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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骨茶杯

发表时间:202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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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人骨茶杯,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刚开学的时候,汪娟在收拾东西的时候,不小心把同寝室一个同学的杯子给摔碎了。她打算去买一个一模一样的杯子赔给她。

这个杯子的主人叫做小凤,她出去买东西了,还不知道自己的杯子被别人摔碎了。她本来是一个很好相处的人,但是大家才见面,彼此不知道对方的底细。所以,汪娟在一个小的精品店里面找到了同样的茶杯。

小凤回到宿舍以后,发现自己的杯子被摔碎了。她没有过多的生气,因为这只是一个很普通的杯子,也不值什么钱。摔碎了就摔碎了,自己刚好还可以换一个新的杯子。

汪娟不好意思地拿出一个一模一样的杯子,她有些难为情地说,“对不起,我今天收拾的时候摔碎了你的杯子,所以我买了一个一模一样的给你,我希望你不要介意。”

小凤也觉得不好意思,“这没什么,我本来就想换一个杯子。这个杯子就不用陪给我了。”

汪娟认真的说:“这可不行,我特意买给你的,你就收下吧,不然我的心里过意不去。”

小凤笑着说:“那好吧,这个杯子我就收下了,我们以后就是好朋友了。”

汪娟微笑着点点头。

小凤一直用着汪娟送给她的杯子,小凤特别喜欢这个杯子,她觉得这个杯子里面的水总是和其他被子里面的水不一样,特别的甘甜。

小凤好奇的说道,“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的心理作用,我总是觉得这个茶杯泡出来的水特别的好喝。汪娟你是在哪里买的,我想再去买一个。”

汪娟说:“就是在外面的一个精品店里面,这个精品店的位置很偏僻,还挺难找的,如果你想去的话,晚上吃过晚饭,我们一起去吧。”

小凤笑着说,“好啊,一会儿我请你喝奶茶。”

吃过晚饭以后,两个女孩打算去学校附近的精品店里面买杯子。她们找了很长时间,也没有找到那个精品店。

小凤问,“你还记得那家精品店在什么地方吗?我们都走了这么长时间了,怎么还没有看到你说的那个精品店,该不会是你记错了吧?”

汪娟也觉得很奇怪,她自言自语地说,“我也觉得很奇怪,明明就在这附近,为什么就是找不到了呢。真是的,这个地方就这么小,我们都已经走了好几遍了,可还是没有看见那个精品店。那个精品店今天该不会关门了吧。”

小凤点点头说,“肯定是关门了,要不然我们找了这么长时间也没有找到?”

汪娟说:“真是见到鬼了,看来我们今天是找不到了,还是早点回去休息吧。反正你已经有了一个杯子,再买一个不多余了吗。”

小凤说:“万一这个杯子在店里做个冒失鬼摔坏了呢!”

汪娟没好气地说,“那我再陪你一个。”

第二天,小凤睡得很晚。其他同学都去上课了,小凤嘟囔了一句:“怎么搞的?大家都去上课了,怎么没有人叫我?”

她洗漱完毕后,打算喝一口水,然后再去上学。谁知道她的一松,水杯啪的一声掉在地上,碎成了好几瓣。小凤愣了一下,“真是倒霉,早上就把新买的杯子摔坏了。”小凤很喜欢这个杯子,但是被摔坏了,她很心痛。

小凤想晚上出去碰碰运气,应该可以把这个杯子买回来。

晚上小凤回来的时候,她发现早上自己打碎的杯子竟然完好无损地在桌子上。她擦了擦眼睛,她没有看错。被子没有碎,还是完整无缺德摆在自己的桌子上。小凤说:“汪娟,你是不是要给我买了一个杯子?”

汪娟,一脸蒙蔽的说:“我为什么还要给你买一个杯子?我摔碎你的杯子不是已经赔给你了吗?现在不是在你的桌子上面摆着吗?”

小凤慢慢的走过去,她仔细的看着杯子,没有任何的异常。她将杯子拿起来,仔仔细细里里外外的检查了一遍,连一条裂缝都没有。小凤想,自己早上明明把这个杯子摔碎了,但是现在这个杯子却好好的摆在这里。小凤觉得很不可思议。

她看见大家都好奇的看着她,她尴尬的笑笑:“没什么,呵呵。”

小凤等着大家走了,她认真的看着这个杯子,她说:“你该不会是个杯仙吧,我早上明明把你给摔碎了,可是你现在去完好无整的。简直太神奇了。”

让他没有想到的是,杯子竟然开口说话了,“你不害怕我吗?”

小凤吓得尖叫一声:“杯子竟然说话了!”

杯子继续说:“没有一个人看到我不害怕的,你也不例外。”

小凤说:“你到底是神仙还是鬼,你可不要吓唬我。”

杯子说:“我是一只鬼,但是你不要害怕,我是不会伤害你的,”

小凤说:“你到底是谁,为什么会附身在这只杯子上?”

杯子说:“我曾经是一个艺术家,可以说在这个圈子里面小有人气。我的产品都很有艺术气息,在这个圈子里面非常受欢迎。后来,我被检查出得了胃癌。我不想自己就这样死去,于是我立下了遗嘱,等我死了以后,让我的朋友把我做成一个杯子,就是现在你手上的这一天。”

小凤吓得一缩手,杯子啪的一声掉在地上。小凤尴尬的说:“对不起,我不是更愿意的。”

杯子慢慢的漂浮起来,然后一块一块的拼接好了,一个崭新的杯子出现在小凤的面前。小凤瞪大了眼睛,“原来你就是这样恢复原状的。简直太神奇了,不过说实话,这只杯子很普通,一点都看不出来,他有什么艺术价值。”

杯子说:“可能我的朋友不具备艺术气息吧,做出来的杯子不是很好看,我当时也很郁闷,看见自己竟然变成了这个样子。”

小凤说:“这么说来,这个杯子就是用你的骨灰做成的。”她想起自己经常用这个杯子喝水,脸上露出了很复杂的神色。

杯子说:“放心,我是没有毒的。”

小凤吐吐舌头,没有想到其实鬼也没有那么恐怖,反而有点可爱。她说:“你怎么会出现在精品店里面?”

杯子认真的说,“这个精品店就是我朋友开的,不过他很懒,经常不开店。通常很难找到他,看来是我们之间有缘,你才能找到我。”

小凤点点头,“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杯子说:“你长得这么可爱,让我一直跟着你好不好?”

小凤使劲的摇摇头,“我可不想被一只鬼给缠上,你还是回到你的地方去吧。”

杯子无奈的说:“你把我送回精品店吧。”

晚上,小凤就将杯子送了回去,老板叹息着说:“你又回来了。”

小凤回到宿舍,她感觉一切都好像是在做梦一样,一切都是那样的不真实。她买了一个新杯子,一个很普通的杯子。

情感一生延伸阅读

初吻的茶杯


苏雅决定,要送秦川一只茶杯。

秦川是班上新来代课的语文老师,原来的老师请产假了。苏雅至今还记得,秦川第一次给他们上课的时候,就那么往讲台上一站,秀颀挺拔的样子就像是一棵春风里潇洒的白杨树。苏雅分明听见自己心里有河水解冻,一片哗啦啦作响。

苏雅特别讨厌班上那些女生!每次语文课,她们都像一群无知又聒噪的鸦雀,争先恐后地叽叽喳喳那些话在苏雅看来纯属白痴,只不过是为了引起秦川的注意而已。还有每天寝室里的卧谈会,她们谈论的焦点也总是秦川:秦川洗衣服不用洗衣粉,因为他身上有一种淡淡的皂香味秦川用的洗发水肯定是海飞丝,你看那头发一根根清爽的质感秦川每天都会修指甲,我每次看他的指甲都是新修过的痕迹秦川、秦川!秦川是她们叫的么?苏雅心里有些酸!

苏雅也想闻闻秦川身上的皂香味,想看看他新修的指甲,可她从不敢靠他那么近就连他在课堂上不经意地和她目光相接,她也会吓得慌忙逃开!她只是安静地缩在角落里,悄悄地用目光追寻他,默默记下他讲过的每一句话。每次上课前,秦川总会在教室门口停留几秒,目光环视一周,然后才走进来。那一刻,苏雅觉得他就像一块磁石,天地间所有的光线都被他吸了过去!然后他自己就变成了一个巨大的发光体,把苏雅的眼睛照得亮晶晶的。

苏雅读《红楼梦》,第四十一回贾宝玉品茶栊翠庵,妙玉用自己常日喝茶的那只绿玉斗斟茶给宝玉。想起秦川曾无意中说起他有慢性咽炎,还经常在课上咳嗽清嗓子,苏雅忽然心中一动要送他一只茶杯的想法,就是那时候有的。

然后那些天,苏雅以扫街的架势把小城里大大小小卖茶杯的店铺搜了个遍。超市里的茶杯太普通太俗气,只配给大爷大妈们用来牛饮;礼品店里的杯子倒是精巧别致,可是偏偏不实用,只适合放在橱窗上当摆设。苏雅想找一只既有创意又很实用的杯子,能让秦川一看见就喜欢,并且能时时带在身边。最后,在一家专卖茶叶茶具的小店里,苏雅发现了一款青花瓷的茶杯。白底蓝花,朴素安静中透着淡淡的素雅;修长纤细的杯身,捧上去有玉石般温润的质感;里面还有保温内胆,用来泡茶也不算是绣花枕头。最特别的,这茶杯是情侣款,男杯女杯配成一对,区别只在杯身的图案上,男杯是翠竹,女杯是寒梅。

苏雅一眼相中,甚至都没问价格,就让老板帮她把杯子包起来。就在老板要把那只男杯包进礼品盒的时候,苏雅忽然叫道:等等!然后从老板手中拿过那只杯子,背转身,装作仔细检查它有没有瑕疵,在杯沿上无比郑重地把双唇轻轻印上去。片刻,这才回过身,把杯子递给老板仔细包好。

回到学校,苏雅当然不敢直接把茶杯送给秦川。她瞅了一个办公室里没人的时间,偷偷溜进去,把茶杯放在秦川的办公桌上,就赶紧逃走。刚逃了没几步,想了想,觉得还少点什么。又折回身,想在茶杯下留张小纸条写什么呢?苏雅心慌意乱,一时不知道怎么下笔。正犹疑间,走廊那头已经传来脚步声。苏雅匆匆在纸上划下:秦老师,茶杯送你,你的咽喉炎,多喝水。来不及了!苏雅急急忙忙把纸条压在茶杯下面,低头就往外面冲,差点和进来的老师撞个满怀。

回到寝室,苏雅的心还在碰碰乱撞。这时候才发觉,刚才留的字条简直语无伦次,不知所言更要命的,写纸条的时候她甚至连名字都忘了留!苏雅有些懊恼。但仔细想想,又有点庆幸没留也好,否则秦川问起,她该怎么解释?而且万一他察觉了她的小心机,拒绝她,她就更要无地自容了!

心情稍微平复了一点。苏雅忍不住回想自己留在那只茶杯上的一吻那应该算是吻吧?至少苏雅在心里把那当成了自己十七岁的初吻!想象着秦川用那只杯子喝茶的样子,苏雅忍不住颤抖着,微微闭上眼睛,轻轻地抿了抿嘴唇,似乎能透过那只茶杯,感受到秦川温润的双唇轻轻印在她的唇瓣上,那么深情,婉转

苏雅,好了没有!新郎可等不及了!门外,伴娘们在嘻嘻哈哈地催促着。苏雅缓缓睁开眼睛,仿佛从一场沉醉十年的梦境中醒来。阳光很暖,透过窗户软软地铺在她的双腿上当年要不是因为这双腿,自己会不会真的就把这茶杯送给秦川了?苏雅不知道。不过,是时候跟它道别了!苏雅拉开抽屉,轻轻把茶杯放进去,落了锁,想了想,又把钥匙扔出窗外,然后转动轮椅,打开了房门。

鹿骨


我大半个童年都是在山里度过。

那时候山上还不像现在,人不是孤独的生命,在树林里,永远不会感到寂寞。

我常常独自在一片一片松树林里漫步。有一次与一家鹿不期而遇,一头健壮的雄鹿,角像树枝一样枝枝杈杈,旁边雌鹿略娇小一些,大眼睛里仿佛含着露水,中间是一只小鹿,比羊羔大不了多少,四条细腿又长又直,大耳朵一下一下跳动,好像三个从童话王国里走出来的精灵,惊讶地望着我这个误入仙境的陌生人。

据说山里还有野猪。野猪我没见过,倒是见过狼,它像狗一样懒懒地侧卧在小溪边,一双杏仁眼冷冷地打量我,不一会,站起来抖了抖毛,顺着溪水慢悠悠地跑掉了。

叔叔说他年轻的时候有一回赶羊去集市,眼瞅着一匹狼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突然窜上大道,就那么扎进羊群,顷刻间咬死了三只羊,叔叔在马上急得大喊大叫,一根马鞭噼噼啪啪直响,无奈吓坏了的羊群一个劲往一处挤,把路堵的水泄不通。那狼根本不怕他,就地俯身大快朵颐,吃饱了,还扯了一条羊腿,跳出羊群,打道回府。

我听了半信半疑,叼着羊还能跳起来,那得多大劲?直到有一次在一片灌木下发现一堆支离破碎的鹿骨,旁边内脏皮毛一地狼藉,才相信了叔叔说的话鹿可比羊厉害多了。

上中学以后,就很少再去山里,也很久没有再见过叔叔。

有一回在城里碰见他,他骑着家里那匹枣色小马,沿北关道一路小跑。他没看到我,我一直目送他消失在公路尽头。

现在不会了,若骑马在路上跑,准会被交警拦下来,说不定还要罚钱。

有时我走在校园干净的水泥地上,或者坐在教室里面对四面雪白的墙,会突然无比想念山野,想念早风和晚风吹过辽阔的牧场,绿绿的天空悠然散落一群一群白羊,蓝宝石般清澈透亮的湖,湖畔盛开着大片金灿灿的油菜花,而赶羊的牧人高高骑在马上,从山谷尽头缓缓行来......

我的记忆就这样跳出铁栏杆,飞向不知道什么地方去了。

去年冬天,我们去叔叔家里拜年。这几年县里发展旅游业,山就成了免费景点。周末大批越野车开进松树塘,旅馆酒店拔地而起,漫山遍野都是五颜六色的帐篷。受不了吵闹的叔叔离开山里的石头房,干脆跟儿子儿媳搬进了城外一片刚开发出来的郊区。

我走过楼梯,忽然发现门口有一张皮,走过去一看,竟然是一张狼皮完整的皮毛连着四肢和头,身躯软趴趴挂在扶手上,上下对折,失去骨头的腿看起来好细,四个巨大的爪子无力地连在上面,直直向下坠。狼头没有一点损坏,只在眉心有一个洞,藏在浓密的毛下面。它表情狰狞,嘴唇向上挑,鼻头皱成了川字,一口犬牙雪白,隐隐泛光,再往上,没有黄澄澄的杏眼,只有一根细线缝在上面。

我轻轻抚摸狼皮,想起来叔叔讲的那些关于狼的故事和传说,想起灌木丛下一堆鹿骨......它们鲜活地出现在脑海里,又像这张没有生命的皮,褪去了色彩。

我的童年就这样独自逃回山野。她欢笑着奔向草地深处,和记忆里那蓝天白云一起,丢下我,远远地飞走,消失在地平线,再也不会回来了......

敢爱敢恨花千骨


或许是习惯了一个人,独自悠悠飘走回还,无论是敢爱敢恨的花千骨,还是口是心非的白子画,刻画的都是一份无法回头的爱的沦陷,正如落叶飞舞的无助,雪花飘零的不舍,是爱,不爱,又何妨?

寂寞时,总想要一对能依偎的肩膀,静的,冷的,悄悄地,是的,对的,不是无助的,是满足的,让我沉迷,迷心置顶,可能无法自拔吧,若是上天的恩惠,大地的恩赐,我愿意接受,即使落下一身的惆怅与彷徨,甚至是冷落秋风的温和,无视春光的暖意。花千骨,此生执念一词,便能概括,想恨,她舍不得,想爱,却不能爱;白子画,此生执意一词,便能概括,敢恨,却不能恨,已成爱,却不信爱;角色的性格,人生的棋格,走错一步,便是无法回头。

命中注定会遇到,替代不了,既然会相遇,就注定会在一起,就算一路上风雨连连,阻碍不断,也会冲破迷境,相拥,相爱,在一起。

也许吧,用一生去读一份真爱,也许是最容易的,也是输的最惨的,结局总是在你绝望时,给你一盏指路的渔火,却在你要接近岸端的时候,赠你一片漆黑的黑夜,让你跌入绝望的深渊,不要总想着灰姑娘和白马王子的快乐结局,同时也要想想三毛荷西的一生悲恋。如果爱一个人是过错,那我便愿一直错下去;客单爱一个人是堕落时,我也愿一直堕落,即时坠入深渊,也绝不退缩半步,用一生换一份真爱。

往生今世皆有恋,浮沉流连似雪莲,百年一遇,遇而殊途。总是希望得到最好的,却不知每次都失去了最珍贵的。

天意降你至我身旁,就代表我需要一场轰轰烈烈的恋情,编织一场犹如烟火的风花雪月。

花千骨,赠你一世旷世奇缘,许你一段爱恨离殇。

蚀骨情


雪中,吾为君薄衣而舞,君漠然视之。

雨中,吾淋雨跪之,只为保君之命。

夜中,吾挑灯夜读棋谱,只为君隔日之战。

君言要江山,吾日夜苦练赴戎机不输木兰半分。

君封吾为后,亲王佞臣吾除之,刀光剑影吾挡之,只为博君一笑,为君一舞,与君琴棋书画。冬日吾诞一子,君第一次伴吾游,

吟:

雪中梅,心零碎,却无念。

冷冷寒风吹,萧萧刺骨泪。

梅花凋零,

春已送来。

心欲死,魂欲飞。

但求心上人,朝暮心思累。

吾心知吾并非君心上人,无话可说。夫妻多年,君言载纳新人。吾依旧应君诺,做那众人口中的贤后,委曲求全也罢,吾只愿伴君身侧,伴君身侧都也是心愿,此后,宫中日日笙歌,君,只闻新人笑,可知旧人哭。

他人眼中的艳羡的皇后寝宫,如今到像是冷宫了。

忆与君对棋之时,吾访便名师,输得滴水不漏。棋盘上黑白交混,像这人生,一子落错,全盘皆输。吾叹,入宫门王府之时便已落错棋子。

忆起昔日与君琴箫合奏,音至今还环绕耳畔。

忆昔日与君亲手而画的丹青,乃吾所见最美。

君常年留连后宫,民间,百官都有言说,君为祸水所迷。

敌国入侵,君不理政事。

吾长跪殿前,听闻殿中声色萎靡,歌声犹似后庭花。

君推门而出,怀拥美人,漠然而视,君对吾说过的最长一句话,贤后,也想干政?

不知多久,吾醒时已在宫殿之中,太医言,吾劳累过度,谁知吾心累。

君赐吾毒酒一杯,未有理由,吾含笑饮之。这次吾解脱了吧。

君突发奇袭,逆转局面,击退敌军,凯旋而归。

第一道旨意,便是遣散后宫。

那夜,君独坐皇后宫中,遣走奴役。

卿可知自父皇下旨命吾等成亲,卿就是敌国眼中要人,孤不能许卿幸福,但唯护卿一世安好。吾已经负了卿,万万不能负了卿为孤赢得的江山。下一世,愿你我不在帝王家。语尽,拿起盛有毒酒的玉杯,一饮而尽。

帝王遗诏:帝后同葬,万民同殇。

画骨融情


一阵清脆悦耳的笛声响起,秋月忙收起琵琶,冲我道:“是恩公的笛声!”

我闻之全身戒备。

笛声来自遥远的地方,却能让人清晰的听清每个音符,可见这吹笛之人修为已登峰造极。

心里越发想会会这位高人。

我将酒葫芦别回腰,冲秋月道:“贫道去去就回!”

就时袍袖一拂,寻着那笛声飞去。

我这御风飞行功夫,今年才学会,平日在观里用得极少,这会真派上用途,深觉功力浅薄。大约一盏茶功夫,我瞧见月光下站着个紫袍男子。

那男子站在那,纹丝不同,颀长的身躯如同棵芝兰玉树。发似流瀑,一直垂到脚心,却无半点杂乱。他身躯背着我,瞧不清他的五官,不过看他那唯我独尊,目无一切的神态,绝不是个好惹的主。

一支白玉笛横在他手中,一个个乐符从那玉笛孔中流逸而出,一圈圈冰蓝色的光茫围绕在他身周。

那光茫有摄魂夺魄之势,怕是他常日就用这笛子控制着那群女鬼,让其为他吸取元阳,以便提高修为。

男人身上并无半点妖气和魔气,单凭一个背影,便觉他翩然若仙,这是我想都没到的样子。

见有人前来,男子幽幽收起玉笛,缓缓转身,冲站在树梢上观望的我道:“道长既然来了,不娘下来陪本尊喝两杯!”

声音清脆如同丝竹,深邃的眼眸灿如星子,薄而优美的菱唇张翕间,难掩与生俱来的贵气。若不是他肤色过于白皙,几乎很难让人瞧出他的异样。

这是个气场极为强大的人,若他真是异物,定是传说中妖魔两界的至尊或是那久逢难寻的九天上神。

男子见我瞧得入迷,不自然地干咳起,继而素指一点,树下已出现石桌、石凳,还有一只被煮得冒烟的红泥小壶和一对精细考究的瓷杯。

他这淡定从容的样,反倒让我不知所措。那深不可测的修为,让我不敢轻举妄动。

我飞下树梢,坐于他对面的石凳上。

他拎起炉上的小壶,替我将瓷杯倒满:“道长,请!”

我点头,端起瓷杯放在鼻前闻闻,见茶水扑香迎鼻,是为难求一叶的“月下美人”,不由莞尔,轻抿一口,惊叹道:“好茶!”

男人嘴角牵牵,一手捋袖,一手执杯,举止文雅,极富内涵。

“道长可是对本尊有兴趣?”

他快人快语,一言道中我的心思。我见他大有一吐为快的打算,赶紧附和他。

“难得秋月能遇上先生这样的恩公,想来先生是大有来处的,只是不知为何,会遗落于这凡世?”

“呵!难得她记得我这份恩情!说来好笑,我与她原本三世有约,可她,竟将我封于那无为涯上,待我魂魄归位,她却又流落尘世,落得此番惨相!”

听他提到无为涯,不时心中一跳。

那可是神魔大战的战场,这事我忆得一本古籍上有记载。

相传万年前,魔界至尊逍寅爱上了九天仙子凡懧,可谓让六界一震。那凡懧可不是一般小仙,她是统领十万天兵的天界第一战神。这场仙魔相爱注定没有好收场。他们的感情注定不被祝福,凡懧不得不在爱人与天职间抉择,毅然选择后者,将逍寅封印在无为涯上。

想来那一战,凡懧也受了重伤。后来怎样,古籍没有详细记载,只说凡懧辞去战神,自贬下界为人,饱受万世人情离苦……

想到这,我不禁多看了眼这男人。

若他是逍寅,那他口中的秋月岂不成了凡懧!

逍寅瞧出我的心思,执起茶杯,将怀中茶水饮尽,幽叹起:“道长定是在疑惑,想我堂堂魔界至尊,为何变得如此虚弱!叹,这要全怪她了!她……当初,为了那所谓的天道,甘愿放弃我们的感情,以她自己的肉躯为禁咒,将我三魂七魄支离后,封印在无为涯上。这是多狠绝的招数,伤人伤己!亏她想得出来!”

逍寅摇头,执起红泥小壶往两人杯中加满茶水,随后幽幽端起喝了小口,继续说道:“可她哪里知道我是魔,与天地同寿,即便这样,仍不能让我彻底消失!每过一千五百年,我的三魂便会汇聚,历经万年后,三魂七魄才真正汇聚一起,我便得以重生。可惜……我的魔骨已毁,不得以只能用此卑劣恶毒之术,用万人的元阳来修补。”

我握着茶杯的手紧了紧。

毕竟与个魔谈心,让我心惊胆跳,然而身为正道之人,让我不得不劝他:“既知此法不该,何不趁早收手!”

“本尊也想,只是……机缘未到!”逍寅欲言又止,一脸愁绪,不时搁下茶杯,起了身。

看他一身淡漠飘逸,若不是知他是魔,定误以为是九天下来的神子。

沉默间,琵琶声响。

逍寅手中的白玉笛亦有感应,不时泛起阵阵冰冷幽光。

“她来了!”逍寅面露惊喜,说时身影一晃,原地消失。

我这会才知,他定是没让秋月瞧见过真面,这其中的原委,唯有他自己晓得。

秋月怀抱琵琶,边走边弹,脚步匆忙,好似十分惊慌,见我站在月下,忙朝我步来:“道长,他来了!”

我闻声回头,见一个呆愣无神的男人,从林中缓缓步了出来。

那男人身形消瘦,两眼无神,若不是一身锦袍泄露来历,我着实看不出,这便是秋月口中,那位薄情寡义的程炳肇。

再一细瞧,更为震惊,程炳肇居然肖似逍寅。

如此全明了。逍寅之所以不肯见秋月,怕是机缘未到。

眼前的程炳肇俨然一具行尸走肉,心膛空空的,想必那颗狐心已被国师取去,失去狐心的程炳肇,之所以能撑至现在,全依仗秋月留给他的一道护身符。

逍寅之所以要等程炳肇前来,怕是在等程炳肇这具肉骨。他与凡懧是否能和好,我且不知。只知他融下程炳肇的肉骨后,带着秋月回了魔界。

逍寅离开开魔界太久,那里早就失了安宁。那位国师正借着秋月狐丹、狐心的神力,大掀风浪,旦愿他此去能化解这场浩劫。

埋骨何须桑梓地


七年前,我从青海湖畔来到珠峰脚下。听说了这样一个故事。妻子为了照顾正在修建青藏铁路的丈夫,不远万里来到几乎可以称的上是生命禁区的唐古拉山。在一次隧道爆破中,意外发生了。正在施工的丈夫遭遇了这次不幸,生命垂危。妻子抱着满身是血的丈夫,从丈夫微弱的声音中听到,我想再看看美丽的格桑花。妻子翻山越岭,终于采摘到了一朵罕有的格桑花。妻子满怀信心再次回到丈夫身边,捧着那朵带血的格桑花的。而丈夫却再也没有醒来。那个时候我惊讶于他们对爱情的牺牲。

一纸通知书,我踏入了军营。我和父亲话别于那个至今记忆尤深的桥头,那是我第一次看到父亲如此脆弱。当我掉下泪水的那一刻我明白了这里的故事是关于奉献,是关于牺牲。

在一次演讲比赛中战友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在海拔4500米的地方有这样一个中队。由于气候原因,这个中队的官兵常年吃不到新鲜蔬菜。到了冬季更是只能吃罐头和干菜。长期的缺氧,中队的官兵几乎全部都是指甲凹陷,嘴唇干紫。平时他们根本吃不了多少饭,为了鼓励战士们多吃饭,这个中队有着一碗及格,两碗良好,三碗优秀的吃饭比赛。这里几乎每天下午都是狂风怒吼,飞沙走石。到了冬季大雪封山,晚上睡觉战士们都是挤在一起相互取暖。那个时候我惊讶于他们对使命的牺牲。我甚至会抱怨为什么这样的地方还要继续有人停留。

一次休假的路上我经过了这样一个友邻单位。这个中队坐落于海拔2000多米的山沟里,在西藏来说可以算得上的气候很好。起初我很惬意的享受着氧气的滋润。并对这里的崇山峻岭或者说是大自然的独具匠心感叹不已。晚饭后我向指导员请假说要到处走走。指导员却告诉我说,这里经常会有石头从山上滚落,安全起见他们都不乱走动。这个时候我才明白这里的官兵每天都生活在危险中。后来和战士们在一起聊天,我很好奇的问了问他们的生活。由于距离县城很远,他们每次购物都是让来回的客车带。这里经常停电,晚上只能靠白天太阳能电池板存储下来的电照明。平时也只有打篮球来相互娱乐。听到这些我一阵心酸。第二天我走的时候刚好遇到邮车。我很奇怪当时为什么很多战士都蜂拥而至的把邮车围了起来。有一个战士告诉我,在这里他们能收到包裹都会高兴很久很久。我的眼眶开始模糊,再也说不出话来。那个时候我惊讶与他们对青春的奉献。

两年前,我们敬爱的老首长突发心脏病因公殉职。他是一名西藏土生土长的将军。他曾经告诉我们,缺氧不缺精神,海拔高标准更高。他用他的行动证明了曾经的誓言。从士兵到将军,西藏的路他走了十万多里,西藏的饭他吃了38年。那个时候我惊讶于他对生命的牺牲。埋骨何须桑梓地,是啊,这里注定有太多的奉献,这里注定有太多的牺牲。我们都是平凡之人,谁不想大都市的繁华,又有谁不想合家团聚。但我们手中紧握的钢枪叫做使命,我们头顶的国徽叫做荣誉,我们向往的蓝天叫做忠诚。埋骨何须桑梓地,人生无处不青山。

《花千骨》读后感


看过《花千骨》这篇小说之后,我发现人不能太执着一些事情和一些人,爱一个不能爱的人注定要自己受伤害。花千骨为了白子画受尽屈辱,被灌下绝情池水后,变得又聋、又哑、又瞎,最后还被无情的放逐在荒芜中,其实这一切的一切白子画何尝不知道,可是他无情的可以把大爱给了人世界、给了长留。却未有不能给她。此生花千骨最信任的人就是他白子画,她从来不信正,不信邪,只信任白子画一个人。可是白子画只会让花千骨那么绝望的活着。每天都活着悲痛和绝望中。

我为花千骨的痴情落泪,为她的执着心疼,为她所遭受的委屈和罪行心碎。可是这一切都只因为她不该爱上白子画。她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却偏偏用了一生的真心。如果她选择的是东方,又或者是轩辕都可以非常幸福的活着。可是她偏偏选择的是高高在上,不染凡尘俗物的白子画,注定了她要爱的辛苦,爱的绝望。为什么当爱一个人的时候没有选择?如果有从新选择的话,我想问问她,你还会选择白子画吗?还会为他那么的不顾一切吗?

如果爱情可以选择的话,或许就没有那么多刻苦铭心的爱存在了吧。我们都是凡人,做不到那种爱的撕心裂肺。爱的不管不顾。现在所剩的爱情,都变了质,失去了原本爱情的模样。如果我是花千骨,我也会如她一样那么执着的爱着白子画吧?因为心它不听我的召唤。它选择了它要爱的人。我没有办法。可是爱他要那么累,要是去那么多身边爱自己,自己爱的人。到底值不值的。为什么爱情不是美好的,而是要那么多人受伤害呢?这是爱情原本的样子吗?

爱我的人愿意为我去死,而我爱的人,却时时刻刻想要我的命,最后的最后花千骨说过一句话,为什么不杀了我,为何要让我那么绝望的活着。这是不是说明她也在后悔,后悔那付出的真爱最终却变成了绝望,变成了无法赎回了践踏。当白子画吻过花千骨后,手臂上留下了绝情池水留下的伤疤时,花千骨或许是开心的吧。因为她的爱原来也能得到他的回应,她爱了那么久的人,终于也是爱他的。可是无情犹如白子画,他宁愿砍掉手臂也不愿意承认他爱花千骨。为什么在让她感觉一丝欣慰的时候,要那么绝情的又一次伤害了花千骨。

我为花千骨感到不值,天下之大,为什么要爱上一个不懂的爱的白子画,为什么不单纯的喜欢着喜欢自己的人呢?杀阡陌不够好吗?宁愿为了你可以和白子画宣战,他如果敢为他门中伤你一分,他可以屠他满门,他如果可以为天下损你一毫,他可以杀尽天下人。最后为了花千骨舍弃自己那张千古绝尘的脸庞。白子画又为你做过什么呢?口口声声的说,做了一切都是为了你,都是为了你能走上正途。可是又是谁把你逼上绝路,做了魔君。为什么最后的最后你并不恨,为什么还是选择了原谅他。难道被伤害的还不够深吗?还不够痛吗?宁愿死都要保护着他!

最后你说,执念已断,宫铃已毁,师徒情谊恩断义绝。我以为你放下了,你想开了,可是最后你为什么还要抓紧不放。身边那么多爱你的人,为什么就要那么执着呢?花千骨你是何等的傻啊,又是何等的聪明,因为你一直都知道你要的是什么?你从来没有放弃过自己心中的向往。宁负天下人,也不愿意负了白子画。你最终等到了白子画来爱你。这一切或许都是值得吧!

民间异事之残手相骨


清末,在方城的东郊巷口开有一家相骨馆。摸骨先生姓张,年届花甲,人称神手张,搭手一摸,便能把前来相骨者的祸福吉凶说得头头是道。但这日傍晚,一个看上去三十多岁、双目皆盲的黑衣男子却和他唱起对台戏,直接将摸骨卦摊摆在了相骨馆的街对面。

最先注意到黑衣盲男子的,是相骨馆打杂的伙计小六子。小六子是神手张12年前从野地里捡来的,捡到他时人饿得骨瘦如柴,还长了一身恶臭的癞病。经精心调理后,一条腿已迈进鬼门关的小六子又活转了过来。

胆敢在神手张门前显摆手艺,无异于班门弄斧。小六子咕哝了声不知好歹,奔上前甩掉鞋子,伸出了臭烘烘的脚丫子:你给我摸摸,看看我命相如何,将来能不能升官发财?

盲男子探出两根手指,捏住了小六子的脚踝。小六子登时惊得心尖一哆嗦:对方的右手疤痕累累,像是被石头或者铁钎击打过,只剩下大拇指和中指两根半截指头!而看似蜻蜓点水般一触,盲男子便道出一句偈语:雀喙虽小能得食,衣食丰隆人不及。

话未落,小六子顾不上穿鞋,撒丫子就往相骨馆跑。当他急匆匆闯进门时,神手张正给一个衣冠楚楚的年轻书生摸骨。

这个书生要进京赶考,想测一下此行能否得遂人愿。神手张细细摸过他的颧骨、将军骨和日角骨,拈须点头:聪明伶俐须定心,蟾宫未来可折桂,好骨格。恭喜公子,此次定能高中三甲。

师父,门外来了个高人,是个瞎子,就两根指头,竟摸出我是雀骨,和你摸得一模一样!小六子急急插嘴道。

神手张闻言,脸色一沉,气咻咻瞪了他一眼。小六子情知失言,急忙闭紧了嘴巴。

年轻书生也觉好奇,起身出门,直奔盲男子去了。神手张和小六子随后跟出,站在馆前张望。只见书生弯腰捡起一块小石子递给盲男子,接着伸出了手腕。盲男子探出那双残手摸了摸,不知给出了什么说法,竟惹得书生恼羞成怒,飞起一脚踹翻了卦摊。

公子,他怎么说?神手张追上书生,拱手问道。

书生余怒未消,骂咧咧回道:他说我有血光之灾,让我马上回家,别去京城凑热闹。还说就算侥幸躲过死劫,也会名落孙山。你听听,这是人话吗?

神手张稍作思忖,拍拍书生的肩劝他消消火。一触之下,神手张放了心,书生确实是豹骨之相,此生虽不聚财,但官运正旺。那个盲男子连银子和石头都摸不出辨不明,又怎会摸骨断命?明摆着,这是个信口雌黄的江湖骗子。一念及此,神手张冲小六子招招手,附耳一通嘀咕。小六子乐得手舞足蹈,屁颠屁颠地跑远了。

不一会儿,小六子又站在了盲男子面前,拿捏着沙哑的嗓子请他给相骨。盲男子搭上他的手腕摸了片刻,冷冷道:命宫阴暗,官杀混杂,凶不可测。

小六子听罢,再次将卦摊砸了个稀巴烂:你还真是瞎扯。刚才你还夸我衣食丰隆人不及呢,怎么我就变成了大凶大灾?滚!

第二天清晨,神手张便瞅见盲男子不仅没滚,还早早地竖起了卦幌。说来也巧,恰好有个老婆婆陪同怀有身孕的儿媳经过,想让盲男子给算算是孙子还是孙女。同行是冤家,必须赶他走。神手张信步走去,在盲男子出手的同时也握住了孕妇的手腕。

骨相显示,孕妇怀的是男婴,且六阴朝阳,富贵命。神手张抢先说道:恭喜,是男孩,日后必成大器。老婆婆和孕妇正要道谢,却听盲男子也开了口:蝴蝶双飞,当是龙凤胎。不过命是富贵命,但百步之内,血光必现。

既是富贵命,又何来血光?老人家,别听他信口雌黄。神手张哼道。老婆婆冲盲男子啐了一口,搀着儿媳小心谨慎地走远。谁能相信,一眼没照顾到,一辆马车斜刺里杀出,径直撞向孕妇。

糟糕,那是匹惊马,昂首嘶叫,四蹄蹬踏,一旦踩中孕妇,后果不堪设想。意外横生,孕妇也吓得脸色大变,惶惶躲闪中不慎跌坐在地,身下血流涔涔。

这一幕让神手张看得目瞪口呆,果真是有血光之灾!万幸的是,危急关头,车夫扯住了马。而孕妇那面,已当街诞下一男一女。

这个瞎子的确有两下子。就在神手张羞愧汗颜的当儿,一队官差如狼似虎般冲来。盲男子说:张先生,我们打个赌如何?

神手张问道:赌什么?盲男子似乎能看得见似的说:适才过去的是官差吧?就赌他们干什么去。

神手张问:怎么个赌法?盲男子仰起脸说道:你若输了,请关掉相骨馆,尽快离开方城。

神手张冷哼一声反问:如果你输了呢?

盲男子说:你十算九准,我十算十准,决不会输。你先请。

我赌他们是去抓人。神手张说。

我也料定他们是去缉凶。盲男子顿了顿,补充道,要缉拿的凶手是你的伙计。另外,我再白送你一卦,今夜初更,你将大难临头!

神手张听得浑身一抖,呆立当场。但很快,他便回过神,扔下句一派胡言回了相骨馆。

相骨之术,高深莫测,一骨一节,皆存玄妙。在被道教奉为高阶女仙的九天玄女所著的天书中,天下苍生的骨相被分为麟骨、狮骨、豹骨、鹿骨、熊骨、猫骨、雀骨、鹏骨、鲸骨、鱼骨、龟骨和鹰骨十二类。比如伙计小六子是雀骨命,命如麻雀,虽能吃饱饭,终难成大器;比如那个书生,是豹骨命,将来必蟾宫折桂,仕途通达。

再比如神手张自己。那年,他还只有7岁,家乡爆发瘟疫,父母双双染病身亡,他也病得只剩一口气,幸被一走南闯北的相骨人搭救才保住了小命。后来,相骨人传了他几样本事,加上他勤勉好学,慢慢闯出了名号。恩师曾说过他是狮骨命:此骨生来不靠祖,成家立业全自主;坐等天财也会来,晚年衣禄更难数。事实也是,这一辈子,他凭本事吃饭,挣下了不小的家业,晚年的日子也过得舒坦平稳,怎会有大灾大难?

闷头琢磨半晌,神手张猛然惊觉,今天自从相骨馆开门到现在,小六子始终没露面。莫非真如盲男子所言,他摊上了大事?惴惴不安地挨到天色傍黑,总算瞄见小六子探头探脑地溜进了门。

小六子,你跑到哪儿去了?神手张板脸问道。(鬼故事大全)

小六子闻言,突然掏出匕首抵住神手张的脖颈,恶狠狠地说道:我杀了人,是那个书生。快给我银子,我要离开这鬼地方!

原来,昨日,书生来相骨,出手大方,小六子断定这是个有钱的富家子弟,便动了偷盗之念。午夜时分,他鬼鬼祟祟摸到书生下榻的客栈,撬窗而入。书生从梦中惊醒,紧紧抱住小六子大呼抓贼。小六子慌了神,照著书生的心口就是两刀,随后落荒而逃。他打算找神手张抢笔钱,远走高飞。

听到这儿,神手张气得浑身直颤,破口大骂:你个忘恩负义的畜生,想当年若非我可怜你,你早冻死、饿死了!罢罢罢,算我有眼无珠,你动手吧。

左右我已摊上人命官司,也不差你一个。那我就先杀了你,自己找银子!小六子一咬牙,下了死手。神手张两眼一闭,一行老泪涌出了眼角。

恰在此时,那个盲男子突然出现在神手张身前,替他挨了一刀。那把匕首早已洞穿了他的残掌!令人不可思议的是,盲男子竟笑呵呵地说:张先生,咱们打的赌,看来是我赢了。

你、你是人还是鬼?小六子颤声问道。盲男子没有吱声,用空洞洞的眼窝盯紧了刀柄。眨眼间,那把刀宛若被一双看不见的手拔出,凌空掉转刀尖,对准了小六子的胸口。小六子顿时吓得魂飞魄散,屁滚尿流地逃出了相骨馆。而那把刀紧随其后,一路追去。

次日,一桩奇闻怪谈很快传遍了方城的大街小巷杀害书生的凶手小六子遭天谴,被一把匕首追得无处逃窜。直到他慌不择路扎进了官府,那把匕首才落地。

因小六子是神手张的伙计,官差想借机狠敲神手张一笔。可当他们赶到相骨馆时,神手张已携带家当去向不明。当夜,死里逃生的神手张感激涕零,一把抓住盲男子的手腕连声道谢。蓦地,神手张不禁打了个冷战,脱口惊喊出了和小六子同样的问话:你是人还是鬼?

人的骨相共分十二种,这个盲男子柔若无骨,全不在其列!

突然,神手张想起一档子旧事。在遇到小六子时,饿得面黄肌瘦的小六子正打算杀一只刺猬果腹。那只刺猬试图逃走,一探出头和爪子,小六子便用木棍狠狠戳击,直戳得它血肉模糊。神手张顿生恻隐之心,便领走小六子放了刺猬一条活路。难不成,这个盲男子和刺猬之间有何关系?

正自琢磨,盲男子已转身出馆,边念叨边消失在夜色中:认赌服输,你还是连夜离开方城吧。常言道,相骨难,相心更难,善恶只在一念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