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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生人情感故事

发表时间:2021-04-22

自此,只爱陌生人

关于情感方面的文章很多,情感这件事我们永远都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什么样的情感美文才称得上质量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自此,只爱陌生人,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在爱情中犯的最大错误,就是没有爱过陌生人。

我的第一任男朋友是我的大学同学,人生中最美好的四年时光,我是和他一起在繁华与寂静相交错落的校园里走过的。我宿舍的闺蜜都把他称为我老公,班上的男生不是叫我阿布媳妇儿,就是叫嫂子。大一到大四,校园里无数情侣分分合合,我和阿布的感情却一直非常稳定,他每天早晨定时出现在我宿舍的楼下,提着为我打好的水,这样的习惯和画面,四年的时光里从未改变。微风拂面,我和阿布十指相扣,面对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风景和人,以为这就是一辈子。然而就是这样被所有人看好的情感,却在毕业的第一年便分崩离析了,轻易地被一个平凡女子所击败。原来,我们这样的情感只能生长在校园里。

即使在几年后我早已不再爱着这个叫阿布的男人,然而这段感情所引发的阴影却像鬼魅一般纠缠着我。分手以后,我便刻意躲避着所有的大学同学,几乎没有参加过任何形式、任何规模的同学聚会。我不愿有人用异常的眼神看着我,不愿当话题中提到以往的日子或者阿布时便戛然而止,更不愿意通过任何途径听到有关阿布的消息。因为一个男人,我失去了我的大学,我的集体,我的整段青春回忆。

这段隐痛是被我的发小疗愈的,也正因为此他成为了我的第二个男朋友。我们是从小光着屁股玩儿大的,只不过之前我们从未想过将关系更进一步。到现在,我还记得儿时我们一起在院子里爬树的情景,为了盛夏里的最后一块西瓜争得面红耳赤。当然,我也记得在交往以后,他用怎样温柔的眼神望着我,以及试图亲吻我时涨红的脸颊。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我也曾以为这会是段浪漫的感情。那个抹着鼻涕送你狗尾巴花的小男孩陪着你一路长大,共同老去,用一生的长度守护一个约定,看起来多么像是一种命定的缘分,书写出不同于世俗的烂漫情怀。但后来的故事证明,当这样的缘分半路夭折,麻烦和伤痛同样会翻倍。两个人是从小长大的邻居,父母之间都熟络得很,我们在一起的时候,长辈很高兴,感觉像亲上加亲了一样,然而一旦分手,两家之间的尴尬不必言说。每次我见到她的母亲,都急于闪躲,不知该如何接那句“来家玩儿啊”。这句话我是从小听到大的,他们家简直是我的第二食堂,现如今却像炼狱一般令我躲闪不及。当我再听到这句话,感到的不仅仅是尴尬和惊恐,更多的是伤心,这样一个男人,带走的不仅是一段爱情,更是多年来的习惯,那种从小一起长大的情分,那种如同兄妹一般的亲昵与信任。

我的上一个男朋友是我的同事,在交往之前,我们是很好的朋友,下班经常一起去吃饭喝酒,推杯换盏,也吐露心事,对彼此的那几段感情都了如指掌,甚至还在彼此的故事里客串过几把小角色。忽然之间,两人同时空窗,年纪也都不小了,就自然而然地走到了一起。但是没想到的是,交往之前两人总有说不完的话,对彼此也非常信任,然而一旦成为了情侣,却衍生出无数问题。随着新身份的确立,彼此过去的那些故事开始重新在脑海里翻腾,很多情节被重新审视和再定义,之前的熟络,忽然成为两人之间最大的绊脚石,生出无数的争吵和问题。信任瓦解了,亲密感消失了,这段感情仅在半年后便前功尽弃,然而麻烦却没有随之利落的结束。两人在同一家公司,无法视而不见,又做不到假装客气地点头寒暄,同事之间的指指点点更是让我们难以应对,最终两人都离开了公司,以丢失一份工作的代价避开彼此之间的干扰。

我想,也许因为我是一个缺乏安全感、同时又相对闭塞的女人,所以我总是在熟悉亲近的人中间寻觅爱情,男朋友不是同学、同事就是发小,从来没有胆量去爱一个陌生人。然而,熟络之人却使我的情感世界如此坎坷,在每次情感败落之后,还要带走我那么多珍贵的东西。

所以我想,从此以后,我要学着去爱陌生人了。不畏过去,不知底细,也许反而能够带来爱情最需要的神秘、以及不知所以的轻松吧。将杂乱的过去擦洗干净,爱一个陌生人,如同辗转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在无人相识的土壤里,给爱情以新的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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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人,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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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荐:遇到过,也不曾打招呼。因为自己脸盲,生怕认错了人。其实,更多的是因为自己的怯懦。就远远地看着他走在前面的背影。因为,我们遇见的人和事都太多太多。偶尔的交集,不过是过客。

记不清是什么时候认识他的了。或许,我们从来不曾正式认识过。

我们能认识,是因为我所写的文章。那是他所创立的个人电台,在我的文章被推送出来的时候,我并没有听过他的声音。这也许是一种,素未谋面的认识吧。

后来,真正见到他,应该是文学社的十五周年庆典上。那天,他来主持节目,恰好穿了我最喜欢白色衬衫和黑色西装。我就一直默默在台下看着,什么话也说不出来。我只是觉得很熟悉,熟悉到以为我自己曾经见过他。

窗户外一阵风吹进来,白纸散落了一地。

那一天,我来到画室,支起画板,想要画画。却发现自己那时候头脑是一片空白,完全不知道自己该画什么。这个时候,我就想到了他的声音。我轻轻地戴上耳机,听着他的声音。

慢慢地,听到他温暖的声音。我的心情恢复了平静。提起笔,在板子上,一点又一点地勾勒着。听着听着,我莫名觉得,他的故事,不仅仅有这些。

我承认,那是我第一次很认真地把他电台的每一期节目都听了一遍。你相不相信,透过声音,能读懂人的心情?我相信。

他去过北京,有他和北京的故事。而那里,也有我一直想要去看的风景。他告诉我,北京这个城市,最大的特点就是包容。同样的,我也喜欢那份包容,有那么一天,我会自己去那里,感受来自于那里的包容。

透过他的节目,我读懂了他每一期节目背后的心情。也许,他就喜欢把自己弄得很神秘的样子,搞得没有人了解他,这样是好是坏?

也许,每个人,都有那么一面,觉得没人靠近自己,就没人伤害得了你。

我记得我问过他一个问题:别人有烦恼都可以和你倾诉,那你有了烦恼,你会怎么办?

他的回答很简单:睡一觉。

轻描淡写,可是,像极了逞强的自己。

也许,很多时候,他受了伤,就像个小兽一样躲起来,不让任何人发现自己在舔伤口。或许他最狼狈的样子,只有自己看得到。等自己痊愈了,想通了,又神气活现地站在众人面前。

于是,他们只看到你的无坚不摧。

每当我画画,或者写文的时候,我就喜欢打开他的电台,来听听那些我听过的节目。也许,听众,也是倾听的一种方式吧。

遇到过,也不曾打招呼。因为自己脸盲,生怕认错了人。其实,更多的是因为自己的怯懦。就远远地看着他走在前面的背影。因为,我们遇见的人和事都太多太多。偶尔的交集,不过是过客。

我知道他喜欢旅行,我也喜欢。但是,我知道我们的目的地是不一样的。或者说,我没有目的地。只是希望那个温暖的声音,能一直走下去。而我,会继续倾听他所分享的故事。

说不定哪天,他也会成为画笔下和所写文章的人物。我想,会有那么一天吧。

嘿!陌生人


八点被男朋友电话吵醒:起床了没?给你爸爸打电话了吗?

昨晚打的,他关机了,中午再打。你呢?

我刚给他打了,他没接。新疆现在六点,可能没睡醒呢?

你傻啊!知道这么早,干嘛不晚点打电话。

好吧宝贝,你再睡会儿吧!我先挂了。

恩,拜拜。

挂过电话之后我就睡不着了,今天是六月的第三个星期天父亲节,朋友圈可能会被父亲刷屏。我也想到了我的父亲,准确的来说是我继父。我清楚的记得六岁的一天,一个陌生的叔叔来到我姥姥家里,他还给我带了好多好吃的。不久后的某一天,妈妈不见了。然后他和妈妈一起把我接去了他们家。就这样,我又有了新爸爸。后来我才知道,妈妈不见的那天是去结婚了。

他不到一米七,矮胖矮胖的,而且他还没有眉毛,他们那一家人汗毛都很轻。我妈妈不到一米六,但是浓眉大眼的,一头乌黑浓密的头发很是好看。我一直觉得妈妈嫁给他完全是为了我,委屈了自己。

小孩子是很好哄的,只要你给她糖吃,她就会很乖的。我很快的就融入了新的环境,因为他经常给我买好吃的好玩的东西。从3岁到6岁这三年,我脑海里是没有父亲这个概念的,可以说对于爸爸的离开我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直到我大了懂事了想到这事才一个人在角落里偷偷的抹眼泪,所以当时我并没有排斥他,就叫他爸爸。他很宠我,经常把我顶在肩膀上。带我出去的时候,有人会刻意说:你女儿真可爱,真漂亮,要是我也有一个这样的女儿就好了!他总是高兴地合不拢嘴,尽管那些人夸别人家的小孩都一个样。

渐渐我长大了,我隐约知道他不是我爸爸。但是,他对我就像亲生女儿一样,好到无法挑剔。我贪恋那一份温暖,舍不得去拆穿,尽管大家都心知肚明。记得有一次阿姨家的姐姐拿来了一个彩色的观音存钱罐,是用石灰做的,很好看。我也想要,要知道任何人对美好的事物都无法抗拒,更何况是一个小孩子。于是,爸爸给了姐姐钱,让她在学校门口也给我买一个。存钱罐是买回来了,是一个公主造型,可是没有颜色,白白的很丑。姐姐也没有办法,因为彩色的存钱罐已经卖完了。我可不管那么多,又哭又闹,非要一个有颜色的不可。

妈妈也觉得我过分了,狠狠地批评了我。当时姐姐也还小,不愿意把她的给我,爸爸也没办法。于是他拿妈妈的眉笔把公主的眉毛涂上颜色,拿口红把嘴唇抹上红色。我看到爸爸手中那个丑丑的存钱罐,才勉强破涕为笑。现在想来,爸爸的行为真是绝了!当初的自己那么不可理喻,要是我遇到这种蛮不讲理的情况,我恨不得扇那孩子两巴掌,要不就是不管他,让他哭个够。也不知道他怎么有耐心想尽办法哄我开心的。那该有多爱才能做到啊!好多事情我已经不记得了,但是这件小事我永生都不会忘记。

都说女儿是爸爸上辈子的情人,我很幸运有两个情人爱我。一个尽管短暂但存在过,一个尽管陌生却是永恒。他不是陌生人,是最好的爸爸。

爸爸,我还有20天放假,我好想吃你做的糖醋鱼,你等着我哦!

异乡的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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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后异乡的陌生人

十年前,她怀揣着美梦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十年后,她的梦想实现了一半,却依然无法融入这个城市。作为十年后异乡的陌生人,她将何去何从?

从小,她就羡慕那些能够到大城市生活的同村女生。过年的时候,那些女生衣着光鲜地带着各种她从来没有见过的精致东西回村里,让她目不转睛地盯着。其中有一个女孩是她的闺蜜,她时常听这个女孩说起城市的生活,那里很繁华,到处都是高楼大厦,大家衣着体面这一切都是她无法想像的画面,但是她知道一定是一个和村子截然不同的地方。她梦想着有一天能够像这个闺蜜一样走出村子,成为一个体面的城市人。

在她十八岁那年,她不顾父母的反对,依然跟随闺蜜来到了她梦想中的天堂。尽管在路途中她还在为父母要和她断绝关系的话感到难过,但是在她亲眼目睹城市的繁华之后,她决心要赚很多钱,把父母接到城市,让父母知道她的选择是正确的。

可是很快,她就发现真实的情况和她想象的完全不一样。闺蜜的光鲜生活只是表面,实则也没有多少钱,依赖于一个纨绔子弟,而非一份正当的工作。而她既没有学历、又没有美貌,也不适应城市生活,闺蜜也自顾不暇,没有时间和多余的钱帮助她。这样的她,连生活下去都成问题,更别说赚大钱了。倔强的她没有因此放弃,而是更加坚定要作为一个异乡人留在这里打拼,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实现梦想。

一开始,她只能做清洁工、洗碗工等不需要学历的工作,住在楼梯间,一日三餐只吃一餐。周围的人对于一个年轻女孩做这类型工作都会投以异样的眼光,在发现她一口乡音的时候就立即转为理所当然的表情。自尊心强的她受不了这两种目光,在工作的时候默默地留意城市人说话的语音语调,和内容。

当她做到说话的时候没有人能听出她来自乡下的时候,她开始到各家小企业应聘。虽然她应聘的岗位都是企业里最基层的职位,但是她依然到处碰壁。最后终于有一家企业愿意聘用她,但是工资只有行情的一半,而且工作又多又累。尽管如此,她还是签了合同上班了。她每天都要战战兢兢地等待同事们的叫唤,偷偷地观察别人,谦卑地请教别人关于工作上的问题。也许是她的态度良好,工作尽责,同事们都愿意在空闲的时候教她一些东西,让她受益匪浅。她一天一天地学习着、进步着,慢慢脱离了以前乡下的生活,一步一步地走进城市。

十年后,她已经是企业里的第二把手,深得老板器重。谁也想不到十年前的她不过是一个刚从乡下出来的农村女孩。现在的她有着高收入,有车有房,但是她并不快乐。因为五年前她在乡下的父母去世了,邻居联络不到她。直到两年前她事业有成之后回乡接父母才知道这件事。在乡下,待在没有父母的家里时,衣着光鲜的她和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所以她很快回到了城市,重新投入工作,却越来越空虚。因为她这十年来所付出的一切都是为了父母,如今父母不在了,她也失去了快乐。

她原以为十年的时间能够让她彻底变成一个城市人,但是她没有想到她十年后依然是异乡的陌生人,无法和父母一起在城市有一个家,依旧孤零零地在城市里寂寞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