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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野菊花的情感美文

发表时间:2020-12-21

东风破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东风破",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学校重新维修时掀了我们曾一度渴望有天能够塌掉的破教室,我们那帮子快乐友谊建立的革命根据地,化为了平地。校园里那棵见证过无数清纯的或不清纯的初恋的大槐树,月老似的热情依旧,物是人非的很。

我是个懒得无药可救的人,懒得适应新环境,懒得认识新朋友,毋庸置疑,我是个怀旧的人。

我大部分时间都活在回忆里,让平淡无奇的烂日子在怀念中溺死。

疯子是我的初中同桌,同了三年,疯子长得象潘长江,无论个头与相貌,有段日子整天手舞足蹈,妹妹来过他的破河什么的,为此疯子踢飞了好几双鞋。之所以叫疯子是因为疯子自封为大名远扬的聂风大侠。

疯子和我都是老班的重点劳改对象,初中三年公认的优秀“清洁工”,之所以劳改我们是因为我们桀骜不驯。其实我们只是不喜欢听老班一节课大发100个“啊”的感叹而明目张胆地看古龙,从不写作业却产生大量文字,梦想发个什么表,挣些稿费什么的,来解决穷光蛋的日子,结果把资金全投在邮资上,弄的日子越来越穷,穷到合用一只笔来写作业。

疯子很聪明,他的物理经常考第一。我读书十几年,只得过一张奖状,刚学英语考第一那会儿,我冲那些在学生眼中宝贝般的奖状一笑,揉烂,和疯子的物理宝贝比赛,看谁能先飞进垃圾箱,结果疯子的比我的飞得快些。我说,疯子——你牛!

疯子比我更爱睡,且比我睡得漂亮:把嘴巴张开用来深呼吸,放在桌面上,睡得天昏地暗,昼夜不分。我时常弄几个小废纸球什么的往疯子的倾盆大口里发射,疯子梦里咂嘴,当面包进食,然后惊醒,扬言此仇不报非君子什么的。疯子睡到极致时我会及时为疯子配音,老班就会寻酣声而来,揪出疯子,罚站。疯子睡眼朦胧,云里雾里。为表示兄弟有难同当什么的,我挺身而出,陪疯子罚站,疯子比我矮半头,让我找到自信。疯子却激动地倾囊而出;“请你吃饭,请你吃饭!”

疯子曾一度专心研究爱情高手八十招。疯子冲班内的“小鸟伊人”潘长江似的一笑,笑得贼眉鼠眼,冲着追那只“小鸟”的一帮小贼扬言:“乌龟的,谁笑到最后谁笑得最好!”结局是:笑了没几天,疯子败下阵来。

疯子精神大受打击。

而我仍义气激昂满怀希望地等待与我有三年之约的“零冷”,疯子说等吧等吧等到花儿都开了好几院子拉!

初中的最后一个春天,疯子心血来潮,硬要游什么春。于是疯子,我和同样铁的要命的鱿鱼(一个公认清纯无比活泼可爱绝世痴情的小女生,传说在等待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而如今下落不明的才子),风风火火地去了一个离城市较远的乌烟瘴气的田野。疯子,我,鱿鱼各霸占了一棵梧桐,比赛爬树。一溜烟工夫,疯子骑在树杈上,我们发现疯子猴途无量。疯子壁虎似的冲我和鱿鱼胜利地高呼:“上来呀!”由于我们征服不了我们的肚子,最后只有挤在一棵榆树上,啃榆钱。疯子说榆钱啃多了就变成富佬儿了,因为愈啃愈有钱,于是他啃得格外拼命,哪知一个不小心吞掉了一条虫子,哇哇大吐。我说我们就大叫吧!于是我们狂奔乱吼,像三匹来自北方的野狼什么的,然后一头栽倒在麦田里,仰望蓝不溜球的天。当时疯子和我很欣赏霍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梦想着哪天也戴顶草帽,拿副叉子什么的守麦田去。阻挡奔向麦田尽头的兴奋而好奇的孩子们,告诉他们:前面是悬崖,是深渊!

本来说好秋天去踏秋的,可忽然就毕了业,毕业那天有种重温1949的感觉。兄弟,还上同一所高中,一个班,用一张桌子,一只笔,吃一张大饼,我意气激昂地对疯子说。行。疯子答应的同样意气激昂。然后我上了该死的高一,继续无法提前释放的“有期徒刑”。可疯子失约,不知踪迹,再后来寄来了几封信,告诉我他在流浪,和社会混混在一起,很自由,要我保重什么的,疯子没留地址,只说不停地搬迁。

没有疯子“来烦”,高一的生活更烦。除了迟到,睡觉还有打乒乓球外,无事可做。

大多数时间,学校那帮老得无可救药,可恶得无德可扬的老师们幼稚得仿佛幼稚园的“小朋友”,每周都会心血来潮,一副报效一中为校做则什么的,铁面无私地捧个“生死簿”般的记过单查迟到。

理所当然我是常客,我只是有痴迷沉睡的好习惯而已。胸卡发下来的第二天就不翼而飞,“幼稚园”的“小朋友”向我索要迟到罪犯身份证,我说丢了,他说:“哼!出去!”我就说噢!然后转身推车回家,大睡一个下午,很舒服。

清晨迟到时,无家可归,无处可去,只好骑单车满城绕。一只狗在啃骨头,另一只狗屁颠屁颠地跑上来,抢骨头。于是两只狗为一块骨头大打出手,打够火候时,蹲在对面坐山观狗斗的另一只狗杀出来,抢走骨头。另两只呆狗,气急败坏,合伙追上另一只狗,我试图骑单车和三只狗赛跑什么的,无奈狗比我跑得快。而且狗抢骨头的事令人烦恼,像极人生。

下个小雨,刮场大风什么的,我会躲进学校旁边的教育书店去,煞有介事,一本正经地搂住几本书,打坐几个小时。览饱之后,伸个懒腰,送给服务员一个蒙娜丽莎般的微笑,对不起,忘带钱。然后逃出书店。

有时上课迟到,同组几个成员,抱着此路不通彼路通的佛门精神:跳墙。我只是抬头呵呵笑。妈的,不爬墙来这干什么?他们冲我吼。呵呵,猴子爬山,我看着墙头上的乌龟们笑。想起初中那会儿,和疯子合伙在画室偷运画架子,鱿鱼在校外接应,以备今后迟到当梯子爬墙之用的事。呵呵……我笑得阳光灿烂。

不多时骑墙难下的乌龟们被恭候多时的保安弄进政教处去写检查,我逃之夭夭。办公室永远是世界上最不分是非之地。疯子一生中最有哲理的一句废话。

无奈,我仍是高中老班的打击对象,原因是我是班内唯一一个在他控制之外的学生,他想操纵每一个人,但他操纵不了我,他视我为垃圾。我说,垃圾总比机器活得自由。

听英语课只用友好的眼光看待那个胃疼也要坚持讲课的可爱中年妇女。我会写个:“胃疼请假休息”之类的纸条,下面签名:耶稣。趁她转身时,天外飞纸球般来个神不知鬼不觉,想象着让她激动成个什么样子。

我的语文成绩大起大落,从不听课却能捞个第一什么的,然后拿起卷子,揉烂,快乐地飞出窗外,只是少了疯子的双宿双飞。

和初一初二的小朋友玩乒乓球,小朋友屁颠屁颠的很可爱,像小时候的疯子

。狗屁球友说我以大欺小,我说欺个球呀。小孩比我还横,以大欺小得很呐!我呵呵地对小孩说,小孩,不赖不赖。小孩不服,说,大孩,以后别叫我小孩!我说哦,好的小孩。结果小孩一生气就不和我玩了。

鱿鱼上了中专,不过时常陪我玩球什么的,赶上阳光灿烂的日子,我俩就在草地上听水木年华,清纯的乡野气息。

听说青梅竹马仍无音讯。

无聊地过完了半个高一,元旦前夕,疯子出乎意料来校探望我。疯子仍是比我矮半头,我说,兄弟,想死我了,想的都老了。疯子沧桑地一笑。疯子变了音,我说,疯子青春了,呵呵。疯子笑,笑得一脸疲惫。疯子问我那只“鸟”过的好不好。可我对那只早飞走的“鸟”的后文确实一无所知。包括我的梦中情人。

然后,一年乌龟似的慢悠悠爬过去。疯子音信彻底全无,我的球技却日益光宗耀祖。希望下次见到疯子能打得天翻地覆。

初秋下午,鱿鱼说:“疯子被抓了。”

我一愣,瘫倒在地上,对不起,鞋带开了。然后脑中一片空白,不可能!呵呵打球吧!乌龟的,打得她满地找球。

“疯子可能被枪毙!!!”你他妈的怎么没有反应?!鱿鱼气急败坏。

“呵,滚!”我平静地说。

鱿鱼扔下拍子,迁到她所就读的那座城市,消失。我坐在月老似的老槐树底下,坐了三个小时,乌龟的忘记了上自习。迷迷糊糊走进办公室,没等到老班骂个尽兴就丢给他一个炸弹——没事我回去了!!之后甩门而去,行尸走肉般进了教室,猛抬头,走错班了,想哭却哭不出来。

疯子和一群社会混混在网吧抢一个10孩子的钱,后来孩子不给,致命一砖是疯子给的,小学生死了!恰巧小学生的父亲又是公安老干部!

事情闹得满城风雨,我脑中只有疯子幼稚的学子脸,我的兄弟那单纯的笑容。

一连几个星期,我都在迟到,打球,捞住一个人就开战,弄得自己像头斗牛,直到打得筋疲力尽倒床就睡,什么也不想,像头猪什么的。

每天在教室最后一个角落,不要同桌,坐上一天,不说一句话,只剩下回忆,弄得自己在回忆里一天天变老。

同时,自己爱了几年的人,突然让我明白他深爱的是另一个人。另一个从来不爱他的人。

呵呵都去爱吧!我给你们牵个线什么的,过得比我好就可以了。然后我人间蒸发似的消失在他的世界,在这血肉伤口上撒把盐的时候,我他乌龟的流下一滴憋死的眼泪,像在滴血什么的。

此后,泪水泛滥般老是哭,自己都无法阻挡。于是拼命留长发。遮住眼,这样就不用躲在角落里掉眼泪什么的了。

于是潜藏在灵魂深处的所有不羁,全都暴露无遗,反正我自己一无所有。也不怕再失去!2003年冬,背起画夹,踏上他乡去学画,失去任何语言,语言是最苍白的一片脆弱,而人却是理智背后更加脆弱的动物。

每个星期都会混进幼儿园,和小朋友们玩游戏,笑得很想哭。时常一个人外出写生或看星空什么的,只是讨厌自以为是自命艺术家的画班里那种乌烟瘴气的生活。回宿舍晚了宿舍老头锁门不让进,好!飞檐走壁。带着我的狗(一只在大街上捡的流浪狗)。

大部分时间都在睡觉,讨厌逛商店什么的,沉睡是最好的解脱,一梦无痕。

一年以后,断了一年联系的鱿鱼来电话,说要来看我,想念老朋友了。我说,别,免得你被野人吓着。她说,乌龟的算了吧!谁吓着谁还说不定呐。

迁到另一所城市后生活发生很大变化,乌龟的,没办法,一时无法适应,所以自由落体。我不在怀疑:是世界改变了我们,我们确实无法改变世界。她说一个个男友不定期下岗,拉大款男友狂购,不想回家,妈的,爸妈攥着那点小钱,不为我交学费,好!我自己来。

鱼以妖艳的姿势就着一瓶酒诉说。乌龟的我断定,她彻底自由,比我自由,只是变得更加陌生。酒是最好的麻醉剂,喝醉了什么也不用想。乌龟的清醒是最愚蠢的猪,她泪流满面,灌自来水似的喝酒,说。这世界没什么亲情、友情、爱情,全他妈尔虞我诈,直到我七年的等待被践踏得一文不值时,乌龟的我才明白,所有只是一瞬间而已,一滴眼泪落地之后全部消失。鱿鱼吐着烟圈。可我他妈的就不明白我为什么还要回来!

鱿鱼!这是因为你还记得我,我还记得疯子。两年来我们都没有忘记其中的任何一个人。我平静地说。乌龟的,因为我们是世界上最大的傻蛋。鱿鱼不屑地笑。

我想睡觉,很累了。我疲惫地说。

你装什么斯文,扮什么深沉?我最讨厌那种在别人面前装得烟酒不沾的人,妈的在背后灌得比谁都狂,抽得比谁都牛B,喝一杯。鱿鱼把酒推过来。有些醉意。

酒吧放着周杰伦怀旧而伤感的《东风破》,“我在门后假装你人还没走……”我拖过酒,第一次喝酒弄得我排山倒海,愣是没吐。你打不打架?说实话,如果打不用警察,乌龟的,现在我就灭了你。我冲灌下八瓶酒的鱿鱼吼。呵呵……不打,放心,死不了。

然后我俩歇斯底里地醉倒。

睡梦中出现:鱿鱼两年前单纯的笑容,坚信已经爱了七年的男友;我深爱的人忧郁的笑容;疯子上课睡醒后,脸上挂着我的王八杰作,嘿嘿地傻笑的面容。然后他们的笑容变淡,一个个消失……

耳畔响着无可奈何的音乐:岁月在墙上剥落,看见小时侯,犹记得那年我们还都很年幼……

后来

后来。听说疯子在石家庄省监狱表现良好,被减为无期徒刑。

后来。上了高三,我开始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最大的梦想:寻找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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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言东风(读赤壁有感)


旧苑荒台杨柳新,菱歌新唱不胜春。远处飘来一阵朗朗的读书声,早春之景又一次荣光焕发。东风来了,漫不经心地吹打着还未发芽的树木,发出萧索之音。帐门外飘扬的旗帜,战马的嘶鸣,跨越千年的沉重脚步,都在讲述着一段纷争的年代。英雄卷起风云,谁却醉卧沙场?无言的东风,忙不迭地吹覆了黄土,一层一层地掩埋了累累的白骨。

空中黄沙飞扬,马蹄声、风声、脚踏声、鼓声、呐喊声都在旋转,汇集成歌。他身披着一件拖地长衣,手摇着羽扇,悠然地捋着胡须,自在地俯着三军将士,犹如闲庭登上了神坛。他停了会才抬头,观瞻方位,焚香于炉,注水于盂,仰天暗视。许久,才握着七星剑下了祭台。被他料得正准,我便是几天后的东风。他是那个时代的英才,这样做只不过是为了掩人耳目。

马踏着黄土,轰隆隆的脚步声从遥远的地方传来,军营里早已擂起了战鼓,吹起号角欲要厮杀。我恍然明白,却不解孔明兄此番意思。可是我还是如约而至,迎着东风起,向着战场奔赴。

鼓声震天响,喊杀声不绝于耳,却充斥着撕心裂肺的惨叫。我充耳不闻,鼓足了劲往前冲,江面上烧起了大火,火魔窜涌,把一艘艘连在一起的船吞噬,很快火浪冲天。翻揽的江水带着恐惧淹没了惊恐的士兵,一颗微不足道的棋子,一个致死还想念远方亲人的人子,群雄纷争中,挣扎着失去了生命。多少人哀鸣着死神,多少人痛不欲生被烈火焚身,多少人肯请一刀了决,手舞足蹈像疯了一样跳进了黑色深渊,咕咚一声,伸起的手也被淹没了。

我没想到,也不愿去想。死神在那天狰狞地狂笑,伸出他的魔诸爪,把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带走。漫天地如雪残阳下,露出死神那滴血的獠牙。碧绿的江水被鲜血染红,残乱的各种碎片肆意漂浮在水面。在靠岸的地方,尸体们互相拥挤堆叠在一起,面目模糊,惨不忍睹。开败的菊花被我吹起,漂在江面上睡着了。

孔明停立在江边,望着满天残阳,突然剑指苍穹,狂叫北斗。如血的霞光和血红色的江水在水平线上连成一色,飞过的大雁叫断人肠。多少生命在这一刻永远地消逝,又有多少人为此伤心欲绝。孔明坐立江边,下着一盘空棋:盘上无子,只有我和他两人。下着下着,天变了色,水又开始翻腾。

火光冲天,喊声雷动,黑云罩地,空气中的气息愈加压抑。一小兵冲于账前,向坐在正中间的孔明疾声禀报:报,曹操东壁鏖战,皆已不支,曹军着枪中箭,火焚水溺者不计其数。

孔明你嘴角微露笑意,眼神迷离,可是你还是奋起身,说道:传令三军,斩杀曹贼,莫不可放过一兵一卒。我看见了你眼眸中的杀意,冷得像冰一样。

话语刚落,我心灰意冷,顿感身体沉重,慢慢地我郁结成珠,哗啦啦地下起了倾盆大雨。我不想去管你死我活,勾心斗角,这个刀光剑影的纷杀年代,我汇聚成水流,淌过那片干涸的土地,让绿色的种子区去开出希望的果实。

东风一樽酒,宿醉汴京城


琪树明霞五凤楼,夷门自古帝王州。我最初认识开封并不是因了它沧桑悠久的八朝古都之名,也非因为它丰厚多元的文化底蕴,而是源于一次偶然中的必然。也许是机缘巧合,故而平生第一次坐过了火车,便走进了如此贴心贴肺的古城。之所以说是必然,只因我骨子里,便是一个有着浓浓古意情怀的女子。

那一次,我没有像闲散游人般在这座古汴京城里游走汴河畔、缓步龙亭公园醉光阴,也没有似在小城奔波的居民般走过熙攘街市、屋舍小巷,更没有一览《清明上河园》的瑰伟形貌,只是无形地与小城相拥后便悄然转身,徒留一地遗憾。因为有责任在身,我没有选择。

数年后,终于有机会再去一次开封,许是心境的改变,我并没有想象中的激动,而是像阔别已久的亲友重逢般,有种缺失的心被瞬间填补的安暖。一切还是原来的味道,依然的贴心贴肺。因为爱上了一座城,所以爱上了它背后的故事,又因这背后的故事,所以我走进了《清明上河园》。

随着迎宾的包公与舞姿雄健的盘鼓队步入园内,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石雕清明上河图。轻抚栩栩如生的石雕,心也随之起起伏伏,上面实在镌刻着太多的信息,仿佛只有醉梦一场,才能够深切感知到昔日的汴京到底是一番怎样的景象。

我想,若有前世我应是那静谧汴京郊外的一个低眉婉约的女子吧,风清月白偏宜夜,一片琼田,静静地守着一方农家小院等待着晨光微熹时骆驼队满载货物而归,而我也可以为牵念数日的丈夫洗手做羹汤,炊烟袅袅,日升月落,日子简净而安稳。

我想,若有前世我应是那风帘翠幕的汴河畔浅吟低唱的白衣书生吧,带着满腹才情和父老乡亲的嘱托只身来到慕名已久的汴京,思绪如清风下的汴河,忐忑而又淡然,期待此次科考能够夺得榜首不负众望,又渴望有朝一日能够安守一隅远离庙堂,如庄子般高蹈世外,醉听箫鼓,吟赏烟霞,俯仰之间,怡然自乐。

我想,若有前世我应是那市列珠玑,户盈罗绮的熙攘汴京街市里安稳做生意的小商铺老板吧,或为绣制出唯美细腻的大宋汴绣而忙碌着,或为烧出地道精致的上好瓷器而奔波着,抑或只是安安静静地开个茶肆酒坊,做一道爽口的鲤鱼焙面,酿一壶十里飘香的琼浆佳酿,就着清喜过日子。

若能这样妥帖地安守在物华天宝的汴京一隅,也不负此生了吧。

不想考究《清明上河图》背后究竟有多少历史意义,也不想背负太多拖着沉重的脚步面对我爱的小城,它已历经了太多太多,八朝的兴衰荣辱已使它变得沧桑而古旧,任何的刨根究底都是对一个多愁善感之心的无形伤害。

换回飘忽的思绪,就这样轻轻地与《清明上河图》石雕擦肩,一丝凉凉的触感传来,一如一位经历坎坷的薄凉女子欲要讲述她的故事,却又只能轻轻地道别。也正因了这种油然而生的不舍之情,引得我心思百转,久久不能平静。

不知不觉已沿着茗春坊、九龙桥、拂云阁、四方院来到了临水大殿。一路观赏一路寻访,内心总觉有一处古迹是与我有缘的,那是一种久别重逢的归属感和不可名状的挂牵。

耳畔隐隐传来干净清脆的音乐声,寻声而至,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正方苍劲有力、华丽鎏金的宣德殿匾额,顺着宽敞的大厅来到第二层,恍然一夕穿越到了急管繁弦,玉盏催传的皇家宴席间。灯光交相辉映的舞台上,身着古装的娉婷女子或沉醉其中的调拨琴弦,或神色陶醉的敲击编钟,又和着和鸣笙箫,仿佛周遭的一切都成了若有似无的背景,所有的疲累烦杂都随之飘散。

千百年前的古汴京城里定也有这样一所临水大殿吧,那里许是皇帝宴请大臣的场所,抑或是他与某位爱妃暂时的休憩娱乐之地。罗裙香露玉钗风,靓妆眉沁绿,那时,是否会有这样一个能歌善舞的女子,素手调弦用她灵动的指尖,弹出飘逸如天籁的绝响呢,是否会有这样一个出尘如谪仙的女子,衣袂轻扬,在罗列有序的编钟前,演绎出令人称奇的曲调呢?

恍然间,仿佛自己已身处其间,随着那些出尘绝俗的音乐而舞,飘然的音符时而似清泉石流,时而似沙鸥翔集,时而细密如沧海一粟,时而宽宏如造化万物。仿佛世间一切皆可绘之声,袅之韵。

一曲终了乐队缓缓退去,而袅袅余音却一起盘旋在宣德殿上空久久不散,一如我此刻游弋的思绪。

随着退场的人流来到临水大殿的另一部分,宣和殿。只觉得这两座宫殿如两姊妹般友好比邻安之若素。一个德才兼备,一个和蔼可亲。与其说这样一个地方是娱乐之所,不如说是两个备受恩宠的妃子居所。

只是,走进宣和殿内并没有带给我想象中的安静,而是演出皇家皮影的地方。对于皮影,想来都不陌生,记得儿时还经常剪出各种纸人学着院前的老师傅手舞足蹈的样子,过一把皮影瘾。

然而在千年之前,皮影戏可是只有王孙贵族才能享受到的高雅艺术,百姓可能终极一生,都没有机会看一场皮影。而初时演绎的内容,也多是歌颂王侯将相的丰功伟德,红楼高墙内的情感纠葛。那时,伶人的唱腔当然是极美的,不然光有饱满的故事,是不足以成为达官显贵中炙手可热的一项娱乐雅趣的。

这样华丽的陈设,这般恢弘精妙的设计,若说背后没有一段耐人寻味的故事我不会相信。只是任凭后人如何述说,也只是站在旁观者的角度,个中滋味,也许只有彼此的古人才能够深深懂得。

立于楼前俯瞰紧邻的水心榭,想象着宫娥们登台而舞,广袖翩翩,如凌波仙子旖旎生香,似出水芙蓉天然去雕饰,犹恍若洛神般罗袜生尘。若是夏日楚楚的莲花盛放,又会是怎样一番情景?

好像每一个舒展身心的地方都会与水相邻,无论是高蹈世外的槛外人还是高高在上的九五之尊,都无法拒绝这份清凉与柔美。不禁想起苏子所说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欧阳修也曾行至湖间感慨道空水澄鲜,俯仰留连人在舟中便是仙也许,每个人心底都有一处林溪桃源,那是用来安放尘心拂去疲累的地方,那里可以没有公务没有人烟,却唯独不能缺少自然。

依旧走走停停,依旧漫无目的地园中信步,然而,不论是最初的《清明上河图》石雕,还是现在的临水大殿和水心榭,每一处砖瓦都是一个历史缩影,每一处瑰伟建筑都是一段耐人寻味的故事。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也许在某一处,你只须一个回眸、一个驻足,便能找到心灵的原乡。

莫欺少年穷,少年他日笑东风


20XX年8月底,我从西藏回四川。

在靠近四川边境的一个旅馆里,我和闺密住在阁楼上,木质地板,隔音效果很差。

故事得从这个隔音效果说起。

我和闺密习惯每次都住双人间,但两个人睡一个床,另一个床用来抵门,好像这样,会有安全感一样。

因为这很差的隔音效果,我们清晰地听到了隔壁的咳嗽声,不知为何出门在外一向冷漠的我居然鬼使神差地推门出去给隔壁的人送药。虽然后来我知道他只是抽烟太多把自己给呛的。

所谓注定,大概就是这一刻,隔壁屋的男人在我还没来得及关门时进入了我们的房间,而另一个房间的一个男人也在不久后推门而入。

他们两个,都认为对方是坏人。而我和闺密,当时只是想到了引狼入室。

用委婉的语言把他们赶出去之后,我和闺密坐在床上吐槽下次再也不要做好人了。第二个男人再次敲门要求借手机给家里发个短信。

当天,我们途搭的车经过通麦天险,很不幸地遇到了泥石流,我不能描述与死神擦肩而过的感受,但是很多年后,副驾驶的我还是能清晰地回忆起开车的康巴汉子的容貌,是他的淡定,救了我们一命。

所以,那一天,我们格外善良,把手机借给了那个男人,但没有让他进门。

他蹲在门外用闺密的手机发消息,我站在门里看他。他的皮肤黝黑,黑得发亮,黑得反光。可是他蹲在那里的样子,却让人觉得莫名温暖。

他把手机还给我的时候,笑了,露出了他的大白牙,我后来给闺密说看着真傻。闺密看了手机说,蛮感动的,他是发短信给他女朋友。

我和闺密都是属于那种这些年一帆风顺所以也妄想救他人的神经病,所以我们叫上那个男人,说,一起回四川吧。

第二天清晨吃早饭的时候,我大概知道了这个男人的背景,他是四川人,在西藏当兵五年,从一个白嫩小子晒成了现在这个模样,如今是退伍特警。当年西藏暴乱,他在执勤时遇到藏族叛乱分子,腿被人砸了,如今旧伤反复,疼得难以走路。

当时听着说不感动是假的,可是看他的模样,说不疑惑也是假的。退伍特警啊,为什么如此落魄。

也是熟悉了后才知道,他有一个谈了八年的女朋友,在他退伍后,带着他的所有钱财总计20万和别人跑了。

八年岁月,他没有怨她,只是说希望她过得幸福就好。

我说过我是一路上途搭回的四川,说白了就是站在马路上拦车搭顺风车罢了。那一天因为有了一个男人的加入,我们拦车变得困难了许多,很多司机都表示愿意搭两个女孩但是不愿意搭一个男人。最后艰难地把他送上了车,我们也就此分别。

本以为从此一别,就是永远。

缘分是个很奇妙的东西,隔天我和闺密到达西藏和四川交界地带,意外地搭到了一辆去成都的车,也就意味着,这是我们旅途中的最后一辆车,我们马上要到家了。

而就在这最后的两天两夜,车在川藏公路上行驶,我在车上看窗外的时候,意外地看到了那个男人,他一个人孤零零地走在路上,他的背影很落寞,却也倔强。

当然,好心搭我们的人在我们的说服下最后也带上了他。我们四个人,经过了两天两夜,一起回的四川。

路途很快乐我也没必要多说,到达成都时是晚上,我和闺密以及那个男人直接去开的一个三人间。现在回忆起还是觉得当时我们真是胆大、任性。

我们聊了很多,我只是觉得他是一个傻逼,以及他遇到了一个贱女人,才会在本该光荣回家的日子里如此落魄,甚至无颜见家中父母。

他说,爸妈让他回家,在家乡买了一个门面,让他直接回家做个生意。他说他不愿意,

可是当时他已经身无分文。

除了感叹他坎坷的命运和一根筋的大脑,我也无话可说。毕竟,我不是救世主。

第二天分开后,我和他留在成都,我去了姐姐家,他去找他所谓的兄弟,闺密回了南充。

当天下午,他给我打电话,说他兄弟不愿意收留他,顺便找我借一百块钱。

我姐当时问我一百块能干嘛,她觉得我很傻但又怕我迷路还是跟着我去了。我是一个神级路痴,一般都不愿意出门。

我也不知道当时是怎么想的,反正我是穿越了大半个成都去给他送钱,以至于晚上差点没车回家。

我记得当时我对我姐说,我总觉得,这一百块钱,我不会白给。

后来,我来了河南,他只是偶尔给我打个电话,一说起来就是几个小时,因为他只有每次做完兼职,才有钱充点话费。

他在成都工地打工,因为不服气老板把他们当牛用却给很少的工资和老板大吵一架,老板找来一群人打他,他因为当了兵的缘故,险中跑了出来。后来他去当网管,因为性子急得罪工友,被锁在宿舍,他踹烂了门,被老板赶走了。他在学校外面卖烧烤,晚上冻的要死还因为没有营业证被没收了所有的工具。

在他最走投无路的时候,他窝在公园长椅上,坐在马路上,给我打电话。

我说,回家吧。然后,他沉默。

他叫我二哥,他说二哥,我不甘心。

后来啊,很长很长一段时间,我失去了他的消息。发消息没人回,打电话手机停机。我一边过着自己的日子,也一边想着他现在怎么样。可是啊,我也无能为力。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接到了他的电话,我记得我当时第一句话就是说我以为你已经死了。此刻的他,在上海。一个高级住宅小区担任保安。他对我说,他是被人骗到了上海,才过去的时候,身份证没了,身上没有一分钱,他就在晚上的时候去水果店外面偷水果,饿得一晚上蹲在角落里吃20几个苹果。

他说了一句很粗鲁却让我记忆深刻的话,他说,二哥,当时我放个屁都是苹果味的。

很多时候,我们打电话都是他一直说,我一直嫌弃他,我毒舌是出了名的,还有一个原因,我真的觉得他很笨。

笨到被这个世界亏待了这么多次,每次给我打电话还是笑得像个傻子。

一个月后,他从小保安升到保安队长,两个月后,因为踏实肯干再加上以前担任过特警教官,他被任命为一个片区的队长,手下有70多个保安,月工资上两万。

当我写这篇日志的时候,恰恰是他给我打电话说自己和老板谈好,准备自己成立一个小的保安公司。

他说,二哥,我终于咸鱼翻身了。

当然,我只说了一句,即使你有钱了,我讨厌你还是讨厌你。

他说,没事,我喜欢你就行了。

过了这么久,他脸皮还是很厚。

他今年二十五岁,也有女孩开始追他,他问我,二哥我可不可以谈恋爱了,笑得一脸淫荡。

你看啊,一年前他穷到深夜打着手电筒走通麦天险,差点掉下悬崖摔死。一年前他落魄到蹲长椅蹲大街一百块钱都要找一个才认识不久的陌生女孩要。一年前他什么都没有。

可是啊,岁月还是没有辜负他不是吗。

那你还怕什么啊,你还年轻不是吗?

莫欺少年穷,少年他日笑东风。

跳破的舞鞋


跳破的舞鞋

从前有十二位美丽的公主,她们的父亲为了这十二个女儿的安全,把她们都安排在一个大房间里睡觉。床都是并排在一起的,公主们睡觉之前,国王会亲自锁好房间的大门。

可是,最近国王遇到了烦心事。每天早晨,当他给公主们开门的时候,总是看见公主们的舞鞋是破的。这样的事情总是重复发生,没有谁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于是,国王下了一道命令:谁能查明公主们夜里去何处跳舞,不但可以任选一位公主做妻子,还可以继任王位。但是,若谁报了名,在三日之内没有查出原因,则砍下他的脑袋。

第一位报名的人,是邻国的一位勇敢的王子。当天夜里,他就被安排到公主卧室的门外。一整夜,他连眼睛眨也不眨一下死死盯着公主们卧室的大门,可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到后来他竟然睡着了。等他醒来后,公主们的房间门开着,十二双破旧的舞鞋摆在他的面前。

三天之后,这个可怜的王子糊里糊涂地就被砍了脑袋。在他之后,又有无数个为此而丢掉性命的人。就在国王为此一筹莫展的时候,来了一位负伤的士兵。

说来也奇怪,这个士兵在回城的路上遇到了一个老太太,老太太告诉了他有关公主的秘密。

想要知道公主们的秘密很简单,你只要在临睡前别喝公主送来的那杯酒,并且装作熟睡的样子就行了。老太太说完,还送给了士兵一件披风,到时候你披上这件能让你隐身的披风,跟着公主们走就是了。

士兵信心十足地去报了名,在一番盛情款待之后,他被带到了公主住的房间旁。临睡前,大公主给他端来一杯酒,他悄悄地把酒倒了,然后慢慢躺在床上,打起了呼噜,一副沉睡的模样。

等公主们换上华丽的衣服,开始梳妆打扮的时候,小公主忐忑不安地对姐姐们说:不知怎么的,我总感觉今天有不幸的事情要发生。

你想得太多了。依我看,今天什么都不会发生。大公主回答说。

公主们梳妆完毕后,又去看了看士兵是否睡熟。大公主走到士兵睡的床边,轻轻敲了几下床,那床就自动沉了下去,公主们便从那里出去了。

等公主们都走出去后,士兵披上披风跟了上去。很快,她们来到一处景色优美、布满银树叶的林荫小道上,士兵随手折了一根银树枝,作为日后的证物。接下来,她们又走过两条满是金树叶和宝石树叶的林荫道,士兵也分别折下了树枝。三条林荫道的尽头是一条河,岸边停着十二只小船,每只小船上都有一位英俊的王子,他们是来接这十二位公主的。

公主们纷纷乘上船向河对岸驶去。今晚,小公主的船行驶得特别慢,那是由于士兵偷偷地坐在了船上。王子努力地划啊划,终于划到了对岸。岸上是一座建筑精美、灯火辉煌的宫殿,宫殿里面传来一阵阵欢快优美的乐曲。十二位王子携着各自喜爱的公主进入了宫殿,翩翩起舞,士兵也跟着跳了起来。

舞会一直持续到凌晨三点钟才结束,王子们依依不舍地把公主们送到河对岸。

一上河岸,士兵就飞快地沿原路跑回去了,公主们谁也没有发现异样。她们换下了华丽的衣裳上床休息,十二张床前都摆着跳破的舞鞋。

第二天,士兵醒来后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到了晚上,他照例假装喝下公主送来的美酒呼呼大睡,趁公主们出去时,披上隐身披风,继续去观察她们的秘密活动。第三天也是这样,不同的是,这次士兵带回了一个酒杯。第四天上午,他带上树枝和酒杯去见国王。

我那十二个女儿是怎么把舞鞋跳破的?国王严厉地问士兵。

士兵把这三天的经过详细地向国王作了汇报,话音未落,在门外偷听的十二位公主吓得面色惨白。在事实面前,她们无法抵赖,只得承认了每天从秘密通道去那个神秘宫殿跳舞的事。国王把她们狠狠地责骂了一通,下令封闭秘密通道。

勇敢的士兵,我现在要履行我的诺言,你想娶哪一位公主为妻呢?国王问士兵。

士兵想了想,说:我年纪比较大了,就娶大公主吧!国王立刻答应了,并立刻命人筹备婚礼。当天,士兵和大公主就成为夫妻。

若干年之后,国王去世了,士兵成了国王。至于那与公主们跳舞的十二位王子,他们全都中了魔法,现在他们对与公主们跳舞的事情一点印象也没有了。

破镜无法重圆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破镜无法重圆,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不知该怎样形容自己的无知和可笑,我是一个对感性的人,每当没走出一个人的阴影时,总是郁郁寡欢。当爱上一个人的时候总是脸上带着一种别人都能开出来的幸福感,或许爱情对我来说真的是生命不可缺少的东西。

不知什么时候才发觉自己是一个很讨人厌的性格,以前总认为自己脾气好,性格好,朋友多,现在总是用差劲来形容自己反思,脾气变得急躁不安,冲动任性,坏的要死,真不知道自己的朋友和爱人是怎么走过来的,总是认为别人应该对我好,去要求别人怎样做,要求别人换手机密码,要求别人要宠着我,把我捧在手心里,做错事还是要包容着我,真不知道自己怎么厚着脸皮去说这些话的,当你不好的时候总是能回忆起当初另一个人对你的好,或许喜欢和爱情真的不一样,但是在我这里,不喜欢,两个人是不可以强加在一起的。我心里喜欢的人,总是和他在一起开心,不喜欢只是面无表情的脸摆给别人看,何必去浪费两个人的感情互相折磨呢?

所以,有时候你和你爱的人分手了,并不代表会遇到一个所谓更好的人,只是这个人,无论发生什么他只适合当你的过客,终究还是会离开你,或许走道最后的人并不是你最爱的人,但是确实你命中注定的那个人。罢了,早应该就成熟一点,看清自己的社会地位,在感情中不容易轻易受到伤害,无论是谁伤害谁,都应该淡定的看开,应了那就话,是你的终究是你的,不是你的怎么挽留也挽留不住。

不知道自己活到像爸妈这个年纪,儿女也像自己一般大的时候还不会计较所谓的爱情,不知道自己那是在想什么?几十年的光阴,可能会很慢,可能也会很快,我都24了不是吗?爸妈这个年纪。年轻时所谓的同学朋友都随着时光渐渐淘汰,不知道那么爱结交朋友的我以后会有多少朋友在陪在我的身边?渐渐地,四年前毕业的我们就早已注定了个自己的人生,注定了谁改成功,谁改失败,谁改干什么,不同的轨迹,总是乘着不同的人生,我们就这样被无情的抹去。

宁昕昨天结婚了,虽然他和曹飞飞的这段缘分是在我的介绍下,但是修成正果终究还是靠他们,三年了,他们总算是在一起了,虽然没有心中的轰轰烈烈,但是细水流长比什么都重要,我想自己还是不够成熟,还打不到你的要求,或许是那么一句话:找不到对的人,其实可能是,改不掉错的自己。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发现是自己的错,自己过于追求,爱情和感觉这个东西,永远在心里划不清什么是喜欢,什么爱,什么是婚姻?在婚礼上见到了几个老家时的初中同学,昨晚我们在一起很开心,我似乎一直还是他们的开心果,从以前到现在一直没有多少变化,八九年了,我其实还有很多回忆还是停留在那儿时的回忆里,尽管,我们如同的上了高中,还有的读完了大学,然后毕业了,多多少少都有了改变,毕竟都有的结婚了,过着一个对另一个人负责,对双方父母负责,对未来孩子负责的世界。

在前夕和李永峰联系过想要去青岛的事,他给我说,他也不是以前的自己,试问每个人不都是这样么?你还是以前的那个你吗?都变了,有的变得积极向上,越挫越勇,有的变得颓废不堪,埋怨社会不公平,总之再向着属于自己命运的 起跑线改变,因为我们真正的人生才刚刚开始不是吗?我那时的性格或许也停留在你们的印象里,只是总在无意之中的时光里我们相聚在一起,谈起来自己的经历才知原来,我们经历了这么多,也改变了这么多。

恋爱了这么多次,才慢慢的感觉到爱上一个人在和一个人去分手,再去爱上一个人去忘记一个人这样重复很累。累到我想要去闪婚,但是好了之后还是会有着期待爱的心。从今年八月份的低谷里走出来,那会的我每个人都能看出来不开心,从遇到98的栾佳明,在遇到王琛,虽然还是擦肩而过但是我在爱一个人的时候感觉到了自己的无比开心与幸福,这不是荣华富贵所能代替的感觉。不知道自己会和王琛会因为这样的一件我认为的小事二分手,或许每个人的接触的底线是不一样的,我认为不是什么大事,有些人却认为这是大事,价值观不一样,往往会这样有分歧。在发现原来,憧憬过两个人的未来,幻想过两个人的婚礼,幻想过两个人孩子会随谁多一些,幻想过我们未来的生活,说过晚安,说过一生一世,说过一辈子,说过我爱你,在分离是多么的心痛。我才知道自己在不爱的人面前是女汉子,在爱的人面前是小女孩,我终究要和自己爱的人在一起无论有多么的艰辛或者不现实,我都要和自己爱的人在一起。心里很乱,不知道该怎样的去面对自己眼前的未来,可能又要回到一个萧条自己的人生,该出现,在哪里,在何时出现都是冥冥之中的。

破茧的春天


冬日里,庭院中向阳的小草丛总有一抹不愿褪却的冷绿色。依旧散发出顽强的一丝照耀冬日的绿,我常常喜欢在万物枯黄的冬天瞅瞅这抹冬日里难得的绿色。心间远觉春天久已逝去,却又好像未曾远离。就是发出冷绿色的小草也未曾在浓冬里不愿开败它苦心保持的这点微乎其微的冷绿色,真的让人无法说出,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的一丝愁愁的感慨。

立春过后,虽然时节的指针指向春天。此时,高原却是春雪飘飞的时节。旋舞的春雪给人一种柔然飘飞的感觉,恍惚间总觉人间之大美尽在一方天地间。春雪柔得让人不忍心打破它这么激情燃烧的对高原眷恋的柔情。

此时,雪花不再是浓冬里那片雪花。它多了一丝温意,柔柔的贴在脸颊上让人觉得大自然的吻。早上起来推开窗户,娇柔的春雪早已将大地覆盖,变成一片没有界限的雪白世界。春雪柔情在于它的娇羞,经不住一点热气,它独自静静的融化化作一丝甘泉悄悄孕育春的来临,这倒让人不经意间想起化作春泥更护花这句诗句来。这句诗用在春雪上恰如其分。

时节接近清明,想想春天的脚步近了。不声不响的柳树稍轻轻泛出点点淡绿,远看有一种绿色的诗意,近看却又是那么的不显眼,古人说的草色遥看近却无大概就是这么个意境吧!春雪催生了一树他桃花盛开,方知春天已来到这方高原。

桃花盛开的季节里,山坳中树木泛出点点新绿,就像化了淡妆的少女,羞羞答答。山壑中还有没化尽的春雪,这种景致可是一幅上好的山水画,柔白色的春雪衬托着刚泛出新绿的树木,让人觉得树木更加娇羞,淡淡的树木发出的新绿装点着春雪的纯。这也许就是春冬两季的共融吧。

日头将自己的光线在春季里拉得很长,渐渐地庭院中的蒲公英成片的冒出叶儿,快速成长。它对春天的渴盼应该是最迫切的。春天刚刚来临,独自疯长,盛开出的花色花朵向着阳光微笑。

五月天,天气晴朗之极。高原的气温回升得很快,一抹眼天空就空前明朗起来,让人觉得时光的精妙。高原的春天犹如破茧的蚕儿,在艰难的涅盘中获得新生。

高原的春天在冬季里酝酿。经过阵痛,带来如画的高原风光。高原破茧而来的春天,来得猛烈,来得热烈。

别让自己成“破窗”


美国斯坦福大学心理学家詹巴斗曾做过这样一项实验:他找来两辆一模一样的汽车,一辆停在比较杂乱的街区,一辆停在中产阶级社区。他把停在杂乱街区的那辆车的车牌摘掉,顶棚打开。结果一天之内就被人偷走了。而摆在中产阶级社区的那一辆过了一个星期仍安然无恙。后来,詹巴斗用锤子把这辆车的玻璃敲了个大洞,结果,仅仅过了几个小时,它就不见了。

以这项试验为基础,政治学家威尔逊和犯罪学家凯琳提出了破窗理论:如果有人打破了一个建筑物的窗户玻璃,而这扇窗户又得不到及时的维修,别人就可能受到某些暗示性的纵容去打烂更多的窗户玻璃。久而久之,这些破窗户就给人造成一种无序的感觉。结果在这种公众麻木不仁的氛围中,犯罪就会滋生、增长。破窗理论给我们的启示是:必须及时修好“第一个被打碎的窗户玻璃”。

因此,若你成为那扇破窗,那么最先被淘汰出局的人就是你。

正能量感悟:

人都要准确地把握自己的人生行程,无论何时,都要记住,你千万不要让自己成为那扇“破窗”否则,最先被淘汰出局的就是你。

洗尽铅华,破蝶成蛹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洗尽铅华,破蝶成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洗尽铅华,破蛹化蝶 一一军旅生涯,重塑人生 儿子就要从远方归来,那怕是短短的二十多天,我们做父母的,仿佛像个孩子,从知道消息的那一天起,内心热望!内心欢悦!

三年了,三年没见到一直守在身边,一直护在腋下的孩子。他会是什么样?他会有怎样的变化?他经历了怎样的嬗变?

见到儿子的刹那,满脑的思绪瞬成空白,满腹的话语无影无综。全呈在父亲,母亲与儿子的一视泪盈!

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啊!纵有千般思念,万种嘱言,化作深情一拥!

儿女皆是父母的心肝啊!

在亲朋好友的热闹声中,看着一身戎装的儿子,他俊爽精神,他阳光自信,他练达稳健!

我这不称职的父亲,心田漾着快意,满意!脑海却浮起儿子的点点旧貌。

我虽做了父亲,但我的心志还是孩子,况且我曾有一个暴君式的父亲,我曾立誓做个和善,明达的父亲!上天又安排儿子四岁前,我都不在他身边。缺父爱的儿子总显的怯怯的,羞涩的,使做父亲的我在远方看他相片时,儿子童稚的样子,总呈的可怜兮兮。我内心酸楚,深深自责!

随后的日子,我放任儿子成长,总不舍责打,那怕一句重话,到了嘴边也吞回。 我曾发誓,决不打骂孩子!

儿子小学成绩还可以。到了初中,那些老师眼里只有尖子生,像他一个中等生,尽管三科,五科的找老师去补。补,补,补。花费不少,但成绩总上不去。我们做父母的急在心上,痛在肚里。儿子也失去信心,嘴上总自信地安慰我们,私下却和几个相投同学,躲进网吧,玩游戏,抽烟

转眼初中毕业,来到二职中。心想管他了,学门技术也好!还好,我朋友得力,跟他选了旅游专业。学了半年,闲学不到东西,闲二职中纪律太严。不读了,要去财校,朋友大都在那里。(此时他恶习有点多了)。头疼!我又四处找朋友,托关系,终于把他弄去财校,还选了时尚专业。

一晃又是实习,又要学驾!学车顺利过关,实习地点他还要挑选。好,谁叫我朋友多!如愿去苏州,在星级酒店迎宾。哈哈,半年后回到家里,天天不是睡,就是电脑上打!打!打!

烟头到处是,就是他房间的每个角落,甚至窗台,处处是烟头,烟灰。 饭做好了,大少爷吃饭了,好说歹说,就是装睡。我们走了,他起来,我们回家了,他又在睡。几次恨的欲砸电脑,但他妈哭吵,你砸了他去网吧,跟些混混 哎,手又收回,随他喽。

眼看弟妹长大,我的心里,很是当心他的恶习,传给弟妹,影响他们。

又是苦口婆心,又是耐心劝导,又是动员三亲六戚。总算把他弄去朋友处上班。朋友看好他,要栽培做部门经理。他上班,我又送又接,耐心安抚,大话人生道理。上了二个月,不干了,又窝在家里。还好他不惹事,善哉!善哉!

突然一天,他心血来潮,要去当兵。

我一下来了精神,好啊!我正企望他快去锻练。 我无能改变他,让他人代劳!

我立即四处奔走,总算总算,再迟一刻,他将与军营无缘。最后一批,他终于穿上军装!

儿子走了,我们做父母的,心却悬着,当心不已!

那么懒!那么娇!他能熬吗? 时光匆匆,人生难料!

偶尔从电话传来他的声音,志向坚,但语噎声。我能想象,儿子,此刻在千山万水之遥,在与故土恫然不同的地方,历经怎样的磨练啊!人地生疏,举目无亲,全是铮铮男子汉,全是绝对的服从

蛹化成蝶,那是怎样的苦苦挣扎,那是怎样的百折不挠,那是要饮泪吞血 站在面前的儿子,抬头挺胸,举手投足,多显男子气慨!

一会忙橱房,一会敬亲敬友,总有度有礼。军人,不但男人,还显优雅!

军营,铸就男子汉的地方!

一个破腿的女孩


那天蓝天白云,天气异常的好,我带着女儿去公园玩,玩累了,坐在一条长椅上休息。

一个破腿的女孩坐在女儿边上,她们的年纪差不多,女儿忍不住向她看去,然后极不礼貌地大声问我:妈妈,她的腿怎么了?我使劲瞪了女儿一眼,小声说她:闭嘴,这样多没礼貌,你在伤女孩的自尊心。

我的声音虽然压得很低,可女孩还是听见了。她没有任何不自在地呵呵笑着说:阿姨!不要紧。然后指了指自己的腿说:我妈妈说,我是上帝造出了奇迹,因为我的腿所以我与众不同,妈妈说我更应该快乐,而不是在乎别人的目光。

我听了深深佩服她有个伟大的妈妈。

女儿则好奇地蹲下来看着她的腿,女孩大方的拉过女儿的手放在自己的腿上说:瞧瞧!和你的不一样吧?

女儿摸了摸她的腿,又摸了摸自己的,认真的点了点头说:是呀!

神奇吧?女孩敖高地问。

女儿挠挠头,呵呵笑着说:嗯!神奇。

女孩听了非常高兴,她拉着女孩的手兴奋地说:来!我们玩呀?

两个女孩子说着离开长椅,来到了草地上。我提醒女儿:不许往远了跑。

女儿不顾我和女孩疯跑着追逐着蝴蝶玩,女孩的腿跑起来很费劲,样子也很怪异,可她坚持着跑着,而且速度并不比女儿逊色。我有些担心,怕她跌倒,于是我喊着她们慢点。

两个孩子正跑的兴起,那里肯听我的话。我紧张的站起来,想阻止她们继续跑,可来不及了,看见着女儿的脚绊在了石头上,整个身子向前扑倒,我惊叫出声。

女孩眼明手快的去拉女儿,结果俩人摔在了一起。

女儿站起来的时候,哭了。我仔细的看了她的身上,除了膝盖有些红肿之外,并没大碍。这时我才想起女孩,因为她的腿,她站起来的很慢。我走过去扶起她,看她的膝盖正在流血,而她坚强得一滴眼泪都没有掉,还安慰我女儿说:别怕!摔摔更结实,我妈妈说的。

女儿似乎也被她的坚强感染,忍不住了疼,擦了一把眼泪,牵着女孩的手,继续玩去了。

太阳的余晖下两个女孩的身影变得金光灿灿。我忍不住想,女孩坚强的性格来源于她有一位好母亲,而我的女儿和女孩相比似乎娇弱了许多,是不是我给女儿的溺爱太多了,我忍不住深思。

解开心结,破茧成蝶


流过的泪太多,所有的苦都化成了长河,细细密密地汇成死海,慢慢升华成了雾,再变成霾。然后织成无边的网,划分了天与地的距离。我的世界是荒芜的沙漠,远离人间烟火,身边人流如织,全是匆匆过客。受过的伤太多,所有的爱都裹着厚厚的壳,心冻成易碎的玻璃,喧嚣和嘈杂都能轻易震破。我把戒备抽成丝,织成一个防御的茧,算是给它一个苦涩的安乐窝。

我隔着山川看世界,我对着海洋悟人情。一切近在咫尺,却远在天涯。真诚、善良、仁爱,在物欲横流的世界,被红尘滚滚的潮水冲得支离破碎,我小心拾缀,却被狂风卷得满天飞。人情淡薄,良知疲累。

无意苦争春,一任群芳妒,我是一朵素净淡雅的花,安然地开在我的枝头,我用自己的激情创造属于我的传奇,我用自己的不屈诠释生命的真谛。功名利禄,如镜花水月,空中浮云,我只求宁静。可上苍不垂怜我,总有意料之外的劲风无端地摧残,防了西边有东边,避了南边来北边,先蹂躏我的心,再阻绝我的路。

在人类的战争里,我注定不是赢家,我没有超人的智慧,没有威慑的气魄,没有足够狠辣的心肠。正义消灭奸佞,善良却敌不过邪恶。我修不成百炼钢,我化成了绕指柔。隐忍、退让、谦逊,但我依然奋进,为我的使命。在如山的压力下,我选择做弹簧,勃发一种激愤的力量,不是伤人,而是为己。

仁者无敌,博爱无边。遗忘是最好的金创药,感恩是救赎灵魂的良方。隐忍是薄发的开始,博爱是痛苦的终结。时间是最好的清洗剂。岁岁听春潮,年年别金秋,朝朝花相似,月月人不同。我头脑中的文字是五彩的珍珠,手中的笔是奇巧的针,真情是丝线,我把珍珠串成帘,闪闪发光的是我的爱怨情愁,喜怒哀乐。用它装点我的生活,奇趣生辉。

放下,便是解脱。我舆情山水,贪恋花木,让心灵小憩,在大自然中寻回我遗失的梦。曾在三月前往罗平,一路劳顿。千万亩油菜花尽收眼底,遍地洒金,太阳下,流光溢彩,忘情地扑进花丛,全是甜蜜的笑涡,空气里飘荡着新酿的乳烙,蜂歌蝶舞。热闹多,花娇弱。

七月走进贵州,直达黄果树。重岩叠嶂,高峰如云,悬崖绝壁,藤萝缠绕,清流见底,险滩秀水,如诗如画,心旷神怡!站在瀑布之下,仿佛自己是无限感慨的李白: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水声震耳,游人如织。太喧嚣!

闲暇时,我喜欢置身山野。感受天之渺远,地之浑厚。野性的自然,闻不到炊烟,看不到人影。山风用劲柔描绘岁月的更替,我用心灵感悟图画的绮丽。五颜六色的树叶是初冬的花朵,开得那样宁静、安然,浓艳的色彩泛着源自生命的最本质的激情。冷风掠过树梢,它们用不同的姿态吟唱辞别赋。虫儿亮开喉咙清唱,落叶是温床,云雾为被。松涛配着摇滚,乔木和着丝竹,溪流弹奏绝唱,知音觅何处?近在眼前!

山花洋溢我的快乐,溪水流淌我的忧伤。淡定是我的座右铭,简约是我的时尚。大自然的淳朴撞开我的心门,我的世界洒满阳光。我目之所及,辽远空茫,心豁然开朗。遗忘过去,才能重新开始。我复苏的青春破茧而出,沐浴阳光雨露,化成神采飞扬的蝴蝶,飞悦万水千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