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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散落的贝壳之我的童年

发表时间:202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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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第十节.散落的贝壳之我的童年,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十节 散落的贝壳之我的童年

一缕缕清凉的晚风,透过轩窗飘了进来,心里顿觉轻松凉爽。我索性推开门户,走了出去,走入深邃的夜色中。月光像银灰的轻纱,轻轻挥洒在忽明忽暗的路灯两旁。举目遥望星空,那一颗颗亮闪闪的小星星,挂在墨彩卧底的苍穹上,顽皮地眨着眼睛,仿佛把我带回了儿时,那个屋檐上,托着下巴数星星的情景。童年的一景一幕,又清晰地浮现在眼前。

我出生在东北的一个小村庄里,没有巍峨的群山围绕,也没有婀娜的河水环抱;没有苍松翠柏装饰,也没有山花烂漫点缀。可就在这样一个荒芜的方圆几里地的小村庄里,我却度过了无忧无虑、开心快乐的童年。

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每当村头大柳树上,那些叽叽喳喳的黄雀,卖弄婉转的歌喉的时候,就是杨柳发芽,桃花吐蕊的春天来临了。春天里,万物复苏,小草偷偷的抽绿,树木渐渐地葱茏。燕子像又找到了自己的家,衔来嫩泥,在我家的房梁上筑起巢来,还欢快地在屋里屋外飞来飞去,像是在表达她喜欢回家的欣喜。

而我们小伙伴们更加欣喜,在整个村子的大街上,跑来跑去,偶尔弹弹硫硫,偶尔打打桨杆圈,偶尔跑到草丛里抓蝈蝈,总是快乐无比。当夕阳西下,远远地看见爸爸妈妈,扛着锄头、铁犁从田里回来的时候,才会乖乖地跑回家。

我们家哥四个,没有女孩,我最小,妈妈最疼爱我,总会把好吃的东西偷偷留给我。我也最淘气,总会在家里到处翻,看哪里有好吃的东西。当时家里穷,一日三餐不是就着咸菜吃大馇子就是吃苞米面大饼子就着萝卜汤。只有当秋天,黄橙橙的麦地有了收成,妈妈才舍得给我们蒸一锅白面馒头。

过年的时候,家里也不会像现在,买很多好吃的水果和糖块,更甭提买牛羊肉了,不过,我还是非常盼望过年,邦年根儿时,家家户户会扎起大红灯笼挂在大门口,并系上五颜六色的彩条,看上去很绚丽壮观。妈妈也会走六里地,到供销社买一方便袋冻梨和一斤大块糖回来,放在下棚里,留着过年吃。当家里大人不在家时,我们哥四个,就会悄悄溜到下棚里,每天偷吃一点点,还没等到过年,冻梨和大块糖就会所剩无几了,爸爸妈妈后来知道了,气的哭笑不得。

家里的三哥从小就爱打抱不平,记得有一天下午,我正在家里和小伙伴们弹硫硫,就听见门外三哥和谁在吵吵嚷嚷、还有连哭带骂的声音,我赶紧跑出去,看见三哥被东院的八宝子掀翻在地,骑在了身下,我挤进人群,顺着三哥往左掰他的劲,我双手握住三哥的胳膊,一起用力,向左拧,三哥顺势腾空而起,把八宝子打倒在地上,紧接着就是三个耳光,扇在了他的脸上,顿时,八宝子的脸上鼻口窜血。我被当时的场面吓跑了,偷偷溜回了家里。

晚上,妈妈把三哥训了,我口若悬河,替三哥讲情,妈妈才没有打三哥。平时,我会站在妈妈的立场上想问题,更会心疼妈妈,有一次,妈妈得了胸膜炎,在县里住院,表姐在那里陪护,不舍得在医院花钱买饭,总是每天早晨在家里带饭去,我经常会在灶坑里,烧几个小土豆,给妈妈带去。那时,每天傍晚,我会站在自家的麦秸堆上,向村头张望,盼着妈妈能早点出院,跟表姐一起回来。当时天寒地冻,冻得我站在那里直打哆嗦。

说道寒冷,东北的冬天,寒风刺骨,呼出的气体,都会在发梢上结上厚厚的霜。可是每当雪花漫天飞舞的时候,是我们小孩最开心的时候,我会给我家的大黄狗套上缰绳,栓在爸爸亲手给我做的冰爬犁上,让它拉着我,兴高采烈地来到村东头,那个自然形成的大片冰面上滑雪。

这时候,家家户户的小孩子们都会跑出来,在冰面上聚集着,坐在自己家的小狗爬犁上,你追我赶,尽情的滑雪。有的小狗是白色的、有的小狗是黑色的、有的小狗是花色的,远远望去,整个冰场上就像一幅镶嵌在银白世界里的五颜六色的小木偶剧,三五成群,说着、笑着、吵着、闹着,一片欢乐的场面。

在这个小小的村庄里,虽然说没有水榭楼台、雕梁画栋,在别人看来只不过是穷村僻壤,而在我的内心深处,这里是生我养我的一方热土,像我儿时的摇篮一样,摇啊摇,不知有多少天真和欢乐都摇在这里面,又有数不尽的自在和乐趣珍藏在记忆中。当时,我会常常遥望高远而湛蓝的天空,那里变幻无穷的朵朵白云,就像是我的七彩祥云,载着我童真的遐想和梦幻,飘向很远很远的地方。

第十一节

童年碎片

童年是隔壁大婶院子里泛着青绿就诱得小弟和我流起口水的那树青杏,是邻居爷爷家菜园里被我们偷吃掉的细长嫩绿的些许萝卜。

是清澈的小溪里被突然激起一片片涟漪的水漂惊走的匆忙游虫,是布满青苔的鹅卵石底尚不曾长起硬壳而蠢蠢欲动的觅食青蛙。是溪边荡漾着的青草,岸上拂水的垂柳。是盛开着粉嘟嘟花骨朵人面相映红的桃花,抑或是那漫山遍野的绿色的野菜、不知名的的野花。

是竹林深处里掠过的野兔狡黠的背影,是檐下吵翻了窝的麻雀的叽喳。是溪涧深潭里溅起水花的光屁股狗爬,是装在纸灯笼里照亮夜幕的微弱萤火。是蹲在荷叶上腆着肚皮的蛙们不知疲倦的鸣唱,抑或是夏夜繁星里老槐树下摇着蒲扇乘凉的爷爷肚里永远讲不完的聊斋及童话。

是滚动着铁环的一张张笑脸,是背着书包抽打着陀螺不停旋转的逃学顽童。是跳橡皮筋的小妹辫梢上跃动着的蝴蝶结、绣球花,是粘在姐姐脚尖于空中上下翻飞掉不下来的羽毛毽子。是昏黄的路灯下捉迷藏、玩斗鸡的少年浪子。抑或是那一起过家家,做饭饭,如今已不知踪影的儿时伴友。

是年节里的一串串响亮的爆竹,是正月里的锣鼓喧天的社火。是热情洋溢的秧歌,烟雾缭绕的滚龙。是那赤着上身,头系红巾,口里吆喝着要牛角花子的舞狮汉子,抑或是那鼓锣铙钗齐奏声里翻滚颠扑追逐绣球、迎接焰火焚烧的蜀河狮子。

童年是记忆深处的一块块斑驳鲜明的碎片,虽不完整,却从来不曾蒙受半点尘埃。

第十二节 舌尖上的童年

在我刚上初中的那年、那月、那日,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天,是我爸爸把我给送到学校的,那是,家境贫寒,没有轿车这类的带步工具,是爸爸用家里唯一的得力助手拖拉机,把我送进了初中的大门。

那一年,那个我。爸爸把我用自家的拖拉机送到学校的时候,我也蛮高兴的,为这样的一个好爸爸而骄傲,虽然说上去家境贫寒,但爸爸还是说到这里我都快要哭了,因为这就是谚语说的在苦不能苦孩子,在穷不能穷教育的道理吗?是的,鸦有反哺之意,羊有跪乳之恩,难道我们就对自己的爸爸没有什么要说的吗?我对我的爸爸是这样说的人间的甘甜有三份,您却尝了十份,这辈子做您的儿女我没有做够。

就在那次爸爸把我送进初中的时候,第一个星期周末放假我都回家,当走到家里的时候,爸爸总是第一时间问我:孩子,怎么样,第一次住校感觉?说到这里,我就对爸爸即使恨有时爱,恨他是因为他把我送进这里住校(因为当时宿舍楼还未修好,我们就在那样小小的宿舍里竟然住了那么多人)我这样说的目的就是:每当晚自习快要下课的时候就感觉头痛,这也是我这个第一次住校生的烦心事吧;

于此相反,我更爱我的爸爸,是他把我一手拉扯大,当然也上不了妈妈,还有爷爷奶奶对我的关爱和照顾,从小到大,我的一切经济来源都是爸爸给我的,是爸爸一手撑起了这个家爸爸,您对我们的爱既严厉有细腻,还有在我小的时候,是奶奶哄我的,因为爸爸被我们逼的不得不去外地挣钱,家里的农活基本上都是靠妈妈完成的,爷爷还得去放羊,放牛,就这样,奶奶不得不哄我吧,所以说我挺感谢我的家人,尤其是爸爸。

就在我五年级的时候,家里发生了一件令人不愉快的事情,奶奶突然间得了白内障,基本无法看清东西了,白天还算是能看清点,一到晚上,可以说是彻底失明了,什么也看不清了。所以说不得不尽快进行手术,但对于我这样的家庭进行手术是多么困难的事啊,是的,的确是比登天还难,就这样一直给耗着,

耗着。等到奶奶什么东西都看不清的时候,已经是我上初中二年级的时候,爸爸还在外地打工挣钱,未回家,是我的姑父们带奶奶去做手术的,这说明了爸爸是个冷血动物吗?不不不,那是因为家境贫寒的缘故,是的金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那么又为什么这样要说呢?难道奶奶做手术急用钱,但家里却无法支付被逼爸爸去挣钱,这不是最好的答案吗?

是的,我那可敬可畏的爸爸给予了我许多许多,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去恨我的爸爸呢?对老师这样评价过: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但我更觉得这句诗来描写爸爸是最合适不过的,是啊!春蚕吐丝丝丝不断,蜡烛照路路路通明,是自己的爸爸给予了我许多许多也为我们付出了许多许多那么还有什么理由去恨他们呢?

金秋六月,童年如梦,美好的时光给予了我最初的怀念与想象。童年趣事,在我年幼无知的脑海里会不是的浮现出来的,那想象力、加上那种想法,难道不是童年里最值得留念的吗?在我最美好的童年是在我的老师的陪伴下度过的,每每自己心情不是很好的时候就喜欢听罗大佑的《童年》:池塘边的榕树上 知了在深深叫着夏天 福利社里面什么都有 就是口袋里没有半毛钱 总是要等到考试前 才知道该念的书都没有念 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 迷糊迷糊的童年 。童年的趣事在这里留下了最好的回忆,这也是我们最想要的结果?难道不是吗?在我们即将走到青春门槛的时候,我们的童年去哪里了呢?

爸爸,是您让我的童年变得更加有声有色。我的童年为此留下了许多的难以忘怀的记忆,爸爸,一个神圣的名字,就是因为有这样的一个人,才是我的生活变得更加绚丽多彩。童年是风,吹来多多天云;童年是云,化作新春的雨;童年是雨,滋润初生的花;童年是花,伴我暮看晚霞。童年趣事真的好多哦,在我的脸颊上若隐若现。那个时候的我即调皮又淘气,家人对我的态度即关心有、、、哈哈哈,童年,无忧无虑的童年,心敞开得像一朵云彩;梦飞翔得像一只蝴蝶;笑绽放得像一串歌声;它像一首老歌回荡在人们记忆的深处、、、、、在我快要初中二年级第一学期结束的时候,爸妈就带我去旅游,俗语说的话:儿行千里娘担忧,娘行千里儿不愁。就当我们三人去外面游玩的时候,住在家里年迈的爷爷奶奶还在担心我们的安危呢?这难道不是那句谚语的最好证明吗?那我们作为他们的儿女和孙女,还有什么理由不去尊重他们呢?这些也许就是我们00后的代言人吗?不不不,并非是这样的,我们只不过是不理解他们罢了,如果我们连一点最起码的道德品质----感恩都没有的话,那么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去做他们的儿女呢?童年就在我们不经意间已经走过啦?童年的许多事情都是最有力的。

那年,舌尖上的童年

第十三节 可否把我的童年分享给你---写给当今时代的农村孩子

童年,对于农村孩子来说,那时多美好的记忆与回忆啊,当城市孩子在幼儿园或者是在其他优雅的环境中共享天伦之乐之时,我们农村孩子的童年在哪里呢?我们又怎样去享受的呢?这也许就是农村和城市的差别吧?不不不,作为一个在农村中长大的孩子来说,这就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即的过程,但是,在我们的童年最黑暗的时候,是他----我的启蒙老师鼓励我们,要坚持下去,任前方道路荆棘丛生,你们一定要持之以恒,在童年的道路上决不要留下遗憾,童年的时光永远是最绚丽的一颗,关键是看我们怎么去面对和解决呢? 是的,星星再小,也会发光的;在我们即将走向青春的时候,童年就在这里开花结果了,至诚至真莫过于童年,至纯至善不外乎童年。童年的雨露永远滋润着那些幼小的心灵。

童年真好,真好童年。在我们最无助的时候,在我们快要崩溃的时候,是的稚嫩的对岸定会是丰满的成熟,

第十四节 农村孩子的童年

童年,那美好的时光早已在我们的脑海中留下了最美丽的种子,任凭前方道路有多艰难,我们将会永远的坚持下去,俗语说得好:天高任鸟飞 海阔凭鱼跃童年的美好时光将永远的镌刻在那历史的丰碑上的。是的,童年的谚语永远是泥泞中的那一个亮点,有着出淤泥而不染 濯清涟而不妖的高贵品质,有多少次妈妈教导我们,但我依然坚信读书不是读死书,求学不是求分数的道理,妈妈的话永远都是对的,这句话对我来说并非完全是对的,小时候一直教我们。。。。

第十五节 结束语

别了,童年

挥手别去了,

那充满稚气的孩童时代,

时间带领着我不断成长。

真希望河水向着反方向流淌,

带我找回那久别了的

童年时光。

管它水复山重 母亲的叮咛是行路的给养 燃烧的热血把征帆鼓荡

祝福我吧,船已启航。

李大伟,男 。笔名:心妤,现为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xx届在校学生。对文学颇为喜爱,作品见于《星星》,《西海都市报》《诗刊》《网》《中华文艺网》等各级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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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的百节溪


这些天照顾五岁的侄女儿,她告诉我六一儿童节快到了,爸妈安排什么活动、学校又有什么节目。是啊,五一过了就是六一。我们这代人生活在物质匮乏的年代,我的童年是在县城外的百节溪度过的。

那时候,我和外公外婆在一起,住在现在的滨河苑农家乐旧址。

上世纪70年代,那儿是一座破旧的农家四合院,坐南朝北,靠在山脚下。朝北的一间大屋是堂屋,门前一口石磨,记得我五六岁还没磨子高呢!东边是厨房、寝室,外公有病,住在紧挨厨房那间。我和外婆住外间。西边是猪圈,鸡舍。

北边是乡亲们赶场的大路,路边有棵很高大的杏树,树旁的小路弯弯曲曲地通到河边,小溪也顺着小路进河里。春天,杏花盛开的时候,风里都是花香,引得我和小伙伴们在树下捉蝴蝶、捞小蝌蚪。

夏天,丝瓜藤悄悄地爬上厨房的门楣,直到到外婆兴奋地喊:结出好多丝瓜了!哦,十多公分长的丝瓜坠在瓜藤上,吊得瓜藤都成弧形了。外婆养了好大一群白洛克鸡,鸡舍的门一开,这些精灵们迎着朝阳,争先恐后跳出去。

那时候,我没上幼儿园和学前班,四五岁时,外婆教我读拼音,背唐诗,学算术。当我做得好的时候,就奖给我8字形酥饼,叫做卷卷酥,这酥饼就是我每天做功课的动力。我和小伙伴玩泥巴回来,被外婆打手板,还唱儿歌:黑波罗,黑波罗,伸出个手手向婶婶,要呀要馍馍,羞呀羞死了。

我过五岁生日,外婆煮了鸡蛋,外公逗我,可以把鸡蛋给我吃吗?我反问,有这样的小孩儿吗?于是外婆给我讲了孔融让梨的故事,这就是我礼仁的启蒙。

有一次,外公带我去赶场,我也记不清是从哪儿弄回来许多废木块,劈成小块,用蜡笔涂成五颜六色的,就是我的积木。我用这些积木堆积着儿时的梦

一个冬天的早上,妈妈和小姨都回来了,围在外公的床边。原来夜里土墙垮了,砸着外公了!好像还伤得很重,后来舅舅也回来了。不久,外公永远离开了我们!外公去世的时候,我七岁。在我的印象中,外公没有语言,只是望着天边叹气!

成年以后,我才懂得,那个年代,外公外婆是右派,臭老九!80年代初的秋天,摘掉了外公外婆头上的右派帽子,外婆恢复公职,重新走上了讲台!我们把好消息带到外公墓前的时候,外婆泪千行,哽咽着说了一句话:外公要是看到今天,该有多高兴啊!

他们乐观的生活态度,在我幼小的心灵里播下了种子。

童年的百节溪,伴我渡过了生活的逆境!

童年的百节溪,这幅风景画将永远珍藏在我的心宫深处。

沦落的青春:第十章


第十章

在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我们开始了紧锣密鼓的编排工作。因为在我们合唱队里只有丝丝对艺术比较专业,所以排练的工作都交给丝丝。

排练的场地被选在了吴明家的门口,那里安静而且平坦,只要将杂草铲除干净就和学校的操场不相上下,而且也没有再次发生火灾的隐患。

搞演出就像写小说一样,都是不容易的事情,但是在丝丝的专业指导和安排下,我们很快就熟悉了表演的基本规律和技巧。

丝丝将我们合唱队按照高矮顺序分成三排。因为和丝丝的私人关系,我站在了第一排的中间,那便是所谓的领唱这样的待遇就跟在城管队当个堂主一样。

虽然我们的合唱队有了一个女性,但似乎这样的工作依然索然无味,除了偶尔跑来几只乌鸦以外就很少有其他的观众光临了。

有一次,我们正按丝丝的指挥排成三队,忽然之间从草丛里爬出一条蛇来,除了几个人还原地不动外都吓得魂飞魄散,跑开了。

当然,吴明的老爸是这为数不多的观众之一,他常常喝醉酒后就坐在场地边的一堆干草上,向我们挥手,或者为我们鼓掌,也常常被我们的表演弄得哈哈大笑显然,我们的表演更像是一出闹剧。

这样的紧张排练一直持续到了文艺汇演的前一天晚上。

文艺汇演的那天是小城有史以来最热闹的一天。

那天,1999的周围被一些彩色丝带包围住了,里面就做了文艺汇演的场地。

你应该知道1999是多么宽阔的,当铺上红地毯的舞台搭在上面的时候也显得那么的宽阔,几乎可以同时站上二十头水牛。舞台的后面是很大的一块布,不知道是谁把小城未来的照片弄上去了,还在上面印了几排大字:热烈欢迎各企业来城关镇投资。

舞台的前面摆着几排凳子,一看就是留给领导和企业家们坐的,再往后的空地才是群众站的地方。

八号的那天,几乎所有小城的人民被动员而来,如此壮观的场景恐怕只有第二次世界大战才能一见。先是各级领导的小轿车排了几排,官位不高的没有小轿车的也把电瓶车骑出来了,夹杂在轿车之间,同样具有有车族的特色。

县长的吉利高级豪华轿车被停在了一个显眼的位置,当太阳一出来的时候,光芒就洒落在车身上,四处散发光芒,就像如来佛脑袋后面的光芒一样。

这天,我们很早就来抢位置,功夫不负有心人,有人见我们是城管队的很快就给我们让出了位置。位置就紧紧地跟在领导坐的凳子的后面,原本是几个小学生抢到的,然而现在是我们的了。

在上报节目的时候,我们的节目被排在了老后面,所以我们大可在台下做半天观众然后再上台去表演。

十二点过的时候,文艺汇演的开幕式终于开始了。先是砰的响了一声,人们纷纷朝台上看,只见纷繁多彩的胶片朝天空飞去,又徐徐而落。然后台上的几颗大灯同时发出耀眼的光芒照射在舞台中央。主持人上来了,主持人的装扮惊艳群雄,让在站的所有妇女都嫉妒不已。

主持人刚一上来,阿大阿二就躲在底下嘀嘀咕咕的,阿二说:主持人脸皮白得跟日本女人一样。

阿大嗯了一声,说:假如穿的衣服再少一点,把胸和肚脐露出来就更符合中国人的审美观了。

完全正确!阿二说:如果不穿衣服的话就完全符合。

你应该知道,其实主持人完全没有阿大他们说的那么美丽,只不过用一层粉把真实的自己藏起来罢了。

主持人上了台,先是清了清嗓子显然,这个动作不是那么的雅观,但是似乎很和台下那些人的胃口然后调整一下自己的身体,好让自己的身体感觉到舒适和自在,并且站在舞台的正中央。

我以为她准备说话了,但是她望了望台下,于是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主持人又上来真是扫人兴致。我原以为有一个当家的就可以,但是成双成对的思想似乎在小城人民的心中根深蒂固,干什么都要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简直就像逛窑子一样。

男主持上来后也是清了清嗓子,然后站在女主持的身边。

啊!男主持发出很漫长而深沉的一声,美丽的城关镇

啊!女主持的这一句比刚才那一句更加漫长,美丽的城关镇

接着,他们说了半天的废话,就像揍人时还要问对方是不是愿意让你揍一样。

虽然已是入秋,但当一大堆人挤在一起的时候你同样会感到闷热难当,不多一会儿,我的背脊就被湿透了。

我望了望丝丝和其他兄弟,大抵除了阿大阿二和丝丝外大都没有很大的兴致听主持人的连篇废话。

幸好,这样的废话在我还没有崩溃的时候结束了。

我以为该是上演节目的时候了,但当主持人宣布请县长上台讲话的时候我几乎有一种想抽人的冲动。

你应该知道,连绵不绝的讲话是小城领导讲话的一大特色,他们一开了口就像决了堤的大坝,堵也堵不住。

县长上台后先是向台下鞠了一个躬但我相信,群众并不在鞠躬的对象里然后从裤兜里摸出一张稿纸来,将它展开,接着他就将它念出来了。仿佛此时在县长世界里就只有他的稿纸,连台下的关注也不看一眼丝丝告诉我,站在台上的人要和观众有眼神的交流。

如我所想,他一念就念了半天,几乎是从太阳在正空中的时候一直念到太阳西斜的时候,就连台下的其他领导和企业家也不耐烦了,他们不停的嗑瓜子和喝水,几乎是想把我们小城吃穷喝干。

因为不耐烦的时间长了,所以我对第一个节目的到来十一分的期待,就像期待老爸拿钱给我让我把丝丝娶回家一样。想时,我偷偷的望了丝丝一眼。一看到丝丝,那种抑制在心里的想抽人的冲动和烦闷的感觉便消失殆尽了爱情真是奇妙的东西,我想要是患了癌症的人也完全可以用爱情将之治愈。

县长的讲话终于完了,他下台的时候还是鞠了一个躬,但我依然坚定的相信,在他鞠躬的对象里并没有包含我们群众在内。

我以为讲话的内容会就此结束,但是我依然想错了。接下来又有一个人站到了台上,或许这个人的出现让你我都很惊讶,他就是我的老爸。我说过自从老爸的煤矿厂再现辉煌的时候他就成为小城经济的领头羊了,现在出现在台上毫不为过。

此时台下纷纷躁动,想必他们是在讨论:以前没有把王大贵挂在旗杆上暴晒两天是正确的,他是我们城关镇的领头羊。

其实,当我用领头羊这个词来形容老爸的时候我便后悔不已,因为羊并不是什么好东西,假如你认真将我的故事看下去的话,那么你就会知道小城以后的山羊都会产生一种吃肉的不良嗜好。

老爸的出现让我很感动,但是想必台下的群众大抵还不知道我这个社会的败类就是王大贵的儿子。但是我光顾感动,我对老爸的发言没有丝毫印象。

其实,我当时多么想让丝丝知道台上的人就是我的老爸的,我想我也应该让丝丝喊他一声老爸。但是我没有这么做,你应该知道我才是一个正在念初中的学生。虽然我认为我已经算是大人,但是这种算大抵是不能包含结婚在内的。

天啊!终于轮到节目上场了。

在主持人接下来请欣赏城关镇第一中学带来的舞蹈《发展在呼唤》的声音后,一班的女生从舞台的两边走到上面去。

她们排成了两排比我们的三排差远了。

天啊!你应该知道她们的舞跳的实在是不敢恭维,我想要是丝丝指导我一上午的话我就能跳出比她们更好的舞蹈当然,在某些欣赏家的眼里,女人的节目总在最好的,就像电视里老出现的什么贵州小姐,亚洲小姐一类的;不知不觉间,美女早也在欣赏家的眼里成了展览品。

以后的节目都不怎么样,我想比起我们的简直差远了。我唯独对一首独唱的印象很深刻,那首歌的名字叫做《啊!江南》。当时音乐响起时就大叫了一声:大家好,我是鸡鸡其实你应该知道我之所以对这首歌深刻是因为我的鸡鸡这个名字很深刻。我想小城人民的精神生活已经完全可以和大城市的人相媲美比如上海已经发达到可以请鸡鸡等明星来演唱的地步了。然而结果让我大失所望,上台来的不是鸡鸡。我之所以知道他不是鸡鸡是因为我认识他,他是在兄弟夜总会里卖唱的一个家伙,换句话说就和古代在人家的饭桌旁拉二胡的一样。

对于这个唱《啊!江南》的家伙我也是不敢恭维的,因为他长得十分不怎么样,就连《啊!江南》也没有人家鸡鸡唱得好。

很快就到我们的节目了,我们从群众站的地方撤到了舞台的边上去,然后按照丝丝的安排排成了三队。当主持人报幕说接下来请欣赏王若西等的大合唱《城关镇领导之歌》时,我们就整整齐齐地朝台上走去,这种感觉有点像进派出所的感觉,警察说进去,我们就进去了。

其实你应该知道当我走到台上去的时候丝毫没有紧张,除了台下的掌声让我震耳欲聋以外,我一切处之泰然。

我上了台后很快就在丝丝的眼神的指示下找到了舞台正中央的位置,其他人都向我靠齐。

此时,我恍然间有了一种站在讲台上的感觉,我发觉台下人的小动作历历在目:有的人在嗑瓜子,有的正在交头接耳的讨论,有的正摇头晃脑地看着周围其他摇头晃脑的人,有的傻瓜似的向我们挥手致意或者说是想朝坐着的人的后脑勺上扇两巴掌也说不定表演开始了,丝丝担任我们的指挥。

此时,阿大阿二们的小品也同时上演。

其实用小品这个词来形容阿大阿二们的表演是完全不专业的,他们的表演充其量只是一些动作语言罢了,都是为了配合我们的合唱而存在的,按照丝丝的说法,这个叫做歌舞。

想到歌舞,我忽而又想到了歌舞升平这个成语,想必小城人民群众的生活已经发达到可以歌舞升平的地步了。

我们的一切表演都是按照原先的排练来的,就像学生做题目一样,只要往脑子里安一个答案,遇到相同或相似的题目时直接把答案写上去就行了我们把这种东西叫做死记硬背。

其实我们的表演也是死记硬背出来的。当丝丝的双手向下一摆时,我们就齐声唱到:

在这和平的小城,有我们辛勤的领导,领导啊领导,带领我们走上幸福的大道。

此时,没有穿衣服的阿大阿二正扛着锄头望着几个其他兄弟装扮的西装革履的领导向他们走来。

嗷,领导!嗷,领导!我们依然继续唱道:你的双手沾满了汗水,沾满了汗汗水。

此时阿大阿二和领导们深情,激动地拥抱在一起,阿大还拿出一块十分洁白干净的手巾给领导擦汗。

我们红领巾,要向领导们学习,为了祖国,为了家园,为了城关镇,我们要牵着领导的大手,迈着工业化的步伐

我们的歌曲就此结束,阿大阿二他们扛着锄头拉着领导的手向台下走去了。

最终,我们的表演就此结束。

我们依然按照丝丝的指示,一排一排的朝台下走去了。

从雷动的掌声中,你应该知道我们的节目是如此的大获成功。

我们下台后依然回到原来的位置,继续观看完了接下来的表演。

在我所能接触到丝丝的日子中,今天应该是她最开心的一天了。她一直笑容满面,开心的样子就像一个孩子得到一颗花生糖的奖励一样。

文艺汇演一直持续到了傍晚的时候,那时候整个1999上依然人头攒动,挤得水泄不通,连回家的山羊也被堵在了1999上,不断地发出咩咩咩的惨叫声。

当然,现在的山羊还不知道它们以后会变为食肉动物,要是现在知道的话,它们一定不会发出咩咩咩的惨叫声了,而是哈哈哈的大笑我想,当山羊进化到可以吃肉的时候也许会发出哈哈哈的笑声的。

在文艺汇演临将结束的时候,小城的领导举行了小城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一次剪彩仪式,参加剪彩的是一家化工公司。按照一些博学多才的人(比如我们的地理老师)的说法,这家化工厂就像生成毒药一样,很快就可以把城关镇毁灭了。在领导的眼里,这样的言论自然是危言耸听,制造社会不良舆论和危害社会稳定的。

为了庆祝演出成功,我们依然去兄弟夜总会喝酒。

到夜总会的时候,我们又见到了那个唱《啊!江南》的鸡鸡。

他见到了我们,向我们打了个招呼:好啊,你们今天的表现很不错,很多人都为你们鼓掌。

谢谢。我说:其实你唱得比我们好多了。

后来他说要为我们唱一首,我连忙婉谢。

这个晚上,大抵是我最痛快的一个晚上之一,我一直想是不是因为我为小城做出了贡献才感觉痛快的,后来我想通了后发觉不是,黑社会终究是黑社会的,即使干了好事也还是黑社会我想,这大抵也是小城特有的文化之一。而我之所以痛快,是因为望见丝丝高兴了,她那是一种发自内心深处的高兴,是一种最纯真的高兴。

今晚丝丝喝了很多酒,我原以为酒可以用来消愁,没想到心情好过了头后也可以用酒来消一消的。丝丝喝了酒后就一直躺在我的怀里,你应该知道深爱的人躺在自己的怀里是什么感受了,即使她正哇哇的大吐,你也不愿意将她从自己的怀里放下。

爱一个人就将她紧紧的抱在怀里,假如你松开手的话或许就再也没有将她拥入怀抱的机会。

我们喝好酒后就离开了。

丝丝已经完全的沉醉,软绵绵的趴在我的身上,一动不动。我想她是不能回相会美发所,而且我再也不想丝丝回到那个地方去。

每当我想到丝丝的处境时,我就暗暗发誓,我一定要找好多好多的钱将丝丝娶回家去。于是我也暗自发誓,我要收好多好多的保护费,首先就要收相会美发所的。

收保护费的想法暂且告一段落,先把丝丝弄回家去才是真的。

其实,你应该知道弄一个女人回家去是很糟糕的。你试想一下,当一个家长望见自己正在念初中的孩子将一个醉醺醺的女人背进自己的卧室的时候是怎么样的一副情景,我想这是不用多说的。

但是,他娘的!背就背了,连老爸也管不着。

你应该知道爱情的魔力是伟大的,它甚至可以让你造自己家长的反。即使是初中生也无所谓,他娘的谁规定初中时不能有爱情的。况且我还是两基来的,连校长也管不着。

当我们出来的时候,除了我以外的人都醉醺醺的,毕竟我是有事在身的人。

虽然我有事,但是其他人似乎并不理会我事的重要性,他们出来门后就捡起地上的一块石头朝着黑暗深处扔去,想把长胡子乞丐引出来真他娘的,疯了!

果然,石头到时,黑暗里便发出啊啊的几声。

这一声响,他们就拔腿而逃,而我背着丝丝就像蜗牛爬一样。我想要是我再快一点的话,丝丝一定从我的背上摔下来的,而我一定得保护好丝丝。

正当我这么想的时候,长胡子乞丐就飞也似的跑出来了,我听着他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我想找个地方赶紧藏起来,但是周围除了一堆堆的废砖头外就只有一些不能藏人的野草。

此时,吴明也离我而去了,他喝醉了酒后就变得跟他老爸一样的疯狂,连兄弟被扔在了狼窝里也不知道。

如你所知,我们很快就被长胡子乞丐追上了。他大抵只是嗖地一下就出现在了我的面前。他手里拿着一根很长的骨头,根据生物书上讲的,这么大的骨头想必只有恐龙才有。他盯盯的凝视着我们,眼神很好奇,很让人害怕。我赶紧转了一小步,让丝丝完全藏在我的身后,即使他要打人也先打着我,假如他要对丝丝动手的话我一定和他拼命,我会像一匹狼一样,丝丝的咬住他的脖子。但是他只是好奇地望着我们,眼珠子一动不动,右手里的骨头高高的举着也一动不动。

至此,我以为长胡子并不是一个轻易动手的人,我想我应该跟他讲道理。

但是刹那间,我便把这种和平相处的念头打消。

长胡子乞丐突然张大了嘴巴,大叫一声:啊

当时一股恶臭的气味立刻涌进我的鼻子里,加之酒精的作用,我想我马上就会吐出来。

我想我死定了,他一定会用那根恐龙的骨头将我的脑壳敲碎。

但是,我想即使是在绝望的时候也应该试一试曾经想过的办法没有试过,谁也不知道行不行于是我准备跟他讲道理,我的脑子里顿时产生了千万条让他不适用暴力的理由,比如:打人是犯法的;好孩子是不打人的;你不打我我就给你棒棒糖吃但是我觉得这些想法是那么的幼稚、荒唐而可笑,于是我对他说了一句最干脆最具有原则性的话:打你的人那边去了。说着,我顺手指向吴明他们逃走的方向。

没想到这一招果然奏效,长胡子顺着我手指的方向嗖地一下消失了。

自此,我终于知道疯子比正常人讲理多了。

经过这一次磨难,我终于感受到保护自己爱的人的重要性。没有人希望自己爱的人受到伤害,假如敌人朝你的爱人伸出利刃的话,你会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身体挡在她的前面。我想,这就是爱情吧也难怪懂爱的人都死得早。

经过漫长的长途跋涉,我终于将丝丝背到家里去了。当时夜已经很深,我想即使老爸在的话也早已睡了,即使没睡被他望见了那也无所谓老爸也管不着。

我将丝丝背进房间后,就小心翼翼地让她躺在床上,为她盖上被子。之后,我便一个人静静地趴在窗台上观看外面的风景。今夜的夜空十分明朗,对面的烟雾清晰可见,只是不像以前那样直了,被风吹成了S型。

我记得,当我开始从这里向外面看的时候,自己是怎么的孤独和无奈,常常成为薛小虎实现人生理想的最佳对象。但是现在一切都变了,变的速度完全超出了我的想象,仿佛只是嗖地一下。

忽而,我又想起了常叔说的那句话:世界就像一锅豆子,只有坏的才能浮起来。

我回头望了望丝丝,心想:我也是有女人的人了,是大人了,我不能再让人欺负,也不再能让自己爱的人受苦。

童年之观影的故事


村民们注意了村民们注意了今天晚上七点今天晚上七点在大队门口播放电影《地道战》村民们注村里的高音喇叭里断断续续忽强忽弱的传来这样一条振奋人心的消息。

坐在黑白电视机前的父亲高兴的说:哈哈!今天有事做了!我更是欢呼雀跃,拍着手叫好。电视屏幕闪了两闪,父亲拍了拍电视机外壳,跳动的画面又静止了。

快到七点的时候,我和父亲就出发了。父亲牵着我的手,我拿着我的小板凳,走在白天马车走过的土路上。父亲花了五毛钱为我买了一袋瓜子,我打开袋子将瓜子倒进了我上衣口袋带里。

大队的院子里早已挤满了人,有说有笑的。小孩子有坐在父母旁边吃东西等着电影开始的;有调皮的在追逐打闹的;在看北面的房顶上,几个孩子坐在房檐边大声地叫嚷着。一块白色黑边的巨幕挂在横跨在院子里的电线上,放映员在前面调试着机子。终于一道白光打在了屏幕上,光与影的交织是故事的开始

过了几年,村里个别条件好的家庭有了彩色电视机和影碟机,渐渐地那种让人怀念的露天电影就很少出现在村里了。家附近的小卖部就是有这样条件的家庭之一。夏天的傍晚,为了招揽生意,小卖部的老板娘就会把电视和影碟机搬出来。看电影的人并不是很多,十多个吧。因为不少人家里也有这些设备了,看电影好像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了。在她家门口我看了林正英的僵尸系列片。电影里僵尸惨白的面孔、长长的獠牙、以及奇怪的走路姿势都让我感到害怕。我也知道了僵尸怕糯米、怕符、怕童子尿、怕桃木剑。虽然小卖部离我家只有几个大门的距离,但看完电影后我感觉这条道是如此的漫长与恐怖。后来又看了周星驰的无厘头搞笑电影,还有周润发的赌片系列,动作片最爱看成龙洪金宝的了。有一天,老板娘放了一部华哥拍的电影。华哥和一个漂亮女子进了一个房间,互相亲吻着对方,好像要把嘴唇都咬下来。他们撕扯着对方的衣服,最后竟然脱的精光!华哥的下体冲撞着女方的下体,美女身后的荷叶窗帘被撞得啪啪直响,喘息声娇吟声交织在一起这样的带有冲击的画面震撼了刚上小学的我。哦,原来男人和女人也可以做这样的游戏。回到了家里,父亲在饭桌上愤怒的对我说:我看你看得挺高兴啊!我低声地说:没怎么看啊。父亲又说:无良的!竟然放这种片子!后来我才知道,这叫做三级片。

现在,我可以去电影院看电影,吹着空调不冷不热的,还有女朋友的陪伴,感觉又是不一样。也可以在家看,免费在互联网上看。看看现在谁家还有影碟机?恐怕要说,那是老古董了吧!

我的童年…


昨晚做了个惊心动魄的梦,梦见我妈是个特工,调查跨国犯罪集团的活动,而我是她的助理,帮忙整理资料,就像佳丽特工一样。

记得自己做过许多梦,有飞翔的梦,但是都是扑腾几下就掉了下来,还有梦见许多蛇,周公解梦说梦见蛇是一种好的征兆,可是等了梯田都是空欢喜一场。还有一次小时候,和奶奶谁在一起的时候,做了个噩梦。梦见自己贴在悬崖峭壁上,脚下是无尽的深渊,而到达对面却又没路,中间还有不断呼啸而过的飞机,当时我就哭了出来,我奶奶急忙开灯叫醒我,问我怎么了,我不经脑子地说:作业没做完。

哎原来是做了亏心事才做噩梦的,那次的作业是小学的一篇文章,题目是翠鸟,具体是几年级的我就记不起来了。

关于作业,还以一次是放暑假的时候,学校不止了超多的作业,要知道那时自己才三年级,放假了有自己的伙伴,至少十来个,有玩不完的游戏,享不尽的快乐,哪来时间去管作业,可是母亲管得紧,没办法,我把学校发的一本暑假生活不知道怎么做的给做完了,但是还有要求要写每天一篇的日记,我骗母亲说作业已经完成了,她也相信我,随我去玩。

可事情就是这这么巧,那晚马路对面一家的邻居过来串门,她儿子是我同班同学,她母亲当着我母亲的面问我:你儿子日记写完了吗?我母亲立刻问我:日记?什么日记?学校布置的吗?我吞吐地回答:是啊。母亲要我拿出来给她检查,我说放在哪里忘记了,就在一堆杂物里找,那里全是报纸,即使有哪里还能找得到,母亲肯定也觉察到了什么,但是她没有说,也让我继续在哪里演戏,可能是看要找到什么时候或者找出个什么借口来糊弄她。哎我实在是没有艺术天赋,只能坦白了。

小学在老家的村上上到了三年级,母亲看我实在没有自控能力,就把我托付给我的姑姑,她是另外一所小学的教室,离我老家大概只有半小时的车程那段时间,可以说是我最风光的时候,接着自己的姑姑是老师这个背景,我成了交点人物,我总能的到考试的第一首消息,什么时候学校有放电影,甚至连学校的老师那个包二奶了,谁赌钱输给谁了,我都能知道,我那些同学我乐意听。我有时也把自己知道的事渲染一下,讲得绘声绘色。有一回可能事情传开了,被数学老师知道了,他叫我还有其他的二个同学去办公室,一脸严肃:谁说的拉土车(莆田话嫖娼的意思)的?我有点怕,不过心里还是在笑:我已经想到他和女人搞在一起时候脸上的肥肉所挤出来的淫样了。后面的对话似乎很紧张,但是我给忘记了,似乎就是给我们说不清楚的事情不要出去乱讲。

小学毕业考是很有意思的事,因为学校比较小,可能全校师生加起来不超过一百人,所以监考老师是两个学校的老师呼唤的,正好,监考我们的老师是我三年级的班主任,他也认出我来了,在我旁边一直看着。本来是有两个监考老师的,不过听说另外一个被我们校长拉出去喝酒了 。

数学老师也帮忙着作弊,他把题目的答案写在一张纸上,考试一半的时候,我姑姑居然进考场了,走到我旁边,在我卷子下面放了那张纸,然后对我很含蓄的笑了下,这一行为直接导致我们全班的数学成绩全是98分。

初中的时候我母亲花了钱,一年1万8的赞助费把我弄到全是最好的中学去上课。初一的时候,我住在我继大姑父家里,我大姑父在我很笑得时候,出车祸死了。社会上说是因公殉职,其实我父亲说是喝多了酒,摩托车开的太快,一个急刹车,人飞了出去,后脑勺撞在电线杆上死的,很惨,整个后脑都没了,真诚了没脑子的人了,最后死的时候,托关系,弄了个因公殉职,风风光光地葬了。

接前面我住在我大姑父家里,他管得严,每天让我背英语,他虽然不会英语,但他交我莫邪,完了他照着书本一个个单子地对,那段时间被他管得很严,初二时候,我就给我母亲说我要住到学校去,我还不知道,我这个决定差点让我走上一条不归路。初二开始,我渐渐地变了,我爱上了电脑,迷上了网络里的精彩,我半夜起来和隔壁半的几个朋友一起去外面通宵上网,风雨无阻,下雨了就打面包车去,一晚上在哪里不吃不喝,就死盯着屏幕,知道第二天天亮才发现自己该回去了,回去了也不上课,太困了,在宿舍睡觉,班主任喊同学来宿舍叫我,我也不去,因为宿舍还有一个人陪着我。这段时间,真的是百废,但没有兴之意,老师对我的期末评语也变了,记得初一下学期是你是老师眼中尚未发光的宝石,下学期就变成了你完全变了一个人,让人不认识。我成了所有人讨厌的对象,那次我申请入团,全部十几个人就两个男的赞成,其他全部反对,那次我真的手上了,我变得很无助,我开始想念我的家人,我开始学会哭泣,我害怕每天的日落,我恐惧黑暗,无助,我天天都去校门口的IC卡电话亭打电话,一天2,3个,一接起来我就哭,哭的很大声:妈,我想去浙江,我不想在这。

我母亲迫于无奈,看我真的无心在莆田念下去,就把我弄到浙江去,我就进了子陵中学。

我可以想想得出来,我进初二(一)班的时候,是有多么地羞涩,地域的陌生,语言的缺乏,让我很难快速融入这个集体,他们脱口而出就是余姚话,我只能一脸疑惑地对着他们说:啊?

时间可以解决许多问题,虽然我还不是很会讲余姚话,但是大部分都能够听得懂了,而那段时间,也是我人生最快乐的时候,最无忧无虑的时候。我品尝到了读书会有的乐趣,我能够有很多的朋友,有我最爱吃的早饭滋饭团,我可以一回家就见到我的父母,我可以玩大话西游,有我最心爱的哈巴狗妞妞在家门口等我。我第一次看到了雪,让我到现在都印象深刻。一个下午下了大学,学校决定放假,我和每天一起回去的同学走在熟悉的路上,偏要走有血的地方,即使鞋子都进了雪水,但还是不亦乐乎。

转眼已是初三下学期,马上中考,我母亲又担心起我的自制来,就把我送到初三(6)班的班主任家里去住。那老师是教物理化学的,他的老婆是他原来的学生,比他小了10岁,但是他们还没有小孩,不知道现在有了没有,我在他家住了三个月,成绩也有大幅度的提升,有一次我的自然科学成绩考了180多分,比第二名多了20多分,让我非常开心。

中考考了544.6,一年多花5000,进了四中。

四中最大的收获就是能有一段感情,虽然这段感情是不尽于完美的。

高考考了464,算是超水平发挥了,进了诚毅学院。

大学是乏味的,没什么值得回忆。

我现在回老家,也曾想着去找寻童年的感情。我回去烤地瓜,假的小时候是很多人一起烤的,烤完了都是自己抢着吃,现在烤完我也就尝个1,2口,希望能吃出原来的那种滋味来。记得小时候有一次差点烤地瓜毁容,用毛巾取火,火太大了,想要把火熄灭,于是把毛巾拿起来抖,正好一阵风,把烧融了的涤纶吹在太阳穴这边,就觉得一阵火烫,一条混色的伤痕在脸上呆了2个月。

小时候我有一部蓝色的自行车,是三岁的时候买的,一直骑到初中。原来开始还不会骑车,就推着自行车跑,知道会骑。等到初中的时候,自行车太小了,就把自来水管和车座焊接起来,才能勉强坐下。有一次和别人汽车,他比我大,一条小路,一边是个用土垒起来的水沟,路很小,骑到中间有块凸起来的石头,我力气不够大,骑不过去,车就翻到水沟里去了,我摔在水沟里,脸朝下,估计是埋在淤泥里了,自行车压在我的身上。

等到我醒来就在医院打着吊瓶,严重脑震荡,头痛了好多天。我妈说幸好有个村上在田里干活的人看见了,把我救回去,不然现在早没我了。

小时候和伙伴们一起爬树,掏鸟窝,偷别人家的青瓜,桂圆,骑车自行车去好几里以外的水塘去游泳,打小霸王游戏机,吃一些五分一毛钱的糖块和汽水,就感觉到无比的满足。

老家的旧房子已经拆了,我过去的童年残留的记忆也越来越少了,原来嬉戏的田地早随着新房的崛起而被永远掩埋,也埋葬了我的快乐。我现在只能站在原来玩耍的地方,凭借着自己的想象,去找寻快乐的曾经,看着过去的照片,心里尽是无限的惋惜,快乐的逝去,又无可奈何,不知道我的童年已流向何方。

看着隔壁家的孩子,在我原来曾经嬉戏的水沟旁抓鱼,而那水沟也早已失去了原有的清澈。我也希望自己能够重拾那份快乐,可意义已经不一样了。

也许以后,我可以教我们的孩子,教他父亲原来的快乐方式,希望他可以把这份简单的快乐延续,这份早已残缺的记忆永远铭记于心。

等我踏上社会了,我想我也会写篇文章,来记叙我的学生时代,以及那曾经拥有的快乐。

童年的故事:我的童年我的幸福


几年前,央视主持人拿着话筒在大街上拦住行人问你幸福吗,要大哥大姐大爷大妈对着摄像机说出我很幸福,还要上电视给全国人看。当时我就在想,怎么可以这么问呢?幸福是可以问得出来的吗?

在我的认知中,幸福是自己内心的秘密,只有他或者她自己想说,才说得出来的,或者说,那样子说出来的,才是真正的幸福。

幸福是不需要附加太多的条件的,更不需要用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来作前缀或者后缀。幸福就是幸福,简简单单,也平平淡淡,但事后回味起来,则一定心潮澎湃浮想联翩,眼前再多的烦忧,因此而变得渺小。

在回忆童年的思维游荡中,我一次次地体会着幸福,哪怕重复了千百遍的场景,也会让我心潮澎湃,有时竟难以入眠。童年的幸福,正是那种没有附加条件的,没有被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绑架过、俘虏过的幸福。

我不是作家,但我想,如果若干年后,要我写童年的事,我一定能写成一本书。篇幅所限,再说现在我也还没那么老,暂且就分镜头式地写写我的童年故事吧。

一、哥哥

中文字的博大精深,实在巧妙而深刻。说兄弟是手足,实在太贴切了。我和哥哥,形影不离地长大。

哥哥大我两岁,等我大概七八岁的时候,两个人身高上的差距就不是很明显了尽管我从来没有高过哥哥。在去做客的路上,有点认识父母的人总是半开玩笑半当真地问咯两个小人是双双子啊?

和哥哥一起做过的事情实在太多了,那些经典的,也数不胜数,就说说装鳝鱼钓吧。

记忆中,家里传下来就有一些鳝鱼钓,大概有一篮子多,很讲究,不是用芦苇杆,而是用干枯杆做的至今我都没考证过这个干枯学名叫作什么。我们总觉得还不够多,哥哥带着我到大概两里外的干山上,用父母割草的节子(方言,指割草割水稻用的小镰刀)割来干枯,再走到钟管街上买来很牢的白线、大头针,新做很多的鳝鱼钓。

诱饵当然是最经典的曲蟮(蚯蚓)。早春的下午,哥哥把铁耙架在肩膀上,我端着一个盆,或者干脆拎了提桶跟在后面,一起到桑树地里垦曲蟮。只要地上满是新鲜的曲蟮粪便,一铁耙下去肯定有不少曲蟮等着我们眼疾手快有时还哇哇乱叫地去抓进盆里或者桶里。

回到家,曲蟮就被我们腰斩,还斩成四五段甚至更多。现在想来,好像有点不够友好,一点曲蟮道也没有。我们给每个鳝鱼钓装上一段曲蟮,整整齐齐码放在提篮里。有点腰酸,赤着脚,踏着晚霞,手上满是还没来得及洗掉的曲蟮汁液和腥味,我们来到田野里,沿着一条条田埂,一对对地把鳝鱼钓放在脚下的水田里、秧苗边。

收鳝鱼钓是最令人激动的事了,因为那意味着收获,且从来不知有几成,每次又不一样。

我们不愿错过收鳝鱼钓的最佳时辰早晨天大亮之前,因为据说天大亮了,已经上钩的鳝鱼会用尽最后的力气挣脱逃走。哥哥总是把爷爷养蚕用了几十年的铁皮闹钟架在我们和父母四人合睡的西式木床一头,开好了几点让它闹。因为太兴奋,太急切,有好几次,没等闹钟响,他已经在另一头把我踢醒:快点快点,收鳝鱼钓去!有一次他正要踢我,我就知道了他的动静,我竟已经早早地醒了在等着他叫我。

我总是跟在哥哥后面,他拎着提桶。到了田埂,就改成我拎提桶,他在前面收鳝鱼钓。他的理由是收鳝鱼钓蛮不好弄的,言下之意是他大,应该他来收,我从没有提出异议。看到被拖走一段距离的鳝鱼钓,或者那根干枯杆子一半沉入水里的,我们就知道多半有鳝鱼上钩了。哥哥手法确实很好,他总是轻轻地提起来,试着查看鳝鱼吃得牢不牢。如果很牢的样子,他就直接拎起来,放入我已经摆好在边上的提桶里,用右手中指紧紧地钳住鳝鱼的中断,左手提起鳝鱼头,把它的身体别在水桶的边沿上,使劲地几个来回,鳝鱼吃进肚里的大头针钩子就被别直后拉出来了,鳝鱼就乖乖地落入提桶中。如果发现鳝鱼吃得不够牢,哥哥就直接用右手的中指,箭一般下去直接钳住鳝鱼抓到提桶里。也有一些鳝鱼钓找不到的,应该不是被鳝鱼拖沉到了水底,就是被拖到了几米以外,不见了踪影。这时候我们总是很焦急,一来丢了一杆鳝鱼钓,二来很有可能错过了一条大大的鳝鱼,俗话说鳝鱼总是逃掉的大嘛。如果发现鳝鱼钓原封不动在原地,我们总是悻悻地直接收起,甩好线头投进提篮里,再说一句又没咯!。

等到天色大亮,我们的鳝鱼钓也往往收完了。哥哥提着满满的两提篮鳝鱼钓,我的木提桶已经沉甸甸的了。有时候会有半桶,再不济,也会铺满提桶的底。

东隔壁和西隔壁的奶奶看我们赤脚提提地提了提桶回来,总是说:这两个小人真会得弄,今朝屋里又有好菜蔬吃了。

杀鳝鱼、烧鳝鱼,就是爷爷的事情了。等我们长大一些,也帮着爷爷杀。爷爷总是用大蒜头红烧鳝鱼筒,放点糖,在灶头上用柴火烧很长时间。那个味道,不是现在的饭店里的红烧鳝筒好比的。父母从田里回来,吃了我们捕来爷爷烧好的鳝鱼,总是说好吃好吃,但也总是不厌其烦地告诫我们,早上去收鳝鱼钓一定要小心,不要被蛇咬了,也不要碰到电线。

等到上了初中,我们这样捕来的鳝鱼,除了留下一点自己吃,就拿去钟管街上卖钱了。哥哥骑着28吋的重磅脚踏车在前,我骑着26吋跟在后面。过新桥的时候,因为桥很高,哥哥总是先把他的28吋停好,回头过来,在后面帮我把26吋推过桥,他再回来拿自己的28吋。

鳝鱼多半是在轮船码头边上出手的。我们好像没有和买鳝鱼的大人讨价还价过,大概只论大小两个等级,价格是整条街上都统一的吧,我们也不懂。拿了用鳝鱼换来的钱,我们就到学校上学了。有一次,买家是一个老太太,她说没带钱,要到家里拿,要我跟着去。我紧随其后,没想到一路跟到了学校里,原来老太太是退休老师,就住在学校宿舍里。于是,被陆老师发现了,好在他也没有批评我不来早自习却在卖鳝鱼。这件事,现在陆老师还会经常和我说起,我们总是哈哈大笑。

上个月,我带儿子去了洋山岛,那里的山上有不少干枯。无论我再怎么动情地解释,儿子大概也不会体会到,这种看上去再平凡的植物,曾经以鳝鱼钓杆子的身份,在我的童年中,扮演过多么重要的角色。

和哥哥在一起,记忆深刻的好玩的事情,太多太多了。

抢茅坑也是一桩。爷爷多次和我们说过,以前,家里还没有衰落的时候,条件好,连茅坑都分大小,大的边上有一个小的,专门给孩子们用。是啊,家里通往后屋那高高的木门上,有两个门闩,一高一低,大概有小孩的时候就用低的,这样孩子就可以自己开关门了。想想,早在那个时候,家里就已经是那么的温情满满了!

大概是叫手足的关系,上茅坑的时间也经常会碰到一起去。不是我等哥哥,就是他要等我。一个在有那扇有低门闩的木门下龇牙咧嘴,一个端坐在茅坑上嘻嘻哈哈。等的实在憋急了,就下最后通牒我数到10!于是开始一、二、三地数,被等的就加快速度结束战斗。

分糖也是一桩。现在想来,那时我应该是三年级。我们村小学,五个年级,分作两个教室上课,一共就只有沈老师和陆老师两位女老师,学生大概不超过六十人,一、二、三年级在一个教室,四、五年级在隔壁。这就是复式教学,城里长大的同龄人应该没有经历过。哥哥尽管比我大两岁,但因为上学第一年时,在床里和我打闹时腿受了伤治了很久,所以推迟了一年再上一年级,于是只比我高一个年级。

不知从哪里得了一颗水果糖,大概是沈老师分的吧。我攥了那颗糖,下课后找到了隔壁的哥哥,要他先咬掉半颗。哥哥毕竟大了,大概在众人面前显得难为情,或者,他就是要让给我吃,于是,他数落了我一顿。我悻悻地走回了,但心里还是高兴的:反正是你自己不要吃的!

猜广播里的话,也是很有意思的事情了。上学前,我们开口说的都是原汁原味的家乡方言。那时候,应该是因为水乡地方交通不便,人际交往不多,以至于我们那里的方言的地域区分度,可以精确到一个自然村落。走在钟管街上,听不同的口音,就可以知道谁来自哪个村坊。我们尚博行政村的北墩和南墩,当中只隔了一条并不宽的河,还有一座桥可以过,两边的方言中,就有一些词语或者语调是不同的,我们一听就听得出来。

因为方言占据了绝对地位,再说也没有电视看,以至于我们上学前,全然听不懂普通话。村里的水塔上有一只高音喇叭,每天在那里哇哇乱响着。我和哥哥经常互相问:喇叭里在说什么呀?有一句话我们听得最多,于是忍不住去猜了后来有文化了,才知道那是广播里在播时间:刚才最后一响,是北京时间点整。我们俩长期在想,这句话什么意思呢,为什么每隔一段时间就要说一遍呢?想啊想啊,哥哥终于告诉我:好像在说,刚得来(方言,刚才的意思)真好白相我点点头,觉得好像也是这个意思。是啊,我们那时的语汇里,除了白相,本来就没有别的了么!

二、国良

也是奇怪,小时候一起结伙玩的,都是光郎头,没有女孩子和我们一起玩的。大概和我们同年纪的女孩子也确实没有,或者,更确切的是我们不愿意和她们玩,不是嫌她们胆子小,就是怕她们向大人告密。

和我一起玩的最多的,除了哥哥,就是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四个人。他们四个人分别有绰号:尖头、蛔虫、鳅瓜子、大腿。我的绰号叫嘎来菩萨(方言,弥勒佛的意思),据说是因为我小时候坐在坐车里,在门前一天到晚不哭,总是咧着嘴对着路过的人笑,只要爷爷给我吃饱。那时,村里绝大多数男人都有绰号。这些绰号,绝对精确无比地描述出了每个人的最大特点。有的叫眯细眼,有的叫白眼,有的叫白头发,也有的,甚至用最不文雅的词语作绰号,但大大小小的都习惯于叫,被叫的人也从来不会以此为羞耻。我常在想,如果现在也流行绰号,大概就不会发生见了面却忘记对方尊姓大名而万分尴尬的事情了吧。

国良家就在我家西隔壁的隔壁,他家里说话我们家里也听得到。国良最大的特点是老实,在我们的队伍里,算他最老实了。但尽管他很老实,我们也不会怎么恶意地欺负他,多数情况下,我们总会想法子让着他,比如在吃旁东的时候。所谓吃旁东,就是一起摘了桑果、蚕豆之类,堆在一起,我们席地围坐一圈,一起大快朵颐。吃旁东是有规矩的,大家从来都严格遵守,极少违犯。摘来堆在一起的蚕豆,会提前在其中几颗比人数少一,插入小竹片或者木片,然后混入一堆中,再起底翻身拌一回。接着大家一二三开始吃,谁吃到了暗插好的竹片或者木片,就会主动说啊,我吃到了!于是他就必须停下,不可以再吃,只好留着口水看其他人继续,直到下一个倒霉蛋来陪他流口水。那个一直没有吃到暗器的人,就可以把最后的蚕豆消灭干净,然后大家嘻嘻哈哈地回家。

和国良一起做过的有趣事情,很多,其中,捕蛇那次,应该是印象最深刻的。二十多年后,国良来上海,和我多年不见了,我问他,还记得那次捕蛇吗,他不假思索地说当然记得啦!

去捕蛇,是为了去钟管街上卖钱。现在想来,小时候我们真的有勤劳致富的精神,塑料纸、废铜烂铁,我们都会去捡了卖。夏天,我们潜到水底挖出珍珠蚌,也可以卖钱,五角一个呢。

那天想了很久,我和国良终于下定决定去捕蛇了,但不敢告诉大人,因为是肯定不被允许的。我从家里找到了一个化肥用完了的蛇皮袋,叫上国良,去了。那天天还挺热,我们沿着小河一直往南,绕过九学兜,来到了叫作上其王郎的地方,那里对于我们而言,已经是很远的半径了。朝南的河滩上,经我们用桑树条捣腾,偶尔会钻出一条条蛇,主要是水蛇,毒性不大。国良比我胆子大,一个箭步上去就把蛇踩在脚下,然后死死捏住它的头,提到我早已在边上张开好的蛇皮袋里。等我们走到龙山桥,蛇皮袋里已经沉甸甸的,足有好几斤了,于是我们背着斜阳,回家了。

当天已经来不及去钟管了,于是把蛇皮袋扎紧,偷偷放在我家前屋里。第二天,等我去拿下蛇皮袋,发现竟然少掉了一大半,原来,蛇真的有伸缩功,从我紧紧扎住的口子里逃跑了。没报告大人,也不管所剩多少,我和国良就去钟管卖蛇了。

现在从家里到钟管街上,走路应该不超过半个小时,如果开车,发动机还没热就可以到了。但在那时,到钟管可是要绕来绕去,沿着河走过很长的石板路,再走过田野里很长的弯来弯去的烂泥路,过新桥、五福桥,走过高高的堤坝,再走过一片大大的田野,路上应该不会少于两个小时。

收购蛇的,钟管街上只有供销社一个地方,店面朝北开的。那里的大人告诉我们多少钱一斤,我们反正也不懂,就把蛇皮袋放在磅秤上给他们称。记不起来究竟是九毛钱一斤,一共一斤一两,还是一块一毛一斤,一共九两,反正店里那个人最后拿给我们的钱是九毛九分。我算反应快的,问他,能不能给我们一块算了,因为我们要两个人分的,九毛九不好分啊。但那个大人就是不肯,九角九就是九角九!是啊,那时候,一分钱还可以买两颗水果糖呢。

我拿了钱,和国良就回家了。本来很开心的时候,我们两个都有点闷闷不乐的。我在后面,国良走在前面。我心里在盘算着,九毛九,怎么分呢?我想国良大概也应该在思考这个严肃的问题。

就这样两个人有点郁闷地走回了村里。等到快要过大会堂的时候,我想问题总要解决啊,钱总要分啊。于是,我终于开了口,对一直没有说话的国良说,你拿五角,我拿四角九好了。国良说,好的呀。于是,我们就把用蛇换来的钱,分掉了。两个人一下子变得雀跃起来了。

三、阿伟

阿伟家和我家前门对后门,稍微有点偏,他只比我小十几个小时,尽管我是初七他是初八的生日。他从小长得快,个子高,又瘦,伟和蛔读音又相近,于是得了蛔虫的绰号,当然,我们有时候也叫他长脚怪鸟。阿伟话不多,脑子转得倒快。他父亲在村里或者乡里干活,大概有工资拿,所以家里条件在我们几个人中算好一点。

阿伟经常从家里拿出好东西(方言,基本是好吃的零食的意思)分给我们吃。他奶奶给一对杭州的夫妻带过他们唯一的女儿青青,那对父母大概偶尔来看女儿,估计也会带些糖果什么的来,于是我们也跟着享福吧。

阿伟很大方。记得比较有趣的是,阿伟家常常有一罐一罐的蜂蜜,不知道哪里买来的。这玩意,对于我们其他几个,可绝对是稀罕之物。阿伟于是常常从家里抱出蜂蜜罐,用小勺子舀了给我们一个个吃。有一次,只有我和阿伟两个人在一起,他用蜂蜜罐de盖子,倒了一些蜂蜜从家里后门溜了出来。我和他躲在稻草堆边上,伸出舌头,你一口我一口地舔着吃蜂蜜。那次从蜂蜜中飘出来的清香,我现在还想得起来。

阿伟在学堂里做数学题,打草稿的是村里或者乡里什么单位的便签纸,薄得透明的那种。家里没有上班的,就没有这种草稿纸用,只好买八分钱一大张的白纸,自己用剪刀裁开了打草稿。每次我向阿伟讨他的草稿纸,他总是很大方地扯下一叠给我,呶,拿去!

阿伟的打弹弓水平,在我们几个人中,是最好的。他的弹弓,做得也很精致,形状规整,橡皮筋也多,最多时候应该是二十四条,或者三十六条,中间夹子弹的是真的牛皮,是从村里皮鞋厂的废角料里捡来的。

在阿伟的带领下,我们每个人都装备了自己的弹弓,多数都是用老虎钳剪了家里的粗钢丝做的。子弹多数是小的圆石头,也有用爬到栎树上摘下来的种子的。一年之中,我们玩的道具也随着季节更替而变化,有三角包、弹珠、电池盖、竹箭、高跷、瘫牌位、跳绳、康角码、曲儿,等等,但弹弓似乎是我们常年的装备,一直在身上带着,大概这玩意最能显示出男子汉气概吧:谁也不要欺负我。

我们玩弹弓终于太过分了,因为我们把弹弓还带到了教室里,下课了还拿出来炫耀给女同学看。陆老师实在不能容忍了,大概她最怕的是弹弓的子弹打到同学头上或者眼睛里,那是很危险的。陆老师于是下了命令:明天把弹弓统统上缴!

这下子麻烦大了,没有弹弓怎么过日子?!阿伟还是脑子快,说,我们自己另外做几把交给老师,真的不交出去。于是,第二天,我们几个交给陆老师的弹弓,只是我们临时用很软的铅丝做的假的,形状歪歪扭扭,毫无生气,橡皮筋也是少到不能再少了,大概只有四根或者六根。陆老师照单全收,竟没有一点点怀疑我们已经偷梁换柱了。现在想来,那时陆老师是不可能不知道我们那点小伎俩的,她只是不愿伤及我们的自尊心,也不愿真的剥夺了我们的童年。

放学的路上,阿伟露出一排牙齿,对我们说:那(方言,你们的意思)看,听我咯好否啦!于是,我们又钻进路边的树林,打绿豆子(方言,指一种羽毛绿色的小鸟)去了。

四、吃冷饮

自从八十年代初水田和桑树地分到各家各户后,父母就一刻不得歇息。上有爷爷,家里共五口人,分到的近八亩水田,要种三茬子(方言,指一年三季作物,两季水稻,一季油菜或大麦),还有四亩多的桑地,一年要养四季甚至五季的蚕,最多的四张种,最少的一张或者更少。爷爷也会帮衬,他当过生产队里多年的蚕桑指导员。

生产关系的改革,真的解放了生产力。记得那次,现在想来应该是八十年代初,父亲在晒谷场上,用掼稻场打稻谷。爷爷看到一大推稻谷,语气凝重地说:想不到,同样的田,同样的人,可以出这么多谷!尽管父母和爷爷如此辛劳,且没有遇到大灾或者倒霉的境况,粮食和蚕桑收成也不错,但那个时候家里的经济收入还是很低。

然而,尚不会帮助干活,或者大了一点后也只能帮着干点轻便活的我们兄弟俩,似乎在这种大人们始终处于繁忙劳累中又没有多少钱花的日子里,竟也体验着一丝丝的快乐和满足。其中,卖了稻谷在钟管街上吃一次冷饮,便是极大的一桩乐事。

早稻收好、扬干净、晒干,七月底或者八月初,就要用船载了运到钟管街上的粮管所去卖。因为叫作卖,我便曾几次问摇着橹的父亲:阿爸,这一船谷好卖几何(方言,多少的意思)钞票?父亲几次都同样回答我:一分洋钿也没有的!于是我还要问个为什么会一分洋钿也没有。父亲于是一次次和我们说皇粮国税的道理,尽管我们似懂非懂。父亲会接着告诉我们,等公粮卖完了,还有稻谷的话,就可以卖余粮了,就有钞票了。

现在想来,那应该是卖完了余粮后的福分。拿到分分角角的一叠钞票后,父亲就会对跟在他屁股后面的我们兄弟俩说:去,吃冷饮去!母亲则总是不愿去,说她吃了冷饮要牙齿疼的。其实,那时是骄阳似火的夏天。

父亲于是带了我们兄弟俩,走到位于钟管街上唯一的位于东首拐角上的冷饮店里。店员会爽快地推开躺在地上的冰柜的盖子,要我们选,吃绿豆汤,还是冰牛奶现在想来应该是用炼乳冲的,还有清凉汤,一碗应该在一毛钱上下。我们父子三人每人要了一碗,坐在那里的吊扇下,慢慢地喝完。我总觉得那一高脚碗的冷饮实在是少了点,但也不会央着父亲买第二碗。没有空凋,头顶的吊扇足以把滚烫的温度降低很多,家里可没有电风扇。

那碗只有卖了余粮才有得喝的冷饮,实在是太好喝了。至今,我还记得那冰牛奶的香气。

母亲,则总在粮管所那里的树荫下,等着吃好了冷饮的父子三人回来,一起再摇船回家。

五、吃肉

老家的方言里,有很多非常达意的词语。其中,有很多用吃来指代某件事情的。

吃豆腐,是指人去世后办的丧事。至于为什么叫吃豆腐,大概一来是豆腐白色,显示出悲情,二来那时经济条件不好,这种餐桌上,豆腐确实是主角,而荤菜绝对只是搭配和点缀一下。吃粥是指吃早饭的意思。由于大人要下田干活,体力消耗大,所以老家那时一天都是吃四顿的。第一餐早饭就叫吃粥,也真是名副其实。每家每户都是吃粥的,最多外加一点咸菜过着,算是一顿早饭了。条件好一点的人家,或者包产到户条件好一点后,偶尔会用米粉做些糕点,大人们吃了不至于很快就饥肠咕噜了。

吃肉可是一件大事情。吃肉的意思是指喝喜酒。至于为什么这么称呼,大概是因为只有在喜酒上,平时荤腥少有的人,才有机会吃肉了。要知道,那个年代逢年过节,也不是经常有机会吃肉的。家家户户招待客人,主打的几个硬菜无非是红烧肉、肉圆、鸡肉、千张包、囫囵蛋等几样。主人会热情地给客人夹菜,把那几个硬菜分给客人们吃。但客人们心里都明白得很,小孩子也是严格执行大人在出门前作出的教导,不会轻易真的去吃掉主人已经给夹到碗里或者面前的这几样大菜,而只是盯着那几个小炒菜和素菜吃,最经典的是芹菜、包菜、茨菇、粉皮烧咸鱼等。等到客人吃完,主人收拾台面,就把那些已经分发出去的大菜,再夹回原来的碗里,等着下一餐继续吃。如此循环往复,一直要到正月底。

于是我们小时候很喜欢正月底做客。出门前,父母会一改教诲,意思是:如果肉夹到你碗里,主人说正月里没有客人来了,你们就吃掉好了,如果不说没有客人来了,就不要吃。正月底这样吃到的肉圆,基本上都是已经收缩得很小,也很干的样子了,但味道确实很香很香。开学后,我们还会带这种肉圆到学校吃。那个香喷喷的味道,至今难忘。等到肉圆吃完了,我们就吃咸菜,一连三天。

外婆是最好客的人,也是世界上最疼爱孩子们的老人。她不但要围着桌子给我们夹菜,还会把肉圆、鸡蛋捣碎,这样我们就不会不吃了。

上了岁数的人,都说现在的肉没有小时候的好吃了,我没有考证过原因何在,也不知道现在的肉是不是真的不好吃了,但我想,是因为那个时候肉少,所以好吃。至少,这是主要的原因。

其实,其他的一切东西,不也都是少的时候,才显得好么。

六、结语

读书年代,尽管成绩总是名列前茅,但我是最怕写作文的,每次写出来的文章,自己总是不满意,老师也不表扬,但有一次例外。那次,就是我在初三时写了《我的小伙伴》。

在这篇《我的小伙伴》里,我写了上面写过的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写了和他们一起上山下水、捕鱼摸蟹的故事。他们各自的特点,我也写得淋漓尽致。当时的语文老师是副校长房老师,他郑重其事地当着全班的面,表扬了我的这篇作文。我还记得,他说,尽管文章的头起得很长,但因为后面的内容很翔实、很丰富,描写很风趣,所以也不显得臃肿。

等我上了高中,假期里从湖州回到钟管,老师们还在说,我的那篇文章还在被当作范文讲给师弟师妹们听,一直讲了几年。只可惜,这篇作文现在已经无从找寻了。

想在想来,不是我那次的写作水平突然提高了,而是因为我写的是自己的童年故事,在那里,有我刻苦铭心的美好往事,在那里,幸福,是很简单的事情,从来不需要修饰,那个时候的幸福,是没有附加条件的。

同样的道理,如果这次我是用笔在稿纸上写的话,纸面上只有很少的修改痕迹的,因为,这篇文章,尽管有点长,我也基本是一气呵成的。

然而,我还是在担心。尽管写到这里,我自己还意犹未尽,也已经心潮澎湃,但我还是担心没有触动读者的心弦,读者依然无动于衷。

如果,作为读者的你,看到这里,有所心动,有所浮想,那么,也请你拿起笔,把你的童年,写下来,因为,那也一定会打动我。

让我们,一起找寻童年的幸福。那种幸福,我们可以享用一生。

玫儿(小说)第十章---第十三章


帐是要回来了,可该玫儿得的钱老谭并没如数给她,只给她三万元就不再提了,这回该玫儿要帐了。

玫儿偏偏找我要,说我让她去的,要我负责到底。

我也没有批钱的权利阿。于是对玫儿说:你找李总呀,你们当面谈的条件,他还能不认账?再者,他对你印象挺好的。

玫儿看着我有些微怒:找李总要肯定行,只是不想去。

可他有权批钱,你不去找他,找我有什么用?我不也是得找他。

不想找他,找过他一次,他找借口推拖。他对我有想法,你明白吗?

我明白,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多看两眼没啥错,权钱色的交易却是我深恶痛绝的。可我没那麽大权力,怎麽给她,还得去求他们。

好吧,我去找领导们试试。看着玫儿皱眉的样子,实在于心不忍,只好答应帮忙。

我也觉得挺亏欠玫儿的,说好的事儿不算,这老谭也太黑点,弟兄们出力,你总不能把提成的钱全拿了吧。

玫儿不断来找我,我也就不断找李总和老谭磨叽。结果钱还没要过来,我就成了几个熟知同事甜蜜的话题,伟君交桃花运了,给他们解释,他们都点头说明白了,看见玫儿来,照旧朝我诡笑,我总算明白世上为什麽有哪麽多绯闻了,冤死都没地儿说理去。

虽然要帐没捞到多大好处,还惹了个女记者缠着要钱,老婆依旧很放心,我经常跟她说起这桩烦心的事,她显出了极其痛心的体贴和安慰,甚至还当着我面怒骂我们赖账的上司替我解气。

入冬了,钱依旧没要来,和玫儿吃饭的次数有增无减,自然是玫儿找来,我也没法推掉,总是喊上几个兄弟作陪。玫儿还是那锲而不舍的目光处处盯着我,我也渐渐习惯了她追寻的目光,就像是阴霾的冬天里一道温暖的阳光,不由得让人心动。

又是周末,吃过酒饭,和宏强一起送玫儿回家,玫儿的家在开发区,离市内远点。我也有个习惯,晚上在外面喝酒,只要有女士,都要送她们回到家才放心,是礼节也是责任。

车刚到开发区,我的电话就响了,是老婆打来的,语气颤抖:君,你在哪儿啊,快点回来,家里有事。

老婆,怎么了,有啥事?

你回来再说吧。

好吧,我正和宏强送记者回家,很快就回去。

刚挂电话,宏强的电话也响了,还是老婆打来的,问我是不是和他在一起,交代宏强叫我快点回去。老婆怎麽了,她从来没这样慌神,也没这样查我的去处。送完玫儿,我不敢耽误,立马回家。

第十一章

推开家门,就看见老婆坐在客厅的沙发上脸色苍白惊魂未定的样子。儿子睡了,电视没开,她一个人坐着。看到我回来,她一下子扑到我怀里,要哭的样子,看来真是吓住了。我把她抱到沙发上,搂着她问怎么回事,她才定下神来一五一十地说刚发生的事。

孩子睡了,我刚想开电视,就有人打电话,我还当是你呢,谁知是个陌生人,他要找你,我说不在,他说你是他老婆吧,我说是,你找他有事我可以转达,他却说你不知道吧,你老公在外面和一个女的开房间,你要不要查一查,他还要说地点房号,我就挂断了。然后我就一下子懵了,象掉到迷雾里一样,恐惧,哆嗦,浑身无力。半夜陌生人的电话,电影上才有的,怎麽到咱家了,吓人。军,你是不是得罪甚么人了?还是遭人嫉妒,他们报复你故意挑拨咱家庭呀?那男的说话声音细,普通话,让我总觉得他是象熊倪一类的长相。你想想是谁。

老婆一席话着实吓了我一跳,怎麽会有这事,我大脑飞速转起来,会是谁呢,尽管在公司上升很快,我也没表现出来张扬,很注意和同事搞好关系,嘴上象抹了蜜一样姐长哥短地叫人家,请客吃饭小恩小惠经常不断,和每个人关系都不算差,不该会有人用这下三滥的手法对付我。我忽然想到了玫儿,她可是有个情人,听多多说他对玫儿很上心,会不会是他听甚么风言风语怀疑我,来报复我?我几乎确定了,和玫儿这样不远不近却似两情相悦的交往其实也有点心虚,直觉上怕出事,事或许就真来了。我明天一定得问一下玫儿。

顺着老婆的话,我迟疑了半天:大概是吧,回头我得去查一查,你千万别胡想。

老婆笑了,她说:我只是瞬间诧异,马上就想到有人故意使坏,没听完就挂了,我相信你绝不是那样的人。不过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听陌生人这样的电话,确实恐惧。

老婆竟有些不好意思,好像她表现出惶恐是不应该的,照着我的品质,在这种情况下,她应该象江姐一样坚定无畏。

老婆在这种时刻能为我想到这麽合理合情的缘由,足以说明我的事业在她心中的地位,面对这样一位忠心耿耿的妻子,我有些内疚。怜惜地搂着她入睡,一夜无话。

第十二章

听玫儿说过她的男友叫李江,是政府里一个小官员。最初也是因为报道工作认识的,暗地里相好三四年了。玫儿没打算让他离婚和自己结婚。李江也没想离婚再和玫儿结婚。他们都是对方的感情寄托,却不是终身依靠。情人关系就这麽维系着。令玫儿不爽的就是李江是个好吃醋的主,以前情人火拼的场面也有过。前两天听玫儿说李江开始关注我了。

我固执要求玫儿约李江面谈,玫儿见我态度很强硬,只好约李江出来吃饭。

吃饭安排在晚上。李江见到我,眼里带着审视。我感觉他会突然间不自信。他果真如我老婆说的那样,中等身材,瘦瘦的,深眼窝高鼻梁尖下巴,薄又紧绷的嘴唇显出了他的狐疑和敌意,说话声音尖尖,颇有几分熊倪的味道。我暗笑了起来。北方男人和南方男人的风格差距很明显嘛,看来玫儿更喜欢北国佬。

玫儿平静地给我们做简略的介绍,我们落座后胡乱聊些市里人们熟谈的消息,几杯酒下肚,人就熟了起来,话也不分深浅。

我趁势道出了早准备好的话:李江,咱兄弟归兄弟,话得说清,我和玫姐纯属工作关系,这点我必须让你明白。你们之间要有什么误会,自己解决,和我没关系,我绝不希望有人破坏我的家庭。我决不允许,不允许。

李江满脸堆笑:兄弟,误会误会,别介意啊,以后不会了,你玫姐都说清了。

玫儿两边劝着我们喝这两个半醉的男人吃完饭,又去歌厅喝通啤酒,k完歌,方才散去,已是凌晨两点多钟。这中间老婆和往常一样没打一个电话问我的去向,我是从头到脚地佩服她的气度。我回到家时,老婆正在酣睡,我扒拉她一下,她迷迷糊糊地说几点了回来了快睡吧,也不知道看清我没有,便又沉沉睡去。

第十三章

自从和李江见面后,玫儿来得更勤了。找李总,找老谭,要余下的钱,玫儿知道我没多大权力,也不再向我提这事。我感觉挺亏欠她的,还是暗地里找头儿磨叽,帮她要。玫儿总是顺道来我办公室里坐着闲聊。又是周五下午快下班,我正要拿起电话约几个伙计晚上喝酒,玫儿推门进来了,连个电话也没打。人还没落座,就冲着我嚷嚷。

军,我现在实在受不了李江,必须和他分手.。

又怎么了,吵架了?

他还是说我们两个有事,非让我承认。

他又不是你丈夫,竟这么能吃醋,真行。我看你们最好分开。你赶紧找个好主一结婚,不就什么事都没了,何必跟他不明不白混着。他又不和你结婚,你却落个破坏他家庭的名。

玫儿一听着这,更急了:我破坏他家庭,你说话有证据吗?他家庭本来就不和,那等我去迫害。我为什么破坏不了你的家庭呢。李江和他老婆本来就感情不好,我们在一起几年了,从未听他说他老婆问过。自己的丈夫在外面有没有女人,做妻子的一想就知道,他老婆不管不问,可见她根本就没在意过李江,更别说关心。我这怎没算是破坏呢?再者,李江和我之前和他老婆经常吵架,甚至闹离婚,现在他对她老婆和气多了。感情有了寄托,家庭也平静了。我看我还帮助了他们的家呢。或许他老婆也找到了寄托,不与他计较。

听着玫儿的狡辩,我思维混乱。

你可真是救世主。那干嘛分手,你们有感情有爱情,多沟通就行了吗。又不结婚,有啥分不分手的。嗨,玫儿,你真想一直这样生活?

原来觉得李江不错,爱过他。现在发现他有许多不值得爱的东西,厌烦了。他却口口声声要我对他忠诚,对一个你不再爱的人,你为什么要付出忠诚?对他,我原本也没打算结婚,他也是知道这点才和我一起这麽久。他是国家干部,考虑名誉前途也不会轻易离婚。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你没有体会吗?人要为自己的感情负责人,离过一次了,我知道我什么时候该结下一次婚。我想找一个值得我爱一生的人.。

那就快点找吧,别跟花蝴蝶一样不停地飞。

玫儿扑哧笑了。

花蝴蝶,我是吗?我也愿意停歇在一处。无尽风光,我却只看到一处值得落脚。可惜有人先占了。

玫儿半含娇嗔半幽怨的眼神勇敢地看着我。我不知哪来一股邪劲,竟忘了一直在竭力回避和她扯事,傻乎乎地冒一句:你指谁,我吗?

是啊,有一份真诚的爱摆在你面前,我愿意为你付出所有,不管你有没有钱,不在乎你里不离婚,只要你接受我就好,你是我这辈子最值得爱的人。

我哪儿值得你爱?我感觉脸有些发烧,有点小激动。

你自己也知道你是个优秀的男人,我更欣赏你的品质。

我的品质,我有些昏眩了。

未完待续

萤火虫的梦:第十章


《第十章》

李小山的突然离走,让方晴倍感蹊跷,她猜测一定是父亲从中做了手脚,于是大动肝火,扬言翻遍地球也要把李小山找回来!

两年后,方晴终于见到了李小山。此时,李小山的公司已经初具规模,人也变得自信干练了,让他更增添了一份男人的魅力。

可是,方晴没有想到李小山坚决地拒绝了自己的感情。为了说服她,李小山把自己的境遇一一告诉她。他还说,自己只爱乔一一个人,虽然他们不能在一起,但他的心却永远属于乔一,他不想渎职这份感情。

方晴的心冷到了极点,经过长时间的努力,她终于发现自己没办法得到李小山的心,不得不放弃了这份感情。

回首往事,方晴禁不住泪水涟涟。

望着一直昏睡的李小山,陈瑜也泪如泉涌,想不到,李小山经历了这么多苦痛。

五天后,李小山从昏睡中醒来。陈瑜激动万分:小山啊,我真害怕再也听不到你的声音了。

李小山幸福地笑了:姐,我又活了一次。而且,一睁眼就看到姐在身边,我真幸福!

陈瑜一直被方晴那次谈话困扰着,同母异父、同父异母,她恨不得马上从李小山那里得到答案,但是,看到身体极度虚弱的李小山,她真的于心不忍。

陈瑜这次出行耽搁的时间实在是太久了,开学的时间转眼到了,她不得不走了。

临行时,李小山拉着她再三嘱咐:姐,不要将我的事告诉大家,就让大家当我死了。

为什么?

姐,这么多年了,大家已经习惯了我的不存在,一旦知道我还活着,恐怕会打乱他们的生活的。尤其是乔一。

乔一,乔一,又是乔一!陈瑜心里酸酸的,李小山,这么多年了,你心里只有乔一,你怎么就不问问,为什么我到现在还单身啊?!陈瑜含着泪,赌气走了。

半月后,李小山收到了陈瑜的信。

小山,你知道我有多恨你吗?当年,你离家出走时,我都快疯掉了,关于沈冰的事,不管结果怎样,你都不该拍屁股走了啊。扔下那么多烂摊子让我替你收拾,我从心里恨你,恨你懦弱,恨你不负责任。但是后来,收到你寄来的一笔笔钱,逐渐原谅了你,觉得你小子还有点儿良心。

可是,在情感上,我真的不想原谅你。你知道吗?我今生等待的人是谁吗?是那个躺在河边柳荫下,总是扮我夫君的人啊!这虽然是我儿时的梦,看起来很荒诞,可是这么多年来,无论走到哪里,没有一个男孩子能替代你的善良和率真,我无法接受他们。我一直想亲口告诉你,可是,命运对我不公,我总是错过。开始,我不想影响你的学业,想等你参加工作后再告诉你。后来,看到你被小林姐的病忙得焦头烂额,我又想再等等。没想到,这时候,乔一走进了你的生活。

你摔伤时,我很后悔没有早点儿告诉你,怕你永远没有机会听我诉说了。可是,从你昏迷时那些梦呓中,我忽然觉得自己很傻,你心里只有乔一,即使她已经嫁了人。我很想忘记你,很想将这份情感咽到肚子里,可是我做不到,我感到委屈,我为什么不能爱你?为什么连告诉你的权利和机会都没有?

李小山的心陡然痛起来,怎么会?在他心里,陈瑜跟李小林一样,永远都是他的亲姐姐,即使在不了解自己的身世之前,他也是这么认为的。他怎么也想不到,陈瑜会爱上自己。姐,你怎么这么傻,这么傻啊?这么多年了,还傻傻地等,爱岂是等来的?

小山,你知道吗?那年冬天,我利用进修外的所有时间给你织了一件毛衣,准备进修结束时送给你,告诉你我的心事。可是,那天晚上,也就是小林姐去世一个多月的那个雪夜,你却带着乔一去车站接我,我的心一直在颤。你知道吗?我把多少期待和向往织进了那件毛衣啊。一路上,我都想象着你穿上时英俊潇洒的样子,想象着你从小林姐的痛苦中解脱出来时那种轻松帅气的样子。可是,我错过了,我真傻!我无法接受这个现实,我不愿再多看一眼这件情物,用剪刀结束了它的生命。然而,我的感情并没有因为它的消失而改观。

爱是自私的。小山,对不起!为了我自私的爱,我帮乔一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冯哥哥。也许你会问,我是怎么做到的?其实,我和冯凯是大学的校友,我们的相识颇具戏剧性。在一次春节回家的高峰中,我捡到了冯凯上车时被挤掉的一包东西,你猜是什么?就是你看到的那些关于乔一的画像,从这些画像中,傻瓜也能读懂一个男孩子的痴情。从见到乔一的第一天起,我就觉得似曾相识,直到偶然翻到冯凯的电话时我才突然顿悟,乔一,就是冯凯画中的主角。于是,我导演了医院门口你看到的那一幕。我原以为,冯凯的出现会拆散你和乔一的感情,我有机会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了。然而,我错了!对不起,小山!真的对不起!

还有一件事,我没有告诉你,其实,乔一和冯凯早就分手了。我本想再自私一回,抓住这次重逢的机会,创造属于自己的幸福。可是,我现在想明白了,爱是双向的,一厢情愿的爱终究会失败的,就像冯凯和乔一。我爱过了,爱的很傻,但我不后悔;我也将我的爱表白过了,尽管太迟了,但我毕竟说过了,也无憾了。至于结果,取决于你了,我希望你别再犯糊涂。

对了,在医院里我认识了方晴,她说李小林是你同母异父的姐姐,而我是你同父异母的姐姐,小山,你怎么会对一个外人开这样的玩笑呢?

看了陈瑜的信,李小山的心里如翻倒了五味瓶,他原以为自己一生最对不起的人就是乔一了,想不到,他的粗心和逃避也毁了陈瑜。生活呀,你怎么总是跟我开这样的玩笑?李小山使劲捶着自己的头。

当年沈冰出事后的第三天,李小山见到了乔一的姥姥。说实话,李小山很怕见她,乔一的姥爷姥姥都曾是政府工作人员,他担心他们不会接纳一个山里长大的穷孩子,心里有点儿自卑。果然,这位跟乔一一样漂亮的女人很直率地告诉他,他们就乔一一个宝贝外孙女,希望她有一个好的归宿,希望她一辈子幸福。在冯凯和李小山之间,乔家本来就倾向冯凯,原因是冯凯不仅对乔一一往情深,而且家底殷实,还拥有自己创建的公司。而李小山只是一名穷教师,没有什么前途可言,如今又捅出这么大的娄子,显然,不是他们理想的外甥女婿。最后,乔老太太拿出五万元钱让李小山打理沈冰的事,前提是必须离开她的外甥女儿。李小山当时满心都是愤恨,他非常瞧不起眼前这个女人,断然拒绝了她的要求。但是,乔老太太最后绝望的哀求让李小山动摇了:乔一的父亲有心脏病,都为这事气得卧床不起了,乔一早早失去母爱了,难道你愿意看到乔一再失去父爱吗?其实,李小山不知道,这是乔老太太导演的一出戏,以她的人生经验来说,如果金钱不能打动的人,只能从感情上找突破口。

而李小山恰恰跌入她的圈套中,他彷徨、他苦闷。这时候,母亲去世了,李小山又跌进另一口痛苦的井中。他以为,母亲的自杀是因为自己的不争气,因而他万分痛苦、自责。

从学校回家赴丧的那个晚上,李小山强忍悲痛,去看望病倒的奶奶,希望得到她对自己的宽恕。不料,刚从昏迷中醒来的奶奶捶胸顿足地哭嚎,从她的嚎叫中,李小山明白了母亲屈辱的一生,明白了杀死母亲的真正凶手不单纯是他自己。

李小林出生三年后,父亲在一次劳动中不小心从树上跌下来,伤了命根子,永远失去了生育能力。这对李家是一个天大的灾难,李家到爷爷这一代,本身就是独苗单传。而奶奶婚后七八年都怀不上孩子,才好歹收了一个养女,就是陈瑜的母亲。不想,在爷爷四十三岁上,奶奶又生下了父亲,李家的香火方才得以延续。可是,如今传到父亲这里,李家的命脉就这么结束了,奶奶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每天哭哭啼啼,病病哀哀,让李小山的父母不知所措。

就这么过了半年,奶奶终于琢磨出了一个办法借种。借谁的呢?这件事既不能张扬出去,又得保证质量。想来想去,奶奶将目标锁定到自己的养女婿身上。对了,就是他了,都是自家人,容易商量,而且,女婿是她亲自挑选的,哪儿看哪儿顺眼。

可是,跟李小山的父母一商量,俩人都反对。奶奶每天死磨硬缠,要死要活地要挟,父母终于架不住,勉强同意。她又用同样的方式征得了女儿女婿的同意,于是,悲剧就开始上演了。

李小山这个流淌着母亲和姑父共同血液的孩子一出世,就让父亲感到羞辱和厌恶,却无以排遣,只好借酒消愁。这可能是李小山从小经常挨打挨骂的主要原因。而母亲,看在眼里疼在心上,毕竟孩子是无辜的。有时不得不忍气吞声,有时看着过分了,替孩子分辩几句,往往招来一顿拳打脚踢。姑姑呢,当初只是出于回报奶奶的养育之恩,从心理上其实根本无法接受这个事实,面对弟弟、弟媳和自己的男人总觉得十分尴尬,从此也很少来往。两个好好的家庭就这样伴随着李小山的出世陷入了说不出道不明的痛苦中。

李小林,这个唯一能寄托父亲希望的孩子,不幸患病去世了,这对他是个极大的打击。从此,他整天泡在酒里,不思明天。对此,李小山和母亲用尽了办法也无法消解他的痛苦。

沈冰出事后,消息像长了翅膀一样,飞快地传遍了整个山村。父亲觉得大失颜面,将自己灌得醉醉歪歪,躺在院子里哭哭啼啼。母亲解劝无效,怕他夜深着凉,硬把他拽起来拖他进屋,不料,不小心碰伤了他的头,又招来他的一顿毒打。

就这样,母亲委屈了一辈子,在那夜彻底对这个男人死心了。想到小林欠下的一笔笔债,想到小山又惹出的事,看不到一丝生活的希望,就这样含恨走了。

李小山又痛又恨,恨奶奶愚昧,恨父母软弱,更恨父亲心胸狭隘,错不是母亲一个人的,而他总是将错迁到母亲一人身上,让母亲屈辱地活了一辈子。他又恨自己,恨自己不争气,如果自己争点气,母亲也不至于整天受气受折磨。

他发疯地一口气跑到小林的坟前,放声痛哭:姐,为什么这样,为什么要生我?为什么?我该怎么做啊?

他久久跪在李小林的坟前不停地哭诉,然而,天地间只有淅淅沥沥的雨声,四周死一般的沉寂。

当人们找到李小山的时候,他已经昏倒在李小林的坟前。冰冷的秋雨、满腹的悲痛将这个健壮的小伙子击垮了。在医院里,他高烧不退,迷迷糊糊地昏睡,连母亲下葬的时间也错过了。

李小山希望自己永远都那么睡下去,不再醒来,不再面对一张张令人厌恶的面孔,不再面对那一件件烦心的琐事。但是,恍惚中,李小林的临终前的话语唤醒了他:小山子,答应姐姐一件事,多替姐姐教几批学生,教他们学会《萤火虫》再给姐唱唱吧!燃烧小小的身影在夜晚,为夜路的旅人照亮方向,短暂的生命努力的发光,让黑暗的世界充满希望

李小山告别了母亲和姐姐,发誓要给她们争口气,就这样悄声走了。

想起往事,李小山禁不住泪流满面。娘、姐,小山子没有食言,小山子出息了,你们替我高兴吧!

真的,李小山在五年前就还完了所有的欠款,包括跟方晴父亲借用的二十万。虽然他没能站在教育的一线上,但他没有忘记教育,一直用自己公司的盈利扶持落后地区的教育,改变他们的办学条件。每到一处,他总是忘不了走进课堂,跟孩子讲一讲那个萤火虫的故事,教孩子们唱一唱那首激励他一生的歌:燃烧小小的身影在夜晚,为夜路的旅人照亮方向,短暂的生命努力的发光,让黑暗的世界充满希望

李小山用了一整天的时间给陈瑜写回信,他从自己当年的出走,写到做送奶员、装卸工、服务员、小店老板、营销工人、经理,一直到现在的董事长,将自己经历的酸甜苦辣毫无保留地倾吐出来。虽然当年他也曾对方晴谈到过自己的一些遭遇,但都轻描淡写,只是为了说服方晴放弃自己的感情,不像今天这样畅快淋漓,因为他相信,除了乔一,现在只有这位同父异母的姐姐能理解他的真实情感。他边写边哭,边哭边写,将积聚在心底所有的压抑一股脑儿倾倒出来。

最后,他写到:

姐,一切都过去了,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说实话,我本不想回头看自己走过的路,因为它带给我太多的眼泪。可是,自从见到你,勾起了我对往事的记忆,躺在医院里的这些日子,我一直在梳理自己的感情。现在,我想明白了,我已经不再有恨了,奶奶导演的悲剧、父亲的屈从苦闷、母亲的委曲求全,可以归结为一个词,那就是愚昧,根源都是教育,他们都没有受过几天教育啊,而且他们都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了,我还恨什么?因此,姐,今后,我在教育中一定会更加努力,不仅仅是为了小林姐的嘱托,而是不想再让这样的悲剧发生。

对于我和乔一的感情,当初我真的不能确定,自己有没有能力让她幸福。加上她姥姥从中作梗,我不想让乔一为难,更不想让她跟着我受苦,才选择离开。不过,我曾幻想着将来有一天自己出息了,如果乔一依然没有找到合适的人,我一定娶她。可是,自从我的腿残疾了,脸毁了,我再也不敢奢望了。后来知道乔一嫁给了冯凯,又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我以为乔一找到了幸福,也就死心了。没想到他们会分手,我很遗憾。

不过,一切皆有因缘,这也许是我和乔一的缘分。就像你我的缘分,这辈子,我们只能做姐弟了。姐,原谅弟弟的无知和无能,让你爱的这么苦。谢谢你的爱,我会永远珍惜!我也不想刻意再去追寻乔一了,因为经历了这么多,李小山已不再是当年的李小山了,而乔一也不是当年的乔一了,我们还能不能接受对方,还能不能找到当年的感觉,还是个问号。就让我们在心底彼此保留一份美好,一切随缘吧!

李小山写完信,走出房门,眼前清清的溪流蜿蜒而去,长长的垂柳轻舞着发丝,不知疲倦的蝉隐在树丛里唱着欢歌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舒心地笑了。

(完结)作者:王爱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