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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抚养权怎么判专业律师为你解答

发表时间:2020-12-01

【www.qg13.com - 情感说说你为什么离婚】

情感的说说就像是文字里的我们,有一些情感句子总是能够写到我们的心里去,什么样的情感说说才称得上质量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离婚抚养权怎么判专业律师为你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离婚抚养权怎么判专业律师为你解答

在离婚案件中,共同财产可以分割,但孩子并不是物品,不能像财产那样分割。夫妻双方为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争论的情况不胜枚举,那么在诉讼离婚中对孩子抚养权的判决一般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吧!

一、法院对孩子的离婚抚养权怎么判

法院在判决时会按以下情况考虑将抚养权判给男方还是女方:

1、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优先考虑女方;

2、子女在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优先考虑男女双方经济条件、生活环境等会对孩子成长有良好帮助的一方;

3、子女在十周岁以上就会考虑孩子的意愿;

4、一方长期在外,不能很好的尽到抚养义务的,会优先考虑另一方;

5、如果其中一方已经拥有至少一个子女的抚养权,那么会优先考虑另一方;

6、一方做了绝育手术另一方没做的,会优先考虑做了绝育手术的一方。

但是以上也不是死规定,属于优先考虑的情况。如果夫妻双方中一方存在过错的、有恶性传染病或者重大疾病、精神问题的、存在生活恶习不良嗜好等,一般会判给另一方。

1、经济稳定

要想拿到子女抚养权,经济状况稳定、良好是基础;没有经济来源、自己都过得朝不保夕的父母,如何养育子女是一个难题。连温饱都无法解决的话,难以保证子女能健康的成长;因此,经济基础是必要条件,不要求父母要多富裕,至少收入要满足正常生活所需,且收入稳定。

2、环境和谐

这就关系到父母双方原生家庭的气氛,离婚后,子女与抚养人原生家庭接触的机会就会较多,家庭氛围对子女的影响很大。

比如说,在夫妻双方收入差距不大的时候,一方原生家庭是高知教授,另一方原生家庭是四处奔波的生意人,那么高知家庭一方比较容易得到抚养权。

3、受教育程度

这里最主要的是父母双方本人的受教育程度,在法院判决中,父母中学历高的一方会被重点考虑,父母是子女第一任教师,父母学历高更容易开展启蒙教育,更容易潜移默化中让子女学到更多,本人也会更重视子女的教育,有利于子女发展。

4、陪伴时间

父母能够陪伴子女的时间长也是考量中的加分项,因为工作忙而忽视家庭不利于子女性格养成;因此,如果父母双方中工作朝九晚五周末双休的一方比不定时加班四处出差的一方更具有竞争力。

5、与子女关系

二、诉讼离婚抚养权如何争取

离婚诉讼前一般会让双方调解,调解无果后可以约定孩子由一方抚养或双方轮流抚养,最后如果协商无果,在争取子女抚养权时一般做到以下几点争取到的几率会更大:

1、经济允许的,可以表明家庭条件对孩子的成长有相对好的帮助。

2、相比对方能有更多时间或愿意花更多时间陪伴孩子。

3、孩子如果长期随己方或己方父母成长,且己方父母有能力也愿意照顾孩子。

按照《婚姻法》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可以得知,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最主要的是考虑到怎样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发展,是从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出发的。所以争取抚养权主要的是必须有能很好的照顾孩子的意愿,对孩子成长有良好的帮助。在判决后如果发现另一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的,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更改子女抚养权。

离婚后受伤最大的永远是孩子,无论出于法律还是别的,都必须优先保证孩子的健康发展和合法权益。以上是小编整理的争取抚养权的一些知识,希望能对各位读者有所帮助。

有孩子的夫妻,决定离婚后一般都会首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却不是很清楚法院对抚养权判决的标准有什么,这个时候当事人应该多多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才能去最大概率地争取。

三、给予离婚抚养权的期限?

正常情况下,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期限为十八周岁。但是,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抚育费可停止支付。另外,如果孩子虽然到了18岁,但仍在上高中,法律上仍有义务支付到孩子高中毕业。

从法律上讲,孩子上大学后,法律便不会规定强制的抚养义务了,但如果父母有支付能力,仍然应当支付。当然,实践中大多数父母是会自愿支付的。

四、变更孩子离婚抚养权的条件?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变更抚养权?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这是个兜底条款,社会现实是复杂的也是在不断发展的,对于那些制定司法解释时考虑不到的问题,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这里,如何变更抚养权?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是否应该变离婚孩子抚养权。

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离婚抚养权。

离婚率越来越高现象背后,带来的离婚纠纷案件率也越来越高;比如说一个想离一个不想离产生的离婚纠纷,因财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产生的财产纠纷以及由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互不让步产生的抚养权纠纷。其中,抚养权问题最不好判决,夫妻双方都想争,但这不是一个方面就可以做出判决的,要多维度考量,做出最适中、最合适多的处理。满足以下5点,子女的离婚抚养权基本上就是你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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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离婚要多久专业离婚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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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一般需要九个月,通常一审期限按照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个月,二审期限是三个月,合起来一个离婚案件从头到尾少则3个月,多则9个月。

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俗话说“夫妻吵架,床头吵,床尾和”

但如果夫妻二人分居了

就极有可能会造成夫妻感情破裂。

那么,分居多久会自动离婚呢?我们今天就来给大家讲解一下。

新婚姻法夫妻分居现在离婚要多久?

1、法律对分居时间的规定--满2年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分居逾两年的,且感情确已破裂,可以判决离婚。

2、满2年后婚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

许多人不知道分居两年后,婚姻关系是不是自动解除了。

分居(别居)满2年在我国只是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种方式,

只要不经过法定的离婚手续,双方的婚姻关系还继续存续,

如果此时任何一方与第三方结婚的,即构成重婚罪。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现在离婚要多久?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所以说,起诉离婚的最快时间一般为三个月。

律师支招:全职太太拿什么争取抚养权


《我的前半生》热播,主演马伊琍、靳东、袁泉还有老戏骨陈道明,阵容很强大,浓墨书写的全职太太离婚戏自然也就掀起了对婚姻和全职太太的全民讨论。

亦舒最看重女性在情感里的独立与尊严,“做人最紧要姿态好看”更是为万千女性树立新时代的价值标杆,但是前十几集里的罗子君却是一个婚姻中的寄生虫,享受着先生透支健康和生命换来的物质生活,自己则庸俗物欲而不学无术。

全职太太们放弃了自己的人生,生活却可以在一夕之间残酷地重新洗牌。

罗子君被出轨了,冷不丁地,她就被迫走入了离婚的法庭。幸亏身边有对她不离不弃的好朋友唐晶,有金牌顾问贺涵。唐晶陪着她,贺涵则早早地为她寻觅了一位离婚律师。帮助她更理智地面对离婚,保护自己的权益,这自然是很漂亮的一步反击棋。

毕竟当罗子君悲伤绝望时,陈俊生正动用自己的一切资源盘算着争夺儿子的抚养权以及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与其以泪洗面,不如当个勇敢的勇士,收集有利于财产分割、抚养权争夺等方面的证据。

在庭审的关键时刻,贺涵向律师提供了陈俊生常年出差及加班的证据,让法院相信他以前没有时间照顾好儿子,以后更不会有,最后罗子君取得房子和孩子。

即将一无所有的全职太太竟然取得了孩子的抚养权,还能继续住在原来的房子,不得不说罗子君是全职太太离婚样本。

有一个统计数据表明,我国全职太太比例达26%。其实,在我们办理的离婚案件中,全职太太也的确不少。今天我们就来探讨全职太太争取抚养权的那些事。

01全职太太争取抚养权,有什么优势吗?

全职太太可能没有工作收入,但是争取抚养权的时候也并非毫无优势。

1、从抚养现状而言,全职太太一直陪伴孩子带大,法院也倾向于不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

2、若孩子年满10周岁,法院需要征求孩子的意见,而在母亲长时间陪伴下孩子跟随母亲生活的意愿自然更强。

3、处于哺乳期的孩子(两周岁以下)一般以跟随母亲生活为原则,这是任何女性的优势,事实上哺乳期也是夫妻矛盾的高发期。

02全职太太争取抚养权,又有哪些不利因素?

1、全职太太没有工作收入,经济实力不如男方,这点往往是致命的。

2、全职太太的社会资源及阅历都不及男方,可能无法为孩子提供优质的生活学习条件。

3、全职太太遭遇离婚,容易产生心理问题,一定程度上对于争取抚养权不利。

4、中国的家庭背景下,男方的父母帮助带孩比较多,这点对男方争取抚养权加了一点砝码。

另外,一方是否有过错、是否具有再生育能力以及是否存在身体不适宜抚养子女等情况,也是影响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03全职太太如何化被动为主动,提前规划争取抚养权?

罗子君这样被认为没有工作能力的家庭主妇是否一定争取不到孩子的抚养权?答案是否定的。

良好的经济条件是法官裁判抚养权归属的因素之一,但并不是绝对的。《我的前半生》里,罗子君真情流露,在法庭上将陈俊生工作繁忙、经常加班并且存在婚外情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事实列出,并表明自己已经在努力融入社会,孩子更应该在彼此信任、依恋的环境下长大,最后成功地争取到抚养权。

因此只要提前准备,积极争取,全职太太依然有取得抚养权的可能。那么全职太太该如何化被动为主动,为争取抚养权作有利且充足的准备呢?

1、对家庭财产状况及先生的感情工作状况不能一无所知,一旦面临离婚才能配合律师提供财产及证据线索。

2、没有工作收入也可以有其他收入,例如房产、股权投资以及其他理财产品等,做到经济上独立。

3、一旦感情生变,需要尽早拥有一份工作,向法院证明自己具有工作能力,有能力抚养孩子,实务中需要提供劳动合同、薪资证明以及单位缴纳社保的记录等。

4、如果分居请尽量带着孩子,离婚前子女的生活现状是法院考量的重要因素,当然也要防止对方趁其不备把孩子抢走甚至藏起来。

5、收集亲属能够协助抚养孩子的证据,提供便利孩子上学、生活以及能够证明孩子在更加熟悉的环境中成长的证据材料等。

当然,离婚后当孩子哭着想回家的时候,罗子君也曾一度后悔争取抚养权是不是太自私,跟着自己对孩子似乎并非最好的选择,这的确也是离婚男女需要考虑的问题。

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原则永远只有一个:子女利益最大化!谁抚养孩子最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谁就更有可能取得孩子的抚养权。但是,身处离婚旋涡,能想通并且愿意放手的父母少之又少。

情话再动听,终究只是情话。如果把男人当作天,在这个男人动辄出轨的时代,那天塌下来也太容易了点。女人最想要的安全感,只能通过自己的独立来获得,即使不在工作的状态,也要有能够参与工作的能力。

平等的婚姻,反而是最持久的。女人,保持可以随时离开的能力。

怎么办离婚手续离婚律师为你在线解答


怎么办离婚手续离婚律师为你在线解答

关于离婚手续,首先要知道离婚的类型,离婚一般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选择离婚的方式不同,那么办法离婚手续的程序也不一样。

首先我们了解一下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关键在于“协议”,协议即协商共议,即需要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进行离婚,只要双方协商一致,那么即可到婚姻办理机构即当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当然要弄清楚协议的内容,必须明确财产分割的问题,对于共同财产分割不明确的,会影响离婚手续的办理。还有关于子女抚养的问题、债务债权的问题,在协议中都必须予以明确才可,否则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再次发生争议,会造成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其次就是诉讼离婚了,前面我们提到了关于协议离婚涉及的一些内容,比如抚养权的问题、债权债务的问题,还有共同财产即财产分割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发生争议,不能达成一致的话,可以选择诉讼离婚。还有一种即一方坚持要离婚,但是一方不愿意离婚的,也可以进行诉讼,只要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基本是会判决离婚的。

怎么办离婚手续一、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怎么办离婚手续二、申请。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怎么办离婚手续三、审查。工作人员应查明:

1.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

2.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

4.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5.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怎么办离婚手续四、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不符合婚姻法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怎么办离婚手续五、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三十一条自愿离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看完本文之后大家需要清楚申请离婚是需要进行申请的,这在民政局有表格填写,大家就要在这方面了解清楚,对于离婚是重要的事情,双方都要做好详细考虑,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章法律师团队

离婚孩子怎么办没有工作争取抚养权可行吗


离婚孩子怎么办没有工作争取抚养权可行吗

一方的经济收入,只是影响抚养权的一个因素,法律规定孩子在两岁以下一般会判给女方,除非女方有一些不适宜抚养小孩的疾病,2到10岁法院考虑双方的条件看那方抚养小孩对小孩的成长更有利法院就判给谁,孩子在10岁以上法院会考虑孩子的意见的,当让孩子的抚养问题你们可以自由协商,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不过,离婚孩子怎么办?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时是从以下方面进行考虑:

1、两人的生育能力,比如法院会优先考虑绝孕、丧失生育能力的一方;

2、两人的经济收入,有固定的工作、固定的收入能够满足孩子的物质生活,法院即会认为“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

3、两人的文化水平,一定程度的文化水平会更有利于孩子的抚养教育。

4、两人的工作性质,比如一方是公务员,工作性质较为稳定,将会给孩子营造更稳定的物质生活。

5、两人的生活习惯,比如夜班、出差等工作情况,将很难保证父母跟孩子交流的时间,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争取子女的抚养权,需要弄清子女抚养权确定的规则,继而以己之长攻彼之短,从而取得子女的抚养权,具体来说:

1、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离婚孩子怎么办?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予准许。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对单方负担全部抚育费的请求,不予准许。

4、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离婚孩子怎么办?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孩子怎么办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在审理孩子抚养权的案件时,审判的原则是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孩子的年龄来确定,故而女方无收入抚养权能否争取到,关键在于孩子是否初入哺乳期,对于不属于哺乳期的情形,若孩子的年龄超过十周岁,需要询问孩子的意见。

如果离婚怎么办孩子抚养权该判给哪方


如果离婚怎么办孩子抚养权该判给哪方

协议离婚小孩的抚养权的确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

夫妻离婚后,小孩抚养权的判定一般根据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原则进行。具体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费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如果离婚怎么办?抚养权该判给哪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第二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三条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如果离婚怎么办?孩子抚养权该判给哪方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只要满足这几个条件就稳了


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只要满足这几个条件就稳了

第一、子女抚养费指什么?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失去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的一方,要负担孩子的抚育费,但有约定的就按约定来办。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一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离婚后,父母中未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承担子女抚养费。

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除非成年子女不能独立生活。

第二、那么继父母要给继子女抚养费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十三条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即如果继父或继母同意继续继续抚养继子女,那么就要承担起抚养义务,向继子女支付抚养费。如果继父母不同意继续抚养,就无需向继子女支付抚养费。

第三、子女抚养费数额如何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的判决和处理: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三、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四、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离婚后争取到子女抚养权,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5、考虑法官判决孩子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归属的因素。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专业离婚律师咨询之异地怎么办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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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夫妻都在异地,如何在异地进行协议离婚?如何在异地快速离婚?每年都会遇到很多类似的问题,按照民政部门的现行规定,在哪里办理的结婚手续,就需要在里办理离婚手续。因此,在异地是无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这就困扰了一大批在老家办理结婚手续,又长期居住工作在外地的夫妻的离婚问题。回老家办理离婚手续,最主要的困扰首先是时间、经济成本,来回老家需要一定的时间、经济成本,而且有的因为手续不全,造成来回奔波,本身离婚就不是值得高兴的事情,反复的奔波,进一步造成精神压力。其次就像我那个朋友一扬,回到老家后一方由于家里人的原因或其他原因反悔,无法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如何在异地快速离婚呢?

近些年来,由于我国交通便利,经济的快速发展,异地夫妻便成为了很常见的现象。但当身处异地的夫妻感情破灭,打算离婚时,该怎么离呢?异地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呢?

专业离婚律师咨询了解到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提起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同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分居两地的,如果提起诉讼离婚需要到对方的住所地或者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但是如果对方存在以下情况的,则由原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在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对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

2、对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

3、对方被依法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监禁的。

​专业离婚律师咨询之异地协议离婚程序有哪些?

1、双方持以下材料(1.双方户口本2.双方身份证3.结婚证4.一寸免冠近照两张5.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填写:《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3、通过后发给《离婚证》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提起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同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分居两地的,如果提起诉讼离婚需要到对方的住所地或者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但是如果对方存在以下情况的,则由原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在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对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

2、对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

3、对方被依法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监禁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异地离婚需要的程序,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如果在离婚方面还有什么疑惑可以向专业离婚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