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一生网

欢迎来到情感一生网
你的位置: 情感网 > 情感故事 > 导航 > 其实浪子回头,真金永不换

回头的情感美文

发表时间:2021-02-18

其实浪子回头,真金永不换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其实浪子回头,真金永不换",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我一直就是个脾气暴躁的人,从小到大没让家里省过心,也犯过很多很多的错。但是,我的母亲始终包容着我,而我也在慢慢地长大,最终,我听从母亲的话,娶了一个她中意的姑娘。

她身高160,体重140斤。俩大脸蛋子总是隐隐的泛着红光。她不太会说普通话,只会说她老家那儿乡音极重的方言。无论春夏秋冬永远爱穿一条宽松的黑色长裤。跟我结婚之前她从来没穿过高跟鞋和裙子,也不知道粉底是什么东西,洗完脸最多往脸上擦点儿蛇油膏。

她是个朴实直率的女人,没念过什么书,却也知道敢爱敢恨。只要我不在外面乱搞,她就会一辈子老老实实的给我做饭洗衣生孩子。但是如果我干了什么坏事,吵架时她也能顺畅的骂出我去***。

不过,洞房花烛夜时我知道了26岁的她还是个处女。这点倒让我挺意外。

昨天我妈跟我说她面相旺夫,是个过日子的女人,让我一定好好珍惜。我说我知道。然后笑了笑。

我已经再也不想忤逆我妈的任何一句话了。

小时候啊,家门口路过一个算命的老先生,他看了看我的面相,然后告诉我妈,这孩子以后是个武将。要么揭竿而起,要么恶贯满盈。

他算的不准。

如今我在一个闭塞缓慢的小县城里安安稳稳的生活着,住在一栋我爸妈用攒了一辈子的钱给我买的80平的楼房里,每天骑着自行车规规矩矩的上班,月底拿2500块的工资。交给我的胖媳妇2000,剩下的500我自己买烟抽或者偶尔请同事们吃饭。

很多个夜深人静的时候,我的胖媳妇打着呼噜睡的很香,我就会给她掖好被角。然后起来去阳台上抽根烟,夜色静谧,远处有零星的霓虹闪烁。我都会想起我那个好看的前女友。不知道此时她睡在谁的床上,身边的男人对她怎么样。

其实我的前28年,也挺浪的。

上小学的时候,我家里穷,我个儿也矮,我们班里有个家里卖橘子的小男孩儿,仗着自己有俩臭钱儿,看不起我,我心里一直讨厌他,但也没说什么。可是有一次他故意推倒了我,那一刻,我心里沉睡着的小兽被唤醒了。我红着眼睛疯了一样向他冲过去,他被吓到了,然后我给了他狠狠的一顿胖揍。

从那天以后,我知道了武力的重要性。之后的20多年,我靠着拳头征服了无数我看不顺眼的小兔崽子。

刚上初中不到一个月,我就统领了学校里的黑帮势力,整天带着我那帮小兄弟们耀武扬威。

初二的时候,班里转来一个城里的小姑娘,长的贼好看。我看见她的第一眼,就知道自己情窦初开了。当时虽然有很多男孩子都喜欢她,但是他们都太怂,丝毫对我构不成威胁。

其实我长的挺有男子气概的,剑眉星目,加上我从小学就一直喜欢锻炼,所以体格匀称,穿什么衣服都好看。我对那小姑娘献殷勤献了两个礼拜后,她就被我拿下了。

在一个月明星稀的晚上,我带着她一起逃了晚自习去操场上散步,那晚我第一次拉了她的手。她的手绵绵的,特别温暖,特别小,柔弱无骨,让人忍不住怜爱。

可是还没来得及继续深入探究探究那小姑娘,我就出事了。隔壁初中的一个男生打了我的一个小弟。

那天早上我带了两个兄弟埋伏在那个男生的家门口。我拿着一个麻袋,打算等那个男生出来以后用麻袋套住他的头,然后让兄弟们用乱棍打他。

结果那天那小兔崽子跟他妈一起出门。他看到了我们手里的麻袋和木棍,就开始喊人,我让我兄弟往楼下跑,我自己往楼上跑,到六楼的时候我看见他们家的人快追上来了。

我想,我一定得跑出去。

然后我一脚踩断了不知道谁家放在楼梯间的拖把,拿着拖把棍一路乱挥冲了下去,也不管有没有砸到谁,就那样不管不顾的跑了下去。最终我跑出来了,我那笨兄弟反倒被他们逮住了。他对那家人供出了我家的地址。

第二天,他们一大家子人来到我家。

那天我和我爸妈正好不在。家里只有10岁的我妹妹和8岁的我弟弟。听我妹说,那天家里的院门没关,他们一大群人就那么浩浩荡荡的走了进来,男女老少都有。其中为首的男人手里还拎着一块儿砖。

他问我妹,杨大成呢?

我妹说,出去了。

他问,什么时候回来?我妹说,不知道。然后他们一大群人就站在我家院子里等我。

后来我回来了。我还没进门的时候,我妹在家门口拦住我,告诉我有人要来打我,让我出去躲躲。我说,没事,别怕。

我的傻妹妹啊,我惹的事儿,我要是躲了让你一小丫头顶着,我还有脸给你当哥吗?

那天的我,任由他们辱骂和拳打脚踢。有个老太婆甚至拿绳子勒我的脖子。有个男人举起砖头要砸我的头,我妹歇斯底里的哭喊着不要,声音很大,那个男人的砖头没有落下来,那一瞬间,我看着我妹,觉得心疼。

后来我爸回来了,我爸一直不太有出息,胆小怕事。那群人说要带我去派出所,我爸大概也是对我绝望了,他挥挥手让他们带我走。再后来我妈回来了,她死死的护住我,说她绝不允许有人欺负她的儿子。

那天下午,我妈和那群人唇枪舌战了好久好久,双方的唾沫星子满天飞溅,那件事后来怎么解决的我记不清了,我只记得我妈一直把我护在身后。我仰起头看了看天,残阳如血。

那群人最终没能带我去派出所,不过他们走的时候说,杨大成你以后最好当心点儿。

我跟兄弟们每人买了一把长砍刀,打算要那小子的狗命。结果还没来得及动手,我妈就在我的枕头下面发现了那把砍刀。

那把刀被我妈埋在了外面的地里。我不知道,埋那把刀的时候,她心里有多害怕这个儿子以后会杀人放火会锒铛入狱。

然后我妈立刻四处求人,给他们塞厚厚的红包。给我转了学。转到我们那儿口碑还不错的二中。大概,我妈是想让那群好学生影响我,起码把我影响成一个不打架的学生吧。

可是转到二中以后,念了不到半年,我就因为聚众斗殴被学校开除了。

我妈什么都没说,因为她不敢说什么,我脾气暴躁,她要是敢骂我,我一定会让这个家里不得安生。

她继续到处托关系花钱,给我转学,这次转到了一所乡下的初中。我在那儿又读了一年。住校。从那一年开始,我慢慢的知道了花钱的滋味有多爽。

后来中考我没考上,差的分很多,就算花钱也上不了,最后我以前的兄弟帮我联系了一个体育生的名额,我爸妈很高兴,终于能给我买到一个上高中的名额。

然后,高中三年,我就一直做了体育生。

当时我们学校旁边有座很高的山,每天早上,我们那群体育生兄弟们都要快速上山两趟,然后环城跑两圈。我们每天下午都不上课,去操场一遍一遍的练习短跑,长跑,体操,以及各种力量训练。

现在想想,那段日子,是我青春里最有价值的了,那是我生命里朝阳初升的日子。

那时我几乎统领了我们学校的所有体育生,大家都叫我成哥。那个时候的我,请兄弟们吃饭一定得去当地最好的饭馆,抽烟也起码得抽黑兰州。

其实我爸妈都是农民,几乎每一分钱都得靠着两双手从土里刨,但是我不懂事。我可是成哥,我得要面子。我怎么能在小弟们面前露穷呢。

我喜欢半夜跟兄弟们翻墙出去撸串喝酒,喜欢打台球和调戏小姑娘,喜欢在半夜里带着兄弟跟那个小县城里的小混混们火拼。喜欢听大家毕恭毕敬的叫我成哥。喜欢跟我妈说我上周拿走的2000块钱又被偷了。

当时我弟弟上初二,我弟弟是个特别乖的男生,有一次他们班里有个男生看我弟弟老实就欺负他,被我无意中知道了。

那天下午我带了二三十个壮汉,把欺负我弟弟的那个男生堵在了一个巷子里。其实我没怎么伤他,我们一圈人围着他,每个人手里拎把刀,不过我们没砍他,拿刀是为了吓唬他,我们只是用拳头收拾了他。

我们连着堵了那个男孩三天。他就辍学了,听说他打死都不来学校了。

我弟弟说,自从那事儿发生以后,他们全校的男生见了他都是笑容满面礼让三分。我虽然嘴里没说什么,但是心里挺得意的。

后来到了高考,我没考上。我妈想让我复读,我打死都不复读。我跟她没日没夜的吵,用最难听的话骂她。后来战争愈演愈烈,在一个没有月亮的夜晚,我爸狠狠的打了我一巴掌,我举起拳头准备打他,但最终我还是放下了拳头。跑了出去,离家出走了一个多月。我妈和我妹千方百计的找我,一直没找到。

其实那一个多月,我在我一朋友家的小煤窑里打工,每天吃东家吃剩的菜,每天从早到晚干最苦的活儿,最后还被克扣了工资。

这些事儿我从来没跟家里提过,我觉得自己是英雄。英雄选择的路,再苦再难,也得咬着牙不后悔的走完。

就在我妈快要放弃让我复读的念头,准备等我回来就让我去社会上打工的时候,我联系到一个三流警察学院的入学名额,只要交钱就能上,听说毕业了以后拿到警官证,就能当警察。我妈自然很高兴啊,满心欢快的拿了钱就把我送进了那个警察学院。

我在那个学院里念了一年时间。我学会了去健身房,学会了请兄弟们去KTV里通宵,学会了泡妞。学会了吃很多高档的菜。唯独没学会,珍惜父母的血汗钱。

那一年我不知道自己花了多少钱。

后来我妹告诉我说,那时家里为了供的住我,已经卖了好几头正值壮年的奶牛。每次我一开口要钱,我妈心里就咯噔咯噔的害怕。因为我的口一张,通常都是几千。那几千块钱,我爸我妈要在地里弯腰弯多少次,要送掉多少斤牛奶才能挣得来,我从来都不考虑。我只是快活的享受我的青春。

我妹还说,那时我妈为了能多挣点儿钱,只要有人订牛奶,我妈就给送。不管是六楼还是七楼,也不管奶户家有多远,她每天早上四点就起来,骑着自行车,挨家挨户的给奶户们送牛奶。很多时候,我妈好不容易爬到六楼,把牛奶刚递给他们,还没来得及转身,他们就迅速的,啪一声关上了门。

很多个冬夜里,寒风刺骨,我妈骑着自行车送牛奶,都差点儿被喝醉酒的大车司机给撞了。

在那个警察学院念了一年以后,我不想念了。因为我发现原来班里的学生都是有后门的,他们一毕业就稳稳的有好工作等着,而我自己一毕业什么都没有。

然后,我爸妈只好决定送我去当兵。

我们那儿当兵也不是随便就能当的。我爸妈再一次找了很多人,送了很多礼,花了很多钱,费了很大的周折,才终于把我送上了去新疆当兵的火车。走的那天是我爸和我妹妹送的我,因为我妈得去送牛奶。那天我爸和我妹都哭了。

在新疆当兵一年多以后,我又不想当了,那儿太苦了,冬天雪下得半人厚,还得干很苦的活,晚上还得站岗。我得了重感冒。我打电话回去的时候,我妈一听我感冒着的嗓子,心疼的受不了,然后就又一次找人,送钱,想让上面把我调到一个好点儿的地方当兵。那一次总共花了两万,加上无数次的送礼请吃饭,才把我从新疆调到了青岛。

到了青岛以后,我被分配进了一个干休所。我妈终于放下了心,以为这下我终于可以安心舒服的当兵了。

我的确心满意足了两年,可是后来我又不想在那儿待了,因为干休所里工资不高,除去吃穿用度,每个月只有2000,而我交了个大学生女朋友。

她是个好看的姑娘。而且很会穿衣打扮,一点儿都不俗气。她如瀑的长发披在肩头,就像春天刚发芽的柳树一样美丽。她的皮肤很光滑,胸脯白皙柔软,在床上的时候,我最爱一遍一遍的抚摸她的身体,她身上淡淡的的体香和那娇弱妩媚的呻吟总是能轻易就让我全身血脉喷张。

那时候我想给我的女朋友最好的,我每个月挣2000,我会给她打过去1000,剩下的1000还债和给自己买衣服。当然,从小到大,我屁股上的烂账就没理清过。而且她是大学生,我不想让她同学看到她男朋友穿衣没有品味,于是我也给自己买高档的衣服和鞋。每逢节日的时候,我也都会给她买很贵重的礼物,有时候自己手头紧,我就给家里打电话,用各种借口委婉的暗示让他们给我打钱。他们心疼我,每次我要是要2000,他们起码会打过来3000。

我欠的债越来越多。

那时我想挣很多很多钱,我觉得我欠那么多债都是因为我待在这个小小的干休所里挣的太少,这太特么委屈我了。我不该是一辈子窝在这儿的人。

所以后来,尽管我妈歇斯底里的生气和哭喊,甚至以命要挟,我也还是擅自从部队里出来了。我给自己办理了复员。我没理我妈,我想,燕雀安知鸿鹄之志。

走进社会的那一刻,我的心里充满了神圣感和骄傲感,我终于脱离我妈的束缚了。我终于能一展自己的本领了。我觉得我一定前途不可限量。

但是,摸爬滚打了两年。我还在自己租的地下室里每天吃泡面。我已经瘦的皮包骨头了。不过,不管多难,我都坚持每个月给我女朋友打过去一千块钱。只是那时候我跟家里彻底决裂了,所以节日的时候也没脸再跟我爸妈要钱给她买礼物了。

28岁那年,我用命去疼的那个姑娘,还是离开了我。我不怨她,我知道,两个人有多少缘分,走多少路。

其实她是个好姑娘。我知道她喜欢会弹吉他会唱歌的男孩子,她爱画画爱看书,可是我五音不全,不会唱她爱听的董小姐。我从小到大没听过一节语文课,我不爱看什么鲁迅史铁生,我只爱在健身房里挥汗如雨。而且我的银行卡上一分钱都没有。

我们谈了三年异地恋,到最后的时候,我们已经没有任何共同语言了。每周一次的例行电话,不用开口我们就知道对方会说什么。因为来来去去无非就是,吃饭了么这两天课多么给家里打电话了么那行我去洗衣服了。唯一能让我们微信上的聊天内容超过十分钟的,就是幻想一下下次见面的干柴烈火。可是,干柴烈火这种事儿,偶尔提提就行,总说也就没意思了。

她是个明事理的姑娘。分手的时候,她说:我特别感谢老天爷,给了我这么好的初恋。我知道你对我好,我知道你爱我。你就像一碗养胃的白米饭。我从刚开始学会吃饭,老天爷就给了我你这碗米饭,我吃了三年的米饭,所以这三年我长的很健康。没有生过什么乱七八糟的病。可是,我一想到之后的几十年,我要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吃这碗同样的白米饭,我就觉得人生特别绝望。我想,如果现在不走,那么等到要嫁给你的最后一刻,我也一定会逃婚的。我知道,这一次离开你,我就再也回不了头,外面的世界可能凶险万分,可能会有男人骗我,可能我会遍体鳞伤,但是,我还是想去经历一番。我不想吃白米饭了,我想吃点儿别的。哪怕会拉肚子,我也想试试。对不起。我真的要走了。

看完这段话的时候,我的心里充满了绝望。我知道,我要永远失去她了。

其实我挺感谢她的,没有到最后一刻再逃婚。那样的话,我和我的父母就会颜面尽失。

而且我知道,她已经26了,可是我还是什么都没有,即使她再爱我,她也不能跟着我。跟着我,她怕自己没有未来。

她是个好姑娘。没经历过坏男人,我希望她吃点儿火锅和烤串以后,最终能遇到一碗有趣的白米饭。这碗白米饭会让自己变成蛋炒饭,也能让自己随时变成很多口味的盖饭。希望这碗米饭千万不要像我一样,都没为她的后半生存点儿米。

她离开以后,我就回家了。我知道,不管我走多远,家门永远为我敞开着。

我回家的那天特别冷,零下十几度,寒风呼啸肆虐,我看到我妈坐在路边卖牛奶。行人匆匆,每个人都加紧脚步往温暖的地方赶,只有她一个人无比坚定的坐在小板凳上,裹着那件穿了很多年的军大衣,头上顶着一块旧头巾,等着有人来买牛奶。

那一刻,我在公交车里泪如雨下。

这些年,我妈为了给我转学,为了让我当兵,为了让我能念成书,别走歪门邪道,为了供养我的大手大脚,她到底看了多少脸色,到底吃了多少苦。而我出来挣钱五六年了。竟然一分钱都没给过他们。反而在一次一次的,跟他们老两口要钱。有我这样的儿子。她难道不觉得心冷吗。

回家以后,我拔光了自己身上所有的刺。接受了我妈给我安排的一切。我对媳妇只有一个要求,就是她要心地善良,孝顺我妈。

情感编辑推荐

浪子的眼泪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浪子的眼泪,欢迎阅读与收藏。

上周未去了趟沙井,拜访一位别离多年,与我曾有过八拜之交,亦是同窗同学的好兄弟。莫尧文----

我这位兄弟性情豁达,自幼牙尖齿利,善能言辞,可说是天生得一副好嘴。十年相隔,今日乍然相逢,但见他神情奕奕,侃侃而谈,丰采比之当年毫无半分逊色。

也属我冒昧,来时没打听他有无女友,匆匆而来。直至当晚他订下酒席,邀来女伴,我这才得知,他已不再是孤身一人,和女友同居多年,系属早有夫妻之实,却无夫妻之名的小俩口子。

酒席之上,俩人暗接耳语,几度说些局外人难以释怀的话头,而后相觑妾笑。故友秉性,我颇有知晓,他绝非好色轻友之徒,兄弟情义固然不假,眼前种种缠绵亦非做作。少年人情场得志,意气风发,本也情里当中,假使换做是我,有此佳丽作伴,能否抑制,那委实也难说得紧。

对此,我虽抱以理解并不介怀的心态,但隐隐觉得兄弟之情渐现殊途,必竟不再是同一世界的人了。

酒席散罢,当晚投身于长兴百货旁的一座公寓里,趋着酒意尚存,身子未洗,俯卧而眠。长长舒了一口大气,但觉世事苦多,身心疲惫已极。

次日,从睡梦中幽幽醒转,睁眼望时,见一缕阳光从窗帘细缝处挤将进来,斜照在床前的拖鞋之上。昨夜,我几时下到床来穿过这拖鞋,记忆里却丝毫没有了印象。这种片段的失忆,理应年衰力竭时方有,而我却提前了整整几十个春秋。愁苦之意纷至沓来,心中不禁鸣道:可怜未老头先白,少壮如履甲年衰。惆怅只因相思痛,白发恨尽夜无眠!

把手伸到阳光下,然后转过头来从手背向上望去,只见通红的手掌里有几根白骨的黑影之外什么也没有。卦书有云:掌相之好坏,决定其一生运数。譬如:财富、气运、爱情、终寿、苦疼等等,包罗万象,无所不在其内。双掌在半空中来回翻飞,研究许久,但始终参详不透这双相貌不扬的手,究竟藏有些怎样的玄妙?不屑之心顿起,心道:世上本无事,庸人自绕之心理作祟罢了。饶是如此,心中还是不禁起疑:自己流年不利,兴许与这掌相大有干系。

正当心驰袁马之际,阳光斗然倏逝,眼前顿暗无光,双掌在床头一按,使了个鲤鱼打顶,翻身下床,走到窗前向外张望,只见日晒三杆,时候已然不早。

洗刷整理,收拾衣物,背负行囊,挤上公交车,离开了长兴。

乘坐的396路公共汽车,行至上星村委,忽而北转,向上南方向驶去,与沙井客动中心背道而驰。情势虽非百分窘迫,但想到走回头路远一分,则多一分冤枉。是以站起身来,嚷道:司机大哥劳驾,我要下车。那司机听罢,猛地刹车踩实了,机踉踉,将我向前抛出半丈,险些摔出个筋斗。我胸中怒火上冲,暗骂道:你奶奶的熊,没地这般猴急做甚?

走出车箱,脚踏所处已是上寮地阶。抬头仰望天空,只见乌云密集,黑压压的令人有种逶不过气的压抑感觉。其时已是三秋十分,在这个时节里有此景况,倒也实属少见。

刚走不一会儿,天空便淅淅沥沥落下雨滴,噗噗拍打着路面,空气中的混浊气体仿佛被抽去一空般,显得格外清清怡人。还不及等我吸上几口大气,突然,半空电光连闪,叭喇喇一阵响雷,跟着豆大雨点哗啦啦簌簌狂洒,只打得路面腾起一层薄薄的雨雾来。片刻之间,混身上下尽已被浇得个淋漓通透,狼狈至极。

事已至此,寻藏觅躲亦乎徒劳,索性便任由它淋湿了吧。

雨水泼面带着丝丝凉意,也是这时,脑海中浮现出当年那段往事。

那是个细雨朦胧,飘渺淅沥的冬季时节,虽不如眼前这般倾盘骤雨,但却寒风飕飕,冰冷刺骨,我和她躲在上寮公园的小湖亭中并肩而立,侧首望去,只见松隆的羽绒服里,露出她一张白晰俊俏的小脸蛋,润玉般的白牙格格相击,令人瞧着不禁起怜。胸间热血上涌,张开双手将她搂入怀中。她并不绝拒,也深情的把手插入我的大衣里头,紧紧抱住,羞羞答答的,把整张脸都藏到了我的怀里。她吐气如兰,身子散发出一种少女的神秘芳香之气,胸膛受她双峰挤迫,周身筋骨宛似掉入老醋坛中一般,瞬时融化了。一颗心恰似小鹿扬蹄,又如压实的弹簧一下子松开,蹦得几欲跃出腔来。

只可惜,后来我们还是分手了。至于为何分手,现下已不想将其分说。

上寮与上南交汇处的湖滨公园便是当时我们避雨相拥的地方,虽然未曾步涉湖亭,但已属旧地重游,心下不禁感叹物是人非之凄凉。

衣衫俱已湿透,背包里的手机却在播放张慧妹的那首老歌《我可以抱你吗?》歌声和旋律忧伤得如哭如诉般,令人听不了不禁泪下。外面下着雨,犹如我心血在滴。爱你那么久,其实算算不容易。就要分东西,明天不再有关系。留在家里的衣服,有空再来拿回去

平日里听着这首曲子,便觉感触颇深,此情此景再将它品味,心如遭受凌迟般疼痛不已。

耳机外嘈杂雨声中,仿佛听到她的脚步声跟在身后。不时的想回头望去,却又害怕看到的只是一片空空如也的场地,没有她的身影。寂寞凄苦之意如涛如澜般侵袭,累积已久的泪水再也忍藏不住,哭出声来。

当雨水因为眼泪而变得苦涩,方才明白,原来事隔多年,我仍是这样这样的爱着她。

回到租出屋里。

烧开一桶热水,然后将毛巾放入水中浸泡,取出来拧干后敷到脸上,躺在椅子里静静的呆着。不知过了多久,朦朦胧胧地睡着了。

隐隐约约做了一个梦,梦见她站在我的面前,手里拿着一只布偶,笑盈盈地道:你到哪去了?弄得湿淋淋的。你瞧瞧这个偶人多可爱说着不住摆弄手中的布偶,嘴角边泛起一种甜蜜与羞涩的笑容。我虽知道她对着那布偶而笑,但还是情不自禁地吃起那个死物的醋。

我喊出声来:诗喻你回来了么?诗喻我好想你!声音苍茫枯老,宛似七老八十的老头子的声音一般。

想伸手将她搂入怀中,但身子稍稍挪动,便觉百骸如同散架也似,疼得几欲晕去。我这是怎么了?我问着自己。但已无暇思索,咬紧牙关,艰难地爬了起来。唯恐再耽误片刻,她又要转身离去,再也找她不到了。

也在这时,她身后突地冒出一个男子的身影,相貌和容颜模糊难辨,但见他身挺玉立,四肢修长,想来那模样也差不到哪去吧!她把目光和笑容从我脸上移去,对那男子娓娓而笑,眉宇间与我对视的神情大不相同。此刻她脸上充满了愉悦、忸怩、羞涩、甜蜜、依恋等等缠绵不尽。终于,她抛去手中玩偶奔将而去,挽住那男子的胳膊,依首入怀。刹时之间,我的胸口如被重擂,煞似电击的一般,呼吸似乎也要停止了。然而,她却没再向我多瞧一眼,依偎着那男子转身离去,俩人渐渐消失在我梦里的尽头。

不不要,不要离开我!喊出声来的刹那,人随即醒了。

在眼泪中,我看到自己佝偻的身影在无边的茫然、空寂、消沉与孤独的世界里凄凉徘徊。。。。。。

拖着疲惫的身子,痴呆地走进浴室,对着镜子除去身上衣衫,湿衣浸泡的肌肤上透着青白的印痕,与嘴唇的紫黑色形成一种鲜明而又怪异的强度色差,乍眼一看,如同一具死去多年的老尸。瞧着自己这副模样,又想起方才在梦中情形,心道:一个糟老头和人家帅小伙抢媳妇。此等焉有不输之理?岂不遭人笑话?是啊!是啊!那委实滑稽得很哪!哈哈!哈哈!自嘲自悯之心顿起,双手抱膝缩成一团,却又哭得不成样子了!

完!

宿世缱绻,余生不换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轻柔地反复吟哦。

一袭白衣,长发飘飘,纤手轻持玉笛。笛声、泣声,氤氲在摇曳的蒹葭中。丛生的蒹葭,如雾迷幻的思念,溯游而上的你,可知我在浅处翘盼?默默地思,痴痴地愿

是谁说?你如璀璨夺目的流星,划破我夜空的寂静。不期而遇,你我却都是只愿安处流年的过客,也许,无力承载所言莫名。

那一夜,静夜流深,灯火阑珊。此处,云雾缭绕了星空,圆润的月儿,乍隐乍现无意的风飘游入我窗,拂起我缕缕青丝,拨动彼此沉吟的心弦。碎碎念,夜夜伴,淡淡缘。

风,你在何处?

万物沉默了,你我无言了。无涯的时空,交互错杂,触摸不及,却又时刻相伴。经卷是知音,你是佳人,笔尖的舞动是我唯一的光阴。我多想成为你书页中的一首诗,泼墨的馨香,缠绕你心。

或许,用力雕刻,便能永驻心间,于是鲜红的液体滑过肌肤,我只当作是真诚的吐露,是你无法预见的赤诚之心。终于,轻轻浅浅的疤痕愈合,我闪耀在朝阳,欣然观摩着浑然天成的艺术品。我终于笑了

你与我诉说你的青梅,两小无猜,青葱年华。记忆像是说书的人,一别经年的时光,涌动在你心潮同牵手。同嬉戏。同哭闹。炽热的艳羡目光,是你的意想不到。会有那么一天命运是个调皮的小孩,诺言依旧灼灼绽放,心却凋零了一地的惆怅。

你不言语,你不挽留,你会流泪吗?你会哭,不会流泪。望不见彼此憔悴抑或悦然的面容,恰如彼岸花一般。有花不见叶,有叶不见花,生生两相错。细闻那瓣瓣无声的缱绻,温柔的呢喃。此岸,是离境生灭;彼岸,是无念执着。

你是沉默的湖水,我撩动一瓢碧波。这似乎是戏谑,又是珍贵地挥霍。我畅游在淡紫编织的梦中,不愿醒来。紫色的天空,紫色的翱翔,紫色的花木,紫色的万物你轻点我眉间,梦终醒来。

冗长的信笺,言不尽生生世世缠绵纠葛的痴念,一语不见,斩不断未了的情缘。你始终是不明花谢花飞花满天,红香消断有谁怜?我并非多情的黛玉,不过是你点洒花前的一滴垂露。我祈求佛让我常伴你左右。

于是,阴郁的天气,我总在你额前;你在世间流离,我随你飘泊无定,终于,你尘埃落定,化为磬石。你的眸子,能否望见?我张开蓬盖,生怕暴雨于你摧残。年年岁岁,岁岁年年。

佛点化我成人,你形如风,我原以为前世缘已尽

踟躇千年的誓言姑娘,让你久等了。(网 )

永不言悔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永不言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正月十五,也就是元宵节那天,是我的生日。

懂事的女儿知道了,提前好几天便忙着制作生日卡片,准备生日礼物,挖苦心思让我快乐,想方设法让我欢喜。看着女儿忙碌的身影,我感觉那些天占据她整个身心的一定是我。

现在想来,更是肯定如此。因为在那年那月,我曾经为一个人精心准备过。记得离他的生日还有半个多月,我早已跑过好几家商店,都没选到称心如意的礼物。此后,一上完课,我就骑上自行车到二十多里远的集镇,选中几个比较繁华的超市,依次仔仔细细搜寻每一个角落,直到天渐渐变黑,直到我筋疲力尽,总是空手而归。接连好几天,我不停歇,最后终于在一家偏僻的精品商店发现:那是一条银白的项链,由椭圆形的上面有细碎花纹的小扣环一个个连接而成,精巧别致,加上华丽的首饰盒,真的让人爱不释手。

礼物选好后,再写上一封信,又找来与自己年龄差不多的男同事和女同事,让他们每个人在信的背面写上生日快乐四个字。信的整个背面被大大小小、各式各样、不同颜色的字体填充得满满的。一个年龄较小的同事问,这样写有啥意思;另一个性格直爽的同时说,管他啥意思,叫写就写;一个正在热恋中的女同事说,真是别出心裁,收到的人肯定幸福;另一个已结婚的女同事看着我,理解似的笑我对他们的反应一概不顾,只希望他能感知到我对他的深深的、满满的祝福。

十几年过去了,这段有关他的记忆埋藏过、尘封过,但都无济于事。它好像飘浮在大海里的一叶小舟,在生活的波浪汹涌中时有时无,时隐时现。上班以后,由于工作稳定,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亲戚、同事、朋友给介绍对象,也约了几个人见面,但我看着都不顺眼:高的太高,矮的太矮,胖的太胖,瘦的太瘦,就是不合自己的心意。咎其原因,都是由于时时想念他。我想他:白天,给学生讲完新课,就站在讲桌前,在洁白的纸上涂写他的名字,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晚上,躺在床上,一闭上眼睛,他的音容笑貌、言谈举止就像电影画面一幕又一幕浮现;梦里,他像不约而至的幽灵,去了又来;清晨醒来,满身满脑被他的名字浸泡。现在想来,因为有他,我根本不去选择。

回顾我们那时的交往,我就仿佛走进博物馆的长廊。其中,每一处景物都意味着一段美丽的回忆,每一件事都牵扯着一个动人的故事。在他忙着考军校期间,复习特别紧张,心里压力特别大。他就不断地写信、打电话,诉说自己的苦闷、烦躁、担忧那些日子,我唯一能做的,也是做的最多的就是各种道理对他讲了又讲,鼓励的话语对他说了又说,同样的诺言对他许了又许,只希望他能全心全意地投入复习,发挥超常水平,考上理想的学校。他考完,我却消瘦了。此情此景,同事们一个个看在眼里。其中一位阅历资深年龄稍大的男同事给我讲了一个故事:1977年,国家恢复高考制度以后,很多人回到学校复习功课,准备参加高考。其中一些人的妻子点着小脚,挎着包袱到学校去找,拉劝他们回家。我惊奇地问为什么不让他们考学?考上学就远走高飞不回家了。同事把声音拉地长长的,似乎对我暗示着什么。我不以为然:这些小脚女人,目光短浅,胸无大志。我是现代女性,有文化,有涵养,有气度,有眼光,不会束缚所爱人的手脚。当他展翅飞翔时,我会鼓励加油;当他越飞越高时,我会骄傲幸福。

因为我相信我们的爱是相互的。他曾经说过我发誓,今生今世我爱你;他曾经说过爱就爱你五百年;他曾经说过自古都是痴情女,我却是个痴情男;他曾经说过这辈子,我取得一定是你这样的人怎能不让我心甘情愿为之付出?这样的人怎能不让我心甘情愿生死相许?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由于他的家人坚决反对我们之间的事,本以为地久天长的爱情竟在一夜之间化为乌有。当时,我整日以泪洗面,茶饭不思,夜难安寝,我就不知道自己活在世上还有什么意义?

岁月流失,往事如烟。然而这段回忆却始终无法释怀,偶尔如针刺心头,让人痛不欲生。忽一日,阅读到《怦然心动》这本书,其中的一篇文章让我猛然醒悟:人生的成功,常常不以输赢做依据。其中许许多多的难关,你闯过来,同时多了一份体验和感悟,这本身就是成功人生的乐趣。所以,对于自己的真诚、真情、真爱,无论付出多少,永不言悔

永不放弃希望


在马来西亚的一个国际心理学会议上,我认识了一个俄国人,他向我大力推荐他所创立的积极心理治疗理论。

他讲了他所做过的一个试验:将两只大白鼠丢入一个装了水的器皿中,它们会拼命地挣扎求生,一般维持的时间是8分钟左右。然后,他在同样的器皿中放入另外两只大白鼠,在它们挣扎了5分钟左右的时候,放入一个可以让它们爬出器皿的跳板,这两只大白鼠得以活下来。若干天后,再将这对大难不死的大白鼠放入同样的器皿,结果真的令人吃惊:两只大白鼠竟然可以坚持24分钟,3倍于一般情况下能够坚持的时间。

这位心理学家总结说:前面的两只大白鼠,因为没有逃生的经验,它们只能凭自己本来的体力来挣扎求生;而有过逃生经验的大白鼠却多了一种精神的力量,它们相信在某一个时候,一个跳板会救它们出去,这使得它们能够坚持更长的时间。这种精神力量,就是积极的心态,或者说是内心对一个好的结果心存希望。

当时,我心里想着那两只大白鼠,总觉得不是滋味,就略带反感地对他说,有希望又怎么样,最后它们还不是死了。出乎我的意料,这时,他告诉我:不,它们没有死。在第24分钟时,我看它们实在不行了,就把它们捞出来了。

我问:为什么要那么做?

他说:因为有积极心态的大白鼠有价值,更值得活下去。我们人类应尊重一切希望,哪怕是大白鼠内心的希望。

希望就是力量。在很多情形下,希望的力量可能比知识的力量更强大,因为只有在有希望的背景下,知识才能被更好地利用。一个人,即使他一无所有,只要他有希望,他就可能拥有一切,而一个人即使拥有一切,却不拥有希望,那就可能丧失他已经拥有的一切。

永不息止的河流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永不息止的河流,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大雁又飞回北方去了

我的家还是那么远

用蒙古话唱出来的歌谣,

声音分外温柔。

而只要想到那条河,

还在那块土地上流着,

就这一个念头就够碎人的心了。

席慕蓉《长河》

一颗漂泊已久的心,总是盼望着重回故乡,即使不记得故乡的样子,即使不会说故乡的方言,思乡之情还是那样真切,即使相隔千山万水,即使白发苍苍,梦里还是无数次徜徉在家乡的河旁。

天涯深远,一个行走的灵魂,会借着北回大雁的翅膀,飞过海峡,飞过长河,飞过高山,飞过莽原,穿过山海关,越过长城,只为喝一口蒙古草原上那个叫西喇木伦的河水。

河水明澈,静静流淌,映照着一位诗人席慕蓉的面容,映照着天上的悠悠白云,也映照着蒙古高原故乡的身影。那是诗人的外婆宝尔吉特光濂公主曾经生活的地方,她的自画像会不由自主画成外婆的模样,即使已不记得外婆的脸庞,从未见过那条故乡的河。

这蒙古女孩子必然在自己的血脉中听见河水淙淙,在自己的黑发中隐见河川的流泻,她必然是见过西喇木伦的一个。

一个用情抒写了五十年的诗人,从幼稚青涩走向成熟,如今已经容颜苍老,霜华染鬓,唯一不老的是那颗思乡的心,如河水般流淌的思乡的情。

天涯羁旅,颠沛流离,人无法安排命运的结局,只能在人生里安守一颗纯洁的心,无论身在何方,情思依旧牵念故乡,纵然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也无怨无悔。

一座小岛离开母亲,海峡相隔,游子对故乡的依恋,在两岸之间搭起了一座无法摧毁的桥,无论分隔多少年,依然血脉相连,念念不忘的是母亲的呼唤,无法割舍的是母亲怀抱的温暖。

字里行间,流淌的真情叫人泪落潺然,读来不像诗,像一个离家的孩子在讲述一个感人的故事,让人真情动容,情意翩跹,情不自禁随着诗人回到她日思夜盼的家园。

又看见碧草青青,白云悠悠;又看见牧羊成群,马儿奔跑;又看见月上桂树,河水泛波;又看见那达慕上彩旗飘飞,美丽的姑娘舞动长裙;又看见故乡的亲人拿起马头琴,听他们吟唱悠扬的歌谣;心儿醉了,是因故乡的美酒,是因又回到了母亲温暖的怀抱。

溪水急着流向海洋,浪潮却渴望重回土地。

溪流汇入河水,带着黑土地的深情,带着古老的红山文化,带着草原上亲人的叮咛,融入千古的文明。那千里寻乡的游子,多么像奔向陆地的海浪,激情澎湃,势不可挡,一心只想回到生命的源头。

无论漂泊到哪里,浓浓的乡情就是那永不息止的河流。

永不凋零的蓝莲花


传说西云山生长着一朵永不凋零的蓝莲花,凡是见到过蓝莲花的人都会得到幸福。天海寺里的僧人们也说,见到过蓝莲花的僧人最后都成了一代名僧。于是,了空和了无两师兄便决定去西云山,寻找传说中的蓝莲花。

两人下得天海寺,风雨兼程向西云山赶去。一路上,遇有饥饿潦倒的穷人,了空便把自己辛苦化来的斋饭让给穷人一半;看到有不平的事,了空也会尽自己的力量替那些冤者抱打不平。了无不以为然,认为这样只会耽误他们赶路。

不说一路的艰辛,只说两人终于到了西云山。在一个夜凉如水的夜晚,他们终于见到了传说中的蓝莲花。蓝莲花生长在一个小小的湖心中,在月色中它闪烁着清冷的异彩。两人站在夜色中,久久的欣赏着这朵蓝莲花。

那晚了空入睡后,就梦见了那朵蓝莲花。他梦见了自己的心海里,也生长出这样一朵蓝莲花来。了无没睡,等到了空睡着后,他一个人去了那个小湖,他要把蓝莲花给摘下来,他要把蓝莲花永远占为据有。就在他的手刚刚触到蓝莲花的那一刹那,蓝莲花凋零了。

故事的结局,了空终成为一代高僧。现实中的蓝莲花虽然凋零了,但是他的心底的蓝莲花却始终盛开着。开在心底的蓝莲花永远不会凋零。

有时候,我们感叹到人生的无常,看不到人生的美好。其实,只要我们心存美好,我们眼里的世界,才会永远美好。

亲爱的朋友,在你的心底,也盛开着一朵永不凋零的蓝莲花吗?

(2)乔老爷上轿永不忘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2)乔老爷上轿永不忘,欢迎阅读与收藏。

乔老爷上轿永不忘 说起十一日我们部队,根据关起门来打狗,奉命开赴浙南沿海鹤顶山、赤溪、信智一带执营,防御蒋介石反攻大陆。还有一个使人难忘的故事。 我入伍分配在炮兵连指挥排侦察班,担负着给首长,提供目标坐标、距离、方位,力求准确,达到首发命中,歼敌于近海滩头之目的。火炮进入阵地后,通信班负责架设从阵地到指挥所电话线。侦察班要根据来犯之敌方位,给阵地火炮赋予好基本射击方向。当目标出现时,快速准确地向指挥官报告射击距离、射击方向,准确歼灭敌人。

一九六一年八月十三日,我们部队接到作战命令,从瑞安出发,集结到平阳县鹤顶山,指挥所设在赤溪海边的一个山头上。八?一三那天,我们指挥排晚饭后,在鹤顶山看了一场乔老爷上轿电影,然后进入指挥位置,通信兵随即架设通讯线路至指挥所,侦察班几个同志也与通信兵一起,前往指挥所抅筑工事,一连一位刚入伍战友,给火炮赋予射向后到指挥所。嘱咐行走路线,告诉他手拉着本连队的通讯线,朝着指挥所前进。 由于山路高低不平,一滑而松手后,重新抓了一根通讯线,结果抓错了。

一连的一位战友,抓住了一根鹤顶山海军部队的电话线。那天晚上走了好久实在太累了,他手抱着冲锋枪和方向盘,在一个路廊里睡着了。醒来了时也不知何方,幸好被鹤顶山海军巡逻队发现,在海军部队吃了早饭回到了连队,再赶往指挥所。 那一天,驻扎在鹤顶山的部队,为欢迎我们的到来,给我们放映电影《乔老爷上轿》。说的是书生乔溪乘船赴京赶考,途中游览江南某名山古寺时,与天官府小姐蓝秀英相遇。

两人一见钟情,互生爱慕之心。秀英之兄蓝木斯经常依仗父势,胡作非为。他见黄家女儿黄丽娟年轻美貌,便欲抢亲。黄家母女闻讯出逃,投宿于某客店。蓝木斯带人抬轿追至客店,嘱咐家丁四周埋伏,待天亮后行动。 乔溪游山后迷失途径,寻船不得,只记得走过小桥往左拐,又身无分文,见客店前停有空轿,遂进入轿内休息。众家丁因天黑看不清,把乔溪误认为是黄小姐而抬往家中。乔溪在轿内听到他们窃窃私议,始知自己被当作黄女,为免使弱女遭难,遂将计就计,换上轿内女装,扮成新娘,任他们抬回蓝府。

就这样,大家把抓住通讯线路往前走与走过小桥往左拐连接到一起,就把战友的行为视为现实版的乔老爷了。 诗曰:阵地指挥二座山,夜间行走十分难, 唯有手提电话线,才能到达指挥所, 一脚踩空心情慌,重抓电线迷方向, 如来佛祖没显灵,天亮还在鹤顶山

记忆不可追,往事永不负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记忆不可追,往事永不负",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那天晚上我又梦到了小乔,已经是第三次梦到小乔了。梦里我牵着小乔的手走在西子湖畔。

梦里,碧绿的湖水微微荡漾,湖的对面雷峰塔隐约可见。我们在湖边找了个椅子坐下来,她轻轻的靠在我的肩膀上,她的长发散发出的微微的香味,突然,她坐起来认真的用她那漂亮的眼睛深情的看着我,对我说你的心跳声好好玩儿。

有吗?我也深情的看着她。

当然有啊,不信你可以自己听啊!小乔边说边拉过我的手放在我心的位置上。

我没感觉到啊!

怎么会!说话间她已经把耳朵放在了我的胸前,,,这时梦醒了,小乔也不见了。

我知道,小乔说的心跳声就是九年前我见到她是心跳加速的声音。

而类似的情景,就是这样,长大后的小乔出现在我的梦中已经有好几次了,而现在的小乔我也只能是偶尔在梦中可以见的到她。

初见小乔,我只有十四岁,而那一年,小乔也只有十三岁而已。

我们的故事还得从九年前说起,在我十四岁的时候,我和小乔都是小学六年级的学生,我们同在一所全日制寄宿制小学读书。都读六年级,但是同级不同班,我在六二班,她在我的邻班六一班。

那个时候的小乔是个楚楚动人的小姑娘,眼眸像湖水一样清澈,总之那个时候的她,在我小小的内心深处就是一个大大的存在,她是那一年里我不可言说的秘密,从见她第一眼开始一直到毕业以后走出校门的那一刻,她一直藏在我的内心深处。多年以后,我才知道,那叫暗恋,是青春里情窦初开时最美好的一段感情,而说起感情,小乔的存在,我认为那是上帝对我最大的惠顾。

隔的时间太久了,想不起第一次见到小乔时是如何的场面,但我知道,就是第一眼见到那个姑娘我就深深的记住了她,喜欢上了她。算一算,尽然有九年那么久了,难得我还记得九年前那个曾经让我心动的姑娘,也还记得九年前那个我为了追求她而干的一些很傻,但是很浪漫的事儿。

我的班在她班的隔壁。

有一天下课没事儿干我就站在窗户边上看着外边发呆。那个时候,一个姑娘从隔壁班出来经过我班的窗户,然后一直迈着步去了厕所的方向,正是课间休息的时候,厕所就在我班的后边,所以一班的人上厕所都会经过我班,众多的女生里,那天恰好就注意到了她。或许是那天的小乔刚好穿了一件颜色亮的衣服,又或许是那天的小乔刚好扎了一个不一样的发型。但无论那天课间发生了什么,反正是那天的小乔就那样不经意进入了我的眼睑。就是那一眼,此后便影响了我整个六年级。我亲眼看着她从她班门口处出来,然后又一直看着她经过我班的门口,她的抬脚迈步,每一低头微笑,每一个动作,我都看在眼里。然后她经过,又远去,直到她的背影消失在女厕门口。后来几分钟以后,我又看着她从厕所出来,我才发现,我的眼神尽然守着她消失的那个地方没舍得离开,然后我又看着她走过我班窗户前,近了近了,她停下来看着我身边周围然后对着我笑了一下,就一下我的心立马就融化了。那个时候的她真的好美。这时我才发现我的身边站着春姐,人家那一笑是在和春姐打招呼。后来还是春姐告诉我,那天我注意到的那个姑娘跟春姐一个宿舍,并且还是上下铺。

春姐拍了一下我的肩膀对我说还看呢,人家都回班了。

我当时也没顾得上脸红,我问春姐那个女孩儿叫什么?

春姐说:她叫乔思君。睡我下铺。

乔思君,好美的名字。我低估道。春姐自言自语的说,完了,薛凡完了,薛凡着魔了。我确实着魔了,可以说我的脸皮天生就比较厚,可是那以后只要见到小乔我就会心跳加速,见不到小乔我就会想起她,想起她的笑,想起她的面孔,想起她的背影,想起她的一切的一切。

那天以后,我总是会在固定的时间站在我班的窗户前,阳台旁等她,等她的出现,只是为了能看她一眼,哪怕只是几秒钟。而她似乎也像之前就和我商量好的一样,她每天都会出现。有时候是脚步匆匆的经过,有时候是一步一步的迈着步经过,而我最开心的就是有幸看到她刚好往我站的这边看了一眼。那几秒钟。我就会很欣喜。那个时候,除了看着她,其它的都不重要了。

后来还是春姐告诉我,春姐跟我说我跟小乔说你喜欢她,你猜她说什么?

我说我猜不到。

其实不是我猜不到,是不敢猜,我怕万一她不喜欢我呢?我该怎么办,我是应该继续在固定的时间固定的地点儿等她呢?还是就因为她不喜欢我,我就应该放弃已经习惯每天课间活动的时候站在窗户旁等她这件事儿呢?我真的不知道。我还怕万一她也喜欢我呢?我既不能去追求她,当然也不会拒绝她。因为我们才六年级,因为学校规定不可以早恋。我也怕因为我的缘故,她会在以后的课间活动时改变活动路线。所以我说,我猜不到。

春姐说你去追吧,小乔是个好姑娘,你们很般配。

我又问春姐那小乔听说我喜欢她以后,她到底说了些什么啊?

春姐说叫声姐,姐就告诉你。

真以为个子高哥就会叫你姐啊,我心里嘀咕道,但是我立马很没节操的对她说姐

春姐对我说,她原话是这样说的:就是那个每次都会出现在你班窗户旁边那个男生吗?

当时春姐还没反应过来,她对小乔说对,就是他,其实她那是在等你,只是为了看你一眼。

小乔说这样啊。

后来春姐没告诉我小乔说这三个字时的表情。多年以后我才想到,或许那个时候小乔的心里也是高兴的,她的表情也该是喜悦的。因为就是那次以后,小乔仍然会在同一个时间点儿经过我班的窗户去厕所。而我也依然会在那儿等她,有时候或许是因为她忽然有什么高兴的事情,当小乔经过我身边的时候她会停下来对我微微一笑。她的那种笑,不仅仅是笑,而是我努力的动力。

那个时候开始,慢慢的,身边的人也知道了我喜欢隔壁六一班的小乔。

我们两个班是同一个语文老师,所以有时候考试测试,老师为了省事儿,就会在考试完把卷子两个班互换一下让我们去判一班的卷子,等卷子发下来,几分钟以后,小乔的卷子就会经过很多人的手传到我的面前。至于刚开始小乔的卷子是发在了谁的手里那不重要,重要的是在我班里无论谁拿到了小乔的卷子,他们都会不约而同的把卷子传给我。后来,我就会判两份卷子,其中一份卷子就是小乔的。小乔的卷子我会判的很仔细,判完后我会用铅笔小心翼翼的把她写错的题的正确答案写在她的卷子上。几次以后,又一次判她的卷子,我看到在她的卷子的最后一道题答完的空白地方。她用铅笔写着小小的五个字:谢谢你,薛凡。这样五个字。熟悉的笔迹,秀气的字体。我的名,她亲手写出来,那个凡字不仅仅是我的名了,它就是我们的所有。

写到这儿,我的心似乎在滴血,我恨我当年为何没好好的珍惜我一直暗恋了一年多的小乔。我们的那些能有的记忆我都记在心里,可是,,,可是我们能拥有的只有那些九年前的些许记忆。

那时,她确实就是我除了学习外唯一的兴趣。我让春姐给小乔带过两份情书,我还让春姐替我给她送过一个钥匙链,我记得那一年是二零零八年,那一年我们国家举国同庆,为了即将来临的奥运会,那个钥匙链是由五个小巧的奥运福娃组成的。它是我礼拜天特意从超市给她选的礼物。在现在看来,也不过就是三元钱的一个小物件而已。可是就是一串小小的钥匙链我却是鼓足了勇气才厚着脸皮让春姐替我送给她的。

当然,除了毕业那天晚上我们说过几句话外,我对小乔的暗恋从开始到最后几乎没说过一句话。我才想到那样的恋爱,不,是暗恋。那样的暗恋原来是那么的美好,同时却又是那么的苦涩。一年里,整整一年的时间里,我几乎每天都会看到她的笑,也几乎每天都在期望着和她相遇。

在校园里,只要看到她走在我的面前,我就会很小心的走在她的后面,看着她,我就会开心。在做课间操时,我特意和同学换了位置,离她近一点儿,又或者是站在她的旁边的后边,我的眼睛没离开过她的身影。

还记得有一次,在放学后我和一班的一个朋友悄悄的潜伏进他们班,我问清了小乔的位置,过去在小乔的桌子上找到一个新的笔记本,我把那个本子盗出来,那天晚上我熬夜在小乔那个本子上写了满满一本子小乔的名字,在本子的最后几页我还写了几个我喜欢你。后来好像是我亲手把本子给了小乔,又好像是我让春姐替我给她的。只是,不知道现在那个本子遗落到了哪里。无论本子到了哪儿,我觉得那个时候写了那么多的小乔的名字,那是世界上最美的情话,最直接的表白。后来的七八年间,我为了追女生,也写过好几页,好几百字的情书,可是后来的那些似乎都遗忘了。到现在,我只记得那些小乔。

我不多说什么,错过了就是错过了,即使是现在偶尔会梦到她,那又能怎么样呢。遗憾的是那样的日子上天只给了我一年的时间。

六月份学校结业考试,我对我的成绩很满意。我考了全校第五名。学校成绩榜上还有我的名字和照片。我去看了一下,榜上没有小乔的名字。之后七八年以后,我从小乔口里得知,那个时候她认为我是个才子。

永不逝去的那份情


不管我身在何处,我永远在你们心中。不管你们身在何处,你们永远在我心中。这是一份永不逝去的情。

题记

世界上最温暖的是亲情。它是春天,打开那扇门。走进春天,有拥抱不完的温暖。世界上最长久而又短暂的是友情。它是冬天,打开那扇门。也许你感受到的是凄凉的一片。但我感受到的是纯洁而又无声无息。是长久的陪伴而又包容理解。

我有一份情,一份美丽而又美好的情。一份永不逝去的情。

每当节日来临,总能收到一条条留言。留言中充满了关心与问候,心里也总是甜滋滋的。总是很满足。我觉得有这群朋友很幸福。也许我们不常见面,但我们都彼此思念着。这就是所谓的距离产生美吧。而且这种美会在留言板上这么延续下去。也许他们身边又会有那么一个很亲密的朋友,但他们却始终没忘却我。也许我也有了一群新的朋友,但因为断不下这份情,所有留住了这份情。这份永不逝去的情。

前段时间回去,他们都来接我了。当看见好朋友的那一刹那,几乎快泪流满面。她朝我奔了过来,就这么霸道地抱住了我,说了一句:我想死你了。说实话当时真的挺感动的。现在回想着,我仍是无言诉说心中的那份情。于是便说说笑笑地一起去了公园。那天下午,黑白花纹的书包在一个少年的肩上背着,却都不曾感到丢人。两个身影奔向超市,手里拎着满满的食物呈现在了我的眼前。在阳光的照射下,五个像花一样美的少年一齐走着。绕过一棵棵的树木,在阳光的折射下,那些满足而幸福的影子,抛开了所有的不快。笑声不断,度过最美丽的时光。好久不见,再次相见,仍是那么亲密无间,那么没有隔阂,那么地敞开心扉。这是一份毫无间距的情,这是一份从不陌生的情。在阳光见证下,它更是一份永不逝去的情。

一份真正的情,它不会被距离所摧毁,它不会被时间给埋没。永远这个字眼对于我们来说很熟,因为我们曾彼此承诺过。这个词也许很难做到。但是我们将会把它诠释的很美。

我不在他们身边有何关系,我在他们心里。与此同时,他们也藏在我心底。也许不会常见,也许几个月才见一次。但再见他们,仍是没有陌生的意念。

不管我身在何处,不管多长时间没见,但他们仍在想我。就像我思念着他们。就是这份情,这份牵绊着我们的情,这份永远不逝去的情。

致最美的四位好友!

静心阁,永不相离


最后一次去静心阁的时候,里面的花草变得枯萎了,心里很不是滋味。因为主人很久没来了。心里升起一丝惆怅,这或许是最后一次,虽然很不情愿,但现实就是如此,以后,真的再不能经常来这里了。

既然上帝给你了恩赐,你就必须接受上帝的警示。上帝说:你不能如此奢求,用心承载你的莞儿,把这里的一切美好铭刻在你的记忆力吧。

但我总是不能接受,郁闷而伤感。不能接受这已经成为一段记忆,一段不舍的美好时光,一段含泪记下的微笑,或者,含笑记下的悲伤。不论还能不能去,温暖的静心阁,透彻的蓝色水杯,已注定是我生命中最鲜活的一部分。

一位学者说:你的身体尽可以在世界上奔波,你的心情尽可以在红尘中起伏,但你的精神中一定要有一个宁静的核心。无疑,静心阁是铸造我精神核心的地方,而蓝色水杯,正是我精神核心的最大象征。莞儿是触动我精神灵魂的圣灵,已与我的灵魂交融在一起,永远不可分割。

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不是所有的美好都可以延续,不是所有的温馨都可以永驻。所以,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所以,伤感便是自然而然的事了。或许,这就是生活厚重的底色,承载着那永不泯灭的美好记忆。

伏案提笔,心事茫然。沏一杯热汤的白开水,让蓝色水杯伫立在目光前,热气飘散弥漫,模糊了视线,清晰了以往的影像。纵然紧握水杯,怕它的温度渐凉,怕那朦胧中的影像被现实再召回,岂不知,握得再紧,那一切已是流光岁月,不再复回。

如果你不去温暖它,杯子里的水总归是要凉的。我绝对不接受如此的结局,我要用我的血脉温暖它到我的生命枯竭。一口狂饮而下,让它的温度温润我的躯体,让所有的记忆注入我的脉搏,然后,与我的身体保持永恒的温度。

朦胧中的莞儿,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或是翘首含笑,呢呐私语;或是执笔铺毫,凝心聚力;或是剥几粒核仁,掐一牙西瓜,送我唇齿间,然后,含情一笑,令我如醉如痴。

很多时候,不需要太多的言语,我们的目光可以长久的凝视。谁是谁的艺术品,谁又是谁的不可转移的牵挂呢。

曾经多少次的夕阳绚烂,洒落在你我的窗前。曾经多少次丝雨卿绵,温润你我惬意的眼神;曾经多少次笔墨缱绻,交融你我圣洁的心灵。莞儿,你还能再依在我的身旁,让我为你执笔寻迹吗?东边天的彩虹,西边天的云彩,还有你靓丽的身影,还能一起再映入我的眼帘吗?

如果静心阁是我灵魂中的一片海,那蓝色水杯就是我永不迷航的灯塔。海水永远不会枯竭,灯塔永远召引漂泊后的归宿。

静心阁里没有四季,没有时间的悠长,有的,只是永远驻守的两颗安静的心。他们感觉不到外在纷扰,感觉不到长久的时光流逝,感觉到的,只是两颗心灵的交融,似清泉一般,永不停息的在山涧轻柔流淌。

假如生活可以如此静美,人生还有何求?相遇是缘分,相守是渴望。静心阁,请不要让我离开,哪怕漫长的岁月里,让我疲惫的心能偶尔的休憩。蓝色水杯,你将是我一生的执守,必将陪我走过笔墨挥洒的心旅征程,让我为你绚烂我生命的永恒激情!

静心阁,我的静心阁,我想你!蓝色水杯,我的蓝色水杯,我爱你!让我永远活在你编织的梦里!

文章来源:http://www.qg13.com/q/5372566.html

上一篇:我分手了。 下一篇: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