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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两个字!

发表时间:2020-12-14

【www.qg13.com - 两个人的情感说说】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有哪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做人,两个字!,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善良是品性,是修行,一个人纵使有万贯家财,但没有一颗善良的心,也赢得不了他人的尊重。

做人要堂堂正正,做事要正大光明,损人利己的事不做,善良的人永远都会被上天眷顾。

也许你会遭人利用,也许你会难过心累,但你的善良终会回报给你。

做人,两个字:善良

人生在世,缺什么都好,别缺德,没什么都好,别没品。

善良的人,再落魄也不会取不义之财,善良的人,再辉煌也不会忘滴水之恩。

不以美丑分人,不为贫富交友,为人处事全凭一颗赤诚之心。

你今日的宽容,决定了他人明日对你的态度,你今日的慈悲,收获了上天明日对你的福报。

行善积德,心安一生,为非作歹,必有后患。

做人,要做得让自己心安,蝇头小利我们不贪,损人利己的事我们不碰。

人,就像一张白纸,一旦做了恶事,便会在身上留下一辈子的印记。

做一个善良的人,心安,做一个善良的人,无愧!

做人,对家人,要耐心,对朋友,要有义,对爱人,要忠诚。

不辜负他人的真心,不忽略他人的感受,这样的人,无论走到哪里都受人喜爱。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你的善良不会是无意义,你的温柔不会被打水漂。

相信因果循环,今日你种下的善因,他日你必收获善果。

做人要善良,即使在满是污泥的社会中滚打,也能保持一身清白。

为人处事,真诚才能换来真心,善良才能被人尊重,努力才能有所收获!

活着,不能没善良,一个善良的人,能让感情长长久久,一颗善良的心,能收获更多美好。

无论他人怎么做,无论世界如何变,我们都要做好自己!

但善良需有度,做人要善良,但要有度,一昧妥协不叫善良,叫软弱,小心翼翼不叫善良,叫卑微。

明辨是非,分清善恶,不要让有心之人利用了你的善良!

生而为人,我们不忘好人之情,也不能惯坏人之行。

愿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善良待人,也都被人善良待之。

情感一生延伸阅读

两个秋天


九个月了,没想过家。

朋友问我:你老家有梨吗?小时候摘梨的画面便浮现眼前。那是秋天。

睡到自然醒的我幸运地抓住了秋晨的尾巴,南校区的秋晨和秋夜一个样儿,微风、落叶几乎是秋的全部。假如没有微风、没有落叶,你怎么也读不出这是哪一个季节。我不想把南校的秋写得太丰富,或者是太丰饶。

但南校的秋天依旧很美。高大的白杨树的叶子约好了在一场夜雨后全部变黄。漫步于校园的你,偶尔看到一片长在枝头的叶子还是绿色,便要像一个大诗人一样赞叹它的顽强,而这片叶子给我的感觉是它就是一个还没有玩够的小孩。

慢慢的,白杨树的叶子几乎落完,但还没有到达一丝不挂赤裸裸的地步,毕竟它还是沙漠卫士,即使秋风再凛冽,想要残酷地脱去它的所有衣服,它还是要死命拽住着内裤来维护它的尊严。白杨树的最后一片叶子一定是在第一场雪后落的。

有一种不知名的树,不是很高,叶子黄了,却久久不落。它的叶子比纸还要薄,我便摘上一片,写上20xx年秋于新大然后夹到日记本里,它的旁边还有一片写着20xx年于新大的叶子,如此一来,我想它俩都不会太寂寞。

脚下的树叶越积越多,踩在上面啪啪作响,你抬起头,看见几近赤裸的白杨树枝头上依旧有几片叶子骄傲地迎风而立,它的背后是甚至连云彩都没有的蓝到彻彻底底的天!南校的秋天没有候鸟。

秋夜南校的的路灯是相当美的,你背着书包在昏黄的灯光下凉爽的微风里踩着厚薄不一的落叶,影子被路灯拉得长长的和参差不齐的各种树的影子掺在一起的背影,怎么看都像是时光倒退了十余年,你在最静谧最安详最温馨的黄昏,玩累了,听到了妈妈喊你回家吃饭的声音。

毫无疑问,我有点想家了。

那也是个秋天,稻场里的老牛拉着石磙一圈圈踱着步子。后来老牛换做了三轮车,再后来稻场长满了杂草,因为收割机直接开到了田里。

那个秋天,稻场四周的稻谷堆到了两层楼的高度,各家的娃娃练就了绝世武功,竟然能够上下自如。不知哪家的淘气包点着了别人半年的口粮,睡醒的农家人发现自家的稻垛变成了炭垛。

那个秋天,提着果篮爬各种果树,从各种蜇人的蜂,咬人的虫手里夺取一筐筐果子,不料回来时踩到了一条蛇,把自己和它吓得都睡不着觉。后来塑料袋取代了果篮,再后来因为没人修理,果树一棵棵死去。

那个秋天,躺在草地上,嘴里叼着狗尾巴草,听老牛的叫声,各种候鸟的叫声。不料屁股下面有一个蚂蚁窝,最后被它咬得全身都是红点点。后来大家都用煤,没人割草,草地越长越高,再也不能躺上去,再后来各种野树甚至挡住了去你小时候游泳的池塘的那条小路。

那个秋天,到干涸的小池塘摸鱼,脚被菱角的刺扎得全是黑点点,有时候不小心踩到了蚌蚌的壳,血就流出来,可是农家的孩子就当没事一样。后来不知道哪来的水草铺满了整个池塘,再后来种藕老人一个个离去,秋天偷挖藕的孩子也有了各种游戏机。

那个秋天,漫山遍野的草木不知道被哪家的熊孩子烧的一干二净,好在第二年树又抽芽草又长叶。老实说,少不更事的我也挺喜欢放火,一不小心烧了大半个林场。

那个秋天,最喜欢追兔子打野鸡。追到树林里看到一个孤坟,天又昏又暗,吓得吃饭时心还砰砰的跳。后来杉树林松树林换成了杨树林,杨树秋天落叶,光天化日下那些孤坟再也吓不到我们。

那个秋天,背着箩筐去挖红薯,结果偷了隔壁奶奶一箩筐南瓜,我们还在疑惑为啥我老妈种的南瓜长不了这么大。

那个秋天,最喜欢在田埂上漫无目的地走,看着整齐的稻茬的我怎么也猜不到若干年后自己会近视。曾经张目对日、曾经可以看到蚂蚁的腿十几米高的树上的知了、曾经用个小树枝就可以当鱼漂。

老人一个个离去,老土坯房没人修缮一间间倒塌,新房子都盖在了大马路边,野草野树长得越来越密,不知名的水草占据了一个又一个池塘,兔子和野鸟早就被电网和捕鸟网消灭得一干二净,果树只剩下板栗树在密密麻麻的荆棘里孤独守望,没有了稻场,田埂不像田埂,树林不像树林,连孤坟都懒得吓人,萎缩成一个小土包。

那个秋天始终是那个秋天,不是这个秋天,或许永远都是那个秋天,来不到我身边。

我想写三个秋天,想了想,想念终究让我写成了怀念,便只有两个秋天。

两只手机,两个女人


终于回家了。

斯密斯把肩上的公文包往床上一扔,一屁股坐在了自己的床上。

稍微休息了几分钟,斯密斯从自己的衣服口袋里掏出了手机,从通讯录里找到了莉莲的号码,然后手指轻轻点了一下拨出号码。过了几秒钟后,手机对面接通了。

你还给我打电话干什么!手机刚接起来,莉莲就有点情绪失控的喊道。

莉莲,你冷静点,听我解释好不好?你知道我是爱你的!

呵呵,你是爱我的?莉莲冷笑了一声,说如果你是爱我的,那么你告诉我为什么要和苏珊那个臭女人在一起?

斯密斯头上开始不停地冒冷汗,他感觉到自己的心跳有点加快了,斯密斯深吸一口气,对莉莲说你听我解释,这不是我的错,都是苏珊那个女人逼我的!她和我说如果我不跟她在一起,她就会把我非法挪用公司资金的事给告上法庭,可是这件事真的不是我做的,是她!都是她诬陷我的!我不怕进监狱,可是如果我进监狱了,你怎么办?我心里爱的人是你啊!

莉莲迟疑了一会,半信半疑地说你说的是真的吗,斯密斯?

听到莉莲半信半疑地语气,斯密斯暗暗松了口气,略微提高了自己的声调,说道莉莲你听我说,如果我不是真的爱你,我就不会每天晚上下班都送你回家,然后站在你家楼底下看着你上楼,直到看到你房间的灯亮起来才离开。如果我不是真的爱你,我就不会在你生日的前一个月就开始筹划为你举办一次盛大的生日派对。如果我不是真的爱你,我就不会一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脑子里第一个想到的总是你,想把所有最好的都给你。如果我不是真的爱你,当我听到你生病住院的消息时就不会发了疯似得朝医院跑。我之所以做这一切,都是因为我爱你!

斯密斯越讲越激动,到最后竟忍不住大声喊了出来。

斯密斯你说的都是真的吗。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是我错怪你了。手机对面传来莉莲微微的抽泣声。

莉莲,请相信我,这一切都是真的。

斯密斯,我相信你。可是你该怎么办?苏珊那个坏女人竟然诬陷你,还威胁你和她在一起!

没事的莉莲,我已经想清楚了,公道自在人心,我并没有挪用公司的资金,那我为什么要怕她?就算她真的到警察局去举报我,我相信警察会还我一个公道的,我现在只想和你在一起。斯密斯说道。

斯密斯,你真好!你现在应该在家吧?你等我,我马上就过来,我现在真是迫不及待就想见到你!苏珊兴奋地说。

听到苏珊要来,斯密斯脸上露出一丝惊慌,他马上假装淡定的说我现在就在家呢,你来吧苏珊。同时左手从裤子口袋中又拿出了一只手机,迅速的发了一条信息:宝贝,我感觉头有点痛,可能是因为工作压力太大了,晚上你就不要来我家了,我想一个人好好休息一会,明天晚上我再好好陪你。

两个哭泣的男人


小新是在我上高中时认识的第一位同学,很是乐于助人的男孩,是他帮我把所有的铺盖搬到五楼的宿舍,并且还很认真的帮我铺好铺,打扫完卫生,貌似在他的生活里我是他不可或缺的一个生命体。说实话,在那时我是被他打动过的,他是那么的俊逸若仙,那样的高大阳光。

在那时,我是特别的喜欢他满头大汗跑来找我过去看他们的球赛,我开始迷恋他身上的那么一点汗臭,开始觉得在这个世界上他是唯一的一个能够体会到我全部生活的人。

我依赖于他了,依赖于他给我带饭,依赖于他给我洗衣,依赖于他在深夜里陪我去卫生间,依赖于他对我嘘寒问暖,依赖于他扯着嗓子吼的那一两句歌,依赖于他滔滔不绝的给我讲NBA或是大声骂中国足球没有真男人。

一直到了后来我才知道我会他的这种感觉已经不仅仅只是一种依赖了,我是真的不能离开他了。但我惶恐到了极点的那一刻,他静静的站在了我身边,轻轻的对我说:我喜欢你,我们在一起吧!我不能记得清他后面的话了,我已经彻底的傻在了那里。我转过身子,我不想让他看到我的恐慌。他从后面轻轻的抱住我,真的好爱好爱你,再看的你的那一刻起,真的就好爱好爱

我第一次的为爱哭了

在后我与他远了,对他我整整逃避了一个高二。直到高三的一次班级整合中我与他到了不同的班里,他丢给我一封信。但我打开时我真的是呆掉了,一整张的信笺上只有六个字XXX我爱你。看着大片的空白我的内心真的有一点点的难受,不是我不能接受他的爱,而是我不能接受自己是一个爱上男孩的男孩。那一刻心好痛好痛,我一口气从胜利街一端跑到另一端,我对着天空说着我爱你。我真的不知道那时的我是如何的一个自我。

到高三毕业时,我接到他给我的最后一个电话,他说:我只想对你说一句我爱你。我木讷了半天,支支吾吾的对他说:其实,我我也爱你。我相信那一刻的他肯定是一脸的幸福。但是,小新,我们都有自己的父母,我爱他们,所以我不能和你在一起,不能我的沉默了半个青春的眼泪早就彻底的决堤,我听见电话那头的他也是不停的啜泣着。

他在电话里说可不可以见一面,我没有回答他。他说他会在胜利街,在第一次听到我说爱他的地方等我。我最终还是没有去。

那一段青春里的故事也只能成为故事,也只能静静的沉淀进青春的时光隧道里。假使有一天我能再次碰到他,我一定会与他一起回忆那个电话,一起感受那时一起哭泣的两个男人,一起对彼此认真的说一句我爱你,一起拉着手,去勇敢爱!

两个男人的眼泪


他一段话后,他忍不住看着天空,眼睛里满是晶莹的歉疚,他看着他,忍不住也湿了眼眶。他是他的学生,他是他的老师。他们一起学习生活两年多了,如今一个坐在高三的教室内,一个站在高三的讲台上。生活学习,一种奇妙的碰撞,在精神的世界里,此起彼伏,此刻或者曾经,数不清的日子里,故事每天都有,只是或者埋藏在心里,或电光火石从势不两立的对抗中迸发出来。有时候也觉得现世安稳,岁月静好,也不过是安慰自己的一句话而已,他刚刚离开讲台回到办公室,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前,喝着寡淡的白开水,心里如是想。

他坐在教室内,那个角落里像是被他圈画出来的独立世界,他沉默不语,很少朋友,在闲言碎语里他被当作了一个特立独行的怪孩子。他很高大,却很孤独,校园里到处是欢声笑语,但好像对他而言,无济于事。他默默地生活着,学习着,一年,两年,大家似乎还是觉得他奇怪得难以形容,但早已见怪不怪。他也依旧我行我素着,与周围的一切相安无事,却刻意保持着距离。不知不觉,高三就这样来了。

黑板上写着同学们依次填写的类似你不努力,凭什么可以不被人瞧不起励志发奋的句子。教室里弥漫着战斗的气息,文科班的女孩子越来越晚回宿舍了,老师的眉眼间越来越不那么泰然自若了。后面的板报早就写上了不哭不累,高三无味,圆一个大学梦。这样的情境还是影响了他,6点不到的早晨,他已经站在了空寂的校园一角,嘴里念念有词,或者诗词歌赋,或者美式英语。这一切都被他看到了,高三了,他也像是换了一个人,他是披挂上阵的科任老师,也是为情所动的唠叨班主任。

好像唠叨是对别人的,对这个始终处在自己视野下沉默的孩子,唠叨的他竟是无力唠叨的。高二的时候他让他动一动座位,别总是靠着墙自己耍单片儿地那样做着,他觉得他是很善意地在提醒他要努力融合到人群里,然而他把他的善意当成了干涉他生活的漫漫恶意。他站在他的面前,他无动于衷,他注视他的双眼,他面带嘲弄。想象的到不欢而散,想象的到了他回到办公室的怒不可遏。你影响了我的管理你干涉了我自由选择的权利你不知好歹你不得民心你一句我一句,一句一句之后,是更久的沉默,和越来越多的非暴力不合作。

他身为师者,心里难过极了,想着这个糟心的孩子,想着这个孩子眼神里复杂的内容,他常常也会六神无主,常常在夜里不能睡的时候绞尽脑汁也束手无策。问题还在,没改变的还是没改变,不想改变的却变了很多。日子久了,在沉沦失望之后,他开始不那么在意一些什么了,因为他发现,他在那个角落里,也并没有弄出什么令人烦恼的幺蛾子。大家似乎也觉得他怪怪的,他似乎觉得有了多数孩子心照不宣的支持,他也就随他去了,不那么介意了,似乎无可奈何下宽容一下也未尝不可。就这样高二一个暑假的畅快度过后,轻松的日子一去不复返。

黑板上的倒计时一日少过一日,审判的日子迫在眉睫。他站在讲台看大家做题的时候,心里总是在琢磨,作为一个班级的领导者,最后的最后是不是可以做点什么,激荡起生活的波澜,寻一寻工作的极致欢乐,黑板角落里的每日一语也常常惹起他心中的不安。想至此,就试一试。

他渐渐地学会了早起,渐渐地也开始关注各种教育公众号,渐渐地吃过了晚饭就捧起《苏霍姆林斯基教育语录》一边读,一边做着笔记,他的妻子说他煞有介事的样子很可爱,《四大名助》也不看,弄得像那么一回事似的。可他也挺满足自己的状态,早上六点半去男生宿舍看孩子们起床,早餐分一枚吃不完的鸡蛋给病怏怏的女同学,见到班级孩子们就亲切问一声早晨。到了班级,孩子们读书,他看书,孩子的英语不好,他也似懂非懂地辅导一下。他自己的课他尽量讲得绘声绘色,感觉孩子们累了,他就用他那公鸭嗓子给大家好一曲。班干部做不好事就培训一下,孩子们好话听不进去,他也是要骂人的。班级卫生日常工作他也参与做一做,倒垃圾的同学嫌弃垃圾桶太脏,他就穿着白衬衫去刷干净,回来一身脏,孩子们看到了,也有不好意思的,于是垃圾被孩子们倒的越来越好了,然后他也像德国首相俾斯麦一样,一不做二不休,形成公约就铁血执行,身先士卒,同甘共苦。渐渐的,班级似乎潜移默化地发生了变化。他的装束越来越干净利落,孩子们的眼神越来越专注了。前不久学校特色班级评选,他的班级还被推举,入选市里特色班级评比。他渐渐感觉到了做老师的好滋味,想想从教这几年,也常常悲喜交加,磨砺至此,方有所得,实属不易。他常常一个人回到家,身心俱疲却轻松自足不已。

班级竟然一日好过一日,黑板干干净净,地面一尘不染,书柜井然有序,一次次活动,一次次灵光闪现,班长愿意和他聊了,同学们愿意和他讲了。就在这个时候,他找到了他。他首先开口:敖老师,如果您得空,找个机会我想和您聊聊可以吗?讲这些时,他眉眼间满是渴望与真诚。他很惊讶,他对他讲,今天老师有点忙,他日我找你,这事我答应你。于是终于有一天,文章开头的一幕发生了。

他细高高地站在他的面前,广东的秋天已经带来了寒意,在风中,他们两个开始推心置腹。他说:老师我错了,我现在理解您了。之前我和大家在一起和您作对,如今想来,我深感耻辱。没有尊重您,我不是个好学生。这句话一出,他的眼泪掉了下来,止不住,却无声无息。他拍拍他的肩膀,不敢看他的眼睛。他说:孩子,你知道吗,等这一天,我等了很久了,这一天还是来了。话音未落,他也开始抽泣不已了。他哭着告诉我:我爸爸曾经告诉我,儿子,学习不好也不是那么紧要的,大不了以后做工辛苦点。家里有两亩薄田,再不济,饿不死。但做人做错了,就不行了,没有朋友,一辈子都不幸福。老师其实我有朋友的,我知道大家看我特立独行,其实我是有意为之。我觉得我精力有限,我想把时间用在有的聊的同学身上,所以我可以和很多人保持距离,我觉得那是浪费生命。。。。。。。他一直讲了一大段。他一直听了一大段,没有打断他,却眼冒金光,心里惊讶不已。他讲完了,他又和他说了很多很多他对他的感觉,有一说一的那种方式。有些话甚至是刺耳的,但他却一直在点头。最后他说,人呢,总会受环境影响,其实最开始好多人不理解你,觉得你冷酷,我也就跟好多人一起这么想你了,可是高三行至此,我看到您为我们做的林林总总,我觉得您是真爱我们的,您曾经沉沦过,可是现在您成熟了,您不再那么年轻了。听到这些,他心里感动极了,嘴上却用一句我没那么老吧,三十不到哎,和他开起了玩笑。两个人真是聊了蛮久的,时不时留下眼泪,眼泪并不多,却是很大颗,做的很好,没人看到。

这一天结束了,第二天,他照例来巡查班级,他发现,他把课桌移到了那个班级空了很久的,紧挨着前面同学的位置,他很高大,还是最后一桌,可是离前面的同学却那么近了。他坐的笔直的,竟有些高傲的意味,眼睛里有束光,似乎格外闪亮,他注意到了我来了,只是微微侧脸,一个小小的微笑不被察觉,很快就消失在了对前面讲课老师的关注中。

他是我的学生,我是他的老师。那个他就是我,一个工作5年的年轻班主任,那个他就是他,马上成年的高三学生。两年多酝酿的这场眼泪并没有哭的太大声。

两个人的生活


一个人在陌生的城市生活,回到家面对着空荡荡的四面墙。凌晨12点还是没有入睡。打开电脑,开着手机点开通讯录找不到可以倾诉的另一个人。

生活是枯燥乏味的重复着一两件事。一两件事重复做,直到百无聊赖的睡着。

没有遇到她之前,简单的生活。遇到她之后回到家有那么一个可以说话的人,都说水瓶座前一秒笑的灿烂下一秒便不知为了什么泪流满面。当两个水瓶座相遇,总有聊不完的话题。

她思想简单,性格直爽,喜欢撒娇工作白痴。我敏感外向,头脑灵活,职场达人。

面对她不经大脑的话题,我会恼羞成怒。有时她不经意的小动作却让我感动不已。她喜欢钻研美食,会为了一个厨具挑了整晚。我喜欢看书,写写小说读读古典诗集。她喜欢看浪漫的,苦情的电视剧;会为了追剧熬一整个通宵。我喜欢动漫,搞笑的,幼稚的动画片。

我们性格两级我曾一度认为与她一起必定烦恼不已。

当两个性格南辕北辙的人走到一起,也是那么和谐。我加班她做好饭菜,烧好热水。生活似乎没有那么乏味,两个人的生活不用再面对空荡荡的四周发愣不知所措。第一次感受到有另一个人真好!

一条望不到边际的路,两个人走也不觉得寂寞。一场乏味的电影,两个人看也不觉得乏味。

两个单身的女青年,互相揣测对方将要遇到的另一个他;两个独自来到大城市的小菜鸟,互相找到了依靠。

身边有了那么一个人,多了可以聊天的人。有了那么一个人,脆弱的时候可以停靠的港湾。多了那么一个人,男朋友变得不再重要。

我喜欢一个简单的人净化我不纯洁的心灵,我喜欢另一个她陪我做一个人做的事,讲另一个人的故事,听别人的歌。

我喜欢两个人互相依靠生活在陌生的世界,看着陌生的月亮,听冷漠的风声。

我想幸福就仅仅如此~

两个母亲的战争


妈妈打电话给我时,我多少有点蒙,她说:你二伯母最近身体不太好,好像住进了省医院,你改天去看看她。

我几乎惊呆了:二伯母不是去世了吗?你的意思,她还活着?

妈妈开始支支吾吾,含糊不清了:那时你太小,我们怕你太想念二伯母,才骗你的。再说,你二伯母已经不是咱们家的人了,所以

妈,你们怎么可以这样呢,你们怎么能骗我?我又气又恼,同时心疼我的二伯母,我的心瞬间柔软成一团棉花,记忆翻飞,我又想起了和二伯母在一起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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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切地说,二伯母是我的养母,一直到十五岁那年她和二伯父离婚,我被迫和她脱离关系。

我从小知道她不是我亲妈,无非因为我的生母,也就是她的弟媳,一直和她对我进行着争夺,她们妯娌之间的夺女大战,人尽皆知,是全镇上的笑料。

妈妈一共生了四个女儿。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二伯母不能生育。因为二伯父在城里上班,她一个人在家,便常帮妈妈带孩子。她们的关系非常要好。

看二伯母膝下无子,奶奶希望我家可以过继一个女儿给她。妈妈起初是犹豫的,但奶奶说:不是担心老二家晚年膝下凄凉吗?再说,都是一家人,反正还可以每天见面。

妈妈最终还是同意了,把我过继给了二伯母。

初到二伯母家的我并没有什么不适应,因为打小二伯母就常带我,因此我这个小没良心的(妈妈的话),才两天,就改口叫她妈妈了。可是,我改口后,妈妈却不愿意了:叫二伯母不是挺好的吗,管她叫妈,那管我这个亲妈叫什么呢?

据妈妈自己说,我被抱过去的当晚,她就后悔了,她虽然有四个女儿,可我毕竟是她身上掉下的肉,即使送给了最要好的二伯母,总不如在自己身边放心。

她日哭夜哭,想再把我要回去。奶奶却坚决站在二伯母那头:你怎么能反悔呢,你负担重,四丫头离不了人,所有的活儿都指望你男人来做,孩子又没送给别人,你至于委屈成那样吗?送了就送了,反正都是我孙女,我会对二丫头格外好的。

在那个传统的大家庭,奶奶的话还是相当有震慑力的,妈妈表面上不再说什么,实际上,她和二伯母亲如姐妹的关系实则慢慢解体了,为了我,她们开始明争暗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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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的身世我早略有所觉,妈妈总嫌二伯母对我不够好,二伯母不长于缝纫,我上衣的扣子掉了,她一直没帮我缝,妈妈看到后便拿起针线,一针一线地给我缝,然后说:兰兰,以后扣子掉了,来找婶娘,婶娘帮你缝。

这事儿让二伯母知道了,二伯母自然是生气的,怪母亲多管闲事,她不是对我不好,她只是稍微有些粗心而已。

八岁,我要上小学了,二伯母把我打扮得漂漂亮亮去报名,妈妈却突然出现了:何桂珍,你干吗改我女儿的名字?叫李兰不是挺好的吗?

我们四姐妹,妈妈分别给取名梅兰竹菊,二伯母大约嫌俗气,也可能是为把我和其他三个分开,给我取了个新名字:李馨。

你别胡搅蛮缠了,我女儿爱叫什么名字,关你什么事情?二伯母也不示弱。

这是她们第一次当着我的面吵起来,妈妈大约气急了,当着我的面抖出了二伯母所有的老底:你的女儿?你好意思说,你就是个不下蛋的母鸡。

后来,奶奶出现了。还不嫌丢人吗,一家人,吵什么吵?她大吼一声,妈妈和二伯母便都闭了嘴。我则吓得瑟瑟发抖,像秋天里马上飘落的叶子。

晚上,二伯母给我买了两个果肉罐头,她用刀柄撬开,把罐头放到我面前,那晚二伯母给我讲了实话:兰兰,我承认,我不是你亲妈,可是,你自己说,我对你不好吗?我给你买了那么多新衣服、那么多好吃的,还带你去城里玩儿,你自己说,我对你好,还是你婶婶对你好,这么多年来,她管过你吗?就算你回去了,那个家里那么多孩子,所有的东两,都得分成四份,就拿这个罐头来说:里边一共八块儿,在咱家你就能吃上八块;到你家,就只能吃两块儿,再说,在那个家,你能吃上罐头吗?你好好想想,你是跟着我,还是跟着你亲妈?你要跟着我,咱们就搬到城里住,去城里上小学,城里有滑梯,有跷跷板,比镇上好玩多了。

八岁的孩子会做什么选择呢?大约是二伯母一本正经的样于吓住了我,我瘪瘪嘴,想说话,却一句也说不出来,最后,我带着哭腔说:我要我妈。

二伯母猛地把罐头墩到桌子上,她一张脸气得煞白,她说:到底不是自己生的呀,唉,我算白对你这么好了。

后来我才知道,那天,妈妈和二伯母争吵之后,又经过一番商量,结果是,让我自己选。二伯母自恃家里条件好,我又跟了她四年,她以为自己稳胜;而妈妈相信骨肉相连,她说,只要我明白了我的身世,肯定会回到她身边。

可是第二天,我并没有选择的机会,奶奶做了主,我继续跟二伯母。奶奶这样做是有原因的,二伯父一年四季在外,她希望我成为那个家里的感情纽带,她怕二伯父心野了,在外边找别的女人。

3

我15岁那年,二伯父第一次向二伯母提出离婚。二伯母哭了一夜。她是传统的好媳妇,孝敬公婆,团结妯娌,勤劳能干,唯一的不足是不能生育,可是,她认为我这个养女弥补了她不能生育的遗憾。

那次二伯父的婚没有离成,因为奶奶反对。她发了狠话,他要是敢离婚,就不认他这个儿子了。可是半年后,当二伯父抱着一个男孩领着一个女人进家门时,奶奶便放弃了。人家把孩子都生出来了,奶奶只好接纳。

而她接纳这一个,就意味着,必须放弃另一个。

二伯母受的打击可想而知,我再乖巧懂事,也撵不走她的悲伤,二伯母只提了一个条件:要离婚可以,但是,她要带我走。

可是,奶奶和妈妈怎么会同意她带走我呢?!尤其是妈妈,我是她的亲生骨肉,她忍了这么多年,虽然我最终以二伯母离婚的方式回到她身边是她没想到,也是她不愿看到的,但是,她早已经开始帮我收拾房间了。

二伯母却说,如果他们不同意,她就打官司,她是我的养母已是不争的事实,法律会站在她那边的,她死活要带着我走。

可是,她的美梦落了空。当天深夜,妈妈就带人把我抢走了,是真正的抢,死拉硬拽,把我抱出了二伯母家,二伯母哭得稀里哗啦,大骂他们是流氓,可是,妈妈只担心再不抢我,我就被二伯母偷走了。

一向站在二伯母那边的奶奶这次也发话了:孩子本来是人家的,送给你,是为了让你维持住这个家,你把握不好,怪谁呢,孩子总是要还给人家的。

没了那层婆媳关系,二伯母彻底成了一个和他们没有任何瓜葛的外人。

那时我已经15岁了,和二伯母一起生活将近十年,在我心里,我们才是真正的母女。我哭闹着要跟二伯母走,可是,奶奶和妈妈岂肯放我?她们干脆把我锁了起来,我在屋里又摔东西又踢门。我觉得二伯父、奶奶、妈妈,全在欺负二伯母,我又哭又闹,不让我跟二伯母走,我就绝食。

二伯母具体哪天走的,我都不知道,我把自己反锁在卧室里,不吃不喝,妈妈在门外说:你二伯母迟早要改嫁的,她还年轻,为什么要带上你这个油瓶?再者说了,她说要你,只不过是要挟你二伯父,拿你做砝码。

妈妈在外边絮叨着试图劝慰我,可是,十年的相处,十年睡在一张床上,十年吃一个锅里的饭,二伯母对我是真是假,我自己还是有判断力的。

4

几天后,我正在上课,老师指指窗外,我一眼看到了二伯母,她瘦了,眼睛哭得红红的,她说:馨馨,跟妈一起走吧,妈就剩下你了。

我什么都不要了,甚至书包也不要了,我拉着二伯母的手马上就要跟她走,甚至,去哪我都不在乎,我只要和她在一起。二伯母说:现在有一趟班车,我带着你去省城,我们再也不回来了。

我狠狠地点点头。可是,我们没有走成。班主任见我跟着二伯母走了马上派同学通知了我家长,镇子那么小,谁家有个什么事大家都知道的,我和二伯母正在等班车的时候,妈妈就到了,妈妈狠狠地往家里拉我,我赖在地上,像拔河似的往后用力,死活不跟妈妈走,到底不如妈妈力气大,被她硬拉硬拽弄回了家里。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二伯母。据说,二伯母那天一个人,落着泪,悄悄地走了。

我和妈妈闹了好长时间的别扭,有小半年,我不怎么和她说话,生硬地叫她婶娘,但到底是骨肉相连,我们还是和好了。

我打听过二伯母的下落,妈妈说她改嫁了,没多久,又说二伯母得肝癌死掉了。得知那个消息的时候,我唯有对着茫茫天际,泪如雨下。

可现在,妈妈竟然打电话告诉我,二伯母,还活着。

其实,二伯母后来回来看过我,被奶奶挡了回去,她也寄过钱,却全被奶奶退了回去。每年,我的生日她都会寄上两身衣服,我高高兴兴地穿在身上,从没想到,那是二伯母买给我的。

二伯母后来的确又嫁了人,但是,又离婚了,她一直在城里靠卖早点为生,奶奶去世后,妈妈念及旧情,和二伯母和解了,但是,妈妈始终担心二伯母对我贼心不死,虽然和二伯母有联系,却一直不同意二伯母和我见面,这次,是听说二伯母病得很严重了,才打电话告诉我,二伯母还活着。

5

十年后,我终于再次见到了二伯母,却是在医院里,当时她已经神志不清了。她老得好厉害,才不过十年,原来看上去比妈妈年轻许多的二伯母,竟然一头白发了。我轻轻握着她的手,喊一声:二伯母,我是馨馨,馨馨来看你了。

二伯母,不,妈妈,看到我,颤抖着两手抚摸着我的脸,馨馨,你来了?

我扑到她怀里,妈妈,我好想你,真的好想你,你会好起来的,你身体好了,就跟我回家。

我看着床上的妈妈,她脸上露出了一丝笑意,我握住她的手,像是握着我和她的前半生。是,我们没有血缘关系,又十年不曾见面,可是,我们在一起的十年,早让我们牵扯不清,她是妈妈,另一个妈妈。那场女儿争夺战中,她和我的亲妈,都不是失败者,我爱她们,儿时我得到了两份爱,现在,我愿意把自己的爱分成两份给她们,我只希望我的两个妈妈好好的,我们全都好好的。

两个傻子的爱情


从前有这样的一个爱情故事,故事的主角是两个傻瓜。男的好傻,傻的只知道说疯话,女的也好傻,傻的只知道用那双无神的眼睛看着男的,笑,傻笑。

两个人本来不认识,他们一个天南,一个地北。家里人嫌他们傻,都抛弃了他们,任他们四处流浪。男的从南往北走,女的从北向南走,流浪,流浪……男的以前并不傻,而是因为在式地上干建筑的时候被砖砸中了头,从那以后就傻了。女的以前也不傻,考大学的时候她考了全市第一名,然而她的名字却被一个有钱人给顶替了,从那以后女的就不再说话,不再理自己的父母,后来也傻了。

不知道走了多长的时间,男的身上的那身衣服变的肮脏不堪,鞋子也露出了那漆黑的脚趾头。女的身上那身红衣服已经变成了灰色,散乱的头发上还有几根枯黄杂草,但是脸还是白的,出奇的白,手里拿着一个矿泉水瓶,冲着路人们傻笑。两个人是在一个黄昏相遇的,他们共同发现了垃圾桶里的那块发了霉的面包,一同身手去抓那个面包,两个人的头碰到了一起,男的冲女的狠狠地瞪了一眼,女的冲男的傻笑。男的还是胜利了,他抢到了面包,张开那黑紫色的嘴狠狠的咬了一口,女的没有动,只是傻傻的看着男的,傻傻地。男的看了一眼女的,眼神中没有一点光,女的只是看他,喉咙里不停的咽着唾沫,男的停止了啃面包,开始看着女的,傻傻地盯着,两个傻子就这样看着,男的没有表情,女的傻笑。男的把面包给了女的,男的竟然把面包给了女的,女的也抱着那剩下的半块干面包啃了起来。男的转身走了,没有回头,当他回到自己睡觉的那个废厂房的时候,转身看到了女的,女的一直跟着他,一直跟到了这里,女的还是冲男的傻笑,他们不说一句话,女的便跟傻子住在一起了,晚上睡觉的时候,男的感觉身上很温暖,从来没有过的,女的一直搂着男的,女的睡觉时候很死,睡觉的样子真的不像个傻子。

两个傻子就这样住到了一起,白天两个人一起去大街上拣东西填饱肚子,晚上就一起回来睡觉,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那天晚上男的不知道是在哪拣了一个戒指,生了绿锈的戒指,男的给女的戴上了,女的一直冲男的傻笑,那晚笑的更是厉害,女的的笑声撕裂了整个安静的夜。后来笑出了泪,女的哭了,第一次哭了,搂着男的哭了,不明不白的哭了。男的好像无动于衷,脸上依然是没有表情。

后来女的病了,从来没生过病的女的病了,而且很严重,早晨她没有起来陪男的一起去拣吃的,没有冲男的笑,男的自己出去了,中午男的竟然例外的回来了,手里拿着一瓶新的矿泉水和一个新的面包,他是回来看女的的,男的脸上挂了伤,手指头也青了,鼻子下面还有两道血痕。男的是在抢面包和矿泉水的时候被小摊的老板打的。女的闭着眼睛,还是没有像入学一样冲男的傻笑。男的把面包送到女的的嘴边,女的没胡吃。女的快不行了,身上发着高烧,已经昏迷了,男的脸上头一次有了表情,慌乱的表情,男的跑了出去,看见一身穿绿警服的人就哭了起来,男的哭了,也是第一次哭了,嘴里喊着:救救我的女人,救救她!绿军装一脚踹开了男的,骂道:滚一边去,疯子,真倒霉,出门这么不顺呢!男的仰面倒在了地上。

绿警服狠狠地朝男的小肚子踹了几脚,男的撒了手,绿警服朝男的吐了口唾沫,走了!男的好久才从地上爬起来,脸上的泪已经干了。

男的把女的背到了街上,街上人很多,但没有人注意他们,注意的也只是冷冷地瞅几眼,然后继续赶自己的路。傻子把女的放在路边上,无助的看着行人。女的呼吸已经很微弱了,傻子从路边拣了一个破玻璃片,破玻璃片有着锋利的尖,露着寒光,男的把起女的那瘦弱脏兮兮的手臂,朝她的手腕狠狠地割了下去,血喷了傻子一脸,傻子大笑,狂喊:“哈哈,我杀人了,你们看我杀人了……”救护车终于来了,女的被抬走了,围观的人们唾弃着男的,骂着男的,然后都散去了。女的最终还是死了,失血过多,女的在医院还没呆上一个小时,就被抬进了停尸间,女的再也没有回来,没有回来冲他傻笑,男的哭了,哭得那样痛快,整个夜晚都被男的的哭声掩盖了,然而谁也没有注意到这哭声。

还是在那个他们相遇的垃圾桶旁边,人们发现了男的的尸体,男的脸上和笑容已经僵住了,怀里抱着一个发了霉的面包和一个没有开瓶的矿泉水……

两个人的江湖


最是那一份相濡以沫的坚守,让你我感动。

世间情感千万种,大多都牵涉太多人,而爱情则是两个人的江湖。我们总问什么是爱,其实,千万众生,爱便有千万种。与我而言,爱便是成全他的一切,容忍他的一切。

古人也曾叩首问世间情为何物?,最喜那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想,一个人,最难以忍受的便是寂寞,红尘烟火繁华,谁可做到清静一生,无所谓人间烟火,独自零落。

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便是爱的开始,一见钟情也好,日久生情也罢,一切自有安排,爱到深处便成就了一段姻缘,我为你相夫教子,洗手作羹汤;你为我在外打拼,撑起一片天。若是真爱,便从此相濡以沫地走下去,相守到白头。若非真爱,两个人在一起也是煎熬,到最终不过是分道扬镳,尘世一路,后会无期。

最好的爱,是让人成为更好的自己,所以不要轻易说爱。若没想过和他缔结一段婚姻,就不该成为他的负担和累赘,更不该以爱之名,剥夺他更多选择的权利。不由得想起苏曼殊的一句诗还君一钵相思泪,恨不相逢未剃时,苏曼殊在得到佛的恩度后,仍穿梭于烟花柳巷,秦楼楚馆,当无数红尘女子爱上他时,他总以一句恨不相逢为剃时而逃离。倘若此生,遇此一人,孤独一生也罢,莫要爱上一个他。

真正的爱,要懂得彼此的孤独,浓至无迹,深至无声。就这样相陪,陪得了一日算一日。这就是最简单,也最让人感动的爱情。

还未深爱过,如何谈得起爱,只此一文,纪念年少的光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