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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你的情感语录

发表时间:2021-01-25

那年冬天,我遇到了爱我的男人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那年冬天,我遇到了爱我的男人,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喜欢身材健硕的男人,很有安全感,能够保护我。但是上天总是和我开玩笑,从来没让我的梦想成真过。不过,终于我遇见了最爱我的男人,我很爱他!

跟爷爷一起度过童年

小时候,爸爸妈妈工作忙,我是在老家跟着爷爷奶奶长大的。一年里,爸妈回家的次数不过2到3次。从我记事起,我就数着,每年他们在家住的时间不会超过10天。不过,爷爷奶奶特别疼我,我丝毫感觉不到爸妈不在身边有什么不好。我8岁时,奶奶去世了,那时候弟弟出生一年多了,爸妈仍旧把我留在爷爷身边。

我始终觉得爸爸妈妈不在乎我,他们只会给钱,给我家的感觉的不是他们,而是爷爷。我的父爱母爱几乎都是爷爷给的,记忆中爷爷永远是慈祥的,我从一岁起就跟着他和奶奶,他几乎从来没有对我发过火,一直到我上初中转学回到爸妈家。刚开始到爸妈家,我很难过,因为我的幼年、童年和少年时代,几乎都没有他们的存在。在爷爷家,我会很乖,觉得照顾他们是我不可推卸的责任,做饭,洗衣,帮他们做事情,都让我很开心。但来到爸爸妈妈家,我很少主动帮他们做家务,他们一叫我做这做那,我就会不高兴,老觉得他们像使唤旧时的丫头般使唤我。

我17岁时,爷爷也去世了,我还没来得及给他买一点东西孝敬他。爷爷去世时,我哭着死活不让医生推走他,我身边所有的人都劝我,但他们说的我一句都听不进去,只是固执地不让他们推走爷爷。

爷爷的去世让我很痛苦,我知道这世上最疼爱我的人走了,而爸爸妈妈只疼弟弟,他们对待我和弟弟,即使是说同样的话语做同样的事情,给我的感觉都会不一样。

高中毕业,我早早地找了份工作,离开了家,住到了单位宿舍里。我想找到一个爱我的人,和他一起重新开始人生。20岁时,别人给我介绍了一个男友,比我大5岁,当时我觉得没什么不好,8个月后,我们就结婚了。结婚几年来,他总是很忙,忙生意、忙应酬,每天晚上回来都很晚,家里的事大小全靠我一人操持,儿子也是我一手带大的。我的生活就局限在家庭的小圈子里,除了上班就是回家,很空虚很孤寂。结婚第4年,我发现他在外面有人,离婚成了摆在我面前的一个选项。我觉得自己有些离不开他,但外遇已经闹到沸沸扬扬的地步,为了自己的尊严,我只能离开那个家。

25岁,别的女孩子才刚刚开始幸福的生活,我却已经成了一个离过婚的女人。离婚后,我仍然住在单位宿舍里,没多久,同事把潘成介绍给了我,第一次见面他给我的感觉很好,很有礼貌,很有涵养。他在一家企业工作,比我大6岁,他的前妻去世两年了,留下一个女儿。

一星期后我们见了第二面,感觉他很内向,很老实。相处两个月后,潘成希望早点有个健全的家庭,我们就办了结婚手续。婚后20年来,家庭还算和睦,潘成是个顾家的男人,对我一直不错。我们结婚后又有了一个女儿,他对两个孩子也很公平,除了他内向不爱说话不会甜言蜜语,生活真的没什么可挑剔的。

20年来,我们抚养两个孩子读书,上了高中、大学,日子也一天天好过起来。前些年,老潘的血脂一直过高,住过几次院,每次都是我全身心地照顾着。大女儿学习成绩不好,最后能上大学我也是费了不少劲。老潘知道我的好,他常说,我是和他共患难过来的,好日子是我们一步步走出来的。

内退后跳舞认识了汉林

2008年我内退了。那时候大女儿工作了,小女儿高中住宿,我待在家里无所事事,就跑去跳舞锻炼身体。我年轻时在厂里舞跳得非常出名,现在重新拾起来,觉得一下又找到了年轻时的活力。一开始我和单位里的几个大姐晚上在广场跳,在那里我们认识了汉林,他已是60岁的人了,但气质好,

舞姿像是受过专业训练,跟着他我的舞步又上了一个台阶。大家都说看我们跳舞就像看表演,时间长了我们就成了固定的舞伴。

后来汉林带我们几个去舞厅跳早场,又认识了很多跳舞的高手,和他们跳舞真的很享受,渐渐的大家就结成了一个小团体,散了早场再聊聊天,或去棋牌室打打牌。这么多人里,我还是觉得和汉林特别投缘,他以他的人生阅历教我如何去看待身边的事。他自己的为人处事,处理邻里朋友关系都恰到好处。他幽默,也像孩子一样俏皮。他说的每句话都有道理,大家都非常尊重他、喜欢他。

因为我们是舞伴,他对我比对别人更体贴,天热了帮我打扇子,下雨天帮我撑伞,打牌时他会暗地里给我示意,

事事都想到关照我。如果我哪次去晚了,他会看到我才安心,而我哪天见不到他,心里也会觉得特别空虚。时间长了,我感觉自己也变了,我每次换了装束,就想能看到汉林欣赏的眼光,大家都说我越来越漂亮。但没过多久,我弟弟带了一帮人,在县区承包了一项基建工程,叫我帮他管账和采买,我就过去帮忙了,和汉林这段朦胧的好感也结束了。

去年,小女儿高三,准备考大学了,为了照顾她,我回到了市区,又开始了围着家庭转的生活。这样过了几个月,有一天我早上去买菜,在路上见到了汉林。再次见面,两人都有一种久别重逢的兴奋。他骑着自行车送孙子去幼儿园,3年没见,他的头发白了很多。不知道为什么,看到他推着孙子

站在那儿,让我想起了小时候爷爷送我上学的情景。汉林见到我很高兴,我们聊了这几年来各自的生活。他说我走了以后,大家都经常提到我,他也一直没遇到这么合拍的舞伴,现在我回来了,他会招呼大家给我接风。就这样我们又联系上了,虽然我要照顾孩子没时间跟大家一起玩,但偶尔还是会参加他们的聚会。

我无法放下这段感情

从那时候起,我开始了和汉林的约会,我们避开大家去云龙湖边散步,有时候跳完舞跑去茶社坐着说话。潘成不能给我的宠溺,汉林能给我,我喜欢被爱被照顾的感觉。只要我提到过的,汉林都会竭尽全力地满足我的需求:我说过一次想学画画,他就送我整套的画具;他知道我喜欢养动物,给我找过一条京巴,还送过我一缸金鱼;我们散步时,汉林会像情侣一样抱住我,我很久没被人这样抱过了。

虽然和汉林在一起感觉很好,但心里会想着这是对家庭的背叛,因此非常不安。而汉林一直说,这是我们的秘密,不会有人知道的。他有时候也会问我:你这么年轻,为什么喜欢我?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只觉得这世界上爷爷曾经对我最好,除此以外就是汉林了。我每天回到家都会魂不守舍,心里既想时时刻刻和汉林在一起,又觉得这样对不起孩子和潘成。可是潘成是个木讷的人,对于我内心的百转千回,他丝毫没有察觉,仍是每天上班,回到家就是看电视。

今年2月,汉林在赶来跳舞的路上扭到脚了,我们七手八脚地把他送进医院,医生检查说没什么大碍,我才松了口气。当时真的把我吓坏了,看到他苍白的脸和痛苦的表情,我竟忍不住想哭。他看着我担忧的表情,却忍着疼对我笑。那个时候我才明白,我们都是很在意对方的。

朋友们通知了汉林家里,他老婆很快赶来了,看到他躺在病床上就急了,他好言安慰着,我们几个人把他们两口子送回家。他家里很洁净,墙上挂着全家福,

等把他安顿好了,他女儿和儿媳也赶来了。他老婆送我们出来时,我走在最后,汉林冲我轻轻地挥了挥手,我心里觉得很疼,舍不得离开,很想留下来陪他照顾他。可是想想自己算什么呢?

我觉得自己爱上了汉林,但这样下去我心里都觉得羞愧,这是多么荒唐啊。我们的孩子都这么大了,真闹出点什么事来脸都能丢尽。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喜欢

上比我大这么多的他,我非常依赖他,很怕想象有一天见不到他,我自己会变成什么样。我也不会背叛潘成的,可就是放不下汉林,放不下这段感情,我心里真的觉得很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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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的冬天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那年的冬天,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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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在校园中间十字路口的警卫亭旁边抽着黄山,校园里的路灯已经亮起来,应该说是天很黑了。一个穿着蓝色羽绒服,扎着马尾辫的姑娘快步向我走来,跟在后面的影子显得那么的楚楚动人。她叫邓宝怡,我的女朋友。护理系的,象棋协会招新时认识的。刚才我妈打电话给我,多聊了一会她看着我说道,她的声音很甜,但是话不多。我用力把最后一口烟吸完,丢了烟头拉起她手:走吧,去吃酸菜鱼吧。今年的冬天,感觉特别冷,晚风吹进脖子里刺骨的凉。重庆酸菜鱼,又名老地方我常去的地方,却很少一个人去,多是朋友、同学们一起去,算是个上档次的地方。我们找了个靠窗户的桌子坐下,点了一份中份酸菜鱼,我要了一瓶七块钱的二锅头,她只要了杯白开水。她只是低头吃饭,我一个人喝着酒,抽着黄山。两个人话都很少,阿亮,实习医院定下了吗?她先开了口。我看着她,抽了一口烟:不知道,填了三个,结果还没下来。我妈要我毕业后回家工作,我爸身体不好...你打算回绍兴自己找实习单位?我喝了一口二锅头打断她的话说道。她双手握着茶杯,看窗外,眼神中流露出一种无奈的忧伤。也好,回家,都回家 。吃好饭我要把她送回寝室,她让我再陪她走走。我说外面太冷了,她应要走走,我就搂着她在步行街转了一圈。街上人比较少,可能没有到周末的缘故。麻辣涮的老板低着头玩手机,锅里的热气在灯光下大摇大摆地溜走了,却消失在黑暗的空气中。她把我的腰抱得很紧,紧的我有点走不好路,也许是冷吧!不知不觉中我们走到了幸福驿站门口,一家比我们学校年龄还大的宾馆,门口的七彩灯闪烁着,总有一种老上海的感觉。我看了一眼收银台后面躺着的男人,个不高,很胖,缩起来都看不到他还有脖子。犹豫了两秒然后就想走开了你怎么不走了?我问她。你想吗她看着我问。我停着脚步,没说话。她把我拉了进去,我堂堂一米八的男子汉,这时怎么就轻而易举的被一个南方小姑娘给拉着走,太没定力了。

没过多久,她告诉我要回绍兴了,实习医院找好了。晚上八点我打的把她送到合肥火车站,好在大件已经邮寄回去了,可是要带的东西还是很多。原本有很多话要说,可是在出租车上又说不出口,在的哥面前搞的生离死别似的,怕影响到他开车。也许是整理东西太累了,她竟然躺在我怀里睡着了。离车站越来越近,心里说不出的压抑,可是不听话的心脏却跳的越来越快,估计是被我心跳声吵醒了。醒来了?快到了我摸着她头,她却没说话,动了动脑袋,继续睡了,只是感觉被他搂的好紧。终于到车站了,火车还有半个小时就要开了,赶紧取下东西过了安检进了火车厅。我要把她送到火车上,可是被胖胖的检票员拦住了,好话说了一番,还是没让进站台。我在栅栏边拉着她的手,望着她眼睛,红红的车上小心点,到了给我个电话。她抱着我亲了我一口,然后往我口袋里塞了一个什么东西就匆匆地进站了。我拿出一看,一包中华。我正想喊住她,她回头对我笑笑对自己好点,烟少抽点。望着她的背阴消失在楼梯口,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是觉得心口很痛,用手摸着心口,毛线衣湿湿的。不知道下次见面又是什么时候了,一起都交给时间吧。时间是问题,也可以解决一切的问题。

那年冬天 雪花飘飘


雪在我生活的地方平常是见不到的,甚至一年或几年都难得一见,可谓稀客。纵使相见,也在冬季,雪才以它轻盈的舞步从天堂款款而来,在远山之上,在油菜麦苗之上,在水榭楼亭之上,在院落坪坝之上,在乌江河之上像柳絮一样的飘着,像芦花一样的飘着,像蒲公英一样的飘着飘飘洒洒,轻轻盈盈

雪来无声,雪去也无声

这样的时刻,我的父老乡亲兄弟姐妹才从忙碌中解放出来,放下手中的农活,走进雪的怀抱之中顶礼膜拜,任凭雪一遍又一遍的轻轻舔吻,然后拍几张风景,留个雪景纪念纪念;而孩子们则张罗着堆雪人,滚雪球,打雪仗,闹着疯着,不亦乐乎而我则喜欢一个人伫立在一片白茫茫的原野上,向着雪飘来的方向,怀念另一个冬天,怀念另一场雪,怀念一个脖子上系着红纱巾的女孩。

这场雪是在十五岁那年的冬天下的,那个脖子上系着红纱巾的女孩已经远去天堂。她那灿烂而清纯的微笑,活泼而又典雅的举止,仍然历历在目,常常令我魂牵梦绕,不论是在姹紫嫣红的春日里,还是在霜叶红于二月花的秋阳中,也不论是在白天,还是在梦里,我都会静下心来,怀念与铭记,更何况置身于一场雪野之中呢?

这个女孩名叫阿雪,住在我们毗邻的村庄上,我们从小学一起读到初中,又从初中一起读到高中,我们在一起唱歌,我们在一起跳舞,我们在一起拔河,我们在一起荡秋千,我们在一起畅谈远大理想和锦绣前程我喜欢她跳皮筋时像蜻蜓一样来回如风的盈盈姿态,也喜欢她目不转睛看着数学老师讲解不等式时的一脸憨态,仿佛她一直在前面或后面和着我走着走着,每一个举止都是那样楚楚动人,每一个微笑都像太阳一样灿烂。

这是阿雪生命中最后一场纷纷扬扬的大雪

那年的冬天似乎比现在的冬天来得早,秋天刚过,刺一样的寒风扎得我们满身疼痛,同学们的脸上、手上裂开了一层层纹路,脚上身上长满了青一块紫一块的冻疮,走起路来左右摇摆漂浮不定疼痛不已,同学们只好坐在教室里用勤奋学习来麻醉自己。现在说起来没有人相信,想起来有点可怕,一个星期没有喝过一杯热水,更不敢奢望洗一次热水脸泡一次热水脚的甜蜜生活,洗手洗脸洗脚都是站在校园的小溪边像完成一件自己不想做的事一样的敷衍了事。所以,每到周末,像我们这种离校很远的同学们都要匆匆忙忙颠颠簸簸回家去一趟,沐浴父母温暖的灿烂的阳光来回照耀。

我和阿雪是在那年通过中考录入那所学校高中部的,学校在山的那一边的那一边的小山丘上,离家很远很远,有六十多里山路,没有通公路,去学校全靠步行,要翻过很多座高山,趟过一条小河,走过一畦无垠的稻田地,就抵达了。

我清楚记得,那天是古历冬月二十九,星期天,离放寒假的时间已经不远了。就在我们返校趟过那条河的时候,已是下午五点过,天空开始刮风,风越吹越猛,不一会雪花已飘了下来,越飘越密,越飘越大,凛冽的空气一股劲地灌进我单薄的衣服里,雪花时不时飘进我的衣领里,冷得我直发抖,我和阿雪就这样颠颠簸簸艰难地在雪地里行走着

阿雪在我的前面走着,寒风不时掀起她的衣襟,脖子上系着的红纱巾一直在风中飘扬,像火炬一样的熊熊燃烧着。我蓦然想起了摇滚歌手费翔演唱的《冬天里的一把火》,不由轻轻哼起了歌曲的第一段,阿雪也情不自禁地和着,我也知道你,是真心喜欢我,你就像那冬天里的一把火,熊熊火焰温暖了我的心窝,每次当你悄悄走近我身边,火光照亮了我,你的大眼睛,明亮又闪烁,彷佛天上星(那)最亮的一颗。她时不时回头张望我是否掉进雪野深处,见我还在她的后面,又继续朝前行走。我则沿着她的脚印一步一步地走着,仿佛前面是一片春暖花开。风又一次呜呜地吼了起来,大团大团的雪花越来越稠密了,前面、右边、左边,到处都是白茫茫、灰糊糊的一片雪,什么也看不见,天空开始暗淡下来,夜幕已经翻到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这一课了。

完了,我什么已看不见了。阿雪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向前踉跄一步,倒在雪地里,她又从雪地里爬起来,成了地地道道的白雪公主,还用挂满泪花的双眼看着我这一瞬间,我读懂了阿雪祈求的目光,我明白了自己对生活的无奈,从未有过的悲情在心中翻江倒海,仿佛死亡的魔爪正拉着我们向地狱走去,要不是阿雪站在我的前面,我多想大哭一场。我扶着阿雪在尺多深的雪上继续往前面走着,往往是脚步取出来,雪又盖上去,路上的积雪已经把路封了,看不清那儿是路那儿不是路,天已经黑了,学校还有那么远,我们还是早上吃的饭,饥肠辘辘,身上的衣服已经湿润,寒气氤氤。在这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的时候,我们是多么希望有一个行人路过,然而什么也没有,只有泪水拌着雪花飘落,只有疼痛和着山风呼啸,剩余的就是那茫茫的白,在我们前面无限延伸

好不容易走到那棵大柏香树下,借着雪微弱的反光,我仿佛觉得树下面还是干燥的,建议阿雪坐下来休歇一会儿。这是每次我们返校最后小憩的地方,不管疲劳也罢,不疲劳也罢,总喜欢坐在树下仰望,感受这棵树的博大与温暖。树有四五个大人合抱那么大,枝繁叶茂,巍峨挺拔,犹如一把大伞撑开,过往的行人也常常在树下遮风挡雨,被人们美誉为神树。树上横七竖八的挂着人们虔诚的红布,人们常常在树下焚香化纸,祈求大富大贵,健康长寿。我和阿雪就这样坐在神树裸露的根上,凝视着这茫茫的雪夜,祈祷神树庇护我们度过这个雪夜。

这个雪夜,饿不停地拍打着我的食欲,还是早晨吃的饭,肚子已经空荡荡的了,到那里去找食物呢?书包里除了是课本外还是课本。我想问阿雪是否带食物,甚至想翻开她的书包搜寻一次,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我努力忘记饿这个字眼,每一次都是徒劳的,眼前总是香喷喷热腾腾的白米饭,张开一吃,满嘴竟然是雪。我不知道阿雪是不是饿,她一直在沉默中,像一只孤独的企鹅,很少说话,甚至不说话,与昔日的天真活泼判若两人。

然而,我还是把饿的事告诉阿雪,她说她的书包里有一小瓶油辣椒,问我要不要吃,然后爽快地把那瓶辣椒递给我。我仿佛遇到了救命恩人一样,拿着辣椒瓶,把辣椒倒在瓶子盖里就用嘴去吃,辣椒的芳香立刻在口中四溢,不一会儿就吃了一小半,辣椒的热量迅速传到了身体的每一个部位,我的身子已渐渐暖和起来了。

我劝阿雪也吃点辣椒防防寒,她总是摇摇头。我一边吃一边才醒悟,阿雪只在学校食堂打饭,没有在食堂打菜,一瓶油辣椒就要她一个星期的下饭菜,现在我已经把她的辣椒吃了一半,幸好还没有全部吃完,否则阿雪要吃一个星期的光饭,我感到非常愧疚不安,对这场雪产生了诅咒之感,发誓要还给她一瓶世界上最好的辣椒。

阿雪是我们班唯一的女生,成绩拨尖,是考重点院校那类的人,被推选为学习委员,人也长得清秀欣长,像一朵含苞欲放的花蕾,全班男生的眼光有事无事都往她身上倾泻,甚至想看到花蕾绽放的时刻,她偶尔也回眸一笑,似乎什么也没有发生,然后又去做她的作业和复习功课,似乎她永远有做不完的作业和复习不完的功课。我曾经问过阿雪,为什么这么用功,她的回答很简单,因为是学生,所以要好好学习。阿雪之所以用功,其中之秘,我是非常清楚的。她是家里的老大,下面还有一个妹妹,父母为了生一个男孩,曾经准备把她和妹妹送人,奶奶竭力反对,父母只好离家出走,去了远方打工。她和妹妹就这样跟随着奶奶一步一步地走来,吃的用的都全靠奶奶一人支撑,她说她要用成绩来报答奶奶的养育之恩,奶奶是天下最亲最好的人啊。

阿雪坐在神树下,看到我被辣椒辣得气喘吁吁的神色,不禁噗噗直笑,我也抑制不住地笑了起来,因为阿雪今天终于露出了幸福的微笑。特别是在这静寂的远山之中,朦朦的雪光下,看着她那修长的身影,听着她那清凉而又甜美的声音,还有什么比这样更加惬意呢?如一股山间的小溪在心中淙淙流淌,更像林中白鹤吐出的悠悠琴声在心中盘旋,我仿佛守着了一树花开,看到了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我和阿雪就这样坐在神树下,她又开始沉默起来了,双手托腮,眼睛微闭,犹如进入梦乡一般的神色,我仿佛看到她正在默记一个英语单词,还正在解一个不等式,还正在思念离家远行的父母,还正在牵挂白雪覆盖茅屋中的老奶奶我蓦然想起眼前的这个女孩,不就是丹麦着名童话作家安徒生的一篇着名的童话《卖火柴的小女孩》里的小女孩吗?这一回,她坐在美丽的圣诞树下。这棵圣诞树,比她去年圣诞节透过富商家的玻璃门看到的还要大,还要美。翠绿的树枝上点着几千支明晃晃的蜡烛,许多幅美丽的彩色画片,跟挂在商店橱窗里的一个样,在向她眨眼睛。

难道这棵神树就是美丽的圣诞树吗?她在一棵大树的根上坐下来,蜷着腿缩成一团。她觉得更冷了?我们头上只有个房顶,那是一棵树的树冠,风进进出出的。

我不敢继续遐想,怕阿雪在除夕之夜离我而去,但我还是希望阿雪是卖火柴的小女孩,我要把她的火柴卖完,我要用这些火柴点燃这神树下的枯枝落叶,点燃我身上的衣服和头发,点燃这茫茫雪夜,给阿雪一个温暖而又光明的夜晚。

后来阿雪告诉我,那个雪夜,她在沉默中回味的是《七根火柴》的故事,卢进勇接到无名战士的火柴后,为什么走得特别快?是什么精神在激励他?她仿佛看到了那个夜晚,一群青春的偶像在勃勃,在无边的暗夜里,一簇簇的篝火烧起来了。在风雨、在烂泥里跌滚了几天的战士们,围着这熊熊的野火谈笑着,湿透的衣服上冒着一层雾气,洋瓷碗里的野菜咝咝地响着

到了下半夜,风吹在我们脸上比刀划在脸上更加疼痛,身上的衣服已经被风吹硬,气温在继续下降,仿佛要把我们塑成两座雪雕。我身上的冻疮又在开始痛了,阿雪冻得满身发抖。阿雪说,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路只有一条,就是活动活动,围绕神树走圈圈,一直走到周身发热,一直走到天亮,天亮了,就有路了。

于是,我和阿雪就这样在神树下走着走着,我拉着阿雪的手就这样在神树下走着走着,阿雪拉着我的手就这样在神树下走着走着,我们像两具僵尸一样的走着走着远山不时响起树木轻微的折断声,偶尔又是稀里哗啦的倒塌声,突然咔嚓一声巨响,神树上的树枝就断落在我们眼前,吓得我们不敢继续行走,彼此抱紧神树,呜呜哭泣

黎明的曙光似乎已经明白了什么,我们惺忪而又潮湿的双眼很快看到了朦朦胧胧的路。

就在那场雪后,我们很快放学了。回到家中,我想把返校途中与雪遭遇的前前后后告诉母亲,甚至想在他们面前大哭一场的,几次话到嘴边我都咽了下去,因为阿雪告诫我,不要向别人特别是同学透露我们在那场雪夜中呆了一夜冷了一夜的信息,免得他人猜测与风言风语。后来我才得知,那天老家根本没有下雪,父母就不知道我们在雪夜度过一个晚上的事,只是在第二天天亮后,人们才知道那个夜晚雪已经来了。

常言道,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然而,生活并不是这样的,放学不久,阿雪和妹妹到彼岸的一个农贸市场赶集,木船行至河中间翻了,一船的人都没有逃脱死亡的魔爪,二十来个鲜活的生命顿时没有了。噩耗传来的时候,我正在邻居家吃泡汤肉,我放下碗筷,一口气跑到河边,村庄上的人们早已来到河边,人们的哭声和着喊声,喊声和着涛声,一起呜呜哭泣,天地在一瞬间仿佛凝固了。我独坐在江边的鹅卵石上,看着滔滔江水,满眼都是阿雪的形象。

新学期开学的第一个星期天,全班同学来到乌江边,来到阿雪遇难的地方,摆上她的照片、课本、作业,献上鲜花,点燃一江纸烛船,寄托我们无限的哀思,直到夜色深深,同学们才慢慢离开江边。

阿雪遇难后,她的奶奶不久离开了人世。她的父母没有带回一个弟弟,就回到了村庄,除了劳作外,就是坐在江边的石头上发呆或仰天长啸。

阿雪没有死,我没有怀疑过这个命题的错误,我和她一直在那场雪中,在那棵神树下,在那个雪夜中,走着走着

阿雪没有死,她只不过是去了一个叫天堂的地方散步,每一次雪来的时候,和着雪花轻轻的吻我。

那年的冬天很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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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像是初春,但我感觉是晚冬。回望那个最冷的冬天,不是故意再去撕扯那冻裂的伤痂。蜷缩在冷冬的记忆,有时会慢慢舒展。那年冬的风雪月,与浪漫无关,只是一段为了生活而乞讨的经历。几十年了,脑海中那一幅幅图像一次次的再现,就像刚刚发生。这些清晰的画面,提醒我不要忘记老人操劳生活的艰辛,要我辈倍加珍惜现在的幸福!

正月十九,冷月

先说一九七二年。冬,是寒冷的冬。那一年,冬冷的没有任何征兆。那年夏天大涝,生产队里的小麦颗粒无收,打麦场空空的,没有往年的喧嚣和匆忙。人们忙着在湿地里种上玉米、大豆和高粱。那年的秋天雨下个不停。连阴的天,稀里哗啦的雨。好不容易盼着出了太阳,忽然天边飘来一块云彩,又是一阵噼里啪啦雨点。到秋收的季节,玉米、大豆都涝光了,只剩下高地那点高杆的高梁,在潇潇的秋风中瑟瑟发抖。秋天,记得每家按人口分了三到四捆高粱头,就没用上称称了。那一年,叫做夏收没开场,秋收没开称。

到了冬天,家里的粮食就要断顿了。母亲跑到邻居家去借了一袋子高梁,秋天挖的野菜也已经晒干,母亲蒸上掺菜的高梁饼子,煮上胡萝卜,我家不知怎么胡弄的,就这样子过了一冬。

一九七三年春节过完,又过完十五,有些人家的鞭炮声还三三两两的响着。正月十八的晚上,母亲蒸了一大锅的高粱饼子。我们兄妹四个看到热气腾腾的饼子流口水的时候,都还没有预想到明天我们就要分开,没有想到我会离开家乡跟随母亲去乞讨。

那天晚上,弟弟妹妹们都缩在被窝睡着了,我躺在被窝里看母亲还在忙活着什么。母亲悄悄的告诉我,马上就要开春了,咱家的口粮不够吃的,你不要吱声,明天带着你和小妹出远门,去讨饭吃。我说,去哪里啊,多长时间?母亲说去昌邑、高密哪些地方,到那里要好几百里路呢,要坐汽车、火车,要在哪里呆好几个月。我说,那不上学了。母亲说,回来再说。

我知道,这样事情,作为家里的长子,应该我去。没有想到,我第一次坐汽车第一次坐火车会是在乞讨的路上。那年,我九岁,弟六岁,大妹四岁,小妹刚刚10个多月。

从小没出过远门,明天就要离开家乡,离开迷恋的学校,还要离开我的弟弟、妹妹,去走乞讨的路,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这样迷迷糊糊的不知睡了多长时间,母亲轻轻的呼唤把我叫醒,孩子,起来吧小点动静,不要把弟弟妹妹吵醒。我问母亲,都什么时候了,母亲说下半夜了。我匆匆的穿上衣服。父亲用白菜头炝锅烩的高粱饼子,母亲和我们都吃了些,说出门不冷。就要走了,看看被窝里露出的两张小脸,弟弟妹妹还在梦乡之中。我在想,弟弟妹妹天亮醒来,已不知母亲和哥哥去了何方。

我和母亲小妹去乞讨,父亲和弟弟、大妹留守家中。父亲推了一辆木制独轮推车,把我们简单的行李和几件衣服推上,要送我们去几十里外的汽车站。

走出屋门,一阵风吹来,冷飕飕的。清冷的月亮,高高的挂在天上。母亲怀里抱着小妹,坐在独轮车上。我跟在车后,时时的跑跑跳跳,这样就会感到暖和一些。

那夜的月,是那么的明亮。那夜的天,是那么的寒冷。几十里的盐碱地里的羊肠小道,我们走到天明,我一生都不能忘。现在想起来,那月亮还高高的挂在天上。现在让我走,我都能找到盐碱地里那条羊肠小道。

正月二十,大米稀粥

人生的经历,有很多很多第一次。我第一次吃到大米,竟是在乞讨的路上。

赏过那个冬夜的月,赶过几十里的盐碱小路,天蒙蒙亮我们赶到公社的汽车站。那时候长途汽车很少,我记得在汽车站呆了一上午,将近中午的时候,我们娘仨挤上了一辆长途汽车。

长途汽车去的是南辛店,赶到火车站再去买了晚上的火车票。十九日晚上,我们赶到潍坊火车站。潍坊火车站,候车室里的人很多,我们又买了到下一站的车票。

潍坊火车站,给我留下那么美好的回忆,就是一个暖气片,一碗大米粥。候车室里人来人往,我们买的下半夜的车票,我把行李码在一个暖气片旁边,让母亲靠在上面。从小大冬天没在那么暖和的房里呆过。半夜时分,小妹妹饿的直哭,我看到有卖大米稀粥的,5分钱一碗。我就说,妹妹饿坏了,给她买碗喝吧。母亲皱了皱眉头。这次出门,母亲不知去谁家借了五块钱,当做出门的盘缠。我个头长得矮,检票的时候,稍一低头就免票了。母亲算着这倒三倒车,三块多钱也就足够了。母亲看看不停的哭着的妹妹,就狠了狠心,说:买一碗吧。这样,我拿着几个零分钱,跑去买了一碗稀粥。我捧着稀粥,手上暖暖的,大米粥的香味直望鼻孔里钻。我把碗捧给母亲,母亲给小妹喂着米粥,对着我说,你尝一口吧,我摇摇头。小妹喝了稀粥,一会儿就安静的睡着了。母亲看看我,问,孩子,饿不饿?我说不饿。我说不饿的时候,向卖稀粥的方向看了一眼。母亲说,你去再买碗粥尝尝吧。我说,不饿,不馋。母亲说,去买碗吧,你从小没喝过。

这样,我又去买了一碗稀粥,回来先端给母亲尝尝。母亲象征性的喝了两口,又给了我。这碗稀粥,我们推了几次才喝完。

那夜的大米稀粥,真香。现在想起来,还香喷喷的。那一夜,真暖和,现在感觉还热乎乎的。

你是那年冬天里我遇见的温暖


如果不是那个吻,那年会更冷。

时光飞逝,多年后,你是否也会如烙印般铭记着那一年的冬天。那是一个树叶在簌簌落的二月天。寒冷依旧,一如年少时每个在被窝里度过的寒冷夜晚。

夜里准备睡觉的我接到了琉灏毅的电话。时隔四年,我们都已经长大,有各自的生活,好多年少轻狂都随时间逝去了。出于惊讶盯着手机屏幕看了好久,才拿起电话接了起来。不知道为什么,有些人你跟他说话你是听在耳朵里,而有些人说话你是听在心里。就是那样平凡得不经意。

也没有刻意说什么,闲聊着。新年后跟很多同学在一起,见过一次。过去一个礼拜了,他可能也不知道打这个电话干嘛吧。

端着一杯热开水,双手掌心贴着滚烫的杯沿,却觉得还是透骨的寒冷。这万恶的冬天,什么时候是个头啊。我还在一边抱怨的时候,一声声巨响打破夜的长空。整个城市上空都被烟火照亮了,突然想起一句等不到天黑,烟火不会太完美。大抵就是这样了,因为它真的很美,一发接一发像多情的流星,淅淅沥沥。烟花虽美,只是刹那。可虽绽放后枯萎,然而一瞬间的光华已足以。

盖好被子插好耳机。听着最爱的歌曲慢慢睡去。迷糊的睁开眼已是早上9点。爸妈每天都忙于窜客拜访,早出晚归。我已习惯自己一个人一呆就是一整天。梳洗,吃饭准备出去走走约两三个好友。拥挤的街道,各色的小吃,琳琅满目的玩具。过节才有的专属气氛。特意寻了一个安静的地方跟朋友聊聊天,散散步,这样恬静舒适,跟大街道上像是违和了。朋友突然说他回来了,你们应该见过吧?你还喜欢他吗?我笑笑说:谁啊?还装,地球人都知道的事儿。我打趣的看着她没有见过,也没有联系。风清云淡般说下这句话,可是心里却是淡淡的伤痕。

四年前,当琉灏毅选择离开时,我没有挽留。如果不是你的,终究会失去,挽留有什么用呢。之后的几年里,我如大多数女孩一样喜欢小说,喜欢追剧,唱着亲爱的,那不是爱情,好朋友只是朋友。好像这带着淡淡懵懂的伤怀更深得女孩子们偏爱。也会有女孩们一样心里叨念的青春萌芽,却不曾绽放。直到我高调的宣布我喜欢我的同桌,那个笑起来亲切的男孩,耐心十足的男孩,不同于琉灏毅的男孩,就是喜欢上了阳光下他与他篮球的样子。年少轻狂的轰烈。追求自由的坦荡。结局一定会像是飞蛾扑火般惨烈吧。最后那个在我自己幻想中的男孩慢慢淡出我的世界。有的只是现实的冰冷。所有人都不再提他

是不是啊,怎么不联系呢,毕竟是同学啊?我没再说话,因为好像有许多事已经都说不清楚了。虽然偶尔会知道他过得好不好,也就行了吧。也不知道是怎样的开始,跟琉灏毅联系得频繁起来,现在的我更愿意把他当成一个朋友,可以说说心里话,聊聊天。不知觉中他在电话里问我你有喜欢的人吗?,我有点犹豫的回答有啊,怎么你没有啊?,不可能吧?我可是不相信噢。半开玩笑式的对话显得很轻松。那你给我讲讲你的故事呗。我出乎意外的没有想到他会让我讲给他听,真是脸皮厚,别人的小密秘也要打听。鬼使神差般我尽然还真给他说了。是不是要笑话我了,感情受挫,哪像你啊身边美女如云。我也不记得后来他说过什么了,大概就是些有的没的得废话咯。

我以为跟琉灏毅会一直以这样普通的方式维持着拾回的友情,直到某个夜晚的崩溃,那个不平凡的夜晚,像是暴雨前的宁静。当我知道再也不可能跟那个我喜欢的男孩子有联系时,他已找到了他的幸福时,便一发不可收拾,我不知道我在难过什么,是时间太久我已习惯念叨他。是知道他终于决定起飞此后便是天涯地角。难眠四年哭泣一舜爆发。我不再回任何一个人的电话。各种留言,消息,动态,接踵而来。我想对的该是释怀了。

如果不是那个吻,那年会更冷。后来的一天我顶着厚厚黑眼圈见到琉灏毅。他没有再提起那个晚上的事,知道我也不想再说起我们都自动屏蔽了。在江边漫走着,天空里有许多风筝在飞,我喜欢看它们,很喜欢。意境里幻想着自己是风筝俯首看世界,离风更近,离天更近。买一个放放,在我一直望着那些风筝时他突然开口。不用了吧,看看就挺好的结果是我拉着风筝跑了一下午。

在所有人都只是安慰我的时候,你却把我拉回现实在我需要的时侯给了我一个拥抱。不管以后会怎样我都会谢谢你。

像是很奇迹般的我们,奇迹般的在一起了。像许多恋爱中的人一样,我们也会一起牵手,一起漫步。说好一直走。每一天都很高兴,你会陪我去我想去的地方,去看我没看过的风景。也会吵闹着在你背上说,我哪里重了。一起唱着:只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离。那个生日的夜晚我不会忘记。谁说恋爱中的人智商为零,我以为这次不会像是四年前一样。未曾拥有已经失去,未曾热恋已经失恋,未曾轰烈已经平淡。当我非常勇敢的前行时,你却只留给我一个远去的背影。分别那天,没有留下只言片语。只是一直抱着你,不说话,转身,泪在眼眶。

注定了要再见,就像我和你这般。本不该的继续却又偏偏温暖,偏偏匆匆。转眼即散,却又刻骨铭心。当一切落下帷幕的时候,我能想到的只是你带给我的温暖。写下这个故事时,冬天已经过去,那个冬天里有着和我们一样故事的人还在继续。

我从一个不知前路坎坷,空有幻想的人。变成现在的小心翼翼,在痛苦里成长跟成熟,更努力懂得珍惜。坐在安静的书桌前,打下每字每句,不管这个故事给你感受怎样,它一定都是带给我最多痛苦和最多温暖的真实故事。它曾让我在那个冬天深夜里大哭,也曾快乐得好像要飞起来。

谢谢出现在那年冬天里的每一个人。也更谢谢故事里的琉灏毅。因为曾疼痛所以更珍重。因为曾温暖,所以更珍贵。

一个人的时光她的故事里。

冬天到了,很想你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冬天到了,很想你",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不经意的一个眨眼,冬天就到了。还没来得及感叹一番,便情不自禁的想起了您。

窗外淅淅沥沥的下起了雨,点点寒意在空气中氤氲着,朝我慢慢袭来。冷不伶仃的就蜷缩起来。脑海中却浮现出你的脸容,很想打个电话给你,可每每到这个时候都提不起半点勇气,是自己不善于表达,还是在亲情面前我就是如此的被动。

在这样薄凉的时光里,思念不知怎的就开始泛滥了,如开闸的洪水般喷薄而出,疯狂的席卷,蔓延开来。

眼前浮现的全是曾经的那些时光,那些记忆中的点滴,那些让我暖心润肺的画面,那些让我甚是怀念的光阴。

尽管思潮是如此的猛烈,可懦弱的我还是没有提起勇气来拨出这个熟悉的号码,而是用没有温度的短信来慰问远在故乡的爷爷奶奶。

或许你们会觉得这样的我很作,既然想家人了,打个电话不就好了,干嘛非得这般的纠结。

的确,这的的确确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想家人了就打个电话回家嘛。可是我却提不起这个勇气,可能我真的不善于表达吧,因为每一次的通话时间都没超过五分钟。天知道,那刻的我多想把这些对她们的思念都说出来,告诉她们,可有些话每每到了嘴边就又哽咽住了。

我该用什么样的方式去向她们传达我的思念,是直白的去表达勾起她们心中的那抹思念,还是哭诉让她们在远方为我们担忧,还是不惊不扰的去想念。

冬天到喽,注意保暖哦,别太辛苦。编辑的文字改了又改,最后还是以这样简洁的形式发了出去。我不知道该如何的去表达,但我知道到了如今的年龄,我已不能让您再为我操心了。

泛滥成灾的思念浮游着眼角的晶莹,每一滴都滴在心头,每一滴都注满着相思,每一滴都是从血液中渗透出来的牵念。

没过一会,手机的屏幕上的绿色灯光就亮了,我知道肯定是您回复我的短信。迫不及待的就去解锁,想看看您说了什么,在慌乱的解锁中,第一次解锁竟然失败了。整理好思绪,稳定好情绪,看着你回复的短信:好,你也一样,好好学习。多么简短的一句话,多么简单的字眼,却让我啜不成泣,竟呜呜的哭了起来。

屋外的雨竟也越下越大了,似同我一样的伤悲。起身,倚靠大门前,望着那些从空中跌落的晶莹,一滴一滴的打在僵硬的水泥板上,溅起层层珠花;一滴一滴的敲击着柔软的心田,泛起思念的涟漪;一滴一滴的透过皮肤渗进血液,澎湃着思潮。

想你,在滴答滴答的雨声中,我倚窗听雨,聆听着你对我的思念。想你,在冬日里的某个早晨,太阳从你所在的地方升起,我知道此刻的你正在念叨着我。想你,在日落黄昏之时,太阳从我这边坠跌,我知道你在那头思念着我。

不经意的一个眨眼,冬天就到了。还没来得及感叹一番,便情不自禁的跌入了想你的思潮中。

冬天到了,很是想你,愿你安好。

是你遇到了错的人,还是错的人遇到了你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是你遇到了错的人,还是错的人遇到了你,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女孩是医院的护士,医院离家很近,她希望离父母近点,然后找个爱自己的丈夫,过上甜蜜的幸福生活,可是到现在了,她却还是一个人。

女孩第一次恋爱是个自己认为很对的的人,她说,男孩对她很好,他们在一起快一年多了,可能会到第二年结婚了。那年年底,她带着她男朋友见了她几个闺蜜,闺蜜们当时见的第一面却是否定了她的男朋友,闺蜜们抱怨着那个男的没给他们买饮料,或者说是他们总感觉不顺眼了。后来,第二年,她给闺蜜哭着打电话说他们分手了,不知道为什么,只是女孩哭了。好像没过多久,女孩和自己医院里一个男孩又开始了一段恋爱,这段恋爱时间也持续了一年多,好像是这段恋爱女孩付出了真心,女孩哭的比上次更伤心,或者是因为男孩先出轨,提出的分手,女孩电话里给闺蜜打电话声音沙哑的说道,世上没有一个好男人,那次她闺蜜请假回去陪了她好久才离开。离开这段恋情的一个月后,她又给她闺蜜打电话说通过别人介绍,现在又有个了男朋友,闺蜜问她,男孩怎么样,她说,很好,男孩给她买了玉镯,做事还不错,他们后来还互相见了家人,两方家人也都挺支持的,好像这一切很顺利,已经向着她美好的生活走去,可是,最后还是痛心的分手了,原因是因男孩提出的订婚日子和她想的不一样,这次女孩很心痛,痛的是,离开了,男孩还要给她要他们双方家长见面的见面礼钱,女孩电话里给闺蜜说自己怎么会遇到这种渣男。

女孩谈了三次恋爱,到最后她叹着气对闺蜜说,是自己遇到了错的人,还是错的人遇到了自己,这世上没有一个好男人。恋爱就像我们嚼口香糖,刚开始,甜甜的,很有味,慢慢的,无味了,就一口扔掉了,不是我们遇到错的人,也不是错的人遇到你,只是你没有遇到对的人,我很喜欢这句话哪怕这世上有99%的男人都是坏人,但你还要相信这世上有1%的人是你对的人。

假如20岁的你,遇到了30岁的我


我也马上到了而立之年,经历过很多次爱情,但最终都没有走到一起,身边有个朋友,在这里暂且叫他乐先生吧,他是给非常乐观的人,某天乐先生认识了惠姑娘,乐先生生平第一次感受到了魂不守舍,感受到他爱上了惠姑娘,故事就这么开始了。

每天上下班的路上,乐先生都习惯步行,阳光晒在身上,暖暖的。

乐先生工作稳定,娇妻爱子,没有生活的负担,业余的时间,可以做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演电影,当编剧,在大多数人眼里,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在北京这个城市里有着足够的幸运。

生活原来就应该这样,平淡无奇的过下去,但是再平静的水面也会被扔上一块小小的石头,掀起一片涟漪。

2006年,乐先生21岁,从一所传媒大学毕业,在家乡的省电台实习,业务能力还算不错,但是没有背景,几乎没有留下的机会,当时的乐先生年轻气盛,非要争一口气,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在省电台愣是凭借自己的策划能力和业务能力,以实习生的身份做了一档黄金档的体育脱口秀节目,听众的反响很不错,让所有人刮目相看。

当时做这档节目的时候,乐先生别出心裁的把电脑带进了直播间,用QQ群和论坛在直播间里和听众互动。有那么一天,乐先生正在眉飞色舞的说着笑话,QQ上来了一个添加信息:我正在听你的节目。

下了节目,乐先生加上了这位听众我们就叫她慧姑娘吧。

回到家,已经是深夜了,乐先生还没有吃饭,肚子很饿,躺在沙发上,拿起一块早上吃剩的面包,打开了电脑。慧姑娘的头像跳动起来:我听了你的脱口秀了,说的还挺有意思的。

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聊了起来,原来,两个人还是大学校友,慧姑娘比乐先生大一届,是他的师姐,两个人大学期间素未蒙面过,慧姑娘毕业了以后,来到了离省城不远的一个市广播电台当了电台DJ,出于对广播的热爱,偶然听到了乐先生的节目。在聊天中,乐先生天生的幽默细胞把慧姑娘逗的前仰后合,两个人就在这个深夜相识了,仿佛,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从那天起,乐先生下了班,不再感觉孤独了,因为他会准时打开电脑,慧姑娘几乎和他同时下节目,两个人在互相的你一言我一语中度过漫漫的长夜。

1个星期以后,慧姑娘要来省城办事儿,乐先生鼓起勇气:我能否请你吃个晚饭?

慧姑娘说:好吧。

于是,他们相遇了,慧姑娘就像照片里的一样,美丽动人,那年的乐先生,21岁,阳光、帅气,充满了幽默感。那顿晚餐,两个人就好像多年未见的朋友,彼此有说不完的话。

3天后,慧姑娘要回去了。

乐先生第一次感觉到,自己魂不守舍,他知道,自己爱上慧姑娘了。

于是,就在慧姑娘回去后的第二天一早,乐先生买了11朵玫瑰花,踏上了前往慧姑娘城市的大巴车,一路上,所有人看到都对他微笑。2个小时后,他来到了慧姑娘所在的城市,打了个车,来到了慧姑娘工作的地方。

乐先生捧着玫瑰花,就在电台路对面站着,手里和慧姑娘发着短信,他告诉慧姑娘:我在等着吃午饭,省台中午食堂的饭其实不好吃。

中午,慧姑娘下班了,和同事一起下楼,抬起头,一个阳光帅气的大男孩,捧着一束玫瑰花站在马路对面冲她微笑,此刻的慧姑娘受到了小小的惊吓,但是很快,满满的幸福感围绕着她。

他们就这样相爱了。1个星期以后,乐先生结束了在省电台实习的工作,和单位告别,然后收拾行李,踏上了去慧姑娘城市的大巴车。就在慧姑娘工作的地方,在她租的那套房子里,他们相爱了,爱的就像韩剧里的情节一样,如胶似漆。

任何一段爱情,都有最艰难的时候,乐先生没想到,自己的爱情这么快就要经受磨难。从慧姑娘这里离开回到家以后,乐先生是一个没有工作的毕业生,一瞬间,所有在省台实习时候的光环都离他而去。去慧姑娘工作的城市?自己心有不甘,慧姑娘也心有不甘,两个外地人,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混什么?去省城?慧姑娘想去,可是自己不想去,因为自己就是在那里失败的。

于是,乐先生决定去北京,因为才21岁,因为自己还算有实力,因为,他觉得自己一定可以在北京混出名堂,一定可以很风光的把慧姑娘从这个小城里接走,给慧姑娘一个美好的未来!

因为,他那年真的很年轻,21岁,一个大胆敢想敢做的年纪。

乐先生就这样,背着自己的双肩包,去北京了。和很多北漂一样,住地下室,在广告公司里打工,一个月只能挣到寒酸的800块。乐先生还有自己的爱好,也是个多才多艺的人,自己的业余时间,就是给别人写写剧本,有时候会有一些演出,赚一些微薄的收入。中间他回去过慧姑娘的城市,两个人依然很相爱,七夕节、情人节,都在一起过,走遍了这个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在北京的每一天,他都和慧姑娘通电话,把自己经历的事情都告诉慧姑娘,每次他都会强调:这只是暂时的,你等着我,我肯定会混出来的,你一定相信我。

故事就像很多烂俗的言情剧一样,始终逃脱不了现实这个烂俗的编剧。乐先生和慧姑娘的故事也一样,渐渐的,乐先生发现了慧姑娘忽略了自己,电话只是疲于应付,再后来,打过去也不会接了,再后来慧姑娘发来一个短信:我们还是分开吧。一、我接受不了这样的异地恋,二、你能给我未来吗?至少我现在看不到希望,你自己能看到未来吗?三、我的父母很担心,因为他们只有我一个女儿,他们对我的现在很满足,我是全家的骄傲,他们希望我留在这里,永远生活在这里。我们还是分开吧。

乐先生想买一张去慧姑娘城市的车票,去挽回自己最爱的女人,但是他摸了摸兜,所有的钱都不够买一张车票的。他只能给慧姑娘回复:好吧。

深夜里,乐先生一个人躺在地下室的床上,无声无息的哭了。

第二天,擦开了眼泪,乐先生依然乐观的面对生活,因为他知道,自己总有一天会成功的,慧姑娘曾经相信过他,现在不相信他,所有人都不相信他,只剩下他自己相信他自己了。

他再也没有给慧姑娘打过电话,在人生最无助、最没落的时候,最爱的女人离开了他,这是他一生中难以忘却的痛。

两年以后,乐先生凭借自己的能力,得到了一家国家级媒体的青睐,成为了一名记者,正式员工。当签约的那一刻,他在回出租屋的地铁上,双手捂住了脸,悄无声息的哭了在北京的10多年,他只哭过这么两回。

他的坚持换来了回报,新单位给他的机会很多,很快他便从中脱颖而出,成为了业务骨干,收入也在逐年增加,买了房,已经在这个城市站住了脚。但是,他一直没有恋爱,当年阳光帅气的他,此时脸上有了几分沧桑和成熟,更招女孩子喜欢了,但是他一直在逃避。

有一天,他拨通了慧姑娘的电话。

慧姑娘很意外:怎么是你?

电话里,两个人像朋友一样互相问候,互相说着自己的这些年,慧姑娘还在那个城市,做着同样的工作,成为了那个电台的当家花旦。乐先生说:祝贺你。慧姑娘说:我也为你今天取得的成绩感到高兴。

乐先生问:慧,你恋爱了啊?

慧沉吟了许久:恩。

乐先生梗咽在喉,再也说不出话来,其实他想告诉慧姑娘:我一直都爱着你,我一直没变过,现在我实现我的诺言了,我混出来了,我能不能重新爱你?

但是乐先生没有说出口。乐先生觉得:如果最爱的人,能够过的幸福,那他会祝福她,会为她感到开心快乐。

这成了乐先生永远的遗憾,他不知道,如果当初他说了这个话,慧姑娘会不会真的同意跟他走。如果,她愿意呢?

又过了三年,20XX年,世界末日的年份,乐先生和慧姑娘没有联系过,各自过着各自的生活。慧姑娘在这年的六月结婚了。乐先生在她的QQ空间里得知了这个消息,给她写了一封邮件,祝她新婚快乐。这年的九月,乐先生遇到了一位温柔的姑娘,恋爱了,一年后,乐先生也结婚了。

乐先生和慧姑娘,再无联系过,故事似乎已经到了一个结尾。他们偶尔会去对方的QQ空间看一下,慧姑娘会在乐先生和妻子去欧洲游玩的照片下面祝福;慧姑娘生了一个乖巧伶俐的女儿,成了超级辣妈,照片里的她依旧美丽动人,乐先生也只是看了看,在心里默念:丫头,你和当年一样美。

但是,他们再无联系过。

如果所有的故事到这里结束了,那就再好不过了。20XX年刚过,乐先生31岁了,离那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已经过了10年的时间,这天早上乐先生在一个大学同学茂姑娘的微信朋友圈了看到了悼念的词语,他只是关心的问一下:咱们同学里谁没了。回答让他瞬间浑身冰凉:慧姑娘,昨天从12层楼上跳下,被发现已经是两个小时以后。

乐先生脑袋一片空白,但是还是保持住冷静,不动声色。去到厕所,他给茂姑娘打了电话,茂姑娘是慧姑娘的同班同学,哭着告诉他:慧姑娘没了,是真的,谁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从那么高的地方跳下来,她还有父母双亲,还有一个1岁半的女儿,但是,她曾经和我说过,她的婚姻很不幸福,她很不喜欢现在的生活茂姑娘质问乐先生:你为什么当年不再坚持一下?为什么不带她走?她跟我说过,她爱你,如果她跟你走了,她就不会死。

乐先生沉默了许久。原本,他只是将慧姑娘当做人生中的一段青春最美好的回忆,放在内心深处,永远不想再拿出来,但是此刻,有人用一把尖刀,血淋淋的把它挖出来了。

慧姑娘就这样走了,留下了年迈的父母,1岁半的女儿,没有给任何人留下遗言,谁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从那么高的地方跳了下来,有人说是抑郁症,但是乐先生不相信她会抑郁的,至于她跳下来的原因,此时已经不重要了。

多方打听,乐先生打听到了慧姑娘埋葬的地方她的老家,一个江南的小镇。乐先生一个人悄悄的来到了她的墓碑前,在墓碑前坐了好久:丫头,我不跟你说过吗,有什么事情,任何事情,只要你找我,我都会帮你,你怎么这么傻,你怎么这么不听话,我的傻丫头

回到了北京,乐先生像平常一样,照顾怀孕的妻子,每天忙忙碌碌,一切都和平常一样。每个午后,他都会到院子里晒晒太阳,当年他和慧姑娘恋爱的时候,最喜欢俩人出去晒太阳,因为他们俩皮肤都黑,大夏天也不怕晒,乐先生总是开玩笑说:咱们俩将来生出来的孩子,肯定黑的要不得了。

我爱冬天


一年四季,要说最美的季节,那就非冬季莫属了。

我从小最喜欢的季节就是冬季,因为冬天是雪的世界,到处都是白茫茫的一片,在雪花飞舞的冬天里,我可以和朋友们在满天飞雪中堆雪人,打雪仗,一起尽情的玩笑嬉戏,把所有的烦恼和忧愁统统抛在脑后,不去想不去理会,让欢笑陪伴我们左右。

漫天飞舞的雪花如同一个个的小精灵,它们手拉手,舞动着它们矫健的身姿,风儿也来给它们伴奏,然而现实中喜欢雪的我,静静的陶醉在这飘雪的世界。

此时的世界如同一幅优美的画卷,给大地穿上了雪白的衣裳,就连原先光秃秃的枝干也开满了花;如若仿佛一看还以为是开满了梨花呢?冬天就如同白色沙漠一般,在雪花飞舞的世界,一望无际的白色映入眼帘,然而大地又是凹凸不平的,就如同水微波粼粼的样子,极其优美

冬天是一年之中最灿烂、最辉煌的。当太阳拨开云雾,当它在严冬傍晚披上闪烁发光的紫红色长袍坠落时,人们无法忍受它那令人炫目的光芒。

在严寒的冬天里,虽然有人不喜欢出门,但它也是温馨的,可以一家人围着火炉取暖,一家人谈心交流。

冬天虽然没有春天的生机勃勃、没有夏天的炎热酷暑、没有秋天的秋意袭人,但它也有它的独特之处,它可以让光秃秃的枝干开花,也可以让大地穿上新衣裳,展现它独特的自然风光。

让我们共同爱上它吧!

在夜市,我遇到了一对踏实的年轻人


我的日记—第1840天看了一篇文章,颇感慨。当然,贴这篇文章的目的,倒不是说暗示巴金妈妈什么,毕竟以我现在的能力,想破产都没有机会。我只是想通过这篇文章说一句话——踏实,是一个人最宝贵的品性之一。工作的关系,认识了一个93年的女生,性格很豪爽。她在夜市有一个烤冷面店,白天她出去跑业务,晚上来夜市卖烤冷面。这晚快9点了,带着妻儿出门转了一圈,巴金饿了。恰巧路过夜市,我就拐了进去。给她打电话,很快找到了她的店面,她热情的招呼进屋,我们坐下后,她就忙了起来。天冷的关系,这晚几乎没什么人,她说给我们做完就也准备打烊了。等待的功夫闲聊,我问她,你有孩子了么?她用手指了指身后说,这是我对象。我这才注意到坐在马扎上给一个女生补课的小伙子。小伙子抬起头,招了招手,和我打了个招呼。很清秀帅气的一个小伙。她说,我其实有三个职业,白天跑业务,晚上来卖烤冷面,顺便给这个初中的女生补课,今晚因为数学我不太会,才让我对象给她讲解。我向她竖了个大拇指。两份烤冷面一瓶水,她还没做好时,我就先扫了微信付款码,她坚持不要,我当然不会愿意,象征性的转了10块钱。吃到一半,她的男友给女生补习完了,她要送女生回去,我们也就起身告辞。这功夫,她的男友也没有闲着,开始将框子里的鸡蛋一个个整齐的码放在放鸡蛋的纸壳托盘里,他的动作很娴熟,让人看了舒服的很。挥手告辞。回家的路上,我和媳妇说,她们两口子给我的感觉真好,踏实,不卑不亢。她说,是的,人家很认干。我说,这年头,像这样能够俯下身子做事的年轻人真的是越来越少了,不敢保证她们以后会有多大的造化,但我敢说她们的日子一定会越过越好。因为两个人的心往一处使。她说,现在很多年轻人都很浮躁。我说,不是一般的浮躁,单说我看到的,很多年轻人这看不上那瞧不起,工作敷衍了事,总想着一夜爆红,女生打扮的花枝招展,渴望傍到一个大款;男生各种装逼炫富,天天脑子里想的都是怎么去睡女生。他们从不会认为踏实工作是一件正确的事。她说,踏实的人才能走的更远。我说,是,人这一辈子都是一步一个脚印,脚踏实地走出来的,不是官二代富二代,也就别想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凭自己本事和能力赚到的钱,花起来也踏实。刚才从她们两个人的脸上,我看到了自信,尤其是最后男生气定神闲的摆鸡蛋那个画面。她说,你也很踏实。我说,我比不上她们两个。她说,像这样的人,出去找工作,哪家公司都会抢着要。我说,是的,现在很多公司缺人,缺的就是靠谱的人,而不是天天去了混日子。她说,能让你夸的人不多。我说,因为我从他们的身上看到了这个时代最欠缺的一种精神。我以前说过,对一个人最高的评价就是两个字“靠谱”。而靠谱的前提,就是踏实。一个踏实的人,你把什么事交给他都会放心。而一个天天张牙舞爪好像全世界都没有他搞不定的事情的人,你一定不敢把很重要的事去交代给他。为什么?因为他们得不到别人的信任。ps:购买产品请点此链接:南北干货、滋补佳品、休闲零食、养生茶饮、谷物杂粮、朝鲜族特色,总有一款适合你!上文:真实投稿:我母亲胃癌中期,我和老婆一个月赚七八千,我真的快挺不住了...推荐:经历越多,越发现,靠谱是对人最高级的评价

一转身,我遇到了这么完美的她


遇到他那一年,她只有2l岁,大学还没有毕业。周末,她和同学一起去影城看电影,散场的时候,看到他。他和几个人在打架,同学随手指点着他说,你看,那个长得高高大大斯文秀气手臂上有一只蝴蝶刺青的男孩子是我们家邻居。

她顺着同学手指的方向看过去,那个男孩子有一丝忧郁的气质,拉开的架势却是不相称的要拼命的姿势,她有些想笑,却笑不出来,心底里生出涩涩的滋味。

男孩子根本顾不上看她,全神贯注地和对手相搏。

走出去很远,同学说,他其实挺可怜的,小时候就没有母亲,跟着一个成天不回家的父亲过日子,能学好才怪!她忍不住又回头去看他,刚好他也看过来,目光在空中相接的瞬间,她听到心中什么东西哗啦一声垮塌的声音。

没及回头,男孩因为看她而分神,胸口上重重地挨了一拳,像失去了支撑的藤蔓,慢慢地倒在地上。对手又欲拿脚踹他,她松开同学的手,跑回去,护住他,像一只愤怒的小狮子一般大吼,别打了,别打了,会出人命的!

大家都惊讶地看着她,停止了手上的动作。她从口袋里掏出湿巾,轻轻地拭掉他手背上渗出的血丝。他看着她,忽然就笑了,苍白的面孔,因为这个灿烂的笑容,变得生动起来,那笑容令她想起一首歌,我想要怒放的生命。

谁都没有想到,他们恋爱了,那么不相称的两个人,一个是大学生,毕业后进了一家不错的公司,成了都市白领丽人;一个是没有工作、成天游手好闲的小混混儿。但,他们真的相爱了。

但凡恋爱的人,都想修成正果,那就是婚姻。他们也不例外,她跑回家跟父母讲,自己恋爱了,想要结婚。她生在知识分子家庭,父母都很开明,父亲说,你把那个男孩领回家,我们相看一下吧。

及待见到他,父母的脸就阴了,他的长相无可挑剔,可是他的出身、他的家庭、他的职业,以及他胳膊上的刺青,都成了父母心头的刺。他走后,母亲说,这门亲事,说死我也不能同意,你看他,哪是个正经人?正经人哪有在胳膊上刺上青乎乎的东西?二十几岁的人了,连个正经的工作都没有,你跟着他不是往火坑里跳吗?

她倔强地扬着头,说,这辈子,除了他,我谁也不嫁。

父亲因为她这句话,气得心脏病当场发作,被送进了医院。母亲正眼都不看她,说,我们不会逼你,但是你必须在父母和他之间做出选择。如果你选择了他,此生就别再踏进这个家门半步。如果你选择了我们,就当从来没有认识过他。

她哭了,眼睛像桃子一样红肿。

可是,最终她还是选择了嫁他,因为他是这世间唯一的版本,再也没有重复的。而父母说是从此陌路,但其中的血缘亲情不是一两句话就能割断的。

谁都不曾看好的这段婚姻,在她手里,却成了幸福的摹本。

结婚后,他像变了一个人,不再和那群狐朋狗友混在一起,不再喝酒打架,他甚至跑去美容院里,把手臂上的那个刺青给洗掉了。他找了一份工作,从最底层的装卸工干起,没几天,手上就起了层层的血泡,他咬牙坚持着。她心疼地说,我的薪水够咱俩用的,你别太拼命了。他乐了,说,我是男人,不吃点儿苦,怎么养家?怎么养你?

她由着他去折腾,他居然做得有声有色,先是加薪,后是升职,然后有了自己的小公司。没几年的时间,他的公司已经初成规模,他们换了大房子,买了新车。

许多人以为他有了钱,会骄纵,会变坏。谁知道,他还是像从前那样,回家做饭,出差给她买礼物,晚上从来不在外面留宿,怕她一个人在家里害怕,即使出差,也会每晚打电话回家。她怀孕以后,行动不便,他甚至每晚给她洗脚。听别人说她的母亲犯眩晕症住进医院,他更是跑前跑后,煮粥、炖汤、陪宿,她的母亲终于被他感动,认下了这个女婿。

闲时,她问他,想不到你会对他们这么好,你不恨他们吗?他摇头,说,不恨。感激还来不及呢!如果不是他们生了这么好的女儿,我就不会有这么好的妻子;没有这么好的妻子,就不会有我的今天。当初他们的反对,我能理解,如果我有了女儿,想来也不会让她跟着一个不良青年。

她依着他的肩膀,眼睛湿了。从恋爱到结婚,整整十年的时间,他们终于被父母接受了。她又问,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他说,当年,在影院门口,一个美丽的女子,因为偶一回眸,像小狮子一般护住我。那时,我就发誓,此生要对她好,一辈子,无论中间发生什么事情,我都不会和她分开。

偶然一回眸,只为你回眸,成就一段美丽姻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