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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情感的美文

发表时间:2021-01-11

锅边的画家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锅边的画家,欢迎阅读与收藏。

白天,她是个女佣。臃肿的身材,破旧的衣裙,乱蓬蓬的头发,粗糙的双手,指甲缝里都是黑泥。她干所有的杂役,擦地、刷锅、洗衣、收拾房间,雇主夫人的轻蔑和嘲笑,房东太太尖声的催租和谩骂她的生活被繁重的劳碌压得喘不过气。

但是每当夜晚来临时,在她那间破旧的小屋里,在昏暗的油灯下,她趴在地板上细细地勾画着一幅幅美妙绝伦的画作,嘴里哼着快乐的歌谣这是她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光,画画让她忘记了白日里的劳累和疲惫,忘记了周遭的讥讽和嘲笑。她没有画架、没有画桌,更没有画布,甚至连画画的颜料都是她厚着脸皮赊来的。甚至,她经常自己调制颜料:河底的淤泥、路边的野草、教堂的烛脂、动物血、面包屑等都是她的独家配方。她以手指作笔,在一块块小木板上,画着只属于她自己的画。

在法国一个名叫桑里斯的小镇上,她的人生岁月已经走过了50年,她没结过婚,只谈过一次失败的恋爱。她是孤独的,很少与人交流,没有人知道她是一个画家,人们只知道她是杜佛夫人家的帮佣。

1914年的一天,杜佛夫人家来了一位名叫伍德的客人。伍德是德国知名的艺术评论家和收藏家,他是毕加索、布拉克的知音。在杜佛夫人的晚宴上,伍德无意中见到被随手丢在角落的一块画着苹果的小木板:它静静地站在墙角,但丰饶的颜色赋予了它喷薄欲出的生命力。伍德的眼前一亮,在他看来这幅画不但用色绚丽饱满到让人眩晕甚至窒息的地步。无比惊讶的伍德急忙打听作者的名字,杜佛夫人轻蔑地说:这不过是家里一个叫萨贺芬的女佣画的,她可从来没学过什么绘画。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中,伍德当即买下了这幅画。他找到萨贺芬对她说,她是一个才华横溢的女画家,但要继续多加练习,他可以资助她,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能为她在巴黎举办个人画展。

可是,命运对萨贺芬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德国军队打进了法国,一战爆发了。伍德被迫逃离了法国。临走时,他告诉萨贺芬,希望她一直坚持画下去。萨贺芬的生活又陷入了困窘。尽管生活艰难,窗外战火纷纷,萨贺芬就像忘记了一切,每天坚持画画。她信仰圣女大德兰的话:执着于自己的作品,在锅里也能找到上帝。

萨贺芬说:先生,您知道吗?执着于自己的作品,在锅里也能找到上帝,当我悲伤时,我会去野外,摸摸树,和花、鸟、虫子说说话,一切就会好的。

在伍德的资助下,萨贺芬的生活有了明显的改善,她第一次购来亮晶晶的银器,第一次有了宽大的画室,她甚至精心布置了房间,并为画展开幕给自己订做了一套一生中最昂贵的纱裙。

然而,命运又一次捉弄了萨贺芬。就在画展前夕,史无前例的全球经济危机爆发。事先约定好的巴黎画展因为联办方临时取消只能再议。痛苦失望的萨贺芬又重新回到了破旧的小屋,昏暗的烛光里,她握着画笔,快速、疯狂地涂抹着,直到最后被邻居送进精神病院。

1942年,萨贺芬在疗养院寂寞离世。1945年,在伍德的多方努力和奔走下,萨贺芬的作品终于在巴黎和世界各地展出,萨贺芬一举成为法国现代原始画派(又称素朴画派)的著名画家。

萨贺芬的一生是寂寞的,生前籍籍无名,穷困潦倒。但她又是快乐的,在贫穷和落魄中,绘画一直是她的精神支柱,她在喜爱和执着中实现了自己独特的价值。每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都拥有自己独特的使命和价值,每个人的锅里都有一个上帝,因为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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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明的画家


他叫董一航,她叫唐颖之,他们都是04级美术系一班的新生,今天是新生报到日。九月的北京秋高气爽,可是你还是可以看见,在拥挤的报到人群中站着这样一个女生。她满脸的汗珠,坐在一个大行李箱上,一只手插在腰上,另一只手在使劲的扇着风,周围还放了大大小小的几个箱子和背包,看着眼前的人群眼神很是无奈。

“同学需要帮忙吗?”身后传来一阵很轻快的声音。唐颖之回过头来打量着出现在眼前的这个大男孩,高高瘦瘦的,嘴角微微上扬,墨蓝的瞳孔里透着几分温柔,轮廓分明的脸庞,给人一种阳光的感觉,不过衣着很是朴素,看来家里的条件不是很好。而他呢,只觉得她真白,眼睛真大,身上还有股淡淡的香味,以前他从来没有碰见过这样的女孩。他感觉脸上火辣辣的烫,有些心虚的把目光从她身上快速的移开了。

“哦,太谢谢你了,我正在这发愁呢!”女孩一脸解脱的样子。“你父母没来送你?”“没有,他们忙。”女孩没说她父亲是矿业集团董事长,不让他们送只是她不喜欢那种招摇过市的感觉。“你呢,怎么也没让父母送?”“你个女娃子都没让父母送,我这么大的男人还用父母送,让人家笑话!”其实他也没说父母是心疼来回的路费钱,都够他几月生活费了。“对了还没问你叫什么。”“我叫唐颖之,美术系一班的。”“你呢?”“我叫董一航,和你一个班的。”“哇塞真巧!”两个人就这样认识了。

对与每个刚入学的新生来说大学生活都是新鲜的,人们忙着参加联谊舞会,申请自己感兴趣的社团,参加班级聚会,竞选学生会会员,每个人都在忙,而在这些场合的人群里往往看不见董一航的影子。因为他正忙着打工,他在学校外面的咖啡厅找了一份兼职工作,每周周二、周三、周四晚上还有周六他都会去那里打工,每个月有八百元钱的收入,对他来说这已经非常多了,这些钱他都用来买画笔、画纸还有颜料。

平常的时间董一航都拿来学习,大一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他得了全班第一,拿了一等奖学金,而且还得了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学金他没花,一分不少的都寄回了家里。

董一航喜欢写生,在周末他总会去郊外。他用牙缝里省的几百块钱买了一辆自行车,骑自行车他觉得方便,想去哪就去哪。唐颖之总喜欢搭他的便车。每当唐颖之的手抓着他的腰的时候,其实也没抓着他的腰只是拽着他腰间的衣服。没由来的董一航会觉得心跳的好快,尤其她身上的那股香味,弄的他鼻子痒痒的,他觉得很不自在,支支吾吾的说:“这样不好吧!”唐颖之会瞪着眼睛,假装生气的说:“我不拽着你衣服掉下去怎么办?”董一航没办法,只能由着她。两个情窦初开的年轻人,就这样驶向了爱情的春天,虽然他们自己还不知道。

不知怎么的她总想和他单独在一起,而他也喜欢上了带着她的感觉。在以后的日子里唐颖之没事就让董一航带着她去郊外写生。看他瘦的可怜样她会觉得心疼,每次她都会给他带许多好吃的。开始的时候董一航会推辞,可唐颖之总会找出一大堆的奇葩理由。什么你不吃就坏了,坏了丢掉多可惜,知道非洲每天有多少人饿死吗?什么你不吃我还要带回去,多重啊!有没有搞错,骑车子的是董一航,又不是你唐颖之,真是无语了!还有什么你这么瘦影响市民形象啊,08年的北京奥运会还要不要开!搞得董一航都觉得自己不吃对不起非洲人民,对不起唐颖之,对不起北京市民!慢慢的董一航身体比以前健壮多了而他们的感情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05年放暑假前,董一航对唐颖之进行了告白。在早上天还没亮的时候董一航就给唐颖之打了电话叫她到学校的操场去。迷迷糊糊的唐颖之来到了操场,早已等候多时的董一航走过去牵起唐颖之的手就往主席台走去,唐颖之一下子就清醒了过来因为他还没有牵过她的手。“给你看点东西,往下看。”“什么啊,雾蒙蒙的!”“向下看太阳就要出来了!”当清晨的太阳穿透云雾,一幅巨画展现在唐颖之面前。那是一幅画在地上的画,有十几米长,四五米宽。画面上是董一航拿着红玫瑰在向唐颖之告白,上面是明晃晃的七个大字“做我女朋友好吗?”。看着唐颖之湿润的眼眶,“颖儿做我女朋友好吗?”“我愿意!”董一航把唐颖之拥在怀里。“你是什么时候画的?”“昨晚上,十一点多操场没人的时候,我叫宿舍的几个哥们给我打着手电筒我画的。你来之前他们刚回去。”“你花了一夜?”“恩,我是不是太笨了。”“那里是笨,明明是傻。”唐颖之那眼眶里打转的泪水终于忍不住的流下来了。

表白是挺感人的,可他们花了一天的时间才把操场擦干净。可他们还是觉得非常幸福。

董一航的绘画天赋在在大二上学期开始凸显。他先后代表学校夺得北京市青年绘画大赛冠军,全国青年绘画大赛冠军。如此年轻,就取得了如此傲人的成绩,此子前途不可限量,多少老师欣然感叹!董一航成了学校的焦点,走在校园的路上多少人频频侧目,多少女投来羡慕的目光。董一航倒觉得没什么,还是像以前一样淡定。到是他身边的唐颖之得意的不得了,那眼神仿佛在说:“是我男朋友,是我男朋友!恨不得给董一航身上贴个标签,写上这是唐颖之的男朋友!”

转眼八月了,这个月的25号是唐颖之的生日。在唐颖之生日那天董一航带着她去了郊外,说有惊喜给他。坐在车座后面的唐颖之把前面的董一航瞄了好几遍,车筐里除了一个蛋糕还有许多吃的,也没什么了。人家过生日送蛋糕也叫惊喜,唐颖之坐在车坐后崛起了小嘴,嘟嘟囔囔的。“你在说什么?”“哦,哦没什么!”

到了郊外董一航拿出画板,然后让唐颖之捂着他的眼睛,唐颖之听的一头雾水,捂着眼睛怎么画?可随后她就惊的张大了嘴巴。那深深浅浅的线条,仿佛早已刻在画纸之上,而他只是顺势临摹。行云流水般的挥洒写意,勾画细腻,线条流畅,真不敢相信他是闭着眼睛画出来的!最后一美人跃然于纸上,看着画纸上的美人,唐颖之高兴的叫起来,因为那美人就是她。画完了董一航就把画从画夹上拿下来,看着高兴的唐颖之,董一航递给了她一个打火机。迷惑的看着董一航,唐颖之一脸的雾水。董一航神秘的一笑,指着画卷的左上角说:“你烤烤这里。”唐颖之将信将疑的烤了烤。这时原本干净的画纸上出现了几个字,祝亲爱的颖儿生日快乐。唐颖之高兴的扑进董一航的怀里,这是在她二十一个生日里她收到的最特别、最让她感到惊喜的生日礼物。

他们在河边的草地上一起过了她第二十一个生日,看着天空牵着手在草地上两个人静静的躺了一下午,她说毕业后就嫁给他,他说你敢嫁我就敢娶。在回来的路上她问他,那字是怎么出来的,他说是用白醋写的,一烤就能出来,她说他真聪明,他说这办法又不是他发明出来的,她说反正你就是聪明!路上只留下两个恋人幸福的笑声。

大三董一航参加的比赛越来越多,而拿的奖项也越来越多。这不唐颖之又在学校门口送他,这次他要去参加中国美术协会举行的一次比赛,要去三天。唐颖之依依不舍的松开董一航的手,目送着他上了校车。“别担心,几天后我就回来了。”董一航笑笑的挥了挥手。

第三天下午唐颖之高兴的在校门口等董一航回来,他们刚通了电话,他拿了一等奖,现在人已经上车了,用不了一个小时就回来了。可是等了一个多小时也没看见校车,着急的唐颖之打了个电话但是没人接,这时班里的老师急急忙忙的开车出来了。“唐颖之你怎么还在这等,董一航出车祸了,快上车来我们去医院。”唐颖之的心一下子就提到了嗓子眼,马上上了老师的车去了医院。

到了医院董一航还在抢救,几个小时后董一航被推出了抢救室。全身多处骨折,严重脑震荡,视觉神经受损,神经性失明,也就是说以后再也看不见了。看着病床上的董一航,唐颖之不知道等他醒来该怎么告诉他这一切,不觉潸然泪下!

当晚上醒来的董一航叫唐颖之把灯打开他觉得好黑的时候,唐颖之觉得心口像堵了一块大石头,她该怎么开口。“颖儿开灯啊!”唐颖之一下子扑在病床上握着董一航的手放声痛哭,泣不成声的说“灯……灯已经……开了!”“那我怎么看不见?”董一航的身体突然的一颤,“我瞎了!”

当知道自己失明之后,董一航情绪非常低落,他谁也不理。第二天下午董一航的父母就从老家风尘仆仆的赶来了。看着病床上的儿子,看着曾经让他们引以为傲的儿子老两口心如刀割。唐颖之和董一航的父母轮流照看着董一航。本来他父母是不用唐颖之来照顾的董一航的,可看姑娘那么坚持老两口也没反对。

自从失明后董一航一反常态,对唐颖之总是冷冷的,甚至不让她来医院看他。有时候唐颖之会委屈的偷偷的哭,可他是病人,她怎么能和他一般见识呢!

半年过后董一航康复了,今天下午他出院。上完课的唐颖之下午来到病房却发现已空无一人,只在病床上有一张纸条,写着“我再也配不上你,忘了我吧!”扔下纸条唐颖之跑到护士站问九号房的病人呢,“上午就走了。”护士长说。唐颖之傻傻的呆在那里,一下子就感觉虚脱了,差点晕过去。“你没事吧?”“我没事。”唐颖之跌跌撞撞的离开了医院。

唐颖之晚上就买了去董一航老家的票,可他到了那里,村名说他们家搬走了,没人知道搬哪去了。此后唐颖之多次去董一航的老家,可还是打听不出一点消息。董一航就这样在她的世界消失了,直到毕业都再没有他一点消息。天妒英才,多少老师愕然惋惜!

毕业了她被省绘画馆聘用。转眼她工作四年了,而他已经六年没有消息了。都快三十的她还没男朋友,别人给他介绍男朋友她总推辞,富商少爷追她她总是一口回绝。没人知道为什么,除了那些老同学,大家知道她还在等她。同学聚会的时候就只有她还单身,没有人会提董一航,人们怕她听了伤心。唐颖之的父母很是着急,就这么一个宝贝千金至今还未出嫁。在女儿面前提了几次这事,但唐颖之总是心不在焉,父母也拿她没办法。

在20XX年的秋天唐颖之的同事约她去看画展,听说这是一位刚刚出名的青年画家。作品得到了许多大师的赞赏。最主要的是此人是一位双目失明之人,真是天纵奇才,算得上是美术界的一朵奇葩。唐颖之觉得也没什么事就答应了同事的邀请,去见见这位美术界的新秀。

那天去看画展的人特别多,人们都想看看这双目失明的画家怎么画画,两个人被人群挤来挤去。这时大厅里爆发一阵喝彩,原来青年画家刚画完了一幅佳作。不知谁发出了一声“咦?”人群突然安静了。“这画上的女子和那个女人好像。”“明明是一个人吗?”唐颖之的同事也觉得那女子好像唐颖之。她发现唐颖之神情怪怪的,眼睛里涌出了泪花,而且一直盯着那个画家,好想要把他刻在她眼里,生怕他跑了。“董一航!”唐颖之喊出了藏在她心里多年的名字。听到这喊声,那画家打了一个激灵,仿佛过了电一样。突然他叫他的助手带他匆匆离开了画展。当唐颖之挤过人群的时候他已经不在了。通过向主办方打听,唐颖之知道了他的住所。

带着一颗激动而又忐忑的心第二天她来到他住的地方。门铃响了开门的是他,她一下子冲进他怀里嘤嘤的哭了起来。还是那种香,那种他一辈子也忘不了的香味。他推开了她,“你走吧!”“我不,我不会再让你离开我了,唐颖之死死的抱着董一航。”“管家管家,给我送客!”屋子里跑出来一个男人把唐颖之拉开了,然后关上了门,只留唐颖之一个人在门外哭泣。

伤心的唐颖之拖着一个疲惫的心回到了家里,看着女儿如此伤心憔悴,父母就问起了原因。委屈的唐颖之扑在母亲怀里放声痛哭,讲了所有的事情。听了女儿的叙述,唐爸爸决定帮女儿一把,只要女儿喜欢,只要女儿能幸福,嫁给一个盲人也没什么,唐妈妈也是这么想。

唐爸爸问女儿:“为了他你敢做一切吗?”哭花了妆的女儿扬起脸坚定的说:“我敢!”“那好,爸爸就赞助董一航办一次画展,你把你们的故事写在发出的邀请函里,希望来的所有嘉宾配合你,你要在众人面前向他表白让他娶你为妻,至于能不能成功就靠你自己了,爸爸只能给你创造这样的一个机会。”所有的来宾看了他们的故事都表示愿意积极的配合,有情人终成眷属是所有人都希望看到的。

画展那天董一航的助理把董一航带到人群中间,所有的人围成一个圆圈,把唐颖之和董一航围在中间。“六年了你了无音讯,六年了我常常做梦哭醒。六年了我没有再过一次生日,我怕吹灭了蜡烛然后一个人躲起来哭。六年了再没有一个男人能走进我心里,哀莫大于心死!六年,在我最美的青春里,我只干了一件事,就是等你,可我从来没有后悔。六年前你以为双目失明的你将是我的负担,但六年后的今天我要告诉你没有你才是我最大的负担!如今你又出现在我身旁,现在的我只有个两个选择,要么我嫁给你,要么我自毁双目再嫁给你!”

刚听出是唐颖之的声音董一航就往人群里退,可他那里退的出去,人们早就切断了他的后路。唐颖之的表白还没说完董一航就忍不住哭了。这六年她和自己一样经受了多少煎熬,在那无尽的黑暗中支撑他走下去的唯一理由,就是还有个她还好好的活在这个世界上。“在一起,在一起!”人群里爆发出一波又一波的喊声。人群的圈子越围越小,终于把两个人挤在了一起。还是那淡淡的香味,他永远也忘不了的味道,他们紧紧的抱在了一起。在众人的掌声、呐喊声中相拥而泣。

他们很快订了婚,婚礼在下个月十五举行。婚礼那天没有豪华的车队,有的只是一辆自行车。她说以前都是他带她,今天在这人生最幸福的一段路上,就让她带他一次吧!美丽的新娘穿着漂亮的婚纱用自行车带着帅气的新郎,在北京的大马路上他们一直压到郊外的教堂。在所有亲朋好友的祝福下,教堂响起了《婚礼进行曲》。在神圣的上帝面前,神父进行了隆重的婚誓问答。

董一航,你是否愿意娶唐颖之为妻,按照圣经的教训与她同住,在神面前和她结为一体,爱她、安慰她、尊重她、保护她,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她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于她,直到离开世界?

董一航:我愿意。

唐颖之,你是否愿意嫁董一航为妻,按照圣经的教训与他同住,在神面前和他结为一体,爱他、安慰他、尊重他、保护他,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他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于他,直到离开世界?

唐颖之:我愿意。

在众人的掌声和感动的泪水中两对新人互换戒指并热情相吻!

画家和白衣少女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画家和白衣少女",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邓群打很小的时候起就喜欢绘画,当然他也是从胡涂乱抹开始的。他用各种颜色各种样式的笔,痴迷而随意地在墙壁上、地板上、纸面上勾画一些简单的图案,那认真劲儿令大人们欣喜异常。两年前,父母居住的老房子拆迁,邓群赶回去搬家,他看到被衣柜等物品遮住的早已发灰发黄的墙壁上,有不少陈旧凌乱的线条,就问母亲谁画的,母亲说除了你还有谁?邓群细细观赏了一会儿,说:“画得棒极了!绝对有收藏价值,可惜要毁掉了。”父母都是普通劳动者,家中祖祖辈辈没出过一个搞艺术的,所以谁也没指望邓群将来吃绘画这碗饭,他们认为这不过是小孩子的一种天性,就像乡下的孩子喜欢玩尿泥一样,玩玩而已,不必当回事。他们希望自己的儿子好好学习文化才是正道,只有好好学习,才能天天向上。邓群没有辜负他们,虽然他后来没间断胡涂乱抹,但他顺顺利利地考上了大学。

邓群在大学里学的经济专业,毕业后到了一家效益相当不错的大型国企。可他只在那里安心呆了3年,就再也呆不下去了。这时候,热爱绘画的老毛病炙烤着他,使他一日不得安宁,终于,他辞了职,到一家广告公司搞设计。但很快他就觉得,那些庸俗不堪的广告画实在没什么干头,他也不愿与那些庸俗不堪的广告商为伍,因此,半年之后,他彻底告别了单位,把自己的档案袋塞进床头柜,专心致志搞起了美术创作,成了一个自由职业者。

这期间,邓群结了婚又离了婚。他的妻子原在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教舞蹈,身条绝对一流,面相一般,有点凶。她是邓群的第一个模特,邓群在她身上几乎穷尽了自己的积蓄,她才跟他来到他的筒子楼。起初几次她只同意半裸,邓群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她剥得一丝不挂。画过几次之后,邓群自然就不失时机地把她引上了床。那段时间,邓群觉得灵感纷至沓来,技艺突飞猛进,由此才明白模特对于画家的极端重要性。他们结婚不久,邓群又接连找了几个模特,主要是这几年女人们的观念变了,花不了几个钱就能把她们请来,想怎么画就怎么画,何乐而不为?带来的副作用是夫妻二人开始争吵。尽管邓群指天发誓他只是描画她们,一点邪念也没有,但谁相信他的鬼话?无奈之下,他们只好分手。对于这个结局,邓群并不感到难过,他想老婆对于画家来说,纯属多余,既然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那么就随她去吧。只是过后才听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人说,他的前妻早就与人有染,被她拉下水的男人一打都不止。很快又听说,前妻也辞了职,随一个生意人去了南方。邓群这才觉得自己最终输给了一个荡妇,有点亏。

邓群居住的筒子楼在一条街边,站在窗前,透过法国梧桐的枝叶,能够看清街上的车辆和行人,不远处的一块草坪格外使他动心。离婚之后,邓群喜欢伫立在窗前,点上一颗烟慢慢吸,同时望着街上的静止或活动物出神。他的衣服上、手上、脸上到处都是油彩,在别人眼里,他也成了一幅超现实主义作品。站得累了,觉得乏味了,他再回到画案前干一会儿活。先前他国画、油画、水彩、炭笔,几乎想画什么就画什么,甚至还搞过版画,自从有了模特之后,他基本上专攻油画。

夕阳下的城市是迷人的。在邓群眼里,只有这样的时刻,城市才可以入画。这天傍晚,邓群又听到了洒水车的响声,便丢下画笔来到窗前。他喜欢观赏洒水车喷出的水珠,那数不清的晶莹的水珠跳跃着,滚动着,前赴后继,有一种动感的近乎极致的美,而笼罩着水珠的雾气却又是静止的、飘缈的,动与静的完美结合恰恰就是邓群追求的最高境界。邓群恋恋不舍地目送洒水车远去。就在他收回目光时,他突然看到不远处的草坪上,此刻正款款飘动着一个令他惊愕不已的身影。

事后回想起来,那个身着一袭白衣的少女肯定是从邓群窗下走过的,只是邓群起初没有发现罢了,因此邓群看到的只是她美仑美奂的背影。邓群呆立片刻,飞快地跑下楼,来到草坪上,急慌慌四下睃巡。但她已消失得无影无踪。就在他变得绝望时,他隐隐约约看到,好像一道白光一闪,进了马路对过的翠红楼。于是,邓群又仿佛绝望之中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他飞快地穿过马路,钻进翠红楼。翠红楼这个店名让人疑心是一家妓院,其实它是一座茶楼,邓群经常光顾,不少服务小姐都认识他。邓群气喘吁吁地问她们,是否见一位穿白衣白裙的姑娘进来,她们都摇头。

邓群不信,楼上楼下巡视一个遍,这才不得不信了她们的话。往外走时,他疑心自己刚才走了眼,或者压根就没有什么白衣少女,一切不过是幻觉而已。

事情虽然过去了,但邓群总忘不了那个美仑美奂的背影,觉得只有最伟大的画家才能在画布上复制它,抑或它根本不可复制。那么,她的面容呢?邓群不知道。

也许永远无法正面凝视她了,想到这里,邓群不免感到惆怅。

几天后,邓群又一次走进翠红楼。他要了一个雅座,一壶菊花茶,几样小点心,然后慢慢品。为他服务的小姐也着一袭白衣白裙,当然裙子很短。邓群见她面生,就问:“刚来的?”小姐莞尔一笑:“我以前在金鼎大酒店干。”邓群又问:“叫什么?”小姐说:“刘玲。先生您需要什么尽管吩咐。”邓群上上下下打量刘玲一阵,突然发现这个小姑娘还是不错的,健康、结实、丰满、白皙,面部的线条也有特点,是个模特材料。邓群又想起那个梦幻般的白衣少女,疑心她和刘玲说不定就是同一个人。随即他又否定了,他冲刘玲点点头,有些生硬地微笑一下。其实在刚才这个短暂的过程中,邓群的肉眼已经毫不费力地穿透了刘玲的衣服,看到了她峭立的乳房、腰部的曲线,乃至下体的纤毫——这是他作为画家的基本功,是一种日常行为,没什么好稀奇的。

刘玲再次进来往壶中续水时,邓群就产生了冲动。当然是创作冲动。他撸一把乱蓬蓬的连腮胡子,说:“刘玲,愿意为我当模特吗?”

刘玲如约来找邓群。刘玲的高跟鞋敲响楼道时,斜对门的周老太探出一张皱巴巴的老脸,鄙夷地哼一声,然后砰地摔上门。据说这周老太已守了40年寡,肯定要一寡到底了,所以她见了年轻男女在一起特别来气,和她住邻居的邓群成了她发泄愤恨的最佳目标,邓群的门上经常发现鼻涕痰迹,邓群拿她也没办法。有一次,邓群请来一个模特,画着画着,突然门被擂得震天响,他忙给模特披上一件风衣,气极败坏地拉开门,没成想进来几个派出所的警察。邓群马上想到是周老太报的警。

警察审问了一通,确知他们不是嫖娼卖淫,态度和缓下来,但却又提出现场观摩一下。邓群说:“我每小时付二百元。你们想看我没意见,你们问她吧。”模特断然不同意。邓群说:“要不我说说情,你们每人付给她50,可以吧?”结果警察悻悻地离开了。

邓群笑殷殷地把刘玲请进他的卧室兼画室兼会客厅。屋里乱得不能再乱,画案比床还大,上面摆放着几十支笔,以及纸张、砚台、笔洗、颜料碟、镇尺、印章。

墙角散乱地堆放着木框、画架和画布。邓群按照惯例,先陪她聊天喝茶,给她讲凡高、达芬奇、雷诺阿、张大千、齐白石和刘海粟,以此消除模特的羞涩,使模特放松,予以良好地配合。有时他还喜欢讲几个短小精悍的黄段子,引模特发笑。但邓群很快发现,这些对于刘玲是多余的,刘玲三下五除二,十分麻利地就把自己剥光了,而且还主动往邓群身上靠。邓群反倒不好意思起来,轻轻推开她,说:“哎哎,我光画不干,请你坐好。”刘玲不信,惊疑道:“不干?那你不亏了吗?”邓群说:“不亏不亏,画比干好。”邓群让刘玲摆了个姿式,他开始画素描。刚画完一张,周老太又在门外弄出恶狠狠的响动,刘玲紧张得去抓衣服。邓群止住她,说:“老不死的,我要给你画一幅遗像!”刘玲吓得一吐舌头。一个小时很快过去了,邓群画了三张素描,颇觉满意。他感到刘玲挺实在的,决定多付她一点报酬。刘玲仍是不相信邓群光画不干,穿衣服之前,又试探了一下邓群,邓群仍未动心。刘玲困惑地剜他一眼:“真有意思,光看不练,我头一回见你这样的,嘻嘻,你真是个老实人。”刘玲走后,邓群才感到浑身燥热。刚才并非是他不动心,而是他有所克制。他向来认为,如果和模特发生肉体行为,那么,创作出来的作品难免带有淫荡色彩,就会破坏作品的和谐、清纯。作品完成之后,如果对方又不拒绝的话,他倒可以考虑,也就是说,先画后练,各得其所。当然,到了这时,将是他们最后的告别。

邓群打算再约刘玲几次。

邓群心里仍放不下那个一袭白衣白裙的圣洁少女,为此都影响了他的创作。星期天,他背上画夹,到湖滨公园画速写。

阳光明媚,白云悠悠,秋高气爽,是一个少见的好天气。邓群租了条柳叶船,上了湖心岛。他坐在岛子的一端,飞快地画了几幅湖光山色、亭台楼榭、树木花草、小船游人,竟觉得兴味寡然。太阳升到了头顶,他感到有点饿,便站起来,收起画夹,打算回去。这个瞬间,他差点错过了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事后想起来都后怕得要死——就在他往泊船的地方走时,无意中一回头,看到不远处的湖面上,一条红颜色的小船像一个梦境,出现在他的视野里。船上只有一个人,一个着一身白衣白裙的姑娘,她缓缓地划着,小船行进的速度很慢,像是随风而动,而非人力所为。

有一段时间,邓群看不清她的脸,可能是阳光的缘故,也可能是邓群紧张的原因。

直觉告诉他,小船的这个人就是那个早已进入他心灵的白衣少女!邓群觉得自己的呼吸都停止了。他下意识地坐下来,支起画夹,飞快地勾画起来。事后他感到奇怪,因为在画的过程中,他几乎没有抬起头来看她,全凭一种难以言喻的神力,凭着某种光辉的照耀,他在极短的时间里,完成了一件素描。而当小船划到他跟前时,他才看清她的脸。那是一张闪烁着古典光芒的面容,邓群恨自己仅是一个画家,而不是一个作家,无法用言语描绘她和她的一切。

邓群感到心都要碎了,全身的力气也耗尽了。他放下画夹,叹了口气,抹了把汗。姑娘仿佛刚发现他似的,猛地一怔,小船摇晃了一阵,涟漪像新织就的蛛网,发出眩目的色彩。邓群嘴里说不出话,情急之中他把画夹举给她看。她释然地一笑:“原来你是个画家呀。画得挺像的。”邓群颤抖着说:“让我再为你画一张,好吗?”她又是一笑:“真对不起,我该回去了。”邓群说:“哎,哎,能告诉我你叫什么吗?”她低了头,欲言又止。邓群又说:“你在哪个单位工作?”这回她挺痛快,脱口道:“彩虹公司。”但是话音未落,她和她的小船已快速驶向远处的水面,眨眼工夫,就消失在碧水波浪之中。

邓群揉揉疲倦的眼睛,小心翼翼收起那幅速写。此时他也不觉得饿了,只是内心感到空落落的。回去的路上,邓群突然想起他大学里的同班同学胡耀国就在彩虹公司,而且还是公司总裁,便找个公用电话拨通了胡耀国的号码。胡耀国算是这个世界的宠儿,不但相貌出众,风流倜傥,而且财运亨通,事业有成,他领导下的彩虹公司在本市几乎无人不晓。当年在学校时,邓群和胡耀国曾经因为共同追求一个女同学而生出芥蒂,结果自然是以胡耀国大获全胜而告终,不过,胡耀国后来并没和她结婚。现在说起来,这件事情反而成了一个温馨的、青春的回忆。因此,邓群在给胡耀国打电话时,心情还是颇为愉快的。

胡耀国在那头说:“我的老同学,你在说梦话吧,什么白衣少女?我看你是想女人想疯了。要不晚上我带你找个地方玩玩,哈哈哈。”邓群有点着急:“真的,她说她是彩虹公司的。穿白衣白裙,脸蛋身材没说的,天生的模特相。你再想想,你们公司有没有喜欢穿白衣白裙的姑娘?”胡耀国用不容置疑的口气说:“这个嘛,肯定有。但我公司里的女孩子一个比一个丑,没有你说的那一个。你就别枉费心机了!”邓群没了话,呆呆地愣在那里。胡耀国最后说:“老兄,喂喂,我昨晚碰到一个老嫖客,你猜他说什么?他对我说——改革开放就是好,老牛也能吃嫩草。哈哈哈,精彩吧?”

冬天下第一场雪的时候,本市有个叫马兰的女孩子因感情问题割腕自尽,据说马兰是个极为美丽的姑娘,她的香销玉殒令许多知情者唏嘘不已。晚报登载了这个消息,当然报纸上隐去了她的真实名字。当时邓群正闭门不出潜心作画,对这个消息一概不知。邓群用三个月的时间创作出一幅名为《水边的少女》的布面油画,画面上,一个几乎全裸的纯情少女侧身坐在宁静的湖边,略带忧郁的面部表情定定地望着你,勾人心魄。画毕,邓群大病一场,似乎这幅画耗尽了他平生之力。

邓群的身体尚未复原时,对门的周老太谢世了,说是无疾而终。邓群抱病用最快的速度为周老太画了一幅肖像,送给周老太的独生女儿。那位大腹便便的中年妇女非常高兴,说她的母亲照过不少相,也请人画过像,但这一张是最好的,可惜她看不到了。邓群说:“都怪我,本来可以早一点画好的,耽误了。”一天傍晚,邓群出了门,直奔翠红楼去找刘玲。他想他和刘玲的关系也该结束了。当班的小姐却反问他:“你还不知道?刘玲跳槽了,去彩虹公司当公关小姐了。”小姐又讨好地说:“邓大哥,听说你的同学在彩虹公司当老总,能不能把我也推荐去?”邓群吃惊不小,嗫嚅道:“我还欠她二百块钱呢。”不久,这个城市搞了一次书画拍卖会,邓群把那幅《水边的少女》拿到了会场。

它引发了轰动,有一个不愿透露身份的买主以令人乍舌的价格买走了它。刘玲在一个偶然的机会见到了这幅画,她当即就愣了。画面上的少女刘玲不认识,但画中人脖颈以下的躯体明明就是她身体的翻版——胸脯、腰肢、臀部等部位十分相像不说,另有一个醒目的部位可以用来作证:刘玲左肩下有一颗黑痣,画中人的左肩下也有一颗同样的黑痣。也就是说,这幅画是由两个生活中的原型合构而成。刘玲忍不住笑了,她自言自语道:“他光看不练,真是个老实人。要不就是有毛病吧?”接下来的日子里,邓群仍痴念那个一袭白衣白裙的纯净少女,有空就去湖滨公园转转,期望再次与她相遇。秋天来临时,邓群上湖岛写生,迟疑间见一个身着白衣长裙的少女独自划一条柳叶船朝他驶来,他霎时流下了泪水,喃喃地说:“我终于把你等到了。”

穷画家的故事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穷画家的故事,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一个落魄潦倒的穷画家,一直坚持着自己的理想,除了画画之外,不愿从事其他的工作。

而他所画出来的作品,又一张也卖不出去,搞得三餐老是没有着落,幸好街角餐厅的老板心地很好,总是让他赊欠每天吃饭的餐费,穷画家也就天天到这家餐厅来用餐。

一天,穷画家在餐厅中吃饭,突然间灵感泉涌,不顾三七二十一,拿起桌上洁白的餐巾,用随身携带的画笔,蘸着餐桌上的酱油、番茄酱等等各式调味料,当场作起画来。

餐厅的老板也不制止他,反倒趁着店内客人不多的时候,站在画家身后,专心地看着他画画。

过了好一会儿,画家终于完成他的作品,他拿着餐巾左盼右顾,摇头晃脑地欣赏着自己的杰作,深觉这是有生以来画得最好的一幅作品。

餐厅老板这时开口道:嗨!你可不可以把这幅作品给我?我打算把你所积欠的饭钱一笔勾销,就当作是买你这幅画的费用,你看这样好不好啊?

穷画家感动莫名,惊异道:什么?连你也看得出来我这幅画的价值?啊!看来,我真的是离成功不远了。

餐厅老板连忙道:不!请你不要误会,事情是这样子的,我有一个儿子,他也像你一样,成天只想要当一个画家。我之所以要买这幅画,是想把它挂起来,好时时刻刻警惕我的孩子,千万不要落到像你这样的下场。

坚持到底是众所皆知的成功法则,但坚持错误的方向而且始终不愿修正,却是导致失败最重要的原因。

背锅侠


不着急证明自己,不着急自证清白,是成熟的表现。

这些年,我背了很多黑锅。有的已经真相大白,有的还一直背着,而有的则没有机会变得清白,永远都没了机会。

什么清白不清白的,都没关系的。

我在读书的时候,就已经模模糊糊地意识到了这一点。清者自清,就是别人再诋毁,咱也是清白的。

因为这样式的性格,还结识了一位同学,关系一直都很好。

他叫阿杜,人不错的。

复读的时候,上午第二节课下课,要出课间操。楼梯口拥挤,男男女女近乎拥着前行。

当时,阿杜正在人群里,在他前面走着的是一个女同学,一位姓马的同学跟阿杜开玩笑,用手推了他一把,阿杜栽到了女同学的身上。

在阿杜往前栽的一瞬间,他身后闪出了一个空位置,我跨步到了这个空位置上。

阿杜缓过神来,回头刚好看到了我,他以为是我推的他,张嘴就骂,一连串的脏话。

我没搭理他。

在做操的时候,他还回头恨恨地瞪了我好几眼。

我也没搭理她。

事情,就这样式过了两三天。

一晚,他拎着酒到寝室找我,说非要请我喝酒。

问他为啥喝?

他说,我是来赔礼道歉的。那天的事,小马主动找我承认是自己干的。我误会你了,兄弟。

噢,那没事,说开了就好,喝吧,去买瓶白的。

两个大男人,你就拎两瓶啤酒,竟然敢说请我喝酒,你这不是骂人吗?

上白的!

一人一瓶!

谁也不要给谁倒酒,各人看好各人的酒瓶就行。

多年之后,阿杜结了婚。婚礼头晚,我去了,与他的一众兄弟喝了个烂醉。

份子钱,自然是要随的。

阿杜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他觉得我结婚的时候没有喊他,这个钱,拿不起来。

拿着就是。

我结婚的时候,只通知了身边的人,随时都可以到场的那种。远一些的,一个都没通知。

我也很少参加朋友的婚礼,关系再好,也很少去,你通知我,我随份子,饭,就算了。

阿杜结婚,我亲自到了现场。他知道我的性格,知道我难请,请不动。他跟我说,兄弟,你真是给足了我面子。

那晚,我见到了新娘,他俩是大学同学。我和她妻子本来就认识,我们都是在同一个城市读的大学,周末常常聚餐。

我读大学的时候喜欢串门。

同在一个城市的学校,离得不远,来回也方便。

我也常常串到合肥,芜湖的学校,去找同学玩,少则一两天,多则三五日,甚至个把月都在人家寝室呆着。

我曾在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呆了将近一个月,宿舍管理员都以为我是他们本校的学生。

合肥学院也去过,玩了几天。

去合肥学院是去找一个叫国栋的同学的。

国栋,人不错的。

读书的时候,我因为帮他打架,被学校处分。他对我一直都不错。听说他现在在北京,当律师,也是许多年没了联系。

学生之间的友情变化很微妙,本来没有交集的,或许因为一件事,成了铁哥们。

还有一个叫汉春的同学,特别逗。

他在厕所抽烟,被教导主任抓了现行。主任问他是哪个班的?叫什么名字?

他报了我的名字。

下午,我稀里糊涂地被班主任叫到了走廊,稀里糊涂地挨了两巴掌。

事后,我才知道真相。

汉春找我解释了下,意思是,兄弟,别生气,自己没想到教导主任竟然通知了班主任。

没事,不算个事,这页掀过去。

毕业之后,我们一众同学在饭店喝了个烂醉如泥。那是一场狂欢,也算是对高中生活的一次告别。

曲终了,人散了,也开始各奔前程了。

父亲的锅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父亲的锅",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整个2月,从过年假期到恢复上班,大概是一年中最为慵懒的时期。或闹腾、或安静,直至心中重新燃起熊熊火焰,让我屡次再度、再度、又再度睁开双眼,审视这个丰富多彩的世界。

前几天用积分换购一口牛排煎锅,结果商户发错,发成了一口十斤重的铸铁双耳炒锅,配一个复古的防腐木锅盖。一眼看上去,极具亲切感,让我最终决定不换货。

这种双耳铁锅已经好多年没有用过了,那种沾染着厨房灶台气息的亲近感,令我瞬间想起了父亲,父亲的厨房,父亲的菜,父亲的锅。

从小到大,跟人聊起父亲,我总是不忘带一句:我爸原来是厨师然后再嘚不嘚不嘚不去讲其他。

关于父亲曾经做过厨师这事,我是听母亲说的,实际上我从没见过父亲真正作为一名厨师的工作状态。从我记事起,他就已经是电力建设队伍中的一名辛苦攀高的架子工。关于厨师这一块的记忆与感受,多半是过年时他在厨房转来转去,变戏法似地弄出一桌子菜时,才有所体会。

尽管从未亲眼目睹过父亲穿着白衫掌勺的模样,但他做菜自带的精细风格,还是颇有几分厨师风范的。我当然见过他挑选食材的讲究态度,见过他霍霍手落的过硬刀功,更说吃过他做的许多菜,那些菜深深影响着我这几十年的味蕾方向的饮食习惯。

比如贵州有名的粉面配料脆哨,纯猪肉制作,在我的少年时代应该不太容易吃得到。但在我们家,很小我就知道并且吃过。父亲一直说,做脆哨要用猪的朝头肉,后来才知道,也就是脖子肉啦。他强调这个部位是猪身上相对比较活络的地方,肉质弹xing,做出来的脆哨才是特别酥脆糯香。

父亲做的脆哨颗粒规矩,绝不油浸,入口生香。每次也就是很小的一小碗,总被我视作珍宝。从这个角度来说,从味蕾养成时期开始,我吃到的脆哨已经不算专业级别太低。

后来到贵阳上班,喜欢去民生路买脆哨,比较出名的档铺里,最贵的品种要卖到八九十元一斤,味道还是很不错,不过总是肥瘦相搭不够均匀,用料肯定不及父亲那般讲究,毕竟做生意的话,用量巨大。

到现在,只要回贵阳,我一定会专门去买一两斤脆哨,做调料作零食皆可,从不腻味。

只是,经常在吃的时候,想起父亲,想起他在家里切肉压油,为我们做脆哨的状态。

那种滋味,已是遍寻不着。

还有父亲做的油辣椒,那也是一绝。

他先把辣椒面舂到非常合适的精细程度,倒进碗里,再把菜油烧辣到恰当的火候,然后直接把油倒进碗里,只听得辣椒面在热油里嗞嗞嘶鸣,翻腾开花,香气四溢。他再用筷子不停地搅动,到他所满意的程度以后就打住,搁到一边,待冷却之后便是一碗美味调料。

我爱极了这种油辣椒,有时甚至会用小袋子悄悄装了,当零食一样闲吃。若是煮宽汤面时放进一勺,那辣香扑鼻的感觉,令人难忘。

如今市面上的油辣椒品种非常多,或是加进各种配料,鸡肉丁,牛肉沫,豆腐丁,花生米,或是加了芝麻,让辣椒的香味更为广阔。而父亲的油辣椒,从来都是简单的油和辣椒的组合,一眼望去,特别纯粹。

这个制油辣椒的过程,我看过无数次,母亲也看过无数次,但无论是母亲做的油辣椒,还是我做的,味道都总不及父亲做的那么美味。也许是辣椒面的用料选择和处理不同,或是热油的火候稍欠或稍过,亦或是搅动的手感总是难以把握,总之,我们都一致感觉辣椒里得总是不够味。

许多菜都是这样,亲眼看他做了,我再亲自来做,照葫芦画瓢照搬,有时依然难以掌控。

或许,做过厨师的父亲,终究是对得起这厨师二字。他知道什么时候油花最合适,什么时候下料最入味,什么时候起锅最鲜美。

许多细节处的不同,是根生蒂固的习惯与坚持,也是发自内心的热爱与本能。对此,我从未怀疑。

父亲喜欢做菜,对炒菜锅的选择也是挑剔有加。许多年前,他买了一口不锈钢炒菜锅,自己加以细心打造处理,一直用到现在。

每次看他在那个白花花的锅里手起铲落,菜式叠出,我总感觉那口锅功劳巨大。特别是我自己也下厨房许多年以后,对炒菜锅的体会也甚为深刻。所谓不沾锅,所谓高科技,所谓金属离子,都不及一只手柄长短适宜、锅身重量合适、锅底敞亮、水油皆滑的日常炒菜锅来得实在。

父亲那口锅,就给了我这样的强烈艳羡感。看他做了许多年菜,那口锅依然锃亮如新,没有难缠的油渍,更没有驳落的裂纹,实在让人喜爱。

有一天,我终于向父亲提出,待他百年之后,一定要把那口不锈钢炒菜锅留给我。父亲大笑,如遇知己,又把那口锅大大夸赞了一番。

锅没有生命,也许爱惜它的人,用着它的人,才算真正地懂生活。

父亲xing格内向,不喜社交。他最喜欢做的事情之一,是看各种菜谱。有时会剪下各种报刊杂志上的菜品小谱,营养知识,食物讲解,专门贴成厚厚的一本。

以前我经常看见他闲暇时躺在沙发上,戴着老花镜慢慢品读这些菜谱。甚至有时候,睡前也是一本菜谱陪着安眠,困意袭来时,书从手中吧嗒一掉,眼镜都没摘,就已鼾声四起。

现在这样的情景已经不太见得到了。随着离家的时间越来越长,离家的距离也越来越远。偶尔回去,有时竟连饭都来不及吃,匆忙放下东西,匆忙交代几句,匆忙就去见朋会友。我和父亲之间,更多的是电话联系。

如果有时间留在家里吃饭的话,父亲便是走来走去,问东问西的状态,或是坐着聊几句,又去捣腾简单的饭菜,一副招待来客的架式,绝无半点闲暇状态的共处。

我已经很多年没有见到过他舒适地躺在沙发上,慢慢翻看菜谱的样子了。

当然,那口锅为我们服务的机会也越来越少了。

它默默地挂在墙上,在饭点时间被取下来,放水,清洗,放油,热腾,起锅,放水,清洗,周而得始。

但许多时候我打电话回去,父亲往往没有炒菜。他会用另一个小汤锅煮面,搁点猪油和葱花,一勺油辣椒,一碗热气腾腾的宽汤面,对他来说,足矣。

父亲的菜谱和剪报一定还会时常翻看吧,那是他矢志不渝的兴趣所在。尽管他的生活已经非常俭省,尽管他这些年已经没有太多机会实操,尽管我嚼着他现在做的饭菜,已经少了那份呼之欲出的考究,但那些年的除夕餐桌,仍然牢牢渗透着我的记忆。

我始终相信,他心中对食物的要求和喜欢,就像他对那口锅的爱惜一样,始终不曾减少。

小溪边的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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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已是以前的事了。

记得清我第一次看到她,那是我正在上初二时的一个星期天的下午,我和几个同学正在温习功课,忽听有人说:兰姐来了。对于兰姐我是稍有耳闻的,听说她是一个上了年龄的学生,她大约有二十五六岁。她为了中专梦已参考了很多次,也许是不走运的原因吧,可她始终未有中。她有很多同学,这不,还有几个是我的老师。听说她也是常来的,一是和一些同学温习功课,一是和老师们谈天,但,我却是第一次见到她。看得出她是一个很温和的人,几乎和谁都和得来。她有一双会说话的眼睛和一个适中生巧的小嘴,她很爱笑,如果说她那笑是那春天里的风响,倒不如说她那笑是那风声下的灵叫。

第二次,记得那是一个天刚黑的傍晚,我欲去刚好和她同村的同学家去玩。不知怎的,老远就有一阵阵吵闹的声音传来,随着我脚步的亲近,我便知道那是个不寻常的争吵,争吵中我便发现有一个女人在悲痛欲绝的哭着,看得出那正是兰姐。其初,我并不知道为什么,直到最后我才知那是兰姐定了亲的亲家和那中介媒婆说兰姐另有新欢,私自恋爱,前来闹事。记得,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看到过她。

不知又过了多少个日子,忽然有一天有人说兰姐死了,并且说是吊死的。这下轰动可大了,村里村外,学校上下,一片哗然,传闻绯绯:有的说兰姐年龄已大,加上中考不走运,婚姻不顺心,压力大的了;有的说兰姐定的亲不称心,偷偷谈恋爱,被人发现,自觉羞的了;有人说恋爱是小事,怀孕是大事,无脸见人了;那些巫婆说法就更不一样了,她们说兰姐是个扫帚星,伤风败俗,罪该万死;可,据她家人讲,她的身是清白的,她是被那流言蜚语,排山倒海的唾沫淹死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在当时那个年代里,不要说约会、恋爱,就是连不是一对男女的一同行走,如若让别人看到了,不招来一些睥睨的眼光才怪呢。说也怪,当时我就是那个年代的世俗的忠实信徒,所以兰姐的死我并不觉得很可怜,并认为这是一个理所当然的事情。也许当时的人们似乎大都是这样认为的,所以兰姐的殡葬是在一部分人的咒骂中,一部分人的理所当然中进行的。再加上没有结婚的姑娘死了是不能进祖坟的,更何况兰姐是吊死的,所以家人就简简单单地把她寄埋在一个阴冷潮湿,人迹罕至的小溪边。也许是因我爱穿插小路的原因,我似乎是常在那里走过的,不由中便看到她的坟,其初是光秃秃的,无任何草迹,也无任何祭奠。后来便有了些杂草,并且愈来愈大,间或我便看到一些牛羊在那里践踏,也许是因这里地湿草盛的原因,有时也少不了会招来几个无名的小猪来,它们似乎在淘金寻银似的,于是便不停地翻起来,翻起来

好多年了,是的,少说也有十多载,不知怎的,十多年后的今天我愈来愈想起她来。是的,每当我看着那所谓的小姐们(妓女)在那布满笛声和霓虹的大街上趾高气扬的笑着,走着;每当我看到那一座座靠投机和出卖肉体砌起的小楼,被人们赞誉和夸奖着;更不用说那鬼混生子,第三者插足,有老婆还要包二奶的欢呼。我愈来愈觉得这兰姐只不过想冲破封建枷锁,想自由奋飞,想找到属于自己的天空,这何罪之有?呜呼!无法可想。在这短短的十多年的前后,一个靠出卖肉体却能如此趾高气扬,一个只不过恋点爱而已却竟无一席之地!

也许是因这一切的一切,也许是因我实在不能忘初,我决定去看她一次。

那是一个雨后天,火红的太阳依然从东方升起,明媚的阳光照着我寻找的路,我怀着沉重的心情缓缓地向兰姐的墓地走去。到了,我不由惊呆了,那是兰姐吗,那是兰姐常常居住着的圆式小屋,显然,潺潺的小溪已在那狂风暴雨中无止境的扩宽过,强拍和冲洗过那兰姐的墓,墓棺裸露着,有几只骨头已从那本就沤朽的棺木里流出来,有几只已撒落在那不远的水已退去的陆地上--紊乱的躺着,我想,那也许就是兰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