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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女性穿搭技巧

发表时间:2021-02-12

穿唐装的女生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穿唐装的女生",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距离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只有一周时间了,马立明之前整天忙着看文学书,却发现好多的单词都陌生了。唉,这次六级考试再不过关,他的脸就丢大了,因为马立明曾在全班同学面前信誓旦旦地说,这次六级考试一定会过关的。在自习教室里人太多了,没办法,马立明只好跑到宿舍,可他到宿舍一看,他的两个舍友阿东和李金正在大声吹牛呢。

刘立明只好灰溜溜地退了出来,他想起大学的寝室到了十一点钟是要统一断电的,所以要在校园里面找地方上通宵自习是很不方便的一件事情。怎么办呢?马立明突然想起了一个地方,那地方他曾经去过,就在学校的后山下,十分幽静。可不知咋回事,这么美的地方,晚上也装有路灯,竟然没有人去那地方游玩。

那地方没人干扰,正是自己背诵英语单词的好地方啊!马立明抱着厚厚的英语单词书,来到了学校后山下的那个小花园里。他一到那地方,乐了,真没想到,那地方竟然还有一个美女。只见那美女披着一件红色的唐装外套,身影窈窕,正借着一盏应急灯,伏在石椅子上埋头苦读呢。她捧著书挡着头,像是把脸都埋了进去,看起来是神游物外了,只有她那条红色的纱巾,在她的脖子上微微地飞扬。

突然,一阵风吹了起来,把那美女的红纱巾给吹掉了。也许是她注意力太集中了,竟然没有发觉。刘立明暗喜:这正是我献殷勤的时候啊,我把她的红纱巾捡起来,看她怎么感谢我?想到这,他就悄悄地走到那美女的背后,捡起了那条红纱巾,然后,他走近了美女,正想对她说话,可那书被风一吹,竟然掉在了一旁。这下不要紧,刘立明看到了令他魂飞魄散的一幕书背后竟然没有脸!确切地说,是没有头的美女!而且,那书本看起来也是滑腻腻的,石桌子上也一片血红,居然全部是血!

刘立明吓得面无人色。这时,他发觉自己的肩膀被谁拍了一下,他胆战心惊地转过身来,只见一个长发披肩的大美女正冲他微笑,手里拿着一瓶红色的果汁。

你怎么了?女生瞧瞧发呆的刘立明,奇怪地问道。

刘立明指了指石桌子和那没有头的人,壮着胆对那女生说道:你看,这个人这个人竟然没有头!

那女生听了刘立明的话,哈哈大笑起来。她一把抓起那件红色唐装,抖了抖上面的土,对刘立明说道:瞧你一个大男孩,竟然这么胆小,刚才我的外套掉在土里了,我把它披在这些书上,另外还压了一本书嘛。哦,天啊,我竟然把那瓶贝奇野菜汁给弄倒在桌子上,瞧,真像人的鲜血啊!刘立明定睛一看,果然在桌子下,正有一瓶倾斜的塑料瓶。

刘立明连忙拿出身上带着的餐巾纸,帮那女生擦桌子。那女生告诉刘立明,她叫李美蓉,是06届的学生,现在正忙着考试呢。共同的话题,让两人谈得十分投机,聊课程聊学校聊社会,刘立明还发现那女生对外国英语文学挺有见解,于是请教了不少问题。就这样,刘立明和李美蓉谈了好久,最后李美蓉看看表,都已经凌晨两点了,她就和刘立明说准备走了,刘立明竟然有些依依不舍,说明天晚上还来找李美蓉,而且不尽兴就不散。李美蓉点头道:嗯!你可要说到做到了,以后的每天晚上,我们都不见不散!

就这样,刘立明每天晚上都去找李美蓉,两人越聊越投机。刘立明还把自己的艳遇告诉给了他的辅导员兼好朋友欧阳春呢。

一天晚上,刘立明送李美蓉到了女生宿舍楼下,李美蓉问刘立明能不能帮她做一件事情。刘立明拍了拍胸膛,满口答应。李美蓉叹了一口气说:不好意思,刚才我和一个朋友搞恶作剧,在我们讨厌的讲师欧阳春宿舍门口上贴了个驱鬼符,现在我后悔了,但我又不敢去把它拿下来,你能不能帮我把这驱鬼符揭下来啊?

刘立明哈哈一笑:没问题,我的宿舍和欧阳老师在同一幢楼内,悄悄地告诉你,我和欧阳春老师是铁哥们呢。我回去刚好要经过欧阳春老师的门口,我马上就给你揭去!刘立明依依不舍地告别了李美蓉,看着她的身影走远,心里美滋滋的。在路过欧阳春老师的门口时,他果然看到了一张黄色的符,贴在门楣下,不注意找,还真找不到呢。他小心地把那符刮了下来,然后撕烂,扔进垃圾桶里。

第二天一早,刘立明从美梦中醒来,忍不住以炫耀的语气向舍友阿东和李金讲述起他这几晚的艳遇来,听到对李美蓉相貌衣着的描述,阿东脸色立刻变白了,他二话不说,拉起刘立明直奔英语系的大楼。到了大楼,阿东指着一处06届学生的毕业照,然后点住一个女生的头像问刘立明:立明,你说实话,你见到的是不是她?

刘立明一看,乐坏了:是啊!是啊!就是这个美女,你瞧,多么靓丽啊!

阿东狠狠地给了刘立明一肘子:你再仔细看看下面的字。

刘立明凑近墙壁,看那相片下的介绍:李美蓉,06届毕业生,已经亡故刘立明吓得脸色都变了:是啊,她之前告诉我说她是06届的,我咋就没想到这是已经毕业的学生呢。

阿东告诉刘立明,这个女生去年暑假就死了,她的头是在校园后山的草丛里被一只野狗挖出来的,而她的尸身警方至今没有找到,和她相依为命的妹妹也被姐姐之死弄得疯疯癫癫的。学校为了不让学生知道,特意封锁了这个消息,但这消息怎么能保密?很多学生都知道这件事,那地方,从此就很少人去了。阿东的父亲是这个学校的工作人员,所以他知道这个内幕。

这时,学校里突然来了一辆警车,从车上下来几个警察,他们迅速地跑上了男生宿舍,冲进了欧阳春老师的宿舍。阿东和刘立明见状,也顾不得害怕了,他们也跟着上了楼。到了那里一看,才知道昨晚欧阳春老师死了,是上吊死的。而且死得很惨,两眼爆出,舌头吐得老长,让刘立明感到恐慌的是,他上吊用的竟然是一条红色的纱巾!

刘立明还在欧阳春老师的桌子上发现了一瓶倾倒的红色的贝奇野菜汁,那红色的液体倒满了桌面,简直跟他那晚看到的李美蓉倒在石桌子上的果汁一样。看到这,刘立明似乎明白了什么,他悄悄地拉过一个警官,把他昨晚看到的情景说了一遍。警方根据他的指点,在学校后山的那张石椅子下找到了李美蓉的无头尸身。经过法医鉴定,那具无头尸身和李美蓉头颅的DNA相吻合,那尸身就是李美蓉的,可欧阳春老师究竟为什么自杀?警方还在继续寻找原因。

第二天晚上,是个周末,很多学生都回去了。晚上,只剩下刘立明一个人在宿舍啃单词。可是,那个穿唐装的女生的形象却一直在刘立明的脑海里走动

转眼,已经是深夜12点了,刘立明打了个长长的呵欠,准备睡觉。这时,他突然感到这幢楼静得可怕,看来是那些学生被欧阳春老师的自杀给吓坏了,回家的回家,去其他地方的去其他地方,这楼今晚就几乎没什么人了。

就在刘立明脱掉外衣的时候,他突然听到从走廊里传来了一阵哒哒哒脚步声,那声音分明就是女人的高跟鞋踩在地板上的声响啊。这么晚了,哪个女人会来男生宿舍?刘立明摸了摸自己的头,百思不得其解。难道是李美蓉?这个念头一跳出来,刘立明马上脸色变得苍白起来。他胆战心惊地把被子拉了过来,蒙住了头。

只听得脚步声越来越近了,更让刘立明感到恐惧的是,那声音竟然停在了刘立明的宿舍门口。我的妈呀!刘立明暗叫一声,不好,李美蓉来找我了!

立明,你在里面,我知道啊!你为什么不来找我了?你那天晚上不是对我说我们每天晚上不见不散吗?从宿舍外传来了李美蓉哀怨的声音。

刘立明寒毛直立,他想了想,就悄悄地爬下了床,藏到了床底下。

立明,你别害怕了,其实,我不是李美蓉啊,我是她的孪生妹妹李美琴,我今晚是来感谢你的!你要知道,欧阳春是个大色狼,他利用教我姐姐英语的机会,把她强奸了,然后残忍地把她分尸,掩埋在后山。而且,他还乘机利用安慰我的机会,把我也给骗了。一次他喝醉了,无意中把他做的坏事给说了出来,我一个弱女子,有什么办法呢?只好装做疯疯癫癫的样子寻找机会,我知道你和欧阳春要好,一定会把你看到的情景说给他听的,我就是要让他疑神疑鬼,然后我利用他的恐怖心理,把他给吓死,给我姐姐报了仇!你放心,我不会再来打扰你了,我这就去投案自首,再见。

说完,脚步声就渐渐地离去了。刘立明吓出了一身冷汗,他战战兢兢地推开门,果然看到一个穿着红色唐装的女子,正款款地向楼下走去

情感一生延伸阅读

穿旗袍的女子


也许你宁为男子,喜欢男子那风度翩翩的儒雅,气势恢宏的英雄慷慨。我不是一个女子,故不大关心身上穿着、打扮得怎样典雅、妩媚,衣服于我只在是否保暖、干净,毕竟男子的胸怀是去改造世界,创造奇迹的。可是男人欣赏的眼光却不是那样的呆滞、木讷,男子发现美的眼光往往是超乎想象的敏锐,不着自身却能发现美,也会对美的事物迷恋万分,或者可以说男人对美欣赏的敏锐是优于女子的。

不必要经过长长的一段时间去邂逅一个人,不经意间的遇见便会心动,哪怕是一刹那的擦肩,不需要暧昧不清的让人烦忧,只需要静静的欣赏。那呈现的是春花绚烂的颜色,是夏雨莲荷纠缠,是秋叶绯红的静美,是冬雪飘飘洒洒的纯洁。

能激起诗人思绪肆意的泛滥,那徜徉是在幽雅与灿烂的边缘一样的心境,或许也只有穿上旗袍的女子才会做到,典雅的身姿、那娉婷像极了天上的仙子,要是从街巷路过,或许也会像罗敷一样的行者见罗敷,下担捋髭须。少年见罗敷,脱帽着帩头。耕者忘其犁,锄者忘其锄。来归相怒怨,但坐观罗敷。视觉的挑剔也是那样默默的诚服!

人们在对待美丽和幽雅往往是很矫情的,眼睛总是那么的挑剔,男人也是一样的挑剔。然而,当着一袭旗袍女子出现的时候,会让这种矫情与挑剔显得那么的黯淡无光、黯然失色。不由心志的久久心动,然后是赞叹,那赞叹像诗人用美丽的诗句赞美生命一样的充满力量,蕴涵深意。

时光的隧道里!观之,民国最是多情的,不止是文字里走出的那丁香一样淡淡烟雨空蒙的雨巷,世人更钟爱的或许是因为女子身上吻着青花的那一袭旗袍衣装。美丽的句子写也写不完,一身旗袍辉煌了一个时代,一身旗袍点缀了多情的江南,使江南更加的幽美、迷离。江南的烟雨迷离了那个雨巷,打着雨伞,着一身青花旗袍的女孩,装饰了你的雨巷,也装饰了我的江南。旗袍、江南,雨巷,一起闯入你的梦乡,爱恋便是一世的回眸与等待!

在江南,多么希望逢着一个穿着旗袍的女子,那娉婷,那妖娆,安静着水墨江南,美丽着九夏秋荷。我不知道用什么来修饰江南才更贴合江南的美,可是当你在荧屏里看到着一身青花旗袍的女子走过街巷的时候,那眼神、那明亮,像极了天上闪耀的星辰,烦恼、疲倦像是烟尘一样的飘飞到云霄,沉浸在梦里,即使滴落的雨湿了衣角也是那么朦胧。只是注定你爱上了那个街巷,你的日记本里填满了青花,装满了街巷。爱!变得那么的轻易,爱得那么诗意,爱上便是死心塌地的执念。

你会很快的恋上一个穿着旗袍的女子,不需要约定、打算和计划,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然,也许是在幻像里朦朦胧胧的侵入、占有,是那么的持久,超乎恋人的距离。她是梦幻里的情人,是现实里的泪痕。

旗袍的美,是时间沉淀着岁月泛滥着的虹。喜欢张爱玲的文字,喜欢她那文字里穿梭着各式各样穿着旗袍的女子,她们的命运绚烂得像极了它的花纹,境遇凄婉的绽放尽是那么的永久。纤细,优雅,自然,是那么的切合曼妙精致,似乎上帝创造了旗袍是专为它而生的一样。字里行间,点点滴滴,旗袍与美丽、优雅就像孪生一样的投缘。有人说:时间使它美丽,丑陋容易使它消亡。

穿上旗袍的女子,她甜美了一个诗人的文字,装饰了看风景的人的梦,使诗人独独恋了一世。上海这个城市的温暖与柔情似乎也是感染了她的蛊,它妖娆,它是春天里柔嫩的妩媚。张爱玲说:中国男人的生活比女人自由得多,但衣服恰恰是相反,单凭这一点我就不愿意做一个男子。旗袍,她是爱的,爱的时间胜过了她爱一个伴侣的温度。美丽的女子总是臆想着生活如自己幻化中的一样美丽,拒绝庸俗成了不变的定理。线条与曲线组成了世间最美的画倦,干净,素面朝天,不施粉黛,静静的行走在斑斓的世界里,宛若一泓清泉,从山之巅缓缓的飞泻又溅飞到云天,晕开一圈圈炫目的光环。

生命是一袭华丽的袍!这一袭华裳精美了江南的小城与村庄,繁华了十里洋场的胭脂霓虹。连恨、妒嫉都是那么的充满典雅的韵味,有人这样写过生活的残酷还没有受够?还用烙铁装饰没脑子的头。得而未得者,愤怒也是那么充满诗意!

穿上旗袍的女子华贵却不失含蓄,妩媚而不失典雅,王子挑选宠儿,外套寻找它的模特儿,到底是这袍选择了最合眼的模特儿,还是模特儿给了袍醉人的风情和灵魂?反正醉意朦胧的人总会忘却山水是真!

束身旗袍,流苏披肩,阴暗的花纹里透着阴霾的毒。常常将思绪陷在水墨渐淡的画布里,那个久远的年代、那个冷香端凝的旗袍女子缓缓穿尘而来,一架留声机传出舒缓浅淡的音乐,老藤椅在透过窗棂的斜阳下轻摆,旗袍女子依窗而坐,抚红弄翠,有着临花照水的清闲雅致。就似一个散发着无限风情的精灵,不张扬却显山露水,演绎着雪莲似的圣洁高雅,含而不露的矜持,如水的娴静温柔。

她的美透着考古的文艺,我们都是观赏者,静静的挖掘,韵味深远。那绚丽的色彩、明艳的花纹,大雅即大俗,大俗即大雅;婉约的样式,精致的盘扣,沉静透着魅惑,古典不失性感。穿越了百年,旗袍的内涵依然流溢着风韵。它氤氲着含蓄静敛、风情缱卷的唯美,似一缕花魂历久弥香。稀纺旗袍,轻盈而妩媚;镂金碎花旗袍,华丽而高雅;黑平缎高领无袖旗袍,凄美哀愁而不失神秘。

我想世间没有人不愿意美丽,也不会拒绝美貌,是故,但凡女子都有一个美丽的梦穿一身旗袍。要是你说不,除非你拒绝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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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红旗袍的女人


天阴得闷人,墨一样的黑云铺天盖地。

小玉看着遄急河水,泪水涟涟。

她失恋了,确切地说,她被男友抛弃了。她受不了这个刺激,不明白他为什么抛弃他们多年的感情,和一位富家小姐好了,

就因为富家小姐能给他带来财富吗?

她的泪流的更加凶猛了,就像这河水一样汹涌澎湃。她的手紧握着桥上的栏杆,向前欠了欠身,打算跳下去,一了百了。

呵一声冷笑,来自身后。

小玉有些惊讶地扭过头,一位女人站在小玉的身后,穿着大红色的旗袍,皮肤雪白,容貌很美。

你笑什么?小玉皱着眉问道。

笑你。

笑我?

是呀!为了个不值得的臭男人自杀,难道不可笑吗?

你怎么知道我

还没等说完,女人打断她的话说:知道你为什么被人抛弃是吧?呵!我可不想解释那么多,我只想问你,你难道就这样甘心让人抢了你的男人吗?你难道不想让他后悔吗?

我我想。小玉叹了口气说:可是,我又有什么办法,人家有钱,我拿什么和人家比。

你会有钱的,只要你嫁给一位有钱人。女人像是预言家。

哦!不!呵!灰姑娘嫁给王子只是童话,而且我也没有绝美的容貌。小玉自嘲地说道。

你要想报复他们,你就听我的。说着她拿出了一张照片,指着照片说:我会让这个男人爱上你的。

啊?你说让他爱,他就能爱吗?开玩笑。小玉觉得面前的女人像个疯子。

记住,你的仇,我帮你报话还没说完,女人突然不见了,小玉四处找着,心里慌成了一团。慌乱中她跑到了大路,突然一阵急刹车之后,她被一辆车撞倒在地。

晕倒时,她看见一个男人的脸,真奇怪,和女人照片上的脸一模一样。

再次醒来的时候,小玉发现自己躺在一间豪华的病房里,男人坐着她对面的椅子打着瞌睡。她想坐起来,可浑身疼痛得让她哎呦一声叫出了声。

他立刻惊醒,然后高兴地问:你醒了,要喝水吗?

她摇了摇头,河边的经历和女人的话出现在了她的脑海,难到这并不是一场梦?

男人说他叫项南,问小玉叫什么,小玉摇摇头,扶着头说:我!我不记得了,我我什么也想不起来了。

项南皱着眉叫来了医生,问道:为什么这位小姐说她什么想不起来了。

医生说:这位小姐的头并没受伤,可能因为心里原因,造成暂时性失忆。

啊?那我什么时候能记起以前呀?

这个不好说医生一脸的为难。

项南沉默了,医生走了之后他内疚地对小玉说:真对不起,都是因为我撞了你,才弄成这个样子,放心,我会负责到底的。

小玉闷着头没有说话,为自己撒谎而感到内疚。

小玉伤好了之后,还没有恢复记忆,项南把她接回了自己的家,精心照顾。通过这一段时间的观察,小玉觉得项南是个好人,而且是个好男人,只可惜他有个非常漂亮的女友。经常来他家,当着项南的面那女人对她很客气,只要项南一离开,那女人就对她冷嘲热讽,所以小玉并不喜欢这么阴险的女人,只要她一来,她就会躲进自己的房间,吃饭也不会出来。

项南不忙的时候,会带着她到处去逛,想尽快找回她的回忆和家里人联系。

每当这时候小玉的心情都会很沉重,因为她从小就是个孤儿,哪里有她的家?

一次项南需要参加一个带舞伴的宴会,恰巧他女朋友出差了,于是项南决定带她去,还特意给她买了身漂亮的衣服,打扮得像个公主一样。

那晚在宴会上,小玉看见了自己的前男友,挽着那个富家女,款款向他们走来。小玉的心紧紧地楸着,脸色变得苍白。

走近时,小玉对项南说:我我有些头晕,我想坐下来休息一下。

项南很绅士地扶着她找个地方休息,替她拿饮料。

突然大厅开始骚动了,接着传出了一声尖叫。有人高喊杀人了,杀人了。小玉和项南同时站了起来,向大厅中央看去。小玉看见那个穿着旗袍的女人穿过众人走了出来,小玉惊恐地看着她,她不是挤出来的,是穿!穿过人们的身体走出来的,那么说她根本就不是人。

小玉被项南拉着进入的大厅中央,小玉看着自己曾经深爱的人,手里握着刀,躺在血泊中。她只觉得双眼一黑,身体变得摇摇晃晃,跌倒时项南把她抱在了怀里。

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小玉发现自己赤裸着身体躺在项南的怀里,项南同样赤身裸体,她惊呼了一声,惊醒了项南。项南同样也愣了,他扶着头,回想着昨夜,脑袋里一片空白。

小玉的眼泪让他感到内疚,不知道自己怎么能做出这种畜生的行为,而懊恼地抱着头。

这时门吱呀一声开了,项南的女朋友推门走了进来。然后是尖叫,那个女人疯了一般扑上来撕扯着小玉的头发,拼命地扇着她的嘴巴,小玉一动没动,任由项南把自己护在怀里。

没过多久,项南和他的女朋友分了手。

那晚夜很静,小玉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她想她的任务就快完成了,因为他看见了项南眼底的伤,可她突然很舍不得离开。

小玉讨厌分别,因为那是可怕的伤感。但是,她发现自己已经不自主地向真相迈出了一步。她预感自己平心将再次波澜,这说明什么,说明她已经爱上了项南?

她不敢睡,也不敢想下去,拿过电话看看时间,凌晨十二点了。她起身坐在桌前,打开电脑消磨时间。

窗外很黑,很静,星星怪异地眨着眼睛,像是一只等待机会的小虫子,随时准备扑上来吸她的血。

此时电脑开了,闪着刺目的光芒,然后是一个小红点逐渐的扩大扩大。小玉只觉得的头皮一炸。她几乎可以肯定,这个红点就是那个穿红旗袍的女人,果然是她。她的眼神透着凌厉,仿佛要看穿小玉的心。

你做得很好!

不过你应该离开他了吧?

舍不得他是吗?

你爱上他了是吗?

我小玉不知道怎么招架,女人总是打断她的话,处处说到她的心里。

可你是谁?为什么要害项南?

哈我是谁?我是他妈!

啊?小玉吃惊不少,她曾经无数次猜测,始终觉得女人和项南一定有仇,也许是项南曾经抛弃过她,所以才要拆散他和他的女朋友,可就是没想到,他们竟然是母子。

很奇怪是吧!呵呵!让你和他在一起,是因为你们前世有缘,而且他以前的女朋友根本就不爱他。

那么我还要离开他吗?

你说哪?说完旗袍女人消失了,电脑一下子陷入的黑暗。小玉拿起鼠标晃悠了一下,电脑还是没开,低头一看,电源没插,又是一头冷汗。

没过多久,小玉和项南结婚了,结婚那天她非要穿一件大红的旗袍,不穿婚纱。

项南就由着她,反正她穿什么都好看,婚礼上,小玉的眼神始终飘动着,最后落在一面白墙上,一个淡淡的红色影子冲着她摆手,脸上带着微笑,然后逐渐消失了。

小玉的鼻子一酸,差点掉出眼泪,因为她感觉女人再也不会来了。

一个鬼故事,写的是一个穿着红旗袍的女人,救了一个因被男友抛弃而寻死的女孩儿后,又一再设法,让自己的儿子爱上了这个女孩儿,并和女孩结婚。这个故事虽然带着神奇色彩,却写出了在面对伤心欲绝时,该如何正视人生的重要性。欣赏佳作,推荐共赏,祝创作愉快!

爱上穿高跟的女孩(2)


余夕很调皮,也很聪明,一去学校就喜欢打架,很多同班同学甚至隔壁班的学生都怕他,不过余夕从来不欺负女孩子,在老师眼里,或许他也是个让人又爱又恨的淘气家伙。

后来,慢慢地大了,余夕也变得越来越懂事,很少欺负同学了,当然,他很护表妹安琪,记得有次放学回家路上,有几个男孩弄安琪的头发,他走上去就是一脚,他只有这一个妹妹,所以他不许别的人欺负安琪。

四年级时,余夕遇到了最好的朋友大飞,大飞比余夕大一岁,对余夕和亲弟弟一样关心,两个从此认识的小男孩,都不知道,他们将是一辈子的好兄弟。

初中,叛逆懵懂的青春,一点点地开始了。第一年,小小的余夕遇到一个叫作天天的女孩,又不知何时,过了多久,在别人传了天天喜欢余夕的谣言中,余夕发现自己却反过来实实在在地喜欢上了天天,她的每个表情,每个微笑,都在余夕的心里留下最美的痕迹。日子过的很快,逃课,上网,抽烟分班,暗恋着天天的余夕很少看到自己第一个喜欢上的女孩,想着,念着或许,很多很多事情慢慢地改变了余夕,他开始努力学习。

初三那年,天天意外的转到余夕班上,坐到了余夕的身后。余夕喜欢的天天,这个包括天天在内的几乎全班都知道的秘密,余夕却从未亲口告诉过她。最后,也终究没有了告诉的必要,余夕只是在毕业那天送给天天一只布熊娃娃,所有没有说出的话,都不过融在毕业晚会上余夕喝的几瓶酒里,等到酒醒了,所有的人都离开了,去了不同的学校,记忆也慢慢,慢慢地散了。

余夕第一个喜欢的女孩,暗恋却从未告白,三年以后,余夕考到全市最好的高中。这时的很多同学已经选择去了普高,中专,比余夕高年级的阿星和方君也都去了中专。理所应当的,余夕成了全村人的骄傲。余夕,懂得了追求,懂得了吃苦,他过的或许不快乐,可是他遇到了一群真心真意的室友,因为他们,余夕没有那么孤单,他们陪余夕度过了三个春秋。

高三的时候,余夕认识了婷婷,一个对他以身相许的女孩,一个傻丫头。余夕被她的好打动过,他曾想过好好去爱上这个傻丫头,可是爱情,不是说爱谁就爱谁,很久之后,余夕还是没有爱上自己想爱的女孩,不小心伤害了深爱自己的人,伤的很深很深他们之间的故事,或许,就像婷婷说的,莫名其妙地在一起,又莫名其妙地分开.

余夕对不起过一个女孩,对她说过的话,他没有做到

爱是穿肠的毒


帝王说待我君临天下、许你浪迹天涯,农夫说待我富贵荣华、许你十里桃花,在爱情里,我们一直都在等待,等到合适的时间和机会,等到我们都有时间和心情,等到一切都刚好,我们却不知道,其实爱情从来都是天时地利人和的游戏,当等待让天时地利都失了先机,仅靠人和苦苦的支持已毫无意义。

---------题记

不知何时、你在我心里种下爱情的蛊,我义无反顾饮下了你为我调制的爱情之毒,一步步、将自己埋进爱情的坟墓,曾经、我们爱得难舍难分,却明明知道没有结果就是这段爱情的宿命,于是我祈求、若有来生、请放过我、因为我不愿生生世世在这种爱而不得的痛苦中挣扎和折磨。我以为,这一生、一世,生生世世的轮回里,我们都将为了彼此义无反顾,却难料,时间是这样的残酷,短短几个月、我们再也回不到过往。各奔东西的我们在人海中各自忙碌。

来时的路虽然步步艰辛和痛苦,我们却在痛苦中感受着彼此相爱相知的幸福,我曾想、在这世间、还有什么比彼此相爱更幸福?即使行走在刀尖上的爱情随时都有被划伤的可能,至少我们还在一起,刀山火海,雨雪风霜我们一起面对、我以为我们之间这就是爱情。

爱,是多么奇妙的东西,上一秒你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这一刻、万劫不复,世界倾颓,爱一场、恨一生。歌词里唱世间最毒的仇恨就是有缘却无份,缘来缘去又何曾是我们能左右的东西,于是说得之我幸、失之我命,看似坦然却自 知不过是爱而不得的自我安慰,爱情从来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也不是矩可依的游戏,爱来时浓情蜜意,爱走了云淡风轻,我还沉浸在昨日的欢愉里,来不及面对今天离别的伤悲,我该问谁,我该怪谁把我领入这变化莫测的故事里,我多想问,如果不能带给我幸福和快乐,当初为何轻易招惹我?你不曾给过我答案,就像当初你也不曾给过我承诺,你我之间,相爱相知到相忘似乎都是一场梦,一杯酒的烈度,一仰头的时光,爱便成了穿肠的毒,伤及的不是五脏六肺,而是直达心底深处,我们是否再也回不到过往?受伤的心该用什么来治愈?我不敢再问,因为答案早已在心里。

女人因为想念才寂寞,男人因为寂寞才想起,我曾和你说,因为爱你我把自己困在孤单的世界里,封闭了自己的心,只为全心全意让你住进我的世界里,却不知道,一直以来,你是我的全世界,我却只是你世界里的一角。或许这就是男人与女人本质的区别,无关爱情。在爱的世界里从来就没有等价与公平,认真的人总是伤得最深输得最彻底,我承认,在这段感情里、我输了,却不愿认命,多少有些不甘心,我不愿相信曾经牵起我的手说要带我一起走的那个人会把我丢在半路,我不愿转身不是因为找不到回去的路,只是害怕你我一路走来点点滴滴的回忆会让我逗留,如果可以,最后赐我一杯忘情水,忘掉所有与你的过去,给我一碗孟婆汤,忘掉前世今生所有的苦痛,奈何桥上,三生石旁、祈求上苍抹掉所有我们有关的过往,若爱、请深爱,若不爱、就请洒脱的离开。

当爱已成往事,往事里的那个人却已在心底深深扎根,这算不算最悲伤的事情?想要勇敢的转身,留下一脸的潇洒和保留最后的自尊,低下头、才发现留下的只是满脸的泪水和伤悲,时间和空间的距离将我们的爱情拉扯撕裂,撕裂般疼痛的却是我的心。每一次我们谈及未来,你说让我给你时间,我深知那不过是没有未来的托词和借口,当我选择离开你、离开我们曾经共同努力共同奋斗的地方,我就知道、我们的爱情已经失了天时地利的先机,仅靠人和苦苦的支撑只会让我们越来越狼狈。

如果真的要断了过往,明天是否还能好好继续?一个人的马拉松又有何意义?也许有一天我能做到我的世界没有你并不会不同,就像今天的你已经发现你的世界没有我并不会不同一样。突然想起我们曾经幻想的北海之旅,在一篇文章里看到说想要知道一个人是不是真的爱你就和他一起去旅行,旅行中的点点滴滴是最好的签定,我动心了,想要邀你和我来一场最后的北海之旅,可我始终不敢问,我怕你连这样的机会都不愿给我,更怕即使知道了爱与不爱又怎样,我们的爱情注定没有结局!何必徒增回忆的负担和伤悲!

穿西装的斑点狗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穿西装的斑点狗",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儿子一直认为他的名字太没有创意,不能让人刮目相看,于是自己作主起名斑点狗,没有人叫他,他自己也忘记了这个很酷的名字,只有我还记得。

他和大多数孩子一样和一起慢慢长大。到了5岁,仍然没有表露出任何成为神童的征兆:他不喜欢吃梨,自然没有让梨的女孩子,只有英挺的眉毛让他像个有主见的男人。他离我很近,我闻到了他身上儿童护肤箱的味道,这令我在一瞬间有些恍惚,仿佛很快就能回家,我找到了一种安定的感觉。

后来,我不停地转院,去了很多能去的医院,最后又坐着轮椅回来了,只有在做梦的时候,我享受着行走自如的感觉。我变成了每时每刻都要别人帮助却在任何时候都是脾气的病人,我憎恶着现实,憎恶着自己。

这时候,5岁的斑点狗守在我旁边,我固执地要他走开,他坚持要喂我吃药,我烦躁地说:你太小了,知道吗?你还要人照顾呢!我看见他睫毛下面两大滴泪闪来闪去,却不肯落下来,仿佛那泪也怕碎了似的。我气得发抖,用眼神命令他出去,他看懂了,也服从了,在他轻轻带上门的那一刹那,我的泪滚滚而下,我知道生命真的是太重太重了,已经压得我抬不起头了。

过了很久,我了轻轻地推开门,走到我面前,他的硬硬的倔强的头发上好像打了摩丝。他穿着爸爸的西装,衣襟拖在膝盖下面,单眼皮的黑眼睛,长长的脖子,像足了那个叫三毛的流浪孩子。领带看上去像条绊马索,可是他的每一个扣子都扣得很齐整,领带也打得很像样子,他平青地说:妈妈,你现在看清楚了吗?我是大人。

也许我真的没有发现,他居然能做很多的事出有因,给我喂药,梳头发,洗脸,洗脚,扶我慢慢地学习走路。我那时动不动就做噩梦,常常会在深夜里惊叫,每一次都是小小的斑点狗把台灯打开,叫醒惊悸的我。昏黄的灯光里,他的脸看上去很安静,小小的手,为我拭着额上的冷汗,给我盖好被子,不住地对我说:不怕,不怕,我在这里,妈妈不要害怕,有我呢!

可是,我的病情就那样不好不坏,仿佛要永远这样。

那天,他在电话里对别人说:我妈妈已经好了,她能走走了,也能做饭了,她每天都领我去公园里划船。

这惹恼了暴躁的我,我愤愤地骂了他一顿,怪他向别人撒谎。他站在我身边,没有争辩,也没有流泪。我使劲地推了他一下,他流泪了,惊叫起来:妈妈你好了,你已经有力气推人了!我愣住了。

午睡被一种很轻的声音惊醒,原来儿子正在自言自语。他用了极低的声音说:妈妈已经好了,妈妈会走路了,妈妈每天都领我去公园。

我躺着没有动,他用祈祷的声音低低地、一遍一遍地说着,也数不清说了多少遍,那么专注,那么认真,那么固执,好象要一直说下去。

西方那个远远的上帝会听到他的祷告吗?东方那个莲花座上的慈悲女人会听得到他的祷告吗?

我微微睁开眼,他将玩具兵摆放在自己面前,拉出一个很神气的兵说:你是院长吗?为什么还不把我妈妈的病治好呢?

我已经用了最好的药了。

你一定没有用,要不我妈妈早就好了,请你一定要治好我妈妈。

他又拉出两个兵来:

你是医生,你是护士,对吗?你们为什么不赶快治好我妈妈的病呢?你们说吧,想吃馄饨还是想吃板刀面?

那两天正上演《水浒传》这正是阮小二对宋江说的话。

我忍不住想笑,忍住了之后,又觉得想哭。

你别急,你妈妈就要好了。

求求护士阿姨,求求院长叔叔,求求医生叔叔,求求你们,求求所有的医生,快给我妈妈治病吧。

他累了,却总是不肯好好睡下,他在独自一个人做着游戏,做着妈妈会好的美梦,他在求一切他认为有能力有爱心的人,他相信这些力量一定可以救治他的妈妈,而我却相信着他的力量。

于是,我学习走路,学习吃饭,学习穿衣服,在30岁以后,我学习着在3岁就掌握了却在一场病中失去的本领。

学会刷牙的时候,我有一种满足;能够洗脸的时候,我有一种惊喜;一个人蹒跚地走在路上,看见大片大片的野菊花把路两边都染成了深紫色,我更是有一种异样的幸福。请原谅这个太容易满足、太容易惊喜、太容易幸福的人,因为她体会了失去一切东西时的艰辛,所以,现在她活在一种快乐里。

我的孩子总会紧紧地跟在我的身后,他如同一个不放心的大人看着一个小孩子出门那样,在后面悄悄地看着我,看我会不会听跌倒,并时刻准备着跑过来搀扶我。

在那些漫长的日子过后,他终于可以放心我一个人出去了。

现在,他是一个四年级的学生了,他从来没有得过第一,只有一次考过第二名。

现在,他就在我旁边,我正写着这篇文章,电脑里播放着《中国功夫》:南拳和北腿,少林武当功,太极八卦连环掌,中华有神功。他举着一根晾衣竿,演练着自创的武功,一招一式都虎虎生风。是的,你不得不承认,他赢了,也许他根本没有把这当成一场战斗,只是他很投入,投入到了赢了结局还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所以他才会赢。

现在,他仍然是那个没有什么特长的孩子。像大部分孩子一样,会淘气,会惹祸,会哈哈大笑,有时候会害羞,会在你想让他表现的时候说出一句让你颜面扫地的话,因为他不知道大人的面子有时候要小孩子来支撑。

他不觉得他遇到了什么,那一场风流没有让他老成起来,没有让他特别懂事,或者在别的方面有了什么感悟。仿佛一场风一场雨,来了就来了,去了就去了,没有惊心动魄,也没有劫后余生的欣喜若狂。他太小了,就让他浑然不觉吧。也许这才是对的。

生命里通外国有许多的东西,而他有他的快乐,我有我的悲喜,我们在戈壁遇到一场意想不到的风暴,沙尘暴或许惊吓了成人,在孩子眼里却是风景。在尘世里我们相遇了,并且成了一家人,成了互相依靠的朋友,就这样好了。

此时,他靠着我,看我写下的字,一会儿笑了,就是这样的!他叫道。有时,他迷惑地说,是这样吗?我忘了,还记得一点点。

而我,怎么可以忘记呢?

把牢地坐穿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一句语言就像是肆意飘散的的快乐音符,如果每一次的相互伤害,就可以让对方沉默与死海,与自己的语言在攻克自己,用自己的经历去诋毁对方,一切不需要那么认真,有的人,有的事,爱了就是爱了,经历过,相爱过一切皆为情愫,有人说,爱与被爱都是无私的给与,世间之人又有几人能懂,如果有一天,你会莫名奇妙意外收获的爱情,你在慢慢的失去,失去所有的一切二十年,三十年,四十年所有一切的 经历,也许有一天,你所有经历的失去的却在慢慢的愈合,感觉到一切值得与不值得,那是意想不到的幸福,还是

被说着,因为被爱着是一种炫耀的资本,一种资本,是一种价值,还是是一种被抹杀的灵魂,那丝刻骨铭心的痛,那是一种灵魂深处的纳音,还是前身前世,或者今生来世,我们都要为一切作为诋毁对方的罪证,那是悲哀与被爱,暗自灼伤的疼痛,还是经历过,因为一切,炙热了整个灵魂的个体,要在世界的末端重演一切,感觉那应该是一种珍惜,那是谁也不愿说出的折服,从不愿这样,拿起一切,应该也冷放得下,如今只是一切不再重提的过去,过去太过于华美,华美的让人窒息,如果相见是一场不变的眷念,那一切,又该如何解释,曾今,相见一直是一种奢望,而今却把一切,错过的缘分重启,那不再是从前,因为从前,你在,我在,她在,他也在,那种情感也许只有一次,那是一场人生的单行车票吧,没有记得为了梦想而为此付出,没有人会告诉你,每种事的结局,地域的穿梭思想是进化的历程,也许你不成想过,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每个人最好记住身边最真实的事,说对一个人感恩,太贵违心,说,我爱你,太过严重,说爱你恒古不变,那样说出来又觉得太伤人,话说的太早微妙的错过佳期,说的太晚,又害怕心情早已凋零,如果经历,就请把牢底坐穿,。至少,那只是心中所想,至少,那是远离这时间的界限,爱情没有年龄的界限,没有地域之分。

假如一切就是如此的不堪一击,那一切就是世界的末日,也许,不用提醒太多,也不用太过清醒,。从不知为何一切这样的出乎预料,如果是这样,就请把牢地坐穿,如果是这样,就请把一切都都幻化成美丽的彩虹,那样的魅力,也许,就是在人世间,芸芸众生中想成的美好。

如果说相遇是美好,相知是知足,相爱是彼此的思念,如何又把一切想的过于浮浅,一切之事,就像是魔咒,那是是否是不为人知的痛。

希望一切从日登天,就像是春天温情的岁月,不冷也不热,如果一切能如愿,那一切又为何不是一个奇迹,想过,如果有一天,能有幸相见,那是人间第一大幸事,如果有一天,你真的有能力时,就请永远的的记住,把一切的美好,温馨撰写成最美的文字。

曾想过,有一天,世间人都是贪心的,是一种贪欲,与欲望,真正能做到,坐怀不乱的就有几人,不用说,不用言语,一切之事就像是缘与劫的对等,,一切的美好与过往就像是幸福,与性无关。

有一天,有人再问你,为何感触颇深 ,就请经历过爱情的人们,和没有经历过的人们把牢底坐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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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穿背带裤的女孩


上周和闺蜜逛街,除了吃些美食解解馋,就是淘自己喜欢的衣服。

暂且先不去说那个美食了,说的自己都会流口水,女生要减肥,忌讳提美食。那就详细的说说逛街淘衣服吧,女生最喜欢也最擅长的就是逛街了,作为一个地地道道的小女生,我和大多数的女孩子一样对逛街乐此不彼。

说起逛街,作为一个资深的女孩,我觉得还是有窍门可寻的。长时间的逛难免脚会不听使唤,这就要求我们在出门的时候要准备好一双舒适的鞋,一双合适舒服的鞋子对于逛街来说真的很重要。既然要出门逛街就一定不能穿高跟鞋,虽说高跟鞋有很多的作用,诸如减腹部赘肉、增高、防狼密器之类的,但是穿着它逛街实在会是一件让你出门没过多久就会后悔的事情。

我就因此受过累,一次和同学出去逛街穿了高跟鞋,没走多久我的脚就磨出泡泡了,实在忍受不住疼痛,无心逛下去,就在附近的鞋店痛心买了双平底鞋才重又和同学们好好的逛下去的。在此我奉劝逛街的女孩子,如果想要开心不遭罪的逛,一定不能穿高跟鞋。

其次,晴天最好要打把伞,因为我们要保证皮肤白皙,所谓一白遮百丑嘛。既然是逛街就尽量穿长裤,这样可以让腿不至于被晒黑。还有最好背个包包拿瓶水,路上口渴了可以补充水分让自己继续逛街。

基本上就是这样的小窍门吧,还是来说说我和闺蜜逛街的过程吧。我是一个很喜欢黏腻别人的人,在逛街的时候表现的特别的明显来着,我一定会牢牢的挽着对方的手,即使很热也是这样,倒不是害怕和她分散,而是我已经养成这种习惯了,这是我对好友亲热的招牌动作。

对于女孩子来说,光顾的最多的是饰品店和服饰店之类的,当然是打扮自己的地方。我喜欢朴素简单的风格,对于那些鲜艳的颜色从不感兴趣,最多是个小碎花之类的,我也不是很擅长打理自己,总觉得穿的舒适就好了,也没有刻意研究自己适合什么风格的衣服。

不像我的闺蜜,她是森女系的,很多时候我看到她,就像是森林里走出来的公主。在我不关注自己的时候,很多好友都在热心的帮我分析我的风格。大家一致公认的是我属于可爱系。我想之所以会对我有这样的定义,有很多的原因。

最大的原因就是我喜欢穿背带裤。也不知是出于什么原因,我对背带裤的热情从不减半分,大概自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偏爱背带裤。它给我一种简单自然的感觉,也是我想逃离成长的魔咒的表现。在很小的时候,我就发现大人们活的很累,他们总是为各种事情劳累烦心,几乎没有片刻的自由,好像总是在为别人而活。也有很多大哥哥大姐姐对我说,越长大越孤单。

所以对于长大,我一直都觉得很恐怖,我不喜欢长大,想一直都长不大。而背带裤给了我某种长不大的理由,也给了我回忆童年过往的零星碎片。竟因为这个原因我成了可爱的代名词。

背带裤对我来说,真的有某种特殊的含义,我喜欢它还有一个原因,因为妈妈最喜欢看我穿背带裤的样子,我经常在想如果时间定格在我最初穿上背带裤的那个时候,我是不是永远都不会和妈妈分开?都说2012是世界末日,可大家都安然的活到了2014,可对于妈妈来说,确实是末日。

酷爱背带裤是我努力掩盖长大事实的表现。当然,我也一直都觉得喜欢穿背带裤的女孩是简单善良的好女孩,每次我穿着背带裤,我就会对自己说,要做一个温柔善良的好女孩。

世界上的女孩有很多种,如若是在古代,善良温柔的窈窕淑女一定是最最抢手的,可是在现代这样一个空前开放的年代,淑女不再那么的吃香,取代的是热烈奔放前卫的女孩子。

我喜欢做最真实的自我,不会因为热烈奔放性感的女孩适应现在的需求,就硬是要求自己改变自己的风格。反而觉得这个社会需要善良温柔的女孩子,我想我也会成为善良温柔的好女孩,长大结婚后我也会是贤妻良母。但是并不是说我要做全职太太,我还是会好好奋斗我的事业的。

事业梦想于我而言,并不比家庭的地位低。我是个靠梦想过活的知识女性,所以婚姻讲对我来说,是某种意义上的负担。

人活在世上,本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靠一件背带裤支撑起我童年的全部记忆,待年老之际,也有美好的记忆可以回忆。

穿粉红色衣裳的姑娘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穿粉红色衣裳的姑娘",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有时候入梦的,不是风花雪月,而是在自己平淡过往的日子里,有一缕微弱但温暖的光芒在自己的身边的划过。

那年的夏季,我初中掇学,拿着邻居在外打工寄回的信封来到汕头,到了火车站下了车,已经是华灯繁起的时候。我随着人流,出了站口,把信封给车站的保安看,问这信封上的地址离车站有多远,保安告诉我:火车站离龙湖区还十几公里的,坐3路车和24路车,可是这个时候没公车了,只有打的士了。

这下,我才蒙了,口袋里的钱不是说打的士了,就是坐公车都险些不够了,怎么办呢?凭着自己的一点傻气,沿着公车站的牌子指示的方向,一站一站地往下走。夜越黑,路越长,真的应灵!我记不起自己走过了多少街,穿了几道巷,走着走着,豆大粒就打在头上。没有雨具,看见附近有一间打了烊了商铺,就匆忙跑过去避雨。

夜越深,雨越大,我无奈地依偎在这间商铺的檐下,灯光映照着不断交织的雨线,丝丝条条铺满了夜的上空,檐上的水顺流而落,打在脚跟前,溅起的水珠弹上脚尖,冰凉冰凉的,然后透过脚丫,汇入地面的水流,向低洼处漫去。街头熙熙攘攘的人群也被雨冲散,街道冷清了起来。偶尔稀疏路过的行人都是那么陌生的面孔。我低头拨弄着跟前的积水,侵浸着心绪的不知道是怅惆、或是悲凉、还是惊慌!

小弟弟,怎么了?恍惚间,一阵悦耳声音在耳畔掠过,是不是迷路了呀!

抬头一看,一位打着花雨伞穿着粉红色上衣的姑娘站在面前,我一愣,然后又胆怯地低下头。

哦,下雨了,没带伞,嘴唇都紫了,夜深了,快回吧,这个给你。说完,不等我分说什么,就连递带塞把伞放进我的手中。

我来不及反应什么,也看不清那姑娘的脸容写了多少的真诚,她就转身用手掌摭着头的,快步走进雨帘,也在很短的时间内消失在我的视线里,但那束粉红色的背影深深铬在我的脑海里。

后来,我带着这把伞,来了好几次这个街头,想对这位穿粉红色的姑娘说句谢谢,可是始终都没遇上。

什么是同是天涯沦落人,这也许是最好的释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