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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了解自己的需求吗?

发表时间:202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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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定看过很多的情感说说,我们总是想把自己满意的情感句子记录下来,到底有哪些优质的情感句子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你了解自己的需求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你了解自己的需求吗?

我的一个蓝颜知己叫我给他介绍女朋友,他说他喜欢千依百顺、小鸟依人的女孩儿,会用无辜的大眼睛眨巴眨巴看着他,伤心委屈了会躲到他怀里哭个梨花带雨,要以他为中心,最好是离开他就不能活的那种,他觉得这样的人才能称之为女性,才能让男人打心眼里去疼爱呵护。

我这个蓝颜知己已经35岁了,至今未婚,用他的话说要找一个喜欢的女孩子太难了,现在的女人基本已经失去女人的味道了,好像不用男人就可以撑起整片天。

他还笑着告诉我,刚认识我那阵,他也曾对我有好感,觉得我很符合他的标准,长得挺柔弱的,好像时时刻刻需要别人保护。没想到三个月后,他就彻底推翻了原来的判断,用他的话说我实在是太“坚强”了,让他没有了用武之地,再加上他也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最后我们就成了无话不说的知己。

为了找到这个心目中的女神,他从28岁找到35岁,依然孑然一身,他苦恼地问我:你说我是不是太天真了?连我妈都说要找个女强人简单,要找个这样的女人,要去月球上找了。

认识他这么多年,我相信他是真的很喜欢柔弱的女孩子,所以苦苦寻觅不肯结婚。只是,他真的了解自己的需求吗?

说说我自己的故事吧!

我认识阿彦的时候刚大学毕业,用阿彦的话形容那是清纯得一塌糊涂。据他自己说,他当初虽然没有热烈地追求我,但却是一见钟情的。据他描绘,我们初见的那天他刚出差回来,我穿着一身白色的连衣裙和另一个女孩笑语嫣然地远远走来,恍若不食人间烟火,让他有种看见女神的感觉(当然,现在他觉得我依然是他的女神,只是偶尔会朝女神经病靠拢)。

当他真正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他才知道长相原来最欺骗人,那些看着凶凶的女人搞不好挺温柔如水的,那些看着笑意盈盈的女人一转眼就怒目相对了。

那时候的阿彦和我的蓝颜一模一样,就希望女人能够温柔如水,虽然他没有像蓝颜那么执着,却也经常提醒我:女人要有个女人的样。

那时候的我根本不缺追求者,也是趾高气扬得很,为此,阿彦经常恨恨地说:我当初就是被你的长相骗了。

阿彦比我大十几岁,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已经事业有成,无论是阅历、收入,还是社会地位,我们都相差悬殊,当年的我一个月的收入还不够阿彦吃一顿饭。阿彦虽然对我宠爱有加,却总对我诸多束缚。他总认为我刚出校门太过年轻,担心我上当受骗,以保护我、为我着想为由,要我事事听从于他。当年的他,事业成功,十分大男子主义,他觉得自己完全有能力照顾我一生一世,给我优越富足的生活。他经常对我说:女人不用太能干,找一个爱自己的老公,没事就美美容、逛逛街。赚钱是男人的事,就算你这辈子一分钱不赚,我也会心甘情愿地照顾你一辈子。

阿彦希望我能够接受他的提议,做他千娇百媚、乖巧听话的心肝宝贝,让他去为我打拼,为我遮风挡雨。

我并没有领这份情,因为我不甘心也不喜欢过这样的生活。那时候的我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和向往,绝对不愿意就这样被关在家里。我设想过无数种生活,唯独没有全职太太这一种,我不愿意做男人的附属品。我希望能够有自己的朋友圈子、有自己的爱好和追求,能在喜欢的领域有一席之地。阿彦对我的不知好歹很震怒,他按捺着怒气对我说:我是心疼你才舍不得你出去,你知道这个世界有多复杂吗?你知道人心有多险恶吗?

在这件事上,我非常坚决,并且很快就做出了成绩。阿彦转而开始担心,他无法接受我的快速成长,他觉得我的变化太大了,不再是那个需要他保护照顾的小女人了。他希望我安于家室,而我向往自由的世界,这种分歧必然导致争执,那段时间也是我们吵架最频繁的日子。我俩走得磕磕碰碰,可是我也一路成长着,羽翼渐渐丰满……

不止阿彦和我的蓝颜,很多男人心目中的女神都是柔柔弱弱、浅笑盈盈,声如出谷黄莺,清脆婉转,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姐姐,毫无心计毫无城府,善良得一塌糊涂,就等着男人去保护疼爱。

可是,如果女人以为这真是男人最大的诉求,心甘情愿地按照男人的要求去生活,一定会有后悔的一天。

并不是男人欺骗了女人,而是他也未必了解自己真实的需求。

生活是很现实的,人生更不是一帆风顺的,再强的男人也不能保证自己一生顺风顺水。当他决策失误的时候,你无法帮他分析,给不了中肯合理的建议,你的好言安慰在他眼里只是“头发长,见识短”的絮絮叨叨,令他更加心烦;当他遇到挫折一蹶不振的时候,你的惊慌失措、嘤嘤哭泣只会令他更加绝望;当他遇到人生低谷无能为力的时候,他更需要有个坚强积极的女人助他一臂之力,那时候他需要的再也不是一只笼中鸟,他希望有一个能在思想上和他有所交流、能力上与他匹配的女人。

我经常听到有些女人哭哭啼啼地质问男人:当年,是谁说要爱我一辈子?是谁说最喜欢我这个样子的?你骗我!

其实,男人真的没有说谎,只是他的需求会发生变化而已。他在人生和社会的洗礼中慢慢变化着,而女人却一直忽视了这种变化。

如果一个女人放弃了不断学习、不断丰富自己的追求,而把所有的一切都交付到男人手里,把男人当成自己的整个世界,通常结局都很可叹。并不是男人抛弃了你,而是这个社会抛弃了你。

我很多已婚男性朋友不止一次地跟我感叹:我老婆人挺不错的,勤劳贤惠,把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对孩子老人照顾得颇为周到,对我也挺不错的,可是我们的婚姻真的像死水一般,这么多年下来,她已经跟社会脱节了。每次我回家,她跟我说的话题永远都是老人孩子,有时候我想跟她聊点别的,可是看她一脸茫然的样子,就只剩下深深叹息了。想到我要在这样的婚姻里过一辈子,真的觉得很压抑很恐慌。

很多女人觉得这样的话只不过是男人追寻刺激的借口,甚至觉得自己照顾老人孩子,付出了那么多,男人真是太没良心了。

并不是所有男人都会选择出轨,可这样的婚姻即使男人不出轨,也提不起生活的热情。

2008年闹经济危机,我们周围很多小企业纷纷倒闭,大企业也是艰难度日,阿彦每天都想方设法开拓业务,忙得心力交瘁。2013年又迎来了用工荒,有销路却赶不出成品。有一天,阿彦应酬回来,动情地抱住我:以前我希望你永远都弱不禁风地需要我照顾,可是后来才发现我更喜欢坚强睿智的你,在我遇到事业危机的时候,是你的淡定让我安心,是你信心满满地跟我分析大环境。还有,你免却了我的后顾之忧,我知道只要有你在,我们的生活一定会很幸福……

那一刻,我感动得泪流满面,因为阿彦喜欢最真实的我。

经常有朋友笑着说我是个劳碌命,明明有男人心甘情愿地提供优越的生活,非要这么折腾,何苦呢?可是,我至今无悔!有没有男人肯一辈子宠着一个女人,不管她见识如何短浅,生活如何不能自理,容颜如何苍老?我想应该是有的,但那是少之又少,又有几个女人能有这样的幸运呢?也有朋友赞赏我的独立和远见。其实,当年的我想法真的特别简单:现在我才24岁,阿彦对我爱意正浓,自然我哭笑都是风景,想法幼稚在他眼里那是年少单纯、惹人怜爱。可当我40岁的时候呢?如果那时我人事不知、肤浅幼稚,阿彦还会觉得我不食人间烟火吗?那时我再指责他不守信用嫌弃我还有用吗?如果真的落到了这步田地,不是阿彦抛弃了我,而是他真的已经不喜欢这样的我,已无法违背内心和我在一起。

最好的夫妻关系,不是谁一定要照顾谁一辈子,而是两个人一起成长、一起学习,相互关注对方的心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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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你并不了解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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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来向我求助的朋友们经常说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适合什么样的人。所以才有了那些我们耳熟能详却永远也想不清楚的纠结:我应该找我喜欢的还是喜欢我的?应该找有感觉的还是条件好的?一个人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困惑,我认为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并不清楚自己在情感里的需求和期望。

为什么在感情中了解自己很重要呢?我觉得有两个原因。一个原因是如果你不了解自己的情感需要,你就很难在感情里感到满足。我比较年轻的时候就经历过这样的阶段,谈了一段又一段的感情,一样的开始一样的结局,并没有感受到多么大的不同。在每段感情里的快乐程度都只能用「仅此而已」来概括,而每段关系从蜜月期到瓶颈期,再到最后的衰败,这个不断重复的循环,我也感到无力打破。

这种无力其实并不是因为对方不够好,而是因为无法知道什么样的关系会让自己满意。当你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怎样才会满意的时候,当然就找不到令你满意的关系,或者只能在看上去令你满意的关系里苟且过着,并且把对自己认知的不清晰,归结于伴侣不理解你、不懂你。在感情中有这样的心态,是很难真正感到和伴侣亲近的。

第二个原因是,情感关系里的亲密感要能够一直存在,关系就必须不断成长。乐观一点的人觉得,关系确定了,结婚了,两个人就可以一直亲密下去。悲观一点的人觉得,热恋期的感情很甜蜜,但是热恋期一过,感情就开始走下坡路,能走多远就看你能守护关系多久了。可这两种看法,都忽略了情感关系动态的、发展的一面。

关系要成长,首先自然是处在关系中的人要成长。如果关系里有一方在心理上、情感上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那么另一方就会明显感觉到脱节,从而失去原有的亲近感觉。比如有的女人婚后成了全职太太,将个人成长的停滞归咎于操持家庭,和老公在阅历和思想上逐渐脱节,渐行渐远。又比如有的男性一直维持着类似大学生的混日子心态,沉迷于游戏和其他娱乐,拒绝面对自己的成长任务,也拒绝同伴侣对关系的未来有严肃的思考。

了解自己的情感需要,从更宏观的角度来说也是了解自己的成长需要,或者说是知道自己为什么活着,这辈子想要得到些什么,实现些什么。或许你的伴侣可以帮你去思考和明晰这些问题,但很大程度上,这些还是一个需要自己先独立完成的功课。

婚姻中的这些法律陷阱,你了解吗?


我们都天真地以为:

婚后的房子,不都是夫妻共同的吗?写谁的名字,不都一样?

当然不一样,很多时候是天!壤!之!别!

那么,房子写一个人的名字,究竟有多危险?你们看完下面这些血淋淋的故事,估计会睡不着觉。

最近遇到的一起咨询:

男方在外面包养了一个小三,已经生活十多年了。前两年女方终于忍不住,起诉离婚了。

起诉到法院,她才发现9套房子都抵押给银行了!可是,银行没找过她,她也没有签名,这是怎么做到的?

于是,她跑到银行查询,银行告诉她,你当时已经签了名了。她仔细看了贷款合同,发现合同借款人是他老公,共有物抵押人是他老公和小三的签名!

原来,他老公向银行提供了他与小三的结婚证,让小三冒充妻子借的款项!!

她接着去当地的民政局和档案馆查询,均没有发现他们有登记结婚的记录。

这是一个假的结婚证!

她信心满满地起诉银行,要求法院判决抵押合同无效!湛江市徐闻县法院和湛江市中院都一致认定抵押有效!

法院这么判,理由很简单:

房屋都登记在男方名下,根据物权公示原则,银行有理由相信这些房子都是男方的。

而且,男方已经提供了结婚证,结婚证上的“妻子”也到场签名了。银行已经做了合理的注意义务,也向男方放款了,并作了抵押登记,符合善意取得情形。

这就悲剧了,不管这些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这9套房屋将来都会被银行拍卖!因为抵押是有效的。

她一怒之下,调取了更多男方与小三的户籍资料和伪造的结婚证资料,起诉男方和小三重婚罪。

但是,清远英德市法院一审驳回她的起诉,上诉到中院后,二审法院认为事实不清,发回重审。英德法院既没有重新组成合议庭,又没开庭审理,直接再次驳回她的起诉。

且不说重婚案有多冤枉,我相信这绝对是一起冤案!

就房屋抵押的事情来说,银行不承认被骗了,法院这样判也是有道理的。

2008年物权法出台后,如果房屋登记在一个人名下,已经越来越多的地方在办理房屋过户和抵押登记时,不再要求配偶来签字。

即使男方不用这么极端的手段去办理贷款,也完全可以在融资公司办理贷款,也可以私下把房屋出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1条规定: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看不懂,没关系。根据这两条规定,可以翻译成以下处理规则:

第一,不存在恶意串通时

如果不存在恶意串通的情况,这份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不能仅因为未经配偶同意,就判该买卖合同无效。

如果后续配偶不同意过户,或者索回房屋,擅自处理房屋的一方要向买家承担违约责任,该怎么赔偿就怎么赔。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弟24条,配偶也要对外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房子过户且对方付了款

如果房屋已经过户,买家支付了合理对价(不低于市场价的70%),则一般可以视为善意的买家,配偶不能要回房子。

这种情况下,配偶只能在离婚的时候(注意是离婚时)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就拿上面的例子来讲,男方都已经把全部房屋抵押给银行,借到的款项又不知去向,女方离婚时怎么索赔?将来怎么执行到位?

这是房屋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会被随意抵押或卖掉的风险。

除此之外,还有没有其它风险呢?

咱们接着来看下面这个例子:

男方在结婚登记前按揭购买一套房屋用于结婚,房屋价值50万元,首付25万元,婚后二人共同还贷25万元。

女方在结婚前出资25万元用于房屋装修及购买生活用品等。5年后,二人共同还贷还清了银行贷款,此时,房屋价值100万元。

要是这时候离婚,财产的分割结局会是怎样的呢?

按照《婚姻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房屋归男方,共同还贷的25万元及还贷的增值部分25万元共计50万元为夫妻共同财产。

房屋的装修只剩下残值,价值几乎清零。

判决的结果为:房屋归男方所有,男方补偿女方25万元,生活用品归女方所有。

也就是说,结婚时,男女双方花费了相同的25万元,离婚时,男方得到了价值100万元的房屋,女方得到了男方补偿的25万元及使用了5年的生活用品。

坑吧?

同样出那么多钱,就因为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女方就少分了那么多!

最后,咱们再来看一个例子:

男方买了套房子写在自己名下,款项是用父母的账户付的。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规定,这是妥妥的男方个人财产。

你们可能说,这是父母出的钱,认定为个人财产没毛病啊!可是,你知道中间的猫腻吗?

这父母的钱哪来的?是男方平常取现存进去的,还有些其它收入都用了父母账户收款。

这些钱其实就是夫妻共同存款,但女方没法证明。

买房的时候,男方并没有想过要离婚,或者防老婆一手,只是做生意的人很多都这么干的。

但到了离婚的时候,这些证据都可以用上了。

上面的那些坑,在买房的时候只要写两个人名字,都可以妥妥地避免。

所以,不要再傻傻相信,婚后的房子写谁的名字都一样的鬼话了。

“对方不了解自己”


“对方不了解自己”

对说这种话的人,我会问:“你跟他/她结婚的时候,对方了解你吗?”如果回答是:“那个时候对方了解我,现在不了解。”我会跟着再问:“结婚后的一段时间里,是你改变了还是对方改变了?这段时间里,你俩做了些什么去增加对对方的了解,或事实上是你减少了对对方的了解?”人总是在不断地改变,如果两人结婚后没做任何事去增加相互了解,而只是“顺其自然”地发展,那么就像两块树叶重叠地落到流水上,假如没有什么力量把他们联结在一起,流水很快便会分开它们。“顺其自然”会给它们多大机会再次重叠?

事实就是:没有一个人能够完全了解另一个人。连你自己都不完全了解自己,怎么可能有人完全了解你呢?就像广东人吃蛇,上海人吃臭豆腐,他们难以理解对方为什么会喜欢吃这么难以接受的东西。所以,真正的相处之道不是“了解”,而是给予对方“空间”。我不了解,但是我接受你是这样的,并且在接受的同时找出能够让你我愉快相处的方式。也许丈夫去吃蛇宴的时候,太太便找同乡去大吃臭豆腐。

此外,不要相信“顺其自然”的方式能够使两人关系更好。“顺其自然”是任由“流水”把两人拉远,直到远得无法联系才忽然觉醒。两个人结婚后,需要不断地、刻意地安排时间去维持良好的沟通,把焦点放在讨论和提升两人的关系上面,同时培养出一些新的共同爱好和活动,发展出更多促进彼此相互了解的空间。

假如过去没有这样做,如今有“对方不了解自己”的感觉出现,你需要明白:造成今天的局面自己也有责任,最重要的是,应该先尝试一下补做过去没有做的部分。

如果回答是:“那个时候对方不了解我,现在也不了解。”这个人就是属于“因误会而结合,因了解而分手”的一类了。的确有人是这样的,他们很潇洒地结束一次感情关系,很快又跳进另一次(以为学聪明了,自己明白了),结果很快又失望地结束。这些人或许经历好几次痛苦的分手后,仍不能真正明白问题出在哪里。

我有一个辅导个案就是这样的例子。一位女士十一年里经历了四次痛苦的分手,于是来找我做辅导。她告诉我,她的每次感情经历几乎都是完全一样的:认识了一位感到满意的男士,经过一轮热恋后结婚(其实前两次是结婚,后来两次变得“聪明”了,只是同居,结果仍然一样),新婚或同居后最初一段时间两人关系的确很好,但是过不了多久,两人便开始争吵,然后吵得越来越厉害,然后发展至动武,再后来发展至丈夫对她暴力相向。她身心所受的伤害到了不能忍受的程度,便与男方分手。分手后的确有一段时间心如止水,但是不久又遇到另一个让她感觉“满意”的男士,又重复上一次的过程,前后四次都差不多是同样的状况。

这位女士问我:“李先生,是否我的命注定是这样的?”当然,她来找我做辅导显示出她希望命运不是注定的,希望有所不同,希望以后的人生里可以有幸福快乐的感情关系。她只有35岁,外貌不错,未来的岁月还是有很多机会的。我注意到她四次的分手过程如此相似,同时每段感情关系的时间都比上一段的短,我便询问她成长过程的一些资料,很快便找出了原因。

她的家庭促使她形成了一些价值观和标准,这些价值观和标准操控了她的感情生活。她出生在一个中产家庭,父亲外表颇为英俊,个性活泼,身体健壮,性急,说话风趣,对人亲切、爽朗,慷慨好客。她小时候,家里总是有一班客人,围绕着她父亲听他高谈阔论。她的母亲也是父亲的崇拜者,很满足于父亲总是众人中间的明星。这位女士有数个兄弟姐妹,而父亲总是把时间放在朋友身上,很少与孩子在一起,而每个孩子都很想得到父亲的注意,便各出奇招去争取。这位女士用的方法是故意去做一些父亲不喜欢的事,父亲见到了就申斥她,她心中便认为自己已经赢得了父亲的注意,很是得意。她重复用这种方式去满足内心对父爱的渴求,终于把父亲激怒了而被打。在她感到伤痛哭泣的时候,母亲便安慰她,告诉她父亲是怎样地好,这样打她也是为了她好。当她情绪平复后又想争取父亲的注意力,便不由自主地再去做一些会激怒父亲的事,终于再一次挨打。长大后,她在自己的感情生活里,总是在无意之中重复孩童时的行为模式。

这位女士明白这个道理后,再加上我引导她运用一些NLP的技巧,她对恋爱有了不同的态度。六个月后她再一次恋爱,她给我打电话说她很开心,这次肯定会不同了。

所以,不要以为上次因为对方不好而要分手,下次自然便会更好,或者“希望”会碰上一个理想的新对象。没有在上一次经验里学习,明白自己需要有些怎样的不同,下次只会重蹈覆辙。这样的人很多,他们只知道责怪别人,或者埋怨自己的运气、命运不好,而不懂得从过去的经历中获得一些经验。

两个人的确有可能因为不能在一起生活而分手。我的建议是,既然决定要分手,自己亦有责任,就无须再指责对方。如果想争取,就需要双方通过平心静气的交谈找出问题所在。对方的话能够让自己看清楚需要提升的地方在哪里。如此,给对方真诚的意见,也许还有可能挽回这次婚姻。

就算不能挽回婚姻,以如此方式分手后仍可以是好朋友,两人都可以有新的机会。有了孩子而离婚的父母,用这个方式分手,能把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所以,我说:“不要因为误会而分手,而应该是因为了解(无法在一起的原因)才分手。”

你尊重自己吗?


你尊重自己吗?

如果连自己都不懂得尊重自己,

就休怪别人也跟着践踏你。

这几年接下了一个很重要的音乐祭初赛评审工作。就因为是个很重要的音乐祭,所以每年都有好几百组的乐团把自己骄傲的作品交了出来。

我还记得第一次拿到参赛乐团的资料时手上的感觉。纸袋里的数据很轻,但却装载着好几百人的梦想,所以感觉很沉重。感觉沉重除了有在短短几天内要听完并且给出评分的压力之外,还有关乎这么多年轻人的梦想与未来的责任。

音乐是很主观的东西,不合我胃口的自然不会得到高分,但所幸我并不是唯一的评审,所以,并不会由我一个人定夺他们的生死。收到的参赛者音乐作品有音文件也有影音档。但不管是哪一种档案,在这其中有些作品的音质实在是太差了,所有声音揉成一团,我听不见乐器的声音、也听不见主唱的声音、更听不懂他们在唱些什么。有些影音档现场侧录人员的交谈声,甚至比演唱本身还要清楚。那样的声响就好像是把乐团跟我之间用重重的布幕隔开,我只能隐隐约约知道在布幕后有一组乐团正很热血地演唱着,却完全感受不到那股热力,我的耳朵接收到的只有“嗡嗡嗡嗡”这样的声音。

我一再重复聆听,企图分辨出他们到底在唱些什么,听着听着,我突然生气了。

太羞辱人了!

太羞辱自己了!

我当然知道地下乐团经费有限,有太多太多需要去克服的困难。但是,克服的方法总会有的,只看你有没有心想要做到最好。如果你够尊重自己的作品,如果你够尊重这个比赛,你怎么会把一个这样的东西交到我手上?

这样的东西真的可以完整传递你的创作、你的骄傲、你的热情吗?你真的打算把自己的梦想就这样随便地交由一个不成模样的档案来呈现吗?

我只是要求可以清清楚楚听到你信心满满交出来的参赛作品,这样的要求很过分吗?说真的,就算你的音乐真的棒得不得了,以后会成为台湾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乐团,但,我、根、本、听、不、出、来!太不尊重自己了,这么不尊重自己的人,我为什么要尊重他?我为什么要浪费自己的时间,不断重复去听他们根本什么都听不出来的音乐!

于是我当下决定,只要是这样不尊重这个比赛、不尊重评审的参赛乐团,就不值得我尊重他们的音乐。我们都以为自己是最爱自己的那一个人,当然也会是最尊重自己的那个人。

但其实往往不是。

问题出在哪里?

问题出在我们太爱自己,太宠自己,常常轻易地让自己便宜行事。不管是工作上、感情上、生活上都常会有不尊重自己的情况发生。你尊重自己就不会把不OK的工作成果交出去,也不会在别人要求你的时候反而恼羞成怒。

你尊重自己也不会把那个根本不爱他的自己交出去。你以为自己可以掩饰得很好,你以为他不会发现。但是他说话的时候你看着远方想着别人,他碰你的时候你反射地躲开,再笨的人也会知道你的心根本不在他身上。这样的状况即使他愿意接受,但你怎么可以让自己承受?尊重自己不把不0K的自己交出去,即使现况不尽如人意,至少无愧己心。

事情的完不完满从来取决于心态,取决于你是不是真的尽了全力。如果连你自己都不懂得尊重自己,就休怪别人也跟着践踏你。毕竟,事情的一开始是你自己先交出了尊严,那第一个脚印就是你自己落下的。

离婚法律规定的这些条件你了解过吗


离婚法律规定的这些条件你了解过吗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文规定,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设置不超过3个月的冷静期。冷静期内,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开展调解、家事调查、心理疏导等工作。也就是说,在最长3个月的冷静期内,法院可以暂不作出判决,一切等冷静期过后再说。上述规定出自最高法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中。

以前结婚还得9块钱,但目前我国已经取消了结婚证的工本费,所以现在与心爱的人领个证已经免费了。这让很多人不再把结婚当成一件郑重的事儿,总觉得,能过就结婚,不能过就离呗!但是,法律规定,这四种人是禁止离婚的!离婚可没有结婚那么简单了。

离婚法律规定一、如果女方处于孕期、分娩后一年之内或者终止妊娠6个月之内

也就是说,如果在女方脆弱的怀孕期内(从受孕之目起至分娩之日的一段时间)、分娩后一年内(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六个月内(即从女方人工流产后六个月内),在此3个时间段,男方是不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的,即使男方提出离婚请求,也会被视为无效。

二、夫妻双方中的一方是现役军人

只要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军人的配偶很难离婚。除非你有证据证明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遗弃、虐待、家暴等,具有这些过错行为的,军人的配偶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

离婚法律规定三、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如果一方为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民政局是不可以受理离婚申请的,因为民政局不能确定当事人是否具备真实自愿的离婚意愿。

同样,法院也不会直接受理被确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离婚起诉,只能由另一方当事人起诉。若当事人被医学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包括当事人亲属在内的任何其他人都不能代替当事人起诉离婚。如果对方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由对方当事人的法定监护人作为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

离婚法律规定四、第一次向主管部门提出离婚请求遭到拒绝后

如果原告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说调解和好的案件,在6个月之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就会禁止原告继续提出离婚诉求,必须要等到6个月之后才可以再一次去法院起诉离婚。

什么是离婚冷静期?了解一下

离婚分为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如果双方能达成协议,就不用上法院。为离婚闹到法院,说明谈不拢,非得请法院居中来个裁断。所谓”离婚冷静期“针对的就是第二种情况。《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里所说的“调解”,其实就是离婚冷静期的雏形。

除非是婚姻法列举的5种法定情况(如重婚、家暴、吸毒屡教不改等),否则法官在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时,都有调解的空间。也就有了离婚冷静期存在的意义。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离婚时,被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期间安排双方进行婚恋辅导以挽救婚姻。

离婚法律规定,婚具备什么条件

(一)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当具有合法夫妻身份。以协议离婚方式办理离婚的,仅限于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当事人。不包括未婚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非法同居的男女关系,也不包括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中的男女双方。2、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均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能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的婚姻问题。(二)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双方自愿”是协议离婚的基本条件,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应当有一致的离婚意愿。这一意愿必须是真实而非虚假的;必须是自主作出的而不是受对方或第三方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而形成的;必须是一致的而不是有分歧的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各位朋友在结婚时一定要认真想清楚,结婚后就要努力维护好婚姻,不要一时冲动犯下错误,到时候就追悔莫及了。

尽自己的大力量去了解你的对象,然后再和他上床


一语惊醒梦中人

从这一刻开始,就从你读到的这句话开始,请对你未来的浪漫史立下誓言:不要暧昧,不要灰色空间,不要隐瞒,不要无法确定的关系。只要可以,你就尽自己的最大力量去了解你的对象,然后再和他上床。

莉兹的话:难怪这么难

我特别不喜欢讨论我的情感,也不喜欢讨论我的“关系”。我知道我是个辣妞,辣妞就应该凭感性生活。可我不愿意,我不喜欢过于感性。我尤其不喜欢问男人“我们的未来会怎么样”,或者“你觉得我怎么样”这类让人讨厌的问题。要知道,这种事还是应该顺其自然,不可强求。

所以,如果我得用尽各种办法去搞清楚目前这段感情是个什么状况,那我就会对它的前景不抱希望了。真是倒霉!

等一下,开始一段新的感情真的太恐怖了。我们的年龄也都不小了,都有过让自己心碎的情感经历。我们都明白一段感情一旦开始,就要遵循事物的发展规律,一定会有结束的时候,而这结局是苦涩的,想想都让人伤心。

于是,很多男男女女开始想出各种各样的小伎俩来分散自己的精力,以逃避正在发生的这段新恋情。人们在这个方面似乎极其机敏。这样一来,一段刚刚开始的感情会让人感到很暧昧就理所当然了。谁也不想成为一个疯疯癫癫的女孩,在刚遇到某人时就逼问彼此的未来,弄清彼此关系的“实质”。谁都想当个耍酷的女孩,知道如何和男人相处得开心,而不会让他们感到咄咄逼人。我一直想做后一种女孩,一直都想。

可是,问题在于我们再怎么酷,还是会受到感情的伤害,遭遇各种状况时情绪依然会有波动。我们也希望恋人能打电话,也想知道什么时候见面,想知道对方是否真心待自己。我非常讨厌这些。

也许我是个例外,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对世事的拿捏也发生了变化。现在我不想只是“与某个男人交往”或者“与某个男人暧昧”,我也不想浪费自己的时间、压抑自己的情感去装酷。我想和喜欢的男人有更亲密的接触,只要他很可

靠,而且爱我。当然,刚开始时我们要谨慎,不过这份谨慎不是为了让男人感到舒服,而是要表现出自己的高贵,值得珍爱。我们要对男人精挑细选。我现在就在这么做,而且感觉还不错。

你能为自己的艳遇成本埋单吗


你能为自己的艳遇成本埋单吗

最近,我被叶子疲劳轰炸,理由是已婚的她艳遇了。每一个处在极度快乐之中的女人,都有把自己的快乐裸露出来的渴望,我理所当然成了倾诉对象。

叶子说艳遇上那男的,拿她当女神来崇拜,谈话很幽默,相见很愉快。我惊呼,难道你要离婚?她轻蔑地“切”了我一下,艳遇就是艳遇啊,我很清楚老公的好,我更清楚谁适合烟熏火燎的婚姻,谁适合偶尔谈谈情的。

与女友们一月一聚的餐会上,聊得最精彩的是艳遇这个话题,谁谁前天刚艳遇上一个精英男,浑然觉得自己都年轻了好几岁;谁谁的艳遇目标有几条几款,这样才能跟身为“白骨精”的自己匹配;谁谁已经艳遇过两次了,那感觉不要太爽哦,汗,整个一艳遇主题会。

值得备注的是,这些女子可都是千辛万苦才杀入围城的,用她们原汁原味的话说,艳遇是用来激活围城里寡淡生活的调味剂。

刚刚从单身优女转型成围城主妇的女人们,一时很难适应这种巨大落差:不久前我还是被捧在手心宠爱、光鲜靓丽的单女一号,一转身就成了这个平淡琐碎家里丢了锅铲就摸拖把的高级“女佣”,谁甘心啊?那些久违的热烈激情,说不渴望,真是骗人的。

我只想问亲们一句,可以艳遇,但你能为自己的艳遇成本买单吗?一直坚信,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更没有无风险不会蚀本的艳遇。

首先,艳遇的质量成本你有思想准备吗?

既然是艳遇,一些硬件当然不能忽略:艳遇对象一定要有型有款的,你能对着一个猪头谈许巍、周杰伦吗?其次,他衣着要干净搭配要和谐,你能面对一个穿着紫夹克搭配绿衬衣、一笑露出四环素牙齿间菜色的男人妩媚吗?My以

God!那我就服了你。

再说说你要具备哪些硬件。正因为不知道艳遇什么时候发生,所以时刻准备着是你必有的状态。你的内衣一定要性感妩媚,不允许有脱线掉色迹象发生,这是你自信的条件之一,所以你要为购买内衣花销上一大笔,外衣鞋包如理同上。

你还要像当初啃英语6级一样啃现在的时尚细节,班得瑞音乐怎么欣赏?堂烹菜你最喜欢吃哪一道?投资热点可不能成为你的盲点哦。甚至就连脚趾上的一个灰指甲都不能遗漏,我有个女友就是在最关键时刻因为灰指甲被对方嫌弃而艳遇完结的。

其次,艳遇的投机成本你也要考量。泡良族,网络偷拍男,这些可不只存在电脑和杂志里,撕破伪装之前他们一样魅力无边;还有打着艳遇旗号行猎艳之实的花心男你也得火眼金睛地筛检出来并有多远跑多远。

即便过了这些关卡的男人还是不能让人放心啊,因为男人大都喜欢用占有你的身体来划分自己的势力范围,标榜自己的胜利旗帜。你别一不留神许身之后才懊悔自己只是想玩玩一夜吻而不是一夜情的。一边跟老公周旋一边跟艳遇男较量,那点风花雪月早就不知不觉成了一场敌我暗战,你累不累?偷鸡不成蚀把米这话用在这里可不为过。

最后,再来说说艳遇的情感成本。艳遇的中心任务不外是弥补围城里日渐流失的谈谈情说说爱。既然如此,那怎么可能不投入情感。娱乐圈里因为一部戏谁跟谁戏假情真的桥段还少吗?演惯了戏做惯了千面人的演员还尚且如此,何况你我这些肉眼凡胎的女子。偷情可不是银行存款,付出了还能连本带利取回来的,这是你心甘情愿、哭着喊着要付出的,没人把刀架你脖子上。真到了无力抽出感情的那当儿,你是一步三回头地再嫁还是哭着跟情人说拜拜?那可是内伤啊!

既然你是深谙艳遇机关的内行,一定会对老公天天明审暗查严提防,生怕自家老公保不齐也艳遇上一把过过瘾。此举只有两种结局,一是老公被你“逼”得去艳遇,二是你来我往的唇枪舌战让日子没法过下去。哪种结局都没有胜利者。

算清楚这些艳遇成本,确定了买单要付出的筹码后,再美的艳遇对你都吸引力不再了。艳遇是一出费力不讨好的惊险活,与其糊里糊涂艳遇,不如把目标锁定那个自己千挑万选来的老公,跟他纠缠下去。

说白了,最幸福的女人就是一辈子只跟一个男人纠缠到老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