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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让人变得不酷了

发表时间:2021-02-18

【www.qg13.com - 因为谈恋爱变得成熟】

关于情感的说说有很多,有一些情感句子总是能够写到我们的心里去,到底有哪些优质的情感句子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爱让人变得不酷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她来找我了,让我替她搬家。」

我失眠了,在朋友圈问有没有人聊个五毛钱的天,阿乐就给我发来微信。

我猜这个「她」就是分手了大半年还没忘掉的俐俐,我直接弹语音吐槽了他一顿,大男人还这么磨磨唧唧地处理感情,过了这个坎,有的是好女孩儿等他。

「你知道吧,我分手以后又谈了一个,那个女生让我抱着她睡觉,虽然身上很香,但是我就是觉得恶心。」

他有点哽咽,「其实每个女孩子都有自己的味道,但是俐俐身上的味道很舒服,我到现在都忘不掉。」

我问他,既然这么放不下干嘛还要分手,这么多戏干嘛。「我还是很爱她,可是我不能再喜欢她了。」阿乐这样回答。

如果说喜欢是一个人的初心,爱是一段感情经过岁月打磨后的沉淀,只能说当初那颗为她怦怦跳动的初心不在了,而爱是弥留的,很难完全消失。

所以阿乐跟我say bye之前说,「想要搞垮一个男人,就想办法让他对你死心塌地,最后狠心地离开,不要回头,留他一个人在原地爱你。」

记得蛮久以前看过一个电影,快结尾的时候女主告诉男主,「我爱你,非常爱,但我不再喜欢你了。」

当时一直不理解,为什么明明爱比喜欢的浓度深,女主角还要说这番话。

听完阿乐的故事,我才知道,喜欢比爱更高级。qg13.CoM

一见钟情的叫做喜欢,这种感情不计算得失。日久生情的被称作是爱,这种情愫会开始索取。牵肠挂肚是喜欢,斤斤计较是爱。喜欢是甜的,爱是苦的。

喜欢是很纯粹的,你喜欢她也许只是因为她身上的味道很好闻,你喜欢她也许没有理由。喜欢是没有占有,只远远地看着就好。

爱是有惯性的,爱的衍生情感是恨,当喜欢的浓度升高逐渐进化成爱,你就想去控制对方,想去歇斯底里地把你们两个人的生命捆绑在一起,想要移平感情里不忠的土地。

甚至会开始去嫌弃对方的缺点,挑剔他的有些行为,想让他依着自己的要求做事,渴望完全同化彼此。

然后爱就变质了,这种爱也不能使这段感情延续下去。

如果说有了爱的人就像有了软肋,那么有了喜欢的人好比披上了铠甲。

软肋是一个人最无助的存在,是可怕,恐惧,心慌,低迷的合成词,爱会让你每日活在患得患失里。

那铠甲呢,能照亮你的全世界,带你披荆斩棘排除一路障碍,找到正确的方向,喜欢会让你每天都充满元气。

从喜欢到爱,Echo用了整整一年的时间。

她一开始和肉垫在一起,只是因为他长得像她前男友,所以很easy地就答应了他的表白。

她对肉垫虽然没有那么上心,也从来不说多肉麻的情话,肉垫也不嫌弃她不表达爱这件事,每个月都会从广州飞来看她。

但是女人总是没办法抵挡似水柔情的温柔攻势,要说对自己一如既往百依百顺的男人不动心的话,都是骗人的。

她喜欢肉垫的时候,会想很多有趣的套路让彼此很开心,比如深夜一句「想你,想和你一起吃宵夜」,肉垫就被撩得不分东南西北了。

当她开始爱他,甚至自己都没察觉,她就像歌词里唱得那样「就是爱你爱你,随时都要一起」,希望肉垫随时都报备自己的行踪,他工作忙不回微信都能脑补一场出轨大戏,变得患得患失,日夜惶恐。

后来Echo和我说,喜欢他的时候很甜,爱他的时候就很苦。

她很讨厌这样的自己,觉得还是不爱人的样子比较酷,想恢复单身。但是,也想软趴趴地待在他的怀里撒娇说「今天好累,不想酷了。」

爱能让人作,爱也让人变得不酷了。

所以,我不喜欢爱,它经常让我们迷失了自己。我也不喜欢爱,因为它有时候真的挺不值钱的。

你看,渣男骗炮的前奏永远是:我会一生一世都爱你的。而不是,我真的很喜欢你。

这样看来,爱就显得很廉价,一句「我爱你」不过随口说说,在什么地点什么时间不论对象都可以脱口而出。

我们也可能对一个不太熟但帮了我们一把的人送上一句「爱你么么哒」,我们也经常会对一些客户上司说几句「爱你」,但我们不会对他们说一句喜欢你。

这样对比,喜欢是不是更珍贵了。

我之前也谈过一任比我成熟很多的男朋友,他把感情看得很清楚。

有一次我问他,你的那个朋友因为他女朋友太作跟她分手了,之后发展成炮友关系,那为什么干脆不和好名正言顺的呢?

他很一本正经地跟我说,「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想得永远比事实美。人是很自私的动物,是很容易因为一丝落差就心生抱怨的,他对你比之前更懈怠了,你就会自然地开始作天作地了。」

「乍见之欢是每对情侣第一次看对眼都会有的一个状态,久处不厌就没有那么简单了。恋爱谈久了,我爱你的程度会比之前更深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双方的缺点都会暴露在眼前,以前我觉得你吃饭狼吞虎咽是可爱,久了可能会觉得你没有教养。同理,一开始你觉得我花钱大手大脚是豪爽,久了你就会觉得我不会持家。」

因为一个原因分手,就会为了无数个相同的理由一拍两散。

喜欢你的时候,永远都觉得你是完美无缺,不可懈怠的。然而真正爱上你了,要开始计算付出和回报的比例,因为贪婪是爱的终极属性,人只会越爱越贪婪,一面为你付出,一面妄想索取。

成年人的感情里要顾虑的东西太多了,要考虑新鲜感,也要让自己保持神秘。

你喜欢上的是我优雅的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于是哪天我为你洗手作羹汤,你觉得这样的爱太乏味了,就告诉我「我爱你,可是没之前那么喜欢你了。」

人越成熟,就会发现相爱容易,恋爱不易,谈爱简单,久爱太难。

以前我总是认为,感情哪有那么多狗屁不通的道理,我喜欢你,就要翻越深山峻岭去到你的那一边,分手只有没感觉了这一说,跟「不合适」「我累了」这种矫情的借口没有任何关系。

我现在已经很少去羡慕或是感慨别人的爱情了,也不再通过别人的评论去揣测对方的爱。

因为我深知,同样的事情发生在我身上,也不一定会有同样的结果,我只想趁着还能好好喜欢一个人的时候,随心所欲地爱,痛痛快快地恨。

我还是很爱你啊,可是我不喜欢你了。就像我明明在你的左侧,却像隔着银河。

我明明在心里说了一万遍我爱你,才敢对你说一句我真的很喜欢你。

你知道我有多不容易的,所以还不来抱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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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了一个称谓,也许很多事都变得不一样了


类似“男人婚前婚后两个人”的话,也许你已经听得耳朵都长茧子了,但是挽着他的胳膊和他一起踏入婚姻殿堂的那一刻,你不愿相信他会变成另外一个人,否则你就不会嫁给他了。然而,很不幸,他会变,你要做好心理准备,否则,你就有苦头吃了。

男人结婚前,唯恐你再被别人看上,导致快到嘴的鸭子飞了,即使他手里拿着垂涎已久的足球门票,也会大义凛然地陪你去看《魂断蓝桥》,而且还会在你耳边说一大堆诸如“月亮代表我的心”之类的话。感动了是不是?想嫁给他了是不是?铤而走险的后果是你发现,那个婚前闭着眼睛说绵绵情话的“跟班”,突然变成了婚后瞪着眼睛挑毛病的“老爷”。

那些男人,婚前专情地看你,婚后专心地看报,当然啦,报纸是天天换,而你的脸是一成不变的。男人就是婚前在床底下找袜子,婚后向太太要袜子的人,要的方法是:“你又把我的袜子弄到哪里去了?”婚前他时常“小心求证”:“这东西你喜欢吗?”婚后他时常“大胆假设”:“这东西你绝对喜欢。”那“绝对喜欢”的东西包括洋酒一瓶、洋烟一条,还有你过生日时他送你的书——《如何做一个女人》。

你不能因为他说你“绝对喜欢”洋酒而开始学喝酒,也不能为了他的假设而学抽烟。至于“如何做一个女人”,你从认识他就开始努力研究了。男人婚前的错误都是很可爱的,约会时他早来了10分钟,你迟到了半小时。他说:“没关系,我才等了5分钟。”男人婚后的错误是不可原谅的。他跟人说:“我女儿几岁?让我算算看,嗯……”他又扳指头,又皱眉头,最后终于得出结果:“我女儿今年4岁啦!”大家都知道你和他结婚才3年。

男人婚前的好处多多:看电影争着买票,买东西抢着付钱,坐车为你开门,上饭馆随你点菜,写情书供你解闷,说奉承话让你开心,表演“此情不渝”的连续剧让你消愁。男人婚后的“好处”也有,他看你的时候总是心不在焉,好处就是使你省下了许多置装费。

男人在家里充分享受养尊处优的特权,一边喝着茶,一边看着报纸或玩着电子游戏;老婆拖地拖到他们脚下,他们还嫌烦,不愿抬脚;家务活一点也不干不说,自己老婆干的活,他们还瞧不上眼,指手画脚,这不对,那不对。

我们不时可以看到这样的镜头:女人在厨房里忙得满头大汗,男人却在电视机前为英格兰足球队呐喊助威;女人在家里又是洗衣又是晒被,男人在楼梯间为伊拉克谋划如何应对美国、替联合国操心怎样打击恐怖主义;女人出门左手是孩子、右手是菜篮子,男人出外左手是手机、右手是掌中宝……

男人都认为:“我是一家之主,是要赚钱的,理所当然要被女人侍候。再说,世界上多的是男总统、男总理,而女人做个部长、省长,就要被媒体炒来炒去,我的前程比她大着呢!”更可气的是,这时候的男人,漠视了女人的情感渴望,忘记了女人是一种情感动物,是需要有人宠的……

看到这里,你的表情该有变化了吧?动摇了吧?退缩了吧?其实大可不必,结婚是他的人生转折点,同样也是你的人生转折点,只要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在他开始起变化之前就打打预防针,相信你是可以把他“改造”好的。

爱让人盲目,可你让我清醒


爱让人盲目,可你让我清醒

最近痴迷上听奶茶的歌,起初知道她还是《粉红女郎》中的结婚狂,龅牙、把头发一丝不苟的扎起,穿着十分呆板,用现在的话讲“特别恨嫁”。那时年纪小不懂得怎么会有人那么渴望结婚,以为那只是一场形式。所以还是更偏爱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万人迷”陈好,觉得那样潇洒肆意才是人生。但也不妨碍我将“我想我会一直孤单,这样孤单一辈子”唱的朗朗上口。

当年不过12、3岁的年纪,尚不知情为何物,也不懂得结婚狂想要的“结婚”,不是一个法律上的红本本,而是一位能陪着她从天光乍破走到暮雪白头的人。

直到一个月前出差,在出租车上听她唱:“真的想寂寞的时候有个伴,日子再忙也有人吃早餐。虽然这种想法,明明就是太简单,只想有人在一起,不管明天在哪里”。头脑中的顿悟化解开尘封心底的疑窦,这唱的不就是当年“结婚狂”的心情。

那时我在外地呆了十几天,好奇逐渐淡去,开始想家,总觉得身处人群也会孤单。

和朋友聊天说起未来,爱情和工作是永恒不变的两大话题,那天她正在和男朋友消食散步。听说我还在外地出差便说:“像你这样整天在外头跑,哪有时间谈恋爱啊,总不能等你年龄再大一些,让身边的人介绍相亲吧”。

说时不以为意,觉得自己年龄还小,有什么着急的。却又想起听别人说过的,在我来之前辞职的一位同事,就是因为工作太忙了。她相亲认识了一个顺眼的小伙子,俩人刚打算进入熟悉阶段,就被公司派到外地出差俩月,回来时小伙子说“我觉得我们还是不太合适,以后也不用见面了”。

早上起床时,同事说:“哎,一周又这么快的过去了”。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所以听到奶茶唱这歌时,一下子就被歌声代入情绪,望着窗外不住后退的风景,忽然觉得时光飞逝同窗外的风景一样,错过就是错过了,而再美好的景致,都没人与我一同分享,也明白了“真想寂寞的时候有个伴”的心情。

小时候听奶茶,不懂她歌声背后的感情,只是觉得好听。而长大些再听,经历过的事情也多了一些,愈来愈能将她的歌声与自己的故事联系到一起,所以听到最后,她好像是在替我诉说心事,似是故人来的熟悉感。

想来歌曲本身没有过多的深意,她所有的感情,都取决于当时听歌的人的心境。

一如诗人蒋捷写过的:“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而今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

提到奶茶总是绕不过陈升,连刘若英自己都说“为什么直到现在,我总要和你绑在一起”。是他给了刘若英这个温暖的名字。刘若英在给陈升的书作序时提到过一件趣事,说朋友去西藏发现那里的大街小巷都在放刘若英的歌,大概是因为他们很喜欢喝“奶茶”。

这事是当做笑话讲的,但再也没有比“奶茶”更适合刘若英的名字,奶茶有奶的芳香却不像奶那么腻,有茶的清淡却不像茶那么涩,所以奶茶可以喝一辈子不会腻味。

陈升叫刘若英奶茶,说她虽然不算标准美女,但就像杯温暖的奶茶,虽然没有红酒的高贵典雅,没有咖啡的精致摩登,却自有一种温润香浓的芬芳,的确也再没有比陈升更了解奶茶的人。

刘若英和陈升有一期特别出名的节目《桃色蛋白质》,当年刘若英要出新专辑,侯佩岑给陈升打电话邀请他来做客节目,算是为奶茶撑场子。陈升说:“我很忙诶,我没有时间去”。但那天他不但去了,还十分配合节目安排,大概就是网上常说的那种傲娇性格“口嫌体正直”。

看完节目的人,都觉得奶茶是深爱陈升的,至少是曾经深爱过。她叫他师傅,她说师傅是独一无二的。当年她只是陈升的一个小助理,当年陈升有两个小助理,另一个也很红,叫金城武。

后来陈升觉得奶茶在唱歌上很有天赋,便带她出道。最初是在陈升的演唱会上做嘉宾,跟着他满台湾的跑,那是她人生中最灿烂美好的年纪,也幸运的遇见了影响她一辈子的人。

张艾嘉要拍《少女小渔》,陈升觉得刘若英与角色很配,于是推荐给她,后来这部片子让刘若英得了亚太影展的最佳女主角。但拍片的过程并不顺遂,有一场要拍裸戏,刘若英不敢也不想拍,张艾嘉很不开心,刘若英那时候只想到了陈升,她打电话问他说:你觉得我该脱吗?如果你说脱,我就立刻回去脱。

可是陈升没有替她做决定,他只是问奶茶,你觉得值得吗?女孩子有一些东西是很珍贵的,不要那么轻易的……

他是真心实意的替她考虑,尊重她的意愿,真的像是奶茶父亲曾在病床前对陈升说的:你做父亲比我更加称职。说的是他对奶茶的照顾。

《桃色蛋白质》上侯佩岑问陈升:“那你喜欢奶茶吗”。问这个问题时,刚收住眼泪的奶茶眼泪又一下子夺眶而出,她眼睛通红不错神地看着陈升,期待又怕落空,她想要知道他的答案。而陈升有些不开心,他反问侯佩岑:“你神经病吗?”。

奶茶的情绪在“神经病”三个字出来时瞬间崩溃,她以为陈升讨厌她的,因为他一直拒绝自己的见面请求,而陈升只是没说完,他回答的微妙:“如果我不喜欢她,我怎么会为她做那么多……”。

然而这种喜欢终究是与爱情有区别的,他珍惜奶茶的才华,欣赏她坚强独立的性格,他把最恰如其分的名字给她,那是可以捧在掌心感受温暖的奶茶。

那个桀骜不羁,才华横溢的他在刘若英面前是温柔的。但他也是严苛的,在奶茶发了新专辑送他的时候,当众拒绝她。他说:“专辑是耗费了你心血精力的,它不是你嫁入豪门的敲门砖,也不是你用来拓宽交际的手段,如果连你自己都轻视它,你还能指望谁好好珍惜”。一席话说的奶茶泪如雨下,那时的陈升又变成了那个严格的师傅,不只教她唱歌,带她出道,替她安排演出,更教会她为人处世的道理。

奶茶身上那种淡淡的与世无争的气质,又何尝不是另一种陈升式的不羁疏狂,他知人的才华和精力都是有限的,投入创作最好,不肯多浪费一分消磨在世俗中。于是他也这样教导他,虽嘴上总说着无情的话,说自己再也不懂她,而她也再不懂自己。总是说自己很忙碌,以此来拒绝她见面的请求。

刘若英遇见陈升是幸也不幸,初涉世事的小姑娘,遇见成熟通透的男人难免不会一见倾心,更何况这人待她极好,他能站在过来人的角度,一语点破迷津。他负有责任心,是个好丈夫、好父亲,但也因此于她的感情更加残忍。他心中有一把笔直的尺,也大概懂得奶茶心中的“雏鸟情怀”,她谢他感激他,她爱他依赖他。

而他早已有了自己的家庭,那是他不能割舍的一部分。所以在弥足深陷之前,他选择将她推远。不是因为不喜欢,如果不喜欢怎么会为她付出那么多,但更像是父母之于子女,师傅之于徒弟,在她寒窗苦读时陪在身侧加油鼓励,在她光芒万丈时退居幕后,让她学会勇敢的飞翔,独立的坚强,在更多他看不到的地方,因为终究不能陪伴她一辈子呀。

在节目里,陈升说可以给奶茶唱首歌,奶茶毫不犹豫的点了《风筝》。陈升的表情很微妙,好像那是他们两个心知肚明的默契,而他从一开始就准备好了。

他唱:“因为我知道你是个容易担心的小孩子,所以我将线交到你手中,却也不敢飞得太远”。

那是他们曾有过的一段对话,陈升曾说:“你是个很有才华的女孩,就像风筝,属于你的天空很高很高,你应该自由去飞翔,不要被我给你的天空局限了”。

可不管过了多久,奶茶的回答是一样的她说:“可是你知道的,线一直在你手中啊,你拉一拉它就会回来的”。她把自己比作风筝,线在师傅的手中,那时她一定还爱着他,心甘情愿的交出感情中的主场权。

而陈升沉默片刻后只是说:“可是我找不到线了”。一生的情谊只能写作“师徒”。

有时候我觉得,奶茶和陈升其实是两只风筝,他们不过是偶然相遇在天空中,有过那么一段美好的交集,但“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在《致九十岁的你》中奶茶写,“大多数人都只看见你放荡不羁,自我中心。这我倒可以帮你澄清。如果你真只是他们想的那样,你不会十数年孜孜不倦,笔耕写歌。如果你真是那样的,不可能长久维持平静而甜美的家庭生活。想起有一天你喝醉了,我开着车送你跟箫言中回家,途中,你突然惊醒大叫, 要言中去便利商店买两颗茶叶蛋跟一个三明治。言中问你:「阿升,你还吃得下吗?」你迷蒙中回答:「夫人交代,买回去给儿子的早餐。」那个倜傥潇洒的陈升不见了,这一个陈升有些扫兴,但这才是你最应该引以为傲的陈升! ”

陈升的线在家庭的手中,他从一开始就不是那放风筝的人,他早早的就明白,才会看似无情的将她推到更远。

而奶茶虽会难过,情随事迁总会明白师傅所做的深意。成全是让别人解脱,而解脱是成全自己的开始。

在刘若英的脱掉高跟鞋巡回演唱会上,她问歌迷“你们愿意为爱解脱吗?”接着她回答的坚定又简单,她说“我愿意”。那时她心中所想一定有陈升一个。

爱让人盲目,不计后果。可陈升之于刘若英,却是盲目中的引路灯,让她清醒。

如果陈升当初真的抛弃家庭同奶茶在一起,一个放弃了家庭的责任,另一个可能要一辈子背负第三者的骂名。在世俗漫长无期的翻旧账后,兴许这世间会多一段怨偶,少一段传奇。浮华回归家庭的柴米油盐,那是最磨灭才华的钝刀子,会将旧面目划割地面目全非。没有在一起,才是最好的结局。

1991年,她21岁时在大雨滂沱的北京,喝的烂醉,她借着酒精给陈升发了封快递说“或许我永远无法和你在一起,但我的心永远追随你”。

2009年,她39岁了,有了自己的家庭,终于能够释怀那段求不得的感情。一如她写的:“树要在天空交接相会才有意思”。陈升曾对她说:“不要总是依附于我,人要自己长大才有趣”。所以:“你总会有九十岁的时候,我也会有八十岁的时候,到那个时候,我不奢望我的树长的比其他人高,也不需要长的跟他人一般高,我只确定,我的树顶能遥遥见的着你的树顶就够了。”

爱让人盲目,可你让我清醒。

- END -

桃啃笙

刘若英 | 爱让人盲目,可你让我清醒


刘若英 | 爱让人盲目,可你让我清醒

最近痴迷上听奶茶的歌,最早知道她是因为《粉红女郎》,甚至很长一段时间都以她剧中扮演的角色“结婚狂”称呼她。

用现在话来讲,结婚狂是一个典型的恨嫁女,她衣着土气、带着书呆子眼镜,龅牙,和美丽相差十万八千里。大概是角色先入为主,以至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我都觉得刘若英长得并不好看。

而她无论是戏里还是戏外,也不是走“美丽动人”的路线的,我们评价刘若英最多的词汇还是“温暖”、“知性”,可以捧在掌心里取暖的奶茶。

好看有好看的优势,长得丑只要心地善良,起码也能祈望着能靠内在日久生情。结婚狂在变美后,收获了长腿欧巴胡兵的爱情,而她吝啬房东龚喜其实也始终默默地暗恋她。

现在想来改编自漫画的《粉红女郎》,也是一部浪漫的爱情童话吧,有些桥段看过就好,不能太当真。倒是里面的主题曲《一辈子的孤单》,与现在的心路十分相符。

”喜欢的人不出现,出现的人不喜欢“

12、3岁的年纪,尚不知情为何物,也不懂得结婚狂想要的“结婚”,更多的是理解与陪伴。和朋友聊天说起未来,爱情和工作是永恒不变的两大话题,那天她正在和男朋友消食散步。听说我还在外地出差便说:“像你这样整天在外头跑,哪有时间谈恋爱啊,总不能等你年龄再大一些,让身边的人介绍相亲吧”。

说时不以为意,觉得自己年龄还小,有什么着急的。却又想起听别人说过的,在我来之前辞职的一位同事,就是因为工作太忙了。她相亲认识了一个顺眼的小伙子,俩人刚打算进入熟悉阶段,就被公司派到外地出差俩月,回来时小伙子说“我觉得我们还是不太合适,以后也不用见面了”。

二十几岁也没有十年,早上起床时,同事说:“哎,一周又这么快的过去了”。

好像一个人也没什么,当孤单已经成为一种习惯,习惯到我已经不去想该怎么办。自由和落寞之间该如何换算?从第一次看到结婚狂为爱痴狂,笑她丑人多作怪。到自己也到了那个年纪,过去不理解不懂得,不过是还没有经历那样的心态而已。

年少时听不懂她歌声背后的感情,只是觉得好听。长大些再听,经历过的事情也多了一些,愈来愈能将她的歌声与自己的故事联系到一起,歌曲本身没有过多的深意,她所有的感情,都取决于当时听歌的人的心境。听到最后,好像是她在替我诉说心事,想来每个人的经历都是大同小异的,她们的现在就是你的将来。

一如诗人蒋捷写过的:“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而今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

提到奶茶总是绕不过陈升,连刘若英自己都说“为什么直到现在,我总要和你绑在一起”。是他给了刘若英这个温暖的名字。刘若英在给陈升的书作序时提到过一件趣事,说朋友去西藏发现那里的大街小巷都在放刘若英的歌,大概是因为他们很喜欢喝“奶茶”。

这事是当做笑话讲的,但再也没有比“奶茶”更适合刘若英的名字,奶茶有奶的芳香却不像奶那么腻,有茶的清淡却不像茶那么涩,所以奶茶可以喝一辈子不会腻味。陈升叫刘若英奶茶,说她虽然不算标准美女,但就像杯温暖的奶茶,虽然没有红酒的高贵典雅,没有咖啡的精致摩登,却自有一种温润香浓的芬芳,的确也再没有比陈升更了解奶茶的人。

刘若英和陈升的感情很复杂,从《桃色蛋白质》那期节目大概能窥出一二。当年刘若英要出新专辑,侯佩岑给陈升打电话邀请他来做客节目,算是为奶茶撑场子。陈升说:“我很忙诶,我没有时间去”。但他那天不但去了,还十分配合节目安排,大概就是网上常说的那种傲娇性格“口嫌体正直”。

看完节目的人,都觉得奶茶是深爱陈升的,至少是曾经深爱过。她叫他师傅,她说师傅是独一无二的。当年她只是陈升两个小助理中的一个, 是陈升发掘了她唱歌的潜力,带她出道。说来有趣,陈升大概比较旺身边的人,因为和奶茶同期的另一个助理后来也走向了神坛,成了无数人的梦中情人,他叫——金城武。

奶茶最初是在陈升的演唱会上做嘉宾,跟着他满台湾的跑,那是她人生中最灿烂美好的年纪,也幸运的遇见了影响她一辈子的人。

张艾嘉要拍《少女小渔》,陈升觉得刘若英与角色很配,便推荐给她,后来这部片子让刘若英得了亚太影展的最佳女主角。但拍片的过程并不顺遂,有一场要拍裸戏,刘若英不敢也不想拍,张艾嘉很不开心,刘若英那时候只想到了陈升,她打电话问他说:你觉得我该脱吗?如果你说脱,我就立刻回去脱。

可是陈升没有替她做决定,他只是问奶茶,你觉得值得吗?女孩子有一些东西是很珍贵的,不要那么轻易的……

他是真心实意的替她考虑,尊重她的意愿,真的像是奶茶父亲曾在病床前对陈升说的:你做父亲比我更加称职。说的是他对奶茶的照顾。

《桃色蛋白质》上侯佩岑问陈升:“那你喜欢奶茶吗”。问这个问题时,刚收住眼泪的奶茶眼泪又一下子夺眶而出,她眼睛通红不错神地看着陈升,期待又怕落空,她想要知道他的答案。而陈升有些不开心,他反问侯佩岑:“你神经病吗”。

奶茶的情绪在“神经病”三个字出来时瞬间崩溃,她以为陈升讨厌他的,因为他一直拒绝自己的见面请求,而陈升只是没说完,他回答的微妙:“如果我不喜欢她,我怎么会为她做那么多……”。

然而这种喜欢终究是与爱情有区别的,他珍惜奶茶的才华,欣赏她坚强独立的性格,他把最恰如其分的名字给她,那是可以捧在掌心感受温暖的奶茶。那个桀骜不羁,才华横溢的他刘若英面前是温柔的。但他也是严苛的,在奶茶发了新专辑送他的时候,当众拒绝她。他说:“专辑是耗费了你心血精力的,他不是你嫁入豪门的敲门砖,也不是你用来拓宽交际的手段,如果连你自己都轻视它,你还能指望谁好好珍惜”。一席话说的奶茶泪如雨下,那时的陈升又变成了那个严格的师傅,不只教她唱歌,带她出道,替她安排演出,更教会她为人处世的道理。

奶茶身上那种淡淡的与世无争的气质,又何尝不是另一种陈升式的不羁疏狂,他知人的才华和精力都是有限的,投入创作最好,不肯多浪费一分消磨在世俗中。于是他也这样教导他,虽嘴上总说着无情的话,说自己再也不懂她,而她也再不懂自己。总是说自己很忙碌,以此来拒绝她见面的请求。

但爱上一个人的原因,也是离开一个人的原因。

刘若英遇见陈升是幸也不幸,初涉世事的小姑娘,遇见成熟通透的男人难免不会一见倾心,更何况这人待她极好,他能站在过来人的角度,一语点破迷津。他对家庭极富责任,是个好丈夫、好父亲,也因此于她的感情更加残忍。他心中有一把笔直的尺,也大概懂得奶茶心中的“雏鸟情怀”,她谢他感激他,她爱他依赖他。

而他早已有了自己的家庭,那是他不能割舍的一部分。所以在弥足深陷之前,他选择将她推远。不是因为不喜欢,如果不喜欢怎么会为她付出那么多,但更像是父母之于子女,师傅之于徒弟,在她寒窗苦读时陪在身侧加油鼓励,在她光芒万丈时退居幕后,让她学会勇敢的飞翔,独立的坚强,在更多他看不到的地方,因为终究不能陪伴她一辈子呀。

在节目里,陈升说可以给奶茶唱首歌,奶茶毫不犹豫的点了《风筝》。陈升的表情很微妙,好像那是他们两个心知肚明的默契,而他从一开始就准备好了。

他唱:“因为我知道你是个容易担心的小孩子,所以我将线交到你手中,却也不敢飞得太远”。

那是他们曾有过的一段对话,陈升曾说:“你是个很有才华的女孩,就像风筝,属于你的天空很高很高,你应该自由去飞翔,不要被我给你的天空局限了”。

可不管过了多久,奶茶的回答是一样的她说:“可是你知道的,线一直在你手中啊,你拉一拉它就会回来的”。她把自己比作风筝,线在师傅的手中,那时她一定还爱着他,心甘情愿的交出感情中的主场权。

而陈升沉默片刻后只是说“可是我找不到线了”。一生的情谊只能写作“师徒”。

有时候我觉得,奶茶和陈升其实是两只风筝,他们不过是偶然相遇在天空中,有过那么一段美好的交集,但“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在《致九十岁的你中》奶茶写,“大多数人都只看见你放荡不羁,自我中心。这我倒可以帮你澄清。如果你真只是他们想的那样,你不会十数年孜孜不倦,笔耕写歌。如果你真是那样的,不可能长久维持平静而甜美的家庭生活。想起有一天你喝醉了,我开着车送你跟箫言中回家,途中,你突然惊醒大叫, 要言中去便利商店买两颗茶叶蛋跟一个三明治。言中问你:「阿升,你还吃得下吗?」你迷蒙中回答:「夫人交代,买回去给儿子的早餐。」那个倜傥潇洒的陈升不见了,这一个陈升有些扫兴,但这才是你最应该引以为傲的陈升! ”

陈升的线在家庭的手中,他从一开始就不是那放风筝的人,他早早的就明白,才会看似无情的将她推到更远。

而奶茶虽会难过,情随事迁总会明白师傅所做的深意。成全是让别人解脱,而解脱是成全自己的开始。

在刘若英的脱掉高跟鞋巡回演唱会上,她问歌迷“你们愿意为爱解脱吗?”接着她回答的坚定又简单,她说“我愿意”。那时她心中所想一定有陈升一个。

爱让人盲目,不计后果。可陈升之于刘若英,却是盲目中的引路灯,让她清醒。如果陈升当初真的抛弃家庭同奶茶在一起,一个放弃了家庭的责任,一个可能要一辈子背负第三者的骂名。在世俗漫长无期的翻旧账后,兴许这世间会多了一段怨偶,少了一段传奇。浮华回归家庭的材米油盐,那是最磨灭才华的钝刀子,会将旧面目划割的面目全非。没有在一起,才是最好的结局。

1991年,她21岁时在大雨滂沱的北京,喝的烂醉,她借着酒精给陈升发了封快递说“或许我永远无法和你在一起,但我的心永远追随你”。

2009年,她39岁了,有了自己的家庭,终于能够释怀那段求不得的感情。一如她写的:“树要在天空交接相会才有意思”。陈升曾对她说:“不要总是依附于我,人要自己长大才有趣”。所以:“你总会有九十岁的时候,我也会有八十岁的时候,到那个时候,我不奢望我的树长的比其他人高,也不需要长的跟他人一般高,我只确定,我的树顶能遥遥见的着你的树顶就够了。”

情人是一时的,闹不好就要分手;而师傅是一辈子的,保持着最理性的距离。

爱让人盲目,可你让我清醒。

我想你了,我承认没你酷所以我主动找你。


01.

我经常在后台看见一些消息,类似这样的:我男朋友他好久不回我消息/和别的女人暧昧/不肯哄我/对我不好/对我动粗/出轨被我抓包,但是他说他爱我。

我只想说,请停止自欺欺人和自我安慰吧,一个人爱你的方式可能有千万种,但是以上种种一,定,是,不,爱,你。

因为如果他爱你,你是一定会感觉到的,再闷骚的男生也敌不过女生的第六感的。

如果他想你,他一定会主动联系你,不一定一天好几个小时的电话粥,但是干什么都会向你报备。

如果他喜欢你,他一定会让你感受到,不一定24小时陪在你身边,但是一定会让你有安全感。

如果他在乎你,他一定会表现出来,不一定变成你一个人的保镖,但是至少不可能再让你担惊受怕。

有人说这个世界上藏不住的只有喷嚏和爱意,

所以他喜欢你,你一定会感受到。

02.

琳琳是个cool girl,大家都这么评价她,但是她却在上一段恋情中一败涂地。

“我以为我够酷,没想到他比我还酷,那我想既然这样我找他吧,没想到他他妈一点面子都不给我!”刚失恋的她窝在我家沙发哭着对我说。

她的上个男朋友是个男神级别的人物,当然,我们琳琳也不差。

两个人你来我往周旋了没多久就在一起了,也不存在谁追谁的问题。

在一起刚开始还好,男生去哪里都会向琳琳报备,晚上也会彻夜打电话。

甜甜蜜蜜的小细节都少不了,情话都一大堆,琳琳慢慢陷进去了,我看在眼里。

三个月过去了,感情有些变淡了,这也无可厚非,毕竟大家都是成年人,有自己要忙的事,只是他俩聊天的时候,从以前的,都是那个男孩找她的情况,变成越来越多的琳琳找他。

再后来,男生去哪也不报备了,好几个好几个小时没联系,琳琳找他,他也要好久才回一句,“在开会呢”,“打球呢”,“忙”。

琳琳像我说起这些的时候,眼神游离,我知道她不敢问我:“他是不是不爱我了?”

因为她知道我一定会说:“嗯,他就是没那么喜欢你了。”她不想听见这句话。

人啊,往往问出来的问题,心里早已有了答案,只不过他们自己不想承认罢了。

我和琳琳说:“请问刚开始恋爱的时候他不工作吗?他不开会吗?他不打球吗?不是要他24小时和你黏在一起,但是你想想,从前他干这些时候是会提前告诉你的,怎么开会之前发个微信很难吗?是外星人劫持他去打球手机都碰不了吗?他明明知道几个小时你找不到他你会担心,但是他不在乎,是的,他已经不在乎你了。”

他已经不是真正喜欢你的人了。

03.

真正喜欢你的人永远不会让你担心。

再忙也会告诉你,去哪都会跟你报备,天上的云,晚上的月,下班回家时的夕阳都要分享给你。

真正喜欢你的人永远会主动找你,天气,压车,都不是借口,

而且他说的永远是:“我过去”不是:“你过来”

真正喜欢你的人做什么都想着你,买什么都想给你带一份,去哪里第一个给你买纪念品。

哪怕这些东西你可能都用不上。

真正喜欢你的人看到一切都会联想到你,哪怕一块有你名字里某个字的招牌,

或者一个和你某件衣服相似的路人。

真正喜欢你的人,就像《挪威的森林》里的这一段:

“我真希望拥有真爱,哪怕一回都好”

“你想要什么样的真爱呢?”

“比方说吧,我跟你说我想吃草莓蛋糕,你就立刻丢下一切,跑去给我买,接着气喘吁吁地把蛋糕递给我,然后我说‘我现在不想要了’,于是你二话不说就把蛋糕丢出窗外,这,就是我说的真爱。”

“我觉得这跟真爱一点关系都没有嘛”

“有啊,我希望对方答道‘知道了,都是我的错,我真是头没脑子的蠢驴,我再去给你买别的,你想要什么?巧克力慕斯还是芝士蛋糕?’”

“然后呢?”

“然后我就好好爱他。”

真正喜欢你的人

永远不会让你觉得你没他酷的

喜欢上一个人,便再也酷不起来了。


“男朋友小鸟依人吗,但她很讨厌娘炮的。”

“gay的相处模式吧,毕竟她跟个男的也差不了多少了。”

没有人知道去了美国的邹不纯,

在这两年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I

邹不纯,原名邹纯,

后来嫌弃原名太过人畜无害,

于是便改名叫邹不纯。

我是在微博认识邹不纯的,

见面了后便发展成线下密友的关系。

第一次看到她微博就掉坑里出不来了,我就在想怎么会有这么帅的女生,不单是说样子。

一群迷妹,

酷得男生都甘拜下风。

一开始我还不怎么敢跟她说话,太霸气了。

玩的时候chok到飞起,认真的时候只能跪服,三个月不去上学,一个星期补笔记,期末全科拿A的存在。

邹不纯其实长很漂亮,皮肤白皙,打了一个眉钉,但不像一般女生爱打扮化妆,喜欢黑色,常年一身黑。

她最爱的是她的黑眼圈,

可能全人类都无法理解吧,

她熬夜是为了续黑眼圈这样的事情。

“希望有人可以推荐我可以补黑眼圈的化妆品,不要圆珠笔,谢谢,最近睡太好,黑眼圈有点不明显了,妈的我有点急。”

虽然酷到常人无法接近,邹不纯从来也不缺人追,她只是觉得烦,按她的说法是:

我把你当兄弟,你居然想上我?

“我的性格不适合谈恋爱,因为我只能做我自己心甘情愿想做的事,做不了任何别人希望。”

“不要喜欢我,别人越想去我做什么,我就越有可能背道而驰。”

就是一个酷到炸裂的叛逆少女,

连拒绝别人的理由都这么铿锵有力。

不过这可能是有原因的,

邹不纯是爸爸带大的,没有妈妈。

II

大二的时候邹不纯去了美国交换,两个月前回国,我去机场接的她。

两年没见,

邹不纯已经不是以前那个邹不纯了。

那天她穿了一条黑色的裙子见我,裙子暴击,first blood…

黑眼圈很是很重,但比起以前,已经好了很多,画了淡妆,化妆暴击,double kill…

她让我叫她邹甜甜,甜甜暴击,triple kill…

烟戒了,quadra kill…也没怎么说脏话了,penta kill…

“我谈男朋友了。”脸上居然还带着一丝微妙的少女娇羞。

我做梦都不会想到我怎么会在那张曾经黑眼圈占领全脸面积的脸上看到这种表情,Killing Spree…

男!朋!友!legendary…

信息量太大了,差点承受不住。

怀着视死如归的心情问了邹不纯这个问题,“不纯,你真的不谈恋爱了啊?”

“讲真,不纯,我真的怕跟你黏太近分分钟被你掰弯,我到时叫你老公还是老婆啊。”

“我也想象不出来你谈恋爱啥样子,我到现在都没搞清楚你的性向啊。”

她只是笑着,“就像你现在看到的这样。”

III

我不知道她到底遇到什么样的人,又发生了什么样的事情。

不过照片上看起来就是一个世界的人。

两个人都一袭黑衣,发色漆黑,

男生很清秀,眼睛里充满了温柔。

“真的,我觉得自己被驯服了,我没有见过那么温柔的人。”

可以看得出来,不纯很喜欢现在跟她在一起的这个人,“他跟之前的人完全不一样,他从来没试图改变过我,包容我所有的无理放肆。”

“我曾经很执拗,觉得自己不可能改变了,一辈子就这样吧。”

“但是遇到了他,喜欢就是喜欢,我认了,我爱上这个人了。”

IV

有人说不要为一个人改变太多,那样就不是你自己了。

如果你是一瓶雪碧,不要为了你爱的人,晃掉你所有的二氧化碳。

因为即使你变为糖水爱情也不一定驻足,而对于爱你的人,你也失去了当初的独特。

但是我觉得,

邹不纯永远是那个不纯。

只是磨掉了一些小棱角,变成了更生活化的不纯 。

说实话,我更喜欢那个很特别很酷的邹不纯。

但喜欢上一个人,

便再也酷不起来了。

有了心爱的人之后,被深深治愈,世界也重塑一新,连所有不美好的回忆都在时间的流淌中消失得不留一点痕迹。

遇到那个对的人,

所有东西就自然而然发生了。

“那个放肆生气口无遮拦的我,是很久没看到了,就连最后一点挑剔世界的激情都被他的温柔给消磨了。”

不纯说道。

爱没爱对人,吵一架就知道了


昨天陪朋友去吃饭,在地下车库停车的时候,发现旁边有一对小情侣正在吵架。

女生一开始大声的和男友在争论些什么,后来忍不住就哭了出来,男生一看女生哭了就急了,抱着她一直哄一直哄。

虽然我们不清楚他们吵架的原因是什么,但这一幕却莫名的让人觉得很甜。

一边的女性朋友笑着和我说,年轻的时候真好,谈恋爱都有人哄着,宠着,不像现在,要找一个吵架时肯让着你的男朋友也难。

我说,这有什么难的,找一个在乎你的男朋友,吵架了难道不是分分钟会让着你的。

朋友说,自己的男朋友是一个钢铁直男,平时要是吵架了,不但不会哄人,还会讲各种大道理逼你认输,分分钟就把你气死的节奏。

有时候,明明是一件小事情,男朋友只要稍微服个软,哄哄她就能解决的事情,却偏偏要吵到两败俱伤的地步。

所以,她每次只要一看到男生哄女生的画面,就特别的感动和羡慕。

因为,当男生愿意放下架子来哄一个女生的时候,女生才能感受到对方真正的爱与在乎。

记得我曾在后台收到这样一条留言,一位女生向我抱怨,说男朋友因为与她吵架已经三天没有理她了,她不停的发他微信,打他电话都没什么用。男朋友对她的态度依旧冷漠,也不愿意沟通。

我猜想吵架的原因可能是比较严重的,于是就问她,你们是因为什么事情吵架的?

她说,那天和他去吃饭的时候,无意间看到他的手机,发现他和一个女生一直在聊天,于是我生气了便问了他几句,他被我问得不耐烦了就和我吵了起来,还差点动手。

还有上一次,我和他在谈论网上发生的一件事实,但因为两个人的观点不和,他就开始疯狂的骂我,诋毁我。

其实每次都只是一些小事,但男朋友前前后后的态度却让我感到心寒。

我说,那你和你男朋友交往到现在,他有没有让过你,或哄过你一次?

她说,没有,所以有的时候,会觉得自己爱得特别卑微。

看完她的留言,我不禁有点心疼像她这样懂事的女孩,不会作,不会闹,不管说什么,做什么都是为了这段感情着想。

可是姑娘啊,你有没有想过,一个真正值得你付出的男人,会舍得这样伤害你吗。

分手见人品,吵架见真情。

看一个男人爱不爱你,别光看他平常对你怎样,也要看他与你吵架的时候,是否会顾虑你的感受。

我有一个哥们儿,每次和女朋友吵架,女朋友只要不理他,他就显得特别的紧张,害怕对方是不是真的生气了,自己刚刚说的话是不是真的伤到对方了。

为此,他总是想尽一切办法去哄她,给她打电话安慰她,给她带很多爱吃的,甚至是为了博她一笑特地买了礼物送给她。

有时候,身边的人会忍不住问他,你女朋友这么作,你怎么还对她这么好。

他回答说,可能是因为太爱她,所以太害怕失去了。

看吧,爱你的男人,在吵架的时候还是会顾及你,会忍住自己的脾气,想方设法的化解矛盾。

当然,这并不代表这个人脾气好,只是他把自己最温柔的一面留给了你。

在我眼里,男人对女人最高级的宠爱,不是在追的时候有多真诚,而是在把你追到手之后,是否还会像之前一样去包容你,宠溺你。

很多情侣之所以没能走到最后,是因为随着时间的流逝,激情的减退,不再有耐心对待感情中的矛盾和争吵,最后把面子看得比感情更重要。

所以,如果一个男人在争吵的时候,肯次次让着你,哄着你的话,那么他一定是很爱很爱你了。

因为爱一个人,就是宁可委屈自己,也不愿意看着你受伤;宁可放下尊严,也不愿意看着你难过。

女生,要是遇上一个吵架时能让着你的人,就嫁了吧。

-END-

没错,这才是酷的分手方式


分手后,我没有要他的一分钱。为什么?

我想告诉他,不是所有的事情,都是可以用钱原谅的。

分手后,我也没有撕毁任何一件他曾经送我的礼物。为什么?

因为已经属于我的,我并不想让他们被我的情绪而变得糟糕。

分手后,我没有删除他的联系方式。为什么?

忘记一个人,从来不需要任何方式。他一键清除,又有何可恋。

Bella果然是我们闺蜜群最酷的女生,短发,每天都洗头,每天都爱边说话边甩头。从十八岁到三十岁,整整十二年,十二年里,或者说三十年里,她只谈了这样一场恋爱,也只结了一次婚,却以这样平静的方式分开,平静到表面竟波澜不惊。

这个男人很爱Bella,Bella也很喜欢他,她曾经对外宣称,自己是亲手追来的。

爱到死去活来,爱到以为白首不分离,爱到以为整个世界都只有爱情。

结果,男人出轨了。

你知道吗?我都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出轨的?只记得那个夜晚,一个女人敲开了我的家门,他没在。我招待了她,切了很大一个西瓜,满手都是红色,怎么都擦不干净。

女人不是来示威的,她说,她为他打掉了一个孩子。那天出了很多的血。女人一边说,一边腿还在抖,西瓜的水一滴一滴落在地上,特别丑。

Bella像被打了一拳,突然眼前一片漆黑,她凭着意念,伸手去拿桌子上的糖。血糖终于回来了,她说,你想说什么,我不喜欢绕弯。

女人说,我想和他在一起,可是他说不愿意离开你。

Bella听到这里,真的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爱情真脆弱,咯噔一下摔成了碎片,就什么都没有了。偏偏那个摔玻璃的人,还拿着玻璃片示威。

两个人都没有人吃西瓜。Bella的眼前只有这个女人,很瘦,带着忧愁,就在前些日子,医生拖出了她的孩子,没有成型。一个母亲,可一定也很难过。

Bella说,我知道了。你让我考虑一下。

Bella和我说这一段的时候特别平静,好像在说别人的故事,说着说着,嘴角还有一点点表情。

相比于这个女人,我更加痛恨那个男人。Bella说,她已经不想用前夫来形容那个叫老韩的男人。

女人走的时候,还是很可怜:给您添麻烦了。她低着头。

Bella说,她无数次想过,如果自己的男人出轨了,小三找上门来,自己会怎么办?会大打出手,还是会撕咬,还是会声嘶力竭地咆哮。她也没有想到,自己竟然拍了拍那个女人的肩膀,说,放心吧。

女人天生为情所困,也为情所爱。一旦偏离轨道,就千夫所指。而男人不一样,很多人可以为男人的“花心”正名,也可以袒护他们的“无耻”。女人活该在爱情中任人摆布,男人又随意在感情中挥霍自如。

Bella的前夫,并不知道那个女人找上了门。Bella也没有说什么,提前给他打了个电话,说,今晚外面吃饭。

Bella特别害怕家里吃饭,每吃一次,就会觉得从前这个又夹菜又呵护的男人,像戴了一个巨大的面具,她也特别害怕自己把他的面具摘下来后,哭成泪人。

去外面也好,可以避免很多事,比如自己一不小心,也特别有可能失态。

老韩还是那个样子,见面特别高兴,眼睛眯眯的,带着笑意。可Bella总觉得哪里不对。

我几乎是在上第一盘菜的时候,开门见山说出离婚的。Bella笑着,需要勇气吗?当然需要。就好像一堆乱麻,快刀斩下的时候,手也会痛也会累。

老韩很恐慌,还以为Bella开玩笑,冲过来抱她。

我只告诉你两件事:1.那个女人来找我了,你不要问我是谁。2.我承认我也真的很想和你一辈子,但我不希望自己和别的女人在结婚后同睡一个男人。

我不喜欢她,我只喜欢你。老韩哭了。Bella说,她一点都不同情这个男人,只觉得恶心。

Bella说完,就走了。那个夜晚,Bella装了两个旅行箱,搬出了家,去了附近一个特别小的旅馆。

Bella说,是一个春末夏初的夜晚,风一点都不热,特别冷。

是啊,爱的时候,一心一意,走的时候,干干脆脆。一个人,不必为了在一起而太得意,也不必为了分手太悲伤。只要自己还活着,就可以让自己高高兴兴的。

两周后,Bella和老韩办理了离婚。

Bella说,老韩提了三个条件,她都没有同意:

1.老韩:把房子写给你,我净身出户就可。

Bella:房子我不要了,毕竟是你的。

2.老韩:给你50万吧,你可以活得好一点。

Bella:放心吧,离开你,我也可以活得很好。

3.老韩:你可不可以拿走一些什么,你是女人啊,会特别累。

Bella:你别想用金钱补偿我。

Bella说完整个故事的时候,眼圈还是红了,毕竟是有切肤之痛,谁也不会忘记刀割的感觉,许多年后都不会忘记。母亲也怪我固执,她说,男人出轨太正常了。她回头就好啊。可我接受不了。

女人活着,在爱情中要有骨气,而最大的骨气是,能不能在分手后酷酷地离开,又酷酷地奔向前程。

Bella说完,笑得像个孩子。许多年前,她也是这样的,甩着短发,去追来了这份爱情,若干年后放手,也这样的干干脆脆。