名单在脑子里反复排了好几遍队,终于有一个满意的打算:论年龄、党龄、工龄和政治表现,小马完全有资格做新班子的办公室主任人选,而由陈局长亲自提出这个方案,也决不会有任何人反对,今天上午的局党组会议上,他将提出这个设想。

谁能料到呢?他的发言刚刚结束就遭到了李副局长的反对,反对得那样坚决,话又说得那样委婉:“老马同志的确是一位好同志,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然而,作为统筹全面工作的办公室主任,他缺少一个根本条件:工作能力。几年来,马秘书实际上连秘书工作也不能胜任,只是像同志们说的那样,是一名‘局长勤务兵’。对此,包括我在内的几位主要领导都不闻不问,采取了不负责任的态度。如果现在再把更重要的担子压在他肩上,就更加不负责任了。干部的更新不是论资排辈、轮流坐庄、拔苗助长,而是为了党的事业!尽管,我充分理解和充分尊重陈局长的感情……”感情!多么圆滑而又尖锐的语言,他使用了这个一针见血的字眼:“感情”!陈局长果然大动感情了;我还没下台呢,你就敢于这样了,那我怎么能把小马扔到你的手里?他想慷慨陈词,为小马再次呼吁,但是,说什么呢?说在他饮“四特酒”的时候想到的一切吗?

写于1984年

(发表于《女作家》1985年第3期。收入霍达小说集《魂归何处》,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1988年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