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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仇冥照

发表时间:2021-01-11

【www.qg13.com - 关于野菊花的情感美文】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复仇冥照",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帮帮我,帮帮我,我死的好惨啊!我死的好惨啊!”满身伤痕的白裙女人跪在地上苦苦地哀求着,张浩然看着自己被紧紧拽住的衣角,想伸出手去扶起跪着的女人,可手臂抬了抬,还是没有伸出去的勇气,他不安地扒拉了几下头发,低头看着眼前血流满面的女人,实在是不知道自己现在该说什么或该做什么。

张浩然不知道怎么地就来到了这个地方,也不知道现在这个局面究竟是如何形成的,好像意识一清醒就这样子了。这白裙女人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女鬼了,她的脸真的是太令人恐惧了,面目血肉狰狞!饶是张浩然胆子不小,胃里还是忍不住一阵阵的泛着酸水。

女人哭的太过悲伤,哭声里的绝望苦涩惹得张浩然不自觉的心生可怜之意,他蹲了下来,视线尽量地避开女鬼诡异别扭的脸,然后平和的问:“你要我怎么帮你?能先把现在的情况告诉我吗?”

女鬼幽幽地看了张浩然一眼,她眼底的不甘和恨意让张浩然一阵心惊,张浩然略微有点肌肉紧绷起来,脸上的表情也不自然了。

女鬼明白过来自己的形象太过于吓人,她身上光芒一转,竟变成一个清清秀秀的女人样子,女人泪眼婆娑地望着张浩然,抓住他衣角的手还是不肯放开。

好歹女鬼变成了正常人的样子了,张浩然也不再觉得那么地不舒服,他就着衣服的长度原地盘腿坐了下来,做出一副倾听的样子。

“张医生,我是一个护士……不,我生前曾是一个护士,我叫郑思雨,在警校法医学院附属医院工作,我是被人杀害的,杀我的凶手任然在人世逍遥快活,我死不瞑目啊!”女人越说声音越大,竟是自己激动起来。

张浩然抓到了‘警校法医学院附属医院’的关键词,这下可以解释女鬼为什么找上自己了,因为他就是这个医院的法医。不过当下最主要的事情不是这个,而是如何将女鬼安抚下来,让她不要那么暴躁。

法医在大学都修过人类心理学,虽然对方是灵体,但是大致也是适用的。张浩然先让自己变的平和,再直视‘女鬼’的眼睛把宁静的情绪传递过去,等到女鬼稍稍安静下来才轻声的问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是怎么死的?”

“我是被人杀死的!是……是……我是被人杀死的!”女鬼像是说不出仇人的名字,但又不是忘了,而是被什么约束着不能说出口。

张浩然听她说话听得着急,既然不能直言,那含沙射影总可以吧,他正要对凶手的身份旁敲侧击一番,突然地一阵天旋地转,像是被一个空间驱逐般的不适感,张浩然一阵的眩晕恶心。

待他从眩晕中清醒过来之后,他发现自己回到了卧室房间的床上,周围是他所熟悉的事物,他觉得自己是作了一个荒诞无稽的梦,嗤笑一声,正要蒙头再睡,床头柜上的‘异样’却突然吸引了他的视线。

那是一张照片。张浩然有点儿强迫症,自己的东西是什么在什么位置是绝对有张谱在心里的,所以,他能肯定这张照片昨晚是没有的!那这张照片是怎么在这儿的?张浩然伸手拿起照片一看,看清楚的刹那眼睛就直了,这……不是昨晚那个女鬼吗?

血流满面的躺在地上,眼睛圆睁,死不瞑目!张浩然心中恐惧,却弄不出个所以然来,下午是他当值,他起床收拾了一下,心思重重地出门上班去了。

出门的时候,不知道是怎么想的,他顺手拿上了女鬼的冥照。

到了医院,正碰上下了班出医院门的陈主任,陈主任是张浩然的直接领导,也算得上是张浩然的导师,张浩然毕恭毕敬的上前去打了招呼,陈主任也和平常一样的应了。

两人错身而过的时候,女鬼的照片不知怎地就飘了出来,落到了陈主任的脚下,张浩然有所发觉,转身弯腰就要去捡,可陈主任已经先一步将照片捡了起来,张浩然笑着从陈主任手中接过照片,看着就要迟到了,道了声谢转身就进了医院。

陈主任却不像刚刚那样急着回家了,他在原地站了一会,眯着眼睛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张浩然进了医院,路过太平间门口的时候,眼睛不经意的穿过打开的门往里面一瞟,入殓师安小姐正背对着他,手臂起起落落地给尸体装殓,他收回视线,径直走过太平间,去更衣室换衣服了。

放私人物品的时候,张浩然从包里掏出照片,想研究一下,令他大吃一惊的事情发生了!

照片上的图像变了!女鬼还是那个女鬼,却变得皮肤雪白,脸颊红润,躺在白色床单的停尸床上,这分明是入殓师殓过的样子。入殓的方式张浩然也熟,会在尸体胸前放一朵白玫瑰的入殓师,张浩然目前只知道‘安小姐’。

张浩然拿着照片去了太平间,安小姐已经离开了,他往里走去,在第三张停尸床上找到了女鬼郑思雨,他拿着照片一比对,果然是一摸一样,看来这照片就是女鬼留下的杀人凶手的线索了。

张浩然看了看尸体手腕上挂的牌子,上面写着:‘郑思雨,女,二十四岁,死亡时间二零一六年十月十日,身上多处擦伤,致命伤为头部的钝器砸伤……警方定案为抢劫杀人,凶手尚未捉拿归案,家属要求验尸后入殓下葬……’

‘抢劫杀人’?这样他怎么找凶手?张浩然疑惑了,女鬼该去找个会破案的警察才是,找他个文弱书生有什么用?他把照片放在郑思雨身上,算是放弃了帮她这回事,可照片上的图像突然又变了——球网、旧沙发、葡藤藤架……这不是陈主任家的天台吗?半个月前陈主任还请医院法医科同事们去办过烧烤,张浩然也去了。

他不愿意贸然拿起照片,只是凑过去想看个清楚,只见他探头去看,却猛然退后,撞到墙才停了下来,他大口大口的呼吸着,半响才冷静下来,过去拿了照片急匆匆跑出了太平间。

原来,正当张浩然仔细看郑思雨冥照的时候,又一面图像慢慢浮现出来,陈主任家天台中间的空地上出现了郑思雨血淋淋的尸体,和拖着尸体的人的背影,凭着这段时间的熟悉和拖尸人的穿着,张浩然一眼就认出了那个背影是陈主任的,换句话说,拖尸人是陈主任!

张浩然跑回办公室,坐了一会儿,还是忍不住偷偷拿出照片来看,认真观察之后,张浩然发现陈主任颈部有几道抓痕,他推测是郑思雨临死前反抗抓的,这样来说的话郑思雨指甲里应该有陈主任的皮肤组织,张浩然眼前一亮!可随即沮丧下来,陈主任是法医科主任,处理郑思雨指甲里的皮肤组织简直太过容易!这个发现大概是没什么用了。

没有事做,张浩然整理整理资料,到了时间就下班回家了。

暮色深沉,医院里突然出现了一道黑影,他熟练的避开了监视器,一路来到了停尸间,这人正是张浩然,他觉得陈主任可能只是改了验尸报告,或者也许没有清理干净郑思雨的指甲,毕竟皮肤组织太过细微,也不是那么容易完全清理掉的。

白天人多眼杂,晚上正好行事。张浩然提取了郑思雨指甲里的物质,放进机器里化验DNA,电脑上有医院所有工作人员的DNA样本,只要对比一下就大概能确定凶手到底是不是陈主任了。

化验要半个小时左右,等待的时间总是漫长的,张浩然拿了支笔,用手指漫不经心的转着。

他思索着如果陈主任真是凶手该怎么做,直接举报还是匿名举报?这两种方法会带来什么不同的后果……

‘叮叮……’机器响了,张浩然抬眼正要去看电脑上的结果,化验室的灯光突然‘啪’的一下打开了,白炽灯亮的刺眼,尤其张浩然又在黑暗中待得久了,反应更为强烈,他不适地眯了眯眼睛,好一阵子才能看清楚眼前的事物。

张浩然刚一看清楚,顿时忐忑起来,原来是陈主任站在门边打开了灯,此时他正一脸铁青的看着张浩然,神色狰狞。

张浩然心虚不已,冷汗不停的从背后滑落,嘴唇紧闭说不出话来。

陈主任开口了,只听他说道:“你在搞什么?查我?大家都是一条绳上的蚂蚱,我不好对你有什么好处?”

张浩然暗想:‘谁跟你一条绳上的蚂蚱?你个杀人凶手!’

没想到张浩然想的太深,竟是将心中所想脱口而出了!“你…你…”陈主任无比气愤的抄起一个铁质雕像朝张浩然砸去,恰巧张浩然在想事情怔了一下,铁质雕像就直直的砸在了张浩然的额头上,血慢慢地流了下来。

陈主任愣在原地,他用讶异的目光看着张浩然,像是在说‘你为什么不躲开’?

张浩然却没心思看陈主任的目光,血流过眼睛,染红了他的视线,他一心想着陈主任要杀人灭口!不知哪来的一股冲劲儿,他闭着眼睛,捡起铁质雕像就朝陈主任扑了过去,照着他的头,一下,两下……

陈主任躺在地上不动了,他双目圆睁,眼球血丝迸裂,死不瞑目。张浩然看着这一幕,杀人的恐惧感上来了,他抿着颤抖的嘴唇,转身就要逃跑,可转身的瞬间却觉得这个场景似曾相识,血流满地的死人、丢在一边的凶气、死不瞑目……

张浩然猛地蹲下来抱着头部,头疼欲裂。

陈主任家的天台…倒卖药品、收取回扣…分成…郑思雨…偷听…逃跑…追…意外受伤…暴怒杀人……

“郑思雨是我……杀的?”张浩然自问,他不敢相信的扑到电脑前看化验结果——‘DNA匹配者:陈名宇、张浩然’。

张浩然慢慢抬起头,他摸了摸自己的颈部,那儿有三道血痂,他想起来了,郑思雨偶然偷听到了他和陈主任关于倒卖药品、收取回扣的谈话,她逃跑时撞到东西被他们察觉到了,他们追了出去,没想杀她的,可追上她时她疯了一样的拉扯反抗,一不小心抓伤了他的颈部,张浩然暴怒之下,把她拖回天台像杀陈主任一样把她杀了,然后他用帮凶的罪名威胁陈主任处理掉了尸体……

可能是良心不安,他自我催眠忘掉了这件事,没想到事情会发展到这一地步。

他突然想到了这件事情的联系——冥照!他拿起来冥照来看,一袭红裙的郑思雨阴冷的笑着。

张浩然精神崩溃,推开窗户跳下楼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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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信片


将妻子推下山崖之后,阿隆收拾好行李,退掉酒店的房间,坐上了回程的班机。

香格里拉最大的优势不过是它的名字与众不同而已,在飞机上,阿隆这样想,这地方没什么好,要不是为了实现诺言,自己这辈子都不会来这个地方,既然她这么喜欢,就永远留在这吧。

新生,终于开始了。

阿隆像往常一样去上班,在同事面前,他没有表现出任何的异状,甚至还跟邻座抱怨说,妻子昨晚看电视声音太大,打扰到了自己睡觉。

临下班前,前台的姑娘告诉阿隆,有他的明信片。

他从那一叠卡片中抽出自己的,瞬间大惊失色竟然是妻子的字迹。

隆,香格里拉的雪很干净,天也很蓝,要是我们能永远生活在这里就好了。

背后的照片是蓝天下的雪山,近处一个女人的身影,穿的跟妻子死的时候一样,从香格里拉寄来,邮戳是杀死她的第二天。

阿隆急忙将明信片收进包里,生怕被人看到他异样的表情,转身走进了电梯。这是什么拙劣的恶作剧?他想不出有谁能模仿妻子的笔迹,更想不到如何这么快速而轻易地用自己的照片做明信片。难道她没有死?不可能,我明明看到她头部着地摔在悬崖下的大石头上,脑浆混着血流了一地,绝对没有生还的可能。这是巧合,是某个字迹相像的朋友也去了香格里拉,一定是这样,定是的。

他把明信片扔进垃圾桶,系上围巾,缩了缩胳膊,融入了冬天的夜幕之中。

一切如常的日子只过了两周,第二封明信片就到了。

阿隆原本已经把这件事忘了,但当他漫不经心地翻开夹在信件堆里的明信片时,那熟悉的字体又照着他的脑门打了一棍

隆,听说谁要是淹没在天使之城,就再也找不到出去的路了。

日期在一周前,这个邮戳阿隆认得,是泰国曼谷,背后的照片是一尊佛像,一双细长的眼睛像是嘲笑一样地盯着阿隆,疑似妻子的女人跪在它面前。

她又跑去泰国了吗?

阿隆想象不出一具尸体如何跑到泰国,捂住脑袋上的窟窿的是左手还是右手?脑浆洒在邻座衣服上了,她有没有跟人说对不起?请人拍照的时候,有没有先把脸上的血擦干净?

阿隆感到一阵恶心,这个女人,活着的时候给我添堵,死了还不让人安心。于是他跟前台的姑娘们说,以后只要是寄给我的明信片,一概不收。

到公司门口的时候,已经迟到了三分钟。坐在位子上,没有人在意他的迟到很好,和往常一样。一个下属抱着一叠杂志走过来,组长,那人从杂志间抽出一张卡片,有你的明信片。

妻子的明信片。

隆,金阁寺看起来好没真实感,就像纸糊的一样,不信你看背面。

日本,京都,时间一周前。

谁让你拿过来的?!阿隆猛地站起来,劈头盖脸地大声质问对方。下属惊愕地望着上司,表情就像恐怖片里的主角,定格在初见恶鬼时的那一帧。

阿隆翻过明信片,金阁寺在远处,如同葬礼上纸糊的祭品,站在镜头前的,是妻子惨白发绿的脸。阿隆胡乱地把卡片揉作一团,大声吼道:这破公司没法待了,你们别在老子眼前晃了行不行?

既然已经骂得人尽皆知,自然无人挽留,即便如此,辞职的流程也还是持续了将近两周。

终于完事了,公司地址跟自己再也没有关系,邮局送去只会查无此人,管你是人是鬼,爱上哪儿上哪儿吧。阿隆仿佛卸下千斤重担,头皮发麻和后背发凉的感觉都减轻了不少,今晚大概不会再梦到推她下山的场景了吧。

回到小区,他拿出钥匙捅开了门。有东西从门缝里掉了出来,是张明信片。

明信片。

阿隆猛然感觉到夜晚的寒意,它就像一条裹满鳞片的蛇,正沿着阿隆的腿缓缓往上爬。

这次是从夏威夷寄来的。

隆,到处都是人,海风很暖,但我还是觉得冷。

阿隆颓然坐倒在墙边,呆看着背后的照片妻子僵直的身体直挺挺地躺在沙滩上,开裂的伤口腐烂发黑。

我这辈子都摆脱不了你的纠缠吗?

卖房子很难,租新房还是挺容易的。

阿隆决定搬到东城去,他的东西很少,妻子的东西慷慨地卖给楼下的废品站。

书永远是最费事的,抽屉里零碎的单据、小饰物、小盒子,各种各样的卡片,有用无用都要分辨半天,再分门别类地装进袋子里。

一直忙到晚上,阿隆还留在旧房里收拾,时不时地就从角落里清理出很久之前遗失的东西:妻子的发卡,他的领带夹,心血来潮买的,用了两次就不见了。

以及一封压在箱底的明信片。虽然没有纸张发黄,但似乎也有些年头了,下面的内容很简短,是阿隆自己写的。

琴,希望你跟我一样喜欢远方,不仅是这里,还有更多更远的地方,香格里拉、曼谷、京都、夏威夷,我都会带你去的!

时间是五年前,邮戳就是这个城市。

这是他们结束两年的异地恋,妻子下定决心离开故乡的时候,阿隆写给她的,那个时候,他暗自发誓,一定要给她一份远比故乡更安逸更舒适的幸福生活。

只是后来越来越忙,越来越疲惫,那几个地方,一个也没有去成。再后来,争吵,冷战,厌恶,仇恨,直到动了杀机。

阿隆长长地出了一口气,所以,都结束了,你最终还是自己去了这些地方,不管是生是死,应该满足了吧。

阿隆扫视了一眼房间,关掉灯,准备离开,然后

他听到了钥匙捅进门锁的声音。

缓慢而坚定地拧开。

月光照在手里的明信片上,照亮背面的照片,那是这座城市的风景,在左下角,还有阿隆写的一句情话:

但不管多远的地方,都不如我们共同的家。

门被推开。

吱呀

我的复仇(下)


突然明白一切事情缘由的那种百感交集,突然失去突然落寞的一切真是让我苦笑。

郑琳琳喜欢林宇凡,她对我好只是为了接近林宇凡。她雇人杀了我,她家那么有钱,就算警方想侦查,也会被搪塞过去了。

没有人会甘心想死。

我变成这样,都是郑琳琳,她,害得我的家人悲痛欲绝。我不想在记着她以前对我多好,都是虚伪的,虚伪耍套的人不配得到爱。

我也不想去看林宇凡了,他怎么可能还会想到我?郑琳琳那么优秀,肯定争分夺秒的去争夺他,主动的送上门,林宇凡怎么会不动心呢。

只有七天时间,我得抓紧。

可我接近不了郑琳琳,我一靠近她她就从我身体穿过。

我跟在她的身后,此刻,她正在洗脸,看着她那张美丽的脸。要是毁容了,她该多难受啊。

都说在镜子里能看到平时看不见的东西,果真。

郑琳琳透过镜子看到了她身后的我,吓得娇躯一震,难以相信的睁大眼睛,急忙转身,看见没人时才放心的松了一口气。

瞧见她那紧张害怕的样子,真是令人发笑啊。

没办法,我只能让她产生幻觉。

如果她有愧,她是肯定会中套的。

在郑琳琳睡着时,我进入了她的梦乡,梦中的她还是一副姐妹情深的样子,见我就关怀问切,我拿着一把尖刀,猛的刺向她的脸,她惊的和我撕打起来,在梦境里可是我说的算,她能打得过我吗,我刺着她的脸,她痛的直叫唤,连忙说她错了…

郑琳琳一脸惊恐的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摸摸自己的脸。

还好没事,她安静的叹口气,“连死了都让我梦到那个贱货,真是晦气。”

此刻正是三点左右,我站在窗外看着她,听着她晦气的抱怨,心中怒火再次油然而生。

郑琳琳仿佛是看到了什么,吓得抱着被子急着往后退,奇怪,她怎么会看到我?除非,是她高度紧张出现了幻觉。

然后,她吓得一夜未眠。

不出所料,第二天,她就立马去找高僧了,求符开光,我一个魂魄小鬼,初出茅庐,什么都不懂,哪斗的过符咒。

郑琳琳身上戴着一个我不懂的怪异项链,总之,我无法靠近她一点点,甚至是进入她的梦境。

我看着她穿的暴露艳丽的跟林宇凡在情侣餐厅吃饭时,只能远远的在那无奈。

然而,一会儿后她像是和林宇凡起了争执,林宇凡要走,她挽留不住就气的怒目圆睁的伸手想扇林宇凡。

我不知道为何,竟然本能的冲上去打开郑琳琳要扇林宇凡的手,却不小心进了林宇凡的身。

突然,我发现我好像能控制林宇凡的身体。

我几个巴掌用力的落在了郑琳琳的脸上,她一脸无辜惊讶的看着我:“你敢打我?宇凡,她都死了,你为什么还不能接受我?”

郑琳琳又气又恼的样子让我很痛快,虽然我很想在打她,但这毕竟是林宇凡的身体。

看来我之前误会林宇凡了,他并不是我想的那种人。

不过,现在,我能上别人身对我来说是个好事。

我可以更好的折磨郑琳琳。

我离开了林宇凡的身体,郑琳琳又哭又闹的向林宇凡道歉她刚才不应该骂何雅思是贱货,恳求林宇凡能给他一次机会原谅她。

林宇凡对于自己突然打她感到莫名其妙,不过他还是郑重的说出了“无论如何都不会喜欢郑琳琳”的话,这下,我听的放心了。

郑琳琳卑微的表情,真是丢脸啊。我跟着林宇凡回家,他并不看的到我,我对之前把他想成那样很抱歉。

回到家,林宇凡什么也不做,就是摊坐在沙发上,发着呆。

眼神呆滞,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只是房间很乱,东西都乱扔在地上,林宇凡从来不喝酒,但地上却凌乱的摆着一堆酒瓶子,看得出来,他好几天没清理了。

林宇凡拿起旁边的照片,眼里充满光芒似的看着,摸着。

那是一张我和他的合照,照片上的我们都笑的很开心。

几天不见,原本精神焕发的他憔悴了很多。

他失魂落魄的样子,我心很难受。

我很想让林宇凡能看见我,很想出现在他面前安慰他陪伴他,可我无能为力。

我只能默默的坐在他的身边,用透明的手触摸着他的脸,看着他的眼泪流下,我也默默的跟着流泪......

七天的时间越来越近,陪着林宇凡后剩下的时间不能再拖了。

我实在接近不了郑琳琳,只能附身别人身上了,原本,我还担忧找不到替身,毕竟,我不想陷害别人。

但,我还是见到了那个开车撞我的人。

他再一个晚上又来找郑琳琳要钱。

这是个好时机。

这两个罪魁祸首,死了也不足为惜。

我上了那个男人的身,郑琳琳看着手上拿刀对他的男人,紧张害怕的连往墙后靠。

“郑琳琳,我好想看看你的心是什么颜色的…”

听到是由我声音说出的话,郑琳琳警觉的冲起拿住桌上的一把水果刀,声音颤抖,“你,你是谁?”

“你猜啊?…”

她肯定知道我是谁吧,不然怎么吓成那样。

我本来想继续吓吓她的,可,熟悉沉重的脚步声再次袭来,让我警觉,阴差又要来了。

我拿着一把刀,准备用力对着郑琳琳的胸口刺过去,她哭的梨花带雨的立马跟我道歉。

她求饶认错的样子突然让我想起来她以前对我的好,以前我们是那么开心,我很不忍心,握在手中的刀始终刺不下去。

郑琳琳看出了我的犹豫,居然一反手快速拿着水果刀刺向了我的腹部。

还好不是我的身体,我感觉不到多痛。

“何雅思,你别怪我,你死了也是你活该…”

狰狞的郑琳琳脸上的五官差不多挤皱在一块了,她的眼神里充满了杀气,不愿放过任何杀了我的机会。

她又接连捅了几刀,眼见她这般无情,激怒了我,我使劲力气跟她争斗,愤怒的人是冲动的,在我连续的刺刀下,鲜血染红了地面,郑琳琳也断气了。

很快解决了她,虽然我如释重负感到复仇的痛快,现实带来的残酷后果,让曾经那些快乐的我们只能掩埋在回忆里。

我的复仇(上)


人来人往的街市上,一抹殷红的血滩,一个人形躺在中央,像一朵鲜红的花在盛开,蔓延.....

我叫何雅思,一名大二学生,我的生活很幸福,一个成绩优秀对我很体贴的男朋友林宇凡,一个处处为我着想的好闺蜜郑琳琳,我学业无忧,生活充足。

原本我觉得我的生活会一直幸福下去,可,我偏偏遇上了最不幸的事。

父亲生了重病,家庭支柱跨塌,所有经济都用在了医药费上,这对我无一不是巨大的打击,母亲年纪也大了,所以挣钱养家的责任自然落在了我身上。

某天,在街道上,正过马路的我突然被一股重力冲袭来,我的身体抽搐了下无法动弹,血慢慢的流出,黏黏糊糊,我只能睁着眼睛向周围的人呼救,一辆无车牌的车子在我身体旁停了停,车上的人戴着口罩帽子,我看不清他的脸,然后他像完成什么似的,立马开走了,

人们看到被撞飞的我都惊呆了,等他们反应过来报警时,在救护车带我去医院的路上,

我感觉我的身体轻飘飘的不着地。

看着抢救室里那血肉模糊的自己,我难以置信的摇摇头。

不敢相信我已经死了,不愿相信自己在被带来医院的路上已经撑不住了,那么现在完好的自己又会是什么?

我难过的冲了出去,面对拥挤的人群中,想显示自己的存在。

可他们一个个穿过了我的身体,当我不存在一般,仿佛,我的身体就是透明的。

自己真的死了,对于这个消息,我无法接受。

人来人往,我不知道我该去哪里,好孤独。

突然感觉阳光照射在我身上的滋味特难受,身体有什么东西要炸裂一般,我只能立马躲到阴暗的地方,这下,我的身体才不会那么难受。

慢慢的,我发现,阴暗潮湿的地方特适合我居住。

那些脏乱无人的地方,让我的身体特享受,可我的心里排斥。

白天我没法出去,太阳照的我好难受,只能蜷缩在这暗地,无聊等待,期待着时间快速流去,晚上,我应该就能出去了吧。

等待的滋味总是如此的漫长,无聊,孤单,惆怅,不知何去何从。

现在好想母亲,我离开了母亲该怎么办,我是家里的独生,以后谁陪在母亲身边,父亲该怎么办,谁以后为他们养老?…

越想越多,心情越发沉重,想念如潮水般蔓延。

突然好恨那个撞死我的,如果不是他,我现在应该好好的活着。

晚上,我很想去看看我的爸妈,我来到她们面前,母亲正对着我的照片哭的像个泪人,而父亲,还是一如既往闭着眼睛躺在那。

我很想去安慰她,可,我根本接触不了她。

母亲无助的背影我看的格外心痛。

这几天,我都呆在家里飘荡,想一直陪着我的母亲。

报警后,由于肇事车辆是辆报废的车,没车牌,像是一场早就安排好的事故,而且车事后可能早就人被销毁了。也没人看清逃逸司机,所以没证据没证人,警方对我的事是一筹莫展,半天查不出个所以然。

对于这些无能的警察,我真是愤慨万然。

可我又无能为力,我真的很想知道肇事司机是谁,好想让他为我陪葬。

突然想到了林宇凡,那个什么事都为我做好很顺着我的林宇凡,他现在会伤心吗?还有郑琳琳,她一直对我那么好,失去了一个好朋友,她会难过吗?

不知道为何,我燃起一股不自信的想法。

正当我在一个夜晚想去看看郑琳琳时,一阵沉重的脚步声如同雷打般慢慢靠近,一个高大魁梧,手拿铁链的人不知道从哪冒了出来,他黑板严肃的面孔,一双会发亮的眼睛实在是诡异。

他走到我面前,铁链靠着我就带着我走,力气大的惊人。

“你,你谁啊!”

我有点害怕的看着眼前这威严的怪东西。

“我是阴差,你要跟我下去报道了。”

他一说话,透露出一股冰冷的气息,好像可以杀人。

......

对于阴差玩意还真存在,我吓了一跳,难道还有地狱吗?他是来抓我的吗?我,我不想下地狱…

我忙要挣开他,紧张的哭丧着腔调:“我不要下地狱,我又没做坏事,别带我走啊,我死的那么无辜…”

现在体会到了极大的冤屈。

“你还要不要投胎还是做个孤魂野鬼,每个人死了都要跟我下去…”

阴差大哥居然耐着性子跟我解释了。

看着阴差大哥像是个好人,就严肃了点,我苦苦哀求他让我去看郑琳琳和林宇凡最后一眼再走,毕竟,这两个人是除了父母之外对我最好的,我最信任的人了。

开始阴差大哥不理我的请求,我软磨硬泡他才冷笑一声:“你以为你的死真的那么无辜吗…”

然后他像是同意了我的请求,一把把我抓到了郑琳琳的家里,只是眨眼一功夫,我就站在了郑琳琳的面前。

近在咫尺的郑琳琳像是看不到我们一样,此刻,她好像正拿着一叠东西正在撕着,脸上是十分痛快的表情。

我近着一看,都是我跟她的合照,她妖媚的脸庞边抚着照片,一把小刀就用力的刺在照片上我的脸庞,像是发泄了什么,她笑的特别开心,“你死了,哈哈哈,就没人跟我抢林宇凡了…”

听到她这般楠楠自语,我的心怔住了,

然后,她就疯狂的刺撕着照片,时不时还笑的格外温柔,“终于解决了你…”

随后她又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里的人像是在向她要钱,她微笑着“你干的很好,明天来拿钱…”

在听,我的心快要崩溃了。

“看完了,跟我走…”

阴差大人毫不等待的把我拉了出去,我心里实在忘不了郑琳琳那表情那话语。

她,真的让我心寒。

不用说,我也知道大致了。

失望的同时,我更是愤怒。

她那一副得意的神情,都是她,害得我这样,为什么我以前还掏心掏肺的对她好。

好想报复。

我再次苦求阴差大人给我几天时间,下次一定跟他走。

这次,他同意了只给我最后七天,不然让我永世不得投胎。

愤怒的火焰让我丧失了忍耐,我想报复、我想夺回,我想改变。

冥花开不尽之阿莲


阿莲是一只鬼,真正的厉鬼。

她双眸血红,面目狰狞,见到血液就如同见到蜜糖的蚂蚁,目光贪婪而不自知。

然而她并不清楚自己是如何死去,又是如何成为一只厉鬼的。

她整日里飘荡在人间,看着人们勾心斗角然后悲欢离合,却再没有人在死去后变得像她一样。

阿莲很孤单,所以她漫无目的地跟着鬼魂来到了奈何桥,想要尝试着看能不能步入轮回道。

排在她前面的鬼魂一个个地顺利通过,无论是黑心的煤老板,还是面目慈祥的老婆婆。

终于轮到了她。

“你已经喝过孟婆汤了。”

孟婆悠哉悠哉地晃着摇椅,任凭阿莲站在那里,怎么也不肯给她孟婆汤。

阿莲不依,见孟婆果然没有妥协的意思,索性自己夺过汤勺,舀起了满满一大勺汤汁。

汤才到碗边,却突兀地化成一阵青烟,慢慢地弥散在空气中。

阿莲连着试了好几回,最后索性直接将用勺子取了汤往嘴边送,却还是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化作青烟,只得作罢。

阿莲其实知道自己肯定是喝过孟婆汤的,不然她怎么会失去记忆呢?可是既然喝了孟婆汤,就应该轮回转世才对,怎么还以厉鬼的模样游荡在人间,她又不想报仇,即便有仇也不记得应该找谁偿命啊。

看着那些新来的鬼魂鬼哭狼嚎地吼着不要投胎,要守在这奈何桥旁等人,阿莲只觉得讽刺。

她想投胎转世,孟婆不让,那些鬼魂不想步入轮回道,孟婆还是不让。眼睁睁地看着鬼差在孟婆的示意下抓住捣乱的鬼魂,强行给他们灌下孟婆汤,阿莲羡慕得目不转睛。

看得乏了,阿莲索性跳进了忘川河里,一边游曳,一边仔细地查看着里面的石像,兴许能见到几个陌生的面孔。那是执念强大的鬼魂变成的,用转世为人的机会作为交换,为的是变成石头守在这奈何桥边,保佑自己在意的人世世平安顺遂。

他们大多忘却了自己为什么会呆在忘川河,做一块没有感情也接受不到感情的石头,但每当阿莲劝说他们离开的时候,却总能得到否定的答案。

“虽然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呆在这里,但我想那一定是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值得我拿整个灵魂去守护。阿莲,我不能走,我不能让我守护的东西化为乌有,这就是我存在的意义。”

一个穿着白衫的书生如是告诉她,目光柔和而坚定。

阿莲记得他。

与其他石头不同的是,他守在忘川河里并不是为了什么至死不渝的爱情,而是在亲眼见到家国覆灭却无力挽回以后,愧疚到不愿轮回。

那日,阿莲照旧守在奈何桥旁,却被木偶一般的书生吓了一跳。已经多久没有见过这么凄惨的魂魄了!五马分尸,七窍流血,烙铁的印记更是遍布他的全身,想是已经在人间受尽了酷刑。

阿莲听到他自称‘朕’,听到他说自己的后悔,听到他哭无辜被屠杀的百姓,可还是被鬼差灌下了孟婆汤。

却没有料到,他竟是拼着最后一丝力气推开了鬼差,径直投进了忘川河。

阿莲很想告诉他,别固执了,你既然已经忘记了自己的愧疚,不如投胎转世再做皇帝,向那欺侮你的敌国以牙还牙。再或者,做一个平安喜乐的普通人,快快活活地过一辈子,有什么不好的?

但阿莲只是动了动嘴,并没有说话。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保留了意见,但她知道自己很羡慕书生,同样没有记忆,却有自己固执追逐的信念。

阿莲沉默地从河里爬了上来,穿着湿淋淋的衣服走到了奈何桥边,面无表情地注视着每一个过往的鬼魂,看着他们喝下孟婆汤,来的时候明明是悲伤地挣扎着,却在之后变作平和。

她想,或许自己当年也是这样吧。因为一个人,一件事情,固执地不肯轮回,却又不似忘川河里的其他石头一般坚定,这才化作厉鬼游荡人间。所以说,她的归宿应该是忘川河,和那个书生一样,虽然想不起自己为什么留下,但留下两个字就是她存在的意义了?

阿莲不甘心。

她瞪着血红色的大眼睛,再次来到了孟婆的身边。

“有孟婆汤的解药吗?我想知道以前的事情了。”

阿莲强硬地说道,一脸你不给我解药我就霸着孟婆汤,看那些鬼魂还怎么有秩序地步入轮回。

果然有解药。

但孟婆也有条件。

孟婆说,一旦阿莲服下解药,就得马上步入轮回,带着已经知晓的记忆。

正合我意。

阿莲这样想着,并不觉得孟婆的条件有多么苛刻。

然后,她看到了自己的前世。

阿莲是一朵莲花,修炼了千年才得以化成人形,然后啊,她爱上了过路的一个书生。

书生得知她的身份以后,因着她的莲子有延年益寿的功效,竟是偷偷地将他们的一双孩子送到了炼丹的道士那里,用他们的鲜血和骨肉炼成了两颗所谓的仙丹,献给了当今皇帝。

阿莲伤心了,愤怒了,硬是毁了自己千年的道行,灭了那个国家。

这罪过,灰飞烟灭不足为过!

在阿莲还是朵莲花的时候,有一条叫做阿白的锦鲤,整日里围绕着她游曳,嬉戏。许是过于贪玩,竟是比阿莲还晚了一年成人形。那时候,阿莲已经和书生成亲有一段日子了,自然没有在意他眼中的晦涩爱意。

天雷滚滚,小小的锦鲤用自己还没适应走路的身体挡下了惩罚,形神俱灭。而被他护在身下的阿莲,虽然也是支离破碎,好在还有魂魄留下,不至于消失在这天地间。

“我要等他。”

她看到过去的自己几番挣扎,还是被灌下了孟婆汤,正被投入轮回道的时候,却被孟婆拦下。

“让她去那忘川河呆着吧,我老婆婆今儿个给你的盼头,若是你能忍着千年不投胎,孟婆我就去找阎王爷,用他那里召魂的法宝去找那尾锦鲤的下落。”

千年!现在才多久?已经千年了吗?

眼看着鬼差越走越近,阿莲再次挣扎着想要逃离。

“婆婆,求求你,我不要投胎,我错了!我要等他!千年还没有过去,我要等他!”

阿莲崩溃地大哭,却还是被投入了轮回道,带着对阿白的愧疚,带着对自己的痛恨。

“傻孩子,既然知道错了,遇到书生的时候,可不要再被引诱,好好想想围着你转悠的那尾锦鲤!”

孟婆低低地笑着,好一会儿才又‘吱呀吱呀’地摇起了藤椅。

头晕目眩后,阿莲睁开了双眼,在看到那打着纸伞的书生后,又飞奔到了湖边,果然在那清澈的水中找到了那条熟悉的锦鲤……

冥花开不尽之小七


小七原本是一只狐狸,在千年以后,成了有着九条尾巴的狐妖。

但小七依然叫做小七,过着狐狸应该过的生活,除了多了九条尾巴以外,并没有什么不同。

后来,她在蛇妖的引诱下下了山,在亭子里躲雨的时候遇上了个赶考的白衣书生……

小七就不是小七了,因为她懂得了情爱,还觉得小七这个名字不好听,在向书生自我介绍的时候,自作主张地换成了小琪。

同音不同字,就像现在的她,看起来是她,其实早已变得不像她。

陷入爱情的女人是愚蠢的,小七不是女人,却也逃不过爱情的牢笼,恨不得蠢成单细胞动物才好。

能够让小七一见钟情,足见书生有多么俊美,但更吸引小七的,却是书生的温柔有礼。

他会红着脸询问小七的芳名,会在看向小七的时候羞涩地躲闪着目光,这让小七觉得诧异,更多的却是欢喜。

那时候的小七,并不知道有些人就算不爱,也会对美貌的女子温柔有加,也会装作一副深爱的模样。不过游戏而已,认真你就输了。

小七输了。

所以她放弃了上山继续修炼,选择陪著书生一起上京赶考。

书生说,爱她甚笃。

书生说,金榜题名时,便是八抬大轿迎娶她进门的好时候。

所以她开心地答应了。

尽管书生在路上就以情难自禁要了她的身子。

尽管书生又结识了另一个漂亮的姑娘,用同样的许诺将其留住。

但是书生说了最爱她,不是吗?

京城繁华地,书生的银子很快用尽,却无法忍受困顿的生活。

“小琪,没有银子我便无法结识贵人,没有贵人,哪里来得金榜题名?”

小七虽然不懂这其中有什么联系,但她知道自己心心念念的情郎需要银子,而她并没有银子。

怎么才能弄来银子呢?

小七陪著书生走在繁华的街道上,看书生指了指不远处的花楼。

书生的本意是要小七去花楼卖身,却不料单纯的小七根本不懂那花楼的含义,反而盯着那花魁身上的狐裘出神。

对呀,我有九条命,剥下一层狐皮也不过失了一条性命而已,很值得。

只是,书生居然猜到了我是狐妖吗?人人都说妖怪可怕,书生居然也不嫌弃,果然爱我甚笃。

于是小七欢欢喜喜地跑到花楼附近,找了个没人的地方生生剥下自己的皮,又打听了卖狐皮的地方,果然赚到了三百两白银。

只是剥皮的时候流了太多血,明明是修炼千年的狐狸,却也忍不住脚步蹒跚,头晕眼花。

“书生,我给你赚来银子啦,整整三百两呢。”

彼时,书生正揽着阿阮从房间里出来,那知足的模样,经过情动的小七哪里猜不出是因为什么。

“好小七,我就知道你最有办法了,快把银子给我。”

书生温柔地笑着,却在从小七手里拿完银子以后刻意避开了她的碰触,任由她跌落在地。

小七不明白,书生不是爱她甚笃吗?为什么会躲开她,为什么会嫌恶地看着她,反而揽着别的女人温柔地笑。

“傻瓜,你都脏了,公子又怎么会再怜惜你呢?”

阿阮嗤笑,显然对小七的遭遇惊诧不已。同为书生在路上收来的女子,阿阮偏偏比小七多了几分自知之明,从来不曾对书生动心,也就不会真的伤心。

小七愣愣地望著书生的背影越来越远,不明白自己不过是剥了一层皮毛而已,怎么就脏了?但书生显然很喜欢自己用皮毛换来的银两,那么只要自己能不断地拿出书生喜欢的银两,他就会爱屋及乌地喜欢上自己吧?

小七这样安慰着自己,却终究没忍住夺眶而出的泪水,趴在地上哀哀哭泣。

接下来的几天里,小七硬生生地剥下了自己的七层皮毛,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越来越虚弱,却在捧着银子去找书生的时候笑得甜美。

书生却总是变脸,在看到银子的时候温柔地对她笑,却在拿到银子以后冷漠地转身,就像是,就像是捧着银子给他的并不是小七,而是他的仇人。

许是觉得大家同为可怜人,原先嗤笑她的阿阮也渐渐地对她友好,告诉她书生从来都没有对她们交过真心,她的付出不过是自取其辱而已。

小七却不信。

她始终记得在躲雨的那个亭子,书生是如何温柔的笑着,说爱她甚笃,说金榜题名后会娶她。

至于书生为什么不再看她,肯定是她带的银两不够多,书生不开心了,这才对自己冷言冷语。

一定是这样的,一定!

可是她现在只有一条尾巴了,再没有能力赚取银两了,书生肯定不会再喜欢她了。

小七越想越伤心,也顾不得阿阮还在身边,低着头伤心地哭泣。

而那头,书生用小七拿来的银子四处送礼,果然结识了许多官员,甚至还被一个三品的京官定为准女婿。说是只要他能考进前三甲,就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还会在给他介绍官场的朋友。

九尾狐的皮毛堪称精品,寻常人家自然是用不起的,最后几番辗转,竟是被有心人送到了皇宫里去。

“糟了!小七那傻丫头肯定是着了人的道儿了!”

着急的正是诱哄小七下山的蛇妖媚娘,如今的她可是皇帝最最宠爱的贵妃,连皇后都要顾忌三分的。

而她之所以引诱小七下山,不过是觉得对方已经到了识情爱的年纪,哪里知道长年都在修炼的小七根本不了解人间险恶,又是个痴情的种子,这才被人迫害至此。

好不容易通过种种渠道找到小七,却发现她正穿着一身薄纱,满面惊惶地推拒着轻薄她的男人。

“书生,书生!”

媚娘听到她哀哀地唤着主位上的白衣男子,对方却始终充耳不闻,偶尔投过来的目光也是不耐和厌恶。媚娘就知道,那便是骗得小七掉了八条命的负心人了。

蛇族天性冷血奸诈,知道在人间使用法术害人不妥,索性直接化作一条大蛇,卷着小七就回了山上。又用八张狐狸皮从孟婆那里换来一碗汤水,逼着小七忘却人间的种种,继续做她的小妖精。

至于书生嘛……

书生果然金榜题名,却因在皇上的宴席上借着酒醉轻薄皇上最宠爱的贵妃,夺了状元之名不说,竟是直接判了腰斩!人们不禁唏嘘,或是因着新科状元的霉运,或是感叹皇帝对贵妃的宠爱。

但这一切与小七再无关联,她不过是一只修炼了千年却只有一条尾巴的狐狸,或许愚钝,或许蠢笨,却还是当年的小七。

冥花开不尽之代替


金龙这个名牌大学上得很随意,倒不是他多么多么聪明,没有学习就幸运地成为了高考考场上的一匹黑马,而是刚好有个叫做林龙的贫困学生考上了A大,作为对方的同班同学兼资助者,他不费吹灰之力就窃取了对方的劳动成果,替着林龙来了这所大学。

在金龙看来,自己替了林龙的名额那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可能有那么点儿小愧疚吧,但也只是那么点儿而已,不至于让他有放弃顶替林龙成绩的念头。

事情进行的很顺利。

那个年代,制度完善得并不健全,再加上中国是个人情关系遍地走的国家,只要被顶替的人没有告发,谁会闲得没事给自己树敌呢?再说了,就算是告发了,民不与官斗,最终倒霉的还不一定是谁呢。

所以在看到林龙出现在自己回家路上的时候,金龙有些诧异,有些唏嘘,却没有放弃代替对方的打算。

“求求你,不要这样做。欠你的我以后工作了一定十倍百倍地换给你,请你把我的通知书还给我。”

林龙穿着洗得发白的牛仔衬衫,一双军绿色的胶底鞋。金龙依稀记得,同学们在军训过后大多选择扔掉这既不美观又闭气的鞋子,原来林龙居然穿到了现在吗?

“除了这个,你有别的什么想要的吗?我可以拿来和你交换。”

金龙和善地笑着,私心里他并不希望和对方在这个关头闹出什么不快来,所以在林龙说出上面这席话后,他鲜有地展示出了自己只有在面对朋友时才会表露的另一面。

然而焦急的林龙又怎么会懂得他的示意呢?他只是听说自己考上了A大,却因为种种原因不能去上。学校和老师他都已经找过了,收获的除了同情的目光,就是‘代替者是金龙’这一消息。

他也不是不知道自己与金龙之间的差距有多大,只是他历尽艰辛才求来的学校,怎么可以算作他人的?所以,尽管害怕,尽管抵触,他还是来了,带着不成功便成仁的决心。

“我不要,我什么都不要,只求你把原本属于我的通知书还给我。”

林龙颤抖着拒绝道,待看到金龙露出不耐烦的神色以后,失措间竟是嘭得一下跪倒在地。

因为下雨的缘故,周围的人并不多,但大部分都被林龙的动作吸引过来,他们虽然不知道跪着的林龙是谁,却都认识站着的那个人,正是本县宣扬了很久的高考状元金龙。

“怎么回事啊?”

“我也不知道,看看吧,那孩子哭得那么伤心,别是被高考状元欺负了。”

“现在这孩子呀,只抓学习可不成,还得抓抓德行……”

耳边隐约地传来人们的议论声,金龙的眼神立即冷了下来,恨不得一脚将跪着的林龙踢开,却也知道自己不能在公开场合这么做。

所以他面无表情地快步离开,却在走远后给本地的流氓地痞打了电话,说是再不要看到林龙出现在自己面前。

然后,林龙真的没有再出现在自己面前。

金龙本以为他是受到了地痞的恐吓学了乖,却在不久后发现事情并不是他想的那样。

金龙报道的时候,负责签到的学姐很温柔地要他再次确认自己的信息,说是名叫金龙的学生已经报道过了,就在十几分钟以前。

金龙以为是父母又偷偷跟着来了,有些生气,觉得他们太不尊重自己的想法,以至于闹出了这么大个乌龙。

只是事已至此,再说什么也是徒劳。于是他郁闷地看了安排好的班级和宿舍号,就拎着自己的东西晃晃悠悠地往宿舍去了。

然而父母似乎是担心自己看到他们不高兴,并没有留在宿舍,而是早早地替他选好了床位。

金龙学着同宿舍的其他人将东西规制整齐后,见他们商量着一起出去吃饭,赶忙凑了过去。

“你们好,我是你们的新室友金龙。请问你们是要去吃饭吗?可不可以加我一个。”

金龙特意收起了自己跋扈的臭脾气,誓要在开学第一天和室友们搞好关系,至于以后怎么样,以后再看。

却不想三个室友竟是齐刷刷地扭头看他,像是刚刚注意这边还有一个人似的。

“你叫金龙?不对呀,那之前和我们打招呼的那个叫做金龙的是谁?”

说话的是最喜欢管闲事胖子,本来一个床位上来了两个人就够让人奇怪了的,结果两个都告诉自己说他叫金龙,可不是让人毛骨悚然。

金龙尴尬地笑了笑,只说自己有事不能陪他们一起吃饭了,又打听到第一个金龙的模样,竟是像极了记忆里的林龙。

这个阴魂不散的家伙!

金龙随便找个理由出了宿舍,打算找那几个地痞问清楚,是恐吓的力度不够还是怎么的,怎么人又跑到自己眼前晃悠了!

“黑子,你们怎么办的事!不是说要林龙再不敢出现在我面前吗?怎么人都跟到学校里来了!”

金龙没好气地质问道,接下来听到的话却让他胆战心惊。

黑子说林龙早就被他们弄死了,为了怕尸体被人发现,还专门找了十几条野狗,足足用了三天才把痕迹消灭干净。

死了?

金龙默默地念叨着,如果他死了,那出现在学校里的是谁?是人还是鬼?

等他六神无主地回了宿舍以后,发现其他人已经结伴吃饭去了,空荡荡的宿舍里,只有他的脚步声异常清晰。

“金龙。”

他听到有人在喊,下意识地投过视线,却在自己的床上看到了浑身是血的林龙,正呆呆地望着他笑。

“林龙,你,你怎么在这里!”

金龙狠狠地咽了口唾沫,不断地安慰自己,眼前的是人,不是鬼。

“对啊,我是林龙。可是通知书上写的是金龙,那要怎么办?”

林龙似乎也才意识到这件事情,显得很困惑。不过很快地,他就将目光再次投向了金龙。

“只要我变成金龙就好了嘛。”

林龙哈哈大笑着,从床上缓慢地飘下来,迅速地靠近了惊惶的金龙……

取而代之。

冥花开不尽之阿言


阿言住在杏花村的最东边,离坟园最近,离人群最远。

也曾有人质疑过村长的偏颇,毕竟阿言一个孤零零的寡妇,就算没能受到照顾,也不应该如此对待啊。特别阿言是个漂亮的寡妇,杏花村又没立什么贞节牌坊,动心思的人多了,质疑声也变得越来越大,直到……

直到阿言在村长的劝说下主动站出来说明,这房子的地理位置是自己选的,而且不打算再嫁,这才歇了他人的心思,杏花村也恢复了静寂。

阿言并不觉得自己应该再嫁,她曾经有过丈夫,虽然已经入土为安,却也常常回来看她,怎么算不上寡妇吧?既然不是寡妇,再嫁两个字就成了笑话。

只是她也知道,死人常常出现在人间是不正常的,为了不被他人发现自己的小秘密,阿言专门选了个离人群最远的地方住着,还能借着坟园吓走那些有不良居心的痞子,何乐而不为呢?

阿言的丈夫唤作阿生,就葬在坟园的最外边,离家最近的地方。

每每到了月底,阿言总会拿着一把黑色的大伞来到阿生的坟前,等到手腕上的铃铛响起,就知道他已经藏好,这才笑吟吟地合上伞,心情雀跃地回家去了。

若是天气不好的时候,阿言就会提前在家中做好几天的食物,因为她知道阿生在这样的天气都可以在家里呆着,而她珍惜着每一刻有丈夫陪伴的日子,又怎么情愿浪费时间在做饭上呢?再说了,温度和火焰都是阿生厌恶的,那么她也不喜欢。

一人一鬼,一个不愿离去,一个情愿用爱束缚对方,就这么活在两人营造的谎言中,居然也乐在其中。

只是人鬼终究殊途,不想分离却不代表不会分离。

杨三是杏花村里出名的二痞子,平日里偷鸡摸狗惯了,又懒得收敛,这恶名居然传到了近邻的几个村庄,以至于他到了二十好几,却始终没能娶上媳妇。

他也急呀,特别是看着同龄的玩伴回家都孩子老婆热炕头,而自己却只能瞪着眼睛嫉妒的时候,气得起了满嘴的火泡,一动就疼。

后来,他就打上了阿言的主意。

说实话,他心里其实是嫌弃的,觉得阿言已经不是黄花大闺女了,配不上自己。可是耐不住阿言长得漂亮啊,还有很多没有婆娘的单身汉惦记着,他也就随了大家的心思,重点将目光放在了阿言身上。

在他看来,有人愿意娶一个寡妇,那寡妇应该十分荣幸才对。可是他好不容易鼓动着村民找到村长,阿言却说自己不愿意再嫁。

这是什么情况?是不满意自己啊,还是真的不愿意嫁人?杨三觉得是前者,所以他恨啊,恨阿言的坚持,觉得那是明晃晃地打了自己的脸。

是夜深。

杨三好不容易摸清了阿言的作息时间,想着既然阿言打自己的脸,不愿意嫁给自己,索性趁着夜黑风高去把生米煮成熟饭,到时候只怕阿言会哭着喊着要嫁给自己了。

坏事做多了,杨三这样想的时候丝毫不觉得自己有错,甚至还暗暗赞叹了自己的聪明才智,能少花钱或者不花钱就得来个漂亮媳妇,还是哭着喊着要嫁给自己的,虽然是个寡妇吧,挡不住人家漂亮啊,传出去多威风。

杨三在看到屋里的烛火熄了后,轻松地翻进了阿言家的院子,又等了好一会儿才缓步踱到门口,熟练地用工具挑开了门上的锁。

女人特有的馨香扑面而来,杨三只觉得这是自己这辈子闻到的最美好的味道,再想想阿言的美貌,生米煮成熟饭的念头愈发强烈。

等到能够借着月光看清屋内大致情况以后,杨三轻手轻脚地关了门,一步步地向着床铺的方向走去……

那床上挂着轻纱,在微风的吹拂下轻轻飘荡,许是觉得炎热,女子并没有完全地裹进被子里?而是将大半个身子露出来,在月色的映照下,更是诱人。

杨三禁不住咽了一大口口水,步子也急促起来。

却不曾注意那床头正挂着一把撑开的黑伞,而那伞下,一个穿着黑衣的魂魄正面无表情地盯着他,眼神诡异。

阿生本来是陪着妻子安睡的,虽然鬼魂并不需要睡觉,但为了让妻子安心,也为了让她有充足的休息时间,才躺在床上装睡。

却不想,竟是碰到了同村的痞子,看他这番动作,分明不是看上了家里的财物,而是打算对阿言行不轨之事了!

阿生本来想现形将将对方吓走,却在想到妻子充满期待的话语以后停止了动作。

“阿生,我多想你能日日陪我,锦瑟合鸣,白头到老。”

眼下不就是个和阿言白头到老的好机会吗?只要自己在杨三靠近的时候夺取他的身体,再用那把黑伞将对方的魂魄锁住,埋在坟园里阴气最重的地方,就可以代替对方在人间活下来,陪伴着阿言履行一生一世的诺言了。

阿生抿了抿嘴角,看着杨三越来越近,也轻飘飘地来到了床边……

杏花村里出了一件丑事。

说是那痞子杨三居然趁着夜黑无人的时候摸到了寡妇阿言的家里,硬是将生米煮成了熟饭,还拉着村长说是要负责,按照娶媳妇的规格娶了阿言。

阿言自是不情愿,奈何清白已经没有了,几次寻死都被人挡了下来,也就心灰意冷地接受了现实,在村长的安排下嫁给了杨三。

奇怪的是,杨三自打娶了这阿言以后,居然一改曾经的坏毛病,认认真真地做起了好人。人们对于这桩婚事不是没有怨言的,但时间长了以后,随着杨三变得越来越好,都说这是天定的良缘,再不提以前的事情了。

谁也不知道,洞房花烛夜那天,坟园角落里埋着的那把黑伞里传来了哭声,却被夜风吹散,永远都不会被人察觉。

“阿生,我们会一直到老。”

阿言自己掀开了红盖头,望着自己失而复得的丈夫甜甜地笑。

“我会陪你一直到老。”

喜烛落下红色的眼泪,在烛光的映照下,新郎的脸庞越来越模糊,越来越像曾经的阿生。

冥花开不尽之花甜


桃花村东边十里地那处,有三间破庙,也不知道供奉的是哪路神仙,只是每到十五月圆的时候,总有隐隐的啜泣声传来,骇得过路的砍柴人绕道而行不说,回家后竟是连话也说不出来了。

那破庙闹鬼!

人们如是说道,更是指出了许多关于闹鬼的证据。

你瞧,从没有人知道那庙里供奉的是哪路神仙!正经的神仙怎么会有那么冲的戾气,肯定是鬼,说不定还是个厉鬼哩!

你瞧,那破庙每到十五月圆的时候就会有啜泣声传出来,可那里面分明没有人进去啊!是谁在哭?为谁而哭?可是鬼哭……

你瞧,那砍柴的刘老汉最实诚不过了,卖柴的时候从没有缺斤短两,不过是从那庙旁经过,竟连话也说不出来了,不是恶鬼谁狠得下那颗心!

流言蜚语越传越广,却始终没有人敢去那破庙里验证,而刘老汉的哑疾也换了两个大夫了,都说没有问题,可他还是说不出话。

或者,是他不想再开口。

刘老汉在得知自己的哑疾药石无医以后,沉默了很久,后来竟是自己找来木头茅草,在破庙旁搭了个草屋,就这么住下了。

人们先是劝说,要他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见没有效果后,都觉得他是被那破庙里的厉鬼吸去了魂魄,这才不顾自己的安危,硬是住到那茅草屋里当厉鬼的仆人去了。

新鲜事从来都不少,随着时间的推移,刘老汉也随着那破庙一起,成了人们口中的禁忌,被遗忘在记忆的角落里去了。

其实刘老汉知道那庙里供奉的是谁,之所以不反驳村民的话,一是因为觉得没必要,二嘛,他们猜得没有错,那庙里供奉着的确实不是神仙,而是一个名叫花甜的女鬼。

在那个月圆的晚上,向来按着规矩行事的刘老汉突然就产生了好奇心,想知道那破庙里到底是什么。

静悄悄的夜,远远近近的蛙鸣,伴着忽隐忽现的啜泣声,勾得刘老汉的心像猫抓了似的,痒得忘却了恐惧。

好不容易来到破庙的门口,老汉下意识地看了看四周,确定没有人发现后,这才放下柴火,推开了破庙的大门。

吱呀。

年久失修的大门发出沉闷的呐喊,让老汉意外的是,那庙里居然亮着烛光,看样子是刚点燃不久,才烧了一小截而已,桌面上也干干净净的没有烛泪。

进,还是不进?

有风吹来,在刘老汉双脚刚刚踏入庙门以后代他关上了大门。

烛光荧荧,哭声嘤嘤,刘老汉死死地攥着拳头,总觉得在自己看不到的地方,有人在窥视。

“阿郎,我等你了好久。”

还不待刘老汉四处查看,那烛火上供奉的牌位处突然传来女子的嗔语,似是埋怨,更多的是爱意。

爱意?怎么会是爱意!

他刘老汉今年四十有余,没有娶妻更没有在年轻时候惹上什么风流债,这破庙存在的时间怕是比他的命都长,里面供奉的人又怎么可能认识自己,还对自己有了爱意?

荒唐,实在是荒唐极了!

刘老汉愣在原地,眼睁睁地看着那牌位上涌出一团烟雾,又慢慢幻化成女子的模样,袅袅婷婷地向他走来。

“阿郎,阿郎你为什么不说话?我是花甜啊,你竟然不识得我了吗?”

那女子伤心地啜泣着,红色的血泪一滴滴地从眼角涌出,砸在地上,形成两洼小小的血潭。

刘老汉颤抖着嘴唇,却始终没有应声。那女子很美,却美得奇怪,美得让人不敢亲近,再加上他从来不是会被女色所惑的人,对于花甜恳切的言辞就更有免疫力了。

许是看出了他的冷漠,花甜终于沉默下来,不再试图靠近他,而是站在两米远的地方,目光温柔地看着他,就像看着自己的情人。

刘老汉突然就心软了,却也知道事到如今只能按照道士的话去做。不然,那花甜一变脸,谁会为自己的性命买单呢?花甜再美再值得同情,也是厉鬼,人人得而诛之的厉鬼。而他呢,只要得了这笔银钱,就能付得起隔壁村寡妇的聘礼,也算有个家了。

刘老汉年轻时候长得还是很英俊的,虽然大字不识得几个,但温柔的脾气也为他带来了许多桃花。他也不是挑剔的人,年纪到了就听话地选了最合心意的女子,却在成亲前夕收到对方病重的消息。

总不能强求吧?刘老汉心想,就退了亲。隔了几年后再娶亲,居然还是这种情况,如是出了两次事以后,人们再不敢把女儿嫁给他,只说他命硬克妻,谁嫁了他都会不得好死。

假话传得多了,终会变成事实。就算不是事实,但他始终独自一人,好不容易在今年遇上了个同样命硬的寡妇,却要了大笔银钱作为礼金。刘老汉本来都做好孤身到死的准备了,真的,谁知道会突然跑出来个道士,说是他身上阳气重,只要他愿意将镇鬼符贴到破庙中女鬼的身上,就会付给他娶妻以后还有富余的银钱,怎么不让人心动?

所以就有了今天这一趟。

“花甜……我不是识不得你,是你离得太远,我看不清。”

刘老汉逼着自己露出一抹笑容,在女鬼迟疑着靠近了以后,果断地将镇鬼符贴了上去……

尘埃落定。

刘老汉亲眼看着女鬼慢慢地变成骷髅,又被镇鬼符烧成一团灰烬,最终飘散在空气中。

脑海里却突然涌出大段的记忆。

是谁?在他读书写字时候红袖添香?

是谁?在他高中状元的时候喜极而泣?

又是谁?在他因抗旨拒婚被斩首了以后收敛了他的尸体,在他的坟墓边,一把剪刀了断了自己的性命?

“花甜,你何必如此!”

奈何桥上,他看到自己拉着女鬼的手,痛哭流涕。

“阿郎,我会陪着你,生生世世,你若不离,我便不弃。”

那女鬼说着,摔了孟婆的汤碗,毅然决然地投入了忘川河,永世不得轮回。而他,只能随着记忆的流逝,如同木偶般走向了轮回道。

是假的吧?

刘老汉癫狂大笑,而后安慰自己说,那都是女鬼的计谋,却始终无法忘记花甜投身忘川河时候的决然。

为什么说不出话?

他亲手使得深爱他的花甜灰飞烟灭,却连抱歉都无法言说,还要这张嘴做什么!

他悔,却无法言说。

他恨,却无可奈何。

便守在这供奉着花甜的破庙吧,说不定她会回来的,不管是一年,还是一辈子,总会回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