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一生网

欢迎来到情感一生网
你的位置: 情感网 > 情感故事 > 导航 > 严厉的惩罚

严厉的惩罚

发表时间:2020-12-14

【www.qg13.com - 人的情感的美文】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严厉的惩罚,欢迎阅读与收藏。

克利夫巴罗斯是比利布雷汉姆牧师团的负责人。他讲述了自己教育子女的一个]故事。

当时他的儿子鲍比和女儿贝蒂还很小,做了错事。克利夫警告说,如果下次再犯,就要处罚他们。第二天下班,克利夫发现一对儿女故伎重演,根本没把自己的话当回事。克利夫很恼火,但看着孩子们可怜的样子又心软了,他不忍心处罚他们。

克利夫对我说:鲍比和贝蒂都很小。我把他们叫进房间,然后我解下自己的皮带,脱下衬衫,光着脊梁跪在床前,让他们每人用皮带抽我10下。

你想像不到他们哭得有多伤心,那是发自内心的、悔恨的眼泪。他们不想抽打自己的父亲,但我们有言在先,犯了错就要受惩罚。我告诉他们,处罚是不可避免的,但作为父亲我决定替他们承受。我坚持要他们用力打满20下。两个孩子边打我,边痛哭,比受到最严厉的惩罚时还难过。

从那以后,我甚至再没打过鲍比和贝蒂,因为他们知道我爱他们,但不会因此而忽视他们的错误。所以他们总是非常听话,不是怕被罚,而是出于对我的尊重和爱。

qg13.com精选阅读

孩子,你的堕落惩罚了谁


作为教师,总能看到有些孩子因为讨厌某个老师而不学习老师所教授的学科。他们用课堂上的特异行为来和老师对抗;也有的孩子因为对家长心怀不满,用不学习来和家长对着干。他们相信用这样的自暴自弃可以报复老师,报复家长。每当看到这样的孩子的行为,我都特别心疼和难过心疼这个孩子的放弃,难过这个孩子的幼稚。因为,他一定不知道,他这样的行为,根本报复不了他的老师。当然,这样的报复一定会让对他充满期待的父母伤心。但是,报复老师和家长的代价却可能是他终身无法医治的痛。这个代价,表面上看可能只是让他们在学习上越来越落后,直至无法追上同学的脚步,无法找到再次学习的机会。但是,报复的最终结果却会让他们成为一个失败的学生,或者成就一个失败的人生。

一个自甘堕落的灵魂是不值得被拯救的。

是的,如果你自甘堕落,破罐子破摔,即使上帝要拯救你,怕也是无能为力的。

我不能理解,考场上,那些只写了自己名字,就再也不肯写一个字的学生究竟在想什么。难道,他们需要用这样特立独行的方式来证明自己的与众不同?还是他们需要用这样的叛逆来宣告他们对学习成绩的不屑一顾?又或者,他们只是太懒惰。懒惰到了连写下自己的名字都嫌累,懒到连多看一道题多写一个字都如遭酷刑,难以忍受?

我不能理解,课堂上,有些孩子书不爱翻,笔不愿提,眼不想抬,一副懒洋洋的厌世模样,一堆腐肉似的瘫在椅子上,或者趴在桌子上。每当看到学生这样的萎靡,我就恨不得他变成一个上蹿下跳的淘气包,哪怕他调皮捣蛋,哪怕他胡说八道,起码证明他还是活生生的人,而不是一具行尸走肉。

每当看到这样的情况,我就难过地想:这些学生的家长,他们知不知道孩子在学校的状态?他们了解孩子的考试分数吗?他们了解了孩子的成绩之后,切实地帮助孩子改变学习态度了吗?找到老师来共同解决孩子的问题了吗?

事实上,很多时候,学生这样的行为,是在家长的默许下渐渐形成的。因为家长的不在乎,不关心,才会让孩子觉得一切都无所谓,进而慢慢放纵自己,放逐自己。

不止一次地看到,有的学生到了初二初三,他们的父母来到学校之后,竟然说不清孩子所在年级、班级;不止一次地听班主任叹息:这个家长竟然不知道孩子的考试成绩;那个家长说管不了孩子了,让老师多费心;还有的家长说这孩子可算上学了,在家太麻烦了。太多家长把本该属于自己的教育责任推得干干净净,然后满心期待教师全心全意地为他们的孩子的服务。当然,有些家长是连这样的期待也没有的。

可以说,很多学生的自甘堕落,都是因为有了家长变相的支持才变得有恃无恐。这所谓的支持,一方面表现在对孩子的学习漠不关心,或者毫无所谓;一方面,表现在只有考试之后才看看成绩:成绩好了,是孩子聪明,厚厚的物质嘉奖一番;成绩不好,骂孩子一顿,怨老师一通,然后就再也没有了下文。还有很多家长,自认为钱花到了,学不学是孩子的事。可是孩子毕竟是孩子,他怎么会理xing地预见到自己今天的努力学习会给未来的生活带来怎样切实的改变?他怎么会理xing地约束自己贪玩的心,控制自己懒惰的思想?家长的教育责任意识的缺失,才是孩子变坏的根本啊!

所以,爱孩子的家长啊,快警惕孩子的变化,快抓紧对孩子的管理,快给孩子一个奋斗的动力,不要让孩子生出放纵的心,走上堕落的路。

可怜的孩子啊,你一定要知道,你的堕落,在眼前报复了谁?在最终又惩罚了谁?

我与女同事偷尝禁果后的“惩罚”


每个人在起初谈恋爱的时候都认为自己可以和她相守到老,谁也不会在中间背叛。我到现在依旧不能相信我居然背着我的女朋友和别的女人上床了,这让我一生都不能够原谅自己,但是我真的很喜欢同事的妩媚,但是我最终还是尝到了偷吃的惩罚。

1999年初夏的一个早晨,正在睡懒觉的我被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催醒,我揉着迷蒙的双眼刚提起话筒,就被在同一商贸公司上班的哥们连环炮似地追问震得睡意全无:约好你今早去见那个女孩的,怎么还没去啊,都快要到约定的时间啦!

我这才回过神来,都怪我昨晚贪杯,差点把事给耽搁了。朋友帮我介绍了一个女孩,约好今天早上在滨江公园见面。在的士上,我才意识到自己忘了一个大问题,我没向哥们问清楚那个女孩的特征,到时候我怎么认啊。

容不得细想,公园已经到了,我只有硬着头皮下车。早晨的空气很清新,宜人的微风徐徐袭来,我却没有心思享受这些,手足无措地站在门口四处观望。一个长发女孩朝我走过来,我立刻调整好面部表情,摆出一个完美的笑脸准备迎上前打招呼,那个女孩却诧异地瞟了我一眼,然后目不斜视地走进了公园。

我的心情有些沮丧,正准备转身离开时,有人轻轻拍了下我的肩膀,一个柔婉的女声在身后响起:嗨,你是毅磊吗?

回忆起第一次的相遇,毅磊的眼神中泛着丝丝神采。时光如风轮一般转过,虽然如今已物是人非,然而那个裙角飞扬的倩影,仍伫立在毅磊记忆深处,美丽依然。

我们沿着公园长长的小道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长一句短一句地聊着,我知道了她叫景飒(化名),比我大两岁,在一家快餐店上班。那一个上午,空气里似乎都氤氲着一股轻薄温暖的气息。她总是能接住我的话头,谈着我们共同感兴趣的话题,这种默契,仿佛我们已经相识了很多年。看着她调皮而又天真的眼神,我情不自禁地牵住了她的手。

我沉浸在恋爱的喜悦中。景飒喜欢把我当小弟弟照顾,提醒我按时吃饭不要老顾着工作。只有一起出门逛街时,她才会恢复她小女生的一面,连买哪一种冰淇淋都要征求我的意见,我沉醉于这种被重视的滋味。

2000年3月,为了便于在家照顾身体不好的父亲,我离开原来那家需要经常出差的商贸公司,跳槽到一家医疗器械公司。我熟悉销售行业,经验非常丰富,很快就升任为团队主管。我们的团队由6个武汉人组成,菲菲(化名)是其中一员。

一天,我们到一个居委会做销售。中午我去买盒饭,菲菲跟着来了。经过一个拐角时,一个小女孩骑着单车冲出来,菲菲闪避不及,头撞在一颗石头上,当场晕了过去。我和同事把她送进医院,医生诊断为轻微脑震荡,需要留院观察。我问她需不需要通知男朋友来照顾,菲菲摇了摇头说不需要。

我们三个男同事一起守着她坐了一整夜。半夜时,菲菲摇醒我,说她头晕想借我的肩膀靠一靠,看其他两位同事都睡得正熟,我坐到她的床前让她枕着睡。说实话,菲菲是那种很妩媚的女人,这种暧昧的接触让我禁不住心神荡漾,迷迷糊糊的奇思怪想了一个晚上。

不久,菲菲告诉我说,她已经和男朋友分手,但对方一直在纠缠她,问我能不能帮她一个忙,假装一下她的男友,让他死心。我也不知道是出于一种什么样的心理,也许是她身上散发出的野性让我着迷吧,我默认了她的建议。

后来菲菲的母亲知道了,非要过来看看我。我责备她怎么能把这告诉妈妈,让我骑虎难下,菲菲却扑哧一笑,硬拉着我去见她母亲。她的母亲一见我,便不停地夸菲菲眼光好,我虽然很难为情,但听着心里也很舒坦。抬头一看,菲菲正用火辣辣的眼神盯着我,我明白,我将要犯一个大错了。

和菲菲弄假成真后,我流连于她那别样的风情与刺激,白天工作时,醉翁之意不在酒,一有空就和她出去玩。只是晚上回家后,看着景飒做好可口的饭菜等我,我的良心才隐隐愧疚不安。

慢慢的,我发现菲菲并不是我想要的那种类型,她太独断专横,什么事都要顺着她的意,稍有不满便拉下脸。她就像一株带刺的玫瑰,只可远远欣赏,一旦靠得太近,就会被刺得鲜血淋漓。我开始感到景飒的好,她是那么温顺体贴,她懂得怎么安慰我,怎么迁就我。一对比,心里的天平就不自觉地倾向了景飒。

两个月后,我觉得不能再这么下去了,我并不爱菲菲,我有意识的和她疏远了距离,并决定向她母亲摊牌,请求她们的原谅。

我真是幼稚,太低估菲菲了。毅磊的神色变了,没有了刚开始的笑颜,欲言又止的脸上写满了悔意,他埋着头,双手深深插进头发里。

那晚,我和菲菲的母亲谈了很久,我把整件事的来龙去脉告诉了她。她长叹了一口气说,哎,你们年轻人的事自己去解决吧,我年纪大了,管不了啦。

好聚好散,菲菲的母亲留我住一晚,于是我睡到菲菲的弟弟房里。忽然,景飒一个电话打过来,问我在哪怎么还没回家,我说有点公务要办,在外地。挂上电话,我擦了擦额头的汗,心扑通扑通地跳。

第二天我正准备去上班,景飒又打了一个电话过来,问我昨天住在哪里,我紧张地说在同事家,她又问是男同事还是女同事,我已经预感到出事了,但还咬着牙挺着说:男同事,你不认识的。景飒的声音中带着哭腔了,不认识,不认识你都跟人家朝夕相处了两三个月了,你为什么要骗我!不等我回答,电话已经断了。

两个月以来,我和菲菲的交往都一直小心翼翼地瞒着她,为什么她在这个时候知道了?难道菲菲那怨恨的眼神浮现在我眼前,我猛的打了个冷颤。我连忙回去找景飒,希望她能够听我解释,可是她不在家,她的大姐告诉我她回外地的老家去了,我失魂落魄地回到自己家。

没想到前门的火还没有浇熄,后院又开始冒烟了。父亲问我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他,说刚才有个女孩子给家里打电话了,说了一些我的事给他听了。我顿时生出一股无名怒火,一定是菲菲,她为什么要做得这么绝?

我打电话去质问她,她很直接地就承认是她干的,因为她不甘心。她约我见一面,说想和我认真谈谈。在一家咖啡厅坐定后,我压住火气向她表明我的态度,我告诉她,你害了我这么多,我已经不欠你的了。菲菲铁青着脸,站起来狠狠扇了我一巴掌,这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在公众场合被人打耳光。我一字一句地告诉她,现在我们之间已经彻底划上句号了。

没有了景飒的日子,我就像一艘没了航向的船。这时我才发现,自己的生活已经深深打下了她的烙印。景飒的离开,是老天爷对我最大的惩罚。

我一直在寻找着景飒,乞求着她的原谅。她为了躲避我,辞掉了原来的工作,换掉了以前的电话号码,决然要从我的世界里消失。

2002年的时候,我在街头忽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忙追上前一看,果然是景飒,两年不见,景飒还是老样子。我当时真的是惊喜交加。和她吃完晚饭后,我问她还恨我吗。她的表情很平静,我不恨你,如果恨的话就表示我还在乎你。她的话让我的心一片冰凉。

这几年来,我一直都生活在歉疚和自责中,我无法宽容自己。

我总自作多情地认为,她并没有忘记我,她只是在逃避我。因为这么几年过去了,她仍然是单身。只要她一天不结婚,我就会一直等下去,一直等到她原谅我的那一天。

一个离婚的女人说,时间会帮你惩罚,那个曾经背叛你的男人


01

每对情侣在恋爱的时候,都恨不得能与对方生生世世在一起。爱情的气息就像是甜腻的糖果一样,让人心生蜜意。

可是在结婚后,曾经那奔腾不息的爱意却慢慢在平淡的生活中不知所踪,夫妻之间两颗心的距离,也在背道而驰中越走越远。

没有了感情,再加上生活陷入了死水一般平静的状态中,深感枯燥且心智不坚的人便容易生出二心,从而背叛婚姻。而方毅,就是那个选择用出轨的方式来“充实”自己生活的男人。

他曾经也是一个顾家爱老婆的好男人,为了生活努力打拼,把妻子放在第一位。

他们的婚姻生活算不上完美,但总体来说,还是非常不错的,家庭和睦,事业也一年比一年稳定。

可也许就是太安稳了,他渐渐开始忍受不了这种死水无波的生活,便鬼迷心窍背叛了婚姻。

02

婚姻是夫妻二人共同的财产,是所有身外之物都比不上的一笔巨大财富,可是却有很多人选择对其视而不见。

令他脑袋发热背叛婚姻的女人叫程曦,是他们公司新来的同事。其实程曦在外貌上算不得有多漂亮,甚至还不及年龄比她稍长的妻子。

刚开始的时候,他也只是把程曦当做是一个普通的同事,可是在后来的一次项目合作中,不知道他已有家室的程曦对他抛出了“橄榄枝”。

其实在这段时间里,他能够感觉到程曦对他的热情与爱慕,只是他的良知尚且还没被泯灭,所以一直装作不知晓她的心意罢了。

可是那次他们都喝得醉意朦胧,面对着程曦的大胆告白,他的心突然就起了一丝波澜。她与妻子是那样不同,妻子虽然各方面都很优秀,但一直都是温文尔雅的,就像是温柔的水一样。

04

可程曦却像是一把热情的火一样,瞬间就将他点燃了。沉浸在程曦带给她的热情中,他渐渐迷失了自己,越来越觉得家里的妻子太过寡淡无味。

一段婚姻,需要夫妻两个人共同守护。如果在这段婚姻中一个人在竭力守护,而另一个人却在肆意破坏,那么迟早会有那么一天,他们会两败俱伤。

虽然他对程曦有意,可这并不代表他就想跟妻子离婚。所以一直以来,他都小心翼翼地应付着这两个女人,想要脚踏两只船。

可后来,妻子还是发现了他出轨的事情,并找到了程曦,给了她一个响亮的巴掌。

在那之后,程曦离开了他,而妻子也心灰意冷地跟他离了婚。

仿佛一瞬间,他成了众矢之的,伤了两个女人的心不说,还把自己推到了火坑里,从此过上了“孤苦伶仃”的生活。

04

人这一生中,难免会有面对诱惑的时候。若在面对诱惑时没有抵抗之心,忘记了当初的初衷,选择了背叛婚姻,那么最终必将自食恶果。

自从离婚后,方毅的生活就陷入了痛苦的深渊。因为程曦的原因,他的事业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因为妻子跟他离了婚,所以他的生活开始变得一团糟。

而且因为他的事情,父母也气得着急上火,不再搭理他这个儿子。他想要求得妻子的原谅,可她却冷漠地对他说:“背叛过我的男人,我永远都不会再原谅。”

这个离婚女人的亲身经历无不在说明这么一个道理:时间能帮女人惩罚曾经背叛她的男人,让他“恶有恶报”。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不经意做错的事情,皆可以取得被伤害之人的原谅,而唯独背叛,是得不到原谅的。而且,对婚姻不忠者,迟早会付出沉重的代价。

所以,男人在受到外界的诱惑时,一定要让自己保持清醒,做一个婚姻的忠诚者,否则一失足成千古恨,就再也回不了头了。

童年的故事:我的童年我的幸福


几年前,央视主持人拿着话筒在大街上拦住行人问你幸福吗,要大哥大姐大爷大妈对着摄像机说出我很幸福,还要上电视给全国人看。当时我就在想,怎么可以这么问呢?幸福是可以问得出来的吗?

在我的认知中,幸福是自己内心的秘密,只有他或者她自己想说,才说得出来的,或者说,那样子说出来的,才是真正的幸福。

幸福是不需要附加太多的条件的,更不需要用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来作前缀或者后缀。幸福就是幸福,简简单单,也平平淡淡,但事后回味起来,则一定心潮澎湃浮想联翩,眼前再多的烦忧,因此而变得渺小。

在回忆童年的思维游荡中,我一次次地体会着幸福,哪怕重复了千百遍的场景,也会让我心潮澎湃,有时竟难以入眠。童年的幸福,正是那种没有附加条件的,没有被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绑架过、俘虏过的幸福。

我不是作家,但我想,如果若干年后,要我写童年的事,我一定能写成一本书。篇幅所限,再说现在我也还没那么老,暂且就分镜头式地写写我的童年故事吧。

一、哥哥

中文字的博大精深,实在巧妙而深刻。说兄弟是手足,实在太贴切了。我和哥哥,形影不离地长大。

哥哥大我两岁,等我大概七八岁的时候,两个人身高上的差距就不是很明显了尽管我从来没有高过哥哥。在去做客的路上,有点认识父母的人总是半开玩笑半当真地问咯两个小人是双双子啊?

和哥哥一起做过的事情实在太多了,那些经典的,也数不胜数,就说说装鳝鱼钓吧。

记忆中,家里传下来就有一些鳝鱼钓,大概有一篮子多,很讲究,不是用芦苇杆,而是用干枯杆做的至今我都没考证过这个干枯学名叫作什么。我们总觉得还不够多,哥哥带着我到大概两里外的干山上,用父母割草的节子(方言,指割草割水稻用的小镰刀)割来干枯,再走到钟管街上买来很牢的白线、大头针,新做很多的鳝鱼钓。

诱饵当然是最经典的曲蟮(蚯蚓)。早春的下午,哥哥把铁耙架在肩膀上,我端着一个盆,或者干脆拎了提桶跟在后面,一起到桑树地里垦曲蟮。只要地上满是新鲜的曲蟮粪便,一铁耙下去肯定有不少曲蟮等着我们眼疾手快有时还哇哇乱叫地去抓进盆里或者桶里。

回到家,曲蟮就被我们腰斩,还斩成四五段甚至更多。现在想来,好像有点不够友好,一点曲蟮道也没有。我们给每个鳝鱼钓装上一段曲蟮,整整齐齐码放在提篮里。有点腰酸,赤着脚,踏着晚霞,手上满是还没来得及洗掉的曲蟮汁液和腥味,我们来到田野里,沿着一条条田埂,一对对地把鳝鱼钓放在脚下的水田里、秧苗边。

收鳝鱼钓是最令人激动的事了,因为那意味着收获,且从来不知有几成,每次又不一样。

我们不愿错过收鳝鱼钓的最佳时辰早晨天大亮之前,因为据说天大亮了,已经上钩的鳝鱼会用尽最后的力气挣脱逃走。哥哥总是把爷爷养蚕用了几十年的铁皮闹钟架在我们和父母四人合睡的西式木床一头,开好了几点让它闹。因为太兴奋,太急切,有好几次,没等闹钟响,他已经在另一头把我踢醒:快点快点,收鳝鱼钓去!有一次他正要踢我,我就知道了他的动静,我竟已经早早地醒了在等着他叫我。

我总是跟在哥哥后面,他拎着提桶。到了田埂,就改成我拎提桶,他在前面收鳝鱼钓。他的理由是收鳝鱼钓蛮不好弄的,言下之意是他大,应该他来收,我从没有提出异议。看到被拖走一段距离的鳝鱼钓,或者那根干枯杆子一半沉入水里的,我们就知道多半有鳝鱼上钩了。哥哥手法确实很好,他总是轻轻地提起来,试着查看鳝鱼吃得牢不牢。如果很牢的样子,他就直接拎起来,放入我已经摆好在边上的提桶里,用右手中指紧紧地钳住鳝鱼的中断,左手提起鳝鱼头,把它的身体别在水桶的边沿上,使劲地几个来回,鳝鱼吃进肚里的大头针钩子就被别直后拉出来了,鳝鱼就乖乖地落入提桶中。如果发现鳝鱼吃得不够牢,哥哥就直接用右手的中指,箭一般下去直接钳住鳝鱼抓到提桶里。也有一些鳝鱼钓找不到的,应该不是被鳝鱼拖沉到了水底,就是被拖到了几米以外,不见了踪影。这时候我们总是很焦急,一来丢了一杆鳝鱼钓,二来很有可能错过了一条大大的鳝鱼,俗话说鳝鱼总是逃掉的大嘛。如果发现鳝鱼钓原封不动在原地,我们总是悻悻地直接收起,甩好线头投进提篮里,再说一句又没咯!。

等到天色大亮,我们的鳝鱼钓也往往收完了。哥哥提着满满的两提篮鳝鱼钓,我的木提桶已经沉甸甸的了。有时候会有半桶,再不济,也会铺满提桶的底。

东隔壁和西隔壁的奶奶看我们赤脚提提地提了提桶回来,总是说:这两个小人真会得弄,今朝屋里又有好菜蔬吃了。

杀鳝鱼、烧鳝鱼,就是爷爷的事情了。等我们长大一些,也帮着爷爷杀。爷爷总是用大蒜头红烧鳝鱼筒,放点糖,在灶头上用柴火烧很长时间。那个味道,不是现在的饭店里的红烧鳝筒好比的。父母从田里回来,吃了我们捕来爷爷烧好的鳝鱼,总是说好吃好吃,但也总是不厌其烦地告诫我们,早上去收鳝鱼钓一定要小心,不要被蛇咬了,也不要碰到电线。

等到上了初中,我们这样捕来的鳝鱼,除了留下一点自己吃,就拿去钟管街上卖钱了。哥哥骑着28吋的重磅脚踏车在前,我骑着26吋跟在后面。过新桥的时候,因为桥很高,哥哥总是先把他的28吋停好,回头过来,在后面帮我把26吋推过桥,他再回来拿自己的28吋。

鳝鱼多半是在轮船码头边上出手的。我们好像没有和买鳝鱼的大人讨价还价过,大概只论大小两个等级,价格是整条街上都统一的吧,我们也不懂。拿了用鳝鱼换来的钱,我们就到学校上学了。有一次,买家是一个老太太,她说没带钱,要到家里拿,要我跟着去。我紧随其后,没想到一路跟到了学校里,原来老太太是退休老师,就住在学校宿舍里。于是,被陆老师发现了,好在他也没有批评我不来早自习却在卖鳝鱼。这件事,现在陆老师还会经常和我说起,我们总是哈哈大笑。

上个月,我带儿子去了洋山岛,那里的山上有不少干枯。无论我再怎么动情地解释,儿子大概也不会体会到,这种看上去再平凡的植物,曾经以鳝鱼钓杆子的身份,在我的童年中,扮演过多么重要的角色。

和哥哥在一起,记忆深刻的好玩的事情,太多太多了。

抢茅坑也是一桩。爷爷多次和我们说过,以前,家里还没有衰落的时候,条件好,连茅坑都分大小,大的边上有一个小的,专门给孩子们用。是啊,家里通往后屋那高高的木门上,有两个门闩,一高一低,大概有小孩的时候就用低的,这样孩子就可以自己开关门了。想想,早在那个时候,家里就已经是那么的温情满满了!

大概是叫手足的关系,上茅坑的时间也经常会碰到一起去。不是我等哥哥,就是他要等我。一个在有那扇有低门闩的木门下龇牙咧嘴,一个端坐在茅坑上嘻嘻哈哈。等的实在憋急了,就下最后通牒我数到10!于是开始一、二、三地数,被等的就加快速度结束战斗。

分糖也是一桩。现在想来,那时我应该是三年级。我们村小学,五个年级,分作两个教室上课,一共就只有沈老师和陆老师两位女老师,学生大概不超过六十人,一、二、三年级在一个教室,四、五年级在隔壁。这就是复式教学,城里长大的同龄人应该没有经历过。哥哥尽管比我大两岁,但因为上学第一年时,在床里和我打闹时腿受了伤治了很久,所以推迟了一年再上一年级,于是只比我高一个年级。

不知从哪里得了一颗水果糖,大概是沈老师分的吧。我攥了那颗糖,下课后找到了隔壁的哥哥,要他先咬掉半颗。哥哥毕竟大了,大概在众人面前显得难为情,或者,他就是要让给我吃,于是,他数落了我一顿。我悻悻地走回了,但心里还是高兴的:反正是你自己不要吃的!

猜广播里的话,也是很有意思的事情了。上学前,我们开口说的都是原汁原味的家乡方言。那时候,应该是因为水乡地方交通不便,人际交往不多,以至于我们那里的方言的地域区分度,可以精确到一个自然村落。走在钟管街上,听不同的口音,就可以知道谁来自哪个村坊。我们尚博行政村的北墩和南墩,当中只隔了一条并不宽的河,还有一座桥可以过,两边的方言中,就有一些词语或者语调是不同的,我们一听就听得出来。

因为方言占据了绝对地位,再说也没有电视看,以至于我们上学前,全然听不懂普通话。村里的水塔上有一只高音喇叭,每天在那里哇哇乱响着。我和哥哥经常互相问:喇叭里在说什么呀?有一句话我们听得最多,于是忍不住去猜了后来有文化了,才知道那是广播里在播时间:刚才最后一响,是北京时间点整。我们俩长期在想,这句话什么意思呢,为什么每隔一段时间就要说一遍呢?想啊想啊,哥哥终于告诉我:好像在说,刚得来(方言,刚才的意思)真好白相我点点头,觉得好像也是这个意思。是啊,我们那时的语汇里,除了白相,本来就没有别的了么!

二、国良

也是奇怪,小时候一起结伙玩的,都是光郎头,没有女孩子和我们一起玩的。大概和我们同年纪的女孩子也确实没有,或者,更确切的是我们不愿意和她们玩,不是嫌她们胆子小,就是怕她们向大人告密。

和我一起玩的最多的,除了哥哥,就是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四个人。他们四个人分别有绰号:尖头、蛔虫、鳅瓜子、大腿。我的绰号叫嘎来菩萨(方言,弥勒佛的意思),据说是因为我小时候坐在坐车里,在门前一天到晚不哭,总是咧着嘴对着路过的人笑,只要爷爷给我吃饱。那时,村里绝大多数男人都有绰号。这些绰号,绝对精确无比地描述出了每个人的最大特点。有的叫眯细眼,有的叫白眼,有的叫白头发,也有的,甚至用最不文雅的词语作绰号,但大大小小的都习惯于叫,被叫的人也从来不会以此为羞耻。我常在想,如果现在也流行绰号,大概就不会发生见了面却忘记对方尊姓大名而万分尴尬的事情了吧。

国良家就在我家西隔壁的隔壁,他家里说话我们家里也听得到。国良最大的特点是老实,在我们的队伍里,算他最老实了。但尽管他很老实,我们也不会怎么恶意地欺负他,多数情况下,我们总会想法子让着他,比如在吃旁东的时候。所谓吃旁东,就是一起摘了桑果、蚕豆之类,堆在一起,我们席地围坐一圈,一起大快朵颐。吃旁东是有规矩的,大家从来都严格遵守,极少违犯。摘来堆在一起的蚕豆,会提前在其中几颗比人数少一,插入小竹片或者木片,然后混入一堆中,再起底翻身拌一回。接着大家一二三开始吃,谁吃到了暗插好的竹片或者木片,就会主动说啊,我吃到了!于是他就必须停下,不可以再吃,只好留着口水看其他人继续,直到下一个倒霉蛋来陪他流口水。那个一直没有吃到暗器的人,就可以把最后的蚕豆消灭干净,然后大家嘻嘻哈哈地回家。

和国良一起做过的有趣事情,很多,其中,捕蛇那次,应该是印象最深刻的。二十多年后,国良来上海,和我多年不见了,我问他,还记得那次捕蛇吗,他不假思索地说当然记得啦!

去捕蛇,是为了去钟管街上卖钱。现在想来,小时候我们真的有勤劳致富的精神,塑料纸、废铜烂铁,我们都会去捡了卖。夏天,我们潜到水底挖出珍珠蚌,也可以卖钱,五角一个呢。

那天想了很久,我和国良终于下定决定去捕蛇了,但不敢告诉大人,因为是肯定不被允许的。我从家里找到了一个化肥用完了的蛇皮袋,叫上国良,去了。那天天还挺热,我们沿着小河一直往南,绕过九学兜,来到了叫作上其王郎的地方,那里对于我们而言,已经是很远的半径了。朝南的河滩上,经我们用桑树条捣腾,偶尔会钻出一条条蛇,主要是水蛇,毒性不大。国良比我胆子大,一个箭步上去就把蛇踩在脚下,然后死死捏住它的头,提到我早已在边上张开好的蛇皮袋里。等我们走到龙山桥,蛇皮袋里已经沉甸甸的,足有好几斤了,于是我们背着斜阳,回家了。

当天已经来不及去钟管了,于是把蛇皮袋扎紧,偷偷放在我家前屋里。第二天,等我去拿下蛇皮袋,发现竟然少掉了一大半,原来,蛇真的有伸缩功,从我紧紧扎住的口子里逃跑了。没报告大人,也不管所剩多少,我和国良就去钟管卖蛇了。

现在从家里到钟管街上,走路应该不超过半个小时,如果开车,发动机还没热就可以到了。但在那时,到钟管可是要绕来绕去,沿着河走过很长的石板路,再走过田野里很长的弯来弯去的烂泥路,过新桥、五福桥,走过高高的堤坝,再走过一片大大的田野,路上应该不会少于两个小时。

收购蛇的,钟管街上只有供销社一个地方,店面朝北开的。那里的大人告诉我们多少钱一斤,我们反正也不懂,就把蛇皮袋放在磅秤上给他们称。记不起来究竟是九毛钱一斤,一共一斤一两,还是一块一毛一斤,一共九两,反正店里那个人最后拿给我们的钱是九毛九分。我算反应快的,问他,能不能给我们一块算了,因为我们要两个人分的,九毛九不好分啊。但那个大人就是不肯,九角九就是九角九!是啊,那时候,一分钱还可以买两颗水果糖呢。

我拿了钱,和国良就回家了。本来很开心的时候,我们两个都有点闷闷不乐的。我在后面,国良走在前面。我心里在盘算着,九毛九,怎么分呢?我想国良大概也应该在思考这个严肃的问题。

就这样两个人有点郁闷地走回了村里。等到快要过大会堂的时候,我想问题总要解决啊,钱总要分啊。于是,我终于开了口,对一直没有说话的国良说,你拿五角,我拿四角九好了。国良说,好的呀。于是,我们就把用蛇换来的钱,分掉了。两个人一下子变得雀跃起来了。

三、阿伟

阿伟家和我家前门对后门,稍微有点偏,他只比我小十几个小时,尽管我是初七他是初八的生日。他从小长得快,个子高,又瘦,伟和蛔读音又相近,于是得了蛔虫的绰号,当然,我们有时候也叫他长脚怪鸟。阿伟话不多,脑子转得倒快。他父亲在村里或者乡里干活,大概有工资拿,所以家里条件在我们几个人中算好一点。

阿伟经常从家里拿出好东西(方言,基本是好吃的零食的意思)分给我们吃。他奶奶给一对杭州的夫妻带过他们唯一的女儿青青,那对父母大概偶尔来看女儿,估计也会带些糖果什么的来,于是我们也跟着享福吧。

阿伟很大方。记得比较有趣的是,阿伟家常常有一罐一罐的蜂蜜,不知道哪里买来的。这玩意,对于我们其他几个,可绝对是稀罕之物。阿伟于是常常从家里抱出蜂蜜罐,用小勺子舀了给我们一个个吃。有一次,只有我和阿伟两个人在一起,他用蜂蜜罐de盖子,倒了一些蜂蜜从家里后门溜了出来。我和他躲在稻草堆边上,伸出舌头,你一口我一口地舔着吃蜂蜜。那次从蜂蜜中飘出来的清香,我现在还想得起来。

阿伟在学堂里做数学题,打草稿的是村里或者乡里什么单位的便签纸,薄得透明的那种。家里没有上班的,就没有这种草稿纸用,只好买八分钱一大张的白纸,自己用剪刀裁开了打草稿。每次我向阿伟讨他的草稿纸,他总是很大方地扯下一叠给我,呶,拿去!

阿伟的打弹弓水平,在我们几个人中,是最好的。他的弹弓,做得也很精致,形状规整,橡皮筋也多,最多时候应该是二十四条,或者三十六条,中间夹子弹的是真的牛皮,是从村里皮鞋厂的废角料里捡来的。

在阿伟的带领下,我们每个人都装备了自己的弹弓,多数都是用老虎钳剪了家里的粗钢丝做的。子弹多数是小的圆石头,也有用爬到栎树上摘下来的种子的。一年之中,我们玩的道具也随着季节更替而变化,有三角包、弹珠、电池盖、竹箭、高跷、瘫牌位、跳绳、康角码、曲儿,等等,但弹弓似乎是我们常年的装备,一直在身上带着,大概这玩意最能显示出男子汉气概吧:谁也不要欺负我。

我们玩弹弓终于太过分了,因为我们把弹弓还带到了教室里,下课了还拿出来炫耀给女同学看。陆老师实在不能容忍了,大概她最怕的是弹弓的子弹打到同学头上或者眼睛里,那是很危险的。陆老师于是下了命令:明天把弹弓统统上缴!

这下子麻烦大了,没有弹弓怎么过日子?!阿伟还是脑子快,说,我们自己另外做几把交给老师,真的不交出去。于是,第二天,我们几个交给陆老师的弹弓,只是我们临时用很软的铅丝做的假的,形状歪歪扭扭,毫无生气,橡皮筋也是少到不能再少了,大概只有四根或者六根。陆老师照单全收,竟没有一点点怀疑我们已经偷梁换柱了。现在想来,那时陆老师是不可能不知道我们那点小伎俩的,她只是不愿伤及我们的自尊心,也不愿真的剥夺了我们的童年。

放学的路上,阿伟露出一排牙齿,对我们说:那(方言,你们的意思)看,听我咯好否啦!于是,我们又钻进路边的树林,打绿豆子(方言,指一种羽毛绿色的小鸟)去了。

四、吃冷饮

自从八十年代初水田和桑树地分到各家各户后,父母就一刻不得歇息。上有爷爷,家里共五口人,分到的近八亩水田,要种三茬子(方言,指一年三季作物,两季水稻,一季油菜或大麦),还有四亩多的桑地,一年要养四季甚至五季的蚕,最多的四张种,最少的一张或者更少。爷爷也会帮衬,他当过生产队里多年的蚕桑指导员。

生产关系的改革,真的解放了生产力。记得那次,现在想来应该是八十年代初,父亲在晒谷场上,用掼稻场打稻谷。爷爷看到一大推稻谷,语气凝重地说:想不到,同样的田,同样的人,可以出这么多谷!尽管父母和爷爷如此辛劳,且没有遇到大灾或者倒霉的境况,粮食和蚕桑收成也不错,但那个时候家里的经济收入还是很低。

然而,尚不会帮助干活,或者大了一点后也只能帮着干点轻便活的我们兄弟俩,似乎在这种大人们始终处于繁忙劳累中又没有多少钱花的日子里,竟也体验着一丝丝的快乐和满足。其中,卖了稻谷在钟管街上吃一次冷饮,便是极大的一桩乐事。

早稻收好、扬干净、晒干,七月底或者八月初,就要用船载了运到钟管街上的粮管所去卖。因为叫作卖,我便曾几次问摇着橹的父亲:阿爸,这一船谷好卖几何(方言,多少的意思)钞票?父亲几次都同样回答我:一分洋钿也没有的!于是我还要问个为什么会一分洋钿也没有。父亲于是一次次和我们说皇粮国税的道理,尽管我们似懂非懂。父亲会接着告诉我们,等公粮卖完了,还有稻谷的话,就可以卖余粮了,就有钞票了。

现在想来,那应该是卖完了余粮后的福分。拿到分分角角的一叠钞票后,父亲就会对跟在他屁股后面的我们兄弟俩说:去,吃冷饮去!母亲则总是不愿去,说她吃了冷饮要牙齿疼的。其实,那时是骄阳似火的夏天。

父亲于是带了我们兄弟俩,走到位于钟管街上唯一的位于东首拐角上的冷饮店里。店员会爽快地推开躺在地上的冰柜的盖子,要我们选,吃绿豆汤,还是冰牛奶现在想来应该是用炼乳冲的,还有清凉汤,一碗应该在一毛钱上下。我们父子三人每人要了一碗,坐在那里的吊扇下,慢慢地喝完。我总觉得那一高脚碗的冷饮实在是少了点,但也不会央着父亲买第二碗。没有空凋,头顶的吊扇足以把滚烫的温度降低很多,家里可没有电风扇。

那碗只有卖了余粮才有得喝的冷饮,实在是太好喝了。至今,我还记得那冰牛奶的香气。

母亲,则总在粮管所那里的树荫下,等着吃好了冷饮的父子三人回来,一起再摇船回家。

五、吃肉

老家的方言里,有很多非常达意的词语。其中,有很多用吃来指代某件事情的。

吃豆腐,是指人去世后办的丧事。至于为什么叫吃豆腐,大概一来是豆腐白色,显示出悲情,二来那时经济条件不好,这种餐桌上,豆腐确实是主角,而荤菜绝对只是搭配和点缀一下。吃粥是指吃早饭的意思。由于大人要下田干活,体力消耗大,所以老家那时一天都是吃四顿的。第一餐早饭就叫吃粥,也真是名副其实。每家每户都是吃粥的,最多外加一点咸菜过着,算是一顿早饭了。条件好一点的人家,或者包产到户条件好一点后,偶尔会用米粉做些糕点,大人们吃了不至于很快就饥肠咕噜了。

吃肉可是一件大事情。吃肉的意思是指喝喜酒。至于为什么这么称呼,大概是因为只有在喜酒上,平时荤腥少有的人,才有机会吃肉了。要知道,那个年代逢年过节,也不是经常有机会吃肉的。家家户户招待客人,主打的几个硬菜无非是红烧肉、肉圆、鸡肉、千张包、囫囵蛋等几样。主人会热情地给客人夹菜,把那几个硬菜分给客人们吃。但客人们心里都明白得很,小孩子也是严格执行大人在出门前作出的教导,不会轻易真的去吃掉主人已经给夹到碗里或者面前的这几样大菜,而只是盯着那几个小炒菜和素菜吃,最经典的是芹菜、包菜、茨菇、粉皮烧咸鱼等。等到客人吃完,主人收拾台面,就把那些已经分发出去的大菜,再夹回原来的碗里,等着下一餐继续吃。如此循环往复,一直要到正月底。

于是我们小时候很喜欢正月底做客。出门前,父母会一改教诲,意思是:如果肉夹到你碗里,主人说正月里没有客人来了,你们就吃掉好了,如果不说没有客人来了,就不要吃。正月底这样吃到的肉圆,基本上都是已经收缩得很小,也很干的样子了,但味道确实很香很香。开学后,我们还会带这种肉圆到学校吃。那个香喷喷的味道,至今难忘。等到肉圆吃完了,我们就吃咸菜,一连三天。

外婆是最好客的人,也是世界上最疼爱孩子们的老人。她不但要围着桌子给我们夹菜,还会把肉圆、鸡蛋捣碎,这样我们就不会不吃了。

上了岁数的人,都说现在的肉没有小时候的好吃了,我没有考证过原因何在,也不知道现在的肉是不是真的不好吃了,但我想,是因为那个时候肉少,所以好吃。至少,这是主要的原因。

其实,其他的一切东西,不也都是少的时候,才显得好么。

六、结语

读书年代,尽管成绩总是名列前茅,但我是最怕写作文的,每次写出来的文章,自己总是不满意,老师也不表扬,但有一次例外。那次,就是我在初三时写了《我的小伙伴》。

在这篇《我的小伙伴》里,我写了上面写过的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写了和他们一起上山下水、捕鱼摸蟹的故事。他们各自的特点,我也写得淋漓尽致。当时的语文老师是副校长房老师,他郑重其事地当着全班的面,表扬了我的这篇作文。我还记得,他说,尽管文章的头起得很长,但因为后面的内容很翔实、很丰富,描写很风趣,所以也不显得臃肿。

等我上了高中,假期里从湖州回到钟管,老师们还在说,我的那篇文章还在被当作范文讲给师弟师妹们听,一直讲了几年。只可惜,这篇作文现在已经无从找寻了。

想在想来,不是我那次的写作水平突然提高了,而是因为我写的是自己的童年故事,在那里,有我刻苦铭心的美好往事,在那里,幸福,是很简单的事情,从来不需要修饰,那个时候的幸福,是没有附加条件的。

同样的道理,如果这次我是用笔在稿纸上写的话,纸面上只有很少的修改痕迹的,因为,这篇文章,尽管有点长,我也基本是一气呵成的。

然而,我还是在担心。尽管写到这里,我自己还意犹未尽,也已经心潮澎湃,但我还是担心没有触动读者的心弦,读者依然无动于衷。

如果,作为读者的你,看到这里,有所心动,有所浮想,那么,也请你拿起笔,把你的童年,写下来,因为,那也一定会打动我。

让我们,一起找寻童年的幸福。那种幸福,我们可以享用一生。

我喜欢的是过去的善良的你


暗恋是非常美好的滋味,人们常说,真正爱一个人是不求回报的,但是我希望自己的暗恋能够变成明恋,希望能够在阳光下公开和你在一起。

阿俊听着音乐坐上开往县城的火车,旁边一个女生坐下来,她摆好东西,发现坐在角落里看着窗外的高中同学阿俊。缘分与巧合在一瞬间突然降临。

她表现出极度的惊讶,叫出阿俊的名字,阿俊回头看着她,也惊讶的掉了下巴。宋筱筱这张美丽的面孔在阿俊的记忆里从未消失,如今的她更加的美丽动人。阿俊较高中有些许变化,面孔更加白皙,留起了合适的发型,穿着洁净的衣服,五官构造依然比普通略差些,看起来骨子里倒是多了些自信。

两人寒暄几句。三年的时间把曾经还算要好的关系化为乌有,说说高中时代的事,聊聊大学生活打发坐火车的无聊时光。宋筱筱似乎忘记了阿俊曾喜欢着自己,这是高中班里人都知道的。

火车到达县城,阿俊和宋筱筱结伴出站。刚到门口,一个50岁左右的男人马上站在阿俊面前,宋筱筱率先看见他,他长的和阿俊有九分的相似。宋筱筱猜这定是阿俊的父亲。

阿俊果然叫他爸爸。这个男人大约感觉不到宋筱筱的存在,阿俊介绍给他,他略微点头,甚至没有仔细看宋筱筱一眼。阿俊和宋筱筱聊着天,忽略了父亲的存在。临别时,两人互相留下了电话号码,离开时都说要多多联系。

宋筱筱看着阿俊进了一辆奔驰S级轿车,这对于任何知道阿俊的人都是不可想象的荒谬,高中时代的阿俊是个连件像样衣服都没有的调皮捣蛋的拖拉男生,是班里最没影响力的荒唐人物,有阿俊,没阿俊,生活学习都一样,没有人会刻意想起阿俊,倒是阿俊上课捣蛋的确给班里人带来欢乐,但也仅此而已。

夜晚,阿俊躺在床上,难以入睡,满脑子都是宋筱筱,阿俊暗恋了6年的女生,确切的说,不算暗恋,有人帮阿俊向宋筱筱告白,阿俊在场,也没有否认,却没有得到宋筱筱任何答复。

高中入学的第一天,阿俊偶然看见宋筱筱走进教室,马上喜欢上漂亮的宋筱筱。阿俊为了吸引宋筱筱的注意,做了很多事,最擅长的就是上课和老师斗嘴,阿俊在这方面表现出过人的天赋,马上,班里的人都知道了他,唯独宋筱筱完全没有看过阿俊一眼,阿俊苦恼之余,想出更妙的办法,捉弄宋筱筱身边的女生,结果依然让阿俊失望

高二偶然的课外实践,阿俊和宋筱筱成了关系不错的朋友,比熟人更要好一些。阿俊再没有提起喜欢宋筱筱,却对宋筱筱极度的关心,宋筱筱对阿俊的关心时而欣然接受,时而冷淡,阿俊并没有因此改变,反而把宋筱筱有关的一切都打听清楚,包括家庭,生日,生理期,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

直到高中结束,阿俊没有再向宋筱筱告白。两人都上了省城的大学,却再没有交集。火车上突然的相遇,对两人都有不小的冲击。

无法入睡的阿俊打开微信,发现通讯录上多了一个红色的1,阿俊打开,是宋筱筱的加友请求,阿俊欣然接受。

阿俊和宋筱筱聊了很多高中时代的事,和宋筱筱有关的过去逐渐浮现脑海,最多的是宋筱筱那冷淡,不屑一顾的眼神。阿俊明白,在宋筱筱提及的往事中,有些事是宋筱筱杜撰的,阿俊并没有为她做过那样的事,也许是太喜欢宋筱筱的缘故,阿俊为宋筱筱做的一切,依然铭记于心,至于宋筱筱为何说些没有的事,阿俊不得而知。宋筱筱给了一点点暗示,阿俊请求一起出去玩。

第二天早晨,日光比平日更加温暖。阿俊穿着平日的衣服提前20分钟到达约定的地点,一刻钟后,比昨日更加艳丽的宋筱筱出现在阿俊的面前。

两人见面依旧寒暄,网络里已恢复要好的关系似乎不足以弥补现实里缺失的距离。

阿俊看着宋筱筱,投以赞许的目光,宋筱筱的确比昨日更加漂亮。

两人进了一家咖啡店,阿俊依然像高中时候给宋筱筱类似的关怀,默默往宋筱筱杯子里加了几勺糖,将咖啡色的被子推到宋筱筱面前。

谢谢,真体贴。

阿俊第一次得到喜欢多年的宋筱筱的一声真切的赞美。

阿俊笑了笑,没什么,你这么说我不习惯。

宋筱筱喝了口咖啡,看着阿俊,就要毕业了,感觉大学缺少了什么。

我们的生活一直在缺失与弥补中交替进行,无论那个年龄段,都是如此。阿俊说。

你说话方式变了,不再是以前那么犯二的你,那时候的你挺可爱的。宋筱筱说,很多事,得趁着年轻,过了适合的年龄,弥补也不会有太大的意义。

是啊!阿俊像是敷衍。

你有什么特别的爱好吗?宋筱筱问。

和高中一样。

宋筱筱略显疑惑,实在想不起来不起眼的阿俊有什么爱好,却又不能直接问。

阿俊喝了口咖啡,看着路上奔驰的汽车,我曾经喜欢某个人很多年。阿俊像是和外面的某个人说话。

如果那个人也喜欢着你,你们将会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阿俊点点头,沉默了良久,两人一起离开咖啡厅,往高中学校走去。时隔三年,久别重逢的两个人走在熟悉的路上相对无言。

宋筱筱说了一大堆感谢阿俊的话,阿俊依然把曾经对宋筱筱的关心当作理所当然。喜欢一个人,就会为她做一些本不可能为自己做的事。

学校的路边依然住着一个70多岁的流浪老人,她比三年前更加的沧桑,阿俊每次路过,都会给她买些吃的,这种行为让没有特别优点的阿俊内心深处十分慰藉,这次也一样。

老人的腿绊到了宋筱筱,在宋筱筱干净的裤子上留下了一条长长的黑色印迹,老人忙说对不起,宋筱筱什么也没说,鄙夷的眼神夹带着愤怒看了看老人,这一切装进了阿俊的瞳孔,阿俊心里隐隐作痛,这种行为对于美丽的宋筱筱,是绝不该有的。阿俊心脏的位置仿佛出现了一个圆形的黑洞,越变越大,吸走了和宋筱筱有关的一切美好回忆。

阿俊不作声,宋筱筱问一句,阿俊答一句。宋筱筱终于打听到阿俊家是采矿的,虽然今年铜价跌落到2万多,依旧做的风生水起。

宋筱筱凝视着阿俊不帅气的脸,发现阿俊比以前变了很多,现在更能给人一种清新自然的感觉。

熟悉的和陌生的


熟悉意为知道得清楚。

陌生意为生疏;不熟悉

最熟悉的也许会便得最陌生,使我明白这个道理的是我的第一次离家出走。

我的第一次离家出走是在14岁。

记不得是哪一天了。

那天,正处叛逆期的我和她大吵了一架。我受够了每天的作业,受够了补习班,也受够了她的唠叨。我们之间爆发了我有记忆以来的第一次冷战。

在长达一个星期的低气压后,我决定,离家出走。外婆家正是一个好去处,没有补习,没有作业,没有她,于是我决定去那逍遥逍遥。

那天晚上,我向她宣布了这个消息,她也面无表情的应了声,自己去整衣服。我撇了撇嘴,自己收拾衣服去了。

第二天,冷着脸的她送我到了车站,却什么都没有说。直到车来了,她都没有开过一次口。后来车启动了,她仍站在那里。山动了起来,树也飞快跑着。我使劲回头看,却也只看到她的一个模糊身影,再后来连她的身影也看不到了。

我想起了小时候她每天送我上学的情景,她一如那时的模样,一样的站着。但后几年也就没了,我已经记不清那是几年前的事了。

车继续开着,沿途的树木在我眼前闪过,耳边是知了嘈杂的音乐,我望着那笔直的大道,笔直的就好像通向着自由。可我却不觉得开心,即便我知道那里通向着外婆家,那个地方有我一直想要的自由。

我一下车便看见了人群中的外婆,她身上穿着的很普通,是那种略黑的灰。哪怕是这么多年不见,我却还记得这是我的外婆。

外婆家有一个小院子,里面种着一棵大树,据我外婆说,这树是在她嫁过来之前就有了。

有一回村子修了路,那时人家大都也修了水泥地,没了院子里的黄泥,看起来很工整,外公也曾心动过,但后来一看院子里还有一棵树。外公就拿来了一条竹椅,在树下抽了一袋烟,他终究没有狠下心来。后来外公就再也没有提修水泥地的事了,这棵树也就因为外公的决定而保留至今。

外婆家的这棵大树给我留下了最深的印象,那时到了夏天,就会和妈妈在树下乘凉,听妈妈讲故事。

外婆家没空调,只有一只老式电风扇在不停的转着,可连它吹出的风都是热的,只有偶然吹过的风才带来点清凉。外婆说,出去乘凉吧。我就拿两条竹椅到了大树下。

这大树的绿荫仿佛隔开了一个新世界,弥漫着一种很奇特的味道,清凉,安静,美好。

等我一觉睡醒时,外婆已经开始工作了,说是工作其实也不尽然,妈妈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每年都会给外婆寄来一大笔钱,况且外婆还有退休金。可外婆仍放不下自己手头上的活,她做的一向是一些缝缝补补的活。

她也劝过多会,外婆只说着:趁着现在还看得见,就多做些,以后开不见了可就来不及了。她对外婆说:这些钱有什么好赚的,你还是歇着吧!那天没了退休金,我也养得起你。外婆说:对留些钱给牧牧也是好的。

她在多次劝说无果后,只好对外婆说:身子不行就不要做了,身体最重要。

外婆见我醒了,对我说:牧牧,来,帮外婆穿一下线,人老了,看不大清了。我对准针头很顺利的把线穿了进去,外婆,以后还是必要做这针线活了,对身子不好。外婆笑着对我说:牧牧也和你妈一样唠叨了。

我没有说话,外婆不知道我来这的原因,我也不想说。

之后,外婆说起妈妈小时候的故事。我不想扫了外婆的兴,就坐在一旁听着。牧牧是在城里长大的,倒是让你妈少受了罪。你妈当年可是让我受了不少罪,昨天才去挖了人家家里的青藤,今天又去掘了他家的菜地,把你外公气的。

听到这里,我有些诧异了,她小时候竟如此顽皮?

外婆看着我诧异的脸,笑了。

你妈想来也不会说起这些事,每次被我提起总要闹别扭。之后,外婆便说起了妈妈小时候的糗事。

有一回,妈妈在你爷爷生日的时候送了一个花环给你爷爷,爷爷乐得不行,可这边才乐着,邻居就找上了门,一问才知道,这花竟是从邻居家偷来的。你爷爷被气得

你妈喜欢去河边抓鱼,那鱼也就大拇指头大小,可抓到一条也要开心半天。有一回抓到了一尾野生河鲫,有拳头这么大

外婆说了很多,我那时才知晓原来她还会编花环,捉鱼

天有些黑了,外婆放下了手中的针线,打算去做饭了。在夕阳中,我看着外婆佝偻着背离开的身影,阳光照在她的银丝上,就这么一步一步的走着。

那个应该和外婆走完半辈子的人已经不再了,我想过去陪她,可我却陪不了外婆的后半辈子。

晚上的时候,我睡得很不安稳,梦里多年前的外婆,穿着丧服的外婆,还有现在的外婆。最后,各个影象合在了一起,竟然化成了一个我不认识的陌生人。

我骤然惊醒,一看,天早就亮了。

我起床打开房门,外面有一个人,不高的个子,穿着一件灰色的衣裳,两鬓染满了白霜,额头刻满了时光留下的交叉线,眼里带着一丝的愁苦,耳朵上带着一对金耳环。

那个人开口了:牧牧醒了,早饭放在桌子上了。我猛然想到,眼前的人是我的外婆,和我生活了三年的外婆。

我到那时才发现,这个原本我最熟悉的人竟然便得如此的陌生。

我又想起了外婆的话。牧牧,你妈妈当年可皮了,这么高的树都敢爬上去,还和那些皮猴比,要不是后来被你爷爷抓了个包呆呆的望着那树,我是她曾经最亲密的人,可我却从来没有了解过她过去。

是我丢了她的过去啊!

可如今她的脸是什么样的,是不是和外婆一样浸满了风霜?她的头发有没有染了白霜?她的眼里有没有写着愁苦?

我连她的现在都丢了

我想家了。我好想回家看看她,看看她的脸,看看她的发,看看她的眼。哪怕有那如山的作业,昏天黑地的补习

当天,我和外婆道别,独自一人回去了。一如我来时的情境,山水也都跑着,耳畔呼啸而过的风,似乎挽留着我,可我没有半点犹豫。我走了,离开了外婆,也离开了我的自由。(网 )

因为,我希望我记得的不只是她送我离开时的背影

其实,离家出走远了、久了,那最熟悉的熟悉也就变成最陌生的陌生了

但幸好,我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