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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妆为女王,披甲上战场

发表时间:2019-11-23

【www.qg13.com - 为爱情挽回的话】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有哪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盛妆为女王,披甲上战场",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我一直想写写L的故事。我与L曾是同学。上学的时候,L父母离异。L的爸爸是当地一家知名企业的老板。母亲从未露面。有人说母亲多年前改嫁,也有人说早已出国...

我一直想写写L的故事。

我与L曾是同学。

上学的时候,L父母离异。L的爸爸是当地一家知名企业的老板。母亲从未露面。有人说母亲多年前改嫁,也有人说早已出国。总之说法不一扑朔迷离。

在那时的我看来,L是个典型的拜金女。吃穿用度皆与普通学生不同,我们终日套在红蓝相间的土的掉渣的校服里,L穿真维斯T恤、蓝雁牛仔。早餐我们泡华丰方便面,L吃面包抹奶油。L从来不学习,因为她从来不用担心前途未卜,更不需要用知识改变命运。

后来L转学,跟随父亲去了北京。再无音信。

多年后,我才从别的同学那里,听说了L后来的事。

L去了北京以后, 父亲生意繁忙,除了定时给L打钱结账,像个没有温度的提款机,无暇顾及她的生活。后来L交了一个富二代男朋友,很快同居。男友虽是富二代,倒也不是坐吃山空的窝囊废,自己跟朋友合伙开了家设计公司,把 L宠得像公主。

同人不同命。有些人生来受苦,有些人生来享福。L就是后者。被老爸宠完了换男友宠,直到男友变成了她的老公。

婚礼盛大而隆重。L像梦幻王国里的公主,被父亲牵着手送到帅气多金的老公面前,笑着说出“我愿意”。这就是童话里的结局,王子和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可生活总是出奇不意。上一秒或许是浪漫惊喜,下一秒也可能是沉重打击。

L老公的事业开始拓展到国外,婚后夫妻聚少离多,L的心越来越空。尽量她习惯了吃喝玩乐,习惯了挥金如土,骄横跋扈,可一切依然敌不过年岁。公主终将长大,长到看着身边人人携夫将雏的年纪。看边婴儿车里的宝宝就忍不住想抱抱,看见幼儿园门口接送孩子的妈妈就心生羡慕。她开始想要个孩子。

男人当场否决:再等几年,等到事业稳定了,我们移民,直接把孩子生在国外。

L虽娇纵,却不是典型的“作女”。一来二去,二人分歧越来越大,直至成为无法沟通的丘壑。

男人终于承认:他只想丁克,根本不想要孩子,太麻烦,看着就心烦。

L心冷。她才明白她嫁的这个男人,本身就是一个没长大的孩子。婚后多年,她已成少妇,男人却还未度过断奶期。

L思虑再三,提出离婚。

男人发狠:你想清楚,若是你提出离婚,一分钱也别想得到!

很快,男人搂着金发碧眼的洋妞寻欢作乐,故意发照片给L,作为对她提出离婚的报复。

一个多么幼稚的男人。为了那点可怜的自尊,连最后的体面和情份都不肯留。

L净身出户,搬离了豪华别墅,存款分文未取。

姐妹们替她不甘:太便宜他了,他的事业里也有你的贡献啊,至少你也应该得到一套房子和几百万。

L淡淡地说:他已养了我十几年。这十几年我挥金如土,什么没见过没玩过没享受过?他对我仁至义尽,已经够了。

L自己租了房子,开始上求职网站投简历。没有拿的出手的学历证书,没有任何行业的从业经验,就先从门槛最低的开始干。

L的第一份工作,从房地产销售做起。那时房市尚有最后一把火,L虽无专业经验,但她出色的沟通能力令她备受赏识。两个月后,她第一次用自己挣的钱奖励了自己一个LV。

后来L几次跳槽,两年半的时间里,薪水翻了十倍。

L终于被一家知名外企挖走。公司送她去美国培训8个月,回国后长驻上海。年薪丝毫不比她的前老公赚的少。

这是我从同学那里听到的完整的版本。

2013年春,我去上海出差。第二天一早,接到一个电话,是L。她从多年不用的QQ里查到我以前的电话,又辗转几个同学找到我现在的号码。

我们在电话两端像疯子一样尖叫,约定当晚一定见面。

那晚上海的雨下的特别大,我打着伞一路小跑去地铁3号线的出口找L。我一眼就认出她,高高的个子,高束着马尾,高昂着头,还是那么骄傲的样子。我们向着彼此跑去,相拥在一起。L在我肩头喜极而泣。曾经在我心里,她是多么清高多么桀骜啊。

青春呼啸着从我们身边掠过,像一条汪洋大河。我们一直聊到凌晨。我从来没有这样近距离的走近过L,从来都没有这样走进她的内心。她坦然向我讲述讲述自己在北京任性挥霍的十年,上一段失败的婚姻。在这个男人身上交付的青春和时光,没有丝毫后悔和怨恨。

L说网上疯转的那篇关于马苏自己买别墅的帖子,简直就像写她现在的自己。

三十岁之前,她活的像一场梦。真正的人生,似乎从离婚以后才真正开始。她像衔泥筑巢的春燕,真正靠着自己的努力,每天一点点,去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出差,开会,学习,不眠不休的加班。

我说:你当年上学可没这么拼过。

L轻叹口气:是啊,人一辈子要付出的努力总体是守恒的。前面逍遥了,后面都要还的。我现在又开始从头学英语呢,当年最讨厌英语了,学的那么烂!

L晃晃手里紫色漆皮的LV钱包,说:看,就是这个,我自己挣的第一笔钱买的,一直用到现在呢。没办法,我大手大脚习惯了,改不掉的。这是唯一没换的包包了。

我看着眼着的L,马尾高束,目光如炬。我已无法将眼前的她和当年那个塞着耳机听摇滚、上课趴着睡觉、当众与老师对抗的叛逆少女联系起来。我没有陪她经历那十年的奢靡放任,却清楚看到,在纸醉金迷过后,她依然有着独立清醒的人格,乐观坚定的自我。

我惭愧地说:我曾经以为你是靠男人吃一辈子的。

她毫不在意:我原来也这么以为啊,我以前就是这么打算的,小时候靠老爸,结婚靠老公,老了以后靠儿子。我以前从没想过靠自己。直到决定离婚,才明白我要重新活一次。

我问L:净身出户,真的没有一丝后悔吗?

L说:我是瞒着家人离的婚,没脸告诉他们。离婚后又茫然又空虚,就疯狂购物,刷爆了信用卡,又骗了我爸五万块钱还信用卡。我习惯了奢侈的生活,一下子真无法适应。一直到身无分文才开始找工作,再不赚钱会饿死的。

这是同学中流传的版本里没有的一段。我们总是习惯羡慕别人的光鲜,却不曾了解他被生活怎样迎头痛击。我们总是容易看到璀璨夺目的光芒,却不知他在闪耀前历经了怎样的沉寂。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我知道像我这种没过过奢侈生活的人,是无法体会那种落差的。换下CHANEL礼服,脱掉Christian Louboutin高跟鞋,生活是迎面甩过来的一块抹布,逼着你擦掉残存的口红和昨夜的脂粉。

脱下盛妆后的L,披甲走上自己的战场。

不问来路,不管去程。无所畏惧。在一片荒芜里,心怀温热的希望。哪怕历经颠沛,尝遍心酸,对自己的爱,对未来的勇敢,就是暗夜里照亮前路的光。

我多么高兴看到L现在的状态。她曾经是朵温室里的花,被妥帖安放,小心侍奉,从不担心风吹雨打。但终有一天她将温室亲手砸碎,将枝干伸展向蓝天。她从繁华走向荒芜,又将不毛之地走成一路风景。

直到把自己长成一棵开花的树。有根在土里生长,有枝在沐浴阳光。有叶在迎风飞扬,有花在吐蕊绽放。

依然任性依然骄傲,只是不再依靠不再寻找。

所有的青春热血、光辉岁月、炽热情感、笑泪悲欢,交织在一起都是为了给你打造一顶皇冠。我知道在奋斗的路上,终有一天它会为你加冕。

L重新穿起的,不是父亲买来的蓬蓬纱,也不是男人奉上的公主裙,而是自己亲手织就的披风。她终将是自己国度的女王。

我和L始终保持着联系。后来她告诉我,她在学英语的时候结识了一个西班牙帅哥,现在已是她的老公。

而当我敲着键盘的此刻,她正给我发来一张混血宝宝的照片。

真正的女王,从来无惧上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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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的战场


大多数人想要改造这个世界,但却罕有人想改造自己。

前记

锥子放进布袋里,总有脱颖而出的一天!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将苦其心志是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及优点,但在通往成功大门的道路上,是遍布荆棘的!虽然俗语说: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要有猎豹精神,等待时机,以求发展。

如果有一颗上进心,是金子总会发光的!但在如今社会,在迈向成功的路途中,机遇是可遇不可求的!如果你没有好好把握住,展现自己的亮点发扬是金子就要及时发光的精神!从而实现自己的理想!那么,有些人工作好多年亦或穷极一生都是趋于平淡,默默无闻,没有前进的!

勇是位退伍军人,有着几年部队生活的历练,也有极高的学历!从部队退伍以后,在一家建筑公司当学徒之后并留任高级主管。一路走来,没有有钱有势的父母为他铺路,没有皇亲国戚给他当靠山,一切都要靠他自己!他是一位有思想有见地的年轻小伙子,他不甘于平庸,一心想着怎样凭借自己的力量来叩响成功的大门!

社会是现实的,那些有皇亲国戚当靠山的,一同进公司的同事,一个个往高处爬!勇不禁心里犯嘀咕:怎样才能力挽狂藉,在众多走后门子弟中脱颖而出,被领导重视,让他认为自己很有潜力得到重用呢?如今的学徒是不好做的,在有心留一手不肯倾囊相授的师傅面前。

勇只好比别人多花点功夫,嘴巴甜手脚勤快,极力争取师傅的信任,多请教汲取经验,眼睛乖利点半学半偷功夫!下班后就呆在宿舍里上网查资料,理论与白天所学的实际相结合汲取更多相应知识!在公司里,由于他个性开朗,做人八面玲珑,聪明伶俐,深得同事们的喜爱。由于公司有时人手不够遇到急事时不好安排,而在部队多样化涉及过的勇,开车等都精通,一有急事随叫随到,所以就解了领导的燃眉之急,从而也加深了对他的好印象!

功夫不负有心人,孜孜不倦的学习让勇精通了各项相应知识,朴实肯干的精神也得到领导的赏识,并以高薪聘请他留任部门经理之职,总算是苦尽甘来,扬眉吐气啊!如果他当初与现实妥协泄气,没有与那些皇亲国戚子弟一较高下的傲气,没有发扬是金子要及时发亮的精神?怎么会有今天的成就呢?是啊!有自信不甘于平庸,是金子就要及时发亮,是英雄就要及时展现你的抱负,时间不等人,机遇不再来啊!有的人理论是一套一套,但到实际中未必想得起来!

俗语说:这世上没有什么葵花宝典,只能随机应变,人和人之间的差距就在有没有动脑筋。说到不如做到,要做就做最好!反观我们在一个企业里,具体应该注意什么?在哪些方面努力,才能引起领导重视,才能迅速获得提升呢?才能体现是金子就要及时发亮的精神呢?除了踏实工作之外,还有什么要求呢?

我们要先明白到企业的目的,明白打工是为自己,是为了积累经验和人脉,是为了赚取薪水,是为了提升自我价值。目的明确之后,再准确地定位自己,知道自己在企业的位置,明确岗位的职责,出色的完成自己的责任任务。要注意搞好与同事,上下级的关系,帮助他人但不越位,服从安排但不盲从。

要重视工作之外的东西,要思考有没有更好的方法,要有合理化的建议和良好的心态,相信帮助他人成功自己才能成功的理念,有吃亏是福的精神!想要尽快得到晋升,除了用心把工作做好,有个好人缘尤为重要!做人要八面玲珑,左右逢源!别让同行感到来自你强大的压力,对于领导要表现出你对他的尊重,拉近你与领导的距离,用你的实际行动来影响领导,让他认为你为人诚实可信,踏实肯干,进而予以重任!

是金子就是这么及时发光的!要做事必须巩固自身学识,要高升必须学会做人,赢得人心,是金子就必须不断冶炼从而展示它璀璨迷人的亮光!一切都要努力,与时间赛跑,及时抓住机遇,才不会抱憾终身!

女王大人


第一次见你是在今年二月份,因为咱们是同事,所以在我去办理入职的时候看到了你。

哈尔滨的二月份很冷 那天虽然没下雪,但空气中还是渗透的刺骨的寒风,大树和小树也变成白色的了,阳光照的它们,我想它们也会因为自己换了件漂亮衣服而开心吧,毕竟阳光照的它们亮亮的,我进到人事部的时候第一眼就看到你了不是因为你很美丽而是内屋就你一个穿着棉袄还带着帽子一看就是来办事的,我第一眼就喵到你了,再后来我总是跟你说我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就觉得你很傻,是个傻丫头,而内时候也确实那么觉得 。现在想想其实你不傻,反而很可爱。我恨不得抱着你的脸蛋亲一口,还得是一大口!然而时光荏苒,光阴似箭,转眼间我们认识几个月了,我因为业绩不好整天弄得心烦意乱,还患上了偏头痛这毛病,高强度的工作业绩方面依然没有起色,转眼间离梦想又远了,而你的工作和我不同,你应该过得很开心,也和其他同事打成一片,虽然我不是你,但那时候我觉得你一定过得很开心,虽然你时时刻刻都很快乐也有点天然呆,当然那些生活上的磕磕碰碰就不提了,总之难过的恼火的我不提,只说幸福的和开心的,我记得你给我捶过背原因是帮你打了四十个招聘电话,内时候简直累疯了,你很开心给我捶背还把电话名单传到微博上这让我简直乐cry,你给我捶背的时候我是一种什么状态呢?

那感觉就好像几年前我在军训时,累了 躺在我前女友的大腿上一样幸福,不是色情就是幸福,所以无论我怎么控制于他人的距离,早晚有一天我会遇见一个人会让我乖乖的交心和伤心。在那个阶段内人就是你,是你是你就是你。没错,我喜欢上你了,喜欢的那么义无反顾,那么简单和自然,喜欢的和上学的时候一样那么单纯。

而你也是我遇见的第二个这么可爱的女孩子,当然你也很美。我也知道我们会没结果,但有一天当我知道别人也喜欢你的时候,我的心还是被刺痛了一下,好在只是一下,那时我感觉我特像匆匆那年里的乔燃,一样的喜欢一样的结果,而我也确实希望你是这世上最幸福的人我不想说太多细节,因为这些文字是写给你的,你有你的记忆,我想你用记忆就可以想起来这个完整的故事,最后这些文字不多,有的人看不懂很正常,该懂的懂就行,其实从认识一个人到了解一个人在和那个人分开对于我来说太痛苦了,而且我们这一辈子总会有分分离离,有人来到我的生命里也会有人离开,我对此毫无办法,我很痛苦但没人看到,这世上除了你的双亲以外没人会在乎你的感受,你只要活得让别人开心就好,或者无存在感的活着也不错。我们都在忙着照顾自己,哪有时间搭理别人的喜怒哀乐呢。有点跑题了,不好意思。女王大人我们认识时间不长,关系一般,但我还是告诉你我喜欢你,喜欢你 我超幸福,我就喜欢幸福的喜欢着你。我们以后不会再见面,但你都会是我的女王,对你的昵称我只对你。,文字很乱,还会有错别字请见谅,字虽乱 心是真!愿你在新的一年里更快乐更幸福!

我和盛诺电子的情缘


自从我踏入社会,盛诺电子是我进入职场遇到的第二家公司,虽然不能说事业是我的全部,但是对于生活白痴的我来讲,工作是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份子,是我精神支柱,是自我价值体现的重要部分。

11年儿子出生,很多同事就开始劝我:**,在宁波买房吧!你看你和你老公都有体面的工作,每月收入也可以,存点钱可以付个首付,,,,。我总是笑一笑,不作答,其实在我心中,我还是一个恋家的女子,在宁波那个诺大的城市,看惯了太多的分分合合,最忠心的朋友总是相处到感情最深时面临着离别,虽然每次离开的都是最好的朋友,但是还是给缺乏安全感的我,带了很大的感触,敏感的我总是体验不到家的感觉,我渴望固定的生活,固定的朋友,和固定的一群人相处,更渴望找到我的根,所以我始终渴望有一天,重回故里。

12年7月,无意间在网上上到滁州盛诺电子奠基仪式,于是试着和联系人吴先生(后来的吴涛,以下简称涛哥)发了一份Emal,涛哥给予我最真挚的回答,并相约再联系,和涛哥的相识注定我会成为盛诺的一员,并与涛哥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13年2月,对于我来说是一个很不安静的日子,职场上的我是幸运儿,职场上我是要风锝风,要雨得雨,我很感谢领导对我的支持和最大的认可,所以我总是加倍的努力,回报我的领导,我的公司;生活上却发生了太多不如意,2岁左右的儿子是医院的常客,我在一天的24个小时内总需要把神经绷得紧紧的,无论那个点,只有儿子有任何异常就需要全家立即去医院,现在想想我所有的休息日,节假日,调休日好像都是陪着儿子在医院里度过的,想想心里还有阴影。还有就是公公婆婆自从儿子出生就一直跟着我们在宁波生活,由于二老以前没出过远门,又不习惯宁波的生活,导致常常想回家,每次带儿子回家的日子,虽然我轻松了,但是也渴望儿子的陪伴,所以我还是渴望会故里。这时,涛哥和我联系,说:公司安排新进人员到天津学习,然后作为后备干部培训。因为当时的我又一次升职,衡量再三,我放弃了。

我以为我和盛诺电子的缘分结束了,同年7月,涛哥再次联系我,问我是否愿意回来上班,这一次刚好赶上我儿子生病,由于儿子生病在宁波住院半个月没有起效,婆婆一心想让我带他回南京来住院,并举例说明这里怎么怎么的好,最终没有熬的过婆婆,我们全家回来南京儿童医院继续治疗。接到涛哥的电话,对于我来说是个机会,经过评估我认为选择同等待遇和条件的公司,盛诺会给我很好的机遇,同时我相信,我会很快融入这个环境,这个大家庭。现在我很庆幸我当初在再三衡量下选择了盛诺电子,虽然我抛弃了我的第一份职业,但是在这份工作中的我同样找到了乐趣,我也相信只要方向对了,就一定会有收获。

不能说我会为了公司牺牲什么,只想告诉自己,不要辜负对你抱有希望的人和公司,努力做到最好。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自己和公司一起成长。

一盏玉钵盛春色


敲击了一晚上键盘,手麻眼花。此刻,电脑桌上的那盏水仙送来扑鼻的醇香,倦意瞬间消逝。自古以来,水仙就是文人墨客的案头宠物,被誉为冬天花中清品。

我虽算不上文人,在此事上也喜欢附庸风雅,元旦的案头总会挑一盆清雅的花草来做为岁朝的清供。岁朝清供向是书房的摆设,而书房的花,讲究的是一个雅字,花中四雅便是最为合适的:兰花、菊花、水仙、菖蒲,并称花中四雅。

我那一隅书房的案头,今年元旦摆上的是一盏水仙。每每读书时间久了,品一品香茗,赏一赏水仙,立时心旷神怡。案头的这盏水仙,碧绿挺秀的叶丛中点缀着玉白莹韵的花朵,金黄的副冠着生在玉盘之上,黄白绿三色和谐映衬,一盆玉蕊满堂春。

水仙天生丽质,淡妆素雅,香醇幽远,飘逸潇洒。它白花黄心,有金盏银台之称。在万物凋零冷寂萧杀的寒冬,带给人们一丝希望,一线光明,一种生机。那盘浅浅清水中是希望的春韵,那盏莹莹玉钵中是明媚的春色。

宋元以来文人歌咏水仙的诗歌数不胜数,据称宋代黄庭坚咏水仙的诗写的最早、最多,也最好。他的《王充道送水仙五十枝,欣然会心,为之作咏》就是其中的名篇。凌波仙子生尘袜,水上轻盈步微月。

我没有做过考证,水仙被称作凌波仙子,是否就来自黄庭坚的这句诗?读过曹植《洛神赋》的人,应该记得凌波微步,罗袜生尘,是曹植描写洛神飘然行水的姿态。黄庭坚在这里把植立一盏清水中的水仙,幻化为轻盈漫舞的洛神,让水仙化静为动,可谓凌空取神。这两句诗赞颂水仙高雅的品行和高洁的气质,给人无限遐思。

一位友人对水仙可谓偏爱有加。一次他对我讲:水仙的鳞茎虽说有一定毒性,但水仙花的馨香沁人心脾,而且还有健脑功效,疲劳时嗅一嗅水仙花的香气,有益于右脑保持良好的功能;古人赞誉的岁寒三友,松竹有叶无花,梅有花无叶,而水仙叶翠花娇,色、香、韵俱佳。

一碟清水,一室春光。但我觉得友人的话虽有一定道理,但毕竟春兰秋菊,各逞一时之秀。松竹梅筛风弄月傲霜映雪的大气,是水仙所缺少的;而水仙的玲珑剔透莹韵清幽,也为松竹梅之短。宋代诗人高观国有诗赞水仙云,怀擎清露,醉春兰友与梅兄。说得就是水仙置身于名花嘉卉之中,别有一番风韵。友人特喜欢对水仙雕刻造型。

这些水仙造型栩栩如生,寓意深刻。有一年的元旦,他送我水仙两盆,一曰葫芦献瑞:一小一大上下生长的水仙鳞茎恰似葫芦形状,几枝盛开的水仙花缠绕中间,充分显示了葫芦的如意吉祥;一曰山石水仙:水仙花在镂空的山石间穿空而过,如梅枝悬崖倒挂,令人惊诧。美则美矣,说心里话,我并不是特别喜欢。看到这种造型的水仙花,总让人想起清代诗人龚自珍《病梅馆记》中的这几句话,斫其正,养其旁条,删其密,夭其稚枝,锄其直,遏其生气。

龚自珍是在借病梅诉说那个时代对人才的戕害。我只是觉得雕刻水仙,人为的阻遏了水仙花正常生长,少了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自然之韵。

水仙借水开花自一奇,水沉为骨玉为肌(黄庭坚)。那金盏银台的花朵,翡翠碧玉般的叶丛,冰清玉洁的神韵,沁人心脾的芳香,让我沉醉其中。郭沫若说它只凭一勺水,几粒石子过活。想想在凌厉如刀的冬日,水仙花没有奢求,她不追求肥田沃土,不追逐浮华虚慕,只要一点点阳光和清水,外加几粒石子陪伴,就茁壮成长,心中不禁对它肃然起敬。

这也难怪古代文人雅士为之倾倒,对它偏爱有加。明代诗人陈淳《水仙》诗云,玉面婵娟小,檀心馥郁多。盈盈仙骨在,端欲去凌波。夜深人静之时,捧一杯清茶,静静的对着玉洁冰清的水仙花,闻其香,赏其叶,揣其神,一缕缕幽香绕怀,心境自然变得超脱宁静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