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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穿高跟的女孩(2)

发表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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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爱上穿高跟的女孩(2),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余夕很调皮,也很聪明,一去学校就喜欢打架,很多同班同学甚至隔壁班的学生都怕他,不过余夕从来不欺负女孩子,在老师眼里,或许他也是个让人又爱又恨的淘气家伙。

后来,慢慢地大了,余夕也变得越来越懂事,很少欺负同学了,当然,他很护表妹安琪,记得有次放学回家路上,有几个男孩弄安琪的头发,他走上去就是一脚,他只有这一个妹妹,所以他不许别的人欺负安琪。Qg13.CoM

四年级时,余夕遇到了最好的朋友大飞,大飞比余夕大一岁,对余夕和亲弟弟一样关心,两个从此认识的小男孩,都不知道,他们将是一辈子的好兄弟。

初中,叛逆懵懂的青春,一点点地开始了。第一年,小小的余夕遇到一个叫作天天的女孩,又不知何时,过了多久,在别人传了天天喜欢余夕的谣言中,余夕发现自己却反过来实实在在地喜欢上了天天,她的每个表情,每个微笑,都在余夕的心里留下最美的痕迹。日子过的很快,逃课,上网,抽烟分班,暗恋着天天的余夕很少看到自己第一个喜欢上的女孩,想着,念着或许,很多很多事情慢慢地改变了余夕,他开始努力学习。

初三那年,天天意外的转到余夕班上,坐到了余夕的身后。余夕喜欢的天天,这个包括天天在内的几乎全班都知道的秘密,余夕却从未亲口告诉过她。最后,也终究没有了告诉的必要,余夕只是在毕业那天送给天天一只布熊娃娃,所有没有说出的话,都不过融在毕业晚会上余夕喝的几瓶酒里,等到酒醒了,所有的人都离开了,去了不同的学校,记忆也慢慢,慢慢地散了。

余夕第一个喜欢的女孩,暗恋却从未告白,三年以后,余夕考到全市最好的高中。这时的很多同学已经选择去了普高,中专,比余夕高年级的阿星和方君也都去了中专。理所应当的,余夕成了全村人的骄傲。余夕,懂得了追求,懂得了吃苦,他过的或许不快乐,可是他遇到了一群真心真意的室友,因为他们,余夕没有那么孤单,他们陪余夕度过了三个春秋。

高三的时候,余夕认识了婷婷,一个对他以身相许的女孩,一个傻丫头。余夕被她的好打动过,他曾想过好好去爱上这个傻丫头,可是爱情,不是说爱谁就爱谁,很久之后,余夕还是没有爱上自己想爱的女孩,不小心伤害了深爱自己的人,伤的很深很深他们之间的故事,或许,就像婷婷说的,莫名其妙地在一起,又莫名其妙地分开.

余夕对不起过一个女孩,对她说过的话,他没有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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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穿背带裤的女孩


上周和闺蜜逛街,除了吃些美食解解馋,就是淘自己喜欢的衣服。

暂且先不去说那个美食了,说的自己都会流口水,女生要减肥,忌讳提美食。那就详细的说说逛街淘衣服吧,女生最喜欢也最擅长的就是逛街了,作为一个地地道道的小女生,我和大多数的女孩子一样对逛街乐此不彼。

说起逛街,作为一个资深的女孩,我觉得还是有窍门可寻的。长时间的逛难免脚会不听使唤,这就要求我们在出门的时候要准备好一双舒适的鞋,一双合适舒服的鞋子对于逛街来说真的很重要。既然要出门逛街就一定不能穿高跟鞋,虽说高跟鞋有很多的作用,诸如减腹部赘肉、增高、防狼密器之类的,但是穿着它逛街实在会是一件让你出门没过多久就会后悔的事情。

我就因此受过累,一次和同学出去逛街穿了高跟鞋,没走多久我的脚就磨出泡泡了,实在忍受不住疼痛,无心逛下去,就在附近的鞋店痛心买了双平底鞋才重又和同学们好好的逛下去的。在此我奉劝逛街的女孩子,如果想要开心不遭罪的逛,一定不能穿高跟鞋。

其次,晴天最好要打把伞,因为我们要保证皮肤白皙,所谓一白遮百丑嘛。既然是逛街就尽量穿长裤,这样可以让腿不至于被晒黑。还有最好背个包包拿瓶水,路上口渴了可以补充水分让自己继续逛街。

基本上就是这样的小窍门吧,还是来说说我和闺蜜逛街的过程吧。我是一个很喜欢黏腻别人的人,在逛街的时候表现的特别的明显来着,我一定会牢牢的挽着对方的手,即使很热也是这样,倒不是害怕和她分散,而是我已经养成这种习惯了,这是我对好友亲热的招牌动作。

对于女孩子来说,光顾的最多的是饰品店和服饰店之类的,当然是打扮自己的地方。我喜欢朴素简单的风格,对于那些鲜艳的颜色从不感兴趣,最多是个小碎花之类的,我也不是很擅长打理自己,总觉得穿的舒适就好了,也没有刻意研究自己适合什么风格的衣服。

不像我的闺蜜,她是森女系的,很多时候我看到她,就像是森林里走出来的公主。在我不关注自己的时候,很多好友都在热心的帮我分析我的风格。大家一致公认的是我属于可爱系。我想之所以会对我有这样的定义,有很多的原因。

最大的原因就是我喜欢穿背带裤。也不知是出于什么原因,我对背带裤的热情从不减半分,大概自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偏爱背带裤。它给我一种简单自然的感觉,也是我想逃离成长的魔咒的表现。在很小的时候,我就发现大人们活的很累,他们总是为各种事情劳累烦心,几乎没有片刻的自由,好像总是在为别人而活。也有很多大哥哥大姐姐对我说,越长大越孤单。

所以对于长大,我一直都觉得很恐怖,我不喜欢长大,想一直都长不大。而背带裤给了我某种长不大的理由,也给了我回忆童年过往的零星碎片。竟因为这个原因我成了可爱的代名词。

背带裤对我来说,真的有某种特殊的含义,我喜欢它还有一个原因,因为妈妈最喜欢看我穿背带裤的样子,我经常在想如果时间定格在我最初穿上背带裤的那个时候,我是不是永远都不会和妈妈分开?都说2012是世界末日,可大家都安然的活到了2014,可对于妈妈来说,确实是末日。

酷爱背带裤是我努力掩盖长大事实的表现。当然,我也一直都觉得喜欢穿背带裤的女孩是简单善良的好女孩,每次我穿着背带裤,我就会对自己说,要做一个温柔善良的好女孩。

世界上的女孩有很多种,如若是在古代,善良温柔的窈窕淑女一定是最最抢手的,可是在现代这样一个空前开放的年代,淑女不再那么的吃香,取代的是热烈奔放前卫的女孩子。

我喜欢做最真实的自我,不会因为热烈奔放性感的女孩适应现在的需求,就硬是要求自己改变自己的风格。反而觉得这个社会需要善良温柔的女孩子,我想我也会成为善良温柔的好女孩,长大结婚后我也会是贤妻良母。但是并不是说我要做全职太太,我还是会好好奋斗我的事业的。

事业梦想于我而言,并不比家庭的地位低。我是个靠梦想过活的知识女性,所以婚姻讲对我来说,是某种意义上的负担。

人活在世上,本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靠一件背带裤支撑起我童年的全部记忆,待年老之际,也有美好的记忆可以回忆。

黑色高跟鞋


黑色高跟鞋

她买了一双稍长的黑色高跟鞋,在我去她们寝室闲逛的那个下午,她送给了我这双黑色高跟鞋。我一路都小心翼翼地把它带回来,特别期待自己穿上高跟鞋的样子,又不敢去尝试,这双高跟鞋是我的第一步。

如今它在家里的鞋柜里安静地躺着,它照旧可以为我撑起那个高度,只是我不想。让美好在远处凝固着吧!每多经历离别一次,就离不掉泪多一次,每多豁达冷暖一分,就离淡定近一次,每一次的高度,每一次的眺望,每一个的记录,都还光芒闪亮,都还记忆绵长。

如今,在身边的,是这双新买的黑色高跟鞋,它抖落了历史的尘埃,面貌崭新,从一切新的思绪开始出发,在路上,在远方,在心中。

果真我还是适合做那个粗糙的女子。这偶尔的高度,倒是让我能够踩出来,时间久了,它就会被我投以嫌弃的目光。责怪它为什么让我掉队,让我走那么慢,责怪它为什么让我觉得累,责怪它让我分不清到底是哪双黑色高跟鞋。

黑色高跟鞋,这颜色,这高度,所有经意不经意的碰撞,都不及那热闹时的狂欢,不及那狂欢时的热闹。

高跟鞋的夏天


小时候,我喜欢穿妈妈的鞋。

白嫩嫩的小脚埋在黑色的尖头皮鞋里,鞋面上还镶嵌着晶晶亮的水钻。

妈妈曾经阻止过我很多次,告诉我不可以穿她的高跟鞋。

她说,你还没到穿高跟鞋的年纪。

她说,等你长大了就能够穿漂亮的鞋子了。

记的那时候,我沉溺于《格林童话》,闭上眼睛便仿佛有童话里的公主穿着蓬蓬的公主裙,踏着小小的水晶鞋。和着华尔兹的旋律,轻踮脚尖转着圈儿。那双水晶的高跟鞋很美,很美。

年幼的我是无论如何都抵制不了那样的诱惑的,那时候多么希望快点长大。

这个夏天,2012的夏天。我得到了人生当中的第一双高跟鞋,那是双奶白色的细跟鞋。

然而,这并不是我所希望的礼物,多年的校园生活已让我习惯了帆布鞋的轻便与踏实。我喜欢一条牛仔裤搭一件格子衬衫,踏着色彩鲜艳的帆布鞋走在街头。简约的慵懒,或许这也是很多96后的Style。真的,我已不在是那个相信童话的女孩。

我想要的是一些更时尚的,比如单反之类的,孩童时代的那个小小愿望早就被我抛到火星上了。我需要更实际的收获。我甚至埋怨妈妈不懂得变通,埋怨她对我不了解。

我一直都没有穿那双鞋子,它安安静静地呆在鞋架上成了摆设,就像很多时候妈妈总是静静地守候着我一样。妈妈对此保持了沉默。

某天,我陪妈妈去逛街。在商城看鞋时,发现妈妈的目光总是定格在某个地方。我想可能是老妈比较中意于哪双鞋子,顺着她的目光看去,那一刹那,目光被定格了。我看见一个可爱的孩纸正把肥嘟嘟的小脚丫伸到她那还在试穿新鞋的妈妈的鞋里,就如当年的我一样。我看见妈妈的眼里闪烁着柔和的光芒,仿佛她注视的是许多年前的我。

妈妈说,小孩子都是一样的啊。

她的脸上带着那么幸福的表情,而我却无论如何都没能感受到幸福,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拒绝体会妈妈那深情的爱,甚至忽略了它的存在。送出去的爱,寄出去的关心,却被人折送回来,必定会沉积在那颗跳动的心里,瑟瑟地生疼。这么多年过去,我从来没记过妈妈的愿望,而她却一直都关心着我的需要,那小小的向往,她竟然记了十几年。

也许世界上的孩子都是一样的,我们从不在意母亲的要求,却总是想着从她们那索取些什么。

回到家,我拿出那双高跟鞋这双鞋仿佛是专门为我定制的出乎意料的合脚。我问妈妈怎么知道这双鞋一定合适,毕竟鞋子是需要试穿的。

妈妈笑着说,因为她已经试过了。

她把右脚伸进我的鞋里说,我们的脚,是一样大的。

恐怖的粉色高跟鞋


子俊是一个20多岁的富二代,因为家庭条件比较富裕,于是每天都活在花天酒地的日子里,对于他来说这样的日子让他心满意足,身边形形色色的美女使他对爱情这个东西早已没有了激情,女朋友也是换了又换。

晚上又接到了朋友的夺命连环扣,叫他去夜店happyhour,简单的收拾后,他便出门了,到了夜店走进了专属于他们vip包厢,慵懒的坐在沙发上,点了支烟,环顾四周,想看看有没有新货可以下手,对于他来说,女人只分两种,一种有钱,一种爱钱,往往后者会像苍蝇一样围绕在他的身边,在他看来,电视剧里那些所谓单纯有个性不为金钱折腰的女孩是完全不存在的。

当这支烟马上燃尽的时候,他的眼睛一亮,舞池中央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出现了一个身材姣好,穿着黑的连衣裙的女孩,最显眼的还是她脚上那双粉色的高跟鞋。

虽然看不清她的容貌,但是一种强烈的猎艳心里让子俊不由自主的站起来走在到那个女孩身边,女孩丝毫没有因为子俊的出现而停止自己的舞步,这让子俊很没有存在感,心想,装什么装,无非是想引起自己的注意,于是与那个女孩一起跳舞,时不时的搂着女孩的腰,那女孩也没有刻意的拒绝,从后来的聊天中得知,这个女孩叫小晴,子俊基本没有用什么手段,事情也很顺其自然,他们去酒店开了房。

小晴说:亲爱的,别那么心急,我去洗个澡。过了半个多小时,小晴从浴室中走了出来,他亲吻着小晴,手开始不老实的上下摸索,可能是刚洗过澡的缘故,小晴的身体冰凉,连那性感的嘴唇也是凉的好像没有了温度。

子俊没有多想,抱起小晴两个人在床上翻滚着,最后子俊沉沉的睡着了,睡的迷迷糊糊,子俊只觉得有凉气扑向自己的脸,他慢慢的睁开了眼镜,突然,他惊呆了,在月光的照射下躺在他面前的居然是一张面色铁青的男人的脸,子俊啊的一声坐了起来,连忙打开了灯,小晴也被吓了一跳,连忙说,亲爱的你怎么了,发生什么了?子俊说,你你你你到底是什么人?

小晴说,我是小晴啊,你怎么了,是不是做噩梦了?子俊抓了抓自己的头发,心想也许刚才看到的是梦境吧…

但是那也太真实了…让子俊出乎意料的是小晴真的与其他的女孩子不同,她常常主动要求来子俊家为他打扫屋子,洗衣做饭,没有像其他拜金的女孩子那样跟子俊要名贵的包包和化妆品,子俊甚至觉得这个女孩好傻,身边多一个女佣也不错,如果她唧唧歪歪就马上把她甩掉。

就这样子俊跟小晴同居了,而小晴一直穿着那双粉色的高跟鞋,让子俊总觉得哪里怪怪的…一天夜里,子俊起床小解…走到客厅忽然看到窗帘下面放着小晴那双粉色的高跟鞋,在月光下是那样的诡异,好像有人站在那里,子俊很生气连忙跑到卧室喊醒小晴,对她说,你疯了吧,干嘛把鞋子放在那里,要吓死我么?

小晴揉了揉眼睛,对他说,你在说什么啊,我的鞋子在鞋柜里啊,子俊拉起小晴让她自己去看,打开客厅的灯,子俊说,你自己看看,那难道不是你的鞋么?小晴看了看窗帘,心里也不痛快,跟他说,哪里有,你是眼花了,还是脑袋怀孕了?子俊抬头一看,果然,那里没有那双刺眼的粉色高跟鞋,满身的恐惧布满了全身,上次看到一张男人的脸躺在自己的身边,可以理解是自己做梦,那这次呢?两个人大吵了一架,小晴变收拾自己的衣服,哭着离开了。

子俊觉得小晴一定是个不祥之人,还是少招惹为好,边发了条分手短信,和她断绝了来往。回归了自己以前的生活…过了不久,他得知小晴自杀了,光着身子,躺在浴缸里割腕自杀,死的时候穿着那双她很喜欢很喜欢的粉色高跟鞋,子俊一度很自责,但是一切发生的太突然,也没有任何办法可以挽回了,只怪小晴太傻了…一天夜里,子俊回到家里,喝的晕晕乎乎,用手去按灯的开关,“该死!怎么停电了…”他只好走到阳台,点了支烟,吹着冷风,努力让自己清醒一点,这时他转身准备进屋,突然,看见窗帘下,那双刺眼的粉色高跟鞋!!

子俊吓得猛往后退,由于用力过猛,他的身体翻出了栏杆,从14楼掉了下去…第二天早上,有人发现,一名男子坠楼身亡,恐怖的是脚上穿着一双女人的粉色高跟鞋…

踩着高跟鞋


抬头

看着彼此走过的风风雨雨

看着你我那像似爱情的东西

忽然发现,竟是如此的累

也许

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说散也就散了

没有规律、没有目的,只是时间到了

原来,人与人之间的缘分就是这么浅

生命中有的离开了、记忆了,或许就再也没有交集了

也许,这就叫作命中注定

有一天,当你发现你静的可以把什么都看的非常淡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落伍了,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或许很悲、很可笑!

可是,你从来没发现自己已经变了

有很多事情是预料不到的,没有理由、没有原因

对于爱情

我们,走过那年的春夏秋冬,却没有走过时间的轨迹

我们,走过那年的烟花雨季,却没有走进彼此的心底

也许,这不叫爱

抑或,是叫它感受

多年的风雨,你眼中的风景从来都不是单一的,而我,也是如此

那一季的花开,那一季的秋风

我们都逃不掉命运的安排

最后,向东、向西

对于爱情

就如女人喜欢高跟鞋一样,踩着它有自信,虽然穿着很不舒服,可是依然喜欢

而我,也是如此

以前没觉得自己有多俗,可是现在觉得自己不是一般的俗

初恋在七年以后对自己说:在我的心里你不是那样的人。

我那时候发自内心的笑了,而且笑的眼泪也出来了

我回答了他:变了!

面对感情,看着别人恋爱,却悲伤着自己

于是恋爱着的痛苦,不恋爱的也孤独

到最后心空了,想装一个人的时候,却是那么的难

初恋说:缘分太浅了

我笑了,是很浅在不爱的人群当中玩弄着爱情,到最后却回到了原点,才发现越来越孤单

于是,明白了:新欢不如旧爱!

踩着高跟鞋

低着头看世界!

以后

从没有想过的东西,就那样现实的面对着

有人说:这就是成熟

敢爱,这东西似乎太难了

原来,一个人久了就连那所谓的性格也变了

也许,有些东西错过了,就再也回不来了

比如:青春期的纯情!

我爱上了那个名叫若雪的女孩


那是个寒冷的冬季,像往常的每一个冬天一样,我一个人蜷缩在角落里自己用左手温暖右手。我总以为你的出现会给我的冰冷世界带来转机,可是没想到遇见你让我的世界变得更加寒冷。

我是个很普通很普通的男生,一个普通到尘埃里的人,父母都是农民,没有显赫的家室和背景,凭着自己的努力考上了一所普普通通的大学。在这个繁华的大都市里打拼,过得狼狈不堪。也许是自卑,我从来不敢奢求那些美好的东西。不敢主动去看漂亮的女孩子,女孩子越是漂亮我就越觉得遥不可及。不敢去和别人交朋友,感觉我没有资格去交朋友。更不敢去大街上转悠,因为总觉得这个美丽的都市从来都不属于我。一份平凡的工作任劳任怨,被老板当作牲口使唤。微薄的薪水,刚好维持房租和水电费,连买件衣服都要精打细算。

1、初雪

人在现实中得不到满足的时候,就会去虚拟的空间里寻找安慰。那些孤冷的日子里,我开始用一些忧伤的文字作伴,在一些网络文学网站上用冬虫为笔名发表一些心情散文,偶尔以自己的境遇写写小说。慢慢开始在一些文学网站上有了点名气。但是现实的境遇并没有多少改观。

爸爸妈妈来看我说:隔壁的长生和你一样大都有孩子了,我们给你安排了相亲,你去看看吧,就是你二姨她侄女桂香,那丫头可好了,长得好看也乖巧,咱农村人找女人就得找村里的丫头,大家在一起有话说,不生分。我为了不让二老担心回去见了桂香,她是个标准的农村姑娘,啥都好就是我们没有共同话题。

我走那天桂香说:千桐哥,俺等你两年,两年内你若回来找俺,俺就和你结婚。我很感动地笑笑说:别等我了,桂香。

冬天渐渐深入的时候,我蜷缩在一个城中村的小出租房里,没有暖气没有热水。有时候感冒了,就买些泡面回来凑合。就在那个我冷的无法忍受的冬季,你出现在我生命里。就是你,若雪!

那天我像往常一样登上QQ,看见一个好友验证,说欣赏我的文字和才情,我加了她。那晚我们都没有睡,我攒在被窝里死死盯着手机荧屏等待着她的回复,她可能也是,我们聊了很多很多。她告诉我她叫若雪,我说我叫千桐。后来我知道了她比我小四岁,是一个中韩混血女孩,妈妈是韩国人,爸爸开一家服装公司,她是爸爸公司的模特。目前她住在距我300公里的雪城。

他发过来她自己的照片,美得让我有点自卑。她拥有硕士文凭,钢琴十级,舞蹈演出等让我羡慕不已的优秀。我仿佛见到了女神一样。我没有告诉她关于我的心酸经历,因为我知道像她这样的女孩应该不会懂得我的处境。她告诉我她的一切,包括感情经历。

我们就这样聊的越来越亲密,每天只要有空闲时间我们就拿着手机聊天,我把她当成了最贴心的朋友,但是我也明白她也是离我最遥远的那颗星星。

那天夜里下雪了,我趴在窗户上看着飘雪跟她聊天。

若雪,下雪了,你那里下雪了吗?

下了,千桐,我好冷!

多穿点衣服,傻瓜!

我想依偎在你怀里。

当时我看到这句话时,把眼睛又揉了几下,好像没有看错。

你发错了吧?若雪

没有,我是认真的。我发现我爱上你了。

这是句让我觉得温暖到心底的话,也是让我冰冷到骨髓的话。我默默地注视着雪地,好久好久回复了一句:我也喜欢你。

2、小雪

那个冬天的雪一直断断续续的下着,我记得就在若雪说爱我之后的那场雪里,我们公司破产了,我也失业了。

我搬到一间更小的房子,还好房东人好赊了两个月房租。那个冬天又冷又饿,一场接着一场招聘会地跑,手和脚都发了冻疮,但是晚上还是强忍着疲惫和若雪聊天。她告诉我她又拍了好多服装秀,参加了几场演出,她把照片发给了我,我笑笑给她鼓励。其实我才是那个最需要鼓励的人。

若雪的生活让我觉得和我比起来就是天堂之于地狱,她们家的别墅,豪车,私人游泳馆,高端酒会,礼服和红酒一派上流社会的舒适和高雅。而我现在就是一个挣扎在温饱线上的屌丝,对于她的爱避之不及。这个世界最大的折磨也许就是当你爱上了一个不属于同一个世界的人。

在我内心最空冷的时候,若雪给了我不少爱和关怀。她寄来她亲手编织的围巾和我喜欢的演唱会门票,她说门票是朋友送的太多了。我戴着她送的围巾感觉这个冬天也温暖了很多。

那段日子真的好希望若雪能够出现在我面前给我一个拥抱,可是真的当幸福降临的时候我却变得手足无措。那天若雪说她要来我所在的城市拍一个广告,拍完来看我。我当时心就慌了,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一方面我真的想见她,另一方面我又不想让她看见我狼狈的样子。最后我回复她说:若雪,我出差了,不在城里,回去了联系你。若雪并没有多难过的样子回了句:没事,工作要紧。

那个清晨我和往常一样去公司上班,在公司办公楼的大厅里一场不期而遇发生了。没想到若雪正是来给我公司的一个产品拍广告的。我当时惊讶的说不出话来。她好像不是很意外。那是我们第一次在现实中面对面聊天。

千桐,你要装着不认识我吗?

不是,我在上班啊?

她走过来在我额头吻了一下。当时不少同事在场,大家都说看不出平常不吭不响的千桐会有这么漂亮的美女朋友,真是人不可貌相。

那天我们一起吃了饭,她说要去我住处,我拒绝了,给她订了酒店,把她送了过去。一切都来的太不可思议,我都没有丝毫心理准备地就发生了。若雪说她想和我在一起,我苦苦笑道说:我们不可能。

她问为什么,我说我们是不同世界的两个人,我们就是冬天天空飘下的两片雪花,只是偶尔被风吹到一起,但是最后我们还是飘落在不同的地方。若雪说:我不觉得我们有什么不同,反正我喜欢你。我问她:你那么漂亮,追你的男孩子肯定很多吧?她笑笑说:那是当然,可多了,都在我家门口排着队呢,你还不好好珍惜我。

3、中雪

通过辛勤的工作和努力,我终于做到了公司策划部经理的位置,生活水平改善了不少。但是我依旧觉得我和若雪是两个世界的人。

若雪说:下个月就是生日了,你会来吗?我告诉我爸爸了,我说我的男朋友会来的,你不能不给面子。

若雪,我从来没有承认过我是你男朋友,我根本不是你男朋友啊?

为什么?为什么?难道是我什么地方做的不好吗?

不是的,若雪,是我配不上你,真的,我配不上你。你是公主,应该由有能力的王子来给你幸福,可惜我不是那个王子。

你们男人都那样,都会逃避责任。从来没想过对感情负责。

你愿意怎么想就怎么想吧。

这一晚我哭的好心痛,外面的雪下的很厚。我一个人在雪地里站了好久,直到双腿麻木。一个男人最痛苦的事情也就莫过于连一个承诺都不敢给自己心爱的人。说实话,我真的很喜欢若雪,但是从一开始我就觉得我们注定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有时候不能给的承诺还是早一点割舍比较好。

电话那头若雪哭的很伤心,她说我只想像平凡人一样谈场恋爱也不行吗?从小小伙伴都不愿意和我玩,他们的爸爸妈妈说不要和我走的太近惹不起我们家,长大后因为我的美貌也让我很孤单,身边也有很多追求我的男生。但是他们都是些纨绔子弟,不学无术。很多男孩子都说我的美让他们感觉到自卑,所以我并没有知心朋友。

千桐,你知道吗?直到遇见了你我才觉得我这20多年来过得多么无聊,也是你让我感受到爱的美好。我相信你是喜欢我的,我更喜欢一颗美丽的心灵,外表再美有什么用,家室再好又有什么用?我还不是孤独的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从来没有人真正地爱我关心我,除了你。

我并不知道在富贵的另一面也有贫穷,在众星捧月的簇拥下也充满孤独。但是我知道我和若雪这辈子是无论如何都走不到一起的。我只是在她孤独的时候的一个玩伴,她有大好的前程,而我也从来不想找一个比自己优秀和骄傲的人做老婆。她的美丽让我却步,她的关爱让我不安。

4、大雪

终于我以自由作家的身份出了我的第一本书《雪中的记忆》,我邮了一本给若雪。若雪看了很高兴,她回了我一篇八千字的读后感。这让我很感动。

在她的再三要求下,若雪生日那天我还是去了,那天是她爸爸特意为她准备的庆生舞会。我在一个角落里坐下。若雪的爸爸致了开场词,他说今天是她女儿的24岁生日,也是他为女儿筹备的订婚仪式。我当时就懵了,不是说生日派对吗怎么变成了订婚仪式。

当若雪缓缓走出来的时候,她被身边一个陌生的男人牵着,看着就是一副公子哥的样子。若雪的爸爸说: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位就是我女儿若雪,这位是庞氏集团接班人庞杰先生,以后我们若氏和庞氏就是一家人了。他爸爸高兴地笑着,带着商人那种特有的伪善。我看到若雪眼角泛出的泪花。

若雪走上前说:今天是我24岁生日也是我的订婚仪式,我很高兴看到这么多朋友来参加,特别是一个人的到来,让我很感动。谢谢他给过我的关爱和美好回忆。其实他并不知道我是谁?我就是小时候他家隔壁那个爱哭的小雪。

我突然想起来五六岁的时候隔壁爷爷奶奶家确实有过一个叫小雪的女孩,那时候我们还一起过家家,那时候她很内向很腼腆,总是被别的女孩子欺负,所以她总是喜欢和我们男孩子玩。她喜欢哭,每次只要我给她糖果她就会笑,所以每次出去我都会在家里偷偷拿个糖果。可是后来她就突然不见了。

若雪说接着说:这么多年来我一直记得他小时候的样子,我费了好多功夫才重新联系上他,可是我们遇见的太晚了,也不是遇见的太晚是我们没有缘分。那次爸爸去奶奶那里接我,我很想跟他道别一声的,但是走的太急了,一晃20多年过去了。不过还好,老天让我再次找到了他,我真的好高兴。其实关于他的一切我都知道,我看到他的种种困难的处境,我真的很心痛。但是我知道他是个有担当坚强的男人,这就是我喜欢他的原因。但其实我想说其实在我心里那些财富地位和外貌都不重要,我更看重的是他的善良、宽厚、勤奋。

今天我就要跟过去说再见了,也要跟他说再见了,祝我生日快乐吧。从此我会做一个幸福的女人。若雪说完,举起酒杯,眼泪从两腮流下来,滴在酒杯里随着红酒变红变淡。

那天我没有跟若雪道别就偷偷溜走了,外面下着大雪,我看着身后的一串串脚印,深深浅浅。雪花落在我的头上,打在我的脸上被泪水融化。

5、雪祭

若雪和庞氏老总的公子订婚完全是为了拯救他们若氏集团,但是后来没想到一笔新的资金融入若氏救活了他们家族企业。若雪解除了婚约,她跟他爸爸说她再也不想管公司的事了,她签了一家经纪公司做起了艺人。

爸爸妈妈又来催我结婚了,我想起了桂香,我觉得桂香真的挺好的,她也许才是我在这个世界上的命注定。我回去的时候是时隔1年364天。那天我去桂香家的时候,刚好遇到来她家提亲的人。她见到我的那一刻很激动:我就知道你会回来的,我说过我会等你两年的。我把她紧紧拥在怀里。

我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买了房子,我把桂香接了出来,我们在城里举办了场盛大的婚礼,爸爸妈妈都高兴坏了。桂香是个贤惠的女人,做什么都井井有条。我们之间的话题也多了,生活也其乐融融。我开始创办自己的公司,那段艰辛的路程多亏桂香的支持和爱,我发现我越来越离不开他了。

这个世界上的所有缘分早已命中注定,我们在尘世中几经波折跌跌撞撞最后都会向那个命中注定的人走去。在桂香怀里,我没有不安没有自卑没有孤独,我成了她的支柱,她给我她所有的爱和关怀。我们有了孩子,我的公司也渐渐步入正轨,效益越来越好。

现在无论出席什么派对我都会带着桂香,她也在岁月的沉淀中变得大方典雅,散发着知性女人的气质。很多朋友都很羡慕我们,我也觉得能够找到这么个女人真的是我的幸福。

我经常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想起若雪,我给妻子讲我们的故事,妻子很仔细听,然后抱紧我说:千桐,我也会代替若雪好好爱你的。

又下雪了,我站在窗口望着外面飘飞的雪花,我想起了那些寒冷的日子,也深深想起若雪。桂香悄悄从后面给我披上一件棉大衣,我把她揽入怀里就这样一起站在窗前,我的冬天再也不会独自冷冷的蜷缩在角落了。

丑女也浪漫,我爱上了眼镜女孩


我聪明活泼,身材极好,生活一帆风顺,然而长相是我心中永远的痛。从小到大,老师钟爱的都是长相好或乖巧玲珑的学生。像我这样天生反骨,又没有姿色的女生,当然就成了老师的眼中钉。虽然每次考试都是第一,但我没被评过一次三好学生。许多男生与我称兄道弟,可就没听说谁把我写在日记里,偷偷地喜欢我。

于是我性格越发奔放,外形越发中性,成绩越发优秀。我行我素,旁若无人,所以我到哪儿都是知名人物。老爸老妈原来以我为荣,后来见我就摇头,担心我嫁不出去。我自己也春心萌动,主动出击过几次,难以忘记他们惊诧的表情:你是开玩笑吧!我只能苦笑着点点头,伤自尊呀!

初二时,我去一同学家打牌,她弟弟坐在我的对面,看着我目瞪口呆。他说我长得艳丽,语气真挚,当时我激动得险些晕过去。他是迄今为止惟一一个对我惊艳的人。虽然那时他很小,审美观还不健全,但我会记住他一辈子。他的话给我灰暗的青春期带来一丝梦幻,这个世界,也许真的有我的王子,在他眼中,我最美。

我是多情的人,我会写感人的情诗,对着一轮明月,却总也找不到可以投寄的人。我不是佳人,何来才子?其实我五官端正,只不过书读得太多,小学二年级开始戴眼镜。西方有谚语:不与戴眼镜的女士调情。何况是厚厚的近视眼镜?朋友若有幸看到我的裸目,都会说:没想到你的眼睛有这么大!我在心里叹口气,鼠目寸光了这么多年,也不想去平反了,恐龙就恐龙吧。反正有知识,有文化,我不至于没饭吃。

想起大学舞厅里,女生含羞坐在一排,男生小蜜蜂似的挨个扫视,寻找他们的花朵。我最怕这个时刻,因为最后剩下的那朵必定是我,虽然我的舞步无比轻盈,无比优美。很少有人能透过现象看本质。后来我就反串男生,或大跳迪斯科,感觉很爽!工作后,美女同事一个眼神就能搞定的事,我却要前前后后做许多工作。我是不好看,但我有实力,有坚强的意志,所以稳扎稳打,树立良好的口碑。我不怕吃苦,不怕挑战,就怕没有爱情。

爱情需要对手。我有不少异性朋友,一起踏青郊游,说说笑笑,成帮结伙,总与情爱无关。哥们儿与我指点江山,评论国家大事,甚至谈论女人。他们看我的眼神就像看同性一样,我知道再这样混下去,恐怕要早生华发了。在我最美好的年岁里,却不能与最爱的人在一起。我庆幸不是独生子女,哥哥姐姐已为家中续了香火,否则对不起列祖列宗。

想想有点辛酸,一些女孩,不及我一半兰心蕙质,可面容娇美,走到哪儿都是众星捧月,备受呵护。可我呢?同样是朋友堆里的中心人物,出尽风头,可曲终人散,没人送我回家。一次我酒后吐真言:你们有人喜欢我吗?一干兄弟哈哈大笑着说:我们都喜欢你呀!我怒吼一声:那怎么没人追我?兄弟们愣住了,有的说你喝醉了,有的说没想过这个问题,有的说你太强了,不敢追。我欣慰没人说你太丑了。

爸妈觉得我单身贻害人间,于是精心安排了一次相亲。真是老土,但我去了,为了他们高兴。相亲这种形式,实在不利于我的发挥,匆匆一面,内在美来不及表现。我踏上首次相亲之路,不抱任何期望。男主角比我想象中英俊,居然有点像现在超热的韩剧明星裴勇俊。天哪,这等男儿怎么会是安排给我的呢?我有种搭错车的感觉。在别人面前的洒脱健谈被紧张不安所取代,我数次将可乐洒到毛衣上。

我有多聪明,我有多幽默,已无关紧要。这时候,心中反复在想:我是只没人爱的恐龙。这令我潜藏在心底的自卑一点点浮出水面,将强大的我淹没。我觉得自己面目可憎,甚至不敢看他。他说什么,我说什么,全不记得了,反倒在他的注视之下,我的眼泪一点一点涌了出来。

我知道我哭的样子一定不是梨花带雨,可能像只丧家犬。谁在乎呀?反正他是个匆匆过客,不会在我的生命里留下痕迹。我越哭越有感觉,索性号啕大哭,破罐破摔。他在一旁,镇定自若,沉默不语,后来良心发现,递给我几张面巾纸。我从不在人前哭,但第一次在一个陌生人面前,袒露我的伤口。

临别时,我握了握他的手,向他言谢,感谢他百忙之中抽空见我这只歪瓜。他友好地拍拍我的肩膀,说你要保重。突然我觉得很温暖,我想他将来的老婆一定很幸福,只可惜他不是裂枣。寒风中,目送他离去,也许有一天,我会谢谢他,陪我看见残破的自己。

我想,我不会再去相什么亲了。在自怨自艾之际,接到他的电话。他说想请我吃饭,我说好呀,当他是个朋友好了。饭桌上我谈古论今,妙语连珠,逗得他不停地哈哈大笑。偶尔想到那日的失态,我不由觉得一阵心痛。然后去看电影《甜蜜蜜》,张、黎俩人令我感动不已,斜眼看他,居然已经睡着。我和他真是两个世界的人,理性如他,感性如我,又如同,英俊如他,丑陋如我。

我频频与他出去玩,我对自己说他是我的哥们儿,其实我想要更多。也许他是我的一个梦,醒来有时会想,他大概是因为寂寞吧!他提议一起去苏州玩,旅游可是我的强项,风土人情,了如指掌。我寄情山水,尽情展现开朗本性。在苏州乐园玩疯狂老鼠时,我害怕得大声尖叫,他一把抓住我的手,紧紧握住。我一阵晕眩,身体都在颤抖,然后慢慢地放松,心中充满甜蜜和安宁。

从苏州回来后,我与他成了情侣。我问他为什么喜欢我呢,他总是笑而不答。我一头雾水,像一夜之间脱贫致富一样,感到幸福而又惶恐。不明就里,而深陷其中,这是危险的。早已经习惯没有爱情的日子,突然有了,我却有点承受不起。因为我怕失去,这比不曾拥有还要痛苦万分。

我开始躲避他,他迷惑,但并没停止他的步伐。他对我孜孜以求,视我如珍宝,无数次我深夜起来照镜子,也很迷惑。我自己都嫌弃的脸,别人又怎会爱呢?我开始怀疑他的形象思维,我问他,如果在一堆人里,你认得出我吗?他说当然。我又问他我丑吗?他诚恳地说,你不丑,即使你丑,看惯了也就不觉得丑了。

我一点不觉得他是在夸我,但我突然觉得很开怀。他不是因我的容貌而喜欢我的,他一定是喜欢我的内心,我真的没有必要自卑。青春易逝,容颜终会苍老,永恒的是富有魅力的内心。有句老话,女人是因为可爱而美丽的。一个男人说你丑,不爱你,那他就不是你的真命天子;如果他是,他一定会抚摸你的灵魂,温柔地对你!

穿旗袍的女子


也许你宁为男子,喜欢男子那风度翩翩的儒雅,气势恢宏的英雄慷慨。我不是一个女子,故不大关心身上穿着、打扮得怎样典雅、妩媚,衣服于我只在是否保暖、干净,毕竟男子的胸怀是去改造世界,创造奇迹的。可是男人欣赏的眼光却不是那样的呆滞、木讷,男子发现美的眼光往往是超乎想象的敏锐,不着自身却能发现美,也会对美的事物迷恋万分,或者可以说男人对美欣赏的敏锐是优于女子的。

不必要经过长长的一段时间去邂逅一个人,不经意间的遇见便会心动,哪怕是一刹那的擦肩,不需要暧昧不清的让人烦忧,只需要静静的欣赏。那呈现的是春花绚烂的颜色,是夏雨莲荷纠缠,是秋叶绯红的静美,是冬雪飘飘洒洒的纯洁。

能激起诗人思绪肆意的泛滥,那徜徉是在幽雅与灿烂的边缘一样的心境,或许也只有穿上旗袍的女子才会做到,典雅的身姿、那娉婷像极了天上的仙子,要是从街巷路过,或许也会像罗敷一样的行者见罗敷,下担捋髭须。少年见罗敷,脱帽着帩头。耕者忘其犁,锄者忘其锄。来归相怒怨,但坐观罗敷。视觉的挑剔也是那样默默的诚服!

人们在对待美丽和幽雅往往是很矫情的,眼睛总是那么的挑剔,男人也是一样的挑剔。然而,当着一袭旗袍女子出现的时候,会让这种矫情与挑剔显得那么的黯淡无光、黯然失色。不由心志的久久心动,然后是赞叹,那赞叹像诗人用美丽的诗句赞美生命一样的充满力量,蕴涵深意。

时光的隧道里!观之,民国最是多情的,不止是文字里走出的那丁香一样淡淡烟雨空蒙的雨巷,世人更钟爱的或许是因为女子身上吻着青花的那一袭旗袍衣装。美丽的句子写也写不完,一身旗袍辉煌了一个时代,一身旗袍点缀了多情的江南,使江南更加的幽美、迷离。江南的烟雨迷离了那个雨巷,打着雨伞,着一身青花旗袍的女孩,装饰了你的雨巷,也装饰了我的江南。旗袍、江南,雨巷,一起闯入你的梦乡,爱恋便是一世的回眸与等待!

在江南,多么希望逢着一个穿着旗袍的女子,那娉婷,那妖娆,安静着水墨江南,美丽着九夏秋荷。我不知道用什么来修饰江南才更贴合江南的美,可是当你在荧屏里看到着一身青花旗袍的女子走过街巷的时候,那眼神、那明亮,像极了天上闪耀的星辰,烦恼、疲倦像是烟尘一样的飘飞到云霄,沉浸在梦里,即使滴落的雨湿了衣角也是那么朦胧。只是注定你爱上了那个街巷,你的日记本里填满了青花,装满了街巷。爱!变得那么的轻易,爱得那么诗意,爱上便是死心塌地的执念。

你会很快的恋上一个穿着旗袍的女子,不需要约定、打算和计划,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然,也许是在幻像里朦朦胧胧的侵入、占有,是那么的持久,超乎恋人的距离。她是梦幻里的情人,是现实里的泪痕。

旗袍的美,是时间沉淀着岁月泛滥着的虹。喜欢张爱玲的文字,喜欢她那文字里穿梭着各式各样穿着旗袍的女子,她们的命运绚烂得像极了它的花纹,境遇凄婉的绽放尽是那么的永久。纤细,优雅,自然,是那么的切合曼妙精致,似乎上帝创造了旗袍是专为它而生的一样。字里行间,点点滴滴,旗袍与美丽、优雅就像孪生一样的投缘。有人说:时间使它美丽,丑陋容易使它消亡。

穿上旗袍的女子,她甜美了一个诗人的文字,装饰了看风景的人的梦,使诗人独独恋了一世。上海这个城市的温暖与柔情似乎也是感染了她的蛊,它妖娆,它是春天里柔嫩的妩媚。张爱玲说:中国男人的生活比女人自由得多,但衣服恰恰是相反,单凭这一点我就不愿意做一个男子。旗袍,她是爱的,爱的时间胜过了她爱一个伴侣的温度。美丽的女子总是臆想着生活如自己幻化中的一样美丽,拒绝庸俗成了不变的定理。线条与曲线组成了世间最美的画倦,干净,素面朝天,不施粉黛,静静的行走在斑斓的世界里,宛若一泓清泉,从山之巅缓缓的飞泻又溅飞到云天,晕开一圈圈炫目的光环。

生命是一袭华丽的袍!这一袭华裳精美了江南的小城与村庄,繁华了十里洋场的胭脂霓虹。连恨、妒嫉都是那么的充满典雅的韵味,有人这样写过生活的残酷还没有受够?还用烙铁装饰没脑子的头。得而未得者,愤怒也是那么充满诗意!

穿上旗袍的女子华贵却不失含蓄,妩媚而不失典雅,王子挑选宠儿,外套寻找它的模特儿,到底是这袍选择了最合眼的模特儿,还是模特儿给了袍醉人的风情和灵魂?反正醉意朦胧的人总会忘却山水是真!

束身旗袍,流苏披肩,阴暗的花纹里透着阴霾的毒。常常将思绪陷在水墨渐淡的画布里,那个久远的年代、那个冷香端凝的旗袍女子缓缓穿尘而来,一架留声机传出舒缓浅淡的音乐,老藤椅在透过窗棂的斜阳下轻摆,旗袍女子依窗而坐,抚红弄翠,有着临花照水的清闲雅致。就似一个散发着无限风情的精灵,不张扬却显山露水,演绎着雪莲似的圣洁高雅,含而不露的矜持,如水的娴静温柔。

她的美透着考古的文艺,我们都是观赏者,静静的挖掘,韵味深远。那绚丽的色彩、明艳的花纹,大雅即大俗,大俗即大雅;婉约的样式,精致的盘扣,沉静透着魅惑,古典不失性感。穿越了百年,旗袍的内涵依然流溢着风韵。它氤氲着含蓄静敛、风情缱卷的唯美,似一缕花魂历久弥香。稀纺旗袍,轻盈而妩媚;镂金碎花旗袍,华丽而高雅;黑平缎高领无袖旗袍,凄美哀愁而不失神秘。

我想世间没有人不愿意美丽,也不会拒绝美貌,是故,但凡女子都有一个美丽的梦穿一身旗袍。要是你说不,除非你拒绝美丽!

Q464367056

停云落笔20xx/3/26

穿唐装的女生


距离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只有一周时间了,马立明之前整天忙着看文学书,却发现好多的单词都陌生了。唉,这次六级考试再不过关,他的脸就丢大了,因为马立明曾在全班同学面前信誓旦旦地说,这次六级考试一定会过关的。在自习教室里人太多了,没办法,马立明只好跑到宿舍,可他到宿舍一看,他的两个舍友阿东和李金正在大声吹牛呢。

刘立明只好灰溜溜地退了出来,他想起大学的寝室到了十一点钟是要统一断电的,所以要在校园里面找地方上通宵自习是很不方便的一件事情。怎么办呢?马立明突然想起了一个地方,那地方他曾经去过,就在学校的后山下,十分幽静。可不知咋回事,这么美的地方,晚上也装有路灯,竟然没有人去那地方游玩。

那地方没人干扰,正是自己背诵英语单词的好地方啊!马立明抱着厚厚的英语单词书,来到了学校后山下的那个小花园里。他一到那地方,乐了,真没想到,那地方竟然还有一个美女。只见那美女披着一件红色的唐装外套,身影窈窕,正借着一盏应急灯,伏在石椅子上埋头苦读呢。她捧著书挡着头,像是把脸都埋了进去,看起来是神游物外了,只有她那条红色的纱巾,在她的脖子上微微地飞扬。

突然,一阵风吹了起来,把那美女的红纱巾给吹掉了。也许是她注意力太集中了,竟然没有发觉。刘立明暗喜:这正是我献殷勤的时候啊,我把她的红纱巾捡起来,看她怎么感谢我?想到这,他就悄悄地走到那美女的背后,捡起了那条红纱巾,然后,他走近了美女,正想对她说话,可那书被风一吹,竟然掉在了一旁。这下不要紧,刘立明看到了令他魂飞魄散的一幕书背后竟然没有脸!确切地说,是没有头的美女!而且,那书本看起来也是滑腻腻的,石桌子上也一片血红,居然全部是血!

刘立明吓得面无人色。这时,他发觉自己的肩膀被谁拍了一下,他胆战心惊地转过身来,只见一个长发披肩的大美女正冲他微笑,手里拿着一瓶红色的果汁。

你怎么了?女生瞧瞧发呆的刘立明,奇怪地问道。

刘立明指了指石桌子和那没有头的人,壮着胆对那女生说道:你看,这个人这个人竟然没有头!

那女生听了刘立明的话,哈哈大笑起来。她一把抓起那件红色唐装,抖了抖上面的土,对刘立明说道:瞧你一个大男孩,竟然这么胆小,刚才我的外套掉在土里了,我把它披在这些书上,另外还压了一本书嘛。哦,天啊,我竟然把那瓶贝奇野菜汁给弄倒在桌子上,瞧,真像人的鲜血啊!刘立明定睛一看,果然在桌子下,正有一瓶倾斜的塑料瓶。

刘立明连忙拿出身上带着的餐巾纸,帮那女生擦桌子。那女生告诉刘立明,她叫李美蓉,是06届的学生,现在正忙着考试呢。共同的话题,让两人谈得十分投机,聊课程聊学校聊社会,刘立明还发现那女生对外国英语文学挺有见解,于是请教了不少问题。就这样,刘立明和李美蓉谈了好久,最后李美蓉看看表,都已经凌晨两点了,她就和刘立明说准备走了,刘立明竟然有些依依不舍,说明天晚上还来找李美蓉,而且不尽兴就不散。李美蓉点头道:嗯!你可要说到做到了,以后的每天晚上,我们都不见不散!

就这样,刘立明每天晚上都去找李美蓉,两人越聊越投机。刘立明还把自己的艳遇告诉给了他的辅导员兼好朋友欧阳春呢。

一天晚上,刘立明送李美蓉到了女生宿舍楼下,李美蓉问刘立明能不能帮她做一件事情。刘立明拍了拍胸膛,满口答应。李美蓉叹了一口气说:不好意思,刚才我和一个朋友搞恶作剧,在我们讨厌的讲师欧阳春宿舍门口上贴了个驱鬼符,现在我后悔了,但我又不敢去把它拿下来,你能不能帮我把这驱鬼符揭下来啊?

刘立明哈哈一笑:没问题,我的宿舍和欧阳老师在同一幢楼内,悄悄地告诉你,我和欧阳春老师是铁哥们呢。我回去刚好要经过欧阳春老师的门口,我马上就给你揭去!刘立明依依不舍地告别了李美蓉,看着她的身影走远,心里美滋滋的。在路过欧阳春老师的门口时,他果然看到了一张黄色的符,贴在门楣下,不注意找,还真找不到呢。他小心地把那符刮了下来,然后撕烂,扔进垃圾桶里。

第二天一早,刘立明从美梦中醒来,忍不住以炫耀的语气向舍友阿东和李金讲述起他这几晚的艳遇来,听到对李美蓉相貌衣着的描述,阿东脸色立刻变白了,他二话不说,拉起刘立明直奔英语系的大楼。到了大楼,阿东指着一处06届学生的毕业照,然后点住一个女生的头像问刘立明:立明,你说实话,你见到的是不是她?

刘立明一看,乐坏了:是啊!是啊!就是这个美女,你瞧,多么靓丽啊!

阿东狠狠地给了刘立明一肘子:你再仔细看看下面的字。

刘立明凑近墙壁,看那相片下的介绍:李美蓉,06届毕业生,已经亡故刘立明吓得脸色都变了:是啊,她之前告诉我说她是06届的,我咋就没想到这是已经毕业的学生呢。

阿东告诉刘立明,这个女生去年暑假就死了,她的头是在校园后山的草丛里被一只野狗挖出来的,而她的尸身警方至今没有找到,和她相依为命的妹妹也被姐姐之死弄得疯疯癫癫的。学校为了不让学生知道,特意封锁了这个消息,但这消息怎么能保密?很多学生都知道这件事,那地方,从此就很少人去了。阿东的父亲是这个学校的工作人员,所以他知道这个内幕。

这时,学校里突然来了一辆警车,从车上下来几个警察,他们迅速地跑上了男生宿舍,冲进了欧阳春老师的宿舍。阿东和刘立明见状,也顾不得害怕了,他们也跟着上了楼。到了那里一看,才知道昨晚欧阳春老师死了,是上吊死的。而且死得很惨,两眼爆出,舌头吐得老长,让刘立明感到恐慌的是,他上吊用的竟然是一条红色的纱巾!

刘立明还在欧阳春老师的桌子上发现了一瓶倾倒的红色的贝奇野菜汁,那红色的液体倒满了桌面,简直跟他那晚看到的李美蓉倒在石桌子上的果汁一样。看到这,刘立明似乎明白了什么,他悄悄地拉过一个警官,把他昨晚看到的情景说了一遍。警方根据他的指点,在学校后山的那张石椅子下找到了李美蓉的无头尸身。经过法医鉴定,那具无头尸身和李美蓉头颅的DNA相吻合,那尸身就是李美蓉的,可欧阳春老师究竟为什么自杀?警方还在继续寻找原因。

第二天晚上,是个周末,很多学生都回去了。晚上,只剩下刘立明一个人在宿舍啃单词。可是,那个穿唐装的女生的形象却一直在刘立明的脑海里走动

转眼,已经是深夜12点了,刘立明打了个长长的呵欠,准备睡觉。这时,他突然感到这幢楼静得可怕,看来是那些学生被欧阳春老师的自杀给吓坏了,回家的回家,去其他地方的去其他地方,这楼今晚就几乎没什么人了。

就在刘立明脱掉外衣的时候,他突然听到从走廊里传来了一阵哒哒哒脚步声,那声音分明就是女人的高跟鞋踩在地板上的声响啊。这么晚了,哪个女人会来男生宿舍?刘立明摸了摸自己的头,百思不得其解。难道是李美蓉?这个念头一跳出来,刘立明马上脸色变得苍白起来。他胆战心惊地把被子拉了过来,蒙住了头。

只听得脚步声越来越近了,更让刘立明感到恐惧的是,那声音竟然停在了刘立明的宿舍门口。我的妈呀!刘立明暗叫一声,不好,李美蓉来找我了!

立明,你在里面,我知道啊!你为什么不来找我了?你那天晚上不是对我说我们每天晚上不见不散吗?从宿舍外传来了李美蓉哀怨的声音。

刘立明寒毛直立,他想了想,就悄悄地爬下了床,藏到了床底下。

立明,你别害怕了,其实,我不是李美蓉啊,我是她的孪生妹妹李美琴,我今晚是来感谢你的!你要知道,欧阳春是个大色狼,他利用教我姐姐英语的机会,把她强奸了,然后残忍地把她分尸,掩埋在后山。而且,他还乘机利用安慰我的机会,把我也给骗了。一次他喝醉了,无意中把他做的坏事给说了出来,我一个弱女子,有什么办法呢?只好装做疯疯癫癫的样子寻找机会,我知道你和欧阳春要好,一定会把你看到的情景说给他听的,我就是要让他疑神疑鬼,然后我利用他的恐怖心理,把他给吓死,给我姐姐报了仇!你放心,我不会再来打扰你了,我这就去投案自首,再见。

说完,脚步声就渐渐地离去了。刘立明吓出了一身冷汗,他战战兢兢地推开门,果然看到一个穿着红色唐装的女子,正款款地向楼下走去

吸引人的高跟鞋


寂静的夜晚美云整在带着她7岁的女儿小丽正在大街上寻找着房子,美云今年26岁!是一个正儿八经的少妇!在美云26岁的时候,美云一时想不开,迷上了一个比他大五岁男人!她不顾父母反对嫁给了那个男人!如今美云已经26岁了!她明白了自己当年是可能是一时任性,她毅然的离婚准备带着带的女儿过起崭新的生活!城市夜晚的霓虹灯分外鲜艳,好像是为了庆祝美云离婚而亮!美云蹲下,摸着小丽的头发:“小丽,以后只有咱们母女两个了!也就是说你以后只有妈妈没有爸爸了!你放心,妈妈以后会补偿你的!”小丽用懵懂的眼睛看着美云:“妈妈,为什么我以后只有妈妈没有爸爸呢!我的爸爸去哪里了!”

美云听完小丽说完话慈爱的抱着小丽然后心想:“小丽只是一个七岁的孩子,什么都不懂!以后慢慢跟他解释就是!”然后带着小丽去寻找她前几天租的房子!

美云带着小丽,来到这和城市加郊区,虽然房子有些略微的破旧,但是可以看出来它内在的价值,郊区的房子可能有些偏远但是!比城市的房子便宜了一半不止!这种房子的价格让美云还是满意!

“小丽,今天咱们就在这里将就一夜吧,明天妈妈找人来整理这个房子!你放心妈妈一定让这个房子比咱们家原先住的房子还要漂亮!”美云将小丽哄睡着之后就开始在这个房子中四处转悠,欣赏着这个只属于他的房子!

第二天美云送完小丽去上学!然后找来了工程队,来收拾房子!工程队的设计师小吴!看完这个房子,写好了设计方案!就开始各种天花乱坠的对美云说着它的设计方案!美云是一个连高中都没上完的人!根本不了解小吴说的是什么,出于礼貌美云还是用了很长一段时间听完了小吴的建议!反正价格都是商量好的!美云就开始任他折腾!

在家待了一会,美云有些无聊,就开始出去溜达!美云走到地铁站!地铁站里格外冷清!感觉根本就没有往日的繁华!看着零零散散的几个人,美云的心中在嘀咕难道今天是“周末么?”这时美云的不由自主的盯着一个角落!角落那里放着一个破旧的鞋盒子!美云不知道怎么!就开始走向那个破旧的鞋盒子!美云打开盒子,盒子里是一双特别平淡的高跟鞋!但是美云好像对这个鞋子有种不知道是什么感觉的感觉!他还没有找寻施主!就将这个盒子带回了家!回到家中美云不管那些工程队如何施工不闻不问!走到一个屋子就开始试穿了那一双高跟鞋!“尺码刚刚好!这真是上天赐给我的礼物啊!”美云穿着那一双高跟鞋!走到小吴的身边,闻小吴,你看这双鞋好看么!

小吴从他创作的灵感中收回神来!然后看着美云的高跟鞋:“好看啊!真的好看!在哪里买的!”美云看着自己脚下的鞋然后欣喜的说道:“这是我玩捡的!”然后小丽走回屋子!

“妈妈你今天为什么没有来接我?”美云这时才想起来,还有孩子要他照顾!这双该死的鞋子!真是气死我了!

美云跑着小月哭了起来“小月对不起,我真的忘了接你,你放心!以后妈妈一定不会吧接你的事情给忘了!”

晚上美云穿着这双高跟鞋,走在客厅,“这双鞋子可真漂亮”就在这时客厅中的电灯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停电!!美云恋恋不舍的将高跟鞋脱下,拿起凳子去看电灯是怎么回事!突然电灯爆炸,炸坏了美云的眼睛!美云无遮掩着蹲在地上哭泣!如果这时候能有一个男人该多好!以前在家中这种事情根本就不是她干的!小丽听见刚才美云的叫声!从屋子里走了出来!“妈妈你怎么了!...咦!!!好漂亮的鞋子啊!”

小丽没有管美云的伤势!而是拿起那双高跟鞋走回到自己的屋子里!这是也怪!美云不知怎么,好像忘了他眼睛的伤势一样,就去开小丽的房门!但是,小丽好像在屋子里面反锁一样!美云不管怎么推房门,就是推不开!房子里还传出小丽开心的笑声!美云生气了!她最心爱的鞋子就这么被人抢走!她一着急一脚将房门踹开!小丽正穿着那双高跟鞋,然后快乐在镜子面前来回走过!

“小丽,听话把鞋给我!”“不!!妈妈这双鞋我喜欢你给我好么!小丽退到窗边!”用乞求的眼光看着美云!但是谁知美云不为所动,就像抢回那一双鞋子!

“啪”一个清脆的嘴巴!打在小丽的脸上!这时小丽才恋恋不舍的将鞋子脱下,然后给了美云!美云拿起鞋子就走会房间!根本就没有管小丽在地上哭泣!

第二天美云去朋友家的眼科诊所来看自己的眼睛!“幸亏电灯泡的碎片没有划破你眼睛的眼白和眼球,只会划破你眼部周围的皮肤!@否则你这双眼睛还真是保不住!”

晚上美云和他的朋友回到家中!看到小丽还在穿着那一双高跟鞋!美云看着这一刻生气了!“小丽,你想干什么!你怎么就是不听话!”

美云其实还想再抽小丽一个大嘴巴!但是看到她的朋友那张不可思议的面部表情!她忍住了!美云走进厨房开始做饭!而美云的朋友看到那双告跟鞋!马上就冲过去跟小丽哄抢那一双高跟鞋!“别过来?着高跟鞋是我的,你不能跟我抢,妈妈也不能!”美云的朋友根本就没有听见小丽说话!然后抢到了那双高跟鞋!

美云的朋友穿上那双高跟鞋之后!不知道怎么回事,走到窗户上跳楼自杀了!美云就在做饭的时候才清醒过来,为什么女儿昨天穿着干跟鞋尺码会正好!自己穿也正好!难道是因为那双.....

“妈妈,阿姨跳楼了!”

晚上美云从公安局做完笔录回来!不知道为什么,又看到那一双高跟鞋正在女儿脚上穿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