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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gh翻天的英语课

发表时间:2021-01-11

【www.qg13.com - 人的情感的美文】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high翻天的英语课,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唉,又是英语课。这个星期已经是第4次了。我拖着下巴,无聊地想。“喂,林芳韵,英语课太无聊了,你找点乐子啊。”我的同桌唐宇俊趴在桌子上,无聊地说。“喂,拜托,你以为我是百度吗?”我无聊地说。但是这么无聊下去也不是办法啊,我必须找点乐子的说,不然我们真的要无聊成化石了。对了!!!我脑子里忽然闪现出了一个特别好玩的乐子,保证这次的英语课绝对会high翻天!!!我扔了一张纸条给远处正在偷偷看课外书的李煜,纸条正好打到了他的头。他捡起纸条,打开一看,朝我看了一眼,我给他竖了个大拇指,意思是你可以的!他点了点头。当英语老师转过身去写单词的时候,他突然站起来,跳了一段自己编的桑巴舞and草裙舞,看到他跳舞的人,都放声大笑起来。英语老师转过身来,看到了笑的前仰后合的我们和已经疯了的李煜,哈哈,一切尽在我的意料之中!但是,唐宇俊同学不知道抽了哪根筋,竟然站起来,唱了我最爱的张靓颖在《我是歌手》里面唱的《忘情森巴舞》!但是,他唱的非常难听。难听的歌曲加上难看的舞蹈,他们,真是天生绝配啊!我们的high颜值从0%升华到100000000000000000%!我们笑出了眼泪,英语老师也抿嘴一笑,但是,结局是很不美好的。。。"李煜!唐俊宇!你们把我当空气是吧?啊?!你们这个班级啊,真是我教过的最烂的班级,你们把纪律当成什么了?你们把学习当成什么了……"唉,当然,因为我的绝妙的点子,李煜和唐俊宇被罚写500字检讨,我们全班被老师罚抄写单词,每个5遍。真是太悲催了有木有啊有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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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的故事:毛泽东学英语


毛泽东的故事:毛泽东学英语

早在青年时代,毛泽东就接触到英语。1910年毛泽东离开韶山老家,进入湘乡县城新式学堂——东山小学堂读书,那里有一个从日本留学回来的老师,教英语。所以,毛泽东是在17岁那年开始学习英语的。不过,在随后的革命战争年代,留给毛泽东学习英语的时间并不多,但只要有机会,他会抓紧时间“重操旧业”。

“拍拍-太根儿!”

抗战胜利后,面对由美国撑腰、武装到牙齿的国民党部队,中国共产党没有被“威慑”住。1946年8月6日下午,毛泽东在延安窑洞前半山坡平台上的一个小石桌旁,会见了美国女记者斯特朗。他谈笑风生,纵论天下。交谈中,毛泽东把身子向后一仰,开怀地得出结论:“美国反动派是……”他停顿了一下,显然是在找合适的词,“纸老虎。”因为英语里没有相对应之词,翻译只好将它译成了“scarecrow(稻草人)”。毛泽东让翻译停下来,要斯特朗解释“scarecrow”是什么意思。斯特朗回答说,那是用稻草扎成的人形,农民把它竖到田里来吓唬乌鸦。毛泽东立即表示这样译不好,这不是他的意思。他说,纸老虎并不是吓唬乌鸦的死东西,它是用来吓唬孩子的。它看起来像一只凶猛的野兽,但实际上是纸糊的,一受潮就会发软,一阵大雨就会把它冲掉。

于是,由“纸(paper)”和“老虎(tiger)”这两个单词组合,临时造出的一个英语中没有的复合词“paper-tiger”就出现了,这实际上是硬译。毛泽东高兴地笑了,用带着浓重湖南腔的英语说:“拍拍-太根儿!”“paper-tiger”后来便随着毛泽东的著名论断,在全世界广泛流传了,它也成了毛泽东最喜欢说的一个英语单词。

1954年正式提出学习英文

一直到新中国成立以后,毛泽东提倡干部学习外文。这时有了非常好的条件,学英文才成为他的一种爱好。1954年,林克(毛泽东英文秘书)到他身边工作时,毛泽东正式提出要向林克学习英文。但毛泽东并不使用英语教科书循序渐进地“上课”,而是自己设计了一种独特的“学英文”方式:念英语文章,一个词、一个词地查字典对照着念。毛泽东那时熟悉的英文词语并不多,于是先从阅读英文版《人民中国》、《北京周报》短文,新华社的英文新闻稿入手。众所周知,这种学英语的方法效率并不高,只有“吃力不讨好”,随读随忘记。但是毛泽东一意孤行。

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毛泽东学习英语的兴致最高。他在国内巡视工作期间,无论在火车上、轮船上,随时都用自己的方式“学习英语”。1960年的《莫斯科会议声明》发表以后,他写信问林克:“莫斯科声明英文译本出版了没有?请你找两本来,我准备和你对读一遍。”如此这般将英文译本“对读一遍”,毛泽东遇到不少困难,生词很多。但毛泽东不畏困难。

毛泽东在外国人面前“秀”英语

毛泽东与外国人会面的时候,还喜欢“秀”一把英语。

1970年12月18日凌晨7时许,毛泽东身着睡衣,膝盖上盖着一条毛毯,在中南海住处与美国记者斯诺海阔天空的谈话持续了整整5个小时,一直到午后1点钟。进“早餐”的时候,毛泽东宴请斯诺,王海容(记录)、唐闻生(翻译)作陪。宾主入座,毛泽东起立与斯诺热情碰杯。斯诺用中文祝酒:“毛主席万岁!”毛泽东则用英语回应:“LongliveSnow(斯诺万岁)!”毛泽东接着又跟坐在自己身旁的王海容、唐闻生碰杯,然后对斯诺幽默地说:“我看你这个说了半天woman(妇女)解放的人就是不尊重woman,你都不跟她们碰杯……”

“毛泽东学英语处”

有着“天下第一名园”美誉的杭州刘庄,有一座傍水而建的精致小楼,是毛泽东来杭州多次住过的一号楼,人们称作“主席楼”。在“主席楼”后面一条小路旁的树阴下,有一块秀石,上书“毛泽东学英语处”几个红字。有张毛泽东与林克一起学习英语的照片作为佐证,这可能是全国唯一一个纪念毛泽东学英语的地方,也成为了西湖一景。旁边一块低矮的石头表面已有些光滑,显然是由于游人坐在这里拍照留念久而久之被磨光的。

1975年除夕——毛泽东最后的英文水平

1975年12月31日子夜,毛泽东会见了美国前总统尼克松的女儿朱莉和女婿戴维。

这两名美国青年注意到,在他们面前,82岁的毛泽东尽管已被疾病折磨得精疲力尽,“斗争”的话题却使他又“像青年人那样兴奋起来,他的头脑甚至比中国的年轻一辈更充满活力,更渴望斗争”。

毛泽东说:“我们这里有阶级斗争,八亿人口,不斗行吗?”并且用他的湖南腔调的发音着重说出了英语:“Classstruggle!”

Classstruggle这两个英文单词,既代表了毛泽东最后的英文水平,也代表了毛泽东的一生。

深刻的一课


他来了,带着一个小包,这算是他的行李,所有家产。

他走了,还是带着那个小包,他所有的行李,所有的家产。带着他新的痛苦、新的创伤,踏着沉稳而坚实的步伐,头也不回默默地走了。

他已经三十岁,他只有三十岁,然而他踏遍了多少沟沟坎坎,熬过了多少不眠之夜。艰难的岁月、沧桑的年华,他是怎样度过来的,怎样熬过来的,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也许他自己也不知道了。生活的艰难,人生的险阻使他不堪回首。

他浮云般的行径,也许在任何艰难的地方都能寻到他斑斑血迹的足印,他悲惨的生世、漫长的历程曾感动过多少人、激励过多少人、引起过多少人的反响、使多少人为之愤愤不平、默默泪下。

他是安徽人,三岁失去母亲,五岁失去父亲,一个五岁的孩子竟和比他大五岁的哥哥独自成了家。他一个还应受父母疼爱体贴的幼稚儿童,却承受着成人的忧郁。他十二岁出门某生,走上浪迹生涯,因为他不愿意接受别人的施舍和恩惠,他要靠自己生活。

他十五岁开始补鞋,靠补鞋还清了八百元外债,八百元至少也相当于现在的几千元吧,而他一个仅仅十多岁的孩子靠补鞋一分一分的积累,还要维持自己的生活,可以想象,他的生活是多么的艰苦,劳动是多么的沉重。他刚刚踏入少年的门槛,假如他父母健在,他也许还在父母面前撒娇,也许连想都不会想到人生还会有这般的生活。

他高高的身躯,强健的体魄,他经人介绍和我同村的一个寡妇结婚,不到一年,开垦了好几亩良田。现在的山区,任何可以开垦的、好开的,都被人开垦了,他却凭着一身蛮力气一锹一锹地开。

从他来后,不分白夜地开,到头来没有缝一件新衣服,有时甚至还不给他吃,打他骂他,欺他是外地人,他究竟是为投个啥呢?据他说,他若要闹,可闹她个鸡犬不宁,那还会像这样当牛做马、挨冻受饿受欺辱呢?然而他却骂都没骂一句。

他有一双勤劳的手,一颗善良的心,他也知道自己是外地人,只能用勤劳来感染别人,以真诚来磁化他心,他走到一个地方,就有一个地方的人们惦记着他,为他的行为所感动,为他的遭遇而心恻。

他要走了,要离开这曾洒过汗水而又使他痛苦伤心的地方,当地的人们都舍不得他,挽留他,热心的人为他寻找称心如意的良缘,让他平定心中的怨愤、早求如意的归宿。他却伤感地说,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即使回到老家也再不想了。他决计要走了,好像下了莫大的决心,当他说这话的时候,我哽咽了,几乎哭出声来。

谁人不爱自己的故乡,尤其是他这样浪迹几十年的游子,对故乡、对亲人是多么地思念、多么地想望啊,他描述着故乡的风情、山河的秀美,讲得是那样天真愉快,简直像一个孩子在讲述美妙的童话,忧愤、喜悦、欢笑、啼哭,笑里裹泪、喜中含悲,使人心恻、催人泪下。

他没有体会到父母的温暖,却饱经了风霜的磨砺,他历经了人间的心酸苦痛,他的归宿究竟在哪里?难道就真的这样结束了吗?

他走了,下了坚强的决心,踏着斑斑的血迹,带着新的痛苦和创伤,头也不回地走了。

记一次所见实感

香芹

八七年十月三日香芹

八七年十月三日

重要的一课


那高高的书架上,那套我心仪已久的书是近乎神明般的存在。

那时小小的我,就那么一直仰着头看着,看到眼睛发涩,看到脖子酸疼

那套书对于一个孩子来说,实在是太贵了。

当我穿过记忆的长河,注视着母亲望向当时的我那有些复杂的眼神时,看到的就是这挣扎而不舍的想法。

但她不说。

她只是轻轻地告诉我,你要努力,才能得到它哦。

于是我开始努力了。

我开始帮着母亲做事。刚开始的热情是极度高涨的,我在母亲身边跑来跑去,询问着她即将要做的事。帮母亲做一件事得1分,攒够400分,我就可以得到我想要的书了。我一边洗刷着早餐留下的碗,一边愉快地想。

可热情去得也快。当我对着积分表上少的可怜的正字发呆的时候,当疲倦和不满一下子全都爆发出来的时候,我控制不住自己对着母亲大吼大嚷,我觉得她在骗我,那么庞大的任务,我怎么可能完成呢?

母亲听完我的控诉,什么都没说,转身进了她的房间。我也怒气冲冲地进了我的房间,哐当一声甩上了门。

啪嗒一声,一张照片被我关门的力道甩在地上。我本来不想理它,可事实是,我鬼使神差地走上前,把它捡了起来。

顿时,回忆的齿轮开始咔嗒咔嗒地转动,我不由自主地被拽进一次永生难忘的经历。

那次,在一个公园,我不小心迷了路,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水喝光了,我又累又渴,迷迷瞪瞪地走着。走过一个又一个陌生的地方,突如其来的清醒让我意识到自己的处境,我大哭起来,不愿再走。

天渐渐黑了,望着前方的路,我突然想到,如果往前走,说不定就能见到父母。

于是我不停地走,终于见到了前方的终点,和父母焦急而释怀的脸。

回忆如潮水般涌起散去。眼前,那时我到达终点的笑脸深深烙印在我的心上,为了我的书,我为什么就不可以努力一把呢?

我推kaifang间门,发现母亲站在外面。我们同时开口。

我给你定的任务是不是太重了

我会坚持下去的,是我不对

一齐笑出了声。

后来,也曾有几次很疲惫的时候,可我再也没有说过放弃,再也没有责怪过母亲。

400分集满了。当书店的店员从高高的书架上取下那套书时,我突然很想大哭一场。

如今,这套书仍在我的书架上摆着。每次看见它,我就会想起那段努力干活的日子。那段日子,打开了一扇通往成功的大门。

只要坚持,没有什么是做不到的吧。

爱情,这堂课


我的初恋,他的外在条件可以说是标配型。我爱他爱的如痴如醉。每每想到他令我骄傲的工作和他神气扬扬的面庞,便会油然而生一种自豪感我的男友他职场能力很棒,多金又能干,没有人能比得上。于是,内心的骄傲不由自主的写在脸上,昂着面庞,却时常一人。

虽然我为他骄傲的内心膨胀到极点,可是那毕竟只是无知的骄傲,只是我不为人知的骄傲。对他来说并没有实际的意义。当某一天,他把之前让我体会过的一切收走的时候,他的光芒依然在那闪耀,他的多金、他的才情依然跟着他,而我,收拾起我那一堆破铜烂铁,回到我黯然无光的生活。

爱情,给我上的第一课,叫做切莫虚荣。建立在虚荣感上的爱情,以为爱的疯狂,爱的骄傲,其实,只是爱的没有自我,爱的没有方向。当我们需要用拿的出却抓不住的事物安抚自己时,那些晃眼的表面,只是自欺欺人的掩盖内心强烈又不敢示人的脆弱,而最无知的,更是把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当成是自己的在炫耀。

我灰溜溜的走了,离开的那天艳阳高照,临走前我多情的趴在曾经熟悉的床上,抱着他换下来还留有余温的衬衫,泪水滚滚而下。

在剥离我建立了些许日子的那些自以为的爱情和莫名的骄傲时,我认可了自己的虚荣,认可了自己的幼稚,认可了自己没有专注于工作等等。我不知道爱情中的你是不是和我一样,否定自己很容易,但是就算你爱的那个人千错万错,你也总会有一千一万个理由为他开脱,最后统统也还会变成自己的不是。这也是爱情迷惑的力量。或许也正因为有这些个迷惑的存在,才会有那么多失去了,却又不甘心,偏偏要要回来的苦情人的存在。

为此,在以他所希望我从事的行业为起点,我一步一步在数年的时间里朝着他的希望靠近。我不知道是因为他看到了我的付出有些许感动,还是因为他爱上了我爱他的这种感觉,在后面长达5年的时间里,我们都没有断了联系。也正因为这藕断丝连的关系,我常常认为,我和他会最终走在一起,我和他是彼此心知肚明的男女朋友乃至今生挚爱。可是一通电话让我跌落到不曾到过的谷底。

爱情,给我上的第二课,叫做情感是一种幻想。爱情是一种夹杂了自己希望的幻想,可是生活不是。最美好的爱情是能保有热情的经历过第一个幻想阶段,美美的体会了一次爱的感觉,然后过渡到生活阶段。很多人,因为在第一阶段沉沦的太深,没能熬过第二个阶段。之前的爱情却枯萎死亡,变自此怨天尤人,抱怨爱情虚伪不真诚,丧失了对爱情的信心和勇气。

其实,我们需要明白一件事,就是你爱的那个他,无论你爱的多深,他始终只能是介于你家人和外人之间的身份,只有这种身份的平衡,我们才不会对彼此蛮横无度。情感的奇妙就在于独立和融合的合二为一。由于情感,让茫茫人海中并无血缘关系的两个人能够为彼此刨开心扉,恨不能倾尽所有;而也是因为并无血缘的关系,也能让两个人在耗尽彼此后,又回归彼此各自的独立。所以,爱情也和所有生活中大部分的事物一样,永远处于变化之中,给予不了一世的安全感,介于它的特殊性,其实爱情更需要我们亲密中的疏离、不可自拔中树立独立,不老的爱情,是一种经营。

当我明白这一切之后,我的心平静了,我静静的看着我正经历的和可能会经历的,略带酸楚的张开双臂迎接那个注定要到来的相忘于江湖的结局。

爱情,给我上的第三课,叫做让他走。这个心理准备的建设期,长达5年。5年后的某一天我终于可以用淡然且完全带着祝愿的心态看着他转过身的背影,渐行渐远;我终于可以不再害怕接受会和他从此相隔天涯不复相见的可能性;我终于不会因为想到他不属于我,而会属于别人这个问题时心生嫉妒,不可接受。我终于放下了。

在这段深刻又长久的自我探索性的体会中,我深刻的明白了对于一个女人来说要敢于对生命中一些挚爱却又不断消耗你热情的人说一句:请你离开我的生活吧!

有些错,已然铸成无法挽回;有些认识,已然根深蒂固,无法撬动。失去,固然会显得生活冷清,可是对于一段无法予以彼此新的认识和了解感情,固守着双方对彼此长久以往根深蒂固的认知时,就已然失去了共同成长的环境,失去了良好沟通的基础,失去了耐心的情感,谈话都会是渗人心脾的冷漠。

眼睁睁看着一段感情走向衰亡的过程,是无助的,那种无助叫无力回天,只能等待。其实,不是每段感情的最终结果都得如此,如果我们不是爱的太用力,爱的太着急,爱的没有空间,爱的太家人化的话,如果我们爱的像亲人,爱的又像朋友,爱的时候有顾忌,爱的时候略微收敛,我们眼里有彼此的需求、彼此的情绪、彼此的成长、彼此的脆弱,而不是爱的像个你必须爱我的完美故事一样,爱情,不能到地老天荒,至少也不会非得相忘于天涯。

爱情,是一门很好的成长课,不要因为中途下了爱情这堂课而意犹未尽怨天尤人,从拴在别人裤腰带上的爱情开始,变成自我独立的爱情,再学会经营好一份爱情,这才是这堂课的意义。

英语爱情美文欣赏:喜欢与爱的区别


The distance between favor and love is not so far, but fewer people can easily change favor into love. Walking around the favor forever, you can always have a slight feeling of sweetness without any burden but it is a successful step and reborn emotion for you to make favor into love.

从喜欢到爱的心路并不遥远,但能走通的人却不多。永远在喜欢身边散步,就能永远体验一种浅浅的甜意,毫无负担但从喜欢走到爱,却是一次成功的递进,一次感情的再生。

Favor will say loudly Hello, I am coming! Otherwise, love will whisperGoing ahead, I will come with you.

喜欢会大声地说:嗨!我来了! 爱却轻轻地讲:向前走,我陪着你。

I am walking through the green grass; wandering on the small dike. Sun is embracing me; wind is hugging me The favor sings. You have tender eyes and considerate soul. If you do not mind , please allow me to be close to you, I think I will understand you Love whispers.

喜欢高歌道:我走过青草地,漫步在小河堤,让阳光拥着我,让风儿缠绵爱低吟着:你有一双温柔的眼睛,你有善解人意的心灵,如果你愿意,请让我靠近,我想我会明白你的心

Favor make a fool person lovely and smart, but love make a clever person with lower intelligence. A Girl will always be a girl, beautiful, charming and lively, when she comes across favor ; A girl will become a women, strong,generous and tender, when she falls in love.

喜欢使愚笨的人变得聪慧可爱,而爱使聪明的人变得智商大落差。喜欢使女孩永远是女孩,娇羞美丽,活泼可人;而爱能使女孩成为女人,坚强、宽厚、充满温情。

Favor makes a person pure; but love makes a person profound.

喜欢使人单纯,爱使人深刻。

Favor is a baby , but love is in the quietness.

喜欢在欢快中游玩,而爱在静谧中沉淀。

Favor likes the street light, colorful and bright; however, love is the candlelight, it can illuminate peoples inner world, everything around it becomes gentle and obscure, but full of connotation.

喜欢是闹市里的霓虹灯,五颜六色,熠熠发光;而爱是烛火,它照亮人们内心深处的灵xing,能将周围的一切变得柔和迷离,隐约可见,却富有内涵。

Favor means to choice, but love means to accept.

喜欢是选择,而爱是接受。

Favor and love have many differences. They have their own meanings.Therefore, dont mistake favor for love, and vice versa.

喜欢就是喜欢,爱就是爱,千万别把喜欢当成爱,也别把爱错认为喜欢。

最深刻的一课


他来了,带着一个小包,这算是他的行李,所有家产。

他走了,还是带着那个小包,他所有的行李,所有的家产。带着他新的痛苦、新的创伤,踏着沉稳而坚实的步伐,头也不回默默地走了。

他已经三十岁,他只有三十岁,然而他踏遍了多少沟沟坎坎,熬过了多少不眠之夜。艰难的岁月、沧桑的年华,他是怎样度过来的,怎样熬过来的,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也许他自己也不知道了。生活的艰难,人生的险阻使他不堪回首。

他浮云般的行径,也许在任何艰难的地方都能寻到他斑斑血迹的足印,他悲惨的生世、漫长的历程曾感动过多少人、激励过多少人、引起过多少人的反响、使多少人为之愤愤不平、默默泪下。

他是安徽人,三岁失去母亲,五岁失去父亲,一个五岁的孩子竟和比他大五岁的哥哥独自成了家。他一个还应受父母疼爱体贴的幼稚儿童,却承受着成人的忧郁。他十二岁出门某生,走上浪迹生涯,因为他不愿意接受别人的施舍和恩惠,他要靠自己生活。

他十五岁开始补鞋,靠补鞋还清了八百元外债,八百元至少也相当于现在的几千元吧,而他一个仅仅十多岁的孩子靠补鞋一分一分的积累,还要维持自己的生活,可以想象,他的生活是多么的艰苦,劳动是多么的沉重。他刚刚踏入少年的门槛,假如他父母健在,他也许还在父母面前撒娇,也许连想都不会想到人生还会有这般的生活。

他高高的身躯,强健的体魄,他经人介绍和我同村的一个寡妇结婚,不到一年,开垦了好几亩良田。现在的山区,任何可以开垦的、好开的,都被人开垦了,他却凭着一身蛮力气一锹一锹地开。

从他来后,不分白夜地开,到头来没有缝一件新衣服,有时甚至还不给他吃,打他骂他,欺他是外地人,他究竟是为投个啥呢?据他说,他若要闹,可闹她个鸡犬不宁,那还会像这样当牛做马、挨冻受饿受欺辱呢?然而他却骂都没骂一句。

他有一双勤劳的手,一颗善良的心,他也知道自己是外地人,只能用勤劳来感染别人,以真诚来磁化他心,他走到一个地方,就有一个地方的人们惦记着他,为他的行为所感动,为他的遭遇而心恻。

他要走了,要离开这曾洒过汗水而又使他痛苦伤心的地方,当地的人们都舍不得他,挽留他,热心的人为他寻找称心如意的良缘,让他平定心中的怨愤、早求如意的归宿。他却伤感地说,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即使回到老家也再不想了。他决计要走了,好像下了莫大的决心,当他说这话的时候,我哽咽了,几乎哭出声来。

谁人不爱自己的故乡,尤其是他这样浪迹几十年的游子,对故乡、对亲人是多么地思念、多么地想望啊,他描述着故乡的风情、山河的秀美,讲得是那样天真愉快,简直像一个孩子在讲述美妙的童话,忧愤、喜悦、欢笑、啼哭,笑里裹泪、喜中含悲,使人心恻、催人泪下。

他没有体会到父母的温暖,却饱经了风霜的磨砺,他历经了人间的心酸苦痛,他的归宿究竟在哪里?难道就真的这样结束了吗?

他走了,下了坚强的决心,踏着斑斑的血迹,带着新的痛苦和创伤,头也不回地走了。

记一次所见实感

香芹

八七年十月三日香芹

八七年十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