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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凤子

发表时间:2021-01-11

【www.qg13.com - 帝君凤九的情感语录】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大凤子,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大凤子是四姐唯一的女儿,死时年仅25岁。在我的印象中,她从来没有生过病,以前身体非常好,可以说从未吃过药、打过针。结婚五个年头却挨尖地一连生下了两个女儿。那年三月间忽然传来大凤子得病的消息,赶紧过去探看,令人失望得紧,她患的是脑癌——后丘脑三个恶性肿瘤呈星状分布,还都长在脑干上。由于位置不好,手术无法进行。仅比这个外甥女大5岁的我听到这个消息立即悲从中来,往事历历在目。

那一年,凤子才十九岁,经父母作主、媒人撮合已经订了婚。可她与男方十分谈不拢,之后这场婚姻便宣告结束。四姐夫、四姐姐只有这一个女儿,虽觉有些可惜,但也无可奈何。后来,凤子便与一个外村人恋爱了、结婚了。这是非常自然的事。然而,结婚之后的她改变却非常大。她为了把家过起来,费尽心机,极尽经营。起初是与婆婆不和吵着分家;分家之后想多为家里积攒几个钱,就拚命地干农活,生活上更是十分节俭,虽然不见得她家过得如何如何穷困。后来,她搬到了四姐姐所在的村屯,便悠着劲地与自己的父母吃在一起,从不花自己的一分钱。春节时杀了头年猪,仅留十来斤肉,其余的连同头蹄下水之类的全都让她卖掉。置办年货,仅买了二斤韭菜。这时候,她手中的存款就已超过两万余元了。这在一个偏僻而又贫穷的小村子来说也就够多的了,但其仍不觉满足,干农活仍是咬着牙地干,山上山下,地里家里,始终能见她整天忙碌的身影,那种艰苦劳作的狠劲,似乎下一锄头就能刨出一块金子一般。对四姐家的东西,她也尽情地刮拉着。年节用的米、面、油、肉、粉条、青菜、瓜果梨桃,乃至油盐酱醋茶一应物品全在四姐姐家拿。四姐姐仅此一女,无可奈何,也任着她的性子由着她。

大凤子拚命地劳作、拢财,似乎是一个非常不好的兆头。她用尽心机艰苦劳作不说,脾气还非常地暴躁,对自己丈夫的懒怠常以生闷气的方式抵抗。而且这时,为了钱财,她变得似乎六亲不认了,不但和自己的父母在钱物上针是针,线是线的,就连我们这些当舅舅的她也毫不客气,已经“小抠儿”到了极点。那一年三哥哥出了大事,急需钱还债。恰巧县糖厂因他中了一个“甜菜大王”奖励给他一台两三千元的新彩色电视机。三哥哥就要卖掉还债,可没人买。是大凤子买了,仅花了一千多元钱,附加自家的一台黑白电视机就买下了。三哥哥无可奈何便换了。类似的事情很多,比如在自己的嫡系亲属中间放高利贷等等,真是认钱不认人,吝啬到了极点。大凤子患病时,大小便失禁,全身抽搐,抽得嘴斜眼歪。其疼痛时,全身的肌肉、骨骼都颤抖,但她从来不哼一声。

大凤死去那天,风刮得好大,吹得秫秸杆栅栏呜呜作响,像在为她死去的年轻的生命吹奏一首悲怆的挽歌。父母已没了哭声。三个月的护理,已经把他们的眼泪哭干了,把他们的心血熬干了。到了启棺“开光”的时候,我看到了大凤子死去的神情:她的脸像张黄纸瘦得吓人,两只大眼睛无神地瞪视着,牙关咬得很紧,白碜碜的露着。像是咬牙瞪眼憎恨着命运对她的不公,又像是极力地抗拒着病痛,又像是告诉她那三岁和四岁的女儿:没妈的孩子,一定要挺得住,争口气……。然而,她毕竟死了,多少遗憾只能留给活着的人,尤其对她的父母和孩子。活着一心拢财,倒使其失去了人生的真正的价值,虽不见得拢财就必死,也不见得是因拢财而死,但实实在在来说,这种活法是不是太累一些了呢?忙忙碌碌这几年,她累的不是身体,累的是心啊。她是是真正地枉了一场青春,枉了一场梦:

开眼光,明晃晃;开口光,吃猪羊;

开心光,亮堂堂;开手光,抓钱粮;

开脚光,上天堂;开耳光,听八方……

春风乍起,古老的“开光”号声和着凄唳的风声,纸钱飞舞,蒙童嚎哭,灵幡飘飘荡荡,是大凤子真正地进入天国了吗。

遥远的铃声轻颤,

在天边渺茫的响起,

再沉落……

那是奈何桥上,

亡魂不舍昼夜的歌声……

奈何桥上,孟婆悠悠端起汤碗……

来者形形色色,

有木然,有平静,有狰狞,有恐惧……

半推半就,颤颤微微……

汤端一饮而尽,

终究没人逃的脱,

终究要喝的一点不少,一点不多……

孟婆悠悠端碗汤,孟婆悠悠收汤碗……

前生再怎么深恋

走在这奈何桥上也是步履稳稳,丝毫不乱……

心静如镜,心沉如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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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落梧桐凤别凰


虞华深爱着的,是他眼前这位舞姿婀娜,貌若羞花的如水女子——桃歌。而深爱虞华如同饮鸩止渴至死不渝的我——清漓,却是一个冷若寒冰、坚强如铁的暗卫……

碧箫沧月,一琴一剑,从他带回我的那一刻,这两物便伴我至今,我的主上,他的父亲,教我琴棋书画,箫剑酒茶。他对我说:“清漓,你的使命,就是为虞华,付出一切!”我并无怨恨,因为从那个少年向我伸出手时,我便想要为他倾尽所有,只是为了,那一眼万年……

琴音潇潇,拢抹捻挑,碧箫在我手中瑟瑟而鸣。桃花如雨溯溯落下,花雨中桃歌一舞倾城。

“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虞华手执瓷杯,细品清茗,眼神如柔柔月光全落在起舞的桃歌身上。

突然忆起,在遇见桃歌之前,我曾为他弹过一首《相思引》。

他说:“清漓,恐怕这世上真没有比你的琴音更醉人的了!”

可现在,他醉了,醉倒在花海水乡,伊人身旁……

一滴泪划过滴在弦上,微微蜂鸣般,不精通音律之人自听不出异样,所以那粉衣女子仍是款款水袖盈盈飞舞。

但虞华温柔的眉眼却顿时一愣,他放下茶盏,转头看向亭子里的我,阴影里的我。他自是不见那泪颜,更不会动容。只一下,他便转过了头,却不在温柔的笑着,而是眉头紧锁,我知道,他——生气了!从此我心无杂念地弹着,以至于他从琴声里再无法参透我半分……

曲终舞毕,他拉着桃歌的手向我走来。

说:“清漓,一会到书房来一下!”

随即转身离去,不留一丝感情,哪怕一分怒意,也没有。心里凄然,嘴角扬起一抹苦笑!

“虞华……”

书房里檀香淡淡,清新幽雅,但是我还是不禁打了个寒颤,心凉,无法言说。?

但我是他的暗卫,武艺超群,在他面前自不得有一丝怯懦。

他终于开口了:“清漓,琴音中途略有铮铮之声,虽渺若蚊吟,但……”

“回少主,无妨!”

他一拍桌子,愤然起身,“实话,说清楚!”

“汗落碧箫弦,闻有铮铮然!”

他盯着我看了一会儿,才坐回去,“辛苦你了,回去休息吧!”

为何我仿佛看见他眼中有团希望之火被浇灭?

“谢少主!”

一跃,便出了书房,心里涩涩的,于是,我去了酒坊!

我拿出主上珍藏的最烈的酒——千年忘,他说此酒难酿,却最能止殇!千年忘,一醉南柯,前尘仿若缥缈云烟,过眼即忘!打开酒坛,一股浓烈的酒香扑鼻而来,只闻香便有醉意,眼角湿润,我举起酒碗大口喝起来,情到深处,启唇唱出了那句歌词:“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呵,原来,我唱歌也十分动人啊,可又有何用?再好也入不了他的眼,住不进他的心!再次举起酒碗猛灌起来,终于,我也醉了,醉倒在八岁那年虞华带我回来的梦里,多希望,此梦不醒……

虞华生来体弱,主上一身高超武艺却要面临失传,不禁痛心疾首。直到他看到我,他说我骨骼精奇,学武奇才,我被继承他那盖世剑法,得沧月剑称霸江湖,但我没有这么做,我留在虞华身边,只为护他周全。

主上是护国将军,手握兵符,而所谓江湖上的武林盟主之位,他也唾手可得,如此一来,他的存在便威胁到天子和大多武林人士的地位及安危。他呈交兵符,远赴他乡寻找失踪多年的爱人,这又让圣上和那些江湖小生认为他图谋不轨,纷纷把矛头指向虞华。从此,虞华的所有伤害,都由我挡着、背着……

他也曾怜惜我一个女子为了他一个药罐子把自己弄得遍体鳞伤,我笑:“为了你,值得!”

他细心地为我敷药,包扎伤口,直到遇到桃歌,这一切都颠覆了……

我曾无数次想要质问他:“虞华,你为何要如此对我?”

但想想又觉得可笑,我只是一个暗卫而已,况且虞华不曾给过我任何承诺,我又有什么权利质问呢?

五天,仅两碗千年忘让我昏睡了足足五日,也让我重温了一次过往。乏力睁开眼,揉揉眉心,便听见丫头若莲大叫“不好了”。

“若莲,发生何事?”我腾的一下起床。

“清漓大人,少爷和桃歌姑娘离开都四天了还没回来,会不会有危险?”

“别着急,慢慢说,他们说去哪了吗?”

“具体没说,少爷只说和桃歌姑娘去晋城游玩三日,可这已经……”

沧月剑一提,我便冲出门跃马扬鞭而去,徒留若莲一脸震惊在原地……

直奔邺城,幸而此地不远,快马加鞭也不过一炷香时间。御马而行,我在想桃歌的真实身份,一次无意发现她的掌心竟有一层薄茧,绝对不会如表面上一样弱不禁风,她一定不简单!

“桃……桃家?邺城!十年前的伐城之战?”

我渐渐理清思路,也愈发不安,原来桃歌接近虞华并让他爱上自己还是为了复仇!

十年前的伐城之战,在我被虞华带回来的一年后,主上率兵攻打邺城,屠尽城中青壮年人,而老残妇幼全都被流放。那惨景,不忍直视……当时邺城首富桃家家主桃海雄也死在主上剑下,如今想来,那桃歌一定是其女!十年隐忍,终得仇报!可虞华是无辜的啊!

赶到桃府我不禁震惊,高楼一座,幡旗“桃”迎风飘扬,一块门匾书“落花门”。

一跃下马,破门而入,“咻咻咻……”无数梅花镖向我射来,只是,对于身手不凡的我来说就是小菜一碟。勾起嘴角,邪佞一笑,伤害虞华的人,我绝对不会手下留情!徒手接住的梅花镖又一一按原来的方向射回去,接着那藏起来的人来不及躲避全都摔下来,拔出沧月剑指着其中一个人问:“虞华在哪儿?”

“哼,我是不会背叛……”

话未说完,已被我灭口。

“最讨厌()别人浪费我时间!”

剑锋一转,又指向另一个人:“说!”

这人明显一顿,却不肯说,但就在沧月剑快要划破他的脖颈时他终于大叫起来:“我说我说,他在地牢!”

见我挑眉,他又急忙补充:“到了内堂左拐第三间房内的大花瓶旋转一下就能打开石门!”

“哦?里面什么情况?”

“八个人看守,小姐在里面审问,里面机关密布,你要小心才行……”

斜睨了他一眼,我问道:“身上有什么金创药?”

他连忙掏出一瓶止血的药粉和一瓶止痛药,“就这些。”

我丢给他一些银子:“离开吧,我不杀无辜,但别想复仇!”

他连连称是

,千恩万谢后便急忙跑了,其余人见状也纷纷逃了。

不管那么多,轻盈一跃翻过墙头,推开第三间房门,扫视一眼后,江目光落在插着桃花的花瓶上,轻轻扭转,果真墙上有石门打开,我闪身进去,石门缓缓关上……

也不去想救了虞华后如何出去,我只在乎虞华的安危,握着沧月剑的手不禁又紧了几分。一路机关重重,但我都轻松躲过,我甚至怀疑这“落花门”在耍什么花招,人少不说,机关也那么渣!

轻松到达地牢口,我找了一个角落暗自观察着:八人分别站立在桃歌左右,而他们面前的架子上是虞华,裸着上身,满身伤痕……

他沙哑的声音传来,我握紧剑鞘:“你别妄想了!我故意冷落清漓,她是……咳咳……不会过来的!”

话语中竟有一丝忧伤,我潸然泪下——虞华,你真傻!!

终究是忍受不了,拔出剑,闪身到虞华身前护着他。

“漓……”

回头冲他一笑,转头又是一脸桀骜,指着桃歌说:“你枉他对你如此真心!”

她妖娆一笑:“真心?呵,那不过是为了让你离开他而刻意为之!爱?他父亲毁我家城有何爱可言?”

我一怔,但笑容依旧冰寒彻骨:“虞华是无辜的!”

“我才不管!你们,杀了她!”

这八个人的身手超出外边那些人的可不是一星半点,各个武功非凡,我竟有些吃力。

“放弃吧!这些都是西域死士,无心无魂,你杀不死他们的!”

心头火无名烧起来,我拼尽全力才灭了四人,还有四人仍虎视眈眈,招招毙命!除了可以感觉到虞华焦灼的目光外,我已无暇顾及其他,我不停躲闪,累到半死,最后以一身伤换那八个人全部阵亡。再看桃歌,她只是莞尔一笑,便不紧不慢地离开了。我赶忙解开虞华帮他上药,包扎伤口,穿衣,然后扶着他一步一步走出地牢。

刚出来,我的心便骤然紧缩,外面已经被包围了,桃歌站在那群来势汹汹的人中间巧笑嫣然:“这才是我真正落花门,让你见识见识!”

说罢,黑衣人纷纷向我袭来,我看一眼虞华,他对我露出久违的笑,我扶他坐在旁边的石凳上对他说:“等我!”

“好,小心点!”

语罢,我取下头上的发带,蒙住了双眼,含笑举起沧月,一舞《一世安》。

梦里一曲舞惊鸿,我与他相爱,爱到这满院桃花落满肩头,爱到竟白首!

任青丝飞扬,红衣猎猎,我今生第一舞,为我心爱之人,以这满庭血色为舞台……这一舞,胜霓裳,惊讶了虞华,惊讶了桃歌,惊讶了夕阳……可惜,还是没有感动上苍……

“这,不可能……!”

尚未舞毕,便听见桃歌惊讶的话语,收剑,取下发带,如我所料,院里血流成河,几十个黑衣人全都倒下了。

我再次释然一笑,沧月剑散发着幽兰剑芒,滴血未沾。

“这,才是——爱!”

虞华的声音自我()身后传来,我卸下了冰冷的面具,温柔地宛如待嫁新娘。

“哼!什么乱七八糟的,少废话,看剑!”

这一剑刺向的是虞华,而我已精疲力尽,因失血过多导致头昏沉沉的——来不及了!

奋力将沧月掷出去,将她的剑震开,谁知那桃歌如此阴险,剑锋一转指向我……

好累,躲不过了……

拔出腰间虞华曾经送给我的柳叶刀,在桃歌的剑没入我的胸口时,我的柳叶刀也射中她的眉心!

“扑通!”桃歌应声倒地,而我也随之跪倒在地上,虞华一脸担忧和惊慌地跑来接住我:“请漓,求求你,坚持一下,我带你去找大夫!”

说罢便要背我离开,我拉住他的手,摇着头:“没时间了,虞华,陪陪我吧!”

看着他红了眼眶,像个无助的孩子一样手足无措,我缓缓道出了酝酿了十一年的心头话:“一直未对你说,傻虞华,我爱你啊,爱了十年,很爱很爱!可……可是我就要离开了……怎么办?好,好想永远,永远就这样……爱着你,哪怕——时光太短……”

“清漓!不要!不要睡,看着我好吗?我也爱你啊,你忍心把我一个人留在这纷乱世界里孤独终老吗?求你,别睡啊……我还要娶你,还要给你一个安稳的家啊!你看看我啊……漓……”

他的泪滴在我的手背上,烫着我的心,想再为他擦一次泪水,却还未触及他的眉眼,便垂下了手……

虞华……

我要走了哦……

傻瓜……

我把你的眉眼,你的笑都记在了心底,来世,一定会……

一定会找到你!

意识渐渐模糊,我仿佛又看到了八岁的我和十岁的虞华,手牵手,看夕阳……

护国将军虞正龙爱子在邺城遭歹人袭击,幸而被一红衣女子所救,然女子身亡。虞华悲痛不已,将女子灵牌收进虞家祠堂,书:“虞华爱妻清漓”。

两年后,虞华踏着夕阳从清漓墓前回来,在一颗老榆树下,有一群孩童在疯闹。多年前,他就是在这里遇见清漓的?他一直未娶,纵然父亲劝说多次……

“打死他个小乞丐!让他偷东西!”

回过神,竟是一群小孩在欺负一个乞儿。他刚要吓跑那群调皮的孩子,一个大约十三四岁的女孩子跳出来赶跑了他们,安抚小乞丐还给了他一些银两:“以后不许在偷东西哦!”

发觉虞华的存在后,她转过头淡淡一笑,但却让虞华喜极欲狂:“清漓……”

和清漓一样的眉眼,一样身着红衣,一样的霸气!

“什么?我叫雪练哦!”

“你还是叫清漓好听!”

“……我们在哪见过吗?”

“嗯?,十三年前!”

“啊?”

女孩子不知为何,自己竟潸然泪下……

再见了,徐凤兰


我奶奶叫徐凤英,徐凤兰是她的妹妹。奶奶早在十年前就走了,还一并带走了她最小的儿子,我最挚爱的父亲。我有时候无法原谅我的奶奶,在我童年的沙滩世界里留下一团黑影之后,又残忍地带走了我的父亲,把我的世界整个的又拉黑了。也许这就是冥冥中命运的索引吧。也正是这样的索引才使我走近了徐凤兰,感受过她的温暖。

在我的童年记忆里,徐凤兰只是一个名字一样的存在。她对我的世界不起一丝的涟漪,偶尔的出现也只是短暂的停留,停留的瞬间我也始终不是她所关注的对象。唯一让我引以为傲的是她那来自城市的背景和她有些影响力的丈夫,才给我的世界添了些色彩,让我有资本向村子里的土鳖们好好炫耀一番,但如今想来那些骄傲都是来自自己的内心世界,从来也没有谁因为她而记住我。多年前我也只是一直在自说自话,自娱自乐。

当我因为各种复杂的原因来到城市之后,我对她的记忆由淡淡的模糊变得渐渐清晰起来。刚刚在风雨中爬起来的孩子,并没有太大的勇气迎接一个完全迥异于以前的生活。我能想象得出我满脸泥泞,瑟瑟发抖的样子,孤独与自卑像一股扑不灭的戾气。而那时我的亲人的目的只想改变我的外在生活和将来的一切,他们很少关注到我内心最渴望的东西。我来到城市的第一年,也并没有见她多少次,也许因为那年我住校她不方便去,家里人也想着各种办法阻挠她去。但在我生日的那天姑姑把我叫了回去,我很感激徐凤兰她居然记得我的生日,她带了蛋糕过去,虽然我仍是没见到她,虽然那天我才知道她和我的生日只错一天,因此她的蛋糕也并非刻意准备的,但这已经足够我温暖整个冬季了。十几年来,从没有人在乎过我的生日,没人问过,也没人祝福过,更没人庆祝过。即使妈妈小时候也只是给我煮一个鸡蛋,离开乡村上学后更是什么都没得到过。

第二年,我住进了姑姑家,她的身影出现的就相对频繁的多了,虽谈不上都是刻意来看我的,但每次见面的时候她总是和我说好多的话,即使有些话我很不想听,但我仍是很乐意听,也许听着很矛盾,但却是是这样的,因为她给了我十足的存在感,让我知道了在这个城市我还不是一棵无人问津的小草。她经常对我周边的人说我的命很好,我的生日和释迦牟尼是同一天。虽然我并不觉得但我真的很感动,很温暖,渐渐地我也相信我的命运会好起来。

徐凤兰总是怪我不去她家里去看她,也怪我的家人都不去。其实并不是我不愿意去,而是我的主观世界里很大程度上都是外在给我捏造的。在我真正接触到徐凤兰的时候,我就意识到她生活在一个巨大的谎言之中,每个人都敷衍她,欺骗她。那是因为她所谓的信仰,她不相信任何科学的价值观,迷信一些虚无缥缈的力量。我有时候真的很痛心,为什么没有人坦诚一些呢。我曾想给她写信告诉她所有的一切,至少是我所认为的一切,但我没有那样做,因为当所有人都做一件事的时候,你不做就会显得你就是个傻子,你的群体也会因此而厌烦你,孤立你,惩罚你。也就是当所有人都骗她都恭维她的信仰时我也不得已去跟风,当别人都厌烦她喋喋不休时我也假装很厌烦,不然她也会厌烦我,让我失掉一个给我温暖的朋友而所有的人也会谴责我不守规矩,实在另类。尽管她的信仰并没能带给她好处,大家也确实反对,而她的离去也正是拜她的信仰所赐。但是却在她去世之前也没有一个人告诉她相信上帝并不能治好她的病,更没人告诉她你的上帝从来都不曾存在。也许大家都以为她老了,让她任性一回,哄着让她安详的度过一个晚年。我却不这样认为,除了我们外面的人对于她的痴狂都觉得她是个疯子,而在她病痛难捱的时候我相信,她在挣扎间不无痛苦地追问甚至谴责她的上帝不能为他虔诚的信徒伸出友谊之手。我见过等待死亡的痛苦,而她也见过甚至比我见的还要多的多。

早在十年前,我对徐凤兰还是颇有微词的,我也讨厌过她。在父亲即将离世的时候,她出现了,带了几瓶类似于吗啡的止疼药,父亲那时候疼的几乎是在不止的哀嚎,当他看到徐凤兰来的时候,他拼命地叫姨,但是她踟蹰着就是不往他的身边去,慢慢的也许是父亲累了,也许是父亲心痛了,他平静下来,平静地有些让我心痛,让我觉得他内心的哀伤淹没了肉体上的疼痛。那一刻我恨她,把她拉入了我的黑名单。父亲明显有话要对她讲,我却不知道她为什么不敢往他身边去,也许她害怕面对死亡,也许她害怕父亲那张已经痛苦的变了颜色,变了形状的脸吧,她不敢相信那就是她的孩子。正像十年后的今天,当我哀伤地啜泣在她的遗体面前时,猛然的被她变形的脸所惊吓,那时候哀伤被淹没,不可思议的惊恐像巨浪一样排来,我怀疑着,那是徐凤兰吗?是的,她走的也是那样痛苦,正像她十年前所不愿见到的那样。

在我待在城市的第三年的时候,我又选择重回到学校,因此我又很难见到她。但在第四年的时候我明显地觉察到她想见我的欲望远远要赶超我对她的思念。第四年是我在城市最难熬的一年,也是最孤独的一年,几乎所有人又都向她隐瞒了我的行踪,直到下半学期的一天,我从外边回来有人告诉我:你奶奶来找你了,你却不在!她那么大年纪了,爬到二楼就走不动了,幸亏碰到咱班人才打听到你!她的话有些类似于指责,而我在一初只是觉得很是讶异:我奶奶?我奶奶早就死了啊!当平静下来我才想到是徐凤兰,我突然感到悲伤像排山一样压来,当我来到那个几乎与世隔绝的学校之后从来就没有人来看过我,就连我姑姑也一次没有,而那时候的徐凤兰已经大病了一场。那一刻我很自责也很想念她,因为在我最孤独的时刻她又一次温暖了我。后来姑姑那边给我打电话告诉我:老婆儿,非问你给那儿类不行,我都说他学校不让进,也不知道你给哪班类,她问我你的手机号我也说找不到,也不知道她咋那些事儿,还是跑你学校去了。我并不能忍住听完所有的话,我觉得我不仅骗了徐凤兰更骗了我自己!我从来没有厌烦过她,我很喜欢看她虔诚的样子,她是那样的真诚却换来了这么多的欺骗。我等不及要挂断电话,挂了,我已经是泪流满面,没有一个人来看过我,看我的老人却被我默地里伤害了。

我以为那样就可以结束了,她年纪大了,又有病,扑了一回空再也没精力了。我总想着要去看看她才应该,而所有人也都这样认为就连姑姑那边也觉得太让老太太委屈了。然而她还是比我先行。

我没想过她竟然还有这么大的能量,不知道她是怎么找到和我一个班上学的女孩她妈妈的,尽管她们都是一样的信徒,而在短时间内就打听到她女儿就和我一个班上课来讲,确实令人惊讶,况且她还非请别人带她过来。那回她是做足了准备,真的很像一个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战士,那个女孩很不高兴地告诉我你奶奶来了。那时候我还不知道她有多不情愿看到自己的妈妈也出现在学校,而且听说她还因此和她的妈妈赌气连饭也不吃了。有时候我真的很难理解人究竟是怎么了,总是有那么多怪异的行为出现。而徐凤兰也因此又跑一趟叮嘱我安慰好那个小姑娘,并向她道歉麻烦她做一些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

徐凤兰见到我之后不免一通诉苦,没人告诉我你在哪里,也没人知道你的电话号码,第一次来爬到二楼就走不动了,找了好几个人打听,前几个答应的可好就是人一走就没信儿了,最后好不容易抓住一个认识你的人,结果你还不在,不过人还挺好的把我搀到了楼下。她嘿嘿笑笑,像是诉说一件光辉的事迹,而我内心的酸楚已泛作一团眼眸里的潮气。我很是气愤那些不能和她讲真话的人,其实正像我说的那样我才是真正欺骗了她又欺骗了自己的人。她留了我的电话号码,也记得我的班级了,并一再嘱咐我要记得去她家里,可是一些行为变成了习惯性的东西,就很难改掉。正像我不想去她家里看到一些并不太熟识的人一样。那时候我才知道我童年的骄傲原来一文不值,真正重要的只是她的本人,她的丈夫,她的孩子再怎么厉害对我来说都是不冷不热的陌生人,甚至还没有一个问路人那般亲切,因此我也从没有去过。也许这样的心理并不真实,对于她家人的孤傲,我也只是从别人嘴里得知的,那也并非就一定是我真正的主观世界。因此我才说过也许我的主观世界很大程度上是被捏造出来的。但一切都无从改变了。

后来她又去了两次,在看考场的那天是我在学校里看到她的最后一次,马上就要考试了,她特地跑了过去,告诉我心诚则灵,那一次我真的没有骗她,我握住了她送我的东西一握就是一年有余。就在她的灵堂前我试图拿出她最后一次给我的东西,一时却没找到,那时候的落寞真是让我无地自容,我觉得我不配跪在她的面前,因为我认为和其他人一样连一刻的真诚也没有留给她。

在我去大学前,我还是去看了她一次。她握住我的手问这问那,问我母亲,问我的哥嫂还有孩子,她总是说你们总是不来,我也不指望你们带啥东西,只是想见见你们。并一再嘱咐我一定要记得过来看看,毕竟我离的还算比较近。她告诉我:孩子长大了,上大学了。我也嘿嘿笑笑。

再一次见她就是在医院,也没曾想那就是最后一次。我和母亲一块去的,她真的就病入膏肓了,躺不下去,整天只能坐着,又拒绝吃药打针。但是我们去看她的时候她已经好多了,她正在吃饭,也听些医生的话打打针吃吃药,只是她说话的时候有气无力的,我和母亲在那里和她说了些话但又不敢说多,要走的时候她对旁边的人有所交代像是有什么要嘱托给我们,但是周边的人只是点头应是。我们落寞地离开了,不知道这到底是谁的悲哀,而更让人痛心的是这一别竟成了永远。

后来,徐凤兰是出院了,也有过很好的势头。但她的信仰不让她吃药打针,半个月前就又住进了中心医院。这回倒是姑姑告诉我的让我去看看她,而我却是犹豫了一下,医院里毕竟有好多人,我想等她出院再去看望她。却不成想却成了出殡才见着。

我接到电话的时候正值早上,天色阴沉欲滴,路上我只记得公交车上放的头两首歌一个是韩红的《天路》一首是腾格尔的《天堂》。当踏进开封的城区时我的泪水再也止不住了,最后一面本来可以见的,但是我却没有像她对我那样对她,在她最为痛苦的时候我也不能像她抚慰我一样的抚慰她。当我回来之后再次拿出钱包发现她送我的东西依然还在的时候,我有些欣慰,至少那一次我真的没有让她失望,我也真真正正的爱着她,徐凤兰这位可爱的老人。她的儿子一直忙着接待各路的吊念者,灵堂里只有我们这些娘家的来人。我对她说了些话:

我不知道你生前是否知道我们欺骗了你多少次,也不知道你是否真的能在死后看到这里的一切。也许这样也是好的,再也没有人为你担心,你也再也不用活在这个不虔诚的世界里感到生气,你正像老庄的妻子一样,生就是一团气,今天你解脱了又回到了干净的世界变成了一团气。不管怎样,我希望你能成为一团干净的气体,忘记沉杂的一切,看不见即成的一切。我们也都将离去和你一样,和奶奶一样,和父亲一样我也希望我能如此,回到自己来的世界像来时那样干净,我爱你,再见了,徐凤兰。

回忆母亲严凤英


回忆母亲严凤英

经典唱段树上的鸟儿成双对无人不晓,但七仙女这个完美形象的创造者严凤英却并非尽人皆知。80年前的今天,严凤英降生于安徽桐城罗家岭,当年这个因唱戏为族人所不容而被迫离家的小女孩,后来竟然把黄梅戏从乡野引入都市,把乡间小调变成了全国闻名的大剧种,并成为公认的一代黄梅戏宗师,其38岁的传奇人生也成为艺术界永恒的题材。

王小亚是严凤英的大儿子。由于父亲王冠亚年事已高,弟弟王小英在母亲去世时年纪尚小,因此回忆起严凤英,王小亚无疑是思路最为清晰的一个人。在安庆见到王小亚,是在一个有着难得暖阳的下午,曾经担心小小年纪就经历了与母亲生离死别的他,谈起妈妈会有些许的顾虑和障碍,但在和他聊天之后,却发现这个50多岁的男人在经历了如此之多的挫折和苦难之后,心中仍能洒满阳光,很是让人感动。

生活中妈妈的管教非常严格

从王冠亚以及严凤英同事的回忆中不难看出,严凤英是一个美丽、开朗、善良的女人,但在教育孩子时,她却不是一个很随和的妈妈。王小亚开口就说:妈妈给我留下的印象是非常严厉的,她管教我们总是很严格,有一次我用粘了米饭粒的筷子去夹菜,当时就被妈妈把筷子打掉,后来手掌都被打肿了。

严凤英在艺术上是一个敢于创新的人,但在生活习惯上却留有旧艺人的习气。王小亚说:印象中很少得到妈妈的表扬,但有一次家里来了客人,我给客人点了一根香烟,被妈妈大大地表扬了一番。结果我有些得意忘形,就拿着火柴玩,后来又是被妈妈一顿揍。总之,妈妈对我们很少表现出溺爱。牛棚里妈妈用微笑鼓励我和弟弟

严凤英知名演员的身份,曾让王小亚上小学的时候很有光荣感,并让他被老师同学另眼相看。谁知随着父母相继被关进牛棚,一家人生活的重担就落在了刚刚11岁的王小亚身上。那时候,爸爸妈妈的工资都在我手里,我带着弟弟小英每天做好饭之后,先到妈妈被关的牛棚那边送饭,等着妈妈吃完饭之后再取了饭盒,到关爸爸的牛棚那边送饭。那时候虽然每天都能见到妈妈,但我们被专人看管互相并不能说话,妈妈就每天朝我和弟弟笑一下,算是鼓励我们。当然那时候,有人怕受我们牵连躲着我们,但也有人偷偷地帮我们,塞给我们一些咸菜。

记得妈妈自杀当晚的每一个细节

妈妈自杀那晚的情景对于当时只有十几岁的王小亚来说无疑是残酷的记忆。那天距离4月13日我妈妈38岁的生日还差5天,也就是4月7日晚上的11点,我记得4月6日的《安徽日报》上刊载了揪出反对伟大旗手的现行反革命分子严凤英的文章,4月7日我妈妈整整一天都在家里写材料,这篇文章对她的打击很大。如果承认了自己是现行反革命,那么就会牵连我们这些小孩子,之前对我妈妈的批斗一直都很严厉。后来我们长大了,回想起来,那天晚上她肯定是怕写了材料之后,对我们的影响太大,所以最终选择服农药自杀。

开始是爸爸发现妈妈不对劲,让我去大医院里找医生,后来爸爸还借来了板车想送妈妈去医院,但这时候军代表来了。大夫说要给我妈妈喝碗糖水,军代表不同意,就在床头批判了半个多小时,拖延了我妈妈的抢救时间。军代表还说她是活该!你想自绝于人民!后来送到医院就开始洗胃,但已经没有血压和脉搏了,凌晨4点我妈妈就没有呼吸了。

即使这样,严凤英也没有被轻易放过。她的尸体被解剖,胃和肠子都留在了医院作为证据,因为据说她在体内隐藏了给国民党送情报的发报机。后来,我和爸爸走了很远的路,把妈妈埋了,那时候弟弟太小了,所以没有让他去。

严凤英走后,王冠亚的情绪一直起伏不定。王小亚说:记得有一天半夜,爸爸突然说你看你妈妈还活着哎我知道爸爸有点出现幻觉了,那时候没有任何人敢同情我们。

成人后才知和弟弟是同母异父

王小亚和王小英兄弟的名字,各取了父母王冠亚和严凤英名字中的最后一个字,但在严凤英生前以及她去世后的很多年,王小亚都不知道王冠亚并非他的亲生父亲,他的生父是王兆干一位傩戏研究专家。

爸爸妈妈对我一直都保护得很好,王冠亚爸爸对我也一直像亲生父亲一样,

所以我从来都没有怀疑过。一直到了文革后期,我由于受妈妈的影响,工作很多年一直也没有解决正式编制,只能领到一点点生活费,那时候我们全家也需要帮助嘛,王冠亚爸爸就让我去找我的亲生父亲壬兆干。王兆干爸爸后来也还是给了我很多的帮助,一直到他老人家前几年去世,我们相处的关系还是蛮好的。

严凤英一生中和三个男人有过感情纠葛。在王小亚眼中,妈妈最爱的是我的亲生父亲王兆干,因为爱之深,所以恨之切。恨他的程度到了不许他再见我。听说那时候王兆干爸爸曾偷偷来看过我,但妈妈不许我们相见。后来王兆干爸爸跟我说,最不喜欢妈妈的地方就是她赌博、滥交。所谓的滥交其实就是妈妈那时候准备跟王兆干爸爸结婚了,而且已经被领导认可了,可还没领结婚证。但有一次妈妈去南京演出,想去拜访一下她的第一任丈夫,同时也是对她有恩的甘律之,但爸爸不同意她去。后来妈妈还是偷偷去了,爸爸发现之后就到甘家大院门口等着,看到妈妈出来,妈妈还介绍甘律之和爸爸认识,但爸爸特别生气就打了妈妈。妈妈是个特别要强的人嘛,两个人性格都太强了,也就此分开了。妈妈平反那天我痛快地大哭一场

虽然经历了太多的事,但王小亚的性格依然很开朗,他说:我的性格随了妈妈,原来我也喜欢唱戏、画画、小提琴,爱好很广泛的(),但现在嗓子不好了,就改幕后了,我是国家一级作曲指挥。这些年,我也想开了,不恨那些曾经害过我妈妈的人了,只是不能回到妈妈原来的安徽省黄梅戏剧院和他们共事。

1978年5月23日,我记得特别清楚我妈妈平反的日子!这一天承认严凤英是一个表演艺术家,以前对她的所有立案都是不实之词。那天的平反大会上,我当着那么多人的面痛痛快快地大哭了一场,因为那些年我们连怀念妈妈都是默默地在心里面,不曾流露。平反后,我的身份和工作也解决了,当初那些害过我妈妈的人有的反过来找我说当初是背地里如何帮助她的,我都不忍心揭穿他们了。所以我就留在了安庆市黄梅戏一团。

这么多年以来,王小亚和王小英一直是关系非常好的亲兄弟,和王冠亚也情同亲生父子。我经常去看我父亲(王冠亚)。妈妈平反以后,这些年我和弟弟也劝过他再婚,但他说我到哪去找你妈妈这样的人呢!在我的印象里,爸爸的性格就是一摊温水,我从未见到爸爸妈妈吵过架。

浮华三千梦,唯恋郑国凤


我不了解你,这样的话,能不能喜欢你?

我不曾亲临现场看过任何人的演出,也没有要去看的打算,这样的话,能不能喜欢你?

我不允许自己过分追逐某个人,这样的话,能不能喜欢你?

我不敢承诺会永远站在你身后,这样的话,能不能喜欢你?

我没有办法时刻关注你的消息,这样的话,能不能喜欢你?

你在我心里:

不管你的容颜如何

不管你的成就如何

不管你的口碑如何

不管你的地位如何

不管你是耀眼的明星还是暗淡的萤火

我都视你为世间最绚烂的照明

我的人生因你璀璨

有你浓墨重彩的一笔

有你无限深情的演译

你的刻苦努力我学不来,但我有一点比你强,我比你更心疼你自己,为了你的一个微笑,我怎样都值得。

这样的话,我能不能喜欢你?

不知道为什么,我开始变得奇怪:

害怕你沮丧的时候没人安慰

害怕你失望的时候没人鼓励

害怕你难过的时候没有陪伴

害怕你孤单的时候没人守望

害怕你落寞的时候没人拥抱

害怕你疲惫的时候没有肩膀

害怕你尴尬的时候没人解围

害怕你忐忑不安没人宽慰

害怕你悲伤没人讲笑话

害怕你受委屈没人打抱不平

害怕你有满腹牢骚却没人倾听

害怕你哭泣的时候没人心疼

害怕你有一点点的不开心不如意和不幸福

这样的话,我能不能喜欢你?

这一天早上醒来,忽然觉得接下来若能陪你一起风风雨雨会很幸福。

批评亦或者表扬。

离开的离开,留下的留下。

因为喜欢得过于肤浅,还是不能理性面对说你不好的话。

还是希望那些控制不住的东西,都消失吧。

只是这样的话,能不能喜欢你?

丽子


流水潺潺,暖风徐徐,心底涟漪,被你激起。

赠予同桌丽

细想过去。

望眼穿去,校园的一砖一瓦在寒风中威严挺立,似庄重,似无奈。对于我们高三学子的最后一学期来说,真希

望赶紧的离开这鬼地方。呵呵,那时的我们只憧憬着未来,却并未考虑过离别的那一天。也对啊,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

寒风凛冽,即使是初春的到来也抵挡不了他的权威来袭。反观这一边,高三(5)班的某个角落里却有个小人儿在开学的第一天就雀跃着,所谓的寒风刺骨于她而言却是不堪一击。这一天总算可以换位置了,哈哈哈哈喜悦之情,兴奋之情,激动之情,都在我的脸上毫无保留的地展现出来,一扫上学期的阴霾之感。

空荡荡的教室里,依稀的有了人影,是她。嘿,我的新同桌丽子,以后我们就是同桌了。在最后的110天里,我们要互相鼓励,互相扶持,祝我们在高考中取得理想成绩!我们用期待的,带有希望的口吻拉开了第一天的同桌之旅。每一步都是坚实的,每一步都是艰辛而又带有欢愉气氛的,这也为我们日后的友谊打下了根深蒂固的基础。

同桌,你要考本科就要把语数英物化生都通通的抓紧,知道吗?这是我对丽子的提醒,亦是我对她的肯定。因为丽子是全能的,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你要想象一个将要高考的某班班长既要将班主任的布置的事情做的井井有条,又要将这六门主课统统主修,并完成这六门课的每一个使命。

那是很不容易的,况且丽子又是语文课代表,还要天天盯着语文老师有何贵干。在我心里,丽子你真的很棒,不过我更相信你,你会越来越棒的!You are excellent!!!

丽子称我为女人,而我则称她为男人。呵呵,一对奇葩同桌,好丽友,好朋友。

一个冷不丁的声音闯进了丽子的耳朵里男人,我总算不用去上生物课了。嘿嘿,在小马哥那里拽了他一个星期了,他终于被我的无赖举动给卸下他的那些枪支弹药了。男人,以后你去上生物课,就只有你的副同桌,晓彬同志了!嘿嘿一阵肆无忌惮的奸笑声从某个人的口中响起,你觉得呢?

女人,那你以后就要上着没有同桌的生物自修课了,记得别太想我哦!

一个人清静,才懒得想你!叽里呱啦的,某个人还在教室的一桌之地叫嚣着。(男人,生物是你的弱项,以后大学里要学的话,记得多多努力)

教室外早已没了丽子的踪影。

耳畔略有清风吹过,又似有暖风夹杂,呵呵,天气可谓变幻莫测,女人心又何尝不是呢?

瞧那,尚有水滴在爬的黑板,毅然而然的挺立在那讲台之后。男人,你不是要去黑板上写语文作业吗?顺便把我要在黑板上写的那些数英物化生也写一遍吧!顺带着把那个明天的课程也抄一下!喏,这是那个课程表!

自己去写!丽子用她那狡黠的眼光盯着我,有点火烧头脑的感觉,(就是使我头脑发热)

!!!!!!!!无数个省略号在我脑子中刻印上了。

没事,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哼,谁怕谁啊!

你挤这么过来,我怎么写啊?丽子在心中愤愤咬牙,没事,我力气比你大,哼哼哼然而,你挤我,我挤你,挤来挤去也没挤出个啥!到最后,在那神圣的讲台上演着的这一段小小的插曲被小马哥给打断了。

刷刷刷!什么作业,什么课程,立马OK!两人愣愣的下了讲台某课桌下,你一打,我一掐,下着的小黑手真是有够多的啊!往上瞧,面部表情居然毫无变化,真是大奸特奸之二人啊!

开心的时光里也总是夹杂着吵闹,夹杂着埋怨,但是你我深知,都是彼此高考路上不可或缺的良友。在我之前,你已经换过两个同桌,曾有人也因此对我说,和丽子坐同桌将会是跳进另一个地狱!

可我不信。第一次见你,我被你的豪爽性格所吸引,我想称你为女中豪杰!不知丽子你可否同意?与你相处的日子里,我看到了你的责任,也深深感受到了你的重担,我虽未能与你分享什么,但是安慰与鼓励的话语我也绝不会吝啬。

你是最棒的,同桌!还记得这句话吗?每门课开考前,我都会与你嬉皮笑脸的说着,不想给你压力,只想做你的后盾!虽不坚实,但却实在。(嘿嘿,傻逼同桌,可别太感动哦!不然我会得意忘形的。)

从相识相知到分离,也就110天的时间,可是你丽子却在我心中留下了一席之地。并不只为你的到来过,更是为了思念于你。

遥望未来。

虽然,我们不倾国,不倾城,但是我们能倾尽所有,随着追梦的年龄,遥望未来。

今夕何夕!期待花开,期待一个美好的未来。

谨记:惜缘。

致我的同桌马锦丽

沟蛋子比脸蛋子重要


1

在这个歪理邪说泛滥成灾的年代,谁都会随时随地随口来那么几条,如果不仔细想一想,确实还挺像那么回事的。

比如“屁股决定脑袋”,此条就很有味道,现实中本来是脑袋决定屁股的一件事,到最后办下来却变成了屁股决定脑袋的一件事,让你不得不感叹世道从来不缺乏“颠倒之美”。

由“屁股决定脑袋”这条歪理邪说引申出另一条歪理邪说:沟蛋子比脸蛋子重要,是我——娄大伟——一个普普通通的工薪阶层的不朽功劳。说功劳不朽可能有些夸张,比较确切地说,是我第一次在我们那个小圈子公开传播的。这条有没有味道,你听了我的故事就会明白我说得其实有一定道理。

沟蛋子是啥玩意儿?沟蛋子在我们哪儿就是屁股蛋子的意思。这下你就明白七八分了吧。说沟蛋子比脸蛋子重要,显然说的是关于女人方面的事,不会有那个大笨蛋傻到去比较一个男人沟蛋子和脸蛋子孰轻孰重孰好孰孬。若非要把男人牵扯进来,我觉得“屁股决定脑袋”的说法——于男人还是蛮般配的。

2

今天是阳历八月二十三,早晚还勉强,白天气温就高得烦人。

我是一个不喜欢空调常开的怪人物,所以在这样的桑拿天,即使呆在家里也浑身不爽快。

在单位上班你就不能想干啥就干啥只图自个儿爽快得劲了,你得听老板的,老板不是你的父母,却是你的“衣食”。

逃离了“衣食”的双休日,除了像瘟神一样可恶的加班,白天黑夜你都是自由飞翔的。你可以选择一个人单飞,也可以选择带着老婆双飞,还可以选择带着老婆孩子仨飞。你看,咱们工薪阶层的小日子还是蛮不错的嘛!起码比那些无奖金津贴无节日假日无家人陪伴的“三无”农民工滋润多了。

在这样不靠谱的天气里,我琢磨出了一个让自己呆在家里挺爽快的法子,那就是接多半浴缸温水,把自己当成一截子泡菜泡在浴缸里。如果水温比我的体温高,温柔无比的水就把她的温度无偿传给了我,反之,我就把我的温度无偿传给了温柔的她,热量反反复复地平衡,破坏,再平衡,再破坏,大半天就度过去了,你说爽快不爽快?

有点天马行空扯远了,回到正题。我再强调一遍,今天是阳历八月二十三。老婆十个月前去韩国学习了,顺利的话,老婆还要两个月才能回来。老婆不在家,两岁的女儿我显然照顾不了,我要上班养家糊口,于是我把女儿送到了岳母家。没有老婆在身边絮絮叨叨,没有女儿在身边叽叽喳喳,我双飞不了,也仨飞不了。单飞一次两次还凑合,三次四次也还凑合,多了就审美疲劳或乏味了。所以在漫长炎热的几个月中的这些双休日里,我基本泡在浴缸里,一个人爽快。

光把身子泡在浴缸里时间长了也不爽快,因为你原本就不是一截子泡菜。为了维持爽快的持久性,我变着花样调剂浴缸周围单调而不断凝固的空气,让空气欢乐起来。

听音乐是排挤孤独最好的利器。男声的女声的(童声的除外),中国的外国的,内地的港台的,民族的流行的,舒缓的激越的,我都听。你别以为我是音乐忠实的孙子,你别以为我是音乐忠实的粉丝,其实我对音乐一窍不通。我除了听音乐的旋律,我对歌词几乎记不住,也不会用心去记。歌词于我来说牵扯不到加薪或者升职或者其他的好处(比如艳遇),我为什么要用心去记呢?假若你拿给我一首熟悉的歌词看,我丝毫不觉得这是一首我熟悉的歌,只有等歌声和旋律放出来了,我才知道这首歌是我熟悉的那首歌。

哎!我这德性,又扯多了。听着音乐在浴室氤氲的气流中飘来飘去,温柔地撞击着浴室的棱棱角角,时间去哪儿了?你不会感到丝毫孤独的。

读小说、看杂志也是排挤孤独最好的利器,这个就不用我啰哩啰嗦了。你是人精你是知道的,假若你舒舒服服地躺在浴缸里,手里拿着一本香车、美女、帅哥无数的精美杂志看,你还关心时间去哪儿了吗?

至于品品红酒、在水面洒上一层艳丽的玫瑰花来增加情趣之类的花样,我一个人一般是不能玩的,我要等着和老婆一起玩才带劲。只要你还好好地活着,盯着你的眼睛就无处不在,你休想乘老婆学习出差的良机,勾引良家妇女或者白富美,这是老婆临走前在我额头一笔一划留下的一段铿锵文字。

对了,从两周前开始,我就变得有些沉默寡言了,一方面我有点想老婆了,她不会在遥远的韩国朝思暮想起都教授而忘了我吧?另一方面我突然陷入到“过去”这个陷阱里无法自拔了,老婆与我的相识、相知、相爱,一直到结婚生“子”,都成了我回忆的重点内容。说来也奇怪,只要我躺在温热的浴缸里,这些内容就像一幕幕电影一样在我眼前呈现,清晰如昨天。

3

聂远这个家伙精明得像一只泥鳅,尽管我表面上对他不屑一顾,经常说他这是何必呢?暗地里对他却差点就五体投地了。之所以还没有五体投地,是因为我还在观望他的付出是否得到回报。

聂远是我的同班同学,我俩一起签到同一家建筑公司,虽然不在同一个部门上班,但在同一个宿舍睡觉。我睡下铺,他睡上铺,我是他睡在下铺的兄弟。

我俩的办公室恰好是面对面,中间隔着一条一米半宽的走廊。公司有条严格的规定,上班期间办公室的门是不允许关上的,即使是大冬天也不能随便关上,这样做便于领导的巡视检查,也便于大家互相监督。所以在这样的办公条件下工作,你不努力,别人就努力到你前面去了。机会是均等的,就看谁先敏锐地抓住了。

聂远的办公室里只有他一个人,聂远以为我占了先机。

我的办公室里除了我,还有一个人,她先于我报到了。

你好,我叫陶怡,欢迎你,咱们是同事了。当我在人力资源部主管的带领下进到办公室的时候,一个女生迎了上来。

你好,我是娄大伟,请多关照。我有点局促,也有点惊喜。局促一方面是因为刚刚踏入了解不深的社会,还丢不掉那种原始而稚嫩的学生气,另一方面是和一个女生的初次见面。惊喜是因为没有想到今后和我一起办公的是一位女生了,这点惊喜应该是天然的,假使是你我想也会惊喜的。

陶怡给我的第一印象是一般般。之所以说“一般般”三个字,没有说“很难看”三个字,是因为,第一,她起身欢迎我了。第二,她给我沏了一杯热腾腾的绿茶。第三,她预先就把我的办公桌里里外外收拾得一尘不染了。有这三点做前缀,你还评价一个女生“很难看”,就说明你这人在社会上

基本无可救药了!当然,仅从面容上定义,小眼睛,单眼皮,鼻梁稍微有点塌,嘴唇还略厚,皮肤也不甚白的女生就归不到漂亮女生的范畴了,勉强大众化吧。对于大部分天生就喜欢以貌取人的男人来说,这样的女生第一印象恐怕只能是“一般般”三个字了,除非是你图谋不轨。

陶怡是个热情的女孩,也是个开朗的女孩。不出一星期,她不仅和我开起了适宜的办公室玩笑,还和对面办公室的聂远开始说说笑笑了,我们三人在工作间隙有时会为一个好笑的话题在走廊开怀大笑,引得其他办公室的同事好奇地伸出头来朝我们频频翘望。往往此时陶怡都会朝他们歉意地摆摆手。

交待一下办公室里我处的方位,这一点对故事的发展至关重要。如果把我俩的办公室和聂远的办公室当做一个整体考量的话,我们仨刚好处在一条线上。这要感谢公司的那个鸟蛋规定,如果两个办公室的门是关闭着或者虚掩着,怎么也不会看出来我们仨处在同一条线上。

我是背着门坐的,陶怡是面着门坐的,我俩的办公桌并没挨着,中间置放了一盆低矮的紫罗兰和一盆低矮的芦荟,毫不影响我俩的面对面,就是说我可以清晰地看见她干什么,她可以清晰地看见我干什么。聂远正好也是面着门坐的,这样的话,聂远一抬头,他不仅看到了我的背,还越过我的背看到了陶怡的脸。同样,陶怡一抬头,她不仅看到了我的脸,还越过我的脸看到了聂远的脸。三厢比较,最吃亏的属我了,我少看了一部分,除非我吃力地扭过头去。

4

差不多毕业后近一年的时间,我依然难以从与小冉的别离苦痛中拔出来,潇洒地和她说声保重!说声再见!

小冉是我的初恋,我们在大学校园里走过了三个春秋。校园里的一花一草、一木一果、一水一沙都见证过我俩的快乐和欢愉。但幸福终究不属于我俩共同拥有,她为了她的父母回了她的城市,我为了我的父母回了我的城市,双城生活像田径裁判手中的红牌一样阻隔了我俩的爱情长跑。

别离的那一刻,小冉一句话也没有说,我同样一句话也没有说,我俩找不到哪怕一句话来相互安慰。

乌黑的长发倾斜状飘起,是小冉先转的身,我看见她决绝得没有一丝回头,就消失在了熙熙攘攘的检票口。

聂远在大学里也不甘人后地热恋着。不过他比我高明多了,比我洒脱多了,他和他女友别离前就很好地处理了相互之间的关系。聂远说他们是笑容满面地分了手的,聂远说学生期的爱情是禁不住大风大浪考验的,所以理智地选择分手对谁都有好处。

我和小冉分别后,我俩保持了每月通一封信的习惯。我俩没有选择最方便的电话,她害怕我听见她的声音而伤心,我害怕她听见我的声音而哭泣。我俩也没选择快捷的Email,她说那里有太多复制和粘贴的假象。我俩选择了最原始的书信形式,我看见了她亲手写的信就如同看见了她,她看见了我亲手写的信就如同看见了我,缕缕墨香,点点泪痕,真实,真诚,真挚。

陶怡是个有趣的女孩,小冉每次的来信几乎都是她从传达室给我拿回来的。当然她是不会白拿的,一封信,一盒冰激凌,至少也是一块奶油雪糕,否则她就把小冉的来信锁在了她自己的办公桌里让我干着急。我呛她这是赤裸裸的打劫,她说打劫的就是我这种深陷情感泥沼中的脆弱男人。她怎么发现我是深陷情感泥沼中的脆弱男人呢?

等我发现聂远和陶怡走在一起手挽着手时,我确实有点失落。我的失落不仅仅来源于他俩的打情骂俏和勾肩搭背,而是小冉最后写给我的一封来信。这明显就是一封绝情书,她说我俩还是一刀两断了吧,这样下去对两个人都是无尽的折磨,面对现实要勇敢地选择放弃,如果爱对方,各自就把真诚的祝福送给对方吧!

我看着绝情书上到处盛开的一朵朵凌乱的梅花瓣,我实在忍不住了,我把这封信紧紧贴在我的脸面上,我愿意一辈子守候着这些梅花瓣,让它永不褪色。

5

很快,我是说聂远和陶怡的感情脚步迈得很快。假若我是一道低矮的门槛的话,他俩轻轻地就迈过去了,感觉稀松平常,或许根本就视而不见,就像面对的是自家的那道门槛一样。

这不是我的嫉妒之说,或者是因了小冉绝情而去的随便发泄。举个例子你就明白活生生的我——娄大伟,快成聂远先生和陶怡小姐二人进行恋爱的道具了。

在办公室里,我偶尔一抬头,便会发现陶怡在对我挤眉弄眼地笑。我心里说不对呀?你对我笑什么呢?我刚才在认真工作啊!我有什么可笑的作为让你这样开心愉快呢?后来,我弄清楚了,陶怡不是在对我笑,她是在对我身后对面办公室的聂远笑。我猛一回头,聂远的左手还悬在空中扮演着灵动的兰花指,示意着只有他俩才懂的恋爱情话。

在单身宿舍里,陶怡光顾的次数越来越多,我们中午休息的时间她会来,晚上我和聂远睡觉前她也会来。我在她也来。我不在她也来。陶怡来了特勤快,不是扫地擦桌子擦窗户,就是收拾我俩到处乱放的衣物,或者给聂远手洗衣服,衣服晾干了再熨得平平整整。陶怡有时还给我带洗衣服,有时还关心我和小冉双城恋的进展情况,这些让我找不出正当理由当他俩之间的电灯泡,所以陶怡来宿舍找聂远,我就自觉躲出去了,或者聂远知相一些,他俩出去散步了。

后来,聂远直言不讳地告诉我他喜欢上陶怡的两个原因。

第一,陶怡的身材特别棒。他说陶怡特别喜欢跳街舞,他就是有次在酒吧里看到陶怡跳街舞而发现她的身材特别棒进而喜欢上她的。他说陶怡的腰很细很柔软,细得他一把就能攥过来,软得可以随便拧成麻花。他还说更让他着迷的是陶怡的屁股,圆润,结实,弹性十足,看起来还翘翘的,跟非洲妞的屁股一样翘,是他接触过的中国女生中最翘的,没有之一。

第二,陶怡不是一般的女孩。聂远在告诉我这点的时候语音很低很神秘,仿佛只有最最信任的朋友才能告诉一般。他说你猜陶怡是谁的千金,我说不知道。他说你咋就不关心陶怡的出身呢,我直接说我还没从小冉留给我的苦痛中解脱出来。他说你真笨啊,我说我哪里笨。他说你不知道啊陶怡可是陶总的千金啊,我说哪个陶总。他说就是咱们公司主管基建的陶副总啊。

这就是聂远的高明,或者说高明的聂远。

6

今天是十月十五日。

“国庆”过后,天气渐渐凉爽下来了,我不需要再泡在浴缸里对付闷热天气了。

更让我心潮澎湃的是,

中午老婆打来国际长途,说她下周要按时回家了。当我还愣在电话这边,完全没有从离开老婆近一年已经迟钝的神经中清醒过来时,老婆在那边娇滴滴地说老公啊我给你带了一个最珍贵的礼物你喜欢不喜欢啊。我说什么礼物嘛。老婆说你先说喜欢不喜欢嘛。我也不知道喜欢不喜欢,只好说喜欢喜欢。老婆在那边快活地说喜欢就好,啥礼物我回来你就知晓了。她不待我再说啥在电话那头“嗯啊”亲了我一嘴就挂了电话。

在这快一年的时间里,我一次也没有给老婆打过电话,我只是每周给他发个问候短信。这一条也是她走前交待我必须遵守的。

在这快一年的时间里,老婆坚持半月给我打一次电话,每次电话不会超过五分钟,每次都是她在哗啦啦地说我在静悄悄地听。她除了说培训课程很紧张上课老师很帅气外,还说起韩国的美食,韩国的时装,韩国旖旎的自然风光和有趣的风土人情。

7

老婆快回来了,恐怕留给我回忆“过去”的时日不多了。所以这几天我除了调整心情准备迎接老婆和她送给我的礼物外,还得抓紧时间把“过去”回忆完,以交给老婆一个不拖泥带水的自我,否则老婆还以为我有情况了呢。

差不多就是小冉与我绝情半年后,我依然痛苦不堪。但聂远好事连连。先是升职,成了他们部门的技术主管。接着是和陶怡订了婚,二人的关系彻底确定下来了。仅仅过了一个月,聂远就被派到埃及负责一个工程项目,说是去埃及锻炼半年。大家一看,这不明摆着,锻炼回来接着就是迎娶陶怡和升更高的职呗。

聂远出国了。聂远出国前交给我一个简单的任务,他说陶怡需要帮助的时候帮帮她,不需要帮助的时候看看她,看看她有没有和别的男人眉来眼去。他说我是他的铁哥儿。

聂远出国了,陶怡还和我在一个办公室办公。不过办公室的格局彻底变化了,我们搬进了一个更大的办公室,办公室里除了我和陶怡,还有其他七八个人。我和陶怡不再是原来的面对面,我们呆在各自由浅蓝色精致三合板隔开的隔断里。作为陶总的千金,我委实帮她的地方不多,纵使陶怡有个芝麻大的事情,也轮不上反应迟钝的我,一众靓男帅哥饿狼一样围上去了。

不过,我确实比过去更关注陶怡的行踪了。聂远说得没错,陶怡的身材确实很棒,该凸的地方凸,该凹的地方凹,该修长的地方修长,该纤巧的地方纤巧。加上陶怡和聂远订婚后,更加注重穿衣打扮了和举手投足了。如果你从陶怡的正面还能说她“一般般”的话,从她的背面你就找不出一丁点瑕疵了,纵使说阳春白雪、高山流水都不为过。尤其是那两个屁股蛋啊,啧啧!真绝。我以前怎么就没注意到陶怡长了如此动人的一对屁股蛋呢?千错万错,都是小冉的错,是她迷住了我的双眼。

8

聂远失踪了,聂远不见了,总之聂远在遥远的埃及活不见人死不见鬼了。

这个消息在公司不啻于丢下了一颗炸弹。起先大家还瞒着陶怡,后来在陶怡面前也不避讳直接就议论开了,因为这个消息实在太诱人了,你不说说心里就憋得慌,憋得口干舌燥,憋得对工作毫无兴趣。

聂远失踪三个月后仍然没有一点消息,公司连求助大使馆的招数都用上了也无济于事,显然只有天知道聂远去哪儿了?

最痛苦的莫过于陶怡了,她完全变了一个样子,她整天就傻傻地坐在办公桌前发呆。大家找不到安慰陶怡的话语,我也找不到安慰陶怡的话语。

有天晚上十一点多了,我回到宿舍拉亮灯,把我吓了一跳。我发现陶怡耷拉着脑袋呆呆地坐在我的上铺——聂远的床铺上,双臂交错着抱在胸前,双腿无理地垂在床沿。像个无助的孩子。

我叫了一声陶怡。

她没有吱声。

我又叫了一声。

她仍然没有答应。

我偏着头看了一眼,她的双眼似睁非睁,脸上苍白无光。

我拍了拍她的脚面,她抬了一下头又耷拉了下去。

我没着了。

我走到窗前拉上窗帘,顺手试了试暖瓶,没有水。我赶紧用电热水壶烧了半壶水晾了半杯。也许是想起了陶怡第一次给我倒水,也许是看在陶怡和我同处一个办公室很长时间了,也许是我觉得陶怡很可怜,也许是其他方面的原因,总之是接下来的一个动作既让我吃惊,也让发呆的陶怡有了振作起来的迹象。我竟然双手捧起水杯轻轻地吹起来了——我想尽快把开水吹凉。

谢天谢地,这杯水改变了后来的一切。

陶怡在我的劝说下从上铺滑了下来,坐在了我的床铺上。我不可能和人家并排坐啊,我坐在窗前的硬凳子上,我的手边就是电热水壶,我做好了再一次给她续水的准备。

那晚,陶怡没有走。我劝了几次她都不想走,她说她还要等等聂远。

那晚,宿舍的灯一直没有熄,我不敢熄啊。

那晚,都是我没话找话地东拉西扯,陶怡很少说话,她回应我的唯一一个动作就是不时端起水杯浅尝一口。

9

聂远终究没有了消息。

大家不再议论聂远的什么,他真的远去了。我知道大家议论的方向掉了个,对准了我。

陶怡说,相比于聂远的精明能干,我更加专一,痴情。作为一个女人,找一个专一痴情的男人比什么都重要。

她说我是一个专一痴情的男人是有十足的根据的,因为在她最艰难的那段日子里,她经常去我和聂远的宿舍睹物思情。她在收拾聂远的东西(我和聂远的好多东西都是混杂在一起的)的时候,无意间在几本书里发现了我和小冉的通信,包括那封绝情书,她忍不住就偷看了,从而发现了我的专一和痴情。

请大家原谅我的世俗,聂远所说的陶怡的那两个优点我没办法拒绝。当然我也要请求小冉原谅,我不可能一辈子只牵挂你一个人了,你留下的大片空白终归要有人书写。

我和陶怡结婚了。我们先结的婚再恋的爱。

我和陶怡生下小宝宝了。我们先成的家(三口才为家)再立的业。

我和陶怡的感情特别好,这会儿了我不说你也知道她那一点最吸引我。当然,我忍不住还是要说一声的,只有真的拥有了,你才能体会到那对屁股蛋——无与伦比的美丽!

10

文章该结尾了,我无比的留恋,但是没办法,我终究要和你们说再见的。

说再见前还有一点时间,是安排去机场接老婆的。

我把车速提得很高,再点一下就超速了,我愿意早早等在接机口。

然而,我还是迟了一步,没想到老婆的飞机竟然早到

了,这在一贯容易晚点的中国实在难能可贵。

老婆亭亭玉立于接机口频频张望。

这是我的老婆——陶怡吗?看身段,挺像的,听“老公”、“老公”的叫喊声,就是的。

然而,我的天啦!长着一张十足明星脸的这个时髦女郎是我老婆吗?我轻轻地,我轻轻地抚摸着陶怡的脸蛋、鼻梁、嘴唇、下巴。我担心稍微使点劲就会碎了。

我抑制不住自己,哭了。

陶怡哭得更甚。

屈子祭


岁月沉淀的江底,到底蕴集了两千多年以来你多少的伤感、忧愁和悲痛,多少黎民的哀思一年年涌向你,盼你上岸。

今天,一首诗倚江而立,长长的哀思,沉沉的缅怀。

一首诗穿行两千多年的岁月,身着绮丽的彩服,身佩稻草的佩剑。粽香从诗里溢出灵魂的圣洁,凤凰与彩霞是衣衫上的楚国。

那条叫汩罗的古老的江,不舍昼夜的流淌着,从楚国的风云里流向灿烂文明的今天。两千多年来,那块不知名的,身负一颗圣洁灵魂的嘱托,被抱着沉江的石头已寻不着踪影,却因一个伟大的名字而被世人深深惦念。

从楚国来,我依稀看见你清瘦的身影在崎岖的诗行里跋涉,呼吁,呐喊。你耗尽心血,却没有人能听见你的悲痛,也没有人看见你泪落故土家园的忧伤。而你只有把诗篇挂上天空,或沉入江底,那里有香草美人抚慰你的眼睛,鸾鸟、凤凰、云霓治疗你的忧伤,有娥皇女英缝补你破碎的梦,还有那幽兰的芬芳、清澈的江水保持着你灵魂的高贵与圣洁。

一次又一次的放逐,楚国,那个带血的名字,在你心中痛上一千次一万次。你依依不舍,一步一回头,你心中装的是天下黎民,是一个民族的兴盛,是万里江山的壮丽与风华。而那个曾经雄霸一方,固若金汤的城池,长满奸佞的草,长满谗言和伎俩。楚国的风啊!太冷,水太凉,而你只能扮演一个巫师,四处奔波,试图用巫术唤醒人间,将咒语写进诗章,为别人招魂也为自己招魂,最后把自己招进江河,从此,与一条江惺惺相惜。

楚国,已在历史的深处灰飞烟灭,而你却在岁月的长河中,年年回归故里。那些年年从五月的骨肉里溢出的粽香,就是你两千多年前的魂魄。

离开奸佞众生的故土,从那一天起,你在楚国的疆域里走失了两千多年。自你走后,那些奸佞的草试图伪装一个强大的江山,歌舞升平的王国。然而,没有了你,国之无魂;没有了你,固若金汤只是一堆烂泥;没有了你,天下浑浊,众人皆醉。从此,一个王国,在风雨飘摇中销声匿迹。

听吧,五月初五这一天,江底的石头发出沉重的叹息。那一定是你的灵魂还在亡国的路上苦苦《天问》,你让一曲《离骚》惊天地泣鬼神。岁月沉淀的江底,到底蕴集了两千多年以来你多少的伤感、忧愁和悲痛,多少黎民的哀思一年年涌向你,盼你上岸。

而今天,我试图沿着古老的江水,寻找你那清瘦的身影。从那冰冷的江底呼喊你上岸看一看,你心心念念的楚国虽已不在,而两岸的黎民不正是你牵肠挂肚的父老乡亲吗?

看吧,两岸高楼林立,车水马龙,黎民安居乐业,不正是你梦想中的楚国吗?而一年年菖蒲青了香了,一茬茬的艾草绿了又黄,仍不见诗人上岸。你可知中华大地上炎黄子孙们把你深深缅怀和敬仰?那一艘艘的龙舟,大街小巷飘着的粽香,一首首怀念的诗句,不正是在把你苦苦找寻吗?

此刻,我在斑斓的夜色里,为你读诗。读大江两岸日新月异,读我们伟大的祖国繁荣昌盛,读黎民百姓幸福指数节节攀升,再读读楚辞的精髓如何把后人喂养

父与子


我是上午十点钟下飞机的。候机楼外,李仲已经等了我一个多小时了。我们是十多年没见面的老同学,这次,听说我要回来,他主动提出来机场接我。我们拥抱,互相擂了对方好几拳后,他才打开车门,请我坐在了副驾驶室。上车后,我才发现后面一排坐了一个帅气的男孩子和一个清秀的女孩子,大概十五六岁,样子很亲昵。看到我在打量着他们,男孩对我笑了一下,叫道:陈叔叔好!然后,对身边的女孩说:陈叔叔就是我上次跟你说的那个作家,你在我那里看到的那本书就是他写的。然后,他们俩开始窃窃私语。

李仲笑着说:这个家伙是我的宝贝儿子,女孩是他同学。老同学这几年混得很不错呀,他们九零后里面都有你的粉丝。这次,儿子听说你来了,还主动要求来接你,甚至还拉来了他的同学。这在以前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我的其他的朋友,他一直都是不大理睬的。

陈叔叔本来就不是你那些狐朋狗友可以比拟的。我只是不明白,他那么儒雅,又有气质的人怎么会有你这种庸俗的朋友?老实说,听到男孩敢这样跟他老爸说话,我大吃一惊。李仲却只是冲我苦笑了一下,马上尴尬地转变了话题。

从机场到市区有一个多小时的路程,说了一会儿话后,看到我昏昏欲睡的样子,李仲就说:你在车上眯一会儿吧!养足了精神后,我们才好喝酒。然后,就不再说话了,专心地开车。我闭着眼睛,半睡半醒地打着盹儿。突然,听到了后排有亲嘴的声音,然后,传来了女孩子压抑不住,轻声的呻吟。这时,我听到了李仲轻声说:车上还有客人,你们就不能注意一下?年纪这么小就不学好!李仲还想说什么,却被男孩的声音打断了:老不羞的东西,我怎么啦?我不学好,我流氓还不是跟着你这个老流氓学的!亏你还好意思骂我,你自己呢?不光在外面乱搞女人,连自己的小姨子都不放过,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你比兔子都还不如!李仲立马收声,不再说话了。

进了市中心,李仲把车停在了一家酒楼前。女孩从包里掏出了一本书,要我签名。我签好字后,男孩就把她拉走了。李仲带着我上了二楼,找了一个靠边的桌子。我点了两个菜,他又加了三个菜,叫了一瓶五粮液。我说:等一下你还要开车呢,还说不要喝酒了吧?他说:心情不好,想喝点酒。车就放在这里,我们打车回去,明天我再来取车。

我们连干了三杯酒后,服务员才把菜端上来。李仲一边给我夹菜,一边说:今天让你看笑话了。其实,我儿子以前不是这样,很懂礼貌,也很尊敬我。他是从去年开始,才慢慢变成这个样子的。唉,都怪我!

发生什么事情了?我问。

去年,老婆生了一场大病,要住院动手术。那时,刚好是暑假,正读大学的小姨子就主动来伺候她姐姐。我这个小姨子年轻,漂亮,也很开放,天天穿得很性感,也很清凉,在我面前晃来晃去。我一不小心,没有把持住,就同她发生了肉体关系。然后,她食髓知味,一有时间,就跟我搂抱在一起。结果,被补完课提前回家的儿子发现了。他一怒之下,砸了我卧房的房门,然后摔门出去,一个星期没有回家。后来,他回来了,却经常带不同的女孩回家,故意当着我的面亲昵,抚摸,调情。再后来,老婆也知道了,同我冷战至今。唉,一朝失足千古恨啦!他叹息道。

你不是一朝失足吧?应当是成百上千次失足了吧?只是这次运气不好,刚好失足的情形被儿子看到了,很没面子。我端起酒杯跟他干了一杯,继续说道:从此,你在儿子心目中那高大、光辉的形象也被彻底颠覆了。不过,他故意报复你,跟你一样,在外面花天酒地,寻花问柳,你倒是要小心了,一不留神,他的一辈子可就因为你而毁了。

是呀,这才是我最担心的事情。要不?找个机会你帮我跟他聊聊?他最崇拜你的啦。

得了吧,你少往我脸上贴金。像他这样的少年,不可能因为几篇文字,就信任一个人的。何况你老爸在他心目中都成了最不值得信任的人了,他还会相信其他的人?我倒是觉得,解铃还须系铃人。你要自己想办法解掉他的心结,而不是别人!你也不能只是一味地讨好他,那是逃避。至少,你得郑重地向他和他妈妈道歉。虽然现在少了一点面子,但以后可能会少一点后悔!

他用手转动着面前的酒杯,好一会儿才说:好吧,你帮我参详一下,应当要怎么补救,怎样去弥补?其实,天下的女人味道都差不多,我现在真的好好好后悔!

澄子夺黑衣


宋国人澄子不知在什么地方丢失了一件黑布做的上衣。他跑上大路沿途寻找,到处都找不着那件黑衣。

蚀财的痛惜化为一股气恼。他一边走,一边捉摸着要想出一种办法来补救丢失一件上衣的损失。碰巧这时迎面走来一位身穿黑色上衣的妇人。澄子不由分说地将她一把抓住。他一面拉扯那妇人的衣裳,欲取其衣,一面狠狠地说道:刚才我丢失的黑衣,原来在你这里!那妇人被这光天化日之下突如其来的拦路行凶举动吓懵了。她急忙对澄子解释道:这件衣裳是我亲手纺的线、织的布,亲手剪裁、缝制而成的。它的长短、大小正合我身。虽然您丢的也是一件黑衣,但是并不是这一件呀!那妇人的声音听起来显得有一些柔弱、哀怜。但是她如泣如诉吐出的一字一句里所含的份量,使澄子心里怔了一下。如果把一个小女子的衣裳说成是自己的,扒下来后,自己却穿不上岂不荒唐?于是他立刻转了一个话题,但是仍然气势汹汹地说:我丢失的是一件夹衣,而你身上穿的这件是单衣。你用一件单衣抵我一件夹衣,难道还不便宜吗?

这则寓言告诉我们,任何时候都要尊重事实,不论如何狡诈诡辩,事实总是不能歪曲的。

我家邻居老友子


我家在铁西平房住的时候,东屋邻居家最小的男孩有十五六岁,叫老友子,听他家里人说,老友子会修个电饭锅电炒锅的,还会配钥匙,当时我还觉得这个小孩儿年龄不大,不仅聪明还挺要强,手艺学精了,将来养家糊口不成问题的。

虽知老友子的聪明并没有都用在正地方。

我家的坑与他家厨房仅一墙之隔,每天临睡前我都要擦一擦坑才铺被褥,连着几天都发现坑上有沙土,觉得好奇怪,哪儿来的沙土啊!

我仔细查看了墙面,果然发现距离坑面一尺的地方有个挺深的坑,我以为是孩子玩抠的,就用一个纸团塞得结结实实的。

虽知第二天,再擦坑时纸团在坑上,坑上还是有沙土,再看墙上的坑更大更深了,我把一只眼睛对着那个坑向里望去,才发现不是坑原来是个洞,洞的那边有个眼珠子也正望向我,我吓得一激灵,心的乱跳。

房门的钥匙

我赶忙喊来丈夫,丈夫看了后,说是老友子家,不知谁抠的,明天堵上吧。

看丈夫的态度,这事儿想就此了解了。

我对丈夫说:你不去他家问问,今天堵上了,明天还会再抠开,我们家总得有个态度吧。

丈夫沉吟了半天,才说:明天去问吧。

问过之后,抠墙的事儿没有再发生。

可是却连连发生了别的事儿。

婆婆说有天她从外面回来,发现老友子在厨房站着。

我吃惊的问婆婆:你没锁门?

婆婆说:锁了。

你没问他怎么进来的?

他说门没锁,想来借螺丝刀子

我马上心生惊恐,恍惚记得有次开门忘了拨出钥匙,再想起找时,钥匙在地上,但是开房门的钥匙也在啊!

从那以后,心里惶惶的。

丈夫那时偶尔出差,有次出差回来天都黑了,没有人看见丈夫回来。

吃过饭,丈夫早早就躺下睡了,我忙了一天,也想早睡,可那天女儿就是不睡,关了灯也坐着摸黑儿自己玩,我也就没睡踏实。

半睡不睡的猛然听见了开门的声音,我霍的坐起来,推丈夫:快起来,进来人了。

丈夫也呼的坐了起来,我催促丈夫:快出去看看是谁?

丈夫下地,打开灯,没有出去,而是在地上转着圈,毫无意识的抓起柜上的半块苹果,咔咔的吃。

我着急的低声喊:还不出去,人都跑了!

婆婆被惊醒,听到我的话,直着脖子喊:别出去,别出去,要是拿着刀,把你捅坏了可不得了啊,不能出去,不能出去

等到丈夫有勇气出去,早不见了人影。

我看着丈夫,做贼的倒是像他。

十月份的一天,丈夫也是出差,天已经黑了,听到右边邻居姜哥怒不可遏的声音:你往人家偷看什么?人家男人不在家,就是老人媳妇和孩子,你还趴在人家仓房往屋里看,你想干什么?

吵吵嚷嚷的声音一直嚷到老友子家的院里,我吓得也没敢出门去看。

第二天才知道,原来老友子趴在我家仓房上面往屋里偷看,姜哥出去看见我家仓房顶上有热气呼出,拎着斧头上去,认出是老友子,把老友子抓了下来。

现在每每回想起这件事,心里都感激姜哥的仗义,敬佩姜哥的勇气。

还有一次是夏天,丈夫出差,婆婆去了乡下。

我心里惶惶的,很晚了才躺下,因为害怕,那个小小的灯管就没有关闭。

心里紧张也没有睡踏实,卡啦一声响,在寂静的夜里听得特别真切,听出声音是从右侧窗户方向发出来的,那扇窗的窗插划是坏的,临睡前我特意虚插上的。

我马上翻身起来,关了那个小灯管,拿起菜刀躲在门后,等了半天,听到隔壁老友子家咕咚一声,关门的声音。

天亮了,我拎着菜刀打开房门,看到大门敞开着

多次的惊恐,觉也睡不踏实,万一丈夫再出差,婆婆也不在家,这样提心吊胆日子可怎么过啊!

总是觉得身后有双阴郁的眼睛在盯着我看。

我让丈夫换房门的锁头,丈夫说老友子会配钥匙,换了也白扯。

新的锁头,我们都保管好钥匙,不让老友子拿到,他怎么能配出钥匙?

可丈夫迟迟没有换房门锁头。

终于有一天,大门的锁头坏了,我长出了一口气,终于有机会换房门的锁头了。

出门上班前我嘱咐又嘱咐丈夫:买回来新的锁头换到房门上,把房门的锁头换到大门上。

老友子有钥匙也只能打开大门,咱们房门他就打不开了,就安全了。

可是等我晚上下班回来,看到丈夫把新锁安在了大门上

我家出门右拐有面围墙,围墙里面,是我商店的上级公司的办公地址。

有次,公司的女会计和出纳一同去室外的厕所如厕,蹲下后,发现下面有亮亮的柱状的影儿,从男厕所那边照射过来,晃来晃去的。

会计便让出纳跑回去叫人,她在外面看守。

保安领着人跑到男厕所,抓出来的就是老友子,原来是老友子用两根筷子夹住一个小圆镜往女厕所这边照。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老友子在北岗抢劫墙坚,被抓捕入狱,判刑十年。

心里惶惶的日子终于结束了,我的心里终于安稳踏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