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雀笙

发表时间:2020-12-28

【www.qg13.com - 关于野菊花的情感美文】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雀笙,欢迎阅读与收藏。

〔前言〕

无论过去多少时光

我们都在恋爱的路上

和那个讨厌的自己

和那些空洞迷惘的黑夜

和那些默默消失的地平线

当一切都渐行渐远

我们终将明白

成长,才是一个女人最好的归宿

当一切都烟消云散

这个冬天也会和很多年前的某个冬天一样渐渐冬眠

这一刻的雀笙只想守着这眼前的一日一日

单薄地生活

1.

后来我们到底遇见了没有,其实我也不并不清楚。后来我对着镜子问,对着整个夏天问,可是它们都不给我回答这个问题。亲爱的,其实这个问题应该问你,你说呢?

年轻的我们总是期盼着在人生最美好的年华里遇见最美好的爱情以及最美好的爱人,可是千回路转,我们会发现,自始至终我们一直都是一个人孤独地谈恋爱,一个人孤独地走夜路,一个人孤独地眺望遥不可及的灯塔,以及一个人孤独地走过人生最纤瘦最平淡的青春年华。

只是突然有一天我们会发现,哦,我们好像遇见过,可是却早已走散。茫茫人海,我们只是两根擦肩而过的寂寞火柴,我们穷尽一生燃尽自己,仿佛只为照亮彼此微微的人生路。?

其实,大四毕业四个月后,22岁的雀笙已经决定和认识了4个月的32岁的佟欲生走到一起了。而雀笙也不止一次笃定地告诉我,佟欲生是最适合自己结婚的那个男人。这个佟欲生就是属于自己汪洋里的那条船。这个佟欲生就是真正让自己疼痛欲生的那个男人。可是故事过去了那么久,我就觉得他佟欲生是一个心理有严重疾病的中年男人。他对不起雀笙。

这男人和女人啊,没有什么配不配得上的,全是不存在的,两个人在一起只有合适与不合适,没有配不配得上这一说。说这些话的时候,雀笙的眼里有一种冷冷的无奈感,随即她又淡淡地笑了一下。而我也从这个笑里读不出任何东西了。因为我在雀笙面前说过,他们在一起总感觉不太般配。那一刻,悠然的夏风吹过雀笙耳畔散乱的头发,雀笙一直望着这座城市灯火阑珊的光影尽头,她并没有看我的眼睛。或许雀笙哭了,或许她内心很雀跃,只是我也不知道了。后来经历了那么多,我对她也越来越陌生了,我失去了一切本能的判断力和执行力。虽然我们曾经很要好。可是对于雀笙这个故事本身,我已经早早退出了……因为我们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联系了……

2.

雀笙,南方水乡出的姑娘,长得很水灵,尤其是一笑起来弯成月牙的眼睛,非常迷人,穿衣打扮古风古韵,颇有特点,很像是从油画里走出来的女子一样。平生两大爱好:爬山和画画。而且这两项都是她的强项。

佟欲生,因为从小父母离异,并且在他刚刚记事的时候被送去过孤儿院一年,所以他没有读过多少书,一个人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善于发现,善于抓住商机,十多年过去,成立了自己的公司,并被评为本市的优秀青年创业杰出代表。但是因为年少的父母离异以及孤儿院的经历所以给他内心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所以他是内心极度缺乏安全感的一个人。可以说,他的外表和他的内心截然相反。他的外表斯文有礼,加之相貌的英俊,常常会有很多女人对他投怀送抱,可是他从来没有动心过。

雀笙曾经亲口对我讲过,她说佟欲生最艰难的时候是初中二年级,那个时候他一分钱也没有在舒城游荡,最后找了一个卖面包的仓库度过了一个礼拜,但是铁骨铮铮的佟欲生宁可饿死也不愿偷面包吃,所以最终被发现时,他已经昏得不行了,是看库房的一个大爷发现那个年少的佟欲生。最后无奈报了警,雀笙的父亲很不情愿地把他领回家。那时候,雀笙的妈妈已经改嫁到另一座陌生的城市,而他的爸爸也已经取了另一个陌生的女人。那次以后,佟欲生就像变了个人,他辍学了,他开始像个小大人一样去外面闯荡了。

那一年,佟欲生16岁。雀笙不止一次地给我说过,她说那才是佟欲生的魅力。他是一个有原则有担当的男人,从小便是。

佟欲生,早早进入社会工作打拼,如今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十余载,而且拥有自己成熟而成功的事业。我曾跟佟欲生聊过,他说,这十余年里他把人世间该吃的苦都甜甜地吃进肚子里了。而且他还眼神笃定地告诉我雀笙会是他最好的伴侣。虽然长得英俊,但是他总是板着个脸,很少笑,所以不论怎样都让人觉得他无法靠近,或者觉得他的内心隐藏了很多事情。

第一次见完佟欲生,我就隐隐觉得他不适合雀笙,他们在一起肯定会出事,他们肯定不会长久。只是作为雀笙的好朋友,看着当时为佟欲生着迷的雀笙,我只是淡淡说着,你考虑好一切,再和他在一起。

在我看来,佟欲生是奢侈的“锦缎”,遥不可及,满满的瑕疵和隔阂。而雀笙是温润的“棉麻布”,淡淡的粗糙感,但是温暖而有味道。所以无论如何,“锦缎”和“棉麻布”是不可能出现在同一件衣服上的。

3.

说起雀笙和佟欲生的相遇,说来纯属巧合。但后来再多次回忆,佟欲生却很执着地认为那一切都是上帝安排好的,雀笙在等他,而他也恰好在那个时间出现了。所以他们彼此都是为彼此而存在的,至少在那一天,那一分,那一秒,故事就是像从书里跑出来的情节一样,而他们只需要按部就班地去完成,去爱就好了。而雀笙只是淡淡地一笑,看着他,不说话,满眼的爱意。

雀笙和佟欲生相遇在雀笙二十二岁生日那天,而那天之前也恰恰是雀笙知道了自己一直久久暗恋的钟以白有女朋友的消息。

雀笙和钟以白在高三坐过一节课的同桌,可就是那一节课,雀笙就对钟以白那个男生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喜欢的感觉,因为钟以白的指甲长得白净而美丽,他的鞋子是那样地洁净而一尘不染,而且上面的纹路也非常好看。雀笙后来总是不止一次告诉我,她从来没有见过哪一个男人指甲会那么迷人,哪一个男人鞋子会那么洁净,仿佛是从画里出来的风景一样。

虽然他们之间只是短短的一节课同桌,也许钟以白已经忘得一干二净,可是却让当初有点内敛不太说话的女生雀笙从那时候就悄悄地喜欢他。喜欢可以有很多种,那种微妙的感觉会发生在我们人生的任何一个瞬间、时刻。有可能是一个眼神,有可能是一个动作,也有可能是一场梦。每当看到他,雀笙的内心总是雀跃的。并且

在高考那年,优秀的雀笙不惜一切代价打听到钟以白报考的学校和专业,雀笙毅然决然放弃了自己理想的优等大学,而报了一个钟以白报考的普通大学。但是最终雀笙没有勇气和钟以白报同一个专业,所以大学四年他们一直在一个学校,他们一直离得很近,可是他们却一点都不熟悉,其实又很远,其实一直都很远。这是雀笙后来才终于明白她和钟以白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的缘由。用雀笙的话来说,有一种喜欢,需要距离,我们就这样站着,不说话,不用熟悉,就十分美好。只是这份美好会给某一个付出多一点的孩子,让她在将来某一天回忆的时候可能会多一点悲伤,除此之外便是美好的回忆了。这是雀笙亲口说过的。

所以雀笙说她给自己二十二岁的生日礼物便是樱湖山,自己一个人去征服它!征服自己的过去!她说在十八岁那年一个算命先生给她看过相,说她命里的第一个男人会大她十岁,并且会在她爬山的时候出现。当然这些算命的先生的言论都是后来雀笙回来和佟欲生确定关系之后告诉我的。

4.

雀笙的生日总在寒冷的冬天,记得那是一个有点阴冷的日子,那天风很大,但雀笙仍然去了,因为那是二十二岁的生日礼物,因为那是年少的自己给自己的真挚承诺。穿了一件有淡淡雏菊印花的军绿色呢子外套,背了块画板,雀笙就出发了。

山脚静寂如铁,雀笙仰望这高高的樱湖山,再环顾山脚下寂寥的四周,雀笙找了好久才找到一条有人迹的路,于是就上去了。樱湖山开发的晚,山路还没有全然修好,雀笙一路爬,一路把身上的画板往上提,偶尔停下来喘几口气,喝几口水。爬了几百米,突然一个山回路转的转弯处,雀笙意外发现了樱湖山对面一个郁郁葱葱的树林,那片林子怎么看怎么觉得和这有点骤冷的天气不相符合,而且当雀笙俯身往下看的时候竟然发现了这个樱湖山和对面那个郁郁葱葱的山体之间有一片美丽的湖,波绿波绿的水,仿佛是泼墨出的一样。而且湖周围有隐隐约约的雾气,看起来宛若人间仙境世外桃源。如果能一辈子待在这样的地方那么让我做什么我都愿意,哪怕是付出我的生命。雀笙对着美景心理暗暗许下这些承诺。

被美景吸引的雀笙情不自禁地坐下来,然后打开画板,着笔来把这美似天物的东西记录下来。不可否认,虽然不是科班出身,但是雀笙在绘画方面颇有天赋。因为全神贯注,因为真正内心喜欢,因为真正陶冶于这美景中,所以那幅画雀笙用了不足大半个小时便画完了,真是下笔如有神。可不知为何,画完最后天边那一抹白色,雀笙的脑海里钟以白的身影一晃而过……翘课看钟以白打球他最爱穿深灰色的球衣球鞋,翘自己的专业课去上和自己没有一点关系的钟以白的专业课,全是化学符号,她总是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画着钟以白的样子……还有翘课去图书馆的六楼科技馆,只为偶遇钟以白……这些画面像长长的镜头一样,一帧一帧在雀笙的脑海不断浮现……多么像一条长长的温柔的毒蛇……

顺势,雀笙把目光重重地扔向对面的山上,长长地吸了一口气,然后收回目光,继续看着画板,最后,在画面的末尾处雀笙写下,行至水穷处,坐看云起时。雀笙笔。写完最后这句,雀笙又一次对着对面葱葱郁郁的山林舒了口气,这一次她闭上了眼睛,静静地享受着当下美好的一切。这长长的一口气,仿佛是把过去所有的不快都吐出来了。在这些无法用语言形容的美景面前,还有什么伤心难过的事情值得一提呢?当然所有的一切都被遣散了。但雀笙还是意犹未尽地注视着远方,她在心底里暗暗告诉自己,一切都会过去的……一切都已经过去了……只要眼前这一切的美丽都是真实的,那么一切过往的哀伤也都无所谓了……

正当雀笙想得出奇的时候,一个身穿西装、衣着笔挺、长相俊美的男人从雀笙的背后走来。他竟然说,如果我没有猜错,你刚刚画板上写的应该是王维的诗歌《终南别业》中的那两句:行至水穷处,坐看云起时。雀笙看了一眼那远处的男子,心里狐疑了一下,奇怪?他怎么会知道我写了什么?我认识他吗?随即,那男子缓缓收起手里的相机,一步一步走向雀笙身边,目视远方,胸有成竹地说,从明天起,这里就会变成一个私人的山林,而今天则是这里最后一天对外开放。在爱好美景的人心里,他对美的定义都是自私的,他希望他能独赏。他希望那美只是对他一人开放。

这片山林相传是一个叫樱湖的女子种的,这里本是她的家。她和她丈夫非常相爱,但是他的丈夫被征去边关作战,他们分开的日子每多一天,她就会多种一棵树,结果一直种了四十年,她的门前,以及她的家都被种满了,可是她的丈夫最后都没有回来,所以这片林子以及对面的林子都是和樱湖有关的东西,而相传这底下的湖水便是樱湖的眼泪,因为她天天种树,天天哭,直到有一天她再也没有眼泪,而她猛地一下惊醒才发现原来自己已经被山林围绕,已经被美丽的湖水围住了。而就在那一瞬间樱湖长出了一头长长的银发。不久后,樱湖死了,后来人们为了纪念她,于是给这座山取名樱湖山。那男子娓娓道来讲述着这个有点凄美的故事,雀笙在一旁认真地听着。

5.

收回两步,他走到雀笙的画前,说道,如果樱湖看到你今天的这幅画该是多么高兴。我喜欢你的样子,男子认真地看着雀笙的眼睛说道,我喜欢你全神贯注的样子,我喜欢你认真注视的样子,我喜欢你认真作画的样子,我还喜欢你……包括你现在的样子……你好,我叫佟欲生。单人旁一个冬天的冬,欲望的欲,生命的生。就是这三个字。很冒昧第一次见面我竟然对你评价了这么多。男子微微一笑说道。

雀笙看着眼前这个成熟稳重颇具魅力的男人,内心竟然有一点点被折服的感觉。雀笙看着他,内心深处超出寻常的平静。对于佟欲生刚刚讲的那么多,雀笙最终回以的只是淡淡的笑。

雀笙收起画板,没说什么话,继续往上爬。佟欲生则慢慢尾随其后,其实刚刚在不远的地方佟欲生拿着相机一直在给雀笙拍照,因为那时镜头下的雀笙好像就是和那片景是浑然一体的,毫无违和感。换言之,因为熟悉那个故事,所以佟欲生竟然觉得眼前这个女孩好像就是原来的樱湖本人。佟欲生从心里一下子便喜欢上了这个陌生的女孩。

雀笙淡淡地一笑和有点寂寞的眼神更加让在一旁的佟欲生对她产生了感觉。那一刻,久经商场谙熟

世事的佟欲生一下子便笃定,她就是他要找的那个人。

风呼呼地刮着,他们一边爬着,偶尔踩到枯枝的枝干,风和那些枝干的折断声则是他们之间唯一的声音。多么美好。很长时间都没人说话。雀笙是女孩子,体力终究还是有点不支,但好在她一路都在坚强着。但最终在离顶还有三五十米的地方雀笙的脚崴了。雀笙拖着崴了的脚忍痛爬着。在后面的佟欲生一下子就看出端倪,这个姑娘是一个有点倔强有点坚强的姑娘。只见他三步并作两步蹲到雀笙脚边,随即从背包里拿出一种药,轻轻地把雀笙的裤边提上去,重重地捏了一下雀笙脚踝的某一个位置,“啊,好疼啊……”只听见雀笙喊道。“看来应该是这里,错不了。”

只见佟欲生胸无成竹地说道。“你怎么那么肯定呢?”雀笙不解地看着佟欲生的眼睛问道。佟欲生竟然从那一刻雀笙的眼睛里看到了波绿波绿的湖水,好像就是这樱湖的水。佟欲生更加喜欢这个眼睛有湖水的姑娘了。而他也更加笃定了她。“不告诉你。”奇怪?佟欲生竟然用了一种很亲昵很暧昧的语气对雀笙说道。没想到雀笙却一下子被逗笑了。随即佟欲生给雀笙那个受伤的部位贴上了一片膏贴。虽然勉强被贴上了,可是雀笙却是自己走不了路了。

但是为了证明自己可以走路,雀笙爬了两个台阶,只是因为疼痛又发做,所以她慢慢停了下来,仰望着不远处的峰顶,内心油然而生一丝凉意。这时,佟欲生快步走到雀笙面前,很霸道地质问道,“想上去吗?就是那里——顶峰。”一边说着佟欲生一边还指着那不远处的山顶。“嗯。”雀笙吐出一个字,声音很小。只见佟欲生迅速抽出雀笙的右胳膊,然后左手顺势揽着雀笙的腰,正做出两人一起向上爬山的动作。只见一旁的雀笙本能地一下子往后退了一步,欲意撇清这个刚刚熟识的男人。只是她这一个动作却让她后脚跟没站稳,险些从后面摔下去,好在佟欲生反应及时一下子便彻彻底底地将雀笙揽入怀中了,这下子他们四目相视,雀笙有点尴尬地急于躲避一切,只是碍于自己刚刚被扭的脚踝又被扭了一次,真是雪上加霜啊!她这下子彻底是想动也动不了了。整个人被佟欲生这个衣着笔挺的成熟男人抱在怀里,那一刻,她认真地打量眼前这个男人,突然发现他的眼睛、鼻子以及嘴巴都格外好看,而放在一起那简直就是漂亮得没有边际了,再看看他的手,虽然没有钟以白的白净,但是他的手给人感觉很有力量。不知不觉地,雀笙的脸一下子红了,像鲜嫩樱桃似的,可是却是那样好看。看着这样的雀笙,佟欲生一直笑,一直笑。两个浅浅的酒窝瞬间很乖巧地爬上他的脸,衬得这个男子敦厚而温和了。

“你放下我吧,刚刚谢谢你救了我。”雀笙低着头,轻轻地说道。“你还能走吗?如果你这个脚还想要。”佟欲生有点生气地说道。看到低着头不说话的雀笙。佟欲生安慰地说,“本来刚刚只是想扶着你和你并肩走的,看来现在只能抱着你走了。”佟欲生有点得意地说道。“怎么可以呢?我还没被钟以白抱过呢。”说这句话时,前半句雀笙声音还很大,可是到了后面说到钟以白名字时,声音却一下子被自己咽了回去。因为雀笙突然想起来,她和钟以白几乎从不曾认识。“雀笙同学,别闹了,这都大晌午了,咱赶紧上去吧,不然就要错过更多的美景了。”佟欲生温柔地说道。“我没有告诉你我的名字,你怎么会知道我叫雀笙?”雀笙反问佟欲生。只见佟欲生说,“只要是用心想知道的,那就一定能知道。”佟欲生说。雀笙用质疑的眼神看着佟欲生,一副追问缘由的样子,“好吧,我妥协了,刚刚你收画板时我看到你名字的,这个答案满意吧。不过你的名字真好听,雀笙,雀笙……”

随即佟欲生一把抱起雀笙,而此时的雀笙也不再逃避,她环着佟欲生的脖颈,斜倚着佟欲生的肩,两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笑了。

不得不说佟欲生体能很好,不一会儿便抱着雀笙到了山顶。那短短的一段山路硬是被他们走出山路十八弯的感觉,只是不管是多少个弯那都是爱的感觉。那一路,他喜欢她,而她也渐渐对他产生了好感。这是无比笃定的事情,虽然谁都没有捅破,可是再也没有比这更让他们彼此心知肚明的了。

6.

从樱湖山回来,佟欲生和雀笙联系很密切,并且雀笙回来整个人都变得像蜜一样甜。甜得好像忘记钟以白存在过一样。就那样佟欲生经常来学校接雀笙出去玩,或者让雀笙以他另一半的身份去参加一些高级宴会。

半年后,也就是雀笙大学毕业四个月后,佟欲生对雀笙求婚,而雀笙很幸福地一口答应了。雀笙喜欢养花,所以佟欲生便很大方地给雀笙送了一个花店,让她自己经营,花店名字也叫“雀笙”。

都以为他们结婚后,佟欲生每天经营好公司,然后好好爱雀笙,和雀笙好好生活。而雀笙则一天做好富太太的样子,每天等待佟欲生下班回来,他们仍然会一起相约爬山或者做很多热恋的情侣会做的事情。可是他们结婚后日子却平淡如水。佟欲生也没有怎么带雀笙出去爬山或者玩或者参加高级宴会。他们结婚大约不到一年后,佟欲生的公司在另一座城市开了好几个分公司,所以佟欲生有好几个月都泡在另一座城市打理工作,这是他对雀笙说过的,他每天都在工作,他很忙。后来雀笙总打电话说想和他一起旅行再去爬樱湖山,可是佟欲生总说,太忙了,先挂了。时间渐渐长了,他也总以工作忙应酬多而把妻子雀笙忘得一干二净。他们之间渐渐地淡了,淡了,比白开水都淡的没有味道。雀笙才发现,原来婚姻不是姹紫嫣红的天堂,而是荒无人烟的岛国。

就那样,大概过了有两年。一次夜里,佟欲生醉酒回家,而雀笙在给佟欲生整理衣服和文件包时发现了一个性感的粉色文胸。而那天雀笙无意地接到一个性感狐媚的女孩给佟欲生的电话。那些语言真的让身为人妻的雀笙有一种深深的耻辱感。

那一瞬间,雀笙的梦彻底碎了……她感觉到身体好像被掏空了……曾经那些美好的瞬间、真挚的承诺以及情投意合的语言,好像都在时间的车辙下被碾压得粉身碎骨了。而此刻,雀笙的脑海里又一次掠过钟以白的背影,这一次,这影子站在最高的最繁华的城市一角,两行冰凉的眼泪一下子就出来了……

原来早早的结婚不过是为了早早地看清人世的浮华……随即雀笙收拾完自己的衣物,离开了佟欲生给自己的那个豪华的应有尽有的房子,是

的,那里只是“房子”,它不配称作“家”,因为“家”是有爱、有希望、有永恒意义的地方。此刻这个“豪华的房子”对于雀笙来说,它只是一个“豪华的大旅馆”,而雀笙她看错了时间,跟错了人,所以一不小心走到这里,踉踉跄跄,闹了一个大笑话,结果是和自己开了一个玩笑。

7.

再过了一个月后,雀笙向佟欲生提出离婚,没想到佟欲生什么也没有问,一下子便答应了!是的!他答应了!!什么爱与不爱,都是骗人的!!!他佟欲生什么也没有问就答应了!!!用“王八蛋”来形容他,都把“王八蛋”这三个字玷污了……最后雀笙卖掉花店,所有的钱一分不少地打到佟欲生的账户上。是的,她不想用他的钱,因为那样会脏了自己的手。

这一年,雀笙二十六岁。离婚后的雀笙一个人去了北方的小城工作生活。从来没有在外面上班过的她才发现原来出来工作很辛苦。不久后,雀笙认识了附近酒吧的吉他手阿海。阿海留着长长的波浪卷的头发,眼角细腻而有光,鼻尖很长。第一次去酒吧,阿海给坐在酒吧最昏暗灯光下的雀笙拿来一瓶啤酒。两三次之后他们便熟了。

后来,阿海经常约雀笙一起出去玩。阿海喜欢骑摩托车,他和他的摩托车总是像一阵疾驰的风一样一跃而过,而久而久之,雀笙也越来越喜欢那种疾驰而过的感觉,在阿海的摩托车上,倚着阿海宽宽的后背,仿佛觉得一生都是那么地幸福。

后来雀笙和阿海相爱了,在偏远的北方小城。时间长了,为了节省房租,他们住在一起了。白天他们都各自出去工作,挣得微薄的工资,而晚上回来躺在一起,谈天说地,时间好像就那样静止住了。虽然日子有点清贫,可是两个人都彼此很透明,雀笙相信阿海不会欺骗她,不会在外面有别的女人,而每一夜躺在阿海的怀里会让雀笙感觉到她是这个世上最幸福的女人,这是和商人佟欲生在一起从来没有过的感觉。

每一天就那样慢慢地过着,没有目的,没有更多的想法,虽然每一天上班会辛苦点,可是晚上回来他们都会觉得日子如斯美好。阿海把所有挣得钱交给雀笙,而雀笙也扳着手指头算着他们什么时候可以在这个城市买属于他们的房子。可是他们彼此从来没有提到过结婚。雀笙说过,等再过两年攒够钱买了房子,我给你生个孩子吧。就那样他们在一起过了有三年多。

一天晚上下班后,阿海和往常一样准备骑摩托车带雀笙回家,可不巧,那一晚就在酒吧门口,阿海刚刚把摩托车点着,谁料想到一个更加迅猛的中巴车在酒吧门口一个猛地刹车,结果一下子把阿海撞出了十几米远,那一瞬间,雀笙亲眼看到阿海的身体像一个玩物一样在空中画出完美的抛物线,然后久久地沉下去,地上是一滩鲜红鲜红的血迹……

那一瞬间,雀笙想哭可是一直哭不出来,她感觉自己的眼睛好像在流血!

阿海死了!!

雀笙亲眼看到他死了!!他死了!他死了!

9.

这一年,雀笙刚刚三十岁。雀笙没有哭,始终都没有哭。筹备完阿海的葬礼,雀笙又一次提起背包,这一次她准备西行。南方是钟以白,那已经成为了一个不可能的过去,东边是佟欲生,也已经是一个错误的过去,而北方则是阿海,一个美好的爱人,就那样走了。所以这一次她要一路向西。这一次她没了期待。没了,彻底没了。

三十岁,也就是这一年,阿海死后,雀笙开始学会抽烟,性格一下子变得很孤僻。时间久了,雀笙渐渐想明白,年少的钟以白,可望而不可即,魔鬼的佟欲生,可及而不可能,清白的阿海,可及可遇而不可终。

后来一路向西,雀笙一个人翻越了很多山,在一个偏僻的山里给孩子教书,一教就是十年。

四十岁时,有一天,雀笙给我写了一封信,她说:

阿海死了快十年了,我们也都快不惑了。阿海死后,一路向西,我来到山里。在这里教了快十年的书了,这里的孩子总让人爱不够。

一直都想走,可是一直都没有想去的地方,所以就一直待在这里了。后来想想,人一辈子总要有一个永恒的地方,不能一直漂泊,所以我不准备离开这里了。我要死在这里。大山的深处。

这里的孩子经常会问我,老师你结婚没有,我总是笑着告诉孩子们,在老师年轻的时候,已经结过婚了,而现在对于老师来说,你们才是最重要的。

你知道吗?后来我才想明白我爱过钟以白,爱过佟欲生,爱过阿海,那些爱已经随着时光老去了。我现在爱的只是这些简单的日子。

12-16日雀笙笔

后来,雀笙再也没有结过婚。

〔20XX-11-12星期六于青门巷安静的六楼〕

〔芬芳后记〕

今天去了南郊师大,做了一件事情。纪念一下吧。或许有意义,或许没有意义,但是内心深处有一个声音告诉自己一定要做,所以就做了。

这篇短篇小说写了好长时间,大概从上一篇《吾与时光皆薄凉》完了之后就开始写,结果一直写到现在,这几个月其实生活仍然一直很平淡,很平淡。工作有的时候会很忙,忙到我会想吐。

二零一六这一年过得太快了,渐渐地想明白了一些事情,很多自己想追求的东西会随着这平淡的日子让人觉得越发遥远而不可及,而某一天一觉醒来也会觉得,好像那些东西已经不重要了。

写小说,我很拖拉,我承认,讨厌这样的自己。不过写诗歌,还行吧。希望每个人都能从小说里读到点什么,然后继续光明而灿烂地生活!

GoodNight!mydear.

情感一生延伸阅读

笙烟成歌


暮歌,我们和她们不一样吧。

笙烟,其实我们都是一样的。

笙烟和暮歌认识有多少年了呢,好像很多年了吧。从笙烟六岁起她们便一起生活在这里,一直到现在,七年了。这里叫什么呢,这里是潇湘馆。是京城一等一的妓院,但是就算是一等,也依然是妓院呵。

一、

笙烟第一次见到暮歌的时候,是在潇湘馆的后院里。那一年的笙烟只不过是六岁,她是因为家境贫寒才被送进的潇湘馆。所以笙烟一直都以为,只有家境贫寒的人才会被送进这样的地方来。

但是暮歌不一样,她那天梳着精致的头发,身上穿的衣服也是上好的丝绸。她就像是画里走出来的仙子一样,好一会儿,暮歌才发现站在她身后的笙烟。看着眼前这年龄相仿的姑娘,暮歌便报了一个微笑。

笙烟这才回过神,忙不迭的抱着手上的脏衣服离开。

只那一个笑容,便暖了笙烟的心。那一年她还不知道,后来的她会和暮歌有多少的牵绊。

笙烟和暮歌第一次真正的交集,是那天晚上。舒妈妈把暮歌带到了笙烟的房间,她说:“笙烟,这是新来的暮歌,你们年纪差不多,就住在一个房间吧。”

暮歌,这个名字真好听。而后笙烟便应下:“是。”

“暮歌,笙烟比你先进来了一年,有不知道的事你可以先问问她。”说完这些,舒妈妈便带上了房门。

笙烟还有些胆怯,她往床边站了站,然后拍拍床:“暮歌,你可以坐这边。”

暮歌手上还提着一个小布包,她轻轻坐在了笙烟的身边,她说:“笙烟,你很好看。”

生平第一次得到表扬的笙烟,尴尬着不知怎么回答。倒是暮歌先笑了,她笑起来总是暖暖的。她拉拉笙烟的衣角:“好啦,我们一起睡觉吧。”

睡觉的时候,她们互相背靠着背。笙烟的声音轻轻的:“暮歌,安。”

“安。”

二、

暮歌睡得并不好,她的耳朵里听着那些男男女女的声音,嘈杂无比。她从床上坐起来,看着笙烟在浅浅的呼吸。窗外的月光柔柔的洒在她的脸上,少有的安然。差不多的年纪,笙烟是用了多久的时间才习惯在这样的嘈杂里安然入睡的呢。暮歌有些心疼,为她,也是为自己。

早上的时候,她们都起的很早。暮歌已经换下了昨日穿来的衣服,换上了舒妈妈给的衣服。笙烟把脏衣服都抱过来,然后吱呀拉开了房门。

暮歌把头发梳起来,她说:“笙烟,我和你一起去。”

笙烟点点头,站在门口。暮歌走过去,很自然的挽起了她的胳膊。她说:“笙烟,以后我们就是姐妹。”她说:“笙烟,你多大了?”

笙烟的声音小小的:“六岁。”

暮歌有些欣喜:“我比你大,我有七岁,以后我是姐姐。”

笙烟应着:“好。”她偏头看着暮歌,问了那个她一直想问的问题:“暮歌,你为什么会来到这里?”

暮歌眼里的光瞬间暗了下去,笙烟不由慌了神:“没事,你不想说就不说。”

她们走到后院的水井边,笙烟很熟练的把水桶放下去,提了半桶水上来。暮歌蹲在井边:“笙烟,你每天都要洗这些衣服吗?”

笙烟点头:“嗯,每天都洗,洗不干净就要挨打。”她瘦弱的身子提水的时候总有些摇摇晃晃,暮歌生怕她会不小心摔倒。

后院有个专门收脏衣服的大盆,里面已经收了满满一盆。暮歌挽着袖子,帮着笙烟一起洗。她说:“笙烟,你一个人每天要洗这么多吗?”

笙烟低着头:“有几个姐姐之前是和我一起洗衣服的,但是她们现在长大了,舒妈妈说要让她们做别的事情了。”

别的事是什么事呢,暮歌也不知道。她从来没有自己洗过衣服,棒槌、皂荚、澡豆,对暮歌来说都新奇的不得了。

三、

一晃她们就这样过了两年,暮歌过九岁生日的时候,第一次有人来潇湘馆找她。

那是从小养大她的奶妈,她说:“暮歌,你的娘亲过世了。”

暮歌的心就像被什么东西重重的敲击,泪水汩汩而下。

奶妈的手搭上暮歌的肩:“孩子,你要回去看看吗?”

暮歌拼命摇头:“我不回去,我不回去。”

奶妈叹口气,她从怀里拿出一只簪子:“这是你母亲最后留给你的东西了。”

暮歌颤抖着接过,而后她抱住了奶妈:“谢谢奶妈,请帮我在娘亲的坟前多烧些纸钱。”

奶妈就这样回去了,暮歌转身进门时便看到了笙烟。笙烟没有说话,她只是安静的抱住了暮歌。暮歌的声音有些哽咽,她说:“笙烟,我再也没有亲人了。”

笙烟拍着她的背:“怎么会呢,以后我就是你的亲人呐。”

暮歌第一次给笙烟说起了她的身世,她说:“笙烟,你知道京城赵家吗?”

笙烟点头:“知道,京城里的大户人家,做丝绸生意,大家都知道的。”

于是暮歌垂着头:“我的本名就是赵暮歌。几年前,我爹爹出门做生意被人所害,我的娘亲被李家老爷强行娶进家门。娘亲护不住我,七岁那年,就是李家老爷派人把我送到的这里。其实我知道,就是李家害的我们家,但是我是女子,我无能无力。所以,我也不能去李家看娘亲的。”

这是笙烟第一次听到暮歌的故事,她抱抱暮歌。她说:“暮歌,别太难过了。我从一出生就成了江流儿,姓什么都不知道,捡我的奶奶去世以后,我就被人卖到这里,这里的姐姐们说,这是我们的命,但是我不信命,从来都不信。”

八岁的笙烟,说这些话的时候就像一个饱经风霜的大人。暮歌将她抱更紧些,她说:“笙烟,以后,你还有我,我还有你。”

四、

渐渐长大的笙烟和暮歌都越来越好看了,暮歌美的大气,笙烟美的小家碧玉。

一日,舒妈妈又带了个小姑娘到后院来,她似乎是才想起后院的笙烟和暮歌来。她将笙烟个暮歌细细打量了一遍,而后道:“收拾一下,等会来我的房间。”

暮歌微微一惊,笙烟却已应了:“是。”

舒妈妈的房间要穿过潇湘馆大半的阁楼,沿路上走过的都是挽着姑娘腰肢的男子。笙烟跟在暮歌的身后,手心沁出细细的汗珠来。

走到舒妈妈的房门前,暮歌轻轻敲了门,然后门吱呀便打开了。

“过来。”舒妈妈坐在桌子旁微微一招手。

暮歌和笙烟有些拘谨地上前,舒妈妈便起身,用手抚过她们的脸庞。

“多水灵的姑娘,这几年总算是长大些了。日后你们不必去洗衣了,跟着画姑和秀娘去学别的东西去。”舒妈妈说这话时,笑吟吟的,仿佛是有大笔的钱财要

落入她的口袋一般。

舒妈妈给她们换了大一点的房间,但是笙烟总觉得自己仿佛是掉入了更深的深渊。

她们开始和别的姑娘一起学琴棋书画,甚至要学一些魅惑之术。她们被动的接受着这一切,但是暮歌说:“笙烟,至少我们不用洗衣受累,女子学些琴棋书画总是对自己有好处的。”

这一年的暮歌十岁,她懂得如何在这样的环境里去看人脸色,她想要保护好自己,保护好笙烟。她无能为力去为父报仇,但是自此之后,她想保护好身边这唯一的笙烟。

五、

笙烟总觉得自己的悟性是不如暮歌的,一样的诗词,暮歌看两遍便能背下,她总是要多花一炷香的时间。一样的曲子,暮歌半天就能学会,她总是要花整整一天。

她说:“暮歌,我是不是真的很笨呐。”

暮歌还是像以往一样抱着她:“不会,你是最聪明的姑娘。”

晚上的时候,她们一起拿着脏衣服放去后院,她们听到有女子的哭声。那是后院的一间黑屋子,她们从来不敢去的。但是今天,她们突然想一起去看看。

昏暗的烛光照着破旧的窗户,有光从破旧的纸里面透出来。

屋子里是一个被绑着的女子,满身伤痕。笙烟记得她,她是和她们一起学诗词的轻衣。她敲了敲窗,轻衣听着声音抬头看向了窗边。但是她看不见外面的笙烟,她只能看到人影倒映在窗户上。

笙烟还没来得及开口,头顶上边响起了一声咳嗽。是舒妈妈的声音,她们再熟悉不过了,笙烟禁不住打了个颤。

“你们在看什么,不听管教就和她是一样的下场。”舒妈妈面无表情的说道。

“我们是来后院送脏衣的,这就回房间去。妈妈也早些歇息。”暮歌一退身,牵着笙烟便急急忙忙转身走了。

“暮歌,我们和她们的命运不一样吧。”笙烟的声音有些哽咽。

“笙烟,或许我们的命运都是一样的。”暮歌眼睛里的光都暗淡下去。

“不会的,暮歌,我不信命,我们和她们的命运一定是不一样的。”

六、

一转眼,笙烟和暮歌已经一起在潇湘馆生活了七年了,暮歌都已经十四岁了。

暮歌第一次来了月事,是在西阁里,她看着身下的一片殷红。吓得赶忙呼唤来了笙烟,可是笙烟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暮歌有些慌张:“笙烟,我是不是要死了?”

旁边年长些的琪姑娘忍不住一笑:“有什么害怕的,这只是证明你是真正的姑娘了。”

这话把暮歌听的一怔:“什么叫真正的姑娘呢?”

琪姑娘噗嗤笑出了声:“就是你长大了,可以生孩子了。”

但是在暮歌看来,自己也不过是个孩子,所以她依然听不明白琪姑娘的话。琪姑娘出门的时候站住了脚步,她回头对着暮歌:“你去找舒妈妈要些布条,她知道怎么教你的。”

暮歌点点头:“谢谢琪姐姐。”

在暮歌月事几日之后,舒妈妈来找她了。她说:“笙烟,你先出去。”笙烟只得起身,出去带上了门。

看着笙烟出门,舒妈妈走到暮歌身边,她说:“暮歌,你要学着去接待客人了。”

暮歌站在原地,没有应答也没有动。

舒妈妈用手搭了一下暮歌的肩:“这里的每一个姑娘都会经历的,所以你也不用太排斥,等明年,笙烟也该去接待客人了。”然后舒妈妈笑了笑:“等明天,我就给你一间厢房,你就不必和笙烟住在这里了。”

暮歌噙着泪:“为什么不让我和笙烟住?”

舒妈妈托起暮歌的下巴:“因为你以后是要伺候男人的,当然得有自己的厢房,你在潇湘馆,不服管教你是知道苦头的。”

这苦头暮歌当然知道,那一年的轻衣她永远都会记得,可是这,确实不是她想过的生活。

七、

那一晚,暮歌和笙烟躺在床上。

暮歌说:“笙烟,舒妈妈让我搬去厢房了。”笙烟在被子里转了个身,她伸手抱住暮歌:“为什么呢,我不想和你分开。”

暮歌轻轻抚着笙烟的头发:“她说,要我去接待客人了。我们都在潇湘馆,不算分开的呢。”

笙烟仰头看着暮歌:“暮歌,我们离开这里吧。”

暮歌赶忙捂住了笙烟的嘴:“小声点,如果被听到,我们都会被打死的。”

第二天到来的时候,便有年长的姑娘来唤暮歌了,笙烟执意要送暮歌去到她的新房间。

厢房不算很大,光线也并不好。笙烟有些难过:“暮歌,我还是想和你住在一起。”

一直站在身边的那姑娘一笑:“你们以后都不会住在一起,今晚舒妈妈便会给暮歌姑娘拉客人,十四岁的姑娘是极为抢手的,那些富家公子都愿意砸钱。”

笙烟再去学琴时,暮歌已经没有和她一起了。暮歌坐过的位置上有新的姑娘坐着,笙烟总觉得自己心不在焉,她想逃,逃离这里,去过自己真正的生活。

没有人知道暮歌那一晚是怎么度过的,那是怎样的痛彻心扉。如果她的娘亲知道,那肯定会心疼吧。只是,她的娘亲再也不会知道了。

第二日清晨,有姑娘给暮歌端来一碗药,她说:“喝下吧。”

暮歌有些犹豫:“这是什么?”

那姑娘回答的很平静:“凉药,这样你就不会怀孕了。”

暮歌深深的一口呼吸,然后喝下了那碗汤药。那是怎样的翻江倒海,十四岁的暮歌,第一次知道绝望。

八、

很多的时候,暮歌都会想起笙烟,她总想起笙烟问她:暮歌,我们和她们不一样吧。是啊笙烟,你不该和她们一样的。

只是,暮歌很难再见到笙烟,她去过几次笙烟的房间,她总是不在,而每个晚上,暮歌总要对着客人佯装欢笑。原本堂堂的赵家小姐,又何以会沦落至此呢。

暮歌开始存银子,客人有时候会在房间里多给暮歌一些钱财,暮歌全都收起来。她想要攒起来,去给笙烟赎身,让她离开这样的地方。

笙烟也一直在寻暮歌,只是很多时候,她也找不到暮歌。

笙烟从别的姑娘口中听到很多关于这里的事,她们说有的客人常常喝多了会欺负这里的姑娘。她们说,这里的姑娘很多以后都不能怀孕的。她们说,这里的姑娘老了如果还没人赎身,就会孤独终老。

笙烟在心里告诉自己,她一定要带着暮歌离开,她和暮歌谁都不能孤独终老。

但是潇湘馆的围墙那么高,她曾见过想要逃跑的姑娘,被抓回来也总是毒打,然后被迫再去接待客人。

夜晚的时候,笙烟只能对着烛光发呆,她丝毫不知自己怎样才能离开这是非之地。她有些懊恼,懊恼现在的暮歌被迫做着她不喜欢的事,

懊恼自己不能和暮歌离开。她有些头昏脑涨,许是窗外的寒风吹凉了身。她起身去把窗户关起来,熄灭烛火的时候,她失手将烛台打翻了,慌忙踩灭。而这一失手,她又忽然想起,要么就烧了这潇湘馆吧,没了潇湘馆,她和暮歌就能趁乱跑了吧。

想到这,笙烟不由安心的笑了。她重新躺上床,闭上眼,她都能想到将来的她和暮歌。

九、

白天的时候,笙烟在暮歌的房间里找到了暮歌,彼时的暮歌正在休息。笙烟敲门的声音把暮歌吵醒了,她正睡眼惺忪。

笙烟忙忙关上门,把暮歌拉回了床边。

她说:“暮歌,晚上无论发生什么事,你只管往大门走,相信我。”

暮歌还有些懵懂:“什么?”

笙烟拉着暮歌的手:“我想了一个办法,我们可以一起离开这里,记得往大门走,一定要记得。”

暮歌的眼睛里有一丝欣喜:“真的吗?真的可以吗?”

笙烟抱着暮歌:“真的,真的,我们一定会过自己想要的生活的。”

冬日的夜晚来的很早,潇湘馆里早已热闹无比。戏台上抚琴跳舞,看的台下的观众阵阵叫好。

暮歌今晚还没有迎来客人,她在栏杆旁边站着,捧着杯茶看着楼下。她看着笙烟在楼下走过,她要去的大概是厨房吧。

暮歌沿着楼梯慢慢走下去,她想看看笙烟要去做什么。

她才刚到楼下,便听到后院惊慌失措的声音:“不好了,后院着火了,大家快来救火啊。”

潇湘馆刚才还在惬意听曲儿的客人立马起身争先恐后往门外跑,舒妈妈分外着急:“姑娘们快去救火啊,客人您还没给钱呐。”

暮歌恍然大悟,这失火才是笙烟的计划罢。她提起裙摆便随着人潮往门外跑,而刚放完火的笙烟早已换上一身男装跑向了大门。她想,她和暮歌终于是要解脱了吧,终于可以离开这个地方了。她在人潮中抓住了暮歌的手,她顿时格外安心。

十、

但是笙烟终究是年纪太小,她所引起的火灾轻易就被扑灭了。而未换装的暮歌,早已入了舒妈妈的眼睛。她们才跑出大门,便听到舒妈妈在身后的声音:“来人啊,把那两个逃跑的丫头给我追回来。”

笙烟的脑海里此刻只剩下一个念头:“跑啊,带着暮歌一起跑。”

从潇湘馆出来便是一条河,笙烟拉着暮歌上了船,暮歌从怀里拿出一些细软:“船家,快些开走,你开多远我都付双倍的价钱。”

船家接过银子自是高兴,摇起桨便走。

但是潇湘馆的人哪会这么容易放过她们,在岸边上了艘船便来追赶。暮歌握着笙烟的手,她拿出一个布袋子。她说:“笙烟,这是我所有的积蓄,现在就交给你,你一定要保管好,一定要好好对自己。”

笙烟摇着头:“不好,我在这世上没有别的亲人了,我不想再和你分开。”

小船在水上摇摇晃晃,而潇湘馆的人越来越近。

笙烟望着暮歌:“暮歌,你还愿意再回到潇湘馆那样的地方去吗?”

暮歌连连摇头:“我不要,我不要再回到那样的地方。”

于是笙烟点头:“好。”

暮歌还没来得及反应,便已经被笙烟拉着跳入了冰冷的河水里。笙烟刚才早已经打量过,岸边是一片树林,只要躲进去就没事了。

她们这一跳倒是出乎了潇湘馆的人的意料,她们的小船本就离岸很近,所以她们很快就上了岸。一上岸,她们便往林子深处去了。冬天的风吹在这泡过水的身上,冷的刺骨。笙烟一直握着暮歌的手:“只要他们没找到我们,我们就安全了,躲过这一次,我们就真正的自由了。”

暮歌的手回握着她:“嗯,我知道,我知道。”

笙烟的手第一次那么凉,暮歌握紧她,仿佛用尽了全部的力气。

暮歌说:“笙烟,我们会平平安安,以后我们都会有自己的夫君,以后我们的孩子也会像我们一样关系这么好,不过,她们一定不能像我们的命运,她们一定是要从小到大都是幸福的。”

是啊,暮歌,将来我们会有孩子,她们会平平安安长大的。

十一、

这片树林很大,暮歌和笙烟躲在灌木从里成功躲过了这一劫。

但是笙烟开始发烧了,她的额头很烫。暮歌只能紧紧抱着她,她的浑身也是湿透的。暮歌不会生火,她们只能在这样的寒风里无能为力。

好一会儿,暮歌扶起笙烟:“我们去找人家,我还有银子,我去给你找郎中,笙烟,你会没事的。”

但是笙烟好累啊,她的脑海里装着好多事,那些事压得她快要喘不过气来。

冬日的月亮格外冷清,她们站在岸边,面前是冰冷的江水,身后是黑不见底的树林。笙烟靠着暮歌:“暮歌,我会死吧,然后离开这个地方,去到地府去喝孟婆汤。”

暮歌的眼泪大颗大颗滴下来:“不会的,你不会去到地府,你也不会离开的。”

但是笙烟的头越来越沉,她说:“暮歌,你会好好的,但是我好累啊。”

暮歌只能抱着笙烟:“不会的,不会的,笙烟,你要陪着我一起的,你说好我们离开了潇湘馆就要一起生活的。”

但是笙烟实在是没力气了,她把暮歌给她的布袋子拿出来放回暮歌的手里:“这是你的积蓄,你要收好,有银两在身上,你也不必吃那么多的苦头。”然后她缓缓的坐下:“暮歌,我们和她们不一样吧,对不对。”

暮歌拼命点头,她牵着笙烟的手:“对,我们现在和她们不一样,我们和她们不一样。”

笙烟的脸上浮出一丝笑:“那就好,我就知道我们和她们不一样的。”她的声音越来越虚弱,她说:“暮歌,还好我认识了你,还好我没有在潇湘馆度过余生,还好,还好……”

暮歌顿时慌了神:“笙烟,你看看我,你说过你不信命的,怎么能因为风寒就放弃了呢。”

但是笙烟没有回答她,她的头靠在暮歌的肩膀上,气息越来越弱。暮歌把笙烟抱在怀里,她说:“笙烟啊,我现在都记得第一次看到你的样子,像一只小鹿。我第一眼就很喜欢你啊,可能是你受了太多的苦,所以我真的很想让你去过上一段无忧无虑的时光。但是,但是你怎么就放下我一个人了呢。”她说这些话时,早已泪流满面。

十二、

笙烟离开了,离开了让她厌倦的潇湘馆,离开了这牵绊着她命运的潇湘馆。

但是,她也离开了暮歌。

暮歌,我们和她们不一样吧,因为我们的命运是可以自己去改变的呢。

笙烟,我们现在和她们不一样了,谢谢你用你的生命改变了我的命运。

笙烟,以后,我的孩子便叫笙歌吧。

笙烟,以后,我还能怎么遇见你。

只会往前菜籽雀


只会往前菜籽雀

赵元波

一到菜籽快要成熟的时候,菜籽田里就传来了菜籽雀“狮子醉酒,狮子醉酒”的叫声。特别是在吃过午饭,天气渐渐凉了下来,是菜籽雀叫得最欢的时候,这个时候也是捕捉菜籽雀的最佳时机。

邻居就特别喜欢养菜籽雀,田里的菜籽快要熟了,他早就准备好了捉菜籽雀粘网。

那天,他约我和他一块儿去捉菜籽雀。

我们轻手轻脚地走在田埂上,谁也不出声。只见到处都是快要收割的菜籽,耳朵听到的是菜籽雀悦耳的歌唱声。邻居选了一块菜籽田,悄悄地把粘网延着菜籽田的下埂给围了起来。接着,邻居就在上埂捡起一些小土块往菜籽田里扔去,嘴里大声呼喊着。正在歌唱的菜籽雀受了惊吓,就在菜籽田里的空隙处往下埂飞去,慌不择路之际,一下子就撞在了粘网上,被粘住了,根本就无法逃脱。

等把一条田埂都走完了,邻居就去收网。只见一只只菜籽雀粘在粘网上,扑棱着着翅膀,拼命挣扎,企图从粘网的网眼上挣脱了逃出去,粘网的网眼仅容得下菜籽雀的头,越往前,套得就越紧。这个时候,只要菜籽雀稍稍往后退一下,就完全可以逃脱呢。我发觉,没有一只菜籽雀这样做,自然,它们只能乖乖地束手就擒,被一一逮住,关进笼子里,从此失去自由。

我对邻居说:要是它们懂得往后退一退,我们就抓不到它们了。

邻居笑着说:这正是它们的弱点!

往前走,就是死路一条,退一步就是海阔天空,这道理谁都知道。可是,一到了关键时候,我们常常也像菜籽雀一样犯糊涂。

鲲鹏与蓬雀


传说古代在很远很远的北方,大地以草木为毛发,而那个地方气候异常的寒冷,草木不生,于是人们把那个地方叫穷发。

在那个草木不生的地方,有一片大海,是大自然造就的一片辽阔的水域。在这片水域中,生活着一条硕大无比的鱼,这条鱼的身体有几千里宽,而它的身体有多长呢,谁也说不清楚,这条大鱼的名字就叫做鲲。有一天,这条大鱼变作了一只鸟,也同样是大得不可思议。这只鸟的脊背有泰山那样高大,双翅一展,就像是挂在天空的云彩遮住了半个天空,这只鸟名叫鹏。

这只大鹏鸟打算从北海飞到南海一游,它扇动起两个巨大的翅膀,盘旋直冲天空而形成一股狂飚,大鹏鸟直飞到九万里的高空,那是一个连云气都达不到的地方。大鹏的脊背几乎是紧靠着青天了,然后它再准备朝南海的方向飞去。

有一群小蓬雀活动在一片灌木丛中,整天聚集在蓬刺矮树间跳来跳去、叽叽喳喳,倒也自得其乐十分满足。当它们听说了大鹏鸟上飞高空九万里的事情后,十分惊讶与困惑,它们嚷嚷道:简直是发了疯了,发了疯了。它干嘛要飞那么高呢?它到底想干什么呢?其中一只蓬雀以一种批评家的口气说:我跳跃着向上一飞,也不过几丈高就落下来,我在灌木丛中飞来飞去,悠然自得,我这就是世界上最好的飞翔了,那只奇怪的大鹏干嘛要飞那么高呢?飞那高有什么意义呢?

看来,这些胸无大志的蓬雀不但不能理解壮志凌云的鲲鹏,反而还讥笑它,这真是小和大的鸿沟,愚蠢和智慧的区别啊。

黑夜里的“金丝雀”


四五年前,在上网的初级阶段我像别人说的那样,有一段特别的聊天室经历。

我给自己取名宁静致远,这样的名字是没人搭理的。她的名字叫住别墅的女孩。她说很多人打她招呼,懒得理。我们认识了。两个没有任何目的的同性女子。只是有些寂寞。说说话而已。

别墅女孩,自然得从别墅说起。我说你都小康了,我们还发展中呢。

她说不是我的房子,我被人包了。

坦然得没有一丝掩饰。

神秘的寂寞就在一瞬间花一样开出答案。

我沉默了半晌。然后她敲出一行字:你是不是很看不起我?

我回:不是,我尊重每个人的生活方式。

我说的是真的。但还是免不了悲哀,眼前跳出一只鸟笼,笼子里蹦蹦跶跶着美丽的金丝雀。

不得不承认,那时我多了一份窥探隐私的龌龊心理。女孩的坦诚,叫我对自己的心理有了些许的不安。

别墅位于新加坡花园城,属于这个城市的富人区。女孩是南京六合人。原来是六合县,后来规划成了南京的一个区。其实下了南京长江大桥,还有几十公里的路程,自然比不上南京的繁华。那地方据说富人不少,没富起来的,当然得设法像富人那样生活。我分析女孩的初衷大抵如此吧。刚刚读大一的时候,被同学喊到网吧去玩。很新鲜,好玩,陌生人之间的你来我往就跟马路上的车水马龙,多数是,擦擦肩,便过了。却有个中年男子,台湾商人,这么一遇,就聊了两个月。此后,她成了他的金丝雀。

你一定很漂亮?

嗯。她答。我一米六八,皮肤很白,随便系一条马尾巴。不化妆。喜欢穿休闲。也就是泛白的牛仔裤和T恤。

我笑,这和我印象中的可不一样。我避讳了金丝雀和二奶这样的词。

她说是的姐姐,就因为我不吸烟不饮酒不是那种五彩头发浓妆艳抹型的女孩他才喜欢我的。

他呢?我先猜一下啊,五短身材,满身赘肉,满嘴金牙,西裤上吊着背带,拿烟斗

完全不是。女孩继续敲字。他属于儒雅型,你知道罗京吧?不是很像,但神似。他很传统。

传统?传统还能在外边泡老婆以外的女人?

不是这样的姐姐。他一两年才回一次台湾。人都是有生理需要的,尤其是男人。这是人性。人性是应该尊重的。

她据理力争。我发现了她致命的问题,也粉碎了我的分析,她并非完全为了钱,她的确爱上了这个儒雅的台湾商人。一开始,就喜欢上了。谈吐。学识。风度。都不是她惯常所见。

那天我们聊到很晚。后来,她说他马上到家了,就此别过。

她下线了,留给我太多太多的疑问。这样的日子,啥时候是个头?好不容易考上的大学就这么扔在一边,家里人会怎么想?每天每天,就是耗在网上等那个男人回来?丢了自己?男人会永远喜欢你?

第二日。夜。网上。等别墅女孩。我相信她会来。因为她是寂寞的。

果然。

继续深入我们的聊天。大学学业肯定是完成不了了。家里人并不知道我退学了,寒暑假我说在外面打工。他们从不怀疑。

说到这她问我,姐姐你的孩子是男孩还是女孩?我告诉她是女孩。那可要多关心。父母如果知道我现在的状况还不要气死了。以后我只有多给些钱孝敬他们了。我们是有约定的,我跟他三年,三十万。现在是第三年的年头。

三年后呢?怎么办呢?

好半天没有回音。终于,她说,我不知道。

隔一会儿,接着说,我们还有约定,如果三年期满彼此还喜欢,那就继续生活。其实,我现在已经离不开他。他温和、浪漫、善解人意,我不喜欢的他从不勉强。我们在一起,没有那种我被他包下来的感觉。

那天聊的时间不长。她告诉我他在外面应酬,喝了很多酒,要她做点吃的。很歉意地走了。

第三天第四天都没见她来聊天室。

第五天,我刚上线,她便打招呼。我说跟朋友去逛鼓楼了,遇到大雨,在鼓楼门口等了很久。她惊呼,是吗是吗,我也在那等雨停啊!

惊呼过后,她问姐姐你朋友很多吗?我说不少。

他不希望我有朋友,更不能带朋友来家里,说这是自我保护。我觉得唯一不满意他的就是这点。

我倒是能理解。这样的关系,太多的人知道,不好。

她叹息。

这两天我们去杭州了。他需要放松,也终于可以陪陪我。

你们平时吵架吗?

从没有。幸福还来不及呢!我们在一起总是那么心有灵犀,总是那么合适。心情、想法、拥抱、身体在杭州我说应该去看看清河坊他说我也想呢。我说梅家坞的茶香我怎么闻不到,他说如果两个人同时闭上眼睛香气就来了。没错,真的。

我打了个笑脸给她。那个台湾商人的轮廓被她描摹出来了。

他昨天问我,要是光有三十万,可能也用不了多久就没了。如果你愿意,以后可以来我公司做事,给你股份,或者我帮你投资一个小型企业,帮着你慢慢做。

还说,我想好了,你不能总是这样被我约束着,你得嫁人,得有你自己的生活。

我看到他的眼圈红了。他一直是很冷静什么事都深藏不露的。我明白他是不愿意我离开又不想耽误我。

聊了这么多天,我终于看清了隔着电脑的这个女孩和女孩身后的那个男人,还有他们的爱情。

一个痴情的女孩。一个有情有义的男人。

遇到一个糟糕的男人,忍痛割爱,心是痛的。遇到一个重情义的男人,忍痛割爱,心,会碎的。

我和别墅女孩大约聊了两个礼拜,忽然就对聊天室这地方失去了兴趣。不再去。

这个女孩,每一次出现,都在我的夜里,想来,像梦。假如不是梦,他们的合约期早该过了。可以想见从别墅里拖着拉杆箱出来的妹妹,在风中,如何远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