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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草地上,仰望那方天

发表时间:2020-09-17

【www.qg13.com - 方也情感语录】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坐在草地上,仰望那方天",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坐在草地上,仰望家乡的一方天,那是蔚蓝,不是落寞。

体验了京都的一丝繁华,看尽了欧美的帝国文化,都是浮躁的心,为何不静下来,拥抱家乡的一丝恬静。wWw.qG13.CoM

阔别已久的家乡,终于在八月初,与你再次相见,没有一丝诧异,一切都是平常。火车终于停稳,期待已久的那扇门,承载着我的思念,缓缓打开,不是期待你的改变,而是想亲吻你的一丝湛蓝。但是你却给了我一通嘲弄,可能是你无法载动我的行囊,因为它,满是沉重与倔强。

那好,我就摘下行囊,放慢脚步,与你手牵手,共赴那一片草盛花繁。与你嬉闹,与你玩耍,放下顾忌,不顾世俗,在知了的见证下,与你紧紧相拥。不是想体验你的一丝落寞,更不是在讹取你的一心温柔,只是想,让你抚平我的伤疤,祛掉我的泪痕,割掉我的一丝躁动。我,还是个孩子,想你的孩子。

草地,你是青绿,而不是勃勃生机,但你是一腔独唱。不是因为你的青草不够丰润,也不是你的绿洲不够耀眼,而因我看,你的绿色不是高昂,而是默然。但你毫不卑微,你是自然的颜色,没有做作,与周围早已融合。

或许,不是融合,是从未受到过伤害的美丽。朴素,谦逊,是你教给了我,但我最终还是要离开你,把你给我的一切真谛,燃烧在一片我不熟悉的土地,反认他乡是故乡。我是,浮躁的我,无情的我,痛苦的我。我是,永不及你的稚嫩少年,只求,你,拉我一把。

此刻,我要为你,为你歌唱那永不朽落的摇滚乐,唱出你心中的那朵蓝莲花。你的沉默,不带代表你是落寞。反而,我看到的你是,永不停歇的蜗牛,永远前行。你的骨子里,总有种态度,你是谦虚做人,低调做事楷模。

我要为你正言,为你歌颂,还要为你鞠躬。但我想,这些都无法补全,你被我伤透了的心。我只求你对我轻轻地回眸,懂得我的苦旅思愁。草地,你不会孤单,你有永远的伙伴,不是我,而是那方天。

湛蓝,空静,是头上的那方天,因为她太过娇媚,似乎从远方来的几片绚丽的云彩,于她,不过是多余几片,都难以进入她高傲的眼角。我想,其实他并不高傲,有的是东方的柔美与谦逊。之所以高傲,是它,不,还有我,余烬中的一派虚伪,在假装无所谓,只是不想说再见,更不要流泪,不再重复孤独。

此时,我早已流泪,不是又要离别。而是,我觉得,欠他们的太多太多,只有这样,早已破碎的心,才能得到,仅有的慰藉。归宿。此间少年,应是驻留,回家。

我在家乡,我很快乐。

情感一生延伸阅读

走在春天的草地上


正月已过,天气转暖,我喜欢去田野里散步,特别是午后,那时候我和妻子都住在老家,农村的空气清新,那时候她每天很辛苦,低着头做衣服,于是到了晌午,我们吃完午饭之后,喜欢一起去田野走走。

那应该是阳历的三月了,有些花也在陆陆续续的开放,最先的应该是迎春花,黄色的像个小喇叭,我们又叫它倒挂金钟,虽然这个名字不如迎春花好听,但是很形象的描述了花的模样。紧接着应该是桃花了,我们家的附近有一片桃林,每到这个时候就热闹的很,桃花开的时间很短,花朵鲜艳,那种竞相开放的姿态确实吸引人。

我们喜欢踏着阡陌前行,那窄窄的田间小路上充满了干枯的野草,此时新的草还没有长出来,我们可以尽情的踏上去,软软的,而且脚上干干净净的不沾泥。

那时候我们可以闻见满野的麦苗的清香,树叶开始萌芽,小河的水面清澈见底,虽然没有什么山川湖泊,名胜古迹,但是普通的大自然之美,也让人眼前一亮。我们沿着田野向深处散步,时而谈笑着;时而追逐着;时而嬉戏着。耳畔鸟儿的鸣叫是那么的婉转,偶尔能听到布谷鸟的引吭高歌,布谷鸟的声音浑厚,不像其他的鸟儿音色单调,但是我们又往往只能闻其声,而不见其影,而其他鸟儿,在开始歌唱之前,就早早的找了一个显眼的枝头,生怕你看不见,前者的叫声好像是在呼唤,后者恰恰是一种思语。南方人说,布谷鸟叫是要阿姑阿婆,栽秧插禾布-谷,布-谷,四横一度的节奏。而在北方的农村,布谷鸟声里,一般就是要磨镰刀准备割麦了,只是现在布谷鸟的叫声越来越早,可能与天气转暖有关系。大自然的声音有时候要静下心来去听。

这是个万物刚刚苏醒的时节,包括鸟儿和虫儿,如果你仔细的观察,可以在阡陌上、沟渠边、小树干上发现蚂蚁开始出巢,其他的小虫子开始苏醒,他们打着哈欠、伸着懒腰、带着松醒的眼睛张望着春天。特别是阳光明媚的日子,午后,气温温暖适宜,就连躲了一冬的野兔子、田鼠、野雉都愿意出来,踱着自信的步子,四处张望,像是也给这春天凑个热闹。

麦苗绿的如油,让人欣喜,特别是一两场雨水以后。惊蛰过了,便是春分,春分秋分昼夜等分,又当春之半,春暖花开,草长莺飞,古诗中有很多描写此时的诗句溪边风物已春分,已过春分春欲去,轻风细雨,惜花天气,相次过春分等等,仿佛春分已过,春天离去的日子就不远了,古人对春分充满了留恋和伤感。

我们在田野里漫步,偶尔也会遇到一两片油菜花,那时候,妻子会远远地看见了就惊呼,快看。那一片片的嫩黄,或者说是鹅黄,是如此的惊人,如此的耀眼,在阳光下,我们不敢直视,在绿油油的衬托下,它小巧玲珑的金色花瓣,漂亮极了,它比不上桃花那么妖冶,是一种朴实自然的美感;它又不似梨花那么单调,是那么的靓丽和芬芳。这样的美在春天这个万紫千红中,不需要太多,只要点点缀,就能够制造出惊喜和浪漫。每当我看到它,就联想到了《乐府》中《木兰诗》那句对镜贴花黄,我想:那个花黄是不是也是这样的颜色,那应该是多美的颜色啊。还有古人把没有出阁的女孩称作:黄花大闺女,这说明什么?说明黄花是圣洁和美丽的代表啊。

我的家乡是平原之地,又地处黄淮之间,在这个苏鲁豫皖的交界之地,田野里有的景致都是雷同的:麦田、树林、池塘、稠密的村庄,既无山,也无水,一切显得很单薄;很枯燥。但是春天是个勃勃生机的时节,记得前些年,就在年前腊月里,我生了一场大病,那场病几乎要了我的命,我在医院里住了整整四十七天,我有些绝望了,就在我万念俱灰的时候,一天,我走出病房,迎接我的是满眼的绿啊,那欣欣向荣的绿色;朝气蓬勃的绿色从我的视线绵延到天际,震撼了我,我就感觉精神一振,我释怀了,因为我看见了生命的力量;看到了生命的希望,它们在背后推动我,让我不要犹豫,向前跑、向前跑。从那以后,我的心态变得积极,主动,特别是看到春天,这个万物生机勃勃的时节,我就想在田野里狂奔、大喊,那时候我控制不住我压抑很久的内心,我会站在高处,张开双臂拥抱这一切,拥抱阳光,我感觉这种重生的力量是如此的强大。特别是看到每一棵刚刚长出嫩芽的树,它像春天的触角,在抚摸着天空。

所以,我常常拉着妻子的手,在这样的日子里,出去散步,只有那时候,我们才能感觉,距离大自然最近;距离生命最近;距离自己的爱最近。

那年在海边的草地上,我做了一件对不起老婆的事


那年我二十八岁,老婆在家带小孩,我在珠海打工。我是在一家小型工厂做事,靠近海边。工作之余,我们三五成群最喜欢到海边去玩,在情侣路上走走,在草地上坐一坐,感觉过得挺快活。只是,对于一个血气方刚的男人而言,没有老婆在身边,晚上总是寂寞难耐。

我们厂里也就是二三十个员工,大部分都有了家,未婚的少数。女孩子有四个,在厂里特别吃香,不管相貌长得好不好,男孩子们都去讨好她们。面对强大的攻势,女孩子们纷纷投降,有了自己的相好。在宿舍里,大家躺在床上睡不着的时候,最喜欢聊的就是女孩子的事。评论厂里哪个哪个长得怎么样,性格怎么样,毫不避讳地分享怎么追到她们的,在什么什么地方亲热。每当这个时候,宿舍里总是荡漾着笑声,给枯燥的打工生活增添了许多乐趣。

有个姓王的妇女,已经四十岁了,大家都戏称她王大妈。聊到王大妈时,没结婚的几个小子直流口水,说她是半老徐娘,风韵犹存,如果能够约她出去,那肯定很爽。在我看来,王大妈确实模样长得不错,别看到了不惑之年,而身材娇小,皮肤白皙,尤其是脱下工装穿上裙子之后就像个情窦初开的少女一样,走起路来屁股一扭一扭,胸前的奶子一蹦一跳,真的会让人浮想联翩,心猿意马。

目前,也只有我没有和哪个女人好,好像大家都有,是很惭愧的。有人怂恿我去和王大妈好,反正老婆不在身边,玩玩也无所谓。我呸了一口,说她比我大十几岁,都可以做我妈了,憋得难受和她好不如用盐腌腌。大家都说我是有贼心没贼胆,肯定晚上经常自慰,不然怎么熬得住。睡在我下床的小伙子更是有板有眼地说,深夜经常听见床在摇,是我在打手枪自慰。我气得要死,问他怎么不起来看看。一天晚上,他竟然真的起来掀我的裤子看究竟,我先让他看了一眼,然后一脚把他踢开,骂道:你妈的,看到了什么没有?

没和某个女人好,大家都怀疑我用自慰的方法解决生理问题,是很伤我自尊的。我下了狠心,心想,如果王大妈乐意和我好,干脆和她好算了,封一下大家的臭嘴。

这天下午停电,不用上班,全厂一片欢呼,又可以到海边逍遥一下。正逢六月,白天长,夜晚短,大家吃了晚饭西山的太阳还挺高。女员工洗了澡穿上漂亮的裙子,一个接一个地出去了,我知道她们都是和相好的约会去了,心里很落寞。

碰到这个时候我反而没有伴玩,洗了澡换了身短衣短裤坐在电视机房里看电视。我也想去海边走走,但一个人去感觉也没什么意思。我看了一会儿电视,这时王大妈走了进来,大大咧咧地说:哎呀,帅哥,孤单寂寞哦,人家都出去了,你窝在这里看电视。我没有答她的话,乜斜了她一下,只见她上穿白色紧身短袖衫,胸前两个柚子快要爆出的样子;下穿枣红色超短裙,两条腿白得像莲藕。莫名地,我有种想和她亲近的感觉在心头涌动。她就在我后面椅子上坐下,一股香水味传到了我的鼻孔里。我笑笑说:今天没人约你吗?大家都是成双成对地出去玩了。她放炮竹似的一声尖叫:哎呀,我这样的老太婆,谁约呀?

听王大妈这么说,想起大家都笑话我,我鼓足了勇气,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对她说:我约你出去,你敢去么?她也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怎么不敢?走啊,就怕你有贼心没贼胆。她也这样说我,我立马站起身来,说:走!她果真跟着我出去了。

工厂离海边也就一里来路,我和她保持一定距离往前走,生怕遇到工友。到了海边时,天色暗了一下,海边有不少人在遛达。我还是怕遇见工友,没有和她靠近。她就像我的尾巴,我走到哪里,她跟到哪里。在确定没有熟人在的时候,我在椰树下的石椅上坐下,她也坐了下来。我们都没有说话。

海浪轻轻地拍打着海岸,海风带着腥味吹得树叶沙沙作响,我感到脸上黏黏乎乎的。没过多久,海上升起了一轮明月,四下朦朦胧胧。我心里始终摆脱不掉有贼心没贼胆这六个字,觉得自己的心真的很懦弱,不敢越雷池一步。我牙一咬,把手伸向了她,触到了她柔软浴光滑的裙子。她装作没看见,我还是不敢把手再往前伸,再往前伸那么一点,就触到了她的大腿。犹豫了一下,我还是把手缩了回来。她敏感到了我的内心,冲我深情地笑了笑,那么迷人,好像是在鼓励我。

她朝我挪近了一点,长长的秀发被风吹到了我的脸上,我嗅到了女人身上特有的味道,心酥了,骨头也酥了。我的脑海茫然一片,什么也不想了,一下子搂住了她的腰,她顺势靠在了我的肩膀上。

接下来,我们开始相互抚摸。触到了她那高耸,我的热血都沸腾了,再也忍无可忍。我示意她到阴暗的草地上去,她会意地点点头。

不远处就有一个人造的小山包,我们走过去,看到不少情侣在那里亲热。也就是在那里,我掀起了她的裙子,做了一件对不起老婆的事情。我很疯狂,她很享受,其实我们心里都很内疚。

论讲,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但我从此再也没有约她出去,因为我实在受不了良心的谴责。这是我第一次背叛自己的老婆,而且是和一个比自己大十几岁的女人,非常羞愧。说实在的,我情愿忍受工友们对我的怀疑、嘲笑,再也不想出卖自己的灵魂了。别人要怎么样释放生理上的郁积是他们的事,我决不再和老婆之外的女人亲密接触了。

多年以后,现在想起来,我的心里依然充满自责。我觉得,那不是浪漫,纯粹是心理折磨。对不起,老婆!

向着光亮那方


昨天整理旧物,忽然发现朋友给我寄过的明信片,上面写着故事还长,请别失望!我的心又开始感动起来,因为朋友的这几个字曾给我无限的温暖,在黑夜里也能向着光亮那方!

是的,翻过一页,才能书写另一页,这样,才能让人生慢慢变成一本书。事过境迁再阅读,才有往事繁花似锦,回忆温暖如初。 在这青春潜滋暗长的时光里,没有一段路能够永远平坦下去,但也没有一段黑夜看不到光亮。很是信服古人的智慧:月满则亏,水满则溢。当然没有任何人是能够永远直线向前的,总会有陷入迷茫,跌入低谷的时刻。任何路途都是在起起伏伏。但是在我看来,无论是在自己的上升期还是在自己的低谷期,只要有一颗向着光亮那方的心,就会拥有也无风雨也无晴的淡然与从容,就会内心丰盛安宁,性格澄澈豁达。不抱怨,不失望。对每个人真诚,对每件事热忱,相信一切都会慢慢好起来。

是的, 信仰欲望花落草长,若说云烟也非过眼。 还是不能丢失一颗想去寻找自己归途的心,无论时光怎么流逝、自己在向着光亮那方的路上总会留下属于难以磨灭印记,这大概就是我们喜欢感叹匆匆那年的原因吧!是的,命如山运似轻舟,世间沧海。我们总在为了寻找命运而跋山涉水,最后发现自己就在山里,发现寻找的就是自己所处的那座山,但却还在山中寻找,可我想只要是向着光亮那方,总会慢慢地学会领悟。

没有什么是完美的,月亮也有阴晴圆缺。我不想去追求什么完美,也不可能追求到什么完美。但我想选择把向着光亮那方,看到光亮的美,把阴影丢在自己的身后,这是我自己完全以选择的。可能到不了别人眼中标准的成功,但可以成为自己想成为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人。如果一颗心总是被灰暗的尘土所覆盖,干涸了心泉、黯淡了目光、失去了生机,那么继续努力的意义又还在哪里呢?如果能够向着光亮那方,那么继续当一个疯疯癫癫的人又能怎样呢?我只是还想问问自己,在通往未来的路途上,是否能点燃那些微光,一直向着光亮的方向前行。

时光总是转瞬即逝的,但我更坚信,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团火,路过的人只看到烟。但是总有一个人,总有那么一个人能个人能看到这火。然后走过来,陪我一起继续向着光亮那方。是的啊!你永远年轻,终有人会陪你,骑马,喝酒,看遍盛世繁花。

仰望大树


每当我想到大树,我脑海里呈现的第一幅画面就是在我家附近的棠湖公园里的大树。我经常路过棠湖公园的侧门。

我向里边望去,发现里面的植被丰富,树密而呈深绿色。它们高度参差不齐。当我从下往上仰望那棵最高的树的时候,我突然觉得它甚至要比天还高,它高得无边无际。我不曾知道那棵树的名字,尽管我和它已经接触了14余年。我想,它应该是棠湖公园修建时就有的吧!那么,它还会继续生长吗?这应该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吧?漫长到我无法去想象,因为人的一生很短暂,而树可以选择性的活上好几百年。想到这里,我的鼻子就酸酸的,它们,应该会很孤独吧?!

站在下面仰望那棵参天大树,那棵挺拔直立的大树,心中油然生起一种对它的崇拜与敬仰之情。人,是很渺小的;世间的许多万物,是渺小的;唯有大树,它就像一位巨人,直立在那里,直到永恒。所以,和它比起来,我们渺小地像一叶扁舟,哪怕我们穿梭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也只不过虚无到一颗砂砾般大小。我总是对自己很自信,有时候甚至自信过度,骄傲自满。可是,每当我仰望那棵参天大树的时候,我便意识到我并没有骄傲的资本。

那棵参天大树就像一位母亲,它的胸襟宽广得几乎可以容纳一切。它由树木的枝干和枝叶组成,构成一个完整的集体。但即使如此,它在树丛中却显得非常的孤独。纵使每天都有形形色色的人从它的身边路过,也许会有那么几个人称赞它,发出由衷地感叹:你看,这棵树那么的高大啊!应该活了很多年了吧!但是,在这茫茫人海中,也有多少人会记住它,会在意它呢?有很多人就像走马观花似的离去。是的,没有人会知道它内心的孤独。而它,唯有做好自己使内心强大起来才能够驱赶它内心的荒芜。

我知道,多年后,那里的风景还是会保持着原来的模样,然而,原来它,还在那里。改变的,是经过的路人,也是时间。

我想,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会站在那棵巨人的肩膀上,鸟瞰全世界,一定会有那么一天的。到那时,我便不再是仰望,而是同你肩并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