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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的她想要,至此的他还爱

发表时间:2021-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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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起初的她想要,至此的他还爱",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两个人从相识到相爱不需要很长的时间,有的时候只需要一个眼神就可以了。大多数男性在面对自己第一个喜欢的女孩子面前都是非常难以把持的,无论对方说什么做什么自己都会无条件答应。但是在过了几年之后,会发觉那个人自己依然爱着。

笔重述离殇,离与别,别与离,恋的何久天长青。哀与愁,恨与苦,凭栏江面风硕硕。莫言,莫言,又恐失言。半纸情泪总模糊。落笔留心田,徒守残烛映穿,身影朦胧。无奈一纸柔情不尽陈词。风有续,记昔日流年繁华令人仰望甘赞,怎奈心事重重,无从立起那始初的美好。几番凋零的春秋缭乱了笔记,刻画的记忆怎能映纸而弃?奈何梦难潜,唯有烛影抛离别。

那一年暑假,他刚到邻市工作,她是本市一中的学生。他与她的相识,是通过网上聊天,两个人很聊得来,不管是开玩笑还是说心里话,好似有说不完的话题。

临近暑假结束,她告诉他,她要趁着暑假提前过生日,邀请了他。一个刚刚相识不久,甚至还没有见过面的朋友邀请自己参加生日聚会,他被触动了。于是他去找领导,希望可以提前预付一些工资,被拒绝了。他不曾灰心,去找领导同事借钱,再次被拒绝了。

他无奈只好问朋友跟家里借钱,只是等借到钱,她的生日聚会已经结束了。他告诉她,他会回去给她补上一个生日。他在回去的路上,第一次与她通话,两个人约在了七夕那一天。他与她第一次见面是在ktv的包房里,两个人虽然带着拘束,却是没有丝毫生涩。分开之后,他发短信问她开不开心,她告诉他,她很开心。他没有告诉她,因为她的开心,他也很开心。

两个人的联系更加的频繁了起来。他告诉她,他是请假回来的,还要回去工作。她告诉他,等他工作回来两个人就在一起。他与她约定在了寒假。他回去工作的时候,已经没有了工作的心思,于是便辞职回到了家里。他告诉她,他回来了,于是两个人在一起了。

日复一日,她依旧在一中上学,他没有再去工作,只是每天守候在家里,等候在电脑旁,等她放学与她聊天。她喜欢亲昵的叫他爷们儿,他喜欢叫她宝贝。转眼间,临近过年,也到了他的生日。她不知道应该送给他什么,便问了很多自己的朋友。他收到的礼物是一个打火机,还有一张卡片,上面用英文写着我的丈夫。

她告诉他,打火机是非你不嫁的意思。她告诉他,之前的打算是高中毕业之后出国留学,但是在一起后,便想去自己想去的城市上学,却又希望可以与他在一起。他告诉她,她去哪个城市,他就会去哪个城市,找份简单工作,无论生活怎样,只要可以在一起就好。他知道她想要他的陪伴,于是决定过完年后先去找份工作,哪怕是不见面,也会离得近一些,让她安心一些。

很快便过了年,两个人在各自的同学聚会上,他接到了她的电话,她告诉他,聚会只有她一个女生,被灌醉了。他知道之后心里着急,便告诉她,他去接她。等他到的时候,她已经回到了家。他没有打通她的电话,只是收到了她的短信,说头痛的厉害,要先睡觉,起床之后联系他。他有些多想了,虽然知道她不会做过火的事情。然而他却不知道,她正在跟家里吵架,甚至打了起来。因为她还在上高中,家里不允许恋爱。

他没有回家,在离她家不远的地方开了一间房,等待着她的来信。直到晚上,他收到了她的短信,她告诉他,晚上偷偷跑出去找他。他很开心,静静的等着。终于到深夜,他等到了她。两个人没有脱衣服,只是躺在床上,紧紧的搂在一起。他告诉她,他身上还纹着前女友的名字,她说他要看,他便露了出来,她心疼的摸着他肩头上的那个名字。他慢慢的说着他的过去,她静静的听着。直到朝阳初升,他把她送回了家,他不舍,她也同样不舍。回去的路上,他坚定了要更近一点陪伴她的信念。

没过几天,他便与自己的朋友合租了一间房子。去了离她家不远的一间药厂工作,每天上班下班都会路过她家的小区门口。她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很开心,虽然只有在放假的时候才有机会见面,但是距离近了总是最大的欣慰。这也是他最愿意看到的。他与她依旧像平时一样,聊天到很晚。他每天却是要起的很早,而且干的是一些装箱,搬箱类需要体力的活,药瓶上消毒残留下来的蒸馏水,也腐蚀的他的手脚上出现了一些裂口,上班时间的要求也越来越长。

而没有学历没有技术的他,又无法轻易找到别的工作,却又想要陪在她身边。精神与现实的冲撞让他有些坚持不下去了,他却并没有告诉她,只是偶尔抱怨一下对车间主任或上班时间的不满,偶尔说一些自己对家里的牵挂。而她知道他母亲的身体并不好,使得他做很多事都会不专心,所以她折了一千只千纸鹤,只是告诉他中午去给送一件礼物。他却没有同意,因为他不想让她看到自己穿着工作服工作时狼狈的样子。只是告诉她,中午没有时间,他下班之后去拿。他却不知道她只是想见他一面。她有些伤心,却没有表达,只是告诉他,她买盒子装了起来,让他去拿就可以。他打开盒子,依旧有一张纸条,写着:一千只千纸鹤,送给母亲,身体健康。他很感动,决定坚持下去。

两个人都很期待周末的到来,因为可以见面,但是他却夹杂着一些担忧。因为租的房子过于简陋,没有办法洗澡,所以身上难免会有些难闻到味道。他知道她不会介意,但是自己却是想把最好的一面给她。所以他告诉她,自己很长时间没有洗澡了。她告诉他,等她爸妈上班走了之后,可以偷偷去她家洗。他很开心,不是因为可以洗澡,是因为可以去她家。像第一次一样,他躺在她的床上搂着她。她告诉他,她爸妈中午不回家,他说,让她中午给他做饭吃。她告诉他,她只会做西红柿鸡蛋。他狼吞虎咽的吃着一大碗西红柿鸡蛋,她看到他的吃相很是开心,他也吃得很开心。

两个人依旧是网上聊着天,她告诉他,希望他戒烟,希望他能洗掉纹身。他答应了下来,也感觉这是应该为她做的。于是他努力戒烟,从一天一盒到了一天两支,在之后每次去见她的时候,都是换一身刚洗过的衣服,喷些香水,遮掩一下烟味。也在每天跟她说着自己的戒烟情况。他去打听了洗纹身的价格,有些灰心了。平时的消费都已经不够,再加上身心疲惫的工作,让他即将要戒掉的烟瘾也开始发作。

于是他辞职了,他告诉了她,她只知道工作让他受到委屈,她没有反对。只是开始抱怨他没有洗掉纹身,没有戒掉烟,开始慢慢的伤心。而她却不知道,他现在一天只吃一顿饭,抽的烟多数是之前剩下来的烟头。他知道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开始联系朋友,去干一些不平稳的工作,去盯车,去盯人,去看工地。偶尔赚个外快,没有钱的时候,就只好去朋友那里蹭一顿。

敷敷衍衍的过了一段时间,温度逐渐升高,他偶然的说了一句他没有衣服穿了,而她只是问了他喜欢穿什么衣服,他告诉了她。没过几天,她告诉他,她给他买了衣服,让他去拿。他去了,衣服有点不适合自己,但是他却很喜欢。从那以后,她开始给他买一些夏天的衣服,逛街的时候,多数都是在看适合他穿的衣服。他感动着,很珍惜的穿着每一件衣服,但是他却不知道,她自从跟家里吵架之后便没有了零花钱,她为了可以攒下钱,每天都顶着炎炎烈日跑去自己的奶奶家吃午饭,把平时的生活费都省下来。

眼看房租就要到期,他决定先回到家,在去找别的工作。两个人都无法在见面,但是她却没有忘记任何节日,母亲节的时候,她托同学把买的礼物送到了他家。她告诉他,母亲节礼物,一式两份。他不知道,她为了这一份母亲节礼物,偷偷的请假,顶着骄阳,几乎逛遍了市里所有的商店。他只是很感动,也开始慢慢的怪自己无能,有些堕落了起来。他知道他到现在为止,一份像样的礼物都没有送过,甚至连最基本的纹身跟戒烟都没有做到。而她做的一切,被她的朋友看在了眼里,时常在她的耳边说着一些,连礼物都没送过一类的话语。让她开始慢慢的伤心起来,有了些许精神压力。

他开始慢慢的变得内疚,有了亏欠的感觉,她也开始心烦意乱了起来。她放假,他去找她。依旧是偷偷的去了她的家里,他抱住了她,却被她一把推开。她告诉他,她不喜欢他身上的烟味,不想看到他。她与他第一次吵架,他喝酒过敏,却因为吵架喝起了酒,他发短信告诉她,想跟她重新开始。她放不下这段感情,同意了。

她如往常一样,会给他送一些礼物,他依旧没有送什么礼物给她。她身边的舆论越来越多,她家里知道的事情也越来越多,让她越来越压抑。

七夕前夕,她为他去学做巧克力,他也在精心准备着,想要给她一份惊喜,想要让她身边的人都看到他对她的感情。然而就在七夕的前几天,她突然提出与他分手,他不知道为什么。她也没有告诉他具体的原因,只是说完之后便关机了。他打不通她的电话,疯了一样,拿起托人从网上订的甜甜私房猫,那是很喜欢的一款毛绒玩具。他打车直奔她家,他知道自己无法进去,因为这已经是深夜,但还是去了。

从她期待为他偷开一扇门,到他期待为他偷开一扇门,或许是太在意了这扇门。

在以后的日子里,他从没有停止过对她的想念,她送的东西,他完完全全的保存着。直到现在已经过了千百个日夜。有人说,思念是一份煎熬,而他却是愿意用这份煎熬来面对自己的爱。

她起初对他说过这样一句话:我不懂怎样去爱一个人,但是我会尽我所能对你好。或许是因为结束,令他更清晰的刻骨了最初,伴随了他的每个梦境。

尽管已经各自开始了新的生活,但是他依稀记得她想要一场求婚,那也是他想给的。直到现在,他依旧为了这场求婚努力着,却不再是为了能在一起,可以厮守,也不是为了能再次燃起这段感情,流传一段佳话。而是因为,那是起初她想要的,至此他还爱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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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懂他的爱


旭飞在同学群里找小琴,说非要见她一面,当面问一问。

我说,“你要问啥?”

旭飞很动情,说:“初中两年,他想尽办法接近小琴,向小琴表达自己的爱慕之情。怎么小琴就完全无动于衷呢?既不否认,也不肯定。导致一段美好的初恋无疾而终。”

我先“哦”了一声,然后问他,“小琴是不是身材很修长、黑油辫子拖到半腰、尖脸、白净大眼睛那个女的。”

旭飞“愣”了一下,说,“你小子咋还比我记得清楚呢?”

“我记性好!”然后是一声“嘿嘿”。

上学时,我比同龄普遍小两岁,长得又瘦小,善言谈但却不喜欢说话,在初一下学期,同龄人纷纷对男男女女表示出好感的日子里,我自固守我的世界,一个孩子自己的世界。

用现在的说来讲,其实就还是懵懂,不懂男女之事,面对男生、女生,感觉是一样的,都还是哥们、玩伴。

教室里,旭飞当时坐在小琴的后边,我在更后边,往前一看,旭飞和小琴的作为一收眼底。

我真没有记住旭飞怎么喜欢、怎么追求小琴。他做过的事情,无非就是如下这些:突然用手指戳或摸小琴后背一下,然后假装正经地看书;抓小琴的大辫子一下,然后装正经地看书;再或然,就是作完题了,找小琴一道一道地对答案;或者是不断地找小琴借各种东西,如作业、橡皮、笔、草纸等。

小琴对此的回应是,先“哎哟”一声,然后是转过头看旭飞,然后是笑笑,这事就了了。如果旭飞对题,那就一道一道的对,有错也有对。

在我看来,这就是单纯的同学关系、两小无猜但青梅竹马。旭飞抓小琴辫子、戳她、摸她一下,都能归到小男生的恶作剧里。这跟旭飞口中所谓的想办法接近小琴、表达爱慕之情,八杆子打不到一块儿去。

我把这个想法,跟旭飞说了。

旭飞光火了,“怎么不是,那就是爱;我怎么不撩拨其他女生啊?怎么光撩拨她啊。”

我觉得有点莫明其妙,“因为就她在你前边坐着啊,你丫左右后全是男的。你不至于去撩拨一个男的吧?”

旭光哑了,然后笑了,再就是耍流氓的语调,“我就是喜欢她,喜欢得不得了。15年了(按1998年春初一下学期,实际上有17年了)一直喜欢,一直就想问问她。”

然后,我们就在微信群里人找人地找小琴,原来微信群15个人,逐渐的,17,19,26,35,……一直到现在的63个。当年孩子多,河漳镇初中一个年级三个班,一个班75到78个人,我们班78个人。还差15个群就齐活儿了。

2000年6月,初中毕业的时候,别说手机了,家里有电话的,也没有几家。小琴家没有,如果旭飞想去找小琴,最简单的办法是,骑自行车10里道,到她家。

可到她家干什么?

初中毕业,要么继续上高中,要么外出打工学一门手艺。

我对旭飞说,“你还是爱得不深。如果爱得深,初中毕业,就去她家求婚。小琴也没考上高中、中专,也缀学了。你们两个正好结婚,农忙时种地,农闲时养娃。”

旭飞笑,“是当时爱得不深,但毕业15年来,一年比一年爱得深。而且,当时也不想过背朝黄天面朝黄土的生活。”

后来,终究还是找到小琴了,毕竟是一个镇的。她几年前就出嫁了,老公踏实,有儿有女,算是幸福。

小琴同村的雪玲问小琴,“你记得那个同班、你后边坐的旭飞吗?”

小琴笑了,“记得,就那个操蛋货啊。天天在学校不务正业,打扰得我不行的。忘不了。”

小琴很忙,看着两个孩子上学下学。小琴说她顾不上上微信。

旭飞说,“小琴她还能记得我,就好了。”

我说,“小琴不懂你的那些示爱方式,以前不懂,现在也不懂,以后,也不会懂。你就是一个操蛋货。”

她不懂他的爱,那个年代,我们都不懂。

或许,以后也不会懂。

(作者:董江波,网络作家,已出版长篇小说《孤男寡女》《守候是我能给你最好的爱》,诗集《春花秋叶》。)

他的猫(爱若初见)


爱丽丝死了,在那个萧瑟的秋天。遍地的秋菊发出淡淡的幽香,世界显得那么幽静,静的让人不得不蹲下,把头埋在腿间,把思想停下,把心情交给微风。他,也消失了,带走了我所有的思念,所有的爱,不留下丝毫的话语。但是,如果他知道爱丽丝的事,会不会。。。会不会回过头看一眼?会不会留下来??我将爱丽丝埋在我们第一次约会的那棵大树下,它闭着眼睛,沉睡的灵魂静静聆听着,聆听着我们曾经的在树下每一刻幸福时光,那个表情更像是在享受一场动听的情歌。他不知道,有一只猫在等着他,风吹日晒,直到死去。我不知道,他会不会回来,会不会为爱丽丝留下眼泪。也许,这只是一场梦,一场属于放弃了自由的猫咪的梦。

在他离开后的一个周末,我收到一个快递,是一只白色可爱的小猫咪。小猫的脖子上挂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它的名字:JEASON。快递的盒子上写着一个陌生人的名字。我只是呆呆的望着这个可爱的小家伙,眼睛里,脑子里全是爱丽丝的影子。我努力露出微笑,伸手轻轻的抱起这个小家伙,JEASON惊恐望着我,小爪子不停的在空中抓着。我的脸不由自主的贴了上去,那还未退去毛发的稚气充满了我的鼻子,不知怎么,我那黑暗潮湿的心里感到了一米阳光的温暖。有些东西叫做回忆,有些东西叫做明天,我要放下一些东西,去追求另一些东西。正如这莫名来到我的世界的小家伙一样,我轻轻的将JEASON放在爱丽丝的小窝里,为它拿来水和食物,静静的蹲在它的旁边,小家伙显然是饿坏了,狼吞虎咽的吃着,我的眼泪不由的掉了下来。

一个偌大的城市里,我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角色,像沙漠中的一粒沙子一样渺小而卑微。个子不高,长相一般,而且不喜欢化妆的一个来自农村的野丫头。一份薪水微薄的工资,每天吵吵闹闹的街道,拥拥挤挤的人群。有时我觉着,自己麻木的和僵尸的差别就是缺那两个让人恐怖的尖牙。清晨从被窝里爬出来,头发乱的像个鸡毛掸子,我穿着半只拖鞋进了浴室,看着镜子中那个连自己都讨厌的自己。呵,没出息的沈小七,你怎么变成这副模样了。我想个精神患者自言自语着,开始洗漱起来。喵~喵~~~爱丽丝,别闹,你已经死了,和那个负心的家伙一起死了。几声猫叫,引起了我对着爱丽丝的小窝一阵咆哮。喵~~喵~~~~又传来一阵的猫叫,那声音是那般的真实。我立刻清醒起来,放下牙具跑到客厅,望着放在桌子上的快递盒,再看看仰着小脑袋不停得叫着的那只小猫,原来昨天那个快递并不是一场梦。那个寄件人的名字我从没见过,但地址却是我的地址,打电话查了快递也没问出个所以然来。肯定不是他就行了,管它呢。

我从冰箱里翻出了牛奶,还有我吃剩的面包火腿,小心的放在小猫面前,小猫疯狂的喝着牛奶。我就那么呆呆的望着它,仿佛看见了一位平凡的母亲给自己的孩子做好了饭菜,孩子大口大口的吃着。我知道那种感觉,那感觉应该叫做欣慰。手机上的闹铃忽然想起,仿佛一道闷雷乍响。妈呀~沈小七,你在干嘛,今天周一,周一,一啊!!!!身体里仿佛有个小恶魔正用锤子敲打着我的脑袋,我感觉瞬间充满了力量,老娘又不是一个矫情的妹子,也不必在脸上涂涂抹抹,带上背包,一路狂奔到公交车站。开始了一天的麻木的工作。

寂静的夜才是最难熬的,带着一天的疲惫回到家,放下背包,放下一切伪装,黑暗中释放出那个最真实的自己。打开窗让风进来,吹一吹那赖着不走的,孤单与寂寞。洗完澡后,我习惯性的又靠在了阳台边上,那动听悦耳口风琴不再响起,我静静地望着对面漆黑的窗户,会不会有那么一个奇迹,那盏灯像往常一样亮起,那个高大瘦弱的身影静静走出阳台,拿出口风琴一个人享受的吹着。我是不是该难过一下了,但我却努力的仰起头,未来还很远,我不能为他一个人就这样流干了眼泪。JEASON又开始饿的叫着,寻觅着,那个身影多么像爱丽丝,可惜,爱丽丝已经死了。。。。。

三年前。。。。

那时的我比现在更像个孩子,带着万般的不舍离开了校园,离开那一起生活了四年的小窝。眼圈不知哭红了几回,每一个拥抱换回一个远去的背影。我是宿舍最后一个走的,因为我不想看到她们那张哭花的脸,也不想把那些分离时说的那些珍贵的话一直徘徊在记忆里。人不能总活在在记忆里,可当除去了喧哗,除去了吵闹,除去了眼泪,除去了分别,宿舍已经空的只剩下我和那个皮箱时,沈小七,你是个坚强的孩子,沈小七。。。。。我再也找不出一个可以骗自己的理由,放出声大哭起来。该死的,该死的,为什么非要在这个时候提分手,在这个泪花泛滥的季节?我们的爱情更像个友情,兄妹情,从小长到大的我们就这么一路走来,在那童话般校园生活结束的时候,在和所有美好的东西说再见的时候,我们也走到了尽头。哭够了吧,沈小七!胆小鬼,哭够了,赶紧卷着包袱滚蛋吧!我极力的去克制着自己的情绪,用尽力气去收拾着自己的东西,努力平息着自己的情绪,以防止那装满眼泪的眼角再次决了堤。

说分手的时候,我们都是那么的平静,毕竟我们是那么的了解,正如我们刚开始的时候,也是这般的心平气和。我们做了小学同学,做了初中同学,有机缘巧合的考到了同一所大学。你笑着说,既然这么有缘,那我们就在一起吧。我只是微笑着点了点头,没出半点言语。我们的爱情就像漂泊在一条小河的船只,平稳的向着前方。而当正在分手的时候,才发现,原来我们内心都有各自的方向,在那平稳的河道中,我们牵着手,度过了那人生中最精彩的部分。分手的时候,我并没有感到一点的难过。像两个小孩在一起愉快的玩耍,到了饭点都会很自觉的回家吃饭一样。我们也早把分手当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正如你那高尚的分手理由,相同的人比较适合做朋友,互补的人更适合做情侣。可渐渐的,我发现,爱情不是一件小事,是生命里的重要组成元素,失去了以后,我像个病人一样,一天一天的心痛。而那个曾经爱过的人,那些牵手走过的昨天,正肆意的刺在活在今天的我,刺着那颗假装坚强的心脏。

稀里糊涂的毕了业,真正走出校门才发现,自己在社会那张偌大的卷轴上未沾染丁点墨迹。工作,成了眼前必须抬头仰望的高山。我收起那些不良情绪,对着电脑的招聘信息,对着放在电脑桌上乱七八糟的招聘资料,加速燃烧着我那储存量本来就不多的智商。天啊~~真是眼花缭乱,我用力的拍了拍我那大脑门,超荷运转的大脑不会炸掉吧!!!沈小七!不许矫情,快找工作,都这么大的人,还要被父母养着,丢不丢人啊。我咬了咬下嘴唇,猛然精神抖擞,开始仔细阅读着眼前的每一个文字。哼!有时候,不逼自己一把,都快忘了老娘是条汉子。在千挑万选中,我终于成功跳进了别人的圈套。那华丽丽的公司信息,真是亮瞎了我的狗眼啊,沈小七啊,快去给自己的智商充充电吧。

在这个公司成功打杂了一年,虽然待遇还凑合,但是难道要把老娘培养成全面型人才吗?只是扫地这种高档细心活就交给那位可爱的阿姨吧,怎么也说,我们现在教育还真没教的那么细吧。整理文件,经理,您看我这手速,可不可以给我发个最佳新人奖了?!一年啊,我以为我可以学到很多东西,可现在,我只是从一个普通的打杂工变成了一名优秀的打杂工。心里各种苦闷,也就只能对着马桶说了,然后跟着那些脏东西一起冲掉。生活变得烦躁乏味,忽然很是怀念那些校园如梦的日子,打开那充满记忆的瓶子,每次只是小心翼翼的倒出了一点点,多了我怕我会沉醉。唯一能让我感到惬意的,就是每到周末不上班的时候,我会到那个在这个繁华的城市一个不起眼的小咖啡馆里,点上一杯奢侈的咖啡,听上一段轻缓的音乐,让那找不到方向的灵魂在这个安逸的驿站,停下来,歇一歇。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爱丽丝,一只像棉花糖一样的白色的大猫,安逸的趴在我住的小区门口的楼梯上晒太阳。我满是兴奋和欢喜的慢慢靠近它,它应该是发现了我,眼睛瞪的大大的盯着我。可却当我伸出手时,那个家伙猛的站起身子,跑到离我很远的地方,又卧了下来。我再次轻轻的靠近它,温柔的露出不轻易露出的微笑,慢慢的向它伸出我的小手。当你们看到我伸出的手握成了拳头时,你们肯定就猜到了这只可恶的猫又跑了,请不要轻易挑战老娘的耐心,你这只看着可口的棉花糖!!! 喂,小不点,不要碰我的猫! 那是我们第一次见面,他穿着白白的衬衫,背着黑色的电脑包,长长的头发遮住了眼睛,一脸的屌丝宅男相。我仿佛闻到了他手上因一天敲到键盘而沾染的塑料味,如果再加上一副大大的眼镜,那就更对得起IT男这三个字了。等等。。。他刚才叫我什么???他居然叫我小不点,可恶!他走过来,朝着棉花糖叫了一声爱丽丝,那只猫马上打起了精神,一下子蹿下了楼梯,在他的裤脚不停着蹭着。他轻轻的抱起那只猫,一只手轻轻抚摸着猫头,没有再说一句话,静静的向对面的楼走去。他肯定没有看见我那杀人的眼神和握紧的小拳头。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一只猫嘛,在我的老家猫多的是,我都不带瞅一眼的。哼,破猫,老娘才不稀罕呢!

从那次下班以后,我都会看见那只可恶的猫趴在那里晒太阳。我也学着他的样子,轻轻的叫了一声爱丽丝,那只猫果然抬起了头,两只溜圆的眼睛直直的瞅了一眼我,却又因为不是他,又慢慢低下头继续晒太阳。小样,你肯定投错了胎,你那个可恶的眼神就该给你配上一身狗皮。看来想收服你,得急速发动下我的智商了。硬的不吃,肯定吃软的,唉,不得不下点血本了。我买了火腿,买了牛奶,平时自己都舍不得吃喝的高大上,都是为了收服这个该死的猫。我不由的冷嘲起这自己,沈小七同志,您再一次在自己的智商面前,放下了尊严。不过,当我远远的看着爱丽丝吃那些食物时,心里面却暖暖的,至少它没有把我的善良拒绝在门外。这只猫忽然让我这条缺氧气缺了很久的小鱼,能够透出水面,大口畅快的呼吸上几口新鲜的空气。

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像个幽灵一样,站在我的身后。透过那头发的间隙,我仿佛能看见了他的眼中充满不满与愤怒。额。。。我是不是应该在牛奶里下些什么毒药之类的才能够配合他现在的表情呢。不管了,反正爱丽丝是他的猫,他的东西就应该归他去发表情绪,但是它喜欢晒太阳,它也喜欢吃我的火腿啊,贪吃是万物的本性,怪我咯?他又抱走了棉花糖,剩下那些爱丽丝没有吃完的食物还留在地上,心里立刻变得沸腾起来。您老这是正式的对我的耐心下了挑战书哦。从那以后,每次下班回来,我都会给爱丽丝买一些吃的,然后静静的在一旁看着,直到那个讨厌的家伙抱走爱丽丝。我感觉自己像是一个贼一样偷偷的与他战斗着,有刺激,有欣喜,有愤恨。

他对我的态度一直很冷淡,哦~不是冷淡,应该是讨厌。直到那天,那天下着很大的雨,当我看到可怜的爱丽丝蜷缩在房檐之下,我感觉自己的心被谁紧紧的抓了一下。我急忙跑上楼,放下自己的包,又匆匆的跑下楼,将爱丽丝紧紧的抱在怀里。爱丽丝惊恐的看了我一眼,挣扎了几下,最终平静了下来。顿时我感觉自己就像只老猫一样,给了它母亲般的温暖。他的身影从模糊的雨幕中渐渐变得清晰,黑色的伞下面显出他那张削瘦的脸。当看到我抱着他的爱丽丝在房檐下躲雨时,我看见了那仿佛流星般的惊奇从他的脸上划过。哦!也可能是雨大让我老人家眼花了一下下吧。他目无表情的把伞递给了我,自己脱下外套将爱丽丝裹在里面,穿过雨水,静静的转身走向他的宿舍。我雨水刚才肯定流进我的大脑了,造成了连接智商的线路板短路。当我反应过来时,手里握着那把他换走爱丽丝的黑色的伞。咦???人家正在享受这老猫的母爱之情,居然用这把破伞给老娘打断了。我才不要你的伞呢。于是我急忙跟了过去,他没有回头,安静的上着楼梯,每一个脚印都留下一个雨渍。

405,这个家伙居然住在和我正对着的位置,我怎么没有发现这里还住着一个人呢?他每天都穿着白色衣服,加上这只猫,他不会真的是一个幽灵吧!!!!正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他忽然说道,喂,小不点,帮我开下门。 他又叫我小不点,要不是够不着,我肯定会用这把黑色的武器(伞)去敲他的木鱼脑袋。要不是可怜爱丽丝,我才不会理这个呆子的。我走到他身边,猛的接过他手中的钥匙,故意的显示出我的不满,而他的脸上却没有任何改变。打开了门之后,我顿时明白了爱丽丝为什么喜欢到我们的楼下晒太阳了,这里简直就是猪窝,简直就是垃圾场。OMG,我去过男生宿舍,可真没见过这般乱的。可当看到他却很自然的在这垃圾场里游走着,我的心里不由的竖起拇指。他把爱丽丝放在沙发上,用毛巾轻轻的擦去爱丽丝身上的水,而爱丽丝也丝毫享受着这个过程。我的内心不由的一丝感动,多么温馨的画面。可某些人就是善于破坏这种安静,一句冰冷的小不点,要是没事,你可以走了瞬间把我拉回了现实, 对于这种呆木头,无脑宅男我真是彻底无语了,内心的小宇宙即将爆发了。我把他的伞扔进垃圾堆了,毫不犹豫的转过身,可在即将关上门的时候,我听见了他说了句谢谢。我的内心顿时五味杂陈,这个家伙,真理解不了他的智商和情商。

值得欣慰的是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我取得了很大优势。胜利品就是我和爱丽丝相处的时间不受限制了,他不再对我说那句小不点,不要碰我的猫了。而经我那出血的付出,爱丽丝对我不再陌生,不再逃避。当下班后,他只是静静的站在一旁,静静的看着我喂爱丽丝,我抚摸爱丽丝。待我们玩耍完之后,他会喊上那句爱丽丝,回家。忽然之间,我不知道到底是喜欢上了它还是喜欢了他,在我很矛盾的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那样狡黠的月光中,清风给了我想要的答案。那是我头一次见到他的高调,依旧是那件白色的衬衫,他靠在阳台墙上,口风琴在他的嘴里发出优美的乐 章。我趴在窗台,没有开灯,傻傻的望着那个瘦弱却又高挺的身影,听不出他吹的是什么歌曲。我想此时此刻,我就是那只爱丽丝。那么,我浑然一笑,我没有勇气去承认我是喜欢他的。我只是一只受伤的猫咪,静静趴在阳台,只有这样的安逸的夜晚,这样的曲调,这样的场景能让我那颗漂泊的心停下来享受着片刻的安宁。

生活就像一袋巧克力糖,为何我拿到的都是苦涩的那颗呢?该死!都是那个破猫,那个破人,害的老娘感冒了,一觉醒来时钟已经毫不留情的走过了我上班的时间。尽管我的头阵阵作痛,但是我依然是个坚强的女汉子,这点小伤貌似都不是事。可当我用尽全力把自己的身体挪到办公室时,一个画着浓妆,身材高挑的小妖精坐在我的位置上。嘿,你好,我是小菲,今天刚刚来公司,你是沈小云吧。 她那让人作呕的自我介绍还没结束,经理就把我叫到了办公室。 小云,你也看到了,我想你也猜到了。我也感到十分的抱歉,对于你的能力是值得肯定的,但这是老板的意思。这是你的这个月的工资。。。。。。。 我忘了经理后面说的话,忘了自己怎么接过那个我在这个公司的最后一次的血汗钱,当带着自己的东西走出那栋大楼时,我明白我已经不属于这里的一部分,清风拂过我的脸蛋,吵吵闹闹的车水马龙,多少让我清醒了一些。忽然感觉自己的身体像灌了铅一样的沉重,沈小七啊,真是失败,现在的你居然连哭的力气都没有了吧。当我飘飘忽忽的出现在小区门口时,爱丽丝依然趴在那里晒太阳。我勉强露出一丝微笑,这个家伙永远这么的潇洒自在,或许它永远不知什么是烦恼吧。要是有下辈子,我也要变成一只懒猫。我没有再去抱它,使劲全身的力气回到我的小窝。啊~床啊,真是舒服啊。我是不是刚才做噩梦了呢?梦见自己被老板炒鱿鱼了?那个长得不帅,个子不高的欧巴怎么可能有这种魄力呢!我还是继续睡吧!

啊~~~~哪个短命鬼?人家睡的正香呢,一阵敲门声把老娘给弄醒了。我慢慢的直起身,忽然感觉头像针刺一般的疼痛,浑身依然没有力气,我这是怎么了?一个坚强的女汉子被一个小小的感冒打败了?门外的人还在敲,我懒里懒气的穿上拖鞋,真没想到会是他?!我故做淡定的看着他,嘴里却很刻薄的问着他。 您老有事吗? 小不点 一听到小不点三个字,我立马感觉浑身的血液在燃烧,居然在老娘最虚弱的时候挑衅,真想一把狠劲用门把他的鼻子敲掉。咦?他手里抱着的不是我的东西吗?难道刚才的不是梦? 你的东西,刚才在爱丽丝的旁边发现的。 语气依然那么冰冷,真想给他一记重拳直接KO他。哦,刚才我有点急事,就放那了,替我谢谢爱丽丝。 我从他手里接过我的东西,心情立马阴暗下来,被炒工作的阴影立刻填满我的世界。在眼泪即将冲破最后一道防线的时候,我赶紧把身体转了过去,不想让他看见我脆弱的一面。你还有什么事吗?没有的话请您帮我把门带上。我背对着他,眼泪已经顺着脸颊去做自由落体了。他,没在说些什么,轻轻的将门带上了。待他走远,我不禁瘫倒在地,东西也散落了一地,我没去理睬,此时的我只有放声的哭出来才是最想做的事。

片刻,待眼睛里的小泵不再涌动,我将地上的东西收拾起来,放在桌子上。我走进卫生间,打开水龙头,捧起一汪冷水拍在脸上,在低温的刺激下,我慢慢恢复了心情。那该死的敲门声又响了起来,我急忙擦干了脸,跑去开门。怎么又是他?可真是个讨人厌,又阴魂不散的家伙。 喂!小不点,能不能帮我照顾几天爱丽丝? 哦?!哦!!我的内心仿佛有一个小人在笑,怎么有事来求我了啊!瞬间虚荣心爆棚了!你要是知道我的名字,我就答应你。 沈小云。 我仿佛瞬间石化了,凝结的智商飞快的运转起来。啊,对了,我的东西是刚才他拿上来的,怎么我会犯这种低智商的错误呢!说话要算数哦。他把爱丽丝伸到我面前, 我满是不满的看着他,这个家伙真是的,在人家不想运用智商的时候玩这种小把戏。我接过爱丽丝,心里满是欢喜,脸上依然挂着冰冷的表情。您要出去啊?那爱丽丝瘦了死了可别赖我哦。 我故意说出这样的狠话,要再为自己争回一点面子。他冷笑一下了,伸出一个手指,不愿再和我说一句话。那是我头一次看见他笑,是啊,仙人掌依然会开花呢,不过这个笑容确实让人感到恶心!一星期是吧,好了,您可以走了。 他依然轻轻的带上了门,从那声关门声,接着随着那下楼梯的脚步声,屋里恢复了平静。我的心情瞬间充满了阳光。啊,爱丽丝!小家伙,终于落入了老娘的魔爪了吧。我抱起爱丽丝,在那个分手的季节,在那个分离的季节,在这个被辞掉的季节, 这个拥抱,这只猫,给了我所需要的温暖。

还做你的画中人,还做你的彼岸花


“如果有来生,可愿花开并蒂,共结连理?”

其实,我从来都不相信,有前世,有来生。所谓的前世来生,只不过是怀着一种美好的期许,自欺欺人罢了。活好这短短的几十年,几经实属不易,怎会再许下一个诓骗的诺言,让心再去承受一次裂帛之痛呢?

人这一生中,有几次相遇,就会有几次分离。细细数来,真正能够陪你,懂你,疼爱你的人,一生之中,也没有几个。所以我们的心,会在不经意间想起某个人,想起与他有关的一切美好的事。即使他曾经伤害过你,又或者让你有过,痛苦不堪,甚至绝望到生不如死的境域。但经过岁月的洗礼,沉淀下来的竟是那段时光里星星点点的温暖和甜蜜。究竟因为什么恨,因为什么远离了有他的家乡,早已模糊的想不起来,只会记的他曾经给过的美好。在那段时光,他烂漫了自己的花季,温润了自己清澈的眼眸。

春天,他在柔软的绿色里。家门口,鹅黄的嫩柳,已婆娑起舞,剪尾的紫燕,衔着春泥,掠过柳梢,悄悄的在他的屋檐下,筑巢安了家。我喜欢那对紫燕,总是避开他的视线,偷偷的爬上高高的木梯,在那里静静欣赏。看它们的爱巢是什么样子,听它们亲亲我我喃呢的情话。那时我有个梦想,梦想他也会给我一个同样的爱巢,我们也能亲亲我我。就在这痴痴的幻想中,一双有力的臂膀,环住我的蛮腰,我如那只金羽的紫燕,腾空飞起,轻飘飘落在地上。那木梯还在春风里,吱吱呀呀的响。“傻丫头,再不下来,惊扰了它们,它们会飞过来用翅膀打你的脸!”他方正憨厚的脸,写满了认真,深炯的眼睛里,流淌着笑意。那时的我,对他的话深信不疑!

夏天,他在骄阳的炙热里。他的千亩果园,已是桃红叶绿,瓜果满地,甜香四溢。勤劳的他带着雇工,在那里挥汗如雨。那慵懒的蝉儿,见了,也急不可耐的爬上树梢,卖力的鼓噪着它的肚皮,“热了,热了”的唱个不停。我喜欢躲在果园的木屋里,偷偷拿出画笔,素描叶上的蝉儿,枝头的李,田间的野兔,树下流着汗的他。那时,我有个梦想,梦想他在果园里,摆下了酒席,我穿着红色的高跟鞋,披着城里姑娘一样洁白的婚纱,走向了他。“傻丫头,你这画,画的还挺像的。”他用衣袖摸了一把脸上的汗水,又在衣服上蹭了蹭双手,拿起我的画板,左瞧右看。我的眼里装满了他,他的眼里装满了画。

秋天,他在收获里。几分耕耘,几分收获。他的善良,他的质朴,他的勤劳,他的智慧。终究成就了他的梦想。他有了自己的罐头加工厂,还成立了农村合作社。他成了远近闻名的致富能人。那个秋天,我收到了大学入取通知书,成了大学生,也成了名副其实的城里人。那年他二十八岁,我二十岁。在送我进城的路上,他说他是我永远的哥哥,永远疼着,宠着,想着我。我却什么也没说。其实我真的想告诉他,“三年后,我要做你的新娘!”

冬天,我站在冰冷的雪里。

那年的寒假,下了一场好大的雪。大雪漠过了我的高跟鞋。腊月二十八,他的千亩农庄张灯结彩,那红红大大的喜字,映红了树上,地上的白雪。全村的人,都在他的庄园里忙碌,为了迎接他漂亮的新娘。他自小就没有亲娘,喊我的母亲,“娘”。结婚是人生大事,我的父母看着他长大,自然是把他的幸福放在心上。听说新娘就是娘给他张罗的。是我们那里,十里八村最漂亮的姑娘。听娘说,他们见了两次面,就定了婚期。看来他定是喜欢的。结婚的那天,父母和姐弟们都去了庄园。我一个人爬着木梯,翻过我们两家的同一堵墙,又爬上靠在屋檐上的木梯,去看屋檐下的燕窝。那椭圆形的燕窝还在,它还是那样结实漂亮。暖暖的窝里,还有几根翎羽,莫非是那对紫燕有意留下的痕迹,以待明年的春天,再来这个窝里恩爱旖旎。

多羡慕它们,能够在最好的时间相遇,同宿同飞,不离不弃。

我站在木梯上,泪花成雨,任凭风吹雪打,再也没有一双有力的臂膀,带我飞下。

结婚的那天晚上,一个人踩着厚厚的雪,雪淹没了我的高跟鞋。我来到了他的庄园。乡邻们的诧异,他的父亲,我的父母眼中的惶恐和不安,我都看在了眼里。其实他们心里都明白,我的心里一直装着他。他们是担心我会冒傻气吧。其实,我的傻里傻气,只会在他面前肆无忌惮的表现。当时,他看到我的第一眼,眼里闪过一丝温暖,好像还有片刻的不自在。当我们四目相对的一刹那,他读懂了我的心,我看到了他的泪。在他的洞房里,我展开了我的作品:西装革履,英俊潇洒,神采奕奕的新郎,一只手握着一束鲜艳的玫瑰花,一只手紧紧的抱住新娘的蛮腰。他在画中,也在心里。一袭白色的婚纱,齐腰的长发,一只手环着新郎的腰,一只手轻轻提着那长长的裙摆,不经意间,露出一只红色的高跟鞋。新娘的背影,像极了洞房里的新娘。她在身旁,不在画中。洞房里的人们,看了画,无不啧啧称赞,“太像了,像真的一样!”就连那美丽的新娘也笑成了花。美美的看了又看,连连点头,“真的好像我呀!”

是呀,每一个女孩做新娘时,都会这样漂亮。

这就是我的遇见,无需千百次的回眸,当我的眼睛开始能够分辨出父母时,我的眼里就有了他。一路走来,早已习惯了他的呵护,他的疼爱。而今再也不能做他的傻丫头,从今以后,要正正经经的面对他。不知会不会习惯?

生活一如既往的过着,大学毕业后,我去了更大的城市。还是喜欢穿着高跟鞋走在路上,听那清脆的嘎嘎的声响。只是不再喜欢穿红色的高跟鞋。

岁月如梭,二十年的光阴,足够遗忘和消尽过往的是是非非。我没能坚守自己的初衷,早已为人妻,为人母。我活在了现实中。而他却活在了我的字里行间,活在我的水墨丹青中。

生活中有些事,总是让人们始料不及。

好久不回家的我,终于把一切都放下,不再记恨自己的母亲。也不再怨恨他的无情。春节回到了家乡。母亲看到回家的我,哭的泣不成声。我没有哭,因为我的眼泪早已在二十年前的那场大雪里,流淌尽了。母亲告诉我,如今的他也在城里生活,就在我上大学的那个城市生活。在城里,他有了更大的事业。还告诉我,他在城里又找了个漂亮姑娘,是个大学生,比他小十岁。家里的漂亮媳妇什么都知道,就当不知道,还在庄园里忙碌着。孝顺着她的老公爹,孝顺着后来娶进家门的婆婆。还养大了他的一双儿女。只是,她的儿女们也在城里生活。母亲最后还说:“当年我那么做,看来是对自己,凭

你的性格,你会杀了他。”母亲还是那样想当然的认为着我们会如何如何。那时候,谁又能猜的到,他如今的生活呢?这一切又不是必然的结果。

除夕夜,他回到家乡。如我在的时候一样,我们两家人凑在一起,吃年夜饭。今年正好轮到在我们家相聚。他带着三个孩子早早的来到我家,他让三个孩子喊我姑姑,两个大的孩子,都已经上大学了,儿子,十九岁,读大二。女儿,十八岁,读大一。孩子们和我的父母有说有笑,亲的如同他们爸爸小的时候一样。小儿子刚刚五岁,是城里女子与他的孩子。在这个家了,他略微显得有些不适应,粘着他的爸爸不肯下来玩,最后还是我弟弟家的孩子有办法,拿来一挂长长的鞭炮,逗引着他一起到院子里玩耍去了。他终于有时间坐下来和我说句话了:“傻......哎,看我这张嘴,云妹,这些年过的好吗?”是呀,好,还是不好呢?二十年的光阴,如果仅用一个“好”或者“不好”就能说的明白。那我们的人生真的不需要有太多的无奈,太多的凄苦了。“还行吧!”我的回答,就这么简单。在我们说话间,他的父母和庄园里的妻子一起来到我家,寒暄过后,二十几口人围在一起吃着年夜饭。他像从前一样,挨着我坐。又把那炖的软糯的猪蹄子,放到了我的碗里。我抬头瞅了一眼对面的母亲,母亲也正在瞧我。她眼里的意思太复杂,我读不懂,她抬手摸了一下眼,我却看的见。我没像小时候一样,把它一块一块分开,一块给父母,一块给弟妹,一块给他,最后还有一块小的,留给自己。那个时候,他还会把自己碗里的那块,偷偷的放到我的碗里。其实,好多年前,我就不再吃猪蹄子了。我想现在的生活,谁还在乎这一口肉呢?

由于我的到来,全家人都很高兴。这么多年,终于可以吃顿团圆饭了。酒是自然要喝的,我第一次在父母面前,在他面前举起杯,一饮而尽。“妹妹还会喝酒?”他的妻子吃惊的看着我。我的亲人谁也没说话。“来,哥哥陪你喝一杯。”他也一饮而尽。

那个除夕夜,我醉的一塌糊涂。新年的祝福短信里,有一个陌生的号码发了一条短信在我的手机上:“那幅画我一直珍藏,如果有来生,我一定等你。可愿花开并蒂,共结连理?”

因为我从来不相信有来生,所以也无需回答。

如今,已经醉醒,已经梦醒,我在有你的故事里答复你:“如果真的有来生,我还做你的画中人,还做你的彼岸花。”

他以爱的名义伤了她


因为自己的存在让对方感到幸福,让对方感到温暖,纵算有遗憾,也会带着甜蜜感。不应该以爱的名义伤害了那个无辜的人。

爱是温馨的,只要你爱了,对方就能因你而幸福:爱是浪漫的,只要你爱了,对方就能因你而风情万种;爱是唯一的,纵使人世间有百魅千红,只要你爱了,她就独爱你那种。爱一人该是多么幸福的事啊!就算爱得仓促,爱得不是时候,也会让人无由的怀念一生,感叹一世,因为美好,所以记得。

爱纵然千般好,也会偶有伤害。总有一些人爱得过了火,伤了对方;总有一些人一厢情愿,只是暗恋;总有一些人爱得自以为是,非要他爱别人的同时,别人一定要爱自己,倘若没有,那就是伤害,就是背叛,就是移情别恋,而自己就是那个要用一辈子的时间去疗伤的伤受害者。他就是这样,到现在还在不管不顾的指责对方。

刚听到这里,我很惊讶。惊讶怎么能以爱的名义强占别人的情感,惊讶爱一个人怎么能以爱的名义去践踏别人的自尊,惊讶在爱的世界里怎么能有这么野蛮的东西。

其实在他认为很爱她的时候,他还小,十七八岁,也许男孩子成熟的早,也许根本就不懂爱,他把他们之间唯一的合得来非要强加给爱情。那时她也小,十六七岁,根本就没想过爱和被爱。他认为是一直喜欢着她,只是从未给过她表白,见了面也就打个招呼,多余的话都没有。这样直到她恋爱了,对方不是他。当时他急了,不顾一切去找她,告诉她,他喜欢她,很多年了,她不能移情别恋。她吓了一跳,耐心给他解释,他们之间从未发生过,未来也不会。而他耿耿于怀,后来的所以时间都是。

听到这里,我很惊讶。惊讶怎么能以爱的名义强占别人的情感,惊讶怎么能以爱的名义去践踏别人的自尊,惊讶在爱的世界里怎么能这么蛮横。

我惊讶之时,他又来了电话,她按了免提。我听见对方还在诉说,当年因为他不敢说,因为他家庭穷等原因让他不敢表白,就算她甩了自己,他都是喜欢她的。一个人是不是真动了情,他的字里行间就能看得很清楚。只是他的所以表达都是说着言不由衷的话,讲着不带诚意的道理,我们听出来了。最多就是一种不甘心,不甘心自己失去了她,是一种失去体面的纠结。

我们笑了,她一脸的无奈,我长时间的沉默。爱一个人没错,但要用正确的方式。爱是付出,爱是给予,爱有暖人的温度。爱一个人,不是必须要在一起,那是自私的占有。而是因为自己的存在让对方感到幸福,让对方感到温暖,纵算有遗憾,也会带着甜蜜感。不应该以爱的名义伤害了那个无辜的人。

那个人,我恨了他十年他还爱我


每到这个时候,知了都会叫个不停,还有萤火虫,闪闪发光的尾巴是多少孩子童年时美好的回忆,家乡院子里的小草长的很高很绿,我每天都会为他们浇水,那是我的泪水。

当所有的孩子倾听着母亲睡前在身边摇着扇子,讲着美丽的童话故事,我却听到的是啤酒瓶破碎的声音,母亲的啜泣声,还有父亲的吼叫声。父亲生意破产后就每天以喝酒度日,没有一天是醉醺醺回家的。

母亲从那以后再也没有烧过饭,我开始学会了下面,每天回家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下一碗面,一碗是我的,一碗是母亲的,父亲从来没有这么早回来过,所以我只会下两碗,然后端给在床上的母亲,回去收好菜刀,藏在一个只有我和她才知道的地方。

她是八岁那年父亲回来时买给我的礼物,晚上她会陪伴着我一起睡觉,无聊的时候她会陪我说说悄悄话,早上我想睡懒觉,爬不起来的时候,他会不耐烦的无数次的叫我起床,尽管我打了她,晚上父亲回来发酒疯时我会抱着她到院子外面的小草上给他们浇水,小草啊小草你快快长大吧,长大了就不用回来这里了,长大了就没有烦恼了,长大了就在也不用浇水了。

十岁那年,她死了,父亲把他打死了,我的生活依然没有好转,父亲依旧是每日的喝酒,只是少了母亲,母亲一年前回了娘家,在也没有回来过,我曾无数次的在想,母亲啊母亲,为什么你不把我也带走呢,你怎么这么狠心,你是不要我了吗,她死的那天,我哭了好久,为什么老天对所有的人都是公平的,但是为什么对我这么的不公平,我把她埋在了树下,然后默默的在她的坟前坐了一个晚上。

从那天开始,我的心里有一个梦想,我要长大,我要离开这个地方,离开这个父亲,不,他不是我的父亲,他怎么可能算是我的父亲,他从来就没有爱过我,和我的母亲。

也是我和他的约定,她说我以后再也不能叫我起床了,你自己一定要好好的活下去,快点长大,你将会有新的生活,会有很多的朋友,会有自己的老婆,还会有属于自己的孩子,虽然我不能继续在陪伴你,但是我希望你能记住我的声音,永远永远都不要忘记。那是可以叫醒你的声音。

十七岁那年,我没有在学校读书了,而是选择了出去工作,我到工地上搬过砖,和过水泥,睡过马路,吃过两个月的泡面,但是我唯一没有忘记的一件事情,那就是早上想起你的声音,当我发现世界上比我优秀的人比我更加的努力,当我累的半死的时候还能从床上一秒钟爬起来的时候,我才知道叫醒我的永远都不是闹钟,而是我日夜追随的梦想,我告诉自己,虽然我输在了起跑线上,但是我不会让我的孩子输在起跑线上。

童话太美好,但是这并不是我们的生活。

如今的我,再回到家乡的时候,看到年老的父亲,孤零零的坐在院子里,因为喝酒,父亲的身体很虚弱,小时候的画面没有一刻是不浮现在我的脑海,很少跟他说话,父亲老了,母亲却还是没有回来。

我回到小厨房,下了一碗面端给了父亲,找到了埋葬她的地方,这时父亲拖这虚弱的身体,颤颤的走到屋里,从一个破旧的盒子里面拿出了一个粉红色的闹钟,那是她,我接了过来,眼角不小心看到了上面的购买日期,那是我十七岁那年,要走的那天。

红了的眼眶再也包不住眼角的泪水,我抱着父亲哭了,小草啊小草你长大了,再也不用浇水了,可是你忘了给你浇水的人吗,是他给了你生命啊,父亲的肩上都被我的泪水浸湿的时候,我始终还是不愿放手。

我恨了你十年,你愧疚了十年,而这十年,我需要多少个十年才能还完!

飞机上,我回忆着他的好,我爱他


沈景余,在三万英尺的高空里,在我即将奔赴我的婚姻的最后时刻,这是我最后给你写的一封信,我爱你的这些年,我写了十一封信,而这一封,却是最后一封,因为至此今年我与你再无联系!

我叫空姐给我拿了一杯热水,然后在慢慢升起的薄雾中想起了我与你之间的故事,只是我却不知道从哪里说起,因为和你的每一点回忆对于我来说都是同等重要的,我想了很久,还是从我们第一次见面说起,从我第一次狼狈出现在你面前说。

2003年的6月24号,那是我们的第一次见面,你从远方走来恰是童话里的王子,而我却像那个故事里的灰姑娘一般,并不高雅的出现在你面前,看见你的时候我刚刚从一所劣质的理发店出来,我疼的泪水直白的打在我红润的脸蛋上,我难过的不是那种钻心的疼痛,而是我的人生就像这千疮百孔的耳朵一样,布满了千疮百孔。

我从来没有告诉过你我为什么要去打耳洞,因为那年我刚好十六岁,十六岁以前我的人生是灰暗的,所以我想十六岁以后我要活的比谁都精彩,我在耳膜和耳骨上打了三个,提醒我以后再也不要过的如此糟糕,那时的你像是上帝赐给我唯一的天使,我想只有你才能把我从那无尽的阴暗中拯救出来。

你从路的另一边走来,葱郁如林的松柏树遮住那大片大片像要吃掉人的光线,只留下少许温和的光纤打在你衬衣的领口上,如此燥热的夏天里,你却像是上帝故意恩宠的人儿一般,清凉的如我梦中的王子一般,可惜的是,主角却从不是我。

我扯住你摆的发亮的衬衣,我一直引以为傲的双手此刻却像是沾满尘土一般印在你的白衬衣上,因为我透过我泪光模糊的光线看见你如墨一般的眉目皱了一下,尽管只是一下,我却看得清清楚楚。可我却不打算放开你,因为此刻只有你像天使一般可以拯救我,我说

帮我打120,我耳朵疼。

我看见你嘴角稍稍抬起,我却想起前两日看的那篇小说里很通俗的一句话

爱上一个人只要一秒钟,或者更短,因为你不会知道你究竟是那一秒爱上他的。

我在心里默默念了好久,原来爱上一个人真的只要一秒钟,这么快,却难熬他也爱你。这世界多少单恋存在,这一秒,我就成了单恋,可我觉得我们最后一定会在一起,你说呢?

后来你问了我很多次我究竟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你的呢?我都笑着说是后来,可我明明就是第一眼看见你的时候就已经不可自拔了啊,傻瓜。

【2】

醒来的时候,我闻到了这世界最讨厌的消毒水味道,看见了白色的天花板,看见了晃人眼睛的白灯光,还有那个这世界最好看的少年,与白色融为一体的你,我看见你的嘴角微动,我用那只打过十六个耳洞的耳朵听你说

你胆真大啊,不怕耳朵废掉啊。

我猜你一定看见了我望着你傻笑的样子,不然你怎么会对着我笑呢,在你走之前我留了你的电话,我想你应该是不大愿意给我的,因为我看见你眼里的厌倦,真奇怪啊,原来喜欢一个人可以轻易看清他眼里的情绪啊,可你还是留给了我,因为我说我要还你医药费的钱,可你不知道的是,在你刚刚走出病房的时候,我一把扯手上的针管,偷偷摸摸的跟在你后面,我看着你走出了医院,我也跟着,可热风吹过我左耳的时候,真疼啊,像是钻心的疼痛啊,可想起你眉眼如画的模样,却觉得心里满满的都是甜蜜了。

我跟着你几乎走遍了大半个城市,我脚上都起泡了,却也没有看见你有停下来的痕迹,我忍着脚上的疼痛和左耳传来的警告,一直跟着你啊,因为我知道,要是想要和你在一起我会有更长的路要走,衣服汗津津的贴在我的身上,头发扫过左耳的时候疼的我呲牙咧嘴,可我却始终不停下脚步,怕跟丢了你。

你还要跟我多久?

你慢慢回过头来看着我,我觉得此刻我现在一定很狼狈,我抬起头,冲你微笑,左耳上的疼痛却似乎在慢慢消退,我想你真是我的良药啊

你走多久,我跟多久。

你嘴角再次露出了笑容,可却不同于第一眼的时候,像小痞子一样,我却依然觉得真好看,多好啊,你是小痞子,而我也是个小痞子,真配。

我看着你从旁边的小超市里买了一包烟,你抽出一支给自己点上,然后看了我一眼,用你嘶哑低沉的声音问我

怎么,来一支吗?

我笑笑,从你手中接过烟,我看见你拿着火机的手轻轻的晃动在我眼前,你的手指真好看啊,又长又白嫩,我一直觉得自己的手是这世界上最好看的手了,而你的手却不知比我好了多少倍啊。

烟味直达我的喉咙,我的眼泪都被强烈的刺激感呛了出来,透过烟雾,我又看见你笑了,你可真爱笑,你说

烟要用鼻孔呼出来才行,像这样。

我看见他吸了一口烟,然后慢慢吐在我的脸上,呛的我眼泪直彪,这一次,你笑出了声音,我听见你的声音,清脆却又低沉,我身边没有人可以有你这样好听的声音,我想,如果有,我一定会喜欢上他的吧。

你叫什么名字,我叫沈景余。

沈景余,沈景余,沈景余,我一直在心里默念这个名字,念了好久好久,每念一次就感觉自己的心脏跳动一次,我望着你笑,全然不顾左耳上的疼痛。

我叫顾堇欢,我的名字里也有一个堇字,我们真有缘。

我随着你走了这么久,天早已经黑了下来,今夜的天空真美啊,以前怎么不觉得这个地方的天空这么美啊,街旁的路灯都缓缓亮起,我盯着你夜空一般深邃的眼睛好久好久,我说

沈景余,你送我回去吧,我不知道怎么走。

你的眼里充满了戏谑,我却毫不在意,你深吸一口烟,然后把烟扔在地上,狠狠的踩了俩脚,然后在我面前蹲下

上来吧,看你跟我走了这么久,我送你回去。

我一把跃上你的后背,你的身上有刚刚的烟草味,淡淡的,并不刺鼻,我想这款烟真好,把你身上的味道弄的真好闻,我莫名的开始喜欢上烟的味道了,你的后背很宽大,却也会暖和,真奇怪,这么热的天,我却觉得你后背一点也不热,反而很暖和,我回头看我们的影子,重叠在一起,在路灯的照耀下,拉的真长啊,你不知道那一刻我十六年来长久阴湿的花心第一次的开始有了阳光的照耀,慢慢的在卑微的花心里开出花朵来。

你记得我们第二次见面吗?那天我还在宿舍被窝里梦到你的时候,落珊一把从床上拽起我,我有些不耐烦的看着她,盯着她兴奋而变得异常红润的脸颊,打开她握住我的手

赵落珊,你丫的活得不耐烦了。

赵落珊缓了缓口气,忍着不骂我轻声悠扬的对我说顾堇欢上次送你回来的帅哥现在正在我们宿舍外边。在赵落珊说完这句话的时候,我已经穿着睡衣匆匆忙忙的下楼了,人群里三层外三层的把你围得紧紧的,我无奈,跑向二楼看见并不只是你一个人在中间还有一个女生被围在中间,一直在对你解释着什么,我看见你眼里的不耐烦和厌倦,那个女生我认识,是大二系的校花苏浮晚,我看见她围着你一直解释着什么,我紧紧盯着你,却看见了苏浮晚后面的一个男生手里拿着啤酒瓶子,我不知道他是想打你还是苏浮晚,但我害怕你受伤害,我大概看了一下二楼到一楼的距离,并不是很高,却也有一间教室的高度,从这里跳下去,可以刚刚好跳入你们中间。

你知道我用了多少勇气才跳下去吗?我多么怕死的一个人啊,却唯恐你受一点伤害,我却没有一丝犹豫的跳了下去,我看见许多人惊讶的表情,看见你深深皱起的眉头,看见苏浮晚呆住的样子还看见拿啤酒瓶的人慢慢举起来啤酒杯,我还感觉到啤酒瓶打在我头上的时候,眼前的殷红渐渐遮住了眼睛,我却至始至终的盯着你的眼睛慢慢滑下去。

我看见你眼里的慌乱,还有你的双手搂住我腰身的温和感,我听见人群吵闹的声音,还有许多人尖叫着,可我还是听见你轻轻叫了我的名字

堇欢,堇欢。

一声又一声,多好,你叫的是堇欢,不是顾堇欢,沈景余,你知道吗?就是这一声堇欢,我愿意为你卑微到尘埃,愿意护你一声周全,愿意用生命去爱你。

多不幸的是,每一次遇见你我都进了医院,多幸运的是,在你的心中我好歹占了一席之地,多幸运的是,至此今年我与你的故事才刚刚开始。

我听见你说,你问我,为什么要从那么高的地方跳下来,我看着你深邃的眼睛,一直很久很久之后,才慢慢回答你,我说

沈景余,你真好看,所以我喜欢你。

你拿出你上次抽的那款烟,我查过那个牌子,万宝华。我伸出左手向你要烟,我又再次在你眼中看见了戏谑的神情,轻吐出烟圈打在我脸上,你并没有问我原因,只是拿出一根烟塞进我的嘴里,用火机点燃它,你近在我的咫尺,我能清楚的看见你细微的眼睫毛,我熟练的吸了一口吐在你的脸上,你说顾堇欢,那我们试试。

沈景余啊,你问过我那么多次,你算不算我最爱的人,老人们常说若是真的爱一个人就不要说出来,那样才能长久,那时候的我以为我们能够长久,可是现在你却是我再不能碰到的影子,可我却忽然好想对你说一句

在顾堇欢阴暗的28年里,沈景余是顾堇欢唯一可以存活的空气。

从医院出来的那天时候是落珊来接的我,我记得落珊说

顾堇欢,你果然是要男人不要命的人。

我笑了好久,眼泪都笑出来了,我怎么会不怕死呢?我在阴暗里活了整整16年,如今我的生命好不容易有了希望我怎么舍得放弃。

可我却不能对她说太多,因为她不了解我过得是什么生活,我说落珊,我就是要男人不要命的。我看见落珊担忧的模样,知道她在想什么,却也并不阻止,因为我想一切都是上天早久注定好的,注定好我会遇见你,注定好我们会在一起,可顾堇欢却并未想到那时候的他们多小啊,懵懵懂懂的年纪爱情就像是一首歌,飘飘扬扬叫人怎么握的住。

你带我去见过你奶奶一次,那是个很和蔼的老人,质朴的厉害。她会用她温柔的手做出美味,也会用那双手牵着我和你在乡间的小路上慢养慢摇。我记得那时候的黄昏特别美,这么多年来,我只看到过一次,或许也是今生唯一一次。景余我记得有次你牵着我散步的时候问我有什么愿望。

我看着你好看的脸颊,温柔的眉目,看你如风一般的容貌,我说

若是能与你在此白头到老,便是我此生最安逸的事情。

那一刻我看见你的浅笑,你一定不知道那一刻我真的想过抛开一切和你在一起,哦,还有那场我用一生都在回忆的晚上。

你带我爬到山坡上,带我见了这世间最美的星光,万家灯火在山脚发光,每家每户门前那橘黄色的一盏灯泡照的我的眼睛里全是泪光,乡村里的人一向节约,断不会在深夜挂起一盏灯,定是你挨家挨户的去说情,才能让我见到此刻这般美丽的光景。

沈景余,顾堇欢何德何能得到你的喜欢。

那个晚上,你说的每一个字都在我的脑海中跳转,你说

顾堇欢,等你成年,我就带你去领证,到时候我们和奶奶一起住在这里。

沈景余,你猜那一刻我的内心是怎样的波涛汹涌,你是第一个完全让我不顾一切可以尽情发泄的人,你也是第一个让我知道什么叫爱的人,你教会我爱,而我,却可惜没能带给你一个完美的我,你看见的不过是一个肮脏的人伪装出来的另一面,我内疚着,也感恩着上帝把你带来了。

再次回到城市,早已物是人非。

学校外边的那群小混混终究还是找上了我,很抱歉没有告诉你,顾堇欢在遇见你之前的人生就是这样不堪,靠卖酒为生的不堪。我多不愿意把我最丑陋的一面展现在你面前,可我却抹不掉我之前人生的痕迹,若是知道会遇见你,顾堇欢宁愿饿死,也绝不会去做这种事情。可惜的是,时间上没有如果。

顾堇欢,你让哥哥们一顿好找啊。

我打掉他们肮脏放在我身上的手,满眼冷淡的看着,离开他们俩面多远我现在不卖酒了,别来缠着我。

哟,谁不知道你现在找了一个小白脸啊,你信不信我把你那些不堪入目的丑事说给他听听啊。

我皱了皱眉,并不说话,只听见他们中其他一个说

堇欢,快来,哥哥们还是跟以前一样疼你。

说着,我看见那男人肮脏的手慢慢的靠近了我,我冷眼相待,在那双手快要靠近我的肩膀的时候,我却想到了你那双骨节分明的双手,他们是那样的好看,我唯恐自己配不上,我一口咬在靠近我的那只手上,转身就跑。

那一刻,我听见了风的声音,看见你戏谑不羁的好看脸庞,我拼命似得逃跑,一直跑啊,跑啊,慌不择路的跑,知道身后的人影早已消散,直到汗水浸透我的衣衫,直到我的双脚再不听我的使唤,我终于停了下来......

你不知道,那一刻,我有多害怕,却不是因为被他们像一只老鼠般的追赶,我是怕你知道我的丑闻不肯在要我的时候,我不害怕他们的侮辱打骂,我只害怕沈景余你不肯再要我。

【4】

我看到了落珊给我发的短信了,我正坐在房间里的床上一根又一根的抽着万宝华,上面有我一张张在酒吧里不知耻辱卖酒的照片了,我看见那个穿着吊带短裙的顾堇欢难堪的样子,看见了她被生活逼迫无奈的样子。

你打来了电话,我却犹豫着不接,不是害怕你的责怪,我是怕你说

顾堇欢啊,我没想到你是这样的女人,我们分手吧。

我听着手机一遍又一遍的震动,拿着烟的手一直抖啊抖,却不敢按下接听键。终于手机不再震动了,我松了一口去,却听见楼下有你的声音。

顾堇欢,你有胆就给我开门,我知道你在家里。

我打开那扇老旧的窗户,看见你站在楼下看着我,我能看见你眉间,浅发间的汗水珠子,你一直望着我,似乎是要看到我心里去,你说

顾堇欢,你开门,我说过我要跟你领证就不会不要你的。

你不知道,听到你这一句话,我一晚上都在跳动的心此刻慢慢的安静了下去,我跑去楼下,打开门,一把冲进你的怀里,这一次,我闻到你的身上有为我留下的汗水的味道,闻到你怀里的烟草味道,你的怀里很温暖,抱着我连同我的心都开始慢慢的温柔起来,你说:

顾堇欢,你抽了多少烟?

我看着你,笑着说,没多少,却全然没有意识到此刻的我头发散乱,黑眼圈浓重,满身都是烟臭味,你说女孩子抽烟不好,我窝在你的怀里说,是你教我抽烟的,我看见你眼里的宠溺,看见你微笑着的脸庞,有你在,顾堇欢就设么都不会怕。

我们在一起待了三天,你经常牵我的手出去散步,也经常和我一起去超市里买来食物自己做,这三天里,我们丢掉了手机,白天我们一起做饭散步玩闹,晚上我们依偎在一起讲情侣间的小故事,一起看这个城市里并不美的星空。可惜的是,这三天,你并没有对我做任何出格的事,几次我暗示你,你都按着我不安分的手说

堇欢你乖,再等几年,等你真正的长大。

我知道你是为我好,可是我怕等不到那一天啊,我的心里不踏实的厉害,我怕你会突然离开我啊。

我们牵着手走进学校的时候我看见他们眼里的传来的嘲讽,我不怕他们那种眼光来看我,只是害怕沈景余会被他们以同等眼光相待,因为顾堇欢爱的是沈景余,不愿意把自己的不堪转移到沈景余的身上。

我感受到你手心里的温暖,你握着我的手,我才发现我的手上已经是汗淋淋的,我摇摇头,说没事,你眼角带笑,,慢慢的从裤袋里拿出一个红色的桃符,你说

堇欢,这个是奶奶帮我们求的,这个是你的,我的在这。

我看见你的脖子上挂着一个和我一样的桃符,这感觉真好,我所有的恐惧此刻消失的无影无踪,我想那一定是老人家跪在庙前全心全意求的吧,你看,那个小山村里面的人多么质朴啊,如果可以,多想和奶奶还有身边的这个人在一起啊。

他的爱已落幕,很遗憾他没能风度的谢幕(感人)


情感剧场的爱情故事总是会有想不到的美好结局,几乎有很少最后是伤感的,但剧场的经过总是惊天地,泣鬼神,这也使得我们对爱情的憧憬,总也想有那么一段感动天感动地的情话,但是,天真的我们得到的却是分手时撕心裂肺的痛。

北京,我们的首都,每天在这里出现的美女帅哥成千上万,每天几乎都有美丽的爱情童话在这里诞生,也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一段曾经憧憬的梦从这里破粹,爱情的童话故事有时候真的只是我们的想象。嗨,大家好,我是炫龙,还记得我吗?现在我带着大家去体会一段曾经让人羡慕,让人嫉妒但也只是曾经的一个故事!

一辆豪华的保时捷跑车奔驰在B市远郊的公路上,开车的是个漂亮的女孩,她叫紫怡情,是B市工商管理系的学生,今年只有20岁,是他们学院的校花,她的家族背景让很多有心的同学只能远观,不敢走进!她不喜欢生意场上的尔虞我诈,只喜欢微风吹荡的田野,她觉得这能让她忘记一切,丢下所有烦恼,这种感觉让她迷恋,让她疯狂,以至于有点时间她就会往郊外跑,去感受大自然的美。

她总想退出经济圈,但是她的家族不允许,她无奈就像笼子里的小鸟,必须坚持下去。微风吹荡着她的长发,显得格外诱人,车里的轻音乐让人别有一番享受的感觉,保时捷华丽的外表在这乡间小路更是一番触不可及的风景。

保时捷慢慢的行驶着,前方200米的地方出现了一处路障,她放慢了速度,在距路障20米的地方停了下来,她打开车门,摘下墨镜,看着前方的木头,这显然是刚弄不久的路障,是大风挂到的?还是?在她感觉到不好的时候,已经晚了,车的周围出现了6个大汉,他们虎背熊腰,个个彪悍,西装领带一看就不是农民,是专业的打手?紫怡情在心里算计着是谁在操盘着这场阴谋?绑架?为钱?为色?你们是谁?是谁让你们来的?紫怡情并没有多慌张,她的神情非常自然,可是她心里也没有底,但是她知道,慌只能增加他们的兽性。

一个带着墨镜的大汉看着面前的这个女孩,似笑非笑的说道:美女,不要问我们谁派来的,但你要明白今天必须跟我们走一趟笑话,你们真的以为能带走我?紫怡情冷笑了一声。大汉摇了摇头,跟他的同伙动了个眼色,六个人开始向她靠近,她的心跳在加速,她的手心在出汗,她知道躲是躲不过去了,但求助也并非易事了。

紫怡情被他们抓住了,她的挣扎像是鱼钩上的鱼无济于事,她真的想有一个人如果能救她该多好啊,她无助的呼喊着救命。大汉把她塞进一辆帕萨特里,准备上车。一辆摩托赛车出现在路障的前面,带着头盔的他听到了呼救声,抬起前轮越过木头,看着眼前的景象,女孩拍着玻璃,喊着救命,前方20米的地方停着一辆不知道什么牌子的跑车,男孩意识到了女孩被绑架了救她是大脑里的直接想法,在他明白过来后,帕萨特已经发动并离开了,男孩发动摩托车,以最快的速度开了出去!没多久,帕萨特的影子就出现在他的眼中了,这也许是赛车的优点吧,可惜不是他的。

他加快速度和帕萨特并行,打开比赛用的扩音器,向对方喊话:黑色帕萨特靠边停车声音一出大汉们紧张了,但看到他只是一个人,又笑了,在他们眼里,一个皮毛孩子而已!而紫怡情不这么认为,能骑这种车的人肯定不简单,可能是电视剧看多了,不过她还是期待新的转折点!

他,崔晓卓,21岁,无所事事,练过2年跆拳道,向往有一辆自己的赛车,正义可能是除了帅气之外唯一的优点了,他加速跑到了帕萨特的前面,帅气的耍了一个高难度的漂移,最后问你们一遍,靠不靠边?靠***个头一个大汉拉开车窗大骂道。

崔晓卓笑了笑,空出一个手伸进了兜里,摸出了自己常常爱玩的飞镖,摇了摇头,减速,在距帕萨特30米的距理时甩出了飞镖,碰火光溅起,后面一个轮没气了,急刹声过后帕萨特停了下来,而此时崔晓卓的车早已停下,抱着手看着这一幕,笑的合不拢嘴!***的,找死六个大汉冲了出来,三个四个还能对付,六个拿刀的,是不是有些开玩笑?不管了,拼了,崔晓卓的第一想法

紫怡情看着受了伤还在打斗的男孩,吓哭了,她的哭声扰乱了崔晓卓的套路,一连挨了2刀,他意识到可能不行了,掏出车钥匙,扔给了在哭泣的女孩,快跑。紫怡情捡起钥匙,冲到摩托车面前,以前跟父亲学过这车,很容易的发动了,戴上头盔的她看到了挨打的崔晓卓,愤怒的心瞬间激发了她,加速,漂移,撞到了一个,不知道哪来的劲,拎起崔晓卓就冲了出去,崔晓卓爬到车上,趴在紫怡情的背上,冲出包围圈,向医院开去,并给家里打了个电话,不到五分钟,通往医院的路上多了很多黑色轿车,他们伴随摩托车左右,快速的驶往医院,所有的交通畅通无阻,就连红绿灯都是绿的,有很多拍客记录了这精彩的一幕。医院的门前担架,护士,医生都在等待着,什么样的人物才能有这样的服务?

摩托车的呼啸声和车辆的急刹声传到医生的耳朵里,黑色轿车里的人迅速扶下崔晓卓,送往手术室!

女孩守了男孩一夜,当男孩醒来的时候看到趴在自己身边的女孩才想起发生的事,没有想到她这么漂亮,就是不知道是不是名花有主了呢,女孩感觉到男孩在动,立刻醒了,看到他再看自己,羞涩的看往别处,还疼吗女孩问道!不疼了,因为有美女看男孩调皮的说。切,还心思贫啊,看来你是真不疼了,我走了啊

唉哟,疼死我了

你怎么了?没事吧?我去叫医生!

不用了,没事,你就这么对你的救命恩人啊?男孩假装痛苦的说道。

谁让你不好好养伤而瞎想了女孩嘴微微一厥,表示抗议!

女孩每天细心的照顾着男孩,男孩都不想出院了,他们从不认识到认识,从朋友到好朋友,从好朋友到恋人,都在医院完成了,他们出院的时候,一辆崭新的摩托赛车出现在他的面前,他惊喜万分,有一种攀金枝的感觉!

他们对父母隐藏了恋爱的消息,父母一直认为他是怡情的救命恩人该报答人家,所以怡情所有捧他的意见他们都接受,哪怕是他胜任不了的,渐渐的,一个曾经混过社会,赌过博,打过架的痞子立刻攀升到了经理的位置,她总对他说:我不在乎权利,不在乎钱,我只在乎我们的感情和生活!向所有男人一样,花言巧语谁都会,哄她对他来说还不是小儿科吗?

他一直认为,她的命我救的,这些是我应得的,女人是长得漂亮,但看的久了,得到了,就不是极品了。

有句话是这么说的: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时间久了,腻了,就变了!

久了,他开始赌博,而且还是玩大的,非法赛车,泡妞,酗酒,打架,他的行为换来了怡情一次又一次的哭泣,她觉得他能变好,只是被坏人带坏了,她决心要改变他。可是怡情换来的是一次次的保释,一次次的罚单,一次次的欠条通知,她觉得是时候跟他谈谈了。

一次,他回来的很晚,怡情等了他很晚。

还没睡啊?崔晓卓说道!

嗯,怎么那么晚才回来?怡情心平气和的说道!

今天和几个客户谈生意,所以回来的晚了!

是吗?你变了,你自己看看这些,你还是那个向我宣誓不离不弃的你吗?怡情哭泣的指着桌子上的罚单,欠条,违法通知书,暧昧相片伤心的说道!

谁还能不犯点错误啊,我下回注意,好吧?睡觉吧

这是一次两次了吗?晓卓,我们以后好好的可以吗?不在这样了可以吗?

你烦不烦啊,我连点自由的权利都没有吗?别忘了,你的命是我救得,所以,你没权利限制我的自由!崔晓卓拿着床边的枕头咋向怡情。

怡情忍住心中的痛,心中问着真的是我的错吗?为什么要这么折磨我?

崔晓卓看这情景,穿上外套,便离开了,他不知道,这次的离开让他后悔了一辈子!

怡情起床后写了封邮件给爸爸妈妈:

尊敬的爸爸,妈妈,女儿不孝,都是我的错,如果当初我不出去玩,就不会让你们担心,就不会出事,更不会有今天,一步错,步步错,今生不能养你们的老,不能孝敬你们,恕女儿无能。今日,我以命抵命,当初他救了我,今日我还给他,不要指责他,都是女儿太天真了。从今日起,我们不在欠谁,我的债我来还!假如有来生,女儿愿意还做你们的女儿!

眼泪滴湿了键盘,怡情找来了笔和纸,静静的写下:老公,请容许我最后一次叫你老公,对不起,我多么希望你珍惜我们的爱情,多么希望在我无助时你出现在我眼前,多么希望我看到的那些不是真的,可是,你忘了我们当初诺言,不是说好要永远爱着对方吗?不是说只爱我一个吗?为什么你做不到?是我的要求苛刻吗?老公,对不起,我走了,如果下辈子你还记得我,希望你能珍惜我,不要放弃我,我爱你!

怡情回忆着从她们相恋的点点滴滴,一起牵手走在繁华的大道上,一起许下爱的承诺,一起吃烛光晚餐,一起可为什么他会变成这样?为什么?难道真的是我欠下的债吗?卓,我爱你,我走了,来生请不要再爱上我,因为我不想是这样的结局,只因为我心里有你。

泪水打湿了纸,怡情拿起抽屉的小刀,割腕自杀了。一段爱情就这么结束了!

当崔晓卓回到家,什么都晚了,她的父母都泣不成声了,当他看到地上的怡情时一下子跪倒在地,怡情,你怎么那么傻?你怎么那么傻,你醒醒啊,不要抛弃我啊,怡情,怡情,你回答我啊。

当他看到那封信,早已痛哭的嗓子都哑了,他还有什么颜面在这呢?

滚,我不想再看见你这是怡情的母亲,不要在我女儿面前哭,脏了她轮回的路

崔晓卓走在曾经的马路上,想着和怡情快乐美好的时光,后悔不已,都怪自己不懂得珍惜,那么好的女孩爱着自己还贪玩,贪赌,他的爱已经落幕,可是他却不能风度的谢幕,因为他思念她,后悔没有珍惜她,一无所有的他终久忍不住想她的痛苦,喝下了一瓶毒药,了却了此生。

读他,懂爱


母爱如水,父爱如山,在不经意间,就已读懂。

--题记 父亲沉默寡言,很少说话,忙碌的背影,从未停歇。上班,下班,加班,应酬死循环的节奏,几乎没有时间和我交流,有也只是在饭桌上,却从不抬头。我讨厌沉默的爸爸。

儿随父,女随母我每天都会与妈妈嘻嘻哈哈,却不曾与爸爸分享学校有趣的事情。我的记忆,妈妈是永恒的,爸爸是瞬间移动的,会时光穿梭。我讨厌七秒记忆的爸爸。

沉默,七秒记忆,比消失的爸爸还好。

生日那天,我早早就醒了,熊猫眼依然抵挡不住欢快的氛围,早早地,妈妈就开始噼里啪啦地炒菜,我望着桌上的菜,口水直流三千尺,妈妈却还不让我动筷,说要等爸爸。时针转了一圈又一圈,我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妈妈着急的给爸爸打了个电话,爸爸不厌烦的说:没空。我失落极了,还是那个熟悉的面孔,没有爸爸,只有妈妈。我恨透了消失的爸爸。

那满头白发的是爸爸。那忙碌的身影也是爸爸。

爸爸,爸爸,我跟你说爸爸只是敷衍地说着:嗯,嗯,嗯。我的泪水含在眼眶里,抬头望去,辣眼睛,那是什么,是-什-么?是爸爸的满头白发。爸爸的脸上有几道深深的印,那是什么,是-什-么?是爸爸的满脸皱纹,我一时楞的不知说什么,只是呆呆的瞅着您,好像好久没有仔细看看您了。

岁月如梭,曾经身强力壮的您,如今,满头白发。

那次,是偶然,是巧合,还是停不下的工作?

闷热的工厂透不过气,汗如雨下的您,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一双粗糙的手拿起,放下,再拿起,再放下,不停地伸缩。我的心仿佛堵住了千斤重的石头,那一瞬间,我惊醒了。是您的无私付出,才有了我们家的经济来源;是您的辛苦劳作,才有了我和妈妈无忧无虑的生活,我却还埋怨您,泪水再也止不住。

我喜欢您那忙碌的背影,那么伟大。

爸爸,那是您的爱,只是我一直以为您不善于表达。更是因为我没有及时领会,迟了这么久,想对您说:爸爸,您的爱是最无私的爱,无怨无悔,不求任何回报,我为拥有您这样的爱,而自豪,骄傲。爸爸,我爱您!

您是大山让我依偎,您的爱,在那个偶然,我已读懂。您更诠释了父爱如山!

对孩子好的爱,就是引导他成长


记得小时候曾听过这样一个故事,故事说有个财主家有三个儿子,大儿子和二儿子是大老婆生的,小儿子是小老婆生的,财主最疼小老婆,也最爱小儿子。可家里是大老婆掌权,她疼大儿子和二儿子,天天给他们吃好的用好的,还不用他们干活。结果养成了两个儿子好吃懒做的习惯。而小儿子却常受到大老婆的指派,需要干这干那的。小老婆不高兴了,财主却对她说,这样很好啊,让小儿子用心学习家里的各项事务,以后这个家就是小儿子的了。虽然当时小老婆不相信这个话,但也没有办法。几年后大老婆突然得了重病,她想让大儿子接管这个家,但大儿子说他只要银子,不想管家;她想让二儿子接管,二儿子说他也只要银子,不要管家。两个儿子不顾自己的娘重病在身,反而趁机把家里的所有钱财都卷走了。家里的钱财一夜间被两个不孝子洗劫一空,大老婆气得吐血。多亏小儿子平时学会了打理家务杂事,所以他临危撑起了这个家,不但请医生治好了病人,还把家料理得比以前更好。而不学无术的大儿子和二儿子却拿着家里偷出来的钱财坐吃山空,后来成了乞丐。这个故事以现在的眼光看,就是告诉我们,爱孩子并非是宠孩子,最好的爱是要引导他们成长,让他们学会生存的本事。

小时候我的父亲对我们的教育是极其严格的,他就如当年爷爷给他做规矩一样,给我们姐妹也定下了许多规矩。比如早上要早起,教育我们做人做事要诚实守信,不能说谎,不能失信与人等等。我父亲他一生都坚守着这些信条过日子。母亲常感叹,正是因为父亲不肯说谎话,才吃足苦头。可父亲却不以为然,他说这是做人的本份,别人要说谎是别人的事,他是宁可吃苦头也不愿说谎的人。父亲从小让我们背诵孟子的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只是我们姐妹在母亲的庇护下不接受父亲的天降大任,原以为父亲会因为我们最终都修不成正果而失望,但父亲年纪大起来后,嘴上常挂着一句:我这辈子最大的骄傲,就是我的四个女儿。说真的,等父亲离开我们后,我们姐妹常感慨,我们的父亲虽然小时候对我们非常严格,但正是因为父亲的管教,让我们姐妹都有了良好的教养,这比传给我们金子银子都要珍贵。

我对女儿的教育也是这样。我从小给女儿找老师学舞蹈、学画画、学乐器、练书法等等,我并不是指望她能成什么名家,我作为母亲,只想提升孩子的艺术修养。我带着女儿到处旅游,目的是让她开眼界,看看外面的世界有多大。同样我每天规定她阅读时间,也是为了引导她喜欢上读书。古书上常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其实我觉得书中不见得会有黄金屋,会有颜如玉?但知书能达礼,这话我信。一个孩子要是能懂做人的道理了,那这个家长才能算合格。

这世上除了父母之爱,还有男女之爱。现在的年轻人谈恋爱比起我们那时候,真的是幸福太多。记得我第一次跟我家先生见面,想看个电影,先跑到绍兴剧院,队伍排得很长,跑胜利路上去,好像也买不上票。后来一直跑很远,到二招的人民大会堂,总算买到了票。可电影早开场了,看得稀里糊涂的,没趣。就如那天我们同学聊这个话题时说的,我们那时候谈恋爱几乎是天天丈量着彼此宿舍间的马路,一直到大半夜的还在十八路相送,你送我回家,我送你回家的。所以我觉得男女间的爱不在于别的,也同样在于引导你成长。比如你的脾气很火爆,但遇上一个知你懂你的人,他或她会引导你改变坏脾气,让你变得温顺起来。每个人都会有缺点,只有爱你的人才会包容你的缺点,会引导你慢慢改变缺点,而唯有这样的爱才能持久,才能正真走到永远。所以每个人都应该记住,无论是对孩子还是对爱人,最好的爱是引导你成长。

一件小事改变了他的爱


这是发生在宇西丘陵地区的一件让人回味的故事。

当时,周财主外有药材铺,绸缎莊,家有良田千倾,骡马成群,家丁150,丫环仆女71人。

相传,周财主妻妾9人,个个如花似玉,娇柔华贵。

这天,周财主刚从县城归来,风尘仆仆来到结发妻吴氏的宿寝,一本正经地说,有笔生意需要我亲自去处理,估计需要些时日,家中的事全托付于你。

吴氏说,老爷的寿宴还办吗?周财主说,按老规矩办。

周财主转身离去。吴氏瞪他一眼,小声嘀咕,哼!你的花花肠子有几节,还以为我不知道。吴氏伸手抓起了账本。

第二天黎明,周财主像饿狼觅食一般急急忙忙启程,直到傍晚,他的马车停在了福来客栈门口,随从心中想,老爷真体贴下人。就在这时,一位花枝招展,嫩如出水芙蓉的少女迎了上来,周财主抱起她进入福来客栈。随从张大嘴,瞪圆眼,轻轻摇动着脑袋,马夫倒是自自然然,像没事一般。

第二天中午,周财主正在吃饭,突然,右脚奇痒难忍,他离开饭桌脱下鞋子就抓。那少女哗啦一声放下筷子,用香帕捂住小嘴,白里透红的脸转向一边。

特殊的一幕闯入周财主的眼帘,他心中一颤,双手僵在了脚面。这个小娘儿们,怎么会这样!

说来也怪,他的脚神奇地恢复了正常,心中却乱作一团。哼!整天养着你,供着你,拢着你,宠着你,可你竟然如此这般!周财主的眼珠一转,计上心来。

下午,周财主拉着少女的手坐在了竹林边。看着那涓涓清水他缓缓脱下袜子,慢声轻语道,我的娇宝贝,这袜子怎么有种酸溜溜的味道,这股清泉,正好可以除去异味。

娇宝贝哪里吃这一套!她娇声娇气地哎吆一声说,我的老爷,一双臭袜子你把它当成了宝物。

娇宝贝撅起小嘴,恶狠狠甩出一脚,笑嘻嘻钻入周财主怀抱,尽情地撒娇。可怜的袜子,在娇宝贝的甜言蜜语声中飞向哗哗流动的溪流。周财主处惊不乱。他怀抱娇宝贝,眼观袜子飞,大脑却在飞速运转。

一阵微风吹来,袜子悠然摆动,犹如一双蛇姐妹,飞出两道美丽的弧线,慢悠悠落向水边。一颗肥大的水草抢功一般挡住了蛇姐妹的去路。

周财主的目光从娇宝贝身上分离处一丁点儿送给了袜子,顿时,一股酸溜溜的感觉涌上心头,转眼间是钻心的痛。他少气无力的说,我们回去吧。

娇宝贝旋风般舞动身躯,轻飘飘离开了令她讨厌的小溪。

周财主弯腰起身的同时,小心翼翼地捡起那双袜子,取出手帕,轻轻包裹,藏在身上。唉!我这叫什么事呀。想当年,和妻子吴氏一起打拼,不分黑天白日,相依相成。什么苦没吃过?什么罪没受过?可如今,只为自己安乐享受,却把妻子抛在了一边。

周财主边走边想,不又回到了福来客栈,他的牙齿咯嘣嘣一阵响动,抱起娇宝贝放在床上。娇宝贝脸蛋泛红,双目微闭,樱桃般的小嘴一张一合。周财主饿虎扑食般扑上去,使出全身解数,奋力厮杀。娇宝贝逃离不能,反抗无力,拼命求饶。

一阵疯狂后,周财主长长呼出一口气,泪水从眼中滚出,他伸出双手,稳稳托起,娇养养地放在一边。狂热的身躯不由自主的开始冷却,霎时结为冰块。

周财主说,快去洗个热水澡吧。娇宝贝抿起小嘴,笑容满面的送他一个吻,转身离开了周财主。周财主趁机窜出客房,唤出马夫,做贼一般逃离客栈,快马加鞭地赶路。

呼啦啦一声狂风大起,吹的马车一摇三摆。周财主探头往外看,铺天盖地的乌云压了下来,顿时漆黑一片。马夫连声呼唤老爷。周财主说,快!靠那棵大树停下,避过风头再走。吁的一声,马夫紧抓缰绳,心中咚咚跳个不停。

苍天呢,难道我做错了吗?周财主在心中暗暗祷告,错的是我的昨天,他已经离我而去,永不再会。

哗的一声大响,豆大的雨珠砸向大地。随从还没有来得及藏身,已经是风止云散,雨过天晴。

赶路!啪!的一声响彻天空,玛蹄奋起,车轮飞转。

回到周府已经是下半夜天。随从叫开门,护院是声声呼唤。这声音惊醒了周府上下男男女女,同时也惊动了吴氏。

吴氏打开房门,顿时惊讶不止老爷怎么朝自己走来?

难道吴氏一只脚门里,一只脚门外,一动也不动。

30年了,我的宿寝犹如冷宫,夜夜独伴孤灯到天明,至如今,霜染双鬓,心灰意冷。可今晚,老爷竟然吴氏眼含热泪,心中像敲鼓一般响个不停。难道又有人告我的黑状?

三年前,八姨太要为她的侄女买衣服首饰被我拒绝,她告诉老爷说我欺负了她。老爷不问青红皂白,对我大动肝火。今年初,六姨太为争座位告我黑状,老爷仍然对我大发雷霆。

吴氏越想越怕,心中慌慌,不知所措。就在这时,周财主伸手抓住了她。吴氏浑身发软,支撑无力,顺势倾斜。周财主双手托住了她。争先恐后过来迎接周财主的八位姨太个个张口结舌,目瞪口呆。

老爷,吴氏的声音在颤抖。周财主拖着吴氏进入卧室,少气无力的说,我累了。

吴氏如梦方醒,急忙扶周财主坐下,心神不定的转到他的背后。

周财主的眼睛盯着灯下的账本,心中是阵阵的难受。他伸出左手抓住她,慢条斯理地说,先别急着为我捶背,你坐下。周财主伸出右手,一个小包儿呈现在吴氏面前。

吴氏说,这把年纪了,还给我带礼物。她双手接过小包儿,拿到灯下,像探宝一样打开了它袜子?!吴氏的目光凝聚着袜子底部。

周财主说,洗洗它吧。他的语气像试探,像恳求,像命令。但是,却没有丝毫的底气。

吴氏没有去洗袜子,却急步走到周财主面前。周财主像泄了气的皮球,软绵绵失去了尊贵,可怜怜如丢失了宝贝。

吴氏说,老爷,袜子磨破了。她蹲下来双手抱住他的脚说,快让无看看,打泡没有。

没有,没有!周财主一阵慌乱,阵脚大乱,说话的声音都变了味道。

吴氏小心翼翼地脱掉周财主的鞋袜,认真检查过双脚,看一眼周财主,转身抓起那只磨破的袜子,趁着灯光,飞针走线。

微风吹如室内,灯光摇曳。周财主的心随着吴氏手中的针在跳动。

补好了。吴氏真怕开针时那个线疙瘩儿磨脚,张开嘴,竟然用牙齿啃掉了它。周财主的心理咯噔一下,眼泪哗的一下涌了出来。

贤妻呀,我的好老伴!周财主紧紧抱住吴氏说,从今往后,我俩要相依为命,结伴同行。

两个人的眼泪汇在一起,滚滚下落。吴氏说,老爷,把袜子送给我吧。周财主微微点了点头。吴氏悄悄的把袜子珍藏在百宝箱内,视为宝贝。临死前,亲手传给了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