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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冷越要在一起

发表时间:2021-04-13

【www.qg13.com - 越爱越卑微情感美文】

情感的说说就像是文字里的我们,看到情感句子就像是看到了我们自己,最全的情感说说都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越冷越要在一起,欢迎阅读与收藏。

越冷越要在一起

每天早上,女人都是第一个起床,做好一锅小米粥,就着酱菜。她喝下去两小碗,然后将锅盖盖严,轻轻推开家门,踮着脚尖走出去。

约莫过去半个钟头,男人第二个起床,先煮好一个鸡蛋,再把面包、牛奶放进微波炉,这才到儿子的房间,低声将儿子叫起来。

儿子哈欠连连地穿衣服时,男人回到厨房开始喝粥。等儿子狼吞虎咽吃早饭时,他已经换好了衣服,叮嘱儿子几句后,转过身,轻轻推开家门往外走。

两口子出门的时候,这个大都市还在酣睡,路灯亮着,星星在寒冷的夜空中颤抖。他们或许是这个都市里最早迎接晨曦的人。如此起早,全是迫于生计——两年前,他们双双下岗。经街道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帮助,男人在公交车站做乘车监督员,女人成为一名城市清洁工。

失业后屡次遭遇的碰壁,使得他们分外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机会。然而即使省吃俭用,两人微薄的收入加在一起,日子也是过得捉襟见肘。他们非常清楚,到了这个年纪,人生已经不可能出现大的转机。他们唯一的寄托,便是正在一天天长大的儿子。

这天早上,男人正挥舞小旗在车站维持公交乘车秩序,肩上突然被人轻轻拍了一下,扭头一看,是街道办事处的刘主任。刘主任问他:“还有什么困难吗?”他觉得机会来了。

“我想换个车站,再往西两站地,行吗?”他吞吞吐吐地说,“那边离我们家更近一点儿,上下班方便。”

其实,男人撒了一个小小的谎——女人的身子骨弱,是生儿子那年落下的病根。他算过,自己每天上班后半个小时,正好是女人收工的时间。如果往西两站地,就恰好能遇到她,他可以帮她蹬三轮,把一整车的垃圾送到目的地——眼下,他也只能这样帮女人了。

刘主任的答复,让他非常满意。

刘主任走后,他居然心血来潮,轻轻哼唱起了俄罗斯民歌:“冰雪遮盖着伏尔加河……”他知道自己嗓子不好,但女人说喜欢听,所以这首歌他过去经常唱,久而久之,倒也成了看家的本领。当然,这两年他已经很少唱了。

此时,女人的心情也是出奇的好。刚才,她也成功地向领导请示了一件 “小事”——将自己每天的清扫地域向东顺延一公里。她知道,自己的男人爱干净,当年在工厂上班时总是将机床擦得锃亮。现在呢,每天都要拿个长长的竹夹子,夹车站地上的烟头。她“东扩”的目的达到,只要大扫帚一抡,就顶他干半天的。她觉得,这是帮助男人的最好办法。

这天,送完最后一车垃圾,女人破例去公交车站找男人。两人视线相遇的片刻,竟然都微微有些脸红,嘴巴张了几下,谁都没有说出话来,心想,等回家之后再告诉对方。

上班高峰已过,车站安静下来,头顶传来一阵“唧唧”的鸟鸣。二人抬头望去,旁边大柳树枯干的枝杈上,正落着两只麻雀,那种在北方最寻常不过的灰色麻雀。

男人仿佛是在自言自语:“连鸟都知道,越冷越要在一起啊。”

“是呀。”女人轻轻挽住男人的胳膊,“没错,越冷越要在一起。”

延伸阅读

为什么在一起越久越容易分开?


我们的爱情从白头到老的祝福开始,到一别两欢的结束为止。爱情被我们重复谈论了一遍又一遍,最终曲终人散也在所难免。我想了又想,始终不能理解的是:为什么两个人在一起越久越容易分开?

我终于和他分开了 ,吱吱说。吱吱是我的一个朋友,今天是她和男朋友分开的第二十二天。不,现在应该说是前男友了。吱吱和她的前男友在一起七年,本来打算年底订婚,现在看来,我的份子钱可以往后延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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吱吱说,两个人并不是在一起经历得越多,感情就越深刻。吱吱是一个心思细腻的人,说这句话的时候她摸了摸躺在毛毯上的猫猫,阳光照进来有些耀眼,而我看不清她脸上的表情。我想,大概是两个人走的路太长,而他们却忘了一起前行的初衷。

在一起的七年里,两个人也曾分分合合。而这次她说了 终于 二字,我想她是要往前走不回头了吧。他们在高中时经历过躲猫猫,在大学时经历过异地恋,在毕业时还经历过找不到工作的窘境。

我们总说经历得多是幸运,但经历得多何尝不是不幸。这种不幸在于,不同的经历叠加在一起越来越多,这就像量变引起质变,最终两个人不欢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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吱吱说,一开始不喜欢他的地方到后来也不会喜欢。吱吱说这句话的时候她正在给自己的杯里加水,水马上要溢了出来,而她在我要开口提醒的时候停了下来。我想,在爱情里,包容和将就是两码事,不容混淆。

热恋中的两个人总是在不断放大对方的优点,所以才会有那个 情人眼里出西施 的成语。包容是在相爱之后仍然可以忽略他的缺点,而将就是在相爱之后无法容忍对方的缺陷。

吱吱说,她穿平底鞋时和男朋友一样高,所以所有的鞋子都是平底鞋。她妈妈之前问她,不是喜欢高个子男生吗,为什么后来和他在一起了?吱吱拒绝回答这个问题,她喜欢他这个人,但却不能忽略他的身高。谈平底鞋的时候我看了看鞋柜,她的暗红色高跟鞋放在第一层可真显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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吱吱说,他们太了解彼此,以至于到最后都小心翼翼的。吱吱以前不是一个心思细腻的人,说这句话的时候她抬头冲我笑了笑,那个微笑让人心疼到想哭。

我想,这正如春娇在电影《春娇与志明》里说的那样: 一直想摆脱张志明,却发现自己变成了另一个张志明。

你清楚他说的每一句话,你理解他做的每一件事,甚至相同的话用不同的口吻说出来的姿态和用意你都一目了然。热恋时可以说是心有灵犀,而失恋时只能说是小心翼翼。

吱吱说,他经常对她说 我想你 ,而那天她搬家时说出的那句 我想你 好像很无力。两个人在一起,不应该小心翼翼地迎合对方,而应该是以最好的姿态和他心有灵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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吱吱说,他的未来里没有我,说来说去都是现实太残酷吧。吱吱说这句话的时候看着手机里的网剧,那些剧中出现的剧情终究敌不过生活中的风景。

我想,当初的暧昧都敌不过未来的滋味,现实不应该是打破未来的借口,毕竟以前有我,现在有我,未来又为什么没有我?

他说未来想要在学校附近买个学区房,他说未来要有自己的公司和下属,他说未来他要自己走了。吱吱仍然用反问的口吻问我: 难道我是他的绊脚石吗? 我说,当然不是。你是那个陪他走过青春的人,你是那个陪他经历风雨的人,你是那个永远站在原地等他的人。是他的未来里没有你,这不该怪你。

我们的爱情从一别两欢为止,从此就成了我和你。有时候特别害怕谈论爱情,谈来谈去如果不是在一起,大概会很难过吧。两个人在一起越久越容易分开,听吱吱说完她的故事,我好像有点儿理解这句话了。

我还在说着可惜,吱吱早已走到鞋柜前穿好了那双暗红色高跟鞋。在一起很久的情侣有很多,在一起很久之后又分开的人也有很多。希望你只有白头到老的祝福,没有一别两欢的结束。如果有,也希望你大步向前别回头。

要不要在一起,旅行一次再说


要不要在一起,旅行一次再说

日语里有个词叫“成田分手”,就是因为很多新婚夫妇蜜月旅行回来,在成田机场就直接分手了。所以,祝大家都别一语成谶。

据说“恋人婚前应该至少旅行一次”的原始版本是从《围城》里出来的。

赵辛楣的原话是:“结婚以后的蜜月旅行是次序颠倒的,应该先共同旅行一个月,一个月舟车仆仆以后,双方还没有彼此看破,彼此厌恶,还没有吵嘴翻脸,还要维持原来的婚约,这种夫妇保证不会离婚。”

如果说这世上针对人类行为真有什么颠扑不破的准则,钱钟书老先生的这个观点算是其中之一吧。

现实生活中的出行却时时在考验恋爱中的双方:对还没油盐酱醋过的小情侣来说,平时生活中的“马桶盖应该翻上还是放下”的问题在旅行中会动辄就被放大为“你我的世界观是否契合”。

这种高压环境下,很多人在旅行到一半的时候就难免“起了杀心”。对情侣们来说,因为存在情感因素,不能强硬运用办公室里训练的 Teamwork 技巧,更容易火星四溅。

旅行中问题的分歧

首先是关于旅行分工。

双方主见都太强或者都做甩手掌柜会有问题,如果是前者,那么从旅行目的地的挑选到订酒店一直到“你是不是应该带这件风衣 ”,都值得大干一架;而如果不幸是后者,那么不幸中的万幸就是大概会因为没有人买机票而从来没能成行,因而避免了更多的旅行问题。

另外,旅行是对生活习惯的大考验。

平时可能只是彼此寒热体质不同,会为空调开几度吵架,而在旅行中,应不应该用酒店的洗发水,脏衣服应该当日洗掉还是带回家,甚至能不能吃蒜,都上升到了哲学高度了,“你不觉得烤蒜有罗勒的香味吗?”——此时你幡然悔悟,这个平日里酷爱食用大腰子的男子,跟你果然不是一路人呢。

旅行一事如此凶险,成为了衡量人性的绝佳工具,除了情侣之外,旅行考验关系的法则还可以适用于朋友和同事,甚至你和小伙伴合伙创业前,大概也需要一次旅行。

同时,旅行会放大缺点。

因为需要 24 小时待在一起,大家都是狐狸尾巴露在外面的状态,这时候 Ta 若还是恪守生活规律,早起不怠;3 点早起驱车几十公里最终没有看到日出也坦然面对,就是一个优秀的朋友了。

旅行还特别考验情商。

飞机晚点,餐馆坑爹,上山路险,游泳晒伤,每一桩都是令人烦愁的小事,此时如果同行者特别靠谱,就会主动避免类似“我早就说过了这样不行”“××地的人太坏了”的马后炮,选择宽慰旁人,笑对人生,当不得不面对睡机场的糟糕局面的时候,Ta 还能提出可以将头发绑在行李上以免被窃等奇招。这样的人就可能是非常棒的创业伙伴了。

旅行中的怪兽

旅行中,以下怪兽随时可能跳出来对你发难,这大大增加了同行者友好和谐共游的难度。

①早起

平时无法早起可能无所谓,可旅行中无法早起往往会带来错过当地限量的美味、看不到日出、本来一天的行程变成了半天的后果,如果在热带国家,这还意味着你得在一天最热的时候出门,没有吃早餐的肚子还没做好吃午餐的准备,吃任何食物都有一种打开方式不对的感觉……

这时候同行者的步调一致就显得尤为珍贵,一起在下午 2 点悠悠醒来,吃个晚中饭,再携手出门看夕阳,其实也很美妙嘛对不对!

②坑爹的景点

号称 ×× 一绝 结果全是人造石头,要走无数山路景色却如同自己所在县城的公园,预备好肆意徜徉在明媚的春光里结果遭遇大雨什么东西都没看到,花了大几百门票钱 15 分钟就参观完毕没有任何亮点——明明就是首页露出,却被说是焦点大图,坑爹的景点最容易引发同行者之间 “我说了不要来这里 ”、“你怎么不早说”、“ 谁让你不管事 ”、“ 这样无谓的纷争”……

③男女认知差异

从做攻略开始,女性就在经历着煎熬:“去 A 国吧?不行,这几天那儿是雨季。那就去 B 啦,可是价格不合适呢。还是尝试从来没朋友去过的 C 国吧,可是万一不好玩呢……算了还是 B 国稳妥!” 然后,定了去 D 国的旅程。因此,一个能帮女性做决定又能承担所有责任和后果并无怨无悔的男人是伟大的。

④穷游

如果说人生的许多困难都来自穷的话,那么穷游将淋漓尽致地体现这一观点,来到穷人首选旅游地东南亚,豪掷千金买了些海瓜子、蛏子和死掉的东星斑结果吃坏肚子,住在 50 元一晚的青年旅舍因为受不了上铺美国男的呼噜而一夜没睡,搭乘公车却因看不懂当地文字结果迷路在民风彪悍的某个城郊 ……同行者中但凡有一人受不了这种痛苦,就会爆发惊人的矛盾——“哎呀你太娇气了”、“ 受这一切的苦都是为了啥!啊?”

⑤消费习惯

平时很难有像旅行这样分分钟都在花钱的时刻( 不过你在家淘宝似乎也一样 ),因此消费习惯是考验旅行同行者的重要因素,睡青旅还是快捷酒店 ? 吃路边摊还是必须下馆子 ? 在 Shopping Mall 逛 1 小时还是 3 天 ? 愿不愿意去赌场?愿不愿意花 1 个月工资学 3 天料理?每到此时,我们都会惊人地发现人们被各自的消费习惯细分成了很多群体,谁说祖国没有阶级的!

⑥攻略

分为两种,一种是 Lonely Planet 这样的老牌指南,收录的店家因为多年来被无数游人追捧而变得又贵又难吃;另一种是各大网站和 App 上的 UGC,虽说攻略是每个人用心血写就,但是很难说为寻某家攻略上推荐的店跋山涉水是不是值得,首先你得知道你和写攻略的人口味兴趣是否一致,同样是 “ 臭豆腐不错,微辣 ”,湖南人写的和福建人写的含义能一样吗? 另外,明明别人也只是瞎猫撞上死耗子地随意在找吃的和玩的,你硬要复制路线,也会平添许多舟车劳顿吧。而每当食物难吃,路远天气差,就会为同行旅伴带来很多烦恼。

⑦世界观

旅行以小见大的意思是:一个心中一本大册子逢景点就盖章的景点控,和一个喜欢躺在旅馆院子里和人聊天随意体验民情的人的差别可能是根本的,一个喜欢户外项目的人和一个喜欢泡温泉看星星的人也很难生活到一块儿,因为大家对生活之美的定义不同。

举个例子,你为好不容易在异国的夜市买到一副可以衬得脸小而尖的墨镜狂喜,你的伙伴却嫌弃地告诉你这种眼镜只有罗志祥跳舞时才会戴。

旅行中的Mistake

无论如何,都不要做让你的旅行难上加难的事。CNN 总结了一些旅行时不该犯的错误,我觉得也挺有道理。避免这些,或许可以降低和同游者发生纷争的危险!

①时时刻刻都在拍照,没用心体会旅行

除非你和同行者都是摄影爱好者,且技术相当,否则拍照这件事会徒增许多麻烦,“这张不好,再拍一张,我想要我的脸刚好嵌在那个石头洞里 ”、“看我帮你拍得多好,你为啥拍糊了我的脸 ”、“ 去那个山头拍刚好有夕阳,走过去也就一个半小时吧,快走吧。”

②打包太多行李

带了很多不必要的衣服导致行李超重,一个相机配了四个镜头导致背包重得走一步都吃力,装了许多食物去爬山因为气压原因膨化食品鼓胀爆炸,带了三五本书完全没有时间看又全部背回来,在长途自助旅行首日就买了沉重特产。如果犯了这些错误,同伴还愿意帮你分担一部分行李,请千万记得用未来的时间好好爱 Ta。

③太努力杀价,搞得当地小贩很火大

要价 50 美元的衣服还价到 1 美元——也许夸张了点儿——结果小贩差点打人,需要拉着同伴从小巷里逃走。

④看到喜欢的东西没立刻买下

后悔是自己的事,关键是后悔得不得了想要回头再买,拖着你的旅伴走回头路去找,这就很麻烦别人啦 !

⑤手机忘了开通国际漫游

手机忘了开通国际漫游,还和同伴走散了,双方都拼命地在偌大城市里找寻一个 Wi-Fi 的标记。如果是在丛林草原,简直苦情到流泪。

⑥低估国外机场大小,导致误机

走错航站楼,搭错摆渡车,算错时差,也容易引发同行者之间 “ 我说了早点出门 ”、“ 你怎么不早说”、“谁让你不管事 ”这样无谓的纷争。

⑦轻信饭店 “近市中心”的宣传词

××酒店位于城区中心地带,距离热闹的 Shopping Mall 只有 3.5 公里,住到酒店后绝望地得知 3.5 公里是直线距离。最糟的是,酒店在两个地铁站的正中间,打车到地铁站需要花费 20 欧元。

⑧不敢吃街头摊贩食物,错过当地美食

在美丽的异国他乡,烧烤香味缭绕,街边水果青葱诱人,你却吃了七天麦当劳。有这种食物洁癖的人随便什么同伴都会受不了的,哼。

⑨带便宜的夹脚拖,走到鞋底磨破

在热带,没有一双耐穿易走的夹脚拖简直跟没有长脚一样不便,另外,拖鞋防滑也很重要。并友情关注一下同伴的拖鞋,步调一致才是最好的。

⑩没把行李里的洗发水盖好

所有的衣服都变得黏糊糊,相机电池进水失效,成为挥之不去的噩梦。

总之,旅行这件事尤其能以小见大。

在成功的旅行伴侣的生活守则里,吵架并不可怕,学习旅行过程中旅行策略的制定与执行、风险管理、情绪管理、资金控制、止损止盈技巧可能更重要,毕竟,一起携手看过风风雨雨,感情本该更深厚的啊。祝朋友们每一次旅行都可以开心而去满意而归!

在一起就是爱,不在一起就是不爱


在一起就是爱,不在一起就是不爱

艾小羊

有母亲的勇敢,就没有她的出世。

赵小姐的母亲是典型的湖北女性,泼辣、有主见。大撤退时,以赵小姐父亲的军衔,家属没有资格随行赴台。与赵小姐母亲际遇相同的女人,皆哭哭啼啼地送别男人,带着一个或几个孩子,坚信孩子的父亲总有一天会回来接她们,赵小姐的母亲却不干,她对自己的丈夫说,我死也要跟你在一起。

母亲穿着男人的军装,混上了船,大船在凌晨起航,暗夜很快吞没地平线。

这一去,真的去对了。那一夜分开的夫妻,那些相信“郞心自有一双脚,隔山隔海会回来”的太太们,大多再也没有见到自己的丈夫,或者暮年再见,他已成了别人的丈夫。

赵小姐是他的父母在台湾生的第一个孩子。少女时的她,第一次听母亲讲述往事,曾经不解地问她的母亲:“你知道大陆再也回不去吗,你是担心爸爸喜欢别的女人吗?”她的母亲郑重地对赵小姐说:“我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没想,我就是觉得要跟自己爱的人在一起。”

赵小姐对我说这个故事的时候,正在恋爱。她爱上了一个远方的人,母亲的勇敢却并未遗传到她的身上。

分手后,赵小姐一直单身,一直对于自己的不够勇敢耿耿于怀。我说,你其实只是没有那么爱他而已,她惊讶地看我,半天才说,这样想想,倒舒服一点了。

如果相爱,定要在一起,如果没有勇气与冲动在一起,定是不够相爱。至于在一起之后究竟如何,好或者不好都是我们必须经历的事,如同每一天,我们需要经历日出与黄昏,需要经过家门口的小卖部,抵达熟悉的公交站,生活自有它的步伐,最好的人生是不存在的。

赵小姐的母亲与父亲后来也无数次地争吵,有时候甚至恶语相向,但他们都无法忘记那个夜晚,她对他说“只要与你在一起,过什么样的生活我都愿意”。

爱从来不是不断被满足。被满足是短暂的,只是爱的一部分,爱的真正含义是烈酒与咖啡,人生即使没有它,于生存而言也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因为有了它,生活才变得让你上瘾,与留恋。

爱也不是水与粮食,不是人民币与洋房,而是一次未知的旅行。那个深夜,赵小姐的母亲牵着她父亲的衣角踏上海轮,没有人知道船即将抵达岸边还是沉没于海中,一切的结果,好或者不好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人生最重要的那一个时刻,他与她,是在一起的。

在一起,是爱的最佳答案。

有些时刻,我们的确会为究竟还爱不爱而疑惑不安。

只要没有决定分开,只要愿意继续在一起,无论你找到的愿意留下的理由多么牵强——为了钱,为了孩子,为了生活,为了老来有伴——一切的理由都抵不过爱,你们之间依然有爱,虽然隔着生活这座充满暴风雨的热带雨林,你已经不愿意承认爱依然存在。

你对他种种的控诉,如果前提不是为了想方设法离开他,而是在愤怒之后,你以生活之名,给自己找出了一百个继续留在他身边的理由,那些愤怒与不满,也不过是爱的一部分。

而自认为相爱的人,因为被生活设置了重重障碍所以选择不在一起,所谓不在一起的理由,终究也抵不过一个“不够爱”。

哪场婚姻中的爱,不是被生活洗练过,在怀疑与否定中,一步一步向前走?所有走到最后的,都是爱的勇士。

没有勇气在一起的人,最好承认自己不够爱,少一些纠结与悲情;而憋屈自己留在有问题的婚姻里的人,最好像看到阳光一样,看到彼此依然有爱,少一些怨气与不甘。

爱与不爱都是一个决定,而我所相信的爱,是一对时常吵架的老夫妻,太太病重入院,老先生握着儿子的手,泪眼婆娑地叮嘱,你一定要把你妈给我带回来。

在一起,舒服就好


在一起,舒服就好

又到年底了,每年这段时间都让我欢喜让我忧。

喜的是在外面忙碌了一年终于可以回家,平时那些烦人的事都可以暂时搁置不理。

而忧的则是每年回家都会遭到三姑六婆的围剿,无一例外。

被问的最多的问题就是有没有对象了,如果我的答案是否定的话,那就惨了。

她们会倾巢而出,恨不得把自己半辈子的经验都教给我,“该找怎样的男朋友”。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喜欢什么样的人。

有时候我会因为一个人的外表而对他格外注意,有时候喜欢阳光大男孩,有时候又喜欢成熟稳重的大叔。

这些人虽然都是不同的类型,但却有一个共同点。

那就是彼此之间的相处很舒服,没有负担,他们也不会让我觉得有压力。

不仅仅是爱情,其实我对友情的态度也是如此,和谁在一起舒服,我就会选择和他在一起。

但其实,这个标准事实上并没有看起来那么容易。

马尔大夫

跟什么样的男人在一起,越活越漂亮?


跟什么样的男人在一起,越活越漂亮?

婚姻决定女人的一生,选择一个好男人,至关重要。有了好男人的滋润,自然心情愉悦,让你容光泛发;选择了坏男人,心生操劳,难免面容憔悴。所以,女人美不美,男人要负一半责任!

选择什么样的男人就选择了什么样的生活,也可以说,选择什么样的男人就选择了什么样的容颜。

“宽容的男人令女人美丽

宽容的男人,他们懂得欣赏女人的长处,甚至短处。频频传递的鼓励的目光与充满爱意的抚摸,胜过高档护肤品和水疗香熏。

冷漠的男人,挑剔的男人,永远是“老婆是人家的好”的男人,不顾女人的感受,或者,不知出于一种什么样的复杂微妙心理,总想打压女人的男人——和他们在一起,女人怎能美得起来?

强大的男人,给女人身心上的安全感,包括比较优越的经济条件,让女人可以尽情地追求美、享受美,并保持女性特有的娇柔婉约的动人气质;无能亦无心进取。

缺乏积极乐观精神的男人,让女人生活在失望与疲惫之中,东抓西抓,唠叨抱怨,一颗心被打磨得粗糙不堪,接近沦为一只求生的母性的兽,根本就与美丽无缘。

“有魅力的男人令女人美丽

她心甘情愿地为了他美一点再美一点;没有魅力还摆出“大老爷们不讲这一套”的架势,那好呀,大老爷们对大老娘们儿,大家都省事,谁也不吃亏。

“有情义的男人令女人美丽

相爱一场,即使那结果令人流泪,流泪也是美丽,泪水也是滋润,甚至滋润到以后的很多年,每每回忆,依然心动,没有枉负她一生中最美丽的青春时光,她感觉到欣慰……这样的一个女人,不论多大年纪,都是美丽的。

而一个无情无义的男人,则可能摧毁一个女人一生的美丽。他令她失去尊严,满心伤痛,即使岁月也难以抚平,这是女人的劫数。

相爱的人在一起,会越来越像


朋友古哥是个技术宅,彻彻底底的直男那一种。

他完全无法理解为什么女生会喜欢买口红,肉眼完全看不出来颜色有差别啊为什么要买一抽屉?还有护肤品,一小罐就要几百上千,每瓶都要依次打开往脸上抹一抹敷一敷,简直莫名其妙啊!

但自从他交了女朋友之后,他跟我们聊天的画风却变成了这样:

“这些色号是我筛选的,你们觉得怎样?帮我提提意见!”

“知道哪买lamer最靠谱吗?对了你下周要去韩国是吧,帮我带款洁面仪。”

一谈恋爱,古哥重视的东西都变了,以前只喜欢看球,现在却开始关注情感美妆订阅号了。

大家调侃他,他却笑着说:“我女朋友喜欢啊,她喜欢的就是我关心的。”

在一起之前,俩人的性情和观念都彼此迥异,而恋爱是两个人从独立走向融合,真正相爱的人,会互相影响,会越来越像。

有个哥们说:追到女神后发现原来她是个女神经,如今我也跟她一样变得神经质了。

喜欢一个人,会做很多看似毫无意义、傻里傻气的事。

原本觉得抱束鲜花站路边等待佳人的小伙子忒傻,现在自己就是这样的小伙子;

原本觉得那些“妻管严”的小子真特么逊丢男人颜面,现在我不只妻管严了,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能挑逗我的神经;

原本觉得逛街真是浪费生命还不如来几把游戏,现在却觉得只要能在你身边,陪你走十几公里都乐意。

所以很多人说的夫妻相,其实是这么来的。

长久相爱的人,生活习惯、喜怒哀乐都渐趋一致,气质越来越靠近,就会越来越有“夫妻相”。

开心时,俩人一起仰天大笑;生气时,俩人一起闷头皱眉。时间久了,微小的变化逐步被放大,俩人越来越神似,越看越般配。

同事Stacy的生活过得慵懒,脸上长斑无所谓,155cm的身高体重飙到3位数以上也不在意。男朋友体谅她上班压力大,倒也没说啥,不会去嫌弃。

但是,男友每天坚持去机械轰隆的健身房里挥汗,Stacy耳濡目染。看到男友每天精力充沛,而自己却跟提前步入老年一样无精打采,难免受到一些小触动。

于是,她也去办了张健身卡,和男朋友一起动起来,并且开始注重护肤保养,使用面膜,涂隔离防晒,生活质量就地起飞。

俩人健身完一起走路回家,提几袋各种颜色的水果,边走边话痨,从五国会议,聊到厦门地铁,再聊到哪条街上开了一家新的花店。

前段时间看到Stacy,活脱脱像换了个人,瞥一眼她和男友,有那种青春小说男女主角的影子。Stacy自己也调侃说:我们以前的合照,就是“男神配恐龙”。

最理想的爱情是一起变好,开始觉得两个人步调一直非常重要,也开始认同两个人一起进步是非常值得去坚持的事。

最无奈的感情无非是,两个人不但没有一起变好,反而变得更差。

电视剧《我的前半生》里,罗子群嫁给了一无所有还脾气暴躁的白光,她也从一个单纯可爱、相信爱情的女孩,被失败的婚姻拖累成了一个毫无朝气的市井女人。

前同事红红,她本来是个温婉乖顺的女孩,可自从谈了恋爱,却慢慢变成一个歇斯底里热爱咆哮的女人。

生活中每次遇到分歧和矛盾,男友从来不去主动解决,而是一味推卸责任和逃避,要么就不耐烦地大声训斥红红,要么就是开展一场无休无止的冷战。

红红越来越觉得自己不被在乎,越来越惶恐,越来越负能量,越来越患得患失,也越来越暴躁易怒。与此同时,男朋友也越来越不耐烦,觉得红红真是不可理喻!

一段好的感情,必定充满浓情蜜意,女生一定会越来越温柔,男生一定会越来越体贴。

真正相爱的人,会越来越像,有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能玩到一块儿去,想到一块儿去,你都不用开口,我就知道你要什么。

你一个表情,我就知道你是胃痛还是痛经;吃冰对女孩子不好,怕你嘴馋,我也养成了不吃冰品的习惯,陪你点一辈子热饮;你心情不好的时候会叫我滚,可我知道不能走我得快点抱紧你。

只要是你,不管什么样,我都觉得特别特别好。

我是个棱角分明的人,一言不合就去厨房磨刀;男朋友跟我相反,他脾气出奇的好。我喜欢动,喜欢玩,喜欢KTV打电玩搓麻将逛不夜城;他喜欢静,没事捧本书能看一整个下午,屁股都不带挪的。

一开始我嫌他太闷,他也嫌我过于欢脱。可到了后来,我去嗨的时候,他也能很快融入环境陪我一起;他写代码看科技新闻时,我也能特别安静地陪在他身边。

不得不承认,相爱的两个人在一起,会越来越像,无关迁就,无关盲从,而是因为欣赏、喜欢和认可,在朝与夕里逐渐同化。

在长久的相处过程中,我们不断交流,有了更多共同爱好和共同经历,组成了专属我俩的共享记忆。随着时间沉淀,我们的观念、态度、脾性有越来越多重合的地方,也越来越分不清彼此。

相爱的人会越来越像,彼此越来越宠着对方。

人世凉薄,可相伴相爱是一件好温暖好温暖的事啊,一起变老吧。

只想和你在一起


只想和你在一起

王文华

公司的美少女捡到一只流浪狗,同事们一起养她。因为我住得最近,所以周末我带回家。

我发现狗只做三件事:吃、睡、跟主人在一起。

人要很多东西:学业、事业、爱情、家庭、名、利……狗只要一样东西,就是跟人在一起。

我每周星期五晚上九点去公司接狗,这时同事已经下班三小时了。走进院子,室内一片漆黑,只剩下一盏夜灯陪着小狗。她在墙角的狗窝熟睡,没有察觉我的到来。几秒钟后,当我开锁进门,她像新兵听到起床号一样跳起来,对我猛摇尾巴。她被绑在狗窝上,无法跑向我。但仍试图挣脱绳子,用力到眼珠都凸出来。我上前把绳子解开,她扑到我身上。然后我看到,地上一泡尿。

我的女友从不会这么热情。

小狗十二岁了,兴奋时就尿失禁。所以我很荣幸地把那泡尿,当做欢迎礼。我从没想到一泡尿,会让我觉得如此重要。

狗跟我走回家,不拴她,她也会亦步亦趋。每走几步还回头看,生怕我跟丢了。有时我走在前面,她忙着嗅路边的味道,没跟紧。当我转头找她,她会向我冲刺,好像在参加奥运的百米赛跑。

回到家,她依然紧迫盯人。我看电视,她守着茶几。我吃东西,她趴在椅下。我看书,她躺在书桌旁。我上厕所,她等在门外。她也没要我陪她玩,只是跟着我,好像在值班。

她这么黏,所以每次分开都是生离死别。我买了专门装狗的手提袋,出门尽量带她。但有些地方实在不能带(比如说音乐厅),只好把她放在家里。出门前,她总半真诚半演戏地露出委屈表情,我带着罪恶感出门。听完音乐会匆匆回家,开门后首先要处理的,当然还是她的尿失禁。

我想起:人,会不会这么需要另一个人?

某些恋人,找你时狂call十次,这波狂call离下一波不到半小时。某些父母,让孩子的行踪或梦想,都不离开他的视线。某些老板,看员工一闲就假设他在偷懒,员工不在就假设他跷班。某些员工,老板下班后立刻闪人,老板进来前一分钟准时到达。

这些人跟我的狗一样形影不离,只不过有不同的动机。

有些人的动机是爱。我爱你,所以我要分分秒秒都看到你,也希望你分分秒秒都看不到别人。

有些人的动机是安全感。我爱你,所以我希望你安全。因为你不知道什么地方安全,所以我希望我们两人都躲在我确定安全的地方。

有些人的动机是控制感。我雇你,所以我希望你听我的。因为是我雇你,所以你不必做自己。你的功能是随时准备好,做我的电器。控制感不仅是老板对员工,有时是员工对老板。我知道是你雇我,所以我会搞清楚怎样让你开心。如果你看到我才放心,那我就比你早一分钟进办公室。如果你听到好话才觉得我忠诚,那我就常说“老板英明”。我控制你最好的方法,是让你觉得你一直在控制我。

狗没这么复杂。她的心思和行动之间的路径比较短,动作背后的原因都很简单。她想跟你在一起,只是因为:她想跟你在一起。人和人在一起,常是为了买卖或人脉。狗和人在一起,只是想跟人在一起。

我的狗跟着我,没有任何福利。我既不会特别给她吃东西,也不会让她吹冷气。在我家她睡在茶几下的硬地板,比不上公司的软狗窝。跟着我她跟的是一个肮脏的单身汉,比不上公司的美少女。但每星期五晚上看到我,她还是高兴得尿失禁。

有时我星期五晚上有事,去接她时已经半夜。这位老婆婆睡得正熟,依然兴奋地起床跟我走。

我的女友十点就关机,我若半夜去找她,她楼下的管理员会叫我留个message。

但我的狗不但随时有空,而且万事配合。我按电梯,她就走進去。我爬楼梯,她跑我前面。我坐地铁,她弯身躲在袋子里。我吃东西,她会楚楚可怜地看着我,但我若不喂,她就低头舔自己的腿。我忙时她就在一旁打盹,我闲时就把她抱起来当飞人。我跑步她就跟着跑,我爬山她就跟着爬。除了游泳不能带她,她跟我参加铁人三项。

动态或静态,白天或深夜,我的活动她无一落下,而且从不用叫声来抗议。有一回我带着她跟朋友吃饭,她全程躺在袋子中。走出餐厅时朋友问:“你确定你的狗不是哑巴吗?”

相比较起来,人没那么大耐心。我的朋友找我去“血拼”,我没兴趣。找我去捐血,我没心情。就算不管功利,人做某件事情还是需要某种动力,也许是心情,也许是天气,也许是意义。但狗不一样,她在任何时间,对任何事都ready。她的寿命只有人的六分之一,但生命力是人的六倍。

有些人爱狗,超过爱人。因为有些狗爱人,超过人爱人。

人爱人,需要先决条件:门当户对、背景相似、外表出众、个性随和、志向相同、兴趣互补等等,这些条件对了,人才凑到一起。狗没这么挑。她只想跟人在一起,而且是任何人。

我把我的狗讲得一副没我会死的样子,但当我礼拜一带她回公司时,她立刻奔向捡到她的美少女。半小时后当我离开,她继续躺在美少女怀中,丝毫没有依依不舍,完全忘了我们周末的狂热。

有时,当美少女和我都不在,她也乐得躺在任何同事脚下。有时,当所有同事都不在,一个陌生人喂她吃东西,她也会吃,吃完后躺在那个人脚下。

因为她的爱没有动机,所以非常容易转移。人的爱有动机,所以常要置对方于死地。

我的小狗,不论体重或爱,都有一种轻盈。也许正因为她“人尽可夫”,所以比较容易幸福。也许正因为她对任何人都不会爱得死去活来,我们才觉得她可爱。

人,是不是也该这样爱人,有没有能力这样爱?我没有。人家说狗的智力相当于六岁的人,我却觉得在爱情上,狗比人聪明很多。

我的狗相当于人的七十二岁了。第一次看到她的朋友都会说:“你的狗很老了!”我每天看她习惯了。没想到她的老态这么明显。朋友接着说:“收养老狗,养到刚有感情她就要走了,不会难过吗?”

“当然会!”这问题我想过很多次,“不过我觉得能陪另一个生命走最后一程,是一种荣幸。”

如今我陪她,将来希望有人陪我。但我希望我走时她不要哭天抢地,而是去找另一个人在一起。

我的狗不久后会走!她并没有教我最后的十四堂课,她不懂那些人生大道理。

她只用短暂的一生,教给我一件简单的事:人生苦短,能在一起就好好珍惜。爱你的原因,就是爱你。在一起的动机,只是想跟你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