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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之美情感美文

发表时间:2020-12-28

云之彼端,清伦诸仙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云之彼端,清伦诸仙,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次见到湄儿,是在我十四岁初入宫时。

那天,十二岁的她被一众宫人众星捧月地拥簇在中间,身着一袭玉色薄绸长衫裙,罩着深莲青镶金撒梅花朵儿斗篷,梳着两个小巧的发团子,发间还插着一朵娇艳的月季花,好奇地仰头问我:“你是谁?”

身旁的大宫女烟帘一脸媚笑地答道:“回上仙公主殿下,这位是皇上刚刚在民间寻到的青诸公主殿下。”

在宫外时,我便已经听说过,辰贵妃所育的上仙公主李恩湄是天下第一美人,也是皇上最宠爱的公主。

为了以后在宫里的日子能够安稳,也为了能够更快实现我的计划,我便笑着摸了摸她的头,说道:“湄儿妹妹,等会来我云阳殿坐坐吧,我这回进宫带了些民间的糕点小食来,妹妹要不尝点?”

湄儿立刻拍掉了我放在她头上的手,嗔怒道:“讨厌,不要摸我的头!”

说完这番话,她沉默了,我关切地问她:“湄儿妹妹怎么了?”

她苦笑一声,摇头道:“没事,只是想起了一个故人。”

“故人?至夏......”心忽然痛得仿佛无法呼吸,我又想起了那个我深爱着,并且不愿再回想起来的人。

我摇摇头,努力地扯出一个笑容,道:“是吗?既然是故人,那就不要回想了。来,跟清诸姐姐一起回云阳宫吧。”

湄儿点点头,对我绽开一个灿烂的笑容,道:“嗯,走吧!”

于是,我便与这大兴朝后宫里最受宠的上仙公主结成了知己,那时的我,还在为我的聪慧而得意不止,没想到,这份充满着利益的友谊,会在不久后不受我控制的变成真情,更没想到,这份真情,将会要了我的命!

时光匆匆,转眼间便过了两年,我已经到了该嫁人的年龄了,湄儿也已十四岁了,出落成了一个倾国倾城的美人儿。

那天,我和湄儿正坐在云阳殿正殿里谈心。

我试探着问她:“湄儿,假如你最亲的人背叛了你,你会恨她吗?”

湄儿轻笑道:“我的母妃辰贵妃早逝,如今在这深宫里,我最亲的人就是清诸姐你,可是清诸姐你有怎么会背叛我呢?”

我无言以对,只是深深叹了一口气,道:“湄儿你还太小,你不懂。你要明白,在这深宫里,你绝对不可以将你的后背交给任何人,包括清诸姐姐我也不可以!”

湄儿似懂非懂的点点头,乖巧的说道:“我明白了,清诸姐。”

我摇摇头,目光悲戚:湄儿,将来我要是颠覆了这天下,你还会原谅我吗?

十七岁那年,我与内阁大臣吴介勇之子吴影大婚。

我呆在寝殿,任由着几十个喜娘为我化上新娘妆,再换上大红色的喜服。湄儿忽然泪眼婆娑的跑了进来。

她哭得上气不接下气,问我:“清诸姐姐,你大婚后是不是就不能经常回宫陪我了?”

我像以前一样,宠溺地的摸摸她的头,含笑道:“放心吧,父皇给我选的公主府就离皇宫不远,我大婚之后,还是可以经常回宫的,而你也可以出宫来我公主府来看我啊!”

湄儿这才破涕为笑,道:“这还不错!但是,清诸姐你喜欢的人不是至夏哥哥吗?怎么又要嫁给吴影呢?”

我苦笑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父皇已经与吴介勇定了婚,我再想反悔也来不及了,而且,这也根本不是我能决定的事,我现在只期望那个吴影不是个纨绔子弟。”

其实,我骗了湄儿。

一个月前,父皇来了云阳殿。

父皇告诉我,我已经及弈了,是该嫁人的时候了。他问我,想要嫁哪家的公子。

我几乎是不假思索的回答道:“内阁大臣吴介勇之子,吴影。”不是因为我喜欢他,只是因为吴介勇是大兴朝为数不多的手中握有兵权的文臣,可以大大增加我计划的成功几率。

父皇别有深意的看了我一眼,赞赏道:“好!不愧是最像朕的女儿!”

我装作听不明白他话中隐含着的意寓,老老实实地跪在云阳殿冰凉的金砖上,回道:“儿臣本就是父皇的女儿,自然也是像父皇的。”

父皇接着说道:“钦天监算过了,下月的初五是黄道吉日,宜嫁娶,你便和吴介勇家的小子成婚了吧。”说完,便挥袖走了。

我跪在地砖上,道:“儿臣恭送父皇。”

我出嫁的那天,公主府灯火通明。

父皇出席了这次盛大的婚礼。

我微笑着举起一杯酒,道:“儿臣敬父皇一杯酒。”

父皇很是爽快的喝了下去。

我吃了一惊,没想到父皇竟一点都不防备我。

一刻钟过后,估摸着下在父皇酒杯里的海蛇毒快发作了,我挥袖打碎一只酒杯,房梁上立刻射出无数枚淬了剧毒的飞针,原本热闹的公主府变得死寂一片。

我笑盈盈的走向面色苍白的父皇,福了福,缓缓道:“父皇年事已高,处理朝政已力不从心,所以,儿臣恳请父皇退位,传位于二皇子殿下。”

“你……”父皇气得有些哆嗦了,指着我说不出话来。

我从袖里掏出一把短匕,笑得危险,道:“父皇,您要是还不答应,那儿臣的这把匕首,可就要……”

见父皇依旧没说话,我不耐烦了,将匕首猛地插进了父皇的胸膛里。

“砰”的一声,一颗石子弹在了我的虎口上,我只觉得虎口微麻,手不自觉的松开了,匕首掉在了地上,发出一声清脆的声音。

“儿臣护驾来迟,让父皇受惊了,还请父皇恕罪。”熟悉的声音响起,我不由得一惊。

父皇慈祥的笑了,道:“上仙,你能赶来护驾,父皇已经很高兴了,父皇又怎会怪你呢?”

我看着湄儿,她一改往日的锦衣华服,而是穿着一身黑色的紧身衣,手里还持着一把宝剑,面色清冷。

我苦笑一声,道:“也是,当年的辰贵妃乃是火凤门的掌门,她所生的上仙公主,又怎么会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娇贵公主呢?湄儿,看来我还是小瞧了你啊!”

湄儿没有搭理我,而是掏出一颗药丸,对父皇说道:“父皇,这是海蛇毒的解药,您先出去服下吧。”

父皇接过药,出去了。

“清诸姐,你布在府外的暗卫已经全部被清除掉了,你输了。父皇念你与他有父女情分,决定留你全尸,你赶紧服下这鹤顶红吧。”湄儿扭过头不看我,身旁的一个侍女捧过一个盛着褐色液体的金杯。

我笑了,惋惜的

说道:“想我努力十年,竟然就在这个晚上被你毁掉了。不过,能死在你手里,也不算太坏。”

我拿起金杯,一口饮尽。只觉得腹中剧痛,五脏仿佛都在焚烧。

我长长吐出一口气,对湄儿说道:“湄儿,再见,下辈子,我一定不会再生在这皇家,我们在民间,做一对姐妹花,可好?”

湄儿的眼睛一下子红了,哽咽道:“好!”

我的眼皮开始沉重起来,我用尽全身最后一口气,含笑道:“湄儿,再见!”

“姐!”湄儿凄厉的哭喊道。

而我,却再也不能像从前一样,笑着摸她的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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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小说集之仙魔篇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麒麟小说集之仙魔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她是天界最受宠爱的十三公主明澜,一次天界与魔界的战斗中,她救了魔界的主将,黑缪,天界士兵们正在追杀黑缪,“你为什么救我,不怕我杀了你?”黑缪问。“不怕啊,我可以看出来,你人其实很好的。”明澜微笑说。明澜帮黑缪包扎伤口之后,送他出去,但是,就在那时,被天兵包围,天帝说“快回来!明澜!危险!”“不!放了他吧!我喜欢他!”明澜说。“孽子!!天兵天将!把十三公主带回大殿!把这魔界妖孽关进天牢!”“父皇!放了黑缪好吗?求您了!”毕竟是天帝最疼爱的女儿,经过明澜的声泪俱下,天帝也心软了,不过,他说“罢了罢了,放了他就是了,但是你以后永远不能与他相见,否则,朕就杀了他!””。。。好,我答应。"明澜进入天牢,对黑缪说,“放了你以后,你了走吧,别再来天界。因为我讨厌你,不想看见魔界的妖孽在天界横生。”“呵呵,好!我走!永不相见!”明澜哭着回了房间,但是,就在这时,天帝偷偷派人去杀黑缪,因为正在悲哀之时的黑缪并没发现早已被人跟踪,就这样,被一剑刺过。明澜突然有了不好的预感,走出房门,去寻找了黑缪的踪迹,只看见黑缪昏死在地上,明澜哭的撕心裂肺,月老这时走了过来,说,“唉,想救她,你就必须把自己的千年内丹给他,这样他活命了,但你却会死,解救办法只有一个,你,自己好好想想吧。”“我要救他!不管怎样,毕竟,是我欠他的。”于是,便把内丹给了黑缪,便消失了。月老叹了一口气,在黑缪身旁等黑缪醒来,黑缪醒来之后,看见月老,问“为什么,我没死?”“明澜公主用了自己的千年内丹,才保住了你一条命啊!”“呵呵,哈哈,那是她欠我的,补偿给我是理所当然,不管怎样,等她的转世,我一定不会放过她!我一定要报仇!”月老见自己的话没用,便走了,毕竟,他们之间的红线,一直都是紧紧相连的………

水之清而泥不浊


百无聊赖之中,没有只字片言可以描绘出一种心境。或悲,或喜,亦或淡漠如水。

可能是太久没有接触一些让自己提升的东西,逐渐地,我感觉自己被自己放逐在了海角天涯之外,守着与其专注于某一事物的纯真,不如抱着活在当下的心态,这样地流放自己于这茫茫人海之中。

久而久之,腐朽了心志,毅力与道德似乎烂在了淤泥里,别想多了,恰似这般淤泥,的确长不出清新的莲藕。我坚信不移的

与旧友聊天,许久不见,发现我的人生观与价值观似乎已经改变,变成了非主流中的主流。原来,我也可以这样地不分青红皂白的重口味,我也可以无由来的低笑点。

佛语云,水至清而无鱼。凡事都无完美之意,在我看来,抱残守缺有时候却不失为一种快乐。孤独有孤独的好处,只要不是寂寞就好,只因这其中的细微差别,有时候自己迷离了心志,走错了方向。

只是庆幸,大的方向,还不至于失去,至少,心中还是有点良知,尽管良知不能换得面包,但至少不会让另一个躺在角落里的我看到了些些阳光。学会听TIZZY BAC的歌,发现那有着迷人色彩有些诡媚的声音,混着个性十足的幽冷的或欢乐的电子音乐,果真会让人有种回味生活经历的感动。原来,对未来的美好憧憬一直都存在于脑海。

水之清而泥不浊,水染了泥也好,泥污了水也罢。相存相惜,皆为客观存在的存在着。如果某一天,我学会了在一定的条件下,能独善其身,全身而退,那时我会佩服自己的智慧与勇气。如果不能,那有时候学会对自己狠点,也未可不是另一种方法。

如果这是另一个开始,那是否最后真的皆大欢喜,待明天变成今天,今天变成过去,一切都只是历史

I wish

(执笔于20xx-10-22 09:54)

仙过岭下


仙过岭下

别忘了她的名字,如同不能忘记自己的母亲一样。一个朴实而又亲切的名字――仙过岭下。

她就是我的家乡,我生长的地方。

我的生命在这里悄然无声的开始它的呼吸。伴随我心跳的是惊醒黎明的哭声,以及黎明从窗口递过来的暖暖的问候。

我的出生,也许是我一生中,对我的父亲和母亲惟一的一份感谢和报答。太多的亏欠和自责铸就岁月漫长的痛,也许只能五百年后再去小心的弥补了。

在几十年飘荡的岁月,每每思念之时,不知有多少泪水和辛酸掩没掉远去的日子。仙过岭下,你是一方纯净的乐土,滋养和孕育了多少草木生灵,让她们永远是那么生机盎然,那么睿智和灵秀。当我赤裸裸的降临到你的面前,你宽厚的胸怀同样包容了我,哺育了我,让一个稚嫩的生命在这里享受到日月的滋润。

而我,已然丢失了你山一般厚重的期望,思乡的远路上始终找不到回家的那份勇敢。我就像一个犯了错的孩子,只能悄悄的远望你古老的容颜,重温你不断捎来的梦境。也只剩下这些梦境,让我能偷摸着回味那十七个春天和秋天里的心情。

当我独自踏足异乡的土地,落寞与辛酸诠释了我所有的行程。当一个人的失落与失败成了他生存的日子里无法抗拒的涂鸦,没有人会在乎他存在的价值。甚至一次廉价的浏览,都惶恐会与病毒连接。他们宁可在远处注目,却不愿与你擦肩而过。我只能屈从命运给予的无助和无奈。无论我所有的坚持,所有的努力一片苍白依然,也只有默默的平静的接受。而在心灵深处,却也累积了每一次坚持和努力添加的快乐,它像一种助推剂,时刻流转在我的血脉,洗释日夜交迫的压力。

外面的世界是美丽的,除了免费的欣赏,它跟我没有任何关系。而最美的风景,最动听的故事,却会更强烈的激活藏在我心底的思念。 我的故乡,仙过岭下。一个让我魂牵梦萦的地方,一个孩提时代梦想的摇篮。你始终牵引着儿子向往的情怀。我无法抗拒对你的倾听,每一年每一次。

我的故乡是江南一个恬静秀美的小山村。她的左边是山,她的右边也是山。狭窄的山谷让她四季都簇拥着浓浓的翠绿。就像一位嫁女,上天给予她这片宁静的田园。没有壮观的景致,没有绚烂的历史,更没有流传万里的神奇故事。她朴实而平淡,率正而又简单。如同村子里一位普普通通的村姑,她不会掩饰自己的笑容甚至贫穷,也不会因为自然的侵扰而胆怯。所以,她就像包藏在山与山之间的一个朴素的故事。

倒是有一段传说,童年时候听村里的老人说过。很久以前,曾经有一位神仙光顾我们的村子,他赶走妖魔,留下了种子。从此,村里的百姓便衣食丰足,平安康泰。后来神仙跨过山岭离去的时候,还留下了二个脚印,一个在高高的山岭上,另一个在山脚下的一块巨石上。我也去探寻过,山脚下那块巨石上,确实有一个貌似脚印的深深的石坑。

不管传说是真是假,而仙过岭下的名字,已经包含了所有的意义。老天爷确实世代保佑着这里的人们,这里的一草一木。它们日复一日重复的播撒辛苦,也年复一年收获着这片土地所有的赠予。虽然难言富裕,但日子过得很充实。

一代人老去,又一代人成长起来。四季的交替与更叠,一如花开花落。

故乡的人们永远在默默延续他们的日子。每个人都不会吝啬自己的体能,他们始终在劳作在付出。因为他们认为,生活的全部希望,就是滴落在田间的汗水,流失在山林深处的血。他们无怨无悔,总是微笑着去接受重重叠叠的日子。他们就像是一家人,一起上路,一起下山,一起唱着歌,一起送别黄昏一起迎来太阳站在山岗上。

无论多少季节变换,山里的人们就这样机械地书写着自己的历史。

善良的人们始终在开荒那个并不遥远的时代。

没有对生活的贪婪,没有生存空间的肆意破坏。他们只是履行生命的基本权利,用朴实的心灵去享受天伦或者爱情。也享受所有的艰辛与苦累。

难道他们真的没有太多的欲望和诉求?抑或是现代人评说的所谓无知或者愚昧?

我想,一个最简单的回答是他们懂得感恩。他们感恩天和地每一天给予的庇护,感恩太阳每一次从容的升起,感恩雨水每一次湿润的祝福。

而今,世间有着太多的改变我不知道今夜的城市为什么如此陌生。这些绚烂的光亮为什么迷惘了心灵的方向?我更不知道,那个时代的朴实和真诚,那些感动与感恩,它们也象我一样去了哪里飘泊?反正,它们已经远离。

我向往故乡的亲情和宁静。

故乡的山象二道绿色屏障,它阻隔了外间的许多侵扰。如果时光回到二十世纪四十 年代,站在二三里路之外,你看见的只有绵延的山峰岭谷,或者茂密的树影,根本没有村 庄的轮廓。走近村子,才能发现一片挺拔而粗壮的香樟树形成一道城墙守护在村口。

当年的倭寇正是在这三里路外停止了掠夺的脚步。正是这片樟树林阻截了一次不可想象的灾难。因为他们以为,那里只是一片没有尽头的深山老林。

然而,多年后,不知道为什么樟树林消失了也许是因为不断膨胀的人口挤占了它的空间?也许是它的存在挡住了太多外来的信息?我不知道。

从此,只有无尽的风尘可以自在而潇洒的穿梭了。

万幸的是,有四棵香樟树至今还守护在村口。它们显然已经苍老,虽然谁都说不出它们的年龄。那些剥落的树皮,刀砍的伤痕,记录了它们所有的磨难与艰辛。

小时候,我和其他孩子总爱在这里玩耍。尤其是酷热的夏日。因为稠密的枝叶撑起一片诺大的清凉,那里便成了最惬意的玩耍的领地。更具诱惑的是那樟树的浓香,四处飘散开来,好像把我们带到了陌生的梦境。

香樟树把我们的童年收藏在这里。连同枝叶间不慎掉落的些许阳光。

或许多少年以后,我将再回儿时熟悉的香樟树下,去触摸那片绿荫尘封的记忆,去检拾那些阳光撒落的天真,去倾听那余香轻绕的童年故事。

然而,我不知道那几颗香樟树还能否一样的枝繁叶茂,一样的生机勃勃。也不知道它是否还会接受我这个己经老去的孩子。

岁月无情,它曾把多少希望和爱恋从我们身边夺走,甚至毁灭。我们历经了太多的离别与失去。无论怎么努力,都很难找回那些早被放逐的梦想。无论怎样修补,也不能重塑已然远去的心碎。

然而,只有那香樟树,它见证了日月的苍桑,也宣告了怎样的生命叫坚强。

只有那香樟树,它收藏了一段曾经的历史,虽然无法预知现实与梦想的距离,而它始终伴随我的执着。无论飘零的足迹多么沉重,无论外面的风景是否依旧,无论所有的日子快不快乐,它总是在无声的告诉我,这里是你生长的土地,是你永远不可舍弃的故土。

我的故乡是典型的丘陵地貌,山不是很高,海拔也就二三百米的样子。所以村子里地多田少。一般年份里杂粮的收成要占比一半左右。象山芋,小麦,高粱玉米等等。虽然稻子一年能种二拨,但是由于田少亩产也不高,孩时的记忆中不可能每顿都能吃上米饭。必须辅以番薯或者玉米糊糊之类的。(我最烦最怕吃玉米糊了) 村里几乎每家都养一些家禽,所以一年四季总能吃上肉。尤其是自家腌的咸肉,又香又能下饭。(那时的蔬菜和猪肉是现在很难找到的真正意义上的绿色食品了。)

最让我的少年时代拥有甜美印象的是村里种类繁多的各色水果。有桃子李子,柿子杏子,以及枇杷樱桃等等十几个品种,还有一种表皮青翠口感细腻爽甜的梨,也不知道称作什么梨,是小时候最爱吃的,而它在1976年的一场洪水中全部被冲毁,从此灭绝了。这些年游走大半个中国也没有发现过这个品种,实在是一大遗憾。

村里最多的水果叫作水蜜桃,前山后山各有很大的一块桃林。每年早春,桃花盛放的景观实在让人陶醉。远远望去恰似镶嵌在山野绿荫中的一方彩绸,煞是好看。孩提时代是一个调皮的符号,那些年只要有机会,一群孩子便悄然无声的钻进那片桃林之中,一个个象猴似的上窜下跳。有时候,桃子还没有太成熟,也止不住狼吞虎咽,然后就近喝喝山泉水,终于坏了肚子,一个个往草丛里钻。

后山上有一处都是枇杷树,最大的一颗估摸着有上百年的树龄了。树干很粗需要二个人手牵着手才能围住。它结的枇杷也是我印象中最大最甜的。但是那些果树都是私人所有,主人时常躲在暗处看管。当然主要的目标便是我等这些猴儿精。然而尽看护得严,怎挡得住枇杷熟透时那黄灿灿的诱惑?

我们始终都在等待一个下手的机会。

终于有一天,机会来了。

记得那天是黄昏后,夜色渐浓。小月亮都淡淡的挂在山顶上了。我们几个小孩聚在一起正准备外出看电影。

忽然有个孩子跑来说:看管果园的人去外村看电影了。这句话立时让几个小脑袋凑到了一起,这是个好机会啊,反正看电影晚点去也没有关系,路上还能有东西吃。一张张小脸蛋淌着天真。于是,大家悄悄地朝后山的果园奔去。

很快,我们就到了枇杷树下,不用说,大家迅速分散往树上爬。眼看着将要到口的又大又甜的枇杷,每个人的兴奋劲已经难以言表,那里还顾忌附近究竟有没有人,真的是得意忘形。

就在此时,一声不要动,都下来如惊雷一般在果园炸响,这突如其来的吼叫声几乎把我们的魂魄击碎。霎那间,惊慌失措的身影一个个从树上跳下,四处奔逃。(我的膝盖处至今还留着一个伤疤,就是那天晚上惟一得到的东西。算是那个年代仅剩的赠品吧。)

最终,我们几个小孩一个枇杷也没有得到。

后来才知道,看管果园的人本来是去看电影的,只是放心不下而改变了主意。终于被他撞上了。

其实,这只是年少时记忆中的一个小故事。那是沉浸在已然远去的时代里一段稚嫩而纯真的历程。我们不知道天地有多大,世间有多广阔,外面的世界有多么精彩。然而,正是这种没有成长的无知,让我和我的伙伴们拥有了自由绽放的年华。那里没有烦恼,没有欺诈,不知道压力是姓什么的,也不懂爱情是穿什么衣服的。正是这种无知,让我们在多少年后还会一样的刻骨铭心,一样的顾盼和向往。

正是这种无知,是多少后来的年轻人永远都无法索取的一种梦想。

那个时代象一枚沙尘,早已掩没在时光的沙尘里,再也无法找到。

年少往事中的欢乐和纯真并不是生活的全部,真正有意义的一切都在另一层记忆中刻录了许多的曾经。那里有随着一个时代一起不断改变的节律,也有我和我的伙伴们很早就履行的对于生活的分担。我们无力妄想一双小手能改天换地,但我们知道自己有必要承受一些成长的历练。我们从不理解生存的艰辛,一切都认为是理所当然。我们从来不曾猜想富贵或者安乐,因为父辈疲累的身影已经告诉我们自己要努力。

每当学校放学回家,我们这些孩子不能呆在家里做作业,(作业一般都在晚饭后做的。)都会带上各自的工具消失在村野四处。有的去收割庄稼,有的去地里翻土,也有的挎着篮筐拨草去了,那是喂养家禽常规的饲料,每天都需要。

总之,每家都有不同的活,相同的就是干不完的活。

差不多年龄的孩子们都不会陌生那些并不遥远的日子。

那是岁月的苔藓下珍藏的美好记忆,无论今天或者明天的任何时候,只要轻轻把它揭开,都可以闻到那些熟悉而又亲切的情景。

记得读二年级的时候,上午放学前二十分钟,我就必须请假回家做饭。因为母亲在很远的山里干活,等她回来做饭的话时间会太晚。当然,做这顿饭大多数比较容易,基本上是早晨母亲准备好的,我只要把饭烧香别烧焦了就可以。只是当时个头太小,上灶台需要垫张凳子的。(那时农村的灶台有一米多高,都用大铁锅做饭。)然后,上下前后的一阵忙乱。完后总觉着挺有成就感的,象是做成了一件了不起的大事。

周末了,时间显然更充裕。只要天气晴朗,我哥便会带着我去山上捡柴禾。他虽然只大我二岁,但懂得很多事理。父母不在家时,他就是家里的老大,甚至是周围许多孩子的老大。一般干什么活都由他来安排,还要负责照看年龄更小的孩子们。别说在父母眼里,当年村里头很多长辈都认定他是个有出息的孩子。而多年后他果然不负众望,终于成就了自己的事业。

跟往常一样,我们哥俩又挑起篮筐奔往深深的远山而去。

山路很难走,都铺满不规则的碎石子,脚底下容易打滑。弯弯曲曲的盘绕而上,更是狭小而陡峭,特别累人。到达预想的去处得化去一个多小时。山路上还得稍微休息一会。

终于到了接近山顶的地方,便是我们想好的目的地。这是一片几乎光秃的斜坡,地势很险,实在太陡了。人不能站立着行走,也不敢往山下多望一眼,要不然二腿会发悚。然而就是这块没有几个人敢来的地方,却有一大片早已枯死的树根静静躺在那里,只需轻轻一拉便能出土,真的象捡一样轻松。简直就是一块露天的宝藏。当时我真不明白哥是怎么知道这个地方的,感觉太英明了,心里悄悄的佩服。

原来,这片山都由石煤和磷矿石构成。为了增加收入,村里在半山腰建了一个石灰窑。磷矿石被用来烧制石灰,所以,就地挖煤,就地采矿,非常方便。烧得的石灰销往外地,增收了不少财富。村里的男女劳力,一年四季不分昼夜的轮流上班,一直持续十多年,直到煤层挖空了,石灰窖才偃旗息鼓。

由于经年累月的燃烧煤炭,产生的一氧化碳直接导致了山上草木的死亡。所以便有了眼前这块几乎光秃的风景。它静静躺倒在周围山林的葱绿茂盛之中,显得格外的苍白和凄凉。

我觉得,它是一块岁月的疤痕,一种沉默的哭诉。

尽管它很小,尽管无人注目。

然而今天,我们已经无法计算人世间这些类似的伤痕蔓延的广度和力度。人类的贪欲就像瘟疫一般还在无限的滋生和泛滥。为了一种愚蠢的意识不惜摧毁任何珍爱的生灵,为了一个无知的借口不惜出卖道德和灵魂。它们攫取了大自然巨量的财富,却制造了天地间永恒的创伤,也肆意埋下了多少代人都无法消除的灾难。

(当沙尘屏蔽了阳光,酸雨污染了土地,而无知的人们却藏身钢筋水泥浇铸的丛林笑看风景:好大的扬尘,好大的雨。)

人类的罪孽需要一种审判。

我相信这个时间不会太久远。

只要他们的意识不愿改变,只要他们对于受伤的土地始终不以为然。那么,人类的命运会比我们的想象更悲惨。

自然是人类生存的依靠,但不是摧残的对手。

有一条蜿蜒的小溪,象个调皮的孩子,从深深的远山一路跳着舞 投进故乡的怀里。说她跳,是因为地势的层层落差。时而平静,时而坠落深潭,或者缓步绕个弯,或者急速玩个穿越(狭窄的巨石之间)。清澈透亮的水流让人感觉诗一般的意境,具有无限的活力和遐想。

童年的许多时光都与这小溪一起流动。

往日的记忆象溪流水一样亲切而透明。

我和其它孩子常喜欢在这里捕一些小鱼,或者从鹅卵石底下抓很多的石蟹。这不光是一种快乐的玩耍,另外一点意义是可以添加一份额外的佳肴。记得有一个夏天的午后,我们几个小孩用泥浆垒成一条坝,硬是把上游的水截住,然后把石灰投入水潭,几个人快速搅动,不一会,水潭里的鱼,泥鳅等就会浮出水面。这样便轻松实施了一场大围捕,收获丰厚。(当时不可能理解这也是一种破坏)

然而,我们最爱玩的是在溪水潭里打水仗或者捉迷藏。那时侯,一群孩子分为二组,你来我往直闹得翻江倒海,难以招架,场景好不热闹。或者,捉迷藏时,因为有人潜水时间太久却又找不到而提心吊胆,只好直呼投降,催其现身。

偶而有几次玩跳水,几个光溜溜的孩子先要在农田里打滚,把烂泥涂满全身,仅仅露出二个亮亮的眼珠,活生生的像个黑人,然后,一个个从三五米高的地方跳入水中。又一次次的重复着。这种玩法,也许是世界上绝无仅有的跳水组合吧。

那些水中戏嘻的日子就像水花一般永远的留在了那里。

有时候,当赤裸的躯体沉浸在溪流中,尤其是站在瀑布之下,当我静静的闭上眼睛,伸展开稚嫩的手臂,感受流水强劲而持续的冲撞,聆听着天地间仅有的隆隆震撼的回声,我真的感觉自己好像不断的被磨砺被压缩被溶解,生命仿佛不再属于自己,只剩下一片飘忽的灵魂,一种沉浮的意识,缓缓的溶入水流之中,慢慢的向远方飘移

这或许是一种洗涤灵魂最好的方式。

它能让浮躁的心灵得到安抚,让失落的思想得以牵引。

清澄的小溪,她滋润了故乡悠长的历史,承载了漫漫岁月里故乡儿女全部的向往和追求。我知道,她似一个不甘寂寞的孩子,终是在舞动,在追逐,在祈祷。她是故乡怀里的一条血脉,永远不可能静止她的脚步,也不会冷却她奔放的热情,无论有多少雪花散落。

当又一个黎明悄然飘近我的窗前。雨水正急切的阻挡我的视线。

故乡的梦境似乎早已经淋湿,在雨中瑟瑟的打着寒颤,被云雾压缩的寒冷包围,连同空气一起,悄悄的呻吟。

然而,黎明的脚步始终在向我靠近。她的光亮在剧烈的扩散,在渗透每个心碎的角落,在驱散我所有冰冻的思维。

也许,已经到了我找回梦境的时候。我不能再忍受没有自由的梦想,不能让所有的日子都变成未来空洞的回忆。虽然,空洞的世界里我把自己囚禁得太过长久,已然无法挪开压迫着思想的那份卑微,也无力挣脱久已绑架的那些幻想,而且所有远去的时光,也似乎把我最后的那点坚强撕扯得支离破碎。惟一仅剩的只有一片轻轻颤抖的给于故乡的念情了。

也许,当所有的坚持终于变成了告别,我会因此卸载那些幻想的沉重和遥远,当所有的留恋终于变成了留传,我会因此忘掉对昨天说声再见,当所有的目光都模糊了视野,我会因此看见故乡亲切的笑脸。

黎明,曾经是我的出生证。而今,是我背起行囊的票根。

仙过岭下,你是我惟一渴望的终点。

大连。2005年11月。

雪仙的童年


1

仙,是一个农村女孩。她有姐妹、兄长六人。她的父母、爷爷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四人帮动乱年代里,吃了很多苦。经常看到父母在半夜三更干农活。因白天天气炎热,分下来的任务一定要完成,只有在夜里凉快一些的时间里来赶工。

仙,一家九口人,仙,排行老三,那时也不过才五岁大,姐和哥才大三岁左右,任凭父母拚命地挣工分,养家糊口,解决温饱,到年底还要向队里借支。那时,是不能养鸡养猪的,都是集体种菜,按人口分到每家每户。以前打地主富农,很穷的人,是贫农阶级,成份好,没有被斗的理由。

爷爷在村里做过组长,由于心直口快,得罪人。也经常被斗得遍体鳞伤,这些都深深地印在仙的心里。大人的事,小孩是管不了的,因为这些,仙力所能及的只有听大大的话,不让大人生自己的气,能拿得起扫把便扫地,能搭着凳子收衣服,胡乱把衣服折一下,给妈妈摸摸腿,直到累得睡着了。

仙,恨不得马上长大,能帮父母,爷爷多做一些事。那个年代没有电,没有风扇,只能用扇子赶蚊子,天气实在太炎热时,大人们就拿一个床单,离家到农田大路边,铺在地上乘凉。直到露气下来,转凉一些,才会回家到床上睡觉,一般都是凌晨两点多,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仙已到六岁。

2

仙想跟爷爷学做饭。每到做饭时,仙看着爷爷炒菜,锅里只有一点点油,炒一会就放盐,再炒一会就放水煮,一会就熟了,用碗盛起来。都是队里分的白菜,萝卜,每餐都是只有一个菜,一煮就是一大锅,都吃得津津有味。爷爷每次炒菜的时候,仙都在看,时不时地往灶里添一些稻草,当时,灶是用土砖砌的。

仙,从小就体弱多病,经常感冒咳嗽。队里有医生,看小病是免费的。以前的丸子,又大又苦,都是白色的。经常苦得到了喉咙过敏又吐出来,父母常说,良药苦口利于病,恨病吃药啊。仙当时还吃了很多用砂罐放在灶里稻草灰里炖熟的大蒜,一碗一碗地吃,里面放的糖是队里按人发的糖票去买的。父母说,大人没有时间照顾你,你自己用汤勺一勺一勺地挑着吃,你不要浪费,这是治水肿的。

父母从早到晚只有吃饭的时候才见得到人。集体干活是没有休息的,从过年初一至年尾,都是忙忙碌碌的。那个年代,睡觉可以不关门,没有小偷,家里大人穿的衣服补了又补,大人的衣服改成小孩的,一个接一个地穿,都是大粗布染成蓝色与黑色的这两种,大人没有多少时间洗衣服,用的是队里发的大肥皂。那个年代农村里没有听说过有洗衣粉这个名字。

父辈那个年代没有学堂,只有私塾。没钱的人家的孩子大字不识一个,连名字都不会写。那时上街都是步行,父亲小时候,爷爷是一个富农,读了不少的书,相当于师范学历,母亲也读了一些书,文化程度跟父亲差不多。

仙觉得父母有文化,知书达理,志同道合,是很恩爱的一对。有一次,不知是因***的影响,爷爷受批斗的原因,影响了大人们的心情。记得有一次,父母不知为什么而吵架,母亲一气之下离开了家,父亲对仙说,你要跟紧你的母亲。仙马上跟在母亲后面走,仙不敢叫妈。走了很久,上了街,妈躲在一个哑巴家里,也被仙找到了,直到母亲的娘家。仙想,妈走到哪里,就跟到哪里,她要跟妈妈一起回到家里才安心。妈的气消了,两母女一起回了家。仙很开心,感觉有父母的孩子真幸福。

3

日月如梭,转眼间,仙八岁了。那一年,姐十二岁。队里分了一点菜地,还可以种作水稻,作为口粮地。那年,父母带着姐姐到市内治病。东借西借一千元,给姐的脑动手术,她的脑里长了一个肉瘤,可是后来又复发了。父母又借了一千元,姐姐回来后,有后遗症,痴痴呆呆的。经常复发,是治不好的。比仙大两岁的小朋友经常戏弄她,姐对仙说,你去打他们。仙看姐姐可怜,便答应去说他们。仙对其他小朋友们说,以后你们不要欺负她,她是病人,你们又没有疯,如果是你们的姐,别人欺负她,你们气不气,要不然,咱们以后不要在一起玩了。小朋友觉得仙说得对,再也没有戏弄姐姐。没有过多久,姐因脑癌坏死,永远地离开了人世。仙看到父母很伤心,又安慰不了。

过了一段时间,仙问父母,姐生的病,怎么治不好?父母说,姐的脾气太急躁,有一点点不顺心,就经常用头撞击墙,以至脑组织受伤,里面淤血成块,久而久之,成了肉瘤,转化成了脑癌,她只有这个命,父母怕仙有时急躁也像姐一样撞墙,不要学她,就告诉了姐得病的起根之源。那个年代父母养一个儿女不容易。

4

队里每家每户,都分到有耕牛要喂养。仙一边读书一边放牛。记得十岁的某一天,晚上去放牛,仙站久了,想骑在牛背上,仙习惯地站在牛的头上,两手抓着牛角,对着低着头在吃草的牛说,抬起头。牛好像听得懂似的,或许站在它头上,感觉沉重,吃草不方便,经常是猛一抬头,仙就借机爬到了牛背上。

牛吃着吃着,被深沟的青草吸引住了,那深沟对仙来说,有一种恐惧感。如果大人站在沟里,还爬不上来。况且仙骑在牛背上,伸长脖子吃了很长时间,还在拼命的够着吃。此时,仙在牛刚开始这样吃的时候,左手紧抓着牛绳,右手拼命抓着牛尾巴。仙的身体在牛背上倾斜着,快了倒栽下去。仙想,牛还要吃多久,时间一秒一秒地过去了,感觉时间很长,想用力抓紧牛绳,可使不上劲,左手抓着牛背上较长的一撮牛毛,哪敢松手。拉绳的力气使不上,只盼望在自己体力还能支持得住的时候,牛吃完那些草赶紧抬起头来。仙就立即从牛头上下来。

可是,那牛啊,一点也不担心小主人的安危,还在贪吃。仙东张西望,没有见一个人影,都早已回家吃晚饭去了。仙多想有一个行人奇迹般地出现在她的身边,把她从牛背上抱下来或帮她扯一下牛绳就脱离险境了。可始终没有出现一个人影。此时的仙,坚持着这恐惧的分分秒秒,骑牛难下了。仙心里祈祷着,老天爷,即使要摔下来,逃脱不过命运的安排,老天行行好,仙本想让牛吃饱一点,养得肥肥胖胖的好干农活,也不愧是个好心的放牛娃,才让牛多吃了一会,要不然,早一点想到这么危险,仙早就回家了。

天色渐渐已晚,仙多希望父母因为这么晚了还没有回家,出来找一找,叫一叫,仙便大声回应,救救我吧。仙感觉到没有希望了,手的力气越来越弱,抓着牛尾的手,力不从心,逐渐向下滑,仙想,不要摔在牛角上,那会头破血流,不要摔伤五脏六腑,很难治,不要摔断手和脚,如果这次能死里逃生,她会更好地喂牛,但再也不在这样危险的地方骑上牛背了。仙害怕也没有办法了,只盼这摔下来,老天保佑,摔轻一点。仙来不及想更多,一下从牛背上掉了下来,摔到深沟里,沟里的水不深,幸好没有晕过去。只看见自己摔在深沟的对面,是田埂的一方,脚在沟里,嘴和鼻子碰在田埂边上,这样撞下来,不受伤是很奇怪的。

仙从田埂上爬起来,浑身是湿湿的,到处用手摸,有没有痛的地方,痛没有感觉,但仙感觉到上嘴唇是麻木的,肿得高高的,仙来不及哭,也没有人听,急急忙忙把牛牵回家。

回到家里后,让父母看看,自己拿着镜子照了一照,嘴唇肿得高高的,很难看,仙的爸爸在部队里学过医,跌打损伤,会用一些小药方,于是开了方子抓了药,用石磨磨细,用蜜拌匀,敷在嘴上,敷了很多时日,终于好了。仙庆幸自己死里逃生,没有破相,还是很快乐的。

哈伦裤的春天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哈伦裤的春天,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大约七八年前,为了戒赌,我决定找点事做做,机缘巧合,我接手了一家小馆,在一个小镇上。左右邻居都是搞理发的,两个老板手底下都带了很多小徒弟,小伙子,小姑娘,都有,小姑娘要多一些。年轻人都懒得自己动手做早餐,很自然,我这个馆子成了他们早上聚集的地方,一来二去,我们也就熟络了。看我星眉剑目,谈吐文雅,举手投足都风度翩翩,根本不像一个惯常的伙夫。他们对我的背景产生了兴趣,我说我刚放出来,以前是搞服装厂的,他们没有丝毫怀疑,同时也产生了些许敬畏之心。

为了证明我混过,曾经是坏人,我有事没事,就拿把匕首跳手指头,从左到右,从右到左,为了不伤着自己,每天晚上关了店门,我都勤学苦练。

一天,跳手指,跳累了,我就找了些马蹄开始削起来,一边削一边吃。

李子哥,吃你两个包子,下午免费给你洗头。

姗姗来了。

我点点头,冷酷到底,继续耍弄着我的匕首。

姗姗边吃包子,边和我攀谈起来,问我,像她这样的身材,以我这个服装专家的眼光来看,应该穿什么裤子。

哈伦裤。

什么是哈伦裤,长什么样子?

我用匕首在春天的松软的泥土上,画出了哈伦裤的形状。

裤裆怎么这么低啊,男的也穿吗?

当然穿,我就穿过,当然,那都是坐牢之前年轻时候的事了。

姗姗突然哈哈大笑起来,我不知道她在笑什么,可是隐隐觉得她的目光落在了我的画上,不知什么时候,我的匕首正好笔直地躺在了哈伦裤的裤裆中间。

姗姗像一只蝴蝶飞走了,飞回了隔壁的店里。

十七八岁不读书的姑娘,眉头永远是舒展的,她们不在乎做不做自己,只在乎开心不开心。

没过多少时日,姗姗从城里回来,穿着藕色带褶低裆窄脚的哈伦裤,像一个种子一样, 发芽开花繁殖,很快,在这个春天里,在乡亲们驮着或挑着鲜美的蒜苔,在我们这条街上经过的时候,另一道风景,也在和他们筐里萝里的上市鲜,争奇斗艳,那就是遍地开花的松松垮垮的哈伦裤。

事实上,以我现在的眼光来看,哈伦裤有很多美中不足的地方,裆可以不要那么低,低到了膝盖,真的是没有什么实在的用处,尤其是男款,雄鹰再雄伟,也不至于飞达那个地方吧。再者,十分只取七分,等于是从源头斩断了微胖界的市场,有谁愿意把大象腿露出来示丑呢?

不管是哈伦,还是哈韩,因为始终不是原生的,所以有别扭,有欠缺,最终消失在某个春天,是理所当然的,就像我的小馆,因为我不像伙夫,所以也不配服侍别人的伙食。

梦云


梦遇到云是那么的偶然,又是那么的当然,梦想不到自己为什么会去那个自己本来不喜欢的什么聚会,云也说不清为什么自己能稀里糊涂的走进这么个不属于自己的舞会大厅。

“现在让我们把目光停留一下,灯光找到那两位,请台上来合唱一首歌”

当灯光定格在梦和云身上的时候,两个人都显示出了木讷,一百音不全的云在梦的守护下,唱完了这首歌~~

结束了,梦往北走,云往南走~~~~~~~

一个本来不可能重合的平行线,注定了不会有交点的~~~~~~~

走入公司的第一天,云心里充满了憧憬~~~~~~~~~

努力工作,好好工作~~~~~~~一年就那么过去了~~···

年底了公司要开化妆舞会,不擅交际的云,在妈妈的唠叨下,走进了舞厅,也行她就是唯一化装舞会唯一没有化妆的人~~~~~~~~

云,怀疑是不是主持人都有用相同的招数主持,又是用灯光照人,又是子自己和一个戴猪八戒的男子在一起唱歌,不过猪八戒还真懂得体贴人情,帮自己搞定了这个曲~~~~~~

如果不带着面具,云真怀疑这个人就是那个帮助自己的人

也行命运就是这样奇妙,让人费劲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