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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神情感语录

发表时间:2021-04-08

神参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神参",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贱生和母亲就住在大年山脚下的两间茅屋里,种着两亩薄地,相依为命。

贱生的母亲患有严重的风湿病。郎中说,这种病要服用人参。药铺有卖,价格昂贵,贱生买不起。据老人们说,大年山密密匝匝的老林里,生长着人参,但只是“有缘人”才能够见到。农闲时间,贱生就扛了镢头,到大年山上的老林里去寻找。贱生不知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的古话,但他长年累月,坚持不懈,心里总是想:就是把整个山林寻遍了,掘地三尺,我就不信找不着人参,除非那人参压根就没有!

日升月落,花开花谢,时间的脚步就如同大年山下的那条清河的流水,永不停歇。

一日后晌,贱生在大年山的老林里正在寻找人参,忽见一只花斑金钱豹追着一只小狐狸,朝他奔跑而来。小狐狸先跑到他面前,向他哀鸣,似有求救之意。他见小狐狸后腿受了伤,正在流血,就动了恻隐之心,弯腰用左手将小狐狸一把抱在怀里,右手扬起镢头,对那追来的花斑金钱豹厉声喝吓:“滚开!”

花斑金钱豹立刻就失了锐气,数步一回头地离去,似乎很不甘心。

贱生将小狐狸放了下来,从自己的衣服上撕下一块布条,给小狐狸包扎了受伤的后腿,对小狐狸说:“回去吧,回去找你妈妈去吧。”

小狐狸不肯走,发出怯怯的声音,似乎要告诉他,它很害怕,危险还没有解除。贱生不忍心丢下小狐狸,怕它被花斑金钱豹吃了,就又将它抱在怀里,带回了家。贱生的母亲说,光包扎是不行的,还得用盐水清洗伤口,不然会化脓的。贱生就泡了盐水,找来棉花,给小狐狸清洗伤口。男人家手重,疼得小狐狸吱吱地叫。母亲就叫贱生把小狐狸抱到炕上,由她亲自清洗。

母亲边仔细地给小狐狸清洗伤口,边对儿子说:“贱生我儿,娘的这病一时半会儿死不了,你就别再漫山遍野的去寻人参了。人参要是那么好寻,大家就都寻去了,那不都发财了吗?”

贱生说:“娘,就那么点农活,我闲着也是闲着,真要是寻着了人参,把娘的病治好了,我的心里该有多敞亮啊!”

娘说:“你也老大不小了,该娶媳妇了,我早就想见孙子了。你就去打山货吧,大年山上木耳香菇样样有,打来换上些钱,攒起来,给你办媳妇。”

“儿子记下了。”贱生口里虽然答应着,心里还是想着寻人参的事。

几天后,小狐狸的腿伤好了。贱生就把它领进山林里,放走了它。

夜里,贱生做了一个梦。

贱生梦见,一位仙女翩翩飞来,落在自家屋里,对他说:“难得你一片孝心,多少年来一直在为你母亲寻找治病的人参,我可以帮你。”

贱生在梦里问:“我咋样才能找到你?”

“你明日夜里到大年山上来,朝着月亮走,见到一座庄园,我就在那里等你。”仙女说罢,便飞逝而去。

清早醒来,梦中情景,仙女之语,牢牢记着,觉得蹊跷,似信非信,也没敢对母亲说。挨到天黑,便扛了镢头,朝着月亮升起的方向,向大年山上的老林里走去。约摸一个时辰,真的就看到了一座庄园。心想:自己在大年山上寻找人参,这么多年了,几乎走遍了所有的沟壑山梁,咋就没有见到过这么气派的一座庄园?正惊奇着,便有仆人打扮的人前来问他:“请问,你是贱生吗?”

贱生点头称是,便被那人领进了庄园,进了上房的客厅。仆人退去后,一对少男少女忽然出现在贱生面前,那女孩儿纳头便拜:“恩公,请受小女子一拜!”

贱生定睛一看,正是梦中见到的那位仙女。心里非常疑惑,不知如何说话才好。

那女子就说:“我是你救下的那只小狐狸呀。”

贱生这一惊非同小可,赶忙也跪下了,声音颤颤地说:“我不知道是冒犯了鬼神还是妖精,求你就放过我吧,我还要回去养活我的老娘呢!”

女子笑了:“恩公,我不是鬼神妖精,我是狐仙。”

贱生转而看着少年男子问:“那这位是?”

“他是我的未婚夫,是人参王子。”狐仙姑娘说着,对人参王子道,“快,你也给恩公磕个头吧。”

人参王子没有跪下,而是站著作了个揖。

贱生却给人参王子连连磕起了头,恳求道:“你是人参王子,你就赐给我三棵人参吧,把我娘的病治好了,我就在你的庄园里当仆人!”

“什么,三棵?我种的不是人参,是神参,一棵就价值连城!”人参王子说。

“我的命是恩公救下的,你就给恩公一棵吧。”狐仙姑娘也跪在了贱生身边,替他求情。

人参王子说:“我要卖钱的,卖了钱,就把我的庄园改建成宫殿!”

“那你就一个人住你的宫殿吧!”狐仙姑娘拉起贱生,说,“我们走!”

“你要到哪里去?”

“我回去,不嫁给你了!”

“你!你!”

“你心里要是有我,就得答应我!”

人参王子无奈,也没唤仆人,自己起身,去里屋拿出来一棵人参,给了贱生。

贱生感激涕零,又磕了三个响头,说:“我娘的病好了,我就来你庄园当仆人,带上我娘,她会做饭缝衣裳,手可巧了!”

人参王子摆了摆手,说:“你走吧,我不要你给我当仆人。”

月亮愈发地明亮了。

同狐仙姑娘道了别,走出十余步开外,再回头看,那庄园却倏忽间消失了。心里疑疑惑惑,似梦非梦,摸摸怀里,人参犹在。心里高兴,想着不管遇到的是什么妖狐鬼怪,找到了人参,娘的病就有了指望,自己也就是一个“有缘人”了吧!

然而,却是作怪,贱生的母亲服用了大半棵人参,身上的病总也不见退去,倒是越发地沉重了。是郎中说的药不对症?还是人参没有效应?贱生就揣了那剩下的小半棵人参下山去,到集市上的大药铺,去问老掌柜的。老掌柜的告诉他,郎中说的药是对症的;仔细辨认了那剩下的小半棵人参,说是假的。

“假的?掌柜的,你可看好了。”

“咳,我都开了一辈子药铺了,神参我都见过!”

朝着月亮升起的方向,贱生扛了镢头,又向大年山上的老林里走去,他要去质问人参王子,你哪怕不给我也行,拿个假人参糊弄我,使得我娘的病加重了,你这不是害人吗!他要去和人参王子理论,让他给个说法。可是找了大半夜,就是再也找不见那座庄园。

贱生朝着老林大喊:“人参王子,你出来!”

不见回应,就又喊:“人参王子,你出来!”

喊了再喊。

“恩公!”却是狐仙姑娘,忽然出现了,“你是来感谢人参王子的吗?”

“我是找他理论来的!”贱生愤愤地说,“他给我的人参是假的!”

“你咋知道是假的?”

“我娘吃了,病倒加重了。我让药铺的老掌柜的验看了,是假的。”

“我真是有眼无珠哇,咋找了这么个未婚夫!”狐仙姑娘说,“正好,恩公带着镢头,跟我来,我知道他的人参种在哪里,我领上恩公去挖一棵。”

“这不好,我不做贼的。”

“恩公,你咋这样死脑筋,就当是我偷的。”

贱生就跟上狐仙姑娘,云里雾里的,不知来到了一个什么去处。月光下,见一片平展展的山地上,黛青色的苗木蓬勃茁壮,郁郁葱葱。狐仙姑娘指着一株壮苗说:“这棵有三百年了,你就挖去吧。”

贱生挖了一阵,果然挖出一棵来,好大呀,婴儿般的形状,肥楞楞的,这怕就是传说中的神参吧,兴许集市上大药铺的老掌柜的平生也没有见到过!贱生拿在手上,兴奋地有些眩晕了。正要对狐仙姑娘说句感谢的话,却被人参王子带来的几个仆人逮了个正着。

“好你个吃里扒外的狐狸精!”人生王子倒是先骂起了狐仙姑娘。

“你!你!”狐仙姑娘气得哭了起来。

人参王子命令仆人:“把神参给我夺过来!”

“慢着!”狐仙姑娘一把抢过人参,对人参王子说,“你是要我,还是要这人参?”

“当然是要人参喽。”人参王子说,“骚狐狸满山都有,哪里扒拉不下一个!”

“好!好!我和你,恩断义绝了!”狐仙姑娘说毕,一下就将那棵硕大的人参吞了下去,接着就倒地无声了。

一个仆人俯下身,摸了摸狐仙姑娘的鼻孔,说:“没气了。”

人参王子说:“拿刀来,把这骚狐狸的肚子剖开,把人参给我取出来!”

贱生扬起了镢头,怒喊道:“人参王子,她是你的未婚妻,你连个全尸都不给她留吗?谁敢动她一下,我就和他拼了!”

人参王子愣住了。半晌,悻悻地说:“那你就好人做到底吧,留她个全尸,你把她埋了。”

贱生没有掩埋狐仙姑娘,而是把她背回了家里,他想让娘把狐仙姑娘的尸体洗干净了,换上新衣服,再埋葬。回到家里,正要对娘说明情况,狐仙姑娘却醒转过来了,对贱生说:“快,快拿刀来,剖开我的肚子,取出人参!”

贱生和娘都愣住了。

贱生给狐仙姑娘跪下了,说:“我,我不能!”

狐仙姑娘厉声道:“快拿刀来,时间长了,人参就坏了!”

贱生伏地而哭:“我不能呀!”

狐仙姑娘忽地就起了身,自己去厨房取了刀,嗤啦一声,就将肚皮拉开了,掏出那棵硕大的人参,凄厉地说:“恩公,我,我把命还给你了!”

“啊!”贱生使劲揪起了自己的头发。

贱生的老娘翻滚到炕下,抱住狐仙姑娘大哭起来。

数月后,贱生娘的病好了,红光满面的,如同返老还童一般。

数年过去了,有人发现,贱生家多了两口人:一个少妇和一个女童。少妇的长相美丽极了,七分是人,三分像狐;女童与那少妇一模一样,也是个美人坯子。

一家四口,整日里乐乐呵呵,充满了温馨。

——原来,贱生的娘用缝衣服的针,穿了缝衣服的线,给狐仙姑娘缝住了肚皮,又用盐水清洗了刀口,本想给她留下一个全尸的,不料那狐仙姑娘大难不死,竟然奇迹般地活过来了。

因而就有了人们后来的发现,这家人就由两口变成了四口之家。

因而就有了这个大团圆的故事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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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泣


时间就像是一柄利剑,试图斩断与自己赛跑的一切。她抬起头心中感叹快三百年了吧。

这是一个五彩绚烂的空间,五色光芒如波纹般扭动,如同妖娆的舞女,芳艳动人;然而越是美好的东西,就越是剧毒之物,比如说这个空间。

她的身上缠着赤色的光索漂浮在空中,蜿蜒而上,缠绕全身;她知道这光索缠住的不仅是她的身,还有她的心;光索虽缠,却更衬托她的气质,犹如神光围绕,阳光、善良,执着彰显的淋漓尽致。

相比而言,她对面站立的男人,就与她有些大相径庭,面容俊美,却略显阴柔,身高挺拔,却略显消瘦,更加妖异的是他背后那对扑扇的肉翅和头顶弯曲的双角,他是妖神坤斯里普。

三百年来,他们聊了很多,就像是两个朋友一般,但是他们却是敌人;试想一下,和敌人面对面,聊了很多很多,是多么嘲讽的一件事;然而她真的不知道除了这个可以心平气和和自己交谈的敌人,还能找谁交谈。

从出生到现在,她一直都是孤独的,只记得一直铭刻在心中的话,那是让她纠结的一句话,让她宁愿被镇压在这安第斯山也要思索的话你虽然神力无穷,但却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你一生的使命,就是要给自己的神力找到合适的主人。

她一直在想,自己到底是谁,叫什么名字;然后总在恍惚回答自己原来我是阿托斯,主宰阳光、善良,彰显执着的女神。

阿托斯知道自己什么都没有,只有自己的子民和一片空旷的空间,她也想建造一处属于自己的房屋,就像是她的子民一样,炊烟袅袅,夕下耕归。

然而她认为没这个必要,因为她始终都是一个人,神在凡人面前露面是禁止的,她只能默默的帮助她的子民。

阿托斯睁开双眼,细长而弯曲的睫毛向上的一瞬间,看到了对面坤斯里普略带邪异的微笑,虽然邪异,但是坤斯里普的眼神更像是看待一个老朋友醒来一般;她心中感叹,敌人抱以这样的微笑,自己却不知如何面对和回答。

甚至有一种冲动,她想告诉坤斯里普自己随时可以脱困,你拦了我三百年,而我只是借这个机会在思索困扰自己已久的问题罢了。

阿托斯觉得坤斯里普和自己一样的可怜,天生的仇视感却不知为何。

坤斯里普有一种阴柔妖异的美感,面对他的阿托斯都不觉的双颊绯红;甚至有时阿托斯心里都在告诉自己,自己想像个懵懂的小女孩一样吻他,想扑入他的怀抱,用脸颊去磨蹭他的胸膛,想感受他身体的气息,想拥有他紧紧的拥抱和炙热的双唇,想让他抚摸自己雪白如瀑的长发;她明白,这就是所谓的爱,三百年来渐渐产生的爱。

但是身体里的本我意识却在不停的劝阻她说你是天神,有天神的尊严,代表着众天神的颜面;阿托斯想众天神在哪?哪怕让我见上一面也是好的,呵呵!可是这里只有我自己;这是一种自嘲的笑,嘲弄自己的幼稚和无助。

阿托斯左手小指钩动,光索应声而动,发出的声音如同玄铁一般;然而站在对面的坤斯里普却没有动,他只是静静的看着阿托斯,嘴角微微上扬,仿佛在等待她的脱困。

光索如同蜿蜒冲天的巨龙,缓缓脱离阿托斯的身体向上飞去;当光索完全脱离阿托斯的身体时,她看到对面的坤斯里普身体竟然渐渐虚幻了起来,看到他的双眼竟然闪动着光芒,那不是力量的光芒,而是泪水的反射。

阿托斯第一次听到他如此温柔的话语,温柔的根本不像高高在上妖神说出来的,我知道在自己助哈德困住你的时候已经爱上了你;然而在世界之树的法则之下,注定我们不能相爱,那是众天神和众妖神所愤愤的事;只是你却不知,捆绑你的光索与我同气本根,是我精神所化,如今你选择脱困,我亦欣然,只是不知以后还有没有机会说一声我爱你。

阿托斯的双眼朦胧了,身为天神的第一次有了心痛的感觉;泪水划过脸颊,她告诉自己,原来泪是咸的,原来天神的心也会痛,原来爱是一种不予言表的感情,原来失去一个不曾拥抱的人竟然是这种感觉。

坤斯里普的身形渐渐消失不见,只留下一段让阿托斯失声痛哭的话,如果我是你的过去,我将用生命带你步入我未来。以前我在想我们都是天主的棋子,都是不能左右自己的卑微者,就像是一直野狗一样卷缩在黑暗的角落,不停舔舐自己的伤口;然而直到自己逝去的那一刻才明白,我们完全能左右自己的一切,只是因为我们的执着;如果有来生,我还要做困住你的绳索,将你牢牢的绑在自己身边,直到老去。

尖细的嘶吼在山腹中响起,洞彻天地,悲天悯人;那是一声富有悲戚感情的嘶吼,听者落泪,闻着伤心;那是阿托斯的怒吼。

顿时间山崩地裂,飞沙走石,烟尘滚滚,似是天地之灾一般,无数的生灵在阿托斯的疯狂中灰飞湮灭。

阿托斯浑身光芒万丈,以一种高高在上,拯救苍生的姿态出现在半空中,只是她的出场却造成了生灵涂炭,圣洁女神此刻显然不能匹配她的所作所为。

远处一朵乌云呼啸而来;乌云在阿托斯不远处停下,然后蠕动收缩,顷刻间化为一位身高数十丈,兽面熊身的怪物。

阿托斯此刻已经没有了湛蓝的双眸,所替代的是闪着红芒的双眼,她看着不远处出现的怪物面无表情,脚下巨大的六芒星阵兀然亮起,本来洁白的神力顷刻间化为血红之色,雪白的头发瞬间染红,无风自动。

阿托斯单手朝天,掌心朝上对不远处的怪物说哈德,这一击是我替坤斯里普给你的。

说完阿托斯手臂一挥,天空瞬间乌云密布,化为滔天火海朝着哈德压去。

然后阿托斯再次一挥手臂说这一击是代替天下生灵给你的;只见六芒星阵从她脚下脱离飞上天空,迎风涨大的同时笼罩在火海的上方,一块块巨大的燃烧陨石从六芒星阵中飞出,如同雨滴般朝着火海砸去。

哈德一惊,他显然没想到被自己困了三百年的阿托斯一出来就以燃烧生命的方式攻击自己,他唯一能想到的就是这流星火海自己抵挡不了,只有杀了施术的阿托斯自己才能脱离火海。

哈德虚空一抓,抓出一柄海魂三钩叉握在手中,用尽全身的力气将海魂衫勾叉甩了出去。

破空之声随着海魂三钩叉的移动响起,竟然将火海都划出了一条笔直的空白地带。

哈德这一击直接穿透了阿托斯的胸膛,带着阿托斯奄奄一息的身体插在地面上;地面因为承受不住海魂三钩叉的巨力,竟然以叉体为中心,绵延裂出了千百米的裂缝,顿时间地动山摇,恍如末日。

阿托斯弯曲着身体挂在海魂三钩叉上面,伤口和嘴角溢出金色的血液;然而这时的阿托斯却没有痛苦,反而带着一种解脱的微笑,她终于明白了坤斯里普所说的话。

原来真的没有谁能够左右自己,所有的一切都是执着在作祟;真正禁锢自己内心的还是自己,只是活着的时候没有看清楚罢了。

此时此刻阿托斯终于明白,自己神力的主人究竟属于谁,它属于那些无辜的生灵。

阿托斯控制着火海向地面落去,用生命之火焚烧这大地,当一切彻底毁去的时候,才是新生的开始,这是阿托斯告诉自己的;火海燃烧着大地,火海里不时传出哈德的惨叫。

当一切归于平静的时候,阿托斯闭上了眼睛,身体缓缓升入空中的同时化作亿万花瓣,撒向大地。

这美丽的花雨滋润了新生的力量,山峦、河水、树木、生灵重新出现,只是他们不知,这一切美好的背后,有着一种解脱的味道。

阿托斯血液滴落的地方长出了一颗参天巨木,此树四季不败,芳香宜人,结出的果实脆甜可口;巨木的树根处生有两口泉眼,不停的滋润着巨木;复活的生灵们称这棵巨木为伊甸神木。

神猴


在印度瓦拉纳西的杜尔加庙一带,生活着一群长尾叶猴。这种猴身长不过六七十厘米,而尾巴却有七八十厘米长。它们身上的毛是粽灰色的,面部、耳朵、手、脚却都是黑色的。瓦拉纳西人把杜尔加庙当作神庙,在杜尔加庙一带生活的长尾叶猴,也就被当成了神猴。每天,许许多多香客带着各种各样好吃的东西去喂养神猴,祈求神猴保佑自己和亲属遇难呈祥,逢凶化吉,平安幸福,心想事成。平时,神猴们大摇大摆地在大街上行走,见水果拿水果,见花生拿花生,人们也只敢喏喏连声。

一只神猴在神庙一带呆腻了,独自跑到另外一个国家,想见识见识异国风光,结果,被一个耍猴人抓了去。耍猴人把它带到街头,让它翻跟头、钻圈、拿着盘子向围观的人讨钱。

神猴生气地把盘子摔到地上,双手叉腰说:呔!我是神猴!

耍猴人扬起鞭子说:看你这神气,是想讨打吧!说着,一鞭子抽下去,神猴痛得叽叽直叫。

从此,神猴跟着耍猴人,每天在大街上卖艺讨钱。它怎么也想不通:只不过换了个地方,自己怎么一下子就变得这么贱?

鲍君神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鲍君神",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有一个人到野地里去打柴,在经过一片沼泽地的时候,意外地得到了一只麋鹿。他非常高兴,但没有立即把麋鹿带回家去,而是找了棵树,将麋鹿拴在那里,打算忙完了活计再去牵麋鹿。

碰巧,有10多辆经商的车子从这片沼泽地经过。车上的人看见树旁拴着一只麋鹿,周围一个人也没有。于是,他们走过去把麋鹿牵走了。没走多远,这些人觉得自己不劳而获太不像话,就从车上拿了一条备在路上吃的干咸鱼放在拴麋鹿的地方以作补偿,然后心安理得地离开了这个地方。

过了半晌,打柴的人来取他拴着的那头麋鹿,可是树旁的麋鹿不见了,却有一条大干咸鱼放在拴麋鹿的地方。他觉得太奇怪了。看看四周,不见一个人影。这一片沼泽地中也没有人走的道路,这干咸鱼是从哪里来的呢?就算是从附近湖塘中蹦出来的鱼,那也应该是鲜鱼呀!凭空冒出一条干咸鱼来,它不是神又是什么呢?想到这里,这人恭恭敬敬地抱起干咸鱼回家去了。

回家后,打柴人把这事说给妻子和四邻八舍的人听了,他们都觉得很奇怪。很快,这件事便传开了,而且被人们越说越神奇,竟然引来了许多前来祈祷的人。他们到沼泽地里的小树边求福消灾,治病祛邪,有许多祈祷的人竟然也灵验了。这样一来,人们对这干咸鱼是神的传说深信不疑。大家凑钱为干咸鱼建了一座祀庙,将干咸鱼供奉在里面,在庙里设了多达几十人的专职祝巫,并给干咸鱼送了一个鲍君神的尊号(鲍就是咸鱼的意思)。从此,鲍君神庙内神帐高挂,钟鼓齐鸣,香火不断。祈祷的人络绎不绝地从方圆几百里内外赴来朝圣。

好几年过去了,一天,一支经商的车队路过这里,当年放干咸鱼的人也坐在车上。当他经过庙前的时候,看了这热闹的场面和庙门高悬的鲍君神扁额,感到十分奇怪,便下车向人打听原因。有人向他讲了这座庙宇和鲍君神的来历,他不禁大声说道:这是我的鱼,是我几年前亲手拴在一棵树上的,哪来的什么鲍君神呢!他走进庙内,上前去将干咸鱼取下,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庙里的祝巫和那些祈祷的人被弄得哭笑不得、十分尴尬。从此以后,再也无人来朝拜这个庙,渐渐地,庙的四周长满了野草。又过了一些时候,这座庙也倒塌了。

遇事不仔细想想,只凭主观臆断、人为地编造神话去盲目顶礼膜拜的做法,既无任何实效,又劳民伤财、愚昧可笑。

安徒生童话《神方》


【导读】安徒生童话是丹麦作家安徒生的童话作品,也是世界上最有名的童话作品集之一。他最著名的童话故事有《海的女儿》、《小锡兵》、《冰雪女王》、《拇指姑娘》、《卖火柴的小女孩》、《丑小鸭》和《红鞋》等。尽管创作体裁属于童话,但是其中蕴含了丰富的人生哲理。

安徒生童话《神方》

一位王子和一位公主现在还在度蜜月。他们感到自己非常幸福。只有一件事情使他们苦恼,那就是:怎样使他们永远像现在这样幸福。因此他们就想得到一个神方,用以防止他们夫妻生活中的不幸。他们常常听说深山老林里住着一位大家公认的智者,对于在困苦和灾难中的人,他都能做出最好的忠告。于是这位王子和公主特地去拜访他,同时把他们的心事也对他讲了。这位智者了解到他们的来意以后就说:你们可以到世界各国去旅行一下。无论在什么地方,只要你们碰到一对完全幸福的夫妇,就可以向他们要一块他们贴身穿的衣服的布片。你们必须把这块布片经常带在身边。这是唯一有效的办法。

王子和公主骑着马走了。不多久他们就听到一位骑士的名字。据说这位骑士和他的妻子过着最幸福的生活。他们来到他的城堡里,亲自问:他们的婚后生活是否真如传说的那样,过得非常美满。

一点也不错!对方回答说,只有一件事:我们没有孩子!

在这里是得不到神方了。王子和公主只好旅行得更远一点,去寻找绝对幸福的夫妇。

他们来到一个城市。他们听说这里住着一位市民:他和他的妻子过着极端亲爱的满足的生活。他们去拜访他,问他是不是像大家所说的那样,过着真正美满的婚后生活。

对,我过着这样的生活!这人说,我的妻子和我共同过着最美满的生活,只可惜我们的孩子太多了他们给我们带来许多苦恼和麻烦!

因此在这人身上也找不出什么神方。王子和公主向更远的地方去旅行,不断地探问是否有幸福的夫妇,但是一对也找不到。

有一天,当他们正在田野和草场上走的时候,离开大路不远,他们遇见一个牧羊人。这人在快乐地吹一管笛子。正在这时候,他们看见一个女人怀里抱一个孩子,手上牵一个孩子,在向他走来。牧羊人一看见她,就马上向她走去,向她打招呼,同时把那个顶小的孩子接过来,吻一阵,然后又抚摸一阵。牧羊人的狗向那男孩子跑过去,舔他的手,狂叫一阵,然后又高兴地狂跳一阵。在这同时,女人把她带来的食物拿出来,说:孩子他爸,过来,吃饭吧!这男子坐下来,接过食物,把第一口让那个顶小的孩子吃,把剩下的分给男孩子和那只看羊狗。王子和公主亲眼看见、也亲耳听见这一切。他们走向前,对牧羊人这一家说:你们一定是大家谈的最幸福、最满足的夫妇了吧?

对,我们是的!丈夫回答说,感谢上帝!没有哪个王子和公主能够像我们这样快乐!

请听着,王子说,我们有一件事要请求你帮助,你决不会后悔的。请你把你最贴身穿着的衣服撕一块给我们吧!

听到这句话,牧羊人和他的妻子就惊奇地彼此呆呆地望着。最后牧羊人说:上帝知道,我们很愿意给你一块,不仅是布片,连整件衬衫或内衣都可以只要我们有的话。不过我们连一件破衣都没有。

王子和公主没有办法,只好再旅行到更远的地方去。最后,他们对于这种漫长而无结果的漫游感到厌倦起来了,因此他们就回到家里来。当他们经过那智者的茅屋的时候,他们就责骂他,因为他所给的忠告是那么没有用。他们把旅行的经过全部告诉了他。

这位智者微笑了一下,说,你们的旅行是真的没有结果吗?你们现在不是带着更丰富的经验回家来了吗?

是的,王子回答说,我已经体会到,满足是这个世界上一件难得的宝贝。

我也学习到,公主说,一个人要感到满足,没有别的办法自己满足就得了!

于是王子拉着公主的手,互相望着,露出一种极端亲爱的表情。那位智者祝福他们,说:你们在自己的心里已经找到了真正的神方!好好地保存着吧,这样,那个不满足的妖魔对你们就永远无能为力了!

膨胀为神 沦落为魔


英国作家c、s、lewis在其著作的[四种爱]一书中说:爱,从它膨胀为神的那一刹那开始,就会沦落为魔。

在爱情里,有谁不曾自学伟大呢?

我们既伟大,也卑微。

伟大,因为我如此爱你。卑微,因为我没办法不爱你。

我倾尽所有去爱你,你是我生活的重心,我可以为你抛弃一切,甚至良知和梦想。我愿为你牺牲。没人比我更爱你和更珍惜你,我在你身上看到爱的无所不能,我超越了自己,和你一起驰进了永恒的国度。

谁不渴望被一个人这样沉溺的爱着?

可是,当爱膨胀为神,它也会沦落为魔。

我们第一次谈恋爱的时候,总是希望能拥有一件玩具或一只小狗那样,百分之百拥有一个人。你是我的,永远属于我。我们竟然笨得不了解,情人不是你的logo积木,可以让你拿在手中。砌出心中的理想模型,有时候,你,只能logo。

有人说;当你舍弃的时候,你便拥有。让手中的小鸟飞走,它也许会回来,也许永不。但是,把它握在手中,不让它走,它会窒息,有机会溜走的话,它永远也不会飞回来。所以,你所爱的,是无边界的东西,你不能拥有,只能等他流向你,就像冰心所说的爱情是等来的。

其实不管你爱过多少人,不管你爱的多么痛苦或欢乐,最后,你不是学会了怎样去恋爱,而是学会了怎样去爱自己。

我们透过爱情来自我完成。

我们从来没有自己所以为的那么爱一个人,我们去追寻爱,只是去追寻遣散在某个地方的自己,那些被我们爱过的人,只是孕育了我们的人生。

从前,会自私地希望有一个守护天使,渐渐地,大家都是受过伤的人,岂会不明白,若不爱一个人,就无权要求他无条件奉献,更不忍心看着淌血的人守护在身旁,欠不起这样的深情,如果有一天,你遇到一个你不爱的守护人时,请说;天使,请离开。

离开,离别,本来就是人生不停上演的故事,我们应该早已习惯,旧人将会被新欢替代,对付别离的唯一方法,是善忘。

忘记了,便不再伤感。

不断建立感情,然后失去,然后再建立感情,我们的人生是这样的。

不习惯别离,只是你年纪太小。

一直想找一份对等的爱情。你遇上一个人,你爱他多一点,那么,你终究会失去他。然后,你遇见另一个人,他爱你多一点,那么,你早晚会离开他,直到有一天,你遇到一个人,你们彼此相爱。

终究你会明白所有的寻觅,所有的等待,只不过是一个过程,你从天涯等到了咫尺,但他或许到最后也不会属于你。只不过是某天散落到你世界的飞鸟,不是约定,只是偶然。到最后,纷纭世事,就算人们适逢其会,却又免不了一场告别。

致―灵魂深处的男神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致―灵魂深处的男神,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又是冷的秋...又是秋的凉,心里藏得伤如何才能忘?

晚饭后,独自一人,面朝河塘,阵阵秋风萧瑟,身披单薄外衣,不禁有一种深入骨髓的寒颤夹杂着一丝丝悲凉。不禁低吟起潘辰的流泪,

不小心踩碎了小花蕊心痛的想赔它几滴泪才发现好多年没有掉过泪莫非忘了什么是感觉笑自己多情到无所谓其实也没真正的爱过谁匆匆到人世间渡一场是非一生也只能一次心碎被那些往事缠到一夜不能睡梦也梦的隐隐约约..........一下子被回忆撕扯着,如电影的短片回放翻涌在脑海中...曾经窝在心底的男神,未曾想过拥有,曾几何时,每日睁开双眼,心想只要逗留在自己的视线内就足矣!默默的搁浅在灵魂的最深处,默默的注视着一言一行,一举一指,无数夜,我也曾揣测着你的心可有我的名?无数夜任凭泪水与思念浇灌心田...痛不能言。对于一份不能言明的单恋,每个深夜被思念拉扯着...抽泣着..挣扎着!也从未想过他会有消失在我眼前的那一天,我迷惘着,四处张望着,苦苦的寻问...他转学了,恍如晴天霹雳...就这样,我的世界从此与他告一段落了...在时间的沉淀里,我不信孤独,我坚信,会呼吸,就有奇迹。我在等待奇迹的来到,你又何时归来?我苦苦等了好久好久,这个过程漫长与煎熬的交织...后来不了了之,也许没有什么是真的不能割舍。如初做无谓的执著还不如学会放弃。苦苦追寻却不是是圆满的结局!也许一点遗憾,一丝感伤会更美好!将昨天埋在心底,留下最美的回忆。给我一点时间,默读自己的伤悲,许是沉浸在记忆氛围里一种无法用言语表达的心酸。我爱听歌,特别是伤感的歌,或许是受了感情的腐蚀,孤寂时的我几乎都在歌里度过,多少次沉湎于潘辰的《流泪》伤感之余,我会沉思许久,许久。当沉默、孤独和无奈一起混杂,但我从来不曾后悔,因为是我我曾喜欢过感觉。至今,我仍未找到属于自己的世界,在文字干瘪的束缚里,我挣扎着,每一分钟都计算着自己的悲凉,每一秒都难言的痛苦...

做人不可非神即魔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做人不可非神即魔,欢迎阅读与收藏。

做人不可非神即魔

高穹

闭门思“过”,固步自封的日子里,我第一次体尝到了生命的柔弱和不堪折损。此刻的我们就像一只只不得不作茧自缚的蝶蛹,需躲在疫魔吞噬不到的安身之所,立命之隅里。不论乡野城镇,也不论甲第高墙,矮院柴门,此刻都是护庇我们生命的坚城美邑,也是我们抵御外侵的顶盔贯甲。

所以“宅”在家里久了,家这个实体的意义就不仅仅是为一个生命撑起一片天那么狭义。在渐渐凸显其功用的过程中,曾经对家弃之敝履的人想必这会儿不是敝帚自珍,就是奉为圭臬般,因为所有的生命体第一次相互走近、靠拢,紧紧围绕这个家缠缚在一起。也包括我们收养的每一个动物。或许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够真正体尝到身边一些被禁锢起来的动物对自由的渴望或者对现状的安然。

我们都自以为自由是生而为人的权利。而实际上动物才是宇宙世界里最该享有自由的生命体,它们除了果腹止饥,没有别的欲望。就算它们弱肉强食,优胜劣汰,物竞天择,也是遵循自然规律和法则。然而它们的自由实际上是掌控在人类手里。由天上、海上、陆地,由家畜到野生动物都被人为地圈养起来,仅供人享用和赏玩。

那么人类的自由呢?难道我们就可以像一个无限延展的平面,无需设限吗?若真的如此,我们何以不拆除自家通向邻舍的屏障,又何以要以邻为壑呢?

曾经丰饶的伊甸园是上帝供给人类独享的乐园,但它也有条律和禁令。但人为了挣脱一种桎梏,妄想更多的自由,漠视了天规道法,偏偏偷吃了禁果,走上了离经叛道的路。因此说是人类凌驾于道、法和自然,赋予了自己自由的权利。

人类自以为能争取来的自由,却要以更多的法规条律作为禁锢的代价。就如今天人类需要付出生命的代价和从此以后的自我约束才能了却倒果为因的悲剧,继而生存下去。可谓溺于渊犹可游,溺于人不可救。

越是生活富足,安居无忧,人类越难规矩自己的心念,致使做出了衣食足而不知荣辱,仓禀实却不知礼节的事来。

作家梁晓声有对文化人的四句概括语,其中“……无需提醒的自觉;以约束为前提的自由……”为这乱象环生,私欲膨胀的人类注入了一剂醒世警言药。以约束为前提的自由,世人有几人做到了?而是随处可见可闻的损人肥己,趁人之危,落井下石,男盗女娼的情境和场景。不受约束的自由就这么轻而易举改写了罗敷有夫,使君有妇的历史。

人的欲望无时无刻都在逾距。越道、越规、越权、越位、越格、越局、越轨……能做到慎独、慎欲、慎权、慎微的人像被幽暗囹圄,被荒秽挤兑的玉兰,或像被瓦釜替代而毁弃的黄钟。

曾经学者许衡外出,天气炎热,口渴难耐。路边正好有棵梨树,行人纷纷摘梨解渴,唯独许衡不为之所动。

有人问:“你为何不摘梨解渴?”

许衡回答:“不是自己的梨,岂能乱摘?”

那人笑道:“世道这么乱,管它是谁的梨?”

许衡正色道:“梨虽无主,我心有主。”

今天检验一个民族是否国民同安,就看患难当前,多少人做到了我心有主。

人,都是神魔双面的。人性里没有绝对的神性也没有绝对的魔性。但有人还是在这个一不小心就可能被册封为“神”的时代里蟾宫折桂,却不知道他们中标的准绳是什么?而隐匿在其灵魂里的那部分魔性何时何处都会游离出来反攻为上的。所以我们看到的不过是他们各自被粉饰过的面孔。

其实魔本是一个美丽的天使,后来之所以成为魔,是因为他想居高临下,凌驾浮生之上的欲望愈来愈烈,高下立判,他的自由不得不被上帝取缔,不然人世早就成了魔界。

因为人类的自由受限于天道法规,所以今天很多人都想当神,以为可以欲所欲为,一手遮天。于是有自称财神的、爱神的,却有人不小心成了瘟神,甚至是死神。

这就是人类的无知和悲哀酿的祸。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里有自我制约的律例,道就是神。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上帝从不乱毙无辜。

白落梅在《你若安好,便是晴天》一书中说道:“时间永远是旁观者,所有的过程和结果都需要我们自己承担。”

那就从此刻为界,不做魔,不为神,安分守己把“人”做好,只有熬炼得住作茧为蛹的当下,才能争取得到化蛹为蝶的那一天。

《陪你超神陪你老》背后的故事


写在《陪你超神陪你老》之后

仍记得去年四月底时,我还在读高二。有一次周六晚上,我在家读《青年文摘》,读到一篇短篇小说,里面讲了一个女生在游戏里认识了一个男生,男生带着她打怪刷级,女生很是感动,之后两人之间又发生了一些男欢女爱的事,具体内容现在也已记不清了。

反正当时我傻傻地觉得这种文章怎么还能登上《青年文摘》呢?恰好那时玩英雄联盟比较入迷,就打算写一篇男女因在一起打联盟而相爱的小说,取名为《陪你超神陪你老》。

那还是我第一次写小说,由于当天晚上蛮晚了,我就在草稿纸上写了点儿开头就去睡了。可我哪睡得着啊,满心就想着小说之后的故事情节该怎么走,人物形象及背景该怎么塑造,越想就越睡不着。

第二天早读我也在偷偷地写,下了课也沉迷于其中,上午的课几乎就没听进去,我还记得第四节是上物理课,我突然就有了灵感,老师在上面讲作业,我就用作业盖着几张草稿纸偷偷地写着,不时还看看黑板假装在听课。

正当我写得入迷时,老师忽然叫我起来回答问题,我连他在讲哪道题都不知道,当时真是吓坏我这个好学生了,我便胡诌了几句应付了过去。

总之那几天我手里拿着的就是几张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字的草稿纸,最终完工之后估计了字数为三千多字,我赶紧把它拿给我旁边的同学看。

这写的都是些什么啊,字太差了吧,密密麻麻的,重抄!郭同学说完将其不屑地丢在桌子上。

初稿就这样诶,你认真看。

刘同学看完之后说:以我这么多年上课看小说的经历来说,你这篇小说写得真是太烂了吧。说着对我竖起了小指以表嘲讽。

烂你个我抑制着我的小脾气,那你说怎么改?

没办法改,真的,怎么改都是这个样子,我劝你还是重写吧。

重写你个改了之后总会好点吧。

再怎么改也就好那么一丁点儿。听我说,你没这个天赋,还是老老实实做你的数学吧,看你数学天天不及格。

我回嘴:尼玛,哪有天天不及格!

憨厚的宋胖子看了后拍拍我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唉,还需努力啊!

我仍不服气,拿去给女同学看,她说:还可以,就是故事情节还要再跌宕起伏些,那样比较好。

听到没有,还可以,人家这才是识货。我虽这么对男同胞们说着,但尚且知道我那小说是不行的。

之后我将小说改了一遍又一遍,力求言简意赅,绝不拖沓,两个字能表达清楚就绝不用三个字,最终定稿时文字裁剪到2800多,情节也稍有些许改动。

我于是牛逼哄哄地用班上的电脑找了好几个同学帮我打成电子稿,然后投入杂志社的汪洋大海中。

结果自不用多说,这样换皮不换骨的故事情节一带而过的小说肯定不会在编辑视线中停留超过半分钟。

后来这小说就再也没有被提及,直到几十天前我才在邮箱深处将其找回,一看,我惊叹道:我当初到底是有什么天助神功才能用不到三千字将两个人从高中相识写到男主结婚离婚然后携女主之手走向天荒地老的?我看着以前写的这篇小说,将其视为毫无可读性的渣作。

还好,这一年多来我看的文章多了,期间也有过再创作小说的经验,我便打算将这篇旧文来个彻彻底底的大翻新。

在电脑前开始重写这篇小说时我是没有什么灵感可言的,之后的故事情节也没有考虑到,总想着写吧,就这样写吧。

写到六千字时,男女主人公也仅有一面之缘,我不知道再写下去得有多少字,于是我去简书群里询问写手们的意见。

有人说:写成长篇吧。额,我可没这个打算。

有人说:这没关系的,比如《金氏漂流记》里男女主人公就是在快结尾的时候才见面的。这话我虽不知对错,但让我更加坚定地写了下去。

有一天我微信公众号没文章发了,说好要日更的,当天课又多,于是在晚自习用手机码字,好不容易把大结局写好了,保存了正文,但习惯性地按下了返回,那个软件微信公众号助手竟然连个提示都没有,结果因没保存素材所有文字全部消失。

该死!这时要去做广播体操了,身为文体委员的我更是必须得去了。可我怕做了操后就差不多忘了结局是怎么写的了,也怕在11点断电前发不出微信文章,这怎么对得起我立下的日更的决心呢?我索性抛去组织纪律直接回到寝室,又是伏案一个多小时,最终以超出一万字完成整篇小说。

但离断电时间只有半小时了,将这一万字修改排版配图发出去肯定是来不及了,又考虑到一下发一万字读者看着不得累死啊!遂分成三期发,每期正好三小章。

第二天将上篇发至简书,投稿至《谈谈情,说说爱》专题和《短篇小说》专题居然都没过,阅读量也只有二十几,后来方知它们不收连载小说,我不禁有些失望。

后来在上AutoCAD教程课时,我习惯性地点开简书,惊喜地发现居然还有人打赏我!这可是我收到的第一笔打赏,点开对方头像才知道他是《青春》专题主编,而且他还将我的小说收至《今日看点》并推荐至首页!真是十分感谢他这么支持默默无闻的我。当我第一次在首页上看到自己花了大把大把时间写的小说时,激动得根本听不进课,公众号上少得可怜的阅读量给我带来的烦恼也立马烟消云散。

在此我也非常感谢简书上关注我喜欢我给我很多鼓励的读者们,以及我的朋友们,正是因为有你们的鼓励,我才能一直坚持在写作这条道路上。

写文章宛如雕刻一件精美的艺术品,不应该有一点儿瑕疵,写小说尤其如此,没有认认真真写过文章的人是永远不会知道后来与之后、立即与立刻、即使与即便等近义词在情感表达上的差异。

即使没有多少人看我的文章,我仍会在情感细节上将措辞处理好。

即便没有多少人看我的公号推文,我还是会把它雕刻得很精致很精致。从图海里捞图,接着用ps处理,配上精选的音乐,这一切都只是为了给你们带来更好的体验,我做这么多是没有报酬可言的。

我现在认为以前写的小说很烂很烂,认为现在写的这篇也算比较好了,也许仅仅一年之后,我也会很嫌弃如今自认为很好的一万字的《陪你超神陪你老》。

现在写小说能从三千字到一万字,我坚信今后便也能从一万字到几十万字。

因为,人生就是要进步啊!

奇事|恶霸占我妻,神反转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有哪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奇事|恶霸占我妻,神反转,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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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客官晚上好,Z爸周一到周四讲故事给孩子们听,周五、周六、周日则和爸妈们唠点儿童不宜的历史事故。今天的故事适合讲给孩子们听。

(撰文|Z爸图|网络)

现在找对象,房车是硬通货:“你有四室一厅吗?你有奥迪A4吗?”可是在古代,硬通货却是大米和白面。

你要是按古代的标准来展示实力,对姑娘说:“我家有一锅大馒头!”估计肯定会跑了对象。搁古代也一样,你要说你有八缸越野车,估计换来的也是“切”!

隋朝有个砍柴小伙叫景孝,家里就缺少硬通货大米!所以,他尽管和心爱的姑娘卿娘海誓山盟过了,可是仍然过不了老丈人这一关。

老丈人怕闺女跟着景孝受苦,就另找了一家——村里首富李财主!李财主光山头就有两座,家里馒头更是不止一锅。李财主死了老婆,想续弦娶卿娘,所以,眼看着景孝的婚,要变成“黄昏”!

景孝很郁闷,就上山砍柴了——诶,怪事发生了。

他的爱人,马上就要被抢走

山涧内救下小蛇,却不小心把最后一个铜板掉了。

那是深秋,落叶殆尽,删繁就简的树枝伸向天空,跟文字里的诗一样美。景孝可不顾看风景,他只管闷头砍柴火,要不然,明儿就没米下锅了。

诶,他弯下腰拾柴火的时候的,突然定睛一看,一条红黑相间的蛇尾,在一个小蛇洞外打扑腾。

景孝上前一瞅,明白了。原来不知道是谁,把布满荆棘的树枝落在了蛇洞口,小蛇的肚子被荆棘拉伤,正玩命扑腾着呢——这也算是打120了吧。

景孝打柴,备的有跌打药。他把荆棘拔掉,把跌打药洒在了蛇肚子上。小蛇翻了个身,钻进了小蛇洞内!——景孝就这么给蛇做了个外科手术。

景孝起身准备继续打柴,可是只听“当啷”一声,他身上仅有的一个铜板儿,居然掉进了蛇洞里!

点儿,真不是一般的背,比小贝和刘备加起来还背!景孝丢了铜板之后,怅然若失,对着山涧发愣。蓝瘦香菇之余,他低头一看这山涧下,诶,突然兴奋的跑了过去。

景孝发现了什么呢?

上山砍柴,他救下小蛇

山涧下一堆白花花,竟是它。

原来,景孝看到山涧下,流了一堆白花花的东西,他跑到跟前一看,惊呆了。

山涧下居然流出来了一堆白花花的大米!这米,是哪儿流出来的呢?景孝一抬头,发现米堆的正上方,也有个小蛇洞。这大米,居然是从蛇洞里面流出来的——现在,还在流着呢。

景孝明白了——“难不成这小蛇洞,跟刚刚我救蛇那个蛇洞,是相通的?”

白白的大米簌簌的流下,一直流了一升米,才不流了。

一升米12斤多,得卖六十多块钱,而景孝投下的一枚铜钱只是一分钱。我数学是体育老师教的也知道——这景孝等于赚了6000多倍!

景孝可不管数学不数学的,家里有米,就不至于饿肚子了。他把上衣一脱,兜着这升米,扛着一捆柴,高高兴兴地回家了。

打出来的柴,卖了八个铜板。景孝再次来到蛇洞口,他投下八个铜板之后,八升白花花的大米,又流出来了。

景孝可是高兴疯了——他等于发现了一个巨赚钱的自动售卖机!每次投币,都能赚6000倍的利润。

有这个售卖机,他的日子,很快富裕起来了。这娶卿娘的彩礼钱——不是个事儿了。

景孝突然变得有钱,李财主跟踪景孝。

尽管景孝把这个秘密一直守着,可是架不住这发财忒快呀——用现在话说,哥想低调,都盖不住实力呀。

景孝每天推独轮车,放几个空口袋上山,很快就弄一车米回来,到集市上买了钱,第二天继续去。这不同寻常的举动,惊动了一个人,谁呢?李财主!

李财主心想:“景孝这穷小子,现在走个路,兜里的钱都振得哗哗响,他是怎么挣到这么多钱的?”

他偷偷的跟着景孝,就上山了。

只见景孝来到一个山涧那儿,把一个布口袋放在山涧下撑好口儿,然后来到山涧上面哗啦哗啦投币,很快,一口袋又一口袋的大米,就出来了。

景孝推车回家后,李财主来到投币的地方一看,明白这穷小子暴富的根源了。

这自动售卖机的秘密一被李财主发现,事儿大了。

一分钱能买一斗米的神奇售卖机

李财主驱逐景孝,封山接米。

这山,产权是李财主家的。

李财主请了县衙的人,把自己的不动产证拿了出来,要求县衙配合封山。从此,这个米洞型自动售卖机,李财主要专营了。

景孝再也上不了山了,他的发财之路,终结。

李财主可高兴大发了——他首先拿出一百个铜钱,等着接米。很快,一百升大米慢慢的流了出来。

李财主志得意满,但是高兴之余,却有一点遗憾。

“这个米洞出米,实在是太慢了!一百升米,得流一天,赶不上我渴望财富的速度呀!”

他请来蓝翔技校(我知道蓝翔当时没建校)的人,决定扩大再生产。

怎么个扩大生产法儿呢?

他把这个自动售卖机的投钱口,挖得很大;出米口,挖得更大。

工程落成的时候,李财主乐坏了——“这才能产生规模效益嘛!”

李财主投上全部身家,结果梭哈了。

李财主要玩儿一把大的,让自己向福布斯首富的位置上迈进。

他把自己的全部身家,加上借到的钱,一共十万贯钱——也就是十万两银子!一次性投入米洞自动售卖机中。

账他都算好了,十万贯钱乘以6000,那就是六亿贯钱,这已经超过了隋朝的中央财政收入。

这气魄,山呼海啸呀。

见证奇迹的一刻来了——

十万贯钱用布口袋哗哗的流进米洞内,很快就下去完了。

可是等了半天,却不见出米!!!

“甭着急,让子弹飞一会,估计是一时凑不足米吧。”李财主挺淡定。

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等到下午的时候,李财主脸上冒汗了——这大米,怎么一粒都没出来呀?

到天黑时候,李财主终于崩溃。

他知道——这自动售卖机是“中病毒”了,米,一粒也出不来了。

财主丧命,他抱得美人归

挖米洞当场气死,景孝抱得美人归。

第二天,一夜没合眼的李财主想通了——我没赚着米,本儿还在自动售卖机里!我挖了它找到我的钱也行。

他又叫来了挖掘机团队,把山涧挖了个底朝天,哪有半个铜钱的影儿?

要债的盈门,李财主当场吐血而死!

米洞型自动售卖机——你真是售卖机中的“战斗鸡”呀!

而不贪心的小伙子景孝,已经赚足了一千两白银,他盖起新房,娶了卿娘,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正是:贪心不足蛇吞象,米洞索命见阎王。

拜了个拜。

网友神支招:如何对付老公身边野花


他们早就是一帮好友,三女两男,初中同学,另一个男现不在本地。

其中一姑娘人美阳光还娇嗔味十足,希望所有人宠着她。最近一次参加他们帮里另一个姑娘的婚礼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娇嗔女在婚前酒的饭桌上就说着两人网上聊天的各种内容。

之后预定要我老公第二天一大早先开车去接她,看着他俩一起开车停我家小区门口时心里就怪怪的。婚礼现场不时的当众嬉笑大喊我老公的名字,安排他做这做那。

最后她把新娘的两套礼服扔给我拎着,她手上倒一件东西也没有。我自己那天正赶上难受。双手上拎着东西跟她有一句没一句的聊天。

她看到我老公开车过来接我们的时候直接跳到路上,大笑着,展开双臂拦车。那画面真是充满着阳光,闪的我睁不开眼。

她自己已经是八个月大孩子的母亲了,但是和她老公关系不是特别好。我相信他俩不会做出出格的事,但就是觉得心里不痛快。

他们说着初中生活的时候,我像是身在另一个世界。

后来跟老公谈心,说要不我也发展一蓝颜,和你们这模式一样,老公又死活不同意,说他从此再没这样的红颜知己了。

网友回复:

这种女人很讨厌。如果你不想和你老公离婚,你最好也不要去找什么蓝颜。最好的办法是挫败她啊。比如说她让你老公大早上去接她,你早起和你老公一起去啊,然后在她面前要对你老公各种好,但是还是要小秀一下你老公对你的好。

比如她在那说和你老公网上聊天的话啊什么的,你坐在你老公旁边就很自然的作一些比较暧昧都动作,比如搂着他脖子摸他耳朵什么的,一定要自然。

然后她说聊天记录你就附和她啊,你就说呵呵我老公就是这样啦,傻乎乎的,然后再列举一些你们生活中的小事。

她让你拿东西,你就拿啊,她不是跑过去挡你老公车么,你就站在原地吃力的提着礼服叫你老公。然后你老公到肯定要帮你提。你再和你老公说你今天有点不舒服,不想提那么重的东西。

你想想,你和你老公在人前亲密没有错,而且她还得看着,她去拦你老公车结果你老公下车来帮你提东西。

你和你老公撒娇,她如果真对你老公有什么想法,看到这些会很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