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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途有云经过

发表时间:2020-08-21

【www.qg13.com - 云在飞情感美文】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沿途有云经过",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沿途有云经过,陪我走过这山山水水,陪我看过这起起落落。一场曼妙旅途,遇见片片白云,遇见有趣的她。

旧事物将老事物冲淡,老事物让新事物取代,更迭了岁月,如秋风掠过,只剩下一阵凉意。有时觉得人生如大梦一场,虚无又特别真实,有时觉得人生轻轻一晃而过,短暂又长久。

沿途有云经过,有美丽风景,有转瞬即逝的人。如此看来我们都是彼此的过客,又消失在茫茫无际中。如此看来生活有太多分别,与陌生人不经意间的分别。

有太多心事说与谁听,又有谁会听,还是用文字阐述吧!这样或许有人懂我,有人理解我。活在凡尘里,有太多无奈,有太多依依不舍,也有不少满心苦楚。就让岁月抚平点点滴滴,就让烦恼化成风。

不要被别人负能量所影响,不要贬低自己,要自信乐光,要心怀梦想,不屈不挠。 做一个帮助别人,豁达有礼貌之人。做一个内心充实简单之人,微笑面对生活。WWW.qG13.CoM

与其责怪,不如鼓励,与其抱怨,不如理解。同为人类,我们要相互包容,善待彼此,而不是嫉妒仇恨,而不是诬陷诋毁。平等待人,心怀希望,勇敢面对。

关于人生冷暖,又能写几分心中感悟,还是学着风淡云轻吧!毕竟有太多不如意,还是学着淡忘吧!毕竟有太多艰辛。如果沿途有云经过,就让心事随白云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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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匪君子,云胡不喜


往日辉煌的星河,已经变成在岁月的腐蚀中变成了另一番模样,所有的一切都是物事人非。

昔日的星河有泠音帝姬掌管,日日为人间散下星光带去祥和,可是当年的瑶光帝姬早已不见,现在留下的只有泠音帝姬,那时的她是天地间的女战神,是天族的信仰,可是后来一切都变了。

自父神创世以来,魔族育天地而生,父神怜惜其是天地孕育的,故赐南境十方鬼地于魔族。但是时间在流转,父神远出游戏万物,魔族开始大兴攻占各族领地,最后在神族的带领下,其他各族团结在一起将魔族封印在南境十方鬼地。

自从上次神魔大战以后,距今已经有两万年了,当众神再次提起曾经的瑶光帝姬时,只有唏嘘。当年的往事幕幕的出现。

两万年前,瑶光帝姬奉命去北海之上收服上古凶兽饕鬄,可是饕鬄毕竟是上古时期的凶兽,瑶光不过是天界的一个帝姬而已,怎么可能斗得过它。最后,瑶光被打伤落于北海之上,然兴得路过的非羽仙君所救,那日的他只不过到溪山去看看以前的竹屋,谁知竟让他遇上了受伤了的瑶光帝姬。非羽还记得第一次见瑶光的时候,人界遭遇妖族袭击,那时的瑶光身着战甲立于云端之上,为他带来了新的生命。不知是不是非羽的目光太过强烈了,瑶光的视线也看向了他,“原来是是个拥有仙根的凡人”。非羽似乎并不害怕她的目光,直迎上去,可是为了专心对付妖族,瑶光不再看他,一身心都投入了战场。

当瑶光再次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居然在一个充满灵气的竹屋内,正要起身时,门被推开了。“你醒了啊,那先把药喝了吧!”非羽端着一碗药走了进来,发现她要起身,急忙放了药去扶着她,“你的伤还没有好,不要乱动”。瑶光的眉紧皱,全身对非羽充满了警惕,“你是谁?这里是什么地方?”。“我是这里修仙的凡人,我是无意间看见你在北海上漂浮着,所以才救了你的”非羽敛去了自身容貌和气息,为得只是希望能过一个普通人的身份好好照顾他。“现在是晚上吗?为什么这么黑?”通过自己的气息验证以后,瑶光放下了警惕,但是她的那句话一出,非羽的表情凝住了。“现在是白天,而且外面有阳光的”非羽以为瑶光会有什么反应的,可是等来的只有平静。“看来定是饕鬄伤了我的眼睛,少年多谢你的救命之恩,来日我定相报”瑶光许下承诺,却让非羽有了另一种奇怪的想法,不知怎么的,非羽一下脱口而出“我缺个娘子,陪我度过这短暂岁月”。可是这话一出,非羽就后悔了,然后“我开玩笑的,你可以不用当真的”,慌乱的离开了屋子。不知是否因为那件事以后,二人的关系居然清晰了许多,瑶光偶尔会给非羽开玩笑,非羽也会拿瑶光打趣了,就这样二人过了一段日子。

一天夜里,非羽满身是血回到了溪山,为了不让瑶光发现他的伤,非羽忍受着锥心蚀骨之痛在灵泉中褪去了一身血腥才回到竹屋。那几日他的异样瑶光本可以发现,都没他用一些理由给搪塞过去了。又过了几日,原本瑶光快好的伤不知为何却突然裂开了,为了让瑶光的伤彻底的痊愈,非羽一个人闯进妖界,夺走了妖界的血魂芝。一切总是结束的很快,当他伸手种上回到竹屋的时候,留下的只有瑶光的一封信,“你的救命之恩,无以为报,日后你若飞升,我定在天界大门等君来”。非羽手中的血魂芝落在地上,只听“咚”的一声,非羽已经倒在了地上。

许君一诺,必守一生。

时间过得很快,非羽一直守着溪山,他以为瑶光若是闲暇之余回想起那个在溪山就她的少年,说不定会来看看,可是三百年过去了,她一次也没有来过。而他却听到了她要成亲的消息,据说,天界瑶光帝姬所嫁之人是近百年飞升的一位神君君策,听修仙的童子说,那君策神君是救瑶光帝姬的人,所以瑶光帝姬为了报恩才嫁给他的。听到这些,非羽的眼角有泪滑过脸颊,“原来她是愿意,哈哈,原来她是愿意的”。当非羽冲上天界的时候,他以为他可以向瑶光讲清楚一切,可是迎接他的是瑶光的星辰剑和君策的冷笑,以及众神的冷眼相看。

云霄殿上,非羽双手被束,天帝坐在上位,冷眼看着非羽。“非羽,你可知错?”天地的声音在整个大殿浮游,非羽的心已经死了,就在瑶光拿剑挥向他时,所以现在对他的惩罚一切都不重要了,“小仙知错”。“非羽啊,看在你修行不易,故你盗取妖界血魂芝,毁坏两界契约一事就此算了,但是死罪可免,活罪难逃,令你在钟灵宫思过两万年”。在听到血魂芝的那一瞬间,瑶光的目光看向了非羽,那个少年的气息居然有点像他了。这一切都一个人看的清清楚楚,那就是君策,眼里的冷意,嘴角的冷笑,无不在嘲笑非羽。

非羽被禁闭在了钟灵宫,钟灵宫仙气十足,是天界仙气最丰盛的地方,在这里的两百年,非羽几乎忘了瑶光。可是,那日帝姬大婚,各族都到天界,见证这段感情。非羽心中的不甘似乎慢慢变成一种慰藉,至少她曾经想过要成为他的妻子。“不好了,魔族的封印解除了,魔族正在大举进攻天界”,一个药童跑进来,气息还略为不平。非羽一下睁开双目,冲到那药童身边“什么意思,怎么回事?今日不是帝姬大婚吗?”非羽的心开始狂跳,有种不好的预感。“仙君不知,原来这君策神君就是魔族少主,接近帝姬只是为了夺取帝姬手中的碧落珠,如今帝姬没了碧落珠,功力大减,快不行了”非羽越听越生气,可是现在的他只想冲出去看看她到底怎么了。“不可以,泠音,等着我,泠音等着我”非羽喊着在溪山竹屋为瑶光取得名字,泠音,聆听万物之音。奈何钟灵宫有天帝设下的禁锢,非羽拼了命都没有办法冲出去,一次次的修为折损都没有办法冲出去,他的心却更加焦急了,不得已非羽选择了燃烧了自己的生命之力,禁锢消失的一瞬间,他眉间的水影花印慢慢消失了,天界大门正在和魔族相杀的众神被那一道出现的威压所震惊。

一袭白衣,青丝垂于两肩,眉间的水影花盛开,百鸟齐鸣。或许是因为太专注于那道光的出现,瑶光放松了警惕,被君策有机可趁,弑神剑穿过她的身体,“啊”。就在瑶光以为自己要死的时候,她落入了一个温暖的怀抱,“是你”。非羽其实不是非羽,非羽只不过是上古神邸墨止历劫之后的身份,或许是因为墨止觉得自己活得太久了,在历劫前用封印将自己的一切封印了,若不是遇到瑶光,恐怕很久都不会解开这个封印。“是我”非羽将身受重伤的瑶光用自己的法力保护了起来,就在众神和瑶光吃惊的时候,非羽画地为轴,从里面抽出了

自己的剑,非攻出,万物灭。魔君君横冷眼的看着这个曾经与自己作对的神,眼里的恨意燃起。“那是墨止帝君”,一些年龄老的神一眼就认出了墨止,可是对于一些年轻一点的神来说,只有耳闻,不曾见过真人,如今见到本尊,内心是无不激动的。“伤她者,死”非羽手握非攻向君横而去,硝烟间,只见到火花四射,看不清楚两人间的出招。有了墨止的出现,神族的神犹如天助,很快将魔族赶出了天界,只有君横和墨止还在纠缠。君策不知何时悄悄来到了墨止的身后,弑神剑一出必定是要弑神的,那一剑就那样插进了墨止的胸口。“不,不可以”瑶光终于知道为什么他一再的救自己了,也知道了溪山竹屋的少年是谁了。可是一切已经来不及了,墨止的非攻斩掉了君横的头,魔族的见到自己的君主被杀,一个一个开始往后对,只有君策不怕死的站在墨止眼前。“哈哈,墨止帝君又怎样,最后还不是要死在我的手上,哈哈”,君策不知道尽管一个上古神邸受了伤,但是对付一个他还是有能力的。“厄,你”君策永远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因为死人没有办法知道了。魔族的首领被消灭了,但是魔族的残余力量还在,墨止用非攻为辅,浮在空中,“以吾之名,奉为牺牲,永生永世,长封此地”,魔族的泣喊声在天地间响彻,瑶光和众神的心终于放下了。就在大家以为墨止帝君封印了魔族,准备向他敬礼的时候,墨止的衣袖上,血迹四散,一口血从他的口中流出“噗”。“不,非羽,不可以”,墨止的身体缓缓下坠。瑶光周围的保护,随着墨止的下坠,也消失了,“非羽”,“啊”。最后,墨止的身体化成光四散,就那样静静的看着他身体从她的怀里慢慢变成透明,直到消失不见。从此自后天界再无帝姬瑶光,有的只是泠音。

两万年很快就过去了,瑶光一直认为墨止只是沉睡了,所以这么多年一直在寻找他的沉睡之地,兜兜转转了许多年,她累了。在那须臾的时光里,她踏遍了不少的地方,最后,她回到了溪山竹屋,那个他们遇见的地方,在这里,她叫泠音。

那日清晨,当第一滴露水落在她的眼眸时,恍惚间有双温暖的手在为她拂去那滴露水。

愿有岁月可回首,且以情深共白头。

那片云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依然是闭着眼睛睡觉,睁着眼睛醒来。然而在立秋的心里总是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或许是幸福的还是困惑的,只有立秋自己心里最清楚。

三十年过去了,也是走过了三十年,能有什么事情一直埋藏在心底,伴随着时光还是扔不掉,也许真的忘不掉吗?不是,早已经沉睡在大海里。有一句说的好,原谅别人就是原谅自己,原谅自己就是原谅别人,那就不要再去纠结。对一个人的信任与信赖不是表面的东西,在步入社会舞台那一刻,任何东西都是美好的,不喜欢让任何东西占有。立秋也是那时候被一个老者诚恳的话语感动着,背起行囊走进了遥远而又陌生的山村,开启了他的教学生涯。

那时候的时光如年,总总的猜疑或论断毁灭了一个年轻人的梦想。大家都说立秋来山村呆不长,是用尽心机到偏远山村的,为了今后调走打了一个埋伏。这些对当时的立秋来说一无所知,在立秋的心里就是当一个好老师,让大山里的孩子走出去,看看外面五彩缤纷的世界。随着上课的铃声立秋每次都满怀激情地走进课堂,没有教具自己制作,没有标本自己带着学生们到山林里捕捉,他没有任何的怨言,一心思扑在教学中。在中心校自然教学公开课中,他的课堂互动让在座的老师折服,同学们的眼神始终没有离开立秋,但最终评选还是没有拿到第一。立秋路过教导处时听到了这样的声音,他拿第一,中心校的老师怎么办?立秋心里有了定论,那就是只管教好书,不管别人如何评论,对得起讲台下的孩子们就足矣。

后来立秋老师真的调走了,走的无声无息,没有同行、老乡和孩子们的送别。自己背着来时的行囊爬过一道道山岗,望着校园天空的白云走了,立秋只告诉中心校领导回家结婚,再也没有回到学校。在后来的城市里,立秋依然没有改变初衷,还是踏踏实实做事情,用自己的青春去打拼,白发爬满了额头,背也驼了许多,但无声无息地忙绿着让自己充实了一些,荣誉证书挤满了口袋随意堆放在办公室的墙角里,立秋懒得去搭理,因为这些对立秋已经毫无意义,他的心里依然怀念校园天空的那片云。

那片云是纯白的,空气中弥漫着芳香,雨后的彩虹绚丽多彩,孩子们的天真可爱让他永久记忆。

看云


在小学的语文课本上,有一篇文章叫做《看云识天气》,它第一次勾起了我对于云的兴趣。记得课本中有一句谚语:天上鱼鳞斑,明日晒谷不用翻。晚上我蹦蹦跳跳地跑出门去,指着天上的卷积云,自豪的向我父亲讲:天上都是鱼鳞斑,明天一定是一个艳阳天!可是骄兵必败,第二天的我,收获的却是阴云密布。之后的很久,我都将责任归咎在课本上。不过就是那个时候,我养成了一个习惯,抬头看天,看云识天气。

我喜欢抬头看天,更喜欢看云。

我曾去过欧洲,文艺复兴给这片蕴含着浓厚宗教气息的古老土地,撒下了一颗自由的种子,艺术在这里开枝散叶,茁壮成长。就连天边的云都受此熏陶,变得多姿多彩。开往布达佩斯的车上,清澈的阳光温暖地洒向大地,泛在金黄的、收割完麦子的原野。向远方望去,几片洁白的云朵借着仲夏清凉的风,缓缓的走来,参加迎接丰收的派对。他的脚步很轻,无声无息,只留下映在麦田上的影子。我透过窗,远远地望着,一个个圆滚滚的草垛之间,云影忽隐忽现,别有一番风趣。与近处的三两片残云不同,远处的积云高耸,在阳光的照射下更是层次分明。难怪欧洲的油画上总是用看似意象化的色彩渲染云朵,不得不说,十分写实。没有任何一种色彩能留住一朵云的婀娜。

欧洲的云好似古典美女,看不够,但仔细品,却少了一丝烟火的韵味。因为那里的云都是贵族,他们不曾放下身段,让我们普通人亲近。而故乡的云却是另一番性格。都说月是故乡明,因为那饱含对家乡的留恋,云亦是如此,无论哪里的云,都没有家里的云多情。

那是更早之前,我在大理。苍山前,洱海畔,我在水边散步,一时兴起,便望向了山顶。一团乌云笼罩着苍翠的山腰,借着风势,一点点地向上爬。这朵云是愤怒的,好像在诉说着不满。它好不容易爬上了山顶,却哭干了眼泪。它的身子小了一圈,失去了之前的气势,只得含着委屈翻过山巅,拖着恢复洁白的身子,去向远方。在大理,白族是原住民,他们的信仰是风花雪月。上关风、下关花、苍山雪、洱海月,唯独少了大理的云。我倒是觉得,这有点委屈了云,因为它有性格,随性的美,更可贵。

六年前,我怀着敬意,到塔尔寺朝圣。从藏经阁出来,我站在山坡上,闭上眼,吹着高原的微风,感受着内心的洗涤与净化。我睁开眼,习惯性地望向远方。那是一尊佛。天边的云好似一副莲花座,一位尊者双手合十,降临在莲花座上。莲花座的下面就是塔尔寺的大金瓦殿。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也向着尊者的方向双手合十。身边的行人匆匆而过,不曾注意到我反常的举动,依旧向着下一个景点赶路。我就站在那里,直到那朵云散去。之后的我,更加向往雪域高原,因为那里的白云,都有了慧根。

再后来我游过西北,下过江南,甚至在大洋彼岸,我依然在闲暇的时候,抬头看天,寻觅云的踪迹。

云,是多变的,更是多情的。它胸襟宽广,能包容所有人的情感。而它又是吝啬的,从不让你猜到它下一次会以什么方式出现。它总是吊足了你的胃口。

我喜欢看云,因为它美,更多情。最重要的是,抬头看天的时候,我会放慢脚步,去感受生活。曾经的高中课堂,我每天傍晚都愿望向窗外,去看看今天的云是什么形状,被染上了什么颜色。我因它停下放慢脚步,去享受生活的美好,我也将我的一切情感,赋予了它。它陪着我,走过了最艰苦的半年。

我喜欢云的随性,更喜欢它的自由。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当有一天我走过了万里路,走到了天涯海角,我会寻一处干净的地方坐下,就望向远方,看那远方的云缓缓飘来,又缓缓地走。我好似在看电影,脑海里回想着我曾经的点滴。每一朵白云都不一样,就像是我所经历过的事情都不尽相同。我就在那里静静地看,就好像儿时的那个我,在寻找能预示艳阳天的鱼鳞斑。

云飘


都说婚姻,如一座围城。城里有一方天空,男人为天空的脊梁,女人则为天空的灵魂。倘若,脊梁瘫塌,灵魂则犹如一片漂泊、无根的云。

引言

【一】

与其说她的名字与云有关,不如说她的命运如云。

北方的冬天总来的早,呼呼的北风,乱刮上一夜,次日清晨地上就是厚厚一层枯叶,剩下光秃秃的树枝,还在半空摇晃,挺直的树身丝毫未动,稳固的树根深扎泥土。冰冷封锁了季节,封冻了河流,封冻住大地。雪花,簌簌地落飘着,覆盖了山川平原,覆盖了乡村与城市,覆盖了整个北方。

十冬腊月初八,赶巧是星期天。习惯睡到自然醒的我,刚揉开双眼,手机传来了急促的铃声,那头是云泣不成声断断续续的话语,说自己在医院,经检查确诊为妇科重症,医生要求最好住院治疗。你在哪家医院?我马上过去,急性子的我,随手挂断电话。

奔赴到医院,我焦急的眼神一眼看到,住院部大厅角落里云单薄的身影,跑过去捧住她冰冷的双手,她的眼泪像决了堤的大坝,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别怕,这病能治好;别难过,有我呢。一边帮她办理住院手续,一边安慰。安顿好云,忽然想起,她是有老公的人!没等我开口,云一句话让我的怒火油然而生,他早就离开我和两个孩子,另有新欢。说完,把头扭了过去。我惊异地愣住了,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也不相信这残酷而无情的现实!

【二】

治疗一周后,病情好转。午后,我推门走进病房,看到她倚窗而立,凝视天空望云。善幽默的我,半开玩笑地说,不愧叫云儿,对云情有独钟啊,病成这样还不忘看它!她回过头,呵呵一笑。暖阳透过玻璃窗,照在她苍白的脸上。看我一脸不开心,就乖乖地上床,顺手从包里拿出一个淡蓝色封面的笔记本,递给我。

云不止一次地听母亲提起,自己出生的那年春天,按常规来说,春天的云飘逸且稀少,偏偏那年不同。淡蓝的天空下漂浮着数也数不清的云,还有清贫如洗的日子,加上自己天生白皙的皮肤;父亲蹲坐在木门槛上,抬头看了看天空,又回过头,看了看母亲怀里哇哇啼哭的孩子,脱口而出,就叫云儿吧。

当她伊伊呀呀开始学语,喊出的第一个字儿,不是爸妈,而是云。母亲以为是自己耳朵护上了一层隔膜,固然有种说不出的困惑,也只能摇摇头。步入校园,欢快的脚步像插上翅膀的小鸟,更像一朵儿白云,自由自在翱翔在蓝天。求学之路,如青步登云。

【三】

盛夏,骄阳似火,如云年轻气盛的性情。像天空的云,忽左忽右失去定性,孤注一掷地漂泊着,流动着;不定性,也不定形。

时光如梭,升入初中的她认识了一位男孩,也就是现在的老公。同窗三年,建立下深厚友谊,彼此也走进对方心里。毕业两年后,他提着贵重物品走向云家。九十年代初,城市的自由恋爱以不足为奇,对于乡村来说,父母虽不反对,但也不大容易被接受。况且,云的父母对帅气十足的男同学,不仅仅是反感,简直有极大的偏见,极力反对他们继续来往。云执意非他不嫁!父母火冒三丈,若不听劝阻,断绝亲缘关系,终生不得回还,永不相见!

父母对子女的爱是世上最无私的!可想而知,父母出于迫不得已才做出这样绝情的决定,是想挽救自己女儿,是对女儿的呵护与关爱,也是在履行做父母的责任和义务。父母这样做是有理由的,判断是准确的,也说明了长辈们远见多实。而云,宁可违背父母意愿,也要与爱情在一起。其实,是当局者迷。

固执己见的她,弃离父母,在一个春末夏初的季节走进婚姻。恩爱甜蜜一年后,生下一对龙凤胎,婆母全家上下欢天喜地,对两个孩子喜爱有佳。当一双儿女三周后,云便托付给公婆照看,自己与老公背起行囊,离开故乡,走向繁华的城市。

【四】

两眼一抹黑的她,凭着满腔热情,凭靠性格的坚毅和自信。三年之后,由普通员工升职为部门经理,并拿出所有积蓄看准时机,为老公盘下一家经营装饰材料的门店。九十年代中期,正是装修高潮,生意兴隆,老公也不辞辛苦,用心经营。两年后老公喜欢上了玩麻将,时常夜不归宿,云认为纯粹是劳顿之余的消遣,也不曾过问;殊不知祸从此出!

生意红火,又要送货上门也要正常营业,老公感觉一个人照看不过来,提议雇用一个人盯看店面,他方便及时送货和采购进货。云不想舍去自己奋斗来之不易的职位,也不想失去自我。便同意老公的想法。一位二十来岁,浓妆艳抹的女孩涉入原本幸福的家庭。

天空上飘来一片阴云,遮挡住飘逸的白云。老公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甚至几天见不到踪影,云感到一种莫名的恐慌。好不容易轮到自己倒休,她满怀欣喜准备了几道老公爱吃的菜,幻想给老公一个惊喜,打包送往店面。当走进店门,眼前的一幕让她惊呆,老公正与女店员有说有笑,共尽午餐。云狠狠瞪了老公一眼,转身走出店。惊慌的老公紧追出来,解释说,只中午管店员一顿饭。为解除云的猜疑,傍晚,老公回家过夜,安抚云说,他们之间深厚的感情,无人可以替代,他心中只有云!云,信已为真,微笑着原谅了老公。善良的女人,总把所有人都看做与自己一样善良,对老公更是信任!

【五】

夏末秋初,震耳欲聋的雷声打破了宁静,一道立闪劈折了门前的树冠。云收到一条短信,如晴天霹雳!

是希望云主动离开自己老公,否则,也是名存实亡的夫妻,信息是借用老公手机发来的。虽未署名,云也明白此人是谁!强压怒火,一言未发。自那以后,老公便再没回过家。

菊黄满园,枫红满山。云像一枚飘落的枫叶,漫无目的飘过一条街,路过一座桥,爬过一道坡。天宽地阔,哪里容得下一个我?秋风起,吹乱了一头乌黑的长发,吹乱了思绪,把情缘吹断,不曾说一声离别,近在咫尺却不负相见。

云走着走着,突然看到人群中一个熟悉的身影,三步并作两步追上去,果不其然正是自己老公,胳膊被浓妆艳抹紧挽。那女人先质问老公云是谁?我,我同乡,老公结结巴巴的回答。并把云拽拉到一个拐角处,轻声细语地说,她纠缠不休,我脱不开身,也拿她没办法。况且她掌管我们家店里所有钱物,以此相要挟。说着走近云,我们之间的感情,她无法来代替!无耻!若不是我眼见为实,或许我还会相信你真假难辨的谎言,甚至到白发暮年!还用再解释吗?你记不记得我无所谓,但你要记住,你永远都是一双儿女的亲身父亲,今生他人无可替代!说完,仰天狂笑。

由于浓妆艳抹挥霍无度,开销收入大于支出,资金日益周转不开,迫不得已将店面转租。自此,他们也失去唯一的经济来源,失去维持生活的能力,只有重返陌生的小山村,隐居度日。

人在做,天在看!我,啪---合上笔记本,放在云手里!看着云平静的神态,像一尊看破红尘的女神。

双脚拖着沉重的双腿,抬起落下,一步步走出医院。一辆机动三轮车从我身边开过,拉着满满一车水果,一个身着普通衣服的中年妇女,坐在手扶三轮的男子侧边,微笑的表情,赢得不少路人回望。

走到十字路口,红灯阻挡住直行人的去路。立交桥下,一对衣衫破旧的老夫妇的一个动作,感动了所有的路人。只见,满头白发的老人伸出黑大而苍老的双手,将一个馒头从中间掰开,递给半坐着失去双足的老妇人一半。

我抬起头,望着瓦蓝瓦蓝的天空,望着天空下的云;不知何时,她左右两边,多了两朵儿小云。

流云


云,每每乍眼一看,都会感觉它是静止的,但很快的,便会发现它其实是流动的。而流动的云,又何尝不是人生。

想我们年少之时,有着多少满怀热血的梦,很多。但我们坚持下来的,寥寥无几。或许我们尝试过,但就是因为我们尝试过,才真正能发现,梦,果然是梦啊!我们为了它,一个单纯的,甚至是一时兴起的想法,撞得头破血流,这时我们真正明白,什么叫做绝望。于是,我们大多数的热情和梦想,在一次又一次的努力中流失了。

所以,绝大多数的我们,在一次又一次与生命的撞击中,认清了事实,是的,人生是流云,你以为它是静止的,但是它从来不等待你,每次都会无情地从你身边滑过,每次都带走你一点生命的印记,而你抓不住它,因为它是虚无的。我们明白了,平平淡淡才是真,所以我们不再与生命对抗,不再和命运叫板,因为我们屈服了,认为这就是命啊!所以我们不再和流云朝着相反的方向行走,而是顺着它,顺着它,走向终点。

但是这只是绝大多数人罢了。

还有那么极一小部分的人,尽管他们知道,他们很可能赢不了,尽管如此,他们不选择放弃,他们用人生做棋盘,用生命当棋子,和命运对弈。他们知道,他们绝大多数的伙伴都离开了,但是那又如何?是啊,就算你的伙伴离开了,就算所有的人都认为你不会成功,就算那可恨的流云每次都带走你一点生命的印记,那又何妨?最多是死亡罢了。

呵,我们一路走走到现在,哪里没有波折,哪里没有困难,阻碍无处不在!但是我们既然还能想这些问题,说明我们还站在这里,我们还有思想,而不是让命运摆来摆去的一具傀儡,每天做着大同小异的事情。如果我们就这样走向终点,这又何尝不是一种悲哀?

既然人人都要到达终点,为什么不能让自己更光荣一点?是的,他们是被推向终点,而我,是自己走向终点!我不想证明我比他们更强,我只是想证明,我和他们,不一样!

梦云


梦遇到云是那么的偶然,又是那么的当然,梦想不到自己为什么会去那个自己本来不喜欢的什么聚会,云也说不清为什么自己能稀里糊涂的走进这么个不属于自己的舞会大厅。

“现在让我们把目光停留一下,灯光找到那两位,请台上来合唱一首歌”

当灯光定格在梦和云身上的时候,两个人都显示出了木讷,一百音不全的云在梦的守护下,唱完了这首歌~~

结束了,梦往北走,云往南走~~~~~~~

一个本来不可能重合的平行线,注定了不会有交点的~~~~~~~

走入公司的第一天,云心里充满了憧憬~~~~~~~~~

努力工作,好好工作~~~~~~~一年就那么过去了~~···

年底了公司要开化妆舞会,不擅交际的云,在妈妈的唠叨下,走进了舞厅,也行她就是唯一化装舞会唯一没有化妆的人~~~~~~~~

云,怀疑是不是主持人都有用相同的招数主持,又是用灯光照人,又是子自己和一个戴猪八戒的男子在一起唱歌,不过猪八戒还真懂得体贴人情,帮自己搞定了这个曲~~~~~~

如果不带着面具,云真怀疑这个人就是那个帮助自己的人

也行命运就是这样奇妙,让人费劲所思~~~~~~~~··

小云


今天网上看到一则消息,说:一个饭店女老板,回家敲门,发现老公和侄女在家。由于女老板突然敲门,老公和侄女荒不择路,老公用绳子送侄女下楼,绳子突然断了,侄女掉下去摔死了。引发一则诉讼案件。

看到这个侄女,使我想起了一件事,这件事我记忆很深,一直没有忘记。我这就讲给你们听。

上世纪70年代,村里有一个青年人,叫王淑生,21岁,中等身材,长相一般,高中毕业后回乡务农。比较会处事,1976年,被公社做为工农兵学员,保送沈阳农学院读大学。

1980年大学毕业,分配市环保局工作。他没有丧良心,托人把农村的未婚妻李霞,安排城里,当了一名清洁工。

李霞比王淑生小两岁,是家里最小的姑娘,上边一个姐两个哥哥,比较受宠,所以有些傲骄。

现在,淑生和李霞都是城里的非农业户口,正式工人。

于是他俩结婚了。一年以后,李霞生了个儿子,王淑生高兴的不得了,那真是捧着手里怕摔着,含在嘴里怕化了。除了让双方的母亲看,他能放心。其余的,他都不放心。

但是,眼看30天产假就要到了,李霞要上班,孩子谁来看呢?小两口犯了难。

淑生的母亲来不了,弟弟妹妹还小,正在上学,离不开。李霞的母亲年龄大了,身体不好,看不了孩子。

琢磨来琢磨去,王淑生对李霞说:你姐家的小云,挺好的,在家干啥呢?

李霞说:沒做什么,在家呆着呢。

王淑生说:叫她来看孩子吧?李霞说:是啊,我和大姐说说。李霞一说,大姐就同意了。并且说:“给你看几年孩子,你在城里,给小云找个婆家”。李霞说:“行。”

外甥女小云,今年18岁了,长的干净,性格温柔,干活比较利整,很沉稳,不毛糙,很老实的姑娘。

李霞和小云一说,小云乐呵呵的,

跟着小姨就来城里,给小姨看起了孩子。

大家都知道,环卫工人是比较辛苦的,早晨天还没亮,顶着星星,挥着扫帚,清扫大街的各个角落,穿着工作服,又脏又累。早晨7点大家上班了,他们下班吃早饭,吃完早饭,还要上班去维持路面的清洁,直到下午4,5点下班。

小云照看孩子,很精心,把孩子精管的很干净,很健康,不哭不闹,招人喜欢。孩子的东西,如尿布,衣服,洗好,叠放整齐。总之,孩子交给小云,小俩口很放心。

那个年代,经济比较落后,王淑生和李霞住的房子,是环保局分的福利房,特别的小,只有一间半,全家人只能挤在一个炕上睡。

日子过的真快,一年过去了,小芸出落的越发漂亮了,匀称苗条的身段,凸凹有致,皮肤细嫩白晰,两条大辫子,一甩一甩的,特别撩人。

他们居住的房间狭窄,李霞早早的就出门工作了。家里只剩下小云和王淑生和不懂事的孩子。王淑生和小云没有血缘关系。王淑生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整日面对小云这个美丽,温柔水灵灵的大姑娘,早就见色起意,只不过有贼心,没贼胆吧了。

这天早上,李霞走了以后。小云想换个小紧身。看看孩子,姨夫都在熟睡,其实王淑生在装睡,一双淫恶的眼睛偷偷的瞧着小云。只见小云,把衣服脱掉,露出两个乳房,正象赵鸾鸾描述那样:“粉香汗湿瑶琴轸,春逗酥融白梨膏;欲罢檀郎门农处,露花凉心紫葡萄”,再看小云白嫩羞色的小脸,着实的诱人。王淑生实在把持不住荷尔蒙的分泌,贼心暴涨,掀开被子,一把把小云搂过来,压在小云身上,小云没反抗。

小云怯生生的说:姨夫,这事让我姨知道,还不掐死我呀?王淑生说:没事,你姨不会知道的。如果知道了,我就和她离婚,娶你,小云觉得很美。姑娘小,没想这里面的利害。

就这样,王淑生用甜言蜜语哄骗着小云。每天早上李霞一出门,小云就和王淑生睡在一起。

李霞忙于工作又照顾孩子,也没想那么多。

一天晩上,李霞做好饭菜叫小云吃饭,小云闻饭菜,就恶心要吐,李霞忙问,小云怎么了,是感冒了吗?小云有点结巴说:“没,没有”,李霞:“那你怎么了”,有点急。小云的脸顿时通红,瞧了一下王淑生。李霞是个聪明人,眼里柔不进沙子,看看眼前两个人的表情,顿时就明白了。

李霞向疯了似的,一把抓住小云的头,连揪带打,嘴里骂着,不要脸的小妮子。

王淑生急忙护着小云,拉扯着李霞,李霞骂道:“滚”,在我眼底下做苟且之事,还是人吗?

王淑生看拉不住李霞,就对李霞大声喊,这事是我干的,你别打小云。不行的话,咱俩就离婚。

李霞喊:王淑生你是人吗?小云还是个孩子,来帮你带孩子。这缺德事你也干。现在你还嚣张起来了。你不说:离婚吗,离!

王淑生也不示弱说:“离就离”。

李霞说:好!先离婚,然后我到你单位,去举报你,强奸小云,看你还怎么工作。

王淑生一听害怕了,忙跪在李霞面前,说:李霞,这都是我的错,千万别去我单位,你去单位,工作就没了。好李霞千万别去,王淑生连连作揖,祈求李霞原谅!

小云看到这场面,哭着跑了出去。

李霞赶紧追过去,把小云拉回来,并用好话安慰她。

第二天李霞带着小云找了一个医院做了人流。给了一些钱,叫大姐把小云接回去了。

80年代,出了这事是很丢人的,抬不起头来。

回到家里,小云没脸见人,整日呆在家里。母亲没有一句安慰的话,用些尖酸刻薄的话,一些含畜恶毒责备的话,发泄在小云的身上。这个可怜的孩子这时候只是默默的掉眼泪,一句话也不回答。叫人看了心里非常难受。

不久,母亲托人给小云,在邻村,找了一个大8岁的光棍男人,姓候,家里就一个人,特别的穷,酗酒。认识一个多月就葱忙结婚了。

结婚以后,小云整天闷闷不乐,磨悠磨悠的,只知道干活,丈夫整天喝酒,喝多了,就骂小云是婊子。小云也不辩解也不还嘴,丈夫说:“你是哑巴,不说话”。小云还是不回答。丈夫就举起拳头,抡过去打小云。小云忍受着,任凭丈夫辱骂和殴打。

日子一天天的熬着,不知不觉小云怀孕了,吃什么吐什么,丈夫也不知道心疼,整天在外边酗酒,不着家。小云身体日见消瘦,没有一点光泽。这天小云肚子痛,快临产了,喊着,挣扎着,但是也没人管。

小云难产死了,多么好的姑娘呀,可惜呀!

网上是姑夫和侄女;这里是姨夫和外甥女。都是亲戚。但必竟没有血缘关系。况且“性”欲面前,人是丧失理智的。

姑娘大了,千万别长住别人家。别留下这样的土壤,防止孽缘的滋生,防微杜渐。

小云死了以后,我脑里经常浮现小云,一个农村小姑娘,乐颠颠地跟着小姨来到城里,精心照看孩子的画面。就这样天真无邪,象往美好生活的小姑娘,让王淑生,自己的亲姨夫给糟蹋了,她忍辱负重,没有反抗,最终默默的死去,真是心痛。

通过这件事,告诉小姑娘,一定要珍爱自己,保护自己,不要被眼前的利益,被谎话欺骗,否则最终受害的是自己!

云裳


蝶儿,青丘林的桃花快开了,听说那里很美,等我病好了,我带你去看可好?

蝶儿,好蝶儿,我要快些好起来,听说那里的桃花已经快开了,我快等不及了,要不你陪我一起去看看可好?

蝶儿,蝶儿……

这个梦,伴随了我近一年,近来愈加清晰。一阵头痛,我从梦中醒来。

“咚咚咚。”一阵敲门声响起,“裳姑娘。”小翠的声音在门口响起。

我理了理思绪,“请进。”说罢起身下床。

门推开,小翠稚嫩的面容映我眼帘,一脸的匆忙焦急。

“裳姑娘,你快去看看,凤姑娘今早一起来便开始发脾气,现在正在摔东西,谁都劝不了,她最听你的话,你快去看看吧。”

“好,等我一下。”我赶忙穿好衣衫,起身随小翠出了房门。

“可知道是怎么一回事?”我问。

小翠摇了摇头,“不大清楚,不过昨夜三公子在这留宿,今早离去时脸色有些不好,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三公子。”

我点了点头,心想,那便是了。

三公子,晋王府的嫡子,晋老王爷最疼爱的小儿子,俊美无人可比,风流成性,整日流连醉红楼。

一个月前,醉红楼新来了一位姑娘,名叫凤羽,长的如花似玉,好生貌美,多才多艺,一段霓裳羽衣舞夺得醉红楼的头牌花魁。

三公子是醉红楼常客,第一眼见了凤羽,便自此夜夜宿她塌中,真真一个多情种。

三公子的美色没人能抵挡,凡夫俗子,皆看皮囊,更何况这可是快上好的皮囊,而且有钱有势。

后话自然便不必说,凤羽一颗芳心暗许。

可是她终究还是太小不懂,三公子那样的人,又怎能是她一青楼女子高攀的起呢,而且比她有才的官家小姐大有人在,身处朝堂,不过身不由己,毕竟多少双眼睛盯着,一切不过一场戏,人生如戏,戏如人生,人活一场,就看谁会演罢了。

可她终究是太小,还不懂。

思绪翻转间,我来到凤羽房前,我摆摆手,示意小翠离开,随后直接推门而入。

往日干净整洁散发着女子闺阁香气的房间不再,满地的狼藉,桌子倒在一旁,青瓷杯子、水壶碎了一地,地上还残留几滩水渍。往日她喜爱的珍珠耳环,翡翠玉镯也正以一种残缺的方式躺在地上。

凤羽呆呆坐在梳妆台前,一动不动,面容憔悴,眼睛红肿,显然是哭过。凌乱的发丝随意披散在只着一件里衣的身上,光着脚,整个人颓废不堪,像是生生被虐过的痕迹。

“唉……”我轻叹一声,“你又何苦呢,明知他心里没你,硬要刨根问底,他怎么能不恼?”

良久,无人言语,只听得凤羽低低的抽泣声,“裳姐姐,我……我错了,我不该问的,怎么办,他不理我了,怎么办,呜呜呜……”

“唉,既然注定不是你的东西那就不要强求,不然到最后伤的只会是你自己。”

凤羽一张小脸紧皱着,泪水直流,“可是,可是我忘不了怎么办?”

她紧紧抓住我的衣袖,就像个孤独无助的孩子,我心生不忍,但却不得不狠心,“三公子那样的人我们注定终其一生也高攀不起,迟早要放手,不如早点看开,长痛不如短痛。”

似乎我说的的话过重,她一时承受不了,不明白我为何不安慰她,而是劝她放手,所以她只是怔怔地看着我,有些委屈。

我顿感疲乏,三公子这个人我是真的不想再提起,我知道自己再没耐心跟她说,便随口说了句“你自己好好想想,别犯傻,不值得,照顾好自己。”说罢我转身出了房门,不去看她那张梨花带雨的脸。

三公子,这个人,我想起来便头痛不已。他之于我似乎已经不能用麻烦来形容。

听说三公子以前不是这个样子,而是一位举止优雅,洁身自好的翩翩公子。后来生了场大病便自此改了性子,日日流连酒楼。

我与他也是在他大病之后相识,想来也快有一年了,那个人,真真是让人想忘也忘不了。

犹记得那时我才刚刚从莺姑手里接管醉红楼,整日忙的死去活来,将醉红楼里里外外重新整顿了一番。

我并不常出去露面,顶多在后台教导教导姑娘们,即使出去也是带着面纱,就连我日日生活的醉红楼也没人知道我长什么样。

三公子初次来的那一天,醉红楼的胭脂做头牌,他当场便点了胭脂,胭脂人很美,浓眉杏眼,肤若凝脂,走路婀娜多姿,眸中似含有万种风情。

只可惜,她爱上了三公子,第一眼便爱上了,她设法去勾引他,想换取春宵一度,后来没成。她苦苦哀求三公子望能伴在他身旁,不求什么名分。

她觉得三公子喜欢她,这样说定能遂了她的心愿,可不曾想,三公子大怒,一脚将她踹开,我听说,万般无奈之下只好立马赶来。

刚走到门口,便听到三公子含带怒意的声音,“无知女子,满口胡言,妄想飞上枝头变凤凰,也不掂量掂量自己几斤几两。”

我心里一惊,面色不动,敲门,推门而入。

望向他的一瞬间,我仿佛忘记了呼吸,他的眉眼浓淡相宜,整个人温润如玉却偏偏硬生生挤出三分痞气,仿似旧人归来。

而胭脂一张小脸此刻惨白无丝毫血色。

他对我突兀的闯进有些意外,片刻打量后,走近,伸出手挑起我的下巴,面带笑意,“听说醉红楼的老板整日以面纱示人,不知是不是长的太丑?”

我笑了笑,想要扭头摆脱他指尖的温热,却奈何他掐的太紧,我挣脱不开,惹来下巴一阵生疼。

我只好硬着头皮答话:“三公子说是那便就是的。”

他哈哈一笑,“本公子甚是好奇你这张面纱下的脸,不知可否给我看看。”

“民女长的很丑,怕吓着三公子,还是别看了。”

“丑女我见的多了,不怕,本公子不介意,就想看看。”

“可民女介意,民女长的确实太丑,如今在外人面前公然揭掉面纱,以后被外人取笑,该如何生活。”

“你……”他似是有些怒,但转瞬却大笑,“哈哈哈……好一个执拗的人,我喜欢,等着我,下次来看你。”说罢转身出了房门。

我心里微微松了口气。看向颓坐在一旁的胭脂,有些恼怒,“下次别再做这种不经大脑思考的事。”

我以为三公子那日的话只是说说而已,不曾料想,他自那日起便开始隔三差五的来找我,一瞬间,流言蜚语四处飞。可又有谁知道,他也仅仅只是让我陪他一起喝酒,不说只言片语。

记忆中有那么一天,他来了,身上好大的酒气,来找我时已然有了醉意,我劝他回去休息,他却说不碍事,又径自坐下拿起酒

杯喝起酒来,我就安静坐在他旁边,陪他喝。

酒到半旬,他抬起眉眼灼灼望向我,随即闭上眼睛,一把搂住我,伸手掀起我的面纱,我还没来及惊呼推开他,唇上一片柔软附上,微凉,随后一片刺痛,我微张了张嘴,他便趁虚而入,他的吻来势汹汹,很深,似要将我吞入腹中。我突然感到很难过,泪水不受控制的涌落。

他微怔,又继续加深这个吻,我只感觉一阵晕眩,吃力的承受他的吻,随后我感觉他渐渐离开我的唇,轻轻贴上我的锁骨,一寸一寸的啃咬,我只觉浑身发软,难受到不行,意识也开始一点点迷失。

“咚咚咚……咚咚咚……”一连串敲门声将我惊醒,他也抬起迷离的双眼,眼不离我,说:“我娶你,你嫁我可好?”

我是真的愣了,良久,我笑了,眉眼满是凉薄,我起身,替他理了理身上的褶皱,“三公子开什么玩笑,娶我,你连我长什么样都不知道,更何况,我可是青楼女子,说出去,莫不是要让天下人耻笑你不成?”

他却一脸认真,“我说真的。”

我敛了笑意,认真的望着他的眉眼,“不早了,我累了,早点回去吧,下次别说这种傻话了,今天我就当你没说过。”说罢我走向门前,打开房门,他的随从一脸慌张的走到他面前,轻声在他耳边说着什么,他脸色一变,又看了看我,嘴唇微张,想要对我说些什么,却终究还是转身走了出去。

我无力的坐在床边,徒留悲伤蔓延。

后来,我便好长时间没见过他。

再后来,便是凤羽这一出。

夜色渐深,我打开窗户,站在窗边,底下是百年如一日的人潮拥挤,热闹非凡,我却感到由内而外的乏累。

“裳姑娘,三公子来了。”小翠的声音在门外响起。

我不由心下一紧,“知道他来做什么吗?”

“不知道,他只说要见你,大概待会会来找你。”

“行,我知道了。”我重重的叹了口气,不想面对的始终要去面对。

我从不觉得自己怕过什么,然而在知道他要来找我以后,我便没来由的心慌,仿佛什么不好的事情要发生。

没多久,他终究是来了,容颜依旧是往日我所见的俊美,但细看便会发现他眼底的疲惫,双眼不复往日有神,步履间多了几分沉重。

进了门,他二话不说站在我面前,我同样站着,陪他。

“我那天说的是真的,你要不要再考虑考虑。”他说话,声音沙哑。

我抬头,迷茫的撞入他深深的眼眸,心里苦笑,“不用了,我也说的很清楚了。”

他的眼神中闪过一抹痛楚,我看不明白,是因为我吗?

“真的,你确定吗?”

我眼神坚定,“嗯,我确定肯定并且向你保证。”

他很痛苦,我看的出来,似乎在经历什么大的抉择。

“好,我知道了,打扰了,裳姑娘。”他默默地转身。

他背影孤独,让我忍不住伸手去碰触,伸到一半,却终究忍住。

“一个月后,我大婚,以后,不会再来打扰你了。”话说完他的身影便消失在我面前。

我大惊,“呵呵呵……”只能苦笑。谁人能解我心中苦。

是了,以后就真的再也不见了吧。

“噗。”鲜红的血从我嘴中吐出,在地上如同艳阳下盛开的娇滴滴的红玫瑰。

也罢,该结束了。

***

一个月后,晋王府三公子娶丞相府二小姐为妻,婚礼空前盛壮,我望着长长的迎亲队伍从楼下经过,嘴角撇开一抹苦笑。

随后我转身,不再看这举国欢庆的喜事。

“咚咚咚,裳姑娘,有你的一封信。”小翠在门口轻声呼唤。

我起身开门,接过小翠手中的书信,“谁给的?”

小翠摇了摇头,“不知道,给信的人说裳姑娘看了便知。”

我说:“知道了,你先下去吧。”

我疑惑的拆开信封,一张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手帕映入眼帘,上面绣着大大的两个字–云蝶。

我惊的说不出话,我竟不知,竟不知原来他记得我,我伸出颤抖的手轻抚,眼泪不争气的直流,信封里还有一封信,里面的字迹是我无论如何也忘不了的霸气。

上面写着,蝶儿,我自始至终都记得你,从未敢忘记,即使死。今生我可能要负了你,蝶儿,来生,往后,所有轮回,我定生生世世与你不分离,对不起,我爱你。

我伸手扯掉脸上的面纱,露出一张倾城的脸,再也忍不住失声大哭,可一切,终究是太晚。

“这都是命,都是命,为何老天要待我们如此不公,为什么?”

“噗。”又是一口鲜血,我想也该结束了……

我的命,也终于到了尽头……

尾记

我叫云蝶,也叫云裳,我和晋王府的三公子自幼便相识。那时我便在酒楼当个端茶递水的丫头,后来被晋王府大管家买去做丫鬟,在三公子的院子里干活。

初见他时,他一副病殃殃的,脸色苍白几近透明。那时的我还是个丑丫头,什么都不懂。来到晋王府的头段时间,在他院里总是犯错,被管事的婆子骂。每每这时候,他总是一个劲的袒护我,很奇怪,我们并不认识。

后来,他直接把我调到他身边做贴身丫鬟。

我日复一日的重复着同样的事情,每天伺候他洗漱,穿衣,照顾他三餐,他经常写写画画,我便侯在一旁替他磨墨。

很平淡,但我却在这平淡中与他日渐熟悉。

这种熟悉也包括日久生情吧,很自然的,我喜欢上了他,他也喜欢上了我。

我们之间没有轰轰烈烈的爱情,所有的只是细水长流的陪伴。

我们都不是话多之人,但却对对方熟悉的彻底。

他总是蝶儿蝶儿的叫我。

他总是说自己这副病殃殃的样子可不行,得好好养养,将来才能照顾我。

我总是笑笑不说话,心里清楚,他的身子一天比一天虚弱。

他喜欢花,犹爱桃花。

他说,蝶儿,青丘林的桃花快开了,听说那里很美,等我病好了,我带你去看可好?

蝶儿,好蝶儿,我要快些好起来,听说那里的桃花已经快开了,我快等不及了,要不你陪我一起去看看可好?

他总是跟我重复这句话,日日与我唠叨。

我看着他,哽咽的说不出话。

他的身子,自小便虚,现在是愈发的不行了。不光我看着着急,晋王爷也急,他最宝贵这个儿子,也最疼这个儿子。他知道我俩的事,但一直保持沉默,不为什么,只因三公子喜欢。

可我却觉得,这样下去总不是办法,总感觉会有些事要发生。

安逸的日子没多久,三公

子的病更重了,我伺候他起床穿衣,他脚还没沾地,便吐了一口鲜血,晕了过去。

我慌了,扯着嗓子喊人,蹲在他身旁使劲的哭喊。很快的,晋王爷赶过来,看到三公子吐下的血,一把推开我,说了句“滚”。我担心不已,可我终究是没本事去救他。

后来晋王爷出府进宫面圣,回来时立马把我叫进他的书房,那时三公子依旧昏迷。

我走进他的书房,心里忐忑不安,刚进门就看到了坐在椅子上沉思的晋王爷,他仿佛一夜之间老了很多,眼角爬满皱纹,半头白发,脸色颓废又凝重,我仿佛感受到了一个父亲对孩子深深的爱。

好半晌,他开口,却没看向我,“我昨天进宫去面见圣上,求来了一味药,能救我儿的性命,但他会从此忘记以前的一切,也包括我这个父亲。同时我也在皇帝面前亲口许下誓言,永不背叛皇朝,且世世代代效忠皇朝。皇上大喜,赐婚丞相府的二小姐和我的儿子。”说到这,他看向我,叹了叹气,“你好自为之。”

我笑了,不得不笑,因为我不想哭,话说到这个地步我还不明白便是傻子。

只是我曾幻想过无数次与他分开的场景,却还是没想到会这般无奈。

我想是时候该走了。

我躬了躬身,“奴婢知道该怎么做了。”

晋王爷似是很累,也不愿再看我,摆了摆手,示意我下去。

我不知道晋王爷说的是真是假,但我选择了相信,只要能救活他,少一个我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走的很匆忙,没有知会任何人,甚至连他最后一面我也没见。见了又如何,迟早要走,见了,不过是徒增相思罢了。

我虽走了,但没离他太远,而是换了个名字在京城开了家醉红楼。

我没有刻意打探他的消息,不久以后,他就以一个我不曾熟悉的纨绔子弟出现在我面前,重新打乱我一颗平静的心。

我假装不认识他,对他如初见,虽然面色平静,但我却知道我与他相处每一分每一秒都在压抑,克制自己的情感不外漏。

我以为我做的很好,可不曾料想他从未忘记过我,这真是上天给我开的最???????荒唐的玩笑,原来他一直知道我是谁。

可笑我还在他面前自以为掩饰的很好。

不过没忘记我又能如何,他将与丞相府的二小姐缔结良缘,这是他的责任,关系到整个晋王府的生存,他不能抗拒。而我,一青楼女子,怎可妄想飞上枝头变凤凰。这回,是真的结束了吧!

毕竟,这世上,天大地大,却终究是大不过皇权。

在他说要娶亲的头天晚上,我便饮下了慢性毒药,我觉得没他活着跟死了又有何区别,况且活着还要日日受这相思之苦,我不想。

我能感觉到自己的生命正在流失,我本该不甘,不甘心就这样接受命运的作弄,可终究我还是服了输。

也罢,他能活下去,这样,足够了。

从容经过爱你的幸福


维美是第一个给我伴唱的女孩。那时候我读初二,已是小城里闻名的钢琴王子,常常会参加大大小小的演出,教我弹琴的老师便说,要不给你找个伴唱吧,这样弹奏出来,效果会更好呢。我没有意见。维美是一个那么普通的女孩子,除了声音的穿透力让人觉得清澈透亮,我再找不出她还有其他值得我去注意的地方。我一直都是把维美作为一个起辅助作用的伴唱来对待的,甚至我偶尔心烦,也会将不满发泄到她的身上。维美宽容了我的一切坏脾气,她不爱言语,但却会温柔地笑看过来,安静地等我再一次说begin。总是很奇怪地,在她恬淡柔美的笑容里,我会微微地愧疚。

维美就是这样一个女孩子,连与人生气的时候,都带着微笑。这样美好的天性,定是幸福生活里的女孩子才会有的吧。可是一年以后,当我们都直升了本校的高中之后,我才知道,原来维美的爸爸,因为事故,被夺去了双腿,而她的母亲,也是下岗工人;他们是这个城市里,在贫困线上挣扎的家庭。就是从那时候,我开始关心维美的吧。常常会在她默默打扫琴房的时候,给她搭一把手。有时候天气热,我会跑下楼去,买支雪糕,两个人面对面,吃到不知时日长久。

我是最后一个知道维美有了爱恋的流言的。维美这样素朴到几乎让人想不起的女孩,也有了爱恋,却是让我莫名其妙地升起一股淡淡的失落。我在练琴的间隙里,与维美开玩笑,说,你喜欢的那个男生,为什么从来都不现身?

维美在我的这句话里,突然地红了脸。我本没有追根究底的兴趣,便在维美的沉默里,继续练习。而那天原本状态很好的维美,却频频地出错,常常在最激情的一段里,卡壳。我终于没了耐性,啪地摔上琴盖,丢给她一句:这几天你都不用来了,还是我一个人好!转身出门的瞬间,我看到维美的眼睛里,蓄满了泪水。

维美果然不再过来伴唱。我一向骄傲,主动给她道歉的话,我当然不会说。但是在弹琴的时候,觉得有些空落,似乎心底最温暖的那个位置,突然地树叶凋零,转成冬天。有一天在去琴房的路上,遇到一个邻班的朋友。他拦住我,说,维美不做你的伴唱了吗?还是她为了给父母省钱,真的不想再学音乐?我一愣,反问道:你听谁说的她不想再学?朋友叹气,说,你好像从来都没关心过她呢,她那么善良,早就想退出艺术班,减轻父母的负担了,还不是为了你弹琴,才又坚持了这么久。这么多年,你至少也得把她当作朋友,给她一些鼓励啊,她其实,一直在暗恋着你呢!

我是最后一个知道维美暗恋了我4年的笨蛋吧。

我给维美交了高中最后一年的学费,并让老师转告她,这是她应得的奖学金,她可以安心学习唱歌。而后我将一个纸条夹到维美的课本里,说,维美,如果你休息好了,可以继续来给我伴唱吗?

高考报志愿的时候,维美在网上给我留言,问我会选择哪所学校。我低头看看自己已经填好的北京的那所艺术学院,过了片刻,才慢慢打出几个字:我想,我会留在苏州吧。

高考通知书没有出来的那十几天,维美常常牵了她养的猎犬过来找我。我们在发烫的柏油路上,跟着猎犬飞奔,直跑到筋疲力尽,抱着猎犬大口喘气,且哈哈笑出眼泪来。那该是我读书生涯里,最快乐的时光。维美也是从没有过的开怀,她常常丢下我,一个人跑到高高的看台上去,旁若无人地高声歌唱。我看她尽情伸展的双臂,和瘦削的侧影,突然地会难过,想,是不是注定了,维美永远只能做我的伴唱,不能成为我生命里的主角,甚至,有可能连朋友都做不成?

我在临去北京读大学的时候,也没有给维美解释我的这份自私。我想聪明的维美应该明白,并不是所有的暗恋,都可以拿到阳光下,让彼此看得清晰的。有时候或许什么也不说,反而是最好。

在我入校的第二个周末,在校园的一个拐角处,碰到了迎面走来的维美。是维美先冲我笑,说,我可以继续做你的伴唱吗?我那时候已经不需要人来专门地伴唱了,老师早已经给我们安排好了声乐系的一些女孩,在有演出的时候,客串伴唱。而我,因为出色的成绩,可以任性地在伴唱不好的时候,毫不客气地换掉。我的高傲,在很短的时间里,便与我的才华一样,传遍整个学院。但终于还是没有忍心拒绝维美,只说,如果需要,我会叫你来。

可是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的心里,却是莫名其妙地,生出略略的烦乱。我想是不是所有的人,爱起来的时候,都像维美,这样地倔强和坚韧,不管我怎样的自私,她都不说破,只是安静地穿过我的谎言,继续执拗地爱我?

一切又像是从前,我练琴的时候,故意找来别的女生伴唱,而她,只做了我忠实的听众。她倚在窗前,轻声地随着我的曲子哼唱。偶尔我停下来,纠正伴唱的女生,维美会突然在我的言语里,羞红了脸浅笑。我不知道维美的心里,究竟想起什么美好的事情。至少,在我的记忆里,并没有多少因为维美而甜蜜的过往。但我知道,那一刻的维美,是幸福的。她神情里的娇羞和温柔,几乎让每一个人,都看得出,她在经历一场很美的爱情。

维美从来没有问过我,到底她在我的心里,有着怎样的位置。她只是默默地爱着,且为我做一切她认为该做的事。那个年少时将爱恋羞怯地藏在心里的维美,她开始从容地走近这份爱情。尽管,只是走近,而不会走进,且安然抵达我的心底。我从没有过维美那样不息的热情,和看似完美无缺的幸福。我自始至终,都踏不住爱情的影子。就像,自始至终,维美都没有因为我故意的冷落,而放弃这场一个人的爱恋。

这样直到大三,每个人都以为我和维美在谈恋爱的时候,我开始疯狂地喜欢上一个外校的女孩。我们是在一场演出上相识,而且,她亦肯真心将我接纳。那是我第一次品尝到爱情,那样的忧伤又甜蜜,像是那7月的芙蓉,将水红色的细碎的花瓣,一瞬间开满所有的枝头,而且,绽放的快乐,连整棵树,都盛不住了。小心翼翼地将这个消息告诉维美的时候,本以为她会大哭,却是只有轻轻的一句话:好好去爱,你会幸福。这场长达八年的爱恋,就这样被维美安静地结束,送走。只留给从没有参与的我,一份浓浓的失落和感伤。

我发短信给维美,说,为什么你可以这样轻易地放弃?维美淡淡回道:为什么不可以?岁月已经给了我足够的时间,等待这段爱情,慢慢凋零;因为我爱你,所以我比你更幸福,有这样的幸福一路相伴,即便只是在你的光环边缘处行走,我也已是满足。这样一份感觉,我已经从容地经过,而你,正在走近,所以,请你好好珍惜。

原来爱情,可以只与一个人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