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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明的画家

发表时间:202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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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失明的画家,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他叫董一航,她叫唐颖之,他们都是04级美术系一班的新生,今天是新生报到日。九月的北京秋高气爽,可是你还是可以看见,在拥挤的报到人群中站着这样一个女生。她满脸的汗珠,坐在一个大行李箱上,一只手插在腰上,另一只手在使劲的扇着风,周围还放了大大小小的几个箱子和背包,看着眼前的人群眼神很是无奈。

“同学需要帮忙吗?”身后传来一阵很轻快的声音。唐颖之回过头来打量着出现在眼前的这个大男孩,高高瘦瘦的,嘴角微微上扬,墨蓝的瞳孔里透着几分温柔,轮廓分明的脸庞,给人一种阳光的感觉,不过衣着很是朴素,看来家里的条件不是很好。而他呢,只觉得她真白,眼睛真大,身上还有股淡淡的香味,以前他从来没有碰见过这样的女孩。他感觉脸上火辣辣的烫,有些心虚的把目光从她身上快速的移开了。

“哦,太谢谢你了,我正在这发愁呢!”女孩一脸解脱的样子。“你父母没来送你?”“没有,他们忙。”女孩没说她父亲是矿业集团董事长,不让他们送只是她不喜欢那种招摇过市的感觉。“你呢,怎么也没让父母送?”“你个女娃子都没让父母送,我这么大的男人还用父母送,让人家笑话!”其实他也没说父母是心疼来回的路费钱,都够他几月生活费了。“对了还没问你叫什么。”“我叫唐颖之,美术系一班的。”“你呢?”“我叫董一航,和你一个班的。”“哇塞真巧!”两个人就这样认识了。

对与每个刚入学的新生来说大学生活都是新鲜的,人们忙着参加联谊舞会,申请自己感兴趣的社团,参加班级聚会,竞选学生会会员,每个人都在忙,而在这些场合的人群里往往看不见董一航的影子。因为他正忙着打工,他在学校外面的咖啡厅找了一份兼职工作,每周周二、周三、周四晚上还有周六他都会去那里打工,每个月有八百元钱的收入,对他来说这已经非常多了,这些钱他都用来买画笔、画纸还有颜料。

平常的时间董一航都拿来学习,大一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他得了全班第一,拿了一等奖学金,而且还得了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学金他没花,一分不少的都寄回了家里。

董一航喜欢写生,在周末他总会去郊外。他用牙缝里省的几百块钱买了一辆自行车,骑自行车他觉得方便,想去哪就去哪。唐颖之总喜欢搭他的便车。每当唐颖之的手抓着他的腰的时候,其实也没抓着他的腰只是拽着他腰间的衣服。没由来的董一航会觉得心跳的好快,尤其她身上的那股香味,弄的他鼻子痒痒的,他觉得很不自在,支支吾吾的说:“这样不好吧!”唐颖之会瞪着眼睛,假装生气的说:“我不拽着你衣服掉下去怎么办?”董一航没办法,只能由着她。两个情窦初开的年轻人,就这样驶向了爱情的春天,虽然他们自己还不知道。

不知怎么的她总想和他单独在一起,而他也喜欢上了带着她的感觉。在以后的日子里唐颖之没事就让董一航带着她去郊外写生。看他瘦的可怜样她会觉得心疼,每次她都会给他带许多好吃的。开始的时候董一航会推辞,可唐颖之总会找出一大堆的奇葩理由。什么你不吃就坏了,坏了丢掉多可惜,知道非洲每天有多少人饿死吗?什么你不吃我还要带回去,多重啊!有没有搞错,骑车子的是董一航,又不是你唐颖之,真是无语了!还有什么你这么瘦影响市民形象啊,08年的北京奥运会还要不要开!搞得董一航都觉得自己不吃对不起非洲人民,对不起唐颖之,对不起北京市民!慢慢的董一航身体比以前健壮多了而他们的感情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05年放暑假前,董一航对唐颖之进行了告白。在早上天还没亮的时候董一航就给唐颖之打了电话叫她到学校的操场去。迷迷糊糊的唐颖之来到了操场,早已等候多时的董一航走过去牵起唐颖之的手就往主席台走去,唐颖之一下子就清醒了过来因为他还没有牵过她的手。“给你看点东西,往下看。”“什么啊,雾蒙蒙的!”“向下看太阳就要出来了!”当清晨的太阳穿透云雾,一幅巨画展现在唐颖之面前。那是一幅画在地上的画,有十几米长,四五米宽。画面上是董一航拿着红玫瑰在向唐颖之告白,上面是明晃晃的七个大字“做我女朋友好吗?”。看着唐颖之湿润的眼眶,“颖儿做我女朋友好吗?”“我愿意!”董一航把唐颖之拥在怀里。“你是什么时候画的?”“昨晚上,十一点多操场没人的时候,我叫宿舍的几个哥们给我打着手电筒我画的。你来之前他们刚回去。”“你花了一夜?”“恩,我是不是太笨了。”“那里是笨,明明是傻。”唐颖之那眼眶里打转的泪水终于忍不住的流下来了。

表白是挺感人的,可他们花了一天的时间才把操场擦干净。可他们还是觉得非常幸福。

董一航的绘画天赋在在大二上学期开始凸显。他先后代表学校夺得北京市青年绘画大赛冠军,全国青年绘画大赛冠军。如此年轻,就取得了如此傲人的成绩,此子前途不可限量,多少老师欣然感叹!董一航成了学校的焦点,走在校园的路上多少人频频侧目,多少女投来羡慕的目光。董一航倒觉得没什么,还是像以前一样淡定。到是他身边的唐颖之得意的不得了,那眼神仿佛在说:“是我男朋友,是我男朋友!恨不得给董一航身上贴个标签,写上这是唐颖之的男朋友!”

转眼八月了,这个月的25号是唐颖之的生日。在唐颖之生日那天董一航带着她去了郊外,说有惊喜给他。坐在车座后面的唐颖之把前面的董一航瞄了好几遍,车筐里除了一个蛋糕还有许多吃的,也没什么了。人家过生日送蛋糕也叫惊喜,唐颖之坐在车坐后崛起了小嘴,嘟嘟囔囔的。“你在说什么?”“哦,哦没什么!”

到了郊外董一航拿出画板,然后让唐颖之捂着他的眼睛,唐颖之听的一头雾水,捂着眼睛怎么画?可随后她就惊的张大了嘴巴。那深深浅浅的线条,仿佛早已刻在画纸之上,而他只是顺势临摹。行云流水般的挥洒写意,勾画细腻,线条流畅,真不敢相信他是闭着眼睛画出来的!最后一美人跃然于纸上,看着画纸上的美人,唐颖之高兴的叫起来,因为那美人就是她。画完了董一航就把画从画夹上拿下来,看着高兴的唐颖之,董一航递给了她一个打火机。迷惑的看着董一航,唐颖之一脸的雾水。董一航神秘的一笑,指着画卷的左上角说:“你烤烤这里。”唐颖之将信将疑的烤了烤。这时原本干净的画纸上出现了几个字,祝亲爱的颖儿生日快乐。唐颖之高兴的扑进董一航的怀里,这是在她二十一个生日里她收到的最特别、最让她感到惊喜的生日礼物。

他们在河边的草地上一起过了她第二十一个生日,看着天空牵着手在草地上两个人静静的躺了一下午,她说毕业后就嫁给他,他说你敢嫁我就敢娶。在回来的路上她问他,那字是怎么出来的,他说是用白醋写的,一烤就能出来,她说他真聪明,他说这办法又不是他发明出来的,她说反正你就是聪明!路上只留下两个恋人幸福的笑声。

大三董一航参加的比赛越来越多,而拿的奖项也越来越多。这不唐颖之又在学校门口送他,这次他要去参加中国美术协会举行的一次比赛,要去三天。唐颖之依依不舍的松开董一航的手,目送着他上了校车。“别担心,几天后我就回来了。”董一航笑笑的挥了挥手。

第三天下午唐颖之高兴的在校门口等董一航回来,他们刚通了电话,他拿了一等奖,现在人已经上车了,用不了一个小时就回来了。可是等了一个多小时也没看见校车,着急的唐颖之打了个电话但是没人接,这时班里的老师急急忙忙的开车出来了。“唐颖之你怎么还在这等,董一航出车祸了,快上车来我们去医院。”唐颖之的心一下子就提到了嗓子眼,马上上了老师的车去了医院。

到了医院董一航还在抢救,几个小时后董一航被推出了抢救室。全身多处骨折,严重脑震荡,视觉神经受损,神经性失明,也就是说以后再也看不见了。看着病床上的董一航,唐颖之不知道等他醒来该怎么告诉他这一切,不觉潸然泪下!

当晚上醒来的董一航叫唐颖之把灯打开他觉得好黑的时候,唐颖之觉得心口像堵了一块大石头,她该怎么开口。“颖儿开灯啊!”唐颖之一下子扑在病床上握着董一航的手放声痛哭,泣不成声的说“灯……灯已经……开了!”“那我怎么看不见?”董一航的身体突然的一颤,“我瞎了!”

当知道自己失明之后,董一航情绪非常低落,他谁也不理。第二天下午董一航的父母就从老家风尘仆仆的赶来了。看着病床上的儿子,看着曾经让他们引以为傲的儿子老两口心如刀割。唐颖之和董一航的父母轮流照看着董一航。本来他父母是不用唐颖之来照顾的董一航的,可看姑娘那么坚持老两口也没反对。

自从失明后董一航一反常态,对唐颖之总是冷冷的,甚至不让她来医院看他。有时候唐颖之会委屈的偷偷的哭,可他是病人,她怎么能和他一般见识呢!

半年过后董一航康复了,今天下午他出院。上完课的唐颖之下午来到病房却发现已空无一人,只在病床上有一张纸条,写着“我再也配不上你,忘了我吧!”扔下纸条唐颖之跑到护士站问九号房的病人呢,“上午就走了。”护士长说。唐颖之傻傻的呆在那里,一下子就感觉虚脱了,差点晕过去。“你没事吧?”“我没事。”唐颖之跌跌撞撞的离开了医院。

唐颖之晚上就买了去董一航老家的票,可他到了那里,村名说他们家搬走了,没人知道搬哪去了。此后唐颖之多次去董一航的老家,可还是打听不出一点消息。董一航就这样在她的世界消失了,直到毕业都再没有他一点消息。天妒英才,多少老师愕然惋惜!

毕业了她被省绘画馆聘用。转眼她工作四年了,而他已经六年没有消息了。都快三十的她还没男朋友,别人给他介绍男朋友她总推辞,富商少爷追她她总是一口回绝。没人知道为什么,除了那些老同学,大家知道她还在等她。同学聚会的时候就只有她还单身,没有人会提董一航,人们怕她听了伤心。唐颖之的父母很是着急,就这么一个宝贝千金至今还未出嫁。在女儿面前提了几次这事,但唐颖之总是心不在焉,父母也拿她没办法。

在20XX年的秋天唐颖之的同事约她去看画展,听说这是一位刚刚出名的青年画家。作品得到了许多大师的赞赏。最主要的是此人是一位双目失明之人,真是天纵奇才,算得上是美术界的一朵奇葩。唐颖之觉得也没什么事就答应了同事的邀请,去见见这位美术界的新秀。

那天去看画展的人特别多,人们都想看看这双目失明的画家怎么画画,两个人被人群挤来挤去。这时大厅里爆发一阵喝彩,原来青年画家刚画完了一幅佳作。不知谁发出了一声“咦?”人群突然安静了。“这画上的女子和那个女人好像。”“明明是一个人吗?”唐颖之的同事也觉得那女子好像唐颖之。她发现唐颖之神情怪怪的,眼睛里涌出了泪花,而且一直盯着那个画家,好想要把他刻在她眼里,生怕他跑了。“董一航!”唐颖之喊出了藏在她心里多年的名字。听到这喊声,那画家打了一个激灵,仿佛过了电一样。突然他叫他的助手带他匆匆离开了画展。当唐颖之挤过人群的时候他已经不在了。通过向主办方打听,唐颖之知道了他的住所。

带着一颗激动而又忐忑的心第二天她来到他住的地方。门铃响了开门的是他,她一下子冲进他怀里嘤嘤的哭了起来。还是那种香,那种他一辈子也忘不了的香味。他推开了她,“你走吧!”“我不,我不会再让你离开我了,唐颖之死死的抱着董一航。”“管家管家,给我送客!”屋子里跑出来一个男人把唐颖之拉开了,然后关上了门,只留唐颖之一个人在门外哭泣。

伤心的唐颖之拖着一个疲惫的心回到了家里,看着女儿如此伤心憔悴,父母就问起了原因。委屈的唐颖之扑在母亲怀里放声痛哭,讲了所有的事情。听了女儿的叙述,唐爸爸决定帮女儿一把,只要女儿喜欢,只要女儿能幸福,嫁给一个盲人也没什么,唐妈妈也是这么想。

唐爸爸问女儿:“为了他你敢做一切吗?”哭花了妆的女儿扬起脸坚定的说:“我敢!”“那好,爸爸就赞助董一航办一次画展,你把你们的故事写在发出的邀请函里,希望来的所有嘉宾配合你,你要在众人面前向他表白让他娶你为妻,至于能不能成功就靠你自己了,爸爸只能给你创造这样的一个机会。”所有的来宾看了他们的故事都表示愿意积极的配合,有情人终成眷属是所有人都希望看到的。

画展那天董一航的助理把董一航带到人群中间,所有的人围成一个圆圈,把唐颖之和董一航围在中间。“六年了你了无音讯,六年了我常常做梦哭醒。六年了我没有再过一次生日,我怕吹灭了蜡烛然后一个人躲起来哭。六年了再没有一个男人能走进我心里,哀莫大于心死!六年,在我最美的青春里,我只干了一件事,就是等你,可我从来没有后悔。六年前你以为双目失明的你将是我的负担,但六年后的今天我要告诉你没有你才是我最大的负担!如今你又出现在我身旁,现在的我只有个两个选择,要么我嫁给你,要么我自毁双目再嫁给你!”

刚听出是唐颖之的声音董一航就往人群里退,可他那里退的出去,人们早就切断了他的后路。唐颖之的表白还没说完董一航就忍不住哭了。这六年她和自己一样经受了多少煎熬,在那无尽的黑暗中支撑他走下去的唯一理由,就是还有个她还好好的活在这个世界上。“在一起,在一起!”人群里爆发出一波又一波的喊声。人群的圈子越围越小,终于把两个人挤在了一起。还是那淡淡的香味,他永远也忘不了的味道,他们紧紧的抱在了一起。在众人的掌声、呐喊声中相拥而泣。

他们很快订了婚,婚礼在下个月十五举行。婚礼那天没有豪华的车队,有的只是一辆自行车。她说以前都是他带她,今天在这人生最幸福的一段路上,就让她带他一次吧!美丽的新娘穿着漂亮的婚纱用自行车带着帅气的新郎,在北京的大马路上他们一直压到郊外的教堂。在所有亲朋好友的祝福下,教堂响起了《婚礼进行曲》。在神圣的上帝面前,神父进行了隆重的婚誓问答。

董一航,你是否愿意娶唐颖之为妻,按照圣经的教训与她同住,在神面前和她结为一体,爱她、安慰她、尊重她、保护她,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她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于她,直到离开世界?

董一航:我愿意。

唐颖之,你是否愿意嫁董一航为妻,按照圣经的教训与他同住,在神面前和他结为一体,爱他、安慰他、尊重他、保护他,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他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于他,直到离开世界?

唐颖之:我愿意。

在众人的掌声和感动的泪水中两对新人互换戒指并热情相吻!

情感一生延伸阅读

画家和白衣少女


邓群打很小的时候起就喜欢绘画,当然他也是从胡涂乱抹开始的。他用各种颜色各种样式的笔,痴迷而随意地在墙壁上、地板上、纸面上勾画一些简单的图案,那认真劲儿令大人们欣喜异常。两年前,父母居住的老房子拆迁,邓群赶回去搬家,他看到被衣柜等物品遮住的早已发灰发黄的墙壁上,有不少陈旧凌乱的线条,就问母亲谁画的,母亲说除了你还有谁?邓群细细观赏了一会儿,说:“画得棒极了!绝对有收藏价值,可惜要毁掉了。”父母都是普通劳动者,家中祖祖辈辈没出过一个搞艺术的,所以谁也没指望邓群将来吃绘画这碗饭,他们认为这不过是小孩子的一种天性,就像乡下的孩子喜欢玩尿泥一样,玩玩而已,不必当回事。他们希望自己的儿子好好学习文化才是正道,只有好好学习,才能天天向上。邓群没有辜负他们,虽然他后来没间断胡涂乱抹,但他顺顺利利地考上了大学。

邓群在大学里学的经济专业,毕业后到了一家效益相当不错的大型国企。可他只在那里安心呆了3年,就再也呆不下去了。这时候,热爱绘画的老毛病炙烤着他,使他一日不得安宁,终于,他辞了职,到一家广告公司搞设计。但很快他就觉得,那些庸俗不堪的广告画实在没什么干头,他也不愿与那些庸俗不堪的广告商为伍,因此,半年之后,他彻底告别了单位,把自己的档案袋塞进床头柜,专心致志搞起了美术创作,成了一个自由职业者。

这期间,邓群结了婚又离了婚。他的妻子原在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教舞蹈,身条绝对一流,面相一般,有点凶。她是邓群的第一个模特,邓群在她身上几乎穷尽了自己的积蓄,她才跟他来到他的筒子楼。起初几次她只同意半裸,邓群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她剥得一丝不挂。画过几次之后,邓群自然就不失时机地把她引上了床。那段时间,邓群觉得灵感纷至沓来,技艺突飞猛进,由此才明白模特对于画家的极端重要性。他们结婚不久,邓群又接连找了几个模特,主要是这几年女人们的观念变了,花不了几个钱就能把她们请来,想怎么画就怎么画,何乐而不为?带来的副作用是夫妻二人开始争吵。尽管邓群指天发誓他只是描画她们,一点邪念也没有,但谁相信他的鬼话?无奈之下,他们只好分手。对于这个结局,邓群并不感到难过,他想老婆对于画家来说,纯属多余,既然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那么就随她去吧。只是过后才听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人说,他的前妻早就与人有染,被她拉下水的男人一打都不止。很快又听说,前妻也辞了职,随一个生意人去了南方。邓群这才觉得自己最终输给了一个荡妇,有点亏。

邓群居住的筒子楼在一条街边,站在窗前,透过法国梧桐的枝叶,能够看清街上的车辆和行人,不远处的一块草坪格外使他动心。离婚之后,邓群喜欢伫立在窗前,点上一颗烟慢慢吸,同时望着街上的静止或活动物出神。他的衣服上、手上、脸上到处都是油彩,在别人眼里,他也成了一幅超现实主义作品。站得累了,觉得乏味了,他再回到画案前干一会儿活。先前他国画、油画、水彩、炭笔,几乎想画什么就画什么,甚至还搞过版画,自从有了模特之后,他基本上专攻油画。

夕阳下的城市是迷人的。在邓群眼里,只有这样的时刻,城市才可以入画。这天傍晚,邓群又听到了洒水车的响声,便丢下画笔来到窗前。他喜欢观赏洒水车喷出的水珠,那数不清的晶莹的水珠跳跃着,滚动着,前赴后继,有一种动感的近乎极致的美,而笼罩着水珠的雾气却又是静止的、飘缈的,动与静的完美结合恰恰就是邓群追求的最高境界。邓群恋恋不舍地目送洒水车远去。就在他收回目光时,他突然看到不远处的草坪上,此刻正款款飘动着一个令他惊愕不已的身影。

事后回想起来,那个身着一袭白衣的少女肯定是从邓群窗下走过的,只是邓群起初没有发现罢了,因此邓群看到的只是她美仑美奂的背影。邓群呆立片刻,飞快地跑下楼,来到草坪上,急慌慌四下睃巡。但她已消失得无影无踪。就在他变得绝望时,他隐隐约约看到,好像一道白光一闪,进了马路对过的翠红楼。于是,邓群又仿佛绝望之中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他飞快地穿过马路,钻进翠红楼。翠红楼这个店名让人疑心是一家妓院,其实它是一座茶楼,邓群经常光顾,不少服务小姐都认识他。邓群气喘吁吁地问她们,是否见一位穿白衣白裙的姑娘进来,她们都摇头。

邓群不信,楼上楼下巡视一个遍,这才不得不信了她们的话。往外走时,他疑心自己刚才走了眼,或者压根就没有什么白衣少女,一切不过是幻觉而已。

事情虽然过去了,但邓群总忘不了那个美仑美奂的背影,觉得只有最伟大的画家才能在画布上复制它,抑或它根本不可复制。那么,她的面容呢?邓群不知道。

也许永远无法正面凝视她了,想到这里,邓群不免感到惆怅。

几天后,邓群又一次走进翠红楼。他要了一个雅座,一壶菊花茶,几样小点心,然后慢慢品。为他服务的小姐也着一袭白衣白裙,当然裙子很短。邓群见她面生,就问:“刚来的?”小姐莞尔一笑:“我以前在金鼎大酒店干。”邓群又问:“叫什么?”小姐说:“刘玲。先生您需要什么尽管吩咐。”邓群上上下下打量刘玲一阵,突然发现这个小姑娘还是不错的,健康、结实、丰满、白皙,面部的线条也有特点,是个模特材料。邓群又想起那个梦幻般的白衣少女,疑心她和刘玲说不定就是同一个人。随即他又否定了,他冲刘玲点点头,有些生硬地微笑一下。其实在刚才这个短暂的过程中,邓群的肉眼已经毫不费力地穿透了刘玲的衣服,看到了她峭立的乳房、腰部的曲线,乃至下体的纤毫——这是他作为画家的基本功,是一种日常行为,没什么好稀奇的。

刘玲再次进来往壶中续水时,邓群就产生了冲动。当然是创作冲动。他撸一把乱蓬蓬的连腮胡子,说:“刘玲,愿意为我当模特吗?”

刘玲如约来找邓群。刘玲的高跟鞋敲响楼道时,斜对门的周老太探出一张皱巴巴的老脸,鄙夷地哼一声,然后砰地摔上门。据说这周老太已守了40年寡,肯定要一寡到底了,所以她见了年轻男女在一起特别来气,和她住邻居的邓群成了她发泄愤恨的最佳目标,邓群的门上经常发现鼻涕痰迹,邓群拿她也没办法。有一次,邓群请来一个模特,画着画着,突然门被擂得震天响,他忙给模特披上一件风衣,气极败坏地拉开门,没成想进来几个派出所的警察。邓群马上想到是周老太报的警。

警察审问了一通,确知他们不是嫖娼卖淫,态度和缓下来,但却又提出现场观摩一下。邓群说:“我每小时付二百元。你们想看我没意见,你们问她吧。”模特断然不同意。邓群说:“要不我说说情,你们每人付给她50,可以吧?”结果警察悻悻地离开了。

邓群笑殷殷地把刘玲请进他的卧室兼画室兼会客厅。屋里乱得不能再乱,画案比床还大,上面摆放着几十支笔,以及纸张、砚台、笔洗、颜料碟、镇尺、印章。

墙角散乱地堆放着木框、画架和画布。邓群按照惯例,先陪她聊天喝茶,给她讲凡高、达芬奇、雷诺阿、张大千、齐白石和刘海粟,以此消除模特的羞涩,使模特放松,予以良好地配合。有时他还喜欢讲几个短小精悍的黄段子,引模特发笑。但邓群很快发现,这些对于刘玲是多余的,刘玲三下五除二,十分麻利地就把自己剥光了,而且还主动往邓群身上靠。邓群反倒不好意思起来,轻轻推开她,说:“哎哎,我光画不干,请你坐好。”刘玲不信,惊疑道:“不干?那你不亏了吗?”邓群说:“不亏不亏,画比干好。”邓群让刘玲摆了个姿式,他开始画素描。刚画完一张,周老太又在门外弄出恶狠狠的响动,刘玲紧张得去抓衣服。邓群止住她,说:“老不死的,我要给你画一幅遗像!”刘玲吓得一吐舌头。一个小时很快过去了,邓群画了三张素描,颇觉满意。他感到刘玲挺实在的,决定多付她一点报酬。刘玲仍是不相信邓群光画不干,穿衣服之前,又试探了一下邓群,邓群仍未动心。刘玲困惑地剜他一眼:“真有意思,光看不练,我头一回见你这样的,嘻嘻,你真是个老实人。”刘玲走后,邓群才感到浑身燥热。刚才并非是他不动心,而是他有所克制。他向来认为,如果和模特发生肉体行为,那么,创作出来的作品难免带有淫荡色彩,就会破坏作品的和谐、清纯。作品完成之后,如果对方又不拒绝的话,他倒可以考虑,也就是说,先画后练,各得其所。当然,到了这时,将是他们最后的告别。

邓群打算再约刘玲几次。

邓群心里仍放不下那个一袭白衣白裙的圣洁少女,为此都影响了他的创作。星期天,他背上画夹,到湖滨公园画速写。

阳光明媚,白云悠悠,秋高气爽,是一个少见的好天气。邓群租了条柳叶船,上了湖心岛。他坐在岛子的一端,飞快地画了几幅湖光山色、亭台楼榭、树木花草、小船游人,竟觉得兴味寡然。太阳升到了头顶,他感到有点饿,便站起来,收起画夹,打算回去。这个瞬间,他差点错过了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事后想起来都后怕得要死——就在他往泊船的地方走时,无意中一回头,看到不远处的湖面上,一条红颜色的小船像一个梦境,出现在他的视野里。船上只有一个人,一个着一身白衣白裙的姑娘,她缓缓地划着,小船行进的速度很慢,像是随风而动,而非人力所为。

有一段时间,邓群看不清她的脸,可能是阳光的缘故,也可能是邓群紧张的原因。

直觉告诉他,小船的这个人就是那个早已进入他心灵的白衣少女!邓群觉得自己的呼吸都停止了。他下意识地坐下来,支起画夹,飞快地勾画起来。事后他感到奇怪,因为在画的过程中,他几乎没有抬起头来看她,全凭一种难以言喻的神力,凭着某种光辉的照耀,他在极短的时间里,完成了一件素描。而当小船划到他跟前时,他才看清她的脸。那是一张闪烁着古典光芒的面容,邓群恨自己仅是一个画家,而不是一个作家,无法用言语描绘她和她的一切。

邓群感到心都要碎了,全身的力气也耗尽了。他放下画夹,叹了口气,抹了把汗。姑娘仿佛刚发现他似的,猛地一怔,小船摇晃了一阵,涟漪像新织就的蛛网,发出眩目的色彩。邓群嘴里说不出话,情急之中他把画夹举给她看。她释然地一笑:“原来你是个画家呀。画得挺像的。”邓群颤抖着说:“让我再为你画一张,好吗?”她又是一笑:“真对不起,我该回去了。”邓群说:“哎,哎,能告诉我你叫什么吗?”她低了头,欲言又止。邓群又说:“你在哪个单位工作?”这回她挺痛快,脱口道:“彩虹公司。”但是话音未落,她和她的小船已快速驶向远处的水面,眨眼工夫,就消失在碧水波浪之中。

邓群揉揉疲倦的眼睛,小心翼翼收起那幅速写。此时他也不觉得饿了,只是内心感到空落落的。回去的路上,邓群突然想起他大学里的同班同学胡耀国就在彩虹公司,而且还是公司总裁,便找个公用电话拨通了胡耀国的号码。胡耀国算是这个世界的宠儿,不但相貌出众,风流倜傥,而且财运亨通,事业有成,他领导下的彩虹公司在本市几乎无人不晓。当年在学校时,邓群和胡耀国曾经因为共同追求一个女同学而生出芥蒂,结果自然是以胡耀国大获全胜而告终,不过,胡耀国后来并没和她结婚。现在说起来,这件事情反而成了一个温馨的、青春的回忆。因此,邓群在给胡耀国打电话时,心情还是颇为愉快的。

胡耀国在那头说:“我的老同学,你在说梦话吧,什么白衣少女?我看你是想女人想疯了。要不晚上我带你找个地方玩玩,哈哈哈。”邓群有点着急:“真的,她说她是彩虹公司的。穿白衣白裙,脸蛋身材没说的,天生的模特相。你再想想,你们公司有没有喜欢穿白衣白裙的姑娘?”胡耀国用不容置疑的口气说:“这个嘛,肯定有。但我公司里的女孩子一个比一个丑,没有你说的那一个。你就别枉费心机了!”邓群没了话,呆呆地愣在那里。胡耀国最后说:“老兄,喂喂,我昨晚碰到一个老嫖客,你猜他说什么?他对我说——改革开放就是好,老牛也能吃嫩草。哈哈哈,精彩吧?”

冬天下第一场雪的时候,本市有个叫马兰的女孩子因感情问题割腕自尽,据说马兰是个极为美丽的姑娘,她的香销玉殒令许多知情者唏嘘不已。晚报登载了这个消息,当然报纸上隐去了她的真实名字。当时邓群正闭门不出潜心作画,对这个消息一概不知。邓群用三个月的时间创作出一幅名为《水边的少女》的布面油画,画面上,一个几乎全裸的纯情少女侧身坐在宁静的湖边,略带忧郁的面部表情定定地望着你,勾人心魄。画毕,邓群大病一场,似乎这幅画耗尽了他平生之力。

邓群的身体尚未复原时,对门的周老太谢世了,说是无疾而终。邓群抱病用最快的速度为周老太画了一幅肖像,送给周老太的独生女儿。那位大腹便便的中年妇女非常高兴,说她的母亲照过不少相,也请人画过像,但这一张是最好的,可惜她看不到了。邓群说:“都怪我,本来可以早一点画好的,耽误了。”一天傍晚,邓群出了门,直奔翠红楼去找刘玲。他想他和刘玲的关系也该结束了。当班的小姐却反问他:“你还不知道?刘玲跳槽了,去彩虹公司当公关小姐了。”小姐又讨好地说:“邓大哥,听说你的同学在彩虹公司当老总,能不能把我也推荐去?”邓群吃惊不小,嗫嚅道:“我还欠她二百块钱呢。”不久,这个城市搞了一次书画拍卖会,邓群把那幅《水边的少女》拿到了会场。

它引发了轰动,有一个不愿透露身份的买主以令人乍舌的价格买走了它。刘玲在一个偶然的机会见到了这幅画,她当即就愣了。画面上的少女刘玲不认识,但画中人脖颈以下的躯体明明就是她身体的翻版——胸脯、腰肢、臀部等部位十分相像不说,另有一个醒目的部位可以用来作证:刘玲左肩下有一颗黑痣,画中人的左肩下也有一颗同样的黑痣。也就是说,这幅画是由两个生活中的原型合构而成。刘玲忍不住笑了,她自言自语道:“他光看不练,真是个老实人。要不就是有毛病吧?”接下来的日子里,邓群仍痴念那个一袭白衣白裙的纯净少女,有空就去湖滨公园转转,期望再次与她相遇。秋天来临时,邓群上湖岛写生,迟疑间见一个身着白衣长裙的少女独自划一条柳叶船朝他驶来,他霎时流下了泪水,喃喃地说:“我终于把你等到了。”

锅边的画家


白天,她是个女佣。臃肿的身材,破旧的衣裙,乱蓬蓬的头发,粗糙的双手,指甲缝里都是黑泥。她干所有的杂役,擦地、刷锅、洗衣、收拾房间,雇主夫人的轻蔑和嘲笑,房东太太尖声的催租和谩骂她的生活被繁重的劳碌压得喘不过气。

但是每当夜晚来临时,在她那间破旧的小屋里,在昏暗的油灯下,她趴在地板上细细地勾画着一幅幅美妙绝伦的画作,嘴里哼着快乐的歌谣这是她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光,画画让她忘记了白日里的劳累和疲惫,忘记了周遭的讥讽和嘲笑。她没有画架、没有画桌,更没有画布,甚至连画画的颜料都是她厚着脸皮赊来的。甚至,她经常自己调制颜料:河底的淤泥、路边的野草、教堂的烛脂、动物血、面包屑等都是她的独家配方。她以手指作笔,在一块块小木板上,画着只属于她自己的画。

在法国一个名叫桑里斯的小镇上,她的人生岁月已经走过了50年,她没结过婚,只谈过一次失败的恋爱。她是孤独的,很少与人交流,没有人知道她是一个画家,人们只知道她是杜佛夫人家的帮佣。

1914年的一天,杜佛夫人家来了一位名叫伍德的客人。伍德是德国知名的艺术评论家和收藏家,他是毕加索、布拉克的知音。在杜佛夫人的晚宴上,伍德无意中见到被随手丢在角落的一块画着苹果的小木板:它静静地站在墙角,但丰饶的颜色赋予了它喷薄欲出的生命力。伍德的眼前一亮,在他看来这幅画不但用色绚丽饱满到让人眩晕甚至窒息的地步。无比惊讶的伍德急忙打听作者的名字,杜佛夫人轻蔑地说:这不过是家里一个叫萨贺芬的女佣画的,她可从来没学过什么绘画。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中,伍德当即买下了这幅画。他找到萨贺芬对她说,她是一个才华横溢的女画家,但要继续多加练习,他可以资助她,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能为她在巴黎举办个人画展。

可是,命运对萨贺芬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德国军队打进了法国,一战爆发了。伍德被迫逃离了法国。临走时,他告诉萨贺芬,希望她一直坚持画下去。萨贺芬的生活又陷入了困窘。尽管生活艰难,窗外战火纷纷,萨贺芬就像忘记了一切,每天坚持画画。她信仰圣女大德兰的话:执着于自己的作品,在锅里也能找到上帝。

萨贺芬说:先生,您知道吗?执着于自己的作品,在锅里也能找到上帝,当我悲伤时,我会去野外,摸摸树,和花、鸟、虫子说说话,一切就会好的。

在伍德的资助下,萨贺芬的生活有了明显的改善,她第一次购来亮晶晶的银器,第一次有了宽大的画室,她甚至精心布置了房间,并为画展开幕给自己订做了一套一生中最昂贵的纱裙。

然而,命运又一次捉弄了萨贺芬。就在画展前夕,史无前例的全球经济危机爆发。事先约定好的巴黎画展因为联办方临时取消只能再议。痛苦失望的萨贺芬又重新回到了破旧的小屋,昏暗的烛光里,她握着画笔,快速、疯狂地涂抹着,直到最后被邻居送进精神病院。

1942年,萨贺芬在疗养院寂寞离世。1945年,在伍德的多方努力和奔走下,萨贺芬的作品终于在巴黎和世界各地展出,萨贺芬一举成为法国现代原始画派(又称素朴画派)的著名画家。

萨贺芬的一生是寂寞的,生前籍籍无名,穷困潦倒。但她又是快乐的,在贫穷和落魄中,绘画一直是她的精神支柱,她在喜爱和执着中实现了自己独特的价值。每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都拥有自己独特的使命和价值,每个人的锅里都有一个上帝,因为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

穷画家的故事


有一个落魄潦倒的穷画家,一直坚持着自己的理想,除了画画之外,不愿从事其他的工作。

而他所画出来的作品,又一张也卖不出去,搞得三餐老是没有着落,幸好街角餐厅的老板心地很好,总是让他赊欠每天吃饭的餐费,穷画家也就天天到这家餐厅来用餐。

一天,穷画家在餐厅中吃饭,突然间灵感泉涌,不顾三七二十一,拿起桌上洁白的餐巾,用随身携带的画笔,蘸着餐桌上的酱油、番茄酱等等各式调味料,当场作起画来。

餐厅的老板也不制止他,反倒趁着店内客人不多的时候,站在画家身后,专心地看着他画画。

过了好一会儿,画家终于完成他的作品,他拿着餐巾左盼右顾,摇头晃脑地欣赏着自己的杰作,深觉这是有生以来画得最好的一幅作品。

餐厅老板这时开口道:嗨!你可不可以把这幅作品给我?我打算把你所积欠的饭钱一笔勾销,就当作是买你这幅画的费用,你看这样好不好啊?

穷画家感动莫名,惊异道:什么?连你也看得出来我这幅画的价值?啊!看来,我真的是离成功不远了。

餐厅老板连忙道:不!请你不要误会,事情是这样子的,我有一个儿子,他也像你一样,成天只想要当一个画家。我之所以要买这幅画,是想把它挂起来,好时时刻刻警惕我的孩子,千万不要落到像你这样的下场。

坚持到底是众所皆知的成功法则,但坚持错误的方向而且始终不愿修正,却是导致失败最重要的原因。

矿山画家王荣秋


今年的夏天特别的热,在这个七月流火的季节里,我却在金宇美术馆里感受到丝丝的清凉,我在矿山画家王荣秋的山水画前留恋驻足,久久不肯离去。这不仅跟我和王荣秋大哥熟悉,是我绘画上的老师有关,更因为他画里面表现的情怀,情趣,深深打动我,感染我,王哥的山水绘画苍润古雅,师法传统,书卷气息浓厚,表现了他熟练的笔墨技巧和深厚的古典文学的功底,古人讲画者文之极也,用在王荣秋大哥身上也是很贴切的。

王荣秋大哥的绘画在济宁是有市场的,受到业界和大家的好评,有意收藏他的作品的人不少,但我仍然执意称他为矿山画家,因为他的画受到广大矿工的喜爱,很多人都有他的画,那是老百姓最喜闻乐见的题材,一只公鸡,一棵松树,一朵荷花,从这层意义上说,画一些让老百姓看得懂的画才是广大艺术家所要遵循的一个原则,那里面包含了平凡的人们最朴素最真诚的美学追求。

对于绘画我是门外汉,不敢妄评,我在王哥身上感受最多的是他在绘画之路上的苦心孤诣的追求和他对绘画教学的热心。那种不计辛劳,诲人不倦的情怀实在是让我感动不已。

早些年在他的书包里有一摞摞的纸,那上面画满了线描,有仕女人物,更有大大小小的昆虫,像蝉,蚱蜢,蜻蜓,都在他笔下活灵活现,让看到的人叫好,他不满足,仍是坚持不懈的苦练基本功。他说,他规定自己无论早晚一定每天画完规定的数量,如果量不大,就无法有质的飞跃。书画频道的史国良讲座他是做了厚厚一摞笔记的。

矿工想学画很难,因为大部分时间在井下,接触不了宽广的艺术视野,有人想试着问他,他就爽快的答应,教他一些基础的东西,有一次在饭桌上,一个掘进的兄弟,想学山水画,他就把自己随身带着的中国美院的老师的教材,给他从基础的用笔讲起,像这样的讲画一般是不讲的,有人是不屑讲,有人觉得是白费功夫会转移话题说天气多好,但王哥却在那儿用一支小毛笔,在桌子上比划,是逆笔,是顺笔,如何转圈,松针是向外画,还是由外向里画。他一遍遍的示范手腕运笔的动作,讲者用心,听着动容,这样的讲堂谁见过。

王哥是热心公益的。有一次矿区旁边农村里,有一次夏令营活动,开设了一次国画课,请他讲一讲,那天我陪着他同去。那天很热,而且他正在创造一幅工笔的山水画,正在收尾阶段,但他毅然的放下手头的工作,驱车前来。我以为这样的活动也就是热闹热闹,可是王哥为这一次可准备的东西让我吃惊,大小碟子,大小毛笔,各种宣纸,居然是几大包,把接待我们的人也感动的不知说什么好,只是用力的握手。

在一间大屋子里,有一百多个孩子在听,大的十三四,小的四五岁,可他还是从理论讲起,讲国画的分类和明显的特征,讲中国画和西洋画的区别,负责人说,孩子还小,恐怕听不懂。他说,要有一种仪式感,要认真讲,要在一种庄重的氛围中去让孩子感受艺术,也许他不懂,但他会记住这样的场景。

本来这样的活动,拿瓶墨汁就行了,可是他把自己画山水的一块墨拿来了,他让孩子们看墨的颜色和形状,然后我就在有水的砚台里磨墨,我也很新鲜,大些的孩子也抢着去磨墨,没有磨墨的就羡慕那几个孩子,我问他差不多了吧,他连看都没看说,不行,我就再磨,直到满意为止,我想他也是让孩子感受做什么事都要有认真的态度。

开始示范了,怕后面的孩子看不清,画一笔就拿起来讲用笔的步骤,把孩子们喜欢的动物画了几种,屋子里一下就安静下来,他们也许是羡慕和惊奇这个老师有一双神奇的手,一会在纸上就变幻出那么多活灵活现的东西,有他们喜欢的螃蟹,虾子,昆虫。

王荣秋大哥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人一定要有一颗善良的心,我想他是那么说,也是那么做的,我们在他无私的帮助下收获绘画的技法,我们也祝愿他在绘画的道路上走的更远。

女画家李爽恋爱史 爱上外国男人被劳教


李爽

改革开放之初,社会风气仍旧保存。北京自在画家李爽,与时任法国驻北京使馆文化处的交际官白天祥,于“过错的时刻”、“过错的地址”,磕碰出了“过错的爱情”。因首吃螃蟹要嫁外国人,李爽因之入狱,以“有损国家庄严”罪被判2年劳动教养,其法国情人白天祥也被驱出我国。但终究,在各方尽力下,他们喜结良缘,打开了涉外婚姻的闸口。

一辆飞驰而来的吉普,“吱”地猛踩刹车停在我面前,从岗楼里冲出四五个差人,把我塞进车子,我的腿被划破了,高跟鞋也掉了。那是1981年9月的一天,我被抓进了局子。由于我和一个老外谈恋爱。

老外名叫白天祥,是一名法国交际官。知道他是在一次画展上。后来,老白常常在他家请人集会。咱们在客厅跳舞,白天祥也沉醉地摇晃着大头。我抬脚儿进去,他是榜首个发现我的人,我遽然感觉:老白不仅仅是有点喜爱我。他用一双大眼尊重地看我,进门之前这件事儿不存在,进门之后这件事却变成地久天长。他瞬间的神态感动了我。

老白约请我跳舞,他老踩我脚。后来,我俩穿过屋子,到阳台。我有些拘束,为假装安静,身子靠着墙,脚丫子蹬着栏杆,是“爽少爷”特有的假小子相。“我期望和你成婚。我喜爱你。”在他说爱我时,我的感觉是:这是负责任的正人;他能够维护我;他懂得尊重女性。他说完了,差不多不敢看我,静静地等,这是终身大事。我的腿从阳台栏杆上放下来,身子往前挪了一步,他现已等得度秒如时,咱们四手相握,他吻我,我用余光瞥见树梢后的月亮,闻到阵阵花香。

我榜首次被抓是1981年7月。那天,在西单路口,老白开车,我骑车。等红灯时,我俩隔着车窗说话。红灯亮了,他已开曩昔。而我却被一个大汉拦住,责问我为什么和外国人说话。我说:“那个外国人是我未婚夫。”周围看热闹儿的人哄地笑了,有妇女在人群里借机骂道:“臭不要脸的!”所以,我被扭送进公安局。差人满脸轻视地详细询问我。幸而老白来警局找我,差人们怕呈现世界胶葛,才把我放了。

我想这桩婚姻不会有崎岖了,老白反而更忧虑,说:“现在我国还从来没有过与交际官通婚的先例。”

我住进了交际公寓,由于不能出去瞎跑了。

八月咱们预备挂号成婚。白天祥向我国交际部递交了申请书。就在这节骨眼儿上,老白因公需要去香港,老白说:“交际公寓如同外国疆域,公安局无权抓人。我只走三天,这三天你肯定不许出去。”

早上,老白预备要走,我忽然觉得好日子正在快速远去,依依不舍,如同这依依不舍是对未来的预知。

1981年9月9日,第三天眼看就要曩昔。下午5点,忽然接到姐姐的电话,要我去岗楼接她。这大约便是宿命。我一出门,就被冲出的差人塞进吉普车。

我想起公寓的门还没锁,老白回来见我被抓走了该多难过啊!我被关进了炮局胡同(北京市公安局十三处收押处)。戒备森严的房间,一个女差人打量着我那身难堪而刺眼的穿着,轻视的目光,她粗犷地用电棒在我两腿间敲。他们每天来提审,要求我写一封公开信,自愿隔绝与白天祥的联系。我拒绝了,但这仅仅个开端。我每天被连轴转地提审,越来越多地错失监犯的午饭、晚饭时辰,我数着肚子的辘辘之声,眼看着人的毅力、崇奉、对爱的正义感在饥渴面前岌岌可危。

白眼镜差人用钢笔点着桌子:“咱们我国人,工作榜首,没有老外那么低级趣味。白天祥不过是个披着交际官外衣的反革命,你能爱他吗?傻呀!”

我随口说:“爱情跟道理无关,是一种缘分!”

“两条路,要么写这封信,要么判你,后果自负。”

“不写!真爱,为什么要自毁?”我义正词严。

“你在做梦!白天祥现已被驱逐出境了!”

这是我榜首次知道老白的音讯!

我被关到一个乌黑小屋,惊骇使我的心对自己说:“敲敲门吧,说求你了让我写什么都行。”另一个我在说:“爽,你有什么可宽恕的,除非扔掉做人的资历。”老白为什么不来救我?被扔掉的心境淹没了我。我歪在墙上大哭,尿裤子了,温湿的尿顺着大腿内侧慢慢流动,逐渐冷却。

三个月后,我被作为刑事犯送往良乡劳改局。被扣的帽子是“向外国人出卖情报”及“有损国家庄严”。

1982年2月,我被答应见到家人。

姐姐递给我一块男人的大手表,指手划脚的神色使我理解手表里有点东西。

晚上,躲在被窝儿里,我摆弄着这块表,拧来拧去,忽然表上呈现了一行字“ILoveYou”(我喜爱你),眼泪登时止不住地流。这块表陪同我在监狱度过了余下的一年多,对我来说,它就像老白陪在我身边相同。

1983年7月8日,这天,我出狱了。

我只要不行相信的高兴,却从未想过来龙去脉。

从父亲口中,我才知道自从我被捕后,白天祥顶住各种压力在法国活跃奔波,他不断给法国政府和各大媒体写信,总算感动了法国政界和媒体,法国各界纷繁参加了解救,并组织了一个解救李爽委员会。当我看见报纸的一些相片上法国的市民和艺术明星们,好几百人举着我的画像和“李爽无罪”的横幅标语在我国驻巴黎大使馆前游行反对时,我被深深地震慑了。

他们为我参加了一场战役!而我不过是为了活得像自己一点,拿自己最柔软的心无意中磕碰了最坚固的权柄,引起轩然大波,但背面乃是我国人很多颗柔软的没有喊出来的心声。

“李爽事情”之后我国已有全套的涉外婚姻法了。

后来,从法国大使马洛的口中,我知道了另一个不行思议的有关“李爽事情”的内部细节:在法国总统密特朗来华访问第二天,马洛向他强调了我的事,他如同很心猿意马地听。没想到,密特朗总统一见到邓小平就提及了此事,邓小平亲身指示释放了我。

11月26日这天,我办妥手续,要出关了。法航的机长来接我。他是谁我不论,仅仅觉得法国人笑得好开心,我现已无意中成了一切浪漫法国人的未婚妻。

我总算能够自在翱翔,我总算能够与老白光明磊落地成婚了!我一向惧怕掉队,被弃,成为离群的孤雁,但是,我并不知道自己。今天我才瞥见自己的冰山一角,我是一只喜爱冒险飞在前头的头雁。头雁会掉队吗?不,头雁的前方永远是惊喜。

1984年2月4号,白天祥与李爽在巴黎成婚,其时的巴黎市长亲身为其证婚。他们曲折而感人的爱情故事被法国电视台报道并刊登在《纽约时报》上。婚后,李爽久居法国,持续从事绘画创造。后来,他们有了两个心爱的儿子,历经苦难的中法恋人总算迈入了安静的婚姻生活。

童年的故事:我的童年我的幸福


几年前,央视主持人拿着话筒在大街上拦住行人问你幸福吗,要大哥大姐大爷大妈对着摄像机说出我很幸福,还要上电视给全国人看。当时我就在想,怎么可以这么问呢?幸福是可以问得出来的吗?

在我的认知中,幸福是自己内心的秘密,只有他或者她自己想说,才说得出来的,或者说,那样子说出来的,才是真正的幸福。

幸福是不需要附加太多的条件的,更不需要用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来作前缀或者后缀。幸福就是幸福,简简单单,也平平淡淡,但事后回味起来,则一定心潮澎湃浮想联翩,眼前再多的烦忧,因此而变得渺小。

在回忆童年的思维游荡中,我一次次地体会着幸福,哪怕重复了千百遍的场景,也会让我心潮澎湃,有时竟难以入眠。童年的幸福,正是那种没有附加条件的,没有被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绑架过、俘虏过的幸福。

我不是作家,但我想,如果若干年后,要我写童年的事,我一定能写成一本书。篇幅所限,再说现在我也还没那么老,暂且就分镜头式地写写我的童年故事吧。

一、哥哥

中文字的博大精深,实在巧妙而深刻。说兄弟是手足,实在太贴切了。我和哥哥,形影不离地长大。

哥哥大我两岁,等我大概七八岁的时候,两个人身高上的差距就不是很明显了尽管我从来没有高过哥哥。在去做客的路上,有点认识父母的人总是半开玩笑半当真地问咯两个小人是双双子啊?

和哥哥一起做过的事情实在太多了,那些经典的,也数不胜数,就说说装鳝鱼钓吧。

记忆中,家里传下来就有一些鳝鱼钓,大概有一篮子多,很讲究,不是用芦苇杆,而是用干枯杆做的至今我都没考证过这个干枯学名叫作什么。我们总觉得还不够多,哥哥带着我到大概两里外的干山上,用父母割草的节子(方言,指割草割水稻用的小镰刀)割来干枯,再走到钟管街上买来很牢的白线、大头针,新做很多的鳝鱼钓。

诱饵当然是最经典的曲蟮(蚯蚓)。早春的下午,哥哥把铁耙架在肩膀上,我端着一个盆,或者干脆拎了提桶跟在后面,一起到桑树地里垦曲蟮。只要地上满是新鲜的曲蟮粪便,一铁耙下去肯定有不少曲蟮等着我们眼疾手快有时还哇哇乱叫地去抓进盆里或者桶里。

回到家,曲蟮就被我们腰斩,还斩成四五段甚至更多。现在想来,好像有点不够友好,一点曲蟮道也没有。我们给每个鳝鱼钓装上一段曲蟮,整整齐齐码放在提篮里。有点腰酸,赤着脚,踏着晚霞,手上满是还没来得及洗掉的曲蟮汁液和腥味,我们来到田野里,沿着一条条田埂,一对对地把鳝鱼钓放在脚下的水田里、秧苗边。

收鳝鱼钓是最令人激动的事了,因为那意味着收获,且从来不知有几成,每次又不一样。

我们不愿错过收鳝鱼钓的最佳时辰早晨天大亮之前,因为据说天大亮了,已经上钩的鳝鱼会用尽最后的力气挣脱逃走。哥哥总是把爷爷养蚕用了几十年的铁皮闹钟架在我们和父母四人合睡的西式木床一头,开好了几点让它闹。因为太兴奋,太急切,有好几次,没等闹钟响,他已经在另一头把我踢醒:快点快点,收鳝鱼钓去!有一次他正要踢我,我就知道了他的动静,我竟已经早早地醒了在等着他叫我。

我总是跟在哥哥后面,他拎着提桶。到了田埂,就改成我拎提桶,他在前面收鳝鱼钓。他的理由是收鳝鱼钓蛮不好弄的,言下之意是他大,应该他来收,我从没有提出异议。看到被拖走一段距离的鳝鱼钓,或者那根干枯杆子一半沉入水里的,我们就知道多半有鳝鱼上钩了。哥哥手法确实很好,他总是轻轻地提起来,试着查看鳝鱼吃得牢不牢。如果很牢的样子,他就直接拎起来,放入我已经摆好在边上的提桶里,用右手中指紧紧地钳住鳝鱼的中断,左手提起鳝鱼头,把它的身体别在水桶的边沿上,使劲地几个来回,鳝鱼吃进肚里的大头针钩子就被别直后拉出来了,鳝鱼就乖乖地落入提桶中。如果发现鳝鱼吃得不够牢,哥哥就直接用右手的中指,箭一般下去直接钳住鳝鱼抓到提桶里。也有一些鳝鱼钓找不到的,应该不是被鳝鱼拖沉到了水底,就是被拖到了几米以外,不见了踪影。这时候我们总是很焦急,一来丢了一杆鳝鱼钓,二来很有可能错过了一条大大的鳝鱼,俗话说鳝鱼总是逃掉的大嘛。如果发现鳝鱼钓原封不动在原地,我们总是悻悻地直接收起,甩好线头投进提篮里,再说一句又没咯!。

等到天色大亮,我们的鳝鱼钓也往往收完了。哥哥提着满满的两提篮鳝鱼钓,我的木提桶已经沉甸甸的了。有时候会有半桶,再不济,也会铺满提桶的底。

东隔壁和西隔壁的奶奶看我们赤脚提提地提了提桶回来,总是说:这两个小人真会得弄,今朝屋里又有好菜蔬吃了。

杀鳝鱼、烧鳝鱼,就是爷爷的事情了。等我们长大一些,也帮着爷爷杀。爷爷总是用大蒜头红烧鳝鱼筒,放点糖,在灶头上用柴火烧很长时间。那个味道,不是现在的饭店里的红烧鳝筒好比的。父母从田里回来,吃了我们捕来爷爷烧好的鳝鱼,总是说好吃好吃,但也总是不厌其烦地告诫我们,早上去收鳝鱼钓一定要小心,不要被蛇咬了,也不要碰到电线。

等到上了初中,我们这样捕来的鳝鱼,除了留下一点自己吃,就拿去钟管街上卖钱了。哥哥骑着28吋的重磅脚踏车在前,我骑着26吋跟在后面。过新桥的时候,因为桥很高,哥哥总是先把他的28吋停好,回头过来,在后面帮我把26吋推过桥,他再回来拿自己的28吋。

鳝鱼多半是在轮船码头边上出手的。我们好像没有和买鳝鱼的大人讨价还价过,大概只论大小两个等级,价格是整条街上都统一的吧,我们也不懂。拿了用鳝鱼换来的钱,我们就到学校上学了。有一次,买家是一个老太太,她说没带钱,要到家里拿,要我跟着去。我紧随其后,没想到一路跟到了学校里,原来老太太是退休老师,就住在学校宿舍里。于是,被陆老师发现了,好在他也没有批评我不来早自习却在卖鳝鱼。这件事,现在陆老师还会经常和我说起,我们总是哈哈大笑。

上个月,我带儿子去了洋山岛,那里的山上有不少干枯。无论我再怎么动情地解释,儿子大概也不会体会到,这种看上去再平凡的植物,曾经以鳝鱼钓杆子的身份,在我的童年中,扮演过多么重要的角色。

和哥哥在一起,记忆深刻的好玩的事情,太多太多了。

抢茅坑也是一桩。爷爷多次和我们说过,以前,家里还没有衰落的时候,条件好,连茅坑都分大小,大的边上有一个小的,专门给孩子们用。是啊,家里通往后屋那高高的木门上,有两个门闩,一高一低,大概有小孩的时候就用低的,这样孩子就可以自己开关门了。想想,早在那个时候,家里就已经是那么的温情满满了!

大概是叫手足的关系,上茅坑的时间也经常会碰到一起去。不是我等哥哥,就是他要等我。一个在有那扇有低门闩的木门下龇牙咧嘴,一个端坐在茅坑上嘻嘻哈哈。等的实在憋急了,就下最后通牒我数到10!于是开始一、二、三地数,被等的就加快速度结束战斗。

分糖也是一桩。现在想来,那时我应该是三年级。我们村小学,五个年级,分作两个教室上课,一共就只有沈老师和陆老师两位女老师,学生大概不超过六十人,一、二、三年级在一个教室,四、五年级在隔壁。这就是复式教学,城里长大的同龄人应该没有经历过。哥哥尽管比我大两岁,但因为上学第一年时,在床里和我打闹时腿受了伤治了很久,所以推迟了一年再上一年级,于是只比我高一个年级。

不知从哪里得了一颗水果糖,大概是沈老师分的吧。我攥了那颗糖,下课后找到了隔壁的哥哥,要他先咬掉半颗。哥哥毕竟大了,大概在众人面前显得难为情,或者,他就是要让给我吃,于是,他数落了我一顿。我悻悻地走回了,但心里还是高兴的:反正是你自己不要吃的!

猜广播里的话,也是很有意思的事情了。上学前,我们开口说的都是原汁原味的家乡方言。那时候,应该是因为水乡地方交通不便,人际交往不多,以至于我们那里的方言的地域区分度,可以精确到一个自然村落。走在钟管街上,听不同的口音,就可以知道谁来自哪个村坊。我们尚博行政村的北墩和南墩,当中只隔了一条并不宽的河,还有一座桥可以过,两边的方言中,就有一些词语或者语调是不同的,我们一听就听得出来。

因为方言占据了绝对地位,再说也没有电视看,以至于我们上学前,全然听不懂普通话。村里的水塔上有一只高音喇叭,每天在那里哇哇乱响着。我和哥哥经常互相问:喇叭里在说什么呀?有一句话我们听得最多,于是忍不住去猜了后来有文化了,才知道那是广播里在播时间:刚才最后一响,是北京时间点整。我们俩长期在想,这句话什么意思呢,为什么每隔一段时间就要说一遍呢?想啊想啊,哥哥终于告诉我:好像在说,刚得来(方言,刚才的意思)真好白相我点点头,觉得好像也是这个意思。是啊,我们那时的语汇里,除了白相,本来就没有别的了么!

二、国良

也是奇怪,小时候一起结伙玩的,都是光郎头,没有女孩子和我们一起玩的。大概和我们同年纪的女孩子也确实没有,或者,更确切的是我们不愿意和她们玩,不是嫌她们胆子小,就是怕她们向大人告密。

和我一起玩的最多的,除了哥哥,就是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四个人。他们四个人分别有绰号:尖头、蛔虫、鳅瓜子、大腿。我的绰号叫嘎来菩萨(方言,弥勒佛的意思),据说是因为我小时候坐在坐车里,在门前一天到晚不哭,总是咧着嘴对着路过的人笑,只要爷爷给我吃饱。那时,村里绝大多数男人都有绰号。这些绰号,绝对精确无比地描述出了每个人的最大特点。有的叫眯细眼,有的叫白眼,有的叫白头发,也有的,甚至用最不文雅的词语作绰号,但大大小小的都习惯于叫,被叫的人也从来不会以此为羞耻。我常在想,如果现在也流行绰号,大概就不会发生见了面却忘记对方尊姓大名而万分尴尬的事情了吧。

国良家就在我家西隔壁的隔壁,他家里说话我们家里也听得到。国良最大的特点是老实,在我们的队伍里,算他最老实了。但尽管他很老实,我们也不会怎么恶意地欺负他,多数情况下,我们总会想法子让着他,比如在吃旁东的时候。所谓吃旁东,就是一起摘了桑果、蚕豆之类,堆在一起,我们席地围坐一圈,一起大快朵颐。吃旁东是有规矩的,大家从来都严格遵守,极少违犯。摘来堆在一起的蚕豆,会提前在其中几颗比人数少一,插入小竹片或者木片,然后混入一堆中,再起底翻身拌一回。接着大家一二三开始吃,谁吃到了暗插好的竹片或者木片,就会主动说啊,我吃到了!于是他就必须停下,不可以再吃,只好留着口水看其他人继续,直到下一个倒霉蛋来陪他流口水。那个一直没有吃到暗器的人,就可以把最后的蚕豆消灭干净,然后大家嘻嘻哈哈地回家。

和国良一起做过的有趣事情,很多,其中,捕蛇那次,应该是印象最深刻的。二十多年后,国良来上海,和我多年不见了,我问他,还记得那次捕蛇吗,他不假思索地说当然记得啦!

去捕蛇,是为了去钟管街上卖钱。现在想来,小时候我们真的有勤劳致富的精神,塑料纸、废铜烂铁,我们都会去捡了卖。夏天,我们潜到水底挖出珍珠蚌,也可以卖钱,五角一个呢。

那天想了很久,我和国良终于下定决定去捕蛇了,但不敢告诉大人,因为是肯定不被允许的。我从家里找到了一个化肥用完了的蛇皮袋,叫上国良,去了。那天天还挺热,我们沿着小河一直往南,绕过九学兜,来到了叫作上其王郎的地方,那里对于我们而言,已经是很远的半径了。朝南的河滩上,经我们用桑树条捣腾,偶尔会钻出一条条蛇,主要是水蛇,毒性不大。国良比我胆子大,一个箭步上去就把蛇踩在脚下,然后死死捏住它的头,提到我早已在边上张开好的蛇皮袋里。等我们走到龙山桥,蛇皮袋里已经沉甸甸的,足有好几斤了,于是我们背着斜阳,回家了。

当天已经来不及去钟管了,于是把蛇皮袋扎紧,偷偷放在我家前屋里。第二天,等我去拿下蛇皮袋,发现竟然少掉了一大半,原来,蛇真的有伸缩功,从我紧紧扎住的口子里逃跑了。没报告大人,也不管所剩多少,我和国良就去钟管卖蛇了。

现在从家里到钟管街上,走路应该不超过半个小时,如果开车,发动机还没热就可以到了。但在那时,到钟管可是要绕来绕去,沿着河走过很长的石板路,再走过田野里很长的弯来弯去的烂泥路,过新桥、五福桥,走过高高的堤坝,再走过一片大大的田野,路上应该不会少于两个小时。

收购蛇的,钟管街上只有供销社一个地方,店面朝北开的。那里的大人告诉我们多少钱一斤,我们反正也不懂,就把蛇皮袋放在磅秤上给他们称。记不起来究竟是九毛钱一斤,一共一斤一两,还是一块一毛一斤,一共九两,反正店里那个人最后拿给我们的钱是九毛九分。我算反应快的,问他,能不能给我们一块算了,因为我们要两个人分的,九毛九不好分啊。但那个大人就是不肯,九角九就是九角九!是啊,那时候,一分钱还可以买两颗水果糖呢。

我拿了钱,和国良就回家了。本来很开心的时候,我们两个都有点闷闷不乐的。我在后面,国良走在前面。我心里在盘算着,九毛九,怎么分呢?我想国良大概也应该在思考这个严肃的问题。

就这样两个人有点郁闷地走回了村里。等到快要过大会堂的时候,我想问题总要解决啊,钱总要分啊。于是,我终于开了口,对一直没有说话的国良说,你拿五角,我拿四角九好了。国良说,好的呀。于是,我们就把用蛇换来的钱,分掉了。两个人一下子变得雀跃起来了。

三、阿伟

阿伟家和我家前门对后门,稍微有点偏,他只比我小十几个小时,尽管我是初七他是初八的生日。他从小长得快,个子高,又瘦,伟和蛔读音又相近,于是得了蛔虫的绰号,当然,我们有时候也叫他长脚怪鸟。阿伟话不多,脑子转得倒快。他父亲在村里或者乡里干活,大概有工资拿,所以家里条件在我们几个人中算好一点。

阿伟经常从家里拿出好东西(方言,基本是好吃的零食的意思)分给我们吃。他奶奶给一对杭州的夫妻带过他们唯一的女儿青青,那对父母大概偶尔来看女儿,估计也会带些糖果什么的来,于是我们也跟着享福吧。

阿伟很大方。记得比较有趣的是,阿伟家常常有一罐一罐的蜂蜜,不知道哪里买来的。这玩意,对于我们其他几个,可绝对是稀罕之物。阿伟于是常常从家里抱出蜂蜜罐,用小勺子舀了给我们一个个吃。有一次,只有我和阿伟两个人在一起,他用蜂蜜罐de盖子,倒了一些蜂蜜从家里后门溜了出来。我和他躲在稻草堆边上,伸出舌头,你一口我一口地舔着吃蜂蜜。那次从蜂蜜中飘出来的清香,我现在还想得起来。

阿伟在学堂里做数学题,打草稿的是村里或者乡里什么单位的便签纸,薄得透明的那种。家里没有上班的,就没有这种草稿纸用,只好买八分钱一大张的白纸,自己用剪刀裁开了打草稿。每次我向阿伟讨他的草稿纸,他总是很大方地扯下一叠给我,呶,拿去!

阿伟的打弹弓水平,在我们几个人中,是最好的。他的弹弓,做得也很精致,形状规整,橡皮筋也多,最多时候应该是二十四条,或者三十六条,中间夹子弹的是真的牛皮,是从村里皮鞋厂的废角料里捡来的。

在阿伟的带领下,我们每个人都装备了自己的弹弓,多数都是用老虎钳剪了家里的粗钢丝做的。子弹多数是小的圆石头,也有用爬到栎树上摘下来的种子的。一年之中,我们玩的道具也随着季节更替而变化,有三角包、弹珠、电池盖、竹箭、高跷、瘫牌位、跳绳、康角码、曲儿,等等,但弹弓似乎是我们常年的装备,一直在身上带着,大概这玩意最能显示出男子汉气概吧:谁也不要欺负我。

我们玩弹弓终于太过分了,因为我们把弹弓还带到了教室里,下课了还拿出来炫耀给女同学看。陆老师实在不能容忍了,大概她最怕的是弹弓的子弹打到同学头上或者眼睛里,那是很危险的。陆老师于是下了命令:明天把弹弓统统上缴!

这下子麻烦大了,没有弹弓怎么过日子?!阿伟还是脑子快,说,我们自己另外做几把交给老师,真的不交出去。于是,第二天,我们几个交给陆老师的弹弓,只是我们临时用很软的铅丝做的假的,形状歪歪扭扭,毫无生气,橡皮筋也是少到不能再少了,大概只有四根或者六根。陆老师照单全收,竟没有一点点怀疑我们已经偷梁换柱了。现在想来,那时陆老师是不可能不知道我们那点小伎俩的,她只是不愿伤及我们的自尊心,也不愿真的剥夺了我们的童年。

放学的路上,阿伟露出一排牙齿,对我们说:那(方言,你们的意思)看,听我咯好否啦!于是,我们又钻进路边的树林,打绿豆子(方言,指一种羽毛绿色的小鸟)去了。

四、吃冷饮

自从八十年代初水田和桑树地分到各家各户后,父母就一刻不得歇息。上有爷爷,家里共五口人,分到的近八亩水田,要种三茬子(方言,指一年三季作物,两季水稻,一季油菜或大麦),还有四亩多的桑地,一年要养四季甚至五季的蚕,最多的四张种,最少的一张或者更少。爷爷也会帮衬,他当过生产队里多年的蚕桑指导员。

生产关系的改革,真的解放了生产力。记得那次,现在想来应该是八十年代初,父亲在晒谷场上,用掼稻场打稻谷。爷爷看到一大推稻谷,语气凝重地说:想不到,同样的田,同样的人,可以出这么多谷!尽管父母和爷爷如此辛劳,且没有遇到大灾或者倒霉的境况,粮食和蚕桑收成也不错,但那个时候家里的经济收入还是很低。

然而,尚不会帮助干活,或者大了一点后也只能帮着干点轻便活的我们兄弟俩,似乎在这种大人们始终处于繁忙劳累中又没有多少钱花的日子里,竟也体验着一丝丝的快乐和满足。其中,卖了稻谷在钟管街上吃一次冷饮,便是极大的一桩乐事。

早稻收好、扬干净、晒干,七月底或者八月初,就要用船载了运到钟管街上的粮管所去卖。因为叫作卖,我便曾几次问摇着橹的父亲:阿爸,这一船谷好卖几何(方言,多少的意思)钞票?父亲几次都同样回答我:一分洋钿也没有的!于是我还要问个为什么会一分洋钿也没有。父亲于是一次次和我们说皇粮国税的道理,尽管我们似懂非懂。父亲会接着告诉我们,等公粮卖完了,还有稻谷的话,就可以卖余粮了,就有钞票了。

现在想来,那应该是卖完了余粮后的福分。拿到分分角角的一叠钞票后,父亲就会对跟在他屁股后面的我们兄弟俩说:去,吃冷饮去!母亲则总是不愿去,说她吃了冷饮要牙齿疼的。其实,那时是骄阳似火的夏天。

父亲于是带了我们兄弟俩,走到位于钟管街上唯一的位于东首拐角上的冷饮店里。店员会爽快地推开躺在地上的冰柜的盖子,要我们选,吃绿豆汤,还是冰牛奶现在想来应该是用炼乳冲的,还有清凉汤,一碗应该在一毛钱上下。我们父子三人每人要了一碗,坐在那里的吊扇下,慢慢地喝完。我总觉得那一高脚碗的冷饮实在是少了点,但也不会央着父亲买第二碗。没有空凋,头顶的吊扇足以把滚烫的温度降低很多,家里可没有电风扇。

那碗只有卖了余粮才有得喝的冷饮,实在是太好喝了。至今,我还记得那冰牛奶的香气。

母亲,则总在粮管所那里的树荫下,等着吃好了冷饮的父子三人回来,一起再摇船回家。

五、吃肉

老家的方言里,有很多非常达意的词语。其中,有很多用吃来指代某件事情的。

吃豆腐,是指人去世后办的丧事。至于为什么叫吃豆腐,大概一来是豆腐白色,显示出悲情,二来那时经济条件不好,这种餐桌上,豆腐确实是主角,而荤菜绝对只是搭配和点缀一下。吃粥是指吃早饭的意思。由于大人要下田干活,体力消耗大,所以老家那时一天都是吃四顿的。第一餐早饭就叫吃粥,也真是名副其实。每家每户都是吃粥的,最多外加一点咸菜过着,算是一顿早饭了。条件好一点的人家,或者包产到户条件好一点后,偶尔会用米粉做些糕点,大人们吃了不至于很快就饥肠咕噜了。

吃肉可是一件大事情。吃肉的意思是指喝喜酒。至于为什么这么称呼,大概是因为只有在喜酒上,平时荤腥少有的人,才有机会吃肉了。要知道,那个年代逢年过节,也不是经常有机会吃肉的。家家户户招待客人,主打的几个硬菜无非是红烧肉、肉圆、鸡肉、千张包、囫囵蛋等几样。主人会热情地给客人夹菜,把那几个硬菜分给客人们吃。但客人们心里都明白得很,小孩子也是严格执行大人在出门前作出的教导,不会轻易真的去吃掉主人已经给夹到碗里或者面前的这几样大菜,而只是盯着那几个小炒菜和素菜吃,最经典的是芹菜、包菜、茨菇、粉皮烧咸鱼等。等到客人吃完,主人收拾台面,就把那些已经分发出去的大菜,再夹回原来的碗里,等着下一餐继续吃。如此循环往复,一直要到正月底。

于是我们小时候很喜欢正月底做客。出门前,父母会一改教诲,意思是:如果肉夹到你碗里,主人说正月里没有客人来了,你们就吃掉好了,如果不说没有客人来了,就不要吃。正月底这样吃到的肉圆,基本上都是已经收缩得很小,也很干的样子了,但味道确实很香很香。开学后,我们还会带这种肉圆到学校吃。那个香喷喷的味道,至今难忘。等到肉圆吃完了,我们就吃咸菜,一连三天。

外婆是最好客的人,也是世界上最疼爱孩子们的老人。她不但要围着桌子给我们夹菜,还会把肉圆、鸡蛋捣碎,这样我们就不会不吃了。

上了岁数的人,都说现在的肉没有小时候的好吃了,我没有考证过原因何在,也不知道现在的肉是不是真的不好吃了,但我想,是因为那个时候肉少,所以好吃。至少,这是主要的原因。

其实,其他的一切东西,不也都是少的时候,才显得好么。

六、结语

读书年代,尽管成绩总是名列前茅,但我是最怕写作文的,每次写出来的文章,自己总是不满意,老师也不表扬,但有一次例外。那次,就是我在初三时写了《我的小伙伴》。

在这篇《我的小伙伴》里,我写了上面写过的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写了和他们一起上山下水、捕鱼摸蟹的故事。他们各自的特点,我也写得淋漓尽致。当时的语文老师是副校长房老师,他郑重其事地当着全班的面,表扬了我的这篇作文。我还记得,他说,尽管文章的头起得很长,但因为后面的内容很翔实、很丰富,描写很风趣,所以也不显得臃肿。

等我上了高中,假期里从湖州回到钟管,老师们还在说,我的那篇文章还在被当作范文讲给师弟师妹们听,一直讲了几年。只可惜,这篇作文现在已经无从找寻了。

想在想来,不是我那次的写作水平突然提高了,而是因为我写的是自己的童年故事,在那里,有我刻苦铭心的美好往事,在那里,幸福,是很简单的事情,从来不需要修饰,那个时候的幸福,是没有附加条件的。

同样的道理,如果这次我是用笔在稿纸上写的话,纸面上只有很少的修改痕迹的,因为,这篇文章,尽管有点长,我也基本是一气呵成的。

然而,我还是在担心。尽管写到这里,我自己还意犹未尽,也已经心潮澎湃,但我还是担心没有触动读者的心弦,读者依然无动于衷。

如果,作为读者的你,看到这里,有所心动,有所浮想,那么,也请你拿起笔,把你的童年,写下来,因为,那也一定会打动我。

让我们,一起找寻童年的幸福。那种幸福,我们可以享用一生。

我喜欢的是过去的善良的你


暗恋是非常美好的滋味,人们常说,真正爱一个人是不求回报的,但是我希望自己的暗恋能够变成明恋,希望能够在阳光下公开和你在一起。

阿俊听着音乐坐上开往县城的火车,旁边一个女生坐下来,她摆好东西,发现坐在角落里看着窗外的高中同学阿俊。缘分与巧合在一瞬间突然降临。

她表现出极度的惊讶,叫出阿俊的名字,阿俊回头看着她,也惊讶的掉了下巴。宋筱筱这张美丽的面孔在阿俊的记忆里从未消失,如今的她更加的美丽动人。阿俊较高中有些许变化,面孔更加白皙,留起了合适的发型,穿着洁净的衣服,五官构造依然比普通略差些,看起来骨子里倒是多了些自信。

两人寒暄几句。三年的时间把曾经还算要好的关系化为乌有,说说高中时代的事,聊聊大学生活打发坐火车的无聊时光。宋筱筱似乎忘记了阿俊曾喜欢着自己,这是高中班里人都知道的。

火车到达县城,阿俊和宋筱筱结伴出站。刚到门口,一个50岁左右的男人马上站在阿俊面前,宋筱筱率先看见他,他长的和阿俊有九分的相似。宋筱筱猜这定是阿俊的父亲。

阿俊果然叫他爸爸。这个男人大约感觉不到宋筱筱的存在,阿俊介绍给他,他略微点头,甚至没有仔细看宋筱筱一眼。阿俊和宋筱筱聊着天,忽略了父亲的存在。临别时,两人互相留下了电话号码,离开时都说要多多联系。

宋筱筱看着阿俊进了一辆奔驰S级轿车,这对于任何知道阿俊的人都是不可想象的荒谬,高中时代的阿俊是个连件像样衣服都没有的调皮捣蛋的拖拉男生,是班里最没影响力的荒唐人物,有阿俊,没阿俊,生活学习都一样,没有人会刻意想起阿俊,倒是阿俊上课捣蛋的确给班里人带来欢乐,但也仅此而已。

夜晚,阿俊躺在床上,难以入睡,满脑子都是宋筱筱,阿俊暗恋了6年的女生,确切的说,不算暗恋,有人帮阿俊向宋筱筱告白,阿俊在场,也没有否认,却没有得到宋筱筱任何答复。

高中入学的第一天,阿俊偶然看见宋筱筱走进教室,马上喜欢上漂亮的宋筱筱。阿俊为了吸引宋筱筱的注意,做了很多事,最擅长的就是上课和老师斗嘴,阿俊在这方面表现出过人的天赋,马上,班里的人都知道了他,唯独宋筱筱完全没有看过阿俊一眼,阿俊苦恼之余,想出更妙的办法,捉弄宋筱筱身边的女生,结果依然让阿俊失望

高二偶然的课外实践,阿俊和宋筱筱成了关系不错的朋友,比熟人更要好一些。阿俊再没有提起喜欢宋筱筱,却对宋筱筱极度的关心,宋筱筱对阿俊的关心时而欣然接受,时而冷淡,阿俊并没有因此改变,反而把宋筱筱有关的一切都打听清楚,包括家庭,生日,生理期,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

直到高中结束,阿俊没有再向宋筱筱告白。两人都上了省城的大学,却再没有交集。火车上突然的相遇,对两人都有不小的冲击。

无法入睡的阿俊打开微信,发现通讯录上多了一个红色的1,阿俊打开,是宋筱筱的加友请求,阿俊欣然接受。

阿俊和宋筱筱聊了很多高中时代的事,和宋筱筱有关的过去逐渐浮现脑海,最多的是宋筱筱那冷淡,不屑一顾的眼神。阿俊明白,在宋筱筱提及的往事中,有些事是宋筱筱杜撰的,阿俊并没有为她做过那样的事,也许是太喜欢宋筱筱的缘故,阿俊为宋筱筱做的一切,依然铭记于心,至于宋筱筱为何说些没有的事,阿俊不得而知。宋筱筱给了一点点暗示,阿俊请求一起出去玩。

第二天早晨,日光比平日更加温暖。阿俊穿着平日的衣服提前20分钟到达约定的地点,一刻钟后,比昨日更加艳丽的宋筱筱出现在阿俊的面前。

两人见面依旧寒暄,网络里已恢复要好的关系似乎不足以弥补现实里缺失的距离。

阿俊看着宋筱筱,投以赞许的目光,宋筱筱的确比昨日更加漂亮。

两人进了一家咖啡店,阿俊依然像高中时候给宋筱筱类似的关怀,默默往宋筱筱杯子里加了几勺糖,将咖啡色的被子推到宋筱筱面前。

谢谢,真体贴。

阿俊第一次得到喜欢多年的宋筱筱的一声真切的赞美。

阿俊笑了笑,没什么,你这么说我不习惯。

宋筱筱喝了口咖啡,看着阿俊,就要毕业了,感觉大学缺少了什么。

我们的生活一直在缺失与弥补中交替进行,无论那个年龄段,都是如此。阿俊说。

你说话方式变了,不再是以前那么犯二的你,那时候的你挺可爱的。宋筱筱说,很多事,得趁着年轻,过了适合的年龄,弥补也不会有太大的意义。

是啊!阿俊像是敷衍。

你有什么特别的爱好吗?宋筱筱问。

和高中一样。

宋筱筱略显疑惑,实在想不起来不起眼的阿俊有什么爱好,却又不能直接问。

阿俊喝了口咖啡,看着路上奔驰的汽车,我曾经喜欢某个人很多年。阿俊像是和外面的某个人说话。

如果那个人也喜欢着你,你们将会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阿俊点点头,沉默了良久,两人一起离开咖啡厅,往高中学校走去。时隔三年,久别重逢的两个人走在熟悉的路上相对无言。

宋筱筱说了一大堆感谢阿俊的话,阿俊依然把曾经对宋筱筱的关心当作理所当然。喜欢一个人,就会为她做一些本不可能为自己做的事。

学校的路边依然住着一个70多岁的流浪老人,她比三年前更加的沧桑,阿俊每次路过,都会给她买些吃的,这种行为让没有特别优点的阿俊内心深处十分慰藉,这次也一样。

老人的腿绊到了宋筱筱,在宋筱筱干净的裤子上留下了一条长长的黑色印迹,老人忙说对不起,宋筱筱什么也没说,鄙夷的眼神夹带着愤怒看了看老人,这一切装进了阿俊的瞳孔,阿俊心里隐隐作痛,这种行为对于美丽的宋筱筱,是绝不该有的。阿俊心脏的位置仿佛出现了一个圆形的黑洞,越变越大,吸走了和宋筱筱有关的一切美好回忆。

阿俊不作声,宋筱筱问一句,阿俊答一句。宋筱筱终于打听到阿俊家是采矿的,虽然今年铜价跌落到2万多,依旧做的风生水起。

宋筱筱凝视着阿俊不帅气的脸,发现阿俊比以前变了很多,现在更能给人一种清新自然的感觉。

熟悉的和陌生的


熟悉意为知道得清楚。

陌生意为生疏;不熟悉

最熟悉的也许会便得最陌生,使我明白这个道理的是我的第一次离家出走。

我的第一次离家出走是在14岁。

记不得是哪一天了。

那天,正处叛逆期的我和她大吵了一架。我受够了每天的作业,受够了补习班,也受够了她的唠叨。我们之间爆发了我有记忆以来的第一次冷战。

在长达一个星期的低气压后,我决定,离家出走。外婆家正是一个好去处,没有补习,没有作业,没有她,于是我决定去那逍遥逍遥。

那天晚上,我向她宣布了这个消息,她也面无表情的应了声,自己去整衣服。我撇了撇嘴,自己收拾衣服去了。

第二天,冷着脸的她送我到了车站,却什么都没有说。直到车来了,她都没有开过一次口。后来车启动了,她仍站在那里。山动了起来,树也飞快跑着。我使劲回头看,却也只看到她的一个模糊身影,再后来连她的身影也看不到了。

我想起了小时候她每天送我上学的情景,她一如那时的模样,一样的站着。但后几年也就没了,我已经记不清那是几年前的事了。

车继续开着,沿途的树木在我眼前闪过,耳边是知了嘈杂的音乐,我望着那笔直的大道,笔直的就好像通向着自由。可我却不觉得开心,即便我知道那里通向着外婆家,那个地方有我一直想要的自由。

我一下车便看见了人群中的外婆,她身上穿着的很普通,是那种略黑的灰。哪怕是这么多年不见,我却还记得这是我的外婆。

外婆家有一个小院子,里面种着一棵大树,据我外婆说,这树是在她嫁过来之前就有了。

有一回村子修了路,那时人家大都也修了水泥地,没了院子里的黄泥,看起来很工整,外公也曾心动过,但后来一看院子里还有一棵树。外公就拿来了一条竹椅,在树下抽了一袋烟,他终究没有狠下心来。后来外公就再也没有提修水泥地的事了,这棵树也就因为外公的决定而保留至今。

外婆家的这棵大树给我留下了最深的印象,那时到了夏天,就会和妈妈在树下乘凉,听妈妈讲故事。

外婆家没空调,只有一只老式电风扇在不停的转着,可连它吹出的风都是热的,只有偶然吹过的风才带来点清凉。外婆说,出去乘凉吧。我就拿两条竹椅到了大树下。

这大树的绿荫仿佛隔开了一个新世界,弥漫着一种很奇特的味道,清凉,安静,美好。

等我一觉睡醒时,外婆已经开始工作了,说是工作其实也不尽然,妈妈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每年都会给外婆寄来一大笔钱,况且外婆还有退休金。可外婆仍放不下自己手头上的活,她做的一向是一些缝缝补补的活。

她也劝过多会,外婆只说着:趁着现在还看得见,就多做些,以后开不见了可就来不及了。她对外婆说:这些钱有什么好赚的,你还是歇着吧!那天没了退休金,我也养得起你。外婆说:对留些钱给牧牧也是好的。

她在多次劝说无果后,只好对外婆说:身子不行就不要做了,身体最重要。

外婆见我醒了,对我说:牧牧,来,帮外婆穿一下线,人老了,看不大清了。我对准针头很顺利的把线穿了进去,外婆,以后还是必要做这针线活了,对身子不好。外婆笑着对我说:牧牧也和你妈一样唠叨了。

我没有说话,外婆不知道我来这的原因,我也不想说。

之后,外婆说起妈妈小时候的故事。我不想扫了外婆的兴,就坐在一旁听着。牧牧是在城里长大的,倒是让你妈少受了罪。你妈当年可是让我受了不少罪,昨天才去挖了人家家里的青藤,今天又去掘了他家的菜地,把你外公气的。

听到这里,我有些诧异了,她小时候竟如此顽皮?

外婆看着我诧异的脸,笑了。

你妈想来也不会说起这些事,每次被我提起总要闹别扭。之后,外婆便说起了妈妈小时候的糗事。

有一回,妈妈在你爷爷生日的时候送了一个花环给你爷爷,爷爷乐得不行,可这边才乐着,邻居就找上了门,一问才知道,这花竟是从邻居家偷来的。你爷爷被气得

你妈喜欢去河边抓鱼,那鱼也就大拇指头大小,可抓到一条也要开心半天。有一回抓到了一尾野生河鲫,有拳头这么大

外婆说了很多,我那时才知晓原来她还会编花环,捉鱼

天有些黑了,外婆放下了手中的针线,打算去做饭了。在夕阳中,我看着外婆佝偻着背离开的身影,阳光照在她的银丝上,就这么一步一步的走着。

那个应该和外婆走完半辈子的人已经不再了,我想过去陪她,可我却陪不了外婆的后半辈子。

晚上的时候,我睡得很不安稳,梦里多年前的外婆,穿着丧服的外婆,还有现在的外婆。最后,各个影象合在了一起,竟然化成了一个我不认识的陌生人。

我骤然惊醒,一看,天早就亮了。

我起床打开房门,外面有一个人,不高的个子,穿着一件灰色的衣裳,两鬓染满了白霜,额头刻满了时光留下的交叉线,眼里带着一丝的愁苦,耳朵上带着一对金耳环。

那个人开口了:牧牧醒了,早饭放在桌子上了。我猛然想到,眼前的人是我的外婆,和我生活了三年的外婆。

我到那时才发现,这个原本我最熟悉的人竟然便得如此的陌生。

我又想起了外婆的话。牧牧,你妈妈当年可皮了,这么高的树都敢爬上去,还和那些皮猴比,要不是后来被你爷爷抓了个包呆呆的望着那树,我是她曾经最亲密的人,可我却从来没有了解过她过去。

是我丢了她的过去啊!

可如今她的脸是什么样的,是不是和外婆一样浸满了风霜?她的头发有没有染了白霜?她的眼里有没有写着愁苦?

我连她的现在都丢了

我想家了。我好想回家看看她,看看她的脸,看看她的发,看看她的眼。哪怕有那如山的作业,昏天黑地的补习

当天,我和外婆道别,独自一人回去了。一如我来时的情境,山水也都跑着,耳畔呼啸而过的风,似乎挽留着我,可我没有半点犹豫。我走了,离开了外婆,也离开了我的自由。(网 )

因为,我希望我记得的不只是她送我离开时的背影

其实,离家出走远了、久了,那最熟悉的熟悉也就变成最陌生的陌生了

但幸好,我回家了

清浅的岁月,无尽的


清浅的岁月,无尽的

在我的灵魂深处,有着岁月跌宕在我心中的美丽和忧伤。不知情归何处,只有让缱绻在一起的真情羁绊,任时光匆匆而去,也不要让思绪化作一缕云烟消散,把这份纯真,雕刻成时光深处永恒的美丽。走过生命的长河,醒来已是中年。陈旧的思念,穿过寂寞的天空,化作一个浅浅的微笑,就在我低下头来的一个瞬间顺然迷失,即刻成了我生命路上最美丽的邂逅。那柔柔的思绪,在那漫长的想念里,开始疯狂滋长。

今生,风是我生命里爱的伏笔。雁随风划过长空了无痕,梦伴清月散了了无影。经年,短的是人生,长的是心路。无言也无语,凝结成心底那一抹最美的情愫。咀嚼着没有尽头冗杂的尘世,耕耘着空灵深处的文字伊甸园,用一支清瘦的笔,来渲染这一段从前世修来的福分,在幽静的灵魂深处展现灵光。回眸,岁月的影子美到心醉。凝望,深邃无垠的夜空痛彻心扉,淡淡的月色洒落在寂静的夜,仰望星空,烟花散尽,欲语悲欣,交集处最深的是孤独。月色的清辉挥洒在静默的大地上,此时,灯火阑珊处,思念的微笑在我灵魂里响彻。夜色如水,涓涓流淌,翻阅一起走过的时光细碎而美好。于是,我总是喜欢在细雨中奔跑,飘忽的雨水那甘苦掺半的滋味一梦千寻。时间真好,验证了人心,明了了人情,终于使我明白了最遥远的是人心而不是距离。于是,我在我的世界里见证着人性,愿你不被前尘旧梦牵绊,但愿脏了的只是这个世界,而不是你的纯洁。你,依然会在别人的故事里流着自己纯真的眼泪。

孤单不是与生俱来的,岁月总是轻轻撕碎一个个梦想,让我的希望卑微到尘埃里,总是开不出花来。希望是我最美的擦肩,是我魂牵梦绕的牵念。在这种牵念中总有一种甜蜜的忧伤,也有一种无奈的惆怅,让我一颗漂泊的心无所归属。今夜,我会枕着思念的名字入眠。祈盼着,谁能走进我梦里,与梦一起,缱绻在云水之间嬉戏。

我在光阴里等待时间的天堂,时刻在无涯的荒野里泅渡,搁浅在清浅的时光里寻梦。人世轮回,情暖三生,我愿捡拾起季节的水墨,用瘦笔书写对你的眷恋与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