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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北京的朝朝暮暮

发表时间:2020-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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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喜欢北京的朝朝暮暮,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不曾记得来过几次了,兜兜转转朝朝暮暮又是一个轮回,在我蓦然回首的那个瞬间已经留下了我不清楚的足迹,我曾对万千世界充满好奇,在压迫和安逸中选择流浪。我并不是居无定所,心里算是有一个家,不至于我像漂流瓶那样毫无方向。

在昏暗的光辉中是这样,在惆怅后的街头徘徊是这样,在我看到怀着梦想的北漂人在不断努力后知足中是这样,在繁华都市的日升日落也是这样,不论在童年还是在少年,甚至未来,至少我还清楚地知道,这是一个充满梦想的地方。qg13.cOm

我时常在五环散步,时不时总会幻想在远方。畅想在远方流浪,回忆儿时梦想。幻想中的五环本应是熙熙攘攘,担当我身处在五环之中,感觉到自己与周围的环境早已无法融为一体,甚至日日夜夜挂念的梦也渐渐冷掉了。

留在郊区,这里静得出奇,我体验过乡村的寂静,感受着城市的繁忙。但是在这北京五环,我的身心总会感到有一种安静而又充满紧迫压力的慌张。我喜欢北京的朝朝暮暮,总会在清晨时分走过五环的巷口,看着独影阑珊的人群,踏着急促的脚步,一种孤独的压迫感油然而生,我在一颗枯树旁的椅子上坐下,看着道路旁的早晨单车,买餐的人还有着一副睡眼朦胧的样子,路边行人摇晃着身子佯装成一副精神抖擞的样子,还有我,在未来憧憬过显有迷茫的样子。清晨,在那满街遍野草木开花时,我还能起身,在感情最能激发的时刻,我还能高兴地掸掸衣服上的尘土,还能再坚定地说再来一次。

我承认,北京确实是一个梦想留存且能有几率实现的地方,但是在这残酷且毫不留情的北京,你会知道自己的梦想会有多么的渺小而又卑微。我喜欢北京的朝朝暮暮,总会在黄昏时分忘记一天的事情,看着满身疲惫的人拖着残缺的影子,一种寒意的落魄感已入心扉,我倚在街道的电线杆旁,在人海中去感受着成功与失败的交错。黄昏,在夕阳斜照弯弯街道,我还能坚持,在灵感最能挥霍的瞬间,我还能自若地保持内心的平静,还能再坚定地说,持之以恒。

生活就是这样,北京的夕阳交相辉映,在繁华都市的清晨傍晚,在大街小巷的灯火阑珊,在自身深处心灵的孤单漂流,我们都显得那么可怜。在北京的茫茫人海中,我们都在不断的追求卓越,都忍受着辛酸和痛楚,都在执着坚守着那一份看似渺小而又值得努力的梦想。

在我离开的时候,在我饱含艰难准备结束的时候,在我放弃浪荡北京颠沛流离的时候,我仿佛听见未来在呼唤:将来的你,会留下来吗?我莞尔一笑,默不作声,心里默默地想:我会来看你,也许是一瞬间的停留,也许是一生的厮守。我会将北京写在我的文章里,把它存在我的记忆中,去纪念我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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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忆:遗失在岁月中的朝朝暮暮


那时的记忆,犹如打碎的玻璃碎屑,散落在心底,无法复原也清理不彻底。乃至记忆中那个若隐若现的身影,早已遗失在岁月长河中,却又仿佛留下了抹不去的痕迹。偏爱薰衣草,无关美丽,只因人们赋予它的那丝美好念想:拼命呼吸,等待爱情的奇迹!这仿佛也成了我对爱情的憧憬以及从未减弱的渴望。

一个人呆坐在窗边,任风儿撩动着发丝,提起笔总想写点什么却又不知如何落笔。便四处张望,一刹那大脑好像受了惊吓,匆匆落笔洋洋洒洒的写下:我说你是我的软肋,你说你会一心一意,可最终我们还是没能在一起。思绪也不由得被拽回了从前

一直以为日久生情是一个经久不变的定理,只因为它在我身上得到过真真切切的验证。只是单纯的一句我喜欢你,我便义无反顾的成为了他的小跟屁虫。事实上我是一个很注重精神世界的人,之所以这一次如此草率的开始一段感情,真的是因为他身上散发的那股犹如太阳般的温暖早已在无形之中感动了我吧。以至于在后来,他们外教要求每个人给自己起一个英文名字,他让我帮他想想,我脑子里闪过的第一个念头就是sunshine,你是光是我心中不落的太阳。

青春年少里的爱情确实很美好,单纯的没有烦恼,简单的无需多虑。一起走过很多很多的路,似乎把我们生活的小县城绕了一圈又一圈,哪里都可以看见彼此一起走过的身影。记得你脱下外套为我遮雨;早早起来绕过很多条街接我上学;骑自行车带我兜风哄我开心。还记得你总爱给我买娃哈哈,把我当小孩子,看我多吃饭就很开心。当然,我也喜欢粘着你,用可爱的小卡片给你写小情书,拉着你一起偷偷晒星星亦或看日出,偶尔赖着你背我走过那条长长的街。日子很短,回忆很长,往昔的美好又岂止是只言片语能道清的呢?

一帆风顺的感情太平淡,爱情要经得起波澜。你是故事中的男主,阳光洒脱清澈明朗;我是故事中的女主,忧郁感伤简单平凡。我们好似用亲生经历阐释着爱情的此起彼伏,揪心刻骨。记得有一次我俩吵架了,坐在广场边的草坪边上一言不发。偌大的太阳强烈的光无情的刺着我们。突然天气稍稍转暗,透过太阳掉了几滴雨,我整个人都木讷了,缓过神来我忍不住笑了,顺带跟他调侃着:原来太阳也会流眼泪啊,你说会不会是太阳公公不忍心看我们吵架啊?还是被我们的真诚感动了呢?

只是后来说好的逐梦远方,一场高考,仿佛青春散了场。去了同一座城市,却不是曾经相约的那个地方。少了见面的次数,彼此的生活没有太多的交集,思想观念的不一致,乃至莫名其妙的争吵。就这样,渐行渐远的默契。分开的原因有很多种,并不都是因为不爱了。说不来双方心里都受了怎样的煎熬,但是分开或许才是最好的方式。

董卿在最近很火的一档综艺节目《朗读者》中说道:人生,缘始于遇见,情长于陪伴。是啊!无论结局悲喜,至少过程已足够刻骨铭心

我爱北京


在祖国六十六岁生日这天,当看到鲜艳的五星红旗升上蓝天迎风招展时,我激情澎湃的心又飞回到了北京!

题记

一直令人神往的地方,一片充满阳光的圣地,一个古老而文明的大都市首都北京!

北京,给人第一印象是,这里处处在闪光!天安门,雄伟、庄严。招展的五星红旗下,人民子弟兵用他铁塔般的神姿,捍卫了祖国人民的威严。

进故宫,等同进了天宫。它肃穆壮观,巧夺天工,那九百九十九间半记下的是上下五千年!

颐和园,风景奇特。慢步在十里长廊,好似在翻阅一页页优美而精致的历史画册,让人迷恋往返。

长城,一条中华龙!它越高山,腾峻岭,有了它的足迹,这地球上便有了南北西东!

西客站,蓝图壮观,它像一条日夜闪烁的银河,汇聚了天下人的梦想。一列列火车如一串串流星飞逝天际。

北京是楼的山,座座高楼入云天;北京是林的海,绿树成荫,起伏如波涛汹涌。公路四面通达,大桥八方相接,地铁九曲回肠,高铁十面来风!美丽的北京环城就像用彩虹编织的大花篮。

北京,风景看不完;北京,好人数不清。公汽上,乘务员一张张李素丽的面孔,热情得跟亲人差不多。

我们在京那些年,只要路过东直门汽车站,就会看到一位退休老人,他数年如一日地坚守在大门外,给川流不息的人们义务指路!有一次我经过那里,天正下着雨,为了表示对老人的敬意,我走过去问了一个本来就知道的地方,握过那双可亲可敬的手才知道,他老人家手上仅有的一点热度,全部温暖了别人的心房!

好些年了,只要一想到北京就会想到东直门,脑海立刻就会再现那位老人的慈容,甚至还会在千里之外,从心底发出一声问候:老人家您还好吗?还有,当你走在北京街头,只要稍加留意,你就会看到有人拿着小铲在清理小广告,有人拿着毛巾在清洁护栏,不同的面孔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志愿者!

一张亲热的面孔,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一个手势指向了首都的文明;一块毛巾,擦亮了美丽的新北京!

亲爱的朋友,告诉你:要看天上有多少星星,他们都是北京人!要看天上哪片蓝天最美丽,那片蓝天就是北京!

北京是太阳升起的地方,也是月亮歇息的港湾!

北京北京


居然敢翘班乱写东西,胆子真大,因为莫名地,写了一个消息稿,竟然激起了我的写作欲望,于是想写写北京这座城市。

其实没什么好写,一个人遇见一座城市,是不是能看到这座城市一些真正的东西,是未可知的,为了激发我的写作欲望,我打开播放器找到汪峰的《北京北京》,的确有这座城市的感觉,但是终究不是自己的感觉。

人们在挣扎中相互告慰和拥抱,寻找着追逐着奄奄一息的碎梦

这是一座人多但是萧瑟的的城市,中国是一个大多地方都人多的地方,北京是个人口密集的城市,每天上下班看到的随处可见的都是人,中国的外国的,人们有很多相似的地方,穿的衣服就那几个颜色,表情也不多,漠然,穿梭在城市的各个角落,偶然有表情的时候,是自己手中手机或者平板电脑里电视剧或喜或悲的情感唤起的。

对于人,你可能有太多太多的感情,但是对于陌生人,只有漠然无视和冰冰有礼,是冰,看不到互动,你会感觉自己即使是生存在一个拥挤和人声喧嚣的地方,其实和自己一个人生活在这个城市里没有什么区别,尤其是行走在街道上或者在地铁里的时候,周围是陌生人,其实就跟没有人一样,或者说是很多障碍物,你只需要在其中找到自己合适的位置,不需要过多的交流。

我对于这种陌生人之间的无视相处非常适应,也许这就是我到了这所城市里没有什么陌生感的原因,因为人的交往是一个平常模式,可以嵌套到任何一所城市,我也认为这就是现代文明应该孕育的人际交往风格,简洁、明快,没有拖沓和没完没了的寒暄,这也许是我们这一代注重自我的人固有的风格。

所以人们并不会相互告慰和拥抱,也有可能是会的,是生活在同一空间里的自己人,但是这样的告慰和拥抱其实不含任何想象力,在北京,人们的风格是相互独立,地铁上的人像一个个平行的木桩,移动到自己需要移动的地方去,绝不会相互沾染。

至于人们是不是在寻找奄奄一息的碎梦,其实我并没有感觉,当你走不进一个城市的心,很多时候,你在自己的心中也找不到捉到这座城市的节奏的方法,无法产生共振,你只是你,城市只是城市。这和是不是外乡人其实没有什么关系,我倒是很喜欢这座城市的很多特点,比如说前面提到的交往方式。

刚刚来到北京时候,找房子,在北京北漂的表哥看我挑房子的态度,很是不满,很嫌弃地告诉我,你来北京,是享乐的吗?大有奋斗和漂泊的意识,其实那个时候我就想明白地告诉他,我不是北漂,虽然有时候我对朋友谈起这个问题,还是会以北漂自称,但我不是,我还是为了求学而来,我还是希望在这里能有一段慵懒的上班时间,学习经验,在帝都走一走,玩一玩,我不是来这里奋斗的,可能这就是我觉得我始终觉得自己找不到北京的节奏,因为心中也从来不认为,这居然是我的归宿。

人们总是很严肃地谈论你以后要在一线二线还是三线城市落地生根,夸夸其谈,在我这里倒是不怎么在意,比起挑生存地,我更希望挑的,终究是自己的生存方式和生活状态,而我从来都是能把自己的生活状态跟生存的地点剥离的人,无论是在哪所城市,生活就是生活,其实很多时候除非你产生了特别的厌倦,在哪座城市生活并不最重要,而当你真的对某座城市产生了厌倦,理由其实是因为生活,而不是城市本身。

很多人在北京奋斗,加上北京的房价物价和政治地位,把这里渲染成了一个奋斗艰辛的地方,确实也是,我在这里生活了一个月,能感觉到这座城市里,有很多因素成就了他带给人的这种感觉,这是一座具有公平气氛的城市,也是一座愿意奖励付出的城市,因为很多时候人们愿意看到的,和看到的就是你自己,这种明快的风格,我其实很喜欢。

我在这里祈祷,我在这里迷惘,我在这里寻找在这里失去

你得开放地往前走。

来到北京,或者说来到社会,这是一个在学校里很爱谈的问题,老师们对社会的态度很奇怪,偶然会觉得社会似乎是一个非常可怕的地方,像是要把自己的学生给吞噬掉,偶然又会试图给学生很多勇气,让跃跃欲试的孩子们走到社会中去,但是作为自己已经身处社会是怎样的感受,倒是很少提起。

如果说来到北京一个月给了我什么改变,可能就是你需要放开自己面对别人,其实这和北京没有关系,无论你出现在哪个社会场景中,这都是必然的,但是偏偏对于我自己来说是一个非常奇怪的感受。

念大学在一个封闭的村里,一个位于乡下的大学城,曾经和友人聊起来的时候我不止一次提过我非常喜欢待在那样的地方,安静而且适合读书,空气还很好,后来人就是真的被同化成了那样,安静而且一板一眼,俨然就是一个乡下人的作风。

不喜欢说话,而且自己对别人的兴趣也不大,现在出去采访的时候就要屡屡告诫自己,你要对你的采访事件和人物保持足够的兴趣,后来还是发现自己也还是问不出什么出彩的问题来。

然后其实和别人说话的时候你能感受到别人的开放,感染自己,出去采访的时候因为去得早看到了一个国家级的魔术师要表演魔术,然后主办方找了一个托儿在下面,目睹了这一切的我告诉了同行的记者,当魔术师真的去表演的时候我们两个人加上另外一家媒体的记者笑得眼泪都要流下来了,那个时候我在想其实我内里还是一个很开放的人,只不过这种天性被自己莫名地抑制了。

你要学会开放地对待别人,跟别人正常地毫无芥蒂地讲话,表达你的需求,表达你的愿望和你的欲望,这是一件多么容易的事情,但是居然被莫名地消解了,现在才想起来。

没有然后了,这座城市的确给人不同的感受,但是生活就是生活,很多本质的东西不会改变,所以生活还是生活。

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寻找什么,也许是生活还没有在我面前完完全全揭开一层面纱。

我心中的北京城


北京,这座城市囊藏着神迷的古老传说,保存着朝代的风韵,遗留着复旧的气息。

北京的外城宽阔稀疏,逾进城根越发密栉,每一条道路都逐渐减窄,狭得让人想起乡间小巷,北京城里的王府井大街除了光滑的油柏路也不算得亮敞。

北京城原本是明朝的都市,朱元璋的第四个儿子朱棣改了北平的称号,北京城成了皇城,耀武扬威的定下了心。后来的清朝十几辈都在这里坐稳了江山,不要谴论傅仪的末日,那是因为他被悬在了进退维谷的当间,西方文化和糟粕侵蚀着清朝,傅仪的皇城在风雨飘摇中坠落,蜕变卡着门关,所以,留下了昨日的废墟,那样的不堪完整。

尽管历史娓娓动听的凄述着北京城,但并不消弱我心中那份强烈的热情。我心中的北京是今日繁华的缩影,那是一座日出日落,红阳淡夕的城市,那里透着革命的痕迹,那里映着胜利的色彩。

北京的天安门广场数着游客的足印,迎着春夏秋冬的沐浴蒸蒸日上。每到清晨鲜艳的五星红旗冉冉升起,国歌嘹亮,红旗飘扬,天安门广场被五颜六色的丛花围拢,雄伟壮观。那天我冒着细雨游览了天安门广场,雨中的天安门显得湿润,空气略微萧瑟,丛花明艳,板路灰暗。丝毫不逊晴空下的天安门广场。一颗澎湃的心跳动着,跳动着走完了脚下的路,我在雨里欣喜,我在雨里感动,我更在雨里充满正能量。北京的天安门广场我心中不落的太阳!

我心中的北京城从不停留一个地方,它蔓延到了长城,一处世代坚固的护城墙。如果不是宦官恶吏的偷工减料;如果不是国民外寇的侵犯;长城永远那样固守无摧。城墙内外翠柏苍松,蜿蜒几十里,仰视长城成了一条绿龙,那般巍峨险嵯。我不禁叹吟:海陡长天锁,登关越翠嵯,奇盘倾卧上,万里壮图琢。

伫立长城尖端俯瞰北京城,错落有致,瓦殿鎏金。我看到了故宫,一座皇家院林,迈进午门你就算踏入了故宫的槛儿,此时此刻,我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层叠傍依的故宫城远接铺砖,似如乳母温暖的胸怀哺育着幼小的婴儿,如果故宫是女人的天下,那么北京城就是最称职的男人。

蔚蓝色的天空飘着大片的白云,斜坡上盛开着初秋的花,我离开了心中的北京城。

我眼中北京的秋


对于一个在南方住惯的人,像我,秋天要是风这么大,便是一条新闻;北京的秋天就像南方的冬天。

这是我在北京的天空下感受的第一个秋天。都还没来得及逃离夏天的怀抱,秋姑娘就迫不及待的登场了,这样的天气反有点叫人害怕。

她在我的眼里一直都是像林黛玉一样柔弱女子,让大家忍不住的怜惜。

清晨的阳光总那么最美妙,站在阳台上感受北京秋天的萧瑟与苍凉,风来了!还唱着歌,衣袂飘飘的我站在阳台上,刘海也快乐的跳起舞来像一个调皮的精灵上下翻飞。倚着栏杆向下张望,楼下有一个身材单薄的老爷爷正在裹步前行,他那双有点布满褶皱的手掖住敞开的衣襟,防止调皮的秋风跑到怀里撒娇;在往远处看看,咦!往日绿油油的小草也换上了新装,就像潜伏在丛林里的军人,不仔细看都发现不了它的存在,随着秋风的抚摸左摇右摆的摇晃着可爱的小脑袋,哪里还有一丝苍凉。

我喜欢在清晨的阳光里漫步,拐角之后我看见了金灿灿的银杏树,这样的视觉冲击,我的心已经醉了。道路两旁一排排金灿灿的银杏借着早晨的太阳发出耀眼的光芒,比大树要矮一点,绿的发黑的小灌木,就像孩子一样依偎在银杏身旁。这时候最出彩的就是灌木丛中那红彤彤的,粉嫩嫩的,紫微微的小花朵儿。我的脚舍不得挪半步,好想停下来自由的徜徉在这五彩缤纷的世界中,谁能给我画这样一幅油画?我想永远收藏。秋姑娘变成了画家,用她那芊芊细手调配出秋天独具的风格。

一阵秋风吹来,千奇百怪的树叶就像蝴蝶似的漫天飞舞,飞累了就回到妈妈的怀抱。银杏也喝醉了,摇摇晃晃的身子真让人担心,你听!她还在唱歌,歌声是多么美妙,沙沙沙沙沙沙,就像一首无字的歌谣,一转眼秋姑娘又成了音乐家,谱出秋天动人的旋律。

仰起头,天高云淡,碧空如洗,洗去了压抑,更洗尽了铅华。一架架客机在头顶飞过,慢慢的飘飞了我的思绪。这正是大雁旅行的季节,每当看见天空里的大雁,我总会想到即使在灰头土脸的日子里,也要向前奔跑。秋姑娘是诗人,给远行的大雁写了一首离别的诗,给在外的游子拟了一首词,真是让人心醉。

我爱北京的秋天!即使风大了点!空气冷了点!

暮雨


坐在书桌前,一直在想,一直在想,思考着眼前的难,一边为自己打气,翻了翻手机,发现之前的好友在群里正热闹,对哦,放假我该回去看看之前的老师和同学,已经三年了紫嫣,紫嫣,放假回吗?我想回去看你们,但是怕你们都不会去回去,回去

我想去找你们,从上次离开就没有回去过,挺想你们的,好想看看你们,要是你回去的话,我就过来,好的好的,妤萱你过来吧嗯嗯,好的,我这两天有事,后天过来。手机的另一端一个ok的手势发了过来。

就这么决定了,感觉有点不太真实一样,其实很多事情都是,很多大大小小的事感觉都没有真实感,就算我经历过,就算我触摸过,都感觉要多遥远就有多遥远,这或许也是我为什么喜欢拍照写东西的习惯,只有照片,文字能帮助记录你所经历过的事情,留有这些,有时候无助的时候,随手一翻便觉得自己并非碌碌无为,那莫名的忧伤也会渐渐淡去,我知道只有充满对未来的希望,我才会幸福,才会得到快乐,虽然现在我也不知道我该干些什么,但是这希望告诉我们的任然是不真实,时间是这世界唯一的丈量工具,他拉开了我与过去的距离,又让未来迟迟不来,永远在想在等,一切都在阴差阳错中,乱七八糟,为了不让自己以后肮脏,只能现在努力地去获取,因为到了某个年龄,你仍旧一事无成,你就越容易失去你年轻时候的气节,因为现实告诉你那只是可笑的东西,就算你坚守一生,也是被嘲笑的对象,因为你没有物质,在这个特别容易让你失节的社会,请在年轻的时候就想好你该怎样做,你要什么,然后为之奋斗,不要忽略路上给你温情的人,因为或许你苦苦等候的人让你失望,反而是这些人给了你最温暖的怀抱,因为比起你等候的人他们对你多的是在乎,而不是可有可无,温航,我不想这样想,但是我又不得不这样想,我怎么如义无反顾地去相信我们会有结果呢,会幸福呢,我心里的漫漫感受反而让我对你这个人少了很对挂念,我没有多大yuwang想要见到你,是因为我在另一座城市,见不到你吗?

有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总是这样,总是这样,在想到底要要不要去,去见他们,决定了做什么,但在决定之后反而不确定要不要去,怎么跟他们相处,感觉很久很久了,时间是否拉开了我们的距离,让我们见面只有尴尬的笑,我又该如何表现热情,我的shenti里还有可以涌动的热血吗?我在过去的三年里,面部训练得如死灰一样麻木,声线拉得尽可能低,压抑着自己,对这世界可笑的举动我都懒得理会了,高中三年我的神经一直紧绷着,我不知道我为何如此理解努力这两个字,但是我确实这样过过来了,我知道太偏激,但是心理上还是无法释怀,没有感觉,原谅我畸形的心理,记得妈妈对我讲,你以前那么有灵气,为什么现在看起来这么颓废,你担心什么,家里有我在,什么都不要怕,你只要好好学习就是了,我确实那样做了,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担忧,脑子了只是想着自己的学习,不顾任何事情,但是在半年后的某一天当睡梦中的我被我妈妈从床上拽下来,我狠狠得咬了他一口,当我愤怒的拳头狠狠地打在玻璃上,碎片划伤了我的时候才明白,他的疑心病,他怀疑所有的人,我可笑的相信她会是我的依靠,亲人,远离吧,从那之后浑浑噩噩,不知所以,渐渐得陷入另一个麻烦。

不知不觉眼睛里泛起了泪花,我知道自己不能再回想了

恍如隔世,真的很怀念那个时候四个人骑着单车并排着一起前行的日子,那个时候,我考虑的不是这么多,那个时候我单纯相信我是妈妈最在乎的,我可有可无的爸爸离开了我们,我觉得很好,因为我真心厌恶他,但我知道我妈妈很难过,我要努力,让他看到希望,所以我努力过好每一天,同时我也结识了在那个时期我最珍贵的朋友。

记得自己的一句自以为是的名言在我的字典里,可爱和白痴是一个概念,这是说宫令的,那家伙没法说,有时候语言犀利的你只能冒冷汗,有时候又装萌,弄得我们鸡皮疙瘩满街跑,他有成为一种能成为艺术家的气质,不过这气质是疯狂的,字字珠玑却又命中要害,每次翻他的个人主页总会有种被雷到的感觉,还有肖璇,周雅。我们都有不同的人生境地,其实在外我会说我们几个是怎样怎样的好,快乐,但我这忧郁的眼睛看到的确实另一番风静,毕竟我们才刚刚开始,迷惘充斥了我告诉他们我们都会到我们期望的远方去的,我们都会,都会。

暮光的童谣


在遥远的风中隐隐传来了古城的童谣,千年的城市,却有着年轻闪烁的心。即将沉落的暮光中,灰墙后是孩子的唱笑与沧桑的老人唱出的童谣,不急不徐的碎念,却唯有尾音拉得悠长。脚步的细碎与书包的跳动声为这一切符和,伴着声音穿街过巷,又分散开来融进某座小楼或小街。如同扯断了线的珠子四处散落进各个缝隙,似是再寻不回。然而第二日又如见了磁石的铁屑,纷纷聚拢,随着那磁石的牵引,穿街过巷。

风中的歌谣聚了又散了,天上的云朵分了又合了。

清晨不知哪个院落中的学校,哪间爬满青藤的教室里飘出来天真烂漫的小学生清脆欢愉的念声。古老的童谣在孩子的唇齿之间如圆润的珠玉般跳跃而出。那老师的声音,却是舒缓平静,如同初夏的微风,伴着童稚的音符渐飘渐远。

午后不知哪座小楼里的住家,哪个遍植花木的阳台上传出来祖母缓慢和声的清唱。古老的童谣似乎更添了几分古气,在午后微暖的阳光中愈发醺人。间或有幼童轻微的呼吸,蒲扇舒缓的摆动,手掌温和的拍抚,在午后的阳光中酝酿。

暮色里不知哪条映得金黄的小街里,哪面落满阳光的灰墙后又传来了一如既往的童谣。古老的童谣,在风中一日又一日地荡漾了千年。传唱的声音由稚嫩转为沧桑,又由沧桑转为稚嫩;由清脆转为和缓,又由和缓转为清脆。刹那的回忆,却可以永生永世地流转,随风弥散,越飘越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