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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酒后口述:其他女人穿丁字裤比我妩媚

发表时间:2021-04-08

【www.qg13.com - 挽救老公】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老公酒后口述:其他女人穿丁字裤比我妩媚,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故意赖在他身上撒娇,你说我好看吗?他清了清嗓了,干咳了一小会儿说,你是想听实话还是谎话,实话就是你穿上这个没有婷婷妩媚,你看你的水桶腰和粗粗的大腿,活像一个小丑。

我是那次上网的时候,看到一个丁字裤专卖店,看到贴上来的实品图案,一刹那大脑充血,让我有点不能自抑,我简直不敢想象,现在的社会还流行穿这个,惊讶之余更多的是不可思议,看来我真的是落后了。

后来,在上班的时候,我的好友对我说,你简直就是那老古董,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还穿着普普通通的内衣,怪不得你老公对你提不起兴趣来呢?!我问,那你们都穿什么啊?好友诡异的眨巴着诡谲的眼睛,伏在我的耳边悄声细语的说,这是一个秘密,告诉你你也不会去买,你这个传统的老大姐。

我这个人有个习性,那就是别人不想告诉我的,我也不去强求,因为我知道有些事情强求只会让对方反感,还有可能殃祸及身。

没过几天,好友通过手机短信说,你快来一趟,我看中一件内衣,两个人买的话,还有可能打八五折呢?听此,我赶紧赶了过去,可是一到我才知道,原来好友口中的内衣指的就是那次我在网上看见的丁字裤。

说实话,我有些迟疑,有些举棋不定,买的话,这样的东西我穿上别扭不说,再说我这样的半老徐娘还穿这个,传出去不被人笑掉大牙才怪。但是,经不过售货员的游说和好友的怂恿,我买了那件丁字裤。

回到家里的时候,我像烫手山芋一样把它丢到一边的衣柜里边去,等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好友说,穿上没有啊,你老公肯定会喜欢的发疯的。我骂她小狐狸精怎么净出这样的馊主意,我们都老夫老妻了,孩子都已经高三,我实在是拉不开面子。

但是放下电话,我的心就已经开始蠢蠢欲动,我试着仔细端详这个在女性中风靡的丁字裤,不知不觉间就已经穿在了自己的身上,然后我对着镜子仔细的看了几遍,愈加的满意,我暗暗窃喜,钻进了被子里等着下班的老公,准备时刻给他一个意外的惊喜

晚上十一点,老公有些醉意朦胧的推开屋门,满身的酒气熏得我连连咳嗽,然后看到我噗嗤一声就笑出声来,我还以为我碰见怪物了呢?原来是你啊!我故意赖在他身上撒娇,你说我好看吗?他清了清嗓了,干咳了一小会儿说,你是想听实话还是谎话,实话就是你穿上这个没有婷婷妩媚,你看你的水桶腰和粗粗的大腿,活像一个小丑。

我还以为我的听觉出现了问题,我让他再重复一遍,他就知趣的噤了声,然后为自己辩解,我酒后说错了话,你穿上是最好看的。可是我的心却一点点的下沉我忘记了那天晚上是如何过来的,只是记得清晨醒来,泪就淹没了心,我到底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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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穿背带裤的女孩


上周和闺蜜逛街,除了吃些美食解解馋,就是淘自己喜欢的衣服。

暂且先不去说那个美食了,说的自己都会流口水,女生要减肥,忌讳提美食。那就详细的说说逛街淘衣服吧,女生最喜欢也最擅长的就是逛街了,作为一个地地道道的小女生,我和大多数的女孩子一样对逛街乐此不彼。

说起逛街,作为一个资深的女孩,我觉得还是有窍门可寻的。长时间的逛难免脚会不听使唤,这就要求我们在出门的时候要准备好一双舒适的鞋,一双合适舒服的鞋子对于逛街来说真的很重要。既然要出门逛街就一定不能穿高跟鞋,虽说高跟鞋有很多的作用,诸如减腹部赘肉、增高、防狼密器之类的,但是穿着它逛街实在会是一件让你出门没过多久就会后悔的事情。

我就因此受过累,一次和同学出去逛街穿了高跟鞋,没走多久我的脚就磨出泡泡了,实在忍受不住疼痛,无心逛下去,就在附近的鞋店痛心买了双平底鞋才重又和同学们好好的逛下去的。在此我奉劝逛街的女孩子,如果想要开心不遭罪的逛,一定不能穿高跟鞋。

其次,晴天最好要打把伞,因为我们要保证皮肤白皙,所谓一白遮百丑嘛。既然是逛街就尽量穿长裤,这样可以让腿不至于被晒黑。还有最好背个包包拿瓶水,路上口渴了可以补充水分让自己继续逛街。

基本上就是这样的小窍门吧,还是来说说我和闺蜜逛街的过程吧。我是一个很喜欢黏腻别人的人,在逛街的时候表现的特别的明显来着,我一定会牢牢的挽着对方的手,即使很热也是这样,倒不是害怕和她分散,而是我已经养成这种习惯了,这是我对好友亲热的招牌动作。

对于女孩子来说,光顾的最多的是饰品店和服饰店之类的,当然是打扮自己的地方。我喜欢朴素简单的风格,对于那些鲜艳的颜色从不感兴趣,最多是个小碎花之类的,我也不是很擅长打理自己,总觉得穿的舒适就好了,也没有刻意研究自己适合什么风格的衣服。

不像我的闺蜜,她是森女系的,很多时候我看到她,就像是森林里走出来的公主。在我不关注自己的时候,很多好友都在热心的帮我分析我的风格。大家一致公认的是我属于可爱系。我想之所以会对我有这样的定义,有很多的原因。

最大的原因就是我喜欢穿背带裤。也不知是出于什么原因,我对背带裤的热情从不减半分,大概自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偏爱背带裤。它给我一种简单自然的感觉,也是我想逃离成长的魔咒的表现。在很小的时候,我就发现大人们活的很累,他们总是为各种事情劳累烦心,几乎没有片刻的自由,好像总是在为别人而活。也有很多大哥哥大姐姐对我说,越长大越孤单。

所以对于长大,我一直都觉得很恐怖,我不喜欢长大,想一直都长不大。而背带裤给了我某种长不大的理由,也给了我回忆童年过往的零星碎片。竟因为这个原因我成了可爱的代名词。

背带裤对我来说,真的有某种特殊的含义,我喜欢它还有一个原因,因为妈妈最喜欢看我穿背带裤的样子,我经常在想如果时间定格在我最初穿上背带裤的那个时候,我是不是永远都不会和妈妈分开?都说2012是世界末日,可大家都安然的活到了2014,可对于妈妈来说,确实是末日。

酷爱背带裤是我努力掩盖长大事实的表现。当然,我也一直都觉得喜欢穿背带裤的女孩是简单善良的好女孩,每次我穿着背带裤,我就会对自己说,要做一个温柔善良的好女孩。

世界上的女孩有很多种,如若是在古代,善良温柔的窈窕淑女一定是最最抢手的,可是在现代这样一个空前开放的年代,淑女不再那么的吃香,取代的是热烈奔放前卫的女孩子。

我喜欢做最真实的自我,不会因为热烈奔放性感的女孩适应现在的需求,就硬是要求自己改变自己的风格。反而觉得这个社会需要善良温柔的女孩子,我想我也会成为善良温柔的好女孩,长大结婚后我也会是贤妻良母。但是并不是说我要做全职太太,我还是会好好奋斗我的事业的。

事业梦想于我而言,并不比家庭的地位低。我是个靠梦想过活的知识女性,所以婚姻讲对我来说,是某种意义上的负担。

人活在世上,本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靠一件背带裤支撑起我童年的全部记忆,待年老之际,也有美好的记忆可以回忆。

那些穿运动裤的高中时光


开始的开始我们都是孩子,最后的最后渴望变成天使,歌谣的歌藏着童话的影子,孩子的孩子该要飞往哪去。《北京东路的日子》

听到这首歌的时候,我正坐在教室里上晚自习,暮春温和的风吹动着我的发丝。

很多时候我们听到一首歌或看到某个场景,都会不由自主地想起一些尘封已久的往事。

教室里弥漫着哗哗地翻书声;前桌后桌的同学正交头接耳;班里总是迟到的那个男生又在夏天的午后打完篮球,汗涔涔地赶来上课;窗外,树叶纷纷落下,男孩骑着单车从校道上穿过,路面上留下一条长长的车辙。

所有的画面就像一个个转场镜头,一遍一遍地在脑海里静静的回放。很感动的高中时光,突然觉得眼角湿湿的。

然后,那个时候的自己突然清晰地呈现在眼前。夏天,上半身白色短T下半身黑色运动裤永远是那个季节的主旋律,每次踏进学校大门,沿着水泥甬道一直走到图书馆前的香樟树的这一段距离,夏天的风总是把我的衣服和裤子吹得鼓胀起来,每次这样的时候我都感觉通体舒畅。

我喜欢夏天,因为曾经他对我说过的一句话,他是我高中喜欢的男孩子。那时候,我们班的几个男生总喜欢利用午休时间群聚起来去打篮球,他也不例外,下午上课的时候他总是汗流浃背的出现在我的面前。有一天,我一脸嫌弃地对他说:你看你全身都湿透了,全身臭臭的,我以为他听了我说的话,会不好意思。

可他幽默风趣的顺顺当当地给了自己一个台阶下:我就喜欢每次在烈日下打完球,然后发出刺激性气味的盛夏。

刺激性气味的盛夏?多么独到真实的一句话。于是整个高二的盛夏因为大汗淋漓而变得格外生动美丽。

后来等我们毕业两年了,等我们各自走在人生不同的道路上,等我们都有各自喜欢的人的时候,有一天我问他,最喜欢哪个时间段。他深思了一会,然后一本正经的对我说,高三。

他说在他的记忆里,最值得回味的是高三。因为高三有目标方向,人只有在有方向的时候,才不容易迷失。而我呢,我的回答是,高二,我的理由以高二没有压力掩饰过去。

我喜欢高二,因为那是我整个高中年华最快乐的时光。因为他的存在。我喜欢认真思索的样子,我喜欢问他习题,我喜欢他的解答,我喜欢他的穿衣风格,我喜欢他的头发。那时候我坐在他后面,上课倦怠了的时候,我就盯着他的后脑勺发呆。他是我所有坐在我前面的男生中后脑勺形状最完美的男生,他的头型是长的,后脑勺并不扁圆,头发修剪的非常利落。每次他回过头的时候,如果正好微风拂过,他侧面的碎发便微微抖动,显得格外干净清爽。

我喜欢我高二的同桌,因为她喜欢闹,我跟着她闹的话,前面的同学就会回过头来叫我们安静。而每次我发现他只是想看看我们,并没有怪我们的意思。我和他的学习在班里当属前列,而我的同桌学习并没有那么好,所以她很多时候都在捣蛋,后来我也逐渐学会了捣蛋。其实说我学会了捣蛋,还不如说我的天性里本来就有捣蛋的成分,只是那部分因素未被激发而已。我记得自己总是伸直了腿,我总喜欢把腿伸过课桌,伸到他椅子前面的那根横柱上。有时候他会把脚搁在上面,然后把书本搁在大腿上看。我的捣鬼心理常常作祟,只要我察觉到他的脚就在我脚旁边的时候,我便狠狠地把他的腿蹬下去。

他回过头,一言不发的看着我,而我却总是装作若无其事。可是有一次我看着黑板的时候,表情是笑着的。一眼被他看穿,他装作若无其事的回过头去。我内心有点疑惑,可也不便多问。多说无益必自毙。

等我被大小虫子吓得惊慌失措的时候,我才知道他的故作正定是风雨欲来的前奏。

夏天下暴雨前总是格外闷热,尽管头顶上的吊扇飞速地转着,可四下里仍不断响起同学们拿本子扇风的声响。一会儿工夫风声便呼呼作响,窗户发出吱呀吱呀的声音,这时教室里总是伴有很多飞来飞去的虫子,我们这边称为白蚁。

借支笔给我,我的写不出来了说罢,他便拿着他的笔在草稿本上划来划去。

唠,自己拿我继续演算着手里的数学题。

教室里一阵噼噼啪啪打虫子的声音,我看着几只虫子在他后背漫步,便用笔杆推了推他的背。

有事?他回过头。

你后背上有虫子。

哦他回过头去。

他又转过头来,笔还给你。

我接过他递过来的笔,嘴里喃喃的说:笔帽也不盖好。

我顺手把笔帽取下,谁料,我看见一只只虫子从我手臂上呼啸而过,这些虫子显然被他摘除了翅膀。我看着手臂上爬上爬去的虫子,愣在那里,几秒之后才叫起来,然后使命地抖动手臂。

我恼火的看着他。

只见他把脸埋在胳膊下,然后躲在下面偷笑,他的后背正在有节奏的抖动。

我气得瑟瑟发抖。

而现在想起高中的故事,心间总是洋溢起最初的感动。那些时光,那些人,是时光树上的剪影,永远飘荡在记忆的上空,成为最温馨的感动。它们让走远了人,回头时,还能看见生命最初的模样。

口述:我刚怀孕,妈宝男老公就请婆婆帮忙找其他女人


摸着肚里的孩子,我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为了宝宝,我是否应该更加的保重自己?然而,孩子刚出生就在这样的家庭怎么办?我不想当罪人,但实在找不到折中的办法。深夜,十一点半。司徒涛还没有回来,司徒妈妈在外面打麻将。三层别墅,只剩下孤零零的我。

司徒涛,想当年还是高富帅。小小的豪门,至少能够让我衣食无忧。可,好景不长。嫁给司徒涛之后,他的生意一落千丈。那是父辈的恩怨,分家之后受到其他兄弟的排挤。属于司徒爸爸的公司,原来还有大量的财务问题。直至最后,司徒涛却只能在他叔叔那边打工。

这么大的落差,司徒涛总是借酒消愁。司徒妈妈更加煽风点火:“就是你,嫁过来什么都衰。”我无辜的看着势利婆婆,这有什么关系吗?但她将所有的怨气都撒在我的身上。每次打麻将,赢钱就不提。输钱,则找司徒涛直接伸开手拿。那是,赡养父母也是天经地义的。

结婚三年,终于怀孕成功。司徒涛本来是特别高兴的,但司徒妈妈冷嘲热讽:“哎呀,真不是时候。屋漏偏逢连夜雨,现在怎么办?”司徒妈妈不喜欢我,那是因为我并非什么有钱人的女儿。她更希望司徒涛与她闺蜜的表侄女联姻。这样,就算是强强联手经济合作。

然而,司徒涛没有听妈妈的话。这个妈宝男,第一次违抗了母亲的决定。所以,司徒妈妈觉得我是始作俑者。唉,有些话听多了也会潜移默化。司徒涛与我的爱情,抵不过这些狂风暴雨的摧残。蹂躏时间长了,司徒涛对我也没有从前的柔情蜜意。我,越来越是担心。

我怀孕之后,司徒涛越来越不黏家。上次,他以为我睡着了。与司徒妈妈悄悄商量:“阿妈,上次你说的那个什么丽。现在怎么样了?”“你想干嘛?”接着,说话声音越来越小。但大概内容,我能猜得八九不离十。是啊,找小三还要这个妈妈同意才行。

这个孩子,如果是个男娃娃还行。如果是女孩,她比我更要命苦呢。唉……

丁字路口


住在南村,我想进城去办点事。恰好队里的卡车今天进城给供销社拉货。天麻明,我就赶到司机南小强家里去等待。

小强刚起床,坐在炕沿上,弯腰拴着鞋带,不停地甩着扑落到额头上的黑乌乌的头发。炕和桌子的空档间,支着涂了红漆的钢筋盆架,印着红双喜字的脸盆里,红格毛巾叠成三折,泡在冒着热气的温水里。口杯上横架着牙刷,毛刺上已经挤好一滴牙膏,只需端起来,塞到嘴里去。小强端起口杯,走出门去,院里就传来牙刷刷牙的有节奏的声响。

我暗自想:司机小强娶了个好媳妇,真会服侍男人哪!媳妇走进门,两只手端着两只碗,碗上横放着一双粉红色塑料筷子。她把一只碗放在桌上,双手把另一只碗递到我面前,那碗底沉着三个荷包蛋。

“你不吃,她不高兴。”小强擦着脖颈,对我诚恳地笑着,“我这位就是这脾性。”“看你眉毛上头的油墨,咋洗的脸?”媳妇用指头按着小强左眉上头的一丝隐隐的黑斑,“重洗。胰子在那儿放着,不用,邋邋遢遢!”小强咧着嘴朝我笑笑,虽然是无可奈何的神气,还是顺从地又撩起水来。

媳妇长得端眉正眼,算不得画报上的美人,却也挺好看。她对小强的卫生要求如此严格,自己倒不见得收拾打扮得多么花俏。上身一件男式黄军装,脖子里露出一圈红色的毛线,头发是女运动员的那种自由发式,熨熨帖帖地披在头上。她出出进进,给小强做着出车前的准备事宜。现在,她又端着茶壶走进来了。

“这回合格了吧?”小强面对媳妇,淘气地笑着,说着就去端那碗鸡蛋。媳妇抿着嘴,把一只盛着脂膏一类东西的小盒扭开盖儿,递到小强面前。

小强又咧开嘴,朝我笑笑,不好意思的样子,还是把指头伸进盒子里去了。

媳妇拧好盖儿,说:“天冷了,风刮得皮糙肉裂的……”我后悔了,应该在街道里等待。插在这一对如此热火的年轻夫妻之间,多碍眼嘛!“记住——”临出门时,媳妇郑重地说,含有警告的严重语气。

“什么?”小强站住,瞪起眼。

媳妇用手指在自个嘴上轻轻拍了两下。

“噢噢噢!记得哩。”小强释然笑了。出了门,离开媳妇好远了,小强给我解释这个哑谜,“不准我出门喝酒。”卡车从街巷里开过去,出了村,就拐上一条柏油公路。“你瞅!”小强呶着嘴指指窗外。

我从窗玻璃上望出去,那媳妇站在门外的土台上,目送着汽车出村。小强笑笑,朝她点点头,然后回过头来,自豪地对我炫耀:“天天这样,成习惯咧。”“好媳妇!难得。”我信口说,企图引出他们夫妻间的趣事来。早就从旁人口中得知他们有一段不平常的恋爱,今日逢到好机会了。

“嘿呀!”小强笑了,是那样由衷的喜悦……冬天的傍晚,干冷干冷,南小强背着竹背篓,终于走到峪口了。他把背篓倚靠在石头上,探出双臂,又酸又麻的肩膀顿然松解了。

山根横着一条大路,和通到平原上去的柏油公路构成一个丁字形。

新年佳节的浓重气氛笼罩着乡村,丁字路口,走亲访友姗姗归去的男女来来往往;小伙儿在屁股后头带着媳妇,把自行车铃铛摇得山响,从南小强面前一闪而过。

小强把双臂又伸进背篓的套环里,咬咬牙,站起来。不就剩下十里路了吗?山里那么窄狭的路都走出来了,平川上这样宽敞的大路,闭着眼睛也走回去了。

刚刚踏上丁字路口,远远望见从平原上伸展过来的柏油公路上,一个熟悉的身影骑着自行车过来了,那是娟娟。他们在桑园镇中学的同一间教室里,读了三年初中,又一同考入县城的重点中学,读了两年高中。同学们说他俩好,他也觉得俩人挺合得来。她敬慕他,相信他肯定能考上一所象样的大学,甚至比相信她自己能考取大学更坚定。而当紧张的高考结束以后,在难以忍耐的期待中,他们先后接到了不予录取的通知。那是怎样令人丧魄丢魂的失败的痛楚!“明年再考!”她到他家来了,鼓励他,“扎扎实实复习一年。经济上不行的话,我支援你!”“再考!”他确实不服气,落榜的耻辱严重地伤害了高材生的自尊心,“卧薪尝胆,自强不息。”他钻在那间小厦屋里,除了吃饭、拉屎和尿尿,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免得因看见父亲和母亲汗流浃背的劳作而动摇。

这年秋后,南村新选上一位队长南恒,按辈份该叫他哥哥。南村换过多少任队长了,社员的日子照样难过。他把自己埋没在一堆堆演算纸当中,并不留心窗外的街巷和田野上有什么动静。

村巷里和田野上的响动,通过门窗,通过父母在小院里的唠叨,传进小厦屋来了。为收回前任队长(新任队长南恒的亲哥)侵吞的集体财产,南恒和他闹翻了。土地承包了,大锅饭停伙了。种牛场筹办起来了,砖瓦窑冒烟了,药材种子破土而出了。南村街巷里多年来弥漫着的灰败气氛,被一种欢腾热烈的气流所代替,从门和窗户冲进小厦屋来了。南恒那现着急迫神色的眼睛,在书页的字行间闪动。他几次强迫自己坐下,抄起钢笔和演算纸,又总是把心力收拢不住,终于从书桌边站起来,把书籍和演算纸收拢到一堆,塞进了箱子。他背上背篓,上山拣羊粪去了,投入到新队长发动的积肥热潮中。

娟娟连着来了三封信。他在回复第一封信之后,就狠着心再不回信了。她跟着当校长的爸爸,在西安补习功课,下决心继续考下去,直到最终走进某学院的大门。生活已经使他们各各走向自己的天地,一切不切实际的奢望,对于南小强来说,没有必要啰!自行车愈来愈近了。黄衫,蓝裤,头上一顶红纱巾。烟雾般的暮霭,遮不住那闪动的艳丽的红纱巾。南小强的心加快了跳动的节奏,一低头,看见膝盖上露出的一串串棉花絮儿,那是山野里的刺蓬和石刃擦划的结果。两只手,被酸枣刺扎得血印迭着血印,活像两只乌鸦爪子。没有镜子,可以想见灰尘和汗水已经打扮出一副怎样的尊容了。怎么偏偏在此时此境里遇上她了呢?想躲避也来不及了。小强放下背篓,背对着公路,让高高的背篓遮挡住他的身体,好强的年青人啊,掩不住心里那一丝弱点。

自行车轧轧轧的响声从背后响过去,拐上丁字路口了。他想扭过头去,看看在大城市里呆了一年的女同学现在是什么模样了,却终于没有抬起头来,只是盲目地揪着干枯的草叶。

“南小强!”听见一声呼唤,铃铛似的悦耳,他慌忙站起,几乎将背篓撞倒了。

她已撑起车子,蹦蹦跳跳,站在当面了。

“唔……你……走亲戚去咧?”她没有回答,双手扶住背篓,瞅着小强,眼睛浮动着忧怨,浮动着疼爱,很动人的神色。半晌,才问:“就这样背回去?”“就这样……背回去。”“还有十里路哩!”“十里,不远。一会儿……”“用架子车拉上,多轻嘛!”她建议。

“没有车子。”他老实相告。

“我家里有。”“划不着折腾,背回去算咧。”“就知道出笨力!”娟娟说,是那样一种动人的口气,“背篓就放这儿,没人偷你的。”南小强没有力量再执拗了,坐在自行车后座上了。

天色暗下来,灰雾把村庄和田野遮罩得迷迷蒙蒙。小强端端直直坐在车后座上,那黄衫罩着的花棉袄里,有一股温馨的气息透进他的感觉里来,只觉得一天的疲劳已经消散了。

“听说你们村新上任的队长很厉害。”“是厉害。”“听说订了个五年规划。”“对,五年规划订下了。”“听人传,你们队长说:农民娃,招不了工,考不上学,做啥呀?务庄稼。把农村办好,农民也要穿皮鞋,戴手表,住洋楼!是这样说的吗?”“有这话。”南小强说,“你咋知道的?”“人都说哩!”娟娟说,“这话说到农村青年的心尖上了。有志气!”“没志气不行嘛!”小强觉得自如了,话投机了,“我们村……”小伙子们找不下对象的话,他不好意思说出口来。

“所以你不考学了。”“嘿嘿……”到王村村口了,俩人先后跳下车子。

“我在这儿等着,你把车子拉来。”“到家里去嘛,走到门口了。”“不咧……”“怕啥?”“我这样……”小强瞅着自己浑身上下的衣服,为难地支吾着。

“好大的架子!”娟娟反而这样说,“自己不动手,让我给你送来?”说着径自前头走了。

小强跟着走进一幢陌生的乡村的门楼。

“这是我的同学,南小强。”娟娟一进门,介绍说,“借咱的架子车用一下。”娟娟的父亲,在西安一所中学当校长,寒假回到乡间来,现在披一领大衣,站在院子里,热情地说:“车子在过道放着。”娟娟的母亲,白白胖胖,比乡村一般妇人显得富态多了,干干净净的头发从后脑勺朝上揭起,用一把黑簪子别着,那双本来是和善的眼睛,现在有一缕狐疑和厌恶的神色。小强处于这样的劣势里,对于贫穷就有着十分敏锐的感觉。她对于女儿和这样穿戴的同学打交道,难于理解了。

老校长已经亲自动手,将架子车从空屋里拉出来,交给小强,招呼他喝水、抽烟,像对待任何一个劳动人民一样,显示出正直的知识分子的诚恳。

小强仍然慌慌乱乱,既不抽烟,也不喝水,接过架子车,向送别到大门外来的校长和他的女儿告别了。

第二天一早,当王村人还在酣睡着的时候,南小强把架子车推进娟娟家的土围墙,放在院子里,悄然走出去,背上背篓,上山拣丰粪去了。其时,满天星斗,银河灿烂。

山沟里静得令人呼吸不畅,远处传来一两声狐狸的很难听的叫声。他背着背篓,走啊走着,踢得路上的石子轱辘辘滚到沟下去了。唔,真慌神儿!她问了他那么多话,而他却连问她一句也没有。她在西安复课复得怎么样,大城市里的老师比小县城的老师讲课讲得好吗?今年考学把握如何?这些,都慌乱得一句也没问,唉唉!晨曦在山的这边和那边,投照出若明若暗的神秘的色调,这是使敏感的年青人的情思最容易流动的时刻。他想起他在自己的课桌里发现了一包糕点,惊疑中自然回看一眼坐在旁边的娟娟,那会说话的眼睛使他的心怦怦跳起来。他又想起夏天的傍晚,他们顺着河堤步行回家,突然一场暴雨把他们浇成了落汤鸡,地上一步一滑,又似乎是自然地把两只手握在一起,奔进河堤上防洪的小独房里。他把小炕上的麦草点燃了,脱下汗衫,拧干了水,烤着。她也脱了带着小花点的短袖衫,拧干了水,站在他对面烤着,湿透的内衣紧紧裹在她的身上,女性胸部和腰部那优美而清晰的线条,使他第一次感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诱惑。那双经过雨淋的冰凉而柔软的手握在他的手心里的感觉,此刻又明显地感觉到了。

当他伸出手指,从结着霜花的枯草中和石板上拾起冻得梆硬的羊粪粒儿的时候,心里一下子凉了。粗糙的手指,被山间的寒风冻裂出数不清的小口子,纵横交叉着酸枣刺针划破的血印,指头蛋儿已经被石板蹭磨得没皮了,触到霜花,冻得好疼啊!娟娟在城里住了一年,年节回到乡下,对当了农民的老同学没有鄙视的神色,已经很不简单喽!他在心里顶真诚地祝愿,她再苦攻一年,走进神秘的大学的校门。大娘完全不必用那样嫌弃的眼光看他。他一个农民,能那样缺乏自知之明地去纠缠她的大学生女儿吗?笑话!太阳从九重山的东边升起,在渭北高原上空广阔的蓝天上运行,又沉入河水里去了。小强背起满满一背篓羊粪粒儿,从九重山崎岖的山道走出峪口的时光,第一颗灿亮的星儿已经在天幕上出现了。他猛然看见,在他往常歇脚的青石板上坐着娟娟,身旁放着昨晚用过的那辆架子车。

如果说昨晚的相遇和帮助纯系偶然的巧遇,那么今晚就是有意的自觉的等待了。

“你在这儿……等谁?”明明心里清清白白,他却结结巴巴说出糊涂话来。

她没有回答,把架子车摆顺了,扶住车辕,等待他把背篓卸下来。

小强把背篓搁进车箱里,长长吁出一口气。娟娟把一只小布包塞过来,解开,是过年蒸的花皮包子,他转眼看她的时候,看到的是当年发现课桌里的糕点时那种神色。谦让对于真诚完全是多余的。娟娟已经推动车子,离开峪口了。

苍茫的灰雾和烧柴烘坑的蓝烟在村庄周围的田野上溶汇在一起,缓缓地向麦田里扩散。通平原上去的公路,顺坡而下,只需用双手扶住车辕,车子便自然朝前滚动着。一批疏疏落落的星星闪烁着光亮了。

“羊粪好拾吗?”“好拾。”“满山满坡都有吗?”“近处拣完了。我走得远,摸着了放羊人避风躲雨的一个崖窝,羊粪铺地一层……”“路好走吗?”“难走。翻两架山,过三道沟,只有一脚宽的路。”“就从这峪口一直走吗?”“就从这峪口一直走。”架子车车轮的声响,和谐而优美,像音乐,像流水。又是她连声问,他连声答。他的话全部躲得无踪无影,寻找不出一句来了。她一停问,俩人就默默地伴和着车轮轧轧轧的节奏踏着步子。

娟娟又转过头,庄重地说:“跟你商量一件事,想听听你的意见。”“啥事?”她有知书达理的校长爸爸,她自己也是个干脆果断甚至有点任性的姑娘,什么事需要听他的意见呢?“我不想考学了。”娟娟说,显然是深思熟虑过了的口气。

“咋哩?”小强完全没有料到,“别人想去补课,没有你这样好的条件哩!”“你现在先甭问为啥。”娟娟平静地说,“我们家这几天正为这件事闹矛盾。我想听听你的意见。”小强默然了。这样关系别人生活、前途、事业和家庭关系的大事,他怎么说呢?“你想想,改日见了面再告诉我。”她轻盈地走着,夜色遮住了那张好看的脸。他抬头望望,南村农舍伸出缩进的不规则的围墙的轮廓就在眼前。他挡住娟娟:“让我背回去吧,到了。”“怕我到你家去吃饭吗?”娟娟扬起头。

“哪里……”小强为难地说,“我家地方太窄。”“我不信。”她故意试探。

“真的。”他愈加为难,低矮的厦房,柴烟熏得发黑的屋顶,破旧的家具。

“你是怕村里人说闲话。”娟娟说,“说你恋爱。”“呀……”小强扑地红了脸,不知说什么好了。

“要是怕人说,甭在世上活了。”娟娟停住车子,有点赌气的样子,“背你的羊粪背篓吧!我要回去了。”小强扶住背篓,六神无主了,可怜这个能从悬崖峭壁上背来一百多斤重负的强健的身躯,此刻呆呆地站在那里,连一句圆场的话也说不出来了。简直难以想象,这个县中众多学生中能说会算的高材生,在一个姑娘面前变得如此笨拙。

小伙子怎么睡得着啊!父亲沉重的鼾声里夹杂着叹息,从灶房里的火炕上传过来。后院羊棚里,偶尔有小羊羔咩咩的叫声。公鸡已经叫过两遍。那个壮健的姑娘,在他心里跳,在他心里笑,红纱巾在他眼前飘动。话已经说得再明显不过了,满眼都是鲜花和阳光……一睁眼,意识到自己躺在破旧的厦屋的炕上,那些浪漫迷离的花环和彩带消逝了。贫穷给已经成年的小伙子精神上铸成的自卑情绪,是如此难以抗拒,迫使他就范:从实际考虑!他不能眼看年迈的父亲和母亲从早到晚放下镢头捞起锨,让自己钻在小厦屋舞文弄墨。他更受不住南恒大哥上台后在南村掀起的新的气势对小厦屋的冲击。他终于放下书本,背起了背篓。可娟娟有什么必要放弃继续求学的机会呢?他不妒忌,也不狭隘,他希望她能考上大学。她的父亲是校长,母亲虽然在乡村,那是过着优裕于一般农民的生活的。他,典型的烂杆南村的典型穷汉家的后代,敢娶中学校长的女儿吗?所有处于劣势中的男子面对优势中的恋人必然会产生的无形的沉重压力,他是双倍地感觉到了。

得劝劝她好好念书,把过去同学时代的友情当作美好的记忆留在心里吧。

天已薄明,比往常迟了,赶紧进山。

丁字路口,又是红纱巾在黎明的寒风中抖动。

南小强忽然壮起胆子,大声喊:“娟娟——”“哎——”旷野里传来动情的回声。

“你在这儿等我……回答你的问题吗?”“不……我跟你去……拣羊粪粒儿……”“走——哇——”贫穷造成的自卑,为突然猛涨的热情压倒了。

正月清晨的山谷的风,似乎也不像往常那么刺人了。早起的山雀从刺蓬或崖缝中飞出来,清脆的叫声在山谷里震颤,繁星一批接一批消匿了。瓦蓝瓦蓝的天空如此高远。

“你今日为啥起迟了?”“昨黑……考虑你提出的问题。”“不要说,不要你说了。你不说,我也知道你会说啥。”娟娟说,“不管出于怎样的考虑,你肯定跟我妈是一个观点。”小强一惊,她太灵了。

“主意我早都拿定了。”娟娟说,“给你说,不过是打句招呼。”“你爸同意吗?”“现在同意了。”“你妈呢?”“她能挡住我吗!”“可你……究竟为啥不考学了呢?”“我烦了。”“咋会烦呢?”小强问,“你说过,非考上大学不可,哪怕连考五年。”“你那阵也说过,非上清华不可!”娟娟反问。

“我和你情况不一样嘛。”小强笑了。

“是不一样。你有你不想考学的原因,我也有我的。”娟娟说,“我是烦了,烦透了!”“咋会烦呢?”小强还是不明白。

“怎么会不烦呢?”娟娟说,“好多人要到我爸的那所中学去补课,白天黑夜川流不息。有人托熟人说话,有人甚至提上烟酒求情,有的领导把教师请到家里,晚上和周日给他娃补课辅导,情愿自个掏腰包。我忽然想,这些人都是为四化学习吗?才不见得呢。不过是想谋一个好饭碗!反正大学每年就收录那些学生,大家拼命挤呀挤,竞争呀竞争,能挤进去的还是那么多。我觉得我也在挤,也是想抢一个好饭碗,我有些乏味了。”“唔!”小强没有想到,得到那样令乡村学生羡慕的学习条件的娟娟,心里反倒发生了这样的逆转,太想不到了。

“接到你的信,我的心里更烦了。”娟娟说,很诚恳,动了情,“你说你要跟南恒大哥在南村创业了。信上说着‘背水一战,改变自己和乡亲的命运’我看了都哭了,你,在学校时比我学得好,要是补习一年,明年保准考中。可是你选择了另一条路。我睡在床上,想呀想,十之八九的乡村青年还得走你这条路。”“啊……啊……”小强憋红了脸,心在棉袄下跳弹,听到这样知心的话,简直想流眼泪了。他忽然想一把抱住知心的姑娘,哭一场,笑一场。面对大山,放声地哭,畅快地笑,而不要说一句话!理智抑制了冲动,南小强停住脚,盯着娟娟,从心里涌出一句话来:“咱们共同来创造自己的生活!新的生活!”一架陡峭的山梁横在眼前。南小强爬上去,伸下手来,抓住她伸上来的柔软的手,似乎有一股拔山擎地的力气从心里冲出,娟娟就从下面轻轻飘上来,跌落到他的怀里。

他两手抓住她的胳膊。她跳开了,哈哈一笑,站到崖边,望着起伏的群山,奔放地说:“咱们来创造自己的生活,新的生活!小强傻哥,你说得不完全……也创造我们的爱情!”“我俩冬天结婚了。”小强扭着方向盘,对我说,“够你写故事了吧?”我正听到热闹处,心里很不满足,问:“就这么简单吗?”“就这么简单。”“她家里人……没有绊路吗?”“她爸开明,不亏是教育人的人。”小强说,“她妈——我的丈母娘,说啥也不同意。”“那怎么办呢?”“先是哭,后是闹。抱住娟娟哭,落崖呀,跳井呀……”小强说,“闹得我都心凉了,我爸我妈劝我收心哩。”“唔!”我觉得这才符合生活实际,“后来呢?”“娟娟跑到我屋,用自行车把我带到公社,领了结婚证。”小强说,“我跟做梦一样。”“啊!”我钦佩那位校长的小姐了。

“她既不要嫁妆,也不举行啥仪式,住到俺屋了。”小强说,“你信得下去吗?”“她母亲咋办呢?”我相信她会做出怎样的行动。

“断绝关系了,不准娟娟登她家门。”这需要怎样的勇气啊!我说不出话,又盯着小强:“现在还不来往吗?”“和解了。”小强笑着,“南村翻身了。这不是,我驾驶汽车了,丈母娘也消气了,现在倒特别心疼我。她给娟娟悄悄说,她要补她的心。”汽车在秋末冬初的渭河平原上奔驰,收获过秋庄稼的田野上,播种的小麦现出一抹淡淡的嫩绿,无边无沿。一排排白杨落光了叶子,柳树依然绿葱葱的。太阳从九重山的群峰上头露出脸来了,沐浴着丰饶的渭河平原……

穿红旗袍的女人


天阴得闷人,墨一样的黑云铺天盖地。

小玉看着遄急河水,泪水涟涟。

她失恋了,确切地说,她被男友抛弃了。她受不了这个刺激,不明白他为什么抛弃他们多年的感情,和一位富家小姐好了,

就因为富家小姐能给他带来财富吗?

她的泪流的更加凶猛了,就像这河水一样汹涌澎湃。她的手紧握着桥上的栏杆,向前欠了欠身,打算跳下去,一了百了。

呵一声冷笑,来自身后。

小玉有些惊讶地扭过头,一位女人站在小玉的身后,穿着大红色的旗袍,皮肤雪白,容貌很美。

你笑什么?小玉皱着眉问道。

笑你。

笑我?

是呀!为了个不值得的臭男人自杀,难道不可笑吗?

你怎么知道我

还没等说完,女人打断她的话说:知道你为什么被人抛弃是吧?呵!我可不想解释那么多,我只想问你,你难道就这样甘心让人抢了你的男人吗?你难道不想让他后悔吗?

我我想。小玉叹了口气说:可是,我又有什么办法,人家有钱,我拿什么和人家比。

你会有钱的,只要你嫁给一位有钱人。女人像是预言家。

哦!不!呵!灰姑娘嫁给王子只是童话,而且我也没有绝美的容貌。小玉自嘲地说道。

你要想报复他们,你就听我的。说着她拿出了一张照片,指着照片说:我会让这个男人爱上你的。

啊?你说让他爱,他就能爱吗?开玩笑。小玉觉得面前的女人像个疯子。

记住,你的仇,我帮你报话还没说完,女人突然不见了,小玉四处找着,心里慌成了一团。慌乱中她跑到了大路,突然一阵急刹车之后,她被一辆车撞倒在地。

晕倒时,她看见一个男人的脸,真奇怪,和女人照片上的脸一模一样。

再次醒来的时候,小玉发现自己躺在一间豪华的病房里,男人坐着她对面的椅子打着瞌睡。她想坐起来,可浑身疼痛得让她哎呦一声叫出了声。

他立刻惊醒,然后高兴地问:你醒了,要喝水吗?

她摇了摇头,河边的经历和女人的话出现在了她的脑海,难到这并不是一场梦?

男人说他叫项南,问小玉叫什么,小玉摇摇头,扶着头说:我!我不记得了,我我什么也想不起来了。

项南皱着眉叫来了医生,问道:为什么这位小姐说她什么想不起来了。

医生说:这位小姐的头并没受伤,可能因为心里原因,造成暂时性失忆。

啊?那我什么时候能记起以前呀?

这个不好说医生一脸的为难。

项南沉默了,医生走了之后他内疚地对小玉说:真对不起,都是因为我撞了你,才弄成这个样子,放心,我会负责到底的。

小玉闷着头没有说话,为自己撒谎而感到内疚。

小玉伤好了之后,还没有恢复记忆,项南把她接回了自己的家,精心照顾。通过这一段时间的观察,小玉觉得项南是个好人,而且是个好男人,只可惜他有个非常漂亮的女友。经常来他家,当着项南的面那女人对她很客气,只要项南一离开,那女人就对她冷嘲热讽,所以小玉并不喜欢这么阴险的女人,只要她一来,她就会躲进自己的房间,吃饭也不会出来。

项南不忙的时候,会带着她到处去逛,想尽快找回她的回忆和家里人联系。

每当这时候小玉的心情都会很沉重,因为她从小就是个孤儿,哪里有她的家?

一次项南需要参加一个带舞伴的宴会,恰巧他女朋友出差了,于是项南决定带她去,还特意给她买了身漂亮的衣服,打扮得像个公主一样。

那晚在宴会上,小玉看见了自己的前男友,挽着那个富家女,款款向他们走来。小玉的心紧紧地楸着,脸色变得苍白。

走近时,小玉对项南说:我我有些头晕,我想坐下来休息一下。

项南很绅士地扶着她找个地方休息,替她拿饮料。

突然大厅开始骚动了,接着传出了一声尖叫。有人高喊杀人了,杀人了。小玉和项南同时站了起来,向大厅中央看去。小玉看见那个穿着旗袍的女人穿过众人走了出来,小玉惊恐地看着她,她不是挤出来的,是穿!穿过人们的身体走出来的,那么说她根本就不是人。

小玉被项南拉着进入的大厅中央,小玉看着自己曾经深爱的人,手里握着刀,躺在血泊中。她只觉得双眼一黑,身体变得摇摇晃晃,跌倒时项南把她抱在了怀里。

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小玉发现自己赤裸着身体躺在项南的怀里,项南同样赤身裸体,她惊呼了一声,惊醒了项南。项南同样也愣了,他扶着头,回想着昨夜,脑袋里一片空白。

小玉的眼泪让他感到内疚,不知道自己怎么能做出这种畜生的行为,而懊恼地抱着头。

这时门吱呀一声开了,项南的女朋友推门走了进来。然后是尖叫,那个女人疯了一般扑上来撕扯着小玉的头发,拼命地扇着她的嘴巴,小玉一动没动,任由项南把自己护在怀里。

没过多久,项南和他的女朋友分了手。

那晚夜很静,小玉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她想她的任务就快完成了,因为他看见了项南眼底的伤,可她突然很舍不得离开。

小玉讨厌分别,因为那是可怕的伤感。但是,她发现自己已经不自主地向真相迈出了一步。她预感自己平心将再次波澜,这说明什么,说明她已经爱上了项南?

她不敢睡,也不敢想下去,拿过电话看看时间,凌晨十二点了。她起身坐在桌前,打开电脑消磨时间。

窗外很黑,很静,星星怪异地眨着眼睛,像是一只等待机会的小虫子,随时准备扑上来吸她的血。

此时电脑开了,闪着刺目的光芒,然后是一个小红点逐渐的扩大扩大。小玉只觉得的头皮一炸。她几乎可以肯定,这个红点就是那个穿红旗袍的女人,果然是她。她的眼神透着凌厉,仿佛要看穿小玉的心。

你做得很好!

不过你应该离开他了吧?

舍不得他是吗?

你爱上他了是吗?

我小玉不知道怎么招架,女人总是打断她的话,处处说到她的心里。

可你是谁?为什么要害项南?

哈我是谁?我是他妈!

啊?小玉吃惊不少,她曾经无数次猜测,始终觉得女人和项南一定有仇,也许是项南曾经抛弃过她,所以才要拆散他和他的女朋友,可就是没想到,他们竟然是母子。

很奇怪是吧!呵呵!让你和他在一起,是因为你们前世有缘,而且他以前的女朋友根本就不爱他。

那么我还要离开他吗?

你说哪?说完旗袍女人消失了,电脑一下子陷入的黑暗。小玉拿起鼠标晃悠了一下,电脑还是没开,低头一看,电源没插,又是一头冷汗。

没过多久,小玉和项南结婚了,结婚那天她非要穿一件大红的旗袍,不穿婚纱。

项南就由着她,反正她穿什么都好看,婚礼上,小玉的眼神始终飘动着,最后落在一面白墙上,一个淡淡的红色影子冲着她摆手,脸上带着微笑,然后逐渐消失了。

小玉的鼻子一酸,差点掉出眼泪,因为她感觉女人再也不会来了。

一个鬼故事,写的是一个穿着红旗袍的女人,救了一个因被男友抛弃而寻死的女孩儿后,又一再设法,让自己的儿子爱上了这个女孩儿,并和女孩结婚。这个故事虽然带着神奇色彩,却写出了在面对伤心欲绝时,该如何正视人生的重要性。欣赏佳作,推荐共赏,祝创作愉快!

哈伦裤的春天


大约七八年前,为了戒赌,我决定找点事做做,机缘巧合,我接手了一家小馆,在一个小镇上。左右邻居都是搞理发的,两个老板手底下都带了很多小徒弟,小伙子,小姑娘,都有,小姑娘要多一些。年轻人都懒得自己动手做早餐,很自然,我这个馆子成了他们早上聚集的地方,一来二去,我们也就熟络了。看我星眉剑目,谈吐文雅,举手投足都风度翩翩,根本不像一个惯常的伙夫。他们对我的背景产生了兴趣,我说我刚放出来,以前是搞服装厂的,他们没有丝毫怀疑,同时也产生了些许敬畏之心。

为了证明我混过,曾经是坏人,我有事没事,就拿把匕首跳手指头,从左到右,从右到左,为了不伤着自己,每天晚上关了店门,我都勤学苦练。

一天,跳手指,跳累了,我就找了些马蹄开始削起来,一边削一边吃。

李子哥,吃你两个包子,下午免费给你洗头。

姗姗来了。

我点点头,冷酷到底,继续耍弄着我的匕首。

姗姗边吃包子,边和我攀谈起来,问我,像她这样的身材,以我这个服装专家的眼光来看,应该穿什么裤子。

哈伦裤。

什么是哈伦裤,长什么样子?

我用匕首在春天的松软的泥土上,画出了哈伦裤的形状。

裤裆怎么这么低啊,男的也穿吗?

当然穿,我就穿过,当然,那都是坐牢之前年轻时候的事了。

姗姗突然哈哈大笑起来,我不知道她在笑什么,可是隐隐觉得她的目光落在了我的画上,不知什么时候,我的匕首正好笔直地躺在了哈伦裤的裤裆中间。

姗姗像一只蝴蝶飞走了,飞回了隔壁的店里。

十七八岁不读书的姑娘,眉头永远是舒展的,她们不在乎做不做自己,只在乎开心不开心。

没过多少时日,姗姗从城里回来,穿着藕色带褶低裆窄脚的哈伦裤,像一个种子一样, 发芽开花繁殖,很快,在这个春天里,在乡亲们驮着或挑着鲜美的蒜苔,在我们这条街上经过的时候,另一道风景,也在和他们筐里萝里的上市鲜,争奇斗艳,那就是遍地开花的松松垮垮的哈伦裤。

事实上,以我现在的眼光来看,哈伦裤有很多美中不足的地方,裆可以不要那么低,低到了膝盖,真的是没有什么实在的用处,尤其是男款,雄鹰再雄伟,也不至于飞达那个地方吧。再者,十分只取七分,等于是从源头斩断了微胖界的市场,有谁愿意把大象腿露出来示丑呢?

不管是哈伦,还是哈韩,因为始终不是原生的,所以有别扭,有欠缺,最终消失在某个春天,是理所当然的,就像我的小馆,因为我不像伙夫,所以也不配服侍别人的伙食。

口述:准女婿比我小5岁,叫我一声阿姨我无语


儿女小的时候父母就想着孩子赶紧长大吧,带孩子真累啊,可是真正长大了又该操心他们的婚事了,结婚后还得帮他们带孩子,这一生都为了孩子付出,我的女儿也让我操碎了心。

我和前夫离婚十年了,我们性格不合,当初结婚是拗不过父母勉强结合的,婚后才发现自己根本接受不了这个男人,勉强过了十几年实在受不了,在女儿上初中时我们协议离婚,女儿知道后哭了好几天,还跟我闹了一段时间,现在她已经25岁了。

前段时间我张罗着给她介绍对象她却说已经有男朋友了,我问她对方是什么样的,她说带回来给我看看。看到她的男友我都傻眼了,这孩子长得太显老了吧,我问他多大了,他搓着手不好意思地说已经43岁了,只比我小五岁,这哪是找男朋友啊,简直不像话,他还一口一个阿姨的喊我,我都没脸答应。

我刚想问问这个男人的家庭情况就被女儿打断了,她跟我说赶紧吃饭吧,问那么多干嘛,我也就作罢,可这顿饭吃得太郁闷了,等他走后我跟女儿说还是分手吧,这个年纪的男人要不就是离异要么就是心理有点问题的,要不然四十多还没结婚太不正常了,女儿却说我少见多怪,说现在就流行找大叔,她找的这个男朋友既体贴又温柔,不像那些年轻小伙子那么冲动幼稚,大叔可成熟了,说着女儿脸上流露出对她男友的崇拜,我太无语了。

我告诉女儿:“你们这些孩子现在受电视剧的影响太大了,那是演戏,现实生活中过日子可不是过家家,相差将近二十岁能和你共度一生吗?等到你四十岁他都已经六十了,一个糟老头子你带的出去吗?你要是身体不好他也照顾不了你,反过来他老了你还得伺候他,到最后受累的还是你自己啊。”

可女儿根本不听我的劝告,说婚姻自由,还说我当初离婚丝毫不考虑她的感受,她的婚姻也不需要我插手,说完摔门而出。

我气得说不出话,只好打电话和前夫说,虽然我俩离婚了可他对女儿还是挺关心的,没想到前夫听了之后说,“儿孙自有儿孙福,女儿就像你一样,脾气那么臭,还要买这买那的,不找个大龄的,谁能包容她?找个小年轻整天吵架还不如找个年纪大的,反正只要疼咱女儿就好了,你就别管那么多顺其自然吧。”

我根本接受不了啊,我自己婚姻不幸福总不能看着女儿的婚姻也失败吧,这个男人谁知道他是什么底细啊,女儿涉世未深万一被骗做了人家的小三,那要她怎么做人哪,现在孩子长大了不听我的劝告我也不能就眼睁睁看着她陷进去啊,女人的美好青春就那么几年,不能让她走错一步啊,我该怎么办?

触不可及回复:

拖延战术: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归宿,作为母亲,你无法左右她的婚姻,更不可能干涉她的婚姻自由,但是如果你觉得女儿正在走向坏男人的陷阱,你可以提醒她,甚至可以拖延她的时间,只要她能晚点结婚,或许,她就能看清一些真相。

诱敌战术:你女儿需要的是时间来认清男人,看透男人,而不是你的反对,你的反对往往会导致她越来越叛逆,甚至直接跟她的大叔男友领证。建议你,与其做女儿的假想敌,不如做女人的朋友。只有她愿意真心跟你分享她恋爱的体验和经历,你能对她的喜怒哀乐感同身受,她才会认同你是恋爱军师,才会听从你的恋爱建议,当她情感受挫的时候,你的话她才能真正听得进去。

与其埋怨你女儿找了个大叔,不如鼓励你女儿多看书,努力工作,当她经济足够独立,思想足够独立,不依赖大叔的经济,那么,她才能真正地认识到自己是爱大叔的钱,还是爱大叔的人。从而把握自己未来的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